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

出版日期:2015-3-1
ISBN:9787544751384
作者:(美) 威廉·福克纳
页数:375页

作者简介

【《八月之光》是理解和评价福克纳整个创作生涯的关键】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在作家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故事主要分两条线索。第一条线索是关于乔•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性故事。小说的另一条线索是关于莉娜•格罗夫的喜剧性故事。小说通过描写杰弗生镇十天的社会生活,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爱情、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
旅途并不漫长,我一边不停地抽烟,一边重新阅读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福克纳是我最忠实的保护神。——加西亚•马尔克斯
★威廉福克纳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在作家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闻名。
★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蓝仁哲译本,译笔平实、简洁、雅致,很好地传达了原著神彩。
★文后附有《<八月之光>的光谱》,对《八月之光》的写作背景、艺术手法、隐喻意义等做了高屋建瓴的介绍。

内容概要

威廉•福克纳(1897—1962),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学院对他的评价是:“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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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我并非热爱文学,故事本身更加吸引我。这本书前几章,一个坚强乐观的南方少女背负身孕,独自走在旷野上寻找自己的爱人,这个场面吸引我。丽娜登上山丘心想自己竟然走过了许多远路;她坐在路边身着蓝色条纹的粗布裙子,佩戴着与之相配的帽子,双手拿着扇子和包裹,赤脚放在道路边泥土上,目光坚定而平静。这真的很棒,但就到此为止了。等到该死的克里斯莫斯登场,这本小说变成了另外一本书。从丽娜到达杰弗森镇开始小说变得阴暗晦涩,磨磨唧唧。我猜福克纳他自己写的时候都晕头胀脑了——以至于忘了克里斯莫斯的年龄。我真是厌恶这本书,就想厌恶《白夜》里那个纯情的叨逼。这书比《白夜》更可恶,它还在玩弄叙事结构这种小技巧。到我目前看的位置,这还是一本罪案题材的小说,一本特别磨烦的,主角是个神经病。我看了一些剧透,他最后会被阉割并烧死,无论他是什么肤色来自哪里,只凭这本小说这样的表现,他就活逼该。
  •     一、我的阅读感受1、书名和文本的截然不同的感受书目《八月之光》乍看起来是本温馨的小说,但实际阅读内容的时候,感觉很压抑。出场的人物都好奇怪,一会一个陌生人,充满神秘。后来想为啥叫八月之光,谁是那一缕光?也许是莉娜,某种程度上可以用脑残来形容她,但正是这种傻痴的不理智的相信,感染了很多人帮助她。莉娜和克里斯同是流浪者,但相比克里斯她的结局是美好的,而克从始至终都是个悲剧人物。莉娜的存在就是所谓的那一束光,让看完小说后不至于陷在压抑中无法自拔。ps:学习措辞福克纳笔下的人物多带有一种极致,大多数人带有一种狞历的面貌,不断衍生矛盾,不断彼此伤害。。 2、种族主义: 一些人物的狂热让人对种族主义、清教主义产生深深的恐惧,比如克的外祖父,养父。外祖父处置克,全然不顾血浓与水的亲情和对生命的敬畏。养父让克诵读教义,一言不合就打,不给饭吃。3.作者笔下的女性地位基本比较低下,属于依附地位。PS:网络摘抄此刻我的脑海里,确实有一幅这类强力读者的标准像,他就是J·希利斯·米勒。他曾在一次访谈里,用几万字的篇幅,追忆了自己求学从教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以回答“为什么要选择文学”这个问题。米勒说,自己1940年代在哈佛读研究生时就读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1950年代到1970年代初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时,又多次在课堂上教过此书。