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有乡》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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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四川出版集团◎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536465220
作者:尼尔·盖曼
页数:257页

地下伦敦

一个人如何发现真实自我,如何做回自己,也许是尼尔盖曼感兴趣的主题之一。然而这一主题一再重复不那么新鲜,点石成金的,是盖曼不可思议的想像力。有本叫地下伦敦的游记,写的就是作者在由地铁和下水道、防空洞组成的伦敦地下世界游历的所见所闻。应该说伦敦广阔神秘的地下空间的确叫人浮想连翩。盖曼创造的下伦敦,让我想起侠胆雄狮里的地下世界,一样的阴暗而充满、危机四伏,但下伦敦更加光怪陆离得令人着迷。鼠领主、鼠语人、阴沟民、吸血美人,神出鬼没的集市和列车上的宫廷。为了更广泛地展示异界的方方面面,让更多的奇妙人物露一脸,情节的推进难免受到拖累,所以中间部分明显动力不足。好在还有几个来劲儿的人物,不至于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最精彩的莫过于两个杀手——狼和狐狸,这两个杀手真的是残酷残暴残忍狡猾狡诈狡黠到了一种审美高度。最后被卷进门里时,我居然很舍不得他们。书里他俩各有名字,克劳普、范德摩,不知是不是个包袱,翻成中文看不出来。由于语言文化的隔膜,像盖曼这样将西方文化宗教典故信手拈来变做包袱,有时没有注释仅仅从译文里还真看不出来。比如,猫侯爵(好吧,在书里不是这个名字,但我感觉他是只猫)被狼和狐狸钉在十字架上折磨至死,而后他借事先存在老贝利处的生命力复活,这个是不是在恶搞耶酥??

如果拍电影,我会这么选

导演:蒂姆波顿,只有他才能拍出原作黑色的味道又不失惊奇理查德:约翰尼迪普门扉:克里斯蒂娜·里奇;只记得她在《断头谷》里面楚楚可怜的样子,可能已经长大不再适合,如果是这样,好莱坞迷死人不偿命的小罗丽多得是,比如:《捉迷藏》里面的达柯塔·芳宁Dakota Fanning;或者《水果硬糖》里面的Ellen Page。天使:我超喜欢《康斯坦丁》里面的加百利Tilda Swinton;或者《指环王》的精灵女王凯特布兰切特。都是上好的女王材料。更好的是她们的中性外表,和小说里面提到的雌雄莫辨切合到要死。其他暂时想不到了,暂时这么多。像狐狸和狼,还有猎人这种角色,真的想不到比较合适的人选。而且又是配角,难找大牌。欢迎YY,欢迎批评,欢迎补充。

还是多说几句吧……

嗯……昨晚想了想……决定再多说一点故事很简单。如果硬要我描述一下,我愿意用“回套”这个字眼。是的,在前面出现了一下的人物在最后可有可无地推了一下情节。我称之为“回套”。众多人物中,最有趣的应该是那两个互称XX先生的搭档。很好玩,NG也竭力塑造。但是我不得不说在看的时候,MATRIX里面的那几个警察老是在我脑海中晃荡。故事中,NG花了大量的笔墨在描写一个隐藏在现实背后的神奇世界。怎么说呢?第一,他没有展示完全,给人一种随手拈来并不自洽的感觉;第二,这个世界……对我完全没有任何吸引力;第三……我完全觉得NG是边写边构想世界,世界为情节服务……怪异的脆弱感结尾。结尾太常见啦……老套啊老套最后声明:1、此书印象中是96年写的,不排除历史因素2、本人……不属于上班族……可能和这个因素有关……

