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书评

出版日期:2016-8-1
ISBN:9787535488838
作者:李军奇
页数:224页

一场寻找父亲的人生旅行

一场寻找父亲的人生旅行——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刘浩冰在中国传统家庭里,父亲的角色高大至上,弥漫着不容挑衅的威严,带有“专制”“暴政”的意味。然而,这种形象色彩的涂抹不止从一个人口中说出。我曾与一位年逾五十的朋友聊天,在他儿时记忆里,父亲每天回家都会等待着母亲提前做好饭,不差一刻地端上来。孩子们用近乎痴狂的眼神死盯着桌子上的美味菜肴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偶尔哪天父亲高兴了,赏赐一口、哪怕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花生米,孩子们便高兴地欢呼雀跃。那桌饭,是父亲的专有。当时听闻这一切,我迟迟不能理解,更无法接受。一个被人看作温馨和睦的家庭,难道就是因为存有这种“专制”“特权”?在今天看来,已属不可想象的奢望。如今,看李军奇的文章,我才渐趋读懂了这一切。同样,在军奇的记忆里,父亲也是如此专制、不通情理。他与哥哥、三个姐姐五人,集汇出了一段令人难以忘却的集体记忆,而这段记忆的中心便是父亲。军奇的父亲是对非洲援建的职工,曾经修建坦赞铁路,这在外人看来笼罩着一种令人欣羡的神秘想象。但是,这种光环在五个孩子眼中恰有难以言说的种种。他与孩子们格格不入,丝毫不顾及孩子们的切身感受,接受他只是因为父亲:哥哥高中时跟随父亲在外读书。有一年过年,父亲留下一点钱后,在未征询哥哥意见的情况下,就只身回家了,其时哥哥并不会做饭;大姐顶替父亲到铁路上班,父亲带着大姐办完入职手续,就悄然回家,也未做过多交代,其时大姐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对外面的世界她尚有惊惧;二姐出嫁那天,父亲无缘发火;三姐冬天专程跑回娘家替父亲劈柴,碎木飞起,崩伤三姐的额头,鲜血直流,父亲居然没有安抚,反是责怪,冷冷旁观……这样的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角色?冷漠、专横、不通情理?这是一个真实的父亲么?因此,军奇面对父亲太难执笔,以至于怕自己笔下的父亲太过真实而让其形象黯然失色,甚至当哥哥催促其写点父亲的文章时,军奇也一直拖延踌躇而不愿执笔。恍然经年,军奇身为人父,突然化身作父亲,让其有了更多的体悟与感慨。他渐趋读懂这个世界,人情冷暖、变迁时事。在繁华热闹的都市洪流里,他勇敢朴实地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逐渐懂得了父亲当时的艰辛与责任,也同样了解着自己。身为父亲,就要承担养这个家,这是一种义务。就在这样的逻辑下,军奇的父亲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我说了算。父亲有自己的话语,不用顾忌他人的感受种种……此时,我恍然理解了同事所言及的父亲饭桌乃至家庭的种种。在当时的年代里,父亲在外打拼,所承受的更是风霜凛冽,万千风雪不惧。卸下伪装,卸下逞强,回到家享受着自己一个家的世界……军奇曾经见过父亲年轻时候在非洲双手叉腰、器宇轩昂的照片,见识了他的绚丽光彩。然而,后来记忆的留存里却总是他的倔强与暴躁,记得他的铁血与寡言,而不了解他的任劳任怨,更不了解作为长子十五岁出门求生的磨难与委屈。有其父必有其子。军奇自己也承认不可避免地遗传了父亲的坏脾气,而他的好,似乎并未继承,明了这点,自己心生恐惧,如同被突然提升到悬崖的边际,心虚胆寒。于是,也想极力躲避,也试图改变。从某些角度上而言,如今的自己,是父亲赐予的——太想脱离“暴政”,寻得自己,于是背井离乡;太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所以总能设身处地,与人为善;尽量理解他人,可以对自己狠一点……父亲犹如参照物,他映照着自己,看出自己的小,不时提醒自己凡事不可妄动。不过,父亲的形象高大抑或渺小,都在那里。他对与错,如今都能被理解了。多少年来,寻找父亲的过程,也是在寻找着自己。父亲以其自己的方式爱着孩子以及整个家,“专制”“暴力”的偏见回溯到当时的语境,也能化为浓浓的爱意与温柔。曾经执着一生的父亲几年前荡然离去,再次回溯他的种种点滴,执拗的格格不入,也化为能够印刻进心田的亲情散入心胸。没有了偏见,目力所见,皆是温柔。

在城市化的道路上我们狂奔,我们驻足

我喜欢这本书中淡淡的乡愁,还喜欢作者臧否人物的坦诚,最动人的篇章当属怀念那只老猫黄怜,窃以为此篇本书最佳。一谈乡愁,免不了谈父母。某种意义上说,人生的本质就是分离。我们总要向过去告别,因此年岁推进,成长的印记便在回忆中清晰可辨了。未成年时,父母庇佑,等到他们老去,我们长大,彼此的距离就这样拉开了。而当我们成家立业,抚养孩子,这又是切切实实参与到新一代的早年生活之中去了。但我们也仅能陪他们一段路,一切都是为了将来的分离。无论如何,我们与孩子们的联接,以及所处的环境,便成为他们未来乡愁的一部分。在这本书中,作者所讲述的事情,相信今天的中国有一大批中青年应该感同身受。因为这一代人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出身农村的人有相当数量去了城市,在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中,这批人是巨大中国历史变迁的见证者。他们有机会书写这种奇特的感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触很深。比如,连接中国城乡据点的绿皮火车,因为作者家乡的偏远,因而显得具有某种特别的诗意。这个在想象中的巨力怪兽,先后让他见识了“狼狈”和“丰富而鲜活”,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绿皮火车充当了乡村少年真正接触这个社会的窗口。恰好,我自己也来自山区农村,后来变身农民工,在家乡和北京之间频繁来往,也几乎经历同样的情感历程。所以,他说得这些事情,竟然令我生出些许感动。说实话,我都有些忘掉许久以前那种青涩和不安了,但看到作者的文字,还是一下把人拽回到了过去。再比如,作者对村社道德衰落的哀叹,这几乎具有普遍性,我与周围的人们聊天,那些出身农村的朋友,哪怕是有最强烈的爱家乡情怀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几十年的时间,世情变化之强烈迅猛。不知别的地方,像我的家乡,因为有煤,由贫变富发展特别快,所以这种变化格外显眼。很小的时候,乡邻之淳朴表现在方方面面,但如今大家堕落得不成样子。家门口的马路被压坏,坑坑洼洼尘土飞天,没人维护。贫富差距拉得巨大,嫌贫爱富的风气十分重,过去人们讲有德无德,而今天的乡村大家鄙视的分野是有钱无钱。《眷念亲情,以金钱真挚表达》这篇,让我想到关于穷亲戚的各种故事。我在网上不止多次看到相关事例。其实,逃出农村的人不少和老家的人一样,大家五十步笑百步,都过得苦哈哈,但外面的人在老家的人眼里还是有些本事,因而总是会有各种不合常理的索取,这也就引起了一部分人反感。这些事实外化成网络上的各种吐槽帖,最典型的就是凤凰男补贴家用。这其实是一种反哺模式的极端化表现。实际上,大部分的情况,只是出来的人用金钱表达一种感谢而已。天下只要还有背井离乡的故事,就永远不缺这种事情。当然,不管社会如何变迁,生命记忆中的亮色,永远是童年的河流,家乡熟悉的美食,田野的芬芳,以及逢年过节时那种欢乐的氛围。这些东西藏在作者描写村庄的字里行间,这正是我喜欢这些篇目的理由。我不是很喜欢作者臧否人物,但是我欣赏他的真诚。他说“贾樟柯在各种场合都不自觉地缅怀着一个县城青年街头迷茫与内心单纯的青葱岁月。”这似乎在暗示贾是在诗化自己的过往,但实际上作者也在诗化自己的过去,他说:“家长一方在外的乡土少年,容易诱发对山外世界的想象,容易改造乡土的胎记。比城镇青年更诚实与拘泥,比县城青年更寡闻与笨拙。”也包括他聊许知远,对许做了很多引用和分析,对他作为“精神贵族”持有赞赏态度。与贾是县城青年不同,许在作者眼里是乡镇青年,他们是这两种青年中能干预主流价值观的人。许知远说自己对物质都市感到不舒服,作者认为这是精神贵族的习惯性抵触。这种自我认同,很知识分子气。接下来讲陈佩斯、李嘉诚、巴菲特等等,其实主要就是为了谈对钱的看法了。这部分讲的很实在,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努力挣钱吧。再鄙视金钱,不是公子哥儿,就是智商低下者。我比较喜欢他关于“利己”和“利他”这一对哲学命题的讨论。这个事情我相信作者体会会很深,因为从乡村真正融入到城市,需要一个人贡献自己的才华和精力。这里面如果没有利他主义做引导,一个人做事就会永远带着怨气,利他当然不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正如作者所说:利他是要把行业或者外部环境当作自己的生意来看待, 从长远角度考虑发展的商业哲学。正所谓,以其无私成其私。据我观察,无论是县城青年,小镇青年还是乡村青年,是否悟得到这层意思,很可能是发展的一个小分水岭。作者还聊了张爱玲、胡兰成、鲁迅、聂绀弩、沈从文、张兆和等,因是仰视,所以有一些平淡的小事,竟看出不可思议来。这部分喜欢这个话题的人可能会有共鸣吧。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老猫不死,只是境悲凉》。这篇文章,描写平淡,但极有张力。这只叫做黄怜的猫与父亲的关系写得很好。因为老鼠结缘,父亲养了它。十年间,可谓“战功赫赫”。但猫吃老鼠,要把老鼠叼回家,这点父亲不喜欢,于是梁子就结下了,后来他的父亲甚至把门上的猫洞都堵了起来。这期间的斗智斗勇一定还有很多,这对奇特的猫和主人的关系令人遐想。这只黄猫在五年头上曾经出走过。未出走前,黄猫最肥的时候像只小狗。后来因为不吃剩饭,被作者父亲打了一顿,这猫就走了。两天后,归来一次。以后出走就成了家常便饭。也过过那么一段自由散漫昂首挺胸的日子,但是毕竟上岁数了,威风不再,作者再见它时都变成了一只瘦猫了。而且性情也变了,与从前自作主张蹭裤脚不一样,现在它的眼里满是谨慎和时光的艰涩,还有一股厌世的模样。猫的一生简直和人的一生没什么两样。生命的脆弱、绚烂、悲壮、湮灭,猫与人同。一如作者在书中提到的《地球脉动》,我从老猫的故事里同样看到了“生息的繁盛与冷血”。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重意义,他使我长时间想起我的父亲。我家也多鼠,但我爸不爱猫。他与老鼠们和谐相处,靠得是主动喂养它们。多年以后,我还曾记得,某个深夜家里两只老鼠倒腾鸡蛋,我的父亲不去喝止,而是推醒了在旁边熟睡的我,悄悄告诉我不要声张,然后我们父子欣赏了堪比动画片的老鼠偷蛋的场景。总之,读这本书让我想到很多过去的事情。我不太喜欢咀嚼这些记忆,更愿意花精力思考未来,所以很多事情变得很淡。每当想起记忆深处的那些小事,就突然会感到生命的无奈,我们都在奔向死亡的深渊,在还能呼吸的岁月里,也只有这些时刻,我们平静、诗意,而其他时刻,则投身到世俗的洪流之中一去不复返。

