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上、中、下)》书评

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1-12-01
ISBN:9787806152614
作者:古龙
页数:991页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李寻欢

风云第一刀,别名多情剑客无情剑,古龙中期的作品,也是他的顶峰之作。我一直认为此书跟陆小凤系列和楚留香系列是古龙最好的作品。李寻欢的人物塑造也是最成功的,也是争议最大的。他的仁义堪称典型,他的痴情也很让仁感动。不过也有不少对他很不满,主要突出在他对林诗音的态度上。尤其是女性为甚。但是,这并不是减弱他的艺术成就,相反,越是争论越是说明小说和人物塑造的成功。对于李寻欢,古龙非常喜欢他,喜欢到崇拜的地步,在古龙以后的作品之中,他几乎成了一个被所有人顶礼膜拜的神!江湖中人想骂他几句,都不知道如何去骂。其实李寻欢不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人物,甚至也不符合古龙作品中惯有的“浪子”风格。他的顾忌太多,他的家世太显赫,他对自己不够关照,他对女人不够洒脱,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永远都以一个好人的形象出现在别人眼前。尽管他曾经被人诬陷过一次,但更多的时候,他还是武林的至尊。作者是竭力要将他塑造成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物,想让读者去同情他,尊敬他。从这个意义上讲,古龙的艺术被个人情感减弱了,主要体现在《飞刀,又见飞刀》中作者根本无法写出结尾。好了,说明这么多挺文雅的话。说些随便的吧。我是在网络上看的书,当时就看了两遍,就象我初中时读三国一样热衷,印象很深刻。去年又看了两遍(一本好书我总是连看两遍,从不同角度看,很有意思。)并最终下了决心去买了本,虽然有些贵,是珠海插图本,正版的。不过错别字不多但也不少,实在不象正版啊!不过古龙的书一向是出了名的粗糙,我指的是细节上,比如错别字,比如内容的矛盾,比如情节的连贯。像金庸这样文学素养高出古龙不少的人几十年来都在不断的修改。这点古龙有责任,那些出版社也有责任。尤其是错别字方面。在内容上,我很不喜欢李寻欢对女人的态度,太懦弱,太道学,太优柔寡断了。对林诗音,是李一生最大的错误。对林仙儿,有迟迟不下杀手。对林的丫头玲玲,也很软弱。从他对游龙生说女人如衣服之类的话,可以看出他很不尊重女性。但又看林诗音看得疯狂了。这种态度跟古龙本人一样。而对朋友,如龙啸云,其实并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虽然当龙知道,妻子是李让的并还爱着他之后会很痛苦,甚至羞辱。但假使他可以重新选择,在失去林和得到林与羞辱之间作出选择,他会怎么选择?很明显,以他可能只见一面就爱林爱到相思成疾的地步。他还会走这样的路。因为林对他是生命,是灵魂,这点跟李一样。对阿飞,李简直无视个人的感受,替阿飞作了太多的决定。即使你的动机很好,但也太过分了。简直没人能受得了。这点有点像白天羽——叶开的父亲。因此成为他的朋友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台湾作家欧阳莹曾说过:“与李寻欢相交真是非常危险,因为他走火入魔,完全忽略了朋友的自主和尊严,以为只要一味委屈自己。牺牲自己去干涉朋友的行径,便是伟大呵伟大!性格弱一点的人如龙啸云遇上了他,被他毁了一生还得感激他伟大的恩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穷霉。” 她的观点有些偏激,因为她的女性,可能还是个女权主义者。但还是有些道理,交朋友,担心对方,关心对方,但更重要的是应该相信他。为了他你可以作任何事情,但就是不可以替他作决定。因为他也是人。一个有思想的人。这才是符合侠义而理想的朋友。只是功利的社会、无知的人们总是认为经常呆在一起才是朋友,吃喝玩乐才是人生。可怜啊!可怜啊!说远了,对了,大家知不知道其实阿飞是《武林外史》中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第一次我对他谈到身世的地方总是很疑惑,隐约觉得有些暗示,但总不明白。后来看了武林外史,还有别人的评论以后再看,终于一切迷题都揭开了。那我再说远些。我觉得武侠小说在文学当中是比较中下乘的,大家可能会说金庸、古龙是大师,他们的小说是经典等。但这只限于他们的领域,而非整个文学。虽然是中下乘,但毕竟属于文学领域,比很多出版的垃圾要好得多。而且中下乘的并不代表不重要,相反的他们的影响力比很多上乘的小说更大,更为普通人所了解。可以说它们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至少代表了好几代的兴趣爱好。作个比较的话,它们应该跟侦探小说是同个层次的。不属于名著,但却是畅销书。金庸古龙差不多就是柯南·道尔、阿加莎了。影响不够深远,却很广大。而一百年后看他们的人就少多了。虽然这么说,但现在的四大名著曾几何时的地位跟他们一样,都是畅销而不受专家肯定。只能说,形势不同了。这是不是有意思的看法呢?

选择孙小红,算不算完美结局?

林诗音和孙小红,谁才是李寻欢的真爱?人们一直对这个问题争论不休。不过好在大家都有一点共识:李寻欢有了孙小红,使得他的处境不再那么苍凉。也正因如此,该书的结局至少可算是较为快乐、颇为圆满。然而,当我结合古龙先生的命运,以及本人微不足道的经历之后,却常常思索:这结局是不是真正的、特别的圆满和快乐呢?如同多数读者一般,每每提及李寻欢的爱情,我最开始想到的并不是他与孙小红的快乐,而是对林诗音的苦苦相思——她的美貌,她的气质,她的温柔,她留给李寻欢的记忆,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深刻,却又在龙啸云出现之后,变得那样的遥不可及。后来,李寻欢在思念中苟延残喘,为她而悲,为她而醉,为她咳伤了肺,一咳就是十余年。而李寻欢和孙小红的爱情,则是平淡的多。他们二人的感情是渐进式的,从相遇到熟悉,从熟悉到牵手,再平常不过。在孙小红的陪伴下,李寻欢慢慢释怀,慢慢找到了知己,慢慢活出了新的自我。于是,有些人认为,既然李寻欢最终选择了孙小红,当然最爱的人也是孙小红;而另外一些人觉得,如果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爱情是一朵绚烂而薄命的鲜花,那么他和孙小红的爱情充其量不过是一片生命力更为长久的绿叶罢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当李寻欢选择孙小红的那一刻,是完全地快乐,还是也有一丝无奈?是完全地释怀,还是也有一丝悲哀?至少在我眼中,李寻欢选择孙小红,总有一些向命运妥协的味道。就拿古龙先生本人来说,他一生至少爱过五个女人,也就是说,最后一个跟他在一起的女人,绝非是那个让他最为刻骨铭心的初恋情人。可以说,同样嗜酒如命,同样风流倜傥,同样身体有恙,却也同样向命运妥协的古龙,最后的结局竟是早早离开了人世,有如他晚年的小说那般,草草收笔收场。此外,感同身受的还有我——虽说只是一位微不足道的读者,但也曾为初次暗恋的女子而足够倾心。直到那次表白后,一张看似软绵绵的好人卡,竟也像李寻欢的飞刀那样,硬生生地刺入我的胸膛,让我寝食难安,泪湿枕榻。后来,我也试图与其他女孩谈过恋爱,无疾而终后,虽说痛苦,但总不及被初恋拒绝那样难以释然。如今,我思念初恋的次数也比后来的女孩要频繁,我甚至因此对未来的老婆有些歉疚:也许你是最适合我的,陪我到最后的,但那种最初次的、最深刻的爱情,却永远冰封在那张好人卡中。在另一个网站中,一位志同道合的网友亦曾说过:“男人的选择和最爱是不同的,尽管孙小红对于李寻欢是更对的人,但林诗音却是李寻欢永远无法解开的死结。”同样,在我眼中看来,孙小红不过让李寻欢不再盯着那个死结,成功让他转移目标罢了!能与人生第一个喜欢的女生牵手,是莫大的幸运;能与人生第一个喜欢的女生走向婚姻的殿堂,是极大的幸运;能与人生第一个喜欢的女生白头偕老,是使得人生不虚此行的绝对幸运。然而不幸的是,即便是那聪慧多智、计谋百出的李寻欢,也无法让自己和林诗音旧梦重圆,更何况我们这些凡人呢?

被牺牲掉的女人---林诗音

小李探花总是在喝酒,并且一边喝酒一边雕刻着松木人像,细心的人就会发现,他一直雕刻的都是同一个人像。这个人不消说就是李寻欢青梅竹马的表妹,现已嫁作他人妇的林诗音。李寻欢文武双全既是朝廷钦点的探花同时小李飞刀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更何况他情深意重。是什么事情使林诗音舍探花郎而他嫁呢? 原来李探花年轻时有一次出远门遇上仇家为龙啸云所救,两人结义金兰。跟着李寻欢回家的龙啸云对林诗音一见钟情,相思入骨以致生了重病,李寻欢见大哥如此,于是对林诗音不理不睬,并且开始日夜笙歌,生生将林诗音逼到龙啸云身边。最后将李家府第作为陪嫁送与林诗音,自己远走他乡。这样说起来,李寻欢真是人格再高尚没有,待人再真诚没有了,甚至愿意将心爱的女人拱手,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令他十年后都无法忘记的。李寻欢为了伟大的友情令自己痛苦了半辈子,那么受惠的人又当如何呢。印象中的林诗音一直坐在小楼的灯光下,给孩子缝补衣裳,有时候朝窗外望望,眼睛里有无限的愁苦和悲伤,但当目光朝向不远处的孩子时又闪现春光般的温暖。也许并不正确,但是林诗音好几次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出场的。毫无疑问,林诗音过得并不快乐并不幸福,她并不爱龙啸云,当年必定是伤心绝望之下,冲动嫁给了对自己痴心不改的龙,十年过去了,孩子也很大了,可是他们之间亲密的感情并没有培养出来。只剩下一个龙啸云应该很快乐很幸福吧,財色双收。可是看他对待李寻欢的方式就知道,他不感激他,甚至恨他。龙啸云不是笨蛋,知道妻子爱的并不是他,而是将她让与他的那个人。只是这又怪得了谁呢,看看他后来的手段,那么心思缜密的一个人难道看不出青梅竹马的林李之间的感情,他毕竟还是接受了,只能说他当时就有贪心,他想要林诗音,他也有点明白受他救命之恩的李寻欢会割爱给他,只是他没想到妻子的心始终无法在他那。这两个男人就这样决定了一个女人的去向,一个自认为有莫大的牺牲,却没想到这女人是一个有灵魂的美丽生命,不是一件货物或者礼品。她的一生,就这样毁了,或者说他们三人的大半辈子都毁了,真的谁又比谁快乐多少呢。李寻欢看见孙晓红明媚灿烂的笑容的时候,也会想到林诗音曾经也有这样的单纯和快乐。他还得一个孙晓红,而她呢?林诗音在最后的时候才感叹,如果当初像孙晓红一样坚定,也许结局就不是这样子。最大的决定权还是在她自己,如果她不总要听他的摆布,让他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坚定地告诉他,非他不嫁。她本来应该是三个因素中最重要的一环,结果却起了最弱的作用,她的一生也可以说是被自己牺牲掉了,自己不能给自己作主,谁来给你作主呢?

世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

有人说古龙写尽人性的丑陋与社会的灰暗 但我看到的远远不止这些 读小李飞刀的时候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侠 我心目中的侠 侠就是人 伟大又平凡的人 我只知道 看完小李飞刀,多了一个偶像李寻欢 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 他的伟大、高尚。。。。让我感动 世界的希望与美好 在他身上体现 古龙展示给我们人性的丑陋与社会的灰暗 但不管是怎样 写作手法是为了写作目的 没有丑陋灰暗怎能体现所谓“博爱和希望”毕竟,看完小李飞刀后,最终,我不是被“人性的丑陋与社会的灰暗 ”吓倒,对社会失去了信心 而是是被李寻欢的侠义深深感动 我佩服他 潜意识中学到了一些东西 我想这才是古龙的最终写作目的 偶像啊!!

我们一起读书

如果你曾经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你就会明白人生是一个多么大的悲剧了,如果你明白这一点,你对很多事也许都会看得淡点:看得淡一点并不是消极,也不是放弃,而是一种让你胸襟比较宽大一点的态度。李寻欢,寻欢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应该是种风流的浪漫。 但这个古龙笔下的传奇人物,却不是表面上看起来这麽快乐而浪漫的人甚至还带有种悲剧英雄的味道一个耐人寻味的名字,寻欢。古龙是个很幽默但也带点灰色浪漫的人而李寻欢似乎也继承了这些特性他很幽默,但却很容易伤感他很勇敢,甚至不怕死,但在感情上却很脆弱人人都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看来似乎是个很厉害的人,却又是个一天到晚咳嗽,咳到脸上出现不健康的病态的病人基本上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感情上的错误抉择,更是显出了他的矛盾与脆弱他是一个最强的江湖一流刀客,却也是一个最失意伤心的断肠人就如同多情剑客无情剑一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组合却又如此的吸引人。 你只要看到他那种凄凉的模样,也许只是一个眼神,或者是一个动作,便能很自然的被他所吸引看着他专心一致的刻着一个木头人,一个深深烙印在他心目中的影子原本俊俏的眼角已布满了皱纹,眼中的光彩仍旧,一个历尽沧桑的男子,背负着沈重的陈年旧情,虽不能体会他心中永远存在的凄凉与唏嘘但就是觉得,这样子的他是最吸引人的。 最多情的剑客,用着无情的飞刀,一刀一刀雕刻着魂牵梦萦的意中人好一个多情剑客无情剑。 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 我爱古龙的故事,也爱李寻欢那份旷世的凄凉。 李寻欢他从来不完美,却让人肃然起敬。 每当他在生死边缘徘徊,只求一杯酒。 每当他在胜负成败间,放手一搏,且,放人一马。 高人不是随便的虚名,而是真的与众不同,从心底里,多些什么。 很喜欢他跟上官金虹最后的对决,很喜欢阿飞醒悟时的那句话 。 李寻欢的人生,也是千千万万人所有的颠沛流离,而他的错过的幸福,也是平平凡凡人心中停留的遗憾 林仙儿是书中不可缺的人,也是古龙的经典视角——女人如衣裳,而世间偏偏又有个阿飞,这就像有了林诗音和李寻欢身上的种沧桑一样,错一步,便再难回头。 我一直以为,林诗音是古龙笔下最美丽的女人。 尽管古龙把最风情的文字给了风四娘,最幽艳的给了白飞飞,最痛楚的给了翠浓,最意外的给了孙秀青,最迟到的给了石秀云,最抉择的给了沈璧君。但是让我永远记住了的,对林诗音的一句描述却是:便是他爱的那个女人,也是不完美的,她的手略有些大,因为性格太倔强。 只因这一句,我立时便信了。 古龙写美人的句子后来用得愈加烂熟,读之每每腻烦,惟独林诗音,那一双略微有些大的、倔强的双手,一直烙在了我的记忆里。 少年的爱情总热烈渴望完美,如飞蛾扑火无所忌惮。所以歌里会唱,多少人爱你年轻时的容颜,多少人倾慕你一笑倾城的绝世风华,可这个在如刀冷风中咳出血来的男人,他温暖干燥的手里稳稳雕刻着的,却是你不为人知的倔强。鬓际渐见沧桑,寒酒烈愁肠,记忆里这不完美的小细节透着再真实不过的体温。 果真一别多年,果真光阴在当初的翩翩少年身上刻下了太深的印痕,我立时便信了,信了这多年,更信了探花郎从未断绝的相思。 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写的不是少年人的情,不是情窦初开的羞涩,也不是如胶似漆的奔放,而是在岁月之泉日日磨蚀之中愈加光洁的磐石。 爱得最苦的这一对恋人,他们的情与痛是,却道天凉好个秋。 有人曾写过这样的句子:当激烈的爱与恨,乐与痛的浪潮都渐渐消退,留下的点点珠贝是记忆里不可磨灭的刻骨铭心,而承载着你的双脚的,却是整个温暖柔软的沙滩。 他把它送给了这一对哀绝的恋人。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整个故事仿佛是在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其间却要付出太多,只有留着一个残存希望的心安然的等待明天,可是只有这样的一段爱情是不能用希望的心安然等待的,因为最后等到的依然不能在一起,多么多么希望在一起后的不能在一起。 我一直都记得在李园的那个黄昏里,他们楼上楼下相对着,无语亦无声,只有短暂的一瞥,匆匆的不能再匆匆。 我相信他们之间都在爱着,都在思念着,却更相信他们之间都不会再说出一句“在一起”那年少时的情话来。 因为在李寻欢的眼里心里,没有什么感情抵的过思念,没有什么错误抵的过放弃,也没有什么伤心抵的过相见,更没有什么女人抵的过林诗音。 爱情似乎就是这样,他们可以不在一起,可是却没有什么可以抵的过他们的爱,那爱过后,离别后,相思后,怨恨后,寂寞后,久久久久都不能让时间忘了的爱。

书中的话

“你天子本不错,剑法也不弱,只可惜心气太浮,是以出剑杂而不纯,急而不厉,而且太躁进求工,是以一旦遇着比你强的对手,你自己先就乱了,其实你若沉得住气,今日也未必不能伤我”瓶子里没有醋,固然不会响,若是装满了醋,也摇不响的,只有半瓶子醋才会晃荡晃荡。最会说话的人,往往也就是不说话的人。

多情札记·阿飞和林仙儿

一、这是对奇怪的组合,但这次看多情,这一对却是最打动我的男女角色,说不清是阿飞打动了我,还是林仙儿打动了我,我甚至觉得他俩不可分,是他俩的故事他们两人一起打动了我。没有林仙儿,阿飞不会这么动人,没有阿飞,林仙儿也不会这么动人。这一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远超李寻欢和林诗音或李寻欢和孙小红,甚至也超过傅红雪和翠浓或傅红雪和小茉莉。只有这一对,互相折磨爱恨交织的两人,前前后后故事饱满立体,情感深挚纠结,男女主角像一团火和一块冰的相遇,如此不同,如此极端,然而双星对舞,彼此都激发出了最亮、最独特的光彩。(确实够独特的~~~)只有这一对,有棋逢对手,互相抓不住、追不着、捉摸不透的揪心之感,情人间的感觉。不像另外一些情人,要么彼此像兄弟,要么是遥不可及的理想或遗憾,要么是随手抓来的安慰品。不真实,也不饱满。但是他俩的光芒注定短暂,因为情爱本身就不是岩石一样长长久久的死物,而是岩浆一样的有生之物。瞬开又瞬灭的花朵。一旦固定,它就会转化成别的东西。二、阿飞应该是知道林仙儿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的,他的闭目塞听与其说是林仙儿的迷药和柔情迷魂汤造成的,不如说是他自己将那些模模糊糊觉察到的意识压到了潜意识深处。一个丈夫,妻子再温柔,她是个什么样人,背着她干了什么事,他会一点知觉都没有吗?不然,为什么别人一提林仙儿他就激动得暴怒?因为他自己也对她的人品没信心啊。他自己也知道这眼前的柔情是不太可靠、不太真实的。“以前每当有人在他面前提起林仙儿时,他都会觉得一阵说不出的激动,就连她的名字对他说来都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但现在他却很平静。”这是他挣脱情爱的枷锁时的描写。所有人都说林仙儿坏,他最好的朋友再三劝他离开她,难道他自己心里没捏着一把汗?他只是不愿意去看而已。“阿飞道:‘我一直忍受到现在,因为我们一直是朋友,但以后,你若再侮辱她的一个字,这侮辱就得要血来洗清!’“他身子也因激动而颤抖,一字字接着道:‘无论是你的血,还是我的血,都得用血来洗清!’“李寻欢仿佛骤然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踉跄后退,退到门边。”但在林仙儿面前——“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除了林仙儿,他对任何事都还是清醒的。从爱情中解脱后,他就“眼睛已不再瞎,耳朵也不再聋了”。有过感情经历的人都晓得,那种闭目塞听不是别人施加的,而是自己甘愿引颈就戮。不如此他就活不下去。——别说还有李寻欢,他又不是荆无命。[笑cry]所以我说表面上是林仙儿困住了阿飞,实则是他俩互相困住了对方。三、阿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作者对他的描写,跟荆无命的对比——“阿飞的脸虽也是沉静的,冷酷的,但目光随时都可能像火焰般燃烧起来,就算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烧光也在所不惜。”这样的人,不飞蛾扑火是不可能的。(话说,阿飞跟傅红雪还真是像啊~)表面上看是林仙儿的美貌,林仙儿对她的柔情让他想起了母亲,所以他才轻易沉沦。但实际上呢?真实原因是,林仙儿是第一个心甘情愿愿意“控制”他的人。也即是,愿意跟他发生“关系”的人。(不要理解歪了~[doge])“爱”可以制造亲密感,驱散孤独,“控制”也可以。甚至最后,爱和控制也很难分清了。孤独而又热情的阿飞,对这种被控的感觉完全无法自拔啊。在这点上,林仙儿之于阿飞,约略对等于上官金虹之于荆无命。李寻欢却不能。小李是个很温吞的人,控制欲很弱,他对阿飞更像一个“慈父”,在爱情面前,在林仙儿这种妖女面前,别说慈父了,严父都没啥用。[哈哈]以攻受、阴阳、虐与被虐来划分,小李勉强自保,阴阳平衡,而阿飞妥妥的受,荆无命只做上官金虹一人的受,林仙儿和上官金虹则是虐遍天下人的霸道强攻。林仙儿本来是主动方,阿飞是扑火,她则是玩火,抱着好玩的心态和征服欲,玩纯洁无暇的家家酒游戏玩得乐此不疲,阿飞越投入,她越高兴,看,这么倔强孤傲的一个人,谁都不放在眼里,还不是被我玩弄于股掌间?而且,能让男人见了自己就想跟自己睡觉算什么?要这样极品的男人,见了自己想睡又睡不了,像狗一样听话,叫他忍他就乖乖地忍着,这他妈才叫征服的极致啊!“谁都可以,只有阿飞不可以。”“每次她燃起阿飞的火焰后,自己心里也燃起了一团火,所以她每次都要找一个人发泄,将这团火熄灭。”林仙儿享受死了,征服的快感甚至远大过性的快感。这时候的她,和这时候的阿飞,简直都是为了对方而造出来的,天造地设。四、但林仙儿没看到自己的危险。她能控制阿飞,她自己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她得把自己打扮成另一个人。她演技好,与李寻欢几次交手,次次演的角色不一样。她在别人面前的美丽、楚楚可怜,跟在私底下的放荡、强势、受虐狂完全是两副模样。哪个才是真实的她呢?一开始她是能轻而易举分清戏里戏外、人前人后的,但在陪伴阿飞生活的两年中,演圣女的角色演得太久了,阿飞是自然的投入,她却是分裂的。等到她开始分不清真实自我和戏里角色,等她开始认同戏里的生活,危险就临近了。她一开始能够无敌,能够永远对自己充满信心,是因为她确信自己可以不动心。只有男人为她颠倒迷狂、要死要活的份,而她永远片叶不沾身,逢场作戏,来去自如。一旦知道自己对别人也有需求,也有对“真实情感”的渴望,那不就和阿飞一样软弱了吗?那不就输了么?她似乎从无死穴,从来不会恐惧,但谁知又是不是藏着更深的恐惧呢?她可以玩别人,也许只因为,其实她根本无法忍受别人对她的一丁点玩弄和利用。她必须掌握绝对的主动。然而,越支配,越叫人畏惧,她自己的恐惧越深。否则不会在一次崩溃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她的内心,才是真正的铁柜装玻璃啊。而阿飞柔软得像豆腐,却拥有真正的坚强和勇气。五、但他俩情缘毕竟是断了,从林仙儿离开阿飞拎着鞋去找上官金虹那一刻就断了。(阿飞在装睡,在强忍,)“简直就像是一条在热锅里的鱼”。(2333~)“林仙儿的呼吸仿佛更沉重,可是她的眼睛却已慢慢地睁开。“发亮的眼睛在黑暗中静静地凝注着阿飞。“零乱的头发,搭在他宽阔的前额上,他睡得就像是个孩子。“林仙儿忽然发现他的睫毛也很长,仿佛想伸手去轻轻抚摸……“在这一瞬间,她若真的伸出了手,阿飞以后也许就永远是她的了,也许就会为她抛却一切,放弃一切。“在这一瞬间,她的目光是温柔的,但却只不过是短短一瞬间而已,她的手已缩回,温柔的眼波也结成了冰。”看到这里,我被虐到了。反倒不希望她走,不希望阿飞看到真相了,或者真相揭开得越晚越好。不光为了阿飞难以面对那样的真相,狂风骤雨的打击,也因为这一刻的林仙儿突然让人恨不起来了。这个女人,多么愚蠢啊,她自己都并不晓得自己的心意。可能她从未试过好好倾听一下自己的内心,像阿飞那样忠实于自己的内心。而爱上她的阿飞,又是多么荒谬,多么可惜。他俩注定要错过了。因为等林仙儿真正长出一颗“心”来时,阿飞对她的热情已经耗光了。等她明白过来,当她发现自己也有需要,也不是无懈可击时,已经晚了。同时,她也无法再去主动“爱”一个人,她的“心”才刚长出来一点孱弱矮小的幼苗,就瞬间折断了。六、这就是他俩的诀别,林仙儿对阿飞的诀别。接下来的互撕、和好、再撕、阿飞的解脱、林仙儿的毁灭都不过是余兴。爱就是一场战争,一场瘟疫,一场劫难。林仙儿自上而下,由控制变为受控,阿飞自下而上,由受控而突围。历劫后,一个往上,一个往下,交错而过,再不会有半点瓜葛。阿飞完整,飞升,成人。林仙儿瓦解,碎裂,衰老。受伤的总是女人?谁动心谁输?晚动心不如早动心?控制不如顺势?玩火的从境界上就输了扑火的一层。所以不要随便说谎欺骗别人啊,一开始欺骗别人的,到后来发现欺骗的是自己。认定什么是真,就去追求。这世上本没有绝对的真假,真真假假,本就难分。你当古龙在说一个寓言也没错。小说本就是寓言,武侠小说离寓言更近。但情感是真实的,就像梦中的情感,比现实中还要真实万分。最后,是阿飞赢了,林仙儿输了么?谁也不知道。反正我看到林仙儿临去前那一瞬流露的真实情感,什么都原谅她了。那个时候她并没有自觉,并不自知,所以真实,所以强烈震撼到了我。而后面她被孙小红点醒后再返回去求阿飞,向他真实告白的一幕,反倒显得多余了。是有了自觉,有了计算后的挽回,仿佛只为了能让阿飞说出那句话:“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我看到这里,已经完全没有少年时读到这段的大快人心了,只觉得非常疲惫。孙小红的说教,她和李寻欢的永远正确永远光明也不再能让我热血沸腾了。我被林仙儿那一眼打动了之后,再看其他都无感了,甚至阿飞的振作都让我感觉苍凉。他是永远失去她了,永远不会知道她也曾经有过那样一个真实的柔情流露的时刻。咳,不知道也罢了。林仙儿当然不是为了让阿飞完整才来的,阿飞也不是为了毁灭林仙儿才来的。他俩的遇见就像光明与黑暗的交织、对舞,曲终,人散。七、再论一点林仙儿的人格。阿飞外冷内热,林仙儿则是外热内冷,她的内心空虚无比。这个女人的内心很卑贱,她从来没看起过自己身为“女人”的真实好处和尊严,她认为男人就是可以用肉欲控制的卑贱动物,而女人就是只有肉体可以做武器的……更卑贱的动物。她不觉得女人也可以和男人站在公平的竞争台上。(书里用蓝蝎子、孙小红和她作了对比。蓝蝎子是个短命的角色,但却因为林仙儿的侍女铃铃说“女人不必像男人一样讲信用,遵守道义”而扇了铃铃十几个耳光。她自己也由于遵守信用很快就死了。书中李寻欢回忆赞赏蓝蝎子的“烈性”。)她用的招数就是将自己卖出去,交换一切想要的。同时不动一丁点真心,她以为这样就可以将那个被卖出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分隔开来。这样的人格构造,造成了爱情中的悲剧。不敢爱,不敢燃起内心的火焰,将一切都看做买卖,结果将真实的情感也一并出卖了。(咦恍惚响起慕容晓晓的声音~)但如果她是个很正常的女人,阿飞会不会爱上她我不知道,至少我不会对她这么感兴趣了。正因为她是这样的女人,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才让人五味杂陈。如果她不是这样的女人,她和阿飞的故事就平淡无奇得多了。天涯明月刀里说,“为什么越聪明的男人越容易被婊子骗,还骗得很惨?”┑( ̄Д  ̄)┍世上好玩的故事,动人的故事,大半是由极好的人和极坏的人一起出演的。完。

愿来生为男子,仗剑走天涯

古龙小说里的大部分男性角色被美丽的女子玩弄于鼓掌之中。就像小说里的林仙儿,或者《萧十一郎》里的小公子,她们无一不阴险狠毒,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小说里人物总是这样:如果你太普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你不美,你就要够有性格如全身都是毒,如肥胖无比。无疑,李寻欢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世界上只存在过一个李寻欢,而且再也不会有。为了兄弟放弃自己深爱的女人,永远爱别人胜过爱自己,自己把自己搞的凄惨无比,让读者心疼,让爱人心碎。这种人生来就是圣人,生来就是英雄。这种人生来就是被人崇拜被人爱的,如果他是生活在现在,相信有非常多朋友,也有更多敌人。古龙的字里行间总是充满哲理,每一句话都是一首诗。“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痛苦也一样,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的更深。””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爱情,毕竟不能占有一个男子汉的全部生命。阿飞毕竟是个男子汉!“愿来生为男子,活在古龙的世界里,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走天涯。

不见当年紫衣深

不见当年紫衣深人会忘记很多事情,但那些事情堆积而成的感觉,却会一直烙在心里,甚至,深入骨髓。戏里戏外,不外如是。很多年后,我依然喜欢那本书,喜欢立在一树树梅花下一朵朵数过的林诗音,喜欢小李例不虚发的飞刀;我依然记得李寻欢一边喝酒,一边用那把飞刀雕刻着她的样子,他咳嗽,他用酒浇灭心中十几年的相思和忧伤;我依然信他对她一片真情,亦如我同样相信,他后来对着孙小红一笑开怀。岁月沉积,我终于知道,每个人,都有一道枷锁加身。如果说林诗音的枷锁是对李寻欢深沉的爱,爱到与他共同承担一份恩情和友情,爱到牺牲自我成全他的坚持,那么李寻欢的枷锁,便是对于仁义的过度追求。那是一个江湖,很多人做着小人或者伪君子,他们将道德的外衣穿的绚丽多姿,以所谓仁义和良知谋求利益,唯有他,将真正的仁义付诸实践,越积越多,终于立于高坛,然后再也下不来,哪怕知那只不过是江湖开的一个玩笑,千秋百代流传的愚人之术,也只能不断榨干身体的养分以供养。所以,心上人成了“朋友”妻,昔日的庄园成了别人的家,而远走以逃避,却依然不能忽略那沉重的代价,借酒麻痹自己,却终究要被命运拉回来,继续接受着生活选择带来的后果。只要不死,就得承受。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这或许是无数个李寻欢的悲哀。可李寻欢毕竟也是个普通人,当所受的苦楚到达巅峰,要么倒下,要么抓一根稻草从头开始。李寻欢没有倒下,那么自然是抓到了那根新生的希望。很多年后,我不会再问,为什么人生会喜欢很多人,很多年后,我亦原谅了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放弃。那是放弃吗?是的。他当年担心她不足以抵抗江湖险恶而守在庄园之外,看着那微微烛光绝望而悲伤。他后来与孙小红走了,却知道林诗音会过的好。她的情没变,他的心态变了。横亘在他和林诗音中间的,已经不仅仅是十几年里的桩桩件件,最主要的,是这一切,牵连着他十几年痛苦的神经,放弃她,是为了放弃过去。人,始终是趋利避害的,终究最爱的,也不过只是自己。很久之后我在想,多年之后,李寻欢是否会在冬日的某个清晨或者夜晚,想起李园,想起李园的梅花,想起那些梅花下,回眸的一声笑语:“表哥。”一生风雨几浮沉,何处清霜扣故门。旧时花香入梦来,不见当年紫衣深。

乱弹

如果生在李寻欢的时代,一定要选做他的朋友,敌人和情人都不可选,他注定不能属于某个人,他对朋友的义气没的说,尔虞我诈充满险恶的江湖需要李寻欢这样的人伸张正义,他代表一种对公平正义新希望的追求,简单的说,好人好报,恶人受到惩罚,

都是套路的古龙和他的名侦探柯李寻欢

实话实说,我讨厌《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但我忍不住要将它看完。古龙就像个泡学的高手,懂得抓住被动的读者的兴奋点,但其实都是套路,这套路还很简单,符合奥卡姆剃刀原理,古龙是个聪明人,也许就是他的聪慧使他以一个作家的标准来说,成为了一名思想上的懒人。古龙的套路是什么?其一是情欲,古龙好把情欲作为这部作品里的重要动机,纵览全书,几乎没有一个女人不是为情欲所困,男人和女人棋逢敌手之时,性总是女人的重要武器,而评判一个男人的道德品行时,能不能经得起肉欲的诱惑,是相当重要的标准,若经不起诱惑,这的角色一定会被古龙描写得要么一无是处、要么邪恶无比、要么是自甘堕落。与此同时,丑陋的女人要么不被重视,要么被丑化,因为她们站在了情欲的对立面。如果是美丽又正派的女人,又毕竟是爱情的奴隶和男人的附庸,总是站在爱人的身旁渴望着保护、渴望着付出、或是忍受着情伤害。所以古龙不尊重女性这一点,因该是没有争议的。其二是强行剥离人性,古龙刻画的世界是一个道德解体的世界,到处都是道德残缺的人物,三观稍微正常点的人物就是道德高尚了。要塑造出一个个性鲜明的反派人物?可以,从党章中找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中找到一项踩个粉碎,就出来了个反派。勤俭节约?踩碎!就出来个败家子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友善博爱?踩碎!所有刚出场就挂掉的人物基本属于这个类型。这样子创作反派,容不容易?黑暗压抑的世界观?不不不,其实古龙是个三观非常正,正到简单一根筋的人,所以他创作的反派,也是相当的简单一根筋,在《无情剑》里,再邪恶、野心勃勃的角色都是脸谱化是,可能是一个脸谱,可能是一个人戴三个脸谱,但总之都是演儿戏的。古龙的拖沓和好色是出了名的,好色可能是他吸引读者的优势之一,额拖沓也不一定会妨碍书大卖,因为《多情剑客无情剑》有着丰富多样的场面、人物、兵器,以及最重要的——恩怨。就形式上来说,《无情剑》是一本厚书,而且这个厚度的价值并不会因为文笔上的拖沓而贬值,因为冗长不是醉过,缺乏新意才是,在新意这一点上古龙是个人才,在他的书里,只要他笔下人物的对白结束,就必然有场景和情节的大幅度发展。比如小李探花在小说开头就可说是说一段话便要遇见一群人,走几步就要卷入一场纷争,一言不合人家就要和他你死我活,恩怨纠缠,但往往恩怨还未了,对方往往就死在新登场的人物手中,然后又是新的敌人和新的恩怨。除看前几章,我实在是觉得,李寻欢不愧为武侠界的名侦探柯南。以这种手法来掌控情节,再动用脑中充满想象力的形式库——各式各样的武器、武家并争的宝贝、一个社会中各式各样的人物脸谱和简洁易懂的恩怨纠葛——丰富情节,古龙必然畅销,即使是在现代,他也仍然将作为网络小说家畅销,因为他的手法,因该作为网络小说手法的原型之一。就这一点来说,古龙是无可指摘的,我要批评的也绝不是他的御笔之术。关键在于,古龙的优秀是停留在器物阶段的。情节的调动与形式库的建造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就如同泥水与砖头,光有泥水(情节的调动)与砖头(形式库)还不够,还需要想法,作家如果只有肤浅简单的想法,是自甘沦为工具,这样的作家是流水生产线里的工人,手到、脑到、而心不需要,反正只要按照几条关键原则运用自己的手就好。这样的作家生产出来的产品,重的是效率,也就是一个快字。情节运转要快(古龙若不拖沓,这点上可谓登峰造极),要三言两语勾勒出人物的鲜明个性,人物动机也要简单易懂,时代背景是什么?而真正让人敬佩的作家,需要他在作品里表现自己的坦诚、矛盾和野心,这样他笔下的人物才能摘下脸谱,他笔下的情节才有足够的矛盾来放缓速度,他故事里的背景才会有深厚的意味,但这样的作品,快不起来。

飞刀

剑无情,人却有情。好像最早接触的武侠片就是《多情剑客》了,而一直以来对这个剧的印象只停留在它结尾曲有一句“..红线线”了,刚才去搜索了以下,那个版本是90年的大陆版,它也是忠于原著的一个版本。看了一小段发现还不错,准备有空看一遍。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飞刀每一次的出场都极快,古龙绝不会跟你说他是如何掷出那枚让人闻之色变的飞刀。没有人见识过他的飞刀有多快,或者说见识过的人都已死在刀下。感觉中英雄好像都是孤寂而悲壮的,于是可以看到兴云庄外小酒馆里那个男人,整日喝得烂醉如泥,只为守护心目中挚爱的女人,为了兄弟义气,他甘愿让出最爱的人,而他自己则选择了流落天涯,放浪形骸。这位小李探花,自言一生只学会了两条真理:一是好酒不可糟蹋,二是佳人不可唐突。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在这险恶的江湖之间,能遇到知心的朋友,畅快淋漓地一醉方休,岂不人生一大快事!然而酒入愁肠,却依然化解不了那淡淡的惆怅,不然他不会每一次雕刻都只能刻出一种模样,斯人已远,只剩下追思和回忆。很多年后,有一位诗人回忆起曾经遇到的某人,写下了这样的诗句: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感谢古龙

感谢古龙,为我带来了如此奇艺的体验。印象最深刻的是林仙儿。想必林仙儿自己也是痛苦的,她欺骗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当她的真正爱上阿飞,去表白时才真正体会到了欺骗的痛苦。想来她最后有勇气去向阿飞表白。决定面对真爱,也许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有勇气的一件事情。我很难想象一个经常行骗的人,相信别人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可是阿飞最后没有宽恕她。阿飞已经足够强大了。但是林仙儿缺足够虚荣。想来是作者对这种人的惩罚吧,林仙儿最后去娼寮,实在不能认同这种设定,似乎有种为读者报仇的意味。开头李寻欢救心眉,就已经感动我了。我欣赏李寻欢的不是他的镇定,也不是他的厉害。我想是他的宽容,对伤害自己的人的宽容,所谓以德报怨。李寻欢是没有敌人的,他只是被命运推着走。从头到尾,李寻欢发自内心的去做事,除了去让吕奉先去救阿飞之外,就没有主动过。但反而这个主动去做的事情,在我看来是全书中最让我觉得李寻欢的人格魅力大减的地方。他被动的被时局推着走时,人格魅力是伟大的。很感谢古龙,那种情绪渲染的现代派写法,很适合我的胃口。谢谢你为我带来了如此奇妙的体验。

神魔一念的人性

天台佛门曰:一念三千。神魔,只在一念间。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荆无命和阿飞。他们是如此相似,却又那么不同。上官金虹为了事业,放弃了一切,包括自己的快乐,自己的灵魂。李寻欢为了成全兄弟,放弃了自己心爱的人,放弃了家业。阿飞和荆无命,一个因爱而生,一个为恨而活。每个人都有一把小李飞刀,不过不在手上,而在人心中。小李飞刀能使人奋发向上,战胜强权,伸张正义。书中的“蒸笼”,隐喻的是人心中的枷锁,每个人心中的枷锁不同。龙啸云的枷锁是嫉恨,勾结了上官金虹,伤害自己的兄弟李寻欢。当他听到儿子说李寻欢为什么不是我爹的时候,幡然醒悟。为救李寻欢丢了性命,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愿世人多成佛,少成魔。

杂感

早在很小的时候就对电视剧《小李飞刀》印象深刻,看完结局还一个人躲到房间里抹眼泪。如今长大了在各种机缘巧合之下看起原著来,一天里就将一本看完,只因这个故事太精彩。曾经对于电视剧中李寻欢与林诗音欲得而不得的苦恋耿耿于怀、痛彻心扉,但如今年岁渐长,也逐渐释怀了。也许真正的英雄,爱情本就是点缀。看到结尾时才豁然,只有孙小红这样热情、敢爱敢恨、为爱不顾一切的女子,才是真正适合李寻欢这样的大侠吧。就如林诗音自己说的,只怪自己太过隐忍。曾想过如果当年林诗音抛下一切,跟随李寻欢远走天涯,那这一切是否会不一样呢?金钱、权利、名望,这些常人毕生追求的执念,李寻欢都曾得到过,却又能如此轻易地放手。落拓、爱酒、咳嗽咳到吐血的中年人,对一切身外物丝毫不介怀,却为阿飞的堕落而痛彻心扉,为义气兄弟两肋插刀、忍痛割爱,也许李寻欢是古龙心中对完美人生的终极诠释吧。文中真正让我动心的不是爱情,而是友情,是李寻欢和阿飞肝胆相照的豪情。还记得电视剧中有一段李寻欢与阿飞喝酒练武作诗时的对话,堪称对李寻欢和阿飞江湖管的最好诠释。酒后,酒后高歌磨剑 梦中,梦中快意恩仇 名利,名利脚下踩 情义,情义两肩挑 与金庸融武侠于大历史中的不同,古龙的小说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架空文,不需要时间和地点,只要人心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成为江湖。结尾当把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最后得知演员吴秀波即将诠释新版李寻欢,曾在报道中得知吴秀波对李寻欢印象最深的描写是他的明亮的眼睛和温暖。如今读起原著来确实有这样的感受,尤其是李寻欢对待陷入绝境的阿飞时的模样。PS吐槽:为什么无论是林仙儿这样放荡的女人,还是孙小红这样专一的女子,撒娇的手法就只有一种,就是“嘤咛一声,倒在男人的怀中。”= =在后半部中,一读到林仙儿的地方就让我恶心,这种貌美蛇心的女人倒不如蓝蝎子那样,外表狠毒邪恶,其实还是重情重义的飒爽女子。原来荆无命真正爱的人不是林仙儿,而是上官金虹。= =

琼瑶般的武侠故事

第一次看古龙小说,首先感觉:文字华丽。华丽到什么程度? 可称之为小清新的鼻祖。“夜,深夜,伸手不见五指的夜。”第二个感觉就是,剧情作死。就是要让你看了难受的恨不得给李寻欢两巴掌叫他上了淋湿阴,再暴揍阿飞让你爱的那么贱。结尾的大战轻描淡写,有点欧亨利的感觉,但还是没能给我期待已久的高潮。这给我的借鉴就是,写文章还是朴实无华的好,才能经得起岁月的洗礼,所以相比较还是比较喜欢金庸。李寻欢是个懦夫,阿飞是个大懦夫,做人做到他们这种份上,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爱情,放手,以及李寻欢(片段)

  筱蓉问我:一个人是否可以达到这样高的境界: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爱的人送到另外一个人身边?我答到:爱情是自私的,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即使有人这么做,也与境界高低无关。  你爱着她,她却爱着别人,于是你心甘情愿的放手,把她送到了她爱的人身边。这样的故事听起来总会让人感动。可事实上,你并不高尚,在你放手的时候,虽然承受着痛苦,却可以认为自己很伟大,你感觉到了自己有给别人幸福、改变别人生活的力量,并从中得到了满足,仅此而已。  忘记了是谁告诉李寻欢:你以为自己很伟大,别人就算不感激你至少也不应该恨你。可事实上他却随时会觉得亏欠于你,永远无法摆脱你的阴影,在你认为你给了他幸福的时候,也给了他更多的痛苦和压力。你不过是一个用成全别人伤害自己来证明自己伟大的疯子,一个虚伪的自私者。  笑,古龙是如此的洞彻人性,只叹自己无有机会能与他把酒长谈。

