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师》书评

出版日期:2014-12
ISBN:9787544274365
作者:(英)约翰·福尔斯
页数:657页

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

巫术师,一个充满神秘的名字,开头却完全被主人公赤诚的自白,与他苍白现实的人性给抓住了。作者在讲述故事时十分具有吸引力,用寥寥的文字就把人物的性格和价值观刻画出来,我想他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是这种讲述方式,而是他讲述的东西,确实很有力地揭示了我们的心。他可以坦率地描绘我们内心的恶,又把这些恶劣的人性描述的令人同情不已。“我们躺在一起,毫不动情,像是一座由床化成的坟墓上的两幅肖像,都非常害怕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类似这样的比喻文章俯拾皆是,对于周围环境的典型特征也能很好地呈现:“知了突然不叫了,倒觉得那寂静有如一次爆炸。”语言的流动,节奏的舒缓,使得这本厚厚的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既不会被他细腻又频繁的心理描写感到厌腻,也不会被这个堕落的主人公感到无聊。我觉得是因为作者以一种悲悯地态度在刻画主人公的一切心理,他感到失望、无所事事、在心底讽刺着这个世界,这样的人物在这个世界其实很多见,但真正理解他们的,却很少。人活在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曾经有一天晚上,我突然脑海里蹦出这样的想法,人要是想堕落,太容易了,难的是一直保持善良而美好的人性、积极又进取的人生。这样一想,人性本来就是容易被堕落的事物吸引吧,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全是美好的一面啊!主人公与巫术师康其斯的相遇,充满了偶然与神秘的因素。他一个人在海边,突然十分思念艾莉森,由于无法忍受而纵身跳入大海,爬到岸上看到一座房子,在那里遇见了康其斯。“我只是想讨杯水喝。”“不,你是来见我的。”这样的对话,让我想起《日落大道》里男主人公,为了逃避追债人,驱车误进了没落女明星的庭院,从此开始了浮华的圈养生活,这种情节在小说里并不难找,看起来像是误打误撞,却又是情节发展的一种必然。康其斯为男主人公讲述自己的经历,反而被男主人公怀疑是有个弱智的妻子,隐居在海边。这种心理描写也刻画了在那个世纪人们早已厌倦了这种故事,男主人公的种种揣测也显示了他内心的暗黑与堕落情节。萨德在《美德的不幸》中说,“人类是不幸的双足动物,不但受自己的任性摆布,而且受专制的操纵。神灵的行为规范能让可怜的人类明白一种方法,人类应该借助这一方法来解释神灵对他们的意旨。”这一段话很好地揭示了作者约翰·福尔斯创作这篇小说的目的,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揭示人类与神性的联系,揭示人性是脆弱的,只有经神召引,才不会走上暗灭。就像文末所说的,“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非常符合个人口味的观念,只是在有些情节的逆转上显得不自然,过于技巧性而显得有匠气,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可读性和阐发性的经典著作。

一场盛大的假面舞会

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是捕风。约翰·福尔斯的小说有一种神秘、深沉的东西始终包围在读者的周围,读完《巫术师》之后这种感觉更甚,像是走进了一座迷雾深林,前方是未知的领域,你不敢向前,但是不远处狼啸传来,你也无法安心呆在原地等迷雾散去,只好硬着头皮往你所感知到的正确的方向走去,然而被参天树木和迷雾遮挡的你根本不知道你所谓的可能正确的方向其实是更大的迷途,有可能你永远都走不出去了…..《巫术师》讲述的就是一个扑簌迷离的故事,出身于中产阶级,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青年尼古拉斯·于尔菲由于受到当时自身所处时代的社会思潮的影响,对现实社会和人生极度不满,产生了逃避的心理,于是找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去到了希腊一个小岛去追求绝对的自由。但很快他便意识到在仿佛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教书的枯燥与无聊,再得知自己染病的事实准备自杀,小说从这里开始走向另外一个神秘的道路上,并不是真正想要自杀的于尔菲结实了神秘庄园的主人富豪康奇斯开始了一段神秘的、虚幻的、被解构却又一再被重组的追寻自由、寻找自我的奇异旅程,最终于尔菲对生活与责任有了全新的认识。与《法国中尉的女人》相比,《巫术师》诚然没有前者的名气,也并未有引起过多的关注,相对而言更因为其长篇累牍、所涉及的内容纷繁复杂等方面的原因使得评论家对此书褒贬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被选为“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经典”的长篇小说的确当得上这样的盛名。全书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于尔菲在小岛的整个人生经历,他陷入一个又一个谜团之中,身边的人看似是虚幻的,却又真实可以触摸。康奇斯导演了一场盛大的舞台剧,于尔菲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在与康奇斯的接触中,于尔菲逐渐对现实生活对自己眼下所看到的一切产生怀疑,同时也逐渐寻到了生活跟真相的真谛。《巫术师》通过大量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来表现青年于尔菲在现实生活中的困惑、孤独、厌世、游戏人间、真爱无能等等状态,同时又通过康奇斯这个角色向于尔菲讲述的故事来唤起于尔菲去正视现实,看清自由与责任、领悟人生与存在、理解道德和伦理等方面的内容,来使于尔菲在得到启示以后获得真正的成长。康奇斯的第一个故事是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战场上的经历及后来当逃兵的故事,其中穿插了他的恋爱故事。这个故事告诫于尔菲要懂得珍爱自己的生命,只有活着才有去感悟爱的机会。第二个故事讲述的是康奇斯他的朋友德康伯爵如因为一个仆人的报复而走向毁灭,而康奇斯自己又是怎样从德康那里继承到财产的事;试图教会于尔菲放弃占有美好事物的欲望,不然容易被占有欲所毁灭。第三个故事是他在北极考察鸟类活动时的经历,还有一个故事是二战期间康奇斯在这个希腊小岛上的骇人经历。这些故事都试图让于尔菲获得人生启示,读者也能够跟随着他的故事有所感悟,与于尔菲一起获得道德暗示。在康奇斯的导演下,一切似乎都是虚幻的,岛上的人真实存在却又让人捉摸不透,像是离于尔菲很近却每个人都带着面具。康奇斯像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巫术师,莉莉好像是从很多年前的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其他人也或多或少的有着神秘莫测的一面让人抓不住。故事最终的结局也是带着神秘气氛的,于尔菲虽然离开了小岛,但最终的归宿却是未知的,作者喜欢这种故布迷阵的做法,让读者尽可能的自己去想象去追寻。就像《收藏家》的结尾一样,读者以为弗雷迪最终会走向自杀的道路,却没想到又出现另外一个米兰达让弗雷迪着了迷,他是继续捕获还是就此罢手?一切要靠读者自行去想象,而于尔菲最终要重新开始认识自我。他是否已经领悟到了结尾那句诗歌:“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爱得人获得更多的爱”真正的含义了呢?《巫术师》这本书卷轶浩繁,涵盖了作者福尔斯对文学、音乐、绘画、自然科学等诸多方面的看法和理解,同时大量的心理描写和环境渲染也是这个小说的一大特色,可供读者消化的地方不是一星半点。这部被评论家称为“元小说”的小说无疑是能够与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比肩,甚至某些方面更甚于后者,只是名气远不如《法国中尉的女人》大,也许是因为电影的光芒为其增彩的缘故,但无论如何,《巫术师》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