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这个贫富分化、物欲膨胀与文明冲突的大环境下,生活仿佛失去了原本的美好,作为农村人的我们想要扎根城市,默默地挤破了头,只因为条件好、待遇好、教学条件优秀;而城市的人则在赚的满满当当之后,不满足现状,把手伸到了农村,把房子盖在更高雅的地方,把孩子送到了国外;也有些人为了出名、成名而另辟新径,甚至有的无所不用其极,那种残忍的做法令人发指。人们都在努力得到更好的,不能说这种想法错误,只是若真的比较起来,恐怕我们永远也追不上富人的脚步。虽然我们仿佛已看透一切,但却似乎没有办法去改变现状,只能在当前的状态下苦苦挣扎。《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媒体人李军奇用自己的所见所闻,用故乡的人和故事,用他的视角告诉我们生活的真实面目。在书中,作者用断断续续的文字表达了对父亲、对故乡的爱意与怀念。尽管少时因为想脱离父亲的“暴政”,不想成为他那样的人,但从另一方面看,也是正因如此才成就了如今的他。也许人都是选择性记忆的动物,在失去之后,当初不怎么美好的事物如今想来也是温馨的回忆吧。这是一本散文性的随笔集,内容丰富,充满了真情实感。有对故乡的留恋,也有对现实的残酷描写,有对时事的评判,也有对诸多文人的平静诉说,更有对生活的诸多感悟。一篇又一篇的故事,读起来随性而自由,想放下时便可放下,想拿起来便能继续阅读,没有丝毫不畅快的感觉。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那些故事中的人或者事情,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的影子,让人格外亲切。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矛盾与纷争,有时候陷入其中,真的很难看不明白。正如作者所说:“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永恒的隔膜。”无论是亲人、爱人、朋友,我们都会有不理解对方的时候,所以看不懂才是正常的,承认自己看不懂是诚实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试着多沟通,去化解隔膜的存在,让彼此更亲近,一起携手去面对世间的不美好,一起体验人生,一起感受生活,共同去摸索不可预测的未来。懂,一个简简单单的文字,想要弄明白确是不容易的,或许需要我们用一生去寻找答案。

来自友人何冀兵的书评

军奇兄又出书了,可喜可贺。(当然,初看书名,感觉这不是他的调调。:)我与军奇兄相识于十年前的长沙。当时我在工作之余给他的杂志写文章,他给我发点稿费,让我赚点烟钱:)。他长着一张秦人的脸,普通话中带着乡音,经常憨憨一笑,敦厚得不行。我一想起他的脸,就想起兵马俑和《大秦帝国》。一方水土一方人,真是一点都不错。虽然我没去过陕西,迄今为止也只有他这一个陕西的朋友,但我对那个地方保持十分的崇尚与敬意,一个因为秦、唐的历史,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最早让我对他产生敬意的事情,是听说他的亲哥哥,在当地做领导。而他却死活不愿去靠哥哥,谋点外路子,心甘情愿在长沙过小日子,就是不回去。是不是他夫人我们长沙姑娘太厉霸,还是他喜欢长沙这个三线小城市,不得而知。军奇兄文字非常了得,是我喜欢的白描而冷静的风格,读来非常过瘾。字里行间,饱含着一个知识分子对这个社会的思辨和对人性的拷问。不随流,不媚上,更不哗众取宠。我们都来自于乡村,从他的文字中,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对生活的土地爱得深沉。从他的文字中,我总是想起陈忠实、贾平凹、路遥等等大师们所描绘的那个充满奇幻而朴实大美的三秦之地。心向往之,心向往之。军奇兄读书极多,而人品极佳。侠胆义胆,处处替他人考虑。跟他交往,心底踏实,洒脱亦可,理性也行。他有着这个时代不多见的善良、正直、野性和高贵。让人敬,让人爱。如果让我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我只能用到一个词:君子。可惜,在长沙我们各自忙碌,并未过多交往,2010年,我远赴澳洲,开始海外生活。而他,也南下广州,奔着南方报系而去。距离他的家乡,也越来越远。2013年,我去广州参加纪录片节,他请我吃饭,情意殷殷,让人感动。席间偶尔见他有沉思之状,未及多想。后得知,他父亲刚刚去世,他请我吃饭之时,是从陕西奔丧归来的第二天。他对父亲的深厚感情,我是知道的。在那个当下,他心有戚戚,却不露声色,一如往常款待朋友,谈笑风生。这种兄弟真是男人。转眼之间,我们都年已四十,中年之际,对人生更多感慨,也对过往更多回味。我们经常问自己: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我们多了很多故事,也多了很多朋友。人生这本书,既厚了,其实又薄了。薄到当你回想往事时,让你心头温暖的故事和朋友,也就那么几页而已。六年以来,虽远隔大洋,但我们通过微博、微信,多有探讨,多有沟通。现在,他出了第四本书,虽未读到,但看到其中一篇写贾樟柯的文章,描写“县城青年”和“小镇青年”的片段,文字理性深刻又有趣,让我感觉像在凌晨饥饿之时吃了一碗津市牛肉粉一般,来劲,也来味。由此可见,这是一本好书。军奇兄照例是不送人书的。是啊,自己灵魂里要的东西,当然自己花钱。朋友圈中信息已经过于泛滥,但我非常乐意来推荐军奇兄的新书。懂我的朋友,当然也会懂得我推荐的是一个人品高洁之人,当然也会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人世间,有懂得自己的朋友,真是格外珍贵的事情。就如这本书的名字:《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