2004年,这位“耶鲁四人帮”的中坚、美国最杰出的文学评论家即将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讲坛上荣退,古稀之年的他在研究生研讨课上最后一次教起了《八月之光》。在读了这本最伟大的美国南方小说六十多年之后,米勒说他注意到了之前无数次重读都未曾细想的一处细节——那个因妻子偷腥而被信徒废黜的长老会派牧师盖尔·海托华某天夜里在教堂外听着里面传出的圣歌声,深感恐惧地想到,这些如此虔诚称颂耶稣的南方基督徒们,与那些下周即将参与对乔·克里斯默斯私刑的人会是同一帮人!米勒突然感到疑惑:为什么福克纳要这样将基督教新教和南方种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写?他之前研究过海托华牧师对丁尼生诗歌的喜欢,研究过莉娜和乔对于食物的不同态度,但从未认真思考过《八月之光》中种族主义、私刑处死和南方新教主义的关系问题。在暮年的这次重读中,米勒得出了一个新的观察,即福克纳笔下白人的种族主义暴力深深根植于他们的新教信仰之中,因为“如果他们不去兴高采烈地参与杀死乔,如果他们对他有一丝的怜悯,那么就将承认自我怀疑的存在,也即意味着他们会希望去悲悯自己”。事实上,米勒终于从《八月之光》中发现,美国南方的意识形态是三位一体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和新教信仰在这片土地是共生共灭、相互依存的!二、清泉老师1.南美战争的意识形态和国内的截然不同,所以代入感不强。宗教,种族,性别等这些统称为偏见,作家是发现问题,揭露问题,但不解决问题,美国的种族主义至今还未很好解决2-关于意识流写作意识流初听是个很高深的词,读后,理解到意识流其实就是想到哪写到哪(我的回应,东野洼吾的解忧杂货铺的结构,每个情节人物犹如随意散落的珠子,最后作者把他们都串起来了,书的后记谈到福克纳这书的时候,也提到书有侦探的风格)随着很多烧脑电影的影响,意识流书难读性降低,电影里的闪回倒叙(蒙太奇算不算)都有相通处。3-福克纳和海明威的过节最终落脚点在他们的价值观福克纳主张不要去做啥身份辨认(克的悲剧就是不断寻求身份认同)海明威主张改造外界,外界是内心的投射。。不太懂这些(脑补存在主义。。。)三,其他1-书读后,感受到永恒的诗意,福有点理想主义者,牧师海托华和斯通纳的类似处(犹嘀)2-福克纳以家乡为蓝本构造了一个世界,影响了很多作家,如莫言也是以家乡为蓝本。3-美国底层人的说话层次比国内乡村毕竟文学性,可能是受《圣经》影响,《圣经》词藻很美。四- 阅读方法1-书开篇有点枯燥,有点类似读《月亮六变士》,要不是因为名著,都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不断有人物出厂,很想急于知道这人物来龙去脉,不防遇见一个名字就写下来,实在读不下去,就百度一下这个人故事梗概,辅助阅读。2-阅读是根本,及时记录自己感受,先不要百度,然后百度后对比自己所感,。。五,人物梗概摘录1-养父(七宗罪与上帝)  配角-----《八月之光》  看着一出场莉娜坚定的脚步走过四个月那长长的路,我以为她是主角,然而我错了,虽然故事从她开始,在她结束,随着她的脚步,作者给我们看的却是那个人的一生,乔-Christmas。  乔的一生经过很多人,重要的,不重要的,见过面的,没见过的,只是这些人最终将他推向深渊。  麦克依琴与他只是过客,却是他生命里至关重要的过客。养父却不是父亲。  从收养5岁的乔第一天起,麦克依琴就抱定一个宗旨“我会让你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这是乔的养父,一个信仰上帝的清教徒,一开始就给乔的枷锁,也成为乔一生极力摆脱的桎梏。  麦克依琴严格的执行着他的计划,从让乔背诵《教义问答手册》开始,刻板,冷酷,毫不妥协。他限时完成任务,乔没有背会,于是就开始惩罚,他将乔带到马圈,命令乔脱下裤子“咱们别把它打脏了”,一条裤子要钱的,得省着点儿,上帝需要敬畏,惩罚是必须的。鞭打之后还要戒饭。接着带着乔跪在上帝面前祷告,请求上帝饶恕乔的罪过,看看,一面打人一面请求上帝宽恕,麦克依琴向来将自己化身上帝的代表,上帝的意志就是自己的意志,违背自己就是违背上帝,他就是这样无情,毫无怜悯之心,他可以任意动用上帝的意旨来惩办弱小毫无反抗能力的乔,仅仅因为他收养了他。  乔经常挨打“这与他外出干不干什么事毫不相干”  当自己的能力和游戏规则已经无法约束他人时,只能通过打人来证明权威的存在。  麦克依琴在家里是有绝对权威的,女人,孩子都够不上对他的威胁。乔就是这样长大,不停的挨打,不停的郁积,直到最终爆发。  麦克依琴时刻掌控着乔,他问他母牛的去向“我的确给了你,为了让你知道占有拥有财产的责任,懂得拥有权,懂得拥有者在上帝默许下对自己所拥有财产的责任心”乔就是他的财产,他的责任就是教导并惩罚。  麦克依琴“我按照我的理解做正确的事”,虽然外人看来很不正确。  他时刻寻衅乔的罪过,所谓的七宗罪“懒惰,忘恩负义,傲慢亵渎神明,现在剩下两桩,你又被我抓住,撒谎和好色”  其实质就是把乔养成一个唯他是从,随他所欲的财产而已  当有一天,他发现乔脱离他的掌控,立刻“义愤填膺”,恼羞成怒,他绝不容忍乔的“出轨”,他偷偷跟踪乔到广场,抬手一记耳光,只是这次,他忘了,乔已不再是个孩子,也不再是他的财产,乔还给他的是一把椅子,从此两清。(奴隶制?)  乔的一生从悲剧开始到悲剧结束,麦克依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乔从麦克那里学到了冷酷无情,学到了反抗,唯独没有爱。  也是通过麦克依琴这个形象,我想,福克纳意在讽刺清教徒的清规戒律,怎样仗着上帝的名义残害心灵。这样的福克纳像极了鲁迅。
