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书评

出版日期:2016-4-1
ISBN:9787544281582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450页

活着不是为了孤独

在那个读着马尔克斯自传的阴雨的下午,我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曾经年少的时候,常常自负于自己的笔墨,以为自己可以一个人,一支笔,谈尽天下事。然而,随着越来越长大,越发没有了自己的风格,也没有了原来的技巧,更没有了原来的激情。而那种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或者说是生命的躁动才是一个好的作家必要的特质。看看马尔克斯的生活,犹如他笔下的那位使牲畜都繁殖迅猛的雷奥里亚诺,年轻人欢快的在一起抽烟喝酒,弹琴唱歌,谈论女人、诗和远方。他多少次一贫如洗,甚至在警察局解决了一晚住宿,他最重要的财产是偷来的高档皮夹子中改了又改的稿子,除此之外,他的财产只有两套衣服和一双凉鞋。曾经他也想放弃,也曾经迷茫,不知道后面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但是他还是在不停的写着,从向报纸投稿,到成为一名记者,同时不断改着自己的第一本小说。事实上,直到《百年孤独》出版之前,大师一直过着家徒四壁的生活,所以显然生活的压力不是成为一个作家的障碍。但是作家的生活一定要精彩,读大师的自传,可以读到后面他全部作品中的点滴,会心一笑的同时感慨一下,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啊。马尔克斯的人生比他笔下的小说还要精彩,这也许是他的小说如此精彩的原因。显然,作为一个年轻人我的生活太乏味了,生活圈子里也没有那样一群热爱文学的人相互探讨,也许这辈子最文艺的时候还是在高中时代,那时候的同桌很有文艺气息,虽然他的课上时间很多用来看些我不是很喜欢的小说,但他去书店偷《追忆似水年华》的胆识在我们一小波人中间传唱,毕竟那是四块砖头啊。再后来,大家各自南北,我来到了一个理工科学校的理工科专业,那时的激情也慢慢退去。马尔克斯在家人的逼迫与压力下依然选择退学,结束自己不喜欢的法律专业。说到这里,不禁想起来因为一部热播电视剧而被广泛讨论的原生家庭问题,毫无疑问,大师在他的创作中吸收了太多来自原生家庭的因素,《百年孤独》也好,《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也罢,没有大师的外祖父,就不会有马孔多的传奇;同样,没有他父母的爱情,也就不会有《霍乱时期的爱情》。然而,如果当时马尔克斯没有决定走出家庭,离开那个急需要他作为长子去补贴的家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大师。然而,很多人总是背负了太多,看看自己,看看周围的人,我觉得我们确实没有拉丁民族生活的那样潇洒,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背负着家庭的甚至是家族的期冀,尤其是作为别人家长口中的别人的孩子,过得并不痛快,到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过叛逆的时候,这本来就是一种残缺吧。而一个人,只有自己真正独立了,才可以有自己的意志。那时候,时光很慢,书信很长,大部分的时间在外面就是一个人;而现在,时间很急促,没有了书信,移动通信和移动互联网反而处处捆绑着你,让人永远也没有一个自己的独立时期。所以,很多人注定永远只是孩子。所以,我们这代人里,更多的是平庸,更多的是喧嚣,在躁动下,一颗颗寂寞的心慢慢的在岁月里老去,灵性还没有释放,就已经萎缩,也许,这才是这百年里无尽的孤独。

魔幻万岁

那次我读《百年孤独》,是被神秘的书名吸引,就像当初在广播中听到还有《追忆似水年华》这么好听的书名一样;可后来,无论是《百》还是《追》,我都只有耐心读了个开头。再后来的后来,忘记是中了什么邪,我又把《百年孤独》翻出来放在了床头,那次我读《百》,从开头第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就开始爱上了这本书。那些个读《百年孤独》的夜晚,就像是畅游在一千零一夜中的阿拉丁神灯,伦敦塔里睁着眼睛看着外面世界的小王子,帕那索斯博士的奇幻秀前的观众,穿过衣橱的纳尼亚四兄弟姐妹,初次进入X教授主脑的天启,发现自己超能力的蜘蛛侠......总之,这是一个魔幻的世界,连其标签“魔幻现实主义”都变得那么的吸引人,那段日子,最惬意的时间就是每晚抱着书,想快些读完又害怕读完后就会脱离这样一个奇幻的世界,吃土的小女孩丽贝卡,炼制小金鱼的上校,关门为自己缝制殓衣的乌苏拉,通过《百》我好不容易认识了这些荒诞而又有趣的人们,这些现实生活中不曾相识的人们,奇怪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如何创作出来他们的呢?读了这本传记,懂得确实有小说是基于现实却又高于现实这一说,马尔克斯的一生,似乎就是一本《百年孤独》,而《百年孤独》又好似马尔克斯的自传;马老的外公也有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的癖好,《百》里面奥雷里亚诺的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似乎也来源于马尔克斯的外公带他去香蕉公司的仓库采购时年幼的马尔克斯“第一次把手放在冰上,发现是冰的,吓得我一激灵”,这也许能解释为何马老笔下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第一次见识冰块说冰块是热的了,马老用热的这个很形象的形容词向我们展现了他当时初识冰块的奇妙触感,让读者读起来感同身受。马尔克斯用少许的笔墨描写了妹妹玛尔戈特,一个许久才融入家庭生活的只对钟声感兴趣的小女孩,她不吃饭,只爱吃花园里的泥土和墙上抠下来的石灰块,于是我们很容易的又想到了《百》里的吃土小女孩丽贝卡;还有他的表姑姥姥弗兰西斯卡,以其处女之身用白色床单为自己缝制寿衣,是不是想到了那个关门为自己缝制殓衣的乌苏拉?马尔克斯27岁创作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有着《百年孤独》前传意味的《枯枝败叶》,无论是《百》还是《枯》,里面都有一个令人心神向往的地名:马孔多。在这本自传里,马尔克斯告诉了我们他小说里的马孔多其实是一片香蕉园的名字,是年幼的时候跟着外公出门旅行时偶然被吸引到的,百科全书上的意思是一种不开花不结果多孔的热带植物,香蕉园离没人说得清楚这种树长什么样与马尔克斯的世界一样,是一个梦一样的存在,原本马尔克斯准备用阿拉卡塔卡和巴兰基亚之类缺乏神秘感和说服力的地名,后来他还是选择了马孔多这样一个“我儿时便知,但直到那时才感受到它释放出的魔幻气息”的地名。作为小说家的马尔克斯另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亦是来源于其生活,可以说小说中男女主角的经历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父母的坎坷恋情的缩影,哦不,简直几乎一模一样,如果在看这本《活着为了讲述》之前就看过《霍》的话,里面关于马尔克斯父母的那一段描写肯定会让你似曾相识,这种时空上的切合感与人物的违和感让人着实着迷。同样令人着迷的还有贯穿马尔克斯文艺一生始终的“巴兰基亚文学小组”,还有轮船上巧遇的“不知疲倦的读着”后来被证明是教育部国家奖学金办公室主任的阿道夫·塔玛拉博士,还有苏克雷那次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场相同性别决斗版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有《恶时辰》的原型马尔克斯上学时勾搭上的隔壁的有夫之妇绰号“女巫”的军人丈夫......这些事他魔幻般的生命历程中的一小撮人,却构成了他的魔幻世界的墙壁。马尔克斯说“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而现在我们读的他最出名的小说全是长篇的,而且还乐此不疲,海明威在访谈中对于他如何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变成小说中的人物“我要是说了,将是一本供专业律师参考的诽谤指南。”马尔克斯把他这招也学到了,从他的著作可以窥见他的一生。很有幸成为了马尔克斯的读者,很感激马老给我带来了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而今才知道一切都不仅仅是作者的幻想力,you are how you live.愿我们的一生同马尔克斯一般魔幻精彩,献给所有和马老一样“是个爱讲故事的孩子”的你。读了马老,愿意相信爱和幸福真的存在,时间很长,空间无限,魔幻万岁。

记那些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买了一堆马尔克斯的书,目前只读完最著名的几本。《百年孤独》是读大学的时候为了好歹不辜负中文系这个名号硬着头皮所读,因为被一堆一样的重复长名搞得头昏脑胀,所以印象里其实对读加西亚的书很有压力。后来读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年纪渐长领悟力也有那么一点点提高,还是说体会故事发生发展到结束的不同寻常有了更深的认知,总之,我大概是爱上了马尔克斯的文字。这一本30万字的自传,就好像一部电影,一帧一帧的画面清晰可见,一位伟大作家的一生,经由自己的心手呈现。我是封面控,金句迷,关键词捕手,而这本书的封面封底即满足了一切。有人不喜欢这个封面,觉得跟前面出的一系列相比画风突变,像是坏掉的宫崎骏。我却那么爱它的魔性十足,妖娆纠缠的热带藤曼植物,色调统一又和内容相关的黄色香蕉、蝴蝶、回眸的鸟、唇齿间的花,隐藏其间的红衣男子、抚辫少女、航行的船,魔幻主义大师嘛,一呼一吸间便看透精装纸壳,看进文字间的风起云涌。封底上的关键词,“要么写作,要么死去”“香蕉公司”“秋海棠长廊”“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马孔多”“吃土的妹妹”“永远的异乡客”“不可救药的羞怯”......有的那么熟悉,有迹可循;有的完全陌生,猜想无效。而封面和封底的三条句子,让我觉得即使我不认识马尔克斯,不爱他的文字,我也会因为它们而买下这本书。“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我是个爱讲故事的孩子,我想说的是: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它们,很美,不是吗?其实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马尔克斯书中的那些具有魔力的地名,念出来有些拗口却又诡异好听嗒嗒作响的地名,来源于真实的生活,现实永远比所有的艺术表现形式精彩。从回忆陪妈妈回到出生地哥伦比亚马格达莱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卖祖屋开始,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触及多年前的童年少年时光,那是一切的开始,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生的原点,那里划着一条起跑线。很早便明确自己今生的使命和唯一想干的事,写作,这不得不说是神谕,是上帝的旨意,是某一类人生而为人的神秘任务。这种天赋,让每一桩异于平淡现实的事件都成为刺激情感神经的尖刺,被铭记被书写被流传。不停地读,只要能获取得来不易的书。不停地结交作家文人编辑记者各路大神,蹭在咖啡店里旁听并渐渐参与各类评论和演讲,思辨的乐趣、语言的交锋、精神的丰盈常让人处于半疯的极致满足里。不停地写,诗歌、社论、系列报道、短篇小说,写到停不下来,写到不想停下来。哥伦比亚的政局,动荡不安,血腥暴乱,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命运就是这么回事,它以它的方式来,你就得承担。加西亚身处漩涡中心,以笔为武器,那是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强压的,他做尽了该做的和能做的事。硬的那一部分的马尔克斯。至于家庭和女人,加西亚一直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笨拙、回避但充满善意和爱。祖父母、爸妈、十几个兄弟姐妹还有几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兄弟姐妹,相处的方式匪夷所思,闹哄哄乱糟糟,但总过得下去,总会找到回旋的余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初的妓女,后来的有妇之夫,提着裤子差点被提早回家站在床头的丈夫用手枪射杀,却仍把头别在裤腰上,没办法,“a little death”,性的享乐就像一场自行奔赴的死亡。软的那一部分的马尔克斯。时间和空间,并不能阻隔后面的人去了解前面的人,他的一生。我们的命运轨迹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看到了那些“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那么的惊心动魄,却又那么的活色生香。