剑,刀,侠骨,柔情

作为一个九零后,以看武侠为“业”的可能不多,毕竟网络小说已经占领了高地,但也许正因为看过的第一部武侠就是古龙,才会让我痴迷于武侠。古龙擅长写对话,有人说古龙的小说全是短小的警句,这明显错了,翻开《多情剑客无情剑》看看吧,开篇第一句:“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如此气势,如此魄力,直有种以万物为刍狗的意思,非一般的大气;而且这部书完全不像在写一本正统意义上的小说,古龙是在写诗,写一篇前无古人的诗。古龙在书里说:“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他还说:“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时常与寂寞为伍。”这是一种诗般的语言,诗般的意境,虽不是诗,却早已胜过诗篇……李寻欢这样的大侠在金庸的书里是从未出现过的,古龙的书一向如此。金庸的大侠一向是为国为民的,古龙却是不同,李寻欢就是典范,他是平民中的侠,是一个市井中的觉醒者,是一个对自由的追求者,是一个对人性枷锁解放的追求者,李寻欢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正因为这些缺点,李寻欢才更贴近我们。金庸笔下的大侠表现的是阶级的理想,古龙笔下的侠开始出现了一种更能抚慰人民大众的受创的个人的雅望。仅仅是金庸的那种大侠形象是不够的,残缺的自有古龙起,中国文化上的侠的含义才真正的丰满自怡起来。 没读过李寻欢,你就不明白真正的江湖男人,真正身边的江湖。如果你读武侠却没读过李寻欢,那是一种真正的缺失。

不是多情刀客无情刀吗

第一次看这小说大概是五年以前甚至更久,那个时候还不怎么了解古龙,看不懂小李飞刀的借酒浇愁。头两天重新看了一遍,感觉这本小说不仅仅代表了古龙的语言风格,本身也算是他的巅峰之作。有的事情没有相关的经验去判断,也就无法理解,五年前看过的那本小说,在我的印象里很长时间都是这样的,小李飞刀突然出手,没有人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但是他手上的刀已经不见了。古龙的小说不像金庸那样以故事为重,他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性格鲜明,即使是配角,出场就死的那种,也有着古怪的气质。对于跑龙套的演员来说,古龙就是他们的上帝。如果分析整个故事,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一条分界线,前面是龙啸云和小李飞刀的恩仇,后面是百晓生兵器谱的斗争。前面是配角出现的高峰期,很多浓墨重彩出场的人物一剑毙命,出场就是金丝甲的争夺,“碧血双蛇”、诸葛雷、五毒童子门下和虞二拐子等人太浪费人物名字了。这就古龙小说最大的一个毛病了,为了烘托后出场人物武功的高明,前面出场的高手往往是被秒杀,造成了武功体系的混乱。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正是因为小李飞刀出手必胜的惯例,尽管他一直在各个场面出现,但并不能作为小说武功体系的参照标准。实际上,后面一段百晓生兵器谱的斗争主要讲的还是心理博弈,却比繁复的剑招更好看。前半部分如果有个关键词的话,那么就是“梅花盗”,梅花盗的故事并不主要针对梅花盗大家出谋划策,梅花盗整个事件都在龙啸云策划迫害李寻欢的情节之中。小说剪去了原本的开端,从李寻欢回到关内开始写,其实已经算是小说本来开始的时间十年以后了,这个时候他病病怏怏、借酒浇愁,还有事儿没事儿雕刻木头,时刻沉浸在对过去的耿耿于怀,虽然他的飞刀一如过去一样例无虚发,但从他出场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这种贯穿始终的哀伤基调。如果从十年前他与龙啸云的恩怨开始写,一来时间跨度比较大,无法统摄后面入关后的一系列连串的事件,二来情感和基调不好协调,龙啸云陷害李寻欢这个悬念不好隐藏。赵正义这类人的存在,也是对武林的一个讽刺,李寻欢是游离于江湖的一个人,没有参与到任何社会事务中去,却因为个人感情问题牵连其中,不得不说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如果分析梅花盗的整个事件,会发现情节的发展并不十分合理,因为梅花盗这个故事本来就服务于李寻欢。按照小说情节的逻辑,林仙儿的终极目标是盗经,但盗经这个件事突然出现,可能原因是李寻欢被少林寺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写下去了,所以只有借这件事情来解围。也就有了两个遗留问题,一是即使李寻欢解决了盗经问题,但梅花盗这件事还是没有解决,二是林仙儿盗经到底想干嘛,最后居然会被阿飞抓到在灯下看佛经,实在是不合情理。-----------------------这些矛盾究竟该如何解决?只好,翻篇了,接着写后半段故事,真正的江湖恩仇录,尽管百晓生死了,但是他笔下的兵器谱还在,持有兵器的人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决斗。阿飞和荆无命两个人都是新秀,百晓生来没来得及更新的排名就被小李飞刀给杀了,实在是可惜,不然此二人也能够进前五的位置。与前半段相比,后半段的高手如云与配角繁杂形成了鲜明对比,古龙写着写着又偷了懒,后半段高手这么多但总不能没有配角啊,所以他就直接把前面出现过的配角的亲戚朋友拉了过来。比如蓝蝎子和大欢喜女菩萨,这些人物虽然与主线情节没有一点关系,但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虽然多年前看的这小说,但随时都能想得起大欢喜女菩萨用脖子上的肥肉夹住飞刀的情形。至于游龙生如何被大欢喜女菩萨擒住,书里也没有提前因后果,类似的情节尚有许多,不必深究。前面已经提到后半段主要讲的是心理博弈而非兵器之争,因为持有兵器的人不同兵器的功效也就不同,所以更重要的还是人物,可以说后半段人物的刻画代表了古龙小说的至高境界。嵩阳铁剑郭嵩阳牺牲自己只为了给李寻欢试剑,这样的情义实在难得,王家卫的《东邪西毒》是一部金庸故事、古龙内核的电影,里面就有欧阳峰带洪七去看会讲话的死尸这一段,想来应该出于此处。不妨摘录于此铃铃嘴唇已有些发白,道:“可是死人说的话我怎么能听得到呢?”  李寻欢道:“要学会听死人说的话,自然不是件容易事,但你若想多活几年,活得好些,就该想法子学会。”《东邪西毒》里听死尸讲话,得出来的结论是要小心一个左手拿刀的人,而荆无命正是左手使剑的高手,正好印证了我的猜想。高手与高手之前的决斗包括了思想行为的揣测,而只有武功到了那样至高的境界,才有可能去揣测得到。郭嵩阳死了以后,荆无命想起他露的破绽只是想练剑,而上官金虹却知道他故意露出的那些破绽,小李飞刀却知道他们必然不会回来,因为上官金虹这样的人一定要有十二分的把握才肯出手,否则也一定要制造这样的机会。听了郭嵩阳的尸体讲话,我得出的结论是他死得太冤了,李寻欢和荆无命两人对决的话也只有一招,根本没有出第二招的机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足以致命了。事实上荆无命也不存在因为郭嵩阳试了剑就要把剑法改一改,毕竟他和阿飞两个人的剑法都是有章法无体系,出手全然凭感觉。吕凤先出场也很奇特,作为一个看客出现在了铁传甲的故事里。他这个人太在乎名气,也太注重享乐,所以他才会败在上官金虹手下。因为林仙儿而落败的不止他一个,但他是名气最盛的一个,铃铃失身于他最后也死在他剑下,最后落魄街头也算是报应了。荆无命算是最奇特的一个人,与古龙小说里面其他的配角的特质相比他的外貌并没有太大的赢面,但性格却无与伦比。林仙儿的媚术居然连荆无命也能勾引,我实在有些担心孙小红的婚后生活了,肯定是先有了荆无命的心动,他才会掏出一颗药丸子吃下去恢复勃起状态。这些细节也不能推敲,否则就没有意义了,荆无命吃的什么药,他为什么一直带着这种药?上官飞和荆无命的关系很有意思,上官飞的龙凤双环固然厉害,但他也是等到荆无命左手废了以后才敢动手。荆无命的出现夺走了原本属于他的地位和权势,还有身为人子的有恃无恐,荆无命虽然在上官金虹手下扮演着上官飞的角色,但他一直都是上官金虹的一条狗一件工具,可以从上官金虹在他左手废了以后取走他的配剑送给阿飞可以看出。上官金虹故意让上官飞远离权势的圈子正是爱他的表现,正是如此上官飞的龙凤双环很可能只学了点皮毛,其实这个道理和林诗音藏了《怜花宝典》一样。小说里一直都在拿阿飞和荆无命两个人相比,很有可能他们的身世很相似,才有了性格的相似,剑法的相似。荆无命因为林仙儿动了情剑法会有一点点凌乱,阿飞却因为林仙儿差点毁掉。他们两个人都太专注于剑法,剑法在他们眼里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把把剑刺到对方的喉咙就行了,当然你要足够快才行。说到林仙儿,我首先想到的是她的结局,前几天和一个同学聊天,我说林仙儿如同母狗的结局未免过于草率,他说其实后面还提到了林仙儿,她不是失踪了两年吗,她是去生孩子了。正如荆无命所说,她最大的错误就是,以为所有人都会像阿飞那样爱她,在她屡次伤害了那个爱她的人以后,已经没有机会得到原谅。但是,这里出现了一个孩子,这孩子是谁我不清楚,但算是她征服男人生涯的一个终点吧。古龙小说中的女人大多是他内心投影出来的一个形象,无论善恶,林仙儿这个人物却异常出彩,当然只有拥有她那张美丽的面孔的人才有可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她只要男人!”她最深层的欲望在她沦落红尘以后展现得更加清晰,越是站在高处的男人她是想要去征服,奈何像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这样的人她也无法驾驭,只会将她推向毁灭。其实,很难说最后她是不是真心悔过,想要和阿飞一起过平凡的日子。因为大抵像她这样的女人,生来就该如此吧!---------------------------我统计了一下,《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共有“酒”字819个,“剑”字873个,“杀”字745个,“死”字993个。古龙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自我修为极高的人,剑法、刀法要达到最高境界往往是个人努力,思想境界到了武功才能上一个台阶。上官金虹和小李飞刀为何非要决斗,如同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一样,两个人活着有个对手惺惺相惜不是很好吗,我的看法是他们其实还是有一种试一试的态度,当然主要是上官金虹有个想法,小李飞刀主要为了维护正义,上官金虹从未出手,击败吕凤先也只是几句话而已,他当然很想知道小李飞刀怎么样。可惜小说故意留白没有描述这个本该是最大看点的大决斗,只是提了下上官金虹的死法,“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人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我觉得原因是这两大高手根本没法写,小李飞刀本来就只有一刀的机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实在没有什么好写的,最多只能这样写,“上官金虹出手的那一刻,他才相信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传说,龙翔凤舞脱手双飞从来没有过败绩,但小李飞刀也没有,两个从无败绩的人百晓生如何评判已然无从得知,但上官金虹已经知道他输了。一个念头突然在他的眼睛里出现,他不过只想知道一件事情的答案而已,本不该用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他们本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只是因为他太骄傲了。可惜这一切都太晚,他看到了那惊鸿一瞥的白光,他的骄傲在他的眼睛里渐渐变成了灰色,小李飞刀手里的刀已经不见了,他的喉咙喷了一道鲜血,有风的声音。”其实上官金虹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可以从他的行为就能看出来,决战前故意使坏让小李飞刀奔波一趟,说明他还是害怕,他不敢面对失败这个最直接的恐惧,也无法战胜这个恐惧,只有不断地制造机会让自己更有胜算。这样说来,其实他已经输了。再说说剑客多情这点,林诗音这个名字提及的次数随着小说的进展慢慢变少,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会是一个人的全部,孙小红的出现其实就是李寻欢的重生。

冠盖满京华 斯人独憔悴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他本应过着逍遥自在的贵公子生活,但一次遇难时,龙啸云救了他一命,从此命运的航道完全改变。当他得知啸云爱上他的情人林诗音时,为图报恩,他故意纵酒嫖妓,激怒林诗音。又让林去照顾龙啸云,成全了他们两人,还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了他们。他离开家乡漂泊了十年。岁月的风尘却不能掩去林诗音的倩影,他沉醉于对她的无尽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雕像,不知刻了多少个。十年后,他已是眼角布满皱纹的中年人,拖着病态的身躯返回家乡。很多人说李寻欢很残忍,因为他所谓的大义而使三个人永生痛苦,不得解脱。独享孤独,像这样一个人,是怎么会幸福呢?他要的是孤身独走天涯,寂寞沙洲冷时想起粉瓦黛墙里温柔倩影的惊鸿一瞥,蓦然回首,空荡的草原只剩呼啸而过的风和凄凄凉凉的雨的孤寡寂寥。红颜弹指老,刹时芳华。《东邪西毒》里张曼玉饰的桃花临终感慨道,人生最大的遗憾,是最美好的日子,心爱的人不在身边。当目睹李寻欢的背叛,她的那一片天塌了。说着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人转身就不见了。从此,浆声烛影的秦淮河畔,燕依然在梁间呢喃,而斯人已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像她这样脆弱的女子,有些事情无能为力。所以半是赌气半是无奈,她成了龙啸云的新娘,与其结婚,为其生子。依然穿着淡淡的紫色衣衫,依然是斜斜倚在江南烟雨楼头的娴静闺秀。似水的年华,就这样无情而优雅地逝去。虽是思念百般柔韧,时间空间还是让她细若游丝。十年后的一天,那个曾经让她喜上眉梢,也曾经让她泪如雨下的男人归来了,扰乱一池春水。她茶饭不思,日渐憔悴。他相似入髓,饱受折磨。慢慢相信命运,相信注定。他放下了旧情,与孙小红远走高飞。她放下了依赖,隐居在一个僻静的山庄。他放下了仇恨,为了情敌死在了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下。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最初的时候,是爱着的。只是最后,走向陌路。一声“诗音”言犹在耳,一柄小刀刻尽情殇。全部的故事,到这里,可以画句号。

古龙最好的一部作品

初中高中,古龙的小说看了几十部,这是最好的一部。读《绝代双骄》和这部小说产生过高峰体验,纪念下~~

惊鸿一瞥蓝蝎子

蓝蝎子在多情剑客中真正出场只有两次,每次都和王熙凤在林妹妹初进贾府那一章里出场方式一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第一次在孙驼子的酒店里,李寻欢已经醉了,孙小红正准备把他带走,忽然有人说,你可以走,但这要醉猫却得留下来! 这声音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情欲。随着这样的声音,蓝蝎子现身了,她腰很细,腿很长很直,该瘦的地方绝对不胖,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她的眼睛长而媚,她的嘴巴很大,嘴唇很厚,她的皮肤虽白,却很粗糙,而且毛发很浓。古龙笔下动人的女人不少,但是蓝蝎子无疑是别具一格的,能说得出名字的女角虽然都有细腰长腿,但像她这样具有狂野的性感的诱惑力的人长相的却很少,而她的沙哑低沉的嗓音和她的长相更是相得益彰,成为蓝蝎子独特的标志。蓝蝎子是来为死去的情人伊哭找李寻欢报仇的(伊哭因为林仙儿死在阿飞手上,怎么又跟李寻欢扯上关系了,可见这女人蛮不讲理和任性,也可见人怕出名啊)。蓝蝎子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着一个在路上钓上她的男人。为向孙小红证明她有能力带走李寻欢,她一招杀了这个男人,她笑着告诉这个男人,母蝎子和公蝎子交配之后要吃掉公蝎子的。第二次李寻欢被郭嵩阳点了穴,有人敲门时,林玲玲将她藏在衣柜里。李寻欢居然只觉得那个声音熟悉,不知道当时小李探花是心神不定还是真的老了,这样的声音他居然一时记不起来。这一次蓝蝎子依然是为了伊哭来找林仙儿寻仇的,为了不使李寻欢受到至尊宝的糟蹋,也为了报他不杀之恩,蓝蝎子杀了至尊宝,并因此丧失性命。蓝蝎子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毫不在意享受男人,这些自以为钓到美女玩玩的男人多半也没有好下场,但是她又为伊哭千里迢迢来报仇,而这个她满意的情人正是因为旁的女人的诱惑而死去的。说她看透了男女关系吧,她始终还是放不下伊哭的;说她看不透,有几个女人像她这样潇洒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不像林仙儿找男人是为了满足金钱名利赞美,她只是像男人玩弄女人一样玩弄男人。同时她还是一个恩怨分明,敢作敢当的女人,李寻欢不杀她,她救了他一命,并放弃了向他讨要一只胳膊的机会;杀了至尊宝,她没有逃,没有推卸责任,主动去找大欢喜女菩萨领罪。如果只看到这些潇洒,自如的个性,毕竟还是不够的,她也有她的彷徨,她的伤心,她的悔恨。李寻欢劝她,也许找到人代替,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她怔怔的流下了眼泪;她明知自己在毁别人的同时也在毁自己,却还是要报复,她不是不知道伊哭并不是个可靠的男人,毕竟还是有了感情。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伤心的往事,成就了今日的局面,蓝蝎子还年轻,若她不死,必定成为一个真正洒脱自如的女人,那个时候散发出来的魅力,应该更动人吧。

体会许久后想说的几句话

他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他们太相像,同样的倔强,同样的淡泊,同样的被动。他们可以爱这么久因为他们从未改变,现代人总是容易受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性格、观点和心态,可他们从未改变,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坚持,他们自始至终都是对方心里最爱的那个他(她)。过去不理解为何李会让出林,现在发现这并不难理解。只要想一想,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环境,像李寻欢那样一个人,他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为了一个女子大病不起,徘徊在生死边缘,即便这个女子是他的挚爱有如何,他能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因此而死去吗?因此,这是唯一的选择,也许换了我,也只能这么做了。。。

何处寻欢

李寻欢是神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可是这世间也找不出这么一个神,也找不出这么一个李寻欢。小李飞刀的飞刀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飞刀只是凡铁,只是人却是神。一般飞刀一出绝无活命。可是很多人不信,所以只好以身试飞刀。很多道理似乎只有死亡才可以证明。小李飞刀下都是必死之人,没有人觉得他们不该死。也有活人,小李飞刀认为能流得出眼泪的就不必去死。当然这里的眼泪,一定是真心的。可以不是忏悔,不是认知。但却一定是真心的,是从心里流出来的温存的泪水。你说,这是一种怎样的泪水。小李飞刀和花满楼都是神。可我却没有把,李寻欢当神来喜欢,因为他是李寻欢。谁让他是李寻欢呢?这句话有点任性的意思。可是除此之外我能够说什么。我喜欢的是李寻欢,那个喝醉酒不停咳嗽的人,那个一直守住在兴云山庄之外的人,那个心里同样只有爱没恨的人,那个心里悲凄却总是笑着的人,那个像诗人确又是漂泊着的人,那个总是不停雕刻木人的人,那个总是自己承受无怨无悔的人,那个寂寞站在高处俯瞰世间的人。他满身风尘,却又不是浪子。他如此爱着林诗音却又把他交给别人。他也许错了,错的离谱。可是他就是李寻欢,我心里的李寻欢。说喜欢只怕不够深刻,却又不是爱。没有人会讨厌他,因为他本身就是被人喜欢的。李寻欢是个悲剧。以德报怨,心怀宽广。做到这样的境界,也许当真是个圣人。李寻欢是一个接近神的人所以他终究不是身。李寻欢的悲,在第一次回到兴云山庄,那一声嫂子展露无遗。此情此景此人李寻欢怕是心里在吐血,悲到沥血。李寻欢似乎鲜有快乐的时候。他一直那么寂寞李寻欢式的寂寞。他的朋友不多,真的不多。想要他死的倒很多,因为一个人变成神令他们惶恐。被龙啸天一干人等陷害的李寻欢,只有一个人肯救他,就是阿飞。阿飞和李寻欢的友谊,简直令人羡慕。因为我知道此生永远都不有这样的友情。不是阿飞愿意拼死救一个见过不到几次的人,也不是李寻欢愿意用自己去拯救阿飞。生死之间的友谊,他们已然超越。他们有一种难以置信的信任。书上说他和阿飞,就像荆无命和上官金虹。只是一个是神,一个是魔。也许某种意义上相似也许不是。因为李寻欢只有一个,阿飞也只有一个。阿飞却不是李寻欢的影子,李寻欢也不可能那么对待他的朋友。古龙常说:敌人远比朋友可爱得多。一个令你钦佩的敌人,更是难能可贵。而阿飞的出现,也可以说,人生有朋如此,就算死了也可以。真正了解李寻欢的,是上官金虹,阿飞也了解李寻欢,只是此刻他为情所困而已。李寻欢亦是幸运的,虽然是阿飞以李寻欢为荣。李寻欢是令人如此喜爱,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李寻欢本是无心恋尘,可是爱他的人都拼命的要他活。喜欢李寻欢的人很多,而多是女子。如果李寻欢不在江湖,如果李寻欢禀风作诗。可是那样的话就不是李寻欢了,也许就没有孙小红的爱,没有铃铃铃。我刚刚所写的一切,都将付之一矩。对李寻欢的喜欢,有心疼。简直是在最低处,仰首我的神。这算什么样的喜欢,我究竟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在喜欢。李寻欢是个神话,他的飞刀也是个神话。龙小云有句令人动容,就是为什么我不是李寻欢的孩子。这句话让这个一直残忍阴毒的小孩温和了一下,就那么灵光一过的让龙小云也可爱了一次。也让我们知道,龙小云只是恨。龙潇天有个聪明能干的儿子,龙小云却没有令人尊敬的父亲。也许林诗音也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她的丈夫不是李寻欢。看到这里我们就明白龙潇天讨厌李寻欢了。他在害怕失去,虽然李寻欢从没跟他争过什么。有人说这个残忍的悲剧是李寻欢一手造就的。也许李寻欢不明白爱是不能够相让的既然能够让出来,也许李寻欢爱的不够。其实这都是他的性格使然,他总是自己一个吞下苦果,他做得太英雄,却是个悲剧英雄。他那么爱别人,却不肯好好爱自己。像这样的寻欢,也许林诗音本就不适合他。林诗音自己在最后一刻终于明白,在看到孙小红的那一刻。如果自己敢爱敢恨一点如果无论发生什么都陪在李寻欢身边。也许就没有那么多悲剧。那幅梅花满庭院的浅笑嫣然,是不是可以更长久的弥香。我目中李寻欢,心里的神。有的时候,我想误会是不必解释的。真的不必解释,如果你们也有那种超然的信任。需要解释的误会,便不再是误会。需要解释的人,也不会是你所适合的人。如果林诗音,真正的了解李寻欢,对于那个有些病态美的林诗音,最深刻的记忆来自于萧蔷。小时候就只是一厢情愿的埋怨他们的命运弄人。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因为他们也许本就不该在一起。也许有另一番可能。看书总比看电视好。没有演员比有演员好。有错过比没错过好。既然你不愿发生的发生了,那总该是有理由的。经年一别,何处寻欢你看,其实谁都知道李寻欢本不存在。因为梦,他出现了。他给了我一个做梦的机会,他叫李寻欢,他最爱的人是梅花林里的林诗音,他总爱喝酒,有一柄令世人恐惧的飞刀。你说,我如此了解他。他怎么会不在呢?他的形象如此清晰。他在那个神奇的世界里,在我的心里。

浅谈《飘》与《多情剑客无情剑》相似之处

笔者其实看得外国名著甚少,因为我总觉得经过翻译之后的文字肯定就失去了原有的韵味,也再也不是作者本来的意思了,但我也读了这一部《飘》。有人说如果美国只有两段历史的话,那便是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那么我说,如果美国只有一本名著的话,那便是这部《飘》。  飘的盛名自然不用我来赘述,我现在只想分析一下这本飘和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相似之处。有人可能要提出反对意见,说美国第一经典名著怎么能拿一部中国流俗的武侠小说相提并论,实在有辱前者。关于这个观点我只能置若罔闻,因为在我看来,文学的殿堂里并没有盛名流俗不流俗,若是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就算置身于恶花盛开的森林,也能看到美的光辉,更何况在人设方面二者真的有相似之处,而且是像极了那种。下面我们一一来分析。  关于郝思嘉和林仙儿  郝思嘉聪明美丽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他转,就连阅人无数的白瑞德见了她都忍不住倾心不已。这一点和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林仙儿何其相似,只不过后者是武侠小说,夸张成分更大,林仙儿倾国倾城,全天下的男人都为之痴狂。  再说郝思嘉挚爱的艾西里,也是全书中唯一拒绝过郝思嘉的一个人。于是从被拒绝的这一刻开始,郝思嘉便认定,这一生中唯一爱的人便是艾西里,而且一定要得到他。而在全书中,郝思嘉的一切情绪和行为似乎都是围绕艾西里发生,甚至它照顾媚兰都是因为她答应过艾西里这样做。而这种剧情到了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则发展的更为极端,在林仙儿被李寻欢拒绝之后,便开始一些列的报复,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故事全几乎都是围绕这个女人的报复展开的。其实郝思嘉真的爱艾西里么,或者说林仙儿真的爱李寻欢么?玛格丽特米切尔在《飘》里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古龙先生却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给出了明确答案,林仙儿的心理就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要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你凭什么这么特殊,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说到底,这不是爱,这只是一种征服欲,一种得不到的更想要的心理。我想如果当时艾西里拜倒在郝思嘉石榴裙下,或者说李寻欢被林仙儿收复了,那么恐怕到最后就如同后来林仙儿对阿飞一样弃之如敝履。  最后要说一下郝思嘉对男人的态度。郝思嘉一共嫁给过三个男人,而她对这三个男人几乎是毫无感情,其中第二个丈夫甚至是她妹妹的未婚夫。这时候男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种渡过困难的工具。而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林仙儿这种心态更是不堪,只要有利用价值,她就奉陪。  所以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过是一个缩小版的林仙儿。关于媚兰和林诗音  书本上的这两个人都是几近完美的角色,她们坚强,隐忍,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她们都有一个死心塌地爱她们的男人,艾西里爱媚兰,李寻欢爱林诗音。有时候都觉得在书中,她们已经不单纯是一个人,而是一种象征,一种世间美好的象征。在飘中,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她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把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其实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但是她选择相信。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而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林诗音又何尝不是如此,当丈夫逃离,儿子变残废时,她独自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就算所有人都来到她的庄园寻宝挑衅,她也毫无惧色。这是两个令人敬佩的女人。  关于白瑞德和阿飞  这是两个让人心疼的男人,只因他们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只因他们爱的太纯粹,太真。白瑞德爱郝思嘉,就算明知道郝思嘉爱的是艾西里,就算明知道这个人不值得爱,依旧爱的义无反顾。而且他娶了郝思嘉,就算明知道她和他结婚并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自己有利用价值。而阿飞呢,更是让人心疼的流泪,为了林仙儿,他宁愿怀疑自己,甚至和自己最好的朋友绝交,就算明明已经看清了林仙儿,看清了她的人尽可夫,但是依旧放不下自己心中的爱,放不下深爱的人,依旧深情地对林仙儿说,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吧,这一句抄袭了王家卫的《春光乍泄》)。但是很不幸,爱本就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两个同样用心的人。于是白瑞德最后远走他乡,再也不愿见到郝思嘉,于是阿飞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太多痛苦回忆的小茅屋,永远地埋葬了这段记忆。  其实他们的决绝背后其实藏着一颗碎成了千片万片的心。  综上所述,我是真的觉得多情剑客无情剑和飘在人物设置上过于相似了,也许古龙先生也是因为太喜欢飘才这样的,所以那些觉得我侮辱了飘得同志们也别动气,一家之言,姑妄听之。

多情剑客无情剑随笔

幼时,我幻想的未来跟很多武侠书里的主角一样,打抱不平、为国为民。但慢慢长大后发现,人上人毕竟太少太少,能兼顾自我和家国大义都是伟人,在现实面前能顾好自己和周围生活的人就已经被很多人羡慕了。在看《多情剑客无情剑》之前,我曾去搜索过一些书评,很多对书中男主李寻欢的评价是“圣父”、“渣”之类的话语,但也不乏欣赏之人。而他的好友阿飞就简单多了,无外乎是“酷”、“真诚”。两位红颜知己的形容则是漂亮。我个人认为,古龙小说里男性角色的塑造比女性角色整体而言要好上一层。哪怕只出场数次的男性角色都能从言语间感受出人物魅力,而女性角色总是给人“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或许也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受才让读者萌发强烈的好奇心。“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十个字代替了书香门第、博古通今、智谋超群等对人浮夸的恭维用语。“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则是对武力上的肯定。“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眶里除了血肉还包含了每个人的性格与过往。李寻欢是酒鬼、是浪子,他可以高贵、也可以落魄,但唯一不变的是眼神,锐利而明亮。这个人把生与死看的很淡,但他却不想死,世间有美酒、美女和知己,没有理由这么早就去见讨厌的人,他的眼睛出卖了他。在入关途中遇到如野兽性子的阿飞,成为了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阿飞是一个美少年。人们通常对美的事物产生怜惜的感情,更何况是在雪地里独自生活大的孤子。阿飞像野兽,并不是他狂躁野蛮,而是如野兽般的习性、野兽般的捕猎手段、野兽般的感情。当他遇到任何男人都逃脱不了的林仙儿的时候就像一只野兽,为了他和她的家不惜跟任何人闹翻、杀掉任何阻碍美好的人。然,男耕女织的生活并不适合野兽习性的人,野兽是为生存而战,如果有一天生存不需要担心的话,那么就离死不远了。野兽投入感情是真挚的,但对方一次次的背叛羞辱,野兽的复仇也是惨烈的,简单的人用的方式也非常简单。阿飞本人直爽纯真,李寻欢见多识广、精明老练,两种临界点性格的人交织在一起势必会擦出火花。阿飞是幸运的,因为他出来碰见的第一个人是李寻欢。他的母亲曾教导他不受任何恩惠,不要信任任何人,这也是很多大学生刚出社会时父母亲的忠告,但他们很多都碰上的是上官金虹。男人遇上林仙儿不知道是他运气还是他倒霉,在每天享受天地间最美妙事情的时候出卖了自己的一切,最后在毫无利用价值时幡然悔悟,譬如吕凤先,兵器谱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为人自负孤傲。李寻欢曾拜托他击杀林仙儿,但他毕竟还是一个普通男人,后又惨败于上官金虹之手,徒留一声叹息。在书中大欢喜女菩萨也将男人臣服于脚下,不过林仙儿是媚术,而她却是以武力夺取男人自尊。“她眼睛并不小,现在却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了一条线,她脖子本来也许并不短,现在却已被一叠叠的肥肉填满了”,这样的一个女子,服侍她的却是曾经的青年才俊,或是武力压制亦或是威胁,反正在她身上不可能享受到像林仙儿一样令男人快乐,甘愿与她醉生梦死的快感。大欢喜女菩萨的场景让我莫名的想到了女尊世界,男人和女人若是真的换了所有东西后会是什么样子?如大欢喜女菩萨是男人的话,对观感的冲击可能微乎其微,封建社会的残留思想让人觉得男尊女卑是应该的,一直传承下来的某些儒家思想还能用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年代吗?在这个场景里,所有的男子都对女子无条件的服从,甚至到了一种近乎奴隶的范畴,她的徒弟也跟她一样,一样的长相、一样的作为。按常理说徒弟像师父是必然的,师父要是哪天遭遇不测,徒弟也是花费毕生精力去找凶手报仇,这是很多武侠小说里的描写。然,大欢喜女菩萨的徒弟却在师父死后并无太大悲喜,替师父找一处长眠之地,也算是还了养育恩情。兴许是师父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本性,一昧的压制,将徒弟当做机器和劳役驱使,没有情感的交织,而且女人都是爱美的,树倒猢狲散的结局也是必然。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就是个例子,饶是李寻欢这种看尽世间百态的人物认出他时也是震惊的。也是,一个毫无尊严的“男妓”又有谁会联想到两年多以前风华绝代的少侠呢,如果不是他那还未消失的剑术和眼力,或许再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当他用夺情剑穿过大欢喜女菩萨的后背时,震惊了这个女巨人,也惊到了李寻欢。女巨人想不通为何刚刚武功比她弱的人,对他还算“好”的人会从背后下手,估计她下辈子也想不通了。可喜的是李寻欢在最后承认了游龙生是他的朋友,不管他变成什么样,他都是小李飞刀的朋友。游龙生是为何堕落?跟林仙儿有关?又为何沦落到大欢喜女菩萨那里?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但我知道,身边有很多游龙生,但大部分都没有了刺向后背那一剑的勇气。我觉得林仙儿是一个拥有魔咒的女人,能把每个男人收拾的服服帖帖这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前有少侠游龙生、跟野兽搏斗过的阿飞,后有名震江湖的吕凤先、杀人机器荆无命。荆无命就跟他的名字一样,对任何人包括自己都不在乎,他就像是被抽干了脑髓的活死人,所以林仙儿能让他产生情绪那真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但林大美人也没真正瞧上荆无命,她对自己的认知很正确。林仙儿享受征服男人的乐趣,喜欢虐待和被虐,越难征服的男人越有兴趣以致心生杀意,如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要是男人很容易就陷入,下场一定会很悲惨。上官金虹是在当时能跟李寻欢成为对手的一个人。只有实力相当的人才会成为对手,像那种一头热去挑战李寻欢的飞刀、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的人只能是个失败者,至少在他们面前。李寻欢此人博爱,怜悯之心很旺盛,被他发现什么阴谋伤害其他人的话就要站出来管闲事,哪怕被人误解。就如阿飞一门心思跟林仙儿好,李寻欢为了他不惜放下身段求人受尽挚友误会;为了一面之缘的游龙生也能不遗余力的劝说激励。这种人要是搁现在就是一傻大个,被人指着背说蠢。上官金虹就没有这么丰富的情感,他一心为权势,做了二十多年的铺垫也只为了这个中心,说明此人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是很坚韧的。李寻欢在上官金虹的眼中看出了无情,上官金虹在李寻欢的眼中看到了淡然,这两人是天生的对手,待到对方消失后心里也许会生出一丝丝的不舍和无奈。佛家说众生平等,贪嗔痴念皆为幻象,但要达到这个境界不知要多高的悟性。为国为民的人上人尚且不能抛开俗念,更何况平凡人。但若每个人都明白这些佛理,就不会有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不会有古龙、不会有这个奇妙的世界了。李寻欢在这十几年里是忧愁的,忧愁的源头是他的心魔,是他的多情,如果当初是上官金虹遇到林诗音和龙啸云,我猜测有两个结果,一是悄悄杀掉龙啸云让他下辈子再来找林诗音,二是让林诗音跟龙啸云在一起,然后自己继续追求梦想。李寻欢的做法倒是跟第二种很像,他不仅撮合了林诗音和龙啸云,还把自己的家产送给龙啸云。要是当时上官金虹跟李寻欢相识的话,估计是绝对不会把他作为对手的,这人,太蠢。上官金虹最后跟李寻欢的决战也颇有意思,明明有很多机会却不下杀手,是因为自己虎视天下家财万贯所以自大?因为害怕跟天机老人一个下场所以想留住李寻欢?他们俩都是非常人,我这个常人是猜不透他们的心思了。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到这里是不灵验的。从上官金虹这个事件看出,他为此铺垫了很多,也有很多机会,但最后还是失败了,李寻欢只有一个机会,下了一场豪赌,结果,他成功了。而这个成功也是因为李寻欢的博爱多情才成功,那个时候他有兄弟、有爱人、还没喝的酒,情感的羁绊比任何天时地利都来得有效,上官金虹是孤身一人,无妻无子无知己,唯一的牵挂只是名利权势,就连日常办公地点也像个坟墓,试问一个生命中没有色彩的人如何得胜呢。最让人唏嘘的还是龙啸云拿着怜花宝鉴找上官金虹谈判的一幕,人还没见到就被杀了,江湖人士想方设法抢夺的怜花宝鉴就被牛皮纸包着跟龙啸云一起消失在这世间,王怜花要是晓得了此事不知作何感想。其实龙啸云这一生也跟这怜花宝鉴一样的可笑,最开始救了李寻欢,画了一个圈最后也是为救李寻欢死于他手。他的家产和女人都不属于自己,后又为了利益跟上官金虹结拜差点被砍死,这些都源于他的不自信,他懂‘没有这个金刚钻就别揽这些瓷器活’这个道理,但是男人的嫉妒心一起比女人还可怕,再多的理智也无用了。所以生活要快乐,自卑和计较都不是好事,都会被自己玩死。而龙啸云这辈子最有成就感的事应该就是生了个龙小云这样的儿子。根据人们对孩子的要求来说,十几岁的龙小云只能得负分,没有孩童的天真和善良,有的是成年人的智谋和狠辣,十多岁的人生就超越了他爹五十载的历练,最显眼的就是当上官金虹说要杀了龙啸云时,在他爹还迷茫之际便果断的砍了一只手然后想出了一套完美的说辞,并把断手捡起交于上官金虹。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孩子能做出的事,许是成长环境加上天资聪慧才锻造了现在的他,如果再等十年,他或许会成为比上官金虹还要强的枭雄。至于龙啸云的老婆、龙小云他娘林诗音也算是一个奇女子,先是跟兵器谱排第三的小李探花青梅竹马,又跟龙啸云这个江湖大侠结成夫妻,生了个进退有序、杀伐果断的龙小云。但她却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她不像林仙儿喜欢用美貌勾引男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不像孙小红从小跟着天机老人走南闯北,她只想给丈夫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但她心里忘不了李寻欢,可能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快乐和痛苦都相互倾诉,到了最后也不知是爱情还是亲情了。但在丈夫眼中,这种不知名的感情都会被误认为爱情,后来李寻欢又重回故地,这更就一发不可收拾。李寻欢重新入关我觉得是想落叶归根,常年饮酒的伤病加上也不年轻了,每个人都想在中年或者生病时安家,想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走走停停,这都可以理解。唯一不解的是他把自己的祖屋送给了龙啸云,我们从古至今的理念是把房子看得很重,不仅是安家,也是根的所在,走到生命的尽头意识陷入虚无,只有在有根的地方才会感受到家的温暖。如果林诗音是贤妻良母类,那孙小红则是敢爱敢恨。作为天机老人的孙女,从小跟着爷爷漂泊四方,见多识广,祖孙俩敏感善推理。天机老人作为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物更是人中龙凤,可惜就是因为高处不胜寒,一个长时间没有对手的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点的磨灭掉年轻时的勇气和武功,从而败在了上官金虹的手里。在梅花盗的故事里,他和孙小红的出现都是帮了李寻欢的忙,为李寻欢洗刷恶名、告诉阿飞怎么救李寻欢。他就像一个事件的推动者,非常神秘。而孙小红就单纯多了,走南闯北看尽世间百态,最后把眼光锁定在了李寻欢身上。这个敢爱敢恨的姑娘表达起情感来也非常热烈,不拐外抹角,也不存害人之心。在跟李寻欢拼酒时显露的少女姿态令人莞尔,但她是个心思通透的人,询问李大叔的话没有一句不直切他的内心,搞的李大叔都有点应接不暇呢。她比林诗音好的一点是她很执着,拎的清重点,喜欢就是喜欢,从没有怨恨情绪,或许这就是少女的心思吧,人只有积极向上的活着才会有幸福。“我虽然做错了,但那已过去了,我纵然要流泪,也不妨等到明天,因为今天我还有别的事要做”,这是在孙小红的爷爷死后她对林仙儿恶意的挑衅所说的话。的确,只有弱者才会为今日之伤耿耿于怀,强者早已调整好心情重新迎接战斗,这不是说强者生性冷漠,逝者已矣,你的悔恨又说给谁听呢。在最后,好人总有好结局,李寻欢和孙小红和阿飞都为了自己的信仰继续活着。李寻欢一生相交了很多知己,但基本上都阴阳相隔,这是他的幸也是他的不幸。他看中‘义’多过‘情’,为了朋友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但为了女人他不会。哪怕是亲密无间的林诗音,他会在暗处偷偷保护这个女子,若有一天林诗音故去,他会伤心会消沉,但不会舍去性命,因为他还有知己和酒,其实就像‘爱天下不爱美人’和‘爱美人不爱天下’之间的辩驳,每个人的看法不同罢了。作者赋予灵魂的人物往往都会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古龙一生嗜酒好交友,情债也不少,近五十载的光阴活的够精彩,离不开的酒和磨不灭的才气成就了这个浪子。略微遗憾的是生的太晚,不能去拜访这个奇才。写的比较混乱,读过后有很多情绪,里面没有纯粹的大奸大恶,有的只是各种情感的化身

若说大侠

一个人究竟应该在什么看尽这些一回回的武侠“巨制”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这个年龄才看完了第一本武侠但我并不觉得有些许的晚因为若早些时候看到必然会觉得狗血淋漓无端呻吟并不是没有矫情过也不是没有觉得自己已经过了矫情的劲但就是...就是那种说不出的惆怅侠客我是一个懒人懒得让人讨厌的人懒得让自己都觉得讨厌的人但我依旧这么懒已经忘记自己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懒的亦或是就没有勤快过反正,当当我发现自己已懒得无药可救时已是很懒懒得后来而已了因为我懒所以我不看书我只看电视足够直观足够明白不用给人留下任何想象的空间在没有学会看书之前(学会看书已是十好几岁的年纪了,当然也许现在学会的,也只是看书而已)我不明白究竟什么叫给人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想来也奇怪我反思飞刀竟没有一处让我觉得是给自己留下想象空间的地方就算是最后的那一点流星亦或是之前的老者蒙难我都不觉得是给我想象的空间而只是...只是什么只是一些恰到好处的跳跃而给人想象空间的我此时想到的也就是纠葛在那些人中间的感情大侠我并不觉得任何东西到最后都应有总结也并不觉得美满的就是最美好的但这并不能让我否认我还是喜欢美满的如果古龙最后不总结我不会想到那种感情是爱有的时候我不知是感情太伟大使得不能让一个爱字包含还是爱字过于深刻使得在每次他的出现都要提升到一个别样的高度如果揣摩如果太最开始就是朝着爱的方向出发想必这也许就是爱吧爱往往是一味的而且那种得不到的感受才最令人心醉并非说是喜欢或者希望那种虐心的感觉但是每每到有那种描述时候那种想象的空间就给我流出了让我无论如何都会有亲受的错觉那种感同身受是怎样的一种道不明的感受飞刀之中稍微的有几处的感觉古龙是没有描写的我已记不得究竟在哪出只是记得他似是习惯这样说“这种说不出的感觉有的东西,虽然说不出但却是存在的”很多事我不得不感叹我们语言的贫乏但却有感激这种贫乏因为正是由于有的东西是我们还说不出的才是人心醉因为无法描述哦所以不能记录,这样一来即便再回感同身受读书的人也会觉得困惑因为这要求你一定要去体会过而这些东西则便宜了那些不太会感同身受读书人因为他们不太会感同身受所以他们便在世上不断的去承受当他们看到此处无法言语的描述时才,才明白了原来自己是体会过的大侠我相信李寻欢是侠但是若说是大侠我则会觉得不置可否大概还是因为人们的对大的定义不一样在飞刀中出现人若说可称为大侠的我想大概就是什么王怜花 沈浪 熊猫儿 之流的(我不是对他们蔑视)因为他们没有正面的出现相信若是堵了《武林》想必在那部书中他们也不是大侠他们都只是人我喜欢李寻欢我喜欢古龙笔下的这个人我虽然是男人也许正因为我是男人随意我会为他每一次深深咳嗽而感到痛心我会为他每一次在爱人楼下的踟蹰而感到伤感我会为他每一去躲避小红的眼神而悲伤这都是我觉得我可以感受到的因为那么那么爱所以不允许有半点的表露因为那么那么爱最后又怎么会释怀也许是我心胸狭隘也许是时间还不做够久也许是经历还是太单薄使得我对结局那些许的诟病但我喜欢这个结局喜欢看着林仙这个女人在最后发现爱的时候失去我喜欢看到那对母子最后对亡者 对生者 对自己的释怀我喜欢看到李寻欢最终的描写里不在咳嗽而是笑记得以前喜欢的一篇文章里(以前喜欢,现在也许还喜欢)里面谈到 灌篮高手是喜欢樱木还是流川(才发现如果他们名字写全都带木字边)女孩说喜欢樱木因为他会笑(我好想记错了,其实不是他会笑,而是讲笑话什么的,但这就是我的记忆,我自己编写的自己的历史)因为会笑所以释怀很多笑来自虚情有些则来自假意我相信很多人虚情假意的笑多了以后也让人反而看得自然自己也随和但有许多虚情假意之后是让人作呕的但我想说的是前者李寻欢难受就咳嗽阿飞难受就呕吐这俩人还是这...大侠的痛我觉得书中最悲情的桥段和人物在我看来就是阿飞的妈妈那一句:我本该是陪你长大些我再死但是我实在等不了了。一个人最痛苦和最美好的时候往往都在等待而很多人等待后的结果显得就不那么的重要了记得史铁生(我最爱的现代作家)说过他曾才那个院子里整个整个下午的像关于死的的一切后来他觉得死是一件不必着急的是一场盛宴而等不及盛宴开始就坐上坐席的人往往是已经饿得无力坚持的人他们渴望用最疯狂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这欲望就是死释怀的大侠我有点忘了我想写什么哪个人释怀了哪个人放下了我突然想到又忘记了他们谁真正释怀了哪里释怀了我忘了...也许是我不太喜欢他们释怀所以故意忘了也许只因为我自己还不能释怀泪里面的女人有各色泪男人的泪则往往被描述的活色生香的真的他们哭的都很心碎而那些心碎才是最好的我想每次都是这样写长的东西就不能被打断我有点着急不写了不止以后会有什么总结我不知还会不会再看哪个武侠小说但是飞刀我喜欢这个名字多情剑客无情剑如同凶器如同利器不单单是为了取人的性命而为什么也许真的有的东西说不出或者不说出更美好!

