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传

出版日期:2016-5
ISBN:9787544760448
作者:[英国]彼得·阿克罗伊德
页数:677页

作者简介

这是一部呈现伦敦上下两千年的史书。从正史和民间传说到饮食和消遣娱乐。从黑衣修士会和查令十字街到帕丁顿和疯人院。从威斯敏斯特教堂和圣保罗大教堂到伦敦佬和流浪者。从移民、农民和妓女到大瘟疫、大火和二战空袭。阿克罗伊德用恢宏的城市历史、敏锐的观察、无数市民和访客的话语,揭示了伦敦如何在从远古到现代的历史洪流中淬炼成形。

书籍目录

年表
城市如人体
史前至1066年
第一章 海!
第二章 石头
第三章 圣哉!圣哉!圣哉!
中世纪早期
第四章 你等配得起法治
伦敦的反差
第五章 喧嚣与永恒
第六章 沉默是金
中世纪末期的城市
第七章 人生百态
伦敦的发展
第八章 黑暗与拥挤
第九章 黑咕隆咚一天地
第十章 地图与古文物研究者
贸易街与贸易区
第十一章 泰晤士街的芝士哪里去了?
伦敦社区
第十二章 十字路口
伦敦大剧院
第十三章 表演!表演!表演!表演!表演!
第十四章 他永不得在本区肇事
第十五章 戏剧之城
第十六章 暴力的乐趣
第十七章 来点音乐
第十八章 时间的落款
第十九章 他们全是市民
瘟疫与火灾
第二十章 愿你得瘟疫
第二十一章 把城市涂成红色
大火之后
第二十二章 一处伦敦地址
第二十三章 重新建造
罪与罚
第二十四章 一曲新门谣
第二十五章 自杀简札
第二十六章 悔罪史
第二十七章 无赖画廊
第二十八章 恐怖的谋杀
第二十九章 伦敦的歌剧
第三十章 生龙虾及其他
第三十一章 绞刑的故事
贪婪的伦敦
第三十二章 进入漩涡
第三十三章 一堂烹饪课程
第三十四章 堂吃还是拎走?
第三十五章 集市时节
第三十六章 垃圾问题
第三十七章 喝一两口
第三十八章 泡俱乐部
第三十九章 烟草小记
第四十章 一股臭味
第四十一章 你这性感尤物
第四十二章 时来运转
伦敦群像
第四十三章 暴民统治
第四十四章 有啥新鲜事?
伦敦自然史
第四十五章 给女士买朵花吧
第四十六章 天气预报
第四十七章 雾天
夜与日
第四十八章 要有光
第四十九章 城市的夜
第五十章 城市的早晨
伦敦激进分子
第五十一章 克拉肯维尔的井哪儿去了?
暴力伦敦
第五十二章 围起来!围起来!
黑魔法、白魔法
第五十三章 我遇见一个不在的人
第五十四章 知识就是力量
建造热潮
第五十五章 伦敦就成了我们家隔壁
第五十六章 没有类似这样的东西
伦敦河川
第五十七章 你带不走泰晤士
第五十八章 黑暗的泰晤士河
第五十九章 它们全没了
地下
第六十章 地下世界
维多利亚大都市
第六十一章 多少里到巴比伦
第六十二章 城中野人
第六十三章 广厦千万间
伦敦弃儿
第六十四章 他们始终在我们左右
第六十五章 您能给两个小钱儿吗?
第六十六章 他们人多势众
妇人与儿童
第六十七章 女权主张
第六十八章 男孩女孩们都出来玩
源远流长
第六十九章 你有时间吗?
