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吻》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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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7
ISBN:9787301154823
作者:伯恩哈特(PeterBernhardt)
页数:247页

春天来了,花儿绽放

春天来了,花儿绽放      野兽爱智慧      艾克哈特•托尔在《新世界:灵性的觉醒》中提到:花朵在人类的意识进化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花朵是人类所珍视的事物当中,第一个没有实用价值而且与生存无关的。花朵也为无数的艺术家、诗人、神秘学家带来了灵感。耶稣教导我们:在对花朵的默观中,向它们学习如何生活。据说佛陀曾经在一次默示中,拈花不语,只是凝视着它。半晌,一位名叫大迦叶的僧人,若有所悟地开始微笑。据说他是唯一领悟了这个开示的人。      花朵的美丽能够唤醒我们(无论多么短暂)去正视他们自己最深处的本体(being)之中的美丽,如果没有这样全然的领悟,花朵就不会成为我们内在深处那至高至圣、无形无相的一种有形的表达。和孕育它们的植物相比,花朵是瞬间即逝、脱俗空灵(ethereal)更为娇贵的。      我们的认知(perception)当中,一旦有了一定程度的临在(presence)、定静和警觉,我们就能感受到神圣生命的本质,这本质就是在每个创造物和每个生命形式当中永存的灵性。由于花朵空灵的本质,相较于其他的生命形式,它的外相比较不会遮掩其永存的灵性。      当你全神贯注并且对着一朵花深思冥想,但是心智(mind)上不去定义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成为你进入无形世界的一扇窗户。你的内在会有个开启(即使很小),让你因而进入心灵的领域。      本期推荐的几本书能加深你对植物的了解,但更重要的你要和花草面对面,去感受彼此之间的能量流动。书可不看,花不可不看。      一      《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美)伯恩哈特著,刘华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一版,32元      看简介,得知该书作者伯恩哈特(PeterBetnhardt,1952一)是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生物系教授,美国密苏里植物园、澳大利亚悉尼皇家植物园副研究员。译者刘华杰(1966一)是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教授,出版方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也许你会以为这是一本高高在上的学术著作,实质上它是一本充满诗意,充盈着植物世界的美丽奥秘的科普书。刘华杰自称“植物爱好者”,他本是位哲学家,却对花草乐此不疲。他不时溜出校园,去郊区寻觅观察某种植物,通过植物感悟生活,享受乐趣。,      “花是衡量我们生活质量的一个标尺”。很少有人会不喜欢花,但实话说,懂花、细心观察过花并研究过花的构造、功能与起源的人不算多。这部优美、简明的著作从你所熟悉的玫瑰萼片讲起,内容涉及花的结构,花朵何时开放、何时凋零,花粉与传粉,花与昆虫的互动,花的进化等等。      中国古人讲究玩玉,西方古人讲究玩花。纵观历史,古代的中国关注植物的人大抵分为两种:医生和文人,但是始终缺乏钻研整理那些“无用之花”的博物学家。无论蔷薇、月季还是玫瑰,这些既不能结出桃李般的果实,又不经常入药的“无用之花”,在古代始终没有进入东方人的视野。 如今,玫瑰伴随着西方的科学、足球、音乐一起,在中国已经流行了近百年,但是我们对玫瑰、或者说对花的知识,却并不能算了解。      如今的植物学教材走的是一个极端。课本用方程式般的“花程式”来描述花卉的解剖结构,但却难觅某个章节从形态结构的分化到物候节律再到传粉、以及花卉与昆虫的协同进化等等各个角度来细细解读我们随处可见的鲜花。把玫瑰简单地书写成为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公式,虽然严谨准确,但难免让人感觉暴殄天物。        细细翻读《玫瑰之吻》,它不是充斥字母、方程的植物学教材,但它能够让我们享受文学,品读哲理的同时,不知不觉地了解鲜花,感悟美丽。爱花之人,不管你有没有植物学背景,这本书其实都能够读懂,至少你会记住里面的很多精彩内容。      有评论指出: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如果掌握这个世界的大人物们不把自己关在空调暖气弥漫的房间里,弄些彼此自说自话的讨论和故作姿态的协商,而是穿上厚实但轻便的休闲装,找一个植物园走进去,找一个伯恩哈特那样的学者作导游,静心观察“埋伏”在我们身边的那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或者他们会收获更多感悟和认同,那个会议也许就不会无果而终了。      二.      《植物的疗愈力量:园艺治疗实作指南》米契尔•修森著,许琳英、谭家瑜译2009年4月初版,280元      对许多病患,尤其是受苦于心智疾病或须长期康复的人来说,再没有比看到种籽发芽、小树成长、花朵渐开时的喜悦,来得更令人快乐了。园艺治疗便是透过植物生命内在丰富的质地、气味、色彩与成长变化,激发案主记忆与思考历程,唤醒案主对外在环境的觉察,使其自然而然地涌现健康意识与幸福感。      米契尔•修森 (Mitchell L. Hewson),具有三十五年实务资历,是加拿大首席园艺治疗师。他帮助读者理解什么是园艺治疗、如何开始自己的园艺治疗和完成计画。书中将真实生活经验细心地交织在实作活动中,赋予了这些示范独特的价值,更处处传达出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声音。       园艺治疗是体验性质的治疗方式,促使案主自然而然涌现健康意识与幸福感。园艺治疗运用有生命的素材内在丰富的质地、香气和色彩来刺激记忆与思考过程,同时激发对外在环境的觉察。有意义的活动不仅带来自尊和身体需要的运动,也能培养正面的社会接触技巧,同时让案主学习到新的可以发挥创造力的休闲技能。      不论是对失智长者、药癮者、严重情绪困扰者,或是长期照护机构、医院、社福机构……等,园艺治疗都可作为促进身心康复的最佳辅助疗法,《植物的疗癒力量》更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实用入门好书。         三   《植物的欲望》(美)迈克尔•波伦著,王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一版,28元      迈克尔•波伦是《纽约时报杂志》的撰稿作家,也是一位园丁。他早先出过两本书叫做《第二自然:一个园丁的教育》和《我自己的地方:一个业余建筑工的教育》,其新闻写作则获过环保新闻奖。《植物的欲望》集个人经验、新闻调查、历史资料、理性思考于一体,立论新颖,故事引人,灵感四溢,但是也枝蔓庞杂,难于归纳。        波伦把这四种植物与人类的四种欲望联系起来:苹果与甜味的欲望。郁金香与美的欲望。大麻与迷醉和改变情绪的欲望。马铃薯与控制的欲望。波伦以植物的角度来重看历史,人类为自己的欲望牵引,给了这些植物可乘之机,它们的特性正好可以满足人类对甜蜜、对美、对迷醉、对控制的欲望,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舞台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人在操纵它们,还是它们操纵了人类?那些最能满足人类欲望的植物遍布我们的家园,和我们一起书写着这世界的历史。        正如为什么今天狗的数目要比狼多得多?因为它们了解我们的喜好与价值,学会了与人类共存。读一本关于狗的书,你可能了解到很多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同样,阅读植物的历史,同时也是在阅读人的历史。        四      《植物之美》[法]让-玛丽•佩尔特著,陈志萱译,时事出版社,2003年7月二版,48元      《植物之美》法文原著是一本跨世纪的畅销科普著作,著名记者与学界权威联袂以谈话录的形式探讨了生命本源及生命演变史,自1999年4月出版以来在西方掀起了重新认识植物、审视生命之源的热潮。新版的中文插图珍藏本倾心打造更流畅的叙述性文体,悉心编配255幅精美插图及图解,使读者在美的震撼和感染中,发现生命精灵的魅力所在,本质所在。       作者通过对生命源流的重新审视,对植物界以及动物界各种生物的出现、适应、繁荣乃至灭绝的描述,带领我们在游历生命发展进程的同时,进行了植物学、自然学和人类学的前瞻性阐释,揭示出现今人类面临的环境挑战,字里行间渗透着对人类的责任感和人文精神,将植物之美与个性之美、生命之美、自然之美完美结合,引领新世纪回归自然之潮流。       植物之美,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秘密。总是在一刹那唤醒我们对于自然的敬畏和生命有限的遗憾。它们已经超越了人类的生与死。在地球46亿年的漫长历史中,是植物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生命。现存的的大多数植物都拥有数十倍于人类自身存在的历史:百合、玫瑰、玉兰、郁金香在4、5千万年前就已经出现;而1亿年以前是银杏树、松树、冷杉和落叶松等裸子植物占据着这个星球。      当我们与植物凝神相对之,植物持久而执着的生命力,令我们自惭形秽。在植物亿万年绵绵不绝的存在面前,我们短暂的生命形同虚无。在宗教中,美丽的植物也总是神性的体现。在基督教信仰中,红玫瑰象征着耶稣受难和殉教者的死亡;中世纪,洁白无瑕的百合花和白玫瑰成为圣母玛利亚的象征,昭示着圣爱与超尘绝世的美,玛利亚也被称为“天堂的玫瑰”。佛教中,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象征着佛性的圣洁与不朽,“佛祖拈花,迦叶微笑”,佛教全部的真理都蕴藏荷花之美中。      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16:43,北京野兽爱智慧居

