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书评

出版日期:2016-7-1
ISBN:9787201104543
作者:简·奥斯汀
页数:464页

翻译讲真非常不走心

现在的译者越来越浮夸,虽然因为看着微博上写的翻译过程很有趣所以买了一本,但是非常买完非常后悔。其实他微博上的吹嘘的翻译亮点,但凡熟悉《傲慢与偏见》的读者都能自然地感受到,只是作为考据来说比较有趣而已。并不是高出前辈的做法。而且探索过程作为论文非常不错,作为小说翻译,把注释一股脑全扔在最后非常的不合适。不要求按页,或者至少分章节放注释啊,全扔后面连红楼梦都不敢这么干。更不要说人物的昵称非常地出戏,小丽、小琳这种读者看了都懵了的本土化接地气翻译方法非常地不适合这部小说,你都放了那么多注释了,注释一下Elisabeth昵称Liz翻成丽兹很累吗?而且原文中不止有一种伊丽莎白的昵称方法,每一种昵称代表了不同人物跟伊丽莎白的远近关系,就不能在基础的地方走走心吗?

我和爱情有个约会

每个女孩子心里都住着一个白马王子,这些王子们大多鲜衣怒马,长的英俊帅气,纯真阳光,在家是个贴心贴肺的暖男,出门就是一个敢作敢当、铮铮铁骨的男子汉。至于庸俗一点的心里只有一个你、并且百依百顺,并且孝顺双方父母的优点是一定要具备的,至于更庸俗一点的车子、房子、票子那是必须要有的······描述完这些大概也就只有一个完美的人可以满足了,那就是上帝(哈哈,搞笑的,上帝根本就不存在涅)。So,问题来了,如此多金帅气又温柔的好男人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得到吧?难道我们只能孤老终生,一个人照镜子孤芳自赏了吗?噢噢噢好可怜,肿么办。莫慌!!!作为一名已经生过孩子依然贼心不死春梦无限的宝妈有个很合适的推荐哦,保证完胜那些肤白貌美的长腿欧巴,让你有更多的自信期待未来的另一半。有人已经等不及了,废话不多说,赶紧切入正题。首先要说的这个人并不是活生生的今人,而是两百多年前早已作古的外国人。What?外国人?还是个死人?那你说了半天跟我有什么关系?错,此人即使肉身不在,但精神长存,哪怕拉出来时不时的意淫一下也好啊(不要打我,说真的)。此人即是当年风靡英国、家喻户晓、集万千少女宠爱于一身的达西先生!达西先生处于英国社会上层,多金、帅气、温柔、善良,不光如此,达西先生还有对穷人的怜悯和慈悲心(多么难得),对自我的深刻剖析和反省,最最重要的,达西先生专情(仅此一条就可以甩现在那些有钱没钱都在外面沾花惹草的所谓成功人士好几条街)。他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当然他钟情的并不是伊丽莎白的脸,而是伊丽莎白的性情。为了能改变伊丽莎白对自己的态度,他不惜自降身份和她的亲戚交往(要知道当年可是等级森严哦),并且改变自己的傲慢态度,变得更加谦和有礼,而当伊丽莎白的妹妹闹出了天大的丑闻后(在现在社会也仍然是丑闻),他不仅对伊丽莎白一如既往的喜爱,甚至四处奔波善后就是为了让伊丽莎白开心,。古往今来一直寻觅的最佳夫婿非他莫属,而达西先生也凭借自身实力俘获了一众少女的芳心,跻身最佳老公排行榜前列。说到这里,很多人的醋坛子又要开始打翻了,伊丽莎白不过是个乡绅的女儿,按照现在的标准就是某个乡镇里的富豪,算不得什么,而且她长的还没有她姐姐简好看,她穿的衣服也不时髦,她也不会弹钢琴画画,她也没有特别优雅的谈吐,她凭什么能hold住我们亲爱的高富帅达西先生?对,这就是问题所在。首先,伊丽莎白并不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达西求婚之前她就已经拒绝了有钱有体面工作未来还要继承他们家遗产的科林斯先生;而达西第一次向她求婚时,她因为维克哈姆的事情对达西有成见,并且达西求婚时对伊丽莎白的傲慢态度让伊丽莎白嗤之以鼻。达西满以为十拿九稳,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两次拒绝的原因很简单,宁愿独身也不愿意将就一个不喜欢的人,即使这个人地位金钱在自己之上,即使以后需要仰仗对方才能生活,即使在当时由于连年征战导致女多男少可能会面临孤独一生的悲惨境遇。但是,伊丽莎白认为,爱情就是要两情相悦,不喜欢就是没得商量!看,多有性格。光凭这一点就可以pk掉很多冲着男人的荷包投怀送抱而不看男人的长相品德的女同胞。其次,伊丽莎白真诚善良,简生病时,全家只有她忧心如焚,在当时天气恶劣,路上随时会有强盗流氓出没的情况下,毅然独自一个人趟着泥水步行好几英里去照顾姐姐,就冲着这份真情,都可足以打动达西先生。可能有人会说伊丽莎白矫情,后来不也接受达西先生了吗,那是因为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先生正直的品质以及改正后的态度,觉得可以托付和依靠。从伊丽莎白逆袭到上层贵族的故事可以告诉我们,勇敢做自己,不娇柔,不做作,追寻爱情以感情、品行为中心点,志趣相投才能相得益彰,相信你也一定可以收获自己想要的。那这么好看这么励志这么激动人心的好故事从哪里可以看到呢,哈哈,李继宏先生翻译的《傲慢与偏见》就可以看到哦,除了伊丽莎白,此书还有很多其他人的故事哦,精准优美的译文,用心考究的装帧,华丽大气的设计以及那虐心肝儿的300多条详细注释(哦my god,看完注释可以不用看英国历史文化书籍了,省钱儿),无一不是我剁手的理由(此处绝非广告,而是一个读者的良心推荐)。期待更多人成为伊丽莎白,期待更多姐妹和爱情有个完美的约会!

