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经典短篇集》章节试读

出版日期:2016-3
ISBN:9787561383436
作者:[英]威廉· 萨摩赛特 ·毛姆
页数:240页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页 - 译者序

翻译是很花时间和心血的活,只有当你连续一个月做下来的时候才会懂得其中的道理。考验的不仅是自己对两种语言的驾驭能力,更多的是考验自己的耐力,以及不断地“字句必究”的认真精神。译者做到了呕心沥血,才有读者阅读时的酣畅淋漓。
因为对译作感兴趣,本人特意去CNKi下载了译者的文章。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译者就是研究英国文学的学者!学者翻译的作品,尤其是一位严谨的学者翻译的作品,值得我们阅读,更值得我们学习。学习的内容不仅限于语言的技巧,更是一种孜孜不倦的精神,一种对文学的敬畏之心。
译者的严谨精神,我是在译者序言里发现的。现拷贝到这里,供各位评判。
“lotus-eater”典出《荷马史诗·奥德赛》。英雄奥德修斯在归乡途中来到北非某岛,发现岛民们以“lotos”为食,整日无忧无虑。他的部下吃了这“忘忧物”后,“即忘故乡,不复思归”,最后被下令强行带走。“lotus-eater”的中译名已经有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将“lotus”(或“lotos”)译为“莲”,如“食莲人”“食莲者”“吃莲花的人”。这一类译法历史最为悠久,但时有争议,被质疑为不“忠”、不“信”。第二类摒弃“莲”的意象,奉“枣子说”为圭臬,译为“食落拓枣的人”、“食落拓枣者”,如名闻遐迩的《英汉大词典》、陈中梅翻译的《奥德赛》等。第三类索性抛开“莲”、“枣”意象,意译为“吃忘忧果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或音义结合将“lotos”译为“萎陀果”“洛托斯花”等。笔者在翻译《毛姆经典短篇集》时,曾想音义结合,炮制一个新译“落拓客”,但斟酌再三后,觉得“莲”的意象无论如何都应该保留,于是因循成例,译作“食莲者”。
  民国时期,曾虚白与周作人曾对中译名“食莲”是否妥当有过讨论。几年前,陆谷孙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叫《“食莲”还是“吞枣”》,董桥先生以《卡普里之恋》一文回应。两位饱学之士对毛姆短篇的不同译名或详加辨析,或委婉商榷。笔者赞同董桥先生的看法,即“食莲人”比“食落拓枣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更加漂亮,在音节上也与原文更加呼应,更加亲近。西方文学中的“lo⁃tos”或有“魔枣”“魔果”之义,但在中文语境中,与其生硬绕弯地译成“吞枣”、“吃果”,还不如化繁为简,直截了当,译为“食莲”。窃以为,中译名“食莲”不仅“达”、“美”兼具,而且并未失“忠”、失“信”。
荷马史诗中的“lotos”究竟系何种植物,实在难以考证。即使被考据出来是某种致瘾、致幻的枣类果实,但是与史诗中“知足忘忧”的花果意象不可同日而语。文学虚构来源于生活,但并不等同于生活。也许,荷马笔下的“lotos”参照了古希腊鼠李科的植物“枣莲”(ziziphuslotus),但它仍然只是虚构与夸张的产物。世界上并不存在某种叫“忘忧莲”的花果——服食后,能让人忘却烦恼,乐不思蜀——它只存在于古希腊的神话故事中。我们无需对之进行植物学上的繁琐考证,正如我们无需从人种学的角度来考证“塞壬女妖”一样。它与什么“后悔药”“长生果”“不老泉”“忘川水”等意象的出炉何其相似乃尔!这些药啊果啊,泉啊水啊,我们从来都不会从医药学、植物学或地质学层面加以考证的。
在汉语中,“莲花”有很多别名,文化底蕴深厚,网上稍加检索,就能找到二十几种之多,此处不一一列举。然而另一方面,中文“莲”字却又不仅仅限于水生草本植物“睡莲”或“水百合”。很多与“莲”不同种属、不同门类的花果草木都被冠上了“莲”的名号,如雪莲、榴莲、旱莲、木莲、苦莲、石莲、抱树莲、莲雾、火莲果、铁线莲等。因此,《荷马史诗》中的“lotos”——某种具有“忘忧”功能的奇花异果,如果以“莲”字来直译,何必机械狭隘地理解成我们常见的莲花或莲蓬子呢?
  从“lotus-eater”的翻译史来看,“食莲”的译法已广受认同。从曾虚白《英国文学ABC》中的“食莲花者”,到汉译《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食莲者”,从台湾某剧团改编自《奥德赛》的话剧《食莲者》,到当代比利时诗人卓根布鲁特(Ger⁃mainDroogenbroodt)的汉译诗歌《食莲者》,全都是轻便简洁、浅显明了的直译。数十年来,“食莲”话语实践表明,汉语中“莲”的意象可不必限于“江南可采莲”“灼灼芙蕖出绿波”“出淤泥而不染”等“爱莲”文化层面,“食莲”一词也无需止于黄庭坚的诗歌《赣上食莲有感》的单一美学维度。
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将史诗中的某岛居民称为“食莲族”,将丁尼生的名诗“TheLotus-eater”译为《食莲人之歌》,以及保留毛姆短篇题名中的“食莲”意象,可以充分展示汉语言文化长于吸纳外来文化的开放与包容。“食莲”意象的引入,能有效扩展中文“莲”字的文化内涵,对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的表现力不无裨益。古词新义,或旧瓶新酒,在中外文化交流中是一个普遍现象。想象一下,现代汉语中的“政治”“经济”“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等数不胜数的词汇,可都是由日文汉字而来的“外来词”,其内涵和外延与古汉语中的原义已大不相同了。
由是观之,“食莲”反倒是平中见奇、拙里藏巧之译!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67页 - 大班