读书笔记:有花植物的生殖策略

有花植物约略在白垩纪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那个属于恐龙的最后的美好年代。多少动物从此为它们倾倒了世世代代,欣欣然成为有花植物生存策略中的一部分,跳起共同进化的舞蹈。花,植物的性器官,相对而言,根茎叶则是营养器官。无论它出落地多么美丽、芬芳,或者是富含花蜜,所有表象只为一个本质服务——生殖。一朵完备花包括四个部分:花萼、花瓣、雄蕊、心皮(雌蕊),缺少任何一部分即是不完备花。而在不完备花当中,有雄蕊无雌蕊的花为雄花,反之则是雌花,它们都被成为单性花,也叫不完全花。因此,我们可以推论,所有的不完全花一定都是不完备花,而所有不完备花不一定都是不完全花。在一株植物中,如果雌雄花都存在或者本是完全花,就是所谓雌雄同株;如果仅有单性花,那么就是雌雄异株。花的生命历程大致包括盛开,传粉,受精,孕育种子,凋落。让我们首先来简单了解一下受精过程,再来看聪明的有花植物是如何操纵传粉和受精的整个流程。雄蕊由花药和花丝构成,受精就是指雄蕊花药里的花粉粒降落到雌蕊的柱头,然后花粉粒里面的精子通过萌发出来的花粉管进入雌蕊并最终到达子房与里面的胚珠相结合,使之受精的过程。而花传粉和受精的过程则是场精心规划的设计,复杂多变。盛开的花有多种途径进行传粉:1. 通过蜜蜂、甲虫、蛾子、蝴蝶、苍蝇和蚂蚁等昆虫;2. 通过鸟类、蝙蝠,甚至是一些哺乳动物;3. 通过风作为媒介;4. 自我婚配和处女生殖。后两种方式不需要任何吸引和诱惑就能完成,所以后文再说。前两种途径的传粉,植物需要动物们的积极配合,吸引、诱惑、好处必不可少。颜色和气味是花朵们最原始的吸引物。从淡雅到华丽,花朵颜色的多变甚至让人类词穷,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所有花的色素主要只来自四类化学物质——叶绿素、胡萝卜素、甜菜色素和类黄酮色素。也就是说,世界上千变万化花的色彩都由这四支大颜料笔调制而成。很显然,不同的动物会被特定色彩的花瓣吸引。气味亦然。花朵们当然对于辛劳的动物们有所回报,比如食物、躲避处、甚至是建筑材料。普遍的食物是花蜜和花粉,有时还包括雄蕊等。花蜜,可以分布在花朵的萼片、花瓣或雄蕊的底部,总之原则是让吸食花蜜的动物们不可避免地沾上花粉或者是将身上已有的花粉带到雌蕊的柱头,使胚珠受精。花粉,它不仅是花朵需要动物们运送的货物,有时也是动物们的囊中物,因为花粉里面富含的脂肪、氨基酸和微量矿物质是动物身体不可或缺的营养物质,只不过不是所有动物的胃都足以消化花粉粒那油乎乎的外壁。顺便提一句,现在商店销售的花粉大多是从蜜蜂后腿的花粉筐取下来的,如果消毒不严格,免不了带些副产品,比如蜜蜂的腿毛和寄生菌。然而,不是每一只昆虫都辛劳为花朵传粉,它们也会偷食而不付出,同理,也不是每一个花朵都是饥饿传粉者的慷慨雇主。用来制造食物的能量越多,相对而言,繁育种子的能量就会越少。一朵慷慨的花对于种子生产本身是注定低效率的。因此,花朵也会欺骗,我们叫欺骗式传粉。它可以是部分欺骗,也可以是完全欺骗。比如,多数盆栽秋海棠开出的是不完全花,即单性花,对于蜜蜂来说,雄性花里的花粉才是用来果腹的食物,但是秋海棠的枝头会开出少量外形与雄性花几乎无异的雌性花,当没有经验的蜜蜂误闯入没有花粉的雌性花时,身上黏着的花粉粒就能落到雌蕊柱头上完成受精。这是部分欺骗。而有些植物的花朵则直接通过化装成某些传粉者特别偏爱的花朵来行使完全的欺骗,在给这些花朵完成受精的同时,传粉者得不到任何回报。在完全欺骗中存在一个极端案例,兰花,它甚至可以把自己伪装成等待交配的雌虫,引雄性蜜蜂前来交配。一句话,这些所有欺骗的好处在于节约了花朵用来生产食物的能量,从而可以留下更多能量用于生殖。再来谈谈风媒花吧。以风为媒是动物传粉之外很普遍的一种传粉方式。风媒花极易被人们忽略,由于不需要吸引动物,风媒花节省了制造食物、芬芳和美丽外形的能量,用来生产大量便宜的花粉。因而风媒花大多体型小而不起眼,花粉轻而量多。花粉多的另一个原因是利用风作为媒介有太多的不确定性,花粉粒很容易着陆失败。在北美和欧亚大陆,大多数有柔荑花序的树木都是风媒植物,其中包括桦木科的桦树、悬铃木科的法国梧桐等等。此外,还有禾本科、莎草科、大麻科的很多植物。在谈最后一点自我婚配和处女生殖之前,先应该弄清楚自花传粉、交叉传粉,以及什么是植物的自交不亲和性。自花传粉,顾名思义,来自同一株植物的花朵中的雌蕊和雄蕊相交配。交叉传粉则是指和其他植株上的花进行交配。而自交不亲和性就更有意思了。植物和人一样,近亲繁殖会容易造成基因缺陷,会降低种子的质量,因此某些植物的心皮(雌蕊)上具有某种化学机制来防止近亲交配,这种植物会对其自身的花粉完全不起反应,甚至连父辈和兄弟辈的花粉也一起拒绝。自交不亲和性只是植物为了防止自花传粉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一些,比如迫使同一朵完全花上的雌蕊和雄蕊在不同时间成熟,或者是让具有不完全花的植株在不同时间分别开放雄花和雌花。诸如此类。但是,有时在恶劣的条件下,植物不得不进行自花传粉。比如:花期短暂、受到太多的遮挡、土壤中缺少水分和必要的养分、缺乏传粉者的光顾等等。有近期繁殖的孩子总比断子绝孙要强。所以,有些聪明的植物可以将远亲繁殖的基因优势与近亲繁殖的高校生产结合起来,根据条件进行交叉传粉或者是自花传粉。最后,还剩处女生殖没有解释。这是唯一一种使得一株植物可以被近乎完美地拷贝,并无需担心致命基因组合的生殖方式,也叫“无配子种子生殖”。无配子种子生殖的花朵无需精子与卵子的结合就能生产种子。具有活性的种子是从未受精的子房中长出来的。这样的植物在禾本科、菊科和蔷薇科中最常见,我们最熟悉的玫瑰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繁殖,生产出没有受精的蔷薇果。处女生殖的种子在其母株附近生长得最好,因为它身体里的基因能够很好适应原先母株所生长的环境。然而环境总在变,所以植物并不能依靠这种单一方式让种族延续和壮大。交叉传粉、自花传粉和处女生殖,都是开花植物在应对不同环境所采取的明智抉择。看完这些,当再一次提起那个古老的话题,植物到底有没有智慧,人类,你会不会稍微迟疑一下?

