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 1》书评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5
ISBN:9787801956422
作者:知秋
页数:246页

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做自己想做的、该做的事,坚定的相信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原则,听从自己内心的呼唤,不被俗世纷扰,人生总会遇到很多诱惑,在灯红酒绿利欲纷繁的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呢?往往坚持下来的人就无憾了。。。只是奇怪这本书怎么没红?在我看来比《诛仙》之类的好多了,强烈向大家推荐!

一本不错的书

把它拷在手机里,用朗读软件播音,每天上班时在班车里听上40分钟,足足听了大半年才听完。书很长,但是并不哆嗦,总有意外之喜,除去欠缺推敲之外,这是一本让人欲罢不能的好书。

谁是尘埃

如果有一本书能让我看四遍以上,基本很少了。酣畅淋漓的感觉。里面关于人性的描写,的确入木三分。人到底是善良还是邪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里面利益关系的转变,各种种族特性的描写,等等很多。还有,封面实在是太逊了。

无聊的唠叨几句废话

很早以前在起点看的小说,后来在书店看见出了实体书。可惜坑爹封面,败坏了本算不错的小说。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这封面还会有购买欲望的。中国人写魔幻题材历来就是个弱势(毕竟不是自己的文化)。知秋也是如此,他也没法写出欧美魔幻小说的大气恢弘,但是他很聪明。从一个貌似小人物的命运改变入手,慢慢展开,在快要把握不住的时候,又聪明的收回来。适时的讨论人生,社会利益形态关系。看的出来知秋也很受了田中芳树大神那种无感情旁白叙事启发。该死的就得死,死得不拖泥带水,死得各得其所。这么做的后果,就是让小说反而丰满起来。至于结尾被很多人喷。我觉得知秋也算尽力了,再下去就会统统死光光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整体来说不错,西幻写成这样也不容易。套路就是,当你以为这个人赢了,下一秒他就输了,当你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下一秒形势就急转直下了。打戏写得很好,每个动作写的很细,整体节奏很流畅。最后的10%吧,从欧福城主被杀开始就有点收不住了,咔——这个人死了,咔——那个人也死了。最后不停地重复尘埃啊渺小这种词,多得有点烦。其实核心主题就一个——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还有就是我觉得里面的人物也有套路,基本上有权势的配角(包括精灵)都是“你是我朋友,我也很喜欢你,但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为了国家、为了更多人我只能放弃你”,再想想其他玄幻文的套路,跟这个完全相反,都是“我知道你说的对,但是他是我朋友,我明知是死,明知这可能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我也要去救他”——这大概就是理智流和感情流吧。这个作者很喜欢用长句,四字四字的词语叠加,读起来不用喘气的那种,现在有印象的只有这句了——“一条光亮无比仿佛从天而来把所有的雄壮凝聚了百年之后再以东流到海不复返的慷慨激昂要把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淹没席卷绞得丝毫不剩的滔滔大河。”扣一星是因为我觉得字里行间有一种对女性的蔑视。

精彩的设计遇到纠结的计划

本书细节方面都不错,从一开始的追杀就能让人读得欲罢不能。配角的描写很精彩,除了大家称赞的那个老家伙,格鲁将军、杰西卡等等都有令人印象很深的桥段。可惜一本作品诞生之后,里面的人物会逐渐获得自己的个性,慢慢的连作者都控制不了。所以只好借助于自虐的办法来推进情节,到後来各种俗套的设计也是一一出现,譬如主人公越来越优柔寡断等等。有人会找各种理由解释,其实我看很简单,如果他不优柔寡断,书就要结束了。毕竟网络年轻写手在名声的笼罩下很难保持速度与内容的均衡。最後的结局会有很多人喜欢,可是我是一个重视技术含量的人。作者一般是早早预订好令人无法猜测的结局,然後尽量把故事往那边带。这种悲剧性结局加上书名最容易在网络论坛中操作出一个『深度』的推广出来。这样的设计既让小白读者震撼,也让文青读者愿意放下架子来欣赏。可是如此的操作借助《十州》的话,难免有“着相”之感。结论:总体来讲书还不错,可看但不可细究。(当然,一堆十几、二十多岁的书评高手总结出无数人生哲理也有可能。不过从读者到作者,大部分都是理性主义、反智主义、以及自我中心的心态,算是有中国特色的后现代吧。)

历史的尘埃

如果能拍成电影的话肯定会很好看,不过得先发行英文版本才行,毕竟以目前的形势看,国内没有这个实力拍好这种类型的电影!所以只能外国人来拍了,想想真是可惜,国内导演除了翻拍还是翻拍,古龙金庸的小说,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什么的翻拍了一遍还不够,2遍3遍的拍,也不怕观众审美疲劳。《 历史的尘埃》这么好的小说题材,竟然没有哪个导演发现!如果能拍好这部,相信肯定又会诞生一个大师了

憋屈

这真是本超级奇怪的书整本书大致能分成比较明显的几个部分,第一部分还能看出明显的善恶阵型对立,大家一起搞死了野心过大的公爵,但是很快后面的进程就愈发奇怪起来,整本书的对立阵营一直都在转换,换到最后,你猛然发觉,整本书里没有正方也没有反方,没有正义和邪恶对决,也没有很好的故事线索,甚至主角的存在感都越发薄弱,一部连正面和反面人物都没有的小说,能叫什么小说呢?作者在发便当方面,也可以和田中芳树相比,发起便当来毫不手软,陆陆续续主要角色不停的挂,最后结局居然把除了主角之外的所有角色都杀掉了(我知道波鲁干达人没死)这能不让人觉得憋屈么

综合了古龙和温瑞安的风格

武侠玄幻,很典型的英雄无敌系统。笔法综合了古龙和温瑞安:细节刻画和人物心理似温瑞安,但忽然看到一段会强烈的感到有古龙的感觉。较一般同类型小说有深度,难得的是有深度的同时情节性也相当强,很容易一口气读下去的书,构思独特,不会让人轻易的猜到后续剧情。总之,是一部再看第二次也可以的书,强烈推荐。

