所罗门之歌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44263870
作者:[美] 托妮·莫里森
页数:380页

作者简介

★ 美国总统奥巴马最喜爱的书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代表作
★ 《新闻周刊》“史上最好的100本书”
★ 荣获美国书评家协会奖
★ 美国中学必读书
★ 《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年度图书”
★ 我最喜欢的书是《所罗门之歌》,这真是一本很美、很美的书。它不仅教我如何去写作,更教我如何去生活、去思考。——奥巴马
小说一开场就意味深长:奶娃非常幸运地成为白人医院第一个黑人婴儿,但他出生时恰逢一个黑人想借一对丝绸翅膀飞翔而摔死。
就像出生时的意外一样,奶娃发现自己整个成长过程中充满了矛盾和意外:身在富裕之家却不能自立;与父亲格格不入,母亲的关爱实际成为桎梏,在姐姐那里只得到仇视;爱上的,却是外甥女……
奶娃只好离家出走,去寻找传说中父辈遗失的金子。但历尽千辛万苦,除了先辈留下的传说与歌谣,等待他的只是儿时伙伴吉他瞄准的枪口……

编辑推荐

《所罗门之歌(2013年版)》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最喜爱的书,也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代表作。《所罗门之歌》曾获美国书评家协会奖,被《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双双评为“年度图书”,也是美国中学必读书,并入选《新闻周刊》“史上最好的100本书”。《所罗门之歌》笔触酣畅灵动、想象魔幻神秘、架构广阔宏大、情节跌宕起伏,将以“奶娃”为主人公一家三代的代际冲突、文明失落书写得淋漓尽致,将一曲“出走—回归”的悲壮之旅书写得荡气回肠……