一花一世界

途加千字文俱乐部专稿文/严杰夫尽管很多朋友会被今年那部《家园》(港台地区译名为“地球很美有赖你”)中宏大如神般的视界而震撼,而我似乎更容易被这个世界中细处的花花草草所折服。所以,当看到那本封面被一幅精巧的玫瑰图所占据的《玫瑰之吻》时,我内心潜伏着的嗜书癖就又兀自激活。仔细看书的副标题,我才募然醒悟,原来这本书写的是“花的博物学”,而并不只是单写玫瑰。可是无论是被醒目地当作标题,还是被拿来作为读者进入“花的世界”的“钥匙”,我们就可以想见玫瑰在作者心中的地位,而扉页上作者向自己的妻子致谢时,将她比作自己“永远的玫瑰”,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当然,作为一种西方世界中具有特殊意味的植物,玫瑰被作者在全书中放在突出的位置并不难理解,而更重要的是,这本书作为一本“博物学”著作,或者说直白一点,是一本“科普”作品,作者拿玫瑰来作为引子,其欲借本书将炫妙的植物世界和我们人类的世界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的意图也就“昭然若揭”了。我想,这正是我这样一个文科生在拿到书后,竟能够安静地坐下来,心无旁骛地一口气将其读完的最重要原因,于是《玫瑰之吻》也成为我这辈子第一本认认真真读完的植物学著作。其实,记得我上学的时候,也曾经好奇过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如同一切孩子一样,对于眼睛看到的新鲜事物,我总是抱持着似乎永不停止的热情。宇宙、行星、地理、生物,这些不同于人类世界的外在的确曾经在一段时间内深深吸引过我,因此自然科学正是唤起我阅读兴趣的最初领域。但,或者是因为植物总是静止不动地“立”着,对好动的孩子来说,似乎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所以孩子总是喜欢去动物园,还不是植物园吧),所以我记得我更感兴趣的是动物,于是动物学家也成为了我树立过的第一个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我初中以前的时候还着实研究过一段时间各类动物的习性,也因此直到现在我还很清楚地知道,蜘蛛不属于昆虫,而只是昆虫的“弟兄”(蜘蛛和昆虫都属于节肢动物门,但分属不同纲)。但二十多年后,读过《玫瑰之吻》以后,我才发现植物世界所展现出的造物主的精准和奇迹,要比我们从小就熟悉的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世界)要多的多:恩,有多少人会知道那些颜色艳丽、气味芬芳的花朵,并不是为了取悦我们人类的感官,而全然是为了顺利完成它们自己的生殖使命呢?所以,野生玫瑰的萼片、花瓣、雄蕊和心皮数都是5或5的倍数,并不是凑巧,却是为了繁衍需要。我相信,如果你在知道更多的关于花朵的秘密以后,会跟我一样被植物的计算、设计能力而惊讶到。但再仔细想一下,植物世界已经经历了三十多亿年的演化,其创造出的奇迹怎能被仅有区区几百万年历史的人类所完全窥知?事实上,对包括植物学在内的自然科学的探索,对人文学科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启蒙运动的发生不也正是建立在达尔文他们对自然所作的探索之上的,无论人类自然权利的追求,还是近代以降西方发起的民族国家运动,其背后的理念最终都可追溯至这个在我们人类诞生之前已经默默运行了数十亿年的自然界。所以,作为著名的人文大师的卢梭和歌德也被植物界所吸引,从而双双在这一领域拥有显著的成就,真是不算什么奇事,而哲学家梭罗写出《对一粒种子的信念》这样生态学著作,也更是在情理之中了。读完《玫瑰之吻》,正好去丹麦旅行的朋友回国,她告诉我那真是一个让人心胸开阔的地方,很少见到高楼,空气尽管湿冷,但却异常清爽,更没有国内大城市的腌臜,那里是一个真正尊重自然的国度。所以,我倒是觉得,年底哥本哈根会议,如果掌握这个世界的大人物们因为害怕寒冷,而把自己关在空调暖气弥漫的房间里,彼此自说自话的讨论和故作姿态的协商外,那一点意义都没有。穿上厚实但轻便的休闲装,找一个植物园走进去,找一个《玫瑰之吻》作者那样的学者作导游,静心观察“埋伏”在我们身边的那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或者他们会收获更多感悟和认同,那么那个会议是不是也就有价值的多了。

