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名字》书评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8-8
ISBN:9787800300578
作者:翁贝尔托·埃科(Umberto Eco)
页数:480页

很神奇!很智慧!

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把這本480頁的書讀完了。放下書,躺在床上,那種神秘的感覺仍然揮之不去。小説開始過分渲染了威廉縝密的推斷力和廣博的知識,或許正因爲如此,我被主人公的智慧所折服,進而以他的視角來審視周圍的世界,直到後來,才發現事情並非如他所猜想的那麽充滿邏輯,整個所謂的謀殺與啓示錄的故事相契合也不過是巧合而已。完全順着主人公的思路進行閲讀,不能用簡單的好壞來評價,而只能以讀者是否獲得快感來判斷。相反,好的書就應該有這樣的感染力。讀到最後,雖然我對謎底並非很認同,覺得不過癮,但仍然相信智慧在整個猜測的過程中是沒有錯的。我們無時無刻不需要智慧,也根本不可能脫離判斷力,哪怕這種判斷力在過後看來沒有道理,甚至有點可笑。小説吸引人的地方不僅在於對於對“謀殺案”的偵破,也不僅在於對圖書館錯綜複雜的門的辨認,這個小説包含了太多的東西:政治的、歷史的、美學的,等等,那些長篇大論在這個版本雖然刪掉了很多,但仍可在剩下的一小部分中窺見一斑。當然,這種刪節對整個故事沒有多大損害,而且有助於對主要情節的把握。真有興趣研究的話,可以買了完整版的來看。目前爲止,我好像没那個時間了。順便再説一句,這個版本的翻譯很好,個人覺得比作傢出版社的那個要好。

简评

如果为该书起个通俗点的名字,《启示录杀人事件》比较合适。这本书虽然包罗了大量知识,但对阅读影响不大,完全可以当一本普通的侦探小说来看。我印象较深的一点是师徒两人的一些对话,真的很有趣。“可我起码知道它是阿拉伯文!”