西方的神隐

尼尔•盖曼好像很喜欢写以“平行世界”为背景的小说:《星尘》是这样,《乌有乡》是这样,《美国众神》里也有这种倾向。所谓“平行世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是在时间或空间上与现实世界是平行的,就好像两个不同的房间,同时存在着。但是当你身处其中一间房间时,很难意识到另外一间的存在。就像《乌有乡》中,“上伦敦”和“下伦敦”在时间上是同时存在的,在空间上却又相对独立着。”。“下伦敦”其实就是被现世“遗弃”了的世界,东西也好,人也好,都不再被注意,全隐藏到另外一个空间去了,但毫无疑问,在故事中它们和他们的确存在(突然想到Widows里的隐藏文件夹)。2)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某些联系,有一个或多个临界点之类的(类似于科学术语中的“蠕虫洞”吧)。在故事里这样东西会被作者附上各种各样的意义,像《星尘》中的“墙”,《乌有乡》中的“门”等等。打开这个临界点需要各种各样的条件,对一般人来说可能非常不容易。但只要通过这个临界点,就可以来到另一个时空,很多影视作品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像《星空之门》)。3)在每个世界中都有一些不同的法则,例如魔法啊、宗教啊、世界观什么的,比如《星尘》中的魔法世界,《乌有乡》里的地下生存法则。这一点其实和某些星际科幻小说类似,如《灵魂深井的午夜》、《银河系漫游指南》等。这种设定在中国有叫“壶中天”(《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或者“洞天”,讲的是神仙把家安在酒壶或者山洞里,一般凡人是找不着的。所以后来才有传说说“山中方一日,人世已千年”。不过最有名的还是东晋时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了,神秘的河流,隐蔽的入口,理想的世外桃源,一定很受当时隐士们的欢迎吧。而在日本,则有“神隐”这一说。看过《千与千寻》的观众肯定会对“神隐”有十分直观的了解。神道教文化中还有“结界”这个术语,也是一个有关于空间和时间的描述和想象。

你知道下城吗?

呵呵,好久没看到写的这么好的奇幻小说了。 盖曼的实力不容怀疑。 一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写的怎么这么平淡无奇, 但是,盖曼的想象力一步步把我引入其中,不知不觉的就想看下去。 虽然,小说某些地方的情节有些老套,包袱抖的也不够,不过,并不影响这部小说成为一部优秀小说。不过,少了半身人,人马,地精,树人,精灵的奇幻小说,实在是很遗憾。

盖曼,惊喜不再

盖曼在我心中的评分自《好兆头》和《美国众神》后便一路下滑。又是“普通男走入人生低谷”+落魄小姐+闯关式+幕后黑手“噢噢,居然是你”的剧情。(那个‘居然’很牵强……是个人都看出来了……甚至连结局都是那么好莱坞式俗套。本来以为“上伦敦”和“下伦敦”将交织出一幅‘你所不知的雾都’的奇景……其实压根不着边……而盖曼本擅长用黑色幽默塑造冷面角色的能力在本书杂乱的剧情中只让两个杀手显得滑稽可笑,过于卡通化。诚然,有人会说:“这本就是部轻松愉悦的读物。”这样一看,男主角在现实生活中的挣扎和对异世界的向往这点贯穿全书的矛盾点又有些格格不入……(另外我真好奇主角这种“路人A"融入异世界的速度真快得令人惊异。啥?你说剧情需要不能拖沓?那看来还真是轻松RPG读物……)总结,一部不想看第二遍的轻松小说,和《坟场之书》一个水平了基本……又及,我真纳闷今年(2009)雨果奖提名脑抽了……《坟场之书》,啊哈,啊哈哈……

破碎乡

抱着换来的书都需要深刻研读的态度,花一个晚上,一个上午的时间把书读完,感觉还不错。然后就准备把书转出去,娱乐小说嘛。首先我感谢译者,翻译得实在是很好,从典故到谐音,从人名到冷笑话。相比来说,《美国众神》并没有让我留下深刻印象,也许也是因为我在一个相当于“下伦敦”一样的地方把书通宵看完的。切入正题,《乌有乡》还是属于比较边缘化的小说,介于奇幻和神话之间,关于伦敦的历史和地区各种传说八卦交融在一起,历史神话和作者自编故事也混合在一起。缘由从作者的工作和写作体裁上就可以看出一二,作者介绍的知识范围较广,知识都是以碎片的形式存在,以破碎的形态存在于故事之中,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风格,读起来不连贯,人物和各种形象出现也比较突兀。还好故事的框架就是建架在荒诞的基础上的,所以再出现各种形象读者也能接受。在我看来,这不属于奇幻的范围,属于后现代的范围。这种破碎感也体现在书的各个方面,大到故事情节发生地的各种跳跃,小到故事中出现的各种破烂。这种破碎,在《众神》中有一定得克制,但是各种各样的神的轮番出现,又何尝不是一种破碎的拼凑?作者的主视角也值得玩味,在本作里边,最后头目的颠覆。以及《众神》中的神的真正目的。都是对传统的反驳,故事发展中朋友的背叛,甚至《乌有乡》之中还潜移默化地有一种反社会的情结。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作者性格的破碎。当然,我不是说这种破碎情结是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腐朽的东西。破碎感并不等于故事的破碎,至少作者讲故事的方法很友善。故事发生地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伦敦,其间冷笑话一直在讲,结尾更是皆大欢喜,一定程度上使整个故事成了一出曼妙迷离的“异域镇魂曲”(在看故事的过程中里我一直是觉得下伦敦的设定十分像这个游戏中的世界,一行人的冒险也十分有这种感觉)。最后,“麻醉感”的故事又一次告诉了我们写作时候恰当的铺垫是很有必要的。