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笔记

说是笔记,其实不如说句摘或者书抄。我看书的习惯,除非的确有感而发,否则多摘句少点评。先说不足:这是个译本,带有普遍的译本的不适感,所以我想去买原版了但是没找着。另外译者不是植物学专业的,所以有些专业名词翻译和植物学不一致。这一段是讲大火和开花的。很多人不喜欢火,但是火加速了养分的循环,带来了全新的公平竞争的机会,传说里有欲火而生的凤凰,自然里有欲火而发芽的种子,也有浴火而开花的草树。“在我看来,所有花中最令人吃惊、最富戏剧性的开花秀,当属于与大火一同演化的植物。我们通常认为火是植物的一个大敌,在多数环境中的确如此。然而,早先生长在地中海森林和灌丛中的植物对这一法则来说通常是例外,因为灌木丛大火已经参与到它们再生和繁殖的长周期循环中。在人类开始改变南澳大利亚、南加州、南非和地中海盆地的植被之前,每隔若干年闪电就会引燃干燥的易燃物,形成大火。 在一场夏季的大火之后,地中海的灌木丛的确会受到重创,但是,多数植物可能仍然活着。一些灌木和乔木会从树桩上发出新芽,或者通过叫做“木质化块茎”的根状体,从“危机”中死而复生。大火的热量也可以“撬开”埋在几英寸土层或落叶层之下的种子的表皮,使其能够吸收雨水并开始萌发。鳞茎和块茎植物与过分荫蔽的灌丛进行着不平等的竞争,担当清道夫角色的大火把它们解放了。不出几个月,秋雨和冬雨会从燃烧过的木桩和草木灰中滤取出矿物质,把这些重要的营养物质奉还给土壤中依然存活的植物根系。来年春天,植物会长得更好,花也会开得更棒。通常还会出现一些稀有物种的身影——在这草木茂盛的群落中,它们可能已经几十年没有机会开花了。特别是在澳大利亚,在一场灌木丛大火后的春季,最好找机会请一天病假,到野外去找找不同寻常的百合、各式各样的茅膏菜属植物、兰花和菊科的稀有 种。 对于多数澳大利亚植物来说,大火可以最好的刺激开花。这种情形在刺叶树科刺叶树属的28个种中有明确的体现。刺叶树在英文中称草树(grass tree),看起来好像穿着一身长条草片做成的草裙,但它其实是像芦笋一样的植物,有人认为它和虎尾兰属植物很相近。没有大火时,刺叶树的大部分物种当然也能开花,但从春末到秋天都只能零零散散地开。可是,在一场大火之后的春季,每一株成熟的刺叶树都脱掉了身上大部分草裙外套,树干上挂满了又硬又红的树脂凝块。被烧过的植物中央部位会长出一根粗壮、直立的主轴,很像巨型的芦笋嫩尖,上面披着长有黑色硬毛的苞片。在某些种上,花枝可以超过6英尺高,硬毛的长度有时会超过人的手臂长。刺叶树也属于一碰到乙烯就急不可待开花的一类植物,而植被燃烧时会释放大量的乙烯。 令人惊奇的是,刺叶树的花是数以千计的奶油色小星星,由茎轴上伸开来,开在暗色的矛杆上,整体上呈螺旋状排列。每一矛杆开花数周,在上午九、十点钟的空气中散发出芳香,令人想起蜂蜜的味道和古旧的书香。刺叶树作为一种活物,让人们记住,植物在进行繁殖的时候,会变得多么非同寻常。”2.3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小的花和最大的花都是单性花。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巧合。似乎有某种东西阻止雄蕊轮被或者心皮轮被的发育,才使得花的长度和宽度具有极不寻常的可塑性。最小的花是wolffia(芜萍属)植物,花只有一个心皮或一个雄蕊。最大的花是大王花。2.7 有些植物可以调整雄花和雌花的比例。有时预算直接与植物的年岁有关。如天南星科喜林芋属的植物,上雄下雌;植物越小,它投给雌花的资源就越少。因此第一季节的佛焰苞初放时,只有雄花。2.8 如果气候足够温暖,早春时节把葫芦科西瓜瓠子西葫芦和黄瓜移栽到户外,它们会比初夏才种到户外结更多的瓜果。这些藤蔓产生的雌花数目,直接取决于秧苗接受日照的小时数。雌花喜欢短日照和凉爽天气,如果雌花开得过晚,遇上炎热的夏季,它们的果实就不太可能有充足的时间让种子或果肉发育成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讲南瓜属的瓠子、小南瓜或南瓜延迟到初夏才栽种,可能导致年轻的秧苗变成“光棍秧”。3.1 辐射对称的花可以为其传粉者提供最大的访问便利,一只蜜蜂无论降落在玫瑰的哪个花瓣上,都可以进入雄蕊群。一朵清早就开放了的草花摇曳多姿,在空气中晃动着它的3个雄蕊和单个心皮。由于雄蕊围绕着心皮形成了一个三角形,微风从哪个方向吹过来都是一样的。3.4 当一只蜜蜂试图采集豌豆花中的花蜜时,它只有直接在龙骨花瓣上着陆,才有最大可能得到甜蜜的回报。蜜蜂的体重使龙骨瓣突然爆开,新鲜花粉就会擦拭在蜜蜂的下腹部上。4.2 从叶茎到花枝的这种转变通常是永久性的,但是存在两个发育极端。在每年当做垫草出售的许多植物当中,性和死亡是联结在一起的。在整个生长季节中,十字花科庭芥属、菊科万寿菊属、百日草、堇菜科角堇属,随着苗逐渐成熟,会把茎上所有苗转变为花枝。