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箏的孩子》书评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05-9-1
ISBN:9789867475657
作者:Khaled Hosseini
页数:368页

我们实际并无不同

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国度,不同的生命历程,其实我们并无不同。人文关怀的小说总是容易令人产生共鸣。当我读这本书时,心想它应该很快会被改编成电影吧,果不其然。只是,我没有去寻来看,我的感伤只是属于我的,不是吗。

這是一部 Hollywood 電影的劇本

人總是看不見真相總是迴避重點我說的是我們讀者或是只有我自己作者在書中以那湖邊野餐風箏大賽阿炸餅烤魚渲染出了一個太平盛世的阿富汗再以他自己刻意宣揚的懦弱與背叛讓我們忘記了阿富汗社會的真實面貌似乎那是一個純美至善的國度沒有貪污 沒有奴隸 沒有宗教種族暴力 沒有國際政治軍閥傾軋的地方然後邪惡的俄羅斯人共產黨來了 然後塔利班來了作者與他慈祥如神明般的父親必需逃到自由的美利堅合眾國之後作者再回去贖罪什麼罪一個背叛友情信任的罪名我啊不用坐車穿越喀布爾山口我就很暈 很想嘔吐基本上這是一部Hollywood 電影的劇本美國的敵人 蘇俄、 共產主義、 塔利班都是壞人美國本身 王室國王、 貪污的共和國官員、 主僕忠誠關係、 大英帝國都是硬頂頂的好人這是一篇阿富汗權貴子弟對阿富汗王國的哀悼詞我看不見哈山小僕內心的想法因為永遠是只有那一句 為你 千千萬萬遍更不用提作者那萬能慈祥的父親那買風箏送哈山視僕役為兄弟的大善人而他們怎麼沒想過可以為他那喝一胸脯奶水長大的兄弟的簡陋的房子添加一點點東西 一些家具 一個暖爐作者甚至也不用去問那巨大財富是如何累積的因為舊日阿富汗那草那天那風那僕役一切都是如是良善而美好不用深入阿富汗的種族、階級、宗教、文化、政治也絲毫不討論英國美國帝國主義在中東所造成的殘忍亂局最大的惡人 就是那個德阿混血的阿塞夫 (怎麼不是美阿、英阿混血呢?)而理所當然 按照美國的邏輯這小惡人一定就長成了塔利班我想起一部關於阿富汗的記錄片一位當地婦女說塔利班來了 我們什麼自由都沒有 這不行 那不行 女人要待在家中 男人要蓄鬍 我們就像一位囚徒美國人來了 我們有了無限的自由 可是我們卻什麼都沒有了 沒有街道 沒有娛樂 沒有食物因為 美國人把一切 都炸光了終於阿富汗由另一批同樣有著自己宗教堅持 有著種族仇恨 有著貪婪搜括習性的親美聯盟所掌管不是朋友 就是敵人一切的錯誤 一切生命中的痛苦 都是敵人的陰謀讀者 就像那一位放風箏的孩子所有的目光與注意力 都在那只風箏上 看著那所謂的背叛卻忘卻了一直存在的痛苦 忘卻了身旁視而不見的強凌弱 眾暴寡 忘卻了腳下的奴僕乞兒為你 千千萬萬遍 哈山說一切的錯誤 一切生命中的痛苦 都是他人的錯 都是壞人的陰謀這一本書成功 不是沒有原因作者文筆優美 描寫功力卓絕能將複雜的情節 寫成善惡分明 將悲慘的世界 寫成無憂所在完全完美地符合美國價值且讓人不自主地失去判斷能力產生真摯情感熱淚無限盈盈精準細膩地滿足普世溫軟味口這本書值得寫作的人 媒體工作者與所有的政黨與政府發言人再三閱讀與仿效