每座城下都有一个乌有乡

总觉得《Never Where》是本新书,可回头瞅瞅,距离尼尔·盖曼为BBC写《Never Where》的原作剧本已经过去十二年了,这部六集长的系列剧如果放在今天,大约可以算是一部精巧细致的迷你剧,说不定还会拍第二季第三季。如果你愿意,verycd上还有它的种子,只是甚少有源上线。三年前,《Never Where》还被改编为了漫画,典型的美式风格,所以当去年尼尔·盖曼宣布有公司购买了它的电影版权就不足为奇了,谁让绿巨人钢铁侠们都纷纷上位了呢。《Never Where》没有中译本之前,幻迷一般叫做《永无乡》,不过这次的《乌有乡》我觉得更好听些,且暗合了“乌托邦”之意。乌托邦(Utopia)的原词来自两个希腊语的词根,“ou”是没有的意思(也有说是好的意思),“topos”是地方的意思,合在一起便是“乌有之乡”。《庄子·逍遥游》中有一段庄子和惠子斗嘴的著名段子,惠子说他家有一棵樗树,“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途,匠人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简单说就是一立在那里没有任何本事的蠢货,庄子回应说,“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遥游》最后点出的结论,真正的逍遥,正是“无何有之乡”么。尼尔·盖曼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小角色,无依无落的囚徒、浑浑噩噩的小职员,他们在他人眼里,恐怕就是一棵无用的樗树,比如《乌有乡》中的理查德·梅休,到最后被上伦敦所有人所遗忘。然而在另一个世界,他却起到了关键作用,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体现了人生价值——这种价值不是180°的大转弯,突然变成无敌英雄,其实他仍是那个胆怯、犹豫的小职员,只是在生死之间,他战胜了自己的心魔,现实世界中不敢面对的心魔。英国人不会像美国人一样更崇拜英雄,他们更渴望的是自由,摆脱各种各样的束缚,就像北京〇〇〇〇〇闭幕式上敞着西服的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一样。在《Never Where》的结尾,理查德·梅休抛弃了恢复了的上伦敦身份,毅然回到下伦敦世界,可见在作者眼中,“Never Where”便是那乌托邦的所在。但真正的自由,也正如那子虚乌有的下伦敦一样,可望而不可及。看过书的人,大约会对“下伦敦”这种架空设计大感兴趣,传说在伦敦阴暗复杂、曲折多变的地下管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伦敦,那里生活着中世纪乃至更久之前的各色人类。但“下伦敦”有自己的天空,自己的泰晤士河,自己的大笨钟,换言之,这是“上伦敦”的镜像世界。“上伦敦”的大型改建都会影响到“下伦敦”,但后者没有电以及一切科技元素,保持着旧时代的特质,唯一的进口货物,大多数原住民赖以生存的,是从“上伦敦”留下来的垃圾。根据尼尔·盖曼的描述,曼谷、纽约等等城市都有自己的下城。所以一干尼尔fans大可写写同人,比如“下北京”紫禁城墙下穿着露着脚趾的回力鞋的色目人,“下长安”朱雀大道上睡在报废大发面包车里的金吾卫,或者“下广州”咸湿码头上成群的昆仑奴们,一定有趣的紧。从时间线上说,《乌有乡》是《好兆头》《美国众神》《蜘蛛男孩》之前的作品,所以出场的神祗还不大多,最终BOSS不过是上帝座下被废黜的大天使。但是诸如门菲家族、伯爵宫廷、鼠语者等等林林总总的族群,还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大呼过瘾,比《美国众神》里那些陌生的异国神仙吸引人多了。小说中对“上伦敦”的人如何不发现“下伦敦”这种逻辑大问题圆的还算巧妙,比如“他根本不曾注意过他”,“转眼之间她便忘了他的存在”。盖曼唯一一个疏漏了的地方,是说只有地铁歌手和乞丐两个人可以同时生活在上下伦敦,且境况颇惨。但他忘了那些前文书里白天在下伦敦睡觉,晚上在上伦敦操皮肉生意的黑天绒了。最后说一句,里边的这个冷笑话印象颇深:(“麻醉法”,一个鼠语者小姑娘)露出了微笑,“你喜欢猫吗?”“是的,”理查德说,“我很喜欢猫。”“麻醉法”似乎松了口气。“要大腿肉?”她问,“还是胸脯?”PS:尼尔·盖曼来中国了。http://www.douban.com/event/10244319/?from=mb-58626031