它们进入生殖期后就不再制造长叶的茎了,尽管严寒不能杀死它们,但是它们每年都会死于衰老。因此百日草的生命循环在某种程度上很类似于多数昆虫或者大西洋鲑鱼。这就是为什么,如果要让你最喜爱的盆栽圆形管口苔永远活着,唯一的办法是,一发现花芽,就立即摘除。通过摘除花芽,可以触发茎下部侧芽的活力,产生新的茎和叶。4.3 澳大利亚某些桃金娘科的成员,特别是花像瓶刷子的红千层属和密香桃木属灌木,处在谱系(这个词用得不好)的另一个极端。在这些植物中,茎苗先把自己变成花茎,但是一旦开花形成果实,开花的花茎就再转变为长叶的茎苗。没人确切知道它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不过,由于这些常绿灌木通常一年开一次花,我们可以通过计算红千层枝头的硬果团簇数来确定其年龄,因为每一团簇代表了一年的繁殖结果。4.4 是什么信号促使茎长出花来?虽然不同的植物生长速率极不相同,但我们已认识到,当许多不同物种的花一起开放时,我们本土的植物也正好经历生长高峰。这些年度奇迹如此可靠,以至于某些人出国旅行,只是为了四月去欣赏英格兰乡村的花朵,圣诞节到墨西哥赏花,或者九月到南非赏花。5.1 如果你想寻找、侍弄或研究任何活物,你必须首先熟悉它的生活节律。这也就是开花植物在物候学中如此重要的原因。5.4 最有名的一次生殖植物可能要属西半球炎热干旱地区的龙舌兰科龙舌兰属、Nolina、万年兰属植物。龙舌兰最受人们欢迎,因为一些墨西哥饮料,比如类似啤酒的普葵,以及烈性的精制酒特奇拉,就是用龙舌兰做出来的。它们来源于不同的种。要制作酒精饮品,必须在植物将要开花时采收。 当龙舌兰将要开花时,它们会把贮存在厚厚的茎叶中的所有养分都转化成液态的糖和维生素。这些营养本来是供细胞分化和培育年幼的种子的。特奇拉的制作方法是,在开花前把整棵龙舌兰树砍倒,对它进行烘烤,然后切碎成条,提取3-4夸脱甜树液。由这种液体经发酵再蒸馏就做出酒了。 下一次当你调制鸡尾酒特奇拉晨曦时,请想象一下,它们的主要成分来自一种巨大的植物,而且恰好是在这种植物将要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开花的当口。这种植物用于繁殖的能量已经被转变成酒精的化学能量。怀特牧师要是得知物候学被如此世俗化的应用,一定会非常震惊。不过,少许特奇拉或许能让日本人兴致勃勃地把盏于缤纷的落樱当中呢。6.2 热带蜜蜂用一种独特的办法来降低炎热、繁忙的蜂窝内的温度。一天当中的某个时候,一种化学信号传遍蜂窝,成千上万的工蜂就离开蜂巢,飞到天空中。一旦起飞,蜜蜂就开始排便。这样就可以使蜂窝降温,因为每一只蜜蜂都通过排泄而减少了身体的重量。昆虫学家称之为“集体清洁飞行”,由此产生的“黄雨”可以持续几分钟。蜜蜂将花粉囫囵吞下,因此它们的粪便中有大量已经没什么用处但仍然可以识别的花粉粒。8.2 类黄酮可以生成红色紫色和蓝色。蓝色色调要求有碱性溶液。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何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蓝的野花主要生长在富含铁、铝、铜等矿物质的岩土地带。8.6 不同的颜色可能是为了迎合不同动物的喜好。蝴蝶很喜欢马缨丹的花,其中孔雀蛱蝶偏爱橙黄色的花朵,而凤蝶和弄蝶喜欢粉红色的花朵。某一地区如果橙黄色的马缨丹十分稀少,最终会导致在许多年当中罕有孔雀蛱蝶造访,而凤蝶和弄蝶则会十分活跃,并对其十分忠诚。8.7 所有的芳香物质具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它们都由很小很轻的分子构成,这些分子在很低的温度下就极易挥发。实际上,在室温条件下它们多数会以微粒的形式散布于空气当中。环境约温暖,微粒扩散到大气中的速度就越快。在最炎热的夏季,玫瑰花园几乎没有香味,所以香水工业中田野采集花朵的工作是在黎明前较凉爽的时间开始的。8.8 夜间开放的兰花在日落后,以脉冲形式有节奏地释放香气。这些脉冲在白天就会停止。9.3 花粉对许多动物来说也是一种回报。尽管其外表油乎乎的小液滴吃进去很难消化,但里面的脂肪、氨基酸和微量矿物质却很有营养。毛利人和印第安人曾在春季收集富含淀粉颗粒的香蒲的花粉,用水弄湿再烤成饼来吃。9.4 甲虫传粉的花朵,如帽花木科香料树、番荔枝科和木兰科某些种类的花,为甲虫提供了额外的雄蕊(不育雄蕊)供它们啃食。11.1 化石证据显示蛾出现的时间要比蝴蝶早数百万年。这有助于解释为何在大自然中蛾的传粉比蝴蝶传粉更普通、更常见。13.2 不管在地理类型和植物科属上有多大差异,多数由鸟传粉的花朵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它们白天开花,呈漏斗形、钟形、管形或者大撮毛刷形。因为所有鸟都有探针一样的嘴,这些花朵外面都有一层又厚又光滑的角质保护层。在内部,花器官长有加厚的木质化网脉。多数鸟传粉花为橙红色以及鲜红色,这是蜂所忽略的颜色。