「為你,千千萬萬遍。」──《追風箏的孩子》

『為你,千千萬萬遍。』這看來像言情小說或肥皂劇裡主角們深情款款的台詞,很俗,很老套。只是讀過《追風箏的孩子》後,你將很難不為這簡單字句起震盪。先請各位放心,筆者不會洩露書中劇情,只拋磚引玉,從這本書吸引人的背景談起。1980年,蘇聯入侵阿富汗。『阿富汗是蘇聯的越南,蘇阿之戰是蘇聯的越戰。』課堂上被平板敘述的語句,突然化作顏色生動的畫面讓小說帶到眼前。只有在此時才會想起,我們被教導關於戰爭的歷史,全是由大國的眼界出發,站在所謂「國際」的高度睥睨下望。2001年兩棟高樓的倒塌,讓我們記住了賓.拉登與塔利班的名字,曾在阿富汗土地上發生的戰爭和種族清洗,經過西方傳媒帶到我們眼前。當時觸目滿是的阿富汗近代史,如今4年過去,各位還記得多少呢?同處亞洲,東亞與中亞彷彿比新大陸還遙遠。從前唸書的時候,教美國史的老師告訴我們一個笑話。在某次正式場合的晚宴裡,他被安排與年高德紹的參議員同桌,當眾人談到日本政經問題時,有點耳背的參議員低頭詢問一旁助理,「Japan?這是中國境內哪個城市?」──我希望相信這位參議員只是耳背而已。在今日社會,人們已熟悉關於媒體操弄、創造事實之類帶點哲學意味的議題,科技(尤其是網路)高度發展後,「所見即世界」的陳述不再老舊無力,反而有些沾沾自喜的新奇;但也正是在資訊如此繁複的現代,想看到不一樣的觀點、聽到不一樣的聲音,卻不是相當容易。所謂的「世界觀」並不是你知道世上在發生什麼事就好,還要請你站在自己的位置轉身去看別人眼中的世界。沒有發自內心的誠意,沒有一顆包容善納的心,人是做不到「世界觀」的。站在這樣的基礎上,回頭看《追風箏的孩子》,回到本文的開頭,『為你,千千萬萬遍』。先賢曾說,人們開始標榜「仁」的德性,是在社會上行「仁」已稀有的時候;只有在人間無德的時候,偶有的德才值得大書。如今我們在犯濫到流俗的語言文字裡,去檢示這短短字句背後的意義,也無非就是人與人間快絕種的「竭誠」而已。穿過烽火硝煙的八○年代、殘酷血腥的九○年代,《追風箏的孩子》寫種族、寫動盪、寫流離、寫傷害,一根風箏線拉起兩代父子的情誼,書裡三次說的『為你,千千萬萬遍』,每一次,都像要在腦中烙印痕跡一般地耀目。那是跨過身份與年紀、一切物質外在禁錮的言語。