并非我不懂,只是我必须这么活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终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在一片肃杀当中,古龙开启了或许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故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两段颇为粗犷的描写迅速的将读者带入了一片暗流涌动,强者生存的江湖世界。古龙一直是烘托气氛、创造意境的高手。与金庸沉稳悠长的文风相比,古龙的辞藻处处充满了随性和不羁,这可能和他与生俱来的浪漫主义情怀有着莫大的关系。他一生纵情酒色,最后也因酒色而死,当他离开时,一位友人甚至还在他的棺木里放下了42瓶好酒。当时有一篇挽联这样写道:“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对我而言,这就是对《多情剑客无情剑》,对古龙本身最贴切的评价。爱恨情仇一壶酒,人间浪子李寻欢。看过这部小说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不喜欢李寻欢的。这样英俊潇洒潇洒,沉着冷静,风流倜傥又无所不能的男主角恐怕放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们眼中的焦点。李寻欢的人格魅力无疑是不可抗拒的,然而造就这份魅力的秘密并不在于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也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文人风采,而是他人生处处都必须遵从的艺术美感,他的举手投足必须是飘逸大气的,他的言语对话一定是漂亮深刻的。他与别人的每一次交手一定饱含英气,他和别人的每一次对包都充满智慧。他俨然已将自己化作了一部不朽的绝句。然而,若生活已经成为了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必然会以为追求完美而选择一种不得不的生存逻辑,既荡气回肠,也忧郁沧桑。“美”是危险的,就像我们都知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那样的慷慨激昂,但终究还是会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着”来对付人生。李寻欢最被人诟病的恐怕就是对爱情的态度,这里不仅仅指他对林诗音的爱情,还有孙小红对他的爱情以及林仙儿对他的爱情(请注意,林仙儿一定是爱李寻欢的,因为她得不到,所以她恨,恨之切爱之深,当然后来她爱上阿飞那是另一回事)。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自小住在李园,和李寻欢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李寻欢不入江湖,或许这真的是一段美满的才子佳人。但是,艺术家的人生必然会充满了狗血的波澜,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爱上了自己的未婚妻,爱情友情,鱼与熊掌。为了给自己的人生创造审美的需求,李寻欢毅然的将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而通过这个方式,李寻欢保证了自己对林诗音爱的永恒同时,也在无形中得到了林诗音永远的爱,这也成为了龙啸云想让他死的根源。除此之外,李寻欢就成为了痛苦诗人的杰出代表,就此获得了一份永远去怀念去感伤的不了情,一生死守,却不能有结果。他越是寻欢作乐就越是让人心疼,他越是放浪形骸就越让人难过,因为有了这一段情,所以无论他做什么,骨子里都有那么一抹化不开的忧伤。古龙的笔下的林诗音并不完美,她因为性格倔强,所以手有点大。但实际上,我相信林诗音对李寻欢的爱情也并未做到至死不渝,在同时面对李寻欢的故意疏远和龙啸云苦苦追求时,林诗音是有过迷惘的,因为在龙啸云的人生前半段,我敢肯定他也是一等一的江湖青年才俊(这从他日后的江湖地位可以看出)。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情郎,那为何不坚定他的情真意切?如果你真的懂自己的爱人,那又为何不明白他的强颜欢笑?当然,如果林诗音死活都要跟李寻欢,那小李飞刀的人生也就少了一笔丰满的背景。李寻欢爱情的凄美画卷并不仅仅留下了他和林诗音的爱,同样受他影响改变自己一生的还有孙小红和林仙儿。这里可能有人会说,孙小红怎么悲剧了,她最后不是得到李寻欢了嘛。请注意,这恰恰是孙小红最悲剧的地方,她虽然得到了李寻欢的人,但并未全部得到李寻欢的心,一想到自己的爱人内心深处总有一块地方为另外一个人保留,你是否也会狠狠的心疼一下,而且,可以说是她对李寻欢痴狂的爱害死了她的爷爷。左转至亲,右转至爱,而孙小红坚决的转向了右边。其实,李寻欢在面对孙小红对他的爱时,采取的是一种完全默许的态度,因为换做谁,都不会讨厌这个青春靓丽热情聪慧的小姑娘,我也更愿意相信孙小红是幸福的,因为她一心想的是成就李寻欢,保护李寻欢,而不是单纯的得到,这样,即便是看着他的背影,她的心里也是暖的。此外,作为百晓生兵器榜排名第一——天机老人的孙女,在boos级人物的培养下,她成长为一个奇女子的可能性比较高,因为在武侠世界里,武功修为和智商情商都是成正比的。相比于孙小红,林仙儿的来头也不小,武林第一美人,多少高手都败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嵩阳铁剑,温侯银戟,少年英雄阿飞,夺命快剑荆无命等等等。她的乐趣在于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她的本事也就是利用男人来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对林仙儿而言,我多看你一眼都是你与众不同的体现,更不要说我还想得到你,可偏偏李寻欢就是这样专治各种不服,他不曾对林仙儿的美貌留恋半分,在他眼里,林仙儿根本不配做他的女人。这种不屑,对林仙儿”你眼睛从我身上挪开就是对我极大的侮辱”的思维模式简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这也直接导致了之后林仙儿变本加厉利用自身条件去陷害李寻欢。其实我们不难想象,当你最自信最拿手最超乎常人的条件,技能在一个人面前完全不好使,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特别强大的偶像实力派选手的时候,你瞬间就变得渺小小如鸿毛一般,此时,为了证明我们是可以的,会要更加汹涌澎湃的对其他人去使用自己的条件、技能来排除自己的怀疑。我相信林仙儿是爱李寻欢的,但这份爱相较于孙小红的成就更像是毁灭,在她眼里,天底下的男人都要匍匐在我我两腿之间。可惜她恰恰碰上了一个至死都不接地气的李寻欢,所以悲剧从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写到这里,已经是凌晨一点钟,李寻欢的故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聊不尽,写不完。关于李寻欢的解读除了爱情,还有友情,武功等等方面,今天在这里就不一一叙述。我想说的是,李寻欢真的是刻意将自己活的这么挑剔吗?他就是没事作死非要把自己整的特伟大悲情吗?在我看来并没有,李寻欢虽然是个浪子,但终究逃不出一个情字,很多事往往不是因为他什么都不懂,相反的是因为他太懂才处处都要做一个宁愿伤害自己也要成全别人的人,他可能真不曾想过,有时候害了自己其实也是苦了别人。李寻欢的一生是如此的让人揪心,究其原因,不过是习惯了为人处世的骄傲,这份宁可站着生,不愿躺着死的逻辑方式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所以他时时是铮铮傲骨,刻刻是丝丝悲凉。如果非要让我说一个男人该不该这样活着,我也不知道,但我的老师告诉我,男人的活法或许只有一个:野旷如碑。回过头看古龙,不难想象,他在塑造李寻欢时,他是全情投入的,随着写作的身深入,李寻欢已经化身为江湖世界中的古龙,他将自己的灵魂和情怀注入了这位孤傲的侠士:很多时候,我们突兀的站着,不是什么都不明白,而是必须那么活着......

不算哀悼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风云第一刀》(又名《多情剑客无情剑》)留在我脑中的残念只剩这一句。其实这本就是改编成电视剧《小李飞刀》的古龙原著。本以为小李飞刀此名已经是俗不可耐,但我没想到原名更是恶俗到我只能哂笑。看这部小说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笑。笑李寻欢此人一生无欢,就像叫旺财的不是穷人就是豢犬。名字本来代表的是希冀,却总是变成一个人最缺少的东西,成为一种讽刺。笑一个人痛苦时居然只能在心里默念一个女人的名字(诗音~~~诗音~~~),雕无数个木雕,聊以慰藉。最后看到阿飞眼神飘渺的看向远方,要去寻找沈浪王怜花之流……我更是无语对之,只能爆笑。这里公布一个惊天大秘密啊~~~惊天大秘密!阿飞同学是沈浪和白飞飞一夜情的产物!(详见《武林外史》)好吧,拿人家身世来取笑是我不对,但是这如何叫我不笑。在看完这部《多情剑客无情剑》我彻底断定古龙就是通俗之中的通俗读物写者。人物描写十分一般,看似写入骨子,但事实上是直接写在骨架上,没有任何高明可言。在我位看古龙之前,我对古龙期望相当之高。我曾以为他写的会是多么脱俗的作品,看完才觉他写的是最最最最俗的作品。破灭我原来以为有的一盏灯。我用非常短的时间看完了《武林外史》,没有报任何希望的。但却发现,有些东西触动了我的心。总体来说,《武林外史》也是俗。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恶俗的东西,在我看见为数不多的几句抒情诗词时,击中了我。一些我原先不屑,不懂,不了解,不明白的东西在那一刻,我懂了。就像阿飞慢慢的喝着粥,然后说:我只不过是想通了。我曾一直不能理解周瑜为何会气的一口鲜血喷出,然后就挂点了。不明白 既生瑜何生亮 这句话的悲怆。我以我的懒散思维度之,认为是在有些不值,过于执着。但看到王怜花之于沈浪,我突然明白了。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我曾非常不喜欢古龙的人物描写与设置。总觉单一刻板。彪形大汉一定是胸无点墨之徒,世家公子一定是翩翩风度的废物。名号雄狮的人一定是鲁莽之辈,人称侠义一定是伪善假道学之流。女人不是貌若天仙风情万种,就是奇丑无比令人作呕。少年侠客总是玉面多情,白发垂髫一定是世外高人。就像沈浪总是不败,不管对手是王怜花还是快活王抑或是白飞飞。这一家三口只能是输。沈浪聪慧的不似人。机智勇敢果断……只要你能想到好词汇尽管往上套。长相好,家世好,脑子好,武功好,品德好。就是好上好。就像高尚的不似凡人的李寻欢一般,把房子老婆全送人,自己跑跑去关外喝西北风。人物设置,无不极端典型。让我觉得太过简单,甚至幼稚。可是,我忽觉这是一种单纯的划分。就好似只有小孩子的世界里才有绝对的好人坏人划分一般。是一种很天真,很让人怜惜的划分。江湖虽是血雨腥风杀戮不断,却因这种划分变的不再纷繁复杂,明晰易懂。不似现实世界。古龙。触动我的是古龙。让我想起冯唐《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里那一段描写秋水被文字感动的场面。一个黑瘦的少年在深夜台灯下被穿越千年的文字所影响。多少年之后,又有多少个黑瘦少年泪流满面的被文字的魔力所攥?我最讨厌饮酒之人,但我却深知酒是麻痹人心的良药。能有一个港湾给人逃避,那这个地方绝不能没有酒。这腔调像极古龙所说的。但太过清醒的沈浪便永远背负着痛苦。就如同他永远挂在脸上那懒散的微笑。李寻欢说:没有酒那就像是没有菜的饭淡而无味。阿飞说:岂止是淡而无味,简直比炒菜不放盐还要无味。最终,古龙就喝死了。死了还与酒长眠。《离开拉斯维加斯》里尼古拉斯凯奇给了自己四个星期要喝死自己。古龙穷其一生获得了他最想的死法。我不是圣贤豪士,我只有一腔热血。就因为这一腔热血,无论他实际上是一个酒徒,色鬼,俗人,亦或是其他不如人们想象美化的印象,我都认为,这一腔热血何其何其珍贵,泼洒在字字句句行里行外,在每一个打开这些书的少年面前展现出一个古龙的世界。穿越多少年,击中人心。不算哀悼。只因多少少年腔中仍有那热血。

古龙·断章·小札【十二】:《多情剑客无情剑》

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十年后,流放者归来。《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第一部击中我的小说,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重读了三遍。时隔多年,还能想起初读此书时的痛楚,仿佛自己化身为李寻欢,历劫诸难。在我的记忆里,能够如此打动我的武侠作品,再也没有第二部。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追忆《多情》倾尽了古龙的热情和心血,这是一部用他的生命书写的失败之书。作品里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赢家。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雪,又在落了。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求道《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1999年,作家李弘发表了不大为人注意的中篇小说《春江花月夜》,把禅宗引入声色犬马的城市生活。主人公“我”花钱包了一个歌舞团的三流舞星,给她念吕洞宾的诗和禅宗的偈子,最终使她凤凰涅磐,跳出惊天一舞。在此之前,“我”只是压抑自己的欲望,因为在求得“道”之前,必须经历苦行。“我”追求的,是舞之道。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小说外的人呢?《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十年后,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说:“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情道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那天正在下雪。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他热爱着生命。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痛苦也一样。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雪人的脸是圆的。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她喜欢,她点头。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引用的部分很长,但我实在割舍不下——单拈出此一章节,已是很优美的一篇关于初恋的散文。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古龙在散文《却让幽兰枯萎》里说:“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最后的“蛇足”,古龙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有了这个蛇足,古龙才成其为古龙,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龙。●欲道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古龙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很少有人能比出入欢场如家常便饭的古龙更清楚。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早在《护花铃》,古龙已经开始描写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摇摆沉沦的情欲焚身的少年人。那些行过处花香细生,坐下时淹然百媚的性感少妇,是古龙小说里的美杜莎,身上释放出无孔不入的致命诱惑。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权道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金庸的《笑傲江湖》,任我行、岳不群、左冷禅等人都想成为江湖霸主,于是阴谋诡计钩心斗角无所不为。金庸写的是寓言,官场政治的寓言。古龙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古龙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古龙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这是古龙式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古龙的小说呢?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有何胜利可言?挺住即是一切。●武道每个社会都有阶级。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古龙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如白衣人、郭嵩阳、西门吹雪、燕十三;用刀者,多流连市井,食人间烟火,内心中往往有不为人知的隐痛,如李寻欢、萧十一郎、傅红雪。古龙似乎认为,剑客与其它的侠客不同,他们来自一个没有感情的世界,剑就是他们的信仰和神氏,他们必须抛弃十丈软红,在追索剑道的过程中淬练生命。正如郭嵩阳所说:“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他选择了与李寻欢为敌,并与后者携手上演了一场新派武侠史上的经典之战。他在决斗中落败,却赢回了一个朋友。郭嵩阳是《多情》里最纯粹的武人,他没有丝毫的私心杂念,用剑捍卫自己的尊严,毕生为攀登武道颠峰而活着,不对任何人和事动情。直到他遇到李寻欢。荒木飞吕彦的《乔乔奇妙冒险》第二部,反派卡滋败于主角之手,不仅毫无怨尤,反而在即将死亡的一刻,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流浪了一万年,可能是为了遇到你……”技艺已达常人无法想望的平台,高处不胜寒。若有谁能够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便是肝胆相照的知己仇敌。所以郭嵩阳为李寻欢慨然赴死,吕凤先为李寻欢佯败给阿飞,甚至上官金虹也破例与李寻欢干杯。在这个社会里,武艺低微的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被同情和被拯救的价值。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铁传甲。●义道《多情》一书,人物有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小配角如游龙生之流,死亡场面也大有可观。但最让我动容的,还不是郭嵩阳的舍生取义,而是铁传甲和中原八义在地下室里的火拼: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他笑得实在有些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他反手一拳,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他的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地颤抖。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话。“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走?”公孙雨突又狂吼一声,扑在他身上,哽声道:“我们一定错了,他绝不是……”声音又中断。公孙雨背上又多了柄花枪,枪!双枪!……易明堂那已瞎了几十年的眼睛里,竟慢慢地流出了两滴眼泪。李寻欢在看着,看得很清楚。他第一次知道瞎子原来也会流泪。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早已热泪盈眶?热泪就滴在铁传甲已逐渐发冷的脸上,他俯下身,用衣角轻轻擦拭铁传甲脸上的血和汗。在礼崩乐坏的年代,以李寻欢跟班面目出现的铁传甲,阐释了义薄云天四个字的含义。在这一瞬间,他让李寻欢黯然失色。做李寻欢的朋友,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李寻欢介入朋友的生活,他们无不偏离自己的行动轨道,然后或疾或徐陨灭。到了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最年轻、最不成熟的阿飞,反而是李寻欢身边唯一一个存活的朋友。李寻欢和阿飞的相交,从第一章“飞刀与快剑”开始,到最后一章“蛇足”结束,贯穿了整部《多情》。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文道纵观古龙六十八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无疑是其中最重要、也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作家的才华至此爆发,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古龙写作”。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瓦莱里说:“美的定义是容易的:它是让人绝望的东西。”不管古龙本人是否承认,也许悲剧真的比喜剧更动人心魄。最后一章“蛇足”,古龙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无论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感谢古龙带来这样的杰作,沸腾了四海少年的热血,又让他们低回不已的杰作。最后,让我引用一句对菲茨杰拉德的评语来结束本文,这句话安在古龙身上一样合适:“终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写自己……但他写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们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个世界。”(2007·3·24)

留下了那么真实的影子

 看多了浓墨重彩的故事,心底都泛不起一点涟漪。每个写手都想把最想光彩夺目的江湖写出来,却越发写得不真实。偶尔在失望之中,还会想起古龙。想起在黄昏中倚栏微笑的花满楼,想起在空荡荡的巷子里磊落踏过的柳长街,想起隐忍又飞扬笑起来很亮的风四娘,想起小楼一夜听春雨的青青。这些,当年都在我少年浅淡的幻想中,留下了那么真实的影子。在心里那个大地不着边际的虚幻世界里,一直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安放着古龙的江湖,与江湖的寂寞。   

他比梅花寂寞

没有人比李寻欢爱得更深沉,也没有人比李寻欢爱得更怯懦。深沉是因为他害怕不能让心爱的人幸福,而怯懦则是因为他怎么就知道不能让他心爱的人幸福呢?也许李寻欢想通过牺牲证明自己爱的浓度,但这对他爱的人究竟有何意义?爱情不是康德的头顶星空,不是只问动机不问效果的君子操。那么,也许李寻欢追求的是别的东西?他真正要的不是爱,而是一种良好的自我感觉?爱只不过是他道德神话的一个道具?自我贬低是一种交换,犯贱是为了变得更加高贵。李寻欢选择了牺牲,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为自己的观念牺牲。他所爱的人什么也没有得到。是的,李寻欢不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追求的究竟是什么。既不自知,更不被人理解,他比梅花寂寞。相比之下,阿飞爱得很勇敢,很坦然,也很傻。但他完全听命于自己的激情,肉体成了衡量一切的准绳(尼采语)。李寻欢是小李探花,而阿飞是个浪子,因而也更近自然。当然这需要一个卢梭式的前提,自然的就是好的。如果说李寻欢是君子,那么阿飞就是英雄。李寻欢是中国式君子(或者说君子只能产生于中国),而阿飞却是古希腊英雄,或者《圣经》里面的参孙。

为什么总喜欢一个悲剧的结局

书是好书,可我总觉得把李寻欢写的那么惨,每次都是有个喜欢的女主人公,每次都让她凄惨的死去,也许只有悲剧才能让人关注吗?随便说几句

有启发,有想法

如果做人能做到李寻欢的一半,人生就会舒畅许多了。这是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以德报怨并不是因为他傻,而是他能够看到你人格中哪怕是一点的善。所以小李飞刀所杀的人,确实个个是该杀之人,因为李寻欢认为一个人若是还会真心流泪,那他就不该死。心胸宽广不是阿Q精神、不是单纯的好脾气,而是在洞察一切的前提下,无论自己在优势与劣势之时都能够原谅,只因为对方并非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若我此生能够如小李探花一半的豁达,此生足矣。对李寻欢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行为实在无法理解,男人有时是不是太过伟大了……林仙儿每次害人的时候并不是我最不爽的时候,最不爽的时候是她害完一次阿飞又去向阿飞花言巧语一番,阿飞立刻又回到她身边了……我恨啊~所以当最后阿飞说出那句“我真奇怪为什么我以前会喜欢你这种女人”,把林仙儿推向了深渊,也让我狠狠地出了一口怨气,下贱的女人最后终会有为她度身定做的下贱下场。很喜欢孙小红,甚至觉得她和李寻欢一起远比林诗音与李寻欢般配。始终都觉得一个聪明的男人要一个聪明的女人配才好,不然这个男人时间久了定会觉得无趣,孙小红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另外,在我眼里,敢爱敢恨的女子,总是显得格外的可爱,比起温柔似水千依百顺的女子更有个人魅力,不过这个世界上女人看女人与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向来都是不同的……

读书两三感

读时万千思绪,搁置一晚,再无从下手。记忆实在短暂。能塑造出林仙儿这等人物的古龙定不是个端庄人。极致了的失意人,我如此猜想着。他笔下的人物实在极致,正角如李寻欢近乎完美,即使上官金虹这样的反角也令人生不了坏感。英雄主义情怀突显十足。龙啸云这样的卑鄙小人最后也算佳了,却不为林仙儿留足余地。大男子主义,却无怜香惜玉之心。凭此二点,我臆想着他的失意。李寻欢,我已用完美形容过,足见极品,但不觉着他会是良偶佳婿。女人若选择了比她还作的男人,会不会太辛苦?李寻欢将人生作成了一场秀。生活成为行为艺术,自己便是最好的观众。情深不悔,饮酒不羁的剑客骚人。用白话讲,不就是闷骚的装逼客吗。林诗音仿佛只是维持他形象的一个道具,一个存留在他心中的梦。他并不想将梦变为现实,这样他永远都可以扮出一份郁郁寡欢的沉默,一份落魄失意的潇洒。那酒更是不可缺少的道具。一日三顿,酒不离桌,甚至越俎代庖,那酒还是酒吗,酒不成尿,也早已寡然无味。江湖侠客去到客栈,永远“二斤牛肉,二斤馒头,一壶上好的酒”。这些个傻子,没吃过山珍海味,也该吃过青菜豆腐。一成不变的台词,因为他们是大侠呀,大侠还在于大作。这样想来,完美着实不是好词,至少完美的人不是什么好托付的人。电视的影像隐约模糊了些,只记得惊鸿仙子美得惊人,书中却并无此人。看完上册,急于观摩她的出场,猴急地拨过下册。字眼里不曾出现期待的四个字,到末了才晓得古龙是将李寻欢配给了孙小红。这样的鸳鸯线其实我也蛮喜欢的。二八佳人配四十熟男,正是时下流行的萝莉与大树,挺妙,挺妙。佳人虽小,却识情搭理,甚懂他心。最要紧的是,小女孩才能激发他的疼昵之心。她撒娇,她淘气,她的不成熟或许才能给他最大的温暖与幸福。被依靠,被接受的感觉真好。爱不爱,于他,于生活,并不成问题。一直不能明白表兄表妹是个什么事,只怪我的表哥们只会打趣捉弄我,更怪我就生了副被人打趣捉弄的样儿。各有情趣。摘抄了书中我最爱的一段。这里李寻欢真像个人。古龙写童话或者儿童文章许是好的。我很爱这个男孩子。“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享受这一刹那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起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桔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这段话足见术业有专攻,李寻欢专攻甜言蜜语。大男子主义有时挺美好。阿飞道:“我说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莫令我失望。”李寻欢:“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他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有情无情间——命有殊途

李寻欢从来不完美。却让人肃然起敬。每当他在生死边缘徘徊,只求一杯酒。每当他在胜负成败间,放手一搏,且,放人一马。高人不是随便的虚名,而是真的与众不同,从心底里,多些什么。很喜欢他跟上官金虹最后的对决很喜欢阿飞醒悟时的那句话李寻欢的人生,也是千千万万人所有的颠沛流离而他的错过的幸福,也是平平凡凡人心中停留的遗憾林仙儿是书中不可缺的人,也是古龙的经典视角——女人如衣裳而世间偏偏又有个阿飞就像有了林诗音李寻欢这一种沧桑一样错一步,便再难回头善恶终有报,其间却要付出太多只有留着一个残存希望的心安然的等待明天——

男人应该读的书!

男人的辛酸与苦楚,亲情、友情、爱情、事业这人生四大支柱,古龙大侠完美的诠释令人无比赞叹,心情不好抑或心情太好之时都不妨翻开书页来体味一下,人生受益无穷,谢谢古龙。。。。。。

小李飞刀难解的风情

我看过古龙的小说真心不多,一大部分还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打发无聊的时候看的。看过的都是些诸如七种武器、飘香剑雨、剑毒梅香、浣花洗剑录之类的不成系列的单本,而对于小李飞刀、陆小凤、楚留香之类的系列,一直望而却步。古龙的小说其实是很“抓人”的,情节奇诡,反转频繁,各种噱头,吊足胃口,常常不自觉就会想继续看下去。可是看着看着,又总会感觉不是很来电,不太对路,有点别扭,于是难以一直保持住阅读的专注度。但也说不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细想的话,总是有些原因的。比如武功的取名。像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不管是人名还是招数,都极富武侠的缥缈韵味。 可是,燕南天这么睥睨天下的大侠,绝世武功叫作“嫁衣神功”,画面感就不对;萧十一郎的“割鹿刀法”,一听就像是打猎的绝技; 王怜花的怜花宝鉴,第一感就是需要经过和练葵花宝典一样的程序……此外,小说人物的造型也比较奇葩。电视剧在这点上的贡献颇多。典型的是快活王,号称沈浪大侠唯一的对手, 本身名字就够土的了,一出场那造型简直就是喜剧演员的既视感,大大削弱了作为高手所自带的霸气光环。再者,古龙小说里的绝世武功来的太容易了,似乎总是与生俱来的,轻易得莫名其妙。小李飞刀的例无虚发,阿飞出剑的神速,虽然神奇,却太无迹可寻,让人难有共鸣。除了以上之外,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于人物本身。就像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我真的很不理解李寻欢这个人。古龙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李寻欢。“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绝世武功, 三代探花的书香门第,倾倒众生的帅气外表,天生的正义和仁慈,伟大和高尚的人格……这样的一个完美的人物,古龙给他安排的,却是最为悲剧的命运。在这个命局里,李寻欢的大半辈子,都沉浸在自虐式的痛苦和忧伤中,而将他推入这个无边苦海的,恰恰是李寻欢自己。优越的客观条件,和悲惨的主观感受,强大的反差所形成的张力,让我在阅读时倍感压抑和困惑。压抑处在于体会李寻欢和林诗音每一个现实和回忆中相交的片段时的纠结,困惑处在于思索李寻欢式悲剧背后的原因。然后我意识到,李寻欢这个人物之所以难以理解,和造成他悲剧的根源,或许有着相同的原因,那就是他性格中的自我矛盾。第一个矛盾,在于他对朋友和女人的态度。为了报答龙啸云的“救命之恩”,他将至爱林诗音拱手相让,甚至让出所有家业,放弃一切,远赴关外,独自一人在回忆和思念中咀嚼痛苦。我虽然对这样的做法感到无法理喻,但还是可以试着去理解他。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坚守的原则,而李寻欢作出这个决定所遵循的原则,应该是所谓的“朋友比女人更重要”,就像古龙自己说的那样:| 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这个原则背后的直男癌属性已经被批判的够多的了,暂且不论,仅说基于这个原则之上李寻欢表现的矛盾之处。如果真觉得朋友比女人重要,李寻欢“为朋友的幸福所感受到的高兴”,应该多于他“失去女人所感受到痛苦”,可是实际恰恰相反,从李寻欢失去林诗音的那一刻起, 他就时刻被过去的回忆和失去挚爱的痛苦所折磨着,而那么重要的朋友所身处的幸福,并未给他带来多少慰藉。第二个矛盾,在于他的“大爱”。他的正义感是天生的,他的善良也是如此的纯粹。他所拥有的“大爱”,是面向所有世人的,对朋友他愿意付出一切,对敌人他也能网开一面,然而矛盾处在于,他最爱的女人,却不在这份“大爱”的覆盖范围之内。为了让林诗音主动离开他,故意带回青楼女子寻欢作乐,却不考虑这种残酷的方式对林诗音会有多大的伤害。明知道这个庭园里有着自己和林诗音无数难忘的回忆,却让林诗音和另一个男人在这个地方继续生活,而不考虑这些回忆会对林诗音带来怎样的折磨。在关外的日子里,李寻欢一直沉浸在自己失去至爱的痛苦里自怨自艾,却从未对林诗音失去至爱的痛苦感到内疚。这是一种没有“共情”的自私,这种自私和他的“大爱”是很难共存于同一个人身上的。第三个矛盾,在于他的勇敢。坚守着自己原则的李寻欢,一直是无畏的,不管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他从未有过片刻的退缩和迟疑。在多少次面对危机之时,他也总是能将生死置之度外。可是这样一个理应内心无比强大的人,在面对自己时,却总是显露出懦弱和无力。他无法控制内心的悲苦,需要借酒消愁,麻醉自己。即使明知喝酒过后会咳血,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仍然无法摆脱对酒精的依赖。无法想象这样一个连酒精的诱惑都无法抵挡的弱者,是怎样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的?无法想象一个已经超脱了生死的人,还需要在喝酒中寻找怎样的答案?其实我也明白,古龙想写的,是回忆和枷锁:|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世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枷锁,也有他自己的蒸笼。古龙是任性的,在他的世界里,不需要逻辑,也不需要常理。他所创造的人物,性格的矛盾怕是无可避免的,因为他笔下所写的,其实就是他自己吧。

东方的思特里克兰德

东方的思特里克兰德《多情剑客无情剑》古龙著海天出版社读完《月亮和六便士》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找到一个思特里克兰德的形象。终于,我的目光投向了李寻欢。在世俗眼中,思特里克兰德有着优秀的工作,有着美满的家庭,然而他却将这一切统统抛弃,去追寻“逼”他必须画画儿的灵魂。同样,李寻欢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有着寻欢作乐样样精通的文采风流,有着义薄云天以德报怨的江湖豪名。在世俗眼中,他本该和林诗因神仙眷侣,快活一生,但是他却自己种下孽根,让三个人——他自己、林诗因、龙啸云——一生活在痛苦中。所以有的读者很讨厌他,说他作秀,却害得谁都不好过。其实在我看来,这场悲剧是无法避免的。李寻欢就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他心中也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逼”他这样的。这种力量就是美,只不过思特里克兰德通过画画儿实现他灵魂中的美,而李寻欢则是通过实践生活。审美只是欣赏艺术的方式,欣赏完还要回归生活。但是,倘若生活本身就是艺术呢?常人的生活就像《月亮和六便士》中所写:“生活不过是一片混乱,充满了各种可笑的、龌龊的事情,它只能给人们提供笑料,但是他笑的时候却禁不住满心哀伤。”李寻欢已经不满足于只是“满心哀伤”,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生活也是“只能给人们提供笑料”,他要超越常人,他要做超人(Overman,而不是Superman)。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生活当作艺术来过。既然,生活就是审美,审美就是生活,那么生活就不能按照常人的生活来,需要按一部艺术作品来处理——小说也好,散文也好,诗歌也好——总之要处理。因为生活本身是平庸的,而艺术是排斥平庸的,是非理性的,是酒神的,是要纵使烧成灰烬也要燃烧的。所以,李寻欢能做的就是,将生活演绎成绝美——悲剧。为了书写悲剧,首先他需要永恒的伤感,所以他把林诗因让给龙啸云,从而换来一段长久的相思与绝望。这就保证了“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很难有人理解他,林仙儿根本不可能,孙小红也许理解,但同样无能为力。所以他无论怎么寻欢作乐,都只是强颜欢笑罢了。其次,为了证明这是强者的悲剧,而不是弱者的。他需要敌人,真正的敌人,能满足他对痛苦艰难的渴望的敌人。所以荆无命只配做阿飞的敌人,李寻欢的敌人是上官金虹和郭嵩阳。最后,他需要“说书人”,把他的悲剧见证下来。但为了公正,这个“说书人”不能是本剧中配角,更不能是他这个主角。于是出现了孙驼子。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整个生活都是审美过程,那么这个见证过程也不能平淡,于是他选择了在孙驼子的小酒店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而这种自戕正是源自他无比的自恋。于是,这部绝美的悲剧诞生了。他左边站着林诗因、阿飞、孙小红,右边站着林仙儿、上官金虹、龙啸云。他,作为主角,站在中间,自恋地享受着孤独,孤独地实践着美。

最爱的东西,我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

很大程度上,我的人生观深受这本书的影响.怎么样评估,它描绘的新世界对我的影响也不过分.它告诉我,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男子和女子,如果有怎么样光明热血,就有怎么样的黑暗卑鄙.它告诉我,再厉害的高手也会有弱点,行走江湖没有钱可不行.女人的弱点,男人的弱点,朋友的不可信,敌人的赞美.最重要的是,它告诉我爱是什么样的.女人是什么样的,男人又是什么样的.以前,我以为自己喜欢李寻欢.30岁以后,才知道自己喜欢阿飞.

任何人都可以,只有你不可以

十多岁喜欢看金庸,年少的时候那十几本书翻来覆去不知读了几多遍。到了大学才开始看古龙,然而当时年纪还是太小,觉得古龙故事不错,却不太适应他的语言风格。而今把此书再看一遍,感触和从前大大不同。都说这本书就是古龙。只有一个至情至性又落拓不羁的真男人,才能写出如此生动的感情与人性。夸张点说,读完竟然有一种微醺的醉意,醉在那些令人咬牙切齿或者热泪盈眶的情节和那洗练又睿智的语言之中。年少懵懂的阿飞在最初的最初就遇到了林仙儿,是一生他最大的悲剧。倘使他已经阅尽沧桑,抑或是曾经在别的女人怀中体味过他缺少又渴望的类似于母亲的温柔,凭他的聪明与机敏,断不会爱得如此凄惨。然而林仙儿再过分,也不过是个美丽歹毒的小女人罢了。为她痴迷的阿飞、游龙生、上官飞们,都是纯情小少男。在李寻欢这样的成熟男人面前她无计可施,与郭嵩阳上官金虹这样的老男人亦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一旦他们翻脸发飙,她就只能像只被拔了爪子的猫一样,一个强悍的巴掌就让她恢复到弱质女子的本质。真正强大的力量,还是来自于男人。至于李寻欢,他的一生可以简单概括为:犯了一个错,然后毕生都在为这个错误赎罪。他不是错在看错了龙啸云,而是根本就不该把心爱的女人让给别人。他内疚地一直责罚自己,这是他毕生的魔障,他活得一点都不痛快。但是没有这些,李寻欢也就不再是李寻欢了。书中提到一个美丽的女人用四招就可以降服世界上99.5%的男人:甜美的笑+听话柔顺+恭维话+关心体贴。因为观摩过某个践行此道桃花超旺的人气女,我深以为然。

古龙 多情剑客无情剑 阿飞 同性恋

阿飞虽然拥有天下第一的快剑,其实却很可怜。他的可怜在于没有自己的思想。一被李寻欢的“友情”所左右,二被林仙儿的“爱情”所迷惑。阿飞的不幸在于,他不但对人世间的种种无所了解,并且失去了靠他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社会,形成他自己对社会的看法的机会。这才是最可悲的事情。他本有机会去了解,用他的聪明和独到的洞察力。同时他也有能力在了解社会的过程中保护自己。但他一到人间,就遇到了太强大的对手。李寻欢的“友情”和林仙儿的“爱情”都太强大,目迷五色的阿飞,来不及看清这个社会,就被他们所迷惑了。可以说,阿飞是用李寻欢的眼光去看世界的。仅仅因为一杯酒,他就把自己卖给了李寻欢。这一点跟荆无命没有什么不同。古龙说阿飞与荆无命极其相似,这是对的。他们的区别是荆无命已经没有生命,阿飞则有生命——然而,这生命是属于李寻欢的。阿飞连荆无命都不如,荆无命跟着上官金虹还可以干事业,还可以干自己喜欢干的事——肆无忌惮地杀人,满足自己的欲望。阿飞跟着李寻欢,又得到了什么呢?他干过一件自己喜欢干的事吗——除了救李寻欢之外?阿飞只干了一件自己真正喜欢干的事,那就是爱上了林仙儿。然而,这件事李寻欢横加干涉,把他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给了阿飞。为此,在救了李寻欢之后,阿飞只好与林仙儿归隐。不错,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林仙儿不是什么好女人,甚至是“恶”的化身。然而在阿飞眼里,也许她就是“美”。人爱的是人,不是“正义”,也不是“善良”这些概念。所以自古以来才有那么多缠绵悱恻、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聊斋》中的书生可以爱上鬼怪精灵,唐明皇可以爱杨贵妃,吴三桂可以爱陈圆圆,韦小宝可以爱阿珂......多少君主都可以“不爱江山爱美人”,惟独阿飞不可以爱林仙儿吗?阿飞只是个热血青年,除了那一手快剑,几乎与别的青年没什么不同,甚至他的阅历还不如普通的青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只是个孩子。从他幼年丧父的经历来看,他的内心其实是十分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充当他心目中“父亲”的角色。不幸的是,他找到了李寻欢。李寻欢教给他的只有“善”和“恶”,却没有人性中更可贵的东西——爱。而当阿飞下意识地意识到这一点,开始去寻找爱时,却被李寻欢这既封建又专制的“父亲”阻挠。从李寻欢与林诗音的历史不难看出,李寻欢本人就不懂得爱,他只知道自己的面子。为了面子,他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何况阿飞?李寻欢和林仙儿都试图控制阿飞,因为阿飞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最好的杀人机器——头脑简单,没有思想,却又有天下第一的快剑和很容易被激起的热情。在李寻欢和林仙儿两个人的斗争中,阿飞成了真正的牺牲品。他最终也没有弄清何谓“爱情”,何谓“友情”。阿飞只能提着他那柄出手如电,却并不锋利的“剑”,四顾茫然。阿飞永远不能用他自己的声音,对着全社会高喊:“我知道林仙儿是个坏女人,但我爱她!!!”

他低头认真地喝着粥,仿佛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重要了……

“你为什么知道他是好人?”“因为我就是知道,我能感受得到!”生活在荒原中的人,对于自然的嗅觉早就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他追捕猎物的能力如呼吸一般和他融合在一起,就连他的剑,也许就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发出去的,没有固定的方法和标准,他只知道唯一的标准就是,生和死,不容许他有半点偏差。那时候只有食物,才能让他觉得温暖,给他能量,只有食物才能让他活下去。这种危机感早就在他潜意识里深深扎根。靠着这种本能,阿飞活了下来,所以阿飞充分相信这种本能,他汲取了大自然的智慧,大雪是他的棉被,风声是他的伴侣。没有抱怨,亦没有自我怜悯,阿飞觉得生活就是这样子。通过人得微妙表情和动作,阿飞就能够嗅出一个人的本质,正如他捕捉猎物时,无须过多的思维和逻辑,阿飞就知道如何将它驯服。如果说李寻欢是一个被生活雕琢过的智者,那阿飞就是自然智慧的继承者,但是阿飞却并没有继承自然母亲的全部智慧。“我能够嗅得出”的确,很多次阿飞都通过他野兽般的嗅觉让他在生存的博弈中胜出,但是直到他遇到了林仙儿,她是怎么骗过阿飞的呢?我不得不承认林仙儿也是个天才,她骗人的本事和阿飞一样都已竟成为了本能,无须多的排练,当她温柔的为阿飞疗伤时,阿飞醒来发现了一个像他母亲一般温柔美丽的女人,他又怎么能把她和一个妖女混为一谈,他连一丁点都不会想,这一次他又相信了自己的本能,如母亲温柔的呵护,喃喃细语,梦境一般美好……爱的越深,越不能自拔,何况对于内心世界深刻纯良的阿飞,相信就是毫无保留,诀别亦是。当林仙儿屡次骗了他之后,发现除了阿飞,她终究是什么也没得到,当她满怀期待跑回他们曾经居住的小屋,以为阿飞还会像以前那样对她。她推开门,看见阿飞在喝粥。“阿飞,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对你了……”林仙儿也是自欺欺人吧,她需要的不是阿飞,需要的是挫败感之后的抚慰。“我只是很好奇,以前我怎么会喜欢上像你这样的女人?”仿佛突然想通了。其实阿飞根本不是“想通了”,阿飞不会犹豫,不需要思维,他只是在屡次被伤害之后,某一瞬间他突然抽离了出来,正如他突然疯狂地迷恋上了林仙儿一样,没有徘徊,不需要多想,这就是阿飞。林仙儿走了,阿飞又低下头,认真地喝着粥,仿佛这世界上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东西了……

总还有更多精彩

只是草草的读完了一遍,第一印象却是特别深刻。以前有读过《武林外史》,感觉就差一些了,也许是因为作者在写成此书时对于文字的驾驭更为精到了,又或许《武林》给我的感觉总像是莫名其妙地便被截断了尾巴。作者十分推崇英雄主义,往往将主人公过分神话,但这部书里的李寻欢虽也是无比传奇,却被作者一虐再虐,把其内心矛盾描写的十分精彩(汗一个~),所以整篇的情节也就显得更为伤感动人...话说回来,总要扣一扣标题,我认为这部书尤其动人之处在于它反复提醒读者要勇于面对我们无可避免要面对的事,要做个“人善待我一分,我必以三分报之”的人,要笑对人生,好好地活下去。。。无论有多少的阴险狡诈,它总能提醒我们为善的力量,让我们明白生活终归是值得为之奋斗的,让我们有勇气有激情去不断回味它所传达的美好。是的,草读一遍必然是不够的,它总还有更多精彩等待我们发掘...