这是迄今为止阅读的最短的一篇,以至于故事结束的时候,还有些意犹未尽,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大班,他在人生即将迎来辉煌的时候被死神感召,大约那就是他内心不能压抑的欲望吧,他就是我们常说的凤凰男,在一朝成功后,开始拒绝穷亲戚来往,渴望所有人看见他今天的辉煌,为了这在死前的最后一餐时,还是苛求自己做个完美的人,却抛不开骨子里的自卑,没有人会在墓地里散步以此来获取快感,这种无人分享,志得意满的心情只能和这些死去的人比较,在惶惶中结束自己未尽的美好未来。
梦想也许可以无限大,但是人心真的要懂得克制。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53页

她坐在阳台上,正等着丈夫回家吃午饭。上午的清凉消退后,马来男仆已经拉上了百叶窗。不过,她掀开了一片窗叶,让自己能看得清那条大河。在令人窒息的正午阳光下,大河披上了一层死亡般的惨白。一个土著人正划着一叶独木舟,独木舟太小,没在水中几乎看不出来。天色白茫茫的,酷热给天空染上了各种不同的色调。(就像是用低音弹出来的东方乐曲,模糊而单调的韵律刺激着神经,耳朵在焦躁不安地等待着乐曲的终结,却徒劳无益。)夏蝉精力充沛,疯狂地发出刺耳的股噪声,连绵不断,单调乏味,犹如小溪从乱石丛中哔哔地流过。不过,就在突然之间,蝉鸣声被一只小鸟甜美丰润的高歌声所淹没。刹那间,她的心为之一动,不禁想起英国的画眉鸟来。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84页 - 一位绅士的画像

“扑克牌应该是一项智力活动,而不是激情游戏,可是完全排除激情因素也是不可能的。不过,要是赌注压得太高,成败得失就会侵蚀人的情感。”也许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布莱克布里奇将扑克牌看成是一种业余的赌博形式。在他看来,打扑克如同管理一个国家,或领导一支军队,所需要的是品行、智慧、决断力,以及窥破对手动机的洞察力。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03页