一首凄凉挽歌

《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塞尼为你,千千万万遍。相比国外小说,我其实更喜欢沉浸在那些青春小白文上面但是这部小说却是大爱,真的很棒总会在心里不自觉的想象描摹着,那个叫哈桑的男孩,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蓝色风筝的男孩。为了他心中最尊敬的、视为最好朋友的阿米尔少爷,他曾用弹弓对准阿塞夫的左眼,强作镇定的让阿塞夫放了他们——即使他手中有着令在那生活的小孩为之恐慌、让步、退却的不锈钢拳套。他以不易察觉的颤抖的声音——请放了我们……否则你将不再被称为“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独眼龙阿塞夫“……而时隔20年后,这句话被实现了,只是,被保护的人未变,保护的人成了哈桑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玩弹弓的天赋,用一颗黄铜珠刺射入阿塞夫的左眼。风筝比赛前,是哈桑给了阿米尔继续的勇气和信心——“没有怪物”。他为了阿米尔追那只最后落下的蓝色风筝,却被一直记恨着的阿塞夫堵进了小巷。那条小巷,是他们一生的噩梦。阿米尔就缩在阴影处,看着他们脱下哈桑的棕色灯芯长裤……然而他跑开了,他流泪了,可是逃避了。他并非出于软弱——尽管他这么试图告诉自己——但是事实是,他觉得: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他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拉扎人,不是吗?在看前一大半的时候,我都很讨厌阿米尔。他太自私。巷子里发生的事一直都只能埋藏于心底。无人可以述说,无人为之倾听。午夜梦回时,只能一个人哭泣。有懊悔吗?或许吧。但他却只是厌恶,逃避,用一副坚硬的壳包裹住自己,伤人,也伤己。他希望哈桑能恨他,不再理他,甚至揍他。然而哈桑太善良,他只是问,以与以前没有区别的语气问,是我做错什么了吗?日子越久,阿米尔愈发的受不了,他熬不过那个噩梦,熬不过自己心里的内疚,所以,当情况发展到仅仅是听到哈桑这一名字就会像一双铁手紧紧扼住他的脖颈时,他做了一件事——诬陷。告诉爸爸,哈桑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那块带着金色指针的手表…阿米尔的父亲总是对哈桑有种特别的宠爱,什么东西都不忘了哈桑的一份,甚至哈桑承认那些东西是他偷的(为了维护他的阿米尔少爷),阿米尔的父亲仍是说:我原谅你。可是哈桑还是离开了,和他的父亲一起。阿米尔隔着水濛濛的玻璃窗看着父亲帮他们把行李放入后备箱,看着一想坚毅的父亲居然嚎啕大哭。他没有下去,没有送行,只是告诉自己:我可以放下了,可以了,一定……可以的。是的,哈桑离开了,可是那个包袱何其沉重,如何卸下?后来,俄国兵侵占了他们从小生活的土地,战乱接踵而来。在喀布尔,你不能再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是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揭发兄弟,仆人告发主人,朋友出卖朋友。阿米尔随父亲逃往美国,邂逅了他心中的雅尔达——索拉雅。雅尔达是星光暗淡的夜晚,恋人彻夜难眠,忍受着无边黑暗,等待太阳升起,带来他们的爱人。父亲肺部的肿瘤移位了,却坚持不肯治疗,不肯在俄国医生的治疗下康复。趁着所剩无多的日子,他为阿米尔和索拉雅举行了婚礼(这无疑是整篇小说里唯一的幸事了……)父亲死后不久,38岁的阿米尔收到来自拉辛汗的电话——回来吧,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告诉阿米尔他这20几年来的日子,告诉哈桑的念想,告诉他哈桑和他的妻子为了守护他们在喀布尔的房子——那个承载着儿时记忆的房子——被塔班利朝着后脑崩了一枪。拉辛汗请求他回到喀布尔,带走哈桑的儿子。并告知他一个惊天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亲生弟弟。儿时的记忆又瞬时涌入了阿米尔的脑海——那些声音,那些画面。: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就剥夺了某人知道真相的权利……父亲的弥留下的罪行,造就了他与哈桑20多年的鸿沟……拉辛汗的话让阿米尔明白,早在那年——他背叛哈桑的那年冬天之前,回溯到那个会唱歌的哈拉扎女人还在哺乳他的时候,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就已经开始轮回。一条轮回终结的路。阿米尔去了喀布尔,寻找哈桑的儿子,偿还他和他父亲欠下的债。还那两个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的债。可命运又在他们头顶打了道雷劈。身在孤儿院的索拉博,被别人用于换取一点肮脏的钱财来为其他孩子续命,被儿时的恶魔阿塞夫带走,对他做了同对他父亲做的一样的事。A bad penny alway-s tunes up. 他狞笑着,要求用“一点代价”来挽回这个孩子。这次的阿米尔没有逃避。当阿塞夫手中的不锈钢拳套毫不留情的击碎他的唇齿、鼻子、肺部、肋骨,他大笑,因为这是那个冬天以来,他第一次感到心安理得。他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带走索拉博后,又发生了点插曲——法律尚未承认索拉博是名孤儿,因此要将他带往美国,还需要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内,他必须住在孤儿院。当阿米尔告诉他这个消息时,索拉博脸色惨白。那是他的噩梦。人们告诉他,不会伤害他,却将他送入那个恶魔的掌中,任人肆意蹂躏。当晚,他选择了自杀。当阿米尔获得马上可以迁去美国的喜讯想去告诉他时,只看到滑落在浴缸里的他。鲜血淋漓。幸运的是,抢救成功了,阿米尔带他回到美国,他变得漠然,冷淡,不接受来自任何人的好意——直到那天——亦是故事的结尾,他们又一次放起了风筝,用哈桑最喜欢的招数——猛升急降割断了一只绿色风筝的线。索拉博的嘴角终于微微翘起,——“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转过身,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他的脸上挂着一个像潘杰西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奢求的爱

Amir对父亲对哈桑..他真实的小妒忌.真实的"为你千千万万".崇拜的姿态看着父亲,并奢求他可以给予多一些的鼓励与爱.是一个这样的孩子.还有那个只想用忠诚幻化成真挚友情的哈桑.他是让我惊叹的一个人物.以及作者.酣畅淋漓的故事.有段描写让我感动,是AMIR再次回阿富汗时.说的,这个城市没有把我忘记.是个怎样的情感.

