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狗的眼睛》书评

出版日期:2015-9
ISBN:9787544278808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192页

读起来还是那么地让人浑身发抖满地打滚

“这是《圣经》上说的那种尘土归尘土的死亡,也许到那时他会有一丝怀旧之情,那是对没能留下一具全尸的缅怀,他留下的遗体虚幻、抽象,只存在于亲人们模糊的记忆之中。他也会知道他将沿着某一棵苹果树的毛细血管向上升腾,而在秋季,当苹果被一个饥饿的孩子咬了一口时,他会猛然惊醒。到那时他会知道——而且一定会有些伤感——他已经失去了作为整体的存在,他甚至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死人或一具平平常常的尸体。”

书评/ “幽冥”是一种气质

马尔克斯的文章和他本身具有一种气质,它来自于对生命瞬间的无限激情却落脚到对生命骤然终结的那一片刻。他企图通过梦与实、幻与真的幽冥术的催眠来扰乱阅读者清醒的意识,并借助这种本身阅读性不是很强的描述性小说彻底混淆读者心智,引领他们穿梭在梦幻与现实的交界处。在一次次场景的切换里感受着灵魂出窍、思绪出神的迷幻体验。
在大师成为大师之前,有一个阶段的蜕变,而短篇集《蓝狗的眼睛》便见证了这个过程。在这里面风格化多样的文章里,可以体察到他对于未来文字风格的努力摸索,虽然还带有学生时期的一些诟病,但这无碍于这本短篇集精妙绝伦的阅读体验。
掀开书本马尔克斯抛出的三篇对于死亡主题的短篇,由《第三次死亡》开始彻底失控般拉扯着读者坠落进他设置的黑色漩涡里,感受着腐烂的泥土味和粘稠的死亡带来的恐惧和精神绝望。
而从《三个梦游者的苦痛》开始,躲在死亡里的幽魂却寄托在一个个黑夜里,在每个梦境里来回游荡着。你能读到,“她”自言不会再走路了、不再看东西了、不再听东西了。当所有能当做梦境的依靠全部被夺走时,梦游不再是一个寄托生命的存在方式。“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慢慢地把自己的感官逐个丢弃”。当生命里最后可以寄托的消失后,发问那活着又为何不是另一种全日的“梦游”?
紧接着头脑高速运转,却被《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一篇无情冷却到冰点。
“她在等一个此前从未认识的独一无二的男人”,这无疑是呈现出在情感世界中充斥着的那伪随机主义。爱情里,每一个个体在莽撞中企图预谋邂逅着另一个彼此。实际上,双方始终活在自己设计好的轨迹里,没有随机这个定义的存在。也许未知的克洛蒂尔德,就象征着在感情世界里那个不确定的因素,她会随时因为双方的破裂来取而代之。
显然到这里,马尔克斯开始了对于情感上的进一步探索,所以在我《蓝狗的眼睛》里,一句“蓝狗的眼睛”连接了孤独城市里男女的一场场梦。梦境与现实已经没有区别的入口,马尔克斯塑造出夜晚的世界,游走在每个人梦境里的那些场景。因此他举了一个例子,为了寻找梦里遇见却又忘记的那个男人的身影,一个女人,她疯了一样走遍城市的每个角落。而当真正拥有和男人面对面时刻之际,她却愿意保持距离,希望所有的情节都符合梦里那样的走向,害怕惊醒,而当梦醒来这个唯一遇到的他会被自己遗忘。
所有的感情总会带着目的性的结局。在《六点钟到达的女人》里,这里有一场关于妓女谋杀嫖客最浪漫的描述。马尔克斯于此却舍弃繁琐的梦呓和玄想魔幻笔法,呈现出最简洁的故事条框和最大成程度的写作耐心。以呆头呆脑的何塞和女人充满挑逗的对话与丰富的暗示,除去犯罪信息的反复提及,更多的是一种微妙的风格化体验。这一切基于,何塞扮演着妓女的伪证人,掩饰她杀人事实。而这一切是因为愚钝者的爱恋。
而我最喜欢的一篇《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开头便以“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这样的诡异的幽灵叙事角度的句子炸开全篇,在我和她(那个买玫瑰花的孤独女人)之间的挣扎和纠结里,交代我这个隐形的介质,在我的观察里发生的一切变化,包括让墓碑前的玫瑰花凌乱的力量来自于我,而不是风。
经过191页颠覆不断地感官体验里,那些短暂清楚的故事框架早已经散落成灰烬,笼罩在心头的一阵阵阴霾却始终难以挥散。这或许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幽冥气质,它从铅字里渗漏出来,却发自马尔克斯这位魔幻主义大师的心底。风格来自于本人。借鉴俞耕耘的一句解释,“幽,代表了他对晦暗无形之物的探寻、对超越此岸现实的关注;冥,隐喻着他对灵魂游弋时空的冥想、对肉身感知死亡的迷恋。”可以说,这些都成为此书绵延未尽的神思与风致所在,更是马尔克斯的灵魂气质所在。

死亡的青春

《蓝狗的眼睛》收录了加西亚·马尔克斯1947年至1955年的14部短篇作品。屈指算来,也就是20岁到28岁的青葱岁月。20岁,刚及弱冠之龄,也是心智开始成熟、道路面临选择的时刻,对一生性格的养成、事业的发展都是关键。正好,手边有套《追忆二十世代·经典人物丛书》,分别讲述了卢梭丶普鲁斯特和加缪三位大家的20岁。20岁的卢梭周游欧洲、结识权贵,为日后的政治雄文广集人脉;20岁的加缪半工半读、病魔缠身,创作的小说多以疾病、抗争为主题;20岁的普鲁斯特创作了第一篇短篇小说,以文谄媚。20岁的马尔克斯还在读书,但十分迷恋死亡与魔幻,创作的作品离不开疾病、死亡、孤独、腐烂这些主题。《第三次忍受》是一篇“长大的尸体”的自述。“死人”的世界跟“活人”没有区别,也需要阳光、空气、水和营养,“死人”不能走动,但可以思想,有味觉、有听力,就像梦魇一样。灵魂指挥不了身体的感觉是痛苦的、无助的,但现实中又有多少灵肉合一的身体呢?谁不是无时无刻在与命运抗争呢?《埃娃在猫的身体里》有些聊斋。三千年的女妖想借猫还魂,只因为继承了美貌这个令人痛苦的遗产,让灵魂来到所谓有净界(天堂与地狱的边界),停留在从具体的世界向一个更舒服、更简单的世界穿越的过程中, 人成魔不易,魔成妖更难。《死神的另一根肋骨》、《镜子的对话》通过孪生兄弟、镜中人折射出另一个正在死亡的自己,一个精神的自己、一个肉体的自己。精神与肉体不可分离,“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任何人与坟墓之间只隔着一样东西:他的死亡。当理性的自己与感性的自己发生矛盾时,唯有“煎腰子的味道”才能把我们拉进现实,虽然在所有的感官中,最不靠谱的就是嗅觉。《三个梦游者的苦痛》中,三个梦游的家伙碰到了死亡,发现在死亡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面对虚无的恐惧”。死亡“不会再笑了”、“不会再走路了”、“不再看东西了”、“不再听东西了”,死亡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生命的功能,慢慢地把自己的感官逐个放弃,直到睡着了,于是相信她获得了重生。《蓝狗的眼睛》是关于一个梦的,应当是一个春梦。我和一个女人在梦中相爱,她凭着我们的暗语“蓝狗的眼睛”在现实中找我,可我每次醒来都会把梦境全部忘掉,我该如何找到那个在梦中爱我的女人?真是春梦了无痕啊。“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玫瑰花红白相间,是她种了用来献给祭坛或编成花冠的”。《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在马尔克斯作品中,应该是最浪漫的了。虽然也是描写死亡,但无处不洋溢着生的希望和生活气息。马尔克斯最常用的色彩应该是蓝色,“蓝狗的眼睛”、“长出来的胡子颜色发蓝”、“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一个蓝色的盒子里”、“腐烂而像蓝色的章鱼”、“蓝色的东西缠住了他的全身”。蓝色是忧郁的颜色,也是希望的颜色,《百年孤独》里的冰块就是蓝色的。但在这篇《玫瑰》中,出现了马尔克斯很少用的道具:红色玫瑰和粉色长袜。百蓝丛中一点红,也许看到了生的希望。马尔克斯生活的年代,西班牙殖民者已经在拉丁美洲统治了400年,悠久的印加文化与来自欧洲的基督文明形成了拉丁美洲人民的复杂性格。他们相信神在天堂的住所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因此,不惧死亡、不怕孤独;他们接受基督的原罪和平等,因此,向往光明、崇尚纯洁。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总是捉摸不定,天堂与地狱的道路总是辩认不清,亦幻亦真、醉生梦死也许是一种方便的选择。