《玫瑰的名字》的两个版本

我一开始读的《玫瑰的名字》,是闵炳君译的,宝文堂书店,1988版(此书的“译后记”里又说参加译书的是刘斌、王军和顾骞三人,不知这三人和封皮上的“闵炳君”什么关系)。因这个译本曾对原著“略加删削”,我想看看全书如何,于是又找到谢瑶玲译的《玫瑰的名字》皇冠出版社,1993版。(一)对照谢译本,发现闵译本的《玫瑰的名字》“略加删削”了不少内容。首先,闵译本删去了原著的“序言”(即PREFACE)和“原著者的说明”(即NOTE),而在“本书作者致译者的信”前一页,莫名其妙的印了一句“很自然,是一部手抄书稿”。读过全书才知道,原著的“序言”和“说明”应是整个小说中重要的一部分。“序言”部分以博尔赫斯迷宫式的手法“交代”了这个故事的来历。埃科声称,我们现在看到的这部小说(20世纪),是他根据华莱的法文本“意译”为意大利文的,而华莱的法文本(19世纪)又源于经马毕隆修士校订过的拉丁文本(17世纪),这个文本又是出于14世纪末一位名叫阿德索的德国修士的手稿。而这份手稿是18世纪的一位学者在修道院发现的。也就是说,这个故事经四人之手才最终形成我们看到的小说——《玫瑰的名字》。这个“序言”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堂吉诃德》的第八章,还有《红楼梦》的楔子。在第八章,《堂吉诃德》显示了它作为西方小说祖先的令人惊异的先锋性。这章结尾,叙事突然停住,“我”声称从此以下的英雄业绩已无文字记载;紧接着第九章,“我”声称在市场买到一堆阿拉伯文的旧手抄稿,正是《堂吉诃德》的下文。《堂吉诃德》真正的作者,是一位阿拉伯历史学家。曹雪芹在《红楼梦》颇具后现代手法的楔子里也宣称,你现在看到的故事是刻写一块游历过红尘的石头上的,故事是石头被带入凡间后的亲所闻见。经过几世几劫,一个空空道人路过石旁,将故事抄录下来。手稿辗转落在一个叫曹雪芹的人手里,“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最后形成我们读的《红楼梦》一书。当然,我也想到了博尔赫斯。埃科的“序言”很有可能就是对上述作品的影射和戏拟。删去“序言”,无疑等于将一个后现代小说经典,缩编成一个普通的侦探小说;正如《红楼梦》成书后的诸多版本,删去其荒诞不经的楔子,将《红楼梦》肢解为一个俗套的才子佳人故事。(二)其次,“原著者的说明”(note)其实很短,也不该以赘余的原因删掉。这个“说明”对于故事的讲述也有重要作用。“说明”说明了什么呢?就是:阿德索的手稿分为7天,每天根据礼拜时间分为几个阶段。埃科还根据书中内文列出了修道院祈祷礼拜的时间表,比如:黄昏晚祷 大约四点半,日落时分(教规指示在天黑之前吃晚餐)晚祷 大约六点(修道士们在七点之前上床就寝)埃科声称手稿里里第三人称的说明文字是原本就有的,并“猜想”是华莱加上去的,还说之所以没有删除,原因之一就是觉得它有助导引读者。我觉得这个“说明”正是起到帮助读者阅读的作用。现代读者肯定对中世纪修道院的祈祷制度不了解,对黄昏晚祷、晚祷这些词缺乏时间概念,加上“说明”就一目了然了。还好,闵译本虽然删去了“说明”,但在正文中对这些词都加了注释。另外,根据祈祷时间的分段有助于把握小说的叙事节奏,进一步强化紧张氛围;这个时间表也是主人公威廉据以推理破案的一个依据。威廉受院长之托侦破谜案,这七日里每天都有血案发生,晨祷、晚祷这些时间的不断出现,显示时间的不断流逝和案件的步步紧迫、恐怖气氛的渐渐弥漫。正如《满城尽带黄金甲》里不断的报时声,祈祷时间的运用显示了埃科纯熟、敏锐的叙事感觉。(三)谢译本虽然保持了原著的结构,但错误较多,文字读起来也远没有闵译本舒服。比如这一段:谢译:他回答说宇宙之美并不只缘于变化中的和谐,也在于和谐中的变化。当时我以为这是个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的答案,后来我才知道有许多君主在处理事务时,常常为所欲为,并不在乎理性。闵译:他答道,广袤宇宙的魅力不单单来自大千世界的共同之处,也来自共同中的千差万异。这对我而言,似乎是依据很朴素的常识而得出的答案。然而,事后我得知他的同胞们经常这样理解、分析事物,这样做显得理性那种具有启蒙力量的功能就微乎其微了。尤其最后一句,两个译本简直是在说两件事情,究竟是“君主”还是“同胞”?对理性的说法也有差异。幸亏找到一个英译本,才弄明白什么意思。 英译:And he answered that the beauty of the cosmos derives not only from unity in variety, but also from variety in unity. This seemed to me an answer dictated by crude common sense, but I learned subsequently that the men of his land often define things in ways in which it seems that the enlightening power of reason has scant function.“the men of his land ”应是指英格兰人,因为威廉是英格兰方济各会修士。英国人有迥异于欧陆的经验主义传统。他们并不是不在乎理性,而是不为理性是尊。作者意在表明对理性局限的思考。谢译本的理解完全偏离本意;至于“为所欲为”,更是译者的臆想。再举三例: 谢译:你的下巴就像一瓣石榴,你的颈子就像大卫在上面挂了一千片小银盾的塔。闵译:你的脑门像一片石榴,你的脖子像大卫塔,上面挂满一千个圆盾。英译:thy temples are like a piece of a pomegranate, thy neck is like the tower of David whereon there hang a thousand bucklers.这些句子都源自《旧约.雅歌》,译者只要稍微熟悉《圣经》就不会翻译错误。“temple”没有“下巴”的意思;《雅歌》原句是:“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闵译正确;而按谢译,则是大卫往女子的脖子上挂一千个盾牌。谢译:她的胸脯就像两只孪生的小鹿,倚在百合花之间,她的肚脐是个绝不盛放劣酒的酒杯。闵译:她的两个乳房像一头牡(黄占)鹿的双胞小仔在百合花中觅食,她的肚脐是酒盅,不乏各种混合美酒。英译:her breasts appeared to me like two fawns that are twins of a roe, feeding among the lilies, her navel was a goblet wherein no mingled wine is wanting《雅歌》原文:“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feeding among the lilies显然不是“倚在百合花之间”的意思;后一句《雅歌》原文是:“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谢译的“劣酒”不知何处得来?谢译:她的腿像列柱般直,两腿交接之处犹如珍宝,只有一个技艺高超的工匠才塑造得出这样的作品。闵译:她的双腿如圆滑的木柱,她大腿的关节像珍珠,手的动作象一个熟练的工匠。英译:her legs were like columns and jewels were the joints of her thighs, the work of the hands of a cunning workman.谢译的“两腿交接之处”容易误解为“一条腿和另一条的交接之处”,即私处。第二句《雅歌》中是:“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做成的”。这一句显然是闵译错了,主语是work,而非动作。

