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

出版日期:2016-4-1
ISBN:9787544281582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450页

作者简介

一生中总会遇到一本书,奠定你人生的基调。
★《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唯一自传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
给所有在梦想的路上走得磕磕绊绊的人
★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加西亚•马尔克斯
诺奖得主、纯文学畅销奇迹创造者马尔克斯的成长故事:充满魔幻色彩的真实人生。
★ 正是回忆中的这些细节、生命中的这些人将马尔克斯带到了《百年孤独》的门口; 能够解开《百年孤独》密码的,只有《活着为了讲述》;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人物都能在本书中找到原型。
★ 首版首次赠限量别册(含地图、人名索引、加博书单、作品年表)+ 雕刻时光咖啡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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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他是举世闻名的文学大师,《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传世巨著的作者,被誉为“20世纪的文学标杆”。
同时,他也是一个爱讲故事的孩子。
他说,他努力写出精彩的故事,只是为了让朋友们更爱他。
他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活着为了讲述》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唯一自传。这一次,他亲自讲述自己的故事。
“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我逃过兵役,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前行的道路上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二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月,陪母亲回乡卖房子,这不仅是这本书的开篇,也标志着马尔克斯文学生命的开始。从那时起,儿时所有记忆深刻的人与事、贪婪的阅读经历、身边各种奇特的现实、向权威与成规挑战的勇气将他带进了“写作”这个甜蜜而痛苦的陷阱。
外祖母神奇的鬼怪世界、外祖父的战争故事、挥之不去的老宅记忆、求学经历中的奇遇与机遇、启发并滋养过他的记者生涯……搞不清楚幸福与疯癫区别的亲戚、一起经受过狂风暴雨考验的朋友、萍水相逢却难以忘记的过客……
贫苦与乐观,迷茫与执着,颓废与疯狂,经过记忆与文字的洗淘,闪耀着永恒的诗意的光芒。

内容概要

加西亚•马尔克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1927-2014)
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 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1967年《百年孤独》问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02年出版自传《活着为了讲述》。2014年4月17日于墨西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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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2条)

  •     在那个读着马尔克斯自传的阴雨的下午,我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曾经年少的时候,常常自负于自己的笔墨,以为自己可以一个人,一支笔,谈尽天下事。然而,随着越来越长大,越发没有了自己的风格,也没有了原来的技巧,更没有了原来的激情。而那种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或者说是生命的躁动才是一个好的作家必要的特质。看看马尔克斯的生活,犹如他笔下的那位使牲畜都繁殖迅猛的雷奥里亚诺,年轻人欢快的在一起抽烟喝酒,弹琴唱歌,谈论女人、诗和远方。他多少次一贫如洗,甚至在警察局解决了一晚住宿,他最重要的财产是偷来的高档皮夹子中改了又改的稿子,除此之外,他的财产只有两套衣服和一双凉鞋。