植物学的趣味

生长在江南的童年是亲近自然,亲近植物的。春夏之交的时候,三五伙伴穿上雨靴去茂盛的芦苇丛中捡菌子,尽管相互恐吓着说芦苇丛中有绿色的芦花蛇,但是没人在怕。父母下田的时候,我们也不闲着,去水沟边上挖鲜嫩的野芹菜,让爷爷奶奶就着辣椒炒腊肉。玩过家家的时候,折一段竹枝,把竹叶抽出一两片,再插上野菊花、野月季花,这就是孩子们的“插花”之道。小孩子跟着走街串巷的草药贩子学习,早早地认识了可以入药、可以卖钱的植物,然后在野地里到处去寻觅。亲近植物的琐碎日常生活,让我这样的农家子弟从小就浸染在地方性知识中:植物的土俗名称与食用药用功能,甚至某些跟植物相关的玄妙故事。在前现代时期,有钱有闲的识字阶层中,偶尔会出一两位雅士,会将类似趣事记载在玩物养志的博物志作品中。植物学就是在传统博物学的基础上慢慢发展起来的。中学时代的生物课第一次让我对植物感到手足无措。老师们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讲述植物分类法,将有趣的植物世界执拗地束缚在术语表中。尽管老师们口若悬河,但我却苦于无法将植物的方言土俗名与科学术语系联起来。从小亲近自然的小孩,熟悉不少野草的生长环境、药用功能,但却无法理解自己的生物课本。死记硬背让我讨厌生物学。那些枯躁的课本,它们似乎远离乡村,也远离那些我熟知的植物。那些逼着自己背下来的植物学常识,中学毕业之后,已经全部还给“植物分类法之父”林奈先生了。最近阅读《玫瑰之吻》,作者伯恩哈特也提到,美国的中学生对书本中植物学的兴趣也不太高。植物学如何有趣味,如何吸引读者,似乎是一个国际性的课题。到了高中,到了大学,开始接触那些远离农村的城里同龄人。有时候,大家难免坐在一起回忆自己的童年生活。在乡下人添油加醋的描绘下,城里人常常惊讶于我们童年的胆大,随便捡些野菜就敢回来做菜,没有遇见那些又小又毒的蛇纯粹是运气好。一群人散去以后,有时会暗暗告诉自己,下次少跟他们提及亲近植物的朴素生活:在我看为有趣的生活,在他们那只是冒险或者鲁莽,只好自己偷着乐算了。毫不夸张地说,植物世界是有着天然的吸引力。资深植物学迷刘华杰先生长期致力博物学的复兴,希望让科学更有趣味。他翻译的《玫瑰之吻》,将读者带入美国学者伯恩哈特营造的妙趣植物世界中。一般的推荐者特别强调该书的“花语”性质:用文学的笔法传播花的科普知识。其实,持此之外,该书还有不少对动植物生活习性的通俗描写,真正是一本新博物学作品。另外,刘华杰特意在后记中介绍了不少中文的植物学作品,主要是一些植物图志。认真查考植物的方言土俗名称在植物图志的对应名字,仔细阅读《玫瑰之吻》等趣味植物学作品,让科学与我们熟悉的自然世界相互碰撞,重新拾起那些已经丢掉的植物学常识。也许只有出于自愿的植物学才真是妙趣横生的。