古龙不简单呐

读完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若与电视剧版本相比的话,宁愿选择书中的结局——天机老人死去上官飞虹和荆无命原来是超越了男性朋友之间的关系。上官飞虹终被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荆无命败于阿飞的手下林仙儿将多数男人玩弄于掌间,最终自食其果,沦为年老色衰的妓女阿飞终于看清林仙儿的嘴脸,重新振作,练就快到不能再快的剑术,漂泊远方龙啸云良心发现,被上官飞虹的手下几下解决龙小云和林诗音相依为命,从此过上远离武林的平静生活李寻欢不再沉浸于以酒为伴的悲痛,无望,寂寥,纠结中,而是选择紧握孙小红的手,永远不分离………古龙将李寻欢这个人物,刻画的饱满立体,有情有义,我,作为女人,即使身处书外世界,单单通过文字的描写,都很难不被这样有着人格魅力和风流才情的男人所吸引,“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能被李寻欢喜欢的女人真是女人的福气。自古以来,情义两难全,当有血性的男人在情与义面前犹豫不决又最终选择大义时,那么又有多少女人不被吸引又不被伤害呢。林诗音就是这最大的牺牲品。情义两难,情义两难啊,小李飞刀大半辈子都在郁郁寡欢,把自己虐的死去活来,却又不肯令别人知道自己分毫心意。他是委屈自己,也不愿受苦别人的君子,他在爱情面前是懦弱,在友情面前是勇夫。李寻欢,李寻欢啊,半大辈子都随身带着一支木制雕像,闲时就拿出小刀刨制林诗音的面容,但这像却和他破裂的心一样,始终无法成型。也许,作为女人,与李寻欢这一类型的男人相比,我更喜欢《vampire diary》里的Klaus或者《天堂的金币》里的永井拓巳又或者《prison break》里的T-bag,虽然他们玩世不恭,作恶多端,心狠手辣,为非作歹,但对自己所爱的人可是没有半分犹豫,勇敢热烈,大胆追求,一往无前,用心呵护。李寻欢这样的男人,不是说接近他的女人都没好下场,这不是诅咒,也不是怪圈,而是因为过于优柔寡断的男人,也许女人实在不能托付终身。对我来说,书中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尾。李寻欢最爱的永远是林诗音,但若是心中有爱,就不用再分什么最爱次爱的,孙小红显然是最适合李寻欢的伴侣,她青春,活泼,可爱,执着,敢爱敢恨,陪伴他,守护他,理解他,又从不烦扰他,给他增添无谓的压力。李寻欢是有枷锁的男人,书上说枷锁只能是自己解开,但若有一个能令他觉得安心,舒服,轻松,治愈,温心的女孩在旁陪伴,这枷锁解开的速度一定会快得多,心灵的伤痛也会减轻的多。李寻欢和孙小红在一起,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这结局就可以画上句号了。我受不了影视剧中的另一个结局,所有接近李寻欢的女人都没有好下场。林诗音被下毒毁容;孙小红为他而死;惊鸿仙子被金轮法王一刀毙命……最终,剩下李寻欢孤苦伶仃,酒中买醉。李寻欢很可怜了,不要再伤害他。摘录了几句古龙在这本小说里的句子,个人觉得细细咀嚼,很有道理。这位放荡不羁的文人生前也是个浪子,喝酒成性,沉浸女色,重情潇洒。我一直觉得:人物性格和语言文字的背后一定也有作者本身的影子。1 “一个男人若以为自己了解女人,他无论受什么罪都是活该的”2 “一个人狂嫖滥赌都没关系,可千万不能交错朋友”3 “情到浓时方转薄”4 “人岂非和蜘蛛一样?世上每个人都在结网,然后将自己网在中央”5 “一个人若用情太专,看来反倒无情了”6 “其实女人是生来被爱的,而不是被人尊敬的”7 “不说话是你最大的长处,不听人说话却可能是你的致命伤”8 “若想打到李寻欢,无论用什么样的兵器都很困难,只能用情感”9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都是世上最无可奈何的悲哀”10 “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譬如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11 “若要男人和女人去做同一件事,无论做什么,过程既不会相同,结果更不会一样”12 “只有骄傲和自信,才是女人最好的装饰品。一个没有信心没有希望的女人,就算她长得不难看,也绝不会有那种令人心动的吸引力。只有事业的成功,才是男人最好的装饰品”13 “无论做什么,做到高深时,就是种学问,就连做衣服,炒菜,也是一样”14 “一个女人要帮助她的男人,并不是要去陪他死,为他拼命,而是要鼓励他,安慰他,让他能安心去做他的事,让他能觉得自己是重要的,并没有被人忽视”有些话,连女人都说不出,连女人也未必看清看透的事,古龙倒是一言就击中女性心理了。古龙不是简单的古龙啊。

儿时的梦想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很多电视台在放《小李飞刀》,披着一头方便面的焦恩俊用伊迷离的眼神杀死了一众少女,我却最喜欢俞飞鸿演的惊鸿仙子杨艳。我不但喜欢惊鸿仙子,还记得有她在的我最喜欢的一幕——一个亭子里,李寻欢抬头对要走的她叫:“杨艳,过来”,伊不可置信地转身,投入李寻欢怀抱。以此代表李探花对林诗音无由来的痴情画一句点(要知道我最恨的就是痴情的男人)。我还喜欢每集结束的时候何润东苦情地像被欠了八百块钱地幽幽地唱:“直到整条街上,剩我和路灯。。。”可惜从那时起我看尽了金庸和梁羽生,半生竟然从来没染指过古龙,可谓遗憾,直到三天前豆瓣首页给我推荐《多情剑客无情剑》,声称它不但是一部武侠,而且是一部富含哲理的武侠,我点开第一章,嘿,这不是小李飞刀么,弄个什么神乎名字,看!虽然起初被长长的篇幅吓到了,但为了等到男主和惊鸿仙子的感情发展,忍了。于是我在八十多章神神乎乎的一惊一乍的感叹号的起伏中一直等到“(全书完)”。什么?根本没有杨艳?李寻欢和孙小红在一起了!尼玛全是骗人的骗人的,整整被骗了十二年。当初为什么不早点找书来看呢?不就不会被蒙蔽这么久了么?不要,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有个梦想。六年级的时候家住在一个叫教育巷的地方,山脚下,平静的生活小区。每天傍晚被差遣下楼买一块钱四个的烧饼,或者走出两幢楼去向一个老奶奶买她用棉被捂住的草筐里的馒头,也是一块四个。但是老奶奶旁边有个铺子卖鸡蛋灌饼,却是一块一个,家里极少让买,每次我等候奶奶装馒头的时候都会闻着油煎的香味,听着鸡蛋流到铁板上嗞啦一声烫熟的声音,内心略为煎熬。回到家里还要和大人斗智斗勇抢电视看,从来是抢不到的,结果《小李飞刀》倒头来也只看过一半的剧集,每集可能还看不全,内心十分不爽。于是十二岁的我立誓,等来日我有钱了,也有时间了,我一定每天买一个鸡蛋灌饼,租全套的《小李飞刀》VCD,一边吃一边看,从第一集看到最后一集。看两遍。千真万确,同志们。梦想之所以为梦想,因为那时候的我从来没觉得这愿望有实现的一天。今天我突然想起,不由得“呵呵”两声。于是我也突然之间理解了我在看到某人日记中提到“菲兹杰拉德综合症”时候的震动,作者定义为——“在舒适却局促的中产阶级家庭长大的孩子对金钱的嫉妒式向往、迷恋性批判”。我也突然明白了一个困扰我的问题,就像我一直不理解很多人无处可觅的自我优越感从何而来一样,我也一直不明白自己无处可觅的自卑感从何而来。直到你发现身边几乎所有人都是在“舒适却局促的中产阶级家庭长大”且内心纠结着对上流社会的复杂心情时,自己却抱着“每天一个一块钱鸡蛋灌饼”的真诚梦想并一直将中产生活作为憧憬对象。呵呵,你如何能不自卑。且在认识到这一切之后如何不承认自卑的合理性,试图去掩饰和伪装将会是多么徒劳啊。我不是Amory Blaine,我是埃默里•布莱恩们面前的埃默里•布莱恩。“路人别再看我不是疯了只是心好疼”

遥远的绝响

   大概是通过密保问题找回密码的概率普遍偏低吧,现今网站注册提供的默认密保问题,大多是:你爸爸是谁你妈妈是谁你爷爷是谁你奶奶是谁你老师是谁……堪比春娇小姐的手机铃声。我第一个电子邮箱的密保问题是:你年少时心目中的英雄是谁?当年16岁,所填答案竟是“李寻欢”。这么多年过去,回想起来,不但好笑,而且发现李寻欢仍然是我心中武侠故事主角第一人。既然如此,免不了要为其被人诟病之处分辩一番:首当其冲的,必然是“出让林诗音事件”。虽然李林二人貌似青梅竹马亲上加亲的脆骨CP,但是俩人并不般配。林不了解李,或者说,不完全了解李。这表现在林不愿李习得高深武功,私自藏匿了《怜花宝鉴》;更表现在十年之后,林竟劝慰李不要招惹林仙儿,因为林仙儿是她的结义姐妹,是一个纯洁的、脆弱的可怜女孩儿,“浪子”小李探花会玷污她的名节。前者无意间成就了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后者则给李寻欢带来了更深的痛苦:“为谁风露立中宵”最后换来“诗音,连你也不能了解我么?”其实整件事情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林诗音不是一件物品,尤其不是李寻欢的私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能不能被转让的问题。可惜很多读者和林诗音本人都不懂这一点。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在于,李寻欢遇到龙啸云的时,正是在他准备回家完婚的路上。在两人重伤返家之后,均赖以林诗音不避嫌的照料。李是如何向龙介绍林的呢?何以只说是表妹不言明是未婚妻,令龙徒惹相思,最后发展成悲剧?以上种种,最后导致林相信李是无行浪子,为终身有托也好,为报复也好,嫁给了龙啸云。林不可理喻的是,在认定李是浪子决定嫁与他人之后,还爱着李。林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自己拿了一回主意,放了李的鸽子,带着龙小云消失于人海。如果当初她坚定自己的信念,非李寻欢不嫁,至少不嫁不爱的人,又怎么会有这些悲欢离合呢。许多此类故事的最后,均以美人容颜已凋零、旧梦难以重温,而男猪脚身边又多了一位年轻姑娘的陪伴而告终。比如,深情如斯的基督山伯爵,最后和海蒂买棹出海;就连为了佩蓉不惜与天下人为敌的庞将军,最后都和降魔者携手闯荡江湖去了。真是让观者为之气结,没办法,人们总是喜欢比自己愚蠢的东西的:老男人喜欢小姑娘VS蠢女人喜欢孩童和宠物——因为ta们简单,好控制,有助于凸显优越感。李寻欢半生潦倒,那习惯了拿刀、举酒的双手,也是时候尝一尝温柔的滋味。在半生衣食无忧的林诗音丧夫、带着残废的幼子离开家园,从此飘零江湖的时候,李寻欢握住了孙小红的手,并微笑着答应阿飞,要请他喝这世界上最昂贵的酒——喜酒。至此,江湖里少了一个浪子,武林中多了一位大侠。在小李飞刀人格的感召下,叶开能够从血海深仇中获得救赎,就连幽灵宫主的儿子,都成长为温逊平和的飞剑客。

还好你有孙小红

纵使你多爱林诗音,就像她对孙小红说的,她是配不上和你在一起的。她没有孙小红的坚强,勇敢和无惧,少了她那份对爱情的执着和对命运的挑战。当你把她让给龙啸云时,她可以坚决不愿或是独自离开的,然后在心里念着你,或追随你,她本可以握紧自己的爱情的,爱本是双方的,但是你们两个在转身后随泪流满面却都太倔强不愿回头。每次你用刀反复刻着那个人像时,总会让我又惋叹又伤心,像你这样的男子汉,确是错在一个痴字,痴并不是不好,只有真正的血肉男儿才会懂爱懂痴,但是你却痴得太傻太糊涂。你一身正义,看朋友重于一切,把自己爱的女人推给最好的兄弟,整日为情所困,只得独自伤心,看似忠义,无私,确是最自私的作为。你不知道这样做就是陷林诗音于不义,她一生最爱的是你,却被你推给别人,忍受你的抛弃和无情,你认为龙啸云会带给她幸福,那也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认为,你又不是她!你把最爱的人让给龙啸云,觉得是报恩,仗义,多情,确不知爱这样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可以让来让去的,尤其是对于男人,你这样对他更是对他更大的侮辱,如若他知道,宁愿以情光明正大和你争夺她也不愿你这样埋汰他!因为你的一个自以为是的错误,才导致了三个人一生的情难和悲剧。最痛苦的是你,龙啸云还是林诗音?或许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但是龙啸云这样一个舍身救你,热血义气男人,最后因为你变成一个仇恨嫉妒满腹,背叛朋友的小人,不能不令人叹息。还好你有孙小红。上天确是待你不薄。也让我欣慰,为你们觉得幸福。一个宽厚正义,风度翩翩,幽默睿智的男人是不该独自浪迹天涯的。

心中的

李寻欢一度影响我的价值观,或者说我所追求的人格被他放大于是我开始跟随他的脚步。那段时间过得非常痛苦。我终于无法坚持。我了解了他的痛苦。他希望单纯的人永远明澈,希望伤害他的人通过伤害他而幸福、在伤害他之后幡然省悟。不要说他对林诗音残酷,他把她当作自己的人,理所当然地要求她与他一起作出牺牲。到底,只有她是他心里最亲近的人。我终于坚持不下去,他也终于轻轻握起另一个女人的手。就这样吧。古龙作品中相当不错的一部。不过看标题,阿飞好像才是主人公。

古龙与金庸

古龙与金庸不同,他很本真,缺少文化的渲染与沉着的大气,但在字里行间总让人欣喜的看到一个平平凡凡的汉子所具有的血性。不得不承认他关于武功的描写比金庸更加高明,虽然缺少逻辑与严谨,可是舞台剧一样的渲染中他却总记着无招胜有招。只是这样的描写看多了就腻了。读到后半段,索性把这样的描写直接掠过,目光常常留着他自言自语的画外音上。是的,这样的文字本来一向被我视为任何小说中的败笔,作者本不该教育读者的,他只要讲故事就好了,故事讲的高明,读者自会为他品出更加高明的道理来。可是喜欢看他感叹,看他帮着角色在里面煽风点火,翻转呻吟,只是因为这让他反倒看起来很谦虚。这样的话从他笔下写出来自然,率性,完全不顾及什么,像是和自己玩游戏一般,看着就像小孩子自己过家家一般有趣。有时我会想起安达充在漫画里占格子自嘲,当真有趣的紧。金庸和古龙各有各的特点,其实完全不必把两者比较。我自己更适合金庸,因为里面有我喜欢砸把的玩意儿。古龙是个对酒而谈的萍水朋友,聊天是畅快的,尤其是和这样有趣的人。

第一次看武侠

这是在电视剧之外,第一次看武侠小说。我的这个第一次献给了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我觉得庆幸——书真的比电视剧要好看得多啊!电视剧的第一要务,永远是为剧情服务的,而看书的时候,你才能真正地看出,这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说这样的话,以及他的心里到底是怎样想的。于是,纵然焦恩俊、吴京在电视里的刻画已经很符合原著了,但我还是在这本书里,第一次认识了李寻欢这个人。一开始是不喜欢的——矫情、纠结、牵扯不清,一边说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样的话,又一边因为放不下林诗音不远万里前来打扰别人的生活。再往后看,忘记了李寻欢来到这里的目的,忘记了他做这一切事情的初衷,但看他这个人,大多数人是一定会喜欢他的。倒不是像古龙所说,他做任何事情都只想着朋友,而从来都牺牲自己的这种伟大的精神。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那份洒脱和趣味。显然,他对于人生,是早就看通透了的。不慕权利与名利,也知“此身非我有”,人活一世,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死也都是强求不来,所以他对大多数事情,自然无所畏惧。在面对死亡时,内心的平静让人敬畏;在为朋友散尽千金时的洒脱,让人羡慕;在遭到别人的羞辱时的平常心,让人惊叹;在被敌人打败之后的坦然,让人敬服……所以他常常在别人恐惧、悲痛、愤恨时候,却还保持着一颗平静、坦然的心,因此还能说出许多有趣的话来。这份宽广的胸襟,博大的胸怀,如何能不让人喜欢呢。所以古龙在文中常常说李寻欢为了朋友愿牺牲自己,我常常想,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牺牲精神,而是他看透了生死,看明白了这世上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和事是什么。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是朋友,最重要的事是喝酒。而且,这人、这事,都是超越生命的重要。所以他愿意为了朋友放弃自己的一起,愿意为了喝酒而不顾自己的健康。一个人的一生,有那么一两个最重要的人,有那么一两件最喜欢的事,也真真的足够了。其他的一切,就都只当是虚幻吧。毕竟人生,本就虚无,哪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何须畏首畏尾!?还是洒脱一点好啊!

江雪

不知为何,当年读此书时我总是想起柳宗元的这首《江雪》。其诗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多情与否。憔悴知味。

《多情剑客无情剑》应该是古龙最有名的一本书了。书如其名。唯写一情。 古龙之书,常常善恶颠倒。黑白混淆。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几个是真君子呢?情,一爱情,二友情。在古龙之书中,友情甚至高于爱情,李寻欢为了与龙啸云的兄弟之义放弃甚至是拱手送出了与林诗音的自幼爱情。最为有情的友情或许是李寻欢与郭嵩阳。一见如故,一战知交。后来,郭嵩阳为了提醒李寻欢甘愿自当靶子被人杀死,只为让他小心。而一般在反面中是没真正的友情的。只有永远的利益朋友,却无永恒的朋友敌人。而上官金虹给荆无命无异是另类。荆无命就如上官的影子。为生为死。却不知为何。我至今不明白。 李寻欢自以为崇高,其实我觉的是他君子中的假君子。并不是伪。因为他太高尚了。他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这句话一是指出他不滥杀,可也同样指出他以为自己永远是正确的,以为自己就是真理就是神,其实是人都会犯错,都有缺点,他的缺点就是太自以为是,可却不自负,一切的一切其实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只是自以为是的伟大。如果他当初不把林诗音让出那有那许多故事?那有后来的动乱情丑?第一次看,同情可怜他。第二次看奇怪可惜他,第三次看,讨厌可恨他。而龙啸云我决的很可怜,老婆给他结婚了半辈子想的却上一别的男人,而且正是他把妻子让给他的,他焉能不恨??就算不说着,李寻欢不在他是在江湖上一言九鼎的龙大爷,他回来了回,龙啸云自己就说绝的他反而像个过客,后来李寻欢一湖一来就把他儿子给废了,他岂能不恨??

多情总被情伤

应该是读古龙的第一本书。多情剑客无情剑多情者无疑为李寻欢小时候看过一点小李飞刀对他们的感情纠葛糊里糊涂但是记得的印象就是小李大侠自己zuo出来的这一切看完这个书后嗯!他还真是no zuo no die 啊开篇就讲探花郎对表妹的爱是如何之深这个基调真是心塞啊!———————————————————————古龙的文笔确实是强大譬如最后一幕应该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番大战也只是阿飞等在门外李寻欢走了出来他胜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的实在是很水,暂且放在这里吧

苦逼第一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天下无敌,但从来不夸耀自己,总是说别人的好处,低调是自信的表现。探花郎,文武双全,名门之后,家财万贯,只因情与义,放弃一切,出关隐居。李寻欢的名字很好,到处寻欢,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然而无论如何放纵都无法抹去内心的寂寞和痛苦,每当看到他雕刻时,每次听到他咳嗽时,你会心痛吗?无情剑,稳准狠,只有刺这一招,然而,铁片、冰溜子、竹片皆可杀人,专注的力量。阿飞长在荒野,与野兽为伴,十年没有爱和被爱过,性格孤僻。不幸,爱上了不该爱得人,被玩弄于股掌之间,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几经磨难方得到重生。最耐人寻味的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女魔头最后居然爱上了这个呆子,痴情的力量。金庸写社会,古龙谈人生。虽然读过金庸的所有作品,但我心中的武侠世界却由这两个苦逼人的故事建立起来的。古龙的文笔真好,我不知道怎样形容,感觉清晰明快,无需任何停顿,不知不觉就读完整本书。

因为吴秀波要演小李飞刀才看的

《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因为吴秀波要演小李飞刀才看的,以前武侠小说只看金庸,现在发现古龙也好看。我对小李飞刀的印象是焦恩俊的泡面头,以及萧蔷饰演的林诗音,所以长此以来一点兴趣都没有。原著居然根本不是那个样子,李寻欢不是小白脸,林诗音也很有气质。    看小说的时候一直在代入吴秀波,作为一个波蜜,极度不客观的说,吴秀波生来就是李寻欢的样子嘛。“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当然啦,人家吴秀波没有过的很不幸而已。    话说《心术》就要杀青《柠檬》开拍,《赵氏孤儿》要拍《多情剑客无情剑》要拍《下一个奇迹》要拍,以及各种靠谱不靠谱的加盟某片消息,吴秀波同志的当务之急是练习分身术。    古龙的文风很有趣,天马行空,跟金庸的稳扎稳打四平八稳很不同。他在形容一个人厉害的时候,不是直接说,而是先说另一个人如何如何厉害,然后这一个一剑就结果了他。他对胖女人特别刻薄,“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说大欢喜女菩萨:“只可惜她下巴有三个,李寻欢被她抱在怀里,简直就好像睡在一堆棉花上。……那肥女人还在笑着,她一笑起来,李寻欢就觉得好像在地震一样。”故事的起承转合也很有趣,跌宕起伏环环相扣让人摸不透故事走向。

夏天里的冰饮料

高二的暑假,我躺在床上随便翻看,读完了这本书。 很多年后,依然忘不了这本书里的情节。李寻欢,永远都死不了的男人,永远都不会被打败的男人。原来谁第一个说了那句,女人跟酒一样越老越香醇。古龙的小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冷色调的,跟金庸完全不同,金庸给人底蕴十足的感觉,古龙则是像话素描一样,一笔一划的勾勒。

就是这儿了

李寻欢醉酒,古龙更甚。有一种此书是在古龙喝醉之后的即兴创作,不能用逻辑去推敲,整本书似一醉汉的醉语,痴、傻、呆穿插始终。无论是带有主角光环的李寻欢,还是娇笑欢颜惹人嫌的林仙儿,都让人觉得恨不知所起,情不知所踪。看不懂李寻欢对林诗音炽热隐忍的感情,想不明林仙儿痴心于蠢汉的互斗撒血。不喜欢林仙儿,对李寻欢亦无好感。林仙儿狐媚绿茶,男人对其趋之若鹜,就像一群鸭子跟着一只花枝招展的母鸡,明明可以挑个同类,偏偏要去挑战跨越种族的爱。李寻欢,和林仙儿一样,书中的男人无法拒绝林仙儿,就如李寻欢遇到的女生都无法拒绝他。可惜书中的李公子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处处留情但有处处绝情,对稍有姿色的女生都是欲迎还拒,偏偏还留有一个情种的赞名。明明是和林仙儿一样的花花人儿,就因为心中有一朵白莲花就洗去了他的污名,实在是唏嘘…第一次看古龙的书,感受到了他喷涌而热烈的情感,对金庸对比,能更多地感受主角的心理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往往让人不知所云,但也许喝壶酒能懂。李公子永远也不刻完的雕塑一如古龙此书的文风,让我觉得盛大而又迷茫,雾里看花,美而困惑…嗯,或许古龙写的是武侠,而我看到的是情感…

笔记摘录分享~

2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 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 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 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握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李寻欢道:那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看到阿飞的微笑,李寻欢的笑容就更开朗了,他们笑得就像是正在说着世上最有趣的事 —— 无情剑3阿飞道:伪君子可恨,万事通才讨厌。 林仙儿道:万事通?你说的莫非是百晓生。 阿飞道:不错,这种人自作聪明,自命不凡,自以为什么事都知道,凭他们的一句话就 能决定别人的命运,他们真正懂得的事又有多少? 林仙儿道:但别人都说—— 阿飞冷冷笑道:就因为别人都说他无知不知,到后来他也只有自己骗自己,硬装成无所 不知了。 阿飞又道:我宁可信任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 无情剑4心湖的声音很枯涩,合什道:两位请到老僧—— 阿飞霍然扭过头,打断了他的话,道:李寻欢是不是梅花盗? 心湖垂首道:不是。 阿飞道:我是不是梅花盗? 心湖叹道:檀越也不是。 阿飞道:既然不是,我们可以走了么? 心湖勉强笑道:自然可以,只不过檀越——檀越行动还有些不便,不如先请到—— 阿飞又打断了他的话,冷冷道:这不用你费心,莫说我还可以走,就算爬,也要爬下山 去。 心烛、心灯的头也垂了下去,数百年来,天下从无一人敢对少林掌门如此无礼,他们现 在又何尝不觉得悲愤填膺! 但现在他们却只有忍耐! 阿飞已拉起李寻欢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一走入寒风中,他的胸膛立刻又挺起——这少年的身子就像是铁打的,无论多大的折磨 都无法令他弯下腰去! —— 无情剑郭嵩阳道:我很了解你,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只因你觉得你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你知 道还有人需要你照顾,你不能抛下她不管! 李寻欢黯然不语,热泪几乎将夺眶而出。 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曾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 最知心的朋友。 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 无情剑5当他开始抹桌子的时候,他锐利的目光就黯淡了下来,那种咄咄逼人的凄厉光彩,立刻 就消失了。 一个人若已抹了十四年桌子,无论他以前是什么人,都会变成这样子的,因为当他在抹 桌子油垢的时候,也就是在抹着自己的光彩。 —— 无情剑上官金虹又默然良久,忽然问道:“你武功已被废,永难复愈,下手的人是李寻欢?” 龙小云苍白的面色一下子又变为铁青,垂下头,道:“是。” 上官金虹盯着他的脸,一字字问道:“你恨他?” 龙小云的拳已握,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回答了一个字:“是。” 上官金虹道:“其实你非但不该恨他,还该感激他才是。” 龙小云愕然抬头,道:“感激?” 上官金虹冷冷道:“若非他已废去你的武功,今日你已死在这里。” 龙小云的头又垂下。 上官金虹道:“你小小年纪,已如此阴沉狠毒,不出二十年,就可与我争一同之雄长, 若非你已残废,我怎么能放过你?” 龙小云紧咬着牙,牙根已出血。 但他的头始终未曾抬起。 —— 无情剑上官金虹又沉默了很久,突然道:“你要喝酒,这里有酒。” 李寻欢又笑了,道:“这里的酒我配喝么?” 上官金虹凝注着他,一字字道:“你若不配,就没有第二个人配了。” 他忽然转身倒了两大杯酒,道:“我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仰面长笑道:“好酒!好痛快的酒!” 上官金虹的酒也干了,凝注着空了的酒杯,缓缓道:“二十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喝酒。 ” “砰”的一声,酒杯摔在地上,粉碎。 —— 无情剑孙小红道:“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敬你酒?” 李寻欢道:“他敬我那杯酒,为的并不是我对他讲道义——讲道义的人在他眼中看来, 简直是呆子。” 孙小红道:“那么他为的是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明了我的意思,知道我并不是呆子。” 孙小红眨着眼,道:“他知道你也和他一样,能等,能忍,能把握机会,也能判断什么 时候才是最好的机会,所以才敬你的酒,是不是?” 李寻欢道:“是。” 孙小红道:“他觉得你也和他是同样的人,所以才佩服你,欣赏你——一个人最欣赏的 人,本就必定是和他自己同样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一定很欣赏自己。 —— 无情剑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 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 无情剑

情到浓时情转薄 道是无情却有情

其实读这本书很多次了, 以前都是太迷惑于其中人性的善恶, 尔虞我诈,欺骗, 背叛, 等等等等,(也曾因此多次把它放下),而从来没有去注意其他。这一次, 直到读完, 才深深的感受到那其中的一个情字, 无论是男女之间的爱, 还是朋友之间的谊, 都表现的淋漓尽致。我其实并不赞成探花郎离开的所谓深情, 离开, 只能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她不爱他了,我想, 古龙给探花郎取名叫寻欢, 也许正是因为, 没有了她, 生又何欢,他寻的, 不是欢场的风月, 只是心中的宁静而已。情到浓时情转薄, 其实, 不是情淡了, 而是升华了, 已经不再计较片刻的得失, 不是简单的去拥有,而是,给她一个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去让她去飞。古龙说“一个女人要帮助她的男人,并不是要去陪他死,为他拼命。而是要鼓励他,安慰他,让她能安心去做他的事,让他觉得自己是最重要的,并没有被人忽视”。就像有部电影里面说的“you made me want to be a better man”(AS Good As it Gets, 中文译名应该是尽善尽美)。其实, 男人对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爱了, 才是无悔的。

古龙小评

读古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也不能说读了很多,毕竟感觉金庸的东西还是更有深度一点。但是,古龙也有自己无可取代的特点,那悬疑的剧情,飘逸的文字,至深的情感都深深地打动过我。他是才子,无可争议,那种随性而至却又扣人心弦的笔法吸引了无数的人。从陆小凤到楚留香,还有李寻欢等等,他们都似神一般,却又居于常人的血肉情怀。读武侠本来是父亲让我培养阅读兴趣的手段,从童年的为了武打描写而看,到中学时为了暂时摆脱课业压力而看,到大学虽偶尔一看却能品味出别样的爱恨情仇。武侠对我来说意味着成长的一个个镜头,而金庸在其中扮演者武林正宗,古龙则是才华与灵气的代表。大一暑假读了《多情剑客无情剑》和《白玉老虎》,对李寻欢这部书感触尤甚,对于这其中的情感描写更是让人唏嘘。可惜,半年过去,情节已忘得一干二净,留下的,就是对当时有过强烈感慨这件事的记忆。古龙已逝,才华却依然环绕在武侠的世界。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铭刻开场的那场大雪漫天飞舞的不是浪漫而是天地间的寂寞寻欢为谁而寻,为谁而欢人之一生得遇此人而无憾也!疼痛着的酣畅淋漓!

前前后后

这本古龙笔下的经典著作,被拍成了电视剧《小李飞刀》,当然,凡是拍出来的古龙的电视剧总是会和原著有着较大的差别.....Orz......如果你的脑海中只有电视剧《小李飞刀》的影子,那么你可以放弃继续往下看,当然你也可以抱着一试的心态去看看原著——相信会值回票价。我会用最最简洁的语言来描述一种感觉。爱情。是亘古的话题,也是亘古的难题。爱情每天都在上演,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时间地点,上演着反反复复的情节。分分合合,谁也逃不开。有人总是在不断的追寻,追寻他认为的幸福。有人却陷在过去的情感中无法自拔,无法释怀。那么你应该好好看看李寻欢是怎样从那段十多年的感情纠葛中走出来的。他或许颓废过,他或许失落过,但他从来没有绝望过。和他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林诗音,李寻欢就那样狠下心斩断情丝,将她让给了不忠不义的龙啸云。李寻欢无论再怎样的借酒消愁,他却不会忘记笑。十多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李寻欢最终是怎样化解了一切,又是怎样遇见了孙小红,并最终走到了一起。一切都值得细细品味。爱情。到底有没有对错?谁也说不清楚。说有吧,难道爱一个人真的有错?说没有,那么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总是说爱错了?如果你觉得爱错了,那么你看看阿飞,看看阿飞是怎样爱着“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把她当作一个圣女一样对待,即便是明知道她的所作所为也一如既往。因为他只是爱他,并没有对错。又即便到最后发现其实她原来原来如此的时候,又是怎样从崩溃麻木重新振作起来的?——忽然想通了。这只是渐变的结果。爱情。男人与女人,兄弟与情人。纷纷扰扰的关系中,你会让步还是争取?李寻欢,林诗音,龙啸云三个人十多年的感情恩怨是怎样产生的?如果林诗音像孙小红一样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那么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如果李寻欢没有用这种错误的方法去报恩,那么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如果龙啸云勇敢自信和宽容,那么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悲剧。爱情既是付出,亦是索取;爱情既是自私,亦是豁达;爱情既是保护,亦是伤害;但爱情绝没有对错。那么,当爱情到来时,你会怎样?当然,这本书如若只是谈及爱情又未免显得狭隘。这应该是至始至终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那些关于江湖儿女的热血、挚情、尊严与希望甚至会超越爱情,足以深深地打动你。我只想说,无论怎样,勇敢的追求你认为是幸福的东西,不要害怕以后是否会不幸福。

性格决定命运——只说林诗音

我第一次读多情的时候,对林诗音的关注度极低。因为关于她的描写实在少,大部分的时候她都只在回忆中出现。仿佛她只是一个“人设”布景,因为主角需要一段无奈、悲伤的过去,于是她就出现了,三言两语,就说完了一段复杂无比,剪不断理还乱的过往公案。很多人把林诗音当成女主角来看,但她正面出场的次数尚不足林仙儿,其形象完全依附于两个男人对她的念想以及围绕在她身边的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之上。可是她在书中的确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那么,这个形象的意义在哪里呢?我想,与孙小红的“实”相对比,林诗音的处理是“虚”的。对于这个角色的描绘,第一就是她的美貌和风神,足以让素不相识的龙啸云为其相思入骨,让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十载神伤。除此之外,孙小红见到她也不由得由衷感慨一句:“武林第一美人应该是她才对啊。”可见,美貌对于女子而言是多么不明觉厉的存在。你无法想象一个庸脂俗粉的林诗音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就好像你会怀疑一个不美的王语嫣是否还会招人待见一样。美貌风神,一个女性角色如有了这一笔财富,她的人设就几乎已经圆满了(至少在武侠里)。于是她就是一朵高枝上的凌霄花,等待那个最英勇的骑士将其攀折,别上胸襟,成为他区别于众人的闪闪发亮的徽章。如果骑士不小心把她弄丢了——多么的暴殄天物!!非人也哉!非人吗?一个人会像一朵可怜的花一样地活着吗?或许这样的角色被创造之日起,就是为了像“物”一样存在?武侠小说中写一个美女惊人的外貌只需一段简单之极的台词,比如清丽绝俗,美艳绝伦,姿容绝色……这类让人摸不着边际的,无比不明觉厉的词汇……——你总是想象不出来这到底是个怎样的美法。世间美人何止千万种,你不知道她笑起来什么样子是温暖的、妩媚的,还是亲切和蔼的?一颦一簇与别的美人有何不同,一动一静又有何特殊?美是如此感性如此主观,同一个美女在不同的人眼里都会有完全不同的质感。你可能是她的晚辈,在你眼里她是和蔼的,你也可能是她的好友,在你眼里她是率真的,或者你是她的同伴,在你眼里她是优秀的……这些感性的情绪都伴随审美会融入一个人的外表,成为她风神气质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能用一两个毫无生命力的词汇草草概括她的全部?——你只知道她很美。可是美的如此苍白,苍白到无法成人形,只能为“物”。林诗音脸色苍白,身子单薄,眼睛明亮而冷漠。但她是个美人。而且风神气质无法比拟。——这就是林诗音。即使是她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她一袭猩红的风氅,脸色白的像雪——华美空洞又无比清冷,一如她的名字。其实容貌有时候就是一个角色的性格。林诗音的性格是“冷漠”的。仔细想想,似乎无法用任何有关热的形容词来形容她,热情,热忱,热心,热烈,热血,……热是需要能量的,只有温暖的物源才会散发光热。在性格上,对应主动积极对待他人的方式与“热”相对应的,便是“冷”。林诗音的世界很小,以前只有一个李寻欢,后来也就添了一个龙小云。龙啸云与她十年夫妻,小心呵护,未曾得到她半颗真心。她只关起她的心门默默过自己的日子,我行我素,心心念念不忘她的旧情人,拒人于千里之外。十年夫妻,各行其是,让丈夫没有丝毫安全感。甚至她丈夫在她的心里连起码的尊严都没有。原著里写十年后林诗音与李寻欢第一次见面:林诗音瞪着他,咬着嘴唇道:“很好,很好,我早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快快乐乐地活着,你连我最后剩下的一点幸福都要剥夺,你……” 她不加思索地当着龙啸云、龙小云和厅上众人的面,指责自己的前男友剥夺了她的人生幸福。旁人会怎么想,龙小云会怎么想?龙啸云会怎么想?原来你跟我在一起,是如此地不幸,如此地被迫。既然如此,那你当初为何要嫁给我?——可惜龙啸云不敢这么理直气壮。龙啸云的爱是畸形的,是参杂了手段和私欲的。爱情的宝贵就是在于它的纯粹和自我,只有用一颗干净的真心去获取才能获得干净的爱。龙啸云追求林诗音时原本就是不正当竞争,本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喜欢上人家姑娘并没有任何不光彩,直接提亲,光明磊落问心无愧,而且一片真心执着追求不见得就没有任何希望。但他却为了获得更大的赢面而采取以性命相胁的办法,他太了解李寻欢,知道李寻欢一定会心软,会给他一个机会。他亲手在这份爱里参杂了手段,不仅让自己的爱变得不堪,也让别人的爱变的绝望。所以,龙啸云一直无法安心地享受这份爱的结晶,即使林诗音已嫁他多年。他始终无法理直气壮地问一句:你为何要嫁给我。他只能纵容林诗音的不成熟和她的冷漠。这样的家,怎么能培养出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而林诗音亦是极其不成熟、不理智的。她既然放弃了李寻欢,嫁给龙啸云,那就理应好好收拾心情跟龙啸云过日子。但林诗音作为一个家庭的母亲,却几乎不曾履行过作为家中女主人的职责,对命运的报复被潜意识化,形成一种自暴自弃的手段。她的丈夫面对她的冷淡无所适从,如履薄冰,他的孩子面对一味只会溺爱他的母亲惶恐难安,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总是喜欢做一些惊世骇俗之事来引起父母的关注。”他(龙小云)不但有个好爸爸,还有个好妈妈,别人吃了亏,也只有认了。” 这句借由巴英之口道出的龙小云失于教诲的台词,强调的不只是龙啸云这个“好爸爸”,林诗音这个“好妈妈”也并不无辜。最寻常不过的相夫教子的主母之德于脆弱自闭的林诗音而言似是无法承受之重,而她也从来不管家,龙啸云一走,兴云庄就变得跟废墟无异,家丁走的走散的散蛛网横结,她安之若素独坐小楼,对一切熟视无睹,曾经的李园就这样被所有人彻底抛弃——幸好她没有公婆。否则气死婆婆的罪名一定躲不过去。林诗音如果勇敢一点,坚强一点,发觉龙啸云不是她的良人,她大可以离婚,卷起行囊转身离开。但有时候束缚也是依靠的一种。当你脱出樊笼的时候,也意味着无依无靠,身与心彻底孤独——而习惯了自我封闭,依赖于自我狭小精神世界的林诗音,却逃不开龙啸云的保护伞。古龙的江湖本是如此的自由,而林诗音却自己困住了自己。林诗音身边的男人,都下意识地不把她当作同甘共苦,并肩面对风雨的同伴。这种苦,是指精神上的。所以,遇到困难,李寻欢的本能反应便是独自承担,然后给林诗音安排退路和归宿。小说里提道:别人要伤害林诗音,只因为李寻欢要保护她。而龙啸云也同样,当感情遇到危机时,他毫不犹豫对林诗音隐瞒,然后自己通过旁门左道去解决麻烦。甚至连龙小云,也从来不与林诗音分享任何精神上的危机。林诗音个性造成了她身边的人对她的“绝对保护”,这种绝对保护又进一步造成了她的依赖,如此恶性循环。她只能从一个人保护伞下进到另一个保护伞下。也许这类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子很容易博得男性的青睐,不仅如此,柔顺听从也是大男子主义者们里最欣赏的素质,其次,冷漠的素质又使得她们对除心上人之外的其他一概拒之门外。于是,这样的女子就很容易成为男性主义里情感皈依的典范。离开爱情的框架她们就变会成为一道青烟散尽,无迹可寻。所以立体实在,生而为人的标准于她们都是形象上不可承受之重。而这类虚无梦幻,为情而生的女子形象在被后现代拆解重构之后,她们的不近人情和单薄脆弱是致命之伤。至此,我想,林诗音既是大男子主义的意淫产物,同时也是男权主义的牺牲品。很多人读多情,总是同情林诗音,对李寻欢因龙啸云自黑,继而远走关外的行为大为不满,认为这是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渣男行径,因而林诗音楚楚可怜,无辜温顺的形象深入人心。但我仔细一想,却又深不以为然。林诗音真的是一个无我,极度依赖,视男人的价值观为一切的女子吗?古龙这样一个求新求变,不拘一格的作家,何以会创造这样一朵传统精致的爱情之花?他给了林诗音这样一个外壳,又打算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打破?李寻欢遭遇龙啸云后,迎来他了一生中最大的转折,为了给救命恩人皆兄弟一个生之希望,他在其后的两年里把自己交给了欢场、青楼和妓女,于是顺理成章地把一个棘手、微妙、考验默契和智慧的感情难题丢给了措手不及的林诗音和暗自庆幸的龙啸云,自己则看似洒脱又无奈地撒手一边,静待判决。于是该误会的误会了,该把握的把握了。两年后,尘埃落定,他交出李园的使用权开始了长达十年关外苦行。再次提这个梗,我心里已经有了比较明晰的方向,我不想说让爱,不想说兄弟与女人,不想说情与义的抉择,不想说道德……这些我已经说过太多了。这回我只想说林诗音,说她的爱情。我想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爱情本身就是存在致命硬伤的,而龙啸云只不过是他们之间的导火线。李寻欢为何要选择退出呢?普遍的观点认为,一方面是龙啸云的性命危机,他如得不到林诗音,就很有可能会死。可能有人觉得,龙啸云虽然形销骨立,病入膏肓,但却并一定真的就会死。但那只是袖手书外,冷眼旁观的读者眼中的判断,在书的语境里,对于短短时间内,父亲因家族状元梦的破灭溘然长逝,紧接着兄长也与世长辞的李寻欢来说,生与死的边界,并非那样的遥不可及。他深切地体会到亲人离世的无能为力和绝望,也是真的再无法承受,身边第三个人再因心结而离世,哪怕只是有这种可能。另一方面,他也许觉得龙啸云更适合给林诗音一个安稳的未来——毕竟,林诗音是那样一个不经风霜的温室花朵,与快意恩仇刀头舔血的江湖武侠主题大相庭径。李寻欢的初衷是牺牲自己一个人来成全剩下两个人的幸福,如果林诗音明确地表示她嫁给龙啸云也不会幸福,除了李寻欢不再嫁其他人,李寻欢自然也就不会这样做。但林诗音却没有做这样的表示。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她为何没有表示。其实只要信任李寻欢,相信李寻欢的做法是违心的,是另有苦衷的,就很容易推理出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因为李寻欢当时是求林诗音去照顾龙啸云的病,然后自己就开始花天酒地了——多么明显的事,摆明了就是要撮合你俩。而且动机也相当明白,因为龙啸云病了,你过去照顾他一下,就知道他病成啥样了,害的是什么病,就知道为什么——要撮合你俩了。可是林诗音她真就没有看出来。她真信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一夜之间变成夙夜买醉,倚红偎翠的花花公子。她对李寻欢起码的信任和了解呢?她遇事最基本的推理逻辑呢?她为人处世最普遍的智慧呢?——看不到。她只是一味地规劝。而这种规劝翻译过来就是:你变成这样,我很伤心很失望,我希望你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李寻欢当然伤心。他爱护了十几年的恋人,如此轻易地被假象蒙蔽。男人偶尔逛逛青楼不要紧,流连至数月不归则在哪个时代都是被人鄙夷耻笑的行为,得多无脑才会相信小李探花会忽然失控至如此地步啊。他失望、心痛、赌气,他变本加厉——你越不信我,我便越是要如此。本可以说清楚的局面,变得越来越无法回头。终于一场拉锯战由林诗音的心碎嫁人而结束。我在想,一个女人在恋爱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何等重要。她不是只要乖乖的听话,等着男人来爱给她一切就算是尽了职责的,男人有时候也会脆弱,也有无法越过的障碍和原则,双方都是人,谁又能说,李寻欢在180度人格转扮演流连欢场胡作非为的浪子行状时,是不是也隐隐在向林诗音发出“求救”信号?——在他最无助最无奈最需要她发挥作用的时候,她选择了离开,放过了这个机会。对恋人人品的信任如此薄弱,林诗音在这段爱情里很失职。所以后来,她才会对孙小红说:“只有你才能安慰他,鼓励他,无论他做什么,你对他的信心都不会改变。”对,这就是孙小红与林诗音的不同——当面对一个你不爱但对你一见钟情相思入骨的男人,聪明而成熟的女性可以轻松治愈他而不采用以身相许的办法,但太过柔弱的女人却也会不知所措而把自己赔进去。林诗音她,确实是不够理解李寻欢的。他们青梅竹马,多年相伴,但她却全不去了解他的圈子,从不关心他的朋友他的社交,和他感兴趣的东西,只是一味地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然后用自己封闭的眼界,来要求他向她看齐,向她的生活目标靠近——她藏起莲花宝鉴,认为李寻欢应该像她一样,做一个平凡无为整天围着她转的男人。可是,她没有想过,藏起莲花宝鉴,让王怜花所托非人,后来又交给龙小云,从道义上讲,这不仅是陷人不义,更是制造隐患,后果非常严重的事情。如果有一天,因为莲花宝鉴导致江湖不宁,李寻欢对的起王怜花的托付吗?林诗音可以站出来承担后果吗?同样是表妹,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她自己虽然讨厌武功,但她却为了她表哥,博闻强记,成了天下武功秘籍的活字典,跟她的表哥的属下朋友,都很熟,即使她的身边还一个母亲天天管着她不让她跟表哥走的太近。她就可以做到如此地步了。我不是在说女人应该为了男人放弃自己的喜好自己的价值观,无条件地去追随他。事实上,我并不欣赏这种模式,也不欣赏王语嫣的爱情。但是,我想说明的是:林诗音并不是一般人想象中的,那种无我的,以男人的价值为中心,听从一切的女子,至少,她一点都不关心她表哥的圈子,她也不怎么愿意为李寻欢改变什么,她闭塞到连被龙啸云看上了都毫无知觉。于丹说:一个好的伴侣一定是这样的,我因有你而更爱世界的一切,我比以前更知道父母养育之恩的厚重,更知道要有朋友圈子,更知道得去世界上去做很多精彩的事……林诗音藏起怜花宝鉴,不愿意去干涉外界。孙小红却在长亭之外,和那位送别的少女一样,为她的男人而骄傲。李寻欢从小在李园读书习剑练飞刀,对武道的追悟和执着,对江湖热血的向往,在成长阶段无时无刻不是在贯穿着的,飞刀这种兵器,如果不以灵魂的赤诚和对武道的痴执来浇筑,又如何例不虚发,与个体不分彼此?林诗音和李寻欢是一起长大的,他们有着很长很久的交集。成长对每人而言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最开始的起点相同,眼界一致,之所以渐行渐远,最终连各自的圈子都没有太多重叠,不是李寻欢没有把他的世界与林诗音分享,而是林诗音对她不感兴趣那部分视而不见。而李寻欢自然也不能强求她去关注她不喜欢的那部分。他只能在她身边的时候,扮演她世界里她所关注、喜爱的样子,然后他再回过身去,直面另一个孤独的自我。——李寻欢终究是寂寞的。他无法从林诗音身上得到灵魂的自由。他们永远不会成为一对仗剑行侠,驰骋江湖,人人称羡的神仙侠侣。林诗音之所以在李寻欢放荡生涯后选择嫁给龙啸云,其实是她对这个空降而至的外界因素手足无措的结果。我想,李寻欢要是和林诗音在一起,可能并不会幸福。她也许了解李寻欢,也爱着李寻欢,但他们却不是一样的人。林诗音个性很强,她从心理上绝不肯依附于他,亦不肯为他改变,不愿接纳或接纳不了他与她不同的那部分。林诗音不是李寻欢的王语嫣,更不是他的小龙女。林诗音与李寻欢之间的爱情,薄弱到一碰就碎,究其根本,便是在此。这种宿命般的寂寞如骨附髓,无法消除——而爱情无法解决。而这,大概也是古龙常常面临的吧。古龙经常在书中感慨情侣之间的隔膜和障碍。他喜爱金庸笔下的小龙女,但他游戏花丛,猎艳无数,却终其一生,都没有找到他的小龙女。可是李寻欢有了孙小红——这个可以和他仗剑江湖,共享生命的人。这是古龙给李寻欢的馈赠,也是古龙自己的理想。所以古龙宁愿蛇足,也要让李寻欢和孙小红在一起。众里寻他千百度,孙小红身上,或许真的有李寻欢(古龙)的幸福。而林诗音呢,当龙啸云以血还债,龙小云爆发,喊出“为什么我不是他的儿子”,李寻欢身边,又有了一个叫孙小红的女孩……所有的依靠都已离开了林诗音……林诗音遇到了孙小红,她从她的身上看到了她当年的心意,却也看到了她没有的东西——生活的热情。她发现自己实在是太世隔绝了,看不到清风明月,看不到落日朝霞,看不到通往明天的路。她还并未老去,她还可以重新开始。终于没有了爱与被爱的对象不对等的沉重包袱,终于没有了依靠也没有了束缚。终于她自己也开始直面孤独,以一个完整的自我,面对广阔天地的未知——她的生命终于开始由自己来完成,而不再需要一个李寻欢来填补。未来的日子里,或许再也没有人能为她撑开一片伞,但她自己,终于成为了撑伞之人。这个结局是必然的——林诗音的成长来的太迟,跟不上李寻欢的步伐。因此,他们终将错过。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来想去,终于得出了一个这样的结论。