魔幻的序章

蓝狗的眼睛7.6[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 南海出版公司文学史上一直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关于年轻的马尔克斯。1947年,不到20岁的加西亚考上了波哥大国立大学。这个法学院的大一新生热衷文学,课余时间以阅读为乐。他认真地向海明威、伍尔夫和格雷厄姆·格林等一众大师学习叙事的技巧,为自己正在谋划的创作积累经验。一天晚上,马尔克斯像往常那样走回宿舍,躺到床上,翻开刚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小说——一本由博尔赫斯翻译成西班牙文的卡夫卡的《变形记》。他读了第一句:“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马尔克斯差点跳起来。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他妈的,”他想,“我外祖母不也这样讲故事吗?”❶“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小说发生兴趣的。”多年以后,马尔克斯在与P.A.门多萨的访谈中,亲口描述了那个寻常夜晚发生在他身上的经历。第二天,马尔克斯一口气写出了他发表的第一部短篇——《第三次忍受》。故事描述了一个躺在水泥棺材里的活死人男孩用仅存的意志对抗死亡,却在漫长的忍受中丧失了希望,最终甘心接受了又一次死亡。包括这篇处女作在内的14篇1955年以前的早期习作,就收集在这本《蓝宝石般的眼睛》中。无论是马尔克斯不到二十岁便展现出的惊人的文学天赋,还是他在这八年间不可思议的成长,都让人不禁感慨,是否大师生来就是大师。在这些早期作品中,触目皆是死亡、恐惧、孤独和梦境。在漫长文学之路的起点,他选择这些隐秘而纯粹的主题进行解剖式的呈现,并且一直贯穿他的整个创作生涯,显然与他童年的经历紧密相连。你会发现,从一开始,马尔克斯就没有想过要像那些蹩脚的三流小说家一样,挖空心思地用曲折离奇的情节和骇人听闻的冲突来赚取眼球。他不刻意塑造人物,也无意设计对白。而是不可思议地以超脱现实的笔法,在错乱的时空和迷幻的梦境中,用诡异的叙事裹挟着你直面孤独和死亡本身。在经历这般魔幻的文学体验之后,假如你偶然遇见离世故人的鬼魂正倚靠在窗台前神情忧伤地看雨,你可能就不会感到害怕,而是渴望和他们交谈。❶ 见《番石榴飘香》(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1月1版62页)2017.1.27

每个人都有几种孤独,在不为人知的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几种孤独在不为人知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几个世界在久久埋藏的孤独里我们小心翼翼的活着害怕被人发现所谓的孤独我们孤独的只剩下时间在自己的世界里谁又不是这样只是我们从不表现我们在时间里迷了路假装总被人需要其实只是孤独前行然后流泪在心里我们在为失去了的世界而哭泣我们失去的太多了你可曾想我们也总在得到啊因为得到所以失去之所以孤独也是因为我们曾经被需要过蓝狗的眼睛还有那些曾经可笑的话才能证明我们在时间里不断的游走也许在梦境里也许在困境里也许在恐惧里在那些因为成长所以经历的世界里还好我们在不断长大总会遇见一些美好

让我叹为观止的作品

这是我第二次读马尔克斯的作品,先前的《百年孤独》已经让我叹为观止,这本书同样也是如此。《蓝狗的眼睛》收录了加西亚·马尔克斯1947年至1955年的14部短篇作品。仔细一算,当时也就是马尔克斯在20岁到28岁左右的年少时光。书里充斥着疾病、死亡、孤独、腐烂这些主题,并没有因为是短篇小说而失去了对人物和故事的细腻度。这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大家去阅读的一本书。

