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 道林・格雷的画像》书评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10-1
ISBN:9787805678412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页数:262页

王先生教会我们如何书写情欲

每个女人都经历过一场欲仙欲死的迷恋,仿佛那个人是福祉是主上是苍穹中闪耀的群星中最亮的那一颗,是一本装帧精美的几何原本,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让女人望断了脖颈,站麻了后脚跟,哭红了眼睛。那人还是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徐徐逡巡,带着无穷无尽的谜题,迷蒙了女人的心灵。杜拉斯曾说过,一切的一切都是从这样光鲜的容颜开始的。其实也不尽然。雨果说的,当一个人走进你的生命,一边走一边发光,那便完了,那便只有爱了。这光当然是虚指。乔卡南,作为神的使者,预言家,耶稣基督未来的施洗者,著名的施洗约翰,有着神喜爱的美丽容颜。论坛上有人说王尔德是金发控,很奇怪为何让乔卡南是黑发。这个应该跟乔卡南的种族有关,希伯来人,怕是少有金发的吧。这样一个人主导的,一场致命的邂逅哪里需要出面,声音就足够了。莎乐美公主,被继父那种中年怪蜀黍觊觎,从无聊的宴会跑到花园里散心透气。逃避继父充满情欲的目光,逃避那些庸俗的各地的使臣愚蠢的谈话,莎乐美公主听到了乔卡南的呼喊。他在为主呼告,在做预言,像他使命所要求的那样,讲出未来发生的事情。但是他讲的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人的面前,他表现的不寻常。女人本来就是一种好奇的动物,她们喜欢八卦喜欢打听。莎乐美公主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问卫队长,呼喊的人是谁,被告知是个预言家。预言家是个老男人么?好了,这个问句让我顿时觉得眼熟。在茨威格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中有类似的语言。在女主听说要搬来一个作家的的时候,也是在心里问,是一个老男人么。女人在年少时候遭遇一场与爱有关的邂逅之前,总在内心保护性的想对方应该是个不适龄的老男人。但这样想的女人最后总是爱得可悲的像老男人失去性能力一样失去自己的灵魂。命运总是给这些女人开玩笑,送来一个让人垂涎三尺的唐三藏。让女人醉心得心甘情愿献出全部灵。通常这样的故事的女主不会是希罗底那样感情经历丰富的妇人,而是莎乐美公主那种有着绝色美丽,又情窦未开的深闺女子。本来在俗世中,特别是肮脏的俗世中,脆弱的不能保护自己的美丽就是一种天大的过错,对美丽拥有者自身而言。除非她能像你往何处去中那个莉吉亚姑娘有个贵族维尼兹由斯和团结友爱的基督教团体保护,这样的美丽才能成为某种程度上幸福。首先吸引莎乐美公主的乔卡南的声音,我们可以认为是公主无聊,散步时候的无害的好奇心。但是最后让公主爱上他的,还是他的姿色,唤醒的公主的情欲。这么说吧,套用TBBT里的莱斯利温克跟莱纳德讲的,往老鼠的大脑里插入一个电极,在一个被它的脚触动的开关的刺激下使得它的大脑产生愉悦的因子,那个老鼠可以一辈子一直按开关不吃不喝直到饿死。我们可以预见,莎乐美公主成长环境中就没有什么适龄男青年。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类似的境况。这些个女人仿佛受了一种魔咒,你们在遇到宿命之前不会遇到一个靠谱男。男主一出现,女主就悲情了。谁说爱是一种幸福?一看就是没有好好处理数据的。人和人之间的深情,是存在的,只是相互性值得怀疑。一个人把火热跳动的心从体内拿出来,千丝万缕,眼巴巴的贡献到另一人面前,这时候,如果客体欣欣然接受,并且同样对对方,那么这交互性存在,这就是神话。但是更寻常的时候是,客体弃之若敝履,这是生活。另一种是客体将它揉碎焚烧扬灰,那个就是恐怖故事了。当年看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印象很深的是柯林斯说的那段话,大概意思是女人总是欲拒还迎,明明想要这个男人,还先故意拒绝,引起人家的兴趣,等进一步的承诺才欣欣然答应。在莎乐美的故事里,似乎莎乐美也这样认为,所以一直在拒绝后接着坚持不懈,但是乔卡南,说的句句是实话,一张好人卡都不发,拒绝就算了,竟然还直接辱骂。莎乐美公主,却如同着魔一样,不停求爱。王尔德的文字常常让人有欲火焚身之感,莎乐美的那些台词,真的是太撩人心扉了。莎乐美的呼喊,对乔卡南的外貌的描述,让乔卡南不是以一个年轻俊美的男人的形象,而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情欲符号。这就是所谓的欲火焚身之感。谁不喜欢俊美的男人,不论是书中还是现实生活中。过了很多年,我还是能记得小学时候读的巴马修道院里的对法布里斯的外貌描写。“高高的身材,端正挺拔,一张总是带着微笑的脸,燃烧着温柔的情欲的嘴唇,科勒乔笔下的相貌。”这一段落一直是我梦想中的男子的形象,可是若干年之后我回想起这个段落,发现了,其实没有什么具体的描写,亮点在情欲二字上。大段大段莎乐美对乔卡南的求爱台词中,始终着眼于乔卡南的美丽,从头发,皮肤,眼睛,嘴唇,细微程度堪称经典。但是真正只有在最后捧着乔卡南的人头,莎乐美才喊出了心声:Ah, Iokanaan, Iokanaan, thou wert the man that I loved alone among men! All other men were hateful to me. But thou wert beautiful! Thy body was a column of ivory set upon feet of silver.With the cloak of thine hands, and with the cloak of thy blasphemies thou didst hide thy face. Thou didst put upon thine eyes the covering of him who would see his God. Well, thou hast seen thy God, Iokanaan, but me, me, thou didst never see. If thou hadst seen me thou hadst loved me. I saw thee, and I loved thee. Oh, how I loved thee! I love thee yet, Iokanaan. I love only thee . . . .I am athirst for thy beauty; I am hungry for thy body; and neither wine nor apples can appease my desire. What shall I do now, Iokanaan? Neither the floods nor the great waters can quench my passion. I was a princess, and thou didst scorn me. I was a virgin, and thou didst take my virginity from me. I was chaste, and thou didst fill my veins with fire . . . .除了乔卡南,其他的男人都是有害的,除了乔卡南,莎乐美心中看不到任何人。然而悲剧的是乔卡南除了神,谁都不爱,所以莎乐美公主会说,你不看,你要是看我你就会爱上我。那美丽的身体是莎乐美的渴望,是爱情之果和美酒都不能平息的情欲。那西索斯可以临湖照影爱上自己的影子,自我毁灭来终结那销魂蚀骨的渴望。而莎乐美选择了终结乔卡南的生命。爱的目的是占有,要完全占有对方心灵身体,甚至是生命。其实如果对方不愿意贡献把自己的生命献到公用的祭坛上,那么就请把呼吸留下。在遇到乔卡南之前,莎乐美还是那个厌恶蜀黍的少女,用少女特有的狡黠对外国人评头论足,人生无忧无虑。然而乔卡南,那遗世独立的风度,和鸭子嘴一样硬的脾气,更重要的是英俊得点燃女人的情欲的美貌,仿佛身上每个毛孔都在对莎乐美的克制极限挑战,每个细胞都在莎乐美的耳朵旁叫喊 带走我的呼吸吧。之前提到的观点,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美丽是悲剧的。乔卡南也是。如此恣情如此狂放的美丽,在权利面前是如此脆弱。所以乔卡南也是悲情的。他所要的只是服侍上帝。莎乐美比乔卡南更可怜。因为乔卡南至死保存了他的圣洁,他对主的爱没有因为一件事而被损害。而莎乐美公主,为了见乔卡南,向叙利亚青年卫队长承诺一个笑容。为了完全占有乔卡南,给希律王跳七重纱之舞,赤裸者双脚,赤裸身体,撒上香水,身披七重纱,(一场十足意义上的色情表演)这是怎样的屈辱和作践自己。满足中年怪蜀黍的情欲,需要把自己降到多下贱的地位,需要咬破多少手帕哭红多少双眼睛,仅仅是为了要完全占有乔卡南,莎乐美公主在所不惜。我甚至觉得躺在淫乱的床上的希罗底都没有莎乐美罪孽深重。因为情欲是一条无法餍足的蛇,它只吞噬两个人的身体能量。但是一颗爱而未得的心确是一个十足的恶魔,它有能力摧毁一切美好,自己的他人的,那种势头之猛,以一个燎原之星就能行山崩地裂之势。在莎乐美捧着乔卡南的人头,在血腥中亲吻他的嘴唇的时候,那句句声声颤抖应该是那在皮肤绽开浅浅爆裂的欲望。哪怕紧跟而来的是死亡,莎乐美也无暇多顾,沉浸在满足了的情欲中无法自拔。那饱含热泪和鲜血的没有头绪的爱恋,那残破的头颅和残缺贞洁的少女。这是怎样的哀痛。