追風箏的孩子

追风筝的孩子“为你,千千万万遍!”终于来到尾声,横跨2年的漫长阅读结束。我掩上书本的尾页,这个并不温暖的冬日午后,没有耀眼的阳光,我却在灰蒙蒙的空气里隐约见到轻轻摇曳的红色风筝。那代表的不是自由,不是希望,而是灵魂的救赎。我承认,Khaled Hosseini笔下的阿富汗并不能真正描绘出那片饱受战火摧残土地的真实面目,甚至带有不少Hollywood式的高潮与煽情,对于一个阿富汗外交官的儿子,在国内过着受人尊重的奢华生活、又在苏联铁蹄践踏之前逃离到美国生活的人,你真能奢望他了解生灵涂炭的阿富汗嘛?但正如每个人眼中的哈姆雷特都不一样,他们想表达的只是自己的感受与认知,并非对历史做出最真实的评价和描绘,我们想在文字里找到的,不是如《X档案》般苦苦寻觅的真相,而是故事是否能打动自己。每个人的童年,总会有因为莽撞或害怕留下的遗憾,有的如过眼云烟,有的却如影随形伴随一生,一次懦弱与一次谎言,造就了主人公一生的遗憾,他的行为无法令人称道,他后来的行为看似勇敢,也只是不过为自己的罪行而救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表面平静幸福的生活被打破,一直以为可以埋葬的记忆重见天日,他被迫面对无法逃避的罪与罚,于是他回到早已遗忘的故土,去延续他少年时应该做却未完成的勇敢,他重新捧起丢弃多年的经书祈祷,在此之前,他早将这一切抛之脑后。我知道任何人都不完美,但感动我的,并非这些一波三折的剧情。当看到父亲的离世,当看到主人公在电话里向妻子坦诚说出一切、妻子斩钉截铁的要求他带着侄子一起回国的时候,我承认自己从内心被Hosseini打动了,亲情与宽恕,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两样东西,可惜我们都需要很多时间去学习才能真正体会其中的真正含义。“我在想,是否宽恕,并不是随着虚张浮夸的神迹显现而诞生,缺少随着痛苦整理、收拾起行囊,在半夜里悄悄溜走而萌生。”是的,生命的内疚与救赎,并不会通过简单的偶然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此之前,我们所能做的,只有等待,如同虔诚的教徒等待风暴后的彩虹。