非传统意义的侠客——李寻欢

没有想到,在豆瓣的第一篇书评贡献给了古龙。其实我得承认我是金庸迷,古龙的作品这是第一次接触,虽然以前就听说过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的大名,但是一直不能接受古龙这样的语言,很奇怪,这一次,我却一口气看完了全书。古龙在书中,经常会说一些大道理,这些道理虽然说得角度很奇怪,但是事实上还真的就是那么回事。他说:茶只要是烫的,就不会太难喝,女人只要是年轻的,就不会太难看。他还说,如果一个男人不了解女人,那么他很快就会有麻烦的。他还说……,他说了很多很多。而这我相信也是古龙的处事标准吧!李寻欢身上的闪光点很多,而他身上最大的魅力其实在于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虽然古龙最后让他跟孙小红在一起了,不过古龙自己也给那章起名叫蛇足,相信他自己也认为这样的安排不过是画蛇添足,让我们这些看官多点心理安慰罢了。古龙的书中最有特色的其实还是一些配角,我最佩服他的是他用比较短的篇幅就能勾勒出一个个经典的人物出来。多情剑客无情剑开头,第一章就出现了很多江湖人物,而最难得的是古龙可以做到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并且让人印象深刻,这里我随便举几个。郎中梅二先生平生号称三不救,礼金不付着不救,强盗不救,还有什么不救我忘了。然后再举一个龙小云,我相信这绝对是我看过所有武侠书中最心狠手辣的小孩了,而林仙儿这也是我见过的最有手段的荡妇。能够把这些人物非常和谐的聚在一起,这样的本事不得不让人击节赞赏。好了,题外话说够了,现在来说李寻欢。李寻欢这个人太慈悲了,比张无忌还慈悲,他那令人纠结的感情生活实在是让读者为他悬心不已。林诗音的出场写得很妙,十里飘雪,猩红的梅花、猩红的大氅,脸色苍白的小姑娘,院子里堆好的雪人,正因为回忆是那样的温暖,所以如今的失去才是这样的痛苦和令人刻骨铭心。李寻欢的一生都毁在了'“道义二字上,他本可以和林诗音过着令所有人都艳羡的生活,不过那样他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李寻欢了。李寻欢不是真正的江湖中人,他本身是探花,官居翰林,所以不是草莽英雄,这就造就了他天生的诗人气质,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性格。他虽不喜麻烦,可是麻烦却无时无刻不在找他,而他遇见了麻烦也不会巧妙的躲开,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接受这些麻烦,并主动去解决他。有时候会觉得李寻欢太慈悲,比如该杀林仙儿的时候不杀,但有时候又会觉得李寻欢的做法简直大快人心,比如在少林寺让威名赫赫的心字辈的前辈大师哭笑不得束手无措,有时候又会觉得他太可怜,在小楼旁当醉鬼等待了三年,手中无数次刻也刻不完的雕像,有时候我在想,经过了这么多年,李寻欢是不是还真的爱林诗音,她爱的是不是只是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所以就算他最后跟林诗音在一起了,他可能也不会幸福,不过,不管是记忆中的,还是什么样子的,爱了就是爱了,谁也没有办法令时光倒流不是吗?不过,为什么说李寻欢不是传统意义的侠客呢?因为他心里并没有真的要去承担什么家国大业,他只是将朋友和义气二字看得比生命更重,他在江湖中搅起了一番血雨腥风,然后功成身退,深得功与名!

古龙是辨证法的大师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古龙一定对黑格尔的<辩证法>通读有加.因为古大侠用一千页的篇幅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最危险的敌人往往就是你以前最亲密的朋友.比如:李寻欢和龙啸云.只有你最亲密的朋友才知道你的隐私弱点,才能一击而中.这本书的副论点是,越是风姿卓越的美女越有可能是蛇蝎心肠.比如,外表毫无缺陷的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其他的弱论点有:越是高贵凛然的美女私下里面可能越是放荡淫乱,因为她们能得到几乎所有男人的青睐.势均力敌的对手很有可能彼此尊重而发展出一种奇怪的友谊.比如李寻欢和郭嵩阳,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西门吹雪和叶孤诚.越是大谈论理道德的地方越是黑暗卑劣萎缩.比如赵正义和田七主持的江湖,阿飞遇见的少林寺方丈.再比如华夏文明两千年的儒家仁爱礼义.不起眼的小人物才最可能是讲江湖道义的典范.比如守护李家几十年的孙驼子.

情感分析:李寻欢爱情故事的内涵与外延

小说《 多情剑客无情剑》故事的内涵李寻欢与林诗音情感关键词:时间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与他从小青梅竹马的女人,她在李家长大,他与她首先是亲人,林诗音初到李家时夜晚怕打雷李寻欢便赶来安慰陪伴,李寻欢的一个饼都愿意与林诗音一起分享,也许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从那一刻开始爱上对方的,随着时间的发展一切都好像是水到渠成,如果没有龙啸云他们是不是太幸福了?可以说李寻欢是林诗音的依靠,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当李寻欢为了报答龙啸云把林诗音推向其身边时,这应该比告诉她我不爱你了更让林诗音无法接受,因为他们之间不只是有爱情,李寻欢在两年里经常带妓女回家,他没有明说让表妹嫁给龙啸云,他确实很了解女人,在受伤之时女人会寻求身边其对自己好的他男士的安慰,即使她不爱,可以想象这两年林诗音有多痛苦,有的人说林诗音不够了解李寻欢,林诗音可以拒绝李寻欢对她的安排,李寻欢就没有说你跟着龙啸云吧,你去拯救他吧,你去嫁给他吧,林诗音怎么正面拒绝,龙啸云确实对他们有恩,不能对他太冷漠,李寻欢的戏演到两个月的时候那林诗音一定会奋力的扭转局面,李寻欢是演了两年,这样的折么下林诗音没杀了他没自杀,已是够坚强的了,另一方面林诗音就算了解李寻欢不是不爱她是想报恩才这样做,也应该结束这种日子了,顺了他的心意吧。在李寻欢的世界朋友和义气比妻子更重要,他按照自己的意思折么了林诗音及他自己,最后以胜利告终,尽管是丝毫没有喜悦的胜利,男人总是后知后觉的,他自己应该没清楚的意识到林诗音对他这么重要,这两年一直在和妓女寻欢作乐,但他的心始终都在林诗音那边,没有真正的分离,他也知道他自己对林诗音有多重要,当林诗音真的决定嫁给龙啸云的时候,李寻欢的分离焦虑才开始产生,心理学杂志有一题写到,真正爱一个人不是你和他在一起时很开心,而是你和他分开的时候很痛苦。李寻欢那时年轻义字当头,却不知在生活中更重要的是陪伴你点点滴滴的那个人,无论他做什么都会想到她,他身边还没有别的女人,所以对林诗音的思念就愈发增加,用木雕和酒来缓解焦虑。那李寻欢的忧郁气质是因为林诗音吗?为别人着想甚至为别人牺牲自己,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是从小就有的,林诗音最多也只算推动,李寻欢这种人是注定活得很累,但也非常容易得到人的喜爱。理性往往战胜不了爱情的感性,他还是回来了,他内心也觉得林诗音也一样想着他,男人总是这样自信的。他与林诗音最大的障碍出现了——龙小云,李寻欢在林诗音心里第一的位置被取代了,不论李寻欢接受与否这是事实,怕是林诗音自己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母性的本能让她无法选择。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顺从与隐忍在古代不算是缺点,在现代也不一定算,不懂教育或者不愿意教育龙小云可以说是林诗音的错,如果龙小云能与李寻欢和平共处,那他们的结局会不会改写呢?李寻欢不是见异思迁的人,他是不喜欢正面解决问题,他知道那个障碍没办法逾越,另一个人的出现也减缓了他对林诗音的爱,与林诗音的不了了之也就这样自然了。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有爱情、有亲情也有友情,感情有些混杂,他们可以为了对方去宽容对方的另一半,李寻欢对待林诗音的龙啸云尊重、信赖,林诗音对待李寻欢的林仙儿包容、怜悯,对待孙小红也是羡慕、支持,爱情是排他的,认识的时间让他们冲淡了爱情本身的激情,分离的时间让他们清楚自己爱对方有多深刻,也是时间让他们明白时过境迁好好过日子。李寻欢与林仙儿感情关键词:心机几乎书中每个男人都能和林仙儿扯上关系,除了李寻欢。为什么李寻欢没上了林仙儿的道?首先李寻欢自己是美男,而且是有地位有学识的美男,他对女人的要求一定不能只有美丽的外表,他初见林仙儿是有几分以外,感叹世间竟有如此完美体貌的女人,但李寻欢见过的女人实在太多了,前面有提到,虽然不及林仙儿也算是一个物类,凭着直觉也会感觉到此女是个怎样的女人。都说林仙儿聪明,李寻欢说她并没有自己想象那么漂亮,看来她也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她的手段也只针对于一般的男人有用,对李寻欢这种稀少的男人她却不懂因人而异,还激发了李寻欢对她的反感,白白的浪费自己赤裸裸亮相换来一顿羞辱,一个女人用了自己青春跟了无数个男人,没攒下什么钱财也没留住一个靠谱的男人,这样的女人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瓜呢?她比谁都想得到李寻欢,机关算尽,花费如此周折她到底爱不爱李寻欢呢?第一次的见面就亮出了女人的底牌,那时她与李寻欢没有情感上的交流,她带李寻欢也只是当做一般的男人看,临走时的话还搓了李寻欢的心窝,爱情是利他的,自私的人在爱情面前也会为对方着想,显然她没有。后来更是不顾一切的要将李寻欢置于死地,不得不说林仙儿有些偏执型人格,从小的成长环境让她缺乏安全感,加上她出色的体貌和自以为是的聪明,让她迷恋自己精心编制的陷阱,害人的快感与刺激,李寻欢与孙小红情感关键词:希望好一个阳光的姑娘,长长的两只辫子,清脆的话音,勾魄的眼睛,在她脸上看不见丝毫忧愁,和这样的女孩在一快儿会淡忘自己的悲伤,李寻欢也有几许羡慕她吧,孙小红更像现代人,在那个年代自然是个出奇的产物,如不出奇又怎会入李寻欢的眼,对于喜好她从来都是倾出心声,毫不犹豫。李寻欢和女人一起喝酒还有说有笑,在以往的岁月中怕是没有过的,和女人畅饮还是别有一番滋味啊,第一次就让李寻欢刮目相看。孙小红最后收服了李寻欢,天机老人是个不可或缺的帮手,开始就看出了孙女的心思,帮她指点明路,有这么个幕后军师,抵得过10个林仙儿,秒杀她不得法的反面追男手册。天机老人最后更是牺牲了自己,这让李寻欢对孙小红又多了一份责任也有一份恩情,当然,重要的还是孙小红自己的执着和付出(对方想要的)打动了李寻欢。孙小红年轻漂亮有活力,她让李寻欢看到了生命的色彩,有了再次想要去爱的激情,李寻欢的前半生活得太累了,是孙小红让李寻欢找回了爱与被爱的能力,人只要被肯定都愿意往好的方向发展,李寻欢心理积极的力量被孙小红激发了,他本能的愿意跟着孙小红的方向一起走,至少现在愿意。故事的外延林诗音对李寻欢情感关键词:觉悟有人说林诗音的结局很悲伤,龙啸云死了,李寻欢和孙小红牵手了,就剩下林诗音和龙小云这对孤儿寡母的,预测林诗音的生活会很困难。其实可以换个角度看,林诗音虽然看上去很柔软,她性格是外柔内刚,原著暗示林诗音母亲去世,她在李家长大,李寻欢的父母与哥哥过世后就剩下李寻欢这一个依靠,当李寻欢也离去的时候林诗音没有再和龙啸云建立发自内心的亲密关系,也许是因为害怕再次失去也许是仅仅因为作者的自大,后来真的应了前一句,龙啸云死了,龙小云断了一只手,房子是李寻欢的也不能再住了,人已经掉到最低谷也就踏实了,林诗音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她最后没去找李寻欢也没让儿子去打扰李寻欢,她只是和龙小云一起尝试另外一种生活,没有男人活不了,这不是古龙对她的定义,更不是生活对女人的定义,古龙没有明确背景是哪个朝代,多部分朝代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女性守寡后不能再婚,只要她愿意再嫁也是可以的。如果李寻欢去找她,挽留她,她的结局会不会比这更好一些?这种假设也要顺应逻辑,首先一个人的性格不可能一下子的转变,李寻欢十几年前为了友谊离她而去,十几年后回来宁可在她门外守候两年也没有真正的想要和她在一起的想法和行为,说明他的态度和思考方式一直都没有变,即使是龙啸云死了,他也依然捧着破碎了的友谊和所谓的道德形象,就算是林诗音去找他或者他去找林诗音,只要他这种思想不改变他依然会在那纠结,他从不曾考虑和别人商量着解决问题,更不考虑和女人商量着解决问题,和这种有拧巴思想的人过日子,那日子也可能是拧巴的,即使是相爱的。林诗音和李寻欢都不完美,都有缺点,但至少他们是相爱的,他们都互相付出了(有人认为林诗音对李寻欢没有实质上的付出,心理和精神上的付出则对人的影响更久远,她的出现缓解了李寻欢早年性格上的孤僻,让李寻欢愿意分享。她满足了李寻欢的让爱,不能说是牺牲自己也是完成了李寻欢的高尚。她在丈夫与挚爱之间尴尬煎熬,也不曾逾越道德底线破坏李寻欢的形象。她已知李寻欢心身疲倦,此时出现为他撑伞之人,宁愿自己落雨离开,让李寻欢别人伞下取暖。)过程中有矛盾有纠结,甚至没有一个好结果,起码他们能让爱过的人感同身受,爱是要相互付出的,当爱已去,不容爱,以往付出拾不回,生活依然继续,如同掌心一道细纹,只要不愿意便不为他人所知,即使它被岁月的老茧覆盖,也与剩下的生命长相厮守。在一起时我爱你,不在一起时祝福你。林仙儿对李寻欢情感关键词:无感林仙儿勾引李寻欢不成,调整策略去勾引阿飞了,用阿飞牵制李寻欢,阿飞上钩了,李寻欢劝阻阿飞不成功,设计杀林仙儿也没杀成,就无视她了。林仙儿利用阿飞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感情,爱上了阿飞,但阿飞最后看清了她不要她了。最后沦落成低等妓女,疯了。可以说作者对待这个角色很残忍,往前一步是火坑,往后一步是悬崖,怎么都是死。林仙儿以肉体换取男人的心,通过掌控男人心来满足自己的欲望,金钱、地位、名利等等一切可以快乐的东西,如果她要的仅是这些那上官金虹一个人就可以满足她,显然她要的不止是这些,那么她跟了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呢?她有一个想法一件事要办,就和一个男人睡一觉让这个男人帮她完成?或者睡一觉让男人不去做她不想让他做的事情?她脑子里只有“睡一觉”这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尽管作者表面把她描绘的聪明绝顶,美貌与智慧的结合,如何了解男人的心思与需要,带男人下地狱,书中没写她用美貌或智慧获得什么具体实用的东西,最后的结局是自己先下地狱了。这么个神逻辑的女人在哪都只能用病态心理来解释了。孙小红对李寻欢情感关键词:现实vs空想小说的结局暗示李寻欢和孙小红结婚了,对于这个结局读者有好多种理解,有人认为李寻欢前半生太辛苦,一个有个好归宿。有人认为孙小红是个值得娶的好妻子。有人认为林诗音太柔弱,孙小红才最适合李寻欢,也有不少读者认为这个结局好突兀,李寻欢不是一直喜欢林诗音的吗?怎么一下子就跟了孙小红了呢?很少有人把视角集中在孙小红这个角色上的,一个完美女人,没什么好说的,是这样么?我本人的分析兴趣更多的是这个孙小红,从孙小红来看李寻欢和古龙。本来也没什么值得重点关注的,男人爱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接下来就说说不正常的地方。孙小红,看过书的人都了解,可能印象不深,想到她,脑子里最快浮现的应该是个“好”字,好女孩,好女人,好妻子。-哪儿好?-哪儿都好,很完美。-再想想,还有么。-哦,她为李寻欢付出了好多好多,她爱李寻欢。-李寻欢爱她么?李寻欢为她付出过什么?-李寻欢对她心动了,付出过什么…...不记得了……孙小红被古龙完美化了,年轻、漂亮、活泼、可爱、智慧、善解人意、成熟、真实、识时务、理智、细心、豪爽,人格魅力简直是无与伦比,还死心塌地的爱着李寻欢,不在乎李寻欢心里有林诗音,他有危险时恨不得和他一起死,古龙让孙小红独立自主的追求爱情的同时又可以做到传统女性的包容与迁就,她独立自主不用男性花太多的时间去考虑她的情绪,照顾她的生活,同时她几乎无条件的包容与迁就李寻欢的过去与现在,而且愿意为李寻欢牺牲自己的所有,对他的爱坚定无悔、痴情不移,她的年轻漂亮只是基础条件,这样的女性存在吗?有人想说小说的背景在古代,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看,首先,古龙小说没有明确的指向某个朝代,再有古代的女性之所以那么包容迁就男性是因为男性是家里生活来源的供奉者,挣钱养家的任务主要由男性来承担,女性并不是因为多么爱他才做的那样的包容与迁就,而是为了生活为了这个家,古龙也不是按照传统女人来写的,能感觉到他希望女性更独立、敢于追求,而女性独立自主的同时爱情观,价值观也就跟着独立了,古龙他不想看到这些,以致忽略,所以李寻欢只是坐享接受孙小红的奉献,恩,除了奉献,我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在原著中几乎没写李寻欢为孙小红付出过什么,就连暗昧和表达爱意的语言也没有。孙小红是自我牺牲式的奉献,为什么这么说?人家没准过得很好啊,呵呵,如果有人认为孙小红能将一个40来岁把友情和形象摆在第一位、服务于他人(自己人除外)惯性思维的男人给救赎,那就太忽略古龙的存在了,古龙认识了多少个女人,与他走入婚姻的两个高中女生,救赎他了么?有人说古龙在小说里留下的光明,是对黑暗之后必现光明的坚定,但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不弄清楚光明真正的意义,并且认可朝之方向努力,付出与行动,而只是用小说表达一种理想化的结果,让读者怎么愿意相信这个所谓的“光明”?小说的结局是一个样,现实又是另外一个样。如果只在小说的世界里找光明,这肯定是不符合多数人的认知的。看小说就能感觉到古龙的善良,对于这点毫无怀疑,死后,他著作收入的绝大部分捐赠给了慈善机构,虽然是朋友代捐。他给妓女花钱无数这也是事实,满足自己也不同程度的帮助别人。在那个经历过动荡的年代,动荡的家庭,接触过个个阶层的人,古龙的成就也是令人惊叹的,文笔艺术值得钦佩。如果这些能完全忽略他在生活与感情上的尘埃,那也只有他真正的粉丝才能做到了,如果不符合实际的希望最终可能以失望收场,我们只能叹息古龙在现实中没遇到孙小红么?所以为李寻欢的结局而感到欣慰? 古龙说的最后一句话,“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来看我呢?”一个带有失望语气的疑问句,这个“?”他想明白了,他的人生会更光明,不仅仅是小说里传递的光明,也不仅仅是爱情。他小说里的爱情观是否就不科学不合理?一个理论一种论述是否科学,需要经过实践来验证。艺术与现实,不能完全化等号,但从文学作品中映射人的心理活动、思维、认知方式是可以那到现实中研究和解析的,以分析部分人的心理,例如古龙或与古龙类似的人。了解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就可以理解他,理解他,但不赞同他。有人看完小说极端的表示古龙是给花心合理化了,简直是个男渣,我想说每个“渣”的背后都有家庭和社会扎给他的三滴泪。李寻欢爱谁或更爱谁呢?如果只把分析点聚焦在原著本身,容易走进死胡同,或只能按照读者的想象(主观)来判断,你觉得他爱谁他就爱谁,各有各的说法支撑点,比例如何,就得看大众对爱情认知的倒向了。如果要更明确一些就要从多个角度把分析扩宽来看看,结论可能会更丰富更值得推敲。1、原著本身,原著对李寻欢和林诗音感情的描写更多的是出现在李寻欢回忆里,10年中,李寻欢只是在回忆里和林诗音在一起,一个人愿意回忆过去多半是因为现在的处境不如过去开心,因为现在很寂寞,那去过愉快的记忆填补现在感情上的缺失,使自己的情绪系统不崩溃,让心情好一些,他是用林诗音作为一个调整心理的支撑点,木雕的含义同上,一边刻一边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他回来后真正看见林诗音的时候是一种累、被折磨的感觉,他发现还不如回忆那般美好呢,他宁可守在她门外因为那样有想象力啊。在一起开心是喜欢她,为她着想是爱她,为她付出精力、感情、物质(钱、地位、权利对男性视为重要的东西,数值和方法来衡量对其好感的程度)是喜欢或爱她,分开痛苦是爱她,又想看见她又怕累被折磨不想解决的办法而是退缩是逃避的表现(人格的问题)。对李寻欢和孙小红的描写多数是出现在李寻欢失意和有危险的时候,她的出现种能帮助李寻欢解决各种问题心理上的、事业(打仗)上的,李寻欢开始有点回避,与其说怕伤害她不如说是对他们的感情没信心,与逃避林诗音的心理雷同,孙小红很完美嘛,慢慢消除了李寻欢这方面的顾忌,他们在一起了。在一起开心是喜欢她,为她着想是爱她。李寻欢人格(逃避)的问题并没有真正改善。2、作者思想,作者出生在动荡年代,居住地点就换了好几个,后来父母离婚,从作者性格来看父母没离婚前感情就不好,从小就受了负面影响,父母感情不和很容易让孩子没有安全感,作者靠写作来梳理情绪,练出了极佳的文笔。加入帮派,加深了哥们义气为重的思想,朋友是最重要的,家庭不安全的认知,所以作者重友谊轻妻儿。才子向来都不缺佳人,作者又很大方,自然有女人愿意跟随。但多数是两种女人,一种是为钱,只图一时快乐的歌女、舞女、妓女。一种是为爱奋不顾身的年轻女生。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也多数是这两种女人。我们现在讨论的两个女人,林诗音除了相貌其实是个很普通的女人,喜欢他,爱上他,依赖他,恨他,指责他,放弃他,祝福他,和这样女人走了一圈最后结论是配不上他。孙小红是作者理想中的女人,追求他,爱他,不苛求他,包容他,理解他,迁就他,他对她呢,一点喜欢,一点爱,还有一点激情,结婚是需激情的。不知道作者遇到了这样的女人但是后来变了,还是作者根本就没遇到只是想象中的,或者作者也只是在说李寻欢选择孙小红只是一时冲动,这个女人起码在那一刻值得他娶,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如果以后有变化,那可能是就这个女人变了,配不上他了,问题不在他身上。.林诗音是爱过,但还是配不上李寻欢,李寻欢就爱别人去了,这个不能怪他。孙小红爱李寻欢,李寻欢爱的形式都和林诗音表达完了,再和孙小红表达一遍,想累死他啊?接受就等于爱了,坐等孙小红表达就可以了。3、大众理解。男性,书就是以男性角度来写的,以男主角自身利益为核心,林诗音是漂亮,是温柔,那也是过去式的啦,现在又遇到一个年轻漂亮,性格又好,爱我,什么都不要求我的女孩子,没有理由不喜欢啊,即使心理还有林诗音也不耽误喜欢她啊,现实中没有,我现在看的是小说,想现实干嘛啊。女性,李寻欢那么爱林诗音,刻啊刻啊,咳啊咳啊,雪地,飞刀,木雕,一个男人,一个埋着木雕的男人,好优美啊,好浪漫啊,好心痛啊。往下看,怎么感觉不对了呢,继续看,啊,怎么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呢?!看完的感觉好纠结,感觉不对,也说不清哪儿不对........,反正我坚信李寻欢爱的是林诗音。多数男性理解为都爱。女性理解为爱其中之一,多数女性认为爱林诗音。4、艺术角度,从艺术角度来说,李寻欢对林诗音的爱更高级一些,对孙小红的爱更实际一些,作者的理念和思想是艺术和通俗之间的位置,名著多数以悲剧收场,通俗多数以团圆收场,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爱情更有故事性,在复杂的三角关系中更凸显人性的深刻面。孙小红和李寻欢是多数现实中男性的选择,要想把普通、实际的东西写的深刻、吸引人是很难的(中国就一个莫言),特别是在这本书中作者明显对笔下男主角投入了太多个人感情,那个“蛇足”也许是对艺术性来说的。影视剧多数是把李寻欢的爱情线倾向林诗音,是多方面考虑的结果。艺术角度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爱情更具观赏性。5、现实意义,李寻欢爱林诗音但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是很现实的选择,无论男性或者女性。人都希望别人爱自己胜过自己爱别人,孙小红也是人,结局看上去她似乎有个好结局,但我感觉不到作者对她真正的疼爱,露了作者在现实生活中忽视了妻子的蛛丝马迹,不是怀疑作者不爱妻子,而是作者没有学到如何维持爱的能力和一份对婚姻的责任。也许是害怕柴米油盐混着了他的灵感,他是为了艺术宗旨而牺牲了婚姻,这样看,会对他更宽容一些,但我想多数人也不会因此而抱怨他妻子不够贤惠、不够完美,因为我们受了他的恩惠,读了他的书,让他继续写下去,就凭这一点我们显然不够那么无私,又怎么好意思去抱怨别人。当我们无私的爱别人,或要求别人无私的爱我们,这是偏离了常态的爱情,带着这种偏离常态的爱情走进婚姻,那婚姻也是偏离常态的,只要有一方恢复了常态而另一方不配合一起恢复,这个婚姻就可能解体了。很多人会爱林诗音选择孙小红,可惜现实中没有孙小红,唯一能控制的就不做李寻欢。古龙和李寻欢对待爱情的做法都是一个“情”,出于情止于情,这个情让李寻欢葬送了书里的林诗音,也让古龙葬送了书外的孙小红。他们也许是忽略了另一个字“爱”,情是热烈,爱是温暖,情是兴趣,爱是责任,爱在先,情在后,先懂爱再谈情。多情剑客无情剑,没有爱的情是一把利剑,多情反无情。

这本书是说李寻欢吧!?

我不喜欢那样的男人。这男人条件很好,长得又高又帅,家里很有钱,人又聪明,是考试天才探花郎,武功不仅顶级厉害,还动作潇洒,还痴情,一心只有林诗音,林仙儿在他面前脱光了他的小鸟都没有站起来,我猜他极有可能是酒精中毒导致深度ED。对女人来说,这是一个表面光鲜,实际垃圾的男人。就是那种你只要和他在一起,无论是男是女都会对你各种羡慕嫉妒恨,狂羡慕、狂嫉妒、狂恨!而你自己却整天吃着黄连,却要做出一副泡在蜜罐子的表情的男人。除非是自虐狂,不然跟着这样的男人,真没一点好。一个男人看上去再完美,不适合居家常备那都是垃圾。而李寻欢,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垃圾。

留下了那么真实的影子

 看多了浓墨重彩的故事,心底都泛不起一点涟漪。每个写手都想把最想光彩夺目的江湖写出来,却越发写得不真实。偶尔在失望之中,还会想起古龙。想起在黄昏中倚栏微笑的花满楼,想起在空荡荡的巷子里磊落踏过的柳长街,想起隐忍又飞扬笑起来很亮的风四娘,想起小楼一夜听春雨的青青。这些,当年都在我少年浅淡的幻想中,留下了那么真实的影子。在心里那个大地不着边际的虚幻世界里,一直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安放着古龙的江湖,与江湖的寂寞。   

悲剧的小李三人组(对于没有才的人来说,题目很难取)

小李飞刀的悲剧源于小李和小林爱情的悲剧,而小李和小林爱情的悲剧源于小李性格的悲剧,而这样的性格的悲剧往往一个太坏的人都会有一点点,所幸的是,每个人只是有一点点,而且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小李进退两难的处境,。不幸的小李幸运的有了一个青梅竹马的好姑娘,而且又很幸运的两人彼此深爱,后来又幸运的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兄弟又很幸运的救了他一命。然而不幸的是这个好姑娘太好了,所以好兄弟不小心就爱到无法自拔。更不幸的是,李寻欢不是个忘恩负义,朝三暮四的普通民众,倘若他忘恩负义,就可以和小林姑娘过着幸福和性福的生活,倘若他朝三暮四,他也可以将小林姑娘拱手让给自己的好兄弟,女人如衣服吗!然后依然过着灯红酒绿的逍遥日子。可惜李寻欢,往小面说,是个好人,往大里面说,是个英雄,所以所有的幸运和好放在一起,就成了三个人的不幸。英雄不能撇开朋友自己抱着心爱的女人过着幸福的生活,英雄要侠肝义胆,为朋友两肋插刀,将女人拱手让人,所以李寻欢一定会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这样选择对他来说,是简单的。大英雄是不能对不起身边的朋友,倘若有对不起,那也要把自己赔上去,而小李的选择,显然是符合的,将小林让给小龙,对得起好兄弟,对于小林,也许她会和小龙过上恩爱的日子,即使小林依然爱着小李,小李也可说,我和你一样饱受相思之苦,我也很痛苦。还好,现实生活中,性格那么纯粹的人都很少,都有一点英雄,一点小人,对爱情都有一点小执着,但是也懂得该放手时就放手,天涯何处无芳草。多加一句:感觉这也可以归结为选择面子还是日子的问题!

程序员李小飞

李逍遥活到今天一定不是李逍遥,是李强,李伟,李小飞。也不是玩飞刀的,是程序员,坐在T43面前的程序员。加完班,在漫天飞雪夜幕之下孤身行走,吹一口气,溶化片片雪花,溶不化天地间的寂寞。什么?你说没有刀不行?那么李小飞只是把“飞刀”变成了好不容易遇到旧时同学后“飞快地叨逼叨”。。。好吧,我起这题目是为了吸引眼球。不过,身为一个终极无聊男人,在天人交战之余,看至情至性至刚至猛经典小说时,实在忍不住会意淫书中的风流男人是自己。坐在椅子上,美丽妖艳林仙儿的酮体在大腿上蹭来蹭去,画面向下,向下,向下。。闪出一把刀!一把飞刀!一把小李飞刀的刀!坐在酒家角落,独自喝酒,时不时咳嗽,再掏出个木偶,用刀雕两下雕两下。。木偶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没有脸的女人!“嗖~”“嗖~”“嗖~”注意!这不是飞刀在飞,这是小李在飞,飞得比刀还快也!“嗖~”“嗖~”“嗖~”!。。。有人说,苦大仇深男同胞们厌倦工作,奋勇辞职,bulabulabula...闭关三月后,大部分拿出的不是创业杀手锏,也不是司法会计施工英语计算机证书。。而是读了仨月金庸。我不同意!怎么也要加上一星期古龙,因为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实在是不能错过的。看书心得:酒肉穿肠过,美女心中留

《多情剑客无情剑》人物原型初探

从人物原型解读一部小说常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本文将抛砖引玉从《多情》的人物原型出发谈谈自己的发现,更多的秘密等待大家一同发掘。很多评论都把李寻欢当成了古龙的影子,他们内心同样寂寞、孤独,“古龙不可一日无女伴,但他常常会为了朋友,而舍弃他心爱的女人。他总认为女人可以再找,朋友知已却是难寻,怎么可以舍朋友而重女人呢?”而李寻欢为了龙啸云而抛弃了自己深爱的林诗音。凡此种种,于是李寻欢就成了古龙的影子,但我发现,其实我们都错了。是《古龙之谜》中的一段话启发了我,书中古龙对牛哥李费蒙说:“现在的人游戏人生,哪个不是这么玩的?我的小说《小李飞刀》中的主人公‘李寻欢’,就是以你的原型写的,要把世态看开一点。”李寻欢与李费蒙同为李姓,姓氏相符。李寻欢在被龙啸云搭救之前已经与林诗音订了亲,年龄约莫在二十三、四,入关十年重出江湖遇到阿飞,年龄大约是三十三、四。李费蒙1925年出生,古龙60年写出了《苍穹神剑》、《孤星传》等八部作品,初识李费蒙,这时的李费蒙35岁。年龄相符。既然李寻欢的原型是李费蒙,那么孙小红的原型自然是牛嫂冯娜妮。冯娜妮1934年出生,1952年,还在台北上高中的冯娜妮,作为台北市的代表参加省运会,结识了身为报社记者的"牛哥"李费蒙。当时冯娜妮18岁,同书中孙小红的年龄相近。1958年冯娜妮不顾家庭的反对,毅然嫁给了大她9岁的李费蒙。孙小红与冯娜妮的性格也非常相似,同样美丽、豪迈、爽直、不畏世俗,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我总感觉古龙是暗恋着冯娜妮的,他数度婚姻失败也可能缘与他内心的这份情感。他要求梅宝珠以牛嫂为标准,有事没事,不是请李氏夫妇到他们家小酌就是夫妻俩到李家去,希望让牛嫂来影响宝珠,使宝珠尽量地与牛嫂缩短距离。阿飞的原型很显然就是古龙本人。古龙父母离异,年幼的古龙心里一直认为是父亲抛弃了他们母子,对应沈浪抛弃了白飞飞和阿飞母子。阿飞一名有两层意思,一是暗指阿飞的母亲是白飞飞。二是古龙感慨自己的身世,在父母离异后自已居无定所,倍受欺凌,像街头的混混阿飞。同自北而来渴望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的阿飞一样,年轻的古龙满怀梦想闯入侠坛,给“三侠客”做剑童,因为资历浅,成就低,活在三剑客的阴影中,所以特别希望能写出一部石破天惊的作品一鸣惊人。正如阿飞想通过杀死梅花盗来扬名天下,但却受到了赵正义、田七等人的打压。古龙对这种排资论辈的现象深恶痛绝,并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借李寻欢的口道出了自己的愤慨:“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初入侠坛的古龙对这个陌生的圈子好奇而警惕,李费蒙夫妇的热情和无私帮助就像李寻欢在冰天雪地提出要载阿飞一段路一样让古龙感到了久维的亲情并心存感激,从此结下这种亦父亦友的情感。如果孙小红的原型是冯娜妮,那么孙小红爷爷“天机老人”的原型应该就是冯娜妮的爷爷冯麟阁,当时是比张作霖还厉害的东北王。冯麟阁年长张作霖8岁,在东北与张作霖并列为最有影响力的两大人物。 依此推论,天下第一大帮“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原型应该就是后来的“东北王”张作霖,上官飞就是少帅张学良。 古龙在《牛哥的三奇》中说:“大家都知道张作霖是东北王,都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他也有害怕的时候。至少他有点怕他的兄弟冯麟阁。他抢先一步,抢到了奉天督军的宝座,冯麟阁就在他的督军府对面,也照样造了座督军府,而且还在院子里摆上十来架大炮,炮口正对着他的督军府,张大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去求和。”冯麟阁在后来的“冯张争霸”中被张作霖打败,退居盘锦广宁,意志消沉,归隐田园,无所作为。同样,《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被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打败,死于非命。荆无命的原型是张作霖身边一保镖,身手不凡,从不喝酒,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一步不离张作霖左右,相关情况请自行百度“张作霖选保镖”。游龙生的人物原型应该是卧龙生,一则名字相似,二则古龙、安娜、卧龙生三人之间发生的一件趣闻被古龙很巧妙的写在《多情》中。这则趣闻说,卧龙生名成利就,喜欢上舞女安娜,见了一面马上送上一套名贵真皮沙发,美女收了沙发却投入了古龙的怀抱。而在小说中,沙发变成了鱼肠剑,卧龙生变成了游龙生,古龙成了李寻欢,安娜则成了林仙儿。另外,李寻欢对游龙生剑法的指点似乎也在暗示着什么。 郭嵩阳在兵器谱中排名第四,正直严谨,与李寻欢英雄相惜,我仅从名字上推测他的原型是历史小说作家高阳,并无其它有力的证据。本文匆匆写成,零落的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不成体系,希望能与大家一起探讨。

