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的漫漫旅途》书评

出版日期:2016-1
ISBN:9787535485901
作者:飞氘

《去死的漫漫旅途》后记

重读旧作,通常并不愉快,那感觉不外乎“当年惨不忍睹”或者“而今锋芒不在”。恍惚之间,《去死的漫漫旅途》已发表十年,回头一看,感怀良多。大概是小学的时候,有了想当作家的念头。那时不知怎地,就觉得这是一件自己能干而且要干的事儿。尽管毫无根据,但对于自己总有一日会写出传世之作这一点,仿佛很有把握。到底是因为年幼无知吧,所以才会信心满怀地认定未来的那个我,一定会站在诺贝文学奖领奖台上发表授奖词的。嘿!哪个少年不想征服世界呢?就连我这样看上去温和无害的人,也不例外。一时兴起的梦很多,大部分都一笑而过,只有这个作家梦,一做好多年,反正说一说又不花钱,那当然是容易的。不过,高三那年是真的受了大刺激。“新概念”作文大赛让我惊觉:城里们有那么多小孩儿已经搞出一种预备役作家的身段儿了!一直在小镇上自我感觉良好的我顿时觉得大事有点不妙。于是,在高三这么个节骨眼儿,我开始不合时宜地狂看各种闲杂书,并认真地把写作当成一项人生志业了。就是说,有了自我提升的觉悟,可谓见贤思齐了。我一边准备高考,一边谈恋爱,一边开始创作一部半自传体长篇小说,就像当时正流行的那样,写写青春中的那点儿有的没的。这个练笔之作,现在自己都不忍心再去看了。上大学后,我终于获得了图书馆这种高级装备。虽然系里的老师苦口婆心地嘱咐“我们工科生呢是一周学七天都嫌不够的”,但是高中老师和家长们可是从小就为我们营造一种“考上大学就可以解放了请再忍耐几年吧”的错觉呢——没错确实是错觉——况且我还是这么一个有追求的文学青年,怎能再跟周围的各路学霸们一起争当什么好学生呢。于是我每天抱着借来的各种小说在课上看、课下看,如愿以偿地过上了自甘堕落的生活。当然,身为一架训练有素的考试机器,我还是有惊无险地做到了平时不听课但期末前突击一下教材就不挂科。从大一到大三,我差不多每个学期要写一个小短篇,里面总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和一个伤怀的结局,那是我在肆无忌惮的日子里对青春的漫想,后来我把它们集结成了我的第一本书《纯真及其所编造的》,当时却无处发表。要不是在“非典”时期闲得慌,写了一篇CS的游戏文,然后意外地投中了中学时代一直阅读并膜拜的《科幻世界》,我恐怕还会继续坚持幻想着一个又一个纯洁美好的少女们,说不定后来就成为一个畅销的青春文学作家,荣登作家富豪榜了呢。但人各有命,富贵在天。科幻带来了梦寐已久的初次发表,我也就阴差阳错地走上了另一条路。本来,我是不相信自己能写科幻小说的。尽管从小就爱看这类小说,却觉得创作科幻需要学习很多高大上的科学知识,而我毕竟已经在成为学霸的道路上半途沉沦了。但是,在发了几篇搞笑风的小玩意儿之后,我迎来了个人写作生涯中第一个牛B酷炫的创意。偶然地,我从春树的一篇文章里知道了法拉奇,可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只找到了一本破旧的《风云人物采访记》。这位意大利女记者在序言中大谈人类的自由与尊严,让年少的我热血澎湃。在谈到权力的问题时,她提到了罗素的一个观点:世间之事由不得你我,而取决于那些伟大领袖们,“要是他们说‘你们去死’,我们就得死,如果他们说‘你们活下去’,我们就得活下去。”电光火石,脑闸大开!那时,我的编辑是说书人,也就是发掘了会成为明日之星的我的昔日慧眼识珠的伯乐。作为有志于成为中国的坎贝尔的处女座,他总是毫不吝惜地以编辑的伟大尊严来教导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作者:这里改一改会更好,那里弄一弄不然不给发,诸如此类。