  •     这本小说还是很有厚度的,不只是字数不少,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所囊括的信息十分宏大,旁敲侧击了两个与黑人解放有关的家族——从海托华的祖父到海托华、从伯顿小姐的祖父到伯顿小姐;与此同时,再花大量笔力塑造莉娜、克里斯默斯、伯奇、邦奇等重要人物,这些信息集中在29万字当中,再适当增添些闲来之笔,真是功力深得很啊。福克纳把庞大的故事组织起来,幽默的笔调,娴熟的修辞技巧,倔强的表现方式,冷阳旁观的决心的毅力,不可抵挡的善良,都为这本小说增彩,所以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实至名归,不过我认为更多的功劳归功于他极具特色的表达技巧,能把这么多线组织起来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小说最后附带的译者的评论很中肯,另外译者的功力的确很深,我觉得翻译很好。最初看到有关这本小说的基本介绍的时候,简介中更多的词汇集中在“黑人”上,读之后发现,克里斯默斯真的不是唯一的重点描写对象,而且这与种族歧视的联系也不是特别大,我认为可以更多的理解为归属感的问题。这里并没有设定高低贵贱的阶级之分,至少主角没有这些分类,我认为这是关于芸芸众生的。下面我要分开人物写。克里斯默斯,一个带有黑人血统的男子,不过他更多的是白人血统,可是小小的黑人血液就让他的一生都没有归属感,刚出生被外祖父送到孤儿院,生父从来不知所踪,生母生完他就死去了,外祖父恨了他一辈子,在孤儿院因为无意间窥见女营养师偷情而被遣送到一个农民家中,这里磨砺了他最基本的性格,也因此他的一生都对女性留下了阴影,尽管养母对他很好,他在十八岁的时候与一个妓女有一段故事,并因之杀死了自己的养父,可惜当妓女知道他有黑人血统时离他而去,多么响亮的一记,他这时更加坚定了对女性的不信任。随后,他开始了流亡的生活,直至遇见伯顿小姐,他住到了她的家中,与她也有一段很让我动容的故事,在此期间伯顿小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其实她五十好几了),最初,基于克里斯默斯那段时间淫乱的生活,要他和一个女子发生关系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很自然的,在寄居伯顿小姐家中的最初时期,他们有性关系,但就我看来也仅仅是性关系,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情感是空白的,在这里,我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就是最初的这段只有性没有爱的阶段,第二个阶段他们之间有了感情,就像是热恋中的男女一样,有感情互动,同时追求不一样的性爱体验,过渡到第二阶段也很自然,伯顿小姐跟克里斯默斯有了一段交流,两个孤独的灵魂有了交流,于是,他们兴奋了,融合了,但是好景不长,他们步入了第三阶段,正如每一个有过恋爱关系的人所体验过的一样,热恋之后更多的是对现实的考虑,很自然的,恋爱中的一方很愿意让对方为自己改变,更多的时候这一方还会认为这种改变对对方是有很大好处的,在这里伯顿小姐也不例外,她希望克里斯默斯去学习然后做一名黑人律师,这里就又触及了克里斯默斯的归属问题,他不能接受,于是爆发战争,一系列磨合之后,无法继续,于是,发生惨事——伯顿小姐被克里斯默斯杀掉。在这之后,克里斯默斯又开始逃亡生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逃亡,他其实是准备好被逮捕的。他的一生是悲哀,到死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是谁。所以哲学意义上的三大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克里斯默斯一个也没弄明白。伯顿小姐和海托华的祖父是对立的双方,一个是主张废奴,另一个是主张保存奴隶制,南北战争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讽刺的是,海托华祖父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去参战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人奴隶,黑人奴隶最后没有回来,应该是和祖父一起战死沙场了,可是黑人的黑人妻子还是回到了海托华家,没有接受上帝赐给她的自由,她的余生将在等待丈夫和种作物中度过,由此可见,一个人出生时的预设对其一生有多么大的影响,黑人终将是黑人!