当约翰·福尔斯遇上博尔赫斯

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1926—2005)因《法国中尉的女人》闻名于世,其实在长达几十年的创作生涯中,约翰·福尔斯一共创作了六部长篇小说,《收藏家》使其一战成名,而《巫术师》据约翰·福尔斯自称,五十年代初就开始创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才是他的处女作,也是最显示其功力的小说。虽然小说不等于自传,但《巫术师》中的主人公尼古拉斯确实是最接近约翰·福尔斯本人的小说人物,甚至出生时间只相差一年,早年经历相差无几。《巫术师》中的主人公尼古拉斯·丁菲尔出生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当过兵,在牛津受过良好的教育,对所学课程并无太多的兴趣,但对存在立义及诗歌情有独钟,但这并没有使他更热爱生活或者找到生命的意义,按照尼古拉斯·丁菲尔的叙述,他青春期除了受到过父亲的压迫,并没有太多称得上不幸的经历,但他一出场就已经有了一幅冷漠与玩世不恭的面孔,类似于《局外人》莫尔索与《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的混合物,短暂的公学教师的生活让他无比厌倦,他所在的学校被他认为是当时死气沉沉的英国社会的缩影,于是他想像也许外面的世界可以给他提供某种神秘,希腊小岛上的一所寄宿学校给他提供了这种机会,在小岛上他与“巫术师”康奇斯不期而遇,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神秘事件。看完《巫术师》,除了约翰·福尔斯在序言中提到的那些作家,我还想起一在串作家,比如爱伦·坡、加谬、塞林格、约翰·巴斯,而想到最多的是博尔赫斯,虽然他们的创作风格没有任何相以性。对于那些熟悉约翰·福尔斯和博尔赫斯的读者,当看到我把他们两个扯上关系一定会感到气愤并且不以为然,但作为一个资深的博尔赫斯迷,总是能在蛛丝马迹之间发现万事万物与博尔赫斯的联系,比如约翰·福尔斯的《巫术师》,其中巫术师康奇斯的“理性学会”让我想起博尔赫斯的《代表大会》、《一个厌倦的人的乌托邦》,而康奇斯貌似杜撰的人生经历,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博尔赫斯《永生》的一种现实版变形,而整部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斯·丁菲尔在希腊一个小岛上的经历,又让我想起博尔赫斯的高徒比奥伊·卡萨雷斯的《莫雷尔的发明》。但约翰·福尔斯本人显然也不会同意我的观点,他的《巫术师》里虽然提到过无数个作家及其作品的名字,但一次也没有提到过博尔赫斯及其作品的名字,他好像对博尔赫斯的时间、无限、迷宫缺乏兴趣。他说《巫术师》“虽然有一定的故事情节,但它只是对未知领域进行探索时写下的一本笔记”,但我相信这是约翰·福尔斯非常自谦的一种说法。我无法比较他与博尔赫斯谁更伟大,但他的《巫术师》使我相信,除了象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那样玩文本,用传统的叙事手法一样可以写出经典之作。《巫术师》可以说是一本既简单而又复杂的小说,说它简单是指读者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通俗小说来读,只要不被它的厚度吓倒(中文版600多页),它对于任何有阅读能力的人就不存在任何的阅读障碍。说它复杂是指你既使翻过了最后一页心中还是迷雾重重:它的主人公是谁,是丁菲尔还是康奇斯?它想表达什么样的主题?丁菲尔为何被康奇斯选为实验对象?康奇斯是谁,是人还是鬼魂?他的“科学实验”的动机又是什么?所有的这些疑问也许在约翰·福尔斯的创作动机中找到部分答案,也许根本就没有答案。约翰·福尔斯在《巫术师》的序言中说:“如果他(指书中主人公尼古拉斯·丁菲尔)不能成为现代人的真正代表,起码也可以部分地代表我所处的阶层及背景。”约翰·福尔斯所处的阶层据他自己说是中产阶级,他出生前的十几年,一战的硝烟才刚刚散去,而在此之前的几十年被茨威格认为是欧洲的黄金时代。整个青春期又经历了二战,丁菲尔大致可以算作“垮掉的一代”中的一员,而书中的另一主人公康奇斯,大致可以算是“迷茫的一代”中的一员,让这两个代表人物相遇,约翰·福尔斯有什么深意呢?康奇斯亲历了一战的惨烈,作了逃兵,他看到了人类的文明在人类的疯狂面前不堪一击,企图以“理性”来拯救人类,但他很快又经历了“理性主义”的破产,二战中目堵屠杀,再次见证人类的疯狂,也许他随后意识到不找到人类个体的病因就永远也找不到人类整体疯狂的病因,所以才有了尼古拉斯·丁菲尔的“被选中"以及丁菲尔的一连串奇遇。在博尔赫斯的《代表大会》中,“代表大会”的创始人堂亚力山大最后意识到,建立“代表大会"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世界只可能是它可能的样子,现存的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代表大会",在《巫术师》中,巫术师康奇斯最后的神秘失踪也可能是意识到人类个体的病因和人类整体的疯狂其实是“鸡和蛋"的关系,他永远也找不到病因,自然也找不到解决方案。从这点上说,约翰·福尔斯和博尔赫斯其实是殊路同归的。约翰·福尔斯在《巫术师》的序言中坦言,他曾打算将这本小说命名为《上帝的游戏》,在《巫术师中,康奇斯在丁菲尔面前扮演的角色是多重的:导师、父亲、心理医生、对手,所有的一切加起来,其实康奇斯在丁菲尔面前就是上帝的角色,他们两个之间的游戏其实就是上帝的游戏,从广义上说,如果把人类社会比作上帝的游戏,那个上帝对这个游戏最好的做法就是不横加干涉,这可能是康奇斯消失的最根本原因。如果不想理解出这么多深言大义,《巫术师》完全可以作为侦探小说来读的,丁菲尔在小岛上的每一次经历都可以说是一个迷局,而一个迷局的貌似解开又引发新的迷局,剧情不停地很逆转,真相的揭开似乎永无境头。《巫术师》里说:“人类需要的是某种神秘的东西,而不是它的答案。”然也。

