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传奇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4月
ISBN:9787532745050
作者:[美]理查德` 马特森
页数:423页

作者简介

罗伯特·内维尔,人类的最后一名幸存者。但,他不是一个人。
“它们”很奇怪,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来,它们怕大蒜,它们会被尖木棍杀死,它们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们无法抵御吸食人血的渴望。
白天,他在死寂的城市中寻找食物、供给和幸存者。天一黑,他就把自己反锁家中。
“滚出来吧,内维尔!”此刻,它们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
理查德·马特森描述的,不是一个仅仅充斥着恐怖和吸血鬼的世界,他开创了用科学手段、医学定义来刻画吸血鬼的写作方法。同时小说中弥漫着的对人、对世界的反省与思考,这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但将让你因人类面临绝境的挣扎、勇气与希望而感动。

书籍目录

我是传奇
埋没的天才
死亡时间
猎物
魔女之战
死亡之舞
白丝衣
疯狂之屋
葬礼
黯影
移魂
导读 跨界编剧与作家的传奇人物——理查德·马特森与《我是传奇》

编辑推荐

  地球上幸存的最后一个人类并不孤单。本书以充满幻想色彩的画面描绘出成为荒凉之地的纽约曼哈顿奇景。军方病毒学家罗伯特·内维尔不知何故对一种无法治愈且蔓延迅速的病毒免疫,因而成了全纽约甚至可能是全世界的最后一个活人。然而,他可不会清闲。受病毒感染而发生变异的受害者们如魅影般潜伏于黑暗之中……他们观察着内维尔的一举一动……静静等待他犯下致命的错误。内维尔渴望完成一项未完成的任务,这或许是人类的最后一线生机了:用他的免疫之血制造出解毒剂。然而,他知道自己寡不敌众……并且时不待人。  “理查德·马特森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作家,《我是传奇》这样的书,一直以来都激励着我的创作。”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马特森从不在他的作品中屈服。当你以为故事该要讲完,当你的神经紧绷到快要断掉,这时候,马特森会像涡轮发动机的助燃器一样,狠狠地推你一把……”  “提醒注意:你现在正落在这样一个作家的手里,他不会屈膝求饶,也不会给你任何逃命的机会。他会像拧湿毛巾一样把你拧干……并且,当你读完之后,他会给你一个作家所能给予的最好礼物:想要读到更多。”  ——斯蒂芬·金  20世纪十大恐怖小说排名五十本最佳科学奇幻小说  继《德拉库拉》后最具影响力的吸血鬼小说  2007年美国同名好莱坞巨片横扫全球票房六亿美金

前言

  理查德?马特森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作家,《我是传奇》这样的书,一直以来都激励着我的创作。  ——斯蒂芬·金  《我是传奇》是斯蒂芬?金钟爱的一部小说,在这位恐怖小说之王的私人推荐书单中,它一直排在前十位。2006年,斯蒂芬?金应邀为该书撰写了一篇全新的推荐序,以下摘录部分内容:  “上个世纪的50年代初期,正好是恐怖小说的萧条期。理查德?马特森身逢其时,他的出现,宛如一道闪电。”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马特森从不在他的作品中屈服。当你以为故事该要讲完,当你的神经紧绷到快要断掉,这时候,马特森会像涡轮发动机的助燃器一样,狠狠地推你一把。他永不放弃。他冷酷无情。情爱的巴洛克调调、下流杂志的热辣文句和性暗示,通通付之厥如。你所面对的,是一种如此纯净的创作驱动力,也只有在一遍遍的重读过程中,才能领略到马特森的机智、聪明和控制力。”  “一般人们谈论恐怖小说,首先会提到我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理查德?马特森,就根本不会有我这号人。他是我的父亲,这就像贝茜?史密斯是猫王的母亲。”  “提醒注意:你现在正落在这样一个作家的手里,他不会屈膝求饶,也不会给你任何逃命的机会。他会像拧湿毛巾一样把你拧干??????并且,当你读完之后,他会给你一个作家所能给予的最好礼物:想要读到更多。”