【百味】漂泊流浪人的故事——评《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是要回归土地的。而那片土地是我的故土,那里有我的故乡,有我的故人也有我的故事。拿到这本书,翻看这本书有种莫名的感动,后来仔细想下。那种感动是作者的文字里对于家乡有种淡淡的乡愁。、《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这里不只有暴躁的河流,可怜的人性,还有灿烂的烟火和奔向梦想的青春。”时光的河入海流,流走的是光阴,是青春,是历史。作者李军奇一个从业多年的记者,他出自陕西,老家商洛位于秦岭南麓谷地,历史上曾有上洛,商州等称谓。“《括地志》云: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古之商国。秦孝公后因卫鞅破魏有功,将卫鞅分封于此,故称其为‘商君’‘商鞅’。春秋战国时期,作为秦国南疆的门户,它是秦楚两大国往来的必经之地。”这是一个处在南北文化的交汇处,有山有水,才能够滋养出有文化厚重底蕴的作家。“像我这样一脚扎入泥土,一脚伸向城市的孩子,算下来这是一群深入农村,亲近乡野而又在意识形态上靠近城市生活的半县城青年。”这句话说明了一个现象,一群出生在村庄的孩子,在经受过教育和见识过大城市后,胸膛里那颗躁动不安的心开始要求自己变成城市人。这充分说明了这是一种必然的现象。乡村城镇化建设的步子未曾停歇,新一代的年轻人已经没有了守着土地过生活的那份心。看到作者描写家乡的文字,我很感激。对于我来讲,我是一个生在农村,渴望扎根城市的人。因为我想通过我的努力,让我的儿女彻底的摆脱农村。请不要嘲笑我的想法,因为按目前的国情,国家的教育,医疗,住房,工作等诸多资源的绝大部分都是在城市。而我的根始终再生养我的那片土地里。我不曾也不会忘记我的根。故人故土故事,还有那回不去的故乡。在故乡那田地里的坟包,代表的是死亡。时间的流逝人们原有的观念和道德感也受到冲击,社会在不断变迁故土在不断的变化,那缕淡淡的乡愁,和不常见面的爹娘是自己与故乡的最后一份联系。“一个人,胸怀多少善,才能对冲种种扑面而来的恶?一个人,心中需要藏多少东西,才能隐忍生活里的种种不顺?”生活不易,对于那些我们抓不住的,那就痛快的放手。在我们还能自由奔跑的,自由呼吸的岁月,请珍惜!说出膈膜,才是真挚的坦白!作为一个在外流浪漂泊的人,我有回不去的故乡,感谢作者通过他的文字说出了那些我一直想说而没说出口的话。

如果你想家了,不妨拿这本书来读吧

你说,人到多大岁数才能去怜悯周遭不幸的人与群,怜悯故土的变迁,怜悯人活世间的一切苦,懂得用更通透的眼光去看他人他事,懂得要对万事万物重情至深?我知道二十多岁是不会的,即使怜悯也仅仅听闻时的那一霎,岁月的经历与累积根本不足以形成卸不掉的重压,没有获得足够安稳的生活还没有余心回头讲述。直到,我们将生命走了很久很久,遇见太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荒诞、幸与不幸,才会去怜悯。怜悯他人也是因自己受了太多苦。这本书的作者像很多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甚至是九十年代出生在中国农村又凭学业去大城市念书,最终留在城市的人一样,有故乡,却永远被故乡遗弃,或遗弃掉故乡。他在生活稳定步入不惑之年后,回头来写故乡,写脾气不好的父亲,写曾经的玩伴,写不幸的亲人,写中国的农村社会。中国社会真的很奇特,虽然有很多社会阶层,而中国只明确划分城市与农村,而且农村与城市里的生活习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方式、精神状态、语言谈吐也差异的很,在别的国家我们找不到一个像中国农村这个都是聪明的“淳朴”人的社会。这是我们的艰辛,我们必须在其中生长又一步步抗争的艰辛,生活的艰辛,视野的艰辛,生存理念的艰辛,心智的艰辛,我相信那些出生于农村又最终停留在城市的每个人都深有感触。这些我们都是没有办法的,不像其他贫穷落后的国家,仅仅是贫穷就罢了的,我们贫穷了,后来又富了起来,可依旧还是贫穷的,和土壤打交道。中国的农村是贫穷与肮脏垒成的,甚至是粗俗,但只有撕破薄脸皮,坦然接受了这些,才能真正感受到它奸诈聪明却又质朴的本性。作者不会像其他故土的书一样,美化乡村,美化故土,他真的很实诚与坦诚地交代了全部。所以书中作者的每份感情都特别真挚,而好的文章不在于笔墨多繁华靓丽,而在于真挚,我们阅读一本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交流啊,只有特别的真挚我们才会读进去,走进那个人的心里,倾听他想给你说的话。在写到贫穷时,他说,“钱,伤情、害情、无情,是那四年我真真切切的感受。”“钱是物质的,但此刻唯有钱,似乎方能传递我对亲情的眷念。面对贫困与离别,钱有其无法替代的深刻价值。钱,似乎又是精神性的。我真的无法面对面表达一个中年汉子对于少年温情岁月的感念。面对一个注定无法彻底帮扶的亲戚,我只能痛惜命运的无情。”这是我所见过的最赤城也最重情的对钱的理解。写母亲时,他开篇说,“‘你把这些都装上。’大早上醒来,母亲已给我备好了行李,林林总总,摊了一地,其中有她晒干的萝卜丝、豆角干,幽幽地散发着陈年的气息。如果是在前几年,我早就会埋怨:‘不要,谁喜欢这个。’那时母亲会心疼地翻翻自己的劳动成果,心有不甘地说:‘又不重。’”这也是我读过得,最让人想落泪的开头。写到故乡的秋天时,他写了故乡的柿子,“采摘下来的柿子,有的被挂在屋檐下,一点点变软,慢慢地被吃掉,有的被刮皮,用绳子串起来,挂在通风处,等到表面渗出如冬霜样毛茸茸的白霜,就成了柿饼。很奇怪,同样的柿子,有的人做的柿饼一团黑,有的人做的白茹绒球。小心地用舌尖舔一下这些白绒,甘甜如水沁润,顷刻扑过舌尖,直达喉咙。有的不良商家,为了将自家的柿饼卖个好价钱,就用面粉撒饼,滥竽充数。”这是我念过的,最美的金秋。写到乡土青年时,他说,“比城镇青年更诚实与拘泥,比县城青年更寡闻与笨拙。这是一群比小镇青年更泥土的土皮。至于能否雅皮,就看造化了。”这是我了解的最坦诚的对白。这本书读到最后一页,虽然里面掺杂了一些可能是旧日的个人评论与感悟的文章,但作者做记者十多年,换另一个人来记录这些东西,都没有这样真诚与细致,而且打动人。我们好像随着他的文字,随他一起去了一趟秋天生长柿子树的北方农村,那个地方一点都不完美,它穷,它落后,它地霸王,它败坏,但它是故乡,是故乡就是心头永远都抹不掉的余重。有好多人,都不敢开口说故乡,嫌弃它穷与落后,嫌弃里面人情是虚假与金钱挂钩,我想不是的。如果你读这本书,你会更想回家,你也能理解因贫穷滋生的其他不幸与不宽容,其实都可以慢慢去懂,去谅解。还有,如果你也想家却不能回的话,不妨拿起这本书吧,它会让用更成熟角度,让你回趟家。

拉近心与心的距离

故乡是我们抵达这个世界深处的一个途径、一个起点。我们出生的村庄是如此的熟悉,不管是它的文化,它的历史和背后存在的故事都会始终牵扯我们内心的那根弦。不管走到哪里,我们对亲情的缅怀,对少时岁月的渴望,对故土人事的记述,都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印在心底。李军奇的《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一书,文字内敛有意味,不张扬,沉静温和,读起来亲切,我总能在他的故事里找到熟悉的影子,寻得儿时的玩伴,找回儿时的记忆。就像他所说,这里不只有暴躁的河流,可怜的人性,还有灿烂的烟火以及奔向梦想的青春。走在去大姨家的山路上,想起小时候走亲串戚,翻山越岭的欢乐,那时像只快乐的小鸟,闻着芬芳的野花,听着悦耳的鸟鸣,摘葡萄,打桃子,展现童年应有仅有的无限快乐。二十多年后再走这条路,只觉它是那样荒凉,眼见一家家搬离,一户户锁门封窗,庭院青草蕤蕤,心再坚强的人,也会生出悲情。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家,整个山头就三四户人家,但凡能出去的早都奔到城里面去了。我们也一再劝父母到城里面和我们一起居住,但是他们就说他们在农村住习惯了,喝着山里的水,吃着自己种的菜,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辈子都是这样过的,早习惯了。我知道因为他们的根在这里,不管住在哪,他都不如住在这个土屋里面畅怀、安逸。我懂他们的心,所以我们也不再强求,只希望有时间常回家看看,平时多打打电话,逢年过节陪伴在他们的身边。母亲的和蔼和父亲的严厉,向来形成鲜明的对比。小时候对父亲的仇恨只有在等到我们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才会慢慢理解他们当初的做法。因为只有你经历了生活的波澜、人世的纷争和人性的善恶,我们才能体会他们生活的不易。再忆往事,没有责怪,没有埋怨,没有恨意,有的只是更多的理解。然而有时人已不在,物是人非,心里还有丝丝的悔意,想必这就是残留的遗憾和人生的不完美吧!记得杨绛先生曾经说过,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一书,内容丰富复杂,故乡、亲人和往事在军奇的笔下自然流露,时事、新闻和人文烟云在书中蜿蜒穿梭。曾经的隔阂已不再,曾经的陌生变熟悉,曾经的误解已消除,曾经的一切都已经被理解与宽容。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无论好坏与绝望,忠于自己的内心,终留一片属于你的天地。人生路漫漫,总有不完美,才美。学会坦然面对生活,挺直胸膛,大步向前!知你,懂你,拉近心与心的距离,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眼前豁然开朗。