很值得留意的是海托华刚到杰弗生小镇布道的时候每次做礼拜的时候都要将祖父当年抗战的情形复述,我暂时不能完全理解他不能解开的这个心结,为何老是提这件事。海托华更多的是自己给自己设定的枷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伯顿小姐,生活在南方小镇,作为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这里只有黑人和她要好,她有一所大房子,却空荡荡的,她甚至成了老处女,她是南方白人的眼中钉,这点海托华虽然不是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却也和伯顿小姐一样,在这个小镇是个外来人。这两个人的三大哲学问题起码弄明白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并且,海托华的一生活得很窝囊。莉娜这个人物很奇怪,有点精神分裂的感觉,当伯奇在小木屋中发现她时候,根据她的反应,读者会以为她已经洞悉了一切(其实我觉得大多数人在前面就会感觉莉娜知道所有事实),可是为什么她最后还要去找伯奇?她好像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她所遇到的也大都是善良的人,还有一个对她一见钟情的邦奇,邦奇最后陪着她走在路上,无所希冀的,压迫着自己的情感陪伴着这个乐天的女子,读到最后我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公路小说。邦奇在这本小说中简直可以称为一个线索人物,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线索人物,他本身其实也是主角,伯奇和邦奇是一个对比,伯奇是不负责任投机取巧的男子的代表人物,邦奇是老实本分的工匠代表。他们三个,或许知道自己是谁和来自哪里,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整合起来,这本小说是一出悲剧,但是福克纳描写得很隐秘,甚至是笑着对我们讲了一段悲伤的故事,看到最后“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咱们从亚拉巴马州出来才两个月,现在已经到达田纳西州了。”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甚至被无法挥去的绝望占领了。芸芸众生,到底哪一个,才是有意义的、知晓自己哲学三大命题的活着。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这部小说是福克纳风格的典型之作,背景依旧设定在美国的南方,通过切换不同的视角,将几条主线交织起来,并且插入了克里斯莫斯过往身世的交代,将原本发生于短短十多天内的事件变得具有沧桑感和历史感。相比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本作在可读性上有所加强,虽然来回交织的叙事主线使得内容依旧很是晦涩。
  •     昏昏欲睡的下午读福克纳 觉得有好多书又白读了 我看懂了你所说的 八月中旬天空中弥漫的透明柔和的光线 就像生命中的很多时刻仿佛感受得到古老的诗意 隔着遥远的时间和空间 静默在这八月之光里
  •     "任何事情要是成了习惯,就会千方百计坚持,不顾真相,远离事实。"
  •     不朽
  •     译笔非常流畅优美,情不自禁对某些语句反复咀嚼,体会其深意,描摹其情景。故事挺简单,每一章的视角都不一样,第一次接触这种写法还蛮有趣。
  •     有时会觉得,福克纳(叙述那些惨兮兮的、匪夷所思的故事时)用上的最无表情的笔调—— 简直可以算是世上最奥秘的东西之一。
  •     用两个月寻找情人的孕妇莉娜以及用三十年——也是他的一生——寻找自我的克里斯默斯。“人的希望莫过于被允许安静地生活在他的同胞中间”,克里斯默斯没有同胞,也不认为自己有同胞,因此不曾有过安静的生活,也很少有过希望。海托华在第三章里随意讲出的这句话,克里斯默斯穷尽一生才领会到。他想要的只是简单和宁静而已,却在漫长的、没有分岔的街道上兵荒马乱地逃亡了三十年。
  •     不如《我弥留之际》或者《喧哗与骚动》。读《八月之光》的过程中我一直都暗暗有种念头,故事结构其实可以在两代人之间形成重叠,或者像《云雨》那样的的故事可以讲述一个本质不变但又有区别的内核。另外,可以写一系列短篇,每个短篇都涉及一个共同的人物,从这些独立的短篇拼凑出一个隐藏角色的长篇故事。
  •     这星数是给翻译的,“炎黄天光”“盛夏天穹苍白的晨星”“炎黄的天日宁谧地展现”这样的词生生出现在文章里的时候,译者就不觉得尴尬吗……我选择去听李文俊剧透和叨逼叨
  •     不太读的懂。
  •     太难读了。identity crisis.
