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国际警务合作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
ISBN:9787562044925
作者:张杰
页数:280页

作者简介

《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以上海合作组织的地区反恐合作为视角,探讨了反击和防范地区恐怖主叉的国际警务合作的理论与实践对策。《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涉及了反恐合作深层次的问题:地区恐怖主义的贫民化与世俗化倾向,恐怖主义犯罪与其它类型犯罪的互换性和可转换性,中俄对上合组织的诉求之异同的对比,海外公民与企业安全的执法保护,反恐合作之博弈论,泛式双边、大双边、多边与组织的合作效率问题,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中的结构性问题,禁毒合作与反恐合作的联合,国际警务合作的成本论,反恐成败标准,国际警务合作从机关型到作战型、从协约式到执法式、从资源导向式向目标导向式的一系列转变问题以及国际警务情报机制的构建问题等。《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突破了对恐怖主义问题的现象的描述和现状的评述,从新视角和深层次讨论了适用于国际警务合作行动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对策。

书籍目录

厚 导言 第一章国际反恐警务合作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对恐怖主义概念的理解与认识 第二节对反恐与反恐合作的理解 第三节 国际警务合作在反恐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章上海合作组织地区恐怖主义发展现状和特征 第一节各成员国恐怖主义发展形势及其诉求 第二节中亚地区的恐怖主义的特点 第三节上海合作组织地区恐怖主义活动特征 第三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反恐合作进程 第一节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合作的现状 第二节主要成员国反恐历程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 第三节反恐警务合作的难点与障碍 第四章推进反恐警务合作的理论思考 第一节反恐国际警务合作模式的若干转变 第二节地区反恐警务合作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从保护国家安全到保护公民安全 第四节地区反恐合作结构性问题的应对 第五节反恐多边合作的博弈 第五章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国际警务合作的实际对策 第一节反恐合作的含义、目标与衡量标准 第二节从机关型到作战型转变 第三节从协约式合作到执法式合作转变 第四节中、俄反恐方法、立场、战术与指挥体系的比较与反思 第六章反恐情报合作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情报合作的背景与现状 第二节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情报机制的功能与构成 第三节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国际合作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后记

编辑推荐

《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作者在著书过程中发挥了敏而求之、持之以恒的专研精神,反映了她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事业爱之深、关之切。她翻开了国际警务合作问题研究领域的新的一页,让我们来分享她带来的独特思考。