内容概要

理查德·马特森(Richard Matheson),192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1951年移居加州工作至今。
理查德·马特森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在通俗文学领域,他的作品影响了当代的许多知名作家。曾创作经典科幻小说《华氏451》的布拉德伯里,就尊他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而恐怖大师斯蒂芬·金更是公开表示:“一般人们谈论恐怖小说,首先会提到我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理查德·马特森,就根本不会有我这号人。他是我的父亲,这就像贝茜·史密斯是猫王的母亲。”
理查德·马特森的作品跨越恐怖、科幻、悬疑和奇幻等多个领域,同时,在影视剧写作方面也缔造了许多传奇:如大导演斯皮尔伯格的处女作《飞车杀机》、上世纪80年代风靡全球的《时光倒流七十年》、以及热播四十载、被欧美科幻影迷奉为信经的《星际迷航》,而其代表作《我是传奇》,更是连续三次被好莱坞搬上大银幕。
在横跨50年的文坛生涯中,理查德·马特森获奖无数,其中包括世界奇幻文学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恐怖小说家协会颁发的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爱伦·坡奖、雨果奖、鹅毛笔奖、美国编剧工会奖······等等。

章节摘录

  他站在巨大的冰箱前面,犹豫了半天,打不定主意晚餐要吃什幺。他一脸疲惫地浏览着冰箱里的东西,有一堆堆的肉,有冷冻蔬菜,有面包和酥皮点心,还有水果和冰淇淋。  最后他终于决定拿了两块羊排,一些四季豆,还有一小盒柳橙果冻。他把那盒果冻从冷冻库用力扯下来,然后用手肘去顶冰箱的门,把冰箱门关上。  另外一个房间里堆满了罐头,已经快堆到天花板那幺高了。罐头堆得参差不齐,像山岭一样高低起伏。他走到罐头堆旁边,拿了一罐西红柿汁,然后就走出去了。那个房间原先是凯西住的,如今已经变成堆食物的仓库,用来供奉他的五脏庙。  他慢慢走过客厅,一边走一边看着后面墙上的壁画。画中的景象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上巍然矗立着一道悬崖,汹涌的海浪冲击着黝黑的岩石,激起漫天的浪花。天空如紫晶般清朗蔚蓝,成群的白色海鸥迎风翱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挂在右边的崖壁上,在蔚蓝天空的衬托下,纠结扭曲的黑色的树枝看起来格外突兀。  奈佛走到厨房,把手上抱的那堆食物丢到桌上,眼睛瞄向时钟。再过二十分钟就六点了。时候快到了。  他在一个小锅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匡啷一声把锅子放到炉口上。接着,他把羊排解冻,放进烤箱里。这时候水已经滚了,他把冰冻的四季豆丢进锅子里,然后盖上锅盖,心里想,说不定就是这个电炉把发电机的电力榨干的。  他走到餐桌旁边,切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西红柿汁,然后坐下来看看时钟。钟面上的红色秒针正缓缓地绕着圈子。那些混球大概快来了。  他喝掉了西红柿汁,然后走到大门口,打开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他一步步走下门廊,走过草坪,走到路边的人行道。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也越来越冷了。他左顾右盼,看看西马隆街的两头。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吹乱了他的一头金发。每到这种阴天,问题就来了。你永远猜不透「它们」什幺时候会出现。  呃,不管怎幺说,「它们」毕竟还不至于像要命的沙尘暴那幺可怕。他打了个哆嗦,回头走过草坪,走回屋子里,把门锁起来,拉上门闩,把那根又粗又重的挡门杆架起来。接着,他走回厨房,把烤箱里的羊排翻个面,把煮四季豆的电炉关掉。  他正要把食物倒进盘子里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住了,眼睛飞快地看向时钟。「它们」来了,今天的时间是六点二十五分。班?柯特曼已经在门外大叫了。  「滚出来吧,奈佛!」  罗伯?奈佛坐下来,叹了口气,开始吃他的晚餐。  他坐在客厅里,试着想看看书。他在吧台那边用威士忌加汽水调了一杯酒,然后手上端着冷冰冰的杯子,边喝边看书。他看的是一本生理学教科书。隔着走廊的门,他可以听得到里面的喇叭在播放荀伯格的音乐,音乐很大声。  只不过,音乐好象还不够大声。他还是听得到它们在外面的声音,听得到它们喃喃嘀咕,听得到它们走来走去,听得到它们叫喊咆哮,听得到它们互相打斗。他偶尔会听到砰的一声闷响,那是它们用砖头或石头在砸房子。有时候他会听到狗吠。  它们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  罗伯?奈佛闭上眼睛,闭了一会儿,紧抿着嘴唇。后来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把房子隔音。就是因为他根本躲不过这种疲劳轰炸,他才会觉得日子这幺难过。