相当好的玄幻小说

一本不yy的小说,以英雄无敌为背景。相关精彩评论请移步百度的历史的尘埃吧。我就不复制了。不得不说的是,历史的尘埃吧很有德

很难得的一本书

作者是在未接触网络文学的情况下动笔描写这本书的,能在接触到之后还保持原有风格实属不易,现在很多网络文学都似乎坚持着主角无敌的路线发展,看多了之后很是有一股审美疲劳。文章有很多出彩的地方,作者在知道这本书可能没什么市场的情况下依旧坚持风格实属就算使文章里充斥这一些悲剧色彩,依旧在我看来是难得的一本好书。记得以前看的是一本盗版的实体书,书名打错了,后来又租借了一遍,搜索作者,才知道这本书的书名,后来又下载了一遍,没看完就删了,因为并不能去回味这本书里的悲伤味道。反正这是一本极具魅力的小说,推荐观看。

西式的魔幻,英雄无敌的色彩

西式的魔幻,英雄无敌的色彩,很喜欢。摆脱了之前一味的种马或无敌的主角形象。形象更加饱满,更具可读性的说。弱弱问下,这种题材类似的小说,还有什么呢?之前看过烟雨的《亵渎》,风格虽然与《尘埃》迥异,但是姑且算为同一类书。求各位给推荐个

一本不同的玄幻小说

历史的尘埃,一开头就十分吸引我,描写的很细致,又不细致的拖拉让人无法入戏,每一笔描写都很有用,让读者身临其境,随着文字去探险。这不同于一般的玄幻小说。这里没有英雄主义,你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个人的力量在大环境下是多么的渺小。这里没有绝对的运筹帷幄,每一个小环节都有着不可控因素,导致事态的发展变化。这里没有绝对的善与恶,坏人也有他自己的信仰和坚持以及美好的品质,好人也会视人命如草芥,玩弄权术,利用无辜之人以达到他的目的。这里没有绝对的第一力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永远有比你强大的人出现,主角也只能在尘世中被人控制的浮浮沉沉。这里没有一往无前的爱情,不是两个人相爱就可以无视一切,太多的东西要考虑,只能无奈的接受并将感情藏在心里。这本书很残酷却又很真实,它将现实中的无奈清晰的撕开在你面前,让你不得不直视他。同时,它又告诉你不用绝望,即使未来已定,也要去拼去闯,未来那么远,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永远不要放弃任何一个生存的机会。由于不小心提前知道了结局,让我突然就不想接着看下去了,即使知道他很真实残酷,仍然不想接受这个悲剧结尾,心中还是憧憬光明,希望那个不聪明,却一直勇往直前的阿萨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俗套一点,有情人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很幸福。

我就是我~~

已经看了三遍了,自己最喜欢的科幻小说。每一次读完都让自己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想法。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要爱的人,永远都会直接的面对挑战和困难。即使是诱惑,即使是危险,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还有就是那个善良的心。虽然书里有些地方很黄很暴力,但是还是特别的喜欢这本书滴,~~