关于真理崇拜

昨晚赶着看完了埃科的《玫瑰的名字》,闭上眼睛,脑海中满是无尽的火海和被火焰逐渐吞噬的羊皮卷,修道院所引以为傲的一切,被精心隐藏的一切,在顷刻间就化成了灰烬——这是第七声号角之后上帝的审判。故事发生在1327年的一所意大利修道院中,当时的教皇是约翰二十二世。 玫瑰的名字,“昔日的玫瑰存在于它的名字当中,我们有的只是这个名字”。这个蕴含无限力量的词汇,使我们不得不努力辨别,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什么是信仰,什么是异端。 真理以怎样的方式传达自己,是不是距离真理最远的谬误更能引导我们到达一个正确的认识,亦或是上帝在“非”中体现他自己远远甚于在“是”中?五百多年后(1859),密尔在《论自由》中从四个方面总结了对真理进行自由讨论的必要性:第一,若被压制的意见是对的,我们便失去了获得真理的机会;第二,若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我们则失去了通过真理与谬误的交锋从而更深刻的认识真理的机会;第三真理通常只是部分真理,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真理得到补足;第四,即使公认的意见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质疑,那么它就不能称之为“活”的真理。 而隐藏在“非洲之端”的秘密——仅仅是亚里士多德《诗学》的第二卷书,一个失明老人(乔戈尔)对“上帝真理”的无限崇拜和不容置疑的态度——上帝是否曾微笑过?我们不知道。 《启示录》中七声号角的安排似乎是凶手行动的方向:(这让我想起了《七宗罪》,那个相信“在这个喧嚣的世界,如果你不让他们感到害怕,没有人愿意安静下来听你讲话”的杀人犯) 第一位天使吹响第一声号角,冰雹、烈火夹裹着鲜血从天而降。第二位天使吹响第二声号角,大海的三分之一就变成鲜血。第三位天使吹响第三声号角,一颗燃烧的星辰将陨落三分之一在水中。第四位天使吹响第四声号角,太阳、月亮和星辰的三分之一将被吞食,天下几乎黯然无光。第五位天使吹响第五声号角,伴随着其他灾难是蝗虫的降临,它们将用蝎尾般的东西毒杀人类。第六位天使吹响第六声号角,宣告长有狮子头颅的马群,嘴里吐出烟、火和硫磺石。它们的骑者护着火光,腥红和硫磺色的胸甲。第七位天使吹响第七声号角,所有的审判将在这时进行。此刻修道院中的一切权力和欲望的奢念都在火焰中奄奄一息。 一个符合于《启示录》设想以解释凶手的每一个行为,而凶手的行为又与设想相吻合,正是这些基于设想的推理把威廉带到了真理的身边,也把视线对准了乔戈尔。一个对最初动机失控的计划,一个在相互抵触中寻找的规律,符号与符号之间联系是否真的存在,即便从中发现了某种意义,而这种被固执或者是理智的骄傲所搜寻出得酷似规律的东西究竟是否有存在的意义?当威廉对自己反思的时候,忘却成了最好的良药。“唯一有用的真理是:工具用完了就该扔掉。” 威廉在乔戈尔那张因仇视自然哲学而扭曲的面孔上,看到了敌基督的肖像——一个魔鬼,不是物质之王,而是精神之傲慢、没有笑容的信仰、是从未受到过怀疑的真理。“他并非如基督的使者们所说的那样,来自犹大的部落或者遥远的国度。敌基督可以从虔诚中产生,从对于上帝或者真理的过度的爱中产生,如同异教徒来自圣人,被统治者产生于统治者一样。要警惕预言家和那些准备为真理献身的人。因为他们会拉上众多的人与他们同归于尽,经常是先于他们,有时则替他们死去。乔戈尔做了一件恶事,因为他对真理爱的方式过于卑鄙。为了消灭谬误可以不择手段。乔戈尔之所以害怕亚里士多德《诗学》的第二卷,也许是因为这部书真能够教导人们如何歪曲真理的外表,从而不会成为自身幽灵的奴隶。也许,热爱人类的使者所执行的使命,就是让人们面对真理大笑,或让真理自己发笑。因为,唯一的真理是学会解脱对于真理无理智的狂爱。” 乔戈尔是极端的,可又是现实的。也许上帝和魔鬼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差别在于目的,目的虽然清晰可辨,可 我们 还不知道该如何支配自己的意识。 From my blog:http://magicdragon.blogbus.com/logs/8320104.html