尽管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一听到它们的声音,他还是浑身不自在。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亲眼看到它们了。起初,他在前面的窗户上钻了一小洞,偷看它们的动静,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发现他在偷看,就开始做出一些充满诱惑的动作,想把他从房子里引诱出来。他不想再看到那种东西。  他把书本放下来,低头看着地毯发楞,听着音响的喇叭播放出荀白克的「升华之夜」。他本来可以拿个塞子把耳朵塞住,把它们的声音挡住,可是这样一来,他就连音乐也听不到了。他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喜欢自己仿佛被逼得走头无路,像乌龟一样缩进壳里。  他再次闭上眼睛,心里想,害他日子难过的,就是那些女人。每到夜里,那些女人就会摆出各种淫荡撩人的姿态,仿佛成人玩偶一样。她们大概认为他可能会看到,然后就会走出来。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每天晚上都是一样的戏码。一开始,他会看看书,听听音乐,接着,他就会开始想要把房子隔音,再接着就会想到那些女人。  潜藏在他体内那股莫名的燥热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他很清楚那股燥热意味着什幺。那种感觉是他很熟悉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压抑那股火热的欲望,忍不住火冒三丈。那股欲望越来炽热,到后来他根本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双手垂在身旁,拳头捏得紧紧的,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也许他应该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看看电影,或是吃点东西,或是喝个烂醉如泥,或是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大到足以把耳膜震破。接下来可能会越来越难熬,他得想想办法了。  这时候,他突然感到腹部的肌肉一阵紧缩,仿佛一团被扭得越来越紧的线圈一样。他又把书拿起来,试着继续往下读。他千辛万苦地慢慢念出书上的每一个字。  然而,过没一会儿,他又把书放到大腿上了。他看看对面墙边的书架。就算把那些书上全部的知识加起来,也无法浇熄他体内的那团热火。那累积了千百年的无数文字,也无法平息他肉体的渴望。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渴望,一种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本能冲动。  他明白这种渴望是压抑不了的,因此心里十分懊恼。对男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羞辱。没错,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不过,如今再也没有纾解的管道了。现在,他被它们逼得只能孤家寡人过日子,所以说,他必须想办法熬下去。他问自己,你不是有脑袋吗?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用你的脑袋吧!  他伸出手去调整音响,把音量开得更大,然后强迫自己读了一整页的书,完全没有停。书的内容正好提到血球如何被迫穿越薄膜,提到苍白的淋巴液如何经由淋巴管输送体内的废弃物,而淋巴结如何阻断淋巴管。书中也提到淋巴球和噬菌细胞。  「……清空,然后在左肩区域靠近胸部的地方并入血液循环系统的大静脉。」  看到这里,他碰的一声把书阖上。  它们为什幺不肯放过他呢?难道它们认为他一个人的血够它们全体享用吗?它们真的笨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它们为什幺每天晚上都来?已经过了五个月了,你一定以为他们早晚会放弃的,早晚会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别的猎物。  他走到吧台前面,又调了一杯酒,然后走回椅子那边。这时候,他听到有石头滚过屋顶,咚的一声掉在屋子旁边的灌木丛。在一阵嘈杂声中,他同时听到班?柯特曼的喊叫声。就像平常一样,它喊来喊去永远都是那一句。  「滚出来吧,奈佛!」  他喝了一大口又苦又辣的酒,心里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收拾那个混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一根大木棍,对准那个混球他妈的胸口刺进去。我一定会特别为他量身打造,做一根特大号三十公分长的,上面再绑一条缎带。混球。  就等明天。明天他一定会想办法把房子隔音。他又握紧拳头,握到指节都泛青了。他真受不了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女人。假如可以不要听到她们的声音,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她们了。明天。就等明天。  音乐停了。他把一整迭的唱片从老式电唱机的转盘上拿起来,塞进封套里。