美和道德的殊死搏斗

这本小说一如既往延续了王尔德的风格,情节离奇夸张,浓厚的幻想主义色彩,但同时作为一部童话小说,它却不落窠臼,在美的极致追求中饱涵了对美终将枯萎的矛盾心态,使得作者的文风既唯美又渗透着阴郁的哥特式美感。  追溯到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王尔德身处的年代,当时社会出现了新旧观念交替的现象,资本主义达到了新的高潮,社会各阶层大兴工业,实利主义应运而生。而王尔德——一个对美有纯粹追求的人,怎么能容忍艺术中参和着杂质和功利?为此他坚决倡导“为艺术而艺术”,并且宣扬艺术的无用性。  这一点,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读起小说的第一段就能深刻感受到。王尔德慷慨邀请读者随他来到一个精致,浪漫,事无巨细的上流社会,无论是从建筑还是服装都折射出当时贵族奢侈浮华的生活做派。在描写外部的环境上,文中经常可以看到“蜜般的金莲花,浓郁的玫瑰香气,紫丁花……”等用花来象征的客体环境,表现出外部幻像的绝妙绽放,反衬人物内在不可调和的悲剧性。  主人公道林格雷,是人类外表中的佼佼者,他犹如希腊少年一般健美,纯净,迷人。他惊人的美貌最初是被画家霍华德发现,随后被他绘制成冠绝千古的画像。道林顺理成章成为霍华德的专属模特。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霍华德对道林的崇拜之情偶尔剑走偏锋,流露出一种同性之间的暧昧情愫。这也呼应了王尔德对美学的观念,忽视性别的界限并勇于挑战传统价值观。  画像完成后,道林为自己传世的美貌震惊,一旁的亨利勋爵又对他极尽鼓吹“享乐主义”,促使单纯的道林惊恐韶华易逝,为美貌难久感到痛苦,他许愿希望那幅肖像能代替自己承担岁月和心灵的负担,而让他自己永远保持青春貌美。他的这个想入非非的愿望后来却莫名其妙地实现了。  故事发展到了这里一步步迎向高潮,道林受了亨利勋爵的蛊惑,他开始相信人生短暂,更应该抓住生命里的瞬间。他要以感觉医治灵魂,以灵魂医治感官。对于那些充满诱惑和罪孽的活动,他深信摆脱他们的唯一途径便是屈服。于是,他的本性就像花朵那样生长着,开出了火红的花朵。他的灵魂已经从隐秘的藏身之处蹑手蹑脚爬出来,欲望则前去迎接它。  如此看来,可以永远年轻美丽的道林有了享乐的资本,最后为何会指向悲剧性的结局呢?王尔德在书中已经给出答案“我们所有人都会因上帝所给予我们的东西而遭殃,损失惨烈”。我们知道美在现实中无法长存,而王尔德却在虚构的情节中给了它永恒的机会,但是谁挑衅了自然,谁就得在自己身上体验自然的瓦解。  表面上,王尔德不露痕迹的游走在道林,霍华德和亨利三人间,他的笔触就像法官之手凌驾一切,审判了三人并给了他们应有的结局。尽管作者非常狡黠,但如果我们仔细捕捉,就会惊奇的发现三人身上都残留着作者自己的影子。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解释,道林就像王尔德内心的原始冲动,过分的抑制灵魂就会生病,所以他要拼命的寻欢作乐,按照快乐原则行事,一味追求满足,即便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象征着“本我”;亨利是一系列悲剧的导火索和纵火犯,他将道林当做试验品,他那些玩世不恭的有毒理论只是在无的放矢,谁知竟然击中了目标,更何况,亨利从不自己实践理论,他是一个理智的懦夫罢了,他象征着“自我”;而霍华德作为一名艺术家,他追求的是柏拉图式的美,有强烈道德感的他力劝道林以期改变他,可是最终象征“超我”的霍华德被道林残忍杀害,最终“本我”占据了上风。  “每一幅以感觉画出的画像都是艺术家的画像而非模特儿的。模特儿只是一个诱因,一个意外。”同理,这部以感觉书写的作品不小心暴露了王尔德的灵魂。通过这本书,我认识到他不仅仅是才华横溢、机智过人、格调高雅,我还能感受到他极其矛盾的人格。他懂得“构成人的真正形而上活动的是艺术,而不是道德。”所以美和爱有时候站在道德的对立面,如何平衡这些关系一定深深困扰着他。联系到现实,他的性取向受到传统观念的抨击,最终被社会鄙弃客死他乡。他的一生挣扎在美和道德的搏斗中,是一位生不逢时的天才。  

这本书让我思考美

读到这本是实在是有点偶然。高二时几个同学弄了个“文学社”,每个月每人写篇东西,然后凑一起,算是社刊;此外还有项活动就是每月集资若干去书店买书,回头大家一起分享。某次购书,挑中了这本,不为别的,就看低廉的定价。那次买了2本,另一本是《驴皮记》,价格相同。。。。虽然书不贵,但看过后感觉当时挑它真是个正确的选择:起码让我们几个愣头愣脑的家伙知道了唯美主义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现在读过的唯美主义作品还是仅限于这本书和王尔德的童话。对我个人而言,这本书还让我思考起美的问题来了:相貌和心灵哪个更能代表美?美会带来什么呢?呵呵,看似2个老生常谈的东西。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心灵的美的人才是真的美,说什么外在的都是次要的;但另一方面所有人又都表现出对外在美的极度关注,比如给我们看的大部分童话都是长的美丽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相貌丑陋的人必定心灵丑恶。长的漂亮的坏人是有一些,但丑八怪好人却很少很少——现在唯一能想起来的就《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别跟我说《美女和野兽》、《胡桃夹子》啥的,里面男主角最后不都变身成帅哥了么。。很多时候评价一个人就是看这人长够不够帅够不够靓。敢情心灵美就是写自欺欺人的东西——长的好就压倒一起,干什么都无所谓了。但回想一下,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可爱就是王道乃是本人口头禅之一,真是汗。《道林·格雷的画像》个人以为是探讨世人对内与外的美的态度的作品。格雷继承了他母亲的美丽容貌,虽然出身有点污点,但美貌让他在社交界倒也顺利。本来他也是个思想单纯的懵懂少年,但不幸从亨利勋爵那里学到诸多黑化人生哲学——亨利自己也就是说着玩,为自己缺少波澜的生活解嘲,没想到格雷却把那些东西付诸行动,最后成了社交界的恐怖暗礁——除了少数例外,与他扯上关系的都颓废堕落身败名裂。格雷用自己的美貌把那套亨利只停留在口头上的理论向每个接近他的人传播,不过奇怪的是格雷自己并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所有对他的非议都保持在不见光的状态。因为什么?画像给格雷带来了用不消逝的青春,让他永远光亮迷人,美貌便是他无罪的光环。有人即便了解格雷那颗吞噬一切、无底沼泽般的心,能做的也不过是从他身边默默离开、死去。为什么?所有人都屈从于格雷美貌的脚下——王尔德是在告诉我们美貌的可怕,那种欲罢不能的恐怖。故事的一切其实都在真实生活上演,只不过在《道林·格雷的画像》中,那幅有魔力的画把格雷的美貌无限期延长,把这种真实的恐怖放大了。也许在王尔德眼中美貌就是恶魔带给人的幸运,仅仅凭一张年轻漂亮的脸,格雷就可以从前来寻仇的詹姆士·苇恩——因为格雷而自杀的西比尔·苇恩的弟弟——手中轻易逃脱;美貌是让人屈服的绝望,阿兰·坎贝尔面对格雷要将霍华德毁尸灭迹的要非但没有拒绝,反而在事后自杀,把这个罪恶的秘密永远带离世间。美貌才是一切罪恶的源泉,画像不过只是一个媒介罢了。没有美貌一切便无从遮掩。故事最后,当死后的格雷失去画像的魔力变得如同他的心一样衰老丑陋后,却没有人把他跟那个充满罪恶的美丽格雷联系起来。一个靠画维持青春的美貌男子就能把伦敦社交界搅的一塌糊涂,是对世人只关注外在美的嘲弄么?联想《快乐王子》,最后王子为了帮助他人而失去金鳞宝石,被注重体面的名流们推倒——想必是他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世人的一种无可奈何吧。外在的美就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也许这就是王尔德想说的吧。

关于美与毁灭

王尔德是那么敏感,对美的追求是那么急迫又胆战心惊。因为太美了,为了表达我们的爱,所以我们最终会毁掉它。无止尽地贴近,被刺伤,被灼热烫伤,流着鲜血的你的碎烂的唇是我要的吻。相比起三岛的对力和意志的自戕式的崇敬,王尔德更加癫狂,也更彻底。残忍是最极致的表达。

牺牲灵魂用肖像代替自己的衰老而永葆青春,继而犯罪,堕落以致毁灭。

我是多么的渴望灵魂的解放撕下已经粘在身上的衣服看着谎言在内心燃尽多希望躲进寒冷的黑暗里多希望曾经大声的呼喊过而不是在一切都失去之后我想是时候远远的离开,去抚慰无边的伤痛所有的快乐都那样相似,让我远离烦扰和哀愁就像Dorian Gray那样,藏起真实的我,我听见了他们的言语,但我不会在这里等候伤害多说无益,就让眼泪和雨水来见证多希望能穿越心门把握回忆,回顾岁月多希望能够在天堂与地狱中选择让我的灵魂得到救赎而不是因恐惧而颤抖我想是时候远远的离开,去抚慰无边的伤痛

莎乐美,不美

因为得不到先知约翰的爱,强行将他头砍下来放在自己嘴巴上,得到了所谓的吻。这如果也叫爱,那可真是变态的爱。莎乐美任性又美丽,贵为公主却内心寂寞,她的父亲被母亲的情人及她伯父所杀,伯父对她也同样虎视耽耽。这样家庭里成长的女人如何懂得爱,所以她要的也不是爱,而是占有。她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却从中只得到酸涩的味道,她说那也许就是爱情的味道吧。她怎么能体现到甜蜜的味道呢?一个心里没有甜蜜的女人永远也无法获得甜蜜的爱情。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担心失去,总是不断的缠着自己的男友直到因他厌倦而离开,我想我也跟莎乐美一样不懂爱,以为爱是占有就要无休止的占用他的时间他的空间甚至他的思想,结果最终却相互背离。还好不是个变态的女人,我想我应该长大,应该学会爱,有一天我也能好好的爱一个人并且获得他永远的爱。

美貌不过是一张面具,青春则成了笑柄。

在虚荣和欲望的一时冲动下,道林祈求上苍让画像代他承受年龄的负担,使他自己永葆光华照人的青春,却不料这到头来成了一切罪恶的源泉。半死不活的灵魂折磨着他,若是能寻求解脱,倒也痛快。美貌不过是一张面具,青春则成了笑柄。画像对于道林格雷犹如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使他不得安宁,随时可能在心底爆炸,将自己炸得粉碎。无法面对自己的道林最终还是彻底被自己毁灭。

惩罚有净化心灵的作用

有点同志的味道情节有点变得太快,主人公的转变由结果得知的确,惩罚有净化心灵的作用,没有惩罚,心灵就会麻木文章构思精妙伯爵如同罂粟花,看似美丽地让人心醉,入迷了,则拔不出来,人生的轨迹就偏离了。他的很多话仿佛很有哲理,让你享受人生,不再受痛苦,良心困扰,熟不知,与此同时,也剥夺了人生真正的乐趣:有苦有乐!推荐可以一读~