  •     小说语言让人反复读,才能领会人物的思想性,以对话形式大量出现的都是她/他/它想,意识的东西,浓重的笔墨,耐心读者津津有味,泛泛读者枯燥乏味。
  •     福克那比较引人入胜的小说,还带着点诙谐,真难得
  •     多线索的情节结构,读起来有种闪回倒叙的电影效果。
  •     马尔克斯谈福克纳与海明威称,前者是他的精神导师,而后者教会了他一切技巧。 很容易可以猜到,马尔克斯将故乡阿拉卡塔卡和杰弗生镇的幻影融合诞生了马孔多,而福克纳的文体与结构施加于马尔克斯叙事手法的影响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史里俯拾皆是。追随喜欢的作家一路顺藤摸瓜,溯流而上这件事情真是太有趣了呀。
  •     看这本书有点偷窥加西亚灵魂秘密的感觉,在自己特别浮躁的时候看这本书简直是罪过。书好翻译的也好,错综蔓生的句子那种模模糊糊的意思表达的恰到好处,美到极致又能有超越哲学的表现,有时间一定重读。
  •     前几天还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高中课堂。语文老师何老师给我们讲解《百年孤独》,她讲她的结构和细节以及一些巧合。我梦见她问我们这本书的灵感源泉是什么?我不假思索的说是《八月之光》,甚至还说福克纳是马尔克斯的精神之父。虽然在做梦,但是我不清楚到底自己有没有意识了。不管怎样我都得再重读《百年孤独》。如果说《我弥留之际》《野棕榈》《去吧摩西》《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些还有探索技巧的故弄玄虚之嫌,那么《八月之光》绝对不是!各方面都完美的小说是不存在的。但福克纳一次次的去触碰小说的极限,一次次尝试去创造一个个新的宇宙。所以他就是第一流的作家。他的小说结尾通常都很悲惨很不幸,但总能让人感到在前方的不远处会有一道亮光,我想他骨子里一定是一个乐观的人,感觉与海明威恰恰相反,都是外表与真实内心不一的大师。
  •     福克纳是极少数不会让我失望的作家之一。
  •     所有的迷失、痛苦都在这一天走出了困境,可惜大多是以死亡的方式。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在为自己编织困境,至死方休,不如就踏上没有目的地的旅程,沐浴在从古老的往昔降临的宁静澄澈的八月之光里。
  •     太棒了,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激动。。完全和昆汀一个路数,是我喜欢的类型。。昆汀应该拿去拍成影片。。完美的五星。。这里扣掉一颗星是因为,书是好书,但是这个翻译的。。咳咳,套用一句俗话就是,好白菜都让
  •     几位人物组成的这个十分紧凑融合的故事所表达的,在我看来是每个个体对自己所施加的束缚,并因此而生活在自己所划定的范围内,循环往复地兜着圈子,直到快要把生命耗尽。几个人物都有着类似命运悲剧性的人生历程,可读完之后会发现正如书名《八月之光》所显示的,是在一个光明乐观的氛围下结束的整个故事。译林这本翻译挺好,字体偏小。
  •     读的非常艰难,但是读完后不得不感慨,这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杰作了。
  •     结构异常反复精巧,但故事线索却纹丝不乱。Christmas这个形象和呼啸山庄里的Healthcliff蛮像的。大端的意识流描写分分钟冲垮逻辑是此书最难突破的地方,而很明显翻译在此中并没有起到删繁就简,疏通文句的作用,感觉语感不行。