学会爱才会拥有爱

都说人的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不分国籍,不分肤色。约翰•福尔斯的作品,我之前读过《法国中尉的女人》,因为这本书还被翻拍成电影,并受到世人的关注,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了解到约翰•福尔斯是英国当代著名作家,在当代世界文坛颇有影响,曾于199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既然有这么多荣耀,他的作品一定具有代表性。当我读了《巫术师》之后,我不得不再次钦佩约翰•福尔斯,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知识,所以读故事的同时,你一定还会有惊喜。在这里我不得不给约翰•福尔斯点个赞,要说看《法国中尉的女人》时,只是觉得这位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确实强,将那么多故事情节穿插起来,却不让人觉得厌烦,而且字里行间透着忧郁的美。读了《巫术师》就会更加的让你敬佩他,一般一位作家创作出一篇长篇巨著后,再换题材去写另一部小说,而且又是大巨著,那需要相当的想象力,而约翰•福尔斯做到了,让你在《巫术师》里不仅感受到了悬疑,也有惶惑和惊奇。《巫术师》讲述的是出生在英国高级将领家庭的于尔菲,自小受到父亲专制的管束,所以造成他性格上的叛逆。大学毕业时,父母因飞机失事意外身亡,这反而促使他性格变得更加怪异。从此以后,他开始放荡不羁,他开始追求绝对的自由。特别是在与众多的年轻女孩交往中他从不付出真情,总是抱着玩玩的心态,而且一直觉得人生就该如此洒脱。就算率真的姑娘艾莉森对他情深意切,甚至为情选择自杀也没有挽回他的真心。于尔菲飞往希腊一个美丽的小岛任教,他选择逃避。在那里,他继续过着自己的花花世界,甚至去妓院患上梅毒。不过人生并非就是这么的惬意,在这个岛上他遇到了住在一座神秘庄园里的富豪康奇斯,他的奇特经历和举止,他对于尔菲反复无常的态度和说教,使于尔菲无法看清他的真面目,但是年轻人就是这样,越是如此神秘,他越想弄清真相。这期间于尔菲在他的别墅里与一位名叫莉莉的美貌姑娘相爱,可风花雪月给他带来的并不是美好,只有被折磨被欺骗的回忆,原来这一切都是巫术师般的康奇斯安排的,在这段日子里,于尔菲经历了恐怕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安和惊悚,他的一举一动似乎都被监视,他主动跳进了人家设计好的陷阱,在那里他就像是被人研究的一个“活体”,他无法摆脱,他只能接受别人对他所做的一切,包括顺从,当然这些都是因为他的滥情,还有他的无情。于尔菲逐渐明白,生活并不应该那么随便,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觉得他欠艾莉森的,可是当他重新回归现实时,他却发现艾莉森的死也是一个阴谋,经过一件一件离奇的事件后,于尔菲最终对生活与责任有了全新的认识。读这本小说很累,因为其中的信息量确实大。不过不要看这本书很厚,它的文字,它的故事情节都会一步一步让你欲罢不能,故事总是在你想放下的同时,你又想捧起来再逼迫自己读上一段,除非你实在没办法你才会不舍地放下它,这就是作者的功力,他总会用一些离奇的事件吸引着你,就如主人公于尔菲一样,他被康奇斯牵着走,而你一定是被约翰•福尔斯牵着走,直到寻到最终的答案。其实都是写关于爱的故事,但是可以发现,不同时代,不同国籍的作家对爱的阐述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也正是这种不同,才会让读者有一种新奇的感觉,就如最近我读了几部中国八零后女孩子写的关于爱的故事,如果与约翰•福尔斯的作品对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有些小说不仅故事情节简单,其中所包含的知识量几乎为零,完全是杜撰的故事情节与幻想的爱情。这可能也与现在的社会环境有关,还有接触社会的阅历有关,要写好一部小说,绝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还要有吸引人的故事做支撑,要做到这些,没有点生活阅历还是不够的。话还是转到作品上来,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这就是作者约翰•福尔斯在最后要告诉给你的,爱不仅仅是说说那么简单,爱是要付出的,而且爱是很伟大的。如果你不懂得爱,那你也一定不会获得爱。爱也是相互的,爱一个人,才会为爱的人无怨无悔的付出,而那些不懂爱的人,其实是很可悲的,也是很可怜的,只有他懂得爱了,他才会获得爱。在这本书里你读到的很多细节都会让你感受到一个人选择怎样的生活或许很容易,放弃一些似乎也不会有什么,年轻吗,犯点错也可以,只要你知道自己错了,改了,这个世界还会宽容地接纳你。但是你一定要知道,这样的宽恕绝不会很轻松,它甚至会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说人还是简单点,有点人情味更好。如果你获得真情了,千万别轻易的放手,放手会让你痛得更久。