死去的名字

“伦敦的往昔沉淀在一个小小角落里,在这些角落中,事物亘古不变,就像包裹在琥珀中的气泡。”她解释道,“伦敦城蕴藏了太多的时光,这些岁月总要去到某个地方,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过它们终将消失,每座城市都是如此。1997年我第一次到沈阳,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大街小巷。那时候网络还不发达也没有谷歌百度,我从风雨坛路从头骑到了尾,想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有座风雨坛。问及的路人全都摇头说,不知道啊。那为什么叫风雨坛路呢,从前有过风雨坛么?不知道啊。很多名字只是名字。大多数时候没人会想皇姑屯有没有皇姑,公主坟有没有公主。也许这名字曾经包含着鲜活的面容和生动的记忆,也许命名之初总会有个故事,但这些都在岁月变迁中逐渐消磨,最终死去。是的,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都消失,方志里总还留着一些记录,报纸的副刊上偶尔也会写些旧闻旧事来引人追思——但总有一天,你站在一座高楼面前,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这地方曾经是什么样子。尼尔盖曼复活了那些垂死的往昔。1933年封闭的大英博物馆站,墙上还贴着当年被熏黑的广告;米耶维《伪伦敦》中的深浓雾气,在下伦敦的地铁站台边狰狞而阴冷地一息残存。伦敦所丢弃的一切都在这里,它们像幽灵般穿梭在阴沟、博物馆、伦敦墙、海军舰船,以及夜晚的哈罗德百货公司……其实伊斯灵顿区真的有位伊斯灵顿天使,黑修士桥真的有黑修士,伯爵宫廷站真的有伯爵的宫廷。如同沉入海底的亚特兰蒂斯,下伦敦沉寂在伦敦之下。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下城。吞没着大量的垃圾,大量的记忆,被遗忘之物和被无视之人。理查德•梅休始终没法让女友相信,他其实并不爱去美术馆;办公室的同事把路边捡来的巨魔当做他的收集癖好,于是各种玩偶纷至沓来。每天有无数双脚从街头艺人面前走过,却少有人驻足去听琴声。无家可归的年轻姑娘,直到最后还是一个人孤零消失在黑暗里。下伦敦肮脏,危险,警觉,堕落,但在危险时必有人牵手而行,欠你个人情成为要用生命去信守的承诺。“老贝利还记得,很久以前,人们都在城里生活,而不仅是工作。他们生存、渴求、欢笑、一栋栋摇摇欲坠的房屋紧紧相邻,每一栋都挤满了吵闹的居民。曾几何时,那些喧闹、脏乱、臭味,还有街对面小巷中传来的歌声,都已变成往昔的幻影。如今城里再也无人居住,伦敦成了清冷乏味的办公地点。人们白天来此上班,晚上回到别处的家中过夜,它再也不是适合居住的地方了。”城市终将改变,巨大,充满矛盾,但还是个好地方。尼尔盖曼自己也说,所有好地方都不得不付出这种代价。旧时光总令人怀念,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怀念着丢弃在下城的往昔,却没人真的愿意看到它尘滓泛起。故事里的理查德留在了乌有乡,剧集里的Sam Tyler留在了1973年,而在纸页光影之外,留在城市里的人只能尽量不让更多温暖沉入黑暗,尽量不去忘记都市的林立高楼里,那些逐渐死去的名字。PS1:刚看完《维兰德》S103,同事被杀害之后,探长才发现,死去的人将他视为挚友并暗恋了他很久,自己却对对方的生活一无所知。无间地狱无处不在,一如尼尔盖曼的乌有乡。写着写着不想太正经,又不想太抒情,于是就掉进了月台夹缝里。PS2:“他们一同穿过砖墙上的门洞,进入黑暗之中,身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尼尔盖曼永远这么招人爱啊……出来迎接理查德的不是门菲,而是卡拉巴斯侯爵!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基友是永恒的……