“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他每天晚上睡觉时,习惯带上一瓶威士忌,次日天未亮就喝得一干二净。布政司警告他说,如果他不戒酒的话,他就只能引咎辞职了。他哀求布政司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他想请假回国。布政司建议他赶紧结婚成家,等下次回来时就有人照顾他了。哈罗德娶了我,因为他想找个人来管着自己。吉索罗丹人打起赌来,赌我多长时间让他把酒戒掉。”
“可是他爱你呀,”斯金纳夫人打断她,“你不知道他在我面前是如何夸你的。就在你刚刚提到的那段日子里,你去吉索罗生下了琼,他给我写过一封感人至深的信,专门夸你呢。”
米莉森特又看了母亲一眼,土灰的肤色染上了更深的颜色。她的双手放在腿上,开始微微颤抖。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毛姆叔叔的短篇 - 毛姆叔叔的短篇

转:毛姆叔叔的短篇 qiuamber
(推荐《毛姆经典短篇集》)
写在这本书阅读之前,对具体作品不作评论。想看关键情节的你,请移步。谢谢。
英国有位毛姆,他是编故事的一流高手。
中国有位女作家,隔了大洋换了时空把这位本家尊称为“叔叔”。这“叔叔”的“尊称”,用在毛姆身上,倒是很适合。既不十分生疏也不十分亲密。亲切又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像毛姆写的那些故事。叔叔把自己位置安在了舒适的单人沙发上,既可与各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也可察言观色,冷嘲热讽,还可偶尔怡然自得抽支上好的雪茄,在吞云吐雾中欣赏自己和揶揄别人的人生。
毛姆叔叔就是这样一位穿着西装三件套,胸前插着领巾,有着岛国“优良”传统的说故事的好手。自我读完他第一个短篇小说起,就一次又一次神差鬼使地登上了他开往全世界的“贼”船,不遗余力地搜罗了市面上能买到能读到的他的所有短篇。他的短篇小说是他的强项啊!比起散文、评论都来得干脆有劲。叔叔一路潇潇洒洒,冷眼旁观各路人马人情冷暖,风花雪月。从不列颠的海滨小城,佛罗伦萨的月光,到有中国屏风的客厅,再到风光旖旎的热带群岛,他的“魅影”无处不在。叔叔喜欢用第一人称,却大多只是问句,如电影里没有感情的旁白;叔叔练得的绵里藏针的毒家绝招,毒杀一路俊男美女,谁也不能幸免,牺牲惨烈。在他心中那些所谓美丽的皮囊,无不都被带着枷锁的人性紧紧箍住,或长或短,终有一日尘化尘,土归土,早早悲剧结局倒是好事。反而是那些个外貌协会看不上,行为举止与时代“违和”的小人物,凭着一股子韧性,守得云开见月明。摆渡一下叔叔的维基,你就会忍不住跳一尺,这如此坦白赤裸裸的自恋情结真是让那些爱好“美好”的读者感觉真是受了“非礼”。
毛姆叔叔,他”心胸狭窄”,“尖酸刻薄”,既自恋又自卑,既敏感又尖锐,他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比他潇洒的男人,他喜欢演个绅士在英国式的客厅里抽支上好的雪茄,然后感叹雪茄得来之前生今世的不易;他也喜欢在热带椰风寨里像高更般围着草裙游戏人生,逍遥度日。如此纠结的三观,摊到谁都会吃出个胃炎,得个长病,可从枷锁里解放出来的叔叔,他是异人一位,一生走来,把路人老王的悲情苦楚,把路人老李的绯闻八卦都信手拈花,擀擀皮,加点馅,在本国异国的风情汤汤水水中滚滚而过,一锅“好料”的饺子就摆上了盘。至于饺子是不是咸了,蘸料是不是够酸,那就是读者你自己的心情和造化了,讲故事的毛姆叔叔他既不关心也不介意。他以写作赚稿费,他以写作灭"人性"。他手持一把利刃,刀刀见血,熟男熟女们个个在他的刀刃下现了原型。叔叔真可谓是文坛江湖里的一朵奇葩。因为他从不提供道德楷模,认定屌丝才是唯一,相信感动绝不是爱情。
呵呵,认识毛姆叔叔很久,依我的“观察”,估计除了他自己叔叔谁也不喜,谁也不爱。不过这样挺好,老太太老爷爷们已经把义薄云天、情深似海的人儿写得够多够滥,反倒是这个薄情寡义的叔叔,让我不时地有种“犯罪”的感觉----那些虚伪自私、道貌岸然、天性薄凉的男男女女,可能是他们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你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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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很早就想说说毛姆叔叔,毕竟我是他的短篇小说粉丝。一直等到昨天收到译林新出版的小说集(尤其里面有几篇第一次出版的毛姆新译作。书的封面设计也相当有品味哦,喜欢。),终于忍不住想要吐槽,开始“不知所云”地码字。希望至少对读过叔叔小说的朋友不是垃圾一堆。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86页 - 情非得已