一次可贵的新尝试

这是我在豆瓣阅读购买的第一本书。前些天看到友邻广播,说可以用Paypal付款,对在国外购买中文书不便的人来说,是个大好消息。正好马上又看到译者关于这个新译本讲座的讲稿,马上买了一本。查找的时候,还发现有王科一,孙致礼,罗新田的译本,就一起买了下来,稍作比较,随便写两句,以第一章为例。例一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有个道理众所周知:家财万贯的单身男子,肯定是需要一位太太的。(新译)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王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孙译)单身男人一旦有了钱财,必定想要寻妻觅偶,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罗译)这句名言王译大概已经久入人心,所以“举世公认的真理”在孙译和罗译中保留了下来。新译改成了“有个道理众所周知”,并且全句保留了英语的顺序,是一种新选择。有些读者如果熟读以前的译本,也许不能接受新译。例二You take delight in vexing me. You have no compassion for my poor nerves.气死我你就开心了是吧?你根本不顾及我的神经。(新译)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儿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王译)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孙译)你就是以惹怒我为乐,你完全不体谅我本来就有神经衰弱。 (罗译)这里新译的“顾及”没有把 compassion的意思完全翻译出来,OED的解释是:the feeling or emotion, when a person is moved by suffering or distress of another, and by the desire to relieve it. 用“体谅”翻译更好。vexing me翻译成“气死我”似乎语气变重了,而poor nerves里的poor也没有翻出来。例三Mr. Bennet was so odd a mixture of quick parts, sarcastic humour, reserve, and caprice, that the experience of three-and-twenty years had been insufficient to make his wife understand his character.本尼特先生这人有点古里古怪,他才思敏捷、性格内敛,城府很深,又喜欢正话反说。所以他妻子虽然和他同床共枕二十三年,却依然不是很了解他的性格。(新译)班纳特先生真是个古怪人,他一方面喜欢插科打诨,爱挖苦人,同时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真使他那位太太积二十三年之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王译)贝内特先生是个古怪人,一方面乖觉诙谐,好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太太积二十三年之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孙译)贝内特先生就是这么性情古怪复杂,既机敏诙谐、喜欢冷嘲热讽,又保守矜持,让人捉摸不定,难怪二十三年的共同生活都不足以让他的妻子真正了解他的性格。(罗译)sarcastic humour和caprice被新译合并到一起翻成了“正话反说”,reserve却翻成了两个词,“性格内敛,城府很深”,都有点不足取。例四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that he came down on Monday in a chaise and four to see the place他礼拜一坐着一辆四驱翠轼从伦敦来看房子(新译)乘着一辆驷马大轿车来看房子(王译)说他星期一那天乘坐一辆驷马马车来看房子(孙译)星期一乘驷马大车来看地方(罗译)把chaise翻译成四驱翠轼,关于注释音译我有些自己的看法。