《蓝狗的眼睛》每个短文个人解析

以下的内容只能算是对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一下认识,肯定有很多理解失误的地方,不喜勿喷值得记录的是这是我看的由陶玉平老师翻译的马尔克斯作品的最后一本!第三次忍受这是我阅读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作品(南海出版局),第一个故事,给我总体有两个感觉,第一是恐怖至极,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特别是老鼠吃人的那段! 第二个感觉是,文字流畅华美,如诗一般的描述!故事描写的是一个7岁的男孩死了,母亲找的医生说,还会生长。所以母亲常常用尺子量身高。长高了母亲快乐的。一躺就是18年,到了25的时候,男孩不再生长了,也标志死亡。这个从七岁就躺在棺材内的人开始腐败!故事后面主要是围绕这男孩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展开描述。文字充满了恐怖!男孩害怕孤独,害怕被老鼠吃掉,也害怕死亡,害怕被活埋!男孩想大声疾呼或者动一动身体,但是无能为力!感觉像是描述一个植物人!应该就是!最烦人的是他身边的噪音,像脑子里有人在用力敲打,用金刚石在打洞!本文的标题《第三次忍受》,题目耐人寻味。那三次?开头写的是忍受噪音;后来对动物恐惧,也是忍受第三次我想应该就是结尾,男孩彻底死了,他想呼喊,但是无能为力,最终放弃。我读出的无奈啊,大概现实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可以选择对外大声呼喊反抗,但是最终他们沉默了。正如有句话: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之前读的是《我不是来演讲的》这书里面的文字,很有张力,有的文章,如《我的朋友穆蒂斯》,很是幽默,但是这篇文章真真是目前为止看到过的作者最黑暗的文字作品了埃娃在猫身体里面这是本书第二个故事,情节依然很黑暗!根据标题可以知道,主人翁名叫埃娃。讲述的她生前生后的故事生前他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痛苦!感觉有小虫子在自己体内爬着!楼下柑橘树又埋着自己的孩子,每晚恐惧这个孩子会爬起来去找她!这是一个身心俱疲,又患有失眠症的,偏偏还继承了前人美貌的女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夜晚。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口内分泌液体,黏住了口舌,需要一个柑橘来化解!于是他下床去找柑橘!死亡过程没有特意描写!应该是坠楼而死!死后他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甚至对自己的美貌都开始怀念起来。可最令她无法释怀的是死前对柑橘的渴望!他想到可以附身到别人身上。她想到母亲现在不在家,在家的只有一只猫!于是又开始考虑附身在猫的身上的各种可行与不可行。等到她下定决心,发现世间一切都变了,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3000年!一切都晚了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大致这几方面:1.不要患得患失,要有决断,不然会错过很多机会2.文章在某种程度对女人美貌进行了探讨!美貌对某些人来说,反而是一种痛苦!在一定程度,美貌是一种虚荣心的体现3.珍惜现在拥有的,别等失去在后悔!突巴耳加音炼星记这篇文章没有怎么看懂。但是延续了之前的恐惧和死亡看到文章后半部分提及的“大麻”“可卡因”,终于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这是一篇吸毒的人的狂想曲。他开始还很享受这个吸毒,逐渐的吸毒让这个人疯狂,疯狂中出现了“哪个人”,最终让他想要了结自己!文中关于他父亲的那段描写最棒,一会儿父亲变大,一会儿变小,最终变成一群一模一样、跑来跑去的小人。查了一下资料,《突巴耳加音炼星记》中的“父亲”暗喻,最后孤独得连孤独都没有了意识流写的真的太好了……死神的另一根肋骨本篇短文继续延续之前的黑暗死亡恐怖的主题,写的是一个人突然醒来,闻到了马尔福林的味道——兄弟死了,用这种药品防腐!“对双胞胎兄弟的尸体的印象已经牢牢扎根在他生命的中心位置”这句话可以看出,兄弟的死对这个男人的刺激还是很大的,前段的梦以及后文应该是对兄弟的怀念。后文有一段讨论,他认为死去的兄弟,是镜子里面拉出来,现在再取照镜子,镜子会是空空的!这段描写就像是一部恐怖片的情节一样!再后来,“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他感觉自己也在死去, “现在一切都不要紧了。在他和他的坟墓之间只隔着一样东西:他的死亡。他心灰意懒,听见那滴水珠,大大的,重重的,精确地落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落在了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里。”可以说这篇文章展现了兄弟之情,如果马尔克斯所有文章都弥漫这孤独的气息,这篇读完有这样的感觉:当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死了,世间留下我一个人——这是种失去至亲的孤独镜子的对话这篇文章是上一个故事的延续,那个男的清晨醒来,几乎忘记了昨晚的恐惧。他起床后,开始剃胡须,整个过程,除了描写男主剃胡子的过程,还描写了镜子中那个男人的过程!是不是还会想起“镜子中那个人是不是兄弟”?最有趣的是,他剃胡子中途,看到镜子中的人在流血,刮伤了,但是他自己去检查的时候,手上却没有流血!期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以P开头的单词,其实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猜到是“潘多拉”,这个还算是很简单的!最后的时候男主成功的想起来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描写一个男人早上起床洗漱的一个描述性文章,小小的文章已经超越了简单生活本身剃胡须中间他闻到了浇了汁的腰子的味道,结尾的时候,马尔克斯真会比喻啊,把这个流口水的男人形象的比喻成了狗!三个梦游者的苦痛这篇文章写的太棒了,一气呵成,很喜欢以女主的尖声哭声开始,女主不再笑了之后这三个人开始谈起这个女主的过往,结尾还有对她抱有的一丝希望个人觉得点睛之笔是这2句话:“她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面对虚无的恐惧”——人对孤独的恐惧的来源 以及“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所以爱你的人才会痛苦这个故事和之前的比不那么晦涩难懂,同时翻译的很是流畅!(一个人的自我放弃,别人是无法救赎的。人终其一生,很多时候,都只有依靠自己,如果我们自己放弃了自己,那就真的完了!人在这种自我放弃的情况下,头脑是短路的,别人的话怎么都听不进去,所以如何能够理解别人此时的对自己的担忧关心,以及由此带来的痛苦?我想人还是太自私了,有的时候太关注自己,所以才会像这个故事里面那样孤独而没救。我想马尔克斯写了那么多的孤独,真的就是为了揭示人类孤独的本质?或许也像之前的黑色幽默一样,让我们看到世界的荒诞,从而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目前最有趣味的一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纳塔纳埃尔的男人“做客”的故事。他先是去擦了一下皮鞋,由于没有零钱,就去错零钱,期间两个人进行了一段对话。之后纳塔纳埃尔下定了决心,去拜访一个看上去一直在等待某个人的女人。突然的拜访自然不受欢迎,而纳塔纳埃尔首先是突然的求婚,然后便开始自言自语的谈论起之前那个擦皮鞋的。中间这个女人提及了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人。纳塔纳埃尔最后对这个女人失去了信心,表示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克罗蒂尔德或许更合适这是个荒诞的故事,对别人一点儿都不了解的人,突然上面求婚,甚至对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产生了兴趣!虽然文中没有明说,但是我们大致可以猜到,这个叫克罗蒂尔德的人,应该是这个女人的丈夫。可以说这个男的有妄想症文中有句话出现了四次,“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想结局用这句话也不为过纳塔纳埃尔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希望别人能够理解按照他的思维进行交谈。在和擦皮匠的交谈中,几次的提问都是语无伦次,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擦皮匠追问,真是摸不着头脑。最后纳塔纳埃尔给女人叙述这个擦皮匠的时候,却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个擦皮匠。以为这样可以讨好女人,实不知适得其反。我们从女人的态度可以看到,中途女人还是“笑了笑”,可见也不是完全的不接纳这个不速之客。但是纳塔纳埃尔的夸夸其谈,以及对擦皮匠的不尊重,再加上自己的妄想,最终激怒了女人。最可笑的是,这个时候纳塔纳埃尔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将希望转移到了从未见过面的不知性别的克罗蒂尔德的身上。真是荒唐可笑!(她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我对您那些擦皮鞋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他冷冰冰的说“我也发现了这一点。”纳塔纳埃尔说。这会儿,他倒成了房子里那个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人)文中的这段话,大概告诉了我们:孤独是有时候是因为不被接纳。而在某种情况下,孤独还可以被转移!原本孤零零的女人,而今看来没有纳塔纳埃尔孤零零!反而觉得纳塔纳埃尔这样的小人物蛮可怜的蓝狗的眼睛终于拜读到以本篇短文为书名的短文!这个故事很简单,一男一女在梦中相见,男的看到女的的眼睛,说了一句蓝狗的眼睛,于是往昔记忆的大门打开。原来两个人每天晚上都在梦里相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男的会把梦中的一切忘记,所以在现实中他永远都找不到这个女的!而女的不会忘记这一切,他在世间每个角落,都写上“蓝狗的眼睛”这几个字, 希望在现实之中唤醒这个男的的记忆。马尔克斯在许多不同文章小说里都运用梦这种手段,比如《爱情和其他魔鬼》。这些文段对梦的描写不是为了让文字更具魔幻性,就是烘托主人翁的的孤独恐惧!这篇短文可谓是马尔克斯所有梦境描述里,最独树一帜的!全文梦是主场,现实却成了装饰!读完后,不经会觉得书中梦就是现实,现实才是梦!梦本就是虚幻的,经马尔克斯这么一系列的描述,又添加了魔幻的色彩如果说之前的描写都是精神上的孤独,那么这篇短文还多了一部分身体上的孤独!女主夜不能寐,原因每晚思郎之情愈演愈烈,以至欲火焚身!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总会引起身体对应的反映,相互相应,最终身体和精神都都得病一样能够难熬!看完之后,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梦是男主做的,会不会其实女主并不存在?也许所谓的每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也不过是梦的暗示?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梦里,我们觉得好像无数次来到某个地方或者之前见过梦里的某个人!所以也许作者是借梦中这女主以及同女主之间的谈话交流,反衬出现实中男主的孤独和渴望——就像《镜子对话》的男主一样,清晨一醒,便忘记了头晚的焦虑和恐惧。有时候觉得,有些梦还是醒来后忘记比记住的好!石鸻鸟之夜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被石鸻啄瞎眼睛的人,一路摸索前行,寻找回去的路的故事这个故事可怜可悲,本来应该得到帮助的三个人,却没有人帮助他们。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是被石鸻鸟啄瞎眼的。而其他人认为这是报上的虚假报道,“这事儿是不可能发生的”,同时帮助他们会让别人疏远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也在撒谎!最痛心的是最童真的小孩儿,担心其他孩童的用石头砸他,也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最后这三个瞎子中一人提议去墙角待着,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说,“别急,至少等太阳照到脸上的时候再说。”——人间都是冷冰冰的,唯独天上那个火球能够给这三个瞎子一丝温暖!这样的三个人是孤独的,是无助的读完,我在想其实这三个人不瞎,真正的瞎子是其他人——他们不相信石鸻鸟能啄瞎眼睛,他们对那些需要帮助的视而不见,他们的自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比瞎子还要瞎!六点钟到达的女人这个故事很长,应该是这个故事集最长的一篇之一了,写的是一个每天6点来的女人来到何塞的店里面,之后两人开始了交谈何塞口口声声的对女人说“我爱你”,这个女人真的是6点来的吗?或许她真的是5点30来了!开始何塞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有在意女子的一举一动我想女人并不想走,她要的不是一刻钟,要的是何塞的一句话!她以为放弃她“肮脏”的勾当后,何塞能够真心接纳他,何塞没有!她以为他说他要离开这儿,何塞没有挽留,却在帮他思考那儿可以买到上发条的小熊!何塞没有理解,只有同情,他继续忙些早高峰期前的清洗整理!这算是其中要表达的一个东西吧——个人认为,但是如果考虑到中间关于杀人的谈话,我们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女人杀了一个嫖客,希望何塞能够作伪证,她不是6点来的,是5点半来的——可怜的老实的何塞!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这个故事就不多说了,一个四十年前死去的男孩,想要引起自己的妹妹姐的注意,让她知道,他弟弟一直都在这个房子里面孤独的等待着她的注意男孩是孤独的。他死后就一直待在这个房子内,一直等到20年前他的妹妹回来,那时候房子四处都是蜘蛛网,他的灵魂都是僵硬的!20年后,妹妹回来,可是他的妹妹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他的妹妹也是孤独的,20年除了卖花,就是在椅子上晃来晃去这是两个孤独的人的故事总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蓝狗的眼睛》功底深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不容易明白主要是有三个人物,纳尔,女孩,黑人大致的故事情节是十多年前,纳尔每周六都要去看一个合唱团的表演,特别关注里面的一个黑人。至到有一天这个黑人的位置被人代替,纳尔确信他不再来了!纳尔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唱歌,这个合唱团的天使看中了他,想让他加入这个合唱团。想了办法就是让纳尔一天买到一把梳子,这样他回去梳马尾巴的时候,会被马踢到中脑袋!踢中后,纳尔头昏昏的,一会儿醒来,一会儿睡过去,感觉应该是因此导致终身残疾了或者死去了!而那个邀请他去合唱团的人一直在旁很有耐心的劝说邀请等待。注意文中时间有几个跨度:三天三夜,2年,十年或者十五年,100年!最后纳尔好像是想通了,但是要找到自己买的梳子!纳尔平时的工作除了照顾马匹,就是给房子里面的女孩的唱片机上发条。直到人们发现女孩自己上发条的时候,才注意到纳尔。找到纳尔后,纳尔一直胡言乱语,最后被关了起来,但是纳尔的时间却一直停在被马踢中脑袋那个时间,对他来说,时间已经停止了!这个故事里面比较悬乎的是,这个女孩儿,也不是常人,似乎和纳尔一同停止了时间!最诡异的是结尾唱片机想起,可是发条确实断了的!!怎么回事?结尾给了答案,那是纳尔在唱歌!?————不知道 这个故事没有怎么看懂,特别是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情况啊!!有人知道的告知一下有人从雨中来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之前的《突巴耳加音炼星记》。结尾我不经要问,这个雨中而来的不速之客,到底是幽灵,嫌弃而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来过?5年前,女主A不再对雨中屋外的声音抱有幻想——因为那个人一直都不进来。5年后,一个下雨天,外面又响起声音。女主B去开门,带回来了一个男人,让他取暖,给了他一瓶酒——也是整个屋子里面唯一的食物!结尾的时候,女主A问B还有什么吃的?B说,没有了。担心男的听到,两个女人向那个男子看去,结果他隐没在黑暗里。大概这两个女人看到的,其实是他们的寂寞和孤独吧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及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这个故事描写的是周日弥撒开始下起了雨,从开始因为下雨而快乐,到人逐渐严肃,到洪水,最后雨过天晴,火车也重新开进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个个人物:一个是每周二都来讨要一枝蜜蜂花的女人。其他书集也有描写周日 狂风大作,下雨了。凉快了,心情愉悦周一 搬花,和八月炎热的天气对比,雨不会停,院子空荡荡的烦人!开始感到酸楚烦人周二 上午,奶牛赶不走,下午闷热难耐,讨花的女人来了,失明的圣赫罗尼莫没有来唱歌;吃饭顺序打乱,奶牛死了周三 房子被淹,大伙儿忙着搬移家具 周三下午 夜晚提前到来,晚间睡觉闻到味道,女主以为是尸体的味道!周四 距离时间气味等都没有了,女主梦游了一段,最后醒来还是很恍惚,以为是周五,甚至喊她去弥撒都不惊讶!听到火车汽笛声音,暗示雨停了最后说一下,这是我看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书,发现马尔克斯的作品里面,气味,唇上的味道,蛐蛐,时间,梦这几个意象时常出现,有些人物相互交织,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书中喜欢的句段