【转】历史的尘埃人物分析之璇

听说豆瓣才子多?原作者:另一叶知秋来源:百度 历史的尘埃吧原文链接地址:http://tieba.baidu.com/p/671372701璇。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和我聊起过她的梦想。小小的别墅,建在湖边的,别墅里要有一个大大的浴室。养一只小狗,再养一只小猫的,心情好的时候就看小狗小猫打架,心情不好的时候也看小狗小猫打架的。银行里的存款利息可以让我在无聊的时候去世界各地旅游就好。我想,每一个女孩都有类似这样的梦想。璇一定也有。风华绝代的容颜与婉约知性的骄傲中和内敛,温润如玉,却又能像水晶般耀眼,万千人群也无法迷茫她的风姿,睥睨众生,却又能带着怜悯,让跪倒身后的人们亲吻她踏足的每一个印记……人类世俗界的女神。这大概是女人的极致吧。水晶,象征着纯洁。每一个女人,都曾经像水晶一样纯洁。但这种东西,太娇弱,太需要小心保护,细心呵护,用心守护。一旦碎了,就是一堆会刺伤人手的渣子。没有什么人是自己愿意堕落的,以卑微的自甘堕落的方式。当男人拿起武器钻进深山树林,当女人为了生活出卖尊严,也许,那不是某个人的悲哀,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悲哀。璇的出场是在爱恩法斯特帝国王都圣骑士团冠军争夺赛前,他投注了一个名叫罗德哈特的平民骑士三个银币,然后主角阿萨抓了她的手臂一把,还在她头上鼓励似拍了一下。然后,她花枝招展的走了。书中没有介绍她的生平,童年,我亦不愿去推测他是否有父母姐弟,是否还有个家,那让我难过。她只是一个王都最大的妓院里的红牌姑娘而已,一个花街女子罢了。像她这样的女子小说中王都里还有很多,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如果她知道了故事《圣徒》中和她身份相同的安玫的故事,不知道在被心目中的平民英雄骑士罗德哈特杀死以后,她会不会难过。除了性别,没有什么是天生的。生活会让人无奈,或者挣扎反抗于不幸,或者沉沦堕落于不甘。当看到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卑贱的角色扮演者时,人们应该看到她背后淋淋的鲜血,抗拒不幸命运的不甘,而不是简单地对这个人下卑贱品行的结论。时也命也?却决不是天生就该如此。没有人天生就该是小偷,盗贼,强盗,妓女。让我们从主角阿萨的视听感知角度去介绍璇。一出场,璇就投了三个银币在罗德哈特身上,这可是一个罕见的大手笔。首先解释一下璇为什么要投注罗德哈特。罗德哈特在骑士选拨中成绩非常优秀,根据几个老手的目光看他的身手和气度是最好的。据说这位平民骑士千里良驹是从埃拉西亚的骑士学校跑出来的,盛产英雄和将军的产地为他在血统上加了一笔。而且在小道消息中,他还只身在一群大耳怪中救出过一位公爵千金,这更是值得信任的能力和英雄事迹。草野贫寒的出身配合他的救美经历和现在的成就,更有了英雄出少年的旱地拔葱一飞冲天的气势,完全符合了平凡公众们的心理需求。而且罗德哈特还是一个帅小伙。年轻,英俊,不凡,英雄救美,所以璇以三个银币的大手笔投注在他身上,三个银币也就是三百个铜币,约相当于三千人民币。后来阿萨无意间听到罗德哈特答应别人在比赛中做假认输后,颇为这三个银币不值——即使不是血汗钱,也是汗水钱。璇的出场秀原文是这样描述的‘这是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到有些张扬的姑娘,一件露肩膀的花式长裙,把肩膀和小半个前胸得意洋洋地露出来让周围的男人们垂涎三尺,原本就很可爱乖巧的脸上有点多余地化上了妆。不能指责,这大概是工作习惯和职业道德的延伸,这位叫璇的年轻女士是王都最大的妓院中相当有名的红牌姑娘。’作者用得意洋洋,可爱乖巧,多余,不能指责,完美到位的表达出了一个立体的视觉感知体系。接着接受投注的工作人员起哄地问她为什么赔率已经降到了六分还投注罗德哈特的时候。原文中这样描述:“因为我喜欢他啊。”漂亮的妓女扭了扭自己细细的腰肢。“人又帅,又有气质又有气概,出生贫寒全凭自己努力奋斗,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啊。那些靠家世和裙带关系的贵族和他一比起来,我呸。”她很有气势地吐了一口口水,这随意的姿势是大家闺秀良家妇女们永远学不来的。出身贫寒全凭自己奋斗,也许璇女士很久之前也是这么想的,结果,他成了一个红牌姑娘。这是一个事实,这也是很多女士的真实写照。璇用很随意的姿势颇有气势的吐了一口口水鄙视了一下这个事实。在周围垂涎的目光起哄的吵闹声中,璇对着那块写有名字的木板抛了个媚眼,好象那就是意中的人一样。用秀气的手托住脸,有些幽怨地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来找我呢。”幽怨,非常传神地描述。幽怨,女性化的动态词。璇的戏份再次出场是在大街上偶遇阿萨。一个烦恼中的男人,一个为了生活的女人,因为搭讪,通过金币,两人各取所需,深入交流。某一天的清晨,阿萨醒来和璇的对话。“其实我一直喜欢一个女人的……” “喜欢谁?”妓女小姐又是懒洋洋,又好象有些来精神。“说给我听做什么?不怕我吃醋吗?”“你吃屎吧。你都要为别人吃醋,不早酸死都早涨死了。” “去你妈的,说老实话你又不信。我这辈子就为两个人吃醋,一个呢,自然是首推那位英俊潇洒,完全就是少年英雄的典范的罗德哈特骑士了,可惜他没来找过我。”说到自己的偶像,妓女小姐来了点精神。“当然啦,他可是高贵的人呢。另外剩下一点呢,就对付着帮你吃算了。可惜现在你又不信,那不给你吃了。收回。” 阿萨嘿嘿一笑,说:“那我什么时候介绍你的偶像给你认识啊,那你就有的吃了。” “哇,真的吗?……听你在放屁,人家那么有名,那么高贵的人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混蛋?”阿萨摸了摸她的头说:“你好好听我说嘛。其实我是一直喜欢一个女人的,她大概也喜欢我吧,不过我也不是那么肯定了……不过她已经结婚了,但是她丈夫呢,又是个从来不回家的蠢货,非常惹人讨厌的混蛋,从来不理她。你说这样我应该去找她吗?” 阿萨现在发现自己很有点喜欢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虽然这女人的身份好象和自己完全不合适,但是他本来就不在乎这些。