曾经他也想放弃,也曾经迷茫,不知道后面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但是他还是在不停的写着,从向报纸投稿,到成为一名记者,同时不断改着自己的第一本小说。事实上,直到《百年孤独》出版之前,大师一直过着家徒四壁的生活,所以显然生活的压力不是成为一个作家的障碍。但是作家的生活一定要精彩,读大师的自传,可以读到后面他全部作品中的点滴,会心一笑的同时感慨一下,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啊。马尔克斯的人生比他笔下的小说还要精彩,这也许是他的小说如此精彩的原因。显然,作为一个年轻人我的生活太乏味了,生活圈子里也没有那样一群热爱文学的人相互探讨,也许这辈子最文艺的时候还是在高中时代,那时候的同桌很有文艺气息,虽然他的课上时间很多用来看些我不是很喜欢的小说,但他去书店偷《追忆似水年华》的胆识在我们一小波人中间传唱,毕竟那是四块砖头啊。再后来,大家各自南北,我来到了一个理工科学校的理工科专业,那时的激情也慢慢退去。马尔克斯在家人的逼迫与压力下依然选择退学,结束自己不喜欢的法律专业。说到这里,不禁想起来因为一部热播电视剧而被广泛讨论的原生家庭问题,毫无疑问,大师在他的创作中吸收了太多来自原生家庭的因素,《百年孤独》也好,《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也罢,没有大师的外祖父,就不会有马孔多的传奇;同样,没有他父母的爱情,也就不会有《霍乱时期的爱情》。然而,如果当时马尔克斯没有决定走出家庭,离开那个急需要他作为长子去补贴的家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大师。然而,很多人总是背负了太多,看看自己,看看周围的人,我觉得我们确实没有拉丁民族生活的那样潇洒,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背负着家庭的甚至是家族的期冀,尤其是作为别人家长口中的别人的孩子,过得并不痛快,到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过叛逆的时候,这本来就是一种残缺吧。而一个人,只有自己真正独立了,才可以有自己的意志。那时候,时光很慢,书信很长,大部分的时间在外面就是一个人;而现在,时间很急促,没有了书信,移动通信和移动互联网反而处处捆绑着你,让人永远也没有一个自己的独立时期。所以,很多人注定永远只是孩子。所以,我们这代人里,更多的是平庸,更多的是喧嚣,在躁动下,一颗颗寂寞的心慢慢的在岁月里老去,灵性还没有释放,就已经萎缩,也许,这才是这百年里无尽的孤独。
  •     那次我读《百年孤独》,是被神秘的书名吸引,就像当初在广播中听到还有《追忆似水年华》这么好听的书名一样;可后来,无论是《百》还是《追》,我都只有耐心读了个开头。再后来的后来,忘记是中了什么邪,我又把《百年孤独》翻出来放在了床头,那次我读《百》,从开头第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就开始爱上了这本书。那些个读《百年孤独》的夜晚,就像是畅游在一千零一夜中的阿拉丁神灯,伦敦塔里睁着眼睛看着外面世界的小王子,帕那索斯博士的奇幻秀前的观众,穿过衣橱的纳尼亚四兄弟姐妹,初次进入X教授主脑的天启,发现自己超能力的蜘蛛侠......总之,这是一个魔幻的世界,连其标签“魔幻现实主义”都变得那么的吸引人,那段日子,最惬意的时间就是每晚抱着书,想快些读完又害怕读完后就会脱离这样一个奇幻的世界,吃土的小女孩丽贝卡,炼制小金鱼的上校,关门为自己缝制殓衣的乌苏拉,通过《百》我好不容易认识了这些荒诞而又有趣的人们,这些现实生活中不曾相识的人们,奇怪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如何创作出来他们的呢?读了这本传记,懂得确实有小说是基于现实却又高于现实这一说,马尔克斯的一生,似乎就是一本《百年孤独》,而《百年孤独》又好似马尔克斯的自传;马老的外公也有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的癖好,《百》里面奥雷里亚诺的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似乎也来源于马尔克斯的外公带他去香蕉公司的仓库采购时年幼的马尔克斯“第一次把手放在冰上,发现是冰的,吓得我一激灵”,这也许能解释为何马老笔下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第一次见识冰块说冰块是热的了,马老用热的这个很形象的形容词向我们展现了他当时初识冰块的奇妙触感,让读者读起来感同身受。马尔克斯用少许的笔墨描写了妹妹玛尔戈特,一个许久才融入家庭生活的只对钟声感兴趣的小女孩,她不吃饭,只爱吃花园里的泥土和墙上抠下来的石灰块,于是我们很容易的又想到了《百》里的吃土小女孩丽贝卡;还有他的表姑姥姥弗兰西斯卡,以其处女之身用白色床单为自己缝制寿衣,是不是想到了那个关门为自己缝制殓衣的乌苏拉?马尔克斯27岁创作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有着《百年孤独》前传意味的《枯枝败叶》,无论是《百》还是《枯》,里面都有一个令人心神向往的地名:马孔多。