对于这本书任何我要作的评论和笔记都是浅薄的,那些文字它是烙印在你肌肤里和流淌在血液里的。只能把文字摘抄下来,让刺骨的恐惧和孤独留在这。第三次忍受6页 简单说吧,这是‘一种活着的死亡‘,货真价实的死亡....9页 他像一具真正的,无可置疑的死尸一样沉重,但他觉得这样其实更加轻松,连维持死亡的呼吸都不用做了。10页 他躯体沉甸甸地躺着那里 但很宁静,没有一丝一毫不舒服,就像世界突然停止在那里,没有任何人来扰乱这沉寂,又好像这世上所有的肺部都停止了呼吸,不想打断着空气中轻盈的安宁。他觉得很幸福,像一个孩子仰面朝天躺在密密的青草地上,看着白云高高地飘过午后的天空。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死去了,永远地躺在了他那蒙着人造丝的棺材里,他还是感到幸福。15页 等他感觉到在自己的汗液中游泳,在某种又黏又稠的液体中游泳,就像当年在妈妈的子宫里游来游去的时候,也许他就活过来了。可他已经准备好忍受死亡了,也许他就死于甘心忍受。

少年加西亚的奇幻漂流

我如今极度相信,历史并不是在那虚无混沌、被时间洪流冲垮了坐标的虚空中以若隐若现的样貌凭白出现的,而是发生在确切的某一个年月日里,痕迹明显,影响力源远流长。1947年2月25日,距离自己二十岁生日尚有两个礼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来到了波哥大大学准备开始攻读法学学位。同年8月,这位曾在自己的童年尝试过绘画和诗歌练习,正在写着两篇小说练笔但不得其门而入的大一新生从朋友那儿借来了一本由博尔赫斯翻译成西班牙语的卡夫卡小说选《变形记》。就和文学史的记载以及这接近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一样,当天晚上,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到自己住处,脱掉鞋子,倚靠在床头,翻开了这本借来的《变形记》。他读了第一行:“一天清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一连串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马尔克斯后来回忆道,他看完这一行后脱口而出:见鬼!我外婆就是这么说话的!第二天,马尔克斯坐下来,一口气写了一篇12页的故事,他起名叫《第三次忍受》。讲一个小男孩在七岁时得了一场重病,无药可救,但医生承诺男孩的母亲,让男孩在他自己死亡的身体里维持生命,“一种活着的死亡”。从此小男孩就活在他自己的尸体里,而他的尸体则摆放在家中的棺材中。男孩没有感官,不能看、听、说,更没法动弹,就在一片黑暗与混沌中,在自己的尸体里生活了十八年。在这十八年中,男孩的尸体还随着自己的生长发育而长个子。直到二十五岁(比现实中马尔克斯本人的岁数还大了整整五岁),男孩因为身体完全成熟而停止长高,他的妈妈从此再也不能在尸体上看到自己儿子还活着的迹象,决定将儿子下葬。这篇短短的小说以儿子感到自己在泥土中开始腐烂分解而结束。两个星期后,马尔克斯将这篇小说投稿到了当地的《观察家报》。1947年9月13日星期六,伟大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真正意义上的处女作《第三次忍受》被刊登在了《观察家报》第八版副刊《周末》上面,整整一版。马尔克斯的文学之路从这里开始了,而后面的故事,我们就都知道了,因为二十世纪下半叶还有哪个作家比马尔克斯更著名吗?这本《蓝狗的眼睛》收录了马尔克斯从这篇1947年的处女作《第三次忍受》开始到1955年之间的可以称之为早期习作的14篇作品。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甚至产生了一种极其诡秘的猥亵心态: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位人类文学史上真正的帝王,在他早年学生时代的习作中,是否写出过一些极度青涩、甚至水平还不如作为一名普通读者的我的差劲文章来?这本书是不是我今生那个“写得比文学之神本人还好”的狂妄梦想得以实现的唯一寄托?带着这种险恶赌徒般的心态,我翻开了这本书。当然,我没有说:“见鬼!我外婆就是这么说话的!”因为马尔克斯的最早期作品,或者说这本书中至少一半以上的作品,如你看到的那样,是如此的黑暗、抽象和紧贴死亡。在马尔克斯第一次发表处女作的六个星期后,《观察家报》又刊登了他的第二篇小说《埃娃在猫身体里面》。这篇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困在同样的虚无空间内的女人,但不同的是这次女主人公受困的不是死亡,而是失眠症以及对时空概念的丧失。这个女人似乎是第一篇里埋葬儿子的母亲,深深困扰在自己的痛苦哀愁之中,以至于不能移动自己的身体,甚至连一只橙子都吃不到。当她自己终于有机会吃到橙子以去掉嘴里的苦涩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从里到外充满浓浓的砒霜味的处于虚幻空间中的房子,而她才发现自己从第一次想吃橙子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千年。在我们读完全篇后,又怀疑这一系列的抽象事实是否是女人失眠躺在床上时脑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过程(一如《尤利西斯》那著名的,恐怖的四十页结尾)。马尔克斯这几篇早期小说与卡夫卡有绝对的相似之处:悖论,形而上的死亡,疾病主题,无奈难办的处境,面目模糊并对自己冷漠排斥的身边人,骨肉亲情间牵扯到死亡的纠缠,“去背景化”,以及主人公那急于逃离一个难以忍受的处境却又加速进入另一个更难堪境地的尴尬。马尔克斯后来谈起自己这些早期小说作品时,将这些小说形容为“琐碎,抽象,有些荒诞,完全没有真实感受作为基础。”当然从读者的角度来看,过于严格地评判一个作家在自己形成风格之前的最初期的习作是不公平的,因为初期写作者和成熟期作家的身份与定位不尽相同,可能对于一个刚刚踏上文学之路的初期写作者来说,他最需要做的是怎样能找到一条正确的路去打开那扇通往职业作家的门,或者说是要尽力找到真正属于自己风格的题材和表现形式。所以我们通常将作家最早期的类似于实验性质的作品称之为“摸索阶段的作品”。但是问题又来了,写作才华摧枯拉朽如马尔克斯,他也需要“摸索”吗?是的。马尔克斯的早期作品明显沉溺于想象,到处是意象的互相拉拽。不是没有这样风格的小说,但事实证明,这显然不是马尔克斯的风格。马尔克斯这些早期作品,更像是将角色和背景的实体悉数抽空的零度写作,读者在观看了那么多华丽繁复的比喻和意象后,仍然不清楚这个主人公是谁,以及这个人在干嘛。这个情况可能还不像后来大行其道的法国新小说派、存在主义,或新寓言派,也不像后来威廉•巴勒斯那种胡言乱语般的发着高烧的文学,这种种同样偏向抽象与荒诞的流派们,有一种核心主题的凝聚力,或称之为“不存在也是一种存在”,“无”即是最大的“有”。而马尔克斯的早期小说显然不具备那些后来同样改变了文学史的流派们所达到的成熟感和完成度(当然这样比较不算公平,可毕竟万能的加西亚曾让二十世纪璀璨的文学史在他面前黯然失色过,那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后来在文坛独领风骚的马尔克斯写出了数部可能是二十世纪里完成度最高的小说)。但让我们将视线放到事情珍贵的那一面上来。我们能很轻易地发现,马尔克斯第二篇小说《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看起来就要比最初那篇《第三次忍受》要好了不少,不仅从文笔上更显成熟,而且最重要的是第二篇比第一篇距离他后来的风格更接近了(六个星期!),某些马尔克斯最著名的意象和描写已经在如此早的时候就出现了,比如失眠症和食土者,比如女人那“无法被安慰的痛苦”这句话。在后来《百年孤独》中当来自意大利的多才多艺的金发帅小伙皮埃特罗•克雷斯皮因为不能得到爱情而在温热的洗手盆中割腕自杀后,他的爱人阿玛兰坦沉浸在“无法被安慰的痛苦”中。我也不清楚这句不带前因后果、句式极度简单的话究竟有什么魔力,但我记得当我第一次看《百年孤独》读到这句话时,我那灼热的泪水残暴地涌出,如果不是身为一名爽朗健壮的男子,我本该放下书失声痛哭才对。所以我至今认为这句“无法被安慰的痛苦”是马尔克斯写过的最棒的一句话。而在这篇《埃娃在猫身体里面》,更有些句子甚至看起来已经是成型的马尔克斯风格了,比如:每次她都会想起那个“孩子”,想象着他梦游一般,在院子里的青草之下,柑橘树旁,嘴里噙着一撮湿土。她仿佛看见他在黄土之下用指甲和牙齿挖掘,想逃离啃噬着他脊背的寒冷,寻觅通往院子的小小地道,人们正是顺着这条地道把他和好多蜗牛埋在了一起。这就是马尔克斯之所以是马尔克斯的独特可怕之处。假如你将这段话不加修改地直接放进《百年孤独》里面,可能你根本看不出这是马尔克斯二十岁时(还不到当地法定成人年龄)在他的第二部习作里出现的句子。在这些比喻极尽铺张奢华、风致极度浪漫的忧郁氛围里,马尔克斯的艺术原型很早就显露出来了。或者说马尔克斯在最最早的阶段,就已经通过几篇水平越来越好的短篇小说,逐渐摸索出了足够支持自己整个艺术生命的形象和风格。而那些据我们所知的马尔克斯小说中典型的艺术造型,比如被凄苦困住的女人,蘸满人生体悟的精华句子,触摸人类想象力边缘的抽象形象,性格被动、浸透苦难却又不愿表达、将自己的苦闷倾泻于执着的男人,皆在这本早期作品集中得以体现。当然,二十来岁的马尔克斯并不是一个过分沉迷于卡夫卡世界的年轻人,虽然他已经具备了卡夫卡的神韵。比如在马尔克斯最早期的五六篇小说里,他完全展现出了“对抗一种看不见的、却又不可抗拒的外力,最后发现自己对抗的是自身”的典型卡夫卡主题,马尔克斯将这种“对抗着作为既什么也是,又什么也不是的形而上之对象”把握得很好,虽然他后来就不再继续放大这一主题了,而是更加清晰了他自己的风格和观念。于是在这本短篇集的后半部分中,我们看到了在成熟度和自身风格的找寻上突飞猛进的马尔克斯。大概从1950年的《蓝狗的眼睛》和《六点钟到达的女人》开始,一直到这本书收录的最后一篇写于1955年的《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马尔克斯在这段时间里的写作更是愈发成熟,在这期间他放弃了第一篇长篇小说《家》的写作,转而开始筹备《枯枝败叶》。我们可以看出在试笔阶段临近结束时的马尔克斯在这几个短篇小说中基本已经完成了对自己艺术风格以及探寻对象的摸索,真正的马尔克斯风格已经完全建立起来。这本书后半部分的几篇作品,将视线对准了女人的坚忍与苦守,而在人物形象的建立和对话的使用上,也挥去了1950年之前马尔克斯那几篇小说里的晦暗与阴霾,人物不再那么幻化虚无,主题也并不仅仅是“去人类特征化”或者说表现对肉身现实意义的探索,早期那类接近于散文诗的有耽于描写之嫌的字句也被马尔克斯驯服,他那些极尽想象与华美的比喻和意象,也都开始安心服务于他小说的情节脉络。通读这本书就相当于目睹了马尔克斯理顺自己创作思路的一个全过程,就好比看着一块圆拙的大理石经过一步步精细打磨,最终被雕刻成马尔克斯雕像。时隔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幸见到了“见识到卡夫卡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的年轻的马尔克斯,虽然此时他本人已经像他第一篇小说中的男孩一样永远地长眠于地下,但曾经那个满含文学激情的少年马尔克斯形象,仍然能够形象地浮现于我们面前。也许他是对的,此时此刻与三千年后本没有什么区别,而不朽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则在所有的过去与未来中,以他那足以驾驭时空的艺术穿透力,给所有时代的人们一个清晰的坐标:这就是文学。毕竟,马尔克斯所书写的羊皮卷上的一切自永远至永远都会被传诵,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文学将一次又一次地在大地上出现。