前言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鄙视艺术家们喋喋不休地谈论什么创作灵感——某些向他们诉说,并且能够唤起一种想象的。声音”,除此之外,他们无法命名其源泉。而我一度将灵感看成某种臆造,为的是保护创造者的洞察力,避开类似。你这些想法来自何处?”的问题,要不就是为了躲避介于自传和虚构之间的模糊区域。我认为创作的“神秘感”是艺术家们为自己打造的一个保护盾,目的是避免明确地表述、分析,甚至是了解他们创作过程的种种细节——因为担心这种神秘感会逐渐消失。    写作《所罗门之歌》摧毁了这一切。在我父亲去世之前,对于计划要写的东西我一直找不到切人点。父亲去世后,在无以排遣的悲痛中,我们兄妹之间没有丝毫争吵、愧疚或对错过机会的惋惜,也没有因为这件或那件纪念品而大打出手。四个孩子都无一例外地坚信自己是父亲的最爱。他曾为这个孩子做出了巨大牺牲,不惜丢掉房子和工作t每逢暑假,他不知厌倦地带另一个去看棒球比赛,两人躺在草地上,一边听一台便携式收音机,一边谈论、评判着场上队员。和他最大的孩子在一起时,他总是面带微笑,喜欢她做的饭菜胜过其他所有人的,包括他的妻子。他把我写给他的一封信在上衣口袋里揣了好多好多年,还曾冒着漫天的暴风雪开车来帮我。最重要的是,跟我们每个人谈话时,他会随时转换言语,以适应我们各自不同的理解力。他对我评价甚高,把我看作一个有趣、有能力、机智、生气勃勃的人。我并不这样看自己,对他持有这种看法感到疑惑不解。然而在他去世时,我所哀悼的正是这个女孩——这个活在他心里的女孩——的逝去。我为他心目中那个我的消逝而痛苦不堪,甚至甚于我对他的哀悼。我觉得正是因为我感到与他比与我自己还亲近,在他去世后,我才特意搜寻出他的建议来写这部一直在躲避我的小说。“你所认识的男人们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给出了回答。    无论被称作什么吧——灵感、想象力、“指路的幽暗手指”、“光明天使”——这种东西是存在的,而且从那以后,我便相信它具有多种不同的形式。    《所罗门之歌》向我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想象中处理对我而言从女性场所到男性场所的根本转变。走出家门,使一直以来作为我工作地点的景观户外化。旅行。飞翔。在这样一种公开、典型的男性叙述视角下,我觉得直接按照时间顺序写作会更合适,而不是延续我在之前的小说中所采用的打乱时序的方法。所以,这是一次旅行,一次穿越地球、到达其表面,跳进水里,最终进入空气的旅行.完成了飞翔,获得了胜利。一切都很像冒险故事,透着老派的英雄主义,但还包含其他的意义。小说以保险公司代理人自杀性的一跳开始,以主人公朝危险勇敢一跃结束,意在封存书名中的所罗门所进行的神秘而有争议的跳跃和飞翔。    我在别的文章中曾用较长的篇幅写过某些遣词造句的细节,也说明了我希望达到的效果。这里我举出一例。    “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承诺于三点钟从慈善医院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    这个声明式的句子的创作意图是为了嘲笑一种新闻体。稍加变换,它就可以成为小镇报纸上一则新闻的开头。其中透着一种趣味性最小的每日事件一样的口气,但是我想使当中包含重要的标志和关键的信息。这家保险公司的名字取自一家著名的为黑人所有的公司的名字,全名中包含“人寿”和“互惠”两个词。这个句子以“北卡罗莱纳州”开头,以“苏必利尔湖”结束——地理坐标暗示着一段由南向北的旅程——对于黑人移民和相关文学,这是一个普遍的方向,但是在本书中却被颠倒了过来,因为主人公必须前往南方以获得成熟。另外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词是“飞翔”和“慈悲”。这两个词均处于叙述的中心:飞翔,象征逃避或面对。慈悲,则象征着这本小说中的民众未言明的愿望。有人施与慈悲。有人鄙视慈悲,有人使慈悲成为自己在外孙女的葬礼上即席布道的唯一哭喊。慈悲触动、改变,并在小说末尾回到了吉他身上,使他将其作为自己送给昔日朋友的最后一件礼物。慈悲是外祖母希望人们施与哈格尔的东西;是父辈麦肯‘戴德得不到也不去寻找的东西。是他的妻子学着向他要求的东西,也是城镇居民从不奢望从白人世界获得的东西,正如医院的名字从。慈善”倒转为“非慈善”所暗示的那样。但是和所有的句子一样,这个句子的关键在于它的动词:“承诺”:这位保险公司代理人不是在声明、宣布或预告自己的行为;他在承诺,就像在执行他本人和他人之间订立的一份合同。他希望自己朝避难所(加拿大,自由,抑或受到欢迎的死亡)或朝故土飞去的行为,如书名中人物的飞翔一样,被理解为一种寻求改变的根本性举动,一种可替换的方式,一种对现有生活的终止。他希望自己的行为被当成一个对他的人民的由衷承诺,而非一种简单的绝望之举,对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的终结。而在人们对他这一决定的回应中,隐藏着一种柔软,某种痛悔和愈来愈强烈的尊重(“从没有人想到他会有这么一手”),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意识:他的自杀将他们团结起来,而非否认了他们。他留下的这则通告在请求原谅。通告被钉在他的门上,作为一种对任何过路人的谦卑邀请。    在小说提到的飞行当中,所罗门的飞翔最为神奇、最具戏剧性,而且对奶娃而言,也是最令人满意的。和大部分充满神话色彩的飞翔不同——那些飞翔即使不是试图暗示成功,也清晰地暗示着胜利——所罗门的逃跑、保险代理人的纵身一跳、奶娃的一跃,都是模棱两可、令人不安的。所罗门在逃脱奴隶命运的同时也抛弃了自己的家人;保险代理人留下一条信息,说他的自杀是一种爱的举动,但是他的这个决定也透着内疚和绝望。奶娃相信他在冒着生命危险为派拉特报仇,但他也知道他的敌人已经放下了武器。被抛下的女人用不同的眼光审视这些飞翔,这些曾经的英雄行为。无论是引语还是那首《所罗门之歌》都明白地大声喊叫出这个不同的理解。为了颂扬一个把全部心血倾注于家庭和家庭责任的女人,奶娃揭开了谜底:即便从未离开地面,她也可以飞翔。我父亲笑了。

内容概要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美国著名女作家。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爱》《恩惠》等,曾获普利策小说奖、美国书评家协会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多项大奖。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媒体关注与评论

《所罗门之歌》是一部丰富而完整的小说,像爱情一样令人亢奋、刻骨铭心。没有几个美国人知道或能说出比它更多的东西,这是一部以罕见的毫不矫饰的力量向人类讲述智慧的杰作。——《纽约时报》《所罗门之歌》是与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大江健三郎的文学世界交相辉映的杰作。——《读卖新闻》