第七十章 角落里的树
城东与城南
第七十一章 发臭的一堆
第七十二章 南边的场所
帝国中心
第七十三章 也许因为我是个伦敦人
第七十四章 帝国之日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第七十五章 郊区之梦
闪电战
第七十六章 战争的消息
再造城市
第七十七章 设计之外的命运
伦敦预言家
第七十八章 虚幻的城市
第七十九章 我将再起
参考文献简述
译名对照表

内容概要

彼得·阿克罗伊德,1949年生于伦敦东阿克顿,英国传记作家、小说家和评论家,著有《莎士比亚传》《牛顿传》《狄更斯传》等五十多部作品,曾获惠特布雷德传记奖和英国皇家文学会威廉•海涅曼奖。《名利场》杂志称誉道:“倘若伦敦能够给自己选一位传记作家,它肯定会选彼得•阿克罗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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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本来看网上介绍,以为是本精彩纷呈的历史传记。结果买回来一看,傻了眼,通篇是泛泛而谈的空话,从开篇到结束,大量对其他著作中只言片语的引述和作者的感慨,几乎没有任何具体的历史事件或是历史重要建筑哪怕稍有内容的描述。入主伦敦的三任国王,怎么来的怎么走的,几座世界著名的教堂怎么建造的,谁设计的,通通没有因由结果,居然只有十来行字就算介绍过了,堪比一本正经书籍的内容简介。然而此书通篇便是类似这样的内容简介,所有历史上发生过的重大事件,它都能两行字写完,时间,地点,因由,情节等等都全无提及,堪比小学生作文。读起来甚是痛苦,味同嚼蜡。我想,写成这样一本书,如果是国内作者写的,在国内绝对出版不了。能出版就是因为这书名字起得大气,二是国外译作,我怀疑本书中文编辑究竟有没有真的看过此书。建议期望看到一本真正历史书的读者,慎重选择。
  •     喝艾尔是中世纪撒狗粮的正确方式。上帝创造了光,自然形成了琥珀。琥珀色是一份亿万年的孤独和美好。琥珀色带来的快慰,人类从不满足,在里面融进一味含着果香的苦,这人类觊觎已久的颜色,终成美妙的艾尔啤酒。伦敦的夏天,三十度的日子都不需要两只手来数,除去一言不合就下雨的时候,剩下可以一杯艾尔下肚的日子不多。难得碰上一个晴天,在一个临水的酒吧,装了一肚子Oliver's Island回家。伦敦人迷艾尔,比起伦敦依恋雨点,还要多那么一点儿。习大大去年来英国,喝的就是一款自一战时期酿造的艾尔——格林王印度淡麦芽啤酒。一战时,这仗要打,酒也要喝。为了应对禁酒运动和战时啤酒原料税费的上涨,酒厂降低了酒的烈度,造成这款酒和同时期的一些啤酒,酒精度相对较低。二战期间,伦敦遭到德国空军轰炸,那近八十个充满炮火的昼夜,艾尔啤酒在大街小巷一刻未缺席。Peter Ackroyd在《伦敦传》里记述了当时伦敦酒吧的情况:“战争让人们只有在这里可以便宜地消遣、招待客人和寻找陪伴,酒吧打烊之前,啤酒和酒杯早就供不应求。当时有个迷信,认为酒吧更可能被炸弹击中,但丝毫没有影响酒吧混杂热闹的程度。” 轰炸结束时,伦敦10万幢房屋被毁,而这里面并不包括4000多个酒吧。这啤酒追根溯源,就是拉格和艾尔两种。拉格,冷发酵,清淡简单,一种味到底,不用细品,腾出了脑子可以和人攀谈,适合社交。但暖发酵的艾尔如富有层次的香水,初入口的浓厚,中调苦味的刺激,尾调回甘,催生了这城市砖缝中的乐观和激情。拉格诞生于德国,因为发酵形式比艾尔缓慢、安全,酒的质量又相对好控制,从而比艾尔更适合大规模工业生产。然而这种带着工业基因的啤酒,横扫全世界,却没在同样是工业重地的英国打败较难生产的艾尔。个中原因,还得深扒。人类第一口啤酒的滋味,可能就是艾尔。到中世纪时,艾尔开始统治欧洲人的胃。艾尔因契合英国的基因而生。在英国呆过一阵子的孩子都知道,这里水质硬,喝水都得过滤,这种水质更适合酿造艾尔,不适合拉格。水有了,加上英国的好大麦,和罗马人带来的酿酒术,就是艾尔。再加上当时欧洲人畜不分居,卫生系统不完善,导致水质差,艾尔暖发酵的特性,让喝水远不如喝酒健康。修道院把酿酒作为接近上帝的方式,某种程度也和酒更纯净有关。最重要的是,喝酒是中世纪撒狗粮的方式。那时候酿酒的基本是女人,一部分自家享用,一部分售卖。酿酒被看做是妻子的义务,因而屌丝单身狗一般只能喝水。艾尔酒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和面包地位相当,是主要饮品和营养来源。重要到价格都被限制,只有来自英国肯特郡的上好艾尔,被允许卖到普通艾尔的8倍。伦敦早在1342年就成立了酿酒协会,政府还设有专门的啤酒执政官,以保证酒的质量和度数为己任。