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00-01-01
ISBN:9787805679709
作者:理查·赖特

作者简介

理查德·赖特是美国二十世纪的黑人作家.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说,他的创作对黑人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美国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土生子》出版后,不仅震动了美国文坛,也震撼了美国社会,受到许多读者和评论家的关注.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欧文·豪曾指出:"在《土生子》出版的那一天,美国文化被永久地改变了."《土生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有较深刻的批判意义.赖特成功地运用生动具体的现实事物形象地表达了对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深入剖析,发掘犯罪活动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黑人的野蛮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别格的性格乃是美国文明的产物.该文重点探讨了这部小说中主人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的前因后果.在一个被长期剥夺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社会里,黑人的心理受到了严重的摧残;面对现实,他们畏缩、逃避、麻木不仁、缺乏反抗意识.而主人公别格则形成了畸形心理:心理狂燥、性情不稳定、自我封闭、冷漠、不由自主地使用暴力.最终,他在极度混乱的意识中残忍地杀害了白人姑娘玛丽和他的黑人女朋友蓓茜,自己也受到白人法律的严惩——被电刑处死的后果.

内容概要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 1908-1960)  
黑人作家。1908年9月4日生于密西西比州纳切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祖父是奴隶,父亲是种植园工人,后弃家出走。母亲是乡村教师。赖特进过孤儿院,曾在几个亲戚家寄养,15岁起独立谋生。他从小深受歧视,对社会、尤其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著名的自传《黑孩子》(1945)中作了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中也有所反映。赖特离家后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同时勤奋自学,立志成为作家。他爱读德莱塞、刘易斯、安德森等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30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赖特长期失业,对美国贫富悬殊、种族歧视的社会有了进一步认识。1932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社会,这使他后来的创作能够比较深刻地发掘生活,揭露社会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因而成为30至40年代美国左翼文学中所谓“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1937年赖特去纽约任美共机关报《工人日报》的哈莱姆区编辑。1940年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土生子》问世,使他一跃成为享誉美国文坛的黑人作家。小说获得畅销,后又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并拍摄成电影。西方有的评论家认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开始受到评论界的重视,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赖特成名后,逐渐与美国共产党的观点和政策发生分歧,终于在1944年退出共产党。1946年迁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赖特著有《局外人》(1953)和《今日的主》(1961)等5部长篇小说,《汤姆大叔的孩子》(1938)和《八个男人》(1961)两部中短篇小说集,与人合写了两部剧本以及其他著作近10部,也发表过一些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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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在我目前以看过的美国黑人文学的书籍中,这本1940年出版的《土生子》算的上是最近也是最晚看的一本书,书作者查理德.赖特改变了很多人长久以来心目中‘斯托夫人’笔下《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象。    在《土生子》这本书里,黑人主角不在是一个被白人宗教麻醉思想,手拿《圣经》对白人奴隶主的剥削逆来顺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着自己肤色与白人微弱差异,而逃亡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为一个生活在南北战争后,20世纪30年代美国白人统治下,以种族隔离为环景背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别格.道格斯’。    在赖特的笔下,从主人公黑人青年‘别格.道格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见了一个正常的有着善与恶和喜怒哀乐的新黑人形像,同时也对当时的美国社会环景与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写,不在是停留在南方的种植园里。