剑客阿飞

很喜欢背脊挺得很直的阿飞,仿佛什么都打不倒他。

多情总比无情好

武侠故事一定要有感情故事那才算圆满,武字就是代表了刀光剑影,侠,那就是包含了武之人的情了。金庸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所以在他的武侠里,总是看到主角无私、牺牲、顾全大局一面(所以他的男主角总显得有些优柔寡断,不怎么讨人喜欢)。而每一个主角可以说是“屌丝”成长史。这里的屌丝当然是要打冒号的。因为他们出身通常不差,只是靠着一路奋斗而上。写的是他们怎么一个个破过艰难险阻,终成武功名家。而我喜欢古龙,因为古龙的小说里人物一出场都是极厉害的,他没有写主角是怎么奋斗而起的,我们只看到主角厉害的一面,而他也总带着主角光环,无论看上去多厉害的人物,在他手里总是输,女孩总是喜欢看上去很厉害的人~。古龙更多让我看到了什么是侠,英雄人物要有儿女情长才显得并不那么遥遥不及,我们才愿意看到他。看了几部古龙小说,最爱的男主角还是李寻欢,不只是因为小时候看电视帅的一塌糊涂的焦恩俊,就是在书里,你也能立刻喜欢上这样一位人物。“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充满了智慧,他目光中虽带着一些厌倦,一些嘲弄,却又充满了伟大的同情。他的鼻子直而挺,象征着他的坚强,正直和无畏。他的眼角已有了皱纹,却使他看来更成熟,更有吸引力,更有安全感,使人觉得他是完全可以信任,完全可以依靠的。这正是大多数少女梦想中男人的典型。”看到这里,26岁的“老少女”我,真是默默点头啊,完全就是我们喜欢类型的样子,鼻子,特别是鼻子。古龙虽然自己长得不怎么样,倒很是了解男人要好看在哪里。反正对我而言,看男生,最注意的就是鼻子了,他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的气质。他不只帅,还厉害,更重要的是他还专情。对于林诗音的专情。可是你说怎么样才算专情。可是古龙也在里面说“一个人若用情太专,看来反倒无情了。”对啊,怎样才算专情,怎样算无情,怎样又算多情?你说李寻欢专情,可他偏偏把他最爱的人让给了最好的兄弟。你说他无情,而他也因此痛苦了多年,不断雕刻她的模样,怎么也忘不了她。就在楼下守着她屋里的那盏灯,谁都知道只有林诗音可以威胁到李寻欢。他唯一在乎的也只有她。所有他经历的不幸,也都是因为为了保护她。所以,古龙一定想告诉我们爱情不是只有爱就可以了,要去告诉你的爱人,要表达彼此的坚定。我一直也觉得是李寻欢的错,他错误的把林诗音推给了别人,却在最后被点醒,就如孙小红对林说的,你若喜欢他就告诉他你只爱他一个人啊,如果你不肯,他又怎么会把你让给别人。可是总觉得如此专情的人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现实世界里面,我们经过一次失恋,失去一次爱人,可还是要工作,要和这个世界打交道,要在深夜痛哭的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和别人聊八卦,你总会在时间面前不知不觉遗忘,最后的我们也许会偶尔想起,但是那种入骨的相思存在的概率能有多大。就算是李寻欢,专情得有二三十年了吧,他也会碰到他的孙小红。而古龙也很了解女人。从他的字里行间,一定是在女人那里吃过点苦头,也尝过甜头。但是他显然又有些抵触女人,因为大部分厉害的女子在他笔下都特别厉害,很会折磨男人。古龙通过孙小红,描述了男人需要什么样的女人。一是了解他,二是专一的爱他,三是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鼓励他,一个坚定的鼓舞眼神比哭泣着拉他要有用的多。古龙通过林仙儿,描述了男人总败在女人哪些手段里,夸他、示弱、表达爱意,当然最重要是肤白貌美胸大腰细。但是孙小红最后可以让李寻欢牵住了她的手,而林仙儿最终也只能沦为风尘变成疯子。珍惜爱的人才善始善终。赢得一个人往往不是靠手段,而是靠心。古龙也是把友情看的比爱情更重的人。这从他的几部小说都可以看出来(《欢乐英雄》就是典型),所以李寻欢可以将至爱让给结拜兄弟(我不赞同这样的三观啊!),所以他可以为了阿飞出身如死。关于男人的友谊,古龙写的也是非常棒,不刻意但是感人。阿飞道:“你毕竟还是来了。”李寻欢道:我毕竟还是来了。阿飞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李寻欢道:我是一定要来的。他们说话都很慢,因为他们的语声已有些哽咽,说到这里,两人突又闭上嘴,像是已无话可说。但就在这时,阿飞突然从屋子里冲了出来,李寻欢也突然从外面冲了进去,两人在门口几乎撞到一起,互相紧紧握住了手。两人互的呼吸都似已停顿,过了很久,李寻欢才长长吐口气来,勉强将自己心头的激动压下,道:“这两年来,你过得还好么?”碎碎念一句,武侠果然是成年人的童话,里面的人性格分明,有好有坏,通常也对应了自己的结局。好人就算死也是平静的,值得的。而至于坏人,通常也是死得不明不白。但现实中,并没有那么坏的人,也没有那么好的人。毕竟一个人出发点首先是为了自己。但还是不能阻挡我们喜欢看这样成人的童话,就像悄悄的进入精神的世外桃源。————————摘抄分割线——————————在寂寞时 就会觉得往日的一切都是值得留恋的英雄们的别离,有时竟比小儿女的分离更令人断肠,因为他们纵有满怀别绪,只是谁也不愿说出口来男人追不到一个女人时,总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和那女人有了某种特别的交情,聊以泄愤,也聊以解嘲。这是大多数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实在可怜,也实在可笑。要忘记别人的恩情仿佛很容易,但若要忘记别人的仇恨就太困难了,所以这世上的愁苦总是多于欢乐。茶叶并不好。但茶只要是滚烫的,喝起来总不会令人觉得难以下咽,这正如女人,女人只要年轻,就不会令人觉得太讨厌。一个人喝酒时的心情若不好,体力又差,就算他酒量再好,也很容易被人灌醉的。世上绝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真的了解女人,若有谁认为自己很了解女人,他吃的苦头一定比别人更大。男人们常嘲笑女人们的气量小,其实男人自己的气量也未必就比女人大多少,而且远比女人自私得多。他们就算有了一万个女人,却还是希望这一万个女人都只有他一个男人,他就算早已不喜欢那女人,却还是希望那那女人永远只喜欢他。女人长得丑,简直比男人生得笨还要可怕。你最想忘记的人也正是你最忘不了的他并不是不能喝酒,而是不愿喝,因为他觉得喝酒会使人变得冲动,最冷酷的人,若是冲动起来,也会变得有些感情了“无可奈何”这四字虽然看起来平淡,其实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遇着了这种事,你根本无法挣扎,无法奋斗,无法反抗,就算你将自己的肉体割裂,将自己的心也割成碎片,还是无可奈何。就算你宁可化成灰,永堕鬼狱,还是挽不回你所失去的-也许你根本就永远未曾得到。因为世上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最珍贵。孩子拼命想装成大人的模样,老人拼命想让别太觉得他孩子气-这也是人类许多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之一。他已发觉近来咳嗽的次数虽然少了些,但一咳起来就很难停止,这岂非正如“相思”一样,你将一个人思念的次数少了些,并不表示你已忘了他,只不过是因为这相思已入骨。有人说人性本善,也有人说人性本恶,在我看来,人性本无善恶,一个人是善是恶,都是后天的影响。大多数人都有好几张不同的脸,他们若要变脸时,就好像戏子在换面具,甚至比换面具还简单。面具换得多了,渐渐就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什么样的一张脸。面具戴得久了,就再也不愿拿下来。因为他们已发觉,面具愈多,吃得亏就愈少。女人若要做一件事,最好的法子,就是让她去做,她自己很快就会觉得这件事并不如想象中游那么有趣的。因为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的兴趣都不会保持很久,但你若不让她去做,她的兴趣反而会更加浓厚。

记一些印象深刻的

1,蓝蝎子虽然她是被称作“蝎”,却毫无蛇蝎心肠。虽然出场只有两次,却是惊鸿一瞥。印象最深的是她反驳铃铃那一段:铃铃:“女人天生就可以不讲道义,这本是女人的权利,男人天生比女人强,所以本该让女人几分。”蓝蝎子正正反反给了她十几个耳光,道:“就因为世上有了你们这种女人,所以女人才会被男人看不起,就因为男人看不起女人,所以我才要报复,才会做出那种事。”……2,阿飞少年阿飞,冷峻坚毅,却内心如火。在原野中独自长大,他就像一只野兽,勇猛难挡,内心却孩童般单纯。言语不多,却犀利直接,如他的剑一般。最爱他的奋不顾身,为了朋友,为了不值得的女人,也是这股执念叫他备受磨难,好在最后他“忽然想通了”,挣脱枷锁,海外求仙。印象最深是他背挺得笔直,在雪地里不快不慢地走——“休息”。3,孙老头他身上有太多谜,天机老人的身份?武功高低?与上官金虹最后一战?但这都不重要了,印象最深的是他答应孙女孙小红去对战上官金虹时的那一抹悲痛。4,孙小红她才是最适合李寻欢的人,刚强果敢,聪明机智。明知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绝战凶险,也要强忍悲痛,冷静思考,“哭有什么用,今天还有今天要做的事。”,她安慰林诗音,不放弃最后一线希望去找阿飞帮忙。5,李寻欢男主不能跌出前五,作者毫不掩饰喜爱,不管是借别人之口,还是旁白,大段赞美。他其实是个烂好人。6,林仙儿美貌用作武器,最终失去依靠,沦落风尘凄惨死掉,着实一个可怜人,最可怜的是她从未被可怜。7,龙啸云他嫉妒,他不安,因为他意气。你李寻欢滴水之恩涌泉报,把自己的李园和心上人一并硬塞,落得好名声,龙四却要拥着这些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夜夜难眠。虽然做过阴暗小人,最后还是“血洗一身罪孽”。8,铁传甲铁甲金刚,却为保护别人的身后名逃亡十年。好在有李寻欢这样的知己作伴,却怕连累李寻欢而选择独自逃亡。憨厚朴实,铁胆忠肝汉子一枚。9,荆无命严重怀疑他和阿飞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只不过一个跟了李寻欢,一个跟了上官金虹,便从此变得不一样。寄人篱下,时时担心被冷落。人如其名,他之所以令人畏惧,便是那股不要命的拼劲。10,上官金虹身为金钱帮老大坐拥万贯财,居室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培养荆无命成为高手却不肯传武功给自己儿子,因为他深知江湖险恶。金钱帮的规则很有趣,放一枚铜钱在人头上顶着,若铜钱掉了,命便也没了。

忽略主人公性格的话,还行

虽然现在官方版本似乎叫《风云第一刀》了。但是我当年看的时候,就叫这个名字,所以一直沿用至今了。一如既往地不喜欢主人公的性格,李寻欢如是,阿飞亦如是。有时真恨得牙痒。从另一方面看,主人公的性格也算是塑造得很突出——非常地脱离现实。结局虽然是大团圆式,但是感觉很突兀。很有名的一部书,可以一读。

傻瓜多情剑无情

古大侠遗作过百,可真正手屈一指的唯此作。然李寻欢却是余最不喜欢的。他明明一个傻瓜,屈硬要装出一副神的模样。他把林诗英让给龙啸云,自己以为是多么伟大的壮举,其实却是傻到家的做法。他凭什么去决定别人的生活?何况既然做了,却又藕断丝连,天天想着人家。到头来是既害人又害己。而龙啸云反而更真实。可惜古大侠没有好好去挖掘。

向M之王李寻欢致敬

1/但凡天之骄子,总会对自己的人生更苛求一些的。偏偏上帝给李寻欢开了个easy模式,一切都来得不费吹灰之力。于是,与其说是龙啸云打开了李寻欢的不幸之大门,不如说是李寻欢自己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为自己臆想了一份凌驾于一切的高尚友情,并为此拱手相让爱人,散尽家财出关去。亲手酿制了这样一份苦果,再佐以十年的自我放逐,只为体验生命的厚度。很多人都无法理解这一点,说李寻欢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何以为了这样一份友情而抛弃一切。其实他在这里所执求的并不是这份友情,而是他加诸于其上的痛苦。这是一个完美的行为艺术家。他自虐,并快乐着。因为他知道,快乐是肤浅的,名利是虚无的。只有痛苦才是深刻的,悲剧才是永恒的。2/而这个李寻欢自导自演的悲剧,概括成两个字是矛盾,概括成四个字是无可奈何。“林诗音本人并不是别人伤害的对象,别人想伤害她,只不过是因为你,换句话说,别人要伤害她,就因为你在保护她,你若不保护她,也就根本没有人要伤害她了……这道理你明白吗?”友情更是可笑。你以为可靠的朋友,反而有可能是你最可怕的仇敌。而你的仇敌,却又在一定意义上能和你心心相惜。江湖上那些所谓的正义人士,他们杀人时替天行道,而你杀人就是用心险恶。他们败了,是受人暗算,而你败了,就是学艺不精。好一个双重标准!所以你要想成名,就得学会听话。这个道理,适用于任何圈子。人们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但等到这些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因为很想得到,所以害怕失去。但越想得到,却又越容易失去。至于阿飞,阿飞的悲剧则在于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但爱本身并没有错。你可以让他不去杀人,却无法让他不去爱人。爱她,就意味着赋予了她伤害自己的权利,坏的爱情会毁灭一个人,也可以让他浴火重生。女人则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生物。你越爱她,她越不当回事。你得不把她当回事,她才反而会放你在心上。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充斥着矛盾,让人无可奈何。3/李寻欢说一个人取得胜利后只会觉得疲惫,孙爷爷说一个真正的高手是无边寂寞的。这种明明已经到达巅峰,却又很萧瑟寂寥的基调,让这本书像黯淡的月光一样,发着钝钝的光,读来不太快活。但最后却又鬼使神差的乐观了起来,像是一匹撒了欢的骏马被强行从悬崖拉回来一样。最经典的莫过于结尾,“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就像孙小红一样,大叔一辈子追求自己的悲剧美学,其中多少艰辛和酸楚,最后不还是被一枚元气少女给收了?总之,笑就对了!和自己的命运交个朋友吧,有话好好说,别试图翻出他的手掌心。4/最后私心留下林仙儿这个极品的御男术^o^一要笑。遇到的对手越可怕,就要笑得越可爱。二要听话。男人若是开始喜欢一个女人时,就会不知不觉听那女人的话了。所以在那之前,你一定要听他的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三要恭维。要恭维得既不肉麻,也不过分,而且正搔着对方的痒处,这样才算恭维得到家。四要关心。若要别人关心你,就得先让他知道你在关心他。感情不像武功,没什么诀窍,更谈不上什么天赋不天赋,它是世界上最朴素也最公平的东西,无论英雄草芥,一视同仁,再翻都翻不出什么花样来。唯有卸下伪装,真诚对待,用心付出,设身处地。

主角系阿飞,而唔系李寻欢

故事噶主线主要系写阿飞噶堕落到重生,李寻欢似乎就系一个旁观者,距可以洞察一切,似乎距系故事外噶人,因为距太伟大喇,唔系人可以做到噶。

不喜欢大好人,虽然书很好看

李寻欢当年为了“义”字把林诗音一手推向了龙啸天,“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却从未杀错一个人,不管被朋友背叛多少次都只记得他们对他的好,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好人。可是我不喜欢。龙啸天为什么后来会变成那个样子,一半是恨林诗音嫁他却仍然爱着李寻欢,一半却是恨这高尚的灵魂照得像他这种不好不坏的人连个躲一躲的地方都没有。

小李飞刀成绝响。

花了大约一周看完《多情剑客无情剑》,明明已经困死,不看到最后一个字,怎么也不会忍心倒在床上睡着。这就是古龙,这就是武侠。以前看古龙,总是不能让我像看金庸那般投入,金庸的招是看得见的,怎么艰苦地练,怎么千般的变,怎么收放,一招一式看得清楚,来龙去脉也很明晰,一个故事就是一个故事,头尾明白清楚。何况故事里包罗万象,人间高深哲理艺术无不齐备,怎能不叫人堕入其中。而古龙的招,永远是横里刺出来的防不胜防,大侠和美女已经在那,故事的开头已是故事的结局,最终认识的人差不多全死光以后,武林的一段时光也就将近谢幕。剩下的,都是下一个故事。若说金庸的地位不可撼动,但江湖里却也绝对少不了古龙。古龙的用心放在塑造一个人的气和魂上,他不甚在意这个人的肉体躯壳,不耐烦从他的小时候就开始磨叽,他要的是这个人风华正茂的时刻,正能够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年纪,这时候,方是一切恩怨爱恨正高潮之时,有美人,美酒,兄弟,名气,和梦想。李寻欢正当这样的年华,他的人生里,已经有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样的传说,已经有了传奇未完待续的武功,也已经有了一段没能完满的爱情,这个悲剧形象,在开头就已经塑造好,那么结局,实在已不能有太多的偏差。无处寻欢。李寻欢的爱情悲剧永难令人释怀,即便最后古龙给了他一个善解人意的孙小红,也丝毫不能冲淡这悲情的一丝一毫。君子成人之美,英雄总有不堪痛脚,想当君子就得承受,想当英雄就得牺牲。李探花亲手造成了林诗音一家的悲剧,成全了他自己的江湖道义,这种痛要以一辈子的苦酒甚至健康来做代价,无论她原谅不原谅,他永难解脱。但是龙啸云却说:你的痛苦还不是最痛苦,你可以用成全别人的伟大来减轻自己道德上的痛苦,而被你成全的人才是最痛苦,他被这种伟大压着,承受情感和道德的双重煎熬。所以其实龙啸云最后的醒悟,岂非也很伟大?这么说,我却无法指责李寻欢的伪善。因为他正是古龙要塑造的这么一种人:他可以牺牲钱财,牺牲名利,牺牲自己,甚至牺牲爱人,却绝对不会牺牲朋友。这是愚蠢的江湖道义,还是高尚的人性光辉,当然见仁见智。古龙同时还给了我们无数的“江湖意外”,堂堂武功天下第一竟然只是因为没人敢和他比试,他也不敢轻易接受挑战,“第一”早成为一个空名。江湖最大最富有的金钱帮主住的是简陋得像牢房的屋宅,像个忍者,像个隐士,有最贪婪的欲望和最坚决的毅力。百晓生是个邪恶又卑鄙的人,武林第一美女也是第一荡妇...武侠也是不破不立,无法创造焕然一新的故事或人物,那么只能成为高手,无法成为宗师。这就是古龙,真正是英雄不问出身,他试图告诉我们的早就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英雄长成背后的寂寞,苦涩,艰辛,以及整个江湖血迹斑斑的成全。越是伟大的英雄,越是要做违心的事,越是要伤害爱的人,越是要牺牲个人的所有,这岂非才算是“大侠”。大侠不是给人爱的,是给人流泪与钦佩的。我们需要大侠的精神,大侠的形象,作为寄托。但我们谁也不想做那个大侠,甚至都希望大侠离我们远一点,再远一点。这岂非就是古龙?太专心写好笔下的故事,往往把自己的人生过得一团糟。

那一双手

有的故事,是我原本极不喜欢,后来却深深感动与领悟了的,比如《笑傲江湖》,比如《多情剑客无情剑》。不喜欢,是因为那不符合我原初的理想。而感动,是因为渐渐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笑傲江湖》是金庸真正将情写到极致的作品,且是十足的人间情,自情愫初萌而至天荒地老,语淡情浓,荡人心魄。冲灵剑法,嬉笑调皮,思过悬上情意绵绵。真的不曾爱过吗,真的只是年少无心的玩耍吗? 大约一年以前,我喃喃自问,却语不能终篇。今夜的音乐有些催泪,抬首见天竟暖暖地泛着红色,空气湿润得如同江南的春季,衬得窗外灯光都迷离。我又想起了一年以前的那个问句,念及的却是另一部作品。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于我而言是一部甚至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作品。古龙这浪子一生的深情与全无矫饰的痛楚几乎都融铸在了其中,只剩余一些残丝断缕,间或能在天涯明月的孤寒光影中瞥见。我一直以为,林诗音是古龙笔下最美丽的女人。尽管古龙最风情的文字给了风四娘,最幽艳的给了白飞飞,而最痛楚的给了翠浓,但是让我永远记住了的,对林诗音的一句描述却是:便是他爱的那个女人,也是不完美的,她的手略有些大,因为性格太倔强。只因这一句,我立时便信了。古龙写美人的句子后来用得愈加烂熟,读之每每腻烦,惟独林诗音,那一双略微有些大的、倔强的双手,一直烙在了我的记忆里。少年的爱情总热烈渴望完美,如飞蛾扑火无所忌惮。所以歌里会唱,多少人爱你年轻时的容颜,多少人倾慕你一笑倾城的绝世风华,可这个在如刀冷风中咳出血来的男人,他温暖干燥的手里稳稳雕刻着的,却是你不为人知的倔强。鬓际渐见沧桑,寒酒烈愁肠,记忆里这不完美的小细节透着再真实不过的体温。果真一别多年,果真光阴在当初的翩翩少年身上刻下了太深的印痕,我立时便信了,信了这多年,更信了探花郎从未断绝的相思。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写的不是少年人的情,不是情窦初开的羞涩,也不是如胶似漆的奔放,而是在岁月之泉日日磨蚀之中愈加光洁的磐石。爱得最苦的这一对恋人,他们的情与痛是,却道天凉好个秋。半年以前我在那个绿色的博客里写过:当激烈的爱与恨,乐与痛的浪潮都渐渐消退,留下的点点珠贝是记忆里不可磨灭的刻骨铭心,而承载着你的双脚的,却是整个温暖柔软的沙滩。 送给这一对哀绝的恋人。

最爱

最喜欢古龙这本小说,每次都为李寻欢的落寞而唏嘘他怎么能好到这种程度呢?对每个人都如此友善是不是太理想化了/

依旧是古龙的味道

本来想在UMN的图书馆再看一遍《天龙八部》,无奈被人尽数接走了。只能拿起《多情剑客无情剑》。古龙还是以上帝的姿态,在字里行间扮演着诠释一切内心活动的角色。总觉得古龙的书,比金庸的书更难拍成电视剧。因为古龙有太多内容不是通过对白、动作、神态来传递的,而是通过作者的“上帝般的声音”,作为高于一切的解释者。古龙的对白一向简洁明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我知道”因为古龙的主要人物,无论朋友还是敌人,总能在这只言片语中了解对方,甚至惺惺相惜。至于无法了解和洞彻的小人物,一般难逃一死。古龙世界里的人物性格都被塑造得很极致,并不是说极致的好,二是很Sharp,就像在photoshop里把sharpness调得很高一样。大部分人都属于欲望过剩,对爱情、友情、权力……中国古代哲人告诉我们,欲望随是推动人类前进的原动力,但人类个体若欲望过盛,则难免引火自焚。其实李寻欢也是个例子,他太希望朋友幸福,但却不明白爱人根本没法相让。龙啸云是个彻头彻尾的可怜人,整日生活在李寻欢的阴影之下。其实他傻,他太没自信。他太不了解林诗音太不了解女人。他本可以幸福的,即使他枕边的女人偶尔怀念起李园过去的主人,但她知道自己是别人的妻子和一个孩子的母亲。古龙笔下有很多聪明人。也许因为古龙喜爱写阴谋算计,却又不喜欢写对白。一般聪明的人又寡言少语,就显得愈发有城府,愈发酷。这本书的名字似乎主角是阿飞,但大家一般都公认主角是李寻欢。估计是由古龙老先生随性而至的写作风格而至。

宽广与萧索

  刚开始写古龙时我就说过,《九月鹰飞》是我的启蒙,小时候就看过刘松仁版的港剧,反倒是大名鼎鼎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一直在听说,从未亲见过。  看完陆小凤系列,我开始接触《多情剑客无情剑》。前十回读得十分勉强,真英雄蒙冤,伪君子暗爽,人物平面、情节庸俗,老套得跟金庸小说似的——好吧,金庸小说我只认真读过《神雕侠侣》,对他算不上了解,反正人家大脸师太也不怎么了解古龙嘛,哈哈。  最让我失望的是林诗音,李寻欢的至爱,怎么听都是女一号的样子,结果她的出场时间加起来也就半小时吧。这也算了,惊鸿一瞥也能成绝唱是不,可林诗音呢,要么是琼瑶式哭泣,要么是熊孩子他妈,扶额,我实在看不出这个弱不禁风的花瓶有啥迷人的地方。要不是有末期和孙小红的一番对话,林诗音的形象就彻底苍白了。  阿飞刚出来时绝对吸引女人眼球,别说女人了,李寻欢也被迷住了,他俩简直是一见钟情啊。两年后的重逢更令人喷饭,只要把握手两字改为拥抱,这一幕就成言情小说的常见桥段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阿飞才缓缓道:“是你。”  李寻欢道:“是我。”  阿飞道:“你毕竟还是来了。”  李寻欢道:“我毕竟还是来了。”  阿飞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李寻欢道:“我是一定要来的。”  他们说话都很慢,因为他们的语声已有些哽咽,说到这里,两人突又闭上嘴,像是已无话可说。  但就在这时,阿飞突然从屋子里冲了出去,李寻欢也突然从外面冲了进去,两人在门口几乎撞到一起,互相紧紧握住了手。  两人的呼吸都似已停顿,过了很久,李寻欢长长吐出口气来,勉强将自己心头的激动压下,道:“这两年来,你过得还好么?”  初期的阿飞就像男版小龙女,绝代俊美,不谙世事。他和林仙儿瞅着可谓俊男靓女型的绝配,可惜林仙儿愣是被设定为天使的外表,恶魔的心肠,连她爹都有忠良的一面,她却一错再错,最后想悔改时又已太迟。其实林仙儿这种根深蒂固的阴毒是毫无来由,缺乏根据的,至少故事里没有明确交代过,NIKITA里的女魔头Amanda都有小时候被父亲做精神实验的悲惨过去呢,看不出林仙儿爹曾经把她怎么过。也许林仙儿只是太自恋,太沉浸于自己的青春貌美,所以爱看男人们为她飞蛾扑火、互相残杀。从这个角度来看,林仙儿是不成熟的,她身体里只有雌性动物的本能,没有社会性,智商高情商低。如此说来,林仙儿爹最大的问题也就是没给女儿良好的引导吧。  林仙儿和无数男人上过床,连给她开门的店小二都可以,唯有阿飞不可以。当古龙这么写的时候我就知道,最后林仙儿肯定会意识到,她其实是爱阿飞的,但事情已经到了“狼来了”说过太多遍的局面。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人扔了一个人去捡,两情相悦不容易,两情相悦在同一时间点上更不易。  讲到这里就不能不提李寻欢和林诗音,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小日子过得那么好,居然生生给李寻欢作散了。看这小说之前,就有网友断言我会讨厌李寻欢。呃,早期李寻欢遭人诬陷却不愿辩解时,我是挺烦的,又不是没文化、大老粗,百口莫辩无可奈何,祖上都是有才的,这会儿装什么傻呀。对广为诟病的让女人事件,我倒不那么愤懑。乍一看,李寻欢在这件事上非常自私,越俎代庖,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擅自替别人作了决定。可我认为,他与其说是自私,不如说是无知。那时的他还年轻气盛,可能更崇尚“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也可能对龙啸云太感恩戴德,生怕他受到伤害。殊不知他这么一搅合,既把林诗音变成了爱情买卖中的商品,也看低了自己的结拜大哥,认定一场失恋就会使其一蹶不振。应该说,李寻欢这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不能因为事情搞砸而诋毁他的初始动机。李寻欢已经为他年少无知时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在关外的孤苦十年,在孙驼子店里的两年卧薪尝胆,让他清楚地看到了自己造成的苦果,而且受限于时代,他无法再去进行弥补,哪怕只弥补林诗音一个人——毕竟在古代,离婚、改嫁,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林诗音和龙啸云最后见面时,台词这么写:错的是谁呢?其实,这就是李寻欢的错,他自己都明白的,可谁又能不犯错呢?谁都有不成熟的时候,如果林诗音当年能更清醒些,好好去跟李寻欢沟通,而不是一味地以泪洗面,情况也许就会不一样了;如果龙啸云当年能更敏锐些,察觉到林诗音不仅仅是李寻欢的表妹,也许就会意识到朋友妻不可欺。早熟如孙小红,都会在爱情面前只顾心上人,忘了关注爷爷是否还有当年勇;睿智如孙白发,手中无环心中也无环之类,也只是嘴皮子功夫好,自己也境界有限……所以李寻欢当年的错,我们也不要太纠结了。  古龙并未太纠结这个梗,故事在真正的高手逐一登场后,抛开儿女情长,开始渐入佳境。一些配角的故事尤其出彩,比如爱憎分明的蓝蝎子,无畏献身的郭嵩阳,周伯通般可爱的胡不归,跌进尘埃里的游龙生和林铃铃。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丑态百出,极品如江别鹤父子的龙啸云父子,到了结尾也变得令人唏嘘。虽然由于先看了部分后期小说,许多桥段我都已估到,并无惊喜可言,郭定做的事更是和郭嵩阳一模一样,但可以想见,这些情节对当年的读者有多震撼。最可惜的是吕凤先,白孔雀般骄傲的一个人,居然也会落入林仙儿的窠臼,卑微到泥泞里,简直难以置信。我觉得他有点被古龙坑了,成了衬托林仙儿魔性魅力的牺牲品,后来应该重新振作了吧,否则哪来《九月鹰飞》里的吕迪?  最让我费解的角色是上官金虹,好像连他长什么样子,是胖是瘦,是帅是丑,古龙都不曾写到,荆无命都比他有实体感,许多龙套都有详细的特征刻画。也许古龙是存心要上官金虹面目模糊,这样才像一个顶级BOSS,这样的枭雄才会在听了天机老人一番教训之后,仍倔强地报之以:“道理人人都会说的,问题是他能不能做得到”。上官金虹当然也有自己的悲喜,但他表现得克制,古龙写得克制。上官金虹满足了男人们对地上最强的想象,对我这样的女人来说,却更像一种意象,好比人生里的一张黄牌,是警告,但不是终点。  古龙真是极聪敏也极宽广的人,世人对他的印象长久以来都不全面。男人觉得他为自己代言,歌颂了友情的伟大,忽略了他也写过那么多爱情里的细腻心思。女人认为他看不起女性,不是胸部就是大腿,忽略了他也塑造过苏樱、双双、孙小红,也有妇女之友的一面。古龙想得很多,太多,他可以站在各种角度,全面地透析人生,绝不只有“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那几句嚼烂了的名言。他的全面是压倒性的,也是寂寞无边的,导致古龙终其一生都逃不出这种萧索,无药可解,无酒可灭。

Strongart:一个完美人物的悲情前半生

李寻欢,一个几乎完美的人物,生于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不仅相貌英俊,而且还文武双全。这里的双全不是忽悠无知少女的花拳绣腿,也不是一般实用意义上的优秀,而是完全可以够得上大师的境界,这样的人照理应该是众多女孩追求的对象,完全可以像他的名字那样,尽情的享受自己的年轻时光,可他却一直孤独的处在感情的痛苦之中。 每一个民族都会有几个完美人物出现,假若他们没有享受到完美的人生,反而是遭到各种小人的排挤暗算,好比一块美玉被放进了水泥搅拌机,那就只能说是这个民族的悲哀。先看李寻欢的文才,尽管他应该是非常擅长诗词歌赋,但却遇到上八股取士的考试制度,以他的个性肯定不愿意去接受迂腐的八股文训练,结果只能凭借自己的一点文采,每次都是勉勉强强的得个末等奖。我想,小李探花的称呼应该不是实指,而对这样的无奈状况的一种嘲讽,所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再看李寻欢的武功,小说中并没有明显提到他的师傅,我想他应该是自学成才的,否则他的武功也就不会这么有个性了。他不像那些门派的弟子都有固定的套路,但只要一出手便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基本上没有人能够看到他的刀在哪里,只有那些大师级的高手,才可能领会到他的厉害之处。可在这个武林之中,师承关系是非常被看重的,而且一般人也就只会看实用的招式,这就使得他的武功很难被人重视。有人说,李寻欢只要能够打败几个高手,不就可以证明自己了吗?可李寻欢不是那种会主动找麻烦的人,而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常常也不给你交手的机会,他们喜欢把自己武功招数写在纸上,然后去找少林寺的老和尚来评判。偶尔有一些不安分的小研究僧,主动来找李寻欢的麻烦,结果自然是被狠狠教训了一番,反而是让李寻欢的名气越来越响了。后来有个叫百晓生的名人,准备编一本兵器谱,想着要是不把小李放进去的话,万一他把上面的哪一位给灭了,就会影响到兵器谱的权威性,结果只能顺着探花的名号把他排在第三位了。李寻欢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心地还非常单纯善良,甚至还能够让女魔头受到感动,可结果却被那些狡诈的土著人玩弄于鼓掌之中。本来李寻欢与土著人完全是两条道上的,却由于一个叫做龙啸云的人,不幸的纠缠到了一起。那龙啸云是人如其名,龙说明了他是查尔尼斯图腾宠物的传人,啸说明他身上有查尔尼斯伪善的血性,在这看似豪迈的血性背后就是深重的奴性,骨子里却犹如浮云一般虚伪圆滑。即便是再快再锐利飞刀,也无法伤害狡猾的浮云,李寻欢由于自己的年轻单纯,不仅错看龙啸云的本质,还把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林诗音送给了他,让双方都处在深深的痛苦之中。林诗音可以说查尔尼斯妇女的典型形象,尽管长得比较美丽,但内心却是软弱的,甚至到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地步。即便的对龙啸云不甚满意,也只是一味的逆来顺受,把希望寄托在孩子龙小云的身上,可结果就是这样的小正太,给李寻欢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幸好到了故事的结尾,古龙给李寻欢送来了一个敢爱敢恨的孙小红,也算是这样一位完美人物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一次读古龙,代表作《小李飞刀》。总评:十佳三好武侠。主要情节:争夺金丝甲、抓捕梅花盗(兴云庒)、对付李寻欢。短评:古龙很会讲故事,比如紧要关头突然出现个人物,他不告诉你这人是谁,让你忍不住要看下去。侠骨柔情。古龙的小说,夹叙夹议,一半以上是作者对于江湖、恩仇、大义、爱情的感叹。古龙笔下的人物,个个有惊世骇俗的功夫,但个个都可能一剑毙命,个个都能感怀江湖、感叹情义,哪怕没文化、哪怕活死人,看到最后,读者心中也满是感叹。主要人物:李寻欢:『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寻欢李探花,『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江湖无人不知,却有一个个傲视群雄的高手不信这句话,硬要试试自己能不能接住他的一刀,下场也只有一个,就是『一刀封喉』。李寻欢是本书主人公,从头到尾从未失去过焦点。他的武功自不必说,一柄平淡无奇的小刀在他手中竟然成了无数人心中的噩梦。他有狭义之最,一生中只肯别人负己,从不负别人。他有柔情之最,为林诗音得了肺结核天天咯血,为林诗音的安危幸福他不惜牺牲一切,自然也不惜赴死。他是个酒鬼,嗜酒如命,从没有人能将他灌醉。他有魅力,英雄见了他无不敬佩,女人了解他无不倾倒。李寻欢在人格上是完美的,但优点何尝不是弱点,大奸大恶之人自会在这上面下功夫除掉他。李寻欢是可怜的,他的最爱林诗音嫁为他人妇,他最好的朋友龙啸云出卖了他处处想置他于死地,几十年服侍他的铁传甲死了,对他深情款款的林玲玲死了,少林心眉大师、『天机老人』孙爷爷为救他也死了。好多人的不幸,包括他,是无可奈何的。好在本书最后,奸邪小人得到应有的报应,李寻欢、孙小红成了一对,阿飞也振奋精神、重新开始了他的人生。龙啸云:十多年前救了李寻欢一命,却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看上林诗音,害了相思病,眼看要一命呜呼了,李寻欢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将他最爱的人、最爱她的人林诗音拱手让给龙啸云。林诗音怎肯,李寻欢就故意放纵花丛,两年后林诗音终于离开他跟了龙啸云。李寻欢只知道感恩报恩,却不知这龙啸云的可恶。当他知道李寻欢故意把林诗音让给他,而林诗音一直在爱着龙啸云时,这是何等的耻辱,他愤怒,他嫉妒,他要除掉李寻欢。他是个伪君子,连真小人都不如。当面输心背面笑,表面上跟李寻欢称兄道弟,暗中却勾结他人擒杀李寻欢。连上官金虹、荆无命、胡不归这样的恶人都觉得龙啸云恶心。全天下只有他最对不起李寻欢,全天下也只有李寻欢没有怨他。最后龙啸云良心发现,拿着《怜花宝典》去救李寻欢,还没见到人,就被上官金虹的手下杀死,其冤孽也终以血偿。林诗音:可怜的人。本来和李寻欢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却被李寻欢拱手让人,一生心苦。李寻欢为救恩人这么做,有错吗?林诗音身不由己,有错吗?龙啸云深爱林诗音,有错吗?谁的错?命运。她是个犹豫不决的人,但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生死决斗,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去救李寻欢。她恨李,又深爱着李。她的青春在幽怨中消耗。林仙儿:公认的『武林第一美人』,没有一个男人不会折倒在他的裙摆之下,哪怕再正义、再无情,都逃不过她的声音、她的眼睛、她的酮体。她知道怎么对付男人,她享受那种征服男人之后的成就感。但凡有点利用价值的男人,她都可以献出自己的身体,只要她喜欢,店小二都可以。跟她睡过的岂止百人,但唯一真正爱她的阿飞却是例外。她要做阿飞眼中的圣女。她是阿飞的枷锁,怎么都摆脱不了。白天,她和阿飞过平常日子,晚上,下药让阿飞昏睡,她去小楼与人幽会。两年,阿飞从未发现,只因爱的太深,『爱情蒙蔽人的双眼』。她的目的是,让这些男人帮她除掉任何眼中钉肉中刺,最大的是,李寻欢。因为她就是梅花盗,有李寻欢,她没有安全感。她喜欢征服男人的感觉,但她应该知道,她利用别人,别人也在利用她,没有利用价值时,她就是沾满淤泥的皮球,你都不屑踢开。到最后,她幡然醒悟,原来最爱他的是阿飞,她后悔,但是阿飞已醒。她在江湖消失了,几年后,人们听说京城最豪华的妓院有一个古怪的妓女,她不要钱,只要男人。阿飞:没人知道他的真正名字,没人知道他的来历。李寻欢从来不是多嘴的人,阿飞不说,他便不问。他有一把很平常的剑,却一剑能封喉。他单纯,重义。阿飞和李寻欢,这种朋友,心照不宣,会为对方赴死。阿飞很可怜。在她眼里,林仙儿是圣女,朝夕相伴,他却克制住了自己。『世上只有林仙儿最好,只有林仙儿对他最好』,他只听林仙儿的话,林仙儿就是他的全部。直到后来,他亲眼看到林仙儿对别的男人投怀送抱,亲耳听到林仙儿对他的嘲笑和不屑,他崩溃了。也正因此,他的枷锁打开了,他醒了,他重新是阿飞了。本书结尾,他告别李寻欢和孙小红,承诺三年后便回来。孙小红:天机老人孙爷爷的孙女,口齿伶俐,相貌俊美,深深了解李寻欢,也深深喜欢李寻欢。她对李寻欢的爱,是林诗音都佩服的,因为她了解李寻欢,鼓励李寻欢。她知道抓得越紧逃得越快,她不控制,不吃醋。她有最令她骄傲的亲人,也有最令她骄傲的情人。PS:多年前看过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虽然情节几乎全部遗忘,但焦恩俊饰演的李寻欢一直是我读小说时脑海中的形象,十分准确的形象。本人原文地址:http://zipperary.com/2013/06/09/xiao-li-fei-dao/

自古英雄多寂寞

这部小说一看就是古龙花了心血下了苦功夫的。无论是语言的锤炼,还是布局谋篇的精妙,都深藏功力,让人一阅难忘。相比起李寻欢对林诗音的爱情,全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是寂寞,二是知己之情。古龙的文字很有意思,看似信手拈来,甚至是兴之所至,任性妄为,却全部又恰到好处,于随意之处,让人心头一震,彻骨地感受到他的情、他的性、他的孤独和敏感。这是个多么懂得深沉的寂寞的人啊,而唯有知己之间的惺惺相惜,互通款曲能将他从这种痛苦的孤独感中解救出来,所以那种浓烈的友情像火山爆发般,将火热倾泻得满溢于纸上。包括李寻欢和孙小红,与其说接近爱情,不如说更接近于异性知己之间那种坦然和信任。李寻欢有点活在自己世界里的自怜自艾,一点而已,不至于惹人讨厌,而他讨人喜欢的地方却很多。他富于同理心,总怀抱着一股子悲天悯人的心性;他透彻人情人性人心,懂得等待和隐忍的力量,更懂得人人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他不是拘泥世俗的迂腐君子,而是历练世故后依旧纯白的素锦,天真尚存于心。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感情有多么伟大。林诗音的存在,他对林诗音的感情,都是他精神世界里自我实现的一个途径,没有了这样完美无暇的深情,李寻欢不足以成为李寻欢,而他所要的只是这样情深的自己,以及这份深情所带来的痛苦和孤独。

古龙笔下的那些男人们——李寻欢篇

从初中第一次接触古龙是母亲从城西小学门边的报刊亭中拿来的《楚留香传奇》这部系列小说,当时正值期末考试,我为了不耽误学习又不耽误看小说,常常熬到深夜。至此,一发不可收拾,十年来不断地反反复复品味古龙的小说,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小时候看古龙,看的是他精彩的故事情节,长大后看古龙,看的则是书中隐含人性的批判和揭露。很多人说古龙书之黄,可是他们哪知道,唯有古龙才敢从性或是欲望上面,真正地大胆地去面对人性深处的贪婪。武侠不是玄幻,不是梦,其中的大侠亦是人,是人便有弱点,便有无法逾越的内心的障碍,甚至是心理阴暗。 不知道古龙的朋友,在他们心中唯有金庸武侠才是正统。知道古龙的朋友,看过他小说的,似乎都不会太喜欢里面的主人公,尤其是女孩子,难以接受电视上如此美好的改编过的少侠形象,竟在原书是那么得随性随“性”,浪子情怀的放荡不羁,貌似很难让姑娘们打心眼里喜欢。在金庸武侠充斥着媒体每个角落的时候,人心目的大侠就是用一种武器,爱一个女人的男人,虽然我也喜欢杨过,喜欢令狐冲,喜好萧峰,但,他们的完美是那种很难在现实中寻找的存在,于是,我更爱古龙笔下的男人们——爱美女,爱朋友,爱自由。浪子情怀,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情节。《小李飞刀》对谁都不会陌生,在这部电视热播期间,李寻欢便成了所有少女心目中的择偶对象,我的母亲也不例外,现在还记得小时候跟母亲一起看《小李飞刀》的时候,她也曾迷恋得一塌糊涂感慨不已,这一度让我外貌并不是过于认可的父亲好几次气得不想回家吃饭。较之古龙所有的人物形象中,李寻欢是我最爱的也是爱得最久的主人公,他的满目情深,对林诗音半辈子的执着与默默关爱,让我一度心碎。他身上所有的病,恐怕都因林诗音而起,手中的酒也不是酒,而是对林诗音的满腔思念。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对于自己爱情的失意,绝大部分是因他自己而起,当初拱手相让挚爱,甚至不顾林诗音是否同意,为报“大哥”知遇之恩,甘愿斩断自己的情丝,甚至买醉在青楼,只为让挚爱死心嫁给龙啸云。但他又何尝不知,林诗音的离开注定会带走他的灵魂,挚爱不在,他留在家中又有何意义,因此在林诗音成婚之日,他将祖上全部财产拱手交给了龙啸云,自己则一走了之。本以为他会在远走关外之后彻底忘记林诗音,可是,整整十年,他除了喝酒咳血便是一次次地刻着林诗音的木像,走到一处便将她埋在一处。这般深情,天地难寻,我常常在掩卷叹息之时,怪林诗音不肯不顾一切与她的表哥寻欢远走高飞,可是随后我又忽然想明白,倘若我一生挚爱的男子,以沉迷酒色伤我之深,那我也断不会再对他有半思留恋。可是林诗音终究是林诗音,从小青梅竹马的爱情来得太过厚重,她始终相信李寻欢,可是又始终无法说服自己,虽然她嫁于龙啸云,甚至有了儿子,虽然她忘了李寻欢的爱和恨,甚至已经打算与龙啸云厮守到老,可是十年之后,在家中看到表哥的那一刹那,她的心好像被匕首深深插了一刀,即便得知自己的儿子被李寻欢所伤,可是她的爱就在一个眼神中被唤醒。她跟他一样,至死都无法放下彼此。就像龙小云所说的,自从李寻欢来到这里,他的母亲没有一天不是在流泪,不是一天不为李寻欢肝肠寸断。原本可以安安静静生活的一家,被他的到来彻底地打破了。李寻欢太重义,不管龙啸云再如何明显地暗算他,他始终相信自己的大哥是英雄,不会做任何有失公道的事情;李寻欢太重情,不管事后知道了龙啸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外表,可是因为林诗音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过龙啸云,甚至他可以为了林诗音家庭的祥和平静牺牲生命。林诗音终究没有同意让李寻欢了结自己,甚至愿意放弃亲子而与李寻欢远走高飞,当我要为他们历经磨难而重归于好感到欣慰时,龙啸云和他诡计多端的儿子还是活生生地抢回了林诗音,他们注定无法在一起,李寻欢注定要用醉酒来忘却林诗音的离去,而林诗音注定要以泪来了却自己的残生。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是我看过古龙小说被翻拍版本中最符合原著的电视剧之一。焦恩俊深邃的眼睛,将李寻欢的柔情苦情表意地极为贴切,甚至很多看过原著的朋友都认为,焦恩俊就成了李寻欢,而李寻欢更是成就了焦恩俊,在此之后,焦大帅哥便很难有问鼎之作(当然很多人说《西门大妈》里的小王爷也很帅。。。额,西门大妈毁人无数的电视剧,恐怕没多少人敢看的。。。)最喜欢古龙的《小李飞刀》,不仅仅因为他是古龙的代表作,更因为,唯有这部小说是古龙倾其一生的感情完成的作品,其中字字柔情,句句伤情,章章惊情,如此才情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有人说凡人杨大头是古龙照着自己写的,可是在我看来,李寻欢才是古龙照着心的写的。虽然金庸的小说我也拜读过不下十部,可是比起《小李飞刀》,我只能说金大师没有一部作品有它这般深情。电视剧中,李寻欢最后还是爱上了惊鸿仙子,可是导演不忍他与林诗音的感情随着惊鸿的出现就消失了,于是设计了林诗音的死。其实我很喜欢惊鸿,她比林诗音勇敢,也比林诗音聪明,她似乎是最配得上李寻欢的不二人选,可是因为李寻欢与林诗音有太多浓墨重彩的铺述,让我不得不在林诗音离去之后惊鸿仙子取而代之报以愤愤不平的态度。所幸(貌似我很邪恶的样子)惊鸿最终为了救李寻欢而死,终究未能与他共结连理,可是她死后,李寻欢还是为其立碑,称她为亡妻,了却惊鸿仙子最后也是最期望的心愿。原著中,李寻欢似乎就没电视里这般孤星入命,林诗音同样也没有死,但李寻欢终究无法与自己曾经的最爱一起白首到老,他选择了,选择了最让我们喷血的孙晓红。。。。。好吧,我真的无法理解,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孙晓红是多么多么爱李寻欢,甚至为了爱李寻欢而牺牲了自己的爷爷天机老人,可是我又不得不承认,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而且这样的结局还是李寻欢与孙晓红携手一起看着林诗音带着龙小云离开纷扰的江湖。那个时侯我真的有一种被雷劈的感觉,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古龙大师写这结局的时候手头缺钱,为了赚取稿费而匆匆结尾?(古龙经常干这样的事情,因此他很多作品开篇往往惊世骇俗,可是结尾又差强人意)但是,我们仍感谢古龙先生,为我们带来了这个有情有义的江湖浪子李寻欢,不管他最终选择的是惊鸿仙子,还是孙晓红,至少,他与林诗音那段深情已经足已让我们伤心悲叹甚至是落泪,这样就已经足够了。李寻欢不是一个英雄,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情种。他与林诗音的爱情故事,我想会永远成为我们心中无法被取代的传奇,因为我无法忘怀当李寻欢背过林诗音时,眼角那一行泪痕,我无法忘记林诗音在阁楼中*时,李寻欢守在楼下那仰望的深情,我无法忘记李寻欢哪怕深受重伤还仍誓死守卫挚爱,百折不挠的毅力,我更无法忘记,他把对林诗音的一生深情用酒灌入心中,却永不透露一个爱字。那段故事已经盖过了《小李飞刀》的任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或者说,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我们似乎只记住了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悲情。李寻欢不是一个英雄,在我眼里他是一个罪人。毕竟李寻欢终究辜负了林诗音,李家这一辈子终究辜负了龙家。虽然李寻欢爱林诗音痛苦了半辈子,可是后来至少在孙晓红身上得到了补偿,可是林诗音呢?龙家一脉呢?倘若当年不是李寻欢拱手让爱,龙啸云不会一生如此痛苦而一失足成千古恨,龙小云也会成为李寻欢的儿子,一辈子受人敬仰疼爱,林诗音不会夹在丈夫与爱人之间痛苦不堪,龙家后人更不会因祖先的那一段纠纷而恨被江湖人所唾弃,致使几代人背负了旧恨苟活人世。虽然龙小云得了《莲花宝典》行医济世,他可以忘了李寻欢对他间接造成的伤害,可是林诗音爱李寻欢也更忘不了对他的恨,当林诗音得知李寻欢亲授飞刀绝技于自己的孙子,她便亲手挑断孙子的手筋当着李寻欢的面恨言道:“龙家的人永远都不要李家保护。”那一刻,我知道,爱之深,恨之切,相忘于江湖只是后人的安慰罢了。李寻欢欠林诗音太多,一辈子恐怕都还不起。我室友说,武侠片中,她就是不忍心看《小李飞刀》,因为李寻欢爱林诗音爱得太苦,林诗音恋李寻欢恋得太累,而李寻欢始终又不争气,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心爱的女人让给他人,室友甚至一气之下怒敲了我的手提电脑。。。。。因此,我忽然不得不感谢《飞刀问情》的编剧,虽然并不是很优秀的续篇,但是他却了却了太多观众的心愿——李寻欢与林诗音最终走到了一起。