以善为美——读《道林.格雷的画像》

夏日的黄昏,夕阳挂在天角;从窗户望去,建筑物像是虔诚的祷告者,被神圣的金辉笼罩。熏风荡起一阵清凉,将远方的讯息送到了我摆放着花瓶的书桌上。 这个时候,读完了《道林.格雷的画像》,就像刚喝下一杯芳香的美酒,心情好极了。王尔德真是一个天才的作家!小说如此精美,如此慧黠,如此绝妙,宛若一匹由最高明的巧匠精工细作织成的华缎,又如这向晚微风一般传来凄艳迷离的气味。不用遮掩什么,他用他那绚丽的文辞、新颖的构思、令人叫绝的譬喻和流动在字里行间的机趣彻底征服了我,就像鲜花征服蝴蝶一样轻松。 当视艺术为生命的画家巴西尔.霍华德将他钟情热爱的模特道林.格雷引荐到亨利勋爵 面前时,做梦也想不到多年以后自己会死于这位美貌绝伦的少年之手。道林对于他,就是艺术灵感的源泉、美的化身;能够激发画家所有才能和潜力,是画家的理想、精魂所在。由此,巴西尔对道林产生了一种崇拜的、独占的情感,那种专属于艺术家的、超越了伦理之爱而直通美的圣殿的情感。可他却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就是把道林介绍给了亨利勋爵认识。这一行止不但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道林.格雷。 亨利勋爵,这是整部小说中最复杂同时也是最迷人的人物。是的,迷人,他的迷人来自于他的复杂和真实,败坏和魔性。从任何一个角度说,亨利勋爵都和高尚的道德沾不上边。相反,道德和原则正是他最痛恨的东西。他的所有人生信条,都是建立在对世俗道德规范的嘲弄、调侃与反抗的基础上,并以此发展了一种崇拜感官美和享乐主义的哲学。请随便听几句: 绝对的暴力我能忍受,但绝对的理智我却受不了。 对苦难我不能同情,太丑陋、太可怕,太令人难过。当前时代对苦难的同情里有一种东西病态得可怕。应当同情的是颜色、美和生活里的快乐。生活的痛苦越少谈论越好。 一辈子只恋爱一次的人才真是浅薄。他们把那叫做忠贞不渝,我们却叫做习惯性懒惰,或是缺乏想象力。感情生活中的忠贞不渝就像智力生活中的一成不变一样,简直就是承认失败。其中包含了对财富的执着。若是不怕别人捡走的话,我们有许多东西都是可以扔弃的。 能让时代感动的不是原则而是个性。 ……就是这样一位风度翩翩、愤世嫉俗、口若悬河的绅士,在见到俊美绝伦、天性纯良的道林.格雷时,也不禁为他动容、为他倾心了。随之而来的便是从巴西尔手中将他夺走,对他施加影响、作他人生导师的念头。依靠滔滔诡辩之才,亨利勋爵很快便蛊惑了初涉人世的道林,使后者逐渐踏上一条“以感官治疗灵魂”的道路。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亨利不遗余力地赞颂道林的美貌,一再提醒他青春和外形美是生活中唯一值得留恋的东西。道林在他的引导下,萌发了对自身美的觉悟以及美丽终将随时间流逝的恐惧。于是面对着巴西尔为自己画的肖像--画家自认为一生中最完美的作品——他痛苦地叫道:“若是能让我永远年轻,而这画便老就好了。为了这个——为了这个——我什么东西都愿意给!是的,世界上就没有我不愿意给的东西!连灵魂也愿意给!”道林没料到这一句发自内心的呐喊竟成了谶语。他达成了心愿——在随后的岁月里,无 论干出了多么伤天害理的罪行,他永远都保存着像孩子般天真坦率、人见人爱的青春 美貌。而他的画像,本来记录了他绝世姿容的画像,却一天天变老、变丑,模样狰狞 残忍,像个魔鬼。因为就在多年前和亨利、巴西尔共处的画室中,他已经宣言将灵魂 --逐渐丑陋的灵魂--给了画像,而自己只留下了"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 不用奇怪,王尔德的小说就像他的童话一样,插着幻想的翅膀,在美的天地中徜徉。 作为唯美主义代表作家,王尔德并不怎么看重现实生活的客观记录,认为那是“庸俗 的现实主义”,而钟爱用离奇诡诞的情节、精妙剔透如水晶般的辞藻意象来营造一个华丽而梦幻的艺术情境。名剧《莎乐美》中,莎乐美为求意中人一吻而不可得,恼羞 成怒下求助继父希律王将男子杀死,割下他的头,满足了亲吻他的嘴的心愿。这刻绝 的爱恋、变态的占有欲、以爱的名义犯下的罪行,又和银月高挂、溢香流蜜的良夜,以及她颠倒众生的容貌、华美大胆的求爱之辞交融在一起,恶(灵魂)与美(外表) 相反相成,如同波德莱尔笔下的《恶之花》般摄人心目,奏响了一曲独特的"莎乐美 精神"之歌。诚然,这精神是罪恶的,同时也是有力的、夺魂的,散发着惊耸甚至恐怖的气息,就像一株绽放于黑暗原野上的紫罂粟:艳冶而邪恶,明明是有害的毒物,却有着令人不能抵挡的魔力,引人堕落沉沦。至于有的人对《莎乐美》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政治、道德解读,我倒不敢苟同。因为像王尔德这样天赋卓绝、敏感早熟、才情横溢的作家,有时迷恋于这样诡异的“美”,是不足为奇的。大凡优秀作家(尤其是诗人),因为敏感多思,骨子里难免有种悲观主义情调,尽管有的可能会用笑声来掩盖,那也不过是看穿了丑恶世相后不得不滋生的一种自嘲嘲人的幽默感——无奈的幽默。 而当悲情的元素在血液里作祟的时候,就会转而寻求一些反和谐、反温情、反秩序的东西,就像那个玩世不恭的亨利勋爵一样。 亨利勋爵无疑的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正是这种悲观,导致了他把人生的痛苦都不当作痛苦,而极力寻找快乐、寻找刺激。因为,既然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荒诞的表演,那么还这么正经严肃、大叫其苦干什么?他拒绝直面人生中的苦难,用寻欢作乐麻醉自己,同时靠利用一切机会、不断地驳斥世俗的道德来夯实自己的人生观。引一段译者孙法理对此人的评论:“他对社会不满,往往发表些犀利的言论,鞭辟入里地 挞伐着社会的积弊;而他却又游戏人生,发表了许多有趣的耐人寻味的俏皮话和警句,而那些东西却又能败坏人的灵魂,起着魔鬼助手的作用。实际上他的许多精彩的诡辩看似振振有辞,妙语连珠,令人绝倒,却往往是只图一时痛快,散播着毒素,能使天真人拜倒,轻信的人堕落。”分析很精当,但我看作者却未必抱着和译者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亨利的。亨利勋爵说过一句话,“我希望我可以相信自己”,这轻描淡写的一句包含了沉重的暗示,那就是:就连亨利本人也并不认为他信奉的那套哲学就是对的,反而也有怀疑和恐惧。在我看来,亨利勋爵实际上打着王尔德本人的烙印,或者说就代表了一部分的王尔德,那个悲观、疑惑、机智、高傲恨世的王尔德;而巴西尔. 霍华德则代表着呕心沥血追求艺术、追求真善美的王尔德。小说中多次出现两人针锋相对的辩论场面,可以用巴赫金在分析托斯陀耶夫斯基小说中创造的"复调"小说理论 解释:两个人物,包括后来的道林.格雷,都是有着独立性的意识客体,他们的议论具有和作者的议论一样的地位。小说人物互相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辩难,其实就是作者自己在同自己辩难。也即,这每一个人都是王尔德,每一个人又都不是王尔德,从而赋予小说“众声喧哗”的多义性。这也使得作为读者的我,能够透过文字看到一个 复杂的、分裂的、矛盾的王尔德,一个在心灵之途上苦苦挣扎的王尔德。 一些简单的文字呈现了王尔德的生平。一个特立独行的才子,生活在一个腐败虚伪的社会,怀着“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信念,在文学道路上艰难跋涉。指责非难是躲不掉的,情感和精神的痛苦困顿是必然的。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中以同性恋罪名被判入狱,写下哀痛的《深渊书简》,刑满释放没多久,便在痛苦中辞世,死时四十六岁。 王尔德还是死得太年轻了,还没有到“知天命”、“耳顺”之年。思想不能说就很深邃成熟,文字也有雕琢堆砌之嫌。但他才气逼人,字字珠玑,让我无法不喜欢。就连亨利勋爵这个人物,尽管是他一手导致了道林.格雷的悲剧,但他那对人生的悲剧化透视、对世俗的冷嘲热讽,让人莞尔,也显得比君子画家讨喜多了——在机巧和品德前,人们总是青睐机巧多于品德的。难怪道林被他吸引,受他影响,轻而易举得地解除了情人因己之故自杀的心理愧疚,并很快过上了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生活。小说专门有一章洋洋洒洒地记录道林的“感官拯救灵魂”之旅:他购置精美器具,研究香料,享受音乐,迷恋珠宝、服饰,沉浸于传奇故事……王尔德在此罗列了大量的希奇事物、典故、言论,像商店铺陈商品一样,看得人眼花缭乱,充分表现了作者的博闻强志和对器物美的赏鉴目光。 可是这一切为道林.格雷最终带来的是什么呢?是道林附之以灵魂的画像一天天变老变丑而失去灵魂的肉体却依然韶秀俊美这两相对比产生的恐惧感。那埋藏在心底原初的道德意识依然折磨着道林,使他不敢面对自己灵魂的画像。但他已无法回头,于是把一切痛苦归咎于当年画下这幅“完美之作”的巴西尔,在愤怒中将其杀死并极不人道地毁尸灭迹。最后,道林意识到只有毁灭这幅画才能得到解脱,便抓起刀子对画戳了过去——结果他却戳中了自己。道林.格雷,一个永葆青春的美男子,死的时候满脸皱纹,令人憎厌,而画却恢复了画家落笔时的奕奕神貌。 这个结局显然带有寓言意味。寄托了道林肮脏灵魂的画像,在道林死的时刻将灵魂归还于他,重获新生;而一生丢失了灵魂的道林,死时找回了自己的灵魂,顷刻令保持了多年年的俊颜凋敝,不复美色:原来王尔德想说:难道不是善的灵魂、没有受罪恶污染的灵魂才能称作是美吗?亨利和道林追求的感官美、外形美也许能在一些外物的帮助、掩盖下延长寿命,但终将消逝,而纯洁的灵魂却能如艺术作品一样长存不衰,供人瞻仰。相反,一个人的外表再美,如果灵魂丑恶,总有一天会暴露他的本质,得到应有的下场。道林罪恶、悲剧的一生正像莎士比亚写的那样:“若是一个 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又失去了他自己的灵魂,那于他又有什么好处?” 这是充满着善之美的王尔德,不同于亨利勋爵的王尔德。我还记得那个失去装饰满身疮痍而依然快乐的王子、那个最终将美丽的花园敞开给孩子而安然死去的巨人和那只用鲜血染红玫瑰花心的夜莺。他们身上都闪烁着无私奉献的光辉,传达着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对美的理解:奉献才是美,分享才是美,善的灵魂才是美。他和大多数杰出作家一样,在分裂的背后,依然是对人类善性的向往、信任占据着主要位置。也许王尔德并不能给我们一个掷地有声的答案,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却毫不吝啬地抛给我们一个个美好的幻想:用善良的灵魂实现对美的坚守。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道林. 格雷那样为自己画上一幅画像,以彼之质观其自身。毕竟,外表会说假话,灵魂却永远不会撒谎。 13/7/2007