关键是他喜欢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他们不见得有什么文化也不见得有多聪明,但是至少很纯粹。比起那些装模做样的牧师,神官,贵族们,还是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轻松开心得多。怪不得连侯爵那样高贵的人以前也喜欢出没在这些地方。 听完了他的倾诉妓女璇小姐却毫不客气地啐了他一口,说:“你这样的口气,还说这样的话,那不摆明了你想去吗?你想去就去啊,只要不怕被发现抓住的话。我听说有一种叫浸猪笼的刑法就是对付你这样的家伙的哦。嘿嘿,我到时候会来看你的惨像的。” “你这乌鸦嘴。”阿萨笑着敲了她的头一下。 璇的戏份很少,这段对白是她的第三次出场,却几乎占了她全部戏文的一半。几百字的对话里她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在这段起承转合的承文里,作者用狗男女在清晨刚醒来时的暧昧场景中一段对话表述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日渐亲密。而且书中璇的出场里,在这段对话里,不断提到的罗德哈特暗示并铺垫璇的结局——璇将因为阿萨死于罗德哈特之手。一个小辫子男人给了璇十几个金币,让她把姘头阿萨叫去城外的小树林。小辫子说因为和阿萨有点小矛盾,要给阿萨一个教训。璇十分高兴,十几个金币,十几百银币,十几万铜币啊,这几乎已经可以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于是璇就几乎是兴高采烈地一路拉着阿萨去小树林了。璇先去找阿萨,按照小辫子告诉他的地方,城西的一个大房子里。“切,我怎么不知道。”璇依然打扮得花枝招展,一脸的随意娇媚。阿萨问他为什么找到这里的时候如此回答。“我上次跟着你看见过你往这里走呢。”“我不能找你啊?反正有事找你,你出来嘛……哇呀!”她突然看见木门里面的光景——各种各样的尸体,吓得跳了起来。“这……这是什么地方?”即便出了门她依然是一脸煞白,用手拍了拍露一半在外面的胸口:“真是吓死我了。”阿萨被拖到城外的小树林以后,完全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当他的手臂无意碰到璇的胸口时,再瞥了眼璇粉红的脸蛋,竟然突发奇想:不会是想要我来这里和她做那个吧……连忙说:“我告诉你,现在可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我还要……”然后他在危险中把璇扔了出去。阿萨陷入了小辫子带着一小分队圣骑士团的包围圈。由此可见,阿萨确实是个好人,在最危险的时候都没有忘记别人的安危。“哎呀。”被阿萨扔出去摔得头晕脑涨的璇终于站了起来的时候,她又被面前血淋淋的情况吓呆了。她连滚带爬地跑到小辫子面前,哆嗦着问:“你不是说只是找几个人来揍他一顿的吗?怎么搞成这样子了?”记得第一次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的那个气呀,哎,差点把我气死。臭娘们差点害死主角,能不气么。真觉得作者应该让主角直接用她的身体当挡箭牌,让她直接死掉算了。但是接下来她的表现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当璇看到满地的血腥,两只剑还把阿萨的身体刺穿了,似乎立刻还要他的命,她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几个金币,带着哭腔走到小辫子面前说:“这钱还你,还有十个金币我也不要了,我求求你们快放了他,我带他去看医生,他这样会死的。”“看你妈的。”小辫子当头给了璇一个巴掌把她打倒在地上。地上的璇一下抱住了小辫子的脚,继续哭着哀求:“我求求你们放过他,我给你们钱也行……”看到这里我小小的原谅了她一下,不过是个可怜的愚蠢女人罢了,至少还有些善良。接下来山德鲁出现救下了阿萨,并用死灵魔法杀死了狙击阿萨的众人。山德鲁想要杀掉璇灭口。这时候璇已经被发生的诡异至极的一幕吓傻了。阿萨大惊,跳上前把璇推开救了璇一命。并对山德鲁解释说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只是被人骗了所以才来骗他而已。“哦,原来如此,然后呢?”山德鲁木然地点了点头。 “你不会说要放了她吧。”的确,璇有必须死的理由。原文:山德鲁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讥嘲地盯着阿萨,问:‘让他出去告诉别人,你这个神官大人其实暗地里和一个会变尸体的老头有勾结,杀掉了一小队圣骑士?然后我们就等着整个圣骑士团的人来围攻我们,你的主教大人也落人口实。你是这样的意思吗?’到了这里,璇这个角色对剧情发展的推动已经表露,她用来表现主角阿萨的不成熟,不够心狠。转,已经转的很好了,接下来璇这个角色的合,合的很好,很意外,她用她的死来说明证明主角的仁慈连个屁都不如。让我们接着看璇的表现。刚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璇已经吓得涕不成声了,眼泪鼻涕和原本脸上的妆混在了一起头发也乱了,显得狼狈又难看。她哆嗦着说:“我保证不会出去说的,我发誓....求你们放了我吧......我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人生的悲喜剧大概不外如是,早上的时候意外地得到十几个金币的惊喜,然后求人放人的哭泣,到现在生命掌握在他人之手的悲哀。大喜大悲,也不过如此而已了。山德鲁并不想放过她,说着一通废话的同时,扔了两只带有死亡气息的耳朵要结束璇的生命。阿萨拉着璇躲开了。憋了一会,他说:“求求你,放了她好么?我让她保密,不说出来不就行了?”阿萨是个好人,一直都是。阿萨救下了璇,璇离开了王都。但是因为另一个阴谋,璇很快地被抓了回来。在王都监狱里:慢腾腾地离开王都的途中被一大群士兵赶上来捉住,一路的折腾和害怕让璇狼狈无比,她哆嗦着回答克劳维斯地问题:“我什么都没看到,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抓我.....”克劳维斯没有发怒或者警告或者多说什么,他伸手,用两根手指抓住了她额际上的一撸头发一扯。