难得能看到的博物学普及书

带点小专业,又比较容易看懂我简直找不到第二本更适合一个知识有限又热爱博物学及植物学的学生能看的此类的书了里面的图也是让我着迷良久啊~凡是手绘的我都临了一遍~啊哈~真开心~

爱花之情与花之爱情

你想没想过,在情人节那天,送女朋友一支“真正的”玫瑰?或许这么问有些奇怪。但是,在植物学课上,老师讲到这里时,狡黠的向我们一乐:“男生们,你们送给女朋友的其实是月季……”玫瑰与月季,其实大部分在学校中学过植物学的人,都能大概清楚其分别。只是,现在似乎很多学校即便是生物专业,也不再学习植物学了。曾经有个在某所一流大学的朋友就像我这样抱怨过:他们生命科学院的课程全部是微观的,分子的。当分类遇到分子,大部分人就觉得前者比后者更系统更精准,更前沿,也就更好。而现在就连很多有植物学课程的学校——像书中导言所说的那样,将课时减了又减。可是我们不能天天坐在实验室里去测那些植物们的DNA序列啊,我们大概也不会愿意成天坐在图书馆里去读分子植物分类学的论文——我们想了解的,是那些更通俗,或者说更八卦更琐碎更生活的点滴。这本《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恰好满足了这样的需求。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暂时远离那些报纸上大肆报道的“XX的第N对染色体测序成功”,或者什么“XXX转基因技术问世”。除了为数有限的专业人员,很少有人能够靠自己的双手去发现这些。就像听闻了一个自己毫不了解的人的八卦是件和自己无关的无聊事,这些事情并不能引起我们大到对自然,小到对花朵这种几乎可以称之为神奇的存在的兴趣。而翻开这本书,你就可以用自己的手,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身边花朵的秘密。关于花的方方面面,都涵括在这本不算太厚的书中:从形态到功能,从她们的爱情,到她与动物的纠葛,甚至包括一些相关的文学作品。不过这本书又不会像百科全书的词条解释那般干干瘪瘪,你可以用一种读小说的心情去就着一杯茶在安静的下午慢慢体会。你看到的是文字,你看到的也是花,是为你所不了解的那一面的花。首先,不必担心没有基础,让我们从花的结构开始。这不是植物学教程,那些名词隐藏在浅显的描述后面,让你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读到开心,你甚至可能会饶有兴趣地拿起一只玫瑰(月季),一边随着书中的讲解,一边颠来倒去的观察你所看到的所有结构。然后,你已经进入了这个不会凋谢的玫瑰花园。了解了花的结构后,恭喜你,我们可以开始谈论她们的爱情。其实她们(当然也包括他们),生来就是为了爱情的。当然,本书的绝大部分,也都在谈论他们如何相遇,结合。就像我们的爱情故事永远不缺乏浪漫的新创意一般,这些花朵们的事在书中看起来也一点都不无聊。花朵间的竞争,一粒花粉的冒险之路,花朵和动物间的互利,甚至欺骗……这本书简直全面到可以作为植物学考试的复习资料!但这里面有太多出乎意料的故事,带给你另一番有点科学,又不那么枯燥的体验。其实是把钥匙,为你打开了一扇看完这本书,也许你会在下次送出情人节的花朵(或者收到花朵)的时候,有另一些不同以往的心情。对于花,不再仅仅是玫瑰的花语是爱情,百合的花语是纯洁的理解。你了解花朵的一切,于是他们就会像朋友一般,和你相视一笑。或者,在下个情人节,直接送一本《玫瑰之吻》给你所爱的人吧,是分享一本好书也好,是增加一个共同的话题也好,或者是喜欢这个浪漫的名字也好。何况,封面和封底,那只漂亮的玫瑰像哪里都在买的红月季一样,能去表达你的心意呢。

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

建议准备读这本书但是还没开始读的童鞋们,在读此书的时候最好能够坐在电脑前,打开谷歌图片搜索页,和百度图片搜索页,然后再开始读书,看到任何花的名称立马用上述的搜索页搜索,这样的话读其来就不会被一些术语和没听说过的花给搞迷糊。也就能够体会作者说描述的东西。我一开始读书的时候,感觉迷迷糊糊,后来变搜索边读,忽然觉得豁然开朗。细细品味,觉得此书还是一本十分难得的好书,解开了我疑惑很久的谜题。希望读此书的朋友能够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伯恩哈特的花

我问总是逛书店的朋友,最近有没有比较有趣的书?她丢给我一本《花的博物学》。随手翻开,看到是讲植物的,就头大如斗。我开玩笑说,这书台阶太高,以我只关注娱乐的水平才打开就会慌了手脚。她笑,这个才好看易懂,人文的多数在玩深度,而自然的则多数在讲普及。我瞬时明白她的意思,有的学科生来就长得很残酷,只好努力修炼外交辞令。端一张锋锐的扑克脸刺得人不敢靠近,其实性情温和如绵羊。为了怕吓跑观众,它们可不敢怠慢,温言软语,用慢镜头讲好故事,义无返顾得像最后的堂吉诃德。这份清词朴句的执著,比天生有喜感更天长地久。原来复杂与简单,只是一扇相同的门。有时我们从这边进去,观赏美好的景致,有时我们从那边登场,展示公众的智慧。山不在高,在于登山的技巧。倾听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生物系教授伯恩哈特的浅喃低语,你会发觉,人类的身体心灵始终在与花分享同一个世界。每一株纤弱的植物,都是一个摇曳的工厂。其繁忙与生机,不亚于人类社会里任何一间老字号商埠。我们只有约会时曾在花店大捧买过花,春节里养养水仙,偶尔兴起可能也去看过温室花卉展。在城市人“愈狭窄愈诱惑”的紧张生活里,时常关注“非人类生物”已足以为奇,更认同,植物天生拥有一种只需要我们拿来用却并不需要深入了解的品质。尽管它在人类文化与食用的领域不止占据边角,但是,摊手,我们自己的生活高潮不绝,已经比上帝还要忙,又哪得空闲看顾万物。“同样的地理,养育出同样的生物。”尽管人类当导演的记录片,总把他们的生命长卷迁徙出了大自然体系,但是如出一辙的植物生态衍化,也总在寂静的喧哗。只要你弯腰,你就聆听得更多。原来除了蜜蜂蝴蝶,热带蟑螂玫瑰金龟子之类的昆虫也能充当契约外的传粉者。就像人类社会反对近亲繁殖,同时拥有雌雄蕊的两性花也在竭力避免“自我婚配”。而花瓣,歌德说过,那不过是一种进化中变形了的雄蕊。见识不多的我们,需要更丰富的“生活世界”哲学。头顶的星空固然美妙,而手心蓓蕾的变化多端,仔细洗炼,能如浓香融化的朱古力,从容紧裹住人类那颗造作驯服的受限之心。像伯恩哈特所说的那样,去理解植物。用有底气的馥郁来拥抱光艳的空虚。写字楼、地铁、公交车站、夜店、大型超市,吞噬了目睹千万种纷繁颜色的心旷神怡,我们不再记得济慈笔下的“正在到来的麝香玫瑰,盛满了露酒,夏日傍晚成了嗡嗡飞虫的会所。”晨练时站在微风的山丘上,永远以一句陈词滥调的“不知道”来敷衍小侄女亲近万物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是我们从无知那里转嫁得来的,更大的不幸。