每天上下班,在地铁上像举重一样看这本600多页的红书

放荡成性的人极少有值得同情的。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得到更多的爱。

成长是永无止境的探索

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的三本小说《收藏家》(1963)、《巫术师》(1965初版,1977修订版)和《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近期再版,又将这位小说大师带到读者的视野中,但读者更熟悉的恐怕还是哈罗德·品特编剧,杰瑞米·艾恩斯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法国中尉的女人》。事实上,福尔斯在西方文学界赫赫有名,他是1945年以来最重要的英语小说家之一,亦是英国后现代主义的代言人。《巫术师》还入围兰登书屋的“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书单。战后的英国小说开始出现回归写实主义的趋势,C.P.斯诺和威廉·库珀等作家反对小说实验,60年代B.S.约翰逊开始推崇乔伊斯式的小说革命,而约翰·福尔斯自觉采用各种现代技巧,有力地回击了“小说死亡论”,影响了马丁·艾米斯、A.S.拜雅特等一批后来者。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英国小说进入兼具现实与实验的繁盛期。福尔斯的小说情节性很强,《收藏家》是一个“禁闭和控制”的故事,《巫术师》关于一场“神戏实验”,《法国中尉的女人》是一次“露水情缘”。表面上看,这些小说很通俗,所以很受读者欢迎。但随着阅读的进行,读者会感到情节越发扑朔迷离,渐渐被叙述者带到不知何境,结尾悬置在开放的空间中,读完的感受是“哑口无言”,既佩服作者构筑情节的功夫,更深陷于文本设置的谜题无法自拔。目前出版的三本作品尚不能完全反映福尔斯风格的实验和抽象,在短篇小说集《乌木塔》(1974)和自传体小说《丹尼尔·马丁》(1977)中,福尔斯试图对之前的技巧有所突破;《尾数》(1982)研究现代主义有关主体异化与孤独的主题;《幻想》(1985)通过对不同宗教派别之间的对抗,重新发掘边缘文化。仅从这三部小说来看,福尔斯小说很重要的元素是男性与女性的关系,但这不是简单的两性题材,我认为他的小说属于“成长小说”的变体,不过主角不再是处于认知塑造期的青少年,而是已经步入“精神老态”的成年男性,他们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但对生活产生了厌倦,开始堕落、放荡、抛弃责任感,甚至出现自毁倾向。他们在两性关系中偏执地寻找安全,将女性视为能够给予他们无限保护的“母体”。他们处在摇摇欲坠的边缘,因此命运“召唤”他们,让他们经历冒险,以获得净化和飞跃。某种神秘力量诱发了他们内心的冲动,让他们暂时离开庸俗,打开生活的缺口,踏入未知。福尔斯小说里的女性角色神秘且多变,吸引男性去追寻,但他们总是无法最终成功。这些女性并非仅仅是“精神缪斯”,她们勾动男性的情欲,让他们焦灼地渴望,和男性一以贯之的固定形象相比,她们如流水般幻化着自己,让男性显得自大且愚蠢。实际上男性也实现了身体的欲念,但这就是福尔斯的戏谑处,他不让这些男性得逞,偏偏是情欲满足、舒心惬意地享受身体快感时,情节发生了跌落性的转折。男性发现原来她们并不是自己以为的模样,事实狠狠地嘲弄了他们。福尔斯小说里男性对女性的追寻,其原型是中世纪骑士对贵妇人的追寻,骑士通过一系列磨难最终获得贵妇人的爱情。福尔斯巧妙植入成长的内里,男性以为在主动追求,实际上正是她们将自己引向成长之路。可以将这三本小说视为成长过程的三个阶段:《收藏家》是“未完成”的成长小说,即使米兰达在日记中逃遁,弗雷迪也未能成长,他吞噬了米兰达,也就永远住在米兰达的“子宫”里;《巫术师》是成长的中途,尼古拉斯经历康奇斯为他设置的一次次考验。康奇斯一群人经过身份的数次变换让他面临各种选择,尼古拉斯懂得了“你对自由理解得越多,你所拥有的自由就越少”,懂得了“你可以表示认可,但仍不宽恕;你可以做出决定,但是不发布这个决定”;《法国中尉的女人》是成长的接近完成,在离开萨拉后,查尔斯明白了“生活之河,充满了神秘的法则与神秘的选择…不管城市生活如何无情,多么匮乏、空虚、无望,都应该忍受下去。总有一天,生活之河会重新奔流,最终注入深不可测的、带有咸味的、遥远的大海”,查尔斯领悟到生活本身的规则,他明白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离开了过往的颓废,随着生活之河走向新的世界。福尔斯的小说具有很强的“剧场感”,故事多发生在小说“正常场景”附近的某个封闭地点,叙述的文字像舞台说明,情节经常采用大段的直接对话,主角自白和叙述者旁白交错出现,更像剧本。故事发生地点“似远实近”,因为命运的考验就是在生活之中,但又和日常有一点点偏离,以往成长小说多随主角的游荡发生在广阔的世界,福尔斯将其变化成封闭环境中的内心历险。这里就可以看出福尔斯写法的高明处,也是福尔斯小说的突出特点,表面上惯用通俗的小说元素,实际上却悄悄改变其内核,没有背离现实的魔法,却让读者感到强烈的非现实。封闭的地点也是男性渴望将女性角色“固定化”的尝试。有趣的是,女性恰恰在封闭的环境中最具多变性,男性却总是想抓住而不可得。女性在封闭的环境中随意变形,更显出自由的快乐。福尔斯小说的美也在于“自由”,情节本身充满狂想,他的叙述更加奔放。福尔斯构造情节的天才和小说的实验技法相得益彰,只要他需要,各种纷繁复杂又热辣有趣的技巧尽可信手拈来。《巫术师》让初读的读者经历一次又一次反转,考验着他们对叙述者的信任,经历数次从天堂直直坠落的震惊,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康奇斯一帮人的变易不正带来极具快感的任意而为吗?布置这宏大神戏剧场,不断的“烧脑”过程不正如高烈度酒一样让读者“受虐连连”还大呼酣畅过瘾吗?如果是再次读,可以提醒一句:千万不要相信任何人!《法国中尉的女人》是另一种更温和的风格,我很喜欢这部作品的幽默感,因为这幽默不是来自情节和语言本身,而是来自叙述者看到自己与叙述对象的“时间差”引发的自我意识,这就更加高明,更富创造活力。《巫术师》里引用的艾略特《小吉丁》可以概括这三本书的主旨:“我们绝不停止探索/在我们探索的尽头/就是新探索的开始/每次都有新的发现”,探索世界,以及永远地探索自我,是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情。约翰·福尔斯这样的小说大师让读者欣喜地看到,小说既可以非常耐读,也可以深刻抽象地思辨,好看与先锋是不矛盾的,读小说本身带来巨大的快感,读者亦能从这些历险中和主人公一道,反观诸己,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