还是这个版本最好

虽然这一版本有不全之处,特别是一些长篇大论被删去了。但是它的翻译水平还是要高出其他版本很多,相信也更贴近原作的写作风格,修辞上很有经院哲学的感觉。可惜只有在图书馆中才能够借到了。1988年大概是某种自由化的顶点,相应地也出版了不少今天看来是非常好的作品,但的确与那个时代有些不合拍。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揭示出自由和快乐是一个硬币之两面。自由可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快乐,同理,快乐也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自由,就像欢乐颂原名自由颂,只是为了出版审查制度才被迫更改一样,但其实改得也不错。书中的卫道士禁止人们发笑,理由是笑和幽默能够使人忘记恐惧,而恐惧和否定恰恰是强权的基础。所以再有人来吓唬你、责骂你、教育你的时候,一定要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世间有些人其实不会做事,只会以教育别人如何做人来体现自己的会做人。不要大喊大叫,只管保持微笑并坚持你的信仰,而你的时代终将来临,这不过是时间问题。要自我接纳,不自责,因为外在的评价无法动摇你的本质。并且要发自内心地去笑,幽默地来看待他们的表演。我们对天主教会最深的印象之一就是火刑架上的布鲁诺。但很少有人知道,没有圣托马斯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融入基督教神学的努力,没有文艺复兴前两百年经院哲学的高度繁荣,没有大量神职人员的努力,在古典时代结下的原始科学结构的种子是无法被广泛传播到欧洲各地的。丹布朗在《天使与魔鬼》中提到宗教欠科学一笔债,但其实科学也欠宗教这样一笔债呢。

《玫瑰的名字》的互文

《玫瑰的名字》的互文《玫瑰的名字》中乔尔戈为防止读过《诗学》下卷的人受其毒害,在每一页都涂满毒汁。这与中国关于《金瓶梅》成书的传说类似: 《金瓶梅》为旧说部中四大奇书之一。相传出王世贞手,为报复严氏之《督亢图》。或谓系唐荆川事。荆川任江右巡抚时,有所周内,狱成,催大辟以死。其子百计求报,而不得间。会荆川解职归,遍阅奇书,渐叹观止;乃急草此书,渍砒于纸以进,盖审知荆川读书,必逐叶用指粘舌,以次披览也。荆川得书后,览一夜而毕,蓦觉舌本强涩,镜之黑矣,心知被毒,呼其子曰:"人将谋我,我死,非至亲不得入吾室。"逾时遂卒。旋有白衣冠者,呼天抢地而至,蒲伏于其子之前,谓曾受大恩于荆川,愿及未盖棺前,一亲颜色。鉴其诚,许之人,伏尸而哭甚哀。哭已,再拜而出。及硷,则一臂不知所往。始悟来者即著书之人,因其父受缓首之辱,进鸡不足,更残支体以为报也。二说未知孰是。——清《缺名笔记》《玫瑰的名字》威廉推测院长的坐骑,又与伏尔泰《查第格》一情节类似:有一天,他在树林里散步,迎面来了一批王后的太监,后面跟着几位官员,神色仓皇。总管太监问查第格:“喂,小伙子,可曾看见王后的狗?”  查第格很谦虚地回答:“噢,那是只母狗,不是雄狗,而且是很小的鬈毛狗,不久前刚生过小狗,左边的前脚是瘸的,耳朵很长。”  总管太监气喘吁吁地说:“那么,你看到了?”  查第格回答:“没有。”  正在这时,王上的一匹御马溜了,大司马和官员一路追来,和寻找母狗的总太监一样焦急。大司马招呼查第格,问他可曾看见御马跑过。  查第格回答说:“那马奔驰的步伐好极了,身高五尺,蹄子极小,尾巴长三尺半……”  大司马问:“它往哪儿跑的呢?”  查第格回答:“根本没有看见。”  大司马和总管太监都怀疑这王上的马和王后的狗是查第格偷的,便带他去总督衙门审问。会审的结果,判他先吃鞭子,再送往西伯利亚终身流放。才宣判,狗和马都找到了。法官只得重判,罚查第格四百两黄金。查第格先得缴足罚款,然后才能替自己辩护。他的话是这样说的:  “我用大神的圣名起誓,我从来没有看到王后的宝犬,也从来没有看到王上的神骏,我只是根据沙地上留着的足迹判断出来的。我看见沙地上有动物的足迹,一望而知是小狗的脚印。脚印中央的小沙堆上,轻轻地印着一些长条纹,我知道那是一只乳房下垂的母狗,几天前刚生过小狗。另外,又注意到沙土上有一个脚印没有其余三个那样深,我明白这母狗是瘸脚的。  “至于王上的御马,且请各位大人听禀:我在那林中散步,发觉络上育马蹄的痕迹,距离彼此相等,我心想,这匹马奔驰的步伐好极了。林中的路很窄,只有七尺宽,两旁的树林离开中心三尺半,树身上的尘土都给刷掉一些,因此我就说,这匹马的尾巴三尺半长;它左右摇摆时,刷掉了树上的尘土,两边树木交接成一片环洞形的树荫,离地五尺,可知那马身高五尺……”法官们听了都佩服查第格深刻细致的鉴别能力。消息传到王上和王后那里,王上下令发还四百两罚金,但几位祭司却认为应当把查第格当作妖人烧死。查第格感到,一个人过于博学实在太危险。便打定主意,以后决不再把知道的事如实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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