到了手工业繁茂的年代,很多“手工业雇工代理所便设在某家酒肆或‘中介酒肆’。面包师、裁缝、水管工、装订工,聚集在某家酒肆等待老板前来,‘打听他们何时需要帮手’。酒肆掌柜本人通常属于同种行业,资助失业者(通常是以酒精的形式)。行业老板也在同一家酒肆的账台上给雇工发工资”。同时还有要求消费酒精的行业规矩:学徒拜师的入门费、迟到和未完成工作的罚金都必须花在艾尔酒肆。(Peter Ackroyd,《伦敦传》)如今伦敦满大街的艾尔酒吧,很多在名字中保留了“Arms”这个词,在英语里除了指人类的前腿,还有纹章的意思,它是皇家贵族各自家族的象征,是授予当地地主的荣耀,同时也指由中世纪商贸协会进化出的各行各业的贸易公司。艾尔和贸易的深度结合,是典型的伦敦特色。在伦敦提到啤酒,就如同给鸽子看见你吃面包。高至荣光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以不要男人著名,外出巡视宁要艾尔酒的陪伴。低至后来五月花号上那帮逃难的人,都不忘带着艾尔一起走。因为这其中除了受迫害的教徒,更多的是一帮受雇于伦敦商人的仆人、手工艺人和农民,都是没有艾尔吃啥都塞牙的人。工业革命革了艾尔酒的命,不容易保存、不容易控制质量、生产成本高的艾尔酒遭到拉格争宠。它被全世界嫌弃,除了伦敦。因为艾尔酒赚得了票子,融进了伦敦重商的基因。但凡能让伦敦人赚钱的,都不会被抛弃。习大大喝的印度淡麦芽啤酒之所以会诞生,就是因为贸易需要。当年大英帝国想把艾尔通过东印度公司销往印度殖民地,但途中容易变质,后来发现在发酵中加入啤酒花,可以保存更长时间,且会给艾尔带来浓郁的水果味、蜂蜜味、坚果味、焦糖味、甚至咖啡和巧克力风味。它也守住了里子,比起鲜见的英伦风,它才是岛国的国粹。传统的英式艾尔都是用木桶酿造,从桶中打出的第一杯艾尔,是岛国酒鬼眼中真正的啤酒。这种木桶啤酒度数一般不高,导致整个英国啤酒的度数比其他国家要低一些。度数低就会多喝,英国人下班喝,撩妹喝,甚至我念书时的小组作业,都是大家一起在酒吧完成的。美国人这么用谚语嘲笑英国人:一定是苦啤酒喝坏了舌头,才使得英国厨师做出了全世界最糟糕的事物。哪怕是这种五十步笑百步的话,都干不掉伦敦人喝艾尔的习惯。伦敦桥也许会塌,伦敦也许会没落,但艾尔会一直在。它让伦敦人有了脾气和性情。参考资料:啤博士 知乎帖子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801742啤博士 《英伦啤酒的文化精髓:木桶艾尔》 http://goo.gl/n685jiPeter Ackroyd《伦敦传》
  •     在不久前的英国脱欧公投中,整个英格兰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块地方支持留在欧盟,诸如牛津、剑桥和伦敦。对此,一个简单的解释是:那是因为当地人大多本能地意识到自己并不仅仅属于英国,而是更广阔世界的一部分。就像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谈及早期现代的情形时所感慨的:“安特卫普或者汉堡、威尼斯或者里昂的贸易,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属于荷兰或者德国、意大利或者法国。伦敦也不例外。”的确,伦敦着眼于世界,它只是碰巧坐落在英国的土地上,但伦敦向来自成一体,正如当年曾有一位瑞士来客说的,不是“伦敦在英国”,相反,倒是“英国在伦敦”。毫无疑问,英国之所以能在各大国中率先实现现代化,与伦敦有着莫大的关联。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秘诀之一,就是像运营一家公司一样管理一个城邦乃至一个国家。在威尼斯、荷兰之后,英国能接过近代世界经济的霸权,除了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之外,很大程度上恐怕也要归因于它有一个大得不成比例的首都,可以在几乎没有内部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汇聚并优化配置所有资源,而这一整合又是通过伦敦与生俱来的市场机制达成的,不像巴黎、莫斯科或马德里那样依赖于低效的行政手段。在这一点上,这个“新罗马”甚至比永恒之城罗马更为成功。自罗马帝国以来,再没有任何西方城市像伦敦这样能够如此长久地主宰一个大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巴黎兴起得略迟,而君士坦丁堡则衰落得太早。