若能从一捧雪里懂得嗅到花香

《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深情告白》,初次看到书名的时候确实被吸引了。懂?懂谁?怎么懂?为什么要懂?又为什么说懂是一种告白?瞬间从心底冒出许多疑问,这是此书带给我的最初印象。看书的时候这些问题都慢慢地有了一个答案:懂——它是一种成长。它不是说懂一个人,一件事,或是一种人生,一个世界。每一个在外漂泊的人,漂泊久了,也是一种成长。若能从一捧雪里懂得嗅到花香,那便是学会了如何活着。这本书里写的是作者的一些随笔散文,时而写到古人,时而谈到今人,时而写写历史,时而说起自然,谈论的话题很有跳跃性。不过也能从中感受到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思路。不过最令人感动的却是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写到的,作者本人对乡土的情结和对生活的感悟,写得很细腻,很动人。有一种淡淡的情怀,深深的眷恋……但对于世道人心,又颇具慧眼,看得很深刻,很睿智。茫茫经年,作者灰心过,丧气过,沮丧过,难堪过,唯独没有绝望过。异乡的生活,没有更多的融入,也没有更多的排斥。作者甘愿以旁观者的身份欣赏和批评着这个养育着他的城市。但对于故乡,作者的情感要复杂的多。家乡农耕基本靠手,农事盈亏仰仗老天。有专制的父亲,强横的巨子近邻,曾眼见村社道德的衰落,也眷恋亲情,留恋故时校园。每年回故乡,目力所及,是不那么光鲜的建筑和乡亲,见多了外面的所谓日新月异,难免叹息故乡的迟暮与呆滞。目击了太多的流泪与诅咒,使作者失望于故乡,而善良的本性,让他把关于淳朴乡村的想象,总是寄望于远方。后来才明白,原谅是一种岁月的成熟。中间几章作者写的比较广泛,在谈古论今中融入了许多个人感悟和见解。第二章写了关于小镇青年与县城青年的精神发育史,对商业道德与功利主义的看法。另外,作者也许还是个吃货,写了饭店的经营,又写了清代袁枚偏爱豆腐,使豆腐流行于大江南北的趣事。第三章则是作者对文艺界和历史上一些知名人物的解读。写了胡兰成与张爱玲,写了沈从文,写了鲁迅,写了聂绀弩,写了《时代》的缔造者之一——鲁斯先生,还谈到了美国的奴隶制。第四章却写猫啊,鸟啊,鱼啊。看得出,作者敬畏山林河谷,喜爱自然。拯救自己,是最大的生存意义。自由,有趣,快乐,心安。无论你我是否在奋斗的路上,也都难免存在隔膜。那些敲动内心和灵魂的话,说出来,就是一种勇敢。说出隔膜,才是最真挚的坦白。

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在看这本书的自序时,我看到了一位坚硬的父亲的影子,感同身受,我也有这样性格的父亲。我一直很难描述父亲的性格,但当我看到李军奇笔下的父亲,便一下触动了我对父亲的那种情愫!或许是从作者的文字间的父亲形象得到共鸣,相比之下,我总觉得我还是不够了解父亲。《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这本书是一本随笔集,虽然是单篇文章聚集而成,但父亲的影子贯穿全书,时而若隐若现,时而形象清晰。一篇篇文字,不仅把读者带回了一个时代的片段,更清晰了父亲的形象。《母亲的眼泪》那篇,作者笔下展现的是生活气息浓浓的母亲,是牵挂儿女的母亲,也更是掩映父亲的一面镜子。当作者通过一件事来表达某种思想时,你会发现,也能对应到你的生活中,那些思想,比如,他写道,沈从文去世了,他的爱妻说她一辈子也不知道丈夫在想什么。这种隔膜事实上也存在于父子、母女间,兄弟姊妹间、同事朋友间。尤其是这个时代我们即使非常要好,相互了解,也还是能够感受到隔膜,有时候我们只会用“你懂得”来修饰我们看不见的隔膜。可是却无法修饰自己内心对于隔膜的凄然感受。用情书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一个收获,现在很少读到这样的文字了,你能明显感到作者虽然身处城市,却仍旧怀着小镇人的淳朴和上进,而现在的小镇乡村已经不是他笔下的美好,甚至已经不再有他的容身空间。而对于他已融入的城市,似乎那最值得人生骄傲的奋斗全部倾情奉献,也没有感受到来自城市的归属感。根在小镇,而小镇已变,家在城市,而心仍漂泊。这样的心境在这个时代有着超多普遍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很认同,原谅是一种岁月的成熟。也许我们的爱与向往将继续接受变革,但是爱的原则仍需建设: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我认为是维护我们情感联系的基准,不可荒废,值得铭记,这样在能真正懂得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上与我们有关系或没关系的人们。对于这个世界,我们最大的使命就是面对!