只有博学的作者 才能写出经典

《巫术师》,最近一直在看这本小说,上个月中,书被我从前台搬回到宿舍的床头,实在太大,字数密集,跟新华字典有的一拼。当时选这本书的时候也是看介绍说当代英国文坛超重量级大师约翰·福尔斯的经典代表作之一,不但被选为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经典,也是英美各大学英语系二十世纪英国小说课程的必读作品。好像我看多了辛夷坞,张爱玲,张小娴的小说,没有积累外国小说图书,看着真觉得自己理解能力有限,外国人写作风格特别。这是我看的第二本新经典书库出的外国文学性小说,很感谢在此能总结性写下书评。    本书最开始是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自我的剖析独白,用平淡的文字表达了现实的人生观以及男人最常见的价值观。“我有些钱,我有辆车,我长得不丑。更重要的是,我寂寞难耐。”“用性解放之前的标准衡量,就我的年龄而论,我想我的性行为算是很多的。”其实男人比女人更现实,他永远能理性的分析自己所掌握的优势,玩弄于所需要的那些人,虽然小说描述的是三四十年代的伦敦主角的迷离心态,恰也是现今社会的现实观。想起两年前,一个朋友发给我一段话,大致的意思是,如果你存在掉金龟婿的心态,就莫要怪他比你还现实。如果他一见面就对你万般殷勤,他可能对每个如你一般的女人都是如此。很多推理都是对应的,在爱情中是相当有效。也正因为此,主角于尔菲在故事中大部分是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离开伦敦去到希腊小岛遇到很多情感诱惑,听到很多别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一些神秘事件。在这些经历过程中他不断去揭开内心的面纱,开始发现自我,追寻自我,认定自我。    主角于尔菲一再强调自己是诗人,经历各种风情历程,书中也不断在微不足道的时间里写各种诗词,所有精神不可言状的全部在诗词中颤抖。他的职业却是一名老师,让他能满足自我生存。同时小说涉及的范围很广,尤其是在孤岛上碰到的古怪老人康奇斯,讲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有德国意大利等很多地方的人文风情,文学典故,以及音乐 绘画 雕塑 神学医学等各种知识应用起来,不得不佩服作者一定是位有文化智慧的诗人。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记录了一些笔记。    “希腊,景色和阳光非常美丽,强烈自然,人与他们的关系非爱即恨,激情或安静”    “有些事情忘不了,有些事情已经弄明白,忘不了的是过去发生过的事情极其可能的发展结果,明白的是一切都已过去,同时也明白或刚开始明白,其他事情也都高高兴兴的成了过去”    “一切微不足道的时刻将不再完全微不足道”    ......    我觉得,不管看什么小说,鸡汤,真正能运用生活,提升思想境界,才是真正的实践。这是一本很耐读的小说,还有大部分没理解好,为我智商捉急。