是美好如婴儿还是罪恶如人生

离看完这本书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但有些东西还在脑海中萦绕着,所以稍微写点什么。最美的道林格雷最后是最丑的下场。道林格雷的美来源如他的不自知,因为开始的他连自己是美的都不知道,如同一个婴儿般纯洁无暇,但也因为如同婴儿般所以善恶不分,没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标准衡量。果真是伯爵的引诱害了这个纯洁的生命吗?不是的,至少我认为不是的。书中的道林格雷本身就是不存在的,一个人不可能在20岁的年纪还没有一点自知,连本身的美都不知的生命体,是不存在处处交流推动挤压的这个社会中的。但是一个人在20岁的时候还无知,没有构建自己的道德准则,对这个世界没有确立于自身之上的判断的人却是大有人在。我正处于20岁的年纪,我不能说我建立了自身的准则,构建了自己的善恶标准,并有决心与毅力去执行我的标准,不受外来力量而改变立场与认知。但还不及我的人肯定比我想象的还要多。所以,伯爵的言语的引诱在一个还没有建立任何自己认知的人格之中所产生的回荡如此激烈。想为啥伯爵可以引诱格雷却引诱不了画家甚至与他交谈谄媚的女人。因为画家有艺术所构建的自我精神的世界,而女人也有自己所构建的世界尽管充满了男人情欲与爱慕虚荣。不管一个人所构建的世界是深厚或者浅薄的,至少在自己所认同的自身准则中生活着的人是安全的。因为他知道何种诱惑对自己有用,何种自己却不必放在心上,听之一笑就好。伯爵自身的享乐主义与某种虚无主义的来源也来源于“罪恶的书本”,这是他自身所汲取的结果,一个人有汲取恶的好奇心就应该有抵御恶的能力。这个世界本生就是罪恶重重,如果单纯的认为善大于恶,那么就此认为善必定大于恶,那么与其说这个人是善良的不如说这个人是理想和幼稚的。有对恶的认知,还需要对恶的分辨与抵御。但不要被恶所操纵。所以,伯爵和格雷相比,伯爵才是伟大的。跟伯爵相比,格雷只不过是一个被欲望所操纵的美丽的傀儡罢了。而伯爵才是冷看欲望与罪恶的冷眼人生者。当然最值得你去学习的是画家。不是他对格雷的态度,而是他对于自我和人生的态度。向善和向恶都不容易,你保留纯真也不妨认识些黑暗,你玩点清纯也不妨来点虚伪。人本生就是如此。

当唯一的恨来自唯一的爱

我曾经很白痴的问过一个人为什么不喜欢我,问答概括如下:“我长得不丑吧。”“不丑,挺好。”“那性格呢。”“性格也很好。”“身材呢?”“不好说,没见过。”“……”“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其实我知道这是一场极度愚蠢的对话,爱一个人真的需要理由么?一个人也许有千好万好,但往往我们有时候却不一定会因为他的好而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给你一种很特别的独一无二的感觉,这很奇妙吧。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假想情人,大多数时候我们在等待她的出现,最终我们发现她只出现在了别人的身边。也许有这么几种原因:一,在她还没有那么完美的时候你对她视而不见或不加珍惜,当她几近完美了,你才终于发现她的珍贵,但她已属于别人;二,在她美好的时候,你们没有遇见,人一辈子总要错过些什么,人生的完美在于它有遗憾。所以当一个人说爱你或不爱你的时候,不要问原因,因为根本没什么原因。引用王尔德的一句话:情感的好处就是让我们误入歧途。 所以我们会分不清是非黑白,分不清好还是不好,分不清你是大S还是小S,分不清你是罗密欧还是罗宾逊,你就是你,是我眼中唯一存在的你,这是爱情。莎翁说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也许这不是成熟的爱情,但这是纯粹的爱情。就像莎乐美在对先知一见倾心后露骨而直白的呼喊:“约翰,我要吻你的嘴”。而由爱转恨后又作出凄厉而残忍的要求:“给我约翰的头!”最后,她得到了约翰的头颅也赔上了自己的命。“约翰,我已经吻过你的嘴了,那是血的味道么?不,那是爱的味道。”如果罗密欧朱丽叶式的爱情是那句“我唯一的爱来自我唯一的恨”;那么莎乐美的爱情悲剧则被演绎成了“我唯一的恨来自我唯一的爱”。两种悲剧的精典之处正是在于对爱恨这一对矛盾体的转化,越是巨大的矛盾越能产生出戏剧的冲突和异于常态的精彩之处。也许是因为生活在现实中的大多数人早已将灵与肉深陷在了中庸而谦卑的泥淖里,除了无法自拔外,在心态上更加渴望一种绝对,而艺术对人们这种意识形态上柏拉图式的绝对崇拜心理做了最佳诠释,堂而皇之的去创造出了一场场让人们得以歇斯底里去意淫的机会。于是乎,you jump,I jump!于是乎,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于是乎,死了都要爱!于是乎,爱你爱到不怕死,但你若劈腿,就去死一死!也许唯美主义的精髓不在于华美的词藻,而在于这份为艺术而艺术,为纯粹的美和爱而歌颂的思想。纯粹的爱,纯粹的恨,纯粹的性,纯粹的死,就好像在雕栏玉砌、繁花簇拥的圣坛上裸露着一具苍白而深刻的尸体,你忽略那一切铺垫和伪装,真理其实就在那里,赤裸着,发着凄冷的光,纯粹得像一把利剑生生穿透你的心,带来最直接而绝对的震慑,让你流泪,让你屈服,让你感动,让你心碎。

原版

"Death is a great price to pay for a red rose," cried the Nightingale,"and Life is very dear to all."--'Nightingale'可能的话还是推荐大家读一读英文原版,只能说惊艳~

如何不喜欢

在豆瓣里拿道林格雷的画像搜不到这本书,本来要来增加书目,突然一想应该拿莎乐美搜.....这本译林版的莎乐美和道林格雷的画像做一个合集,叫人如何不喜欢.喜欢译林版的书的装帧,至少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大都做的不错,喜欢那些封面上的美女们.虽然这个封面上的女子没有许多影视作品中表现的莎乐美那么充满肉欲感,可是眉宇间的那种飘渺和不确定感却是和书中的插图有异曲同工之妙.让人激动不足,但怜惜有余.很多年前买的这本书,年代久远,在潮湿的家中书页有些泛黄,不过好像买来的时候就有些做旧的感觉:_记得买它的书店,可是昨天去看已经变成了一家零食铺子.SAD ANYWAY.这书实在是深得我心,还没来得及看原版,但是觉得孙法理的译文实在是精彩.我还记得当年第一次读莎乐美的时候,我对我的朋友们说我第一次读到那种能让人有强烈的画面感的戏剧.很强的代入感.这种代入感不同于穿越YY小说的那种拿自己YY的代入,而是仿佛你坐在剧院,这幕剧就在你面前演出.能看到圣约翰的洁白肌肤,炭黑的头发,鸽子红的嘴唇,莎乐美的七重纱.我迷恋这个译文的辞藻.就像迷恋姜夔秦观纳兰容若.这样的语言是排他的,灌注个人世界的,一旦跟随他的思维进入了轨道就如同失去了斥力的电子直接螺旋进入了原子核内部湮灭.在迸发的强大能量中体味从未有过的阅读快感. 读莎乐美时,是目光凝重,心被紧扣的.道林格雷的画像又是另一番风情.道林格雷的出现如同常有的悲剧人物,带着纯洁的无知的嘴脸,还宿命的那么美.整部小说的基调都在亨利爵士的令人玩味的那些话语中.那种不屑一顾的,愤世嫉俗的,目空一切的论调, 看这论调吸引着我们的悲剧男主角一步步进入毁灭的深渊. 读亨利的话是一种有趣的体验,经常读着读着就笑了, 反而一点也不能共情男主角的悲剧,仿佛道林格雷无所谓了,一切都是亨利的配角.不能怪我,本来道林格雷就是亨利这个宅男的YY想法的AY者.YY比AY更有力量,更能吸引戏份.王尔德是同性恋,在前言里说,豆瓣的评论里也说. WELL,我也来说说. 我喜欢男同性恋,这个不好的习惯是在看过相思成灾后养成的.回首想下,在看相思成灾很多年前,就不听老柴就会失眠,每次放假都要读王尔德,看来这两个男同已经在我青春期的时候就进入我的偏好系统. 从生物学角度来讲,一切生命的意义在于繁殖,将自己的遗传信息传递下去,这样说来,同性恋是一种悲剧的自杀式存在(同性恋基因貌似据说存在,不过证据不是像HPV能导致宫颈癌一样确凿).同性恋其实是放弃了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的一种进化的副产物.有着生物学基础上的悲剧的宿命感. 这么说来同性恋的文艺工作者的作品中那些个不可名状的美感和绝望气息是否可以罗曼蒂克到这种生命本源使然?也许我也是在YY......

没有人能够完全伪装,更何况文艺青年都是暴露狂

真的,没有人能够完全伪装,更何况文艺青年都是暴露狂。只看一个人的文字就可以知道那作者是男还是女;是男性但是也喜欢男性、还是女性但是也喜欢女性;是男性很自然地喜欢女性但是绝对可以接受男性、还是女性很自然地喜欢男性但是绝对可以接受女性。第一次看得王尔德时就觉得,他一定会被更多的人喜欢——他会更符合大众的审美而不是更加被排斥。——我可不可以据此推断,我们的时代的确是在不断进步的(一念至此,觉得日子过的还是有奔头)?道林.格雷这个男主角,多么俊俏、骄傲、自恋。如同男主角的存在如同一朵水仙花,刻薄狭隘的花瓣,却美的十分自得和招摇,他看起来特别招人喜欢,毫不谦虚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把它掐下来——真的掐下来了,就马上枯萎给你看!马上!有人分不清它和大蒜,他也不介意,很矜持的,他觉得不配让所有人都懂得他,只配让懂得他的人懂得。他脾气不好,觉得不能让他崇拜的人都不配爱他——没有几个女人是能够被他崇拜的啊,所以,他是0——我赌100000000越南盾。回到正题。为什么题目里口口声声说到伪装。道林格雷这个自负的大花瓶,除了老道风流的亨利勋爵能镇得住他,也没有别人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打情骂俏,争风吃醋,进进退退,欲拒还迎,挣扎惆怅——事业有成受人尊重看透一切的中年男子,和年少气盛敏感任性睥睨众人的纤白少年——不禁让人想到作者王尔德的性取向——不不,当然没有这么直白,没有这么庸俗,没有这么不文艺。具体是怎么呢?看了就知道了。《莎乐美》和《道林格雷的画像》放在一本书,真是绝了。气质真像啊。