如果把小说一些固有名字都音译处理,会妨碍读者的阅读乐趣。一看到“四驱翠轼”这样词第一反应大概是“这是什么东西”?新译加了详细的注(豆瓣电子版,注是直接加上正文里的,可以点开看):"四驱翠轼(chaise and four),由四匹马拉动,车厢是封闭式的,有四个轮子,属于大型豪华马车。19世纪中期以前,铁路尚未出现,马车是英国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饲养马匹的费用相。当高昂。作者在1799年6月19日写给其姐姐卡桑德拉的信里提到,她们的哥哥爱德华用60几尼(约63英镑)买了两匹不算高大的黑马。可以作为参照的是,那时一个熟练工匠的年收入大概是55英镑。此外维护车辆的成本也很高,只有富人才能用得起私家马车。作者父亲乔治•奥斯汀曾在1784年买了一辆便宜的马车,但由于养护费用太高,到1798年只好搁置不用。当年的马车和现在的汽车一样,也是款式繁多,高中低档都有,除了本书提到的翠轼(chaise)、辉腾(phaeton)、卡里克尔(curricle)、【马吉】轲(gig)、巴罗赫(barouche)等,常见的尚有其他上百种。选装豪华配饰的四驱翠轼售价在200英镑以上,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奔驰S系轿车。请参见Deirdre Le Faye编辑的 Jane Austen's Lett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Francis T. Underhill所著的 Driving Horse-Drawn Carriages for Pleasure(Dover Publications, 2012),G.D. Cook等人合著的 Illustrated Catalogue of Carriages and Special Business Advertiser(Dover Publications, 1970),以及William Felton所著的 A Treatise on Carriages(J. Debrett, 1796)。"对奥斯汀时代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的读者,有很大帮助。新译者的讲座讲稿:https://site.douban.com/179084/widget/notes/12371831/note/569491751/,信息量很大,但也有可商榷地方,兹举一二:1.“ 在小说的第二卷第十四章,女主角伊丽莎白到朋友夏洛特家做客,准备要走了,达希的姨妈凯瑟琳夫人擅作主张请她留下,凯瑟琳夫人是这么说的:如果你留下来,再住一个月,我可以送你们一个人到伦敦,因为六月初我要去那里住一个礼拜,道森不会反对坐巴罗赫的箱子,车里再容纳一个人绰绰有余……但巴罗赫(barouche)本质上是一种适合在城区使用的马车,并不适合长途旅行。我们知道凯瑟琳夫人家在肯特郡韦斯特勒姆附近,离伦敦大约25英里。这段距离现在看很短,开车不用半个小时能到,但在简•奥斯汀时代,马车的平均时速只有五英里,也就是说,从凯瑟琳夫人家到伦敦需要五个小时。并且当年的马路可不是水泥路面或者柏油路面,而是非铺装路面,晴天尘土飞扬,坐在敞篷车上是很难受的。因此当时公共交通工具邮政马车的座位是分车厢内车厢外两种票价,比如说从伦敦去约克,坐在车厢里面需要3英镑3先令,坐在车厢外面需要1英镑11先令6便士。凯瑟琳夫人家里有许多马车,我们知道她至少还有一辆适合长途旅行的四驱翠轼,但去伦敦偏偏要坐巴罗赫;这大概相当于现在有个富婆,家在南京,车库里明明有奔驰S600,甚至很可能有劳斯莱斯幻影,但她宁可在沪宁高速上吸几个小时的雾霾和汽车尾气,也非要开敞篷版宾利欧陆GT去上海,可见其为人是多么的浅薄和虚荣。"凯瑟琳夫人浅薄和虚荣不假,但不一定是上文中说的原因,Mansfield Park里Henry Crawford就有辆barouche,兄妹两人从伦敦到Mansfield park所在地Northampton,距离有七十英里。