名人推荐

我最喜欢的书是《所罗门之歌》,这真是一本很美、很美的书。它不仅教我如何去写作,更教我如何去生活、去思考。——美国总统奥巴马

章节摘录

第二天,在慈善医院里边诞生了第一个黑种婴儿。史密斯先生的蓝色丝质翅膀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因为当这个小男孩长到四岁时一发现史密斯先生早些时候已经弄懂的道理——只有飞禽和飞机才能飞——就对自己失去了全部兴趣。没有这样一种本领,可还得过日子,使他郁郁寡欢。由于他失去了想象力,即使那些不恨他母亲的妇女也觉得他呆笨迟钝。那些恨他母亲的接受他母亲的邀请来喝茶,羡慕医生这所有十二个房间的阴暗的大房子,羡慕那部绿色轿车,却还说他“乖僻”。而那些晓得这所房子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是监狱,晓得那部“道吉”轿车只能在星期天才开一开的人,为露丝·福斯特和她的两个干瘪的女儿感到十分难过,却称她这儿子“深不可测”,甚至认为他神秘。    “他生下来的时候有胎衣吗?”    “你得把那东西晾干,做成茶水让他喝掉。要不,他会看见鬼的。”    “你信这个?”    “我不信,可这是老人们说的呀。”    “唉,别管怎么说,他是个深不可测的人。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    于是,她们从上腭抠下来一些没烤熟的糕饼屑,再一次盯着那男孩的眼睛。那男孩也尽量同她们的目光对视.后来,向他母亲投过祈求的一瞥,就获准离开了房间。    要走出客厅很需要动点脑筋。她们说话的嗡嗡响声还在向他的后背冲来,他要打开那两扇沉重的通向餐室的大门,悄悄走上楼梯,经过所有的卧室,还要不惊动姐姐莉娜和科林西安丝,她们俩正像一对大娃娃似的坐在堆满红色丝绒片的桌子跟前。她们在下午做绒玫瑰花。这些色彩鲜明但毫无生气的玫瑰花要在大篮子里放上几个月,直到杰哈尔茨百货商店的特产收购人派看门的弗雷迪来通知两个姑娘.他们可以再进一批货了。要是能溜过两个姐姐的门口而不引起她们一时的怨恨,他就会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跪下来,想了又想而不明白他为什么得待在地平面上。这时弥漫于医生住宅中的沉寂就只是沉寂,偶尔被吃着靠太阳光烤出来的糕饼的女人叽里咕噜的低语所打破而已。这种沉寂并非平静,继之而来结束这沉寂的,便是麦肯·戴德的出现。    麦肯是一个脚踏实地、明察秋毫的人,经常在不动声色之中突然爆发一通脾气,全家人都因畏惧而惴惴不安。他对妻子的恼恨闪现在他对她说的每一个字眼里。他对女儿们感到的失望像筛灰似的倾撤在她们身上,把她们黄油色的面孔弄得阴阴沉沉,把她们本来是女孩子的轻快嗓音弄得阴郁喑哑。在他那使人发冷的目光的注视之下,她们在门槛上磕磕绊绊,还把盐瓶掉在水煮荷包蛋的蛋黄里。他对她们的体面、她们的才智和她们的自尊心肆意践踏,这种事情成了她们日常生活中唯一的刺激。要是没有他激起的这种紧张和冲突,她们简直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当他不在家的时候,他的女儿们把脖子弯到一块块血红色的丝绒上。急切地等待着与他相关的暗示。而他的妻子露丝,由于丈夫的鄙薄,总是胆战心惊乃至呆若木鸡地开始一天的生活,又在这种鄙薄之下手忙脚乱地结束一天。    她送走下午来的客人,把大门关上,那种恬静的笑意就在唇上消失了,这时她就开始准备令她丈夫感到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她井非要使饭菜令人作呕,只是不知道怎样才不致令人作呕。她曾经留意到把糕饼摆到他面前确实乏味了,就决定改上苹果作为饭后甜食。可是,为了做肉面包得绞牛肉馅,花去了她太长的时间.不但忘掉了该用熏肉油浇汁的煎猪肉,而且根本没时间再准备甜食了。然后,她就匆匆忙忙地动手摆桌子。当她抖开白色亚麻桌布,让它垂下红木餐桌时,她得再看一眼那硕大的水花纹。她从来不会在安排餐桌或穿过餐室时不这么看上一眼。就像一个管灯塔的走近窗户再瞧一眼大海,或是一个囚犯走到院子里放风时要自然而然地看一看太阳一样,露丝一天总要把那水纹看上几眼。