内容概要

张杰,女,山东阳谷人,1971年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获俄语专业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国际政治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国际警务合作、在华外国人管理等问题的研究。曾在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留学、工作。2012年出版专著《中国与俄罗斯警务合作与警务比较》,主持完成7《中国与俄罗斯跨国追捕与遣返合作对策研究》、《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情报机制的构建》、《中亚与中国警务合作障碍分析》等项目报告。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联想到执法部门和强力部门的行动,是不是可以从保护公民的安全与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方案呢? 在此,我们不能不回忆起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在2005年9月14日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恐怖分子没有自己人和外人,以及温和和非温和的区别”。目前恐怖主义没有祖国、语言、宗教、民族和性别之分。 由此,不得不对反恐的内涵与外延产生新的思考。反恐的合作不应局限于“保存任何国家的独立和完整”的定位上,而应扩展到保存某一地区、某一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和平与安宁。如果把反恐合作的目标限定在保护成员国的领土与主权的完整性上,那么就必然伴随着一个相对的事务的出现,即恐怖主义在分裂着某个成员国家的完整性。那么反恐合作的一方永远无法跳出相对利益和自我利益的追求的箍闸。把反恐合作的目的起点放得低一点,会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纳人到反恐合作的被保护对象中,以扩大反恐的社会基础。 因此,反恐合作包括了反击恐怖分子、反击恐怖分子的活动方法、反击恐怖主义的思想渗透及保护全人类的利益与安宁。 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警务合作的内涵与外延 首先,这要从地区反恐机构产生的思想内涵说起。上合组织反恐中的警务合作属于一种国际刑事司法管辖。如本章第一节所述,恐怖主义犯罪是国际犯罪的一种,反恐国际合作可依照国际管辖中的普遍管辖原则进行。联合国将恐怖主义犯罪列为17种国际犯罪之一。就国际犯罪而言,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对它实施刑事管辖,不论其犯罪行为和结果是否发生在本国领土内,不论犯罪人是否拥有本国国籍,也不论犯罪行为是否侵害本国或公民利益,只要犯罪人进入本国境内并在可控制下即可。普遍管辖原则又称世界性原则,其目的是维护世界各国普遍利益。凡属于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以这种管辖原则进行执法。这一原则的诞生是为了适应犯罪行为的日趋国际化形势,尤其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的国际贩毒,跨国走私,劫持人质、飞行器和船舶等犯罪活动的加剧,反之,形势的发展促进了该原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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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杰的学术著作《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出版了,有幸阅读该著作,读后深受感染,现在请允许我谈谈自己粗浅的感受。这本书以地区警务合作为视角,探讨上海合作组织的地区反恐合作问题。作者未止于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而是进一步地大胆地进行了探索和尝试,讨论了该如何应对所发生的和存在的现象,以及如此行动的理论依据。在每章的开篇都会进行本章的概述,简洁明了地介绍本章主要内容,从宏观角度进行把握介绍;之后通过节、点进行剖析讲解,每章每节每点都清晰简洁,有利于读者接受、领悟。著作涉及了反恐合作深层次的问题:地区恐怖主义的贫民化与世俗化倾向,恐怖主义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的互换性和可转化性,中俄对上合组织的诉求之异同的对比,海外公民与企业安全的执法保护,反恐合作之博弈论,泛式双边、大双边、多边与组织的合作效率问题,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中的结构性问题,禁毒合作与反恐合作的联合,国际警务合作的成本论,反恐成败标准,国际警务合作从机关型到作战型、从协约式到执法式、从资源导向式向目标导向式的一系列转变问题以及国际警务情报机制的构建问题等。本书突破了对恐怖主义以问题的现象的描述和现状的评述,从新视角和深层次讨论了适用于国际警务合作行动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对策。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SCO),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自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和印度;对话伙伴: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和土耳其;参会客人: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当地时间2012年8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议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条约。作者通过上合组织这个独特的视角,揭开反恐大业的神秘面纱,书中指出上合组织地区反恐合作的目标不仅在于“深化成员国之间的反恐合作”,更在于开创以“地区组织的方式开展反恐斗争”之典范,同时给之与本组织外国家和地区进行博弈的成员国以分量和资本,从而提升其反恐合作的能力。恐怖主义渐渐进入我们的视野,不再是那么遥不可及,同时也就意味着反恐大业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作为共和国的预备警官,我们理应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并充分利用我们所具有的优势资源,进行深刻而有效的思考,对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展开全面而深层的认识,进而有利于在日后参加工作后的我们能够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祖国稳定安全,保卫人民不受侵害的光荣使命!张老师在书中用朴实平常的语言对恐怖主义、国际反恐、我国反恐现状、上合反恐平台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讲述,对我们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合作为视角》一书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都是不言而喻的,读罢令人感触颇深,在此向老师致以深深的敬意,并强烈推荐此书。