璇一声惨叫,原本她很爱惜的很柔软顺滑的头发连着一块血肉模糊的头皮立刻离她而去,血马上流满了脸颊。惨叫,爱惜,柔软顺滑,头发,头皮,血。作者驾驭文字的功底很好,几句话几个词描述的仿佛读者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到璇的痛楚及可怜。璇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血从发际流出来把半边脸都染红了,她勉强站着捂着头呜咽着,泪水一出眼眶就混进血里面踪影全无。命运总是如此捉弄,克劳维斯接到命令马上离开后,璇竟然遇到了梦中情人偶像平民英雄骑士罗德哈特,她相信他,在孤苦无助的情况下,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后来,她竟然神奇般地按照骑士的安排顺利逃离了监狱。罗德哈特是完全不认识璇的,他不知道也从来没想到过救的这个人暗恋他,他是因为囚犯牵扯到朋友阿萨才救的。“都告诉你了?”阿萨听到罗德哈特的消息后倒吸一口凉气。“她现在应该已经在我给他指定的地方等着我了。我本来想把她带出来之后就在一处隐秘的地方悄悄地把她杀了的。但是我想既然你曾经放过她,应该还是来问问你的好。所以现在我让她悄悄地躲在一处客栈里,先来征求一下你的意思。”罗德哈特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像请示自己的兄长一样向阿萨问:“还是杀了她吧。”“自然是应该又把她放了,让她再被满城搜捕的近卫军抓住。然后把你这个够义气的笨蛋朋友也一起爆出来。”山德鲁看着阿萨,讥嘲的眼神和话语都刺得阿萨全身不舒服。“或者你们更可以试试悄悄护送她出城远走高飞,哈哈,我觉得你们应该直接去自首,这样可以省点功夫。”阿萨在第一次求过山德鲁以后又第一次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痛苦地长吁一口气闭上了眼睛。这次璇只要再一被人抓住,那连累的就不只是山德鲁,罗尼斯主教,还有罗德哈特了。 确实再无路可选择了。阿萨艰难地看向罗德哈特,一字一字地说:“好吧,你去杀了她吧。”“我们也跟着去。”山德鲁突然伸手拉住了阿萨的肩膀。罗德哈特很够朋友,山德鲁希望阿萨能够成熟一些,阿萨虽然不愿意但已经无路可选。但是璇一定不希望这样,因为他们共同决定让她去死。死,是没有人愿意去的,尤其是在别人的意愿下。旅馆里,璇正急切地等待着心目中的英雄,等待着去死。谢幕演出。“你终于来了。”璇焦急的声音在里面响起。“你没有被人发现吧?”罗德哈特的声音。“没有。我照你说的方法悄悄地跑出来的。路上我也很小心,没被人发现。”璇的语气中不怎么听得出逃跑中人应该有的慌乱,更多的反而是像私会情郎的女孩子那样兴奋的喘息,居然还带点撒娇的味道。“我....我真的太高兴了。之前我一直都很害怕....被他们抓起来的时候我几乎要疯了.....但是看到你我立刻就什么都不怕了.....”阿萨知道罗德哈特为什么一下就可以从璇的口里把事情全部问出来了。绝境中看到自己一直仰慕心仪的偶像出先,温言询问,即便是天神降临也不会比这更有感召力了。“好了,既然到了这里就不用再害怕了。”罗德哈特的声音既沉稳又温柔,确实有能给任何女人以安全感的英雄味道。 “谢谢你救了我。”璇的声音里有激动过度的哆嗦声,大概是万万没想到救自己出来居然就是自己一直仰慕已久的英雄。“对了,你告诉过我的那些事情,就是那天你在树林中所见到的一切,除了我之外你还跟别人说过吗?”“没有。你忘记了吗?你已经问过我了。” “这些话是说给我们听的,好叫我们放心。”山德鲁拍了拍阿萨的肩膀,他的手冷得像尸体。“这小子心思细密,谨慎哪。”“既然那个人已经叫你不要把这些事情告诉别人,那为什么我一问你就告诉我了呢。”罗德哈特的声音。 “因为....因为.....”璇犹豫了一下,好象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感觉。“因为你是英雄啊。有英雄站在我的面前,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所以我就什么都告诉你。”她的声音里全是信任和迷醉。 罗德哈特的声音那么温柔,仿佛从这声音中都能想象出他的手正放在这个女子的头上,像抚摩小猫一样地轻拍。“你真的确定,没有和其他人说过这件事情了吗?”“没有了。真的没有了,我是绝不会骗你的。”璇的声音很肯定。她的声音已经完全没有了颤抖和犹豫,在如此能够给人安全感和温暖的英雄面前还有什么是好担心的呢。璇的声音居然有了少女的羞涩。“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一个奇怪的声音响起,浑浊中又有清脆,把所有话语声突然终止。伴随着这个奇怪的声音,璇的生命终结。不管她是否有过美丽的感情,是否有过梦想有过愁怨,是否在别人的人生或者记忆感情里占有一席之地,伴随着这个奇怪的声音,他的人生已经落幕。她死了。后来山德鲁对阿萨说起璇:“其实按我原本的计划,我会等事情自动闹得不可收拾的时候想办法逼你亲手杀了那个女人的。无论如何,她都只有死路一条。你的仁慈,不过就是笑话罢了,一文不值。”璇的生死只不过是被用来证明主角的仁慈一文不值。死了,死在了救了自己的偶像英雄的手中怀中。死之前仿佛幸福举手可得就在眼前,死之后话都还没有说完。她没有错。也许她不洁,但是从来就没有不洁的身体只有不洁的灵魂,是拥有不洁灵魂的男人不洁的社会令她蒙羞,是道德在说她不洁。正如动物本身没有什么善恶之分一样。她只不过是用付出换取回报而已,那里有什么不洁?真正的不洁者是那些可以自爱自珍却故意放纵浪荡者。罪,有,不是她的,她唯一的罪也许是不应该来到这世。她是向往美好的。然而美好距离她太过遥远,钱或者无法让人变得美好,但却能让人享受美好的生活。她是无助软弱的。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女人来说,哭泣是她唯一的宣泄方式。她是柔情虚幻的。被生活压迫,只得出卖身体的女子,何曾没有爱情的幻想?尤其是看到一个让人动心的男人,总会忍不住去幻想一下。在焦急的等待中,她还不忘记对自己的脸修饰一下,对额头上的伤口包扎一下。尽量的包扎的好看一些,因为等会要见心目中的偶像,英雄啊。白净的脸,额头上隐隐的血迹。炽烧着上苍的眼睛,命运的无奈。天堂抑或地狱,她想:若有来世,誓不为人。