1600年伦敦已成为欧洲第一大城市(虽然仅有20万人),占全国的1/30,但一百年后就增至近1/10,比任何一个外省城市都要大十倍以上——可以想见,和它一比,英国的其它任何地方都像是乡下。按笛福的话说,“整个王国的每一个部分,百姓、土地,以及海洋,都忙于为伦敦城供应必需品,或许我该添一句,都是最上乘的东西。”在它全盛期的18世纪,英国的贸易量和商船队吨位高于英国其它所有港口的总和,控制着英格兰3/4的进口和60%的出口(见《大西洋史》);在1879-1980年间,伦敦的税收占英国全部税额的35.1%。也无怪当时的伦敦商人和银行家们普遍持有一种特殊的信念:有利于伦敦的就有利于英国,甚至有利于世界;那起先是一种世界观,继而成为一项政策,最后变成坚定不移的意识形态。能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稳定地保持优势,这不仅得抵抗住战争、叛乱、火灾、疾病等不同天灾人祸的反复进攻,有顽强的复原和重生能力(一如书中所言,“自古以来,伦敦城的特色便是重生”),还得不断地自我更新。这在很大程度上恐怕得归功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所奠定的城市特性:坐落在河海汇流之处的伦敦自古以来就是最适宜贸易的商业中心,因而它不可取代,也必须以此确立自身。可以说,它自诞生之初便已明确了自身的命运:作为一个独立、自治的城邦,在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贸易网络中寻求自己的位置;而商业的繁盛又带动它成为金融借贷中心。就此而言,伦敦是不死的,因为这种需求是不竭的,而只要这种需求存在,就一定会有人涌入到这里。只有一种情况会置它于死地,那就是它主动选择筑起高墙,但那却是它永远也不会去干的事。这样说来,伦敦与其说是一座城市,不如说是一个平台,乃至它自身就是“市场”的缩影:这里人来人往,喧闹嘈杂、嬉耍好斗、全无优雅,有时物欲横流、黑暗堕落、唯利是图,但也公平交易。伦敦城的许多形象,其实说到底都是市场的特征。书中说得不错:“本地的主神一向是金钱。”连一贯亲英的法国哲学家伏尔泰,也不无嘲讽地说过,伦敦皇家交易所内“犹太人、穆斯林和基督徒坐在一起谈判交易,就好像他们信奉的是同一种宗教,没有任何人是异教徒,除了破产者。”18世纪英国诗人蒲柏有言:“看啊,那是伦敦的声音:‘挣钱,再挣钱!’”和很多城市一样,伦敦也会征服大多数进城的人,按一种夸张的说法,“伦敦吞噬其儿女”。但那并非“革命吞噬它的儿女”那样的进程,而是一种无情的市场逻辑。它是一座极其易变的城市,随着经济形势起伏不定,以至于曾有一任美国大使诊断它患有躁狂抑郁症。在那些具有贵族倾向的人眼里,这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污水坑,达尔文就曾在私人书信中屡次描绘伦敦是“丑陋的”、“讨厌的”、“令人憎恶的”和“肮脏的”,他厌恶的并不仅是环境和气氛,还有它那种不断侵扰人生活的现代竞争,使得个人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和环境——不幸,这种伦敦式的体验正是现代都市最根本的特征。在这部长达600多页的《伦敦传》中,那个鲜活的伦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这座城市仿佛是“自然生长”出来的。虽然任何城市都是人建造起来的,但这里却较少人为的干预,仿佛在神秘的“第一推动力”给了它起始的力量之后,它就开始自行转动起来。这与英国意识形态中那种对“自由放任”政策的偏好大概不无关联:即便街道迂曲难行、习惯法条款复杂矛盾、社会秩序混乱喧嚣,但英国人宁可让它们自然演化、自由竞争,而不是自信地凭借理性去重新规划、强力干预或改弦更张。大概也因此,斯蒂芬·尹伍德才在他的《伦敦史》中评论说:“对于一个担任首都的城市来说,伦敦政府的运营不善,令人惊奇。”然而看似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容纳了种种横冲直撞的矛盾力量的伦敦,其“法律和秩序”却从未崩溃,这大概正是由于顺其自然的运作反而本身带有自我修复和维持的能力。也正因此,伦敦保留了从复杂的地产所有权到建筑风貌的大量旧事物,因而令人费解的是:这个最早现代化的都市,长久以来却很少现代建筑。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英国人那种“宁可过时,不要时髦”的顽固信条,另一面,也正如普利切特在1960年代末曾说的那样,“怪的是,伦敦虽抹除过去,却不太遗忘。”