我们都应学着与周围的一切和解

刚看到书名时,我以为它是一本心灵鸡汤。说实话,对于心灵鸡汤我有一种本能的排斥,不是说它有多不好,就是不喜欢它那种纯粹的说教、所谓正能量的鼓励。所以对它我会尽可能地远离。好在这本书并不是。它是作者的一本随笔集,是他对于故乡、对于情感、对于自我、对于人性、对于社会现象、对于梦想与奋斗、对于自然、对于历史和文化以及世界的认识与感悟。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有幸遇见它,让我有所思考,有太多的话想要说,却又好像说不尽,道不完。作者对于故乡,童年,青春的描述用了很大的篇章。可见他对于故乡有种特别的情结。尤其是描述童年时光时,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孩子,有着那种单纯、天真与美好的情感。夏天与小伙伴挽着裤管在河里摸鱼,见识过大孩子用雷管炸鱼的刺激。又或是跟着大哥哥们去村后的池塘里游泳,即使自己只会狗刨而不敢下水,只能替大伙儿看守衣服也是快乐的,那是自己浪漫的,绿色的少年梦。这不禁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在故乡,我的童年基本上用“玩耍”两个字就可以概括。那时应该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就算在学校,似乎课间休息的时间特别长,我总是和几个伙伴一起玩捉迷藏,有时会藏到煤堆里,出来蹭了一身黑还是玩的不亦乐乎。暑假抓蝴蝶,寒假就约小伙伴一起在结的厚厚的冰面上滑冰。对上课的印象并不深,唯一的就是每个礼拜五的音乐课。那时的教室很小,需要提早地去占座位,上课是在比我年级高的哥哥的教室。我就自然比别人有所便利,偶尔有幸就能坐到哥哥的位子上。但很多时候位子还是被占了,便搬个小板凳坐在座位旁,以便借桌子抄歌词。学歌的快乐难以形容,只是不久便跟随父母去了一个城市居住,离开了我爱的故乡,我爱的一切。到了城里上学,再也没有那时的愉悦了。虽说只是小学,但每周的课程排的满满的,几乎没有了玩耍的时间,课下还在做习题,和同学讨论要不就是去老师办公室请教。突然发现乐趣少了,再也找不到在家乡的那种无忧无虑了。有种悲凉,有些遗憾。突然好怀念在家乡的那个无忧无虑的时光。不知为何,我从小学到大学的朋友不多,或许忙于学习,或许是胆怯,不知该怎么和同学相处;或许是我的自尊心太强,那时同学叫我跳皮筋,我不会,怕出丑,干脆就不玩了。久而久之就和她们疏远了。生活在这个城市,我和身边的一切却是那么陌生,或许是高楼矗立,或许是人们的淡漠,让我觉得自己就是异乡人,没办法与周围的一切相融。只有孤独寂寞陪伴在外身边,到现在我一直觉得这是一种永远无法弥补的憾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总觉得自己似乎少了一点单纯,想找却怎么也找不回来了。我感到了沮丧和落寞。不懂与人如何相处,总是会被误解。说的明明是实话,却遭到那么多人的不满。是自己错了吗?性格直接也错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很迷茫,是不是应该多一点世故,多一点圆滑呢?可是我很讨厌这样,我不想学也学不会吧。但是对于现在这个社会,圆滑、能够左右逢源的人会更招人待见。即使你虚伪地夸奖,有目的地奉承,都会让听者高兴,自己也会得到所谓的好处。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和大多数人一样才行,才能在这个复杂的环境中生存下去。或许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吧。但我目前还是决定不了,还在思考,还在犹豫,还是迷茫,或许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把这个理清楚。这是我的无奈。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对张爱玲的了解仅限于看过根据她的小说拍成的电视剧《半生缘》,只知道她是个才女,是个有名的作家。《愿时光静好》这篇文章让我了解了一个才女的坎坷爱情路。她与胡兰成的爱情,注定是一个悲剧。一开始,她被他的口才文才所吸引,于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明知他有妻室,又有很多女友,是个彻彻底底的花花公子。但她还是爱他,或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父爱,胡的殷勤,还有她倔强的性格让她倾尽自己的所有去爱这个男人,但终究还是被胡始乱终弃。爱情,一直都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让人深陷其中,迷失了自我,最终受伤太重,终生难以治愈。在爱情这门学问中,很多人都不及格。因为他们的爱是卑微的、委屈的、无原则的,失去了本该有的自尊自爱。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那么请你果断放手,执拗的毫无意义的追逐不会有任何好的结果,只会让自己受伤。若不爱,放手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努力学习,努力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好,终究会遇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因为我们都值得被爱。文章中提到的很多钱引发的故事,这的确是现实,我们无法改变,无可奈何,但我们起码可以做好自己,最正确的选择。其实金钱能给人带来的只是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的匮乏只能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地完善自己。心灵上的成长,成熟会更重要。把钱看得淡一点,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要攀比,相信我们都会是快乐的,幸福的。这本书,带给我很多思考,也有很多疑问,对自己,对一切,我想我需要一段时间去好好消化一下。但它确实教给了我很多很多。我觉得要做到懂实在不易。看似一个字,却包含了太多太多……懂,是你知道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能够理解、包容他们的不足;懂,是你不任性,识大体;懂,是你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及时伸出援手;懂,是你孤独绝望时依旧坚强;懂,是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偷懒;懂,是你知道并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懂,是你知道与人为善,不欺弱,不惧强;懂,是你知道爱护自然,善待生命;懂,是你知道与这个世界和谐相处。只有真正的懂得,才能收获内心的平与快乐。愿每个人都能读懂自己,读懂世界,做一个不忘初心的人。

最温情的告白如涓涓细流

文:薇薇爱阅读白天忙碌夜晚回家依旧忙碌的我,每天利用零散的时间在读这本《懂》,对于这本书里面的作者写的故事里,每次回家母亲都给带的菜干觉得特别亲切。结婚之后,由于住的离家近,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在家里的菜园子里摘各种应季的蔬菜,春天是地里的韭菜,夏天是长长的豆角和嫩嫩的丝瓜,翠绿的了辣椒,秋天的时候是地里新长出来的小白菜,胡萝卜,白萝卜,倭瓜,冬天是储藏的大白菜,我们当地有句俗语,说闺女是家里贼,搬家里的东西,其实对于父母而言,孩子能常回家看看,走的时候大多都是大包小包的拎了一大堆。有时候妈妈会做些腌菜,也会给我们带一些回去,家里的菜园子总是有那么多的菜,似乎每年爸妈都会多种一些,跟作者的妈妈每次说的一样,带上吧,又不重。以前坐公交车的时候总是觉得带着这么多太重,我妈经常说,自己家种的菜不打药,吃着放心。像没对于市场上买的菜,家里的没有农药的吃着更放心,就连闺女刚开始吃辅食加的鸡蛋,也都是自己家老母鸡的鸡蛋,原因自然也是没有用饲料喂。孩子大了也经常带孩子去姥姥家,比起相对有限的小公园,小绿地,农村更加让孩子觉得新鲜,也有更多的小伙伴,包括家里面的小动物。作者轻轻的给大家讲着他周围的亲人,他的童年,就如同涓涓细流一样,也同时牵扯出了人们对自己儿时的回忆和对过往的思考。对于多年前红极一时,以至于现在每到年节都会播放的《常回家看看》离家再远,盼望着回家的路途都不远。回家的心情从来都那么迫切。因为知道家里有人等着你到来,连闺女总看的《熊出没》光头强都因为过年买不到回家的火车票各种着急上火,小的时候我们盼望着过年,那个时候生活条件没有现在这么好,就等着过年家长给买新衣服,买好看的玩具,吃好吃的,现在长大了的我们,过年回家便成了对家的眷恋,常回家看看便成了一种习惯。作者每每想起母亲包的粽子,对于我家常年在外的老公,不经常回家,有一次端午节打电话说要回去,第二天中午到家,桌子上就摆着一大盆的粽子,老公吃粽子不吃放枣的,粽子都是用不一样的绳子系着的,剥开粽子蘸着白糖吃。婆婆听着他要回来半夜起来煮粽叶包粽子,为了就是到家能吃上热乎的粽子。婆婆去世之后的那个端午节,老公哭了,说以后再也没有人半夜起来煮粽叶包要粽子了。对母亲的想念每每过节就更深,那些融入到记忆里面的不仅仅是过节的吃食,更是浓浓的爱。只是那时,他还不那么懂得。 岁月承载了我们那么多人的故事,如同作者娓娓道来的一个个故事一样,每个人的心里也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仿佛发生在昨天的故事,那些人那些事,每每想起来也是诸多的感慨在心里。懂,一个字好写,想要真的懂却着实不易的一件事,且行且珍惜吧。

故乡,故去的家乡

每一个漂泊在外的旅人,内心多少都会对家乡有所牵挂。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自己记忆深处的故乡。仔细想来,那已经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遥远到仿佛是我前生的经历一般。故乡,是和我的童年紧密相连的。思绪穿过十几个春夏秋冬,回到记忆中的小时候,一幕幕场景竟是那样鲜明。我依然记得那个充满阳光的早晨,那时候的太阳真的是金黄色的,照耀在辽阔的大地上。我骑着刚刚学会的脚踏车,在院子里兜圈圈,小狗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吃完早饭,妈妈提着洗好的衣服,在不远处架起竹竿准备晾晒。这样的日子是童年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但那份生活的宁静却再也不会有了。后来,等我上小学的时候,全家都搬到城里去了。最终,小小的我背井离乡,童年也随之远去了。繁华的城市生活让我遗忘了故乡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还会在梦里一次次遇见那条熟悉的小巷?回家的路上,左手牵着爸爸,右手牵着妈妈,昏暗的路灯下,三个人的影子都被拉的好长好长。今年春节回了一趟故乡。久违了!在十几年后的今天,我终于再一次踏上了那片养育过我的土地。唯一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记忆中熟悉的场景。我未曾想过,我的故乡——那个僻静的小村庄,有一天也会被现代化建设的浪潮吞噬。曾经狭窄崎岖的小路,如今已经是宽阔的沥青马路了。而记忆中一排排参差不齐的房屋,也被一幢幢高楼大厦所取代。那个见证我童年的故乡,再也回不去了,她只能永远留存在我的脑海中了。亲爱的故乡啊,我是不是来晚了呢?谨以此纪念我早已故去的家乡。

