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侠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05
ISBN:9787020054787
作者:[美]斯蒂芬·金
页数:236页

作者简介

这个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最后逮住了那个黑衣人……一个他追踪了很久的巫师——至于多久我们不得而知。这黑衣人原来是一个名叫沃特的家伙,他荒称在昔日的世界转换之前曾与罗兰的父亲有过交情。
来自“中世界”的最后一位“枪侠”罗兰穿越荒野追踪他的死敌——黑衣人,途中他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士爱丽丝和来自人间的小男孩杰克。最终罗兰同黑衣人狭路相逢,并抽取了预示了他未来命运的七张塔罗牌。很快他就要面临一个痛苦的抉择:他应该抓住黑衣人以取得关于“黑暗塔”的情报,还是挽救小男孩杰克的生命……

书籍目录

序言:关于十九岁修订版前言第一