由《小李飞刀》谈古龙小说为什么没超经典电视剧版

看武侠小说最入迷的时候,大概是在初中,一时间便把金庸的书全看了。又找来梁羽生,《云海玉弓缘》、《冰河洗剑录》、《广陵剑》等,也囫囵吞枣看完,当时只感觉在小说可读性上梁要逊于金不少,但两人小说血脉相近,都有厚重的历史感和真实性为基础,心里也便倾向于喜欢此类型的武侠小说。至于其他武侠作家,略翻开书一看,或跳脱或另类,心中没来由的鄙弃。先入为主地把金、梁归于大家一类,除此之外,不过欺世盗名,顶多像李凉一样打着幽默诙谐的幌子搞些乱七八糟而已。被打入第二类的,包括古龙。周围有许多人和我同样的心态,对古龙敬而远之。知道他是武侠三大家之一,知道他的小说也定有过人之处,可就是生不出对他的喜爱之情。现在想来,古龙是个天才式的人物,他写小说犹如梦笔生花,从内容到形式都剑走偏锋,甚至有时会偏到偏执的程度,故让很多人不喜。当时想不了这么多,只是感觉,一部武侠小说,怎么能没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招式,没有花样百出的拳脚,没有拳拳到肉的对决呢?岂不是成了电影中日本武士的对战,一阵风般的擦过,什么也没看见,败者已然倒地。这算什么武侠。正经看了古龙的第一本小说,是在大学之后。假期无事,从朋友那里见到《多情剑客无情剑》,便拿来看。当时看到这个书名,并不知道它其实讲的就是小李飞刀。如果知道,恐怕我也就不看了。许是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热播,白天晚上的总是能看到泡面头的李寻欢和头上插扇子的林诗音。只感觉这电视剧拖拖踏踏,只有儿女情长,丝毫没有金庸武侠中的快意恩仇。就留下了不良印象。但翻开小说后,文字却呈现出了一个迥异于电视剧的玲珑世界。看完后我思考为什么电视剧要将小说改的面目全非?小说本身不就是一部完美的剧本么?究竟是什么令导演和编剧放弃了那么多的精彩情节而换之以狗血呢?气质。或许这个词可以作为答案中的一种。虽然到现在我所看过的古龙小说也不过几部,但每部小说中却都萦绕着特立独行的气质。这不单单与另辟蹊径的行文风格有关,而更与古龙个人气质有关。古龙个头不高,形象不佳,留世的照片上总是见他头发凌乱,甚至有些猥琐。但他为人却豪迈,嗜酒如命,风流不羁,颇有豪侠之风。落笔之时,主角便化作他梦想中的化身,丰神俊朗,洒脱不羁,容不得半点瑕疵。因而少见古龙笔下的主角历经磨难方成高手,反倒是往往一出场便完美的不得了,如楚留香,如李寻欢。《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古龙不止一次地用“伟大”来形容主角李寻欢。这种做法其实很危险,作者在自己的小说中称主角“伟大”,既有自矜自夸之嫌,又容易将读者带出作品之外,成为一个有评价功能的旁观者。不过,在这里却着实没有那些负面影响,因为古龙实在把李寻欢塑造得太过完美,完美地让读者想找人倾诉,与人共鸣,这时古龙的形容词“伟大”就显得恰如其分、恰当其时了。而这种完美,也只适合出现在古龙的小说中。金庸、梁羽生等人的小说,现实感浓厚,出现高大全的人物会显得突兀。古龙的文风飘洒诡谲,颇有几分当今玄幻的味道,其中的主角近乎完美也就无可厚非。而电视剧则需要把人物、场景、动作、台词落到实处,将小说中的可供想象的空间给填死了,同时也就把古龙小说的气质给湮灭了。因而,古龙的小说总是拍不出原汁原味的电视剧来。你看金庸的武侠小说总有几个经典的版本,把故事演绎地深入人心,但古龙的小说就没有太拿得出手的电视剧版本。《多情剑客无情剑》创作于古龙的全盛时期,此时的他既没有了早期时的生冷,又不像晚期病中的偏执,所以才会有李寻欢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李寻欢并不完美,他为了顾全友谊,将自己的爱人和朋友陷入到无限的痛苦之中,这也成为了他心中无法抹却的梦魇。然而正是这种悲剧性使得这个角色立体丰满起来,他的竭尽所能将别人拯救出痛苦,也便有了动机之源,因为他能推己及人地体会到别人的痛苦。能理解痛苦,故能享受欢乐,虽然厄运总是伴他通行,但他都能以智慧和乐观之心化解。谁不喜欢有这样的朋友?只有这样的大智慧、真性情才能与阿飞那样的冰雪独狼一见如故,才能与眼高于天的郭嵩阳相见恨晚,才能使林仙儿忌之欲死、孙小红爱之欲狂。最终李寻欢与上官金红的终极大战以前所未有的惊人笔法呈现,竟也成为了理所当然。从来没有哪位作家敢如此叙写故事中分量最重的终极之战,除非是烂尾之作。《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古龙竟然用蒙太奇对李寻欢、上官金红一闪而过,然后将笔触都用在了展现阿飞与孙小红的焦急之情上。当读者万分期待飞刀对龙凤双环的情景时,铁门打开,站着走出来的是李寻欢,古龙只用一句话就将战斗一笔带过:“他当然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如果你没看过这部小说,恐怕你也会认为古龙是在偷懒,小说是烂尾。但如果你像我完完整整地看过了整部小说,我相信你会觉得这样的结尾是情理之中,理所当然,甚至是神来之笔!因为,正如李寻欢的性格一般,他承载了太多苦难,不愿也不会把写满痛苦的一面呈现给别人,我们却能感受到,这个人有痛苦,但更有战胜痛苦的强大力量。这份品格浸润到小说字里行间,也成为小说的品格,所以,不用古龙细细描述薄薄的飞刀如何穿透龙凤双环刺入上官金红的喉咙,读者早已知道这是必然,如自然规律般不可改变。反而如果再多加铺陈倒有了蛇足之嫌。这也可以进一步解释电视剧为什么不如小说成功了,小说可以省略掉重头大战,但电视剧如果也用蒙太奇一闪而过,那不明摆着就是找骂么!只可惜,再看古龙的其他小说,却怎么也找不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感觉。即便是名篇诸如《楚留香》、《陆小凤传奇》等,主角虽然更为风流潇洒,却少了李寻欢身上那种既悲天悯人又亲如挚友的气质。

第一次被折服

书的魅力大于电视就在于此吧,至少看了那么多部电视剧,从没对一个人如此喜爱过,文字的力量是大不同的。小李飞刀是很久之前看的吧,只是,现在又翻了出了。第一次刚看完一本书,意犹未尽,很想从头再看一遍。第一次,我觉得这是一种经典。太多次,古龙将李寻欢奉为圣人,往往,一个人越说另一个人是圣人,我会越反感,这次,不同。因为,李寻欢,的确是奇男子,真朋友。想来古龙定是将自己对待人事的一切加诸在此了。女人,妓女,恶毒,真性情,爱极了蓝蝎子。女人,娇小,坚强,聪明,爱极了孙小红。男人,温暖,喜极了李寻欢。至于阿飞,反而没感觉了,是个痴人吧,还好对朋友不错。笔中的人物总是受着煎熬的,才会更加珍惜。是第一次么?李寻欢与林诗音的纠结,是我再也想不明白的,算了,等经历了该经历的,总会是懂了的。下一部我想看武林外史了。

古龙之小李飞刀

  最近突然又迷起武侠小说,只是因为那天突然翻出了这本书,虽然小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已经把它看过了很多遍,可是事隔多年之后才知道我其实只是第一次看它。  那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懂得这么深邃的感情。    古龙大师酒色之中沉浮多年,最后也是命丧其下。  再看小李飞刀,发现这李寻欢带有太多古龙自己的影子,也许,李寻欢就是美化了的古龙自己。    虽然金庸的小说我只看过神雕,但是金庸大师实在太火,他的书改编成的电视剧,我倒是都看过。  看完小李飞刀,突然觉得,金庸笔下人物其实大多都是不懂爱情的  韦小宝自然是不用说,曾经看过一篇评论,说韦小宝其实是感情残疾,当下深表同感。自小在妓院长大,看惯这世上的男盗女倡虚情假意,他谙通人性的贪婪和虚蛇,怎么会相信这世上还有真挚情感呢。就说他和他那七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为了“得到”她们,韦爵爷可谓是费劲了手段,这成事之中哪有真情实意。当然,也许除了那如侍如俾的双儿。    再说说这痴憨的靖哥哥,连带那虚竹和段誉,我以为在感情的本质上他们都是相似的,貌似他们都是痴情只为一人。黄蓉聪明过人,鬼怪精灵,却对郭靖情有独钟,黄蓉直接地造成了郭靖事业上的成功,可以说若没有黄蓉就不会有日后的郭靖。而郭靖呢,或许也是很疼爱黄蓉的,只是似乎总处于被动状态。也是,退一万步说,他还有华峥姑娘呢。  虚竹钟情于他的梦姑,缘于天山童姥将他点住穴道夜夜抱来那梦姑与他私混,想来是一个和尚情窦初开,初尝云雨的美妙滋味…呵呵,都说男人的初夜特别是与漂亮的还有些喜欢的女人的初夜,对这个男人都是影响至深的,我们应该致以理解。  而那段誉,初见王姑娘就被她的美貌所倾倒,惊其为天人,虽然他那一干漂亮妹妹等也令他有些失神,但和那王姑娘一比,妹妹等人皆无了颜色。  事业,身体的快乐和绝色美貌..可惜能把三样都给全的女人,太少了。   (未完待续……)隔了一天再写,其实根本就没有了再继续这个话题的热情 难得那么亢奋的思绪被人打断,实在是有够让我抓狂 昨天在QQ上和红爱小聊,我提起我想重看武侠的欲望和热情,红爱同学不加思索地向我推荐了金庸先生 在这之前,我刚刚小肚鸡肠地把金庸书中的几个著名英雄贬低了一番,其大意只是想说金庸的书不如古龙 其实我相信金庸的魅力,足以使任何人跟我聊提武侠小说的时候第一个提起的就是他老人家 我应该接受古龙被人渐渐遗忘的现实 可是我太低估了自己的倔强 同时我也要承认自己是个很喜欢贬低他人以达到抬到自己目的的大自恋狂 睡不着觉的时候就爱跟小柒躺在床上瞎聊,虽然昨天那篇东西并没有写完,但我仍洋洋得意地跟小柒地描述了一番 相对于我的自得,小柒显的很淡然,我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后,他只说了一句:“其实我也觉得古龙的书比较好看,金庸书里的人物,不是大善,就是大恶,太装B了。”(突然我就觉得很感动,就这一句话,我就知道哀家果然没有选错人)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想这也就是我屡屡看不进去金庸名著的原因 小李飞刀中经常出现一句话:再强的人,也有弱点 上官金虹的金环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中排名第二,在他在与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进行决斗前已经击败了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他多年前就已练就手中无环心中有环,况且身边还有一个影子杀手——荆无命 那小李飞刀凭什么能赢上官金虹?因为上官金虹也有弱点。他的弱点,在荆无命用右手剑杀死他儿子上官飞并将尸首送至他眼前时第一次出现 但他输的真正原因却是太自信,还有他的好奇,他只是想知道,小李飞刀是不是真的例无虚发,所以他放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只为等李寻欢出刀。最后,他倒在了刀下 少林寺的大师手打十字叹气说:“我本不愿伤人”,却仍从背后给了阿飞一掌 李寻欢求吕凤先去杀了林仙儿,他以为吕凤先可以抵挡住这天下第一美人的诱惑,因为他已经把他当朋友 不想,最后却是林仙儿杀了他 他倒在了美人的床上,并亲眼看着前一刻还柔情蜜义的林仙儿投入了上官金虹的怀抱,他甚至没有勇气夺回她。只因他知道,未出手,他就已经输了 人虽未死,却比死更不堪 这里没有绝对的朋友,也没有绝对的敌人,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各为其利 这大概就是我喜欢古龙的原因,他书中的人物,都只是拥有高强武功和普通人性的“人”,为人者,自然就有其正的一面,也有暗的一面,就如地球自转,天黑天白,其实都是它本来面目。 金庸先生的书中,也有不少亦正亦邪的人物,但这些人物,坏人装好人的,好人太有个性才被评为邪人的,都太明显,说白了其实还是大善和大恶。但鹿鼎记我个人认为是极成功圆满的,所以打算去找来看

相识注定成大错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闯不过。这是李寻欢的悲哀,所有喜欢的悲哀。为情字所困,也许所有人都在所难免。然而,一个情字,在他的身上却是那么的苦,让人看着心疼。孙小红的大哥,阿飞的大哥,李探花,伤的让人心痛。闯不过柔情蜜意,乱挥刀剑无结果。阿飞,一个剑客,一个初入世事的少年,结识了最美丽却也是最恶毒的女人。与兄弟反目,与朋友反目,和江湖人反目,一切都不在乎;然而,他最怕的,是欺骗,是发现被自己最心爱的人欺骗、利用。阿飞的身世如沈浪一样神秘,我宁愿相信,他是白飞飞与沈浪的儿子,那种俊朗,那种一笑泯恩仇,那种对敌人的冷酷无情,一个真汉子。流水滔滔斩不断,情丝百结冲不破;刀锋冷热情未冷,心底更是难过。杀人与被杀,你会选择什么?我想,我会选择被杀。那样可以减少自己心灵的谴责,减少或者的痛苦,一了百了。死,绝对是逃避世事最好的选择。不必去用酒麻痹自己的心,既然冲不破,剪不断理还乱,不如用刀锋冷却自己依旧滚烫的心,这样也许就没有难过了吧。爱,好难。无情刀永不知错,无缘份只叹奈何。惊鸿仙子和李寻欢,我想,如果没有林诗音,他们或许是很好的一对。然而,不可能。小李飞刀始终是小李飞刀,飞刀一出,例无虚发,必取人命。这招来了太多的仇恨,这引来了太多的烦恼,兵器谱,天下第一,太多太多,不想要,却要一人去承担。缘分,有时候真的很重要。因为一个人,就不能再接受另外一个人。李寻欢明白,孙小红明白,杨艳明白,我明白。面对死不会惊怕,离别心凄楚。对于英雄,从来不惧怕死亡,因为他们早已常见死亡,死亡或是他们一手造成,或是情势所逼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常见,所以习惯,所以不会害怕。但是,英雄与我们一样惧怕分别,与最爱的人的,与最熟悉的人的,凄楚,两个字,很合适,很恰当。离别,心凄楚。人生几许失意,何必偏偏选中我;挥刀剑断盟约,相识注定成大错。几许失意,这才是人生,没有人能一帆风顺,何必抱怨,不如以微笑面对,坦然面对。挥刀剑,无力的挣扎,即使例无虚发,却不能杀尽宿怨,铲平烦恼;挥刀剑,结果只有伤害了自己最不想伤害的人,伤害了自己。如果爱她,为什么不选择留下来;如果爱她,为什么要将他拱手送给他人,自己默默地离开;如果爱她,为什么要在离开后,又再一次进入她的生活。如果不爱她,为什么将她从刑场救下来;如果不爱她,为什么在自己身负重伤时将她托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如果不爱她,为什么在她不幸福的时候再一次给她温暖。不知道,不明了。或许,他就是为情而生,他天生注定要承受这些痛苦;或许,没有相识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或许,没有这些故事,他也就是那个李探花,而不是小李飞刀;或许,相识,注定成大错。

20多岁出读

读的第一本古龙的书,和金庸完全不同的风格。如果说读金庸的小说眼前永远是晴空烈日湛蓝的天,那古龙这本就一直在凛冬和萧瑟的秋风中。读金庸,随也曲折,但人物不像这本书这么多面。书中人物,不在单纯如一面,性格也丰富得多,对我这种想法简单的人书中又能将很多行为进行解读。现在20多岁才读这些书真是惭愧,本应是少年时培养阅读习惯的事,哎,惭愧。但只要开始就不太晚,不是?

迷惑

1天机老人的死在李寻欢与上官金虹论武术的境界时,天机老人的看法明显令两人佩服,如果自己达不到那种境界有怎么会有此感言呢?但自己为什么死在上官金虹的手下?2郭嵩阳的死如果郭嵩阳能打败姬无命的话,按李寻欢的说法,郭嵩阳的武功高于姬无命直接杀死就好了,为什么偏偏故意去死?而且上官金虹当时也不在场3百晓生的兵器谱这是个害人的东西,只能说。。。。。

古龙之绝笔——《风云第一刀》

《风云第一刀》(又名《多情剑客无情剑》),吾以为,此书乃古龙先生一生精华之作!在其七十多部作品中当属第一。李寻欢,一个中国人家喻户晓的虚构人物,一个古典武侠响当当的风云传奇!乃古龙笔下第一个人物性格如此丰满的悲情人物。诚然,大多数读者记住此人乃是由于其高深的武艺,“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但,其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却是由于其悲剧之命运。你,一浊世翩翩佳公子。文采武德,谁堪能比。文:人称探花郎;武:飞刀侠名扬。无奈,竟自己酿自己之苦酒。鼬曾经说过:一个人太优秀了,也是有无尽烦恼的! 谁让你有甘愿牺牲自己之决心,为了能让救过自己一命的所谓”大哥“,竟不惜以己之幸福为代价!但,殊不知,是你错了!爱情、幸福、这些是你不能让的东西。而且,这样对林诗音来说,难道不是最大的痛苦吗?自己最深爱的男人拱手将自己送与他人!你这一放手,三人一生悲剧的命运就造就了!为了此,你甘心十年不如关内,将自己几世家业全都送给了他人当贺礼!然而,你不是深深的爱着林诗音的吗?十余年来从未间断,你一刀刀刻得是木头吗,不,是你自己和林诗音的心.......阿飞,你有着野兽般的体魄,还有着迅捷无匹的快剑。但,你真正拥有的却是一颗孩童般的内心!被林仙儿如此欺骗,你竟丝毫不知察觉!你不是有着野兽一般的敏锐吗,何以至此啊?原来,是你深深的爱上了这样一个”专带男人下地狱的女人“,你难道没有觉察吗?不,你只是自欺欺人的相信,那个人她一定会变的!然而,你错了,你为她付出了一切,却最终一无所得,几乎沦落为一条野狗,一条毫无斗志的野狗.......书中这两大男主角,均是悲剧环绕之人物。然而,李寻欢最后完成了自我救赎,找回了自己久已缺失的爱和心绪。阿飞呵,你不会在苦苦挣扎了吧,但愿如此..............总的来说,全书构思并不是古龙书中最精彩的,但是,诚如一些批评家所言:古龙之小说非为写侠,实为写人!本书则可谓其典型代表,将主人公一次次的身心挣扎用忧郁无比的文字写出,极能让历经沧桑的读者产生共鸣!然而,此书并不完美。林诗音这一重要角色的性格并不是十分突出,但并不影响大局。实为古龙小说中之佳片......

难得一身好本领 情关始终闯不过

再次验证原著与影视作品不能同看。说的是焦恩俊版的小李,这个年纪也只有对这一版印象深刻了。不说把林诗音设计成魔刀门之女是否多此一举,为龙啸云的出场多添的戏份和阴谋的确上升了李寻欢和林诗音这对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虐恋指数。龙啸云是伪君子不错,但书中,他的出场却并不是有意为之,真的是李寻欢的救命恩人。事后才知自己的爱妻是小李探花让爱,不像电视剧里处心积虑地用计从李寻欢身边抢走爱人。若不是自尊心、自卑心作祟,若不是他怀疑,他嫉妒,也不会变得如此令人憎恶。而且,对龙啸云死时的描写,古大师显得特别任性。设了一连串的计欲迫害李寻欢却都未得逞,经过一系列变故最终大彻大悟,发现自己全都做错了想要弥补,于是带着后半部小说中整个江湖都在争夺的《怜花宝典》去见上官金虹换李寻欢的命,结果门都没进更别说见上官金虹的面了就被金钱帮的一众手下各种暗器弄死,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自怀中掉了出来,被血染红,却没有人看它一眼,被当成无用的东西和尸体一起处理了。于是这本神奇的《怜花宝典》也和世上其他许多本武功秘籍一样,从此绝传。古龙果真比金庸狠。“他们往往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但等到这些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古龙写意,金庸写实。受电视的影响,编剧把孙小红弄成一个黄毛丫头形象,又无中生有一个惊鸿仙子出来,当时觉得林诗音和仙子都美极了,小红的出现变得一点都不惊艳,虽然角色也很讨喜但只是觉着可爱活泼并不觉得美。电视剧竟然还让阿飞和小红好!人家明明是李夫人!所以看书的时候就特别关注小红和李寻欢的感情线。其实书里面,古龙对小红和李寻欢的感情线一早就有伏笔,孙小红每一次出场都能给李寻欢的心灵上带来不小的冲击。跟她在一块儿,他笑的时候多了,咳嗽的时候少了,他在瞧着她的时候,心里会忽然觉得很温暖,就好像喝了杯醇酒。这些年来,他的心情一直很沉重,就像是已被一道无形的枷锁压住,压得他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只有在和孙小红聊天的时候,他才会觉得轻松些。不知何时,他忽然发觉孙小红实在很了解他,甚至比他想像中还要了解得深。喜欢这一章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决斗前的描写,也开始真正对孙小红“改观”。以前也只是觉得他对李寻欢的情愫是因为听爷爷说书听多了,是小女孩单方面对英雄的崇拜,看完这里才知她真的懂李寻欢。【死,是怎么样死,死在哪里?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死得安心,死得干净。孙小红呢?李寻欢一直不忍去看她也不能去看她。他的注意力绝不能分散。他甚至没有听到孙小红的声音。但现在他就要走了,她当然也知道他这一走,以后也许就永远没有见面的时候,这一走也许不是生离,而是死别。她怎么能就这样看着他走?他生怕她会赶过来,要跟他一起走,要陪着他一起死。她若这样做,他只有狠下心,将她打晕,或者点住她的穴道,然后再告诉她,要她好好地活下去。那种场面一定很悲伤,很感人。但李寻欢却不希望她这样做,现在,他心里的负担已够重,她若这么样做了,他的情感说不定就会崩溃。他的性格虽坚强,情感却很脆弱。孙小红并没有这么样做,她甚至没有过来和李寻欢话别。这是为了什么?这是为了什么?李寻欢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瞧了她一眼。她并没有晕过去,也没有走。她也正在瞧着李寻欢。她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虽然只瞧了一眼,李寻欢的心情就已不再那么沉重了。因为他已明白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绝不会要他操心,用不着他说,她也会好好地活下去。她对他只有安慰,只有鼓励。他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因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她这么做对他的帮助有多么大。他忽然觉得自己能遇着这样的一个女人实在是运气。】而在《伟大的爱心》这一章里,林诗音和孙小红第一次面对面,林诗音从她们的对话中已经明白,谁才是最适合李寻欢的,谁才能真正的给李寻欢幸福。【林诗音叹了口气,道:“他对自己有信心,也许就因为知道你对他有信心,你对他的帮助有多么大,也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孙小红垂下头,抿嘴一笑,道:“我知道。”她不但对李寻欢有信心,对自己也有信心。林诗音瞧着她,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是羡慕,是酸楚,是为自己难受,还是在为李寻欢高兴。李寻欢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实在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人才能安慰他,否则他这次纵能战胜,以后还是要倒下去。纵然没有别人能击倒他,他自己也会将自己击倒的!林诗音长长叹息,道:“他能遇到你,也许正是上天对他的补偿,这本是他应得的,可是……”她忽然问道:“荆无命呢?他就算能击败上官金虹,却无论如何他不能抵挡他们两个人。”孙小红沉吟着,道:“荆无命也许不会出手,因为上官金虹既然自觉有必胜的把握,就根本不用他出手,那么,等他想出手时,就已太迟了。”】但小李是否真的爱小红却不得而知,还是说更多的是欣赏她,在她身上找到慰藉,毕竟他对林诗音的爱太深刻了,虽然对林诗音的正面描写并不多,但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这一点喜欢电视剧里对林诗音的处理,喜欢小说的结局。不然两个人就都太惨了。不知道怎么说阿飞,初恋的少年都好傻

读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有感

在知之甚少的武侠作家中,除了金庸,我偏爱古龙。不仅是由于他干净利落的文字,更是因为他对人性的真实刻画。 最近重看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据说又名《小李飞刀》)。去年第一次看时,以为该书的主角是李寻欢,经多次审题感悟后才发现主角是阿飞,李寻欢只是贯穿全文的一个主线。 在这部书中,每个人都是复杂的。主角阿飞,正如书名,是有情而又无情,有义而又无义的。他,证明了林清玄在一篇散文中阐述的观点:情深情厚,往往蒙蔽了人的双眼。阿飞“情”的结局,终如李寻欢所叹,情到浓时终转薄。郭嵩阳为义而死,李寻欢为义而放弃一切,这是“义”的悲剧,“悲欢离合总无情”。龙啸云为情而背信弃义,阿飞为情而断义,孙小红为情而害死爷爷,这是“情”的悲剧。 情与义,或许便是贯穿此书的主线,而这二字,本就难以抉择。只是,轻视了情的林仙儿,终究落得个孤苦无依的下场。终身不忘情的林诗音,仍然逃脱不了夫死子残的结局。龙啸天与林仙儿迷途知返而终不能,上官金虹与荆无命也为情所困……仿佛每一种抉择都是残酷的,古龙用这种笔调凸现了人世的无情。 读此书,心中所存的多是些感怀,对天下的悲悯与仁慈之念蓦地涌向心头。只有爱,是恨的终结。太上忘情,我们不是圣人,也不用忘情,只要心中多几丝仁爱,去几分仇恨,天下自然太平。 书中令我着迷的还在于它“物我两无,无迹可寻,无坚不摧”的思想。这或许与老子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有异曲同工之妙。一“空”一“无”,无得无证,无欲无求,是天下至柔亦是至刚。如水。水无法被切断正是由于它的无形。 情或义或仁爱,抑或是太上忘情,多种选择皆由自己。我曾梦想过当演员,但忽而发现,人生如剧,我们在自编自导自演的人生连续剧中,时时刻刻做着事后无法改变的抉择,我们演好自己,就足够了!读完后掩卷沉思,感恺良多。首先在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关系上,李寻欢是残忍的,认真说起来,最不幸的是龙啸云,他虽然得到了林诗音的人,但是一方面美人终将老去,另一方面,如果得不到她的心,倒不如娶一个对你好的人,而去思念你得不到的那个人,就像李寻欢一样,故事的最后得到了孙小红,但是既然对林诗音的思念已入骨,几乎不可能忘却。就像周芷若说的那样,人只有对得不到的东西才珍惜,如果李寻欢以前得到林诗音,也就不会爱她那么深,这岂非人性的悲哀?而李寻欢现在有了相思,这种相思认真说起来虽然痛苦,但也美丽,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你整天想着一个人岂非比无所事事要好很多?就像小说里讲的,如果没有相思,小李飞刀还能活下去吗?从这个角度来说,李寻欢固然伟大,却有自谑的倾象。对比金庸小说中的英雄人物,个性上予盾冲突小,例如郭靖,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杨过,反抗传统,努力争取自已的幸福,韦小宝,市井小人。所以金小说中的正面人物都是幸福的。而古龙小说中的英雄例如李寻欢和傅红雪却是痛苦的,而反面人物例如上官飞虹其实却是幸福的,古龙表面上将这位金钱帮的帮主写成一个魔头,但从内心深处是欣赏他的,上官飞虹什么都不要,只要权力,可以说是有志向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虽然后来被李寻欢所杀,但可以说是为理想而牺牲。而李寻欢呢?除了相思还有什么。我们再看看古龙本人的背景,绝对是李寻欢这样的悲剧人物,对类似上官金虹的人不屑一顾,但又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所以古龙始终是生活在矛盾中的。遗憾的是,古龙活得时间很短,其实他对生命的体验很真实,看他的作品,古龙对佛法理解很浅,假如他能活得更长久一些,我相信佛法可以解决他的困惑,所谓法象庄严,佛法是人生哲学的最高境界,金庸明显有更深入的理解。对待友情,古龙的理解太过简单,缺乏对人性的理解,例如郭嵩阳虽和李寻欢相交不深,但惺惺相惜,而不惜为李寻欢去死。忽略了人性中懦弱和对生的珍惜和对死的恐惧,而金庸小说则不同,只有到了不得不死的时候才为了大义而牺牲自己,例如乔峰。其实每个人都生活在矛盾中,都有想忘记却不能或不愿忘记的人和事,和所有的文学形式一样,武侠小说同样是现实生活的折射,看得懂武侠小说也是不容易的,需要人生阅历,优秀的武侠小说不仅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而且还可以加深我们的文学功底以及历史,文化的理解,武侠小说陪伴了几代人的成长,很多名人,例如丁磊、李开复等都是武侠迷,所以现在的大学生不读武侠小说的确是件很遗憾的事。当然武侠小说要批判地和有选择地看,而且看的时候一定要笔记,这样理解才能更深入。这部武侠小说给我印象很深刻,同样是写“侠”的代表作,古龙却与金庸有着太多的不同。一开始我认为侠应该像是《孟子》里所说:圣人,就是百代人的师表,伯夷、柳下惠无疑是这样的人,听到伯夷作风的人,贪婪者就会变得廉洁,怯懦者也会坚强;听到柳下惠故事的人,刻薄的人变得老实厚道,心胸狭窄的人变得宽容大度了。百代之前他们奋发有为,百代之后听到的人没有不被感动和振作的。如果不是圣人,能有这样的影响吗?  我认为侠者应该像圣人一样。于是我厌恶的放下《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兴冲冲地去看《射雕英雄传》。年轻的我,于是对侠又有了梦想。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不是侠者的姿态的么?  我还认为古龙是工具主义者,“朋友”对于他来说,就是用来“利用”的,“最好的朋友就是你的敌人”恰恰是古龙刻画友情的不足点。如果刻画友情够份量,够水平,朋友会动不动就是敌人吗?读者能接受得了吗?因为刻画薄弱,所以朋友可以接受朋友随时变成敌人的情节,如果盈盈突然要杀了令狐冲,读者会怎么样?  我认为朋友并不是像古龙寄住在别人家,拿来利用的。而是面对同一个问题,有一种精神上的共识,有一种心灵上的共鸣,相互合作的默契精神,就像令狐冲与盈盈,郭靖与黄蓉,萧秋水与神州结义的弟兄,武侠小说里经常有些画面,比如萧秋水与唐方他们在吃饭,然后他们就不约而同地发现里面有毒,然后作出防备手段。这就是一种默契精神。古龙不就是为了利用朋友暂且生存。郭嵩阳对林仙儿的评价是,他的心情不好,总会去林仙儿那儿。他利用林仙儿发泄自己的情绪。高老大利用孟星魂。而工具利用者是没有任何朋友的,因为别人也会把你当做工具。所以女人都拿古龙当做工具,而古龙也只能一个人寂寞地喝酒而死。交朋友,是因为我们心中的有很多爱要奉献。不能把朋友当做工具。我一直对古龙的小说充满意见。刚看完《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时候,认为李寻欢是一个伪侠,是古龙在对自己的人物自吹自擂,说李寻欢有如何如何,如果尝试把那些夸李寻欢英雄的句子删掉,看看读者还会不会认为李寻欢是个英雄?过了许久,我重新翻开这部书,再看那些文字,那些字竟然像是发亮了,打开了我心中尘封多年的大门。处于社会的阴暗一时过的我,竟然透过古龙的只言片语,找到心灵的慰藉站。古龙确实为了生活而写武侠的。这一点,也许是劣势。但如果换个角度去想,它就是一个优势!只有这样写,才能更贴生活,才能更贴近现实!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五个层次的,由低到高。它们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古龙的小说无疑贴近人性的需要!这就是为了生活而写武侠而带来的好处!于是,在千千万万的读者心灵共鸣下,古龙成了大师,侠,难道真只是梦想,难道现实里没有侠吗?于是,小李飞刀更容易跨入我心中。已在不知不觉中在我心中植入了侠客的影子。那么李寻欢的侠义,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我看到阿飞禁不住想说,李寻欢就是我朋友的那种欲望!到底朋友是一种怎么样的定义?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鱼类和鸡类的群居可以壮声势,以避免出现被强者全体消灭的惨境;一只狼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或许势单力薄,而一群狼则天下无敌,谁也惹不起。可见,互利互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是为了达到一种共赢的局面。古龙笔下的朋友的定义,是原始自然“丛林法则”的结盟手法,相互依赖,相互生存。并非勾心斗角,为了金钱(金钱帮)、权力的斗争。古龙的人物名大部分也与自然有关:沈浪,傅红雪,王怜花,楚留香,沈浪,傅红雪,王怜花,楚留香。再说一下打斗,伺机,埋伏,天时地利,都是大自然的本质!古龙最好的地方就是,把人性单独拿出,不加历史,不加观念,一笔造成梦幻世界。这是人性欲望的初始化,古龙简洁有力的句子,直接而又锋锐,不像现实中人与人最肤浅的交流 “你好吗”“今天天气不错”“午饭吃过了没有”在这些话背后,又藏了一些什么?人与人之间真正的距离是迷宫。古龙最大作用是写出社会的邪角,使人感觉心安。一个人若连目前的生存需求都满足,还谈什么梦想。金庸出身的富贵。没有金庸的富贵,何来古龙的贫穷?没有金庸的传统文字,何来古龙的非传统文字?于是金庸塑造完梦,有了他应得的名声,地位,他有权利得到。而古龙则不同,从生活开始写武侠,就死于生活中!

娇靥红于二月花

  重读《多情剑客无情剑》。印象最深的已不是少年初读时的李寻欢。更多的在思索林仙儿。  不从道德的角度批判她。  觉得她人生最大的错误是没有正确的目标。  无论做任何事,都有舍有得。  问题是,林仙儿在盖一个空中楼阁。  首先,她不象上官金虹和龙啸云一样,为权力。上官金虹目标清晰。和他的事业相比,武林第一美人都失去了光彩。  其次,林仙儿很会赚钱。却并不是为了财富活着。所以她的生意果实被人窃取,她也不太放在心上。  第三,她不是为了欲望。她同不同的男人上床,更多的是为了利用他们。  第四,林仙儿不重视爱情和家庭。才会欺骗背叛阿飞的一片真情。  所以林仙儿所做的一切事,大方向都是有误差的。她想要天下的有名侠客都为她倾倒。她想要李寻欢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她没有想过,这些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使都能得到,又有什么意义?就算世人全部爱着她,又如何?  这些本来就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这也是她可以轻易征服很多人,却并不能象林诗音一样占据一个人的心达十年之久的原因。  如果方向不对,所有的努力都白费。到头来人们都仿佛可以教训她。李寻欢想让阿飞离开她。阿飞“终于想通了”。孙小红轻蔑的看着她。她自己也觉得绝望凄凉,索性自暴自弃,颓废到底。  那些曾经的美丽,聪明,心机……加速了衰老和灭亡。  看过林仙儿,很觉得空虚。  百度上,她有许多粉丝。  他们喜欢她的什么。愚蠢么?任性吗?还是魔鬼和天真的混合?  古龙的笔下,很少有我喜欢的女人。风四娘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不赞成她的痴心。大婉还不错。  只是林仙儿……终究还是令人扼腕叹息。  难道,世上除了阿飞对她有真情,就不再有第二个人了么?  离开阿飞,她就要堕落到底?