蓝狗的眼睛—大师年轻的时候

坦率的说这不是我第一次接触马尔克斯的作品,和大多数人相同,我最早接触的是他最富盛名的小说《百年孤独》。但又不大相同的是,这本书我当初只是浅尝辄止,没有读完就打了退堂鼓。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曾和同学打趣的说过这样一段话:“《百年孤独》我读完第一页就知道它是本好书,然后就默默收到了自己书架的最底层。”这句话当然展现出我过去理解力的欠缺和阅读品味的低劣,但另一方面,我又很庆幸自己没有一知半解的把那本书读完,就像我先前说的,好书是不能白白糟蹋掉的。今天这本短篇小说集《蓝狗的眼睛》收录的是马尔克斯早年的作品,包括他的处女作。但这一点我也是事后才知晓的,我当时只是单纯而强烈的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所以就果断收入囊中,知道这一点后也觉得惊喜非常。这篇小说集收录的是马尔克斯1947年到1955年的作品,大概有近十年的时间跨度,我们从中能清晰感受到他早年就显现出来的浓重个人风格,也能察觉到他在写作上的进步。这本书的外文名叫做《蓝宝石的眼睛》,但中译本译为了《蓝狗的眼睛》,这个译法好像引发了不少读者的疑惑,可对我个人而言倒是还好,毕竟我是单纯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的。初读这本书,我的感觉还是十分“苦闷”的,因为对于最初的几篇小说,我不能完全理解透彻,阅读进度也相对缓慢。马尔克斯的文字充满隐喻和暗示,甚至有一种催眠作用。他对感官是十分敏感的,敏感到我这个迟钝的人根据文字想象那些感觉时,都会感到不适和淡淡的疲惫。在第一篇小说《第三次忍受》中,他曾描写到那种“震动椎骨的锋利噪音”,我跟着他的描写去体会那种感觉,真的觉得头皮发麻。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尔克斯在写作早期的作品真的不好读,而且不成熟。刚开始我以为读的苦闷,是自己的理解力不够,当然我的理解力也着实不高。但结合我阅读他1948年之后作品的“畅快体验”,我还是能确定自己先前的观点的。不得不说,大师也曾经年轻过。在这本文集中,我最喜欢的反倒不是那篇做为这本书书名的小说《蓝狗的眼睛》。可必须说的是,这篇小说确实在上个星期启发了我自己的创作。我在自己的小说中“狂妄”模仿马尔克斯的风格,结果连一点点皮毛都没有学好。我最喜欢那篇《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我被这篇小说中结构巧妙的对话,和置身其中的代入感所吸引。马尔克斯在这本小说集中收录的故事大多情节不繁复,但他风格强烈的描写和巧思,总是能给你一种独特感受。我是不理解“魔幻现实主义”的,所以在这篇文章中强调这一点,之于我个人而言也没有意义。但以这本文集为跳板,我想这将是我理解它的一个契机。我购入《百年孤独》的时间正是马尔克斯去世的那一年,先前因为对盗版的深恶痛绝,他的作品不曾在中国正式出版。从现实情况上看,我与马尔克斯在时间上是完全错过了。但我现在却有种强烈的冲动,重新拾起《百年孤独》,真正感受马尔克斯的魅力。