更何况,那时他坚持用TM而非QQ跟我聊天,这些都加深了我的敬仰之情。那天,我跟他说: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创造了一群不死战士,比《终结者2》里的液态金属机器人T-1000还要牛的那种啦,然后它们就征服了世界、一统天下……说书人阅文无数,老练沉着:好像之前有人写过类似的啊……我就接着说:然后呢,至高无上的王,对着他永远忠诚的不死战士说:你们去死吧!屏幕上蹦出一行字:我靠!这个有浩然之气!我就知道,这气势恢宏的张力,怎么可能不抓住人民群众的小心脏呢!后来我想,要是当初遇到一个脾性不和的编辑,听完我的创意后无动于衷,我还会不会有动力写这个故事呢?好在,说书人兴高采烈地跟我来了一场头脑风暴。我踌躇满志,然后就放纵不羁地吃喝玩乐去了。因为觉得这么赞的点子岂是朝夕可成的?不能随便糟蹋了,且让洒家酝酿酝酿。说的好听点,这叫艺术家把思考工作交付给了无意识。说的浅白点,叫懒。那时,说书人在西陆网上开了个人站点,放了不少他的作者们构想出来却没有写成、或者写了没有写好的牛B创意。有一天,我发现他把《去死》放上去了,一下就紧张了,有了不得不开工的觉悟。也幸好被这么“逼”了一下,我居然集中精力,很快就在一两个月里把这个故事写完了。可能我的懒散气质不宜于持久战吧,所以最后干脆逃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全部课程——在此我要向那几位老师致以深深的歉意,并对你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突击完成了初稿。写下酝酿已久的结局时,我觉得自己帅值已然爆表。后来,我还去问一个当时喜欢的女同学:怎么,我消失了一个星期,大家都没发觉吗?然后还低调而傲娇地解释说自己其实是跑去写了一篇很不错的小说然后感觉终于可以在中国的科幻文学史上留下一个小小的脚印什么什么的。当然,最后还是没追到人家。但是,年少轻狂什么的,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哈哈哈哈!后来,在《科幻世界》 的一次笔会上,作家们就创作心得畅所欲言。我一本正经地说:写科幻带给我智力上的愉悦,但还不能排遣个人生活中的一些苦闷。我的意思是,写青春故事时我可以肆意逞才,专注于句子之间的弹性与语调的绵长,在文采飞扬中抒怀满腔愁绪和无限憧憬,在虚构中补偿自己缺失的、等待被实现的爱情和英武。而写科幻时我却少有酣畅淋漓之感,甚至很少有女性出现,而女人其实是我生活中那么重要的存在。总之,我的科幻故事常关乎智巧,而个人经验中的那些最痛彻心扉的汁液仍然闷在胸中,无处倾倒。但《去死》有一些不同了。我自幼体弱多病,隔三差五地便体验到那种惶恐: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囚禁于这幅脆弱肉身的一团朦胧的意识,而那无形而又可感的异样存在就在身边徘徊着迫近。病中的惶惶然,让人想要紧紧抓住亲人或朋友,却也知道一切皆是徒劳,痛苦终究只是自己承受。每个人都是独自一个,面对命中的乌云。这就让我常幻想:若变成一个机器人,该免除多少烦忧?哪里坏掉,更换一下配件就好了,听上去毫无痛感,就算是报废了,很安静地堆在角落里就是了,也并无可怖之处。其实就是怕死吧,也因此弄不明白短促的一生到底为了什么。所以,《去死》虽无关风月,却用一种遥远的迂回的方式让我得以宣泄,带来新的写作之乐,向一个青年文学实践者展示了科幻可以提供一种丝毫不弱于“纯”文学、甚至在某些方面独具优势的可能性,激起了我继续前行的欲念。大概是从此开始,像蒲松龄一样在幻想中与姑娘们温存的美梦们就此淡出了,我彻底告别了成为青春文学作家的可能。盲眼诗人荷马,也有一腔酸楚吧,可他并不讲述自己,而是吟唱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太史公不也是借逝去的千古悲欢来浇漓自己的愁愤吗?