巫术师

“当我做了选择,就会伤害其他人。”有几句诗是这样的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在香港无法入眠的夜晚,我在书里读到它们。但这并非我第一次读到它们。去年冬天,我在BJJ的课上朗读这首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然而,这一次,我却仿佛被它触动了什么。其实,并不只是这首诗,那整本书,红色封皮上有着黑色的潘神冷峻面容的《巫术师》,当我用眼睛追寻它的每一个句子与每一个字的时候,它们仿佛释放出希腊诸神的魔力,在我的心里踩出一个个脚印。这是一本难以晓谕意义的书。六百多页的故事,充满了悬念、戏剧、令人疑窦丛生的对话与暧昧不清的暗示,最后却简简单单的被一句“让丛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结了尾,轻飘飘的,如同刻薄的“微笑”。读书的我就是于尔菲,而作者就是康奇斯。我被选中,循着他安排的戏剧,自以为将抵达一切神秘的根源,却只有一个空白之处,没有大地可以站立,没有翅膀可以飞翔。约翰.福尔斯早已不见踪影。一切似乎都是没有选择的。如同书里好多次提到“我没有其他选择”。“当我聆听音乐的时候,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即在此一刻,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我都不想去;那一刻我所感受到的东西,证明我有生以来的全部经历都是正确的,因为我的全部经历集中到一点,既是当时我在那个地方……我正在经历他所说过的那种境界,一种新的自我接受,接受自己现有的精神和肉体现状,接受它的缺点和优点;我没有其他机会或选择。这是在认识一种新的潜力,过去对潜力的理解以各种野心的幻想为基础,与现在的理解大相径庭。我生活的杂乱无章、自私自利、弄虚作假、背信弃义,这一切全都可以理清,可以变成建设性的资源,而不是产生混乱的根源,这恰恰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选择,这绝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下决心更新道德观念,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毫无疑问,我们接受了自己的现状,就再不会去刻意追求自己应该达到什么目标,尽管如此,这似乎还是前进了一步,也是向上的一步”书里还有好多地方提到“没有选择”。但这是第一处让我对此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我当时正在房间里听巴赫的《England Suits》,而书里的这一段也恰恰是来自于于尔菲对康奇斯在古钢琴上所弹奏的《England Suits》的感受。它一度令我以为这本书将要谈到对自我和世界的接受,可是约翰.福尔斯很快就用希腊神话以及莎士比亚悲剧的狂暴不安替代了巴赫心中上帝的宁静。事实上,他让“选择”成了一个矛盾。在康奇斯讲述的第一个故事是,曾经没有选择而参加战斗的康斯奇几乎送了命,而当他选择当逃兵藏到南美后却只等来了蒙哥马利.莉莉得伤寒早卒的噩耗;在另一个故事里,德康公爵生活在自己的城堡里,高雅、富足、与世隔绝,这种被康奇斯理解成没有选择的偏狂的纯真生活最后在仆人报复中的一把大火里烟消云散;在那个最惊心动魄的故事里,康奇斯坚持自我选择的权力而没有“棒杀”两个游击队员,却换来了小岛上八十个青壮年人质的死亡。选择,或者不选择,都是一个问题。不只是在故事里。也在真实里。当于尔菲以为自己选择了自由而满心欢喜的离开伦敦的时候,他是否知道未来几个月将迎来多么需要当心的“候车室”?而当他在瀑布边“选择”诚实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向艾莉森和盘托出自己对于朱莉的爱的时候,他是否准备好了为这份诚实将要付出的代价?甚至当他选择不让自己的手臂成为审判室里的温梅尔的时候,他有没有想到更野蛮的侮辱?人为什么要做选择?“在我心目中,生命是无价的,它是那么宝贵,的确是无价之宝。而在他心目中,只有一样东西具有无价的品质,那就是自由。他是不可改变的,他是精英,超越理性,超越逻辑,超越文明,超越历史。他不是上帝,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我们理解的上帝。但是他证明确实有一个我们永远不能理解的上帝。他有否定的最终权利,他有选择的自由。他享有一切,从最坏的到最好的。……他超越道德规范,跳出事物的实质部分—包罗一切,享有做一切事情的自由,只反对一切事情—禁止做这一切。”并且,“最终你会发现,平时不断从各种事件中溜走,实际上你已经溜出了生活。你已经不复存在,也不再自由了”这就是选择的意义。选择即自由。然而,为了自由的自觉而选择拒绝,对八十个生命而言,公平吗?更何况,那两个被选择的生命在平常年代未必不该付出生命抵偿血债。选择就是一种比较,比较则是一种掂量。掂量必然造成损耗。所以,“当我做出选择,就会伤害其他人。”人究竟该忠诚于自己的选择,还是忠诚于一种相互连接的关系?当不得不做出伤害的时候,我究竟应该选择伤害谁?如果我不做出选择,又意味着什么?当我读过黑塞、毛姆,又读过纪德,谁能真正告诉我该如何选择?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康奇斯说:“你必须拿定主意……先观望后绝望,或者先绝望后观望。前者是肉体自杀,后者是精神上的自杀。” 但这一定还不是最残酷的。最残酷的是其实我们真的“没有选择”。因为当我想多了,我完全不能断言,在这些“选择”时这究竟是“选择”还是“没有选择”,一如于尔菲以为自己只是“路过”,而康奇斯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与他的见面时却都毫不含糊的说 -- “你被选中了”。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没有选择:梦里的自己和戏剧里的角色。在弗雷泽岛上的戏剧就是一个暗喻。阿波罗、狄安娜以及不知名的希腊诸神混合着催眠、乙醚以及其他麻醉药使现实与虚幻纠结残绕,再也分不清谁真谁假。所以康奇斯告诉于尔菲他虽然是演员,但是可以参与戏剧的编排,然而他的命运注定不可能改变;虽然他是法官和行刑者,然而他的鞭子注定无法落到朱莉雪白的背上,哪怕时间重新来过。潜意识决定梦境,剧本决定角色,而我们自己如何制造出那个选择的事件决定了我们最终没有选择。杀死苔丝狄蒙娜的不是阿伊古,而是奥赛罗自己。康奇斯没有改变于尔菲,但他让于尔菲重新认识了自己和这个世界。所以,“你对自由的理解越多,你拥有的自由就越少”。因为你知道伤害,因为你知道其实你没有选择。但是,你还是不能不去制造那些选择,不能不去伤害。因为在生活中,“要活下去,永远只能当阿伊古”。就像于尔菲在隐蔽的山洞里发现的寓言故事一样“国王施巫术让死亡出现。死亡站在门口,向王子招手。王子全身发抖。他想起了美丽但不真实的岛屿和不真实但却美丽的公主。‘很好,’他说,‘我可以忍受。’‘你看,我的儿子,’国王说,‘你也开始成为巫师了。’“我们都是巫术师。因为我们制造可以选择的幻象。只是因为我们的畏惧。畏惧失去自由、生命以及内心残存的安全感。我不想说这是一本冷漠的书。因为作者并不承认这本书有特定的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它在读者中引起的反应”。从这个方面来说,冷漠只是我心里的冷漠罢了。它让我选择了迷上了那些刻薄的句子,陷入了那些迷宫的情节,怀疑那些自由的意义。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约翰.福尔斯在一九七六年序言里最后一段关于自由的论述。它让我觉得冷静、克制,并且温暖。让我引用他的话作为本文的结束。“上帝和自由式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人之所以相信自己想象出来的各种神,往往是因为他们害怕相信自由。现在我年纪大了,才知道人们这样做有时候是很有道理的。但我仍然坚持总的原则,这也正是我的小说核心之所在: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单独存在一个人身上,因此也就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自由。一切自由,即使最为相对的自由,都可能只是一种虚构。但是直到今天,我的自由仍然更喜欢另一种假设。“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夜