看了一天王尔德

小时候读王尔德童话的时候,还不懂用“阴郁”这类词儿来表述感受。我大概是六、七岁的时候读到《夜莺与蔷薇》《快乐王子》《渔夫和他的灵魂》《自私的巨人》……那时候一点也不亲近王尔德童话,因为怎么就是它们那么冷冰冰的别扭。那年月俺可是年纪小,满脑子只充斥着白雪公主灰姑娘这类王子公主过上幸福生活的惯常套路,自然对王尔德的僵尸敬而远之,安徒生那类悲情另当别论;反正俺小时候觉得王尔德比安徒生阴郁的多,虽然那时候俺还不会使用“阴郁”这类大词儿,总之王尔德还要排安徒生后面就对了。我记得《渔夫和她的灵魂》让我晚上怕得睡不着,头脑里反复浮现冷冷的海和年轻渔夫的僵尸;黎明死去的夜莺也令我哀伤不已;快乐王子的凄惨更是让我难过得哭出来……所以当我还是念小学的黄毛丫头的时候,就俨然装副学究模样捧着厚厚的童话书一本正经的告诉大人们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王尔德(笑)……当然那年月我只知道令我难受的倒霉王子和渔夫死尸就是一个叫王尔德的家伙写出来的,至于王尔德是何许人也,就不是本姑娘在当年会关心的事儿了……现在回想起来,王尔德童话给我带来的“不适感”其实更强烈的多,超出丑小鸭变白天鹅,也超出小美人鱼割舌头变泡沫,更超出王子公主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些冷冰冰的质感清晰的印在心里,冰刻的一样。慢慢长大了,知道“阴郁”是啥玩意儿了,知道“华丽”是啥东西了,知道拽上几句“唯美”烘托烘托氛围了,认得“王尔德”是啥人物了,于是迷上他也就是很自然的事儿了,也弄明白当年在丫头片子时代为什么会烦他了……最浪漫的,还是他的童话。呵呵,我很遗憾自己小时候不能喜欢那些最纯净无邪的故事。《莎乐美》王尔德让莎乐美爱上了约翰,但是她的爱情遭到了拒绝,莎乐美杀死约翰只是为了能亲吻到他的嘴唇。王尔德赋予莎乐美爱情,令她爱上一个杀不得的囚徒,他将圣经中一个简单的复仇杀人的故事写成了爱情的占有与幻灭。你说浪不浪漫?《道林格雷的画像》则透出更多的美丽和不羁。表面看是亨利勋爵引诱并纵容道林走向罪恶,但是亨利又何尝不是将这世界看了个透彻,极端的愤世嫉俗。从他身上倒是看到几分萨德的影子,纵情享乐,颠覆一切信仰……道林承担不起罪恶。与其说他是死于良知带来的恐惧,不如说他死于脆弱,无力抗拒诱惑也无力承担罪恶。对自己完全失去控制力,从他发现画像的秘密开始,就已经在苟且偷生……通过文字感知王尔德,总觉得他身上或多或少有道林一般的纤细清俊,那种极易破碎的精致。后来某天网上看他的照片,才知原来王尔德并非纤细飘逸,反倒是有些丰腴,五官深邃俊朗,看上去是彻头彻尾的傲慢强势型人物。翻了一下《审判王尔德实录》,现实中的王尔德比想象中带了几分烟火气,过着极度奢华的生活,是傲慢又偏执的艺术家,依然可爱。电影《巴黎,我爱你》里面有个片段是关于王尔德墓的,他的墓碑上印满了女人的口红印。还有"The Velvet Goldmine"里出现的那个翡翠戒指,传说也是王尔德的;我看到影片最后Ewan McGregor把戒指摘下来送给那个小记者的时候,眼泪唰就流出来了……很有意思,其实在小说、电影里经常会发现许多细节情节都可以融汇贯通,不经意间发现某条线索和脑海中某个其他的领域联结起来,就会恍然大悟惊喜连连。呵呵,宠儿啊!

金句大师&水仙少年

许多作者刻画人物常常带着自身的印记,就像我们看不下去中年大妈还在写玛丽苏女主一样,假如作者本身很蠢,想要创作一个才学渊博机敏雄辩的人物,用“三岁读完高中五岁大学毕业七岁取得博士学位一口气骂弯一根电线杆”这种平铺直叙式的方法肯定是不行的。亨利勋爵这个人物,哪怕王尔德不是完全想用他影射自己,那么多金句也都给了他——说起来,这本书里诸多句子放到现在也不落时,黑美国各种段子还是句句都在槽点上,对于一切都看脸这个大实话被亨利勋爵人艰非拆地从头讲到尾。而且两句话就让美男子感受到自己在烈火中行走,都来研习一下好么这可是钓美人的正确方法。因为看英恐想起了道林格雷这个人物,在豆瓣阅读买完电子版发现…大学时就看过了…而且对开篇被亨利勋爵NTR了的画家感到同情,但是谁让人家是主(作)角(者)光(本)环(人)呢,虽然波西出现在道林格雷之后,但是看的时候将道林格雷这个形象脑补成年轻时的英伦玫瑰裘德洛,食用起来风味尤佳。这本书表达的那种“至真至善至纯美到巅峰却无法保存下来”的遗憾,像我们这些随便长长的普通人大概很难亲身感受到,不过没关系,作者也说了,这世上丑人跟笨人日子最好过。

东西方唯美主义——小说《莎乐美》与《麒麟》的比较

戏剧《莎乐美》(奥斯卡﹒王尔德作)写在小说《麒麟》(谷崎润一郎作)之前,唯美主义理论(特指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之后兴起的潮流)的兴起也是先在欧洲,后来才进入亚洲。但并不能因此说欧洲的唯美主义作品先进于亚洲的唯美主义作品,在艺术作品间本就很难评出个高下来,倒是放到市场上能有个贵贱,不过那很大程度上是由供求决定的,不大能说明美不美的问题。以一个公正的、不先入为主的心,对不同地域下由同一种美学理论影响下而产生的文学作品进行分析,讨论它们的异同,可能更具有实际的意义,从不同作品的共性与个性中收获美的崇高与多元。《莎乐美》和《麒麟》最大的共性在于:它们都将美推到一种极为崇高的地位,认为美是优先于生活中的其他的,甚至达到了颠覆传统的善、道德与社会秩序的地步。为了表现“美”的优越,两部小说都设置了三个中心人物以作为“道德”、“权力”和“美”这三种观念的象征,并通过三个人物行为与关系来象征三种观念的性质与地位。在《莎乐美》中,希律王无疑是代表着“权力”——他向所有掌握大权的暴君一样贪婪、自私、残暴;先知约翰则是“道德”的典范,他具有崇高的信仰,时刻、坚决地批判世间一切丑恶,号召人们行善,以升入天国。而美丽无比的莎乐美无疑是“美”的化身。她的美是倾国倾城的,叙利亚青年卫队长倾倒于她,为了得到她的一个青睐,违反希律王德旨意而将先知约翰从地牢里放出,又因为莎乐美爱上了先知约翰而妒忌自杀。希律王也倾慕于莎乐美的美丽,尽管她是他妻子的女儿,在皇宫的宴会上,他的心思全放在莎乐美的身上。只有先知约翰没有被莎乐美的美丽所诱惑,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莎乐美的爱。莎乐美为了能够亲吻到约翰的嘴唇,以为希律王跳“七面纱舞”为条件,要求希律王派人砍下先知约翰的头颅。之后,莎乐美捧着先知约翰的头颅,亲吻了他的嘴唇。《麒麟》是谷崎润一郎根据中国的古典改写而成的。在小说里,卫灵公代表着“权力”,他的夫人南子是“美”的化身——她“额似妲妃、目似褒姒”,孔子无疑是“道德”的代表。孔子周游列国宣传他的仁政,当卫灵公初次同孔子交谈后,为孔子饱含崇高道德的观点——“如公真心倾慕王者之德,首先要克服私欲”所折服,从而冷淡对待南子。南子为失去支配丈夫的心得力量而愤怒,她对卫灵公说:“您绝不是能违背臣妾意愿的强者。……臣妾可以立即将您从孔子的手中夺回来。您的嘴里刚刚说的一番正大光明的话,可是您的眼睛不是已经恍恍惚惚望着我的脸了吗?……”接着,南子用财富和美色诱惑孔子以迫使其就范,但是道德高尚的孔子均以严肃的面孔相向。最后,南子向孔子展现那些因为惹恼她而被她施以酷刑的人的惨状,终于迫使孔子离开了。孔子离开后,卫灵公禁不住南子的诱惑,重新回到南子的怀抱:“我憎恨你。你是个可怕的女人,你是让我灭亡的恶魔。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你。”通过比较, “道德”、“权力”和“美”在两部小说中形成了三种相同的关系:1、道德与美是矛盾对立的;2、在道德与美之间,权力倾向于美而抛弃了道德——如《麒麟》中孔子所说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3、美通过征服权力而消灭了道德。在这三种关系的共同作用下,“美”被提高到超越权力和道德的地位,显示出它的崇高与伟大,当然,唯美主义的反对者以及社会秩序的卫道士们将它称为“邪恶的”、“致命的”美。两部小说的个性也寓于小说的情节之中,因为地域文化的不同——西欧受到基督教文化的统治,而日本则受到中国的儒家文明的影响。——两部小说在具体的人物设置、语言方面显示出了各自文化的特色。《莎乐美》的故事取材于《圣经》,人物也是圣经之中的。在人物语言方面,比如先知约翰骂莎乐美为“巴比伦的女儿”——巴比伦在《圣经》里是奢侈淫靡之都。而《麒麟》刚才已经谈及它取材与中国典籍,就不再赘述了。唯一需要强调的是:同一种美深埋于不同的载体之中,而不同的载体能承载着相同的美,可当我们要想将二者完全分开时,它将什么也不是。

第一章 神经兮强迫症,佳句兮共赏呗

舍友大人介绍看的电影《心太羁》和《道林·格雷》,一下迷上王尔德,摆渡后发现我心系多年的童话《快乐王子》竟然也是老王的,那个热泪滚滚呐~~~两眼冒光地滚去图书馆淘到这本,书的前任貌似也是个王尔德迷,很是细致地划出一句句经典,知己呐,可惜现在不流行借书卡了,要不然天涯海角定要揪出来一起把酒高谈老王呐~~~有些强迫症,天天想着,要把这些经典整理出来。。。好吧,终于行动派了一次!这洞察力,值得慢慢琢磨~外形或头脑出类拔萃是一种灾祸——那种在历史上紧跟着帝王们蹒跚的脚步的灾祸。人还是不要出色地好。我爱上了保密,那似乎是一种能把现代生活弄得神乎其神的办法。最平常的东西——保密也就可爱起来。你这个人很特别,你说话总不老实,办事却从不出格。你的愤世嫉俗不过是一种姿态。(巴西尔评价哈利的话,觉着忒精辟,翻译太到位了)每一幅带着感情做出的画都是画家的自画像,而不是模特儿的画像。一种看法的价值跟提出它的人的真诚与否全然无关。实际上很可能是,那人越是不真诚,那看法就越是处于纯粹的理智,因为在那种情况之下他的意见就越不带个人利害、愿望或者成见的色彩。艺术家应当表现美的事物,却不应掺杂进自己的东西。我们生活的时代喜欢把艺术当做某种形式的自传,已经失去对美的抽象感受。短小精悍,有时真觉着脑袋不够用,参不透呐~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件事比遭人谈论还遭,那就是没有人谈论。良知其实也是胆怯,只是挂了良知的招牌而已。能以笑声建立友谊与不算坏,能以笑声结束友谊就更了不起了。你对谁都喜欢,也就是说对谁都冷淡。只有对理智感到迷惘的人才辩论。才能总是比美更能持久。流行的理想是全知无能。钟情的人只感觉到爱情琐碎的一面,而薄幸的人却懂得爱情的悲剧。看到时就趴在桌上抖抖抖,老王这骂人的境界……她浑身上下纯粹是只孔雀,只是缺了美丽。要不就花言巧语蒙混过去,要不就什么都讲,只不讲别人想知道的东西。我喜欢人甚于原则,我在世界上最喜欢的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