散文中的一股清流

一看书名,以为是爱情,二看内容,以为是亲情,三看全书,哦,原来你是散文。河水是故乡记忆的化身,温柔,希望,力量,甘甜。一年四季的水每一个季节都带给作者不一样的东西。家是傍水而活。人亦是缺水不可。大姨晚年的悲惨,让他直呼命运无情。好在童年还有美好的回忆。冬天铁桶做的火炉,挤墙角的游戏…都让人心生怀念。曾经校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尽管已看不到当年的模样,却仍旧牵起无数回忆。清明节的祭奠,母亲少有的泪水,家乡的粽子,秋野的景色,元宵节的快乐……最重要的怕是懂得了父亲的爱。理解了不善言辞四处奔波的父亲和一生从不为自己考虑的母亲。更有故乡味的,当然是乡音。“乡音无改鬓毛衰…”的诗句传留至今。不知有多少故乡人在异乡漂泊,只身一人,孤独,但有梦想,有希望。他们是空巢青年。“在他乡飘零,在实现梦想。”“ 生活愉快么?” “愉快……” 是笑着回答的上半句; “只是想家!” 是至终没有说出的下半句。——冰心我们半生飘零,我们无惧无畏,我们勇敢有担当,我们一生光明磊落。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都各自努力着,但谁也没有把底线丢掉。这样不论是商场还是战场,我们始终要做那个成功的人!真正的成功者,容貌,心理,意识,智商,情商……钱是罪恶的根源。“对富人阶层,裸捐与裸体一样是敏感词;”“穷极而无法,为富而不仁。”“巴菲特的晚宴不只是考验中国富人,也考验着所有中国人的财富观。我们谁也做不了旁观者。”作者在文中写到。他的话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世界是属于大家的,世界也是属于我们的,这不是鸡汤,也不是毒药。如果你觉得我是一本正经的开玩笑也可以。反正我认为我们不能真的成了这个世界的旁观者。而是要做这个世界的参与者。曾经我看过一个报道,说在黄河里看见了一种濒临灭绝的鱼,但是因为开闸放水,上游的鱼没有了安家之所。很多科学家在讨论怎么保护它的时候。有一个官员问这种鱼好不好吃。记者说不知道。官员说,那如果不好吃还保护他干嘛!当时我虽然觉得他身为官员这样说不对。但确实找不到反驳他的理由。现在,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找到了。书中是这样解释的:“一个物种的灭绝,意味着人类失去一个生存的保险和免疫器官。”“比如,某天自然界出现一种对人类有极大杀伤能力的病毒,现在的医学科技无法防御与杀灭,无意中有人发现这种病毒无法感染给麋鹿,于是从麋鹿身上提炼的带抗体的血清终于拯救了人类,如果麋鹿早灭绝了,那么人类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但是我相信看到书评的人中有很多跟我一样第一次知道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原因吧。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都在书中有写到。我是越看越有兴趣!很有趣的写作手法!书中也不乏幽默之语句。但却反映出了很多人间的大道理。书中的每一个观点表达的都让人有这样的感觉:嗯,很对!或者,嗯,没错!语言很干练,这篇书评,迄今为止,是我用时最长的一个。(虽然我还并没有写很多书评)还有很多很有趣味的东西等着你在书中发掘!这本书绝对称得上是一股清流!ps:约评这事,我以后还是少干为好。新学小生,资历尚浅,经验不足。还望多多指教!

一部漂泊流浪人的心灵告白书

在现代都市的喧嚣洪流中,很多人远离了故土,在外艰难奋斗、辛苦打拼。这是一场深入骨髓的抉择,连不识字的老人都知道求学读书能改变现状、修改命运。这也是一场从乡村到城市迁徙过程中的痛苦抉择,是摆脱自身贫穷以及封闭现实的一次空前的洗礼和倔强抗争。作为一名陕西汉子,与贾平凹是老乡的李军奇,也曾经求学于商州,浸润着深沉土地的质朴因子,毕业后来到了广州,开启了新的人生之旅。在广州大道中289号大院,他奋笔疾书,忘情于探索人之内心、自我与周遭世界、反省自我,力图读懂这个世界。一晃经年,他游走于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类媒体,不断切换着身份与角色,最后定居于湖南。并作为一名都市人,也偶尔回一下故乡。故乡难忘,军奇领着妻儿来到了久违的地方。但是,故土成了熟悉的陌生者,听闻父辈说东道西的故事,看罢过眼云烟的凡尘往事,渐趋了解着这么多年一片热闹与落寞交织的土地。孩子在田野中的嬉闹,让疏于了解稼穑辛劳的他们找到了乐趣。或许,让孩子了解乡村成了父亲的一种责任,试图在他们的记忆中抢救着点滴的零星历史留存。村庄,成了越来越隔膜的他者,也成了都市人的新奇。作为一名都市人,李军奇无法改变对生我养我地方的无奈与眷恋,或许留下几张照片,能让瞬间化为永恒。冉云飞曾经说过: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事过境迁,每次回到老家,他看到的是山乡巨变,人情冷暖。曾经淳朴的故乡,在现代化的洪流中变得道德日趋沦丧、人情趋于淡薄。老人唏嘘,闻者叹息。每个人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李军奇试图用诚恳的笔触记下自己的心灵告白,这不仅仅是怀念,也是有一种想改变的冲动。但是,面对现实,你我无奈。当自己直面曾眷恋已久的亲属,想多说些什么,想感激她曾多年的照顾与疼爱,竟然发现再多的话都是苍白无力,最后只能匆匆拿出几百块钱,算是聊作自身告慰。军奇的故事发生在千千万万个你我身上。愿,你能懂这一切,也愿这种诚挚与坦白,能找到你的影子。

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

「有人说,人有两个根本的属性:自卑和俗念,一为“怕”,一为“要”。要而不得,怕愈深重,自卑油然而生。」「自卑是一种特殊的自卫,不想得到更大伤害时的一种情绪的本能收缩。」「自卑未必全是坏事,隔膜未必只能制造斗争。隔膜永恒而普遍存在。正视之,方能克服其中之魔障。而自卑者,也无须绝望,学着信任与爱,则能远离魔鬼的手掌。」自卑是一种自卫,看到后很是认同。所谓「要而不得,怕愈深重」,在人们抛弃自己之前,先自绝于人群,这或许是自卑者最常见的一种姿态吧。自卑是种痛苦的体验,没有人想停留在这种境地,但如何走出这才是最大的学问和难题。学会信任与爱,需要这个世界有更多充满温情的脸孔。所以我喜欢本书的书名,《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

故乡,那个回不去的地方——读《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

故乡,那个回不去的地方——读《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喜欢这本书淡蓝抑或是淡绿的封面,连绵的白云和远山,山脚下一处小屋,一叶小舟漂在河流上,小舟上安坐着的在我看来是一对老人。我打量了许久这闲适安静的画面~作者李军奇,记者,有个称呼叫——迷茫的“土皮”。他自诩这是一本漂泊流浪人的告白书,他笔下的故乡、故土、故人、 故事,引起我深深的共鸣——我也是个远离故土,漂泊在异乡的灵魂。“致那些在外流浪漂泊的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那些敲动内心深处的话才是我一直想说而不敢说的”——腰封上的这几句话,让我不由得轻叹,是的,我与故乡的隔膜,很深了吧。全书共五章,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作者的人生阅历和知见、思考。个人尤其喜欢描述童年与青春时期的故乡的第一章。我们虽身处不同的地域,但他写的那些故乡习俗,人情世故,也能悠悠地把我带回记忆里的小时光。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河流、田地、校园,大小节日,语言平实又生动,娓娓道来,故乡在文字间流淌。我的故乡在皖北大地上,我有一对朴实、谨小慎微、深爱孩子的父母,庆幸我是家庭里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大环境里没有遭受多大的压力,得到了来自所有亲人无微不至的爱护。有时会觉得自己缺爱,想方设法从外界抓取、弥补,其实回想起来,我比妹妹们享受的爱已经多出很多~在家庭里,甚至在很多同龄人中,我可能唯一没有挨过父母打的孩子了吧~ 所以不管什么情形造成的肢体打斗就是触碰我的底线,是不能忍受的。大多数同龄人蹭满鼻涕的袖口干硬时,我有漂亮的新衣裤穿。阿姨是个心灵手巧的人,零碎的布头经过她一番摆弄,像变魔术似的出来一件漂亮的裙子,套在我身上。三四岁时,我便拥有了积木、图画书,这些来自疼爱的我小叔。作者写到涨水的河,正好我家门前也有一条不算宽的河。春末夏初是小河涨水的时节,小大人似的我去河边洗东西,出溜进河里,昏迷。好在被淹死前被家人打捞起,这也算我人生的一个大劫难吧~小时候的端午节,盼望的是吃糖糕,糯米粉搓的吧,放在油锅里炸熟,金黄玲珑。粽子,只有白米的,蘸糖吃。说到上坟烧纸,家乡的习俗也同作者的家乡类似——那是家庭里男丁的任务,与女性不搭界。这个时候,谁家人丁兴旺,走路都更带劲。我也算破了风俗,开了一个女子去上坟的新河吧~ 我常年离家,能逢到上坟的日子似乎只有春节,初一天不亮,跟着家族里的叔叔伯伯、哥哥弟弟,还有爸爸,跑去坟地。大多数时候,长辈们怕路太远我跑不动,只让我给爷爷烧完纸就先回家,有些时候我也坚持跟大伙跑完所有祖先的坟地,一起回家。这几年,那些上了年纪的叔叔伯伯“退休”下来,上坟的队伍换成他们的儿子、孙子。我的爸爸没有儿子,只能继续跟着晚辈们去祭祖先。这个时候,才觉得在农村有个儿子接班是件多么重要的事。上周末刚回了趟老家,记忆里的乡村在逐渐蜕变,乡村里的人也随着环境改变而改变了吧~对故乡,仍然有说不清的情愫……跟随着作者的文字穿越回童年的故乡,神游一番。合上书本,关闭这些七零八落的记忆,回到当下的生活。