盘点网络西幻小说《历史的尘埃》的六大亮点

盘点网络西幻小说《历史的尘埃》的六大亮点————推翻莫须有的“槽点”,尽可能还原本书真实的价值。关于知秋大大所写的网文《历史的尘埃》,博得了大多数网文老书虫的赞誉,爱的人对它是爱得如痴如醉,视若圣经。不过也不乏一些人对其并不感冒,称其文字水平不强,设定能力薄弱,剧情一般,只是脱离了小白文的水准,远非神作。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对于《尘埃》,今天只是想盘点一下其中的亮点,以及平反一些被黑的“槽点”。对于一些不足,并不深究。世上本无完美作品,金庸古龙的作品硬要挑骨头也能挑的出来,只要想挖,世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如此的挑刺。精益求精可以,但过而不及,吹毛求疵钻牛角尖大可不必。第一点 伏笔巧妙篇幅有限,伏笔暂且列此一处,读此书如同品茶,浅尝并不入味。(节选第二卷第二章)背景:阿萨从低语森林回来用树叶救人,将阿基巴德的笔记借给了公爵小女儿,罗尼斯请他过来讲述低语森林发生的事情,同时拜托他取回笔记,在交谈的最后,有这样一段描写:罗尼斯看着阿萨微笑着点了点头,突然他怔了一下,好象在阿萨的脸上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物。这个惊奇只是个转瞬即逝的波动,他立刻又恢复了那种平淡自若的神情和语气问:“年轻人,你是哪里出生的人?”“卡伦多盆地,就是那个帝国西南的矿区。”阿萨并没怎么注意到主教大人细微的神情波动。“哦。”罗尼斯主教微笑着点了点头,依然是那么神态自如。注:这一段不细看很容易跳过,只有认真的读者才会发现这里的描写有点突兀,为什么罗尼斯从讲述低语森林死灵法师巫妖和阿基巴德笔记的事情之后会提到阿萨的出生地?(没有发现这一点的读者其实并不算合格的读者。)其实这里作者独具匠心地表达出罗尼斯已经发现了阿萨的身世,他是巫妖的孩子,同时也暗示着罗尼斯是知道艾尔婆婆隐居在卡伦多盆地,而山德鲁是不知道艾尔婆婆的隐居地的,揭露出20年前某些细节,比如说罗尼斯虽然和山德鲁一组保护漆黑之星,但其实当初罗尼斯是联合艾尔,把山德鲁排除在外的。这只是开头第二卷的一个小细节,短短几行,却包含了如此丰富的信息量,宛如一绝世青花,远看便是光彩琉璃,近看却发现这青花之下又暗藏着许多精小细微的花纹,叙述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不由佩服作者的构思之深,匠心之苦。大多数快餐文化的读者只是匆匆一览,作者却是煞费苦心。可惜最后却得来一些一目十行眼高手低的读者的蜚语,不禁悲叹。 第二点 人物刻画跃然纸上篇幅有限,此处就第一卷第一章出场的三个人物为例,见微知著,一叶知秋。阿萨坐在天鹅绒的软椅上,手指搓捏着柔软光滑的绒面。这种东西他以前只看见过而已。村里的那个老学究用来放置圣书的盒子里面就有那样薄薄的一层的。三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大年纪的小孩只是用手捏了一下,然后那只手就被打得三天都拿不住勺子。这样一个高贵,神秘且危险的存在,现在居然被坐在屁股下面,让他感觉有点奇怪,又有点过瘾(明明是描写一个不相关的软椅天鹅绒,巧妙地既写出了尚未出场的公爵骑士的身份高贵,也刻画出阿萨的老实又不卑不亢的形象。)姆拉克公爵去皇城参加军事会议去了,一位自称是公爵助手的年轻骑士接见了他。骑士的那身铠甲和配剑都是最高档的货色,上面神圣骑士团的徽章阿萨在他队长身上同样看见过。年轻,英俊,威武,气宇不凡,还有高贵的身份,以及与之搭配得天衣无缝的气质,好象是小时候在吟游诗人嘴里经常听到的故事中的主人公。“那么只有你自己一人突围而出,然后被追杀,在蜥蜴沼泽里和追兵搏斗........”骑士重复着阿萨的讲述。吐字清晰缓慢,有条不紊。仿佛生怕别人听不清或听错了他的话。(短短几行,从“自称助手”便将骑士从变成贾维之前的与公爵的关系确定了下来,骑士心里很清楚,他对于公爵,不是惟命是从的下属,也不是有感情关联的学生,而是助手,一个可以给予他帮助的人(包括联姻),同时,作为交换能够学到成为权力机器诀窍的利益联盟。外貌描写和“重复讲述”“吐字清晰”也将其高贵的身份,谨慎的性格表现出来,表明这不是个小白文里的傻瓜,高贵的外貌描写使得他上位者的通病傲慢这一性格缺陷出现在他身上毫不突兀,同时与公爵的外貌形成对比烘托。)“那你为什么不到你部队所属的长官那里去汇报这个事情呢?” 骑士仍然是很耐心很仔细地问,想要把丝毫细节都洞烛于心。他专注的神情很像一个小孩子,细心地凝视中带点小心的味道,好象害怕面前的事物突然就飞走了一样。“恩。”骑士点了点头。“我代表公爵大人,对你英勇救下小懿小姐的事表示感谢。”顿了一顿,双眼直视着阿萨,用他很缓慢清晰的声音说道:“而且,你能够直接把这件事情报告到公爵府上来,真是非常正确的选择。我想姆拉克公爵大人知道了一定也会很高兴的。”他碧蓝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喜不自胜的表情。“你的运气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这几个字说得尤其用力,好象真的为阿萨的运气庆幸。不知道为什么,阿萨从骑士发亮的眼神中觉得有些不安,这好象并不是善意的表示,其中有一种恶意的窃喜在里面闪动。阿萨问:“你到底是.....?”骑士的手刀没让阿萨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准确地切在他的颈上的大动脉上。阿萨立刻就像一只抽空了的口袋般软倒在地。(骑士提问时心思缜密,出手时果断坚决,但仍有一点点的喜形于色,很符合一个狠辣心细的年轻人的形象,同时阿萨对于危险的敏感异于常人这一优点也从这里一直贯穿全文,也为之后各种对决下仍能逃脱埋下伏笔。)公爵府不只下人办事效率高,备的马也很快。只用了十多分钟,骑士就通过重重守卫来到了军事会议厅,见到了姆拉克公爵大人。(一两句有关公爵府效率之高的描写,再加上之前对于公爵府,助手的描写,公爵尚未出场,形象便已经入木三分,讲究效率,地位超然,与之后一出场的形象有点反差,更显的深藏不露,接下来公爵对事情的分析,更是将公爵作为一个高超权谋家的形象凸显的淋漓精致。)公爵第一次外貌描写:公爵眯着眼睛仔细听。他的眼睛不大,一眯起来就仿佛在笑,修得很整齐的八字胡,衬着他微微发福的身体,圆圆的脸颊,感觉像个很慈祥的相信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的普通中年商人。(与之前营造的高深莫测的高贵之人有一点反差,只是个和气生财的胖商人,对于公爵,先是未出场的走高,外貌描写的走低,再是之后语言描写的走高,跌宕起伏,更能凸显其刻画人物能力的高超。)“没有人是不会失误和犯错的,更没有人能够把握一切。