『為你,千千萬萬遍。』

不記得過去曾看哪一本書看到流淚。這幾年也因為書寫文字,所以對文字不免苛求起來,嚴重時,邊看書邊惋惜,或不知不覺暗自評論用字遣詞劇情編排也是常有的事。但我得袒白,閱讀《追風箏的孩子》這本書時,我竟哭了。這本被廣泛討論的書,網路隨便蒐尋一下,就可以看到為數眾多一致好評的書評,不必贅述,我只想略記我的感動。幾個月前,花了幾天的時間慢慢讀著《追風箏的孩子》,書的後半段剛好是在火車上看的,讀著讀著,淚水竟盈上眼眶,還來不及從行李裡抽出面紙,淚水就滾了下來,趕緊低頭拭淚,擔心被站在旁邊的旅客瞧見我對書而泣的糗狀,但,越是克制自己的淚水,淚水愈是向外跑。「好感人的書啊!」我在心裡吶喊。剛開始讀這本書時,僕人哈山對作者阿米爾講的那句話:「為你,千千萬萬遍。」看來是多麼愚蠢肉麻,可是,書末,換由阿米爾口中輪迴般對哈山的兒子索博拉說出同樣的話語「為你,千千萬萬遍」時,卻讓人由衷興起一陣心靈雞皮疙瘩與震撼,苦澀中帶著美好與希望,所有的愛與感恩都呼喊了出來。生活在台灣,阿富汗對我們來說,距離好遙遠,遠到我們根本不必在乎那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個據說是「上帝的倉儲」、「阿拉的垃圾堆」的偏遠國度,因為這本書拉近了距離,對於中東,我也多了一份想像與體會。想起有位好友的姊姊嫁給一位伊朗男人,文化的差異曾經讓他們一家人對伊朗男人感到頭痛與不諒解,但她姊姊始終情有獨鍾地深愛著那個男人,堅定地走下去。最近,收到好友一封e-mail,她告知親友們,姊姊在台北開了一家異國風情的「波斯灣」餐館,希望有機會大家可以去捧場。我不知道她姊姊與伊朗男子的異國婚姻是否比以前幸福美滿?但我想人與人之間只要有愛,就有希望,就有無限的可能。也許,我們也該練習向所愛的人說:「為你,千千萬萬遍。」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我是哈桑,也是依拉米。总是面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情和脾气。不停扮演着哈桑和依拉米。哈桑是个令人怜惜的男孩。他单纯,快乐,他坚信有依拉米的地方便是天堂,他毫不怀疑依拉米的一切,依拉米嘲弄他也笨到不知,笨到单纯的保护和依赖着依赖米。他勇敢,总是挡在依拉米前面为他撑腰,用弹弓吓走坏孩子。他胆小,他害怕少爷不喜欢厌恶自己,他小心翼翼地讨好这个唯一的朋友,甚至在最后为了少爷承认了偷走手表的罪行。他唯唯诺诺卑微的活着,却也有能力有胆子大声地说依拉米是他的朋友。我喜欢他,喜欢这个真实的孩子,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执着,单纯,卑微但真实地存在,宽宏和包容,诚实。我对你,便是哈桑的心情。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好,或是对自己有多好,才想对你好。而是因为你是我认定的朋友。我深知,你付出的感情并未有我深。我深知,这样的自己如哈桑一般不会有回报,可自己就是这样笨到底,如何笨到底还是我,谁人待我好待我差太清楚,知晓一切的我害怕失去,害怕到最后只留唏嘘,用尽全身力气讨好你,只为着在旁的是你,我就如你所是。依拉米,也是个善良的男孩。只是更多了一些胆小,懦弱,虚荣,和不择手段。我讨厌他,也讨厌这样的自己。面对你,我就是这样的心情。知道你对我好,知道你把我当今世最好的朋友,我也自私到用你去讨好自己,孤独时候有你,也只有你,身处异地也没关系,感谢并依赖着你,可幸好我不是他,没有懦弱到那种程度,并未自私。得你不舍不弃,今生不靠运气,只靠在患难中亦撑我的你,多么感激以后能有你。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阅读《追风筝的人》