马尔克斯的阅读与写作

#一马尔克斯现在已经是作家们的作家,他的书籍不光为普通读者建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更重要的是,他的作品也是其他作家通往写作之路必须参考的地图。借助他的作品,才能在文学的路上走得更远一些,更高一点。马尔克斯当然也不是天外飞仙,他能够有现在的成就,同样的也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走在前人踩出的小径上。在**《活着为了讲述》**这本自传中,马尔克斯在回忆人生之余,对自己的创作也是袒露心扉,详细地谈到了作品中的素材的来源,与生活的联系。同样,对自己的阅读也是全无保留地吐露心声。对自己创作生涯影响巨大的作品,他更是一丝不漏的坦诚以待,将自己一路的成长前行,袒露心扉告诉读者。#二也许最为世人熟悉的,是卡夫卡对马尔克斯的影响。最初读到卡夫卡,马尔克斯还是一个刚刚就读大学法律系的新生。他是在室友的手中得到这本假传由博尔赫斯翻译,布宜诺斯艾利斯洛萨达出版社出版的《变形记》。这本书最马尔克斯的意义毋庸置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变形记》的开篇就为我指出了全新的人生道路,如今为世界文学瑰宝:“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本书很神秘,不但另辟蹊径,而且往往与传统背道而驰,事实无需证明,只要落笔,即为真实发生,靠得是无可比拟的才华和毋庸置疑的语气。山鲁佐德又回来了,不是生活在几千年前一切皆有可能的世界,而是生活在丧失所有,无法挽回的世界。自此之后,马尔克斯对自己的创作有了新的认识,对美洲大陆的历史有了自己的说法,对自己家族的荣辱兴衰投入与众不同的观赏方式。马尔克斯开始创作自己新的短篇小说,*情节围绕《变形记》中那具有意识的尸体展开,但没有故作神秘,也没有任何本体论的偏见。*而在文学史上,这个平常的夜晚拥有了改变历史的时刻。正是从这一刻起,魔幻现实主义开始滋生,开始成为20世纪重要的文学流派。不过遗憾的是,在本书的最后,马尔克斯也没有动笔他最为著名的作品《百年孤独》。这本书的创作技巧与《变形记》之间的更为密切的联系,也就难以探究了。不免是遗憾。在谈到《变形记》的影响时,马尔克斯提到的山鲁佐德,正是他最初一本读物《一千零一夜》里面的主人公。正是通过这名女性的嘴,马尔克斯知道了一个个神秘有趣的故事,也引起了他讲述故事的最初兴趣。而当他小小年纪的时候,就有人断定:*“妈的!这孩子将来会当作家!”*当时的马尔克斯只是个孩子,但是阅读,已经为他垒起了通过文学殿堂的第一块路基。不过必须要承认,马尔克斯读书多,也是有家庭影响,他的父亲虽然是个自学成才的药剂师,却是马尔克斯生活中读书最多的人。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从《一千零一夜》开始,马尔克斯爱上了阅读。在初中的时候,他自诩*嗜书占用了我的业余时间和几乎所有的可能时间。我能被出哥伦比亚所有脍炙人口的诗作,以及西半夜黄金时机和浪漫主义时期的佳篇。……以我的年龄,这些脱口而出的知识让师长们恼火。*阅读除了为马尔克斯带来文学上明显可见的帮助之外,对他的人生也有很重要的影响。在他远赴他乡,参加国立高中的入学考试的时候,他也是因为一本《双重人格》与一名旅伴结识。没想到的是,这位旅伴却是一名主考官,自然在考试的时候为马尔克斯增加了成功的砝码。而这种情况,在马尔克斯大学转学的时候同样出现了。这次为他带来好运的,则是他中学时代早已读熟的《汤姆大伯的小屋》。在高中最后考试之后,马尔克斯由学校授予了特别奖,奖品同样是一本书:第欧根尼·拉尔修的《名哲言行录》。#三在大学里,马尔克斯就已经是一个作家了。他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在高中毕业九个月之后,在当年最有趣、门槛最高的波哥大《观察家报》文学增刊《周末》上发表。而且获得了当时最犀利最敏锐的评论家的认可。评论家对马尔克斯的话就是*”如今你跻身与知名作家之列,开弓没有回头箭,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为此,马尔克斯只有加倍地写,加倍地读。因为经济原因,马尔克斯读的书,是偶然或靠运气获得的,买得起书的朋友将书借给他,他只有连夜去读才能够按时还给对方。就在这种环境中,他读了*经过二战漫长的出版沉寂期之后再布宜诺斯艾利斯新鲜出炉、翻译出版的新作*。当时成名的新作家,无一例外的都有涉猎,这包括,博尔赫斯、D·H·劳伦斯、阿道司·赫胥黎、格雷厄姆·格林等等。马尔克斯的大学生涯也不太平。因为政变影响,他不得不离开波哥大,改在卡塔赫纳继续攻读法学学位。在那里,马尔克斯开始接触希腊经典。当读完《俄狄浦斯王》第一遍的时候,马尔克斯对它的评价是*完美无缺*,也试图模仿《俄狄浦斯王》一样精妙的叙事结构。而他的第一部小说《枯枝败叶》,在最早的时候被评价为像极了《安提戈涅》。虽然马尔克斯说自己对这个故事毫无印象,但在《枯枝败叶》正文前,他还是援引了《安提戈涅》的一段台词。在这之后的阅读,已经没有必要再多花笔墨了。他已经有了丰富的阅读经历,也有了丰富的写作经历。他不断地汲取新生的作品的滋润,也不断的从古典作品中获得启发。在《基督山伯爵》中,他看到了大仲马的记者般的才华和驾驭信息的能力;《达洛维夫人》则给了马尔克斯新的笔名;梅尔维尔与霍桑则对他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在《尤利西斯》的世界里,他则是晕头转向无功而返。#四马尔克斯对海明威的崇拜,也是街闻巷知的事情。不过在这本书里的马尔克斯,在最后几页的时候才到达欧洲,才有可能与他的偶像擦肩而过。在这本书里,他所有的崇拜,基本上都给了另外一个美国作家——福克纳。在阅读福克纳的时候,马尔克斯最初是用了一个非常耸人的比喻,*“我读得很细,好比用剃须刀一点点刮,谨防出血,就怕日后在读,发现他不过是一个敏锐的修辞学家。”*这种评价,可见马尔克斯认为自己与福克纳是一类人,之所以崇拜这位作家,只是福克纳在创作时候的成熟和文字上的精妙。而在经历了社会剧变、家庭变动之后,马尔克斯已经下定决心,此生已写作为生。当他再以专业作家的眼光重新审视福克纳的时候,则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他惊觉自己对《喧哗与躁动》的理解*纯属年少轻狂,体会不深,决定以不抵触的视角再读一遍。*在这次阅读中,他的感受则是*当年觉得乔伊斯和福克纳深奥、卖弄,如今却觉得他们的书有摄人心魄的简单和美。我想让独白多样化,包揽全镇人的声音,好比古希腊戏剧中的叙述性合唱,类似于《我弥留之际》中全家人围绕一个垂死之人的思考。但我又感觉我无法如他一样,简单地模仿剧本,在个人独白前加上名字……*由此,《枯枝败叶》开始了创作。除了文学上的影响之外,马尔克斯认为美国小说家笔下的美国深南部文化和加勒比文化在各个方面的相似性更是让他*感同身受*。*这种身份认同对于我——无论是作为单个人还是作为作家——的培养起到了绝对的、无法替代的根本性作用。*而在自己的创作中,马尔克斯也构建了自己的加勒比小镇——马孔多。#五在写到阅读方法的时候,马尔克斯坦诚:>有了身份意识之后,我开始像真正的小说家那样读书,不仅出于乐趣,还出于对聪明人如何进行文学创作的永不餍足的好奇。我把作品从前往后看,再从后往前看,然后开膛破肚,挖出结构中最深的奥秘。于是,书房变成了检索工具库,我能迅速检索到陀思妥洛夫斯基的某章、尤利西斯·凯撒是否患癫痫或者汽车汽化器的工作原理,我甚至有一本完美罪行指南——没准笔下哪个无依无靠的人物会用得着。也由此开始,作家的阅读和读者的阅读再不一样。书籍再也不是一个用来消遣空闲,感知世界的工具了,它成为了秘径和高峰。马尔克斯通过探索的种种地图,开拓的条条征途,攀上了文学的高峰。他给我们留下的这些财富,后来者更是要脚步紧跟,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高。

马尔克斯的阿玛珂德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我们这个碎片化阅读的时代,很多人每天的所谓“阅读”基本就是看微信、微博了。三年前广西师大出版社在微博上弄了个大新闻,发起一项“死活读不下去的图书”调查,最终根据调查给出了包含十本书的榜单。排名第一的是《红楼梦》,排名第二的是《百年孤独》,且附和者众多。对于这个结果,我真是替那些嚷着“读不下去”的人感到捉急,觉得他们很有必要学习一个。不过提起这件事并不是为了把他们批判一番,而是要引出本文要谈论的书。很多人读不下去《百年孤独》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被小说中的人名绕的头昏。嗯,那么作者的全名你们知道么?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写成中文将近20个汉字了。不过无论是否能读下去,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真假文青乃至非文青都耳熟能详。犹记2014年,也是马尔克斯去世的那一年,世界杯期间的央五《豪门盛宴》节目有期请到了哥伦比亚大使到现场,大使女士拿着一本《百年孤独》问现场观众有没有读过的,居然无人举手。我再次感到捉急,你们这样是不行的。不能再说《百年孤独》了,因为本文要谈的是马尔克斯的另一本书,《活着为了讲述》。本书是南海出版社(新经典文库)所出的马尔克斯作品的第17本,应该也是收官之作了。这个系列是大陆地区唯一正版的马尔克斯作品。至于老马怒斥天朝盗版书的轶事在此就不提了。(插个题外话,2014年4月老马去世的时候,我写了个状态,“许多年以后,当莫言站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台上的时候,他不禁回想起多年前在高密县新华书店看盗版《百年孤独》的那个下午。”得到一些转发。又ps:在一次近距离围观莫言讲座时,他说自己其实只看过一半《百年孤独》,但就这一半足以启发他的创作。或许这正是作家的嗅觉和领悟力)。不同于以往新经典版马尔克斯作品的封面(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之前的封面,反正就是色彩鲜艳又透着肃穆),本书封面就在右边,有种q萌的感觉。真当老马不上B站?一法国史学家丹纳在名作《艺术哲学》中提出了文学艺术与种族、环境、时代这三个要素的紧密关系。借助此理论,我们可以在《活着为了讲述》中可以看到三要素的生动体现。从种族和环境来看,哥伦比亚是我们印象中典型的拉美国家,国土处于热带,正如他们的足球。民风热情奔放,在男女欢愉之事上毫不含蓄,充满野性的张力(下文谈及老马的家庭咱们再细说)。尤其是马尔克斯成长的北部加勒比海沿岸地区,与首都波哥大这样的内陆差异很大,却更接近加勒比其他群岛的文化。热带不仅造就了热情的人民,还赋予了他们浪漫文艺的气息。这是一个热爱阅读,尤其热爱诗歌的国度。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甚至小偷,无不爱好文学与诗歌。连马尔克斯自己都喟叹,“。。。。。。生活在诗歌至上的国度,连我自己也无法解释。诗歌的魅力,我自小就见识过。”(P236)文艺之余,哥伦比亚人民也是蛮奇葩的。比如马尔克斯曾就读过的中学,有次校医答应给学生们找块牛心上解剖课。结果第二天牛心不翼而飞。真相是一个无亲无故无名无姓的泥瓦匠摔死了,按照国家规定,无主尸体可直接用于医学研究,于是乎校医就取了死者的心脏,并告诉厨师这是“牛心”。没想到厨子们当真了,当天就把它拿来做了老师的加菜,“发现不够吃,还特地拌上鲜美的佐料。”(P173)略显重口的故事是不是带有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呢?然而,这样的国度却不太平。去年热播美剧《Narcos》,讲述了哥伦比亚大毒枭巴勃罗•埃斯科巴的故事,片中即可发现该国的动荡,政府的腐败无能与黑暗,贩毒团伙的猖狂与手眼通天。马尔克斯曾与埃斯科巴的代表谈判过,呼吁他为国为民考虑放弃暴力,然并卵。说起埃斯科巴,脑洞大的朋友也许会想到另一个同名的,也就是1994年世界杯上误入乌龙球的那位哥伦比亚球员,回国惨遭枪杀。这些往事其实都是哥伦比亚百来年来动荡社会的一角,“十九世纪的哥伦比亚没有和平期,只有短暂的休战期。八次全国内战、十四次地方内战、三次兵变,最后还要打一场千日战争,区区四千万人口,双方阵亡八万。说起来很简单:他们联手让国家倒退了一百年。”(P222)不止于此,我们可以看到贯穿于全书的内战、暴动、暗杀,混乱无序就是这个国家的特色。保守党与自由党争斗多年,然而他们的所谓“政见”区别,不过是保守党是八点上教堂做弥撒,自由党是五点上教堂做弥撒。之前看《百年孤独》就对此句印象深刻,在本书中老马又一次如此写道(P188)。祸患不仅起于萧墙之内,美帝对哥伦比亚的插手也加剧了国内的混乱。老马身处在动乱的时代,对于暴力其实已经习以为常。争斗不仅仅是国家和政党层面的,就连普通民众也会一言不合就决斗。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就曾在决斗中杀死对方,而对方的家人并未因此记恨或寻仇,这是怎样的民风啊!而一言不合的开打给民众带来苦痛的同时,也流露出魔幻主义的色彩。比如秘鲁的边防军军官为了抢一个女人,带兵侵入哥伦比亚最南端的莱蒂西亚市,哥伦比亚军官抢回了女人(有点特洛伊的感觉啊),这件事居然蔓延成了全国性的反对秘鲁侵略的示威,两国开打,战争中谣传有一家民用飞机改装的飞机弹药用光了,于是在秘鲁投下了一堆椰子,这么黑色幽默的情节我相信是真发生了。二下面,我先谈谈本文标题是什么意思。没错,我就来装逼普及一点姿势的。《阿玛珂德》是意大利著名导演费里尼的一部自传性质电影。费里尼曾说:“一个人所能做的纪录,永远是,也只能是对他自己的纪录”,他对故乡里米尼亦有着特殊的感情,多次在影片中呈现。《阿玛珂德》中,“透过一个被性困扰的年青人,他的反法西斯主义的父亲,与患精神病的叔父的故事,重整自己的记忆,感性中渗出喜怒哀乐。。。从最根本的生活细节着手,真实地重现了二次大战前后义大利境内法西斯的样貌。”(摘自百度百科)讲真,这部片子我是十年前看的了,内容已然记不很清楚,大约是个猥琐版的《八部半》。之所以从马尔克斯回忆录联想到本片,可能是因为我逼格高脑洞大,也可能是潜意识里对该片还有些记忆,自然与本书联系上了。元好问有诗云“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告诉我们在姿势水平不够的情况下,很需要有高人带领读者去解读那些晦涩深奥的(比如李商隐的)作品。有时解读的钥匙,作者已提供给了我们。比如乔伊斯的《一位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个人认为可算是简易版《尤利西斯》和前传,对于爱尔兰特殊历史、天主教社会习俗、乔伊斯生平都是很好的材料。而《活着为了讲述》,就是马尔克斯留给我们解读他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的金钥匙。在马尔克斯接受记者门多萨采访后出版的《番石榴飘香》(可称得上是老马的《谈艺录》)中,门多萨问他,在漫长的写作生涯中,谁的影响最大?马尔克斯说,“首先,是我的外祖母。她不动声色地给我讲过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仿佛是他刚亲眼看到似的。我发现,她讲得沉着冷静,绘声绘色,使故事听起来真实可信。我正是采用了我外祖母的这种方法创作《百年孤独》的。”我记得马尔克斯在别的地方提过,外婆这些真假莫辨的故事他都很相信。家庭的影响,不仅仅是怪力乱神故事这么简单。据说费里尼的乡里乡亲看过《阿玛珂德》之后,各自对号入座。而老马的作品,也是给他身边人提供了很多对号入座的机会。阅读《活着为了讲述》时,我时不时就会惊叹,原来《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老马自称,写完这两本书让他“感觉身体被掏空”,原话哦)或别的老马作品里的情节、描述、人物,原来就是他本人或家庭的真实经历。这些经历有的老马自己也加以说明,有的未加以点破,不过作为他的忠实读者是不难找出的。每每读到,都有惊喜。马尔克斯上校,这个名字在《百年孤独》里出现过,也毫无疑问就是以老马的外祖父为原型的。这位老马尔克斯上校,绰号“老爹”,是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的退役军人,也是位生性风流的撩妹高手,直到晚年依旧雄风不减,保持了在姑娘们面前的男性魅力,更在各地留下了很多风流债和一堆私生子女,而他的妻子,也就是马尔克斯的外婆,对这些私生子女都视如己出悉心照料,这一点还遗传给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马尔克斯的母亲,与马尔克斯父亲的爱情故事,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女主人公年少时代故事的原型,可以说《霍》是高还原度的再现了父母爱情。“关于那段坎坷的爱情,父母单独或一起说过无数次,让年轻时代的我惊讶不已。。。他们俩擅长讲故事,回忆起那段甜蜜的爱情,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年过半百的我决定将它写进《霍乱时期的爱情》,真假虚实,难以分辨。”(P40)不过不同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在半个多世纪后才重叙旧缘,马尔克斯的父母还是冲破了各种枷锁走在一起,不然这个世界上可能就要少掉一位未来的文豪了。他的父亲其实也想把这个故事写成书,然而被儿子抢先一步(P49)。尽管这段恋情看似曲折动人,但马尔克斯的父亲也不是省油的灯。在20岁初逢未来妻子的时候,他也已经在外地有了不止一个私生子女。男性直系亲属的基因很好地传给了马尔克斯。他天生和女性打成一片,“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总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坚信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P62)作为难懂书榜单NO.2的作者,心意与NO.1的作品男主角不谋而合啊。另一点相似之处是,马宝玉在相仿的年龄(13岁,破处对象是仆人的女儿)初试云雨情,自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贯穿全书的一条线就是马尔克斯的大保健与约炮实践,有些描写简直可以当成小黄文来看。可以说,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相当一部分哥伦比亚人的性教育,来自于红灯区。“在这里,我们的父辈、父辈的父辈学会了如何孕育生命。”(P336)他的床伴可是什么年龄和身份都有,甚至给海员和警察戴过绿帽子,并被捉奸。还好做了王八的警察自己也是得了风流病后,托马尔克斯父亲的福治好了,于是放他一马,否则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可能少掉一位未来的文豪。八卦之余,我们要抓问题的主要矛盾,也就是马尔克斯是如何成为兼具作家与记者这双重身份的。前文已述,哥伦比亚是个富有文艺气息的国度。而马尔克斯浸淫在文艺之国与文艺之家,自然耳濡目染。小学、中学、大学,马尔克斯都不是个好学生,并且和别的一些大作家一样,是个数学学渣。但也就是在每所学校中,他均阅读了大量名家名作,并且组织过文学社团,在报社的工作充分锻炼了文笔。而在学习与生活的每个阶段,他也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师友,大家一起疯狂、一起阅读、一起分享、一起创作。比如就读于国立男子中学时期,该校教师就存在着思维碰撞,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思潮均有老师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碰撞使国立男子中学赢得了政治荼毒实验场的恶名。过了半辈子我才发现,这是一种自发性实验,弱者闻风而逃,强者接种各种教条主义疫苗。”马尔克斯成为了实验中的强者,并且结识了志趣相投的朋友。良师益友的帮助,对他形成个人风格起了重要作用。“如今,我已经出版了十七本书,清样校对们依然十分客气地将我的拼写错误视为笔误。”(P181)拼写的毛病可以说是基本功不扎实,毕竟写错别字得归咎到小时候基础没打好。不过大文豪自不会拘泥于小结,而是更看重别的。马尔克斯对创作其实是有着字斟句酌的严禁态度。书中第212页提到了一件事,因为出版社改动了他小说《恶时辰》中的人称和动词变位等语法,把拉美西语的常见用法变成纯正的马德里方言。这无疑是抹杀了作者的匠心。马尔克斯担心会影响读者的理解,乃至改变了小说的基本风貌,他于是宣布该版本受到篡改,不予承认,并且重新修改了作品再次出版,在印刷时还注明:此为首版。马尔克斯在书中几次谈起了创作,比如“我觉得,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不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裁,还有截然不同的结构,混为一谈是件要命的事。今天,我依然这么认为,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信: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P250)“写一个、讲一个。。。有时候,口述的故事比写出来的故事更精彩。而且,不知不觉间,或许创造出了一种为文学所亟需的新体裁:虚构的虚构。”(P331)P340-341,谈论到他的阅读习惯,以及大刀阔斧删除无用的词、多余的情节,只留精华的做法(与鲁迅、海明威不谋而合啊),不仅是因为报刊编辑的工作职责,更很好地训练了他的叙事技巧。P420-421,谈音乐对创作的影响,亦是很好的艺术人生经验。三在这部分我准备做一点索引,把《活着为了讲述》中与马尔克斯其他小说可以对观的部分提取一些出来,使本文在八卦之余也带上一点微小的学术色彩。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在前文提到过,阅读时,我屡屡会发现,“咦,这不是某小说里的人物/桥段/描写么。”仿佛你碰到了一个朋友的亲兄弟,“你们长得这么像啊!”或者说,这是在玩文本的连连看。需要说明的是,老马的其余16本书暂时都不在手边,加上我也懒了,不想再一一翻阅其他书的原文,完全凭自己脑海中的记忆(这点我还挺有自信的)进行归纳,难免挂一漏万(有的也是我自己主动忽略),大家有兴趣不妨自己找找。对观《百年孤独》1.“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P3)这个巨蛋的比喻在《百年孤独》开篇介绍马孔多的时候也出现了。2.“大门上写着:马孔多。。。”(P16)在这段中,马尔克斯介绍了马孔多的出处。然而马孔多究竟是个什么玩意,他自己都没搞清楚。3.“紧邻的是外公的金银作坊,他在那儿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不为糊口,只凭兴致。”(P29)《百年孤独》中做小金鱼的那位是马尔克斯上校的亲密战友奥雷里亚诺,也不为糊口,做完就马上融化掉。4.P55所述的香蕉公司工人大屠杀事件,在《百年孤独》里也占有了相当分量的章节。关于死者人数,各执一词。“话说回来,哥伦比亚的历史之谜远不止这些。”这句话透露出老马对祖国多舛历史的无奈。5.P58-59,描述了家里来了一群额头上都涂有圣灰十字的男人。他们都是外公在各地留下的私生子,从各自家乡赶来给生父祝寿,然而晚到了一个多月。有没有想到《百年孤独》里奥雷里亚诺上校的那些私生子(一夜之间被团灭)?所以,马尔克斯把他外公的故事安插在了两个人身上。对观《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们来看看这部老马已经斩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写出的“爱情圣经”与《活着为了讲述》又有多少契合之处。除了前面提到过的爱情故事,还有些桥段。1.P20,“比利时人”为了告别痛苦,吸氰化金自杀。这种死法也就是《霍》开头,胡维纳尔医生那位棋友的自杀方式。2.P70,“老眼昏花的鹦鹉飞到了水桶上,在抓到鹦鹉脖子的同时,他脚下一滑,从四米高的地方坠落。”现实中的外公并未因此有大碍,小说里的胡维纳尔医生却为了一只鹦鹉送命,并在临终前给他妻子留下一句爱的遗言,“Sólo dios sabe cuánto te quise”。3.P82-83,比较详细介绍了“比利时人”自杀时的情况,尤其是“自杀时用的氰化金散发出的苦巴旦杏味。”直接把你拽回《霍》的开头,而比利时人正是外公的棋友。所以,老马尔克斯上校成为了又一位人物的原型。4.P159,从“看着张嘴静候昏头蝴蝶的短吻鳄。。。”开始,这段在玛格达莱纳河上航行的描写,直接搬进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晚年的重叙旧情之旅。5.P162,船长禁止捕杀海牛,这也是重叙旧情之旅中出现的情节。6.P283,“代笔人门廊”里父亲代人写情书,亦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经的生计。7.P397,干瘦的小姑娘与满头银发的老先生一晚风流,这应该启发了作者给老年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搞出一段以悲剧收场的不伦之恋。对观其他作品P355,卡耶塔诺.苏克雷被两兄弟捅死的案子,一看就是《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的缘起。后面一页,作者也提到了。P69,外公填好申请表,望眼欲穿地等待抚恤金一直到死;P432-433,参加朝鲜战争的老兵回国后下场凄惨,白白做了炮灰不说,甚至常常被杀。被国家欺骗与抛弃的军人,无疑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素材。P20,身着重孝的女人牵着12岁的女孩去凭吊因为做贼而被击毙的儿子,这个场面在作者脑海中萦绕多年,也被他写进了短篇小说《礼拜二午睡时刻》。P317,“圣克拉拉修道院里埋着个十二岁的姑娘,死后两百年间,头发长到了二十二米长。没想到四十年后,我会把这个谜团写进一本有着许多不祥暗示的浪漫小说。”马尔克斯没有点名的这本小说就是《爱情和其他魔鬼》。四聊点八卦的。马尔克斯塑造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时候,除了化用老爹的故事,不知道是否投射了他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上半身精神之爱,下半身肉体之欢。”马尔克斯如阿里萨一样,风流事无数,却对一个女人情有独钟,那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自然”要献词的“梅赛德斯”,也正是他的夫人。《百年孤独》里,梅赛德斯也在某个不起眼的章节里出现了一下,就像希区柯克要在自己的电影打个酱油、斯坦.李总在漫威电影里露个小脸一样,可以当作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彩蛋。如此高逼格秀恩爱,那么他们的爱情故事是怎样的?不妨读读《活着为了讲述》,着墨不算多,但也把这段情的缘起、发展说明了。(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法语版,是唯一一个没有献词给梅赛德斯的版本。因为这个版本的致意对象是马尔克斯在巴黎时的恋人。当年他们过着“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后来分手。《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煮石头掩饰揭不开锅的情节,正是困窘的巴黎之恋中的真实故事)。拉美的很多大作家(不含略萨)都是左派,马尔克斯也是其中一员。他和菲德尔.卡斯特罗同志有深厚的革命友谊,在古巴拥有别墅,更有传言他充当过卡斯特罗的特使。这段友谊显然会受到一些指责和批评。在《活着为了讲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人在波哥大暴乱中的相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对方一眼,再也没能忘掉对方容颜。五这一部分不是结尾,是本文的番外篇。雨是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一个常见意向。比如百年孤独中那场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看似夸张实则蕴含着作者的人生经历。“当年,波哥大是个偏远、阴郁的城市。细细的雨丝从十六世纪初就开始下,绵绵不绝。”(P166)背井离乡奉父亲之命独自前往首都求学的马尔克斯,在这个寒冷的内陆高原城市里,淋着细雨,感到的是由内而外的阴沉与忧郁。马尔克斯显然不喜欢波哥大,若干年后重返这里工作,他又写道,“透过大窗看到的世上最凄惨的城市永远飘着细雨。”(P408)雨,用来给故事增添凄凉孤寂的气氛。那天下午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收到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电报。那是一次例行公事的谈话,没有为胶着的战局带来任何突破。谈话即将结束时,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望着荒凉的街道、巴旦杏树上凝结的水珠,感觉自己在孤独中迷失了。“奥雷里亚诺,”他悲伤地敲下发报键,“马孔多在下雨。”线路上一阵长久的沉默。忽然,机器上跳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冷漠的电码。“别犯傻了,赫里内勒多,”电码如是说道,“八月下雨很正常。”读到这段的时候是两年前一个夏天的深夜,也是8月,已过零点。我在离南京300余公里外的苏北X县,窗外下着雨。那一天的白天我听了李志的《山阴路的夏天》,循环播放了很多遍。“南京的雨不停地下不停地下,有些人却注定要相遇。”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秒懂了马尔克斯上校的悲伤,以及奥雷里亚诺的沉默。我知道此时此刻南京正在下大雨。于是我走下楼,在细雨里看着天抽了根烟,发了条微信,“X县在下雨,南京在下雨,马孔多在下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下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这显然是条有特定读者的微信。(矫情的一逼嘛小伙砸)2016.7.3深夜,又是一个南京的夏天雨夜