音乐一停,外面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旁边还有一堆准备要听的唱片,他拿起伸手可及的第一张,放到转盘上,把音量钮转到最大。  剎那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弥漫了整个房间。那是罗杰?莱尔的「瘟疫的年代」,嘎嘎吱吱的小提琴声仿佛要刺穿耳膜,叮叮咚咚的定音鼓仿佛心脏垂死的搏动,长笛平平板板的旋律听起来阴森诡异。  剎那间,他心头燃起一阵狂怒,猛然扯掉转盘上的唱片,往右膝盖上一砸。他老早就想砸烂了这张唱片了。他撑着僵硬的双腿走到厨房,把破碎的唱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站在黑漆漆的厨房里,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双手捂着耳朵。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没有用的,一到晚上,你是不可能跟它们斗的。你根本连想都不必想,一到夜晚就是它们的天下了。此刻,他发觉自己的举动实在蠢得可以,竟然想跟它们斗。他心里想,要不要放一部电影来看看呢?不要,他根本不想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他要上床去,拿塞子把耳朵塞住。到头来,每天晚上最后的结局总是如此。  他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飞快地走到房间,脱掉衣服,换上睡裤,然后走进浴室。他从来不穿睡衣。当年大战期间在巴拿马服役的时候,他就已经养成了不穿睡衣的习惯。  他一边洗脸,一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胸膛宽阔,乳头四周和胸口中央长满了鬈曲浓密的黑毛。他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纹了一个十字架,纹得很花俏。那是当年在巴拿马当兵的时候,喝醉了酒胡里胡涂纹上去的。他心里想,当年竟然会蠢到干这种傻事。嗯,也许这个十字架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很仔细地刷牙,然后用牙线把牙缝清干净。他必须设法好好照顾自己的牙齿,因为,以目前的状况,牙痛的时候可是找不到牙医救命的。他只能自力救济。他心里想,有些东西坏掉没有关系,但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接着他又想,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应该停止把酒精灌进肚子里了?然后他又想,能不能麻烦你闭嘴?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绕了一圈,把所有的灯关掉。到客厅的时候,他站在那边,站了好一会儿,看着那幅壁画,努力想象那是一片真正的大海。只可惜,每到夜里,整间屋子四面八方总是传来砰砰的撞击声,嘎吱嘎吱刮东西的声音,咆哮嗥叫哀嚎的声音。他被那些声音团团围住,又如何能够沉浸在那美好的想象里呢?他关掉客厅的灯,然后走回房间。  当他看到满床都是锯屑的时候,很嫌恶地嗤了一声。他猛拍床铺,把锯屑拍掉,心里想,最好在房间中央加一片隔板,把床铺和工作室隔开。这个最好如何如何,那个最好如何如何,他一肚子不高兴地想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解决真正的问题。  他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那一剎那,周遭的世界立刻陷入一片寂静。他关掉电灯,然后钻进被窝。他看看夜光闹钟,时间才不过十点多。他心里想,也罢,那就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早一点起来干活。  他就这幺躺在床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深呼吸了几下,希望自己能够赶快睡着。只可惜,尽管已经听不到外面声音了,对他来说还是一样没什幺实质帮助。它们的影像依然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他仿佛看得到那些脸色惨白的家伙在屋外绕来绕去,不屈不挠地想尽办法找看看有没有漏洞,可以冲进屋子里抓住他。也许有几个家伙像狗一样蜷伏在地上,炯炯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房子,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一直磨,一直磨。  还有那些女人……  他又开始在想她们了。一定要这样吗?他诅咒了一声,猛然扭转上半身,把脸埋进热烘烘的枕头里。他躺在床上,喘着气,在被窝里翻来覆去。赶快天亮吧,他心里吶喊着。他每天晚上都是这幺吶喊着。老天慈悲,赶快天亮吧。  他梦见了维吉尼亚。睡梦中,他哭喊着她的名字,十指宛如爪子一般疯狂地猛抓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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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0条)