幽冥气质催生魔性幻想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6年1月25日,发表时标题有改动)文/俞耕耘时至如今,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名字早已与拉美文学爆炸、魔幻现实主义不可分割。当《百年孤独》的巨著光耀笼罩了作家的所有声名时,我们似乎遗忘了马尔克斯还是短篇的圣手,未曾注意到作家如何在短篇小说中运思、酝酿并积淀着魔幻风格。如果说短篇集《蓝狗的眼睛》映照出马尔克斯的一种书写特质,我想那就是小说绝对压倒的“描述性”。作为一种描述的小说,它似乎并不好读,也并不捉人眼球。它极大考验着读者心境耐性的深度、视知感官的丰富以及情绪浮动的敏感。可以说,马尔克斯大大提高了小说阅读快感的限域:此书很多篇目不依赖对白、不营造冲突、不塑造形象、不构建情节。它只是描摹经验化的身体感知、超验化的心灵玄想以及超时空的异在体验。这让人想起,把小说写成哲学的穆齐尔,同样以精致绮丽、繁复至极的描述性取胜。如果你神经不那么纤微易感,如果你想看曲折波澜的情节,那么它只会令你焦躁而痛苦,无助而惆怅。因为,书中找不到曲折凄恻的爱情传奇。马尔克斯如幽灵一般,只是求索着生存与死亡的可能、恐惧、焦虑和绝望,探寻着梦幻与真实的对峙、渗透、转换与统一。梦与醒、真与幻始终是此书的一大主题,马尔克斯通过小说不仅传达着尼采酒神精神般的迷狂沉醉,更是为了达到似梦似醒、亦真亦幻的艺术至境。因为在作家看来,也许主人公的“梦游”、“出神”或“死亡冥想”更接近生命的本质,更能抵达身体经验的真实,时空感知的超越。《埃娃在猫身体里面》就是一则马尔克斯式的“变形记”,它与卡夫卡的语境和情绪如此相近。只不过卡夫卡描述了高度物化绝望导致的“身体改造”寓言,马尔克斯则赋予焦虑以一种存在思考:挖掘了人的时空意义和灵肉分裂的张力。埃娃深恶自己的美貌驱壳,认为它是自己不幸的根源。美貌是一种痛苦的重负,它只能接受祖先的遗传,别无选择。“它们就像肿瘤,像癌症”,恶性增殖,寄宿肉体之中。你会觉得主人公反常得不免突兀、不可思议。其实若以症状看,主人公不过是典型的重度抑郁症。马尔克斯却点石成金,将其高度艺术哲学化,把失眠的胡思乱想变为一种自由联想,把谵妄的幻听幻视作为一种时空体验。“她诅咒先人,她睡不着觉都怪他们。是他们经年不变、原模原样地把这种美貌代代相传,就仿佛是当妈的死了以后摇身一变,重新把自己植入女儿身上”。作家描绘了一种西西弗斯式永恒轮回的绝望,如何停止循环之链,这不仅是一种来自家族诅咒母题的再现,更是一种历史意识对个体生命的映射。埃娃穿越时空回溯而上,听到地下冥府“孩子”的召唤,看到祖辈腐朽的骨骸,作家开启了一种天地人神共在的至境。个体生命犹如置身所有时间叠加的集合,从而“进入一个新奇、陌生、再也没有空间概念的世界”。马尔克斯在思索,人如何可能摆脱自身,成为“不是自己”。小说总在追求一种绝对虚空、没有形体占位的抽象存在,认为焦虑恐惧的本源即是身体知觉的“烦”。当埃娃最终成为“不可见”的幽灵时,她的存在也将没有维度、确证和用处,绝对的自由产生了后悔的伤感。马尔克斯使她附体于猫,这并非简单的异想天开,而是反思了灵肉两分的哲学。附体究竟是人的精神意志主导动物身体,还是动物身体生成原始兽性?“她第一次明白了一件事,在自己的一切美德之上,原来还有一个形而上的女人的虚荣”。马尔克斯替我们回答:人最终受自由意志的强力支配,不愿舍弃人的躯壳。《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中的“我”与埃娃一样采取了幽灵叙事,因为亡灵具有汇集、凝滞、穿刺时间的功能。“我感觉她还像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姑娘一样”,“四十年过去了,她变胖了,也变老了”。“我”却成为一个缺席的观察者,隐身的介质,永远恒常,以死时的样态默默关照生者的生活。“我”能辨识的只有来自气味、声音的记忆,只能用无影无踪的风吹乱玫瑰证明我有来过。这也是对无形有象观念的诗性表达。马尔克斯犹如一位催眠大师,在小说中反复利用冥想术混淆梦幻与现实界限、通过自由联想切换各种图像场景记忆。读者也不禁在阅读中经历“出神”的游离状态,沉浸在出窍的体验中。《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正是因雨而生的意识流梦呓杰作。从雨水初下的沉醉到雨水不停的抱怨,最终雨产生了焦虑的疼痛感。马尔克斯的自由联想穿插着“统觉”的魅力:味觉、听觉纷纷融入视觉画面。它并非伍尔夫琐屑断裂的现代主义,而是有着清晰的情绪逻辑轴线,从感知绵延至思想,时刻强调着情境、行为与场景的感应关系。继母“活脱脱一副出现在家里的幽灵模样”,而我“自己也有她这种超自然的天分”。对死亡体验的冥想,成为作家挥之不去的迷恋。“公墓”、“尸体”、“死人”之所以反复出现,是因为死亡标示着身体感知可能的极限。“人们对距离的感觉消失了。对时间的感觉头一天就有点儿变样,现在则彻底没有了”。作家始终在梦幻中进行着空间实验,只有对肉身感官进行消解,对具象躯壳进行驱逐,才能进入抽象的异在空间,得到超越救赎。在《三个梦游者的苦痛》中,“她”自言不会再走路了、不再看东西了、不再听东西了。“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慢慢地把自己的感官逐个丢弃”。这一主题在《死神的另一根肋骨》中尤为明显,梦游中福尔马林的气味挥之不去,时刻象征着腐朽的死亡气息。作家对身体感知的“减法”剔除可谓不厌其烦,再次展现了肉身的消逝、失重与沉浸的过程。“他”时刻感到双胞胎兄弟的尸体对他生命的侵蚀,这原本只是一个荣格式的隐喻:对死亡恐惧的无意识“阴影原型”总是侵入同化着意识域的边界。死亡冥想让“他”与尸体之间建立了一种力量博弈的关系: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尸体形象,让人重新审视究竟是“他”分裂出死尸,还是死尸侵蚀“他”导致腐烂?马尔克斯的生死观或许悄然明晰起来,“这两个身体在空间里的分离仅仅是一种表象,实际上他们俩是一体的,是一个整体。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马尔克斯以一种王尔德式“人与画像”的对应建立起生与死、不朽与腐烂的映射关系。最终,作家再次表达了对“凡人躯壳的溶解”,对“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的弃绝。同名小说《蓝狗的眼睛》表面关于情爱,实则更多探讨了梦与醒、失忆与铭记间矛盾的无望。很难想像,凭借梦中暗语“蓝狗的眼睛”,一个女人陷入了执狂,在现实中寻觅梦中的男人。梦能否共感?梦中的密约暗号能否在现实中辨识?当这个“对上号”的男人出现在女人面前时,作家却似乎开了一个悲观的玩笑:他只不过是一个“醒过来就把梦里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的男人”。爱与遗忘也许总是一个悖论。《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仿佛延续了《蓝狗的眼睛》的冲动、执念和迷醉。一样是突兀缺少缘由的情感,“她在等一个此前从未认识的独一无二的男人”。而男主人公却仿佛被催眠,进行着荒唐滑稽、没有理由的造访求爱。一种不知所云,无法对话的孤独充斥其中,马尔克斯只是写出了情感中随机主义的试验。《六点钟到达的女人》也许是全书最“好看”的高潮之作。这里所言的“好看”有两个内涵:一是它容易阅读,没有玄想、魔幻和梦呓,富于“现实风格”的日常质感。它一反绵延不绝、繁复延宕之感,显示出海明威般的简约包蕴。二是它精于悬念设置,有对白、有形象,有情调,引人入胜。初看小说,你会以为这不过是一位呆头男店主和一个“打白条”的妓女间的调情对白。然而细看,其中有很多风情化的奔放暗示,包括店主何塞对妓女的爱慕与顺从(“女王”称谓反复出现),妓女对何塞的试探与挑逗。何塞让人想起卡西莫多,丑陋富于同情;妓女让人联想嘉尔曼,妖冶不失热烈。而直到尾声你才发现,这次调情只是为了遮掩一个罪案的情节:妓女杀死嫖客,利用何塞的老实,伪造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原来作家废了那么多口舌笔墨,只是为了使何塞供出“伪证”中的到达时间,马尔克斯的耐心与机巧让我们叹服。风格即人本身,这句话用在马尔克斯身上或许再恰切不过。“魔幻”非充溢生命激情、耽于奇绝狂想之人不能为之。当你阅读短篇集《蓝狗的眼睛》,就会发现作家的魔性从哪里来,幻想从何处寻。答案是一种幽冥气质的生命灌注。幽,代表了他对晦暗无形之物的探寻、对超越此岸现实的关注;冥,隐喻着他对灵魂游弋时空的冥想、对肉身感知死亡的迷恋。可以说,这些都成为此书绵延未尽的神思与风致所在。http://www.eeo.com.cn/2016/0123/282688.shtml欢迎订阅我的微信个人公众号

神也是年轻过的

小时候看《百年孤独》,完全是中邪的状态,那个昏天黑地废寝忘食,那个如痴如醉浑然忘我……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了吧。想当年我也算是微胖界的小公举呢,寡言而自卑,没得早恋只好拼命读书,也不管看得懂看不懂,中外名著一本接一本地猛嗑,也颇看了些司汤达狄更斯勃朗特的,然而邂逅老马的时候还是惊为天人了,妈呀简直就是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啊!我这拉美荤可不就是那时候开的吗?现在想起来还是一样脸红心跳耳热鼻塞【咦?】,敢情这个老头儿根本就是个初恋一般的存在呢。
然而初恋是盗版,呵呵。
有那么一段时间,坊间盛传,对于向大陆出版社出售版权这件事,老马本人是很抗拒的,因为他平生最恨的就是盗版,而我国直到1992年才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那时候第一代盗版商恐怕都已经四世同堂了吧……“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这句狠话也不知到底是不是老马亲自撂下的,想想还挺羞愤的。于是多年以后,当我得知良心土豪“新经典”竟然以100万美元的天价买下《百年孤独》的时候,还以为是假新闻来的。谢天谢地我终于有一本正版老马了,谢天谢地,《我不是来演讲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陆陆续续地,都来了。于是收尽“新经典”老马成了个情结,就好像还债一样的。有今生之年应该能出齐的吧,感觉我就快圆满了,而“新经典”也即将成仙……
刚读完最新出版的《蓝狗的眼睛》,内心也是怪澎湃的。对于这本短篇集,一直都很好奇很好奇,因为这14篇作品成稿于老马还是小马的时候:头一篇,《第三次忍受》,1947年,20岁;末一篇《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1955年,28岁。想想啊!神也是年轻过的!学者和批评家们更感兴趣的或许是这些早期作品与《百年孤独》们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他那时堪称华丽却稍显虚浮的漂亮字句——小伙子无疑是个烘托气氛的高手,前面几篇(《第三次忍受》、《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突巴耳加音炼星记》、《死神的另一根肋骨》这4篇最为典型,下称“死亡小四篇”)翻来覆去地写着死亡,写着孤寂,老鼠乱窜蛆虫狂扭,也是阴暗潮湿得够叫人心塞,干干净净的书页仿佛都沾染了来自墓地的腐败气息,溢出了尸油——然而,怎么说呢,总觉得差了点儿什么,好像他的注意力不在人物身上,甚至都不在情节上,而是试图用他充满隐喻、充满暗示的文字催眠你,像个巫师……尽管主题颇沉重,可是总感觉飘飘的,不厚实,有种令人不适的堆砌感……总之呢,小马先生尚未成长为那个让亿万文青顶礼膜拜的大神,乍一看还跟我认识的那些爱写黑童话的反骨少女长得有点像。可这并不影响小马先生成为一个迷人的写作者,他一直为人所称道的创造伟大开头和结尾的神功在那时似乎就已初具,还有那些他信手写下(不太有绞尽脑汁的痕迹呢)的亦真亦幻的细节,都让你不得不相信,在写作这件事上,有些人真的是天赋异禀。
举几个栗子好了。“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的开头)一场事先张扬的死亡;“这时她才明白,从她第一次想吃柑橘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千年了。”(《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的结尾)千年孤独。至于神细节,就捡我最喜欢的一个说说好了:“他是七岁死的,那时他妈妈请人给他打了一口绿木棺材,小小的,给孩子用的。可是医生发话说,还是给他做一口大一些的吧,一口正常成年人大小的棺材。先前那口棺材太小,会妨碍他长大,他会变成一个畸形的死人或是一个古怪的活人,而一旦他停止生长人们便无法察觉他的病是不是正在好转。母亲听从劝告,按成年人尸体的尺寸给他做了一口大棺材,为了使棺材正合适,又在他的脚那头垫了三个枕头。”“不久,棺材里的他开始长个子了,因此每年都要从离他最远的枕头里抽出一点儿羊毛,好给他腾出长个子的地方。”(处女作《第三次忍受》)天杀的枕头和羊毛!不行了我太吃他这一套了也么哥!
如果你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的话,好吧,人有百千种,萌点各不同……现在我就跟你说说小马先生最厉害的地方!请容我轻描淡写地敲出这四个字:飞速成长。前后8年,14个短篇,他不停在试,试主题——比如《蓝狗的眼睛》(1950年)中的爱之无奈(这篇真的很妙!诡异又动人,看到后来会有点想哭),也试风格——比如《六点钟到达的女人》中的黑色幽默(是那种揪着线头一点一点拆的写法,很好玩儿),待写到最后一篇——《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1955年)时,已经有那么点儿魔幻现实了,他似乎找到了对他来说最舒服的写作姿势,整个作品的面貌焕然一新,全没了“死亡小四篇”的轻飘飘,那种成熟而从容的气味真是好闻极了。对了,之前那篇《有人从雨中来》(1954年)中还提到了一个Super Star——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好惊喜的!简直就像走着走着路突然撞见了二十年没见的大表哥!【喂!】