“有如为忧伤画的肖像,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故事的最后,道林与亨利谈到画家的死,进而谈到画家的画,道林偶然间说出了莎士比亚的这句诗,并且一边弹琴一边重复着这句。他确实在思考了,但我不能得知此时他所想到的是那张画像,还是他自己。当接下来亨利说“若是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又失去了他自己的灵魂,那于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他开始惶恐,他大惊失色,他是要真正思考他自己了。我想这也正是从此,他已经知道再不能通过遗忘过去,而获得自己理所应当的安宁了。从前,都是画像承担了他过往一切的罪恶,甚至遮掩自己的灵魂。而他一旦想要找回自己的灵魂,那个曾经干净的灵魂。他就只想到就杀死过去。亨利的这句话,恰恰成为了道林的挽歌。认识当初,亨利对于这个貌美年轻人关于青春的启发,使得他许下那个恶毒的愿望。从哪个瞬间开始,道林·格雷渐渐离开他自己,他成了他自己的旁观者。亨利后来的每一句话绝妙的充满诱惑的话语,都像是浓墨重彩涂抹掉他原本简单的心性。于是,那一句句似是而非的妙语接收到了太过隆重的有如真理般的待遇。更不必说,那本他深深着迷的书,简直就是他生活的精准预言,完美范本。“永葆青春的秘诀在于力戒有损容颜的感情冲动”,不得不说,道林显然很是具备这一方面的天赋,女演员的死,于他终究不过变成是寻求到一种美,一种悲剧的震动,只是会嫌弃那悲剧对于他的震动没有所希望的那么大。如果有悲伤的话,那也是为了满足自己心灵上的变化效果,而要主观制造的。他的心似乎是从一张白纸,直接变成子虚乌有,他不能体会到各种情感,他借助出自于艺术需要的幻想来为自己增添感受。于是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得到了永不憔悴的青春。是画像为他遮挡了他青春背面的一切么。其实你会想遮掩着这一切的究竟是什么。名声已败坏的道林仍然得到大多数的人们的宠爱,甚至会认为那种种奇怪的传言在这个美妙的年轻人身上,生出一种危险的美感。也许人们就是习惯并且喜欢遮掩的,尤其是那个时代的英国,王尔德曾说,英国就是伪君子的故乡。悲惨的是,他被爱人的父亲一种道貌岸然的卫教士的姿态送入狱中。他果然是成为了那对充满仇恨的父子间的斗争的牺牲品。画家正是作者眼中的自己,而亨利是世人眼中的自己,道林则是作者想成为的自己--或许在另外的某个时代。而同样,世人恰恰以为王尔德就是那样一种姿态,跟年轻男子丽影成双,“有伤风化”。而恰恰是反过来,浅薄的任性的道格拉斯竟然对于王尔德产生了何等毁灭性的影响。他的艺术,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就那样眼睁睁的幻灭着。他只是跟所有爱情里面的傻瓜一样,没有限度地包容和忍耐着他,免不了成了自己爱情的殉葬者。我甚至怀疑道格拉斯是因为读了太多遍《画像》,看出了王尔德所有致命的弱点,并且将之利用。我只是从没有在他的所做中看出他对王尔德的爱。读这本书,是在最忙乱的期末复习中,学习累了,就拿出它读一会儿,不得不说这是本奇妙的书,它有那么多陌生的美景等着你去看,你总是难以掩饰那种喜悦和激动。那么多华美曼妙的字句,而每当读到那些精妙的,并且让人不知如何是好的言论时,你都会想要“拍案叫绝”。最后说一下翻译,这本的翻译是非常棒的。我在读完这本后,又买了译文出的版本,但是在读译文版本(总体上不错,但是大多字句冗长)的时候,每当遇到本该很十分精彩的段落,我会读不下去,于是重新翻开这个版本,重新在那些似是而非的,简短有力的论调里,体会到那种酣畅淋漓的智慧和幽默。

莎乐美中的同志意味

鲁迅评价《红楼梦》内涵与主体的丰富性时说:一部《红楼梦》,革命家看到排满、政治家看到宫廷斗争、青年人看到爱情,道学家看到淫秽,等等(大意如此)。  我昨天翻了一遍王尔德的《莎乐美》,译者在引言中提到的微言大义没看出多少,却咀嚼出《莎乐美》中浓厚的同志意味来。这也许算是一种误读吧,但误读是有趣的,再说,谁能保证掌握话语权力的正统就是唯一的正确的解读方式呢。  《莎乐美》中的两位女性,希罗底和莎乐美,一个是嫁给小叔子的淫妇,一个是杀害先知约翰的元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和小叔子纠缠不清的女人似乎注定就要被贴上淫妇的标签,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淫妇潘金莲就有心要勾引小叔子武松,未遂之后才转投向西门大官人的。《莎乐美》中,希罗底是最无个性的人物,先知约翰没怎么花费唇舌骂残暴的希律王,却把大部分唾沫星子喷在希罗底脸上,也难怪希罗底会恼羞成怒,一力怂恿莎乐美向希律王索要约翰的头颅。  而莎乐美和母亲相比,大节无亏,她还是个处女。从她看出希律的淫亵用心并极力回避的行为看,莎乐美是聪敏而不失单纯的。但在王尔德笔下,莎乐美比希律和希罗底更可怕,因为她的爱情极具侵略性,这种强调占有、极端疯狂的爱情导致先知的脑袋被切下,同时也为自己敲响了丧钟。  透过《莎乐美》中妇女的狰狞形象,王尔德对女性的厌恶显露无遗。他甚至借先知约翰之口说出这样偏激的话:“人间的邪恶始于妇女。”这句话和中国道学家常常念叨的“红颜祸水”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王尔德与道学家的立意则大大不同,道学家是为主子推卸责任,而王尔德则比较复杂,以我的小人之心度之,一方面是不屑于上流社会女性的庸俗、势力和愚蠢,另一方面则可能出于对妇女在与同志争夺优秀男性的竞争中具有的天然优势感到无奈和愤恨,所以才如此贬低和辱骂女性。女性的这种“优势”,给许多同志早成过心灵伤害,对一个性情像不那么绝对的人来说,加入让他在男性爱人和女性恋人之间做出抉择,恐怕他多数会倒向后者,因为女人更“安全”、更“可靠”。这无可厚非,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王尔德自己就是个结了婚的男人。这种现实很可能会使长于反思的作家对痛苦的体验和对女性的偏见更加深刻。  《莎乐美》中的“男一号”先知约翰,死于女性之手,死于莎乐美单向度的爱情。另一个人物,叙利亚青年卫队长的死亡,缘于对莎乐美爱情幻想的破灭。有趣的是,希罗底的侍童哀悼之词非常暧昧,似乎在向读者暗示他和叙利亚青年的同志恋人关系。而叙利亚青年“在河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便感到非常快乐。”更是明白无误的表明他的“纳西索斯情结”。这样看似无心的暗示,在《莎乐美》中随处可见。    在莎乐美和约翰交谈的篇章中,对“同志”这个隐伏主题的表现已经超越了暗示,简直就像春天的鼹鼠那样按捺不住,把脑袋探上了地面。莎乐美对先知的迷恋,并不是出于思想的景仰,而是肉体的耽迷。剧本用大量华词丽藻来铺陈约翰肉体的精致美丽,这种男性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男性美,约翰不是大卫,他的美——消瘦、白皙、长发、红唇——具有强烈的女性特质,透着纤秀的阴柔之气。哦天哪,在我脑海中,先知约翰的冷峻面容竟和千娇百媚的花样男子F4重合了。  曾经看到过一张王尔德与情人波西的合照。王尔德看起来稍微有些胖,但不失潇洒,眼神机智,因为机智,所以难免显出一副轻蔑的神气。人如其文。而波西则沉静得多,在身材高大的王尔的身边,被衬托得仿佛一只忧郁的天鹅。波西是美德,他的美一如被盛在银盘之中的先知约翰。    夏志清先生为白先勇的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作序《白先勇早期的短篇小说》,指出白先勇早期创作存在一个最重要的原型:阿宕尼斯。“这个原型有同性恋的倾向,所以不解风情也不耐烦女性的纠缠,但即使他并非同性恋者,他也挡不住爱神维纳斯的侵略式的攻势,他会枯萎下去(像希腊神话中的另一位美少年Tithonus一样),或被他的长牙坻死。在阿宕尼斯的世界中,爱与死是分不开的,或者可以说没一个追逐他的女人,自命是多情的维纳斯,但揭开真面目,却是利齿伤人的野猪。”  王尔德创作《莎乐美》时,头脑中恐怕也无时不萦绕着阿宕尼斯。《莎乐美的》神话原型只是一具空壳,而阿宕尼斯才是王尔德版《莎乐美》的灵魂。这真是一出绝妙的“借尸还魂”。  白先勇出身台大外语系,涉猎广博,既知道阿宕尼斯,对于王尔德这出著名的《莎乐美》,自然没有错过的道理。夏志清指出,白先勇的阿宕尼斯情结,在《玉卿嫂》中体现的尤其显著。现在看来,《玉卿嫂》的诞生,也许并非阿宕尼斯一人之功,玉卿嫂苍白娇俏的脸上,有时分明会流露出莎乐美那决绝乖戾之气。

无题

看王尔德的故事单纯是因为我自己的恶趣味...因为他是个GAY-.-胡言乱语,纯做记录.无文学含量,请绕行------------------------------------读完此书,我感叹于王尔德疯狂的想象力,是的,疯狂..无论是改变自圣经的莎乐美还是道林格雷的画像,从故事上来说都十分符合我的口味..故事中的人物或多或少的偏激感,是否也透露了王尔德本身的愤世嫉俗?-------------------------------------个性鲜明的角色是王尔德的优势.莎乐美可以在追求时极尽称赞,被先知约翰拒绝后却以最丑陋的词语反驳..最后则是为了亲吻他的唇而向希律王要了他的头颅. 希罗底王后代表了市侩,她拒绝一切的反对----无论对错,约翰代表了正义,不畏强权的抗争,希律王虽然有着权利,但他畏惧着约翰,从兄长手里夺走了希罗底却有贪婪着莎乐美,实在是,典型的王族角色;即使是那个只有几句台词的叙利亚青年卫队长,在发现无法得到公主的青睐时,立刻拔剑自杀..这种种角色的性格实在是鲜明,鲜明的可以渗出鲜血.-------------------------------------道林格雷的中我最喜欢的角色竟然是亨利勋爵.他那种玩世不恭的贵族范儿,那种看见纯白的东西----少年时期的道林----就想探究污染的好奇心,那种在看着道林依旧美好,自己却渐渐衰老时对青春的渴求使其变得活生生血淋淋.不够纯粹的角色其实更具有人味.-------------------------------------人么,不就是复杂的动物么..谁都渴望成功,但就如亨利所说:"一旦出一次风头,就至少多一个敌人." 那么我们到底该什么做?出彩是幸福还是平庸是幸福?-------------------------------------年少懵懂不够光鲜亮丽的道林追求的是20年后的自己,而年过不惑的道林却怀念着青春的过往.人生路上,我们付出的和得到的,到底能不能建立等价关系...?------------------------------------最后道林因为无法忍受自己的丑恶而刺穿了画像,最后以画像中的丑陋模样死去...但我总觉得这或许对他是一种解脱.从恐惧内疚虚荣不洁中拯救.我现在恐惧着死亡...那50年后呢?...或许不到50年就能知道结局.------------------------------------唯一的缺点就是..我真是不喜欢这种唯美主义的风格...过多的描写让我感觉有点疲倦...