她明知道水纹就在桌面上,而且总会在那儿的,但还是需要证实一下它的存在。就像管灯塔的或囚犯似的,她把这看作是一种支撑物,一个检查站,某些使她确信整个世界依然如故的稳定的可见实体。这样她就可以相信,这就是生活而不是梦境,她在一个地方活着,仅仅由于她所熟知、倍感亲切的东西摆在那里,在她之外存在着,她的内心也就坦然地相信了她是确确实实地活着的。    甚至在睡眠的洞穴里,既梦不到这桌面水纹也根本不去想它,她仍能感到它的存在。啊,她没完没了地向她的女儿们和客人们唠叨怎样设法去掉它——用什么办法可以使这块完美的木料掩饰起这唯一的瑕疵:凡士林,烟草汁、碘液、砂粒,还有亚麻油,她通通试过了。可是她的目光倒有一种滋养作用:年复一年,如果说那水纹斑有变化,也反而变得更加醒目了。    云状的灰色圆圈使那医生在世时每天放置装满鲜花的盆缸的地方更加显眼了。当年,那是每天从不中断的啊。没有花.也要插满草叶,一簇细枝和浆果、褪色柳、苏格兰松……反正总要有些东西把晚饭的餐桌点缀得优雅庄重。    对她父亲来讲,这是使他自己的家庭与周围的邻人相区别的一种格调。而对露丝来说,这是她认为她的孩子们所处环境的优雅温柔的总和。在麦肯同她结婚并搬进医生的这所住宅时.她保持了餐桌中央的这一装饰品。后来就有了那次——她穿过城市中最粗俗的地段走到湖畔,拿回了一些浮木。她在报纸的。自己动手”专栏内看到过一些浮木和风干海藻组成的图案。那是十一月里潮湿的一天。医生当时已经瘫在床上,只能躺在那儿吃流食了。风把她的裙子从膝盖处卷起,吹透她系带的鞋子。回家之后,她只好用温热的橄榄油揉搓双脚。吃午饭的时候只有她和丈夫坐在桌边,她就问他喜不喜欢这个装饰品。“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类东西。他们看见了它,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内在的美,他们看不出美自天成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你从侧面来看一看,多好看啊,是不是?”    她丈夫看了一眼浮木和上面的带状斜纹海藻,头也不动一下地说道:“你做的鸡靠骨头的地方还是红的,而这盘土豆按理说应该是成块的,不应该弄成土豆泥。”    露丝让海藻分蘖,后来,海藻的枝蔓下垂并弯曲成褐色的斑点落到桌面上,她就挪开了缸盆,扫净了斑点。可是,多年来由缸盆遮盖着的水纹却显露了出来。而一旦暴露,这水纹就像本身就是一棵植物似的,还开出一朵硕大的鼠灰色的花,像热病一般地悸动.还像沙丘移动时一样地叹气。当然也有静心不动的时候,那时便是耐心、悠闲而宁静地一动不动。    然而,对于一个支撑物来说,你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你能洞悉它,把它用作你想使之清新生动的概念的证明。也还需要从日出到日落再得到些别的东西,诸如一种甜蜜的安慰、温柔的爱抚及舒服的倚靠之类。于是露丝站起身,摆脱了毫不掩饰的无能状态,去索取做完晚饭后到丈夫下班归来前的一段时问之内的安慰。这是她的两项秘密嗜好之一——与她儿子有关的这项给她的一部分愉快来自她办这事的房间。那里有着紧挨到窗口并过滤了光线的常青树造成的一种湿润的绿荫。这是一个过去被医生称作书房的小屋,里面除去角落里挨着陈列女服的人体模型放着的缝纫机之外,只有一把摇椅和一只小小的脚凳。她坐在这间屋里,把儿子抱在大腿上,瞅着他合拢的眼皮,听着他咂奶的声音,与其说盯着这种实实在在的欢娱,倒不如说是避免看到他的两腿几乎垂到地板上的希望。    黄昏之后,在她丈夫锁上办公室回家之前,她把儿子叫到跟前。他来到这小房间之后,她就解开上衣,微微笑着。他还太小,不会在她的乳房前感到眼花缭乱,可是他已经太大,对无味的母乳已经觉得厌倦,因此他别别扭扭地走进来,就像去干一件不顺心的工作,然后像以往一样,至少每天一次地把他的生命置于她的怀抱之中,从她身上吮吸那清淡微甜的乳汁而尽量不用他的牙齿咬痛她。