博物学的意义

每天早上献上一千朵玫瑰,你却说:噢,可是昨日的玫瑰今安在? ——鲁拜集以上诗句忠实地反映了一位拖延症患者的心灵体验。上一周荒废在暗黑3里,毕竟我根子上还是个暴雪脑残粉。讽刺的是,即便这样,我连个正版CDkey都没买着,只能边试玩边上网刷论坛看别人的试玩体验。一周耽误下来,依稀找到了高中三年的颓废。于是这周我要止住颓势,读了这本书名很小清新的书《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没想到这书在我混沌的心里啪啪啪地下指出了一条明路。这本书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是讲植物学的,偏向于博物学的植物学。和高教社的《植物学》比起来,它首先是一本科普书,自然不会在专业知识里纠结过深;其次它只讲植物的花,不会逼着你去背根和茎的次生结构;再次,它很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拓展,把文学、艺术、新的科学研究等等穿插到花的介绍中,很有韵味。不过如果你看前言,就会知道,这是一位很严肃的老教授写的一本很严谨的科普书,而不是什么“科学散文集”。本书作者伯恩哈特说,为文科生开设的理科课程太水了,什么“诗人植物学”、“运动员振动力学”的,全是当噱头送学分的。说到底,本书中的那些比喻啊、举例啊、引用诗句啊,都是为了给严肃的科学描述添点可读性的。前三章讲得花的结构:花萼花瓣雄蕊雌蕊什么的;第四第五章讲花的生理周期:开放和凋零是怎样调控的;从第六章开始到十六章都是围绕这怎样传粉,介绍了好多可爱的小蜜蜂和小苍蝇;第十七章讲真花的进化史。完了。这些大段的说明性语言让我想起了高中学生物奥赛时的痛苦时光,并让我找回了好多忘了的知识点。本书不同于高教社《植物学》原因是:它有博物学的视角。博物学是什么?我记得凡尔纳的小说里很多主角都能算上博物学家:观鸟、认植物、找矿石、徒手攀岩、荒野求生,简直无所不能,这是英雄的。还记得许多描写十九世纪乡村生活的小说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寂寞的植物学家,说是植物学家,实际上只算是有钱的闲散人员,每天不务正业采集标本,栽花种豆,一直到老,这是生活化的博物学。值得注意的是,基本的博物学知识在好像在那时的受教育群体中依然普及了。收集标本是那时人们的正常学习生活,而现在呢,我们有多少人真正收集过标本?恐怕连自然博物馆都很少进。博物学和科学有区别。科学一方面是归纳,另一方面就要用从大量归纳的结果中演绎出结论,好像一个渴望丰收的果农。而博物学呢,好像一头扎在归纳里走不出来,又挺享受这种迷失,把归纳当成了终极目的,就好像那些一个种花只为自己欣赏的园丁。知识毕竟在发展,理论越来越丰富,相对强调演绎的科学逐渐和强调归纳的博物学分道扬镳,而且前者似乎已然取代后者。毕竟,在分子生物学的年代,所谓博物学依然只是静静地收集漂亮的标本。但博物学是种关怀,它有审美,它更直接地关注世界,这世界是经过无数代人归纳整理过的书橱,每一寸都渗着人自己的眼光和味道。也许南美热带雨林里某个小物种对人类没有直接价值,甚至对生物多样性也无足轻重,但就是有人想把它识别出来,做成标本珍藏。如果碰巧是新物种,那这个发现者可能要兴奋得开一瓶香槟,把新的拉丁名写在标签上,虽然学名里的第三部分(发现者的姓名)常被省略。这爱好是有些出世的。你可以说,每个新物种也许都对人类有巨大的潜在价值。我只想说,这爱好确实是有些出世的、理想化的——审美地正视大自然。于是,这本书不光写花的生理构造和功能,更抱着温情举出许多自然界中的实例,也饶有兴味地品评诗人们对玫瑰的或正确或错误的理解。在博物学的视角看来,每一点知识都有它自己的意义和趣味,都值得积累,不为其他。这样的爱好也许很个人化,但是在现在这个人心浮躁的年代,实为可贵。书的译者也是亮点。这样说吧,本书是为搞哲学的人译的——当然是科学哲学。我这依稀看到我的努力方向。译后记里说,“生活的哲学应当是讲人类的活动重新纳入大自然的体系,而不是让大自然迁就见识不多的人类;我们需要一场范式转变。”,“用自然的,野性的和自由的东西来重估造作的,驯服的和受限的东西。”这也就是博物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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