这在当时的美国文学界,特别是美国黑人文学里,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壮举!从书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后的时代里,很多著名美国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鲍德温和拉尔夫.艾利森 亚格利斯.哈里等都深受其的作者和其作品的影响。该书还被改变成话剧,并在百老汇上演。    书中的开头‘别格’的一家生活极度的困难,四口人挤在一间破败的陋室中,主人公的父亲在‘别格’小时死于南方的白人暴民手中,从而始‘别格’从内心深处对白人世界冲满了极度的恐惧与愤慨和仇恨,但当他看到城市上空白人驾驶的飞机在蓝天中自由翱翔时,又不住的向往,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却是自己的肤色与种族。    他不喜欢白人的世界,却又不得不按白人的方式与规则生活,在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别格违心接受了为白人地产投资商‘道尔顿’先生的工作,当了一名司机和锅炉工。本来他将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但在这天晚上他把醉酒而昏迷的道尔顿的女儿‘玛莉’抱上其的卧室时,却被‘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碰见!‘别格’出于内心对白人世界的极度恐惧,出于不想被发现自己在小姐的卧室里,失手用枕头捂死了因醉酒而熟睡的‘玛莉’从而酿成了大祸!在这里可以看出那个时代以美国白人为主导的社会总体上对黑人种族的压迫。    一个只是双目失明的白人老妇人,却能让一个黑人青年挺而走险失手杀人。    而从社会和刑法的另一个角度讲,别格为此也变成了一名杀人犯!他为了逃避白人世界的追捕与惩罚,又制造的焚烧‘玛莉’的尸体和写绑架信嫁祸给‘玛莉’的朋友,白人共产党‘简’最后终因人们在清理炉灰时发现了‘玛莉’的遗骸而败露!‘别格’又开始了在‘芝加哥’这座城市与前来抓捕他的白人警察们的战斗。其间他又因惧怕自己被牵连而杀死了自己的女友‘蓓西’最终被白人警察抓获。从而结束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土生子》很代表性的之处还有,不仅仅是赖特笔下塑造的全新的,服合时代的主人公‘别格.道格斯’,要是那样的话该书决不会成名。正如‘斯托夫人’笔下《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段买下汤姆大叔的高贵的白人庄园主,和自己的姐姐在庄园里那段经典的关于美国南北双方对黑人的争论。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常的篇幅来描写为‘别格’辩护的白人犹太师‘麦克斯’,与白人公诉人‘勃克利’对主人公‘别格’的罪刑是社会还是个人性质的对白。如: ‘别格’在来‘道尔顿’家工作之前,曾有过计化抢劫白人商店的想法。还有,当他怀抱着醉酒的‘玛莉’回到她的卧室时,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识的驱驶下,作为一个健康强壮的男人‘别格’也对‘玛莉’也产生了单纯的欲念,这时‘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突然出现在们口!让人读阅思絮后久久的回味唏嘘不以,别格做为一个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压剥削的黑人,他不想为白人服务可他又无法摆脱其的制约。当其犯下杀人的大祸时,觉得这不过是早晚会发生的事,就算是不这样也会那样或者那样被白人所杀,而不是一开始人所应有的负罪感,而是对白人社会对自己报复的恐惧,因为没有谁会去理解观心他和他所属的种族。    如:事发后黑人街区被白人暴民趁机围攻扫荡欧打无辜的黑人。    本书还有另一点可取之处,那就是给他提供工作的道尔顿先生,赖特对他的描写很有代表性,他一方面给黑人学校捐款助教,同时还指导别格上学,但却不顾佣黑人职员或学生,一方面他顾别格为自己打工并给其丰厚的报酬,另一方面却把品质极次的劣质房以高价租给黑人谋取暴利。   想想在30多年后‘亚格利斯.哈利’的那本《根》,书里的那个救了昆塔但又卖掉其女儿的白人庄园主华勒是合其的相似!   可当他在收到别格伪造的绑架信时,他以一个父亲的名意起乞求所为的绑匪,释放以死去并被焚尸的女儿后,不久那个焚烧‘玛莉’的锅炉里就发现了她的残骸,别格被抓又给人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其中书终在法庭中审判别格时,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很精彩!堪称本书的点睛之处!很值得一读!   作为一本在美国20世纪20-30年代,黑人文学‘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抗议题材”小说,理查德·赖特以其严谨的构思,精湛的文笔,真实的取材于现实生活,公正客观的塑造了一个生长生活在那个时代,群体和个人受白人种族压迫剥削的美国的黑人‘别格.道格斯’,而不在是像斯托夫人笔下极度温顺和善的白人牧师式的黑人形像,正如本书的名子《土生子》,南北战争结束106年后,续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近一百三十多年后,这个迟来的不为人知黑孩子才出生。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几年来我读阅了一些有关美国黑人题材的小说和书籍,发现由于时代和历史政治的原因,我们很多的人对黑人文学的认识都很像那时的美国,只知道一个《汤姆叔叔的小屋》,连诞生于60-70年代的黑人民权时期,并曾在我国电视上拨发放过的黑人精典文学《根》都很少有人知晓,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以理查德·赖特以他在美国文学界的地位和历史影响,我希望能多出些他的作品,如‘理查德·赖特’的早期作品〈汤姆大叔的孩子〉和其的自传〈黑孩子〉希望可以早些和中国的读者们见面。   

精彩短评 (总计5条)

  •     补记
  •     黑人文学,抗议小说。
  •     平生最爱,之一.太他妈有劲儿了这本.高二那会儿,看得直出冷汗.
  •     黑人严肃起来,比白人和黄人认真的多,也冷酷的多
  •     我只能用破坏宣布我的存在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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