原来爱情可以不在乎长相,不在乎那些坏习惯,时间长短也没关系,却抵挡不住种族的隔阂,在情非得已一文中,多丽丝不止一次地像读者展现着她对自己新婚丈夫盖伊的爱,盖伊在最初有所隐瞒是对他们关系的不确定,不过在袒露真相后,他就失去了多丽丝,多丽丝无法忍受她的丈夫曾经与一个黑人女子生活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不能再继续他们的爱情,选择逃离和结束,而盖伊的选择则让我举得原来比起爱情,男人更害怕的是寂寞,也许在最开始他和多丽丝的爱,也不过是因为寂寞。即使说过不再和自己孩子的妈有什么瓜葛,还是在女主走了的当天接回了曾经的家人,整个故事看完,会觉得爱情不过是味精,有则鲜美,无则无关紧要,因为我们还有更多的替代。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65页 - 大班

俱乐部里的每一个人都像从前一样。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希望他们能一反常态。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就能心安理得了。这么多年来,这些人侨居海外,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养成了很多不起眼的怪癖——有的人打桥牌时喜欢哼着小曲,有的人总拿根吸管喝啤酒——这些琐事曾一度让他大为恼火,眼下却给他带来了某种安全感。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22页 - 丛林中的脚印

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女人。我喜欢她的直率,喜欢她的机制敏捷,喜欢她没有化过妆的素颜。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人能像她那样对自己的外表毫不在意。她不仅头发凌乱不堪,一身的衣着也显得邋遢。她身穿高领的丝绸套衫,为了凉快起见,她把上面的领口松开,露出精瘦干枯的脖子。那件套衫皱巴巴的,脏兮兮的,她抽了无数根香烟后,上面已落满了烟灰。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49页

他走了出去,医生跟在他的后面,几个土著人又跟在医生的身后。他们鱼贯而出,穿过马路,直接来到沙滩上。医生看见一群土著人正在围着海水中的某个物体。他们匆忙朝那儿走去,中间也隔着二三十码的距离。医生走近后,土著人自动让开了,店主把他推到了前面。这时,他看见半露出水面的是一件瘆人的物体——那是戴维森的尸体。麦克菲尔医生弯下腰,把尸体翻了过来——在紧急情况下,他一点也不惊慌。戴维斯的喉咙被割断了,从左向右。他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把割喉的刀片。
“他的身体已经凉了,”医生说,“他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了。”
“刚才是一个孩子去干活时看见的,他跑过来跟我说了。你认为他是自杀吗?”
“是的。应该派人去报警。”
霍恩用当地土语说了些什么,两个年轻人离开了。
“警察到来前,我们必须保护现场。”医生说。
“他们千万不要把尸体搬进我的房子。我不会让尸体进我的家门。”
“那你得警察局的,”医生急促地回答道,“事实上,我倒希望他们把尸体送到太平间去。”
他们站在原地等待着。店主从伟布的褶皱中掏出烟来,随手递给麦克菲尔医生。他们一边抽烟,一边盯着尸体。麦克菲尔医生弄不明白。
“你认为他为什么要自杀呢?”霍恩问。
医生耸了耸肩。过了一会儿,当地的警察带着担架赶来了,领头的是一位水兵。随后不久,又来了两位海军军官和一位海军医生。他们有条不紊地处理好了一切。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73页 - 领事

