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万安黎 (Annelise Riles)、江照信、 等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3-06出版)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16203330
作者:万安黎
页数:294页
作者简介
《担保论:全球金融市场中的法律推理》问世以来即好评不断。美国西北大学教授布鲁斯·卡卢瑟(Bruce Carruthers)评论道:《担保论》是对一个重要问题的错综复杂、充满智慧、发人深思且规模宏大的讨论。万安黎教授跳出了当下关于规则与反规则、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以及金融全球化的辩论框架,将我们的视点引到了不受关注却波及深远的私人领域所使用的技术性工具上。
书籍目录
导论私人治理、全球市场与担保法律技术
全球金融治理的窗口
为什么要从事全球市场治理的人类学研究
法律—社会视野中的法律技术
本书篇章结构
第一章论法律技术:什么是担保
担保品
法律专家
为什么担保
作为国际私法的担保
重新思考作为规则世界的国际私法
从规则到技术
标准化
系统中的小故障
初步概述:什么使法律知识成为技术
私人监管:技术之为技术
公共监管:作为专家治国的技术
第二章专家治国
从质押走向担保交易
官僚不断交涉
问题的构成
合作
第三章拆解专家治国
官僚制与金融大改革
从经济政策到个人腐败
即时结算
人类能力局限性的—种矫正:对哈耶克式批判的回应
消除不正当的影响:对透明度要求的回应
“全球性的标准”:对国际化要求的回应
创造理性的主体:从模型到梦想
何种移植
拆解专家治国
第四章占位符:对哈耶克式金融监管批评的商榷
公共治理与时间问题
私人治理与时间问题
例证:衍生市场中再抵押担保的合法性
作为占位符的法律拟制
法律技术的时间性
为公共监管目的而建立的私人法律技术
结论
第五章虚拟的透明度
找到一个解决净额结算问题的办法
新自由主义的形式
虚拟的透明
认可既成事实
发信号和作比较
把法律拆开
反思新现实主义
关于虚拟的透明
结论全球金融治理:由设计到技术
一种通向金融新体制对话的选择
法律技术
市场治理新进路
回应可能的批评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编辑推荐
《担保论:全球金融市场中的法律推理》创新与趣味并重,在进行学术探讨的同时,亦向关心全球市场的广大读者群体提供了新的视角。《担保论:全球金融市场中的法律推理》确实是一部杰作。
内容概要
作者:(美国)万安黎(Annelise Riles) 译者:江照信
安黎(Annelise Riles),美国康奈尔大学杰克·G.克拉克远东法讲座教授,人类学教授,现任克拉克东亚法律与文化项目主任。对跨国治理问题有深入研究,在全球金融市场监管人与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了十年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还曾在中国、日本和太平洋地区开展了法律和人类学研究。著作《网络从里到外》(The Net work Inside Out)获得了2000—2002年美国国际法协会奖。主编的著作有《重新思考比较法大师》(Rethinking the Masters of Comparative Law)和《文件:现代知识的工件》(Documents:Artifacts of Modem Knowledge)等,精通中文、日文、法语和斐济语。
名人推荐
谁是财政制度的代理者?财政管理的好坏仅仅是立法者或监管者的责任吗?万安黎教授认为,实现财政管理不仅仅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法规和政策,同时也是通过普通法律技术的日常应用得以实现,诸如法律技术人员、零售业投资者、金融家、学者,乃至计算机交易程序等次级代理者所从事的担保活动。 基于在日本衍生品市场长达十年的人类学实地调查经验,万安黎教授深入研究了如何将金融市场中担保品的使用作为稳定市场交易的调整手段。万安黎教授认为,担保品的操作是一种鲜受关注却不可或缺的行为及实践。然而,我们在思考市场如何运作时,却经常会将其忽略。万安黎教授希望能够普及我们的法律技术知识,同时也想证明如何让日常的私人行为成为更有效的市场规范形式。 万安黎教授为我们带来了对全球金融市场背后的法律框架建设的高超见解。她结合法律专业知识与社会学洞见,深入探讨了为便于上万亿美元在OTC衍生品交易,日本及其他发达经济实体中的法律精英在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通常人们会认为改革即是放开私人市场以分担金融风险,但《担保论》这本书却令人信服地证明:金融品交易的法律框架不会为私人投资者自身的愚蠢埋单,也无法保护公共领域不受私人领域所犯谬误的波及。全球金融危机显然印证了这一观点。 ——Howell E.Iackson(哈佛大学法学院) 《担保论》是对一个重要问题的错综复杂、充满智慧、发人深思且规模宏大的讨论。万安黎教授跳出了当下关于规则与反规则、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以及金融全球化的辩论框架,将我们的视点引到了不受关注却波及深远的私人领域所使用的技术性工具上。这本书创新与趣味并重,在进行学术探讨的同时,亦向关心全球市场的广大读者群体提供了新的视角。《担保论》确实是一部杰作。 ——Bruce Carruthers(美国西北大学) 《担保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复杂、缜密且引人人胜的视角,以对担保品——在金融交易背后为交易提供保证的工具与技术——进行分析。万安黎教授展示了法律技术与知识如何分别在全球金融实践中和哈耶克、德·索托等人对公共利益私有化及以仲裁代替法律的理想化论述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她呈现于我们眼前的不仅是担保品的技术细节、它在由专家治国组成的合理行为网络中所处的位置,而且有金融市场中担保品与法律程序的关系、对法律和国家的理解的关系中所带来的政治效果。 ——Bill Maurer(加州大学欧文分棱)
章节摘录
版权页: ISDA已经推动订立一个协议,该协议要求各国法官尊重私人主体选择他们期望的适用于担保协议的任何法律的权利,这可能是全球性国家法的最终范例。受ISDA游说的影响(Coiley 2001,119),欧盟通过了《金融担保品安排指引》(Directive on FinancialCollateral Arrangement),该《指引》规定如何在欧盟国家设立担保权利以及担保品持有者享有的权利。ISDA同时也与致力于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合作推动《有关中介证券的统一实质规则的公约》(Convention on Harmonised Substantive Rules regardingIntermediated Securities)成为一项被各国接受的国际法。ISDA不仅旨在通过私人合同来创设实质性的法律权利,同时在这些权利被包含进国内法时影响这些权利的形式。 再者,认为私法最终只是通向国家权力的一个途径的争论忽略了ISDA各种文件在国际私人监管体制中的实质性角色。有一种观点认为,当市场主体无法履行义务时,法官、监管者以及其他外部力量会制止市场骚乱,鉴于ISDA文件的普遍存在,此种观点的反诘力量可能有所不同。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ISDA主协议针对一方破产时终止协议的程序和在此情况下对于其他方权利的界定,按理说跟许多国家破产法制度的规定和程序相冲突。然而,实际中签署的该主协议有成千上万份,该主协议的广泛使用将不受行业成员喜好的关于实体法律规范的处理问题——一个政策性问题,转化成更为一般的技术性(technical)问题,即在各国国内一份合同的可执行力的问题。 实质性文件重要的社会学事实公然跟法律现实主义学家长期坚持的主张相抵触。后者认为纸面的合同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双方长期的关系而非文件(Macaulay1976—1977,507;Macaulay,Kidwell.Withford.and Galanter 1995)。但对于国际衍生品市场的法律专家来说,事实上的文件是跨国私法制度的重要技术。通过这种设计,具体技术的、制度的、政治的、法律的和经济的安排获得可靠性和持久性(Latour 2002a),这并非表明法官不明白一个私人创设的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取决于法院决定其可执行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