P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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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所罗门之歌》额外加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奥巴马最喜爱的书。托妮·莫里森,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足够震撼,于是我选了这本书作为认识她的开端。开始有点平淡,耐心慢慢读到一半,就真的颇失望了,太多琐碎的情节夹杂在里面了,不喜欢这样的写法,描绘那些没必要的细节做什么呢。只有在最后四分之一左右故事才有一点看头,因为主人公终于踏上了寻根的路程(虽然初衷是找金子),线索太肤浅简单了点。一个中产阶级的成年男子,对于整件故事来由的好奇就主要被金子驱动?这么多年了回看他的父亲、母亲,别扭的关系,和很多不和家庭异曲同工,并不是因为肤色;还有爱情,他那的确是爱情,却在20年后腻烦了就一走了之让女人疯了死了不管了吗?这女人死的没有意义。他的故事简单浅显的都不及他祖父,虽然那代黑人可能更简单,但是至少有着南北战争之后黑人生存状态的藤锁可摸。故事有点精彩是在后四分之一,描绘的场景终于从乏味的现代都市生活转到他们的家乡,引向过去祖辈的生活印迹,“这镇上所有的人都姓所罗门”,黑人常唱的歌谣,那场景是一种扎根于大地的真实,尽管再追溯几代人,他们都是从非洲而来,可现在这是他们的家了,“根”。最后一页是高潮,好像有股凛冽的寒风吹透了全身,站在大山之中的人,迎着风向,在人生之中最透彻也最无畏的时刻,写得壮烈震撼。抱歉我竟然想起了《红岩》的最后,许海峰用共产党员最伟岸壮烈的身影从容面对射向他的无数弹流。可惜这个黑人没有什么壮烈可言,只是有点大彻大悟的意味。读《所罗门之歌》必然想起《根》,不是书是电视剧。大概10几岁的时候,我记得非常深,因为那个电视剧有着现在少有的严谨深刻,不夸张故事也不特意渲染气氛,世世代代挣扎生活在美国的黑人辛酸史,那么鲜活,几代人口传目染的家族故事,传递下来到现代,很真实,也感觉离我们很近啊。电视剧最后一集最后作者出场漫步讲到写这本书的起源,说很小就听长辈不断的讲着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等等的各种故事,非常鲜活,使得他一直非常好奇,长大后经过论证考察多年,终于写出来这本《根》,追溯到了他上六代的故事,在美国当时也很轰动,之后拍成电视剧,在中国上映是是80年代末左右。小时候还有一部同时期的电视剧《南北战争乱世情》,拍得好像超长的史诗,非常精彩。使得小时候的我对19世纪欧美上层阶级的生活很迷恋,男人的绅士、女人的妩媚,旧时代的古典气息让我记忆非常深刻。后来看很多不断拍摄的世界名著,越新的翻拍,似乎古典韵味越淡。现代人越来越少的看经典名作了,还是在越来越城市化的都市里生活久了渐渐淡忘那种美了?后来到了高中看了《飘》,对黑人的复杂状况了解更深了一步,玛格丽特笔下的描写,少了评论性政治性的论调,是真实的故事,每个家庭及每个人在大时代下的情感与生活。有这样的记忆做底子,可能对这本书就鄙薄了一点,可它还是让我联想起很多东西。黑人在美国的生存状态也可以写成无数篇论文,说不完。也许莫里森也只是想写一件事一个侧面,她写了很多关于黑人问题的小说,她没法在一部书里讲出那么多事情。能写出传世作品的作家,毕竟是少数。
  •     父辈们可以飞翔,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其实我看《所罗门之歌》还是有一些疑问的,主要就是为什么奶娃要寻找祖先,以及飞翔对他的意义?为何人会对寻祖如此积极?人会想要知道祖先是什么样子?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需要,也是一种自我证明的需要。在对祖先的寻求中,找到自己的模样。而飞翔意味着什么?奶娃一直希望他的生活是纯粹的,不受他人控制的,且认为不能飞翔的人生是平庸的(好像是这样)。我觉得着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表达。即使从未离开过平地,也可以飞翔。个人认为我以上两点比较浅薄,而且观点也受到最近想法的影响,随便写写,欢迎喷。