《活着为了讲述》:明天我就回来

很多东西,倘若期待太高,难免会有失望。但马尔克斯的这本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却是个例外。它“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时也几近完美。我们之所以如此期待这本传记,很大程度上说是马尔克斯已经讲过太多好故事的缘故。他就像是荷马,一个天生的说故事的人,用细细密密的文字编制出一座故事的丛林,令人向往迷醉。而当他要跳出来说这些故事的开始——自己的故事时,那自然会是一次诱人的邀约。“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活着为了讲述》这部传记有一个很吸引人的开头——马尔克斯并没有像一般的传记作者那样,遵循线性的时间顺序来介绍自己的故事,而是选择了自己生命里一个看似普通,却颇有意义的节点来开始自己的讲述。“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马尔克斯总结其此时的自己,“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前途一团黑,生活一团糟”。但母亲的意外来访,却成了马尔克斯生活改变的契机。因为这次卖房的“两日旅行”,成了马尔克斯作家生涯的起点。为什么会这样?如果没有生活的“助推”,一个自由且有趣如马尔克斯的人,恐怕永远也不会正视写作这一课题,他大概会永远浪荡下去,就像王小波以为的自己“可以永远生猛下去”一样。写作的契机永远是一种迫切的诉求,要么为了忘记,要么为了留下,而马尔克斯的愿望,大概是更倾向于后者的。青年时期的他无疑是个快乐的人,至少他很善于给自己“找乐子”。《活着为了讲述》里写了不少他那时找过的乐子:靠着写诗在学校里混出了名气,以至于考试都可以“靠面子得高分”;15岁时就开始了自己漫长的烟枪生涯;和伙伴一起窃取学校食品储藏室的储备大吃一顿;当然,还有让人尴尬又兴奋的第一次“嫖妓”,以及食髓知味,日后与同伴在红灯区的夜夜笙歌……如此丰盛而混乱的青年时代,在自己的传记里毫无保留,甚至有所夸张地“和盘托出”,恐怕也只有马尔克斯可以如此真诚而毫无顾忌吧。于是,人生于他而言,绝非是凛冽的受难,或是辛勤而只为某种希冀而进行的劳作。他去爱的和体验的,都是他所新奇和向往的。因而他的记录,目的也很单纯——“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这愿望又是迫切的——与生命相关联,深深嵌进每一刻时光,以写作的名义,对过往和未来报以深情,“记住的,才是生活”。《活着为了讲述》是一部几近完美的传记——它唯一的遗憾,在于它尚未及完成,只写到了他搭上前往日内瓦的飞机,开启了自己在欧洲的流浪。尚未满三十岁的他那时自然不会预知自己的命运,可我们是知道的,就像写下这本传记时已经七十五岁的他也是知道的一样。他会回来,因为离开得不得以,所以更有了要回来必然和渴望。自然,马尔克斯是个天才,因为只有天才可以如此虔诚和果决,去担负自己的使命。可他又是个很亲切的普通人,因为生活在他身上呈现的,是行云流水般的轨迹——有始有终,有来有回。凭借如此深情,一切都安然无恙。

本色出演:马尔克斯的最后诱惑

(刊于《出版人》2016年第7期,发表时有删节)文/俞耕耘马尔克斯或许是在遗忘中嗅到了死亡的味道。“死亡不会和高龄一起来,死亡通常与善忘相伴。” 2002年,《活着为了讲述》出版,马尔克斯75岁。如果认为它只是作家迫于衰老和疾患所作的自传告白,就无疑小看了这位文坛巨匠的格局。事实上,《活着为了讲述》更像作家关于“记忆”的创作,“叙述”自我的实践。作家在用它抗拒遗忘对天赋的侵蚀,死亡对讲述的剥夺。当我们惯于沉浸在作家经营的小说世界时,马尔克斯却懂得:虚构有时并不如现实精彩,他人故事并没有作家自述丰盈。或许,他一生虚构都在为自述“打底”:他渴望成为形象,本色出演,给我们最后诱惑。作品并未按回忆录惯常的线性时间展开,而是遵循马尔克斯的“招牌动作”——以一个富于情感蕴藉的场景开篇。它直接切入到作家22岁,陪同母亲卖房子的历史时刻(也是写作生涯开始时),整部作品也成为一种魔幻的时空体,包涵了一切切换、跳转、闪回和补述。《活着为了讲述》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它是一部马尔克斯词典,通过查阅其中的高频词条,我们发现了马尔克斯成为伟大作家的可能从何而来?家族、女人、天赋、阅读成为马尔克斯的四大密码。在书中,祖辈承载着家族的基因。擅讲故事的外祖母,是马尔克斯想象的源泉,具有巫术的魅力:神神叨叨,绵延不绝,有如神助。这正是一切“讲述者”的原型,是作家第一个模仿者。外公虽不是文化人,却向往知识,将“大砖头”字典传承给“我”。它是知识启蒙的象征,外公使我“我”放眼看世界,用“包罗万象,无所不有”让“我”对文化始终尊崇敬畏。对于父母的爱情,作者既有一种不解的困惑,更有一种深刻的同情。父亲是整个家庭形态的形塑者,既是耽于做梦的理想者,又是喜爱游历的滥情者。他不断的风流冶情导致婚前婚后,私生子不绝,最终依赖母亲收拾残局。母亲虽妒忌强烈,却隐忍包容父亲。这种凝聚家族团结,收容所有私生子的母性担当,成为马尔克斯对女性最原初的情感认知。从母亲到梅赛德斯,她们可谓是全书中的傲骨贤妻。“母亲、妻子和家族里的其他女人,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她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然而,马尔克斯却成为父亲的“复本”,一边对女人致敬,一边有着放荡不羁的爱欲。他的自曝令人咂舌:从女佣的性启蒙、在妓女那里失贞、到与玛蒂娜的周末狂欢,最有料的莫过于被情人丈夫捉奸在床。“女人们支撑了我窘迫的现实世界”。这窘迫既有文字生涯聊胜于无的稿酬,还有情欲放纵的“后遗症”。“我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胡须如野草,头发似鸡窝,身穿牛仔裤和花里胡哨的衬衫,脚上是一双朝圣者的凉鞋。”这种马尔克斯的标配装扮,原来不过是囊中羞涩导致的迫不得已。这正是马尔克斯“自黑”的“解构一种”,它标记着作品亲切的温度。马尔克斯的记忆天赋和嗜读爱好则造就了作家写作成功的内在轴线。在小学、中学对于经典作品的过目成诵,使多位校长、教师赞赏培护有加。作家总归是幸运的,教育以学生个人天赋为核心,不以试卷为标准的理念,让马尔克斯尽享阅读的快感:卡夫卡、《一千零一夜》、《魔山》、《堂吉诃德》成为最初的文学启蒙。当他模仿福克纳,偶遇海明威时,心中也自然升起文坛巨匠的创作之梦。这部作品不也正如海明威《流动的盛宴》一样,充满了回忆的迷情吗?《活着为了讲述》呈现出集大成式的叙述“竞技”:书中求学之旅如游记随笔,阅读经历若文学评论,记者生涯似回忆录。对家族成员、师友同学、情人伴侣的描绘,则像人物“列传”速写,往往几笔勾勒,一个场景,三五小事,寥寥对话,仿佛微型小说的跳跃连缀。与作家结构精湛的虚构作品不同,《活着为了讲述》纯真不事雕琢,洒脱而不矫情。它成为多种叙述的自由糅合,随性奔放,带着家族、个人和历史的肌理质感。马尔克斯在暮年写青春,走出小说帷幕,自曝的不仅是“八卦”,更是企图将个人生活变为艺术品,把传记当作小说经营。“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话写在全书扉页,仿若箴言。马尔克斯不忘知心提示:我不会写绝对可靠的自传,所谓客观的回忆并不存在,只有被记忆“加工”后的“生活遗迹”。记忆就像一个筛选系统,只选取“值得来活”的日子编入作品。它让我们重新审视:魔幻现实主义根本不是现实题材与魔幻技巧的组合,现实本身就应是一种魔幻呈现。因而,《活着为了讲述》绝不仅满足了读者对小说人物原型,创作题材的“考据癖”(那将只是资料汇编),也不只提供了作家的创作经历(那将不过是励志故事)。马尔克斯更想窥测纪实和虚构的界限,提炼真实生活本身的诗意。《活着为了讲述》最终成为现实与幻想的那段“距离”,是作家与“人物马尔克斯”的倾诉衷肠,是虚构与真实交织后的迷人妥协。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书语云中君