设定强,人物弱

觉得NG塑造另类世界的能力真的不错,《NEVER WHERE》虽然写得比《AMERICAN GODS》早,不过“下伦敦”这个设定还是很过瘾的,不过对于他塑造任人物的能力,我看完《NEVER WHERE》之后就觉得更怀疑。理查德跟影子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么?很奇怪NG笔下成人主角都退缩平凡乃至潦倒,但小孩像卡罗兰啊还有伯蒂,就勇敢有主见。加上热衷设定异世界的行文,看来说NG是个一心逃离现实的人果然不假。除了这些本质的固定特点,感觉NG对于异世界人物的塑造还是比较苍白点,流于表面的辞措,对于内心不够传神。呈现表象的确是塑造人物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但在他的形容中,总能感受到太多一厢情愿,而并非人物本身的活力。哪怕是着墨较多的反派,都没有太多自己的意志,像个木偶。这个特点,看美国众神时因为是初次,就还可以带过,基于那宏大的神之背景。但回看定点更小,人物也由此应该更鲜活才是的乌有乡,才明白设定强、人物弱是NG一直存在的遗憾之一。总之,觉得NG每次的设定都很有惊喜,很好很强大,但对于在此舞台上活动的人物,他的处理总让我觉得抱憾。说句不好听的,我就不怎么期待他曾透露想写写的西游记。因为西游记的设定基本不能改了。剩下对人物的理解,我不怎么看好他。

一句话……ONLY一句话……

啊……真的只有一句话哦~呃……从写作的角度来看……其实……NG……也就是盖曼……确切地说是尼尔·盖曼……也就是Neil Gaiman……亦即本书作者……在本书当中……(深呼吸)各位一定要深呼吸啊!重点来了啊……其实就是只有这一句话啊……嗯……好吧……其实……这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就是……就是……是……喵的……不多啰嗦了NG与其说是在讲一个好故事,我更想说他花了更多的笔墨在展示一个新奇世界

腻烦

在火车卧铺上花了两个多小时一口气看完了它然后就睡了,没啥思索和想法,下车后也没有想过再看一遍;不象看盖曼的其它作品,会想,会重看那这是为什么呢?诚然,下伦敦的设定很好看,故事写得很吸引,情节和文字可以打个优,可是,它本身真是乏味透顶啊,一个在想脱离灰暗虚伪平淡现实的普通男人,去到另一个世界,在刺激的冒险中成为了一个英雄--喂,现实或许是灰暗虚伪平淡的,有虚荣的未婚妻,讨厌的上司,名利至上的社会规则;可是,完全的逃离它,奔赴新世界,就一定会有激动人心的历程在那边等着你吗?简直象经历了20年婚姻生活的秃顶男忽然发现了原来隔壁邻居的细腰小姑娘才是天使,在她身上才发现自己原来有呼吸有力量,终于可以从三餐一宿的生活中脱身出来,人生是新的啦!可是人生的新旧或有意义与否不是在于你身处于乏味的上伦敦还是让人目不暇接的下伦敦,而是在于,无论你身处于何处,都能发现此处的光芒和不同之处,能认识到你自己的与众不同--话说,等你熟悉了下伦敦,连市集都逛腻了,你还能去到哪让自己成为新的英雄?魔都?--想象的力量可以让人超越和挑战现实,但绝不该是让人鄙夷和逃离现实吧?啊?

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说好,觉得也就一般

盖曼的书就看过平行异界(不太确定是不是这个名)和这部,确切地说其实都只看了一半后就索然无味。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定程度上译者的问题,还是语言本来就这样。感觉缺少引人入胜的文采。确实,不管在这部书中还是平行异界中,盖曼的想象力异常丰富,这点毋庸置疑。但是读下来却始终感觉在跑剧情,就如玩游戏一样,而且还是在玩老套剧情的游戏。虽然有想象却缺乏吸引,这是我的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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