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金森诗选》书评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
ISBN:9787217001921
作者:[美] 狄金森
页数:231页

香花会谢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灵性的女子,除了狄金森,她是我最喜欢的诗人。狄金森生前默默无闻,成年后终老独身,从二十五岁开始,弃绝社交,足不逾户,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他父亲的庄园,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她写诗完全是写给自己,生前从没有发表过,正如她自己的诗所写的那样,“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然后,把门紧闭——她神圣的决定——再不容干预——”读她的诗,你不得不惊叹人的内心世界是如此的丰富和宽广,诗人关注的是人类的一些基本存在,宇宙、自然、家园、生命、死亡香花会谢狄金森香花会谢,糕点,当天新鲜。记忆却像歌曲永远红艳这是我最喜欢的狄金森的一首小诗,隽永含蓄,却意蕴深厚,值得反复玩味。一切美好的事物,比如生命、比如青春、比如爱情,是那样令我们心动,但最美好的,往往又是最脆弱的,所以当这些美好的事物,最终都离我们而去,正如诗中所唱的“香花会谢,糕点,当天新鲜”,是那样的短暂,那时我们该是多么的感伤和痛苦。人生实在是无常的很,但这一切却不全是虚无,因为我们曾经真实的经历过,真切的感受过,这就足够了,因为“记忆却像歌曲,永远红艳”,它将永远在我们心灵深处歌唱。每次和我的学生讲狄金森的这首诗,总是很动情,希望他们会有所触动,但在一个物质功利、非诗非理想的时代,这些都是徒劳。有时看着他们虚度光阴、挥霍青春,真的很痛心。我不止一次和我的学生说,人生最宝贵的是青春,而最黄金的一段时期,便是大学这几年,因为只有这几年,你才是最自由的,相对来说,既无经济压力、又无世俗牵绊,可以自由的读你喜欢的书,做你喜欢的事。记得钱理群先生回忆当年初入北大时,他的教导主任对他们说的大学里必须做的三件事:追求知识、追求友谊、追求爱情。因为大学是知识、学问的殿堂,而青年学生,又是思想最活跃,精力最充沛的,所以趁着年轻,应该多读点书;学生时代的同学情谊,相对来说也是最纯粹、最真诚的,较少沾染世俗的功利色彩;而爱情,我一直以为青春时代的爱情,尤其是少年时代的初恋是最美好的、最纯真的,是不计任何功利的,没有理由,只是为了爱而爱,这种爱情是和青春联系在一起,因为青春是短暂的,所以这时期的爱情也是短暂的,往往没有结果,但并不是毫无意义。记得路遥曾回忆,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在一个破旧的小旅馆的过道里,一对年轻的恋人,紧紧拥抱对方、相互取暖的情景,他说这是人间最美好的一个场景,但他接着又不无悲哀的说,这人间至真至纯的一幕,只是存在一瞬间而已,因为不久就会被别的琐细的事所沾染、所牵绊。想想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也就短短几年而已,比如作为一个中国人,很多人是必须走这样一条道路的:上大学前,你似乎只有一件事可做,那就是一切都是为了高考;而大学毕业后,又得愁着找工作,为生存而奔波,几年打拼下来,工作事业、经济状态也稳定了,接下来就是结婚生子,老婆孩子要养,同事上司关系要处理,七大姑八大姨的事也要操心,没有一天是闲下来的,往往弄得你是心力交瘁,想静下来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都不太可能,一是没时间、二是条件不允许,即使这样,你的体力、精力也大不如从前,而且你的心态也变了,你再也找不到那种少年的意气和闯劲了。所以人生的四季不能颠倒,在你正当年的时候,就应该充分的绽放,尽情的表现,此时不狂,更待何时,因为时过境迁,所有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终将离你而去,比如青春、友谊、爱情,你剩下的唯有记忆,它在你的内心深处,是永远存在的,是支撑你走完这漫长、孤独、艰难人生的精神支柱。当你老了时候,当你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你才会坦然面对,你才不会害怕,不会有所遗憾,因为你不曾虚度你的一生,因为人世间的一切,你都经历过,都感受过,这也许就是泰戈尔所说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人生境界吧。