马尔克斯的魔幻人生

文/夏丽柠《活着为了讲述》,是我读过的最棒的自传。传记写得像小说,神奇的拉美土地和身边亲朋的“魔幻”生活着实帮了马尔克斯大忙。本书成书于2002年,初稿结稿的那天正好赶上马尔克斯的母亲离世。纵然是巧合,也可视为魔幻,这便是马尔克斯的人生。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生于哥伦比亚的阿拉卡达卡,是国民引以为傲的小说家。凡人写自传,起笔必说生于某时某地。而马尔克斯却以青年时陪母还乡变卖老宅为本书开篇,不拘一格。即便母亲对马尔克斯的影响至关重要,可外公则是他创作灵感不绝的源泉。马尔克斯为母姓,外公被人称为马尔克斯上校,孙辈们都叫他“老爹”。他为马尔克斯买了第一本被视为文学启蒙的字典。有关外公,书中有这样一段:“火车停靠在一个没有镇子的车站,没过多久,又途径路线上唯一一片香蕉园,大门上写着名字:马孔多。外公最初几次带我出门旅行时,我就被这个名字所吸引。”这分明是在投射马尔克斯的首部长篇小说《枯枝败叶》里的幻影:垂老的祖父、单身的母亲和小男孩、罪恶的香蕉公司,以及破碎的生活。马尔克斯的小说总有梦一般的感觉,却又都是真。少年马尔克斯热爱漫画、喜欢边弹钢琴边唱歌,最要命的是他说:“我爱讲故事,让现实生动逼真最基本的叙事技巧。”我们在自传里阅读他由文艺少年长成青年。遗憾的是,本书写到1955年时便戛然而止,书里没有文艺老年了。庞大的母系家族成员,给予了马尔克斯无数讲故事的原点。但是,爸爸加夫列尔的人生也足够传奇。无论做邮局的电报员,还是后来做医生,马尔克斯终究还是如此评价父亲:“他一生与贫困为敌,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纵然穷困,爸爸还是送马尔克斯去波哥大读高中乃至大学。他从未因此而降低对孩子们的要求,甚至因为儿子恩里克太过顽劣,而主动送去教养院,以示惩戒。没想到,恩里克后来竟成了苏克雷史上最年轻的市长。瞧,马尔克斯家族的事真的很“魔幻”!马尔克斯家最有意思的地方是男人的“性”。对于年轻的马尔克斯来说,那是永不间断的偷情和嫖妓,最穷时住在小酒店里还得向妓女借香皂洗澡。看低《苦妓回忆录》的读者,如果了解了马尔克斯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就不难理解小说里老先生的思想行为了。外公和爸爸,分别有4个和9个私生子。而外婆和妈妈做了同样的事:把私生子接回家,视如已出。马尔克斯的妈妈说:“跟我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绝不能散在外头。”嫖妓当然不道德,可如果让孩子流落在街头,那更是错上加错。其实,拉美人民的生活也并非真的魔幻,他们只是默默地用肩膀支撑沉重的生活。在波哥大国立大学法律系就读期间,马尔克斯开始在报纸上发表短篇小说,并与志同道合的友人创办杂志《纪事》,可却仍然贫困。他说,“这些短篇小说对我比对任何人都重要,因为每个短篇中都有东西对应了那个时期发生在我人生中的剧变”,这恰好是这本自传的内核:无畏贫穷,努力活着,坚持写作。马尔克斯的学业因哥伦比亚内战而中断,而后又被迫离开祖国。那些动荡的生活,在他的笔下却丝毫不见哀怨。面对遍地破烂香蕉,他写到:“他们卷走了一切:钱、十二月的清风、切面包的餐刀、午后三点的惊雷、茉莉花香和爱。”活在这样一片土地上,讲述是他唯一的职责。转载请豆邮联系

跟马尔克斯的父亲学习追女孩

晚上看《活着为了讲述》,读到马尔克斯父亲追求他母亲的情节,发觉爱情真是一场套路极深的对决,略记如下,可资借鉴。初遇:当地风俗,要为夭折的孩子唱九夜情歌,马尔克斯的母亲和女孩们在院落里唱歌时,一个男声忽然混入合唱。姑娘们回头,看到一个帅气的小伙——马尔克斯的父亲。外形重要,精心策划的出场也必不可少,马尔克斯的母亲以为这是初遇,实际上马尔克斯的父亲已经摸清她的底细。要知己知彼,也要出其不意。酿势:在姑娘们的热议中,她(马尔克斯的母亲)已经知道他(马尔克斯的父亲)出口成章,舞技高超,小提琴技艺精湛。他暗藏不露,以才艺敲开她家庭的大门,成为午餐桌上的常客,并且串通了她的表姑姥姥。清晨,凄婉动人的小提琴声开始在她窗下响起,而此时她还不清楚他是何居心。一个人的势力是孤弱的,里应外合才能尽快达成目的,当然,一定要沉住气,当已大势已成,才可顺势而为。佯攻:在一场晚间舞会上,他从扣眼摘下玫瑰,对她说:“玫瑰和我的生命,献给您!”她以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扔掉了玫瑰,却在夜里辗转反侧,愁肠百结。突如其来的告白,轻描淡写的语气,可能略显轻浮,甚至会让对方认为只是玩笑,但却是高明的心理战——太肯定的语气,往往让人退避,而一旦心生情愫,虚实难辨的告白便会一次次撩拨心弦,越是难辨,越会撩拨,情愫则在这一次次撩拨中逐渐增加。孟子曰: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相近的意思。交锋:圣枝主日,大弥撒,他的弗拉门戈舞鞋声响起,身影随即从她身边经过,没有问候,只留下温暖的润肤露香气。她忍了几分钟,还是按捺不住,回头望去,而他正看向她,胜利的表情。她以失利者的身份生气三天。初次交锋,气定神闲,举重若轻,甚至有戏弄的意味,她回头,她中了圈套,她气愤,便是自行收紧圈套——爱愈深,恨愈切,反之亦然。追击:她收到他的信,以为是情意缠绵的情书,结果却是措辞强硬的短笺,要求她务必在当周回复。她愤怒之下,决意斩断情思,而表姑姥姥这时承担了劝降的重任。轻易接受的东西,往往也会轻易放弃,必须身处无法周旋的境地,两难之下,慎重抉择,此后,才会爱之惜之。这一招看似凶险,但孙子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决胜:一场盛大的婚礼,两人同时受邀做傧相。他志得意满地穿过舞池,邀请她跳第一支舞,她万分激动,心脏狂跳,他看穿了她的心意,并捅破窗户纸:“您不用说‘我愿意’,您的心已经告诉我了。”她愤然离场,把他晾在舞池中央,而那一瞬间,他感到很幸福——这场对决,他胜利了。纵然她拂袖离去,也拂不去心中的爱意,而作为群居生物的人类,群体的见证往往会起到微妙的作用,它放大宠爱,也加深耻辱。这一次,她感受到了宠爱,但愤然离场后,他反而成为经受耻辱的一方,可以相信,此时她不仅更爱他,而且这爱还被同情捆绑。休兵:她外出养病,他以电报暗传秋波,她回来时,提前通知了他,他去车站等候,两人在车站相逢。顺势而为,水到渠成。这一段读下来,不能不让人心生钦佩,或者心生艳羡。仿如下棋,也宛似攻战,深谋远虑,步步为营,一路过关斩将,直到拔寨陷城。马尔克斯的父亲从十七岁起,到遇见马尔克斯的母亲之前,已经结识了五个情人,并留下了两个私生子,可以确信,他从这一次次风流经历中获取了经验,也可以确信,智慧加经验,可以让一个男人征服绝大部分的女人。但我还是喜欢木心先生的话:明白在情爱的世界里绝无韬略可施,为王,为奴,都是虚空,都是捕风。或许有人面对任何人和事都能从容镇定,但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心仪的人,看重的事,多少会让他乱些方寸。若真是爱彻心扉,又怎能如此气定神闲,施韬展略?