只要通过了足够理智的分析,就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头脑,即便是出了差错,也用不着后悔和犹豫。”公爵像个在对学生上课的老师,仔细地对年轻的骑士讲解着。“我们既然相信他们对于解决这类事比我们在行,也远比我们有效率,所以我们就只用心做好我们自己这边的事情。出了纰漏,也许是有什么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运气,那我们也没办法。至少,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对吗?”“是。”骑士很认真地听着公爵的话。跟着这样的一个上司,最大的收获就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学习。公爵眼中泛起一丝忧虑,问:“小懿的伤势怎么样?”(语言描写说明公爵对于事件的深刻认识,处理方式的老到,同时也能感受到公爵对于女儿是有情谊的,这与之后巨大权益到来公爵放弃女儿有反差的,这当中公爵的情感变化很有意思的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究,此外这章还有骑士丢杯子这一细节公爵和骑士的不同观点,也能充分表现两人性格特点。篇幅有限,不赘述。)有关阿萨事件的处理方式,此刻本人已经对公爵形象拜服。公爵有些责怪地看了骑士一眼,轻轻叹了口气。再问:“那个士兵你怎么处置了?”“押在城中的牢里,等侯您发落。”公爵问:“你觉得我会怎么样发落他?”“杀掉。”公爵再问:“你觉得这个士兵的危险之处在哪里?”“向别人泄露出他经历过的情况。”公爵一步一步地对骑士循善诱导:“他活着和别人接触一分钟,对我们的危险性就大了一分。而你既然知道应该怎么样处置他,就应该尽量减少他活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我是想等您来下决定,这事毕竟很重要。”“不要太拘泥于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存在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以自己的判断和理智分析为先。”公爵看着骑士,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更重要的是,要有相信自己判断力的自信。”注:有些人认为人物刻画能力不足,知秋仅仅用对话旁白来刻画人物。本人认为就从第一章这出场的3个人物,全文基本没有一句废话,环境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全部都有着对人物刻画服务的作用,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还是个别读者的能力不足,留给众人评判。第三点 描写细致注1:有人置疑知秋文字水平能力,描写水平薄弱,篇幅问题,书中大量经典描写不再列举,列两段各位自己感受:(描写人心理变化的)阿萨看见公爵的那只手突然绷紧,上面的几根青筋也面目狰狞起来,但是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杀意,而是紧张。公爵的呼吸的节奏突然乱了,一直紧锁着自己的眼光也涣散了,那种紧迫感也随之消失了。阿萨甚至看得出公爵眼里面居然有惊恐的味道。好象一个已经全神预备好要刺杀一只猛兽的猎人,在即将起身动作的时候突然被人在裤裆里塞进一大块冰。(描写教堂的环境)数十米高屋顶和硕大的室内给人广阔深远缥缈而又隆重的感觉,阳光从四周和顶上的彩绘玻璃上透射进来变成迷蒙的光影在空间中流荡,墙壁上气势恢弘的壁画把神的威严和暧昧展现无遗。管风琴的鸣奏弥漫在空气中,无法分辨这沙哑沉重的音调来自何方,好象这是周围凝重环境自来就有的一种声音的属性,是从这令人慑服的气氛中自然产生的幻觉。阿萨很怀疑前面带路的两个牧师曾经受过这方面的特别训练,在这种肃穆的环境中大步行走却没有声音,仿佛早习惯融入这周围的气势中,只剩自己的脚步声渺小孤零零回荡在这空旷的室内,仿佛在衬托周围的威严一样。阿萨有自己已经被这凝重环境中的威严所震撼的感觉,好象自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存在。注2:有些时候作者的描写是一种有着自己独特风味的白描(也有点古龙先生的风味,当然并没有达到那种水平),曾见到一些“尘埃黑”和“尘埃粉”之间的争论,对一段尘埃当中的人物外貌描写非要加上“轻轻地,怎么怎么的双眸”类似等等,这里只想说,这是小说,不是散文,外貌描写只要能为人物的刻画,情节的推动提供帮助就是合格的,过多的华美修饰只能影响情节人物的刻画篇幅,使得小说变得亢长,那纯粹是画蛇添足的假文艺。第四点 句句珠玑注1:小说中富含哲理引人深思的句子短落很多,篇幅问题,列举几段共赏。每个细节都清楚知道的话,一定可以发现有意义的东西。太年轻,太冲动,不是好事。要有耐心,从尽量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才会发现更多的解决办法欲望太强,就会遮闭理智。太注意一些东西,就不能够去感觉把握事情的全貌和其中的细微变化。被一片树叶吸引,就无法看见整个森林。 野心太大,做事太狠,就没有转折的余地。过犹不及。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和你毫无关系的人,那种人你不用关心,也不用去理会。而另一种则是你的敌人,这种人不能够有太多,一旦有了则一定要斩草除根。”他看向克劳维斯。“但是如果有了一个你解决不了的敌人,应该怎么办呢?你应该想办法去把他变成第三种人——朋友。这种人是越多越好的。尤其是你对付不了的人。即便是一驮屎,也要把它吃下去,别让它躺在面前让你烦心那种从不动烟火的淡漠却更能够表示发自骨子里的鄙视东西本身哪里有什么邪啊正啊的,恰倒好处就行,即使是水喝多了也会撑死人。说谎的诀窍就是说九成的真话,而且谎话的成分还要语不惊人死不休,气势上把人压倒了,别人也就自然更容易相信你了。第五点 思想开阔至今为止,大部分流行文学作品下的反派,其实有种绝对反派的意味在里面,就好像十岁小儿看完小说之后,也能分辨的出谁是谁非,虽说有些恶人也有可怜之处,但他们终究是恶,绝对的恶。而《尘埃》跳出了这一怪圈,借用周华明先生的话“没错,你挫败了阴谋,打败了坏人。但这阴谋,却是坏人用来实现更大的正义,更大的公平而行的举措。你的所作所为只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你以为自己代行了正义,其实只是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然后慢慢的,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 ”在《尘埃》中,夹杂了辩证主义,没有了绝对的恶与善,只有相对的恶与善,这在网络小说中是很罕见的,甚至说开一派先河不为过,光是这一点,《尘埃》已经可以列为网文中的里程碑与神作。