于是,虽然伦敦不断摧毁和重生,但仍有多到超出必要的历史遗产堆叠下来,加上不断汇聚而来的商品与人潮,形成一个极其丰富的空间。《霍华德庄园》中说:“伦敦人并不了解伦敦,直到有一天被扫出伦敦的住所时,才有所体认。”言下之意,在这个分层复杂的结构中,其实许多人直到身处窘境,才知道近在咫尺的底层生活(那被视为“真实的伦敦”)是什么样。英国社会最好与最坏的,在伦敦应有尽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伦敦就是世界。平心而论,这里所说的伦敦具备的某些特性,也并非伦敦所独有:大都市无不复杂矛盾,中世纪式的肮脏、喧嚣与暴力则是城市史上的常见景象,而那种“通过自我摧毁来获得成长”的冲动则普遍见于任何一座现代城市。不过伦敦的确有其特殊的个性,那种基于自信和自治权的不加干预、以及历练世事而来的世故,一如本身也是英国人的旅行文学作家简·莫里斯在写到伦敦时曾说的,不论世事如何起落沉浮,“我一定要告诉你:地球上没有任何别的地方,比这个无可救药的老骗子更有能力照顾自己!”要为这样一个“老骗子”写一本栩栩如生的传记,大概也只有英国人才能胜任。彼得·阿克罗伊德确实深知其三昧,连文风读来也那么英国:文辞典雅、保守克制而又灵活自如,行文则尖酸刻薄,既内心自傲,又耻于自夸,倒是勇于自嘲。这原本就不是一本教科书式按部就班的城市史(全书79章,按主题或长或短,最短的一章只有1页),也未必人人都能习惯这样博雅的写作风格,不过我猜想,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路数,那你大概也不会喜欢英国以及伦敦的。已刊2016-08-29《三联生活周刊》-----------------------------------------------------------------------------------------------------勘误:p.34:骷髅地的土:前文作“各各他”,p.462:切尔西发掘出来的人类骷髅数目如此之大,以至于这条河被冠名为“我们的凯尔特各各他”。p.37:意为欺名盗世之徒:欺世盗名p.75:罗马治下的英国稳步瓦解之时:此处“英国”原文想是Britain,确切说还是作“不列颠”为好,因当时盎格鲁-撒克逊人尚未入侵,也就无“英格兰”及“英国”之名p.88:在这块地上,如今伫立着黑楼码头,香港银行的总部大厦高耸在天际:HSBC?p.103-104:河岸街曾以报社林立而闻名,后来报业向东迁去了弗利特街:这条报业街通称舰队街,不过fleet在地名语源上其实原非“舰队”之意,p.466也有说明:“这条河有过很多名字。下游被命名为‘弗利特河’,这个盎格鲁-撒克逊词语意指进潮口”p.196:绞死不肯信奉国教的天主教徒、焚烧酒厂,在当时成了病态的天主教三位一体:似有缺文,既然是三位一体,应该有三点p.322:他仅靠一点牛肉,两片土司充饥:吐司p.354: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同名小说(1925)里的达洛维夫人:这句有些拗口,如按中文习惯似宜作“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小说《达洛维夫人》(1925)里的同名人物”p.401:学徒以及各色伦敦人扑向佛拉艺人:佛拉芒人,以字形相近而误p.430:“这是埃尔多拉多——实实在在是埃尔多拉多,黄金城!”El Dolado,即西班牙语“黄金国”p.438:1826年,皮克勒·穆斯考亲王写道:“伦敦改善非凡……如今这城市第一次赋有首府气派,用拿破仑的话说,而不再仅是‘店家’汇集的都会。”按,本句理解有误,本于拿破仑的名言,说英国是“小店主之国”p.439:1830年,塔列朗阔别三十六后重返伦敦:三十六年?p.646:伦敦的城市性存在,就如同水下的巨兽,继续其势不可挡的扩张:这里说的“水下的巨兽”似指利维坦(Leviathan),如是则不宜音译,因为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在其名著《利维坦》中是以此比喻强势的现代政体

精彩短评 (总计47条)

  •     花了将近一年时间做出来的书,有一些遗憾,但更多的是欣慰。希望《伦敦传》讲述的是那个你感兴趣的伦敦,打开的是你不曾真正了解的伦敦~
  •     不少人可能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它的确不是按年代顺序清晰排列的“城市史”),个人觉得仍值得五星。作者笔力惊人,博识之余,文笔也很典雅,那没有深厚功力是无法运用自如的。译笔也甚好,小疵并不影响阅读体验
  •     用了一个月 在伦敦穿梭的地铁上读完.