今天用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将《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看完了。一边读,一边将一些字句摘抄了下来。我想我会将这部小说看不止一次,不过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小说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并没有加快速度,但是仍然感受到了故事结束地似乎太快。作者最后的结局描述过程有些太过简略,不过似乎如果详细描述的话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必要,在十分投入地完成了通篇的阅读,结局中省略的那些细节并不难理解。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甚至我觉得我应该在有空的时候时不时拿着这些摘抄一点点去回想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摘录下来的这些部分,为那些听说过但没看过,有所耳闻但没用心体会的朋友们做一个引导,希望你们也能够喜欢这这部平实的小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他让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再说,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头跳了八下,我用尽力气,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条性命也好,一块馕饼也好,我都会唾弃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阅故去的母亲留下的书本。真正的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的玩意儿。爸爸从不放弃。等到他没有将任何运动天分遗传给我的事实昭然若揭之后,他又开始试着把我变成一个热情的观众。爸爸察觉到我并非真心实意,只好黯然放弃,接受这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儿子非但不喜欢玩足球,连当观众也心不在焉。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干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我知道要是医生跟你说不会痛的时候,你的麻烦就大了。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是吗?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当人们手里握着上了膛的武器,想不变得聪明也难。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他跟客人玩总不喊上你?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的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阿里喂给绵羊一块方糖——这也是风俗,让死亡变得甜蜜些。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但不管那是什么问题,应该处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会袖手旁观。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不得不逐一跟来宾打招呼——爸爸这么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乱嚼舌头,说他养了个不懂礼貌的儿子。我亲了几百个脸颊,和所有的陌生人拥抱,感谢他们的礼物。我的脸因为僵硬的微笑而发痛。我看你老爸已经把他举世闻名的拍马屁技术传给你了。我跟荷麦拉对抗着整个世界。并且我告诉你,亲爱的阿米尔,到了最后,总是这个世界赢得胜利。就这么回事。在我身后,爸爸正向其他乘客赔不是,仿佛晕车是犯罪,仿佛人们到了十八岁就不应该晕车。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战争不会使高尚的情操消失,人们甚至比和平时期更需要它。我记得爸爸爬到一半,从梯子一跃而下,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他把盒子清空,从土路中央抓起一把灰泥。他亲吻泥土,把它放进盒子,把盒子放进胸前的口袋,贴着他的心。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我想告诉他们,在喀布尔,我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哈桑和我会拿着那根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刻痕,划下一道,表示他从火焰升腾的烤炉取给我们一个馕饼。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树枝上的刻痕付钱给他。就是这样。没有问题,不用身份证。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食物。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们来到美国几乎快两年了,我仍为这个国家辽阔的幅员惊叹不已。高速公路之外,还有高速公路,城市之外还有城市,山脉之外还有峰峦,峰峦之外还有山脉,而所有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群。美国就不同了。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在跳蚤市场的阿富汗人中间,有一套心照不宣的行为规范:你要跟通道对面的家伙打招呼,请他吃一块土豆饼或一点什锦饭,你要跟他交谈。要是他家死了父母,你就好言相劝;要是生了孩子你就道声恭喜;当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阿富汗人和俄国佬,你就悲伤地摇摇头。但是你得避免说起星期六的事情,因为对面那人很可能就是昨天在高速公路出口被你超车挡住、以致错过一桩好买卖的家伙。塔赫里。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将军哈哈干笑,通常在宴会上,每当重要人物说了不好笑的笑话,人们就会听到这样的笑声。塔赫里将军露出一丝礼貌而哀伤的微笑,叹了口气,轻轻拍拍爸爸的肩膀。“生活总会继续。”他把眼光投向我,“我们阿富汗人总是喜欢夸大其词,孩子,我听过无数人愚蠢地使用‘了不起’这个词。但是,你的爸爸属于少数几个配得上这个形容词的人。”这番短短的话在我听来,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辙:用的场合太多了,闪亮得有些造作。这也许不公平,但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也足以改变一生。求求真主大发善心,虽则我不知道他是否存在。那时我很羡慕那个毛拉,羡慕他的信仰和坚定。我妒忌她。她的秘密公开了,说出来了,得到解决了。我张开嘴巴,差点告诉她,我如何背叛了哈桑,对他说谎,把他赶出家门,还毁坏了爸爸和阿里四十年的情谊。但我没有。我怀疑,在很多方面,索拉雅•塔赫里都比我好得多。勇气只是其中之一。“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在挂电话之前说了这句话。不经意间提起,却宛如经过深思熟虑。我从未离开这么长时间,当她双臂环住我脖子的时候,我闻到她头发上的苹果香味,意识到我有多么想念她。为你,千千万万遍。任俊龙于2008年3月28日22:15