这么一想,讲不讲自己的那一点儿苦乐,也没那么要紧了。毕竟,我是如此庸常,无甚奥秘,也并不伟岸,说到底,有没有我这个人都无关紧要。倒是我脑洞里的那些不曾存在过的人和事,也许更值得一讲。它们或许并不高明,但却足够古怪,要是我不落笔,又有谁知道世上竟有这等莫名奇妙之事呢?怀着这样的使命感,我就继续写着一些大概不会很受欢迎,自己却蛮当回事的东西。所以,《去死》也算得上是我和科幻创作的定情之作吧!又因为这,才有了后来考研时顺理成章地选了科幻文学方向以及因为读了研而慢慢萌生了继续读博士之念并最后走上了一条文学研究者的道路等等一系列的人生轨迹。这一切,仿佛冥冥中有着某种因缘。就像我最为喜爱和感佩的当代科幻作家韩松所说的:科幻带给诸位的影响,会在生生世世中显现。多年以来,我总觉得自己都没什么长进。22岁时写下的故事,被一些读者认为是我最好的作品,这我心情复杂。于是,它渐渐变成了一种压迫性的存在,日子越久,就越以无情的姿态无声地提醒:你为何堕落至斯,不能如从前一样创造精彩?为何不再激情澎湃地梦想站在斯德哥尔摩的领奖台上?我甚至怪罪于时代变迁:是科技用大量垃圾信息吞噬了我安然望着窗外落叶发呆出神以恭迎灵感大神的时光。我还会责怪机器。没错,《去死》是我第一个没有完整手稿的作品,它的部分内容是在那台有着赛扬633处理器和14吋康柏球屏显示器的二手电脑上直接敲出来的。之后笔记本的普及更是让手写的习惯被不可逆转地替换,然后我就偏执地以为,键盘写作到底不够高明,自己后来作品的不尽如人意,部分原因在此。日复一日,我活在焦虑中:我曾经展示了可喜的潜力,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怎么对得起从前的那个少年呢?但这次为了出版,重读旧作,才发现记忆确实不可靠。《去死》并没有印象中的那么坚韧、漂亮、耐磨。当初不愿恋战,收笔难免仓促,到底还是青涩。后来也不止一次动过重写、扩写、改写的念头。事实上,除了原始版,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两个版本公布于世:一个是为吴岩老师主编的《2006年度中国最佳科幻小说集》专门准备的节选版,以几个段落的原文为主体,以概要性文字连缀而成;另一个是为了参加校园剧本大赛而专门创作的同名电影剧本,在田卉群老师的指导下,我仅保留了故事的核心概念,其余全部打碎重来,构造了更为庞大的背景,以解释不死战士的前世。这是一个为了得奖而做的东西,离真正符合行业标准的电影剧本还差着齐天大圣的一个跟头,远不够看。但如果有读者在读了小说原文后,还有兴趣去了解原作者的另一层演绎,倒也不妨找来一阅,毕竟里面还有几个让我小得意的精巧设计。这个剧本已收入到我的第二本作品集《讲故事的机器人》,本着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考虑,本书不再重复收入。以上有关剧本部分的说明,同样适用于本书中《巨人传》的同名剧本版。这次将《去死》重新出版,我颇纠结了一阵子。眼中看得见缺陷,手自然会痒,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更正了初版本中的几处错漏,其余未作修改,甚至一些明显的冗赘、用词重复,都一概保留。这是因为,时隔多年之后,我再一次被它强悍的内核打动了,也被曾经轻狂草率地写下它的勇气所折服,所以希望它以本来的面貌存着于世间,于是大家可以知道:噢,原来22岁的飞氘是写过这样的东西的。我总觉得,二十来岁是个神奇的年纪,每个人应该在这年纪里做点什么事儿。