精彩短评 (总计56条)

  •     “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     豁然开朗~
  •     为梦里的飞行而马克 (翻译老感觉怪怪的)
  •     这一本是我觉得托妮莫里森的书里(目前看的几部)最好读的一本,虽然它的人物相对不算少,但是每个都塑造得非常鲜活。
  •     好像一对朴素的翅膀,突然张开、振翅,飞向天空的感觉。读到最后冲击不断,真是很朴实的旋律和很震撼的文字
  •     打卡
  •     比《宠儿》好看多了多了,的确是啥都讲了,也啥都没有深入讲,故事性强,但读完不会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
  •     其实都不能说读过,真心读不下去
  •     挺喜欢的,封面也很精致
  •     寻找自我…最后的一跃,他把自己交付给了空气,也终于在经历各种事情之后,明白了自己是谁。
  •     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一个关于爱的故事。深深给我震撼的也令我喜欢的是主人公的姑妈派拉特,博大宽容的胸襟,勇于面对勇于承担,阳光般地给与爱,虽然生活并不款待她。toni的文字如诗歌般优美,可惜译文没有足够体现, 也很晦涩繁琐。建议看原版的。
  •     生活的种种总有些不如意,人生很多时候都是困境。当心灵找到家园,便会获得真正自由。当我们远离土地和自然,便失去了飞翔的力量。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     像一个童话式的寓言,没有以浓重的笔墨写种族问题,越过种族之上,是普世存在的自我探寻,开头会觉得絮叨,慢慢就变得引人入胜
  •     “雪地上的玫瑰,绿林里的金子”。美如生而赴死的壮丽飞行。
  •     整本书没有太多奢华绚丽的语言,却在平淡中蕴含着真实,思考!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用看似索然无味的语言描述了奶娃一家的各种人物关系及纠缠在一起的爱恨情仇!第二部分主要是写奶娃为了追求自由,在寻找金子的过程中不断发现自己家族历史。所罗门之歌其实就是奶娃家族渊源的载体,自始自终贯穿到了整本书中!在这本书中,你可以发现种族问题,亦有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思索!(不展开了,先写这么多吧!)全书最后一句话“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耐人寻味,意味深长!
  •     牌总是洗得不顺我们的心,点儿总凑不齐,牌像是活的,就不肯到你手中来,让我们干出些可笑的事情,我们毫无办法,弄得我们彼此伤害。
  •     壮丽 一部人类史
  •     不改编成电影么?
  •     涉及了种族问题 感觉涉及的层面广泛的
  •     当初就算是作者获得诺贝尔也不知道 美国黑人作家 书名 然后就入手 很完整 有力量 雪花 夜 森林 追逐
  •     【2016.12.2~12.8】(29万字,380页)莫里森的叙述异常迷人。本作隐藏了太多小说创作的密码,是润物细无声的而不是福克纳海明威那样炫技的,是让有志于小说创作的弟子们有路可循的。她在创作中实现了久经考验而巍然不动的现实主义平实的写作技巧以及蕴含其中的小说美学。诺奖授奖词恰当而深入的理解了莫里森小说创作的语言奥秘和艺术高度:“作为第一流的文学艺术家,莫里森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她探究男人与女人本来应该是怎样的,在黑人所背负的寸步难行的沉重历史中纵身飞翔、化身慈悲,在荒凉丛生的悲痛中生长出坚韧不拔的力量。一个个饱受创伤的人物被井然有序的指引上场,在平静而不动声色的忍耐中最终完成精神的飞跃。
  •     所以诺奖这顶光环需要辩证看待,有时候感觉他们很注重思想性而忽略了艺术性,且思想性全奔着“关注弱势民族”之类的中心。这书看得人头疼。
  •     我和作者有缘,和推荐我读她的人也有缘。
  •     所有缜密冗长的编织都为了最后一刻的呐喊,掩卷长思,我仿佛看到奶娃站在黑暗中的山巅对着漆黑的对面大喊:来吧!兄弟!让我飞吧! 不可否认,这是一部厚重的小说,关于家族、苦难、友情、自由、种族……以及每个人心中对这一系列人生命题的寻找与思索。这是一本好书,当我读到最有一页才认识到这一点。
  •     不知道是对种族歧视无感还只是对本书无感,这本书读起来索然无味。
  •     这种碎片式的写作方法有点接受不来。