在这本自传里,马尔克斯告诉了我们他小说里的马孔多其实是一片香蕉园的名字,是年幼的时候跟着外公出门旅行时偶然被吸引到的,百科全书上的意思是一种不开花不结果多孔的热带植物,香蕉园离没人说得清楚这种树长什么样与马尔克斯的世界一样,是一个梦一样的存在,原本马尔克斯准备用阿拉卡塔卡和巴兰基亚之类缺乏神秘感和说服力的地名,后来他还是选择了马孔多这样一个“我儿时便知,但直到那时才感受到它释放出的魔幻气息”的地名。作为小说家的马尔克斯另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亦是来源于其生活,可以说小说中男女主角的经历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父母的坎坷恋情的缩影,哦不,简直几乎一模一样,如果在看这本《活着为了讲述》之前就看过《霍》的话,里面关于马尔克斯父母的那一段描写肯定会让你似曾相识,这种时空上的切合感与人物的违和感让人着实着迷。同样令人着迷的还有贯穿马尔克斯文艺一生始终的“巴兰基亚文学小组”,还有轮船上巧遇的“不知疲倦的读着”后来被证明是教育部国家奖学金办公室主任的阿道夫·塔玛拉博士,还有苏克雷那次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场相同性别决斗版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有《恶时辰》的原型马尔克斯上学时勾搭上的隔壁的有夫之妇绰号“女巫”的军人丈夫......这些事他魔幻般的生命历程中的一小撮人,却构成了他的魔幻世界的墙壁。马尔克斯说“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而现在我们读的他最出名的小说全是长篇的,而且还乐此不疲,海明威在访谈中对于他如何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变成小说中的人物“我要是说了,将是一本供专业律师参考的诽谤指南。”马尔克斯把他这招也学到了,从他的著作可以窥见他的一生。很有幸成为了马尔克斯的读者,很感激马老给我带来了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而今才知道一切都不仅仅是作者的幻想力,you are how you live.愿我们的一生同马尔克斯一般魔幻精彩,献给所有和马老一样“是个爱讲故事的孩子”的你。读了马老,愿意相信爱和幸福真的存在,时间很长,空间无限,魔幻万岁。
  •     买了一堆马尔克斯的书,目前只读完最著名的几本。《百年孤独》是读大学的时候为了好歹不辜负中文系这个名号硬着头皮所读,因为被一堆一样的重复长名搞得头昏脑胀,所以印象里其实对读加西亚的书很有压力。后来读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年纪渐长领悟力也有那么一点点提高,还是说体会故事发生发展到结束的不同寻常有了更深的认知,总之,我大概是爱上了马尔克斯的文字。这一本30万字的自传,就好像一部电影,一帧一帧的画面清晰可见,一位伟大作家的一生,经由自己的心手呈现。我是封面控,金句迷,关键词捕手,而这本书的封面封底即满足了一切。有人不喜欢这个封面,觉得跟前面出的一系列相比画风突变,像是坏掉的宫崎骏。我却那么爱它的魔性十足,妖娆纠缠的热带藤曼植物,色调统一又和内容相关的黄色香蕉、蝴蝶、回眸的鸟、唇齿间的花,隐藏其间的红衣男子、抚辫少女、航行的船,魔幻主义大师嘛,一呼一吸间便看透精装纸壳,看进文字间的风起云涌。封底上的关键词,“要么写作,要么死去”“香蕉公司”“秋海棠长廊”“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马孔多”“吃土的妹妹”“永远的异乡客”“不可救药的羞怯”......有的那么熟悉,有迹可循;有的完全陌生,猜想无效。而封面和封底的三条句子,让我觉得即使我不认识马尔克斯,不爱他的文字,我也会因为它们而买下这本书。“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我是个爱讲故事的孩子,我想说的是: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它们,很美,不是吗?其实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马尔克斯书中的那些具有魔力的地名,念出来有些拗口却又诡异好听嗒嗒作响的地名,来源于真实的生活,现实永远比所有的艺术表现形式精彩。从回忆陪妈妈回到出生地哥伦比亚马格达莱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卖祖屋开始,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触及多年前的童年少年时光,那是一切的开始,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生的原点,那里划着一条起跑线。很早便明确自己今生的使命和唯一想干的事,写作,这不得不说是神谕,是上帝的旨意,是某一类人生而为人的神秘任务。