雨一直下:致敬加西亚・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去世后过了两年,马孔多一直在下雨。人们容易在绵延不绝的阴雨中倦怠,更无心讨论谁才是在世最伟大的小说家。“反正直到2014年4月16日,答案应该是马尔克斯。”“知道这一点就够了。”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复又陷入原先那种无序的茫然。为讲述而生的加比托作为中文读者的幸运(或不幸)在于,马尔克斯唯一一本自传面世十四年后,我们终于得以用母语一睹这本书的真容。此时距老马去世正好两年,听他讲述自己为了讲述的前三分之一人生,恍惚看到这位加勒比爷爷在花香袭人的夜晚大步跨越阴阳分界,带着一兜取之不尽的好故事重返人间。这震撼丝毫不亚于在懵懂的青春期,手捧一本《百年孤独》时心里的滂渤。这大概是最不像自传的自传。无论是诗歌般精准流畅的语言,还是蛛网般交织的时间线,都充分展示了老马企图诱人迷失在讲述深处的野心,一如他在那些或长或短的小说中施的魔法。比如对故乡的讲述,始于老马成年后一趟和妈妈回去卖房子的旅行。重回阿拉卡塔卡——他出生和度过童年的小镇、小说中数个“马孔多”和“那个镇子”的原型——老马用几行字就写尽了它的前世今生:“如今,香蕉公司早已一去不复返。‘美国佬永远不会回来了。’他下了定论。唯一铁板钉钉的是,他们卷走了一切:钱、十二月的清风、切面包的餐刀、午后三点的惊雷、茉莉花香和爱。只留下灰头土脸的巴旦杏树、耀眼的街道、木头房子、生锈的锌皮屋顶,以及被回忆击垮、沉默寡言的人。”他还像在小说中一样喜欢玩弄时间。一趟列车就载着他从困顿的青年回到了不停迁徙的少年。童年更被揉碎融进了庞杂的家族史。环视一遍老宅,时间就倏地回溯到老马出生前十七年。当年老马的外公,马尔克斯上校和村民梅达多・帕切科因为琐事起龃龉,在决斗中杀了对方,不得不举家迁离世代栖居的巴兰卡斯。“决斗发生在十月的一个星期一,那天是典型的加勒比天气,乌云压顶,凄风苦雨。”老马叙述这件改写家族史的事件时宛如亲临现场,尽管“妈妈当年只有三岁,老觉得那是一场不着调的梦”。这又确实是老马的自传。他随手在文字迷宫中埋下的蛛丝马迹,都成为迷弟迷妹们在他与他的作品之间建立联系的线索:且不说孤独了一百多年的布恩迪亚家族上上下下都有马尔克斯家人的影子,老宅后院里的栗树都与奥雷利亚诺上校的死不无关系——在19世纪的无数内战中,至少有两位退役上校在那棵古树下撒尿时死去;《霍乱时期的爱情》取材于父母坎坷的恋情——表姑姥姥陪着少女在巴丹杏树下做针线活,拉小提琴的男子隔街痴痴凝望——这些画面中的真假虚实,早已难以分辨;老马还让《爱情和其他魔鬼》中的小谢尔娃・玛利亚过上了自己的童年:混在黑人女佣中长大、对各种土语了然于胸,又喜欢夸大其词、谎话连篇。对小谢尔娃的赞赏实际是老马的自恋,因为他坚信“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如此一来,自传的书名和序言便再贴切不过。《活着为了讲述》,因为“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时至今日,为讲述而生的老马也成为了被讲述的。据说要是碰上雨天,时不时会有人在阿拉卡塔卡的酒吧里撞见老马的幽灵。据说白色的老马偏爱吧台边的隐蔽角落,老是带着饶有兴致的神情听少年们传唱讲述他的歌谣:It was in the land of Macondo,在那片叫做马孔多的土地上,Where little Gabriel was born,小加布列尔诞生了,All of the people knew him,所有人都认识他,By the name of Gabito…管他叫加比托……亦为魔幻,亦为现实在大部分人眼里,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语词已经绑定了老马,尽管他既不是这个流派的开创者,他的小说也不全是这个风格。但老马的文字确实是阐释这个语词的最好注解。他笔下的世界鲜有常见于其他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荒谬和讽刺,却带着一股粘稠混沌的气息,宛如热带雨季的丛林,不露痕迹地模糊着魔幻和现实的边界。对一生沉迷于讲故事的老马而言,魔幻现实主义最初也许只是一个有趣的实验,用来使他的讲述更加迷人。就像他17岁读到卡夫卡后才立志成为作家,因为发现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在这个意义上,《活着为了讲述》是所有文学爱好者的金矿。老马带着书痴特有的热情,不厌其烦地絮叨曾撼动着他丰富内心的作家和作品。从刚识字起的《一千零一夜》,到读中学时向船上的陌生人讨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双重人格》,再到后来和同好们一起读的卡夫卡、聂鲁达、博尔赫斯、詹姆斯・乔伊斯、福克纳……类似的激情也曾出现在茨威格的自传中,虽然迷恋的对象或有不同,但每一个表达欲旺盛的少年在形成自己的风格前,大抵都有一段埋首于文字的青春期。看过老马的阅读喜好,便不难理解他为何调侃无法理解托马斯・曼的《魔山》会受欢迎,也不难理解魔幻现实主义之于他作家身份的意义。就像读过《百年孤独》的人,大概都无法忘却第二代何塞・阿尔卡蒂奥之死带来的震撼。只听那一阵枪响震彻全屋:“一道血线从门下涌出,穿过客厅,流到街上,沿着起伏不平的便道径直向前,经台阶下行,爬上路栏,绕过土耳其人大街,左拐又右拐,九十度转向直奔布恩迪亚家,从紧闭的大门下面潜入,紧贴墙边穿过客厅以免弄脏地毯,经过另一个房间,划出一道大弧线绕开餐桌,沿秋海棠长廊继续前行,无声无息地从正给奥雷里亚诺・何塞上算术课的阿玛兰妲的椅子下经过而没被察觉,钻进谷仓,最后出现在厨房,乌尔苏拉在那里正准备打上三十六个鸡蛋做面包。”很少有作家会赋予一起谋杀这样一气呵成的、诗一般的韵律。然而,对一个天性喜欢讲故事的人来说,有什么比用迷人的手法描绘一个迷人的梦境更令人愉悦呢?抛开写作风格,在某种意义上,魔幻现实主义之于老马更是现实。正如我们容易从乌尔苏拉的身上读出自己母亲、祖母或外祖母的身影,虚构的马孔多包含了所有拉美人的故乡——庭院里比自己家族还要古老的巴丹杏树、夏季连绵不绝的阴雨、成群的白蚁锲而不舍想要蛀空房梁,唯一与外部世界连通的铁路带来了联合果品公司和短暂的繁荣,而前者撤退时只留下一地枯枝败叶和漫无边际的贫穷。因此,当我们在老马自传中为发现布恩迪亚家族、香蕉公司、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原型而欣喜时,老马笔下的魔幻色彩开始消解,梦中世界与它不乏欺骗性的兄弟——现实世界——从此不分彼此。另一方面,如果说老马的想象力是现实土壤中生出的枝叶,加勒比海岸大概是使其枝繁叶茂的养分。老马在自传中夸耀加勒比海岸人都有受之无愧的好名声,当他被分配到距波哥大一小时车程的锡帕基拉国立男子中学时——该中学位于一座令人昏昏欲睡的城镇,大多来自穷乡僻壤的五十名学生勉为其难的前来就读——立马与十二个加勒比老乡打成一片。这群人的共同特征很明显:“爱吵吵闹闹的人、群体团结的狂热信徒、舞会上的狂欢者”。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乐意把超现实的东西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解这一点,即使是老马最古怪的讲述都显得合乎情理。比如《枯枝败叶》里,形容枯槁的医生走进上校的家,要求上校的夫人给他来一点草。“您要什么草?”上校的夫人问。“就是驴吃的那种。”魔幻吗?老马可不这么认为。“有一天,一个陌生男人走进我家说了这句话,这可没什么好奇怪的。”他在一次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访谈中这么说,“超现实每天都在拉美的大街小巷游荡。”即使是《百年孤独》中飞上天的俏姑娘蕾梅黛丝——这颗拉美种子经莫言耕耘,在《丰乳肥臀》中摇身一变成了“鸟仙”——老马也不觉得有什么超现实的地方。十多年后,他在与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番石榴飘香》中坦承了俏姑娘飞天的事实根据:隔壁有位老太太,一天早晨发现她孙女逃跑了。为掩盖事情真相,逢人便说孙女飞上了天。无处不在,而非致命的孤独每个作家总有一两个自己偏爱的、试图用一生书写的主题。对老马而言,这个主题是孤独。熟悉老马的读者能从他的小说中找出一箩筐他钟爱的元素,比如故乡、家族、宿命和爱,但无论这些载体如何变化,终究是对孤独的另一种表述。 尽管中文都译作孤独,老马探讨的应是solitude(西语为soledad)而非loneliness。韦氏词典将前者解释为因为想要独处而处于独处的状态,而后者仅指形单影只引起的伤感情绪。一个学语言的朋友曾将solitude描绘为一个人的狂欢,用这种状态来阐释老马对孤独的迷恋再贴切不过。在87年的人生中,孤独之于老马始于一种自我意识。二十出头的年纪,老马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怀揣一腔不知往哪发泄的激情,及时行乐且穷得叮当响。那时他“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哥伦比亚的沿加勒比海城市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为《先驱报》撰写每日专栏赚取聊胜于无的稿酬,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那时他不怎么想以后的事,笃信自己年纪轻轻就会死在街头,直到和妈妈完成了自传伊始的回乡之旅。这趟旅行直接催生了老马的处女作《枯枝败叶》。重回阿拉卡塔卡,小镇依旧酷热,却永久地丧失了当年的鲜活。空旷的街道、掉了漆的门、站台上的砖被野草挤得开裂,扑面而来的凋敝直叫人疑心:小镇大概只在夜晚鬼魂们出没时才会重获生机。老马和几个老街坊闲聊,所有人都将小镇的衰落怪罪在香蕉公司头上。所谓香蕉公司,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联合果品公司。这家美国公司看上了拉美这块风水宝地,在各个小镇建立种植园,招募廉价劳力,将种植园的热带水果(特别是香蕉)一波波销往美国和欧洲。当年资本与政治的勾结比如今还明目张胆得多,联合果品公司与美国老爹联手在拉美的动荡政局下策动过好几起政变,其经营方式也被批评为新殖民主义的代表。当然,对于老马这样感性的加勒比海岸人来说,香蕉公司带来的影响直观得多。他看见铁路载着资本和外乡人一窝蜂涌进小镇,在镇上建起巨大的厂房和灰墙。小镇外围一夜之间多了好些花街柳巷,那是跟着外乡人一起辗转的女人们的地盘。她们的眼珠颜色各异,口音各异,但无疑个个技术精湛。镇上的男人们兴高采烈地抛弃了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古老作息,白天成群结队涌入高墙后的工厂,夜晚在各种黑女人、白女人和黑白混血女人间流连忘返。镇上的女人们从此失去了聆听午后惊雷的宁静,一面为鬼混的丈夫暴怒,一面还得对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私生子们负责。直到有一天,工人们发觉自己的老板是个吸血鬼,罢工要求提高工人待遇。香蕉公司的金主向政府一番施压后,军队开进了小镇,好几个军人的枪在镇压罢工时走了火。日后人们谈起这次镇压时对死亡人数各执一词,有人说死了三个,有人说死了三十个,有人则说死了三千。但没有人质疑这是场屠杀。屠杀香蕉工人的事件一过,联合果品公司一夜之间从小镇消失了,正如它到来时的突然。大部分外乡人如同人间蒸发,少数没走的蹲守在小镇繁荣时生出的外围地带,和上了锁的工厂大门一同证明香蕉公司的时代不是幻觉。突然失业的人们顿时懵圈,小镇安静了,他们却再也无法回归往日的宁静生活。大概是有感于故土今非昔比,老马反复在化名为马孔多的空间里重现这段历史。在处女作《枯枝败叶》(1955年)中,他将香蕉公司和随之而来的外乡人痛斥为“枯枝败叶”。故事的主角是位来历不明、行为古怪的医生,时刻与因香蕉公司而狂热的镇民保持距离,最后落得人人都盼他死的凄惨境地。《枯枝败叶》中的医生是孤独的。这孤独源于他固执地选择了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尽管他可能是对的。同时,医生被(除了上校一家的)所有人唾弃却安之若素,在他被渲染上安提戈涅式的悲剧英雄色彩的那一刻,我们也得以窥见老马对孤独隐蔽的赞许。如果说老马在《枯枝败叶》中刻画的孤独是荒诞的,多少带着些加缪的影子,《百年孤独》(1967年)对这一主题的描绘则显得更为超脱。出版《百年孤独》时,老马已过不惑之年,更清楚自己想要表述的核心。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全都承袭两个名字,若非阿尔卡蒂奥,即为奥雷里亚诺,而二者实为一种人格特质的两面。所有的阿尔卡蒂奥热情奔放、肉欲旺盛,所有的奥雷利亚诺沉默坚毅,潜心苦修,当前者和后者的特征趋向极致时,看似截然相反的二者就会出现交集——忘我。沉浸在忘我状态中的布恩迪亚家人,是中年老马对solitude的理解。老马在《百年孤独》中对solitude的阐释还颇具宿命论的意味。相信不少人在读到最后一章时都不由叹息:“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但这大概不是伤感的叹息,因为很难想出更好的方式来为这样传奇的家族画下句点。历史有终点,与其说老马讲了个悲伤的故事,不如说他渲染的是一种看破宿命的超然。不过,老马毕竟是个天性快活的加勒比人。也许是因为《百年孤独》大卖,他终于摆脱了多年困窘,后期的作品显出越来越温暖的基调。从《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开始,步入晚年的老马在书写孤独时更多地探讨爱。如果说多见于他早期作品的男欢女爱和纯粹情欲只是孤独这一母题的调味料,那么从此时起,孤独仅仅是他想表述的状态,而爱是亟待抵达的彼岸。比如,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老马花了几乎整本书的篇幅描写男女主角的孤独。在这本书里,孤独是阿里萨在五十年间睡遍无数女人、却宣称始终只爱初恋一个,孤独也是费尔明娜与丈夫恩爱了五十年、到头来发现自己并不爱他。弥漫全书的漫长等待、迷惘与寻找,或许只是老马讲故事讲得兴致大发,最后一页纸才让我们对他想表达的内核恍然大悟——故事结束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登上一艘没有终点的船:“船长看了看费尔明娜•达萨,在她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到的是他那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这份迟来的顿悟使他吓了一跳,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真正的爱才是活着的明证,这种对爱的全新理解同样体现在老马的封笔之作《苦妓回忆录》(2004年)中,尽管这个故事容易被粗暴地概括为“一生不羁的老翁在90岁生日这天坠入对14岁少女无性的爱”,其受误读的频率大概不低于被大众视为小黄书的《洛丽塔》。一方面,整晚凝视着在药物作用下熟睡的少女确实像是迟暮老人的精致怪癖,但若是跟随老马娓娓道来的步调,揣摩一个阅尽千帆、孤独了一辈子的老人内心从向着死的空洞和淡漠,转为向着生的充实和愉悦,便不由得感慨纯粹爱情的力量。《苦妓回忆录》的结尾与《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谓异曲同工,91岁生日之际,老翁在书桌前写下这样的字句:“终于,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的心安然无恙,注定会在百岁之后的某日,在幸福的弥留之际死于美好的爱情。”无涉道德,而非不道德作为老马的迷妹,接下来的内容可能有为老马洗地的嫌疑。作为卡斯特罗的多年基友,老马的政治立场容易遭人诟病。尤其在上世纪70年代初,古巴诗人帕迪拉因作诗讽刺古巴革命被捕,西方和拉美知识界人士两次联名发表公开信,谴责卡斯特罗逮捕帕迪拉,并要求释放诗人。据说老马不仅拒绝在第二次联名信上签字,还声称第一次联名信上自己的签名没有征得本人同意。事实上,老马从没有做道德楷模的志向,但政治上的不敏感丝毫不妨碍他作为文学家的伟大。他对这一点极为坦率,正如他在自传中大胆承认:“说实话,哥伦比亚的悲剧对我而言,有如遥远的回声;真到了血流成河的地步,我才会为之动容。”在关于始于波哥大的内战回忆中,老马更将自己的怯懦和硬心肠表露得一览无余。那是自由派领袖盖坦遇刺的一天,全城暴乱,军队出兵镇压。老马和弟弟急于回到大学宿舍的庇护所,突然被一个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人拉住裤脚。这个爬出死人堆的人哀求老马:“年轻人,看到上帝的份上,别让我死!”不同于很多道德高尚者,多年后,老马无意掩饰他被吓坏了的事实,坦言第一反应是拔腿就逃。设身处地的想,老马的反应亦投射出一部分真实的人性。人类需要英雄,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英雄,在枪炮、鲜血和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面前,每个人无法拯救每个人。这次经历给老马留下的永恒烙印是火光中那双眼里的无助,正如对政治不敏感的他常常写下对政治富于人性的观察。一如他写屠杀香蕉工人的事件给镇子留下的空洞,无论死去的是三个、三十个、还是三千个人,这是政治家关心的事情。对作家而言,被撕裂的就是被撕裂的。老马本人对政治和文学的关系也有过有趣的阐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个美国记者在巴塞罗那采访他,他们从中午一直聊到深夜,喝了不少酒。记者趁兴问老马,在他看来政治在小说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老马提笔在记者的小本子上画了12个格子,表示小说的12个维度,并在左边中间的格子里写下政治。他又随机用英语和西语在剩余的格子里填入他认为小说应有的其他要素,其中三个格子里他打了问号。尝试复原一下老马手绘的“政治与小说关系图”:不知道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老马对于那三个问号有没有答案。对于读者而言,这就像他计划写三部结果只写完一部的自传,成了永久的谜和遗憾。斯人已逝,想念老马的时候,我们只能一次次地捧起他的书,再一次进到马孔多的雨季里。

我深情过,如今依然

原载于公众号千寻周刊。一个大学生之间的文学密斟圈。这是一个伟大讲述者的自述。当你翻开第一页,上面赫然停驻着这样一行字:“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任何熟知这位讲述者的人,都会第一时间认出这个这标志。它的魔力在于:此刻,你已进入一个世界——一个只属于“我”的世界。但这一次略有不同,因为这一次,你进入的不再只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想象世界,而是他的记忆世界。《活着为了讲述》是大师在他的迟暮之作,于2002年发表这部作品。作品诞生的四年后,作家宣布封笔,期间只有一部长篇作品《苦妓回忆录》发表。而其实早于三年前,被检出患有淋巴癌的作家便早已向他的读者写了一封深情款款的告别信,尽诉依恋。我们不妨这样说:这部长达三十万字的回忆录其实是一部缅怀之作,是一个垂暮老人深情而优雅的鞠躬,既面向过往生涯,也面向他的读者。讲述者选择了二十二岁那一年陪他母亲回乡卖房子作为回忆的钥匙,并非偶然,在书中他便有这样的语句:“这趟短暂,单纯的两日之旅对我意义重大,纵使长命百岁,埋首笔耕也无法言尽。”此时的他身无分文,胡须长至牙齿,从法律系辍学已逾半年,与几个志同道合的浪友筹办一部永无经费的杂志。所剩的或许只有幽默感。在对他与母亲的这段旅程的交集上,描写得分外的精彩,极具戏剧色彩。作者有意经营下,故事的线条始终紧紧与他与母亲的矛盾——坚持学业与否——延伸。但我们所熟知的马尔克斯应是那个在他的《百年孤独》中将轻易地将时空玩弄如沙漏的人。我们于是看到,这颗由记忆注满的遒劲大树便开始在这硕大主干中延展它的枝叶。在他的回乡之旅中,熟悉的场景每每触动回忆大门,一个个形象出现浮终而沉寂,记忆,也只是停顿而绝不停留。书中记录的形象纷繁异常,从亲人,同学,初恋情人,志同道合的猪朋狗友不一而足。其中所描写的场景不乏一些作家亲身经历的哥伦比亚重大历史事件。对于熟知马尔克斯小说作品的人而言,这部作品有一点更尤为珍贵:马尔克斯亲自梳理了他几乎所有重要作品的写作动机。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对《百年孤独》写作动机的描述:“一直以来想写的一部记录家族故事的小说。”熟知他的家族故事后你甚至会惊呼:现实比魔幻更不可思议。讲述者竭尽所能。他所想呈献的,是这些有价值的东西么?我不相信。因为阅读给予我快乐的,从来不仅仅是它的价值。而马尔克斯本人就曾这样说过,他坚信意义远重要于价值。他所想呈献的,我想依旧是一个故事,一个讲故事的人的故事。大师在他的迟暮之作中并没有选择呈献自己完整的一生,故事线条仅延伸至他的28岁,这一年他因政治迫害流亡巴黎。同样是这一年,所有仅属于他的伟大故事开始酝酿;这一年,将与他相守终生的妻子梅赛德斯同意与其交往;这一年,所有的点滴终于使一个男孩初步走向成熟。这个拥有丰富情感的拉美男人,在终于要走到人生路上尽头而不得不回望时,惊奇的发现:他的作家生涯中,最值得留恋的恰恰是落魄的,迷惘的,年轻的的作家青春期。我不禁暗自揣度:一个讲述者弥足珍贵的应是背后对讲述的渴望与勇气。仅以一支黄色玫瑰献给我尊敬的大师