“他们想毒死我”她大声尖叫着。她把一碗发出馊味的米饭放在他面前。“饭里下毒了”她说,“最近十天,我一直抱病在身。我能逃过他们的毒手,纯粹是发生了奇迹。”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18页 - 赴宴之前

斯金纳一家除了大女儿米莉森特,这个刚刚丧偶的年轻女子,都在准备着去赴宴,他们在关心自己的穿戴,出行的司机,宴会的流程,就是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的亲人,为了维持着自己的体面,他们甚至不能抽出一点时间来与自己的女儿多沟通一下。
在一家人得知被欺骗之后,开始责难自己的亲人,为什么不早一点说出真相,因为米里森特的隐瞒,让自己的妹妹在好朋友面前没了面子,让父亲不能继续维持自己清高的面貌,让母亲不能更好地享受目前的一切,他们没了好心情去参加宴会了,这大概是最重要的,即使他们参加宴会的目的只为了去看一下香港来的传教士而已。
在自身利益遭到伤害的时候,即使是血缘关系的亲人也不能被原谅,人们甚至忘了自己曾经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只记得,因为这些对自己的生活可能会带来的困扰。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52页 - 雨

第一个短片小故事结束啦,在阅读的时候我有些急不可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在与情节发展不断行进着,因为是毛姆的作品,总担心自己会丢掉作者埋下的伏笔,会影响我对整个故事的理解。
故事《雨》中的主人公基本有五位,分别是戴维森先生和他的太太戴维森太太,他们是去海岛进行传教事业,麦克菲尔医生和他的太太麦克菲尔太太,他们是结束一段工作,新获得了一个假期的,以及最后让故事反转的汤普森小姐,他是一名有着不想被言说过去的人。
在故事开端就对两对夫妇的人物性格刻画鲜明,他们注重阶级交往,有些对黑人以及劳动力者的不屑,戴维森先生以传教事业为己任,甚至将自己做为神的旨意的传递者,并以此为借口约束人的天性,不相信别人,颇有些自负。戴维森太太对于先生的事业可以说是推波之澜的,他们联手熬过了艰难的时光,在获得权利后,开始任意妄为在自己所在的传教领地里。麦克菲尔医生对于医生的职业很有信仰,渴望在医术上有所突破,但不想被无端卷入是非,又会对弱者有怜悯之心。麦克菲尔太太则关心八卦,交际人群的阶层很重要,对于外界事物不能保持自己的观点,易被别人的观点主宰,遇事优柔。汤普森小姐则是渴望新生活的人,她注重自己的形象,当然也有可能和他的职业习惯有关,在戴维森太太的指认下,她被识破是曾经红灯区的工作者,在厉害面前,汤普森小姐善于掩饰自己锋芒,懂得利用人性的弱点,懂得伪装,是生活中的交际能手。
整个故事在我看来因为前文的层层铺垫,让戴维森先生的刻板教条不容武逆的形象深入人心,他自视对神绝对忠贞,不会违背任何教条规定,压抑自己的欲望,在遇到善于伪装的汤普森小姐后,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面具,满嘴仁义道德还是抵不过丑陋的人性欲望。
那么神的旨意也不全是对的,人性应该有其正确的引导方式,不应一味压制。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90页 - 赴宴之前

宴会可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们会尝到博迪糖果店的香草冰草莓,还有海伍德家自制的冰咖啡。很多大人物都要来参加宴会。他们即将见到香港主教,主教与卡农曾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眼下正住在卡农家里呢。他会跟大家讲讲他在中国传教时的见闻。

《毛姆经典短篇集》的笔记-第157页 - 丛林中的脚印

说实话,这个故事让我有些猜不透作者的意图,在一开始的译者序中将这个故事与赴宴之前放在一起,作为东方故事,通过人物的刻画,回忆的描写方式,给我们铺叙了两个关于统治阶层间的两桩凶杀案,他们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即使在本文中被杀害的男主人曾在危难时给予卡特莱特一切帮助,让人想起中国寓言故事东郭先生,看完了整个故事你不禁觉得,这就是引狼入室啊,睡了自己的老婆,夺了自己的财产,最后还因此断送了性命。
人心难测,也许在做好人的时候也应该适时地有一些防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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