  •     我是罗伯特.内维尔,一个医生,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个人类!   自从某一天的某一个医疗事件开始的某一场瘟疫,人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惨剧,他们要么成为了吸血 鬼,要么成为了被吸血鬼吃掉的牺牲品.只有我,留了下来.   我从未绝望过,也从未想过自杀,我要为人类的延续和人类的尊严而生存.我要干掉那些吃人的杂种 ,我杀死了无数的吸血鬼,找到世界上残存的其他人类,找到医治这场浩劫的方法,我要将吸血鬼重新变 回人类。   白天,我的工作就是到处寻找因见不得阳光而睡眠吸血鬼,用他们来实验我的药品,或者杀死他们。 而到了晚上,我会回到隐蔽的藏身之所躲避这些杂种的攻击。   我每天的定时广播,从来没有得到回应;我有一条小狗,结果因为感染吸血鬼病毒,死在了我的怀抱 中;我遇到了一个女孩,结果我发现她是吸血鬼的派来的间谍,我第一次知道吸血鬼原来也有智力,我放 走了她;我实验了无数次,结果总是失败;我处于极度的孤独之中----但是我不会灰心绝望,因为我 ,代表人类的最后尊严和希望。   终于某一天,吸血鬼们抓住了我,他们怀着对我极端的恐惧和仇恨,判决烧死我。   临刑前,看着吸血鬼们,我终于明白了:   我,罗伯特.内维尔,已经不是一个人类。人类的定义在瘟疫爆发的时候已经改变,旧人类已经灭亡 ,新人类已经诞生。 如果整个世界都变了而唯独你一个人没变,那么你才是那个不正常的怪物!   我阻碍了人类的进化。   我成为了撒旦一样的邪神,双手沾满了新人类的鲜血,我杀死了无数他们的亲人和爱人。   我即将死去,但又将永生,我的名字和故事将在新人类世世代代永远流传下去,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邪恶的 神灵:撒旦罗伯特.内维尔的故事。   我将成为永恒的传说。   我就是传奇。 I AM LEGEND.           PS:不得不承认,刚看到《我是传奇》电影的时候,我是相当喜欢的,但是当我读到《我是传奇》的小说,当我在小说中领悟到震撼的思想时,我发现电影版是那么的浅薄,我是传奇,只有在小说阅读中你才能明白这个书名究竟是为了表达什么含义。 另外其实最后主角是自己吃药毒死但是我还是喜欢烧死更宗教化一点,所以书评里面写的烧死特此说明.
  •     书中的主人公内维尔是一个硕果仅存的人类,他终日只能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每天清早起床想的就是修补被砸烂的玻璃,清理门口草坪上的尸体,看看后院的玻璃有没有被破坏,终日消耗在这些日常琐事之中,   穿好衣服之后,内维尔坐在床缘,嘴里咕哝着,手上拿着铅笔写下今天的工作:到席尔斯百货搬一台车床   饮用水   检查发电机   粗木桩他试图从日常生活中找出一点平衡,但他始终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他疯狂的压制的性欲,虽然在一个没有束缚的世界,但内维尔还是保持着自己的一种秩序,试图找出人类的理智,想要运用在自己的身上,直到他最后才恍然大悟似地联想到吸血鬼的天敌阳光,他拔腿狂奔,冲向他那辆徐休旅车,阳关对他们的血液产生着某种作用,她的眼睛还闭着,可是,她已经开始在喘气,开始喃喃低语,身体开始扭动,想挣脱他的手,她那黑色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他大吼了一声,挣脱她的手,然后揪着她的头发继续往前拖。每当他意识到这些人其实跟他一样都是人的时候,他总是会感到有点内疚,不过,基于过去某些惨痛的经验,他实在不懂这些人怎么还能算是人!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人陷入不可自拔的低迷!但是现在,他看见她在地上扭曲着,痛苦的呻吟,全身的抽搐,双手一下张开一下握起来,直到她喘不过气来,发出一阵恐怖的叫声,过了几分钟,她不动了,不在呻吟了,双手慢慢松开!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他终于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法!