其实是想说 Aubrey Beardle

 莎乐美的插图:by Aubrey Beardle   http://blog.163.com/vivi_van2008/prevAlbumsInUser.do?albumId=fks_087071085095084069081084081095092085080075080094087070   

一个很诡异的故事

现在想想故事情节,还觉得有点毛骨悚然。道林是一位美男子,就像希腊神话中的纳西索斯。刚开始,他并没有自我意识,不知道自己的美。当收到亨利伯爵的“点拨”之后,开始“醒悟”。画家为其作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像,道林对着画像许下誓言,如果能让自己像画中一样不老,愿意将灵魂出卖。后来他惊奇的发现,随着自己恶行的积累,本人外貌还保持年轻和表面的纯真,但是画像中的人面部表情开始变得狰狞,也在随时间变老。他的誓言成了现实,灵魂已经出卖。他将画像藏了起来,成为自己的秘密。当他最后无法忍受自己,想杀掉画中人,彻底解脱。最终,仆人发现,道林倒在血泊中。而画中的道林还是最初的模样。在最后一刻,他想解脱的时候,他的灵魂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怎样评价这本书,带点诡异的色彩,和奇特的想象与构思,一如王尔德唯美的思维,中间加入大量作者本人对美、宗教、哲学的思考。灵魂卖给魔鬼的故事由来已久。最为出名的包括小美人鱼的故事。美人鱼爱上了王子,将灵魂卖给巫婆,换来自己的两条双腿。每走一步都像在刀尖上走过一样疼,更疼的应该是内心。最终不能和王子在一起,不如化为泡沫,与无边无尽的大海为伴。倒也凄美和洒脱。本书中,失去灵魂的道林做事不用经过任何良心的拷问,最终走向堕落。这也关系到柏拉图的思考,如果一个人可以不承受任何后果,正义是否还存在。以及中国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的问题,人性本善还是恶?道林最终想杀死画中的自己,因为他无法承受那些恶。没有灵魂的生命是难以持续的。从这一点,作者还是对人性怀着美好的想象。作者借助不同的人,或者亨利,或者画家,或者道林,说出自己想说的话,或许他把自己的每部分都化身在不同的人物身上,不是某个角色是作者,而是整本书每个角色的一部分,某些“关系”都是作者思想和生活的表露。

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

有人说,对于一个艺术家,他的最好的自传就是他的作品,这句话如果用在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上那真是再恰当不过。这本小说可以看作王尔德艺术化了的自传,也可以看作他关于艺术、关于爱情、关于人生的宣言书,当然也是他的不幸命运的前奏。年轻貌美的道林·格雷激发画家霍华德的艺术想像力,画家霍华德因为创作出了自认为最完美的作品,那就是道林·格雷的画像,道林·格雷意识到青春易逝,美貌难恒,于是他表示愿用灵魂作交换以保持自己的青春俊美,而让肖像代他承受岁月的痕迹。他的愿望真的奇迹般地实现了,在亨利勋爵的不断影响下,格雷成了新享乐主义的实践者。他爱上了年轻的女演员西比尔·苇恩,结果他的粗暴导致了西比尔的自杀,起初他还为西比尔·苇恩的自杀而内疚,而亨利勋爵的一番话立刻让他茅塞顿开。许多接近他的人因为他堕落、放荡的生活方式而变得或声名狼藉或身败名裂。画家霍华德想挽救他堕落的生活,他一怒之下杀死霍华德并要胁他的一个朋友毁尸灭迹。许多年过去了,但他看起来仍然是那个俊美、纯洁的20岁青年,尽管他干尽了腐朽堕落的勾当。最后当他想用刀破坏掉他罪恶的惟一证据——肖像时,刀子却插进了自己的胸膛,而肖像又回复到了它当实初的完美状态。1891年《道连·格雷的画像》的出版几乎赢得了英国报业的同声遣责,有报纸批评道:“这本书是法国颓废派文学这个麻疯怪物的产物,是一本有毒的书,充满了道德与精神沦丧的臭气。”在我看来,《道连·格雷的画像》至所以会激怒当时的一些人,并不是王尔德提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理论,而是它揭示当时人们的一部分真实。也许亨利勋爵说出了许多他们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道林·格雷做出了许多他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亨利勋爵是理论家王尔德,道连·格雷是王尔德理论的实践者,或者干脆说就是王尔德本人。亨利勋爵一系列的谬论只有王尔德能说得出:“除了感官,什么也不能治灵魂的创痛,同样,感官的饥渴也只有灵魂解除得了。”“我相信,每个人要是能充分自在地生活,可以表达自己的任何的感情,说出任何的念头,实现任何的梦想——要是这样,我相信世界将焕发出蓬勃的朝气,我们将忘记中世纪的弊病,回到古代希腊的理想世界。”“我们竭力压抑的每一种欲望都在我们的心中作怪毒化我们。而肉体一旦犯下罪恶,也就摆脱了作恶的念头,因为行动是一种净罪的方式。事后留下的只是甜蜜的回忆和悔恨的快感。摆脱诱惑的唯一方式是向它屈服。”“我同情一切,就是不同情疾苦,因为那太丑恶,太可怕,太悲惨。”“感情的好处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而科学的好处是不感情用事。”“男人结婚是因为疲倦,女人结婚是出于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一生中因为只恋爱一次的人才真正是浅薄的。他们称做忠诚、坚贞的品质,我认为是习惯的昏睡病或缺乏想象力。情感生活中的忠实就同理性生活中的一贯性一样,无非是承认失败。”这样的妙语还有很多,让我奇怪的是,如果这些话真的也是王尔德的想法的话,那这么通透的他,为什么还能让那个花花公子弄得痛不欲生,生不如死。许多年后,王尔德在狱中写下了那本让人心碎的《狱中记》,虽然许多年以前他就懂得所有的爱的最后结果都是幻灭,但这一点也减轻不了阿尔弗瑞德·道格拉斯给他造成的痛苦。1900年,王尔德在巴黎的一家小旅馆里与世长辞。他是被一把看不见的刀子杀的,而他很可能就是那把刀子的制造者和主人。王尔德在《道林·格雷的画像》里提到一个俊美的男人时说:“他长得如此俊美,当他奄奄一息躺在佩鲁贾的黄墙敞廊时,甚至痛恨他的人也忍不住为之泣下,曾经诅咒他的亚塔兰塔也为他祝福。”不知王尔德死后,有没有享受这样的待遇。

变态之浪漫

这本书,我看不大懂。也许能够品味到,一场疯狂的热恋,一种迷醉的追求,一个完美的悲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触及万分之一。所以,在这里所书写的东西,难免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可笑而幼稚,事先声明如此。先说那一场疯狂的热恋,在本书里,不止发生过一次。比如,画家对道林格雷,道林格雷对西比尔……总而言之,都没什么结果。道林格雷亲手杀死了画家,西比尔自杀身亡,每一曲浪漫都在哥特的波浪里远去,每一支爱情都在昨晚的月光中黯淡。其原因,大致都是一场场误会。画家误会了道林格雷,当然一开始不是的,而在勋爵的影响下,道林格雷离画家心目中的“纯情男孩”越来越远,直到南辕北辙。不过,画家还是疯狂地热恋着他。而画家的生命,他的艺术价值所在,立足于这个人,扎根于他的精神里。最后,他不相信这一切,挣扎着让道林格雷走回他心目中的位置,但都是徒劳而已。再说另一场,即道林格雷与西比尔如同火山的热情,以及之后的突然熄灭。道林格雷一生追求的,大概是勋爵口中的“感官享受”,但我们不要仅仅想到一些低俗趣味的玩意儿,还有超脱现实的艺术。而西比尔,在道林格雷看来,就是这种幻想艺术的一个代言人。他说:“我从诗中取来了爱情,在莎士比亚剧中找到了妻子……”但悲剧最终也还是发生,西比尔终究体会到了爱情,那种现实而可触的事物。她已经在虚假的园林中徘徊太久,幻想太久;现在,脱离那里,自己才算是真正活着,于是她笑着,哭着,快乐着,抛弃了那里,只为投身于她的爱人。但是,道林格雷却是晴天霹雳,他所追求的东西在一个念头里湮灭。他愤怒着,痛苦着。一切在悲剧里酝酿,最终成了“一个梦,一个游荡于莎士比亚戏剧、使之更为动人的幽灵,一支使莎剧音乐更加欢快醇厚的芦笛”。这都是误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判断失误。在拼命追求自己的道路上,拉扯着别人的衣袖,最后酿成车祸现场。我们不谈论这追求的道德或者是别的评判,而欣赏这两次热恋的变态之浪漫。当然,我们顺便也可以将那“迷醉的追求”和“完美的悲剧”参杂进来,一并谈论了。之前的两场热恋,可以说,也是“迷醉的追求”的一部分。是艺术家的精神追寻和道林格雷的感官追寻下的产物。再说另外几者,比如道林格雷被一本书中下毒,穿梭在各个思想哲学的树林里,迷醉但又在心底不以为然,而只是“感官体验”。之后,他开始收集各类艺术品,在“无用”的地方颤抖着,心花怒放,陷入迷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为艺术而艺术”?看到了艺术的美丽,华贵,和完美。于是,道林格雷不单在这些方面走着。他还在生活里践行着艺术,追求着它。将一生舞动成章诗篇,直至疯狂。他诱惑着他人,玩弄世间,留下无比灿烂又邪恶的背影。以至于在贵族圈里声明不佳,他变态地浪漫着。最后,这就是结尾。一个完美的悲剧。在后半本书里,可以说充满了悬疑,哥特风格,十分刺激。先是杀了画家巴兹尔,又要挟他人来毁尸灭迹。最后,被西比尔的弟弟找上门,几乎被杀死。又奇妙地逃脱一劫。对,当道林格雷将小刀刺入画家身躯的那一刻起,他的舞蹈已经疯狂了,接下来只是更加疯狂和不忍直视的罪恶。这其实是一个必然,他的生命的十四行诗已经到了普通艺术的顶峰,接下来的突破,无疑就是疯狂,进入一个神经病人的世界里。追求着刺激,可怕,黑色和血。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悲剧,这道路是多么顺畅和自然!在火上奔跑吧,大笑吧!在冰冷的刀锋和恐怖的枪管之间跳动!直到你最终死去!我说,这是一个完美的悲剧,因为它就应该这样,无需后悔,无需悲哀。悲剧只是结局,只是给别人观看的故事。而真正的目的,那种变态之浪漫,已经塑成了。道林格雷在现实中死去,在画中永生。结束了道林格雷,再提一下那一位勋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人说,他就是王尔德的化身,在浪漫和现实之间准确地把握着尺度,理性地跳着舞。我倒是无所谓他和王尔德有什么血缘关系,但他的确代表了浪漫在生活中的另一种展现。无意评判这种方式和道林格雷的方式的优劣,只是,在现实生活里,如果必须,你会选择哪一条路?在“世相”里曾经提到过,我们的超脱的审美可以和现实的偏好有所距离,这并非是矫情造作。抽象与生活本就是有着距离的,我们会忽视具体,而用一种感官的方式分享这一种美。比如说,在这本书里,就是那“变态之浪漫”。我疯狂地喜爱、欣赏、赞美这变态之浪漫,我冷静地判断、寻求、行走我自己的道路。也许坎坷和艰难,也许平静和庸俗,但绝不是变态和疯狂。也许吧。