  •     如果当历史来看就一个词能描述:糟糕。如果一个不够就两个:糟糕,非常的糟糕。这是一本80万字的读书笔记散文,作者可以炫耀自己读书多,全是引用别人书里的描写。书里各种堆叠辞藻,什么地名、人名、行业、习惯,仿佛放在一起的词就能算文章?这根本算不上历史,只是堆叠伦敦空气的读书笔记散文。另外翻译爱用生僻字词,读起来酸涩给人遥远的距离感。看这种通俗散文还要查字典,真是醉了。
  •     一本絮絮叨叨的伦敦传纪 走在伦敦的街道上 确实每一步都能感受到这里的空气见证过的沧桑岁月。伦敦是一座厚重历史和新鲜感并存的城市。
  •     在读中
  •     丰盈有余,质干亏缺。
  •     好书,翻译相当不错。
  •     痴迷伦敦,但这本书写得并没有城本身可人…可能太久未去淡泊了印象,愿9月再会得以新知。
  •     字数好多,看了好久,但还是看的有些浮了,其实书中很多地方都挺值得研究的,对于理解城市乃至人类社会的发展变迁都有很大的帮助。整体来看写的还是不错的,从某些特点出发去描绘伦敦这座城市,看起来不会觉得枯燥。
  •     看出来了 作者是真爱。能就着这翻译读完全本 虽然翻过即忘 我对伦敦也是真爱【摊手
  •     不错的~
  •     当你爱上一个人,就会想知道他的过往,探寻他令你沉醉的原因。爱上一座城亦然~~
  •     拖延了好久的书终于在长途飞机上完结了。尽管钱老师很赞赏,但我等小弱还是接受不来这种历史新写法,它没有文化随笔里一目了然的观点,又充斥了大量细碎的事实令人迷失...
  •     去英国前我一定要把这本冷知识全集读完!
  •     捧着大部头,去读那一个又小又密的字,前一小部分看得真是过瘾,作者文字优美那是没得说,但看了四分之一就大概理清了作者的逻辑和叙事方法,就觉得整部书的资料堆砌即视感太严重,但还是一部不错的书。
  •     专业性太强,但是对伦敦的方方面面介绍的非常全面
  •     看完并没有更爱上伦敦,伦敦对于我还是那个伦敦,吸引的地方没有更多,厌恶的地方也没有更多
  •     若是你厌倦了伦敦,那就是厌倦了人生……四印出炉!
  •     尽管维舟兄给了近乎满分的评价,但我还是觉得此书令人失望。当然,这并不是一本关于城市的史书(很多人错以为是历史),而是分列成很多主题的散文式叙事。作者的博闻强识、引经据典令人印象深刻,任何一章单列出来都是一篇不错的文章(换言之,你可以从任何一章开始看起),但它的好可能也就仅至于此了。万花筒一样呈现伦敦的各种面貌的确让人留下宏大炫丽的感觉,但这仅仅是“印象”、“表象”,作者对于何以形成“印象”、“表象”亦即内里的一些东西,其揭示的力度是不够的。
  •     挺好的。
  •     炸裂级精彩
  •     如果你不是真的对这个城市感兴趣,还是别看了。
  •     London still stands
  •     絮絮叨叨,感觉像是一本文献综述式的伦敦百科全书。各种细节,大概只有亲身体会的人才能意会。野蛮的永不停歇的活力。
  •     除了地名翻译生硬,其他都很流畅。看书中走过的街道的熟悉称呼,内心还是有几分微妙。
  •     这书真没传说中好看,满眼都是陌生的街道名称,记得有朋友说终于啃完了这本书,我表示自己啃了三分之一,已经不想继续啃下去了,等以后有机会去伦敦熟悉完街道再来啃你哦亲!