  •     乔找不到归属感,不是黑人,不是白人,不知道家人在何方,感觉不到生命的重量,变得对什么都无所谓。一旦受重比如说被人爱着,他只想着逃,认为那些爱不会真的属于他,还是他根本不知道爱,以为又是一种人生的骗局。莉娜挺着大肚子出门寻夫,所到之处倒是体现了人间处处真情在。一个种族引起的悲剧,一个是失足少女被拯救的喜剧,前者是冷漠被孤立,后者是温情被守护的,环境给予人不同的价值观,人是被感情驱使,理智很那说清。
  •     囫囵着看完,意识流再见
  •      我对黑奴的历史还是不懂,最近心不静,没有好好看懂书。
  •     意识流好费劲,宗教好费劲。
  •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好不容易看完你
  •     一次信奉海明威式语言的读者被福克纳风格所征服的阅读。一次追索马尔克斯的足迹寻找福克纳的阅读。语言的繁复与粘稠,现代式的神话人物。对于我,它依旧是“一部远未被读懂的小说”。
  •     八月读八月之光 我bucket list (要入原版)
  •     戏里戏外的爱恨搁置起来 作者的构思多角度视角 人物内心世界的表露若隐若现 百年孤独后的大师之作
  •     难度系数:五颗星
  •     那光是上帝温柔的目光,那光中只有仁慈
  •     马尔克斯推荐
  •      “我知道不应当来打搅一个陌生人。可是你很幸运。一个单身汉,一个到老都不曾对爱感到过绝望的人……”福克纳写了那么多的苦熬,却是这一句最打动我(ಥ_ಥ) 相当精彩的一部小说,翻译也很优秀,期待与《八月之光》的第二次相遇。
  •     叙述仿佛是接力棒,整个故事在不同人物之间来回传递。不过,看之前没想到竟然这么厚且篇幅这么长,看了大概有半个月,很多段落写得我要划线。我想,八月之光应该是那所屋宅燃烧时的火光,让旧不聚集的人们前来围观。同时,也有很多出乎意料的情节,读起来沉浸感十足。
  •     “乡亲们!听我说。那天晚上他在我这儿。发生谋杀案的那天晚上他同我呆在一起。我向上帝起誓——”
  •      像我这样如此热衷史诗的人在书里看到的更多的是叙事技巧与修辞,痛苦烦闷而愉悦,诸般混杂也是福克纳笔下的南方社会处境,而他对于那个并不美好的世界也没有什么不宽容。
  •     时间和视角的切换简直了。错落有致。叙事手法的细腻 太喜欢。
  •     莉娜、克里斯莫斯两条线就像和弦一样,互相增加了厚重感,又不失一明一暗的对比。最后又加入海托华的身世包裹了时代的悲剧。这部作品在结构文笔诗意上都很出色,但对我并没有共鸣,我没有经历过南北战争,我的祖国也没有深入到血液的身份差异问题,只能感叹下各国有各国的黑历史。
  •     重读。故事的逻辑在阅读各种美好的诗意语言之后展现。人的动作与语言是理性的逻辑的,但心理是感性与艺术的,福克纳感受真好。需要了解美国南部历史。chrismas部分重读。翻译好厉害。结构厉害
  •     虔诚
  •     什么嘛,我都做好心理准备了,结果读的居然挺舒服的,而且写得美…这比看后现代那批癫来疯去的生理上体验好太多。
  •     太厉害了,叙事的大师。
  •     阅读感觉很奇妙啦~
  •     与生俱来的命运,背负一生的重担。以及,错综复杂的文体。
  •     刚读完的时候在想这是什么乱七八糟 现在回想起女主人公不停行走,不停寻找 倒有一种关于不可抗拒的命运暗暗悲哀
  •     老马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喜欢福克纳线索的布局,明暗交织,令人唏嘘。
  •     所謂經典一定是因為寫出了人性之深刻,值得一看。當然,如果配合著文學課看則更好⋯⋯ 有時間要對照著馬爾克斯再看一遍
  •     有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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