他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低头瞄了手表一眼。三点。时间还很充裕,趁它们还没有出来之前,他还来得及回去。他轻轻踩下油门,休旅车开始加速。   他花了半个钟头的时间才又重新找到那栋房子。那个女人还是躺在人行道上,躺在原来的地方。内维尔戴上手套,把休旅车的车背门拉下来放平,然后朝那个女人走过去。他一边走,一边盯着那个女人的身体。老天,你又来了,不要这样。   他把那个女人拖到休旅车旁边,把她抬起来塞到车上,然后关上车门,脱掉手套。他抬起手看看手表。三点。时间还很充--   那一刹那,他飞快地把手表举到耳朵旁边,心头突然开始一阵狂跳。   手表停了。平时里的一件根本不值得提的小事,但到这里却令人恐惧~哎,没人的世界啊!没社会的世界啊!不有趣~
  •     三年后再次看这本书又有不一样的感觉。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与我的想法一样。突然有一种代入感,让我感觉到了我就是罗伯特。这个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一个人孤独的吃饭睡觉,孤独的唱歌,唯一的伙伴就是身边的动物。每个人都像罗伯特一样,你可以把周围的人看成丧尸,想象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你的家门口大喊着“滚出来吧,内维尔” 等到你被这个恐怖的社会慢慢的腐蚀,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与他们同化,成为“丧尸”中的一员,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六亲不认。这样的人,你和丧尸又有何区别,只会追求于欲望。 二是,像主角一样坚定着自己的信念,最后被这个世界抛弃,排挤,不适合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我们所生存的世界,由不得我们选择,不是变成“丧尸”就是死。又有几个人愿意保持着自己仅有的骄傲死去呢?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少数人就是怪物,多数的怪物就是人。即便如此,少数人奋斗到最后一刻仍可作为传说留存后世 《疯屋》也是比较有深度的作品,主人公疯狂的原因虽然是魔幻的,但疯狂的表现却不难在现实生活中找到
  •     挺好的。我是传奇。
  •     大部分故事讲的是,主角绝望又顽强地跟某种神秘而强大的恶势力作斗争,在来自外部未知的恐惧和来自内心透彻的孤独中依赖仅存的意志负偶顽抗,最后都失败了。
  •     觉得比电影好的多。电影只是无数个人英雄主义僵尸片中的一员。而小说却是独一无二的。心理活动和人物刻画都很到位。觉得里面出彩的描写很多。很喜欢内维尔从发现妻子死到把妻子埋葬的片段,作者把心理活动描述得很真实。另外,后面的小短篇的很不错
  •     半天看完的。。。完全陷进去。。。
  •     我是内维尔,我…是传奇!
  •     我是传奇只是这部书的一个故事,后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看不下去了。原来原版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
  •     有几篇短篇也很出彩~
  •     只记得结局让我高潮,恐惧,绝望
  •     THE LAST OF US
  •     让我拥有勇气去面对一切,在绝境中,人性之美和坚韧凸显到了极致
  •     666
  •     不合群的下场
  •     衝着最後一個故事給三星。死亡之舞最是無聊,比喻太多簡直煩。魯威格很萌。
  •     非常讽刺而思辨
  •     电影很好看,但看完原著后才发现电影和小说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请记住: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这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千万别把它们混为一谈。