【致莎乐美】柏拉图式悲哀

柏拉图式悲哀文/冰月企鹅“我还活着,可你却死掉了。你的头颅是我的了。”莎乐美手捧着约翰仍在滴血的头,美丽的金色瞳孔中闪烁着近乎疯狂的渴望与痴迷。她鲜红的嘴唇缓缓吻上约翰因失血而变得苍白的嘴唇。也许这一刻对于莎乐美而言,整个世界都无所谓了。以上这幅绚丽而惨烈的画面,是奥斯卡·王尔德的独幕剧《莎乐美》中最为震撼最为妖冶的碎片。死亡的冰冷,爱的残酷,鲜血的炙热,肉体的灿烂以及人心的胶着在《莎乐美》的故事中被王尔德的笔编织成一张诱人的蛛网,把无数读者、评论家、乃至整个唯美主义文学派,甚至是王尔德本人,都当作了可口的猎物。而我有幸在此,将自己也黏在这张挣不脱的蛛网上,睁大眼睛去窥视这个、无比美味的故事。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只记得,那是个月色奇怪的夜晚。“月亮像个死去的女人,她是在寻找什么死去的东西。”在这样的月色里,犹太国的新王希律王正在生日宴会上款待各国的客人。这个靠着谋权篡位、杀死亲哥哥才得到王位,并且迎娶了自己的大嫂希罗底为妻的男人,由于害怕并尊敬着在民众中抨击自己的先知约翰,而将约翰捉住关了起来。本是一场为了权利而进行的囚禁,却因为莎乐美的存在而带来了变数。希罗底的与前任国王的女儿、犹太国的公主莎乐美,由于无法忍受酒席的气氛以及希律王一直盯着她的带有意味的眼神而从宫殿来到花园。在如死去的女人般奇怪的月色下,莎乐美听见了被关在牢房中的约翰的叫喊。她对这个以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不停抨击着母亲和希律王的先知产生了无比的兴趣,便命令一直爱慕自己的青年卫队长打开了牢房的门。约翰沉吟着高深的诗句缓缓走了出来。莎乐美望着他慢慢后退,却又在恐惧的瞬间爱上了他。她着了魔一般地对约翰诉说着爱的话语,她赞美他洁白的身子,乌黑的头发还有鲜红的嘴唇。约翰却拒绝着,他说莎乐美是恶魔的女儿,甚至不愿看她一眼。青年卫队长忍受不了嫉妒的烧灼而自杀,约翰则摇着头走回了牢房。“莎乐美,你受到了诅咒。”约翰临走时的话像预言一样成真了。希律王与希罗底带领着客人们来到花园找莎乐美,并干脆在花园摆起了酒席。希律王讨好着莎乐美,他恳求莎乐美跳舞给他,并发誓给予答应跳舞的莎乐美任何她想要的东西。莎乐美起身,跳起了美艳绝伦的七面纱舞,然后向希律王索要她想要之物。“我愿有人立即用银盘给我送上……约翰的头。”莎乐美如此说道。希律王万般拒绝,却因为已经立下誓言而只能向她妥协。莎乐美,她缓缓提起了刽子手银盾上的约翰的头颅,喃喃着吻了下去。最终,自知铸下大错的希律王心灰意冷,下令杀死了站在月光下的莎乐美。“我吻到了你的嘴唇,约翰。你的嘴唇上有一种苦味,那是血的滋味吗?…不,说不定是爱情的滋味…据说爱情有一种苦味……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已经吻到了你的嘴唇,约翰,我已经吻到了你的嘴唇。”看似荒诞无比的情节,这个故事就此结束。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这场独幕剧。如果是单纯的悲剧,却分明有着扭曲而美好的结局;若说是喜剧,又太过惨烈极端。然而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并且悲剧与喜剧本身就是相同共存的。这本是出自《圣经·新约·马可福音》中的故事。在原本的情节中,莎乐美是受到憎恨约翰的母亲希罗底的唆使才答应跳舞并杀死约翰。这个单纯的借刀杀人的故事,在天才的王尔德手中却变幻成一场拥有血腥美的爱情。我试着去想象,当时仍身在辉煌之中、身负盛名的王尔德,是以怎样的心情怎样的考量创造出属于他的莎乐美的。我伸长双手试图碰触王尔德灵魂散发出的阴郁光环。我想,那一定是一个有个深深引力的黑洞。而莎乐美。她又有着怎样的灵魂呢。在那个月色奇怪的夜晚。那个莎乐美,那个美丽而高贵的公主莎乐美,以那般自毁的方式完成了永恒。她是任性的占有者么?她以最奢华的词汇赞美约翰,又在被拒绝后推翻方才的赞美,换之以不堪入耳的污蔑,却再用更加绚丽的语言赞美别样之物。她索取不到约翰活着的吻,只能不择手段地索取约翰死去的吻。她像个害怕被丢弃而费尽心思讨好的孩子,以她最低的姿态最美的脸孔最丑陋的方式去得到原本求不得之物。她终究也只是个名为莎乐美的、任性无比的少女罢了。她是无畏的反叛者么?她所深爱的不是别的任何人,而是身为先知的约翰。也许在她看见约翰的那一瞬间,毁灭的命运已经既定了。她固执地要求希律王履行誓言,她固执地渴望本就不该属于她的约翰的头颅约翰的吻。她怎么不知他的死意味着灾祸,明明死神的巨大翅膀已经在头顶掀起了风声,她又怎会不知。她什么都知道,她又什么都不知道。她试图挣脱捆绑了她一生的绳索,用这唯一一次的挚爱去成全自己的挣扎。她毁了约翰,毁了自己,毁了犹太国甚至毁了世界。可即使如此她依然要至死挣扎。这挣扎便是她骨子里的反叛与异端。她是殉难的逆神者么?除了死神之外,所有的神明都不是公平的。连那般接近于上帝的约翰都没有预言到自己的死,他终究还是被原本微不足道的莎乐美所毁。所有人都相信神的言语和神的奇迹,除了恨着约翰的希罗底和爱着约翰的莎乐美。莎乐美与约翰进行着一次追逐,与约翰之上的上帝进行着一场奉上性命的追逐。她唯独所求的只是约翰的吻。逆神而行的莎乐美,能救她的只有约翰。但约翰已死,所以她无法得到神的救赎。然而神把强者与弱者一并粉碎,一切神迹都是不可知的不是么。她如此炙热而深切的爱着约翰。她自知这爱是一团掺了毒的烈酒,她吞进口中,便在她的血管她的细胞中烧灼,快要将她化作灰烬。她又为何如此深爱。是命运么。是神的玩笑么,是一个女子对于神圣之人的渴望么,是一位公主对于求不得的占有么,还是说,只是错误时间错误地点的错误情节呢。爱的毒酒注定要将她摧毁。注定要被摧毁的她又注定要摧毁世间的美好。月亮像一个死去的女人,她是在寻找什么死去的东西。一道月光泻在莎乐美身上,然后莎乐美的血染上了月光的圣洁。原来死去的月亮在寻找的,是死去的莎乐美。一八九三年,当王尔德写完《莎乐美》的最后一个字母时,他的心情一定是高亢而满足的。这场极尽华丽与残酷的独幕剧,定是他内心波涛的写照。曾看到过一篇关于《莎乐美》的评论。作者将约翰比作真理,希律王比作权势,希罗底比作市侩,而莎乐美则是诠释者没有头脑的宠儿。他说浅薄的宠儿凭着一时的好恶迷恋真理,被真理拒绝后恼羞成怒,受市侩挑拨后依仗权势杀死了真理,却还以为自己深爱着真理。这是这位作者的解读,不管怎样,首先我尊重。但是啊。我这个人,向来很不喜欢那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去把一个故事一篇文章进行评论与分析的论调。在我眼中,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世界,如果不亲身进入这个世界,就无法看到真实。我一直觉得,莎乐美便是王尔德。为什么王尔德会把原本的借刀杀人变成残酷的爱情。为什么王尔德会让莎乐美如此固执的深爱约翰。为什么王尔德会让莎乐美通过死亡来成全这爱。为什么偏偏是爱。因为那是最丑陋又最美丽的爱。“爱”。王尔德,一个被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所不容的同性恋者。在一八九三年,他最辉煌的时刻,他的爱情也一如他本身的灿烂。他一定是深陷在泥潭一般甜美又窒息的爱之中,却又担惊受怕。他的爱无法见天日,只能在黑暗中蛰伏埋葬。他的灵魂日复一日的在幸福与绝望中来回,他笑了又哭了,哭过了又再露出笑颜。这糖果似的痛苦折磨损耗着他的生命,又带给他无尚的才华。而莎乐美的愿望,是什么。她手捧约翰的头颅。她吻到了约翰的嘴唇。她得到了。爱。莎乐美才不浅薄。没有一个会为爱而死的人是浅薄的。王尔德也一样。然而爱终究带来了毁灭。就像深爱莎乐美而在嫉妒中自杀的青年卫队长,就像被爱的海草缠绕拖进深渊的约翰,就像怀抱着爱人的头颅死在月光下的莎乐美。一八九五年,王尔德因同性恋罪入狱,从此身败名裂,一九〇〇年就在潦倒中辞世,享年46岁。莎乐美的结局预言了王尔德的结局。这个为爱曲折一生的男人最终也是因爱而死。爱是最美最温暖,也是最丑最冰冷的存在。爱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撕裂一切。在爱的名义下,所有行为都会变成理所当然。爱能够使灵魂飞向天堂,也能够让灵魂跌落地狱。一切都是因为爱。但这样的爱却是人类之所以延续的根本。爱,真的比生更炙热,比死更冰冷。只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命运之中纠缠,关于爱与生与死的故事。踩着血迹跳舞吧,莎乐美。如此的莎乐美,如此的王尔德,如此的死去的活着的人,如此的扭曲而美好的世界,如此惨烈却真实的爱。《莎乐美》。一场,柏拉图式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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