所以有时看着我的学生虚度光阴、挥霍青春时,真是很痛心,“纵有千金,也难买年少”;同学之间,有时为了一些蝇头利益,往往争得头破血流,丝毫不顾同窗情谊;而爱情有时也是只两个目的:一是打发大学寂寞无聊的时光,二是解决生理问题。但是想想,如果若干年后,我们已不再年轻,当我们回忆自己的这段青春岁月时,发觉并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或者多半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时,那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附记:突然想起前几天读郭英德先生的文章《红楼梦的哲学阐释》,里面有一段话论述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动机,深有同感,我以为,这段文字揭示了《红楼梦》最核心的问题,而且也可以加深对狄金森这首小说的理解,现摘录如下: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确经历了一场梦幻,翻然大悟,但醒悟过来后,唯一值得留恋的、成为他记忆深处的东西就是情。对情的思考和眷恋,挚爱和表达,是创作《红楼梦》最核心的动机。甄士隐的故事表现的是一种看破红尘的人生选择,而贾宝玉的故事是不看破红尘,所以要用假语村言来写。如果按宗教阐释,你不应该再迷恋红尘,但现在小说所写的贾宝玉故事,却又重蹈覆辙,反而更迷恋红尘了。实际这是否定之否定,红尘不值得迷恋,最终指向的是红尘更值得迷恋。红尘不值得迷恋的并不是指向它的过程,而是从它的本体性质来说,红尘是无价值的、短暂的,最终是要割断的;但是从迷恋的情感投入这个角度来讲,红尘历劫的过程本身却是有价值的。红尘的本体没有价值,但迷恋它的过程有价值的,人要在历练红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禀赋情感,实现情感的价值。曹雪芹似乎真的要写一个空幻的出家的故事,告诉你这个世界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哪怕生活过得再热闹,男女爱情再深厚,也没有意义; 但他实际上要告诉你的是,所谓人生没有意义,这是从本体上来说,但是生活的过程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充实了你的生命。这就是“否定之否定”那么,为什么必须经历了情的过程才能达到否定之否定呢?这是因为只有迷恋于情,亲身体验情,执着地去追求情,你才能真正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不是要告诉你人世间没有意义,而是要告诉你人世间从本体说是没有意义的,但你既然降生到这个社会中,既然生活着,你就必须要经历一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才能得到你的意义,实现你的价值。无独有偶,孙犁的一段文字也同样揭示了曹雪芹之所以能写成《红楼梦》,大师之所以能成为大师的原因,不妨也摘录如下:曹雪芹面对这种现实(指家庭的重大变故),他思考、探讨,并企图得到答案,什么是人生?人生为何如此?他从现实中归结出一个普遍的规律,生活在时刻变化,变化无常,并不断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决定人生命运的,不是自己,而是外界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有时可知,有时不可知,他痛感身不由己,好了相寻,谋求解脱,而又处于无可奈何之中。在命运的轮转推移中,遭逢不幸,并不限于底下层,也包括那利益上层——高官命妇,公子小姐。是的,只有体验了人生的各种滋味,即经历了生离死别,悲欢离合,兴衰成败,贫富荣辱,才能了解全部人生,曹雪芹是知道全部人生的,这就是红书上所谓“过来人”。历史上“过来人”那么多,可以说是恒河沙数,为什么历史上的伟大作品,却寥若星辰,很不相称呢?这是因为过来人经过一番浩劫之后,容易产生消极思想,心有余悸,不敢正视现实。或逃于庄,或遁于禅,自南北朝以后,尤其如此。曹雪芹是亦有这方面的影子。总的说来,曹雪芹的思想是入世的,是热爱人生的,是赞美人生的。他认为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可爱的人物和性格,他为他们的不幸流下热泪,以至泪尽而逝。、上帝、天堂、永恒、不朽、信仰、爱、幸福以及现实关怀等。

