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自己很重视自己作品的英译。如果她自己管的着,不轻易假手于人。她自己转译的文章有《金锁记》(The Golden Cangue)、《更衣记》(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洋人看京剧及其他》(Still Alive)、《中国人的宗教》(Demons and Fairies)等,而在中英文两种文体中,有着些微的差异,她似乎随着自己对于语体的理解而自由调整了文章。不过,总的说来,读张爱玲的原文,比读英译本舒服,故事都苍凉,但在语言上总感觉到一种“母语的温暖”。
晚上在图书馆随意找了个座位,桌面上散落着好几本关于张爱玲的书,原本打算借《张看》回去重温的,结果打开《到底是张爱玲》就放不来了,眼看就要回寝室了,还是舍了《张看》把这本书借了回来。
书里主要是关于张爱玲作品的评论文章,虽是评论,但是读起来即顺畅又引人入胜,想必这位作者的文笔和文字功底也不简单。结果上网一搜果真如此。刘绍铭是岭南大学中文系主任和翻译教授,易文网上称他为“著名评论家,具有国际视野。”他就读台大外文系的时候,还与白先勇、叶维廉、李欧梵等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杂志。难怪文字如此了得。
因为喜欢张爱玲,所以凡是有关她的书看得总会拿起翻一翻,看得下去就一路看下去,看不下去就放下。虽然钱钟书说过类似的话,吃了鸡蛋何必要见生蛋的鸡。可是但凡我喜爱的作家,我都喜欢了解他们私下的为人。因为一般才气逼人的作家,本人都有点怪,张爱玲是,钱钟书也是。
以前顶不喜欢看文学评论,认为作品是好是坏,自己读读不就晓得了。现在才慢慢发现文学评论的种种好处。好的文学评论对鉴赏一部作品还是很有帮助的。打个比方,当你游览一处盛名已久的景点,可怎么看也看不出它的好来;但当导游或当地人领你到一处视角特别好的地方,你一下子就看到了它的美丽之处。好的评论就是一个好的“导游”。 当然,前提是你看过原作。
最喜欢张爱玲的《半生缘》、《倾城之恋》和《红玫瑰与白玫瑰》和她早期的散文。不少大家都认为《金锁记》写得最好,也许从技巧上来说没错,但是因为故事太悲凉太残忍,所以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欢。上面三篇小说来回看了好多遍,后来再看她其他小说也没看到特别喜欢的,尤其是《同学少年都不贱》,看过后大为失望。心想:并不是她所有作品我都喜欢,是不是就没资格说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了?海明威也是,看《老人与海》喜欢得不得了,可是看《流动的盛宴》却觉得索然无味。
书中“褪色的玫瑰”是专门评论《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结尾刘写道:“如果按《封锁》、《金锁记》和《倾城之恋》的成就来衡量,《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篇失水准之作。”刘在文中指出了《红》里不合逻辑和不足的地方,比如胸无点墨的华侨女子娇蕊竟能操着文艺强调和振保打情骂俏,比如振保和娇蕊在街头巧遇艾许老太太那一节太长又无关紧要,还比如“眼泪也还是身外物”有点不知所云。这三点我自己在读的时候也隐隐感觉到了,他这一挑就全明了了。但我还是喜欢这篇小说,首先它开篇那个比喻就很难有人超越了(“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此外故事够动人够伤感,人物也很生动饱满。
“张爱玲的中英互译”这一篇我也很喜欢。原来张爱玲有把自己作品译成英文以练笔的习惯。我觉得《更衣记》里那句翻译的就甚好。“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她翻成“If ever memory has a smell, it is the scent of camphor, sweet and cozy, like remembered happiness, sweet and forlorn like forgotton sorrow”。不过她自译的《金锁记》在位美国译者看来对白却翻得不地道,所以刘说她的是bookish english—“秀才英语”。张爱玲想学林语堂在英文写作中闯出一片天地始终没能实现,发现自己这么喜欢的作家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就像发现恋人的小缺点,虽无伤大雅但还是会小小失落一番。此外也知道了一些她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不近人情的轶事,因为她的才气,当事人都选择原谅,也因此,我纵容她所有的不足。
“每次读《故乡的野菜》,念着荠菜、黄花麦和紫云英这些名字,口里就淡出鸟来。起初以为自己没文化,现在看到张爱玲也这么说,可见周作人故乡的野菜,没吃到也不算甚么遗憾。”读到34页这段话时,我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刘教授也是个可爱的性情中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