比如,奥逊•威尔斯拍出电影史上的里程碑大作《公民凯恩》时才26岁,托马斯•曼也是在26岁出版了后来为他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巨作《布登勃洛克一家》,爱因斯坦写出开辟物理学新纪元的论文时也正是26岁……我当然没有疯狂到要和这些天神比肩,《去死》也不是什么传世巨作,但它好歹也就是我这么个平庸之辈,在最楞实的年月里给自己的一个交代吧。今天的我,不趁干劲尚存,去努力创造更辉煌的事物,去探索更远的未知之域,有什么脸面又来重写那个少年的旧作呢?这种事,等到哪天心灵濒于枯竭之际,再做怕也不迟。前一阵,某国内著名导演的文学策划找到我,问我有无可能把《去死》中的人物和情感戏份做得更饱满。看着这位长者兴味浓烈地讲述TA在这个故事中看到的生发可能,我深为感动,但还是迟迟无法动工。我理解TA的好意,作者本人改编当然最好不过。但这个故事中真正动人心弦的内核,已经被十一年前的那个少年完成了,至于那些引人遐想的空间,是由现在的我来夯实,还是由任何一位有共鸣的读者来填补,就不是那么迫在眉睫的事了。今天,因刘慈欣一人之功,中国科幻有了几年前不敢奢望的好日子,许多朋友,特别是同龄的年轻科幻作家们,都在以各种方式介入到电影项目中。无须怀疑,与真正掌握人民大众的影视、游戏相比,传统形式的小说写作与出版已日渐成为一门没落的手艺了。然而,我笔下那个在极地漫天冰雪中凝望极光的机器人上校,那个在命令与道义之间挣扎徘徊、为了赴死而追寻生命意义并将耗尽宇宙全部的时间来求索的机器战士,到底是黄皮肤还是白皮肤,他有着人类的面孔还是全金属的外壳?至高无上的国王究竟是黑头发还是蓝眼睛,他孤独的帝国是地球上平行时空里的另一个中世纪还是别一个星球?这些都不太重要。在这里,小说行使了它的特权:不必被直视,而必须在阅读中被想象。说到底,它的内核本就是一个纯粹的哲学问题。小说,或许正是它最合宜的形态。所以就让它先这样吧。以上就是这个故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一些情况。它构成了本书的主体。其余的四个故事,也都或多或少地在主题和细节上与之构成一个呼应。它们本身都不复杂,可说的不多。最晚的一篇,成于2014年,所以本书算是昔日之我与今昔之我的同台汇演吧。本来还想再写一个机器人的故事,凑成六篇,然而,这个未竟之作过于古怪,我毫无头绪,以致悬置多年。恰好明年是《去死》发表十周年,于我个人而言有一点特别的意义,就借此契机,成此拙作一本。其实,这十年并非毫无长进。即便就概念的强悍而言,我后来至少有一个是可以说与《去死》同样能打的。所以,虽说没有如当初预示着的那样凶猛地成长起来,好歹也还没有停止前进,哪怕虚掷了不少时光。十年一觉京华梦。如今览阅了更多红尘景色,却依然不是很懂得人类的世界,对世事人心知之甚少,没写出过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愧对“作家”的头衔,而自己时常想念的,却还是这么个机器人。我不时怀念起上校的刚毅与沉着。平凡的人却可以想象比自己更卓绝的存在,这真怪异而奇妙。但话说回来,上校又不会死。这么一想,又觉得我辈的一生,这不容抗拒的存与亡,也是颇可感动的漫漫旅途。而我大概是命还算好,一路上遇到这么多好人、贵人,给予我鼓励和支持。感谢曾经陪伴过和依旧陪在身边的所有的你们对我如此包容,人生虽凶险,我终竟不虚此行。接下来要表演什么呢?没有想好。我不希望下一本书会是但也说不定可能就是自己的博士论文。虽是学术作品,我却带着写小说的叙事热情和喜悦去创造它,最后,它成了个人写作生涯中新的界标性存在,也算是三十来岁的我给自己的又一份交代吧。这让我少了一点心虚,多了一分勇气,把现在这本书呈现给各位,向你们介绍十年前那个生猛的年轻人。这都是我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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