第六点 打斗堪称特效电影塞德洛斯双手一挥,一道绵延的熊熊火墙顷刻就横在了三人的前面。白炙的火焰升腾得足有三米多高,两米多宽。连远处的希尔顿三人也可以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浪。即便是一头牛从这火墙上奔过,也足够烧掉一层皮。这道瞬发的火墙术非常标准,威力之强,就算是牙之塔的火焰精法师用出这个法术也不过如此。但是三个神殿骑士并没有丝毫犹豫,好像那明晃晃的火焰不过只是幻觉一样,依然飞身朝着各人原本的目标前冲而去,既没有打算绕过,也没有跳起跃过。战机稍纵即逝。来不得丝毫的犹豫。而且这个火焰法术即便烤熟一头牛,但是在光辉战甲的抗魔力之前也算不得什么,关键是两米多宽的距离对他们来说不对是眨眼的功夫。但就在他们冲入火墙的一瞬间,他们才发现火墙之下已经根本不是坚实的地面。脚踩上去丝毫不着力,下面已经全是流沙。流沙术不是什么高级的魔法,精于土系的大魔法们也大都可以瞬发,但是这流沙的范围要恰好控制在这片火墙之内,或者说完全就和这火墙重合,这种控法技巧则当世不出五人。而要在瞬发一个烈火魔墙之后立刻瞬发流沙还能控制得这么好,就只有塞德洛斯了。火焰为流沙作掩护,流沙则给火焰以更多发挥效力的时间。这种双系魔法合力相辅相成的效果也许对任何敌人都是致命的,但是对于神殿骑士却依然算不了什么。即便是塞德洛斯放出了一个时机非常好的迟缓术和虚弱术,三名神殿骑士不过只在烈火中耽搁了一下,还是几乎同时冲出了火墙。不过他们冲出火墙之后身体也一缓,火焰虽然对他们的伤害并不算太大,但是从流沙中脱离让他们略费了点力气,烈火中无法呼吸也让他们的身体多少有些失调,再加上火焰中的视线多少受了点影响,所以那当面扑来的三大片雪白的寒光也让他们避无可避。面对面前那即将击中自己的霹雳寒冰兰斯洛特反而松了口气,不管塞德洛斯的魔法力再深厚,那接连而出的魔法也并不太高阶,但是那毕竟是魔法不是泥巴,想扔就扔想发就发的,这三个霹雳寒冰应该已是他的极限了......(篇幅有限,没摘录完整,“尘埃黑”说打斗画面不如神墓,下面来一段神墓的打斗描写)此时空中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飞龙怒吼,斗气惊空,演武场上方光华闪动,一道道斗气在空中四处激射。  司马凌空的墨绿色斗气和天阳国龙骑士的蓝色斗气相互冲击,不断传出「哧哧」的破空之声。 楚国皇帝赞叹道:「好一场大战,朕已经好久没有看到阶位高手的对决了,而且是龙骑士之间的对决,果然精彩,龙骑士名不虚传!」  皇后点头同意道:「是啊,龙骑士果然强横无比,比其他修炼者更适合战斗。」  在场的几位皇子和两位公主也看的神驰意动,尤其是小公主,手舞足蹈,若不是楚月拉着她,她非跑下看台不可。  这时在强大的斗气冲击之下,两位龙骑士的上身的衣衫纷纷爆碎,露出了强横的体魄。他们手中巨剑劈出的斗气更盛,隐隐传出阵阵风雷之声,空中似有一道道闪电在狂舞。  司马凌空突然狂吼了一声,人龙化作一道绿箭想天阳国的龙骑士冲去,天阳国的龙骑士也好不甘示弱,仰天长啸,驱动飞龙向前迎去。  所有观战的人都跟着热血沸腾,纷纷起立,众人知道,最后的对决来临了。  两名龙骑士全身爆发出明亮的光华,如汹汹燃烧的两团烈焰一般,两把巨剑劈出两道璀璨的斗气,锋芒在空中交锋。  「轰隆隆」  伴随着一阵隆隆雷鸣之声,一团宛若太阳般的耀眼光芒在空中爆发而出,强大的能量波动,令观战的众人都忍不住心悸。  两头飞龙发出阵阵哀鸣,身上充满了大大下下的伤口,血水自空中不断滴落,最后自空中摇摇晃晃坠了下来。(两种打斗描写哪一种是特效电影哪一种是皮影戏留给各位自己评判)总结:对于《历史的尘埃》,批判其实还只是少数的,主流还是赞同的,可惜在网文妖魔纵横的年代,只博得了一个叫好不叫座的地位。附1:有读者说罗尼斯的死是生搬硬套,故意让情节起伏,他的死不合理,我来解释解释:罗尼斯到时候该死了,为什么,因为这时候因哈姆侯爵想杀他了。因哈姆的最真实目的是阻止死灵之王的诞生阻止巫妖,之前阿萨只是有一点成为死灵之王的可能,因哈姆不会杀他得罪山德鲁等人,但暗中捣鬼还是必要(放吸血鬼)。当时阿萨满足太阳井世界叶冥想三要求了,于是便要必须杀阿萨。此刻罗尼斯保护阿萨成英雄,作为阻碍,必须要除掉。同时当时保护阿萨的还有山德鲁,艾尔,巫妖,欧福等等,他想杀阿萨不容易所以要借助死灵工会的力量,杀罗尼斯也是为了竞选会长,更好利用死灵工会杀阿萨。所以罗尼斯的死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因为因哈姆必须要下手了,在因哈姆和罗尼斯的对决中,罗尼斯败了,死了,就这么简单。当然他的死对情节也有这巨大推动,这是后话。附2:有读者说知秋对主角的刻画并不如配角出色,后期主角甚至没存在感。答:《尘埃》的主题是什么?到后期主角的存在感低正是为了突出主题,命运下人力的渺小,主角存在感很强的小说建议去找逆天,灭天......还有个很奇怪的逻辑说就此知秋的主角刻画能力就不行。请那些读者去看看《猛兽记》中的108国道色情狂,看看知秋在《尘埃》中到底是没有能力刻画主角,还是可以刻意降低主角的存在感。最后附上两位业内名士对于尘埃的评价(待考证),作为结尾吧【起点中文网幕后BOSS,盛大董事长兼CEO陈天桥】看完这本书(尘埃),我专门让文辉把这位作者请到上海来,想看看这么一本恢弘的巨著,到底是怎样的人写的。结果当然大家都能猜到,太年轻了,未来前途真是不可限量。这本书的构架真称得上恢弘,但是他的特点却是对细节的描写,以及那种完全出人意外的巧妙地情节构思,引人入神,但每每我想再看一遍,总是没法开始主要因为太。。。长了。这是一本媲美指环王的作品,至少我自己这样认为,希望将来,我们盛大能够基于这样的作品,也能拍出媲美指环王的电影。【马伯庸】网文西幻,首推历史的尘埃,以英雄无敌入戏而不见斧凿,通篇雄浑大气,沛然莫御,惟骑士战争可堪比肩;全能炼金术士谋算精致,机巧百出;圣徒脱胎基督山而寓意深闳;娶姐姐做老婆名字虽雷,深得DND三味;魔盗、魔法学徒,亦一时之选。烟雨江南之尘缘、狩魔手记皆高妙之作,惟亵渎余三读三弃,不知何故。

可以直接改成网游,连对话都不需要改。。。

很血腥很暴力,除了血腥暴力的东西细节性比较强之外,别的地方就有点weak了。。而且每次血腥暴力都这么细节,有点视觉疲劳了。。。总之感觉就是在做任务,完成,给情报,增加药品,继续做任务。。。总体情节,特别是人设,对话,好weak啊。。。难道都是单细胞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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