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8
ISBN:9787532727018
作者:杰克·伦敦
页数:364页

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真的很好

我是在朋友的推荐下读的,真的很不错。这是给我很大震撼的一本书。我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感觉,生活。整天忙忙碌碌,觉得生活空虚,无聊,却不知道同样的生命在别人那里却演绎的震撼无比!杰克,伦敦真的会给你不同的感受!看一下吧,你会有很大的收获!

幸好我买的不是刘荣跃译的

我在看的是广州出版社出版,许新泽译的版本,觉得译得挺好,可以买。上面看到有人说刘荣跃译的版本,特意看了下,真的是直译啊,看起来闷闷的没感觉。幸好买的不是他译的,阿弥陀佛!书刚看了一点,好好看啊,看得热血沸腾

布克,你内心的野性

感觉作为销售的人应该多看,我是在看商略的时候发现这本书的。布克的经历就如一个刚出道的业务员,慢慢成为顶尖的销售杀手。

英勇而悲壮的生命之歌

活着,英勇而悲壮的活着!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只为了生命的存在而活着,这是逆境只有生命的强者,对生命有着强烈的爱才能坚持,令人动容。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热爱生命》一篇,对生命的热爱,珍惜与执着,表现的如此彻底,这是一种本能呢?还是内心的一种坚定,友谊在生命面前那么不堪一击,当书中主人公像牛一样吃灯芯草,像一个疯子一样在水坑里捉米诺鱼,当鱼从自己手里溜走,软瘫在潮湿的路上放生大哭,找到了,出于理性将之小心的生吃掉,还有那被狼啃干净的骨头,透着淡红色,他将之放入口里啃,吸骨髓,为了活命,最后与一只病怏怏的狼进行生命的赛跑,死亡如潮水一般吞噬者他,他依然坚持着,拼命的与自然、个人抗争着,不愿死去的本身在驱使着向前,再向前,远方的希望已经清晰,唯有向前。。。。。

蛮荒时代的肾上腺素

读小学的时候总是一个人独自回家,走一段不算远的路,数数马路的电线杆,无人的时候在桥洞下往河里丢丢小石头,穿过老街的一些弄堂,那时候上海的村子并不像内陆的农村,能看到金黄的麦田或是碧绿的远山,有的只是错落的瓦房和平房,少许的别墅,挤成豆腐干似得自留地里种着菜,偶尔看到不认识的叔伯浇粪水就捂着鼻子奔跳过去。九曲八拐,有人家养成群的鸽子,有人家种满墙的牵牛花,或是搭葡萄藤架,也有种枇杷树的树枝都探出墙外,很多是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而有一户人家总是大门紧闭,高高的围墙里,有一条圈着铁链的狗,那条狗比我那时候看到过的狗都大得多,那是一条狼狗。如果是一个人回家,我有时会特地走那条人少的小路,带着在学校没吃完的牛奶饼干,自从我喂过它第一块饼干被吃了之后。毕竟家里叔叔家养的狗就不吃牛奶饼干,而每次我身上除了饼干也没什么可以给它吃的,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或是几岁了,我也没想过要给它起个名字,因为印象中我每次路过,它都会在围墙里跟着我走,直到那根铁链拖住它。我很喜欢听那根铁链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常常拿饼干在两头喂它,有一次把饼干丢到它够不到的地方,它尝试了几下,然后又巴巴看着我手里的饼干袋了。印象中它从来没有吠叫过,只是吐出舌头哈气,时而摇摇尾巴,眼睛总是直直的看着我,我也没惊吓或是欺负过它,毕竟它站起来的样子怕是要比我高多了。小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它。上面的这些事情过去已经快20年了,读过巴克后记忆便不自觉得浮现出来,我偷偷看了一些书评,有人说巴克最后成为了一头狼,我不喜欢这样的幻想,人类创造了秩序和文明,在动物群中本就存在,如果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又何必违背法则去保护濒危物种。动物物种间的残杀,在人类文明中也从未消失,杀戮不是野性,为了生存的本能血溅三尺也未必是野性,如果可以回到克拉拉山谷米勒先生的大房子,巴克会向往成为“狼王吗”?巴克是狗还是狼,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答案,就像我不确信耶稣是人还是神,释迦摩尼是人还是神,默罕默德是人还是神。人类所信的“神物”,大抵是以人为模版,那么如果动物世界也有信仰,它们心中的神,大抵也是以自身为模版吧。最近看的某部美剧中有一句台词:“非我族类,都是敌人”。巴克的血统很好,可是为什么没有家人?杰克似乎没有交代,而且在真个故事脉络中,(成为雪橇犬开始,有异议请指正)巴克也没有表现出对故土和故人的思念,可桑顿的出现仍然可以看出巴克内心柔软的一面,桑顿似乎是压制巴克野性的最后一根稻草。为了生存下去,可以偷盗,为了生存下去,可以残杀同类或者异类。当你一巴掌拍死蚊子,一拍子呼死苍蝇,一拖鞋扎死蟑螂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丝快感?有没有对一个人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的时候?当你一无所有,你就有可能这么干了。所以,在荒芜的土地上,难见善类。而野性的呼唤告诉我们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无论年龄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有强壮的体魄是顶顶重要的,不要在任何时候疏于锻炼身体。要不然你的野性还没呼唤出来,就已经一命呜呼了。脑洞炸裂,我认为巴克内心想回到故乡,但是回不去了,同类都死了(几乎,忘记谁还活着,反正都半死不活),桑顿死了,杀了印第安人,杀了头狼?也就是说身边只剩下野狼了,想象一下,你一个黄种人,去到一个只有黑人的地方,你把酋长灭了,你要么强大到自己当酋长,要么就被灭吧,是这样吧?

幸好我买的不是刘荣跃译的

我在看的是广州出版社出版,许新泽译的版本,觉得译得挺好,可以买。上面看到有人说刘荣跃译的版本,特意看了下,真的是直译啊,看起来闷闷的没感觉。幸好买的不是他译的,阿弥陀佛!书刚看了一点,好好看啊,看得热血沸腾


 野性的呼唤下载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