这种天赋,让每一桩异于平淡现实的事件都成为刺激情感神经的尖刺,被铭记被书写被流传。不停地读,只要能获取得来不易的书。不停地结交作家文人编辑记者各路大神,蹭在咖啡店里旁听并渐渐参与各类评论和演讲,思辨的乐趣、语言的交锋、精神的丰盈常让人处于半疯的极致满足里。不停地写,诗歌、社论、系列报道、短篇小说,写到停不下来,写到不想停下来。哥伦比亚的政局,动荡不安,血腥暴乱,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命运就是这么回事,它以它的方式来,你就得承担。加西亚身处漩涡中心,以笔为武器,那是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强压的,他做尽了该做的和能做的事。硬的那一部分的马尔克斯。至于家庭和女人,加西亚一直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笨拙、回避但充满善意和爱。祖父母、爸妈、十几个兄弟姐妹还有几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兄弟姐妹,相处的方式匪夷所思,闹哄哄乱糟糟,但总过得下去,总会找到回旋的余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初的妓女,后来的有妇之夫,提着裤子差点被提早回家站在床头的丈夫用手枪射杀,却仍把头别在裤腰上,没办法,“a little death”,性的享乐就像一场自行奔赴的死亡。软的那一部分的马尔克斯。时间和空间,并不能阻隔后面的人去了解前面的人,他的一生。我们的命运轨迹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看到了那些“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那么的惊心动魄,却又那么的活色生香。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嚼完,伟大作品的作者生涯处处惊心动魄,记者、编辑、收税员,报社、咖啡馆、妓院,内战、挨饿、拘留,以及不变的拼写错误等等,一部部作品因生活场景拼凑起来,生动精彩跌宕起伏。
  •     好像很长时间没有读作家自传类型书籍了,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虽然无论就文本还是内容都不能全然读懂,还是很合胃口。又读到了震撼和共鸣,又学到许多,受益匪浅。
  •     能够书写荡气回肠故事的伟大作家必然有着荡气回肠且精彩纷呈的人生 喜欢马尔克斯的必读啊 好看极了!
  •     没读够,我还想读。 哥伦比亚史 和 读的时候仿佛置身于拉丁美洲的感觉。 真的是很奇幻! 真希望能看去巴黎以后的故事!
  •     看了一定厚度以后我才真觉得这是自传不是小说。在地球的另一面生活着的人们啊!和我们是这么的不同!
  •     走到今天,我更信任遗忘。
  •     3月20日;30万字
  •     就喜欢看大师们的回忆录,看他们如何度过自己的青年时代。原来那些惶惑和迷茫大家都曾有过。
  •     一个写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他的生活必定也是魔幻现实的
  •     大师的碎碎念,能看出未经修改的仓促。
  •     马尔克斯的斑斓记忆。开始几章真好,后面有些散乱了。
  •     如果不是生就了一个诗人和作家的灵魂,又如何能支撑他一生的创作。哥伦比亚土地上照耀人心的生命之光。
  •     看了前半部分后,觉得有生之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写出这本书中的一页,借以纪念离去的人、变幻的故乡,等等等等。希望能。
  •     老头子讲故事讲得太好了。要么写作,要么死去。神奇的南美大陆。
  •     马尔克斯的风格一如继往,看完他的自传之后对阅读他的其他作品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文中穿插了大量关于哥伦比亚政治,历史的文字,以及关于报社,编辑的描述,较为枯燥,不如对生活的描写与感悟写的有趣。但可能正是这些对作者的人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吧,总之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     有些事情只是需要一个理由,哪怕只是你的回信
  •     觉得只有字里行间穿插的几句话让我有启迪之外,吸引我的还真不算很多。
  •     呐,与纳博科夫对读,会发现马尔克斯多么流畅
  •     327页,他戒了两种瘾,一个是烟,一个是女巫这个女人。
  •     完全是他许多书的序和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     看过的最长的一本书,足足451页300千字。虽然时间线有点混乱,但是很有启发,毕竟是最爱的作家的自传。
  •     为什么国外的小说活着书都这么高分。 好看吗? 不好看! 一点都不吸引人!’