  •     -读《反恐-国际警务合作》张杰 2013年3月1日第一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读过张老师的这本书之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本书关于反恐方面,以上海合作组织独特的视角对于这些进行诠释,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目标导向与反恐警务合作模式着实让我对于反恐这个概念有了新的了解。首先,从定义方面来看,广义反恐指预防、制止、消除恐怖主义的整个进程中,所实施的警务手段与活动,并依赖司法体系、社会功能、综合战略、法律基础、外交关系等因素。而广义的反恐合作即是在国家间就上述内容所开展的合作。虽然狭义的反恐合作更接近反恐的具体目标,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合作的事务多集中在广义反恐合作范畴中,对狭义的合作涉及远远不够。现实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合作状态基本上以会议式、协约式合作为主流。这和国际刑警组织、独联体反恐中心等有所不同。这一点在书中阐述得较为完整,我表示看过之后能够对于反恐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其次,就是对于上海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方面更加明确,冲突论在国际合作中,就是利益的博弈。国家利益的博弈,包括了牺牲自我国家利益和维护他国的国家利益。即使有一天中国的恐怖主义不存在了,是否继续进行反恐国际合作也不取决于中国。根据冲突论论合作与否不取决于自身如何想,而取决于对方。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每一方的决策取决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中亚的恐怖主义问题如果依然存在,那么这个组织存在的意义就存在,合作就会继续。根据博弈论所述,任何一方的决策是源自对方的,而非自己。从这里看,中国尽管在反恐机构成立初期没有建立国内基层机构,包括今天也是向向上、向外发展得更加迅速,这丝毫没有妨碍国家反恐进程与把反恐作为地区非传统安全的重心,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有旺盛的合作需求。如果各成员国仅从自身战略利益考虑,忽略其他成员国战略利益,可能会在决策上失误。然而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太明确的一个概念便是对于反恐的一致性问题,并不是说以会议或者是以协约式合作就可以完全的进行对于一种反恐行为的共同打击,例如A国与B国签订了完整的协议或协定,即A国与B国有合作关系,但是倘若反恐的对象来自A国,而B过对于反恐的急切性恰好与A国的公民保护性有所背离,虽然显而易见A国对于公民的处理是必然的,至于处理的程度又要另当别论了,这点又该如何界定?是否应该送达B国接受他们的制裁还是说为了保护本国公民的自身权利留守审判?另外,在地区组织、国家、国家中的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中的不同业务机关,任何一个环节违背博弈论,都将会使整个反恐进程受到影响。如果允许自我批评和反省的话,反恐合作中忽略了博弈论所指导的:合作的双方采取什么样的决策,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是根据对方的需要与想法而确定的,只有重视此指导,才能使合作朝着有利于双方的方向发展,因为组织的目的是合作,而非冲突。正如诺贝尔得主托马斯•谢林所讲的:“完全合作博弈,是一种战略博弈,一方最优行为选择,取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判断,反之亦然。”輥輰訛显然中国在此期间忽略了中亚成员国的预期。或者说,由于反恐与禁毒在国内公安系统中的机构设置是相对独立的业务,国际合作业务也是相对独立的,利用组织这一载体的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组织的效率大于双边的效率。这个方面就是我上面第二个问题中提到的博弈,国与国,机构与机构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的这一系列的博弈的根源。还有另外一个深刻的体会便在于本书中对于反恐的合作难点的诠释,并且能够深入剖析其中的问题协作,并结合自身的经历提出相对明确的解决方法,确实对于反恐活动的开展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     读了张老师的这本书让我对反恐警务合作这一问题上了解了很多知识,对以后可能运用到工作中的知识有所了解。 从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问题和反恐问题的总的研究看,更多的研究视角集中在对恐怖主义现象及其本质的研究。以反恐为视角进行研究的也不少,但仔细地查找,就不难发现,对恐怖主义问题的研究远远多于对反恐问题的研究,对反恐对策缺乏系统性专门性的研究,尤其给予执法部门建议为目标的理论对策和实际对策的综合性研究成果是有限的。2001年6月14日~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谈,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并在次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举行首次会谈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正式签署《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张杰老师从上海合作组织切入,来讲解在反恐合作当中的问题与方法。本书系统的为我们讲解了国际反恐警务合作的基本概念分别从对恐怖主义概念的理解与认识,对反恐与反恐合作的理解和国际警务合作在反恐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三方面谈的,并且还提到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并且向跨国型发展。正如有的学者所言“20世纪是有组织犯罪的世纪,而21世纪则是跨国犯罪的世纪”。然而,由于各国国情、文化、经济、传统及法律规定上的差异,给各国协调打击跨国犯罪制造了许多障碍,为此世界各国应该加强交流,增进合作,共同探讨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途径。  反恐怖主义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其有效措施包括特定情况下的军队介入,高科技手段如电子摄像技术、闭路电视技术的运用,建立反恐怖的社区参与机制,优化警察队伍如招收少数民族警员,以处理少数民族问题。警察制度的创新问题包括警察人事制度的创新,从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准律师、准法官中招收中高级警察等。应从国情出发,核心问题是解决侦查主体战斗力弱的问题。  从上海合作组织的角度上,提出实际对策,讲到我们要从机关型转变到作战型,准确并及时的分析情报,有效战术,迅速部署警力与相关资源,及时评估事件,四要素无一不是关乎作战型反恐力量设计的。  《反恐国际警务合作》一书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反恐形势的危急,和加强反恐合作的必要性,也了解到了当今国际范围内的反恐形势,和反恐警务合作的种种办法,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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