咳咳,写什么当然很重要啦,但其实我更关心的是,在写出《百年孤独》这种传世神作之前的十几二十年前,年轻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先生都在想些什么——哎呀并没有装酷啊人家是真爱呢——可是直到读完最后一页,我也说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最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会唱歌的九零后小姑娘说目前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就是恋爱和减肥。年轻人就该这样吧,身轻如燕地去跟喜欢的人抱在一起,荡来荡去……硌来硌去。可是小马先生似乎更关注疾病、恐惧、死亡、梦境这些(对年轻人来说)有点非主流的东西,八成是有一个傲娇而早熟的老灵魂呢。然而还是谢谢你,小马先生,谢谢你把你最美好的年华都用来写写写了,谢谢你的天分也谢谢你的成长,谢谢你最终成为了我最爱的那个老马先生。

评论 蓝狗 的眼睛

今天是星期天 雨也停了下来 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玫瑰花红白相间,是她种了用来献给祭坛或编成花冠的。冬天里天气闷闷的,有点怕人,一上午都阴沉沉的,使我想起了村里人丢弃死人的那个山岗。那里光秃秃的,一棵树也没有,风吹过之后,星星点点洒落着一些老天爷施舍的残渣。现在雨停了,中午时分的阳光应该已经把山坡上的泥地晒干了我可以走到坟头,那底下躺着我孩提...