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一直想读这本书,叶沙也有推荐。机缘巧合读到的是台湾木马文化出版的版本,译作《追风筝的孩子》。这也成了我读的第一本台湾出版的从右到左、从上到下的繁体中文书。看上去不薄的一本书,但是到底是中文书,断断续续几天就读完了。在开始读这本书之前,我心里是做好了十足的要哭的准备,但是想好要好好忍着,到了最后最高潮的时候一起大哭。在看到阿米尔回国的时候还一直没有哭,因为离结束还有一两百页,我打算把情绪留到最后。此时无意中和丹丹交流了一下,他却告诉我哭点已经都过了。于是无奈从头到尾只有鼻子酸了几次,但都没哭成。读完之后,感慨还是很多的。接下来我还是想以故事情节为重点,一个一个的说。故事的主人公可以说有三个:阿米尔,有钱家的少爷;哈山,阿米尔最忠实仆人/兄弟;还有恶到骨子里的阿塞夫。坏人有分两种,一种是知道自己犯错并且会自我反省的,另一种就是事后根本不自我反省的。阿米尔就属于前者,阿塞夫就属于后者。我个人认为,阿米尔是一个坏人,包括他对哈山、哈山的儿子的所作所为,几乎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由他负责。奇妙之处就在于阿米尔在作恶的时候是有意识的,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伤害别人的事情,与此同时还在非常矫情地希望别人进行暴力反抗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面对自己的恶行,阿米尔似乎时常在自我反省,但是这样的反省却没有任何的作用。阿塞夫就是那种不认为自己在做坏事、一切都自认为是理直气壮的也从来不反省的人。这种人在作恶的时候还会摆出一推所谓的“道理”出来,感觉他们是在做正确的事情、在替天行道。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不可避免地牵扯到了塔利班政权的恶行,而阿塞夫就是其中成员之一。这样的情形有时我们还能看到出现在某种领导的身上,作了不对的事情还要摆出一堆“道理”,似乎这样错事就不错了。其实万事要往上面加个冠冕堂皇的“道理”还不容易,问题是能不能透过表面的“道理”看到实质。这些摆道理、做坏事的人们还分两种,一是心里默默肯定信奉这些“道理”的,这些人只能说他们比较“蠢”;还有一种就是他们心里清楚这些所谓的道理只不过是借口而已,他们就是纯粹的坏人了。最后要说我最最喜欢、最为之伤心的哈山了,哈山啊,真的是最纯朴最可爱最有情有义的好人了。面对阿米尔对他做的一切,哈山一一默默承受,保有一颗最让人尊敬的美丽的心。有人说这位追风筝的孩子的故事是关于“原谅”的,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应该学会的就是要原谅别人。是这样的吗?如果不是最好的朋友,那应该原谅吗?是陌生人的话应该原谅吗?哈山掏心掏肺地把阿米尔当作最好的朋友,而阿米尔只把哈山当作陪玩的仆人,这样的阿米尔应该原谅吗?我不知道,这样的原谅岂不是一种纵容?但是故事中的哈山的确是原谅了阿米尔的一切,并且还是一心一意地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这也正是哈山打动我们、让我们佩服、心动之处。脱离人物之外,有两个题外话,我自己还没有答案,留作以后再看。首先,友情是单向的吗?别人不把你当朋友,你还一直屁颠屁颠地凑上去要和别人做朋友吗?其次,勇气到底从何而来?这个问题我中学时代就想过,至今想不出来。勇气和胆子大小没有关系,胆子大小似乎可以训练出来,勇气却不是如此。至少我希望不是与生俱来的,否则对与生不俱来勇气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可悲了。http://yann2005.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_18.html

追风筝的孩子

懵懂的少年时光!熙熙攘攘!成群结队!你追我赶!留下了留恋的时光!但是很少有什么样的仇视!最终的结局应该是让自己很悔恨!

For you"

这是我第一次写书评,原因是它是一本好书。我不愿意给那些书写东西,它们对我来说只是简单的消遣。而这本书不同,它带给我的,相信也会带给你的,是一种震撼。故事因该是一个赎罪的主题吧,但赎罪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因为阿米尔犯错没有什么坏的意图,他仅仅希望得到爸爸的夸奖,而不是遗憾或者愤怒。这种情感很自然,一个从小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有一个严厉的父亲,他想得到父亲的爱这太真实不过了。然而,这种自私推他走向了一条自责后悔一生的路。阿米尔是一个善良单纯而可怜懦弱的孩子,他善良,因为他做错了之后会自责,并且自责了一辈子;他单纯,因为他的动机只是想得到爱;他可怜,因为他没有母亲,如果有,我相信他和哈桑都会过的很幸福;他懦弱--这是他自己说的。哈桑,从头到尾我都喜欢他。喜欢他的善良,真挚,单纯,忠心,勇敢,聪明等等。它是一个悲哀的角色,一个更需要同情的角色,但他的命运确实那样坎坷,令人心酸。不想再多写他,写他会辛酸,难过。阿里,和哈桑一样,虽然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一样的性格和命运,让人感叹上天的不公。还有很多很多,说不完。几乎都是好人,好的令人心痛。看这本书有点痛苦,因为太真实。某一时刻,真的想丢开书,人性的本色让我觉得难过。说了这么多,仿佛又回到了看书的时候,又有点窒息了…有点走火入魔了吧,我…

