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之歌》书评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44263870
作者:[美] 托妮·莫里森
页数:380页

生命都应该有根

《所罗门之歌》额外加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奥巴马最喜爱的书。托妮·莫里森,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足够震撼,于是我选了这本书作为认识她的开端。开始有点平淡,耐心慢慢读到一半,就真的颇失望了,太多琐碎的情节夹杂在里面了,不喜欢这样的写法,描绘那些没必要的细节做什么呢。只有在最后四分之一左右故事才有一点看头,因为主人公终于踏上了寻根的路程(虽然初衷是找金子),线索太肤浅简单了点。一个中产阶级的成年男子,对于整件故事来由的好奇就主要被金子驱动?这么多年了回看他的父亲、母亲,别扭的关系,和很多不和家庭异曲同工,并不是因为肤色;还有爱情,他那的确是爱情,却在20年后腻烦了就一走了之让女人疯了死了不管了吗?这女人死的没有意义。他的故事简单浅显的都不及他祖父,虽然那代黑人可能更简单,但是至少有着南北战争之后黑人生存状态的藤锁可摸。故事有点精彩是在后四分之一,描绘的场景终于从乏味的现代都市生活转到他们的家乡,引向过去祖辈的生活印迹,“这镇上所有的人都姓所罗门”,黑人常唱的歌谣,那场景是一种扎根于大地的真实,尽管再追溯几代人,他们都是从非洲而来,可现在这是他们的家了,“根”。最后一页是高潮,好像有股凛冽的寒风吹透了全身,站在大山之中的人,迎着风向,在人生之中最透彻也最无畏的时刻,写得壮烈震撼。抱歉我竟然想起了《红岩》的最后,许海峰用共产党员最伟岸壮烈的身影从容面对射向他的无数弹流。可惜这个黑人没有什么壮烈可言,只是有点大彻大悟的意味。读《所罗门之歌》必然想起《根》,不是书是电视剧。大概10几岁的时候,我记得非常深,因为那个电视剧有着现在少有的严谨深刻,不夸张故事也不特意渲染气氛,世世代代挣扎生活在美国的黑人辛酸史,那么鲜活,几代人口传目染的家族故事,传递下来到现代,很真实,也感觉离我们很近啊。电视剧最后一集最后作者出场漫步讲到写这本书的起源,说很小就听长辈不断的讲着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等等的各种故事,非常鲜活,使得他一直非常好奇,长大后经过论证考察多年,终于写出来这本《根》,追溯到了他上六代的故事,在美国当时也很轰动,之后拍成电视剧,在中国上映是是80年代末左右。小时候还有一部同时期的电视剧《南北战争乱世情》,拍得好像超长的史诗,非常精彩。使得小时候的我对19世纪欧美上层阶级的生活很迷恋,男人的绅士、女人的妩媚,旧时代的古典气息让我记忆非常深刻。后来看很多不断拍摄的世界名著,越新的翻拍,似乎古典韵味越淡。现代人越来越少的看经典名作了,还是在越来越城市化的都市里生活久了渐渐淡忘那种美了?后来到了高中看了《飘》,对黑人的复杂状况了解更深了一步,玛格丽特笔下的描写,少了评论性政治性的论调,是真实的故事,每个家庭及每个人在大时代下的情感与生活。有这样的记忆做底子,可能对这本书就鄙薄了一点,可它还是让我联想起很多东西。黑人在美国的生存状态也可以写成无数篇论文,说不完。也许莫里森也只是想写一件事一个侧面,她写了很多关于黑人问题的小说,她没法在一部书里讲出那么多事情。能写出传世作品的作家,毕竟是少数。

寻根与飞翔

父辈们可以飞翔,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其实我看《所罗门之歌》还是有一些疑问的,主要就是为什么奶娃要寻找祖先,以及飞翔对他的意义?为何人会对寻祖如此积极?人会想要知道祖先是什么样子?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需要,也是一种自我证明的需要。在对祖先的寻求中,找到自己的模样。而飞翔意味着什么?奶娃一直希望他的生活是纯粹的,不受他人控制的,且认为不能飞翔的人生是平庸的(好像是这样)。我觉得着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表达。即使从未离开过平地,也可以飞翔。个人认为我以上两点比较浅薄,而且观点也受到最近想法的影响,随便写写,欢迎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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