  •     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给奶娃带来精神的满足,他是一个十足的混球,心疼哈格尔,临死的那篇;直到他找到家族的根源,走到所罗门的精神世界,他变成一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太美了,一切豁然开朗!
  •     刚开始有点读不懂,但后面渐入佳境,引人入胜。
  •     很好,包装精美,只是个人不太喜欢硬皮书,如果有简装的就好了
  •     跟大多数的人一样,感觉碎碎念,没有一丝能引起我突然全神贯注的一个哪怕是小故事,有也只是对性欲描写时的几笔带过.看到书后半部分稍稍感觉有趣一些,对于在奶娃眼里对飞行的追求是在他追寻自己祖宗后所表现出来的,然而我并未能体会到其中的深意。 对于哈格尔的死,本以为奶娃或许会有些反应,然后并未能看见,而且哈格尔的死都没有具体的描述,轻描淡写的带过了。 总之,感觉很碎,没有一种能使我一直看下去的想法。但我还是看完了,就冲着奥巴马的喜爱.
  •     第一部分好杂乱,第二部分倒是顺溜了,只是读完就一个感觉,她到底要讲个啥。。。黑人要上天么。。。
  •     纸质很好,书也漂亮,就是一部分书页没沾好,感觉会散页似的,希望不会吧。
  •     写的很好看啊
  •     看不懂的书
  •     看前半本的时候觉得这书很难读,作者絮絮叨叨思绪纷乱,看到最后觉得豁然开朗,看完晚上我做了一个关于飞翔的梦。
  •     经典名著,值得回味。
  •     怎么说 morrison文字很好 可感觉读多了也有些腻
  •     一开始觉得不好看,看完之后却时不时开始回味,越回味越觉得好看
  •     恍然大悟的典范
  •     一直想拥有一套莫里森的集子,这个很棒!
  •     看到百科才知道“黑人会飞”的主题,文行一半才有真正意义上的黑白冲突。但是依我个人看,像科比说的,什么时候这些事不因为是黑人的事而备受关注时黑人才真正的和白人平等起来。最后冲突升级,溯源之谜慢慢解开之后其实什么都没变,生活状态没变,人际关系没变,死者不复再生,只是一味地去神话这种“飞行”,其实蛮懦弱和逃避的。可能,我没看懂吧。
  •     四星之上。
  •     前半部分读不懂 ,最后一句很喜欢【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我想飞翔
  •     前半部分絮絮叨叨不知道在讲什么,差一点就放弃看下去了,以为是讲种族歧视的,后半部分才知道它是讲寻根的,还是因为找黄金才莫名其妙变成寻根之旅的。总之,这本书我看不来……
  •     这书涉及面这么广,那么多人只看到种族歧视?
  •     没必要打上那么多宣传语。这本书是真好
  •     真的是看到了 百年孤独的影子~~但真心真心好看!!!
  •     看完了,却说不出这本书的主题是什么。是种族主义?是亲情,爱,寻找自我?是寻根?是自由?全都有,又全不是。贯彻全篇的也许就是这首所罗门之歌,以及几代人的苦难,混乱的挣扎。全书用晦暗的背景衬出苦难中爱的光亮,有人在苦难中走向屈服变态,有人在苦难中爱的深沉和自由,纯粹。生的苦涩让我无尽回味,自由的流浪让我崇敬,爱的竭尽全力让我颤抖。读的好混乱,好无奈,好悲伤。但"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因为你已无所畏惧。
  •     即使这书有那么一些些可取之处(结局确实有点出人意料),也被五流翻译给完全抹灭了。
  •     后半部分轻浮了。
  •     总让觉得很仓促
  •     前一部分太长了 精彩在后头
  •     其实莫里森笔下不过是平常故事,但莫里森的描述就是有莫名的吸引力。 就像派拉特唱的本是平平常常的歌,但她的嗓音有莫名吸引力一样。 有些情节读来甚是惊喜,比如派拉特的母亲叫“Singing”,比如波特和科林西安丝非爆发不可的爱情,甚至预料得到的哈格尔的死亡和吉他的谋杀,连连叹服莫里森的笔力。
  •     这是读过得最震撼绚烂的黑人小说。最后一句,彻底释放。
  •     露西和麦克之间还是老样子,恐怕只能这样下去了。恰似奶娃自己的愚蠢依然保留下来,恰似他的悔恨始终压倒他为完成了的事情而感到的自豪。
  •     开头推销员之死让人云里雾里。缓慢深入的故事愈来愈让人感到有趣。。。奶娃踏上了寻找金子子旅,亦完成了自我的认知。对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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