干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杯酒

身边挚爱已经第二次发问了,怎么这么久不见你更新?我说,呀,才一周没更而已。最近回首看,发现7月更新得好勤快,不免想要偷懒一下。左右开弓的阅读习惯,令我近日在阅读《中外微型小说》、金星的《我不想改变世界,也不想被世界改变》的同时,也在阅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蛮喜欢看金星主持的脱口秀节目,但是看她的书却屡次想中途放弃。才明白为什么口才好不代表文笔好,口头语和书面语在写作上存在着天壤之别。在我断断续续痛苦不堪地阅读金星的小书时,加西亚这本450页的自传却让我即使到凌晨两点依然爱不释手。在看《中外微型小说》的时候,还觉得外国作家作品也只有亚洲作家才能看得较有共鸣,譬如日本作家、新加坡作家的作品显然比欧美作家的作品更易理解。但是,等看了加西亚的《活着为了讲述》,我心目中最爱的作家川端康成也不得不退居二位。《百年孤独》是第一次接触加西亚,《活着为了讲述》仅仅是第二次。高中时只要一有空就泡图书馆的我,当时看的全是世界名著之类的大部头。除了罗曼·罗兰充满人道主义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让我激情澎湃以及川端康成优美的小说集令我如痴如醉之外,大部分英国文学作品,无论是《大卫·科波菲尔》《简·爱》,还是《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等,甚至连法国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司汤达的《红与黑》,以及苏联的《日瓦戈医生》《安娜卡列尼娜》都让我觉得像是阅读故事会的扩写版,并不感冒,更不能领略其深层含义。但是年少时总是求知若渴,当时连意识流的经典著作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也没放过,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印象中小小图书馆里世界名著那排书架旁的桌子,它那静谧的阳光是独属于我的。当时莫名决定书架上的书都要在毕业前看完。——所以当我看到加西亚的自传中,提到他中学时读书着魔上瘾的那些描写,不禁想跟这位先生隔空击掌,完完全全的感同身受!但不幸的是,由于阅读过猛,导致的严重后果是接下来好几年一见到外国名著必绕道而行,连眼角都不扫一下。额度已满的心理直到近期才解禁,这就是为什么这么迟才会打开《百年孤独》。现在我依然觉得,读世界名著应宜迟不宜早,除非有加西亚两遍成诵的天赋。话说回来,当看完加西亚的自传,我就知道他的书我一本都不能错过。吸引我的不仅仅是著作的内容,更是他叙述表达时的文风。之前对哥伦比亚的历史认知是空白的,因而在阅读的时候一开始只是觉得像看幅不可思议的画卷,精彩随书一页页纷呈毕现。但随着阅读的深入,心里不断地响起:“他怎么可以这般若无其事,亲历波哥大百万屠城的历史事件可以如此举重若轻地来叙述?”面对百万民众被血洗的内乱,作为一个旁观者,作者跟随人潮汹涌去来,关于当时心情的描述最多不过是一句——只想回去把刚才没吃完的午餐吃完。在国内看过太多关于文化大革命或者南京大屠杀事件的作品,所有的描述都趋向于写实素描,比谁的描述更能俘虏人心获得印象加分。但是,加西亚的写作不在乎这些,在他笔下有劫后余生的惊恐,却没有悲天悯人的控诉,描述事实,看似仅此而已,却让人难以忘怀。是因为加西亚做了报刊记者多年的缘故吗?做记者的要素,是挖掘事件真相并公诸于众,它需要客观陈述多于观点的表述。记者经验只是一个因素,重点在于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认同“要拧断天鹅的脖子”这一理论,又一处共鸣——对于文学作品,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摘取其中一段他朋友的撰文以示为何文笔绮丽、感情冷漠、技巧娴熟、精雕细琢的作品称不上伟大的原因“如果无法让我热血沸腾,无法为我猛地推开神秘世界之窗,无法让我发现世界,无法在孤寂、爱恋、欢聚、失恋时陪伴我忧伤的心,诗歌于我,何用之有?”——是啊,何用之有!加西亚的生活当中,咖啡馆必不能少,无论他身处何方,总是聚集在街边的咖啡馆,喝酒、聊天、畅谈、签约,那是与同伴头脑风暴的地方,是为了躲避饥饿笔耕不辍的地方,而不是我们城市里的悠闲歇脚之处,令人着迷不已。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在数十年前,哥伦比亚即使内战不断,社会动荡不安,人民一贫如洗,而居民依旧能保有唱歌跳舞演奏的能力,依旧能站在街角通过诗歌朗诵来卖钱,依旧能在生活中把音乐诗歌美学视为根本?不是说“诗和远方”只是下层经济建筑打牢以后才能有的上层精神追求吗?怎么背道而驰了呢?那是身处在我们的“文明世界”里无法想象的另一个世界。同样也惊讶于他随时流离失所,却又随处都能找到志同道合者,随便一小咖啡馆就能围坐一桌谈论作品、谈论阅读、与大师谈。环顾我们的当代作家,成名前后,约是孤家寡人,与人谈其作品、谈其阅读显得失礼,与大师谈?那是天方夜谭,哪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从中学起就知道自己以后要以文为生,但随后并没有演绎悬梁刺股的苦行僧的戏码,依旧是一边放荡不羁的生活,一边是灵感所迫的创作。四十岁以前,他经常怀疑自己选择作家的错误性,四十岁以后他的作品才回赠他予舒心的生活条件。成名很早,二十岁出头就有不少文学评论家认为他是天才,然而生活却依旧无以为继,因为当时发表文章都鲜少有报酬,而他依旧对文学创作既执着且挑剔。记者,不过是他混生活的一种手段,也许正是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笔匠”生活,才练就了他文字的鲜活生命。何谓有生命力?就是精巧隐藏其中已浑然天成,你浑然不觉,它却步步为营地引人入胜,让你读到每个句子都是心生喜悦的。不过,对于一个外国作品,翻译者也是居功至伟的,一个有高度文学素养的翻译者,往往能把一部作品的灵魂给传达出来。加西亚的笔端之下基本上不对事物做评判,最难得的是既不对他人做评判,更不对自己做评判。他是腼腆的人,是骄傲的人,是自知有天赋的人,是不沾沾自喜的人,是爱灯红酒绿的人,是迷失莽撞的人,是不做长远打算的人,是一个标点都不能改的人,是自觉命不好的人,是洒脱不羁的人,是悲观的人,是自觉没个性的人,是不能离开美酒与香烟的人,是不能缺少书与音乐的人……在他那丰富的人生轨迹里,不自矜,不自辩,只是纯粹而痛快、精彩又坚韧地活着,并把写作当成毕生叙述的唯一工具。爱他就像爱美酒,让你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文字的美好,同道者的美好,自身的美好,去他的什么循规蹈矩,去他的什么柴米油盐,去他的什么人际关系,去他的什么是非大义。来,干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杯酒!【喜欢你就扫一扫】

马尔克斯是怎样炼成的?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读过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恶时辰》《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迷宫中的将军》《苦妓回忆录》《番石榴飘香》(以上皆为南海版)及关于《马尔克斯评传》(漓江版),虽然不是他的全部作品,但足可以了解他的各种风格。关于马尔克斯的传记和访谈可谓汗牛充栋,这些传记和访谈中仅近年中文本就有漓江出版社的《马尔克斯评传》、中信出版社的《马尔克斯传》、南海出版社的《番石榴飘香》,2016年南海出版社推出马尔克斯唯一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马尔克斯的自传与关于他的传记、访谈一起为读者勾勒出马尔克斯的炼成过程,其中不外哥伦比亚动荡的历史、他的传奇家族史、他个人的经历及阅读史对他的影响。哥伦比亚动荡的历史1810年7月20日哥伦比亚波哥大发生反抗西班牙人的大规模起义,后来这一天成为哥伦比亚独立日。但独立并未给这块哥伦比亚这块大地带来和平,哥伦比亚独立后,北方各派因为对宪法意见不同发生分歧导致内战,南美独立战争的领袖玻利瓦尔沮丧、失望至极,1830年4月27日,向哥伦比亚特别议会重申他不再继续担任总统的决心。马尔克斯的《迷宫中的将军》——这里的将军自然是指玻利瓦尔——即从此时写起。作为十九世纪初西属美洲独立战争的著名领袖,据马尔克斯在《迷宫中的将军》中称,西蒙·玻利瓦尔一生征战和指挥了472次战役,他从西班牙统治下解放了五倍于欧洲面积的广大土地。他与另一南美英雄圣马丁并称南美“解放者”。如果这样说读者感觉有些隔膜,我们还是提提那个读者所熟悉的那个著名的阿根廷人的名字吧,这个人当然是博尔赫斯。在博尔赫斯所有的祖先中,他母亲的外祖父伊西多罗·苏亚雷斯正是玻利瓦尔手下的得力干将,对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发挥过至关重要的影响。而苏亚雷斯上校的在独立战争中的事迹又对博尔赫斯的一生及其作品形成了至关重要的影响。2014年7月20日,习近平在访问委内瑞拉期间,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曾向习近平授予象征自由、主权、独立的玻利瓦尔剑,此剑即因玻利瓦尔而得名。从《迷宫中的将军》读者知道,玻利瓦尔看到通过无数个生命的牺牲从西班牙人手里赢得的独立并未给这块土地带来和平,更别说幸福与安宁,他的解决方案是“美洲一体化”,即“把战争引向南方,实现他创立一个疆土以墨西哥延伸到智利合恩角的世界上最大的自由统一国家的愿望。”,聪明的读者很快就发现,这是一个“战争与和平”的悖论,他的这种“以战止战”理论颇似十多年前张艺谋执导的《英雄》里秦王所宣扬的理论,不同的是秦王最终完成了“天下大统”,而玻利瓦尔“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而临近生命的终点,他才意识到他的“大统一梦想”完全不可能实现:“美洲难以治理,干革命的人徒劳无功,这片土地必然会落到一群不知节制的人手里,之后又被形形色色的暴君所控制。”他的谶语不幸言中,他死了将近七十年后,即1899年,南美非担没有完成大统一,他缔造的几个国家之一哥伦比亚因他的死遗留下来的祸根(联邦制or共和制)爆发了“千日战争”,此次战争最后导致了十万具尸体(马尔克斯语),也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等小说的主要历史背景,当然也是马尔克斯笔下那么多上校产生的最直接原因。马尔克斯的传奇家史众所周知,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对马尔克斯影响,《百年孤独》中的奥雷连诺上校、《枯枝败叶》中的祖父、《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的上校身上都有马尔克斯祖父的影子。马尔克斯的祖父年轻时参加过“千日战争”,老年时见证过香蕉工人大屠杀,每天盼政府的补偿金,带年幼的马尔克斯看过冰块,这些统统被马尔克斯写进了作品里。在马尔克斯首部中篇小说《枯枝败叶》中已经出现了香蕉公司、内战、上校、梅梅等《百年孤独》中出现的“元素”,但此上校非彼上校,此梅梅也非彼梅梅也。如果可以用波澜壮阔、气势磅礴来形容《百年孤独》,那么《枯枝败叶》只能算是风雨欲来前的毛毛细雨,如果说《百年孤独》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枯枝败叶》只能是破土而出的小小的嫩芽,但这一点也不会贬低《枯枝败叶》的价值。《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校出场时,上校曾经参与的哥伦比亚的“千日战争”已经过去半个世纪,马孔多的香蕉园也已经衰败(上校逃离马孔多时曾说:“香蕉的气味会把我的肠子熏烂的。”),作为叛军中的一员,作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作为《百年孤独》中主人公的上校)的战友和部下,当上校和他的战友们放下武器,作为他们放下武器的的交换,政府承诺给两百名革命军军官发太遣散费和补偿金,但政府的承诺从来没有兑现,上校及他的战友一等就是将近六十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说,上校等了十五年,其实只不过是政府的再一次确认与承诺。《百年孤独》的主题自然是孤独,可以说《百年孤独》中的每个角色都是孤独的,而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前者退出战争后不停地做小金鱼,后者在晚年不停地织自己的寿衣。这差不多就是马尔克斯外祖父、外祖母的真实记录。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在战争间隙也不时宝刀一试,到处播种,结果就是那十几个非婚生孩子,这些统统被马尔克斯写进了百年孤独里。像马尔克斯的外祖父一样,马尔克斯的父亲也风流成性,除了十一个婚生子女,他还有三个非婚生子女,马尔克斯父母的浪漫爱情被马尔克斯马进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与现实中马尔克斯父母的爱情不同,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出身贫寒的私生子弗洛伦蒂萨·阿里萨在与出身高贵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PK之后败下阵来,励精图志,等了几十年才最终抱得美人归(他的心上人费尔明娜·达萨已是一个72岁的老妇)。在现实中,马尔克斯父亲的职业正是医生,我猜测弗洛伦蒂萨·阿里萨在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两个人物正是马尔克斯拆分他父亲的结果。我们不知《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弗洛伦蒂萨·阿里萨从哪里来的自信和决心,他坚信他最终会抱得美人归,按理说,有如此宏愿的人会为他所深爱的人守身如玉才对,但从失恋的泥潭里挣扎出来的他仿佛一下卡萨诺瓦附体了,他在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寻找极度快感,而这丝毫不影响费尔明娜·达萨带给他的最初的情愫以及她在他心中的神圣位置。他曾经不知羞耻地说,男人为女人们在心中准备的位置比婊子街的婊子们给男人们准备的阁楼还多,只不过他把最高贵的位置留给了费尔明娜·达萨。他最少应该对两个女人的死负责(其中包括一个未成年少女),他确实也为她们伤心难过,但我们看不过他内心太多的惭疚来。马尔克斯的生活与阅读经历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并未从他出生时写起,而是从他与母亲卖祖宅的经历写起,正是这次经历给了他创作《枯枝败叶》的灵感,那时马尔克斯刚从大学辍学,潦倒程度连瞎子都看得出来(马尔克斯母亲语),一边是马尔克斯的现实经历,一边是不停的“闪回”,在这些“闪回”中,哥伦比亚的历史、马尔克斯的家族史从及马尔克斯本人的成长史得以展示。像他的外祖父、父亲一样,马尔克斯本人也是风流成性的,而且在自传中对自己的风流史毫不掩饰。他十几岁就失去了童子之身,成年后与有夫之妇偷情(差点把小命丢掉),逛妓院,他曾说他很同意福克纳的说法,既可以提供创作灵感,又可以满足生理之需。他晚年创作的小说《苦妓回忆录》既可以看作对年轻时风流史的回望,也可以看作是对逐渐衰退的性能力的不甘。按《活着为了讲述》里的说法,虽然哥伦比亚的历史、他的家族史给他提供了不尽的小说素材,但真正对他创作形成巨大的影响的是他的那帮热爱阅读和写作的朋友们。仅《活着为了讲述》提供的资料,在二十来岁时他读过的作品就包括,古希腊经典、《一千零一夜》、《金银岛》《基督山伯爵》《堂吉诃德》 《水手辛巴达》《鲁滨孙漂流记》、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喧哗与骚动》、海明威的所有作品、博尔赫斯、科塔萨尔、劳伦斯的作品、卡夫卡的《变形记》、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托马斯·曼的《魔山》等,用博览群书来形容年轻的马尔克斯一点不为过,正是丰富的阅读,使马尔克斯不满足于传统的小说表现手法,在小说表现形式上做出了尽可能多的探索,马尔克斯的小说不仅不同于别的小说家,而且本人的小说每一篇的风格也与另外一篇迥异,他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恶时辰》《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迷宫中的将军》《苦妓回忆录》,每一篇都代表着一种全新的风格。马尔克斯这样评价他的前辈们对他的影响,他说“卡夫卡《变形记》的开篇为我指出了全新的人生道路”,“我意识到二十岁读《尤里西斯》和《喧哗与骚动》纯属年少轻狂,体会不深……当年觉得乔伊斯和福克纳深奥、卖弄,如今觉得他们的书有摄人心魄的简单和美”,“纳撒尼尔·霍桑的《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对我的人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最能激的我创作的是美国小说家……美国深南部的文化和加勒比文化在各方面的相似性让我感同身受,这种身份的认同对于我——无论是作为单个人还是作家——的培养起到了绝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有了这种意识,我开始像真正的小说家那样读书,不仅是出于乐趣,还出于对聪明人如何进行文学创作的永不餍足的好奇”。《活着为了讲述》中还大量记述了马尔克斯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和专栏作家的生涯,在马尔克斯看来,新闻和小说是一回事,是一母所生。《百年孤独》被人们贴上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马尔克斯从来就不认同,他认为他所有的小说都是现实主义的,他的小说与博尔赫斯那些“幻想小说”完全不同,在自传中,他虽然提到过博尔赫斯几次,但没有一次称赞博尔赫斯的小说,我想他也并不认同博尔赫斯那些小说吧。2014年4月17日,马尔克斯去世,哥伦比亚总统桑托斯在为马尔克斯致悼词时说:“对于我们哥伦比亚人,马尔克斯没有创造魔幻现实主义,他是这个国家最好的讲述者,而这个国家,本身就是魔幻现实主义。我们的国家,融合了欢乐与痛楚,诗歌与冲突,黄色的蝴蝶穿梭于小径之间,漂亮的小姑娘坐在草原与天空之间。我们的国家,一切皆有可能,尤其是生命。哥伦比亚很感激马尔克斯。”马尔克斯说他活着是为了讲述,桑托斯说他是这个国家最好的讲述者,马尔克斯若地下有知,听了这样的称颂应该很高兴吧。…………我的微信公众号…………我的分答