再谈李寻欢

  每次想写什么的时候都在洗完澡该爬床的时候,我好困,好痛苦……最近翻了不少网上的论点,发觉对李寻欢的曲解还蛮多的。对李寻欢的评价大多是太圣父,太心软,总是原谅别人,连生气也不会,对李寻欢的感情生活,则多认为他的真爱是林诗音,他跟孙小红是勉强在一起的,孙小红配不上他等等。  正好我这两天下班时无聊,又在手机上把《多情剑客无情剑》翻出来重读了一部分,发现李寻欢其实真的算不上圣父啊,虽然古龙努力用赵正义、田七之类伪君子反衬李寻欢,但李寻欢自己也不是很正统的君子就是了。比如他第一次遇见林仙儿时,屁颠地看林仙儿脱衣服也就算了,林仙儿投怀送抱之后,他直接用刀在她脖子上划出了血。世上有这样不怜香惜玉的圣父吗?说实话林仙儿那时也没对他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他上来就给人放血,太狠了。  李寻欢本质上不是一个爱情至上,只顾自己小家庭的人,他不是没有抱负的,否则也不会考过科举当过官,他也不是没有江湖野心,当年林诗音对他那么依依不舍,临别时美人落泪,他不照样硬起心来离开她,去关外远行?李寻欢是崇文又尚武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多才多艺,天赋满点,你让他乖乖守着林诗音,一辈子安安静静过日子,不把他憋死才怪,所以他很惊讶林诗音会拿到本宝典却不交给他,私自藏了起来。  李寻欢虽然常常表现得一脸疲惫,一副看破红尘厌倦江湖的模样,实际上他对江湖始终是有热情的。在李园准备去赴林仙儿的阴谋之约时,他是那样的兴味十足、跃跃欲试,当兵器谱上前几名的人物一个个登场时,他就更来劲了,基本上都想与之交个手也交个朋友。遇到郭嵩阳就想请喝酒,后来也真的请了,好上了;遇到吕凤先,还没什么交情呢,他就叫人家帮自己一个忙又一个忙,比如请吕凤先让让阿飞,帮阿飞重树信心。大家都知道胜败之事对江湖中人多么重要,许多人把它看得比生死还重呢,何况吕凤先那么高傲自负的一个人,要他存心输给对手,这得多大面子啊!吕凤先也竟答应了,居然这么好说话,难怪我对他一直没有恶感,这人其实就一刀子嘴豆腐心。更令人吐血的是,第一个忙还没回报呢,李寻欢又忙不迭地提出了第二个忙——代自己去干掉林仙儿,因为他怕自己动手会遭阿飞记恨。天噜,这样的李寻欢简直有点腹黑了,哪有儒家圣父的影子。甚至对上官金虹这样的冷血枭雄,李寻欢也会觉得,这人跟自己也能做个朋友,在一起喝个酒什么的,林诗音如果在他身旁察觉了这种想法,估计会气死吓死。  李寻欢对阿飞也是充满了栽培心理的,第一次见面他就看出阿飞极有潜力,不愿阿飞的锐气折在林仙儿手上,变成一个庸庸碌碌的家庭妇男。林仙儿也的确不争气,如果她安心做个贤妻良母,跟阿飞真正归隐山林,李寻欢即使找到了他们也没的刺挑。可李寻欢发现的是什么?是阿飞这两年来生理需求都得不到满足,是阿飞寂寞得去数花有几朵了,是林仙儿给阿飞戴了无数顶绿帽子……唉,他不被气炸才怪。所以后面逮着机会,他就扇了林仙儿n个耳光,这样还有人说李寻欢不会生气,我就呵呵了。哪怕对孙小红,李寻欢发现她阻止自己按时赴约的一刻,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的。李寻欢不是不会生气,他只是更善于消气。他消气,对赵正义之流是因为觉得不值,对孙小红这种,则是因为心中有爱。  说实话,后期的李寻欢作为一个有勇有谋的主角,真是没什么好挑剔的了,连我都有点心动。有人说他配孙小红就像配了个丫鬟,拜托,不要因为人家名字像丫鬟就以为她真的是丫鬟好吗!孙小红何等眼界,当世最强家族里最得宠的女性第三代,配一门七进士的李寻欢简直绰绰有余,她和李寻欢才叫门当户对、志趣相投(当然,你可以说林诗音跟李寻欢根本就没有门当户对的必要,根本是近亲orz)。反观林诗音,就一居家小女人,打打杀杀的事情她从来不喜欢,拿到怜花宝典也不想给自己男人练。李寻欢这种喜欢结交性情中人的爱好,在她看来可能是难以理解的,她更不理解这些男人明明惺惺相惜,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还要斗个你死我活。简单地说,李寻欢和林诗音,压根就不是一路人。李寻欢要和她在一起,就只有收敛起自己的锋芒与热血,十几二十年后,开不开心真的很难说……

古龙 多情剑客无情剑 李寻欢 同性恋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最大意义不在于描绘了李寻欢、阿飞等人的友情,也不在于李寻欢、林诗音、孙小红之间的爱情,而在于它让我们知道了像林仙儿这样的女人对男人和社会的意义,黑暗势力的必然存在以及李寻欢这种假道学。林仙儿这样的女人,很多人未必不能认清,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不能避免伤害呢?为什么还会被她利用呢?究其原因,是无法拒绝她的美貌和肉体。历史告诉我们,古往今来一切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不能克服女色的诱惑,男人就永远无法有大的成就。因为随着男人财富的积累以及社会地位的提高,他所能遇见并可以得到的女人就越多,档次也越来越高。正如年轻时你可以逗逗隔壁杂货铺的小姑娘,成年以后你就未必能应付高级妓女。穷困时你可能得不到你爱的女人,但富贵时你可能会因为得到了很多女人而重新变得贫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男人能获得多大的成功,也就决定于他能应付什么档次的女人。子曰:“年少之时,血气方刚,戒之在色。”慎之,慎之!在这一点上,上官金虹比阿飞做得好,比上官飞做得好,比郭嵩阳做得好,甚至也比李寻欢做得好。李寻欢只能做到自己不受林仙儿的害,却不能使朋友们不受其害。与其说李寻欢不杀林仙儿是为了尊重阿飞的感情,倒不如说他自己也舍不得这个“仙子与魔鬼的混合体”。试想,只有英雄,没有美人的江湖,是个什么样的江湖?是否还算得上是江湖?所以说,上官金虹之流,即黑暗势力也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试想只有正义,没有邪恶的江湖又会是什么样的江湖呢?江湖中人恐怕也过不惯那种风平浪静,没有人称王称霸、迫害别人的日子吧?我倒不是说江湖中人都是受虐狂,总盼着有人踢自己一脚,否则就睡不好觉,而是想说“单调”带给人的只有厌倦和绝望。在单调的生活中,人们失去了创新的机会和渴望。所以,无论是好的生活还是坏的生活,即无论是正义还是邪恶绝对控制了江湖,人们都会感到不舒服,都会千方百计地去寻求变化。如果没有上官金虹,李寻欢除了喝酒、咳嗽之外,只能去做飞刀队的教练。之所以说上官金虹在处理林仙儿问题上比李寻欢好得多,只要看看两个人的结果就知道了。李寻欢一心想要林仙儿的命,最后也没干成。而上官金虹不但得到了林仙儿的人,还骗了她的钱,并且随时可以要她的命。上官金虹的本事就在于他可以利用一切:利用钱,利用人,利用人性中丑恶的东西,甚至可以利用人性中光明的一面。她可以让林仙儿心甘情愿地陪他上床,下了床之后还得给他干活。可以说,上官金虹是个强者,是个出色的管理人才,他可以成就李寻欢永远成就不了的事业!在上官金虹面前,李寻欢只不过是个会玩几手飞刀的孩子,根本算不得男人。李寻欢没有权力欲,不会利用人,甚至不敢去追求自己爱也爱自己的女人!这能算男人吗?至于古龙最后安排上官金虹之死,不过是又玩起“正义必将战胜邪恶”那套把戏。其实这种观念害人不浅。它让善良天真的人们误认为不必花费什么努力和代价就可以战胜邪恶、获得美好生活。自古而今,“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句话没有吓倒过一个正在或打算干坏事的邪恶分子,倒是让无数毫无防备的、轻信的、天真的无辜者付出了血的代价。所以,如果真的想伸张正义,还是充分展示一下邪恶势力之强大以及人们为了维护正义而付出的一切吧!不要再客观上充当邪恶的帮凶了。在这一点上,毛主席的斗争精神还是正确的,在今天也还是有意义的。总而言之一句话,如果到了现代,上官金虹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企业家,而李寻欢和阿飞只能开个小武馆而已。如果他们再有比较严重的轻商思想,又不肯去偷去抢,那就只好去给上官金虹当门卫了。林仙儿必是个到处可以吃得开的交际花,她会小有积蓄,用从男人那里赚来的钱开个小买卖。出于利用和性的需要,她会拉阿飞入伙,但李寻欢一定反对。林诗音当然嫁给大款,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她有美貌和堂皇的借口:为了孩子。更重要的是,她比林仙儿更适合做妻子。孙小红当然一开始会对李寻欢着迷,爱上他,但当她再成熟一点之后就会对李寻欢失望。以她的决心和毅力可以成为一位企业家。当然她要和林仙儿对着干,不光是为了李寻欢,更因为她们都是女人。好了,还是再说说李寻欢吧,其实他是个假道学。感情方面不说了——他要么是个十足的同性恋,要么就是性无能。他的道学思想一点不比老夫子们差。什么“红颜是祸水”啦等等一套封建思想在他头脑中根深蒂固。最主要的是,他为自己的理想做过什么?除了想杀林仙儿之外,他还有什么理想?为什么他认为坏人——尤其是坏女人都无可救药?为什么当阿飞说林仙儿改过了之后他首先是怀疑而不是相信?如果他心里不是充满了阴暗的东西,为什么单单饶不过林仙儿?他可以原谅蓝蝎子,可以原谅游龙生,甚至可以原谅龙啸云。他可以原谅一切人,为什么就是放不过林仙儿?如果揭开李寻欢的神秘面纱,这一切就昭然若揭了——林仙儿抢走了他的“同志”阿飞!假设李寻欢是个正常的好人,那在他身上就可以发现很多矛盾之处。即便他真是个正常的好人,对社会也没有太大的贡献。他的理论就是:第一,坏人都该死;第二,一日是坏人,永远是坏人;第三,我说谁坏,谁就是坏人。一个“正义”的人活在世上的唯一任务难道就是杀光他自己眼中的“恶人”吗?如果是,那这种“正义”与邪恶又有什么区别呢?李寻欢又有何资格骂赵正义等人呢?维持正义不仅仅是干掉邪恶,更重要的是建设光明。假设李寻欢是个同性恋、性无能,则他的行为就会得到一个圆满的解释。当然,有时候他也会和女孩子打情骂俏,但似乎没有和谁发生过性关系。再者,故做正常状,不也正是“同志”们的惯用手法吗?20年前读《多情剑客无情剑》被书中大义凛然的“正义”“友情”“英雄”迷惑了。现在清醒了一些。

一点小小的看法

古龙有一个特别牛逼的地方就是甩梗甩的特别密集特别轻松潇洒,而且完全不刻意。别的作者铺了半天才让读者高潮一下,人家古龙随便两笔就让你嗨一下。整本小说从头嗨到尾,所以很多人说看古龙小说特爽特热血沸腾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还有就是人物立的实在是太好了,情节已经写的这么棒了但是居然完全被人物的光芒掩盖这他妈实在是太神奇了。基本上看完小说情节很快忘光但是人物却长在你心里。从李寻欢到阿飞,林仙儿到孙小红,哪个都让人爱死。按理说古龙一个直男癌是怎么把女性角色写这么好的!这他妈不科学啊,私以为古龙的才华不逊于金庸,也有智商有智慧有洞见,但是表达上太不走心,动不动跳出来对着读者讲道理。语言上也不雕琢重复率太高了回味空间比金庸小,后劲不足。弥漫着一股有才华没文化的自恋感觉,加上后期又各种找代笔啥的,导致他没能往更高的境界走,我猜古龙应该是个很聪明很自命不凡的人,看了欢乐英雄觉得可能他真的不屑于跟我们玩吧。前段时间看了白马啸西风,我惊讶于那种“惊艳的小学生作文”似的震撼力,我想古龙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自己看起来笨笨的,他永远也写不出张无忌郭靖那样的男主角。他可能太想表达“我真牛逼”了,正因如此,我觉得他是天才,却不会是大师。

古龙最好的小说

看古龙于此书始,喜欢古龙亦于此书始。后来看过楚留香传奇,以及古龙早期的一些作品,愚以为只有《绝代双娇》才能与此书媲美。此书中古龙把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和人物形象设计发挥到了极致。相比楚留香,李寻欢形象更丰满,感情更丰富,更具有个人魅力,武功招数更加符合逻辑。愚以为是古龙塑造的最成功的形象。古龙的语言非常有特点,常常出现十分富有生活哲理的句子,让人在刀光剑影中体味到真实的生活状态,这是最有别于金庸梁羽生等等作品。其实写作哲理往往会陷入矫揉造作,古龙在自己的作品中也有出现此类情况,即为哲理而哲理,为抒情而抒情,导致的恶果有二:一是语言不通,二是完全脱离情节。不过小李飞刀的抒情和哲理却很到位,虽也有字句多余,但总得来说很不错。后人有模仿古龙的写作手法,到底略输一筹,只能让人回忆起古龙来。此书情节比较完整,配角也很有个性以及人性,对各配角描写的笔墨也有轻重之分,比如阿飞和林仙儿,写得掐到好处,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的配角。比起楚留香系列,愚记不得其中任何一个配角。书中人物的武功招数既不莫名其妙,而且漂亮并帮了塑造人物形象的大忙,比如李寻欢的兵器跟他的人一样酷。还想再看一遍。再说一句,tv版的《小李飞刀》,焦恩俊的演出很不错,就剧情来说,前半段还行,后半段不值一提。

多情剑客无情剑

又看了一遍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我不会说是别人提到我才想到回头去看的以前一直认为喜欢这样的书的人,莫不都是花心重看一遍有了一些不同的感受。当然,古龙凑字数的习惯至今我仍然反感,破坏了很多原本可以更好的阅读感觉古龙的书,确乎是更江湖就好像以前那几部让我难忘的电影小时候总难理解,只是看到其中的阴谋和陷阱而已然而现在却能有新的理解了李寻欢,如果作者不是采取这么汤姆苏的写法可能会更好我忽然也更能理解其中的那些人某一些也确实特别能令人恶心虽然这是一部过去时代的书了,然而它的先锋性至今仍然留有一些我是不可能最喜欢这种书的,但是没有讨厌其他的书不知道要不要也拿来看一下

喜欢这部小说,喜欢小李飞刀!

因为焦恩俊版《小李飞刀》太经典太好看了,所以就喜欢李寻欢这个人物,到现在也是很喜欢。还是高中那会看的此书,一看便欲罢不能,故事情节太曲折了,人物太形形色色,情节也特别感人,有像推理那种,也许这正是喜欢古龙的原因,所以力顶《多情剑客无情剑》!

体验心里起伏的落差

伤愈深,爱愈痛不完美的李探花却有完美的人格,对朋友,只要他认为值得,他愿意付出一切,所以最后有龙啸云的刹那醒悟,有阿飞的义无反顾,有郭嵩阳的英勇就义,全是为了他,因为他担当得起···对爱情,很高兴最后能有如此女子陪他度过,他需要的是鼓励,能给他力量和信任的女子,所以有了孙小红。而不是林诗音,她只是他年少的梦,而且让他迷惘和痛苦得太久,那时的他太让人心疼了,一双使刀的手,一刀一刀刻着他不能实现的梦,也刻伤了他的心···倔强的少年,阿飞的骄傲让人心痛,“我只是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你?”他终于离开的林仙儿,那时让我激动不已···真正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绝不会将自己埋葬在眼泪里。

……

在圆明园,晒着太阳,吹着湖上的风,把小说看完了。虽然小说的名字实在“贱”,但小说中的李寻欢真比电视剧中吸引人千倍,也可信千倍,并未像电视剧中那样“是女人就爱上李寻欢,爱上李寻欢的女人就得死”。在小说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枷锁,那是他们永生摆脱不了的折磨,也是他们痛苦的根源。怀疑“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一句轻描淡写,其实已经把所有所谓决斗的结局告诉你了,然后小说再着力为你营造一个不可能获胜的局面,读者不由得怀疑了,然后“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显得更加惊心动魄。信仰人应该有信仰,也应该有畏惧,对天、对命、也对人,上官金虹就是太相信自己,错过了很多致李寻欢与死地的机会,就想赌赌自己能不能躲过那一刀。极小与极大关于和上官金虹的决斗,在小说中阿飞急切的追问下,李寻欢只淡淡的说了一句“他错了”。这三个字惊得我一身冷汗,本该最绚烂的终极对决都在这三个字里了,在我看来这是武侠小说最大的魅力所在。李寻欢是被神化的几近完美的人,情感脆弱,但意志无比坚定,在他广阔的胸怀中,也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那三个字吧~勇气林诗音,她的软弱,逆来顺受,直到遇到孙小红才明白自己痛苦的一生也是她自己的一个错,正如她所说的“如果我又你一样的勇气,像你一样坚强,今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呢,有勇气,对自己和对别人有信心的人,才能成为自己命运和幸福的主人。……

情人知己孙小红

世上有一种女子,她们无论活在什么时代,只要是她们心里想说的,她们就会说出来,她们是勇敢的,坚强的,世界也因为她们而变得美好. 孙小红,便是这样的女子. 她的脸上怎么样都看不到丝毫的悲苦。明朗的笑容,勾魂的眼神,还有爽朗中不乏温柔细心,豪气里又有几分小儿女情态,这诸多可爱之处,带给人的都只有感受不尽的欢乐。 初见小红,是在李寻欢和郭嵩阳比武后,两条又黑又粗的辫子,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让李寻欢也不敢看她,她一来就果断地指出二人比武中的漏洞,目光之锐,看人之准,连李寻欢这样的老江湖也经不住佩服;一句:我还没有你肩膀高,怎么会是高人呢? 让我看到了她的调皮顽劣,我叫孙小红,不是上官金虹的虹,而是红黄蓝白的红,这个风云第一刀的女主角正式登场了,李寻欢不知道,就是这个女孩,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和生命,她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完成了对他的救赎,不同于林诗音苍白无力的爱情,不同于林仙儿引人犯罪的暇想,她,就像一株极有生命力的向日葵,永远朝阳,使你忍不住去靠近她,看到她,就像看到希望,看到她,就感受到了无边的温暖,即使身边是无边的黑暗和寒冷,你的心也是热情和温情的,她,用她独特的个性,调皮,勇敢,乐观,坚定的信心,一点一点地走进了李寻欢的生命里,在不断地承受失去林诗音的痛苦之下的他,在以为一辈子都要束缚在这张由世俗和他自己编出来的网里的他,感受到了来自天堂的阳光,让他的后半生不再孤独,不再愁苦,笑容,久违的笑容,而不是咳嗽,回到了李寻欢的脸上,他笑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开心. 她第一次见李寻欢,其实是要带他去见爷爷,可是最后她不仅灌醉了他,还让他心甘情愿跟着自己来到长亭外,这出戏我始终念念不忘,两人来到孙驼子的店里喝酒,还有说有笑的,不仅孙驼子看不懂,连李寻欢也搞不懂怎么会和这样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他平生最头疼的有两件事,一是坐下来发现满座的人都是不喝酒的,二是遇到个多嘴的女人,而第二件事比第一件更让他头疼十倍,可是现在他不仅不头疼,反而有些愉快,一个女人若是又聪明,又漂亮,又会喝酒,那么即使是多嘴些,男人也可以忍受.小红的第一次出场就令李寻欢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是个浪子,什么女人没见过,连林仙儿这个天下男儿都甘愿拜倒在裙下的尤物,瞧都不瞧一眼,能令他心动的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还记得,李寻欢走在她身边,感受到她年轻的生命力,居然嫉妒起她来,而小红的那句:假如你是老头子,我就是老太婆了,泄露了少女的心事,也让我喜欢上这个直率,明朗的女孩. 还记得,看到李寻欢离开,她的头低下了,嘴撅起了,不舍的表情展露无疑,而她爷爷则闪着世故的眼光,慢慢地说:像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可是不容易得到的,你要得到他的人,就要先得到他的心,这可不简单,要慢慢想法子,可是你若逼得他太紧,就会把他吓跑的.孙女的心思,爷爷自然是一清二楚的,为她指了条明路. 还记得,小红再见李寻欢时,正好他在掌掴林仙儿,她的一句:我平时最恨男人打女人,可是这一次,你却打得我开心极了.真是大快人心,说出了我的心事.此后她和林仙儿的绝斗,尽现她的成熟,聪明,和对女人的了解,她知道女人对什么都怀疑,所以利用林仙儿的害怕心理,成功地赢得了胜利,难怪李寻欢也说不管哪方面看,她都是个成熟的女人了. 还记得,李寻欢的上官金虹决战前期,她一件件记下了寻欢要做的事,要说的话,她告诉寻欢,等我做完了这些,我就去死,因为你若死了,我活着一定比死更难受,这一腔深情震撼了这个江湖浪子,所以她爷爷说:我只能叫她不去杀人,但是不能叫她不去爱人. 孙小红是最了解李寻欢的女人,也是最适合他的人,她和林诗音最大的不同,就是林认为女人顺从,忍让就是美德,而小红却要反抗,像她自己说的:我不管生在什么年代,就算是几百年前,只要是我心里想说的话,我就一定会说出来,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什么羞于见人的,在李寻欢明显心动,却退缩时,她明确得对他说:你怕自己对我好,因为你知道别人只要一了解你,就会忍不住爱上你,你宁可被人恨,也不愿被人爱,她在爷爷面前明明白白表露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为了他,去求爷爷出手杀上官金虹,女大不中留,女儿的心总是向外的,让我忍俊不禁,当她知道害死了爷爷时,虽然后悔,悲伤,但是没有倒下, 她骄傲的对林仙儿说:“我虽然做错了,但那几经过去了,我纵然要流泪,也不妨等到明天,因为今天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只有懦夫和呆子才会永远为“昨天”的事流泪,真正有勇气承认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决不会将自己埋葬在眼泪里。一番话让本来想打击她的林仙儿也自惭行秽,小红远比她想像中坚强,有勇气得多. 当林诗音第一次看到孙小红时,就知道她是真正配做李寻欢妻子的人,她坚强,勇敢,无论李寻欢做什么,孙小红都相信他,都不会对他失去信心,也许李寻欢对自己有信心,就是因为知道她对自己有信心,小红对他的帮助有多大,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原著里两人有两次拥抱,第一次是在决战前,小红怕寻欢上上官金虹的当,不让他进门,而寻欢的那句:就算我现在的腿砍断了,我爬也要爬进去,这句简单的话让我动容,这样一个男人,看似平和,骨子里却是一身的骄傲,小红没有看错人,也没有爱错人,想起她爷爷说的:如果他是肯走的人,你还会这么对他吗?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她忽然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憔悴的脸。她磨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李寻欢僵硬的四肢渐渐柔软,终于也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她。他们抱得很紧。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离别在即,这是悲伤的泪水,悲伤的拥抱,第二次是小红和阿飞等在铁门外,他们以为胜的是上官金虹,可是出来的居然是寻欢,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这是高兴的泪水,开心的拥抱. 小红最让我感动的是在决战前夕,她看着面前将要去决斗的情人,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现在他就要走了,她当然也知道他这一走,以后也许就永远没有见面的时候,这一走也许不是生离,而是死别。她怎么能就这样看着他走?他生怕她会赶过来,要跟他一起走,要陪着他一起死。她若这样做,他只有狠下心,将她打晕,或者点住她的穴道,然后再告诉她,要她好好地活下去。那种场面一定很悲伤,很感人。但李寻欢却不希望她这样做,现在,他心里的负担已够重,她若这么样做了,他的情感说不定就会崩溃。他的性格虽坚强,情感却很脆弱。孙小红并没有这么样做,她甚至没有过来和李寻欢话别。她并没有晕过去,也没有走。她也正在瞧着李寻欢。她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虽然只瞧了一眼,李寻欢的心情就已不再那么沉重了。因为他已明白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绝不会要他操心,用不着他说,她也会好好地活下去。她对他只有安慰,只有鼓励。他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因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她这么做对他的帮助有多么大。他忽然觉得自己能遇着这样的一个女人实在是运气。 最后连寻欢也感受到了自己对小红的强烈情感,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阿飞最后远走,也正是看到李寻欢的手和小红的紧紧地握在一起,他知道这双手举杯的时候太多,握刀的时候太多,酒太冷,刀也太冷,现在该让享受温柔的滋味,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 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古龙给寻欢的结局很温馨,这个浪子终于有了家,有了归宿,有了懂他,信他,爱他的女人,所以纵然他认为一个男人若是请喝喜酒,就表示他要用一辈子来慢慢还这笔债,可惜他还是偏偏不愿让朋友失望,让我们失望. 喜欢小红,古龙笔下我最喜欢的女子,祝福她,也祝福寻欢. 经典台词: 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总是叫我姑娘 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因为我知道可以在这里遇见你 我知道,他不要我也有法子要他要。 我找到他,算我运气,他找到我,也算是他的运气,像我这样的人,这天下也许还没有几个 就算我说了,我也只跟他说,他……他又不是别人。 一个女人要帮助她的男人,并不是要去陪他死,为他拼命。而是要鼓励他,安慰他,让他能安心去做他的事,让他能觉得自己是重要的,并没有被人忽视。

林仙儿的武器

林仙儿在古龙笔下是那种集美丽聪明恶毒于一身的女人类型,当然她还不到石观音她们那个份上,但也看起来像个仙子,却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最有趣的是她对付男人的那些武器:遇到的人越可怕,她就笑得越可爱,这是她的第一种武器。听对方的话,男人都喜欢听话的女人。她知道当对方爱上他的时候就会乖乖的听她的话了。这是她的第二种武器。男人都喜欢被女人恭维,要服侍一个男人的心,女人的一句恭维话比千军万马都有效。这是第三种武器。体贴和关怀是她对付男人的第四种武器,一个男人要知道你在关心他那也是会助长他的骄傲的。“一个美丽的女人若能很适当地用这四种武器,一百个男人最少也有九十九个半要倒”古龙说。林仙儿当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并且通过李寻欢的眼睛有过验证:那双手完美没有瑕疵,比他梦牵魂绕的那个人的手还要漂亮;世上会撒娇的女人虽然不少,但撒起娇来真能令男人心动的却不多;世上会扭腰的女人不少,但令男人怦然心动的却不多…正因为这样一个美丽有手腕的女人,她征服了很多男人,得到了太多她想要的,少年剑客阿飞也陷在她的柔情里不可自拔,被她毁掉的还有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排名第五的温侯银戟吕凤先…当前面的全部无效时,她也有她的杀手锏,荆无命也倒在她那种女人最原始的武器里,让这个毫无感情的杀手心中有了感情。这些赫赫战绩确实令人自傲,她自己也以为自己是无往不利的,除了李寻欢,她诱惑不了他,他的存在让她感到威胁,所以她折腾出那么多事想要让他死,很多次都差点成功了,可他总是侥幸逃过。面对阿飞和上官金虹之间的冲突,她像当时对待吕凤先和上官金虹一样,第一次撕开了温情的面纱,让阿飞在雪淋淋的现实前倒了下去。只是这时她颓势已显,往日的风光无限仿佛在一步步走远,纵然如此她靠着欲留还走的方式还是又一次挽回了阿飞的信任,阿飞再次为他甚至舍弃朋友。好难得的失而复得,我以为她就此珍惜,息心守候属于自己的幸福了。她这样聪明的女子不会看不清她大势已去的境况。可是不,她再一次残忍地抛弃了阿飞,看到这里,我就不知道她到底是太贪婪还是太愚昧了。这个时候阿飞都已经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她居然还不懂得珍惜,林仙儿之前的冰雪聪明荡然全无,只剩下不肯善罢甘休的东冲西撞。这一次彻底地失去了阿飞,这也许是那么多被她征服的男人中,唯一一直用真心待她的。前半段,林仙儿不愧是个聪明的女子,虽然心思毒了些,野心大了些,可是手段到底耍得风姿翩然,是与她形象相配的,后来就未免渐渐失了水准,越来越不自量力。她那些无往不利的武器为什么最后都失了效,我想是因为,林仙儿的死穴,她没有真心,这些武器无所谓好坏,若在拥有真心的人的手里,善用之,即使不像她用得那么娴熟动人,也能打动人心的,而缺少了真心,即使一时间使得再好,渐渐也会失了人心的。真心是要用真心来换的。

林诗音可以缅怀,孙小红可以相守

我读过的几本古龙的小说中,这一本对女人的见解最赞赏。林诗音美在朦胧、记忆和忧郁,这几样足以让人失去斗志。孙小红美在自信、聪慧和快乐,这几样足以让人相守相惜。不知道天下的男人有几个有李寻欢这般的福气觅得孙小红?内心坚韧者无敌于天下。P.S. 批评下那个《小李飞刀》的电视剧,演员一个也不对,特别是阿飞。

常为看了这么多武侠小说而羞愧

不知道看了多少干武侠小说,记忆中印象最好的是这本和天龙八部。常为看了这么多武侠小说而羞愧,曾经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趣味太低下了,竟忍不住看这么多武侠,是不是我胸中无志的表现?一笑……自己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再一一找了,

李寻欢就是个SB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李寻欢就是个SB 李寻欢就是个SB 李寻欢就是个SB无论孙小红后面怎么给李寻欢洗地,这个种大SB真是应该对着他呸他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一万遍。

有了绝交,才有至交

这本书一共读了三次,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何谓朋友?这是我在这几次阅读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想把它终归成一句话:有了绝交,才有至交!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这是全书最后的一行字,看完然后热泪盈眶。长亭分别的时候,小红握着李寻欢的手,阿飞很安慰,书中如此写道:"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这双手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刀、酒杯,受过那么苦的这只手这颗心,总算找到一个敢爱敢恨却又善良体贴的姑娘来温柔相待了。本来,看武侠,看古龙的武侠,总要边看边骂,却总在结尾的时候原谅书中的一切看似不合理,中原八义、铁传甲、李寻欢和阿飞.....武侠是童话,最终在原谅和同情和爱中化解了一切,你便觉得好吧,这些侠啊义啊情啊恨啊,即使来的那么不接地气,总有恩怨情仇泯灭之后的无可奈何的寂寞的圆满。最后连龙啸天和龙小云都可以被原谅,连对林诗音的那份不甘心都可以放弃,就祝福李寻欢和小红吧,总该放弃背了二十年的枷锁,总该可以幸福个一时三刻的。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旧帖。写于2009年。小红,小红,脑海里浮现的是姜夔那句“小红低唱我吹箫”中那个明媚婉转的可人儿。而如今,再次识得一个名唤小红的女子则是因为读了古龙笔下那个明媚如画的孙小红。提到孙小红的名字,我仿佛看见红色枫林里,一个大眼睛的长辫子女孩儿眼波流转,微笑蔓延。她的出场是全书的一抹亮色。她的第一次出场是随着说书的爷爷在酒馆里。苹果般的脸,长长发辫,大大眼睛,满满的笑意。第二次见她是在夕阳下枫林。彼时,她恰好见证了李寻欢和两大高手间惊心动魄的对决。她爱笑,那双动人的大眼睛里总是带着笑意。她有让李寻欢抬起头,接触到她的温柔的眼光时心居然跳动的魅力。连李寻欢这样的人都已觉得有些受不了,他从未想到这小姑娘竟如此可怕。她的出现,就像明媚的襄儿出现在金陵渡口,一扫前面的阴郁。忍不住截了段她和李寻欢的对话,实在爱煞这个小姑娘。“李寻欢叹了口气: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辫子姑娘突又嫣然一笑,抿着嘴道:你少捧我,我还没你肩膀高,怎么能算是高人?  李寻欢道:姑娘——  辫子姑娘嘟着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总叫我姑娘?  李寻欢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很有趣。辫子姑娘板着脸道: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他又举起了酒杯,道:孙姑娘,我问你,孙老爷子究竟是谁?  孙小红笑道:孙老爷就是我父亲的父亲,我自己的爷爷。李寻欢大笑道:不错不错,这回答简直正确极了。他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喝完了这杯酒,他目光已朦胧,喃喃道:我还有句话要问你。  孙小红的眼睛却亮着很,微笑着道:趁你还未醉的时候,赶快问吧!  李寻欢道:我问你,你为何一心想要灌醉我?为什么——  孙小红替他将满杯倒满,才含笑道:因为我本就是要跟你拼酒的,自然要将你灌倒,每个喝酒的人都希望别人比自己先醉倒,你说对不对?  李寻欢道:对,对,对,对极了——  喝完了这杯酒,他终于仗倒在桌上。”特别喜欢孙小红和李寻欢拼酒这段。妩媚又可爱。有襄儿金钗换酒的豪气,有湘云醉卧芍药荫的憨然妩媚,叫人看了欢喜。流露出自然的明媚和天真宛然。有着太多阴郁的李寻欢,唯有在她面前会露出笑容。原著中写了和孙小红在一起时李寻欢的各种笑——微笑,笑道,笑了笑,忽然笑了,大笑。借用原著中语:孙驼子看着他,眼睛都发了直,好像从来未见过这个人似的,因为他从未看到这人如此大笑过。孙小红人生的底色是明亮的,积极的。她永远不会疲倦,因为无论对什么事,她都有很大的兴趣。她对生命正充满了热爱。她还年轻。李寻欢走在她身旁,和她正是个极强烈的对比。他很羡慕她,甚至有点淡淡的妒忌,等他发现自己这种妒忌的时候,他才忽然吃了一惊。她会笑着说:“呀,你真是个天才儿童,我真佩服你。”让李寻欢也忍不住欢笑,也不知为什么,和这女孩子在一起,他笑的时候就好像多了些,咳嗽的时候却少了些。李寻欢在瞧着她的时候,心里会忽然觉得很温暖,就好像喝了杯醇酒。这是他已很久没有感觉到的滋昧。正是孙小红的纯真温暖,她的明朗快乐,给他原来阴暗灰色的生活涂上了一抹明媚的红。孙小红不但很欣赏李寻欢,也很了解李寻欢。她从心底替他着想。她会漫声替李寻欢道出他嗜酒的原因:“情是何物?偏叫世人都为情苦,而且还无处投诉——一醉解千愁,这话倒真不错,喝醉了的人确实比清醒的占便宜。”她也知道他的缺点——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在朋友情义问题上,他深深理解李寻欢的做法。因而悠悠笑道:“若有人能交到你这种朋友,岂非也一样无法不关心你。”然而笑得仿佛很凄凉,幽幽道:这正如你为了林诗音而谢郭嵩阳一样——你难道永远也不会为自己说个谢字?因为理解,是以叹息,“我爷爷常说,一个人若是总不为自己着想,活着也未免太可怜了。”也只有她才能安慰他,鼓励他,无论他做什么,她对他的信心都不会改变。她不但对李寻欢有信心,对自己也有信心。孙小红的爱也一如她的名字。一抹热烈的红——爱得豁达,明亮,九曲柔肠。她从李寻欢的躲闪中知道,他很怕被人了解,所以时时刻刻都在防备着。她也知道他怕的原因:无论谁若是真正的了解了他,一定就会忍不住要爱上他,他宁可被人恨,也不愿被人爱。很欣赏她对李寻欢说得一段话——“以后的小姑娘也未必敢说,可是我……我无论生在哪个年代,就算是生在几百年以前,只要是我心里想说的话,我还是一样会说出来。”无论在什么时代,都会有几个像她这样的人。这种人敢说,敢做,敢爱,也敢恨。带着一股子松脆刮辣。当她听到李寻欢不顾性命还是要去救林诗音时,她的眼泪却已流了下来。女人若真的爱上了一个男人,就希望自己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女人,绝不容第三者再来加入。但无论如何,李寻欢心里毕竟已有了她。但倔强如她,她只慢慢的点了点头,忽然笑了,笑得虽辛酸,却总是笑。她带着泪笑道:“我忽然发现我自己实在是个呆子,他认得她在我之前,我还没有看到他的时候,他们之间已经有许多许多事发生了,我是后来才加入的,所以,应该生气的是她,不应该是我。”这种肚量的女孩子不可多得。那么李寻欢面对这种感呢?书中一段原文揭示了他对于孙小红的感情——“李寻欢本来是急着想去瞧阿飞的,但现在,他也没有催促。这些年来,他的心情一直很沉重,就像是已被一道元形的枷锁压住,压得他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只有在和孙小红聊天的时候,他才会觉得轻松些。他忽然发觉孙小红实在很了解他,甚至比他想像中还要了解得深。能和了解自己的人聊聊天,本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事。”孙小红不但漂亮,而且聪明。喜欢看她与林仙儿斗智。她能让这个自诩聪明,高傲,无论做什么事,姿态一向很优美、很动人的武林第一美女笨拙地擦汗。因为她懂得:若想击倒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自己心里先觉得恐惧,那么用不着你出手,他自己就先已将自己击倒。“李寻欢瞧着孙小红,心里忍不住在微笑。”他微笑,因为他开始敬佩她的才智。他开始欣赏她。当李寻欢将要决战时,孙小红甚至没有发出声音。她并没有晕过去,也没有走。这是为了什么?她当然也知道他这一走,以后也许就永远没有见面的时候,这一走也许不是生离,而是死别。但她更知道不能分散他的注意力。因此她不会就这样跟着他走,她不会会赶过来,要跟他一齐走,要陪着他一齐死。她清楚,他的性格虽坚强,情感却很脆弱。所以孙小红并没有这么样做,她甚至没有过来和李寻欢话别。她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的嘴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微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虽然只瞧了一眼,李寻欢的心情就已不再那么沉重了。因为他已明白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绝不会要他操心,用不着他说,她也会好好的活下去。她对他只有安慰,只有鼓励。这样的女子只会让李寻欢心里说不出的感激,因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她这么做对他的帮助有多么大。一个女人要帮助她的男人,并不是要去陪他死,为他拼命。而是要鼓励他,安慰他,让他能安心去做他的事,让他能觉得自己是重要的,并没有被人忽视。她不必再做什么。这已足够。无论哪个男人遇到她这样的女人,都应该十分感激。李寻欢能遇着孙小红这样的一个女人实是他的运气。孙小红热爱生命,也珍惜生命。她坚强,她勇敢。当她误失,间接使自己的爷爷丧命后,林仙儿想要打击她,让她忏悔,让她痛苦,她想要孙小红自己看不起自己。但她失败了。孙小红远比她想象中坚强,远比她想象中有勇气。她那样明亮的坚强站在那里,让林仙儿怔住。喜欢这个女子,始终记得她说的那句话。“我虽然做错了,但那已过去了,我纵然在流泪,也不妨等到明天,因为今天我还有别的事要做!”看到她,会让我不禁想起米切尔笔下那个同样倔强的思嘉丽——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只有懦夫和呆子才会永远为“昨天”的事而流泪。真正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绝不会将自己埋葬在眼泪里。眼泪并不能洗清耻辱,更不能弥补错误,你若是真的忏悔。就得拿出勇气来,从今天从头做起。无论是什么事,林诗音总是忍受、忍受……她认为女人最大的美德就是“忍受”!孙小红却不同,她要反抗!只要她认为是错的,她就反抗!因为孙小红始终热爱生活,她始终知道自己活着的目的和意义。她坚定、明朗、有勇气、有信心、她敢爱、也敢恨,你在她身上,永远看不到黑暗的一面!她聪明得温婉和顺。她有灵气,能够懂得李寻欢的得意和苦闷。这是小红真正可贵的地方。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李寻欢。也只有她能抹平他眉间的愁绪。不会让他一人把栏杆拍遍,感叹无人会凭栏意。

自古多情伤离别

江湖儿女义薄云天, 李寻欢谁都对得起,就是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林诗音, 可怜又可叹或许是人如其名,何为寻欢,苦了自己或许自己的心灵得到慰藉,可是别人呢那个已有了婚约而不谙江湖的表妹,空余恨,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债头,伤离别逃避是人生无奈的缘由,智慧如李探花难道就想不明白?

李寻欢怎么能变心呢?

李寻欢怎么能变心呢?好吧,这个问题很幼稚。不过我不是疑问,是质问。李寻欢有别于古龙所有男猪脚的一个点,就是他的忧郁,因为他有一个死结,就是那段著名的三角恋,这是一个怎么提供解决方案都不能皆大欢喜的悲剧模型,一直支撑着李寻欢强颜欢笑落落寡欢的气质。可是古龙竟然要破它,没这个李寻欢不就是另一个叶开吗,还有什么点可看。李寻欢作为一个艺术家的一个行为艺术就是刻林诗音的像,这破局以后怎么搞啊?欢欢喜喜地刻孙小红?生生把一个行为艺术逼成了个手工活。而且破局的招数也很烂,搞一个主动的女生步步紧逼,就差像林仙儿那样投怀送抱了,实在很讨厌那些描述,就像一个明知别人心有所爱还要见缝插针的第三者。还弄死人家爷爷,把李寻欢逼入墙角,再不接受就说不过去了吧?那李寻欢就却之不恭了。破局后对林诗音要有个交待吧?而这个交待我只能用恶心来形容,搞一段林诗音和孙小红的对话,显示林诗音当年也有责任,如果能像孙小红那样就巴拉巴拉,我呸!让一个受害者承担责任。然后塑造一个什么伟大女性来配李寻欢,吹捧得连什么人类进步都上来了,就差唱东方红了。不就想证明变心有理吗。既要当圣母又要有幸福,既要当情圣又要有新欢,好吧,写个“蛇足”好像是为了读者一笑这么写的,其实是为了自己一笑吧。不过还是要说一句,除此之外的地方都很好,五颗星。

刷新三观之作~~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活活的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探花你其实是苦菜花吧~~~~~和金庸相比,本书相当通俗易懂不伤大脑,一晚上读完没问题~~~不过古龙的思维挺奇妙~~~另外可能和飞刀这个设定有关,书里真正打斗场面利落的很==基本上就是~~~大家争吵还在吵还在吵有人要出手一道白光闪过有人喉咙上插了把七寸小刀the end或者~~~~~~大家争吵还在吵有人发现探花出现the end或者~~~~~~有人和探花争吵一道白光闪过有人喉咙上插了把七寸小刀the end。。。于是我就很期待最后探花和上官的大战~~探花和上官进房间探花出房间“他输了”the end我看的是武侠来着。。。。不过铁传甲和中原八义最后那段挺好~~总体来说挺喜欢书里的理想化~~最后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你们。。。

小李飞刀是自言自语

小李飞刀的记忆存在于小时候的电视,那个时候还喜欢极了那个泡面头,那个时候还在想,小李飞刀不是很厉害的吗,为什么是一个病怏怏的角色。时隔多年,突然想看一点武侠,正好豆瓣读书里有古龙系列,我第一个想看的就是小李飞刀。我同学说小李飞刀太过于感情化,不是她喜欢的武侠。但看完小李飞刀,李寻欢的爱恨情仇其实是有着一种普世感,他是一个非常悲伤的角色,因为他知道的太多,那种圣人式的博爱,注定是个悲剧。李寻欢放弃林诗音其实这个桥段略有点僵硬,但是,因为这个设定才有了后面的展开。小李飞刀我感觉只是古龙将对人间爱恨情仇的感悟,编成了一个武侠故事或者说用一个武侠故事装了自己的自言自语。它浪漫,像是一场癔症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多情剑客无情剑》

开学这两天忽然迷上武侠,金大侠的看了几本,不免想换个口味,于是找来这本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一读之下,果然爱不释手。比之上本读的《侠客行》曲折诡秘、别出心裁的布局,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情节无甚出奇,说来只是一个逍遥浪子却有着一手绝艺无意间结识了一个武艺高强生死与共的少年,然后和一帮武林恶势力斗智斗勇(当然浪子和少年总是要先陷入情网处处受制),最终才外破强敌内碎心锁、迎来新生活的故事。然而我喜欢这本书却要比喜欢《侠客行》多很多,尤其是人物的塑造。最吸引人的角色便是李寻欢。“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李寻欢也许读书读得多了,思维便跟一般武林之人不一样,这是他人格魅力所在,也是他悲剧的根源。他太爱林诗音,他也太在乎他的救命恩人龙啸天。所以当龙啸天爱上林诗音时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作为受传统道德深深影响的读书人,他知道自己与林诗音相爱会给自己的救命恩人带来伤害,也会使自己的良心受到谴责,这样的他也无法让林诗音托付终身,爱到深处就不敢爱了。李寻欢让妻的设定真的很让人无奈,这样愚蠢的决定把三个人都推向了痛苦的深渊。李寻欢在痛苦中起码还可以用大丈夫义薄云天,滴水之恩当涌泉想报来安慰自己,更惨的倒是林诗音和龙啸天。一个女人好好地被未婚夫甩给另一个不爱的男人,除了服从没别的办法,一个男人发现自己的妻子原来是兄弟让给自己的,并且她还心心念念不忘旧情。这一对夫妻过的是什么日子?难怪林诗音那么宠龙小云,难怪龙啸天后来性情大变。这个设定是整个故事悲剧的最根源。然而没有这个冲突就没有这个故事和这个浪子探花、懒散萧疏、诗人般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了。其次要数阿飞。他是这部小说里最让我喜欢的角色了。无论是对李寻欢的友谊,还是对林仙儿的痴迷,都充满着生命的热情与光亮。李寻欢还有他的随从铁传甲,都不太在意自己的生命,认为有些事宁死也不能做。阿飞认为这错了。“阿飞道:你是个好朋友,但你们却弄错了一件事。你们以为性命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有权死!铁传甲道:这难道错了。阿飞道:当然错了。他霍然转过身,瞪着铁传甲,厉声道:一个生下来,并不是为了要死的。铁传甲道:但是一个人若是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阿飞道:就算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也要奋力求生。他瞪着铁传甲,厉声道:老天为你做的事真不少,你为老天做过什么?阿飞一字字道: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活着,没有人有权自己去送死!”这一段话实在是点亮了这本略有死气的书。虽然阿飞后来痴心恋上林仙儿,并且被林仙儿骗得稀里糊涂毫不知情有些呆痴,但年轻的时候为一个女人魂牵梦绕,愿意为她放弃一切,不也是一种可爱?经过几次挣扎,阿飞终于醒悟,“阿飞静静地瞧着她,好像第一次看到她这个人似的。阿飞盯着她,良久良久,忽然道:我只奇怪一件事。林仙儿道:你奇怪什么?阿飞慢慢的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阿飞慢慢地走了出去,没有回头。他只不过忽然想通了。”读到这里,终于全身舒畅,那个熟悉的、坚韧的阿飞又回来了!最后想谈的人物是林仙儿。水性杨花、心肠恶毒、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不断地牺牲身体去勾引男人以换来自己的利益,她就是这样让人憎恶的一个女人。然而她只能这样活着,她喜欢的是令人炫目人光采,她喜欢赞美、阿谀、掌声,喜欢奢侈、浪费、享受,喜欢被人爱,也喜欢被人恨······她本就是为了这些而活着。如果想她跟林诗音一样,跟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一样,跟一个男子过着平淡的生活,不如让她去死。所以你没法改变这样一个人,你只能恨,只能在她的外壳破碎后同情她躯体下的虚无。然而你不得不承认,她也是一个有着自己思想和性格的人,而不是一个死的角色。你还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一个风骚美丽的尤物(相比《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还略有胜之)。阿飞爱上这样一个女人,我也只能同情,没法责怪。你怎么好去责怪一个少年的爱呢?再奇诡的情节总有看腻的一天,再精心的布局总有被遗忘的一天,只有人物会活下去,因为他们有血有肉,会哭会笑会思考。喜欢这部小说,喜欢这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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