“这里不只有暴躁的河流,可怜的人性,还有灿烂的烟火以及奔向梦想的青春”书本的扉页上赫然的树立着这几句话,一下子让我对《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这个书名中“温柔”起了疑心。书中通过5个章节,从童年的记忆,乡愁,到岁月静好的人生态度,从人性的悲凉到最后的真挚的坦白,无不透露着人性最真实的想法和感受。人的一生中,童年的记忆时刻会陪伴他一生的成长,悲伤,别离,欢乐,幸福,很多经历伴随着年龄的成长更加记忆深刻。关于父亲这位铁路工作者特殊的职业,作者有着特有的思考,正因为它的特殊性,隔断了父子相距的时光,造成了父子间永远的隔阂。在父亲去世后,他试图去寻找与父亲的记忆,重新开始理解父亲,原谅父亲,原谅,是一种岁月的成熟。其实很多人很多事,我们要珍惜当下,说不定一转身想要原谅已经成往事。像作者一样,我也是一个从外地融入到长沙的异乡人,从出生到现在,我的骨子里更多的带有家乡的气息,不管是从工作接触,还是日常的生活,表面上融入和谐,在夜深人静深处,乡愁就会涌上心间。家门口弯弯的小溪,山谷间回荡的笑声,老房子浓浓的亲情都可以让我落泪。每个人总有那么一处的内心柔软。因为迷茫,所以我们努力奔跑,我们用尽方法让自己融入在异乡,成为异乡的新成员。在第三章中,作者用自己特有的观点阐述古今中外的文青学士以及社会人士,悲凉的叹息张爱玲爱情的悲情,沉思沈从文这一生的“照我所思,能理解我,照我所思,可认识人” 也会对一个鬼子兵老人的谢罪赞赏,从社会角度,人性角度,表达出自己的观点,愿使岁月静好,安能得一清净。从家猫的青春风流倜傥到年老的花甲摧残,岁月匆匆,时间带走的是更多的美好回忆。作者也从动物界的优胜劣汰的生存规律,体现了生与死不过是一场生命轮回。保护频临绝境的动植物,不只是人类的爱心,同时也在拯救自身。回忆种种,这本书也算是老师对他这辈子的一个清晰回顾。很多人很多事学着去原谅,一篇篇的散文心境给了自己最大的诠释机会,放下浮躁之心,回归内心的平静。

愿意能懂

刘浩冰在现代都市的喧嚣洪流中,很多人远离了故土,在外艰难奋斗、辛苦打拼。这是一场深入骨髓的抉择,连不识字的老人都知道求学读书能改变现状、修改命运。这也是一场从乡村到城市迁徙过程中的痛苦抉择,是摆脱自身贫穷以及封闭现实的一次空前的洗礼和倔强抗争。作为一名陕西汉子,与贾平凹是老乡的李军奇,也曾经求学于商州,浸润着深沉土地的质朴因子,毕业后来到了广州,开启了新的人生之旅。在广州大道中289号大院,他奋笔疾书,忘情于探索人之内心、自我与周遭世界、反省自我,力图读懂这个世界。一晃经年,他游走于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类媒体,不断切换着身份与角色,最后定居于湖南。并作为一名都市人,也偶尔回一下故乡。故乡难忘,军奇领着妻儿来到了久违的地方。但是,故土成了熟悉的陌生者,听闻父辈说东道西的故事,看罢过眼云烟的凡尘往事,渐趋了解着这么多年一片热闹与落寞交织的土地。孩子在田野中的嬉闹,让疏于了解稼穑辛劳的他们找到了乐趣。或许,让孩子了解乡村成了父亲的一种责任,试图在他们的记忆中抢救着点滴的零星历史留存。村庄,成了越来越隔膜的他者,也成了都市人的新奇。作为一名都市人,李军奇无法改变对生我养我地方的无奈与眷恋,或许留下几张照片,能让瞬间化为永恒。冉云飞曾经说过: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事过境迁,每次回到老家,他看到的是山乡巨变,人情冷暖。曾经淳朴的故乡,在现代化的洪流中变得道德日趋沦丧、人情趋于淡薄。老人唏嘘,闻者叹息。每个人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李军奇试图用诚恳的笔触记下自己的心灵告白,这不仅仅是怀念,也是有一种想改变的冲动。但是,面对现实,你我无奈。当自己直面曾眷恋已久的亲属,想多说些什么,想感激她曾多年的照顾与疼爱,竟然发现再多的话都是苍白无力,最后只能无奈地拿出几百块钱,算是聊作自身告慰。军奇的故事发生在千千万万个你我身上。愿,你能懂这一切,也愿这种诚挚与坦白,能找到你的影子。

我的父亲,我的故乡

虽然,从书名很难看出来,这是一本讲述父与子的人生故事。但是阿来的序言,道尽了作者的功力,和全书的内容方向。一位与父亲有着隔阂的儿子,回忆着他的父亲。作者是本书是南方报业第一支笔李军奇的散文集。是一位从业17年的作者。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写文章重在求真。本书,作者写到的大事小情,都非常的真实,更有一位资深记者的敏锐视角。如果说,我们普通人的人生只是一个点,那么到处采访求真的的记者,经历的人生就是线,资深作者的人生就是网,他们见过世间百态,太懂世事无常,他们见过的故事,听过的传说,都丰富着他们的人生阅历,他们的书,都值得一读,因为这里边有深邃的观点。还有,作为一名资深作者,他们的文字功力都可见一斑。 也许达不到,诺贝尔奖的水平,但比一般的作者要好得太多,都是深度好文。什么样的文章是好文章。我觉得是那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准确的描述当时的感觉,是一件极其难得事情。其实根本没有绝对的好与绝对的坏,很多模糊的灰色地带,作者用比喻、拟人等写作手法将这些感觉让你感同身受。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是做不到的。作者出身农村,作为一名苦寒学子多年在外打拼,小有成就。与大导演贾平凹同乡,如今定居城市。每每回到农村探望,所见所想所感,感叹不已。在现代都市的喧嚣洪流中,很多人远离了故土,在外艰难奋斗、辛苦打拼。这是一场深入骨髓的抉择,连不识字的老人都知道求学读书能改变现状、修改命运。这也是一场从乡村到城市迁徙过程中的痛苦抉择,是摆脱自身贫穷以及封闭现实的一次空前的洗礼和倔强抗争。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故乡,但是没有谁特别有能力到改变自己故乡的命运。农村有农村的样子。我们每每回忆故乡,多一半是寻找自己的童年。寻找过去的美好时光。本书的小故事、小散文都通篇写了作者的故乡情。思乡情,淳朴又现实。你与我在外漂泊流浪,家乡是根,人人都抹不去。书中有关亲情、友情的故事,都是能够引起共鸣的。作者的父亲是一位铁路工人,虽然不是种地的“农村父亲”,但却有着农村父亲特有的火爆脾气和那个年代十分流行的“大男子主义”。父亲的角色是很复杂的,脾气暴躁的父亲与儿女之间的感情就更为复杂。就像是作者说的“偏见滋生暧昧”。父亲的暴政是姐妹几个的心伤。但我们都是爱父亲的。但这爱里也有不理解,不赞成、不支持。我们拿父亲做镜子,希望自己不要有父亲的毛病,却在成人之后发现自己身上很多父亲的毛病。作者回故乡,回忆父亲。回忆当年情。品读世间事。其实父子情是人间最近的感情,但未必有人真的懂。作者在对故乡的来来回回中,读懂了父爱,他的这份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只是,不再知道父亲懂不懂。大爱无声。