世上的另一對兄弟

去年在台北誠品買的,本來打算送給朋友作手信,也忘了為什麼留著。厚厚的一本,上星期花了幾天時間,終於看完了。好看,值得推薦一下。同樣是一對男孩,同樣是六十年代末至現代,中國的文革和改革開放出了余華的《兄弟》,阿富汗的種族鬥爭和連年的戰亂生成了《追風箏的孩子》。這彷彿是一種命定的巧合。余華用一對兄弟來縮寫和對照了中國的新舊社會,胡賽尼則用來譜寫了阿富汗種族仇恨的一首悲歌,一個關於背叛與救贖的故事。《兄弟》是荒誕而輕省的,《追》卻是嚴肅而沉重。阿富汗、塔利班、什葉派,在我來說本來只是新聞裡一些叫我不痛不癢的名詞,這部小說讓我隱隱地感受到這些詞組那真實並且難以承擔的重量。人,活生生的身處在災難的正中央,我們在外面到底又如何能去想像﹖或許只有這麼一種場景,才可以承托起這麼一句說話,不至讓它於脫嘴成了一種滑稽。「為你,千千萬萬遍。」http://thereisnothingreal.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13.html

觸動我心的阿富汗故事!

這本書觸動我心啊....不僅是因書中阿富汗中亞風情.及其近幾十年社會的動盪所引人的深省....且由於男主角困於人性弱點的掙扎.親情友情的聚散.流落異鄉的辛楚.愛與責任的救贖....這些牽動故事發展的元素.著實令人沉吟不已...它該是2005~2006最好的小說吧.我想!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我是哈桑,也是依拉米。总是面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情和脾气。不停扮演着哈桑和依拉米。哈桑是个令人怜惜的男孩。他单纯,快乐,他坚信有依拉米的地方便是天堂,他毫不怀疑依拉米的一切,依拉米嘲弄他也笨到不知,笨到单纯的保护和依赖着依赖米。他勇敢,总是挡在依拉米前面为他撑腰,用弹弓吓走坏孩子。他胆小,他害怕少爷不喜欢厌恶自己,他小心翼翼地讨好这个唯一的朋友,甚至在最后为了少爷承认了偷走手表的罪行。他唯唯诺诺卑微的活着,却也有能力有胆子大声地说依拉米是他的朋友。我喜欢他,喜欢这个真实的孩子,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执着,单纯,卑微但真实地存在,宽宏和包容,诚实。我对你,便是哈桑的心情。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好,或是对自己有多好,才想对你好。而是因为你是我认定的朋友。我深知,你付出的感情并未有我深。我深知,这样的自己如哈桑一般不会有回报,可自己就是这样笨到底,如何笨到底还是我,谁人待我好待我差太清楚,知晓一切的我害怕失去,害怕到最后只留唏嘘,用尽全身力气讨好你,只为着在旁的是你,我就如你所是。依拉米,也是个善良的男孩。只是更多了一些胆小,懦弱,虚荣,和不择手段。我讨厌他,也讨厌这样的自己。面对你,我就是这样的心情。知道你对我好,知道你把我当今世最好的朋友,我也自私到用你去讨好自己,孤独时候有你,也只有你,身处异地也没关系,感谢并依赖着你,可幸好我不是他,没有懦弱到那种程度,并未自私。得你不舍不弃,今生不靠运气,只靠在患难中亦撑我的你,多么感激以后能有你。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使人喘不過氣的忠誠,負不起的責任

哈山,如果你知道阿米爾就在那裏,你會希望他出來跟你一起受阿塞夫的欺凌嗎?還是,你寧可他不用跟你有同一樣的經歷。阿米爾,也許當時你是怯懦,但你出了去又能作甚麼?這並不是你所能左右的,但這並不代表你以後就能安心過你的日子。你最大的錯,不是視而不見,而是你為甚麼要在事後隱瞞真相, 甚至不惜陷害哈山。

荒漠之草

蠻感人的一本書,生動的刻畫了阿富汗人...至少是阿富汗眾多種族中佔主流的普什圖族的形象作者在書中引用與創作了許多的名言佳句,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首詩:The desert weed lives on, but the flower of spring blooms and wilts.' Such grace, such dignity, such a tragedy譯者翻譯的中文版荒漠之草生生不絕,但春天之花盛放凋零,如此恩典,如此尊榮,如此悲劇嗯,我覺得中文翻譯的很有味道,而且很貼合那一段文章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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