看清自己的心是一个太难的命题

由于个人原因和每天读书时间上的限制,《巫术师》这本书我看了比较长的时间,每次被迫放下书时,我总是千般万般的不情愿。富含深意的书总是看起来特别费劲,因为阅读时不能不过脑子,而是需要调动各类脑细胞,《巫术师》就是这样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用玩世不恭将自己的心封闭起来,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机缘巧合,他遇到了一连串的神秘事件和各种诱惑。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他也揭开了自己尘封已久的内心世界,看清自己的内心,重新真实地面对自我。      阅读本书,不仅仅是了解一个充满丰富想象的故事,也是一次重视自我的过程: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内心渴望什么?我以什么方式达成自己的目标?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尽相同,而衡量标准是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      有些朋友可能会说,搞得这么麻烦做什么,像在回答语文考试中的阅读理解题一样一板一眼的,有必要嘛。有的人害怕自己一个人独处,所以总是呼朋唤友、吃饭聚会,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忙忙碌碌,觉得这样生活才有意思,可是你要怎么解释忙碌之后深深感受到的失落呢,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失落感。也有人走向另一个极端,整天无所事事,消极怠工,认为这样“悠闲自在”是自己的心之所向,而在完成一项任务之后的欣喜让他们有全新的感受。刻意回避上述那些问题或是未经思考就胡乱回答这些问题,都会让我们无所适从,只有跟随自己的内心,找到问题的答案,生活才会以一种明媚的姿态展现在我们面前。      在直面自己内心之后,我们不会再害怕一个人,更不会用表面的忙碌来掩盖内心的空虚,寻求内心的充实会成为我们的追求;我们也不会无意义地浪费宝贵的时间,而是抓紧有限的时间,去完成更多有意义的工作和任务。      我的一个朋友刚开始工作那会儿,下了班就会去泡吧,和同事一起去,或是和同学一起去,总是要到深更半夜才回家,问其原因,回答说下了班就回家很没劲,不知道干点什么,和朋友一起去泡吧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联络感情。我问她对自己用粉底遮盖起来的黑眼圈怎么看,又为何不试试下班回家之后看看书喝喝茶的生活方式。因为我们的关系比较好,所以她接纳了我的建议。一段时间之后她兴奋地告诉我,她的黑眼圈消退了,而且她其实挺喜欢回家后静下心来看书的日子,和同事与同学的关系也没有因为不常和他们去泡吧而变得疏远。看书的这段时间她思考了很多,原先的生活只是她为了逃避自我面对的一种消极的方式,真的很不值得提倡,既伤身又伤神,已经被她摒弃了。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忙碌”,但是感到内心充实多了,不再空虚。      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浮躁,对当前的工作既失去了最初的兴趣,又产生了一种惯性的依赖,所以整个人显得矛盾重重,开始会用更多的工作来麻痹自己,让自己忙得没有时间来思考关于工作的问题,可是后来我发现,这样不但没有解决原先的问题,又产生了新的问题,我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我停下手中的工作,空出一大段时间来感受我自己的内心,我在工作中看重什么?我希望以怎样的方式展示和实现自我?我心中理想的工作环境是怎样的?我希望在怎样的平台上提高自己?在遵循内心感受的基础上,我一一回答了上述问题,发现现在的工作就符合所有条件,那我还有什么可矛盾的呢?踏踏实实做好工作,就能给自己一份平静。      人感到痛苦是因为自己的欲望与自己的内心没有很好的契合,看清自己的心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内心的感受不会一尘不变,我们要时时给予其关注,诚实面对自己,才不至于被表象所迷惑,才能坦然待人、坦然生活。