有钱人拥有barouche炫耀,一是贵,二是因为barouche不是四时皆宜的车,碰到大冬天和风雨天就不合适,是有钱人的第二辆车。2. " 另外一个例子比较复杂,但它反映了简•奥斯汀极为高明的写作技巧,我想详细和大家说说。在《傲慢与偏见》第三卷第九章,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结婚回家,说起路上的情况:喔唷!妈妈,周边的邻居知道我今天结婚吗?我怕他们还不知道呢;刚才我们坐车赶上威廉•顾尔丁的卡里克尔,我觉得他应该知道这件大喜事,所以把靠近他那边的玻璃窗摇下来,脱掉手套,把手放在窗框上,让他见识一下我的戒指,然后我朝他点了点头,笑得特别开心。表面上看,这段文字主要展现了丽迪雅的轻佻,但实际上也侧面描绘了她母亲本尼特太太的好高骛远。威廉•顾尔丁是她们的邻居,此前只在小说中出现过一次,就是在第三卷第八章,当时传来丽迪雅即将成婚的喜讯,本尼特太太忙着给她的女儿女婿找一个住所,书上是这样写的:“哈耶花园还可以,”她说,“可惜顾尔丁一家不肯搬走;斯托克府也不错,就是休息室比较小;但阿什沃斯离得太远啦!我不会让她离我超过十英里的。至于珀维斯别墅,那里几个阁楼太糟糕了。”如果不是特别细心,如果不是对当年的马车有全面的了解,我们根本无法领略简•奥斯汀巧妙安排的前后呼应之处。卡里克尔(curricle) 是一种高级两轮马车,用一匹马或者两匹马拉均可,适合车主自己驾驶,车厢只有一个座位,我前面提到那本关于马车的专著A Treatise on Carriages指出卡里克尔的“使用者通常是杰出人士”,豪华版售价高达103英镑5先令,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保时捷911跑车。在整部小说里面,除了达希先生,便只有顾尔丁驾驶卡里克尔,可见顾尔丁也是超级大富豪。本尼特先生的家境很不错,然而算不上特别富裕。小说没有指明本尼特先生家的马车是哪一种型号,但是根据相关描写,我们可以推断出大概也是翠轼。另外我们知道,本尼特先生的马不是专门用来拉车的,有时候需要干农活。结合这些背景,我们可以得出一道等式:本尼特太太想租顾尔丁先生的房子,相当于现在一个家里只有一辆雅阁、有时候连油都加不起的中产人士,试图叫一个开保时捷911的大富豪搬家把房子租给她。和简•奥斯汀同时代的读者,只要看到这里就会发现本尼特太太实在是——呃,用上海话来说——实在是太过十三点。但现在你就算请英美名牌大学英文系的教授来看,也未必能看出来这些奥妙之处,反正我看过六个《傲慢与偏见》的英文注释版,没有一个指出这一点。”Curricle可以说是当时的时髦跑车,但拥有的人,象Mr William Goulding,未必是Darcy先生那样的“超级大富豪”。Darcy的超级大富豪地位是书中从各角度写出来的,一年一万磅,pemberley这样的大豪宅一年只住半年,伦敦还有房子。Mr William Goulding并没有这些,只是Bennet家的邻居。奥斯汀其他小说里的Mr. Elliot (Persuasion), Mr. Willoughby (Sense and Sensibility), Mr. Henry Tilney(Northanger Abbey),性格地位各有不同,但也不是Darcy那样的超级大富豪。最后说两句,奥斯汀是我爱读的作者,《傲慢与偏见》读过不少遍,包括两个英语注释本, 看多了,再看中译,自然会有些和已经形成的感觉和理解不一致的地方,匆匆写下只是一些随感。我欢迎新译本的出现,特别是这个详注本,注释让我所得甚多。

翻译出《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的李继宏哪去了?

1、小说本身结构真的很完美,三卷层次分明,中间部分恰好是本书的高潮,就像数学上的正态分布一样。2、翻译的确实有点不敢恭维,看过李继宏翻译的很多小说,这本算最差的了。2.1、读起来虽然很顺畅,但文字偏理性,翻译的不美,一板一眼,没有读出文学著作该有的那种味道;2.2、书中很多信件还用蹩脚的文言文翻译,很影响阅读体验;2.3、注释部分有一些确实能帮助读者更充分的理解本书,但没用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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