讲述的魔力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称:“我的作品获得的最大赞美是想象力,而实际上我所有的作品中没有哪一个句子是没有现实依据的。”此言既出,难免教人好奇作者的人生和见识。充满魔幻色彩的小镇马孔多、长出猪尾巴的孩子、栽在后院的巨翅老人、死后变回年轻模样的海,难道都不是单纯的想象?马尔克斯用他的回忆录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书名即真相:《活着为了讲述》。用心倾听,身边引人深思的故事还真不少。熟悉马尔克斯作品的读者不难在回忆录中发现眼熟的桥段。譬如,家乡破败的香蕉园变身处女作《枯枝败叶》,外祖父从未得到的抚恤金成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主线情节,人心惶惶的匿名帖事件是《恶时辰》的灵感来源,《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戏剧化的情节脱胎于母亲姐妹家的真人真事……马尔克斯的成长环境并不优越,他从不讳言家乡的困境、家庭关系的混乱以及自己成年后捉襟见肘的生活。他不比别人站得高,但敏锐的观察和新闻工作者的直觉令他看得更深、更远。因生活所迫陪母亲回乡卖房,一路的见闻都是他创作的灵感;站在熟悉的土地上,回忆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冲击令马尔科斯思绪万千;政客遇刺,愤怒的人群讨伐凶手时,马尔克斯却关注那个煽风点火后又消失的领头人,疑心真凶另有其人;世人皆对“蛇村”的离奇传说避之不及,马尔克斯却摩拳拭掌想要身临其境……他本能地追随故事而去,不穷根究底不罢休,不把它讲出来便觉如鲠在喉。有时,马尔克斯为了让故事动听添油加醋,可他从不忘记让虚构照进现实。尽管在他顶着家庭压力辍学写作初期并不顺遂,尽管他坦言曾为填满报纸版写些急就章,尽管他是一边创作一边成长,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生而具有作家潜质。把讲述视为人生须臾不可分离之大事是其一;信口开河能够比悉心雕琢更引人入胜,自诩为文学新体裁“虚构的虚构”;深信作家所言皆成真实,“现在不真实那也没关系,因为未来的某个时候它会是真实的”。马尔克斯一直在讲述,倾听他的故事如孩童聆听童话般其乐无穷。在那个有魔力的国度,既有现实世界的你我,又有我们不愿承认的渴望、隐隐觊觎的禁忌、不假思索的对答、仔细掩饰的弱点;被夸张的细节下,生活的苦乐喜悲,人性的善恶纠结巨细靡遗。另一方面,马尔克斯始终如一的耐心诚恳极富魅力,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榜样,而只是个讲述者,热心地侃侃而谈,聊聊人性、生活与爱。他希望每个人都以如此开放的心态生活,挖掘并讲述那些值得分享的故事、爱我们生活的世界和我们身边的人、及时表达我们的爱。1999年,时年72岁的马尔克斯罹患淋巴癌,他给读者写下告别信:“没有人会因为你秘而不宣的思想记住你。”纵使心知时日无多,马尔克斯也没有停止讲述,病中出版了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小说《苦妓回忆录》和演讲集《我不是来演讲的》。马尔克斯在回忆录中引用一位医生的话:“个人志向与生俱来,背道而行,有碍健康;顺势而行,妙药灵丹。”如此看来,持续讲述是否是支撑马尔克斯患病后15个年头的灵丹妙药?他仍旧不是在传授自己的人生哲学,只是某些建议委实诱人,令人心向往之:忠于内心的顺势而行果真能让我们既快乐又活得更有价值吗?倘若如此,真该如马尔克斯告别信说的那样,立即去做真心向往的事,把握每一分钟、珍惜每一段故事,最重要的,是经常告诉身边人我们有多爱他们。当讲述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其价值不在于形式上的能言善道,而在于表达的魔力如何丰盈了周遭的世界和我们的内心。——丙申年读加西亚·马尔克斯《活着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什么

我喜欢人甚于喜欢原则,我喜欢无原则的人甚于喜欢其余的一切。-Oscar Wide看这本书感觉大概就是上句的感觉,像踩在沙滩上看天听大海,无拘无束。没有了马孔多梅雨天般神秘浓厚的文字。在以孤独感贯穿所有作品背后,马尔克斯有一颗奔放细腻的灵魂,有拉美人与生俱来的热情又不失深刻的理性洞察力。书读到一半就开始不由得羡慕起这位不世出的艺术天才。对于不可抑制喷涌的写作天赋,马尔克斯坚毅地选择自己使命的召唤。他放荡不羁,甚至现在看起来荒唐的青年时代,让我觉得自己的黄金岁月显得有点拧巴。现实世界要强,但并没有超人的天赋;想潇洒过一生,又没有天下任我行的勇气,当然也没说过要么写,要么死的豪言壮语。这大概也是我认为此书最点醒我的一句话。马尔克斯所有作品人物散发出的孤独,都有着宿命的驱使。无论是阿里萨对达撒一辈子的追求,还是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又一代的轮回,都只围绕着一个想法。他们都是孤独的,但他们并不无聊,即使做半辈子小金鱼。人生而孤独,无聊却不能忍受。不安于无聊的人,好像总有一个宿命般的想法,一生都追随着这个想法,不断丰富它,排除无数的随波逐流。找到这个一根筋的想法,不是为了当马大师一样的伟人,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生命可以安放,不想让自己一辈子都处在逃离无聊的困扰中。我想有了自己的使命,就可以根植于自己的土地,自己的使命大概就成了人唯一的原则。

大师为何讲述

马尔克斯,大师。他独特的讲述故事的方式,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在他之后的许多年里出现的杰作,许多部里面都有浓重的百年孤独的影子。他为何而讲述呢?这是自传要告诉我们的事情。他自己的故事,亦真亦幻,与他讲述的故事交织在一起,草蛇灰线。这本自传,其实应该是一部大自传的第一部分,只是从出生写到了去日内瓦飞机起飞。而讲述方式也并非从早到晚,而是从陪同母亲回老家卖掉老房子开始讲起。那个时候的大师,刚刚准备辍学,正式开始自己的作家生涯,兼职为报社写写社论,偶尔发布两篇短篇小说,可以说日子过得浑浑噩噩。他的父母生了许多孩子,又无数次辗转于各个城市讨生活,日子过得也紧巴巴,无时不刻不在“等待救生艇”。回乡之路,其实无比困顿,可是,却触动了他脑海深处的故事中枢。原来我们许多年前的生活,是如此值得讲述,我此刻没有讲述出来,只是我暂时忘了原来的生活。读起来这部分,总让人有跳出这本书进入另一本书的感觉,马尔克斯精妙的笔触总让人觉得这是真的,实打实发生的,而对照着这么一本自传,于是我们看到了没有人写信给他的上校,打游击有无数私生子做小金鱼的上校,一个坚强矮小的外祖母,一对被拆散又终于美满的恋人。于是我们知道,美好故事的背后,需要对现实生活的独特观察,我们只有一个生活,而讲故事让我们能够将生活用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别人。当读到这部分时,再回过头去看其它作品,惊叹于大师笔触的精妙。之后便是马尔克斯求学以及在报社工作的经历,这个时候的作家是迷茫的,他有无数种选择,也经历过无数中选择。他为报纸写专栏,写短篇小说,也做过书籍销售的事情。故国动乱的局势让他停不下自己的脚步,生活永远是奔波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哦,原来在这么困苦的时候,我还是不能放弃写作。”所以,他不断地阅读,不断地尝试每一种风格,他在回乡之路时触摸到的灵感变成了一本叫做《家》的小说,然后他否定自己,因为那不是“生活”。最后,他只去讲述记忆中的生活,这生活可能是真可能是假,可能是活过的可能是妄想的,只是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新生根发芽的故事。《枯枝败叶》诞生了。之后,大师只是不断为了讲述,而回忆起过往生活里摸到冰的那一天。“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

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读马尔克斯自传《活着为了讲述》◎ 东渔将自传写得跟小说一样流利畅快,也非马尔克斯莫属了,至少到现在我还没读到第二个人。《活着为了讲述》开篇引出妈妈卖房子的事情,顺便交代了当时家庭关系的状况。马尔克斯跟随妈妈一路走下去,直至踏上心中那片印记重重的故土,而我们也跟随着他的思绪看到了梦幻的“马孔多”,到处都是“灰头土脸的巴旦杏树”、“耀眼的街道”、“锌皮屋顶”,小说里的人物都在现实生活里走出来,走到大街上,小说里的故事都从记忆里挖掘呈现出来,这是真实的往事重现。这一切仿佛再一次带我们进入了《百年孤独》的盛景,久久无法释怀。最初是因为文艺媒介的宣传,使我接触到马尔克斯的魔幻世界,继而一发不可收拾,跟随着“新经典文化”的出书节奏,拥抱了他那灵感迸发、接二连三的经典之作。从厚重勃发的《百年孤独》开始,绚烂的魔幻之花开放在南美马孔多富饶的土地上,若是结合这本自传的回忆实录,才知魔幻并不魔幻,它们从来都是真切的现实。《霍乱时期的爱情》将一个“老流氓”的滥情逸事刻画得纯情又辗转悱恻,正如马尔克斯在自传里回忆去医生家里的情景,总缭绕着那么一丝丝熟悉的感觉。相对于宏大的长篇力作,我个人更喜欢《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个小长篇,当然不是因为篇幅的问题,强烈的现实主义区别于魔幻色彩的炫技,讲述一个傲慢又落魄的上校等待遥遥无期的来信,使得小说具有了浓厚的隐秘色彩。还有《恶时辰》和《枯枝败叶》,内里显露的微妙既中规中矩又暗流涌动,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和“上校”那篇一样,不魔幻的小说写得优秀才让人更加刮目相看。曾被他的短篇小说《巨翅老人》深深震撼,就像初次体会卡夫卡《变形记》那般惊艳。虽有很多人将其归为二流作家行列,但在我这里马尔克斯就是一流的文学大师。关于拉美文学,胡安·鲁尔福应该属于低调沉稳那种类型,即便他体现的文学根基更为坚挺,而“爆炸性”应该从马尔克斯、略萨、博尔赫斯数起,再到科塔萨尔,富恩斯特,卡彭铁尔,波拉尼奥等等,是他们汇聚渲染了拉美文学爆裂的时代,如此交融魔幻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张丰满的羽翼,犹如阵阵烟火腾空绚烂,使我们叹服于好的文学带来的愉悦真是太美妙了。而马尔克斯以其高产、技术精堪的文学基色,已在南美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席位。在这本马尔克斯非常看重的自传里,关于一些小说情节的渊源也有所阐释,哪个片段来自现实的哪些角落,哪段感悟来自内心深处,都能在回忆录里梳理出来。比如,那个小偷被枪击致死,后来他的妈妈和妹妹远道而来要去坟前献花,这一情景正是《礼拜二午睡时刻》的灵感来源,成就了一篇挖掘深度人性的优秀小说。而他在老迈的医生家里陷入回忆,使我们又闻到了苦杏的味道,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缭绕不散的神秘气味。当马尔克斯与妈妈在老房子里历数回忆,细数老上校的辉煌过往,不正是《百年孤独》的映照嘛;外公这个顶着悲壮英雄形象的上校也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原型,一直等不到政府的退休金,却满怀希望地漫长等待着,而他制造小金鱼这个嗜好也在《百年孤独》里被刻意渲染。马尔克斯还在其中交代了影响他写作的那些著名作家,正因为接触到乔伊斯和福克纳的作品,使他放弃了《家》的初稿,这才成就了《枯枝败叶》。有着上校身份的外公带着马尔克斯上街去认识冰块、看马戏,这些素材在《百年孤独》里被他魔幻般地重新演绎,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不就是他自己的家族史吗?我们在他精心布置的现实和小说相互交叉的空间里恍惚游走,感受文学所带来的难以腐朽的魅惑。马尔克斯的信马由缰,马尔克斯的肆无忌惮,马尔克斯的狂妄或内敛,都在这里,都在这本美妙的好书《活着为了讲述》里。所以,你在读马尔克斯自传的过程中,脑子里时刻会有那句著名的“开头”冒出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马尔克斯的叙述轻快洒脱,关于他的流年轶事,他们一家人那一段颠沛流离的岁月,皆融入诙谐的语调,显得不那么沉重。贫穷并没有打败他们,妈妈总能坚强应对,带领一家人面对现实,机灵的小马尔克斯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当他谈到自己怎样失去了童贞,时常出入妓院,跟一个有夫之妇有过纠葛,这些看似八卦的问题时,就像在披露别人的事情,这些随意泄露的“恶习”是如此习以为常,还有顺手偷东西也是稀松平常,应是他的坦率和真性情使然。马尔克斯的成长遭遇起伏不定,他去波哥大求学,开明讲述了一些师生间的趣事,怎样搞诗社,同学们的政治分野,加入《文学报》阵地写稿子,时而在《宇宙报》写缴文讨伐政府。这段时间他跟政治紧密往来,因为时局动荡,个人不得不融入哥伦比亚的社会变革中。后来转战《先驱报》,再就是《记事》,写专栏的插空完成了一些漂亮的短篇小说。动乱时期马尔克斯所表现出来的闲庭信步,不单是轻巧叙述的表面现象,它仍然来自对文学的本真探索,这才成就了他的辉煌。马尔克斯曾以个人身份来过中国,并对随处可见的盗版问题深恶痛疾,决意生前不会将他的小说版权授权给中国大陆,此事件算是国内文学界一个憾然的情结吧。2014年,他的去世在中国掀起了一阵阅读高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描绘的文学世界与我们的现实感同身受。2016年5月22日,马尔克斯的骨灰安葬在故乡卡塔赫纳大学,完成了他生前的心愿。一代文豪终归故土,家乡的学子们可以尽情沐浴着马尔克斯的文学光辉。他也会一直待在那里,享受着自己的百年孤独。“重塑雕像的权利”乐队的主唱华东在接受小凤(著名文艺节目《小凤直播室》的主持人)的采访时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说不是《百年孤独》影响了他,而是他这样的性格选择了《百年孤独》,也不用去画什么人物族谱,就因为小说里充满了眩晕无解才更有吸引力。我觉得,他说的“眩晕”就是处处弥漫的诗意。引申华东的语义,我以为,马尔克斯是必定会到来的,以供人们热情享用他的文学风采,就像我们这样的读者早晚都会遇到马尔克斯这个名字,以及他的一切。

要么死,要么写!