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

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         ————《巫术师》中国股市的投资圣经         出身于白领家庭,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青年尼古拉斯•于尔菲,对现实社会和人生极度不满,产生了叛逆的心理,为了追求自由的人生,他选择了逃避。         好奇心,和追求刺激,是所有脑残小青年们的共性;他听说,在太阳系中的地球上,位于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那里蕴藏着无数的宝藏。      能挖到宝藏,并破解他的人,将得到无尽的智慧,美女,并终将击溃死神,得到永生不死。      所以,他拿出全部的本金,计划孤注一掷,加入了中国股市,并在此中,结实了神秘的庄家,富豪康奇斯,由此开始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奇异之旅。      那位小青年,开始很走运,目光一下子,就盯在了那些打扮得很漂亮,“白富美”在财务报表上了。他就这样,让几个妖股迷惑,投资,赎回,短短几个波段的高潮,赚到了一些,充满快感;他以为这就是人生的真谛了。      寒冷的冬天,只有有两个地方热火朝天:一个是偷情人的被窝,一个是中国的股市。      但是他不知道,中国股市的谜底比你想象得巫术还要阴暗。上帝和先知,无时无刻,都给他敲响了警钟,告诉他,怪胎,怪胎!      他也意识到了,这些“美富白”并不是真爱,她们是臭气熏天的亏损企业,陷入困境后,“搓泥洗澡”,化妆成的,所谓的“壳资源”的人妖!      这时候,在二级市场上就出现了狙击手,他们被叫做“庄家”。      庄家对股价的控制几乎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缘分所至,庄家富豪康奇斯对投资人于尔菲,进行了风险再教育。启示他,这里的股市就是赌场,甚至认为前者还不如后者有规矩,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概括起来,一句话,股市不是一般人可以玩的,你还是能跑多远跑多远吧。      庄园里,于尔菲钟情于蓝色情调的蓝筹股,袅袅而来,因为她来自国企,服务很到位。他爱上了蓝筹股,蓝筹股对他也不错。      一次股灾,让他差点中玉石俱焚。于尔菲,悟性较高,坚忍不拔,很快意识到,已经病的不清了,在不治疗,最后只能挥刀自宫了。      渐渐参悟到了中国股市虚幻的本质。中国股市中的致命风险,就是随机性,俗话说,人生无常,旦夕祸福。有人天天喊,狼来了,狼来了,吓唬你;你不要怕,挺住。因为他们只是吓唬你,直到有一天狼真的来了。      可他是战士,要战斗。怕死不股民,股民不怕死。不成为股神,绝不回头。于是他设法接近庄家,进行价值挖掘、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版块细化。股市在他的心中,是美丽的神话,是不死的灵魂。      跟蓝筹股的爱恨情仇,让于尔菲身心交瘁。最后,他从心底发出了这样的感叹,股票啊,“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爱你的人获得更多的爱。”   

谁都无权成为上帝

我喜欢真本书的语言、叙述的方式以及很不落窠臼的逻辑,对于最近看了太多当代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消遣和放松,但是我发现我没法融入进去,我无法对莫里斯、莉莉他们对主人公做的事情感到认同。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破朔迷离的戏剧,主人公经历了背叛、甜蜜、神秘以及孤寂然后人格似乎得到了逐渐的完善(至少不到处去瞎找女人做爱了),并且开始认真对待爱情,发现了艾莉森是自己的真爱,两人相遇并开始了以后相爱相杀的生活。我同意作者的爱情观,或者说我解读出来的爱情观,爱与性是相分离的,不要因为性的诱惑而放弃了爱情与爱你的人。但是作者让主人公觉悟的方式却让我觉得非常难受,全知全能的导演戏剧的莫里斯、莉莉在我看来就和我周围的长辈们一样。只不过作者是通过有想象力的方式,完成了老一辈人对年轻一辈人“爱的教育”,而我的长辈们可能只是普通的说教而已。这本书里的主人公犹如《苏菲的世界》里的苏菲一样被别人在操控,根本没有被别人尊重具有选择自由的尊严。但是《苏菲的世界》中的苏菲真的是在对抗创造其的上帝,而且这个上帝对她的操控一开始是出于无意识的,这种操控虽然也可恶但是更多的是带有无心之过,而且苏菲的对抗含义更为智性,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救赎,这种对抗是为了依靠自己去寻求生活的自由。但是在这本书里,我觉得一开始的操控就是为了满足一个富翁的奇怪的癖好,虽然不说完全是恶意,却也是在故意骗人。而且主人公的对抗方式与对抗结果是我所不喜欢的,在希腊上演的那一幕幕夸张的戏剧使主人公情感上受到了重创,而且他也一开始就察觉到了这种操控,才去的就是一种消极的对抗方式,有时候甚至沉溺其中希望啊不要终止,毁灭掉他的事业与生活的是莉莉的诱惑与勾引,最终使他变好的似乎又是艾莉森的爱情。这种的对抗与操纵都让我觉得非常消极,使整部小说的格调不高。作为一个有着强烈的自我意愿的人来说,我觉得任何人都无权用欺骗的方式去对付另一个人,就算这个被欺骗的人有着巨大的弱点也不应该是由人类担任其训导师。认为自己在金钱或智力上优于他人去教育别人,是对人性的一种不尊重。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的逻辑,但是不得不说作者造出的戏剧场景尽管做作还是很有趣味的,很具有悬疑的感觉,对于风景细节的描绘很引人入胜,消遣看看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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