  •     文学来自生活,成功是坚守那颗心。
  •     想去哥伦比亚
  •     叙事叙的沁人心脾,整个故事行云流水,看完后,就有这样一个感觉,啊,原来还能这样生活,原来还能这样活着。
  •     逐字逐句的读,不敢读太快,怕读完了空虚。
  •     不再魔幻的《百年孤独》。
  •     1.纳博科夫《说吧记忆》结束在从法国再次流亡,《活着为了讲述》在飞往日内瓦停笔,也许有些作家前三十年的经历太过于传奇,乃至一生都在用无可比拟的才华做某种明知无法挽回的回忆;2.马尔克斯不是博尔赫斯,他无力在空中建立一座精巧的智力迷宫,也没有纳博科夫一片片堆砌马赛克的细腻才华,但他把生命中的吉光片羽打散在他所有的小说里,在史前巨蛋在布恩迪亚上校在狗屎不如的小镇中熠熠发光;3.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4.一个好的讲故事者,他的所有作品或者真实的虚构或者虚构的虚构,这种超现实主义风格正是魅力所在,本书也不例外。
  •     《百年孤独》里众多不可思议的人,原型都是老马的亲眷。那个预知自己死期,并为自己缝制寿衣的老女人,就是老马的姨妈,她在一个酷热的下午坐着出租车来到他家,宣布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     书摘“说实话,哥伦比亚的悲剧对我而言,有如遥远的回声;真到了血流成河的地步,我才会为之动容。”
  •     多年以后,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会想起被《百年孤独》里的人名搞凌乱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全名写全都能自成一段,如此长的人名令我终身难忘。
  •     “你好,大师”,你永远有你乐观的诙谐与幽默面对生来的贫穷和腹背受敌的理想方向。读你很高兴。
  •     遗憾的是,曾进入筹备阶段的“自传第二卷”在付诸实践之前疾病——罹患数年的淋巴癌与随后而来的家族遗传阿尔茨海默——便先于死亡夺走了马尔克斯的全部精力;幸运的是,不论未来如何改变,个人命运如何盘旋,<百年孤独>与布恩迪亚上校仍旧会忠诚不变的陪伴着它的读者,直到横扫一切的飓风来了又走。
  •     丰富啊,意犹未尽,可惜书上内容没有详尽的写在日内瓦的生活 现在二遍看了还会有第三遍第四遍的……实在耐看啊
  •     太厲害了,生活像故事一樣,看的時候連飯都忘了吃,從天亮讀到天黑不忍放下。人物太多名字太長,幾乎都記不住卻也不要緊,因爲很好看。看他把事情一件件娓娓道來,太享受了。繼續感嘆自己的無知,卻又歡喜沒有錯過。
  •     前面还好,后面一大半的篇幅都在描述不断去报社写稿,不断嫖娼,不断搬家的经历。不完整并且很琐碎的传记,没有大局,只有反反复复的细节,文学性不大,这本书被外界捧的太高,读完有点失望。
  •     非常喜欢开头陪妈妈卖房子的文字,部分描述非常有趣,后面的文字涉及太多人名,有些搞混了
  •     马尔克斯的文字对我来说晦涩难懂,而且拉美名字也不像欧美名字一样容易记住。但是我却喜欢极了这本书的封面,富有童真的马尔克斯。“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加西亚•马尔克斯 要开始二刷了
  •     从他的自述中可以找到很多他早期的作品成型的经过,再多活几年就能回忆完这一生吧……
  •     一本触动心弦的书
  •     讲述马尔克斯在成为作家之前的故事。下面要开始在其他作品里寻找彩蛋了!#2017-2
  •     拉美这些国家近现代也是够苦难,基本战争不断,独裁横行,作者的作品基本都基于他的国家,民族以及拉美这块土地,不过魔幻现实主义我目前还是不太能欣赏,哥伦比亚人的名字也太长T_T
  •     就像因为奥雷连诺的小金鱼吸引进入到他的房间,才发现里面简直是个博物馆
  •     丰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一位伟大的作家,还是因为他伟大,他的经历必将丰富。
  •     让我想起小时候,所有的小说都是自己的人生
  •     并不喜欢百年孤独,但这本回忆录太有南美迷幻风情,经常一醒神就是两小时过去了。也完全不用担心长达10个字一嘟噜一串的名字,因为大多都很贴心的只出现在紧邻的情节中。
  •     《养成一个小说大师所必须的前三分之一人生指南》,另外还可提取《练成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家的必读书单》,《解密<百年孤独>及马尔克斯其他小说背后的故事》,最后,本书还是《论如何将自传写得比小说还引人入胜》的绝佳范本。
  •     一本回忆录也可以烧脑
  •     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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