我们先要懂自己,然后才能懂这个世界

这本书的书名一度让我以为是一本市场上风行的鸡汤文集,翻开阅读之后才发觉不是,可是全书看完之后,我依然无法定义这本书的类型和主题,大概可以归结于是一个资深的文化传媒人对于自己真实的情感和厚积的思想所进行的一次书写和整理吧。第一章很契合腰封上的文案,看下来让我想起了蔡崇达的《皮囊》,虽然文字风格上面差异很大,但都是写故乡的人和事,写自己的亲人,写自己和父辈的谅解。与蔡崇达文字间的苦楚与挣扎不同,李军奇笔下的故乡和童年往事更多了一种温情,回忆起故乡的河,故乡的柿子,故乡的粽子,这些细节在作者的心头历历在目,成为了乡愁的某种象征,他不厌其烦地将这些细节写下来,让我惊叹于作者观察的细腻和记忆的准确。在大多数人心中,乡愁只是一种如有如无的感觉,而李军奇写得很具体,这很难得。第二章有些跳跃,标题“没有同情,我们都是异乡人”以及前两篇文章,会让我以为这个章节里会开始写带着故土气质的乡镇青年如何在城市里漂泊和成长,这样的主题我其实是非常喜欢看的,然而后面几篇更加像是文化观察和文化随笔了,写了许知远,写了小餐馆,写了豆腐,虽然主题不够紧密,但是不得不说,作者浸淫文化传媒圈多年,很多的观点相当地深刻和犀利。比如他讲从土痞转变成的雅痞们,说“他们从书本上阅读的苦难多于生活苦难,他们文字里的忧伤多过现实中的援手相助,他们爱真理,他们鄙视一切以强权和强力解决问题的逻辑和手段”,让人止不住拍手称快。第三章写历史人物,第四章写动物生灵,第五章谈灵魂信仰,章节之间缺乏了内在的主题联结,更像是一些专栏文章和博客的集合,但是其中很多的观点非常有意思,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句子比比皆是,尽管没有形成一种理论和体系,读这些有趣的小文章,就像一个洞察世事的人在面前侃侃而谈。大概是作者也觉得这本书的主题有点散吧,最后一篇文章里,他讲述了自己对于散文的一种理解,是一种更加自由和不受拘束的状态。我不擅写散文,所以也无法多论,但是这篇文章的第一句,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内心独白,却让我共鸣不已,他说“没有比写字更简单的活计让我来置换忧伤和悲愤了。一无他长,于是祈求在白纸黑字间寻找宁静和关于勇气的箴言……”我们的感情和思考,笔下的文字,能够变成书籍出版和传播,我们是幸运的。

做一个记录者,为过往的艰难岁月留下一点证据

贾柯章老师曾写文说过,成名人物不必诗化自己的过往。最近看到这句话,就是在李军奇老师的这本书里。因为对李老师并不熟悉,看封底的简介大概也知道了李老师这一二十年的人生经历,因为他自己做记者,多年来碾庄雨电视,报纸,杂志之间,所以也是个用文字和这个世界沟通了半辈子的人。也是写贾柯章老师的这一篇文章,里面作者这样评价自己:“像我这样一脚扎入泥土,一脚伸向城市的孩子,算下来这是一群深入农村,亲近乡野而又在意识形态上靠近城市生活的半县城青年”作者从考学读书离开家乡到广州工作这么多年,从没有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蜕变成了一个“城里人”他也只是觉得自己只是个一只脚跨入城市的乡村人。我翻开作者讲的火车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感受实在太深刻。他写到在上大学以前,没有亲眼目睹过火车。上大学第一次坐火车进站的场景,给我的感觉仿佛是悬浮于站台上空的人,他用置身于站台外的角度看着这些车厢内外的人们。那些奔波于路途中的人。他写到“人群仓皇奔走的模样,类似于电影里的躲避空袭”那个年代每个人看到火车都是慌张的,这一段和我母亲向我讲述的一段他的经历很是相似,我母亲和我讲她第一次独自抱着刚一岁大的我从新疆一路坐火车回内地的时候,因为东西太多,她一只手提着暖壶,一只手把我卡在腰间,死命的追火车。那个时候从新疆到西安要两天两夜。好不容易赶上车,火车上又热人又挤。我母亲说,整节车厢搭的都是给我换洗下来的尿布。因为她没有奶水,只能给我冲泡奶粉。等着热水不烫嘴的过程实在是太漫长了。我哭的又凶,从白天哭到晚上,整个车厢的人都异常烦躁。换到现在,如果有这个经历,我母亲应该马上会被判定为人贩子然后要出示证明才行了估计。那个时候车慢,人也简单。车厢里邻座的阿姨一路帮我母亲照顾我。我母亲一直感激到现在,每每提起都自己念叨说,遇到了好人。不然两天两夜也熬不住。稍有些年长的人都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火车只是一个交通工具,但是它确确实实承载了很多时代的烙印。除去前面作者写到的这些少年岁月的往事,我印象还及其深刻的是作者对待人生的态度。后面的杂文写的很是好看,讲到了自己的世界观,说到了自己做媒体多年的见闻以及生活的小感悟。比较有趣的是,他在书中对旅行的认识。这篇散文开端写到关于沈从文老师的的故事,因为路过湘西,所以顺道也去祭拜了沈老的墓,在我们所有人的印象里或者是我们所看到的文字里,到处都是说凤凰古镇多美的。但是作者李老师,却很耿直的质问说:“这里的山并非高俊秀美,沱江的流水也不清澈,凤凰城其实和中国所有的小城一样从充斥着没有特点的水泥房子”他感慨说,建筑可以复制,多年以后,谁还会过来看这里的而房子。这里的人丢了自己的生活,丢了自己的根,即便是有沈老的墓在江边,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了。他犀利的讲出这个时代带来的匆忙的变化,不想所有路过的游客一样,也只是悼念一下前人,歌唱一下山河。读到这些字,我自己突然也是觉得很痛心。因为我们确实为了“更快更好更强”的大跨步生活,丢失了很多很多传统的东西。最后一章,我觉得算是作者的一个自我反思。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战争等等等等。每一个人生阶段上节点性的思考,他都一一写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自己读完会有所认同,也会有所不认同。但是我想不要紧,因为很多东西我都没有经历过。等再过几年,等我有了和作者类似的人生经历,我想我再重新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定会再次读出新的体会。零零散散又紧紧凑凑,作者记录的是自己的前半生,也是中国这二三十年的变迁。所见所思,我们看到的,看不到的都是历史。

因为挚爱,所以倾诉

从小到大,无数次的作文里都会写到家人,写到我们是在党的阳光下沐浴成长的,渐渐地长大了,就觉得家人总是不能再帮自己多一点,然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成为了一家之主,开始疏远原来给自己呵护的那个家,一直不懂的那些家人在原地,我们没回头。祖国就是一个大家庭,需要照顾的人太多,社会里不如意的人十有八九,发展带来的很多问题在逐渐暴露,也让曾经在阳光下成长的人们开始质疑,如同抱怨父母怎么不给力的时候一样,怎么国家还是有这么多问题,因为投入了不一样的情感,是挚爱的人们,所以对所有的事情都不忍苛责,可是又希望每天面对的是越来越好,慢慢地朝着自己渴望的方向,所以每一句都不是苛责,是期待,是多年的渴望迸发。故乡的人,是亲人。他们有不那么温暖的回忆,可是仍会不经意想念,以至于多年后的记叙中,“怕自己笔下的父亲太过真实,会伤了父亲,太过曲笔,会对不住兄长和姐姐”,毕竟记忆里不曾温柔以对的父亲是那样的不易亲近,而母亲曾是见证了一个成长足迹的温柔守候者。也因为不懂得,父亲的历史仍然零碎不堪,牺牲最多,也不能被人们记住更多,只能长长久久地记住他的倔强和暴躁。《懂,是对这个世界的温情告白》是作者李军奇在多年记者生涯里随想与感悟,是记录自己的亲人,故人,以及故事。在成长中渐渐读懂这个时间,看过了那么多的事情,走过了那么远的路,不是为了抵达心田,不过是多一份懂得。懂得了世事艰难,懂得了人情冷暖,懂得了男女之事,懂得了社会转型的阵痛,懂得了尊重与敬意……一次次地目睹,一次次地思索,一次次地感受,再不是一味地片面判断,通过自己看见的,经历过的,学习过的,实践过的,种种都变得格外不一样,好似原本是在透过一个彩色玻璃片看见的世界,色彩选择不由己,观看视角不由己,接收到的信息不由己。在经年后,逐渐成长的我们开始学会思考,开始拥有了主动权,看见的还是一样的世界,却感受不再局限。曾经的失望,变成了今日的理解,曾经的犹豫和思量,如今想要有更多的人知道,不仅仅是为了说给懂的人听,更多的是让仍对这个世界抱有期待,却一直觉得变化得太慢,有很多不懂的人给这个世界一些温情告白,适当地倾诉,找准表示爱的方式,与其一味地愤愤不平,不如试着温柔以对,对家人,对故乡,对国家,对世界,既然选择爱它,就别用错方式。学着理解、懂得,才能与那些剪不断的岁月,抹不去的记忆靠得更近,熨贴地,轻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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