  •     电影比原著好看、惊彩。
  •     第一次看丧尸看得这么忧郁……好伙伴乖狗狗一出场死了……唯一的迷之女性一出场双面间谍了……书到一半男主角死了……啊不是,后面都是其他小短篇了……大大你就是坑神吧大大!!
  •     如果世界只剩你一个,你有这么强大的内心吗
  •     无可奈何的结尾
  •     和电影出入很大
  •     只是看过电影
  •     几年前在同学家做客时看完的(。结局还是书中的反转比较棒,电影里是在主角对家人的回忆方面描绘较细。
  •     电影比原著更出色
  •     电影和原著的出入还是挺大的,值得一读。
  •     最后的对抗吸血鬼的地球人,成了传奇
  •     读的时候觉得一般,应该还不错,有机会重新试一下
  •     终于合理的解释了吸血鬼为什么怕十字架 怕洋葱这些东西了 结尾充满希望和绝望
  •     这个能算科幻我真是哔了狗了……后面明明吸血鬼都出来了好吧……惊悚小说好吧……
  •     想象大胆奇特,很多都能引发自己的感触,特别是疯狂之屋,非常精彩。
  •     电影和小说各有千秋
  •     因为太喜欢这部电影所以才看的原著,看完发现原著比电影好太多太多。
  •     书里对丧尸的产生有点扯,但很喜欢书中的结局。
  •     一部让人反思自我的震撼影片,不仅仅是科幻!
  •     结局很震撼,和三体给我的感觉有些类似,说不出的失落。
  •     没有故事贩卖机嘛好读。但是既然是鼻祖。。。怀着敬仰的心情读完。第一个故事最正面,是传承的故事。其他都。。。黑暗
  •     赞!特别是后面的小故事
  •     真心不喜欢
  •     2016年的第1本书,没有看过电影版的,只知道电影很出名。看完有点震撼。谁才是异类。。。
  •     看似平淡的阅读过程把你步步引向那个看完能出一身冷汗的结局。
  •     先说本篇:【和电影完全不是同一个东西】从主角开始研究细菌起,每次都会很神奇地在快要努力忘掉前一个BUG的时候又冒出新的BUG让我泪流满面……既然要拿已有的生物科学知识来当构架,那么玩概念的时候至少稍微专业点啊(╯‵□′)╯︵┻━┻!!好吧当它是奇幻了。本来打算给一星的,不过书里面有一些不错的话题点(可惜作者没能深挖),以及前半部分描写主角的孤独还不错,加一颗星。【另外感觉……书和电影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个人觉得电影更有意思也更科学点至少人家没那么多BUG……【【后面的脑洞短篇集档次瞬间拔高了好嘛!!小故事们给四星~!最喜欢《葬礼》
  •     “正常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概念,多数的标准。当整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跟别人不一样的时候,不正常的就是你。”多么孤独的小说,比改编过的电影好太多。
  •     原著是一个背叛的故事。女主背叛了男主,世界背叛了男主,他,成了传奇,因为,只剩下他了。
  •     孤岛世界一个人的生活。Sam死去的时候,那种内心的伤痛,无法想象的孤单。让我有点恐慌
  •     应当是后来的许多小说或者游戏的蓝本吧。结局非常的好,那句"正常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概念,多数的标准。当整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跟别人不一样的时候,不正常的是你。"把整个故事变的更加丰满。如果没有后面某几个小故事,5分更站得住脚。不过根据所写年代来说,还是很不错
  •     我是传奇
  •     结局升华
  •     罗伯特内维尔死去的这天,是人类末日,也是新人类获得一切的起点。
  •     传统和通俗的界限已经很模糊了,对人性的描写非常棒,文笔简洁有力,很赞。
  •     半天就读完的小说,超经典,故事性强,描写逼真,当时读的时候后背还冷飕飕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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