读后感

天那——我开始读懂了一个诗人!这通常会被称做“无用“的开始而我,还是固执的找到了另一个世界的钥匙那里,供奉着一颗颗敏感、富有的心灵时间,永远停留在“她“愿意的一瞬其中的活物全是理想的化身而我,再次用一种笨拙的方式开始贪婪地享用,别人的人生。

翻译的实在是烂,不以装逼的姿态去读,根本就读不出任何的感觉。

考虑的到白话文诗歌本来就不成熟,那么也就不去计较太多了。不过54都过了90多年了,白话文诗歌还是那样,分行散文,脱节谜语,难说还有什么发展的可能性。也就那样了罢。

致狄金森

致狄金森上帝走过草莓你独坐草原,绣着闪电夏夜雨大晕厥的河岸,滚落满树的吻草莓烂熟采摘的唇早已遗失2008.7

艾默斯特修女

1像无形的夜她的语言总是异常的简洁,冷静。浅白的张力弥漫在空无之处。那些不动声色的——张扬而含蓄,扭结生涩之花总是不经意间就触动质朴,清新。多么奇特的女人啊一辈子渴望但从未经历爱情未加入教会但为粗鲁的父亲制作面包,弃绝社交之余埋头写诗并且从不计较声名。推迟发表又有什么关系呢倒是活着,使人感到羞耻她是清贫的。她是她自己的财富。远方的高贵恋人我只能与你在黑暗的回声中相逢2我做面包,我写诗一具并不存在的尸体,将我的日子穿透。每一个黑夜都是锋利的。我的心是空的。我沉醉于空无。我的手指触摸到了语词,绝望无形的具体的力量自上而下,简洁明了不可抗拒的心碎我坐在夜里顺从上帝的旨意。默默生产人间粮食

宅女隐之诗

狄金森这个姑娘,活的寂寞又充实。她的心无限宽广,却一生隐宅。诗歌是心灵的诉说,也是最朴实的智慧和人生原则的体现。隐藏不一定是不好的。太多人耐不得寂寞,等不到被人发现的那天。长久的积累,再被发现,比急匆匆捧出半桶水给别人看,要好得多。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她是我最喜爱的一位诗人。我曾经梦想能成为像她一样的诗人。关于梦想。我只对一个人说过。当时我记得,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满足。我总觉得自己不善表达,所以说话语速不快,想很多,说出来却不多,但是希望别人能够明白。那天傍晚,能看到夕阳,泛红。我兴致勃勃地说自己对诗歌的喜爱。我想当一名诗人,或者研究诗歌的学者。因为我觉得那是一个有趣的世界,远离喧嚣。每一首诗都蕴含着生命,每一个意象都有不同的含义。你可以揣摩诗人当时的内心,或者用你自己的思维去理解。没有确定的答案。未知,但却充满无限可能。那是多么的美好。朋友听得很专注,好像被我感染,笑意盈盈。我很高兴我在说这些的时候,有人在听,很认真的倾听。虽然多年以后,朋友已经离开。以后,我依然喜爱诗歌,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我偶尔也写诗,简单的文字,简单的心情。不想说话,就用几个词,几个短句,写给自己。可惜,现在已经力不从心。时间,真的很可怕。梦想在退却,想要抓住,却很无力。希望是带着翅膀的鸟儿,栖息在灵魂中,唱着无词之曲,永不停息。无论如何,请不要绝望,不要放弃。

容忍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虽然阳光已给我温暖,那也许会成为更新的荒凉。”作者:[美] 狄金森

她比烟花寂寞

我很荣幸能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女诗人同一天出生。或许也正因如此,我听到了她的寂寞。她提笔踌躇,夜不能寐。脑中反复出现的是那个缠绕心灵一生的背影。为什么在那么年轻的时候遇见他?为什么爱了就再也放不下?为什么不能给自己一个理由再次打开爱情之门?为什么到了最后连话都不愿意同无关者去讲?告诉你吧!那都是因为这是诗人的爱。诗人的爱太纯,太深,太倔强~ 隔着时间这条无法跨越的河,我看到了那颗碧海青天里夜夜哭泣的心。她似乎一直在告诫我——不要去做一个诗人,诗人太寂寞。是寂寞铸就了诗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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