  •     就像作者所说 用时间的顺序书写历史也许只是人类的迷思,通过不同的主题记录城市的各种故事 ,各个侧面,也许更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这样的论调多少与太史公相合。 书里的伦敦全是肮脏,瘟疫,大火,死亡等负面词汇。但汇聚到一起让人感受到一个生机勃勃的伦敦。伦敦就像一个史前怪兽拖着满是伤疤的躯壳不断重生 不断前进。各种复杂的地名让人蒙圈,但也带着特殊的魅力。想要实地一一探访
  •     因为是三个译者合译,似乎之前并没有真正统一过满书各种地名的译名,所以同一个名字真是花样百出,光是Lincoln Inn's Field就搞出了多少译法呀,读起来让人有点难受。
  •     这本书就像我曾经住过的城市,体系庞大,内容丰富多元。作者的观察角度可谓特别,而且以主题展开也增加了可读性。这本书不需要,(或者说,不适合)逐章阅读,不需要一口气读完,可以随时读,随时放。可以从不同时候,各个角度去观看,就像城市本身。
  •     1706:作者是在图书馆写完这本书的吧。旁征博引令人惊叹。但是细碎的故事穿插其中实在让人迷失在了伦敦这座迷雾城市之中。
  •     老实讲,阅读中最享受的过程是顺着目录看下来,每一个小标题都可以脑补一段故事
  •     哎呀,估计读不完啦,先占个位,感觉不是我的菜
  •     太专了,在那里呆上个四五年还能知道点儿,去都没去过伦敦的怎么看得懂。
  •     “伦敦生活本身也会转变为街头戏剧,纵使时常是无意间发生的悲剧。” 站在会咆哮的街道、抚摸新门监狱的石头、人群夹裹在圣巴塞洛缪节的旋转摩天轮,耳边听见是“懒得动唇”的“伦敦方言”,闻到的人畜混合的恶臭,脚下是乌黑的烂泥,迷路在十字街路口……
  •     类似的城市史不想再读了,有点牵强附会,逸闻随笔增加了可读性,但只适合随手一翻
  •     散文笔法写历史,很有趣。感觉作者在“本地人的常识问题”以及“非本地人需要知道的内容”之间取舍的非常纠结,不过更多的还是立足于给熟悉伦敦的人读的散文历史路子上,比如不会详细写著名的大火或者瘟疫,只会在其他史料的叙述中作为一个时间点:“那场大火”,“那场瘟疫”。正如书中所说:“伦敦是每一座城市的过去与未来”。看下来真的是对以前理解的大打脸,这些粗鲁的暴民啊!
  •     好看,喜欢伦敦的可以一读!
  •     伦敦历史的百科全书,可搭配之前那本《伦敦城市构型形成与发展》一起读~
  •     从伦敦的细微处,发现整个城市之美,极好的城市史书
  •     不错!
  •     花了2个月时间,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但是收获不多,因为没有进脑子。作者从各种细节切入伦敦这个城市,不是史书但是有着史书一般的艰涩与厚重。看的时候觉得很痛苦,一是因为语言,二是因为太散。这些点都好细碎,让我依旧无法构成一个关于伦敦的画面。或许只有拿着书,漫步在伦敦,找着书里的细节,才能够多的读懂吧。
  •     有生之年,希望能在这座大爱的城里好好的住上一段岁月。
  •     提到的许多书这辈子都不会读到。也有许多书,很早就听过。但恐怕也不会再去读了。/ 仿佛可以鸟瞰一遍伦敦,其实也是浏览,以及印象。
  •     生活所能给予的一切都在伦敦。
  •     怎么可以找到那么多形容词、名词、动词啊!读的时候觉得伦敦很像宋朝的汴京。
  •     79个章节79段伦敦的片段,对于一个从来没去过伦敦的人来说看完之后对伦敦这座城市只是有了一个初步了解,相比于中国那些所谓的六朝古都十朝都会而言伦敦一直也将永远是英国的心脏和灵魂,是伦敦人2000余年来锻造出的伦敦精神塑造了伦敦,开放、崇尚自由主义、反对威权的伦敦才是其真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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