4月17日马孔多(Macondo)在下雨,那是去往阿拉卡塔卡途经的唯一一片香蕉种植园的名字,也是马尔克斯文学世界里最有名的虚构小镇。他爱它“诗一般悦耳的读音”,所以在创作生涯伊始,就把它用在了3部小说中,后来得知那是一种热带植物,却一直寻而不得。而此时,世人早已把它当成马尔克斯作品里最重要的地标,它是《百年孤独》中布恩迪亚上校的故乡,更是马尔克斯童年记忆的滥觞。当我们阅读《百年孤独》时,很多人会被小说里庞大的人物谱系和交错的人物关系打败,惊叹于马尔克斯卓绝的记忆力,殊不知“娘胎里记事,睡梦中预知”是马尔克斯自小的本事,而构建虚假记忆更是家常便饭,在其唯一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他有言在先“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所以,各位读者不要太当真,那些混杂着生活记忆的“真相”是因为马尔克斯的人生注定“要么写作,要么死去”,一如他总是对自己的言行出尔反尔,比如因上世纪80年代起他的作品在中国盗版猖獗而一度拒绝授权中文作品,又如因觉得传记弥漫着死亡气味而曾经拒绝写自传,最后都被自己一一打破,皆源自他是“4岁时就面色苍白,若有所思,满嘴胡言乱语”,酷爱讲故事的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笔下的故事总是能超然于想象之外,因此被打上了“魔幻”的标签,可是事实上他书中的素材不过都是来自于生活本身的日常,那些亲自经历和道听途说的种种,被他添油加醋地重新组合,转化为文字,也曾经多次遭遇瓶颈,直到和妈妈重回出生地阿拉卡塔卡去卖房子,让他意识到那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如果说《百年孤独》里“多年以后”的开篇句式被许多人奉为圭臬,那么《活着为了讲述》中“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的开头则成就了马尔克斯“既可恶又真实,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的创作灵感,换句话说,这人生中最为“重要”的返乡之旅既开启了他真正的文学生涯——第一部严肃作品《枯枝败叶》的创作,更留下了唯一自传《活着为了讲述》。《活着为了讲述》创作于2002年,这部本来打算写成三部曲的自传第一部分完成于马尔克斯75岁时,同一年,他高寿97岁的母亲“无疾而终”。在书中马尔克斯为我们提供了一组摩尔斯密码——狮子座的“母亲膝下有11个子女,外加爸爸另外4个私生子、65个孙子、88个曾孙和14个玄孙(不知道的还未统计在内)”——足以解开布恩迪亚家族的部分真相,而另一部分来自于告诉过他“海没有那边”的外公尼克拉斯·马尔克斯·梅希亚上校,马尔克斯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和男人,以及庞杂到无以复加的亲戚朋友,共同搭建起他所有的文学创作。《百年孤独》里满布自己家族的影子,《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被写入了父母那段真假虚实的坎坷恋情,《枯枝败叶》来自于“马孔多”的记忆,《恶时辰》是对苏克雷“匿名帖”的反思,《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源自外公对“千日战争”抚恤金终其一生的等待,《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有关朋友充满戏剧性的被害。在这部未竟的自传中,马尔克斯一一道来那些被用作虚构的真实,在随意切换的时空之间,使传记竟然有了小说的味道,从而形成了一种真实的虚构。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这本自传停在了马尔克斯青年时期——坐上飞机飞往日内瓦之时,那个时候《百年孤独》还藏匿于《家》的草稿之中。当然,我们尽可以在别人为他书写的传记中补全其功成名就后的辉煌,但是唯有这本自传才延续着马尔克斯一贯的味道,他用无可比拟的高超叙事技巧讲述着“试图通过模仿与自己风格迥异的其他作家来实现”文学理想的经历,他无所顾忌地坦言曾经的“自负、自恋、目无法纪”——从15岁开始延续一生多次危害到健康的老烟枪生涯;因为热爱阅读而去偷窃图书;与“巴兰基亚文学小组”同仁在红灯区无名妓院每日迎接初升的太阳;和比自己大很多岁的有夫之妇炽热的情人关系。凡此种种,很难想象皆来自于作家本人之口,可是他就是这样赤裸地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之下,因为75岁的马尔克斯清楚地看到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陷阱、推诿、幻想”,对于爱讲故事的他来说“让现实生动逼真是最基本的叙事技巧”,正因于此,他才能在那段父亲反对、只能靠微薄稿费糊口的日子里始终坚信自己可以靠新闻和文学为生,他注定要成为作家,谁也拦不住。事实证明,马尔克斯不仅成为了作家,更跃然而为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大师之一,就像年轻时敬仰的那些文豪一样,他成了别人争先效仿的对象。不过即使如此,也有些许无可避免的遗憾始终困扰他。当很多读者的脚步还徜徉于震惊文坛的巨制《百年孤独》时,马尔克斯忍不住提醒大家他还有那些闪亮的短篇,它们大多收录于《世上最美的溺水者》《蓝狗的眼睛》《梦中的欢快葬礼和十二个异乡故事》《礼拜二午睡时刻》等短篇集里,特别是《蓝狗的眼睛》,其中不乏青年时期的习作,往往一个灵感就促成了一篇故事,比如受到卡夫卡《变形记》启发的《第三次忍受》,因为美女一句话而写成的《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由石鸻鸟啄人眼的习性联想到的《石鸻鸟之夜》,他在多年以后的自传中再次提到这些作品时特别强调了直到晚年都持有的“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的想法,这无疑也解开了为什么世人皆爱《百年孤独》,唯独作家自己却不以为然,如同布恩迪亚家族那难以摆脱的宿命一般,《百年孤独》在成就马尔克斯荣光的同时,也变成了他毕生的桎梏。还好,他为这份无可奈何和诸多作品里的谜题留下了这最后的礼物——《活着为了讲述》,虽然只写到30岁前,却已惊人的庞大。没有任何一本自传如同《活着为了讲述》这般通透,于我来说,甚至超越了虚构的《百年孤独》,因为马尔克斯的人生经历和他“对生活一往情深”的炽热情感本身就充盈着澎湃的张力,活在故事之中的马尔克斯注定为了讲述而活!原文载于 深圳晶报 原标题:活在故事之中的马尔克斯 (如需转载请豆邮告知)

生活是我们记住的日子

略有絮叨,大抵自传很多都有这毛病,但还是在不可思议/对所遇人事心怀暖意等等小情绪中看完,看到作者的结尾竟是“回到酒店,看见回信”,这样简单的结局,貌似不是大师的风格。但想了想也觉得这结尾意味隽永,虽然才写了半生不到,已足够精彩,携着这样的人生回忆和讲述,想必下半生肯定过得不会太难熬。

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

多年前,当马尔克斯还在为了生计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梦想奔波劳碌时,也许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他会写出一本旷世杰作,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台上,受众人崇拜。这并非夸夸其谈,读完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就能够明白只要加上一点点的运气,他足够企及这样的高度——完美诠释“魔幻现实主义”。因为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并非一场完美的意外。就拿他自身而言,虽然家里贫困不堪,有十个兄弟姐妹需要人照拂,但他继承了自学成才的父亲的“智慧”与温文尔雅的母亲的“乐观”,前者帮助他不需太多努力就达到优异成绩,并在文学圈内大展拳脚;后者却带领他走出人生中最艰难迷茫的时刻。也许正是这一点微妙的差别,使得他“对生活一往情深”,并坚信“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不曾步入他痴迷的海明威、福克纳的“后尘”。而马尔克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那超乎常人的梦境,在书中曾多次提到,他总是容易做梦,而且常常会大喊大叫,导致同一宿舍的小伙伴只能不约而同地用枕头把他砸醒。那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梦境,就如同他笔下充满魔幻色彩的马孔多,一会儿带着所有人进入遗忘的深渊,一会儿又等来了长久的水旱,直到最终被一场充满魔性的暴风卷走。也许“魔幻现实主义”的“魔幻”雏形,除了那本厚厚的《一千零一夜》,这也占了很大比例。放眼马尔克斯的人生,“魔幻现实主义”中的“现实”成分,则多是他做记者时的人生际遇和身边人的陈年往事,特别是他的外公马尔克斯上校,在《族长的秋天》、《百年孤独》、《迷宫中的将军》等多本小说中出现。他将现在与过去完美糅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导致他的长篇小说总是充满了年代感与距离感,《百年孤独》里浩浩荡荡的七代人,那么漫长的时光,正是赤裸裸的现实对话。因为不管是如今还是曾经,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这块魔性的世界,都不曾真正地得到切实的改变。自由党、保守党,甚至共产党、掌握军权的将军,都在为了权利明争暗斗,独立的哥伦比亚比起殖民时期,反而更像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而这些是是非非,马尔克斯都在《观察家日报》做记者时敏锐地捕捉到了。自传中对于军队屠杀香蕉工人、波哥大恐怖暴动都有着让人身临其境般的描写,渗透了小说笔法的《活着为了讲述》,危险与恐慌几乎就是迎面逼来。除此以外,马尔克斯也受到了很多大师的熏陶与指点。哥伦比亚不同于如今中国,出名的饱学之士们并不是平常人难以见到的,他们像法国的艺术家们会一起待在熟悉的咖啡厅里漫无边际地聊天,而这些内容都是难能可贵的知识。初出茅庐的马尔克斯就曾想办法坐在靠近这些人的茶座旁,只为了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但真正让马尔克斯成为那个我们都敬仰的马尔克斯的东西,却远远不止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他那句“要么死,要么写”的人生信条。马尔克斯的“追梦史”就像美国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里的威尔史密斯,抛下一切或得到一切,将生活“置之死地”,才有可能赢来“后生”。他说,他曾想过也许有一天就这样穷困潦倒地暴尸街头,但他不在乎。他放弃了波哥大,放弃了体面的律师职业,放弃了看似稳定安逸的未来,年轻的马尔克斯如同一个无所畏惧的亡命赌徒,站在人生喧嚣的赌场里,手中握着名叫“时间”的唯一筹码,只为能成就一生的作家梦。所幸的是,从阿拉卡塔拉到苏克雷,再到波哥大,命运的重重叠叠,人生的曲折上下,马尔克斯终于成为了他梦想中的样子。结尾处的那封“回信”戛然而止,就像他对所有读者开的最后一个玩笑。《百年孤独》中说:“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绝对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而此去今日,也不会再有第二个马尔克斯了。唯有孤独的故事永恒。

非常适合慢阅读

非常适合#慢阅读# 的一本书,可以画很多彩色线,写很多批注,会想马尔克斯其他故事中出现过的名字,情节。比《番石榴飘香》更加连贯的情节。如果这本书会用来传阅的话,批注和那本叫S的书哪本更精彩?“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开篇。大师的定位在于,随便拿出一句话,都是经过他深思熟虑推敲过的。

蓬勃绽放的别样之花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我最早接触的几个诺贝尔作家之一,其他还有川端康成,威廉戈尔丁等。在十六七岁的年纪,连续读完了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体验是惊诧的。虽然小时候我不止一次的因为自己写了百年孤独的书评被登上了日报而不停炫耀,十五年过去了,而今连那片绚烂的景象都没有留下痕迹。2014年4月,代表了整个南美整个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去世了,这本自传也在他飞向欧洲的那一瞬嘎然而止。只是,看完他30年的人生,我们会发现作家早年生活的艰辛贫苦,哥伦比亚社会的动荡不安,南美西语国家人民的风骨和硬朗,肆意和放荡,冲动和顽强,混乱和随便,造就了魔幻现实主义,造就了无数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翻看作家前30年的接触的人物,简直就是一支西班牙国家队,冈萨雷斯,华金,托雷斯,戈麦斯…暂不论记起这些西语名字的难度,回忆录本身也为我们展示了哥伦比亚这个马尔克斯充满浓浓乡愁的地方的各个城市的风貌:首都波哥大,巴兰基亚,卡塔赫纳,苏克雷等等。在马尔克斯眼里,哥伦比亚是一那么一个在党派纷争的战乱下仍充满音乐 欢笑和艺术气息的加勒比国度,却因美帝占据了巴拿马,而成为了一个安第斯山脉国度。因为从事新闻工作,他难免卷入政治,却不属于保守,自由或共产党任何一派,而没有政治立场同样会受到攻击。马尔克斯说他以投身新闻来爱国,却坚定不移的成为作家。成为作家的他也在碎杂的回忆录中坦言了从小到大的阅读体验,那种什么都看,看到废寝忘食,吊床和咖啡馆为伴,无处安身仍在阅读的生涯。他不停提到的作家无非是福克纳,这或许也因为美国南方文化和加勒比文化有着一定的相似性而深深的影响了马尔克斯,正如福克纳的那部“八月之光”;也提到了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提到了大量被翻译成西语的经典作品;提到了他第一次小说退稿,如果是博尔赫斯,说不定就不会被退,不过如果被博尔赫斯退稿,伤害更加巨大之类… 尽管如此,20世纪中叶前哥伦比亚的动荡,贫穷也正映衬了如今世人对这个国度的概念:贫穷,混乱,毒枭,妓院,闭塞,多子,枪战。也正因如此,我们才看到了世界文学一角的别样之花,蓬勃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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