《蓝狗的眼睛》每个短文个人解析

以下的内容只能算是对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一下认识,肯定有很多理解失误的地方,不喜勿喷值得记录的是这是我看的由陶玉平老师翻译的马尔克斯作品的最后一本!第三次忍受这是我阅读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作品(南海出版局),第一个故事,给我总体有两个感觉,第一是恐怖至极,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特别是老鼠吃人的那段! 第二个感觉是,文字流畅华美,如诗一般的描述!故事描写的是一个7岁的男孩死了,母亲找的医生说,还会生长。所以母亲常常用尺子量身高。长高了母亲快乐的。一躺就是18年,到了25的时候,男孩不再生长了,也标志死亡。这个从七岁就躺在棺材内的人开始腐败!故事后面主要是围绕这男孩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展开描述。文字充满了恐怖!男孩害怕孤独,害怕被老鼠吃掉,也害怕死亡,害怕被活埋!男孩想大声疾呼或者动一动身体,但是无能为力!感觉像是描述一个植物人!应该就是!最烦人的是他身边的噪音,像脑子里有人在用力敲打,用金刚石在打洞!本文的标题《第三次忍受》,题目耐人寻味。那三次?开头写的是忍受噪音;后来对动物恐惧,也是忍受第三次我想应该就是结尾,男孩彻底死了,他想呼喊,但是无能为力,最终放弃。我读出的无奈啊,大概现实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可以选择对外大声呼喊反抗,但是最终他们沉默了。正如有句话: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之前读的是《我不是来演讲的》这书里面的文字,很有张力,有的文章,如《我的朋友穆蒂斯》,很是幽默,但是这篇文章真真是目前为止看到过的作者最黑暗的文字作品了埃娃在猫身体里面这是本书第二个故事,情节依然很黑暗!根据标题可以知道,主人翁名叫埃娃。讲述的她生前生后的故事生前他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痛苦!感觉有小虫子在自己体内爬着!楼下柑橘树又埋着自己的孩子,每晚恐惧这个孩子会爬起来去找她!这是一个身心俱疲,又患有失眠症的,偏偏还继承了前人美貌的女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夜晚。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口内分泌液体,黏住了口舌,需要一个柑橘来化解!于是他下床去找柑橘!死亡过程没有特意描写!应该是坠楼而死!死后他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甚至对自己的美貌都开始怀念起来。可最令她无法释怀的是死前对柑橘的渴望!他想到可以附身到别人身上。她想到母亲现在不在家,在家的只有一只猫!于是又开始考虑附身在猫的身上的各种可行与不可行。等到她下定决心,发现世间一切都变了,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3000年!一切都晚了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大致这几方面:1.不要患得患失,要有决断,不然会错过很多机会2.文章在某种程度对女人美貌进行了探讨!美貌对某些人来说,反而是一种痛苦!在一定程度,美貌是一种虚荣心的体现3.珍惜现在拥有的,别等失去在后悔!突巴耳加音炼星记这篇文章没有怎么看懂。但是延续了之前的恐惧和死亡看到文章后半部分提及的“大麻”“可卡因”,终于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这是一篇吸毒的人的狂想曲。他开始还很享受这个吸毒,逐渐的吸毒让这个人疯狂,疯狂中出现了“哪个人”,最终让他想要了结自己!文中关于他父亲的那段描写最棒,一会儿父亲变大,一会儿变小,最终变成一群一模一样、跑来跑去的小人。查了一下资料,《突巴耳加音炼星记》中的“父亲”暗喻,最后孤独得连孤独都没有了意识流写的真的太好了……死神的另一根肋骨本篇短文继续延续之前的黑暗死亡恐怖的主题,写的是一个人突然醒来,闻到了马尔福林的味道——兄弟死了,用这种药品防腐!“对双胞胎兄弟的尸体的印象已经牢牢扎根在他生命的中心位置”这句话可以看出,兄弟的死对这个男人的刺激还是很大的,前段的梦以及后文应该是对兄弟的怀念。后文有一段讨论,他认为死去的兄弟,是镜子里面拉出来,现在再取照镜子,镜子会是空空的!这段描写就像是一部恐怖片的情节一样!再后来,“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他感觉自己也在死去, “现在一切都不要紧了。在他和他的坟墓之间只隔着一样东西:他的死亡。他心灰意懒,听见那滴水珠,大大的,重重的,精确地落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落在了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里。”可以说这篇文章展现了兄弟之情,如果马尔克斯所有文章都弥漫这孤独的气息,这篇读完有这样的感觉:当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死了,世间留下我一个人——这是种失去至亲的孤独镜子的对话这篇文章是上一个故事的延续,那个男的清晨醒来,几乎忘记了昨晚的恐惧。他起床后,开始剃胡须,整个过程,除了描写男主剃胡子的过程,还描写了镜子中那个男人的过程!是不是还会想起“镜子中那个人是不是兄弟”?最有趣的是,他剃胡子中途,看到镜子中的人在流血,刮伤了,但是他自己去检查的时候,手上却没有流血!期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以P开头的单词,其实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猜到是“潘多拉”,这个还算是很简单的!最后的时候男主成功的想起来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描写一个男人早上起床洗漱的一个描述性文章,小小的文章已经超越了简单生活本身剃胡须中间他闻到了浇了汁的腰子的味道,结尾的时候,马尔克斯真会比喻啊,把这个流口水的男人形象的比喻成了狗!三个梦游者的苦痛这篇文章写的太棒了,一气呵成,很喜欢以女主的尖声哭声开始,女主不再笑了之后这三个人开始谈起这个女主的过往,结尾还有对她抱有的一丝希望个人觉得点睛之笔是这2句话:“她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面对虚无的恐惧”——人对孤独的恐惧的来源 以及“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所以爱你的人才会痛苦这个故事和之前的比不那么晦涩难懂,同时翻译的很是流畅!(一个人的自我放弃,别人是无法救赎的。人终其一生,很多时候,都只有依靠自己,如果我们自己放弃了自己,那就真的完了!人在这种自我放弃的情况下,头脑是短路的,别人的话怎么都听不进去,所以如何能够理解别人此时的对自己的担忧关心,以及由此带来的痛苦?我想人还是太自私了,有的时候太关注自己,所以才会像这个故事里面那样孤独而没救。我想马尔克斯写了那么多的孤独,真的就是为了揭示人类孤独的本质?或许也像之前的黑色幽默一样,让我们看到世界的荒诞,从而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目前最有趣味的一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纳塔纳埃尔的男人“做客”的故事。他先是去擦了一下皮鞋,由于没有零钱,就去错零钱,期间两个人进行了一段对话。之后纳塔纳埃尔下定了决心,去拜访一个看上去一直在等待某个人的女人。突然的拜访自然不受欢迎,而纳塔纳埃尔首先是突然的求婚,然后便开始自言自语的谈论起之前那个擦皮鞋的。中间这个女人提及了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人。纳塔纳埃尔最后对这个女人失去了信心,表示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克罗蒂尔德或许更合适这是个荒诞的故事,对别人一点儿都不了解的人,突然上面求婚,甚至对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产生了兴趣!虽然文中没有明说,但是我们大致可以猜到,这个叫克罗蒂尔德的人,应该是这个女人的丈夫。可以说这个男的有妄想症文中有句话出现了四次,“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想结局用这句话也不为过纳塔纳埃尔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希望别人能够理解按照他的思维进行交谈。在和擦皮匠的交谈中,几次的提问都是语无伦次,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擦皮匠追问,真是摸不着头脑。最后纳塔纳埃尔给女人叙述这个擦皮匠的时候,却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个擦皮匠。以为这样可以讨好女人,实不知适得其反。我们从女人的态度可以看到,中途女人还是“笑了笑”,可见也不是完全的不接纳这个不速之客。但是纳塔纳埃尔的夸夸其谈,以及对擦皮匠的不尊重,再加上自己的妄想,最终激怒了女人。最可笑的是,这个时候纳塔纳埃尔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将希望转移到了从未见过面的不知性别的克罗蒂尔德的身上。真是荒唐可笑!(她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我对您那些擦皮鞋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他冷冰冰的说“我也发现了这一点。”纳塔纳埃尔说。这会儿,他倒成了房子里那个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人)文中的这段话,大概告诉了我们:孤独是有时候是因为不被接纳。而在某种情况下,孤独还可以被转移!原本孤零零的女人,而今看来没有纳塔纳埃尔孤零零!反而觉得纳塔纳埃尔这样的小人物蛮可怜的蓝狗的眼睛终于拜读到以本篇短文为书名的短文!这个故事很简单,一男一女在梦中相见,男的看到女的的眼睛,说了一句蓝狗的眼睛,于是往昔记忆的大门打开。原来两个人每天晚上都在梦里相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男的会把梦中的一切忘记,所以在现实中他永远都找不到这个女的!而女的不会忘记这一切,他在世间每个角落,都写上“蓝狗的眼睛”这几个字, 希望在现实之中唤醒这个男的的记忆。马尔克斯在许多不同文章小说里都运用梦这种手段,比如《爱情和其他魔鬼》。这些文段对梦的描写不是为了让文字更具魔幻性,就是烘托主人翁的的孤独恐惧!这篇短文可谓是马尔克斯所有梦境描述里,最独树一帜的!全文梦是主场,现实却成了装饰!读完后,不经会觉得书中梦就是现实,现实才是梦!梦本就是虚幻的,经马尔克斯这么一系列的描述,又添加了魔幻的色彩如果说之前的描写都是精神上的孤独,那么这篇短文还多了一部分身体上的孤独!女主夜不能寐,原因每晚思郎之情愈演愈烈,以至欲火焚身!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总会引起身体对应的反映,相互相应,最终身体和精神都都得病一样能够难熬!看完之后,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梦是男主做的,会不会其实女主并不存在?也许所谓的每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也不过是梦的暗示?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梦里,我们觉得好像无数次来到某个地方或者之前见过梦里的某个人!所以也许作者是借梦中这女主以及同女主之间的谈话交流,反衬出现实中男主的孤独和渴望——就像《镜子对话》的男主一样,清晨一醒,便忘记了头晚的焦虑和恐惧。有时候觉得,有些梦还是醒来后忘记比记住的好!石鸻鸟之夜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被石鸻啄瞎眼睛的人,一路摸索前行,寻找回去的路的故事这个故事可怜可悲,本来应该得到帮助的三个人,却没有人帮助他们。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是被石鸻鸟啄瞎眼的。而其他人认为这是报上的虚假报道,“这事儿是不可能发生的”,同时帮助他们会让别人疏远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也在撒谎!最痛心的是最童真的小孩儿,担心其他孩童的用石头砸他,也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最后这三个瞎子中一人提议去墙角待着,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说,“别急,至少等太阳照到脸上的时候再说。”——人间都是冷冰冰的,唯独天上那个火球能够给这三个瞎子一丝温暖!这样的三个人是孤独的,是无助的读完,我在想其实这三个人不瞎,真正的瞎子是其他人——他们不相信石鸻鸟能啄瞎眼睛,他们对那些需要帮助的视而不见,他们的自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比瞎子还要瞎!六点钟到达的女人这个故事很长,应该是这个故事集最长的一篇之一了,写的是一个每天6点来的女人来到何塞的店里面,之后两人开始了交谈何塞口口声声的对女人说“我爱你”,这个女人真的是6点来的吗?或许她真的是5点30来了!开始何塞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有在意女子的一举一动我想女人并不想走,她要的不是一刻钟,要的是何塞的一句话!她以为放弃她“肮脏”的勾当后,何塞能够真心接纳他,何塞没有!她以为他说他要离开这儿,何塞没有挽留,却在帮他思考那儿可以买到上发条的小熊!何塞没有理解,只有同情,他继续忙些早高峰期前的清洗整理!这算是其中要表达的一个东西吧——个人认为,但是如果考虑到中间关于杀人的谈话,我们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女人杀了一个嫖客,希望何塞能够作伪证,她不是6点来的,是5点半来的——可怜的老实的何塞!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这个故事就不多说了,一个四十年前死去的男孩,想要引起自己的妹妹姐的注意,让她知道,他弟弟一直都在这个房子里面孤独的等待着她的注意男孩是孤独的。他死后就一直待在这个房子内,一直等到20年前他的妹妹回来,那时候房子四处都是蜘蛛网,他的灵魂都是僵硬的!20年后,妹妹回来,可是他的妹妹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他的妹妹也是孤独的,20年除了卖花,就是在椅子上晃来晃去这是两个孤独的人的故事总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蓝狗的眼睛》功底深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不容易明白主要是有三个人物,纳尔,女孩,黑人大致的故事情节是十多年前,纳尔每周六都要去看一个合唱团的表演,特别关注里面的一个黑人。至到有一天这个黑人的位置被人代替,纳尔确信他不再来了!纳尔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唱歌,这个合唱团的天使看中了他,想让他加入这个合唱团。想了办法就是让纳尔一天买到一把梳子,这样他回去梳马尾巴的时候,会被马踢到中脑袋!踢中后,纳尔头昏昏的,一会儿醒来,一会儿睡过去,感觉应该是因此导致终身残疾了或者死去了!而那个邀请他去合唱团的人一直在旁很有耐心的劝说邀请等待。注意文中时间有几个跨度:三天三夜,2年,十年或者十五年,100年!最后纳尔好像是想通了,但是要找到自己买的梳子!纳尔平时的工作除了照顾马匹,就是给房子里面的女孩的唱片机上发条。直到人们发现女孩自己上发条的时候,才注意到纳尔。找到纳尔后,纳尔一直胡言乱语,最后被关了起来,但是纳尔的时间却一直停在被马踢中脑袋那个时间,对他来说,时间已经停止了!这个故事里面比较悬乎的是,这个女孩儿,也不是常人,似乎和纳尔一同停止了时间!最诡异的是结尾唱片机想起,可是发条确实断了的!!怎么回事?结尾给了答案,那是纳尔在唱歌!?————不知道 这个故事没有怎么看懂,特别是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情况啊!!有人知道的告知一下有人从雨中来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之前的《突巴耳加音炼星记》。结尾我不经要问,这个雨中而来的不速之客,到底是幽灵,嫌弃而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来过?5年前,女主A不再对雨中屋外的声音抱有幻想——因为那个人一直都不进来。5年后,一个下雨天,外面又响起声音。女主B去开门,带回来了一个男人,让他取暖,给了他一瓶酒——也是整个屋子里面唯一的食物!结尾的时候,女主A问B还有什么吃的?B说,没有了。担心男的听到,两个女人向那个男子看去,结果他隐没在黑暗里。大概这两个女人看到的,其实是他们的寂寞和孤独吧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及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这个故事描写的是周日弥撒开始下起了雨,从开始因为下雨而快乐,到人逐渐严肃,到洪水,最后雨过天晴,火车也重新开进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个个人物:一个是每周二都来讨要一枝蜜蜂花的女人。其他书集也有描写周日 狂风大作,下雨了。凉快了,心情愉悦周一 搬花,和八月炎热的天气对比,雨不会停,院子空荡荡的烦人!开始感到酸楚烦人周二 上午,奶牛赶不走,下午闷热难耐,讨花的女人来了,失明的圣赫罗尼莫没有来唱歌;吃饭顺序打乱,奶牛死了周三 房子被淹,大伙儿忙着搬移家具 周三下午 夜晚提前到来,晚间睡觉闻到味道,女主以为是尸体的味道!周四 距离时间气味等都没有了,女主梦游了一段,最后醒来还是很恍惚,以为是周五,甚至喊她去弥撒都不惊讶!听到火车汽笛声音,暗示雨停了有时候某种现象的持续会导致我们思维的迷失!最后说一下,这是我看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书,发现马尔克斯的作品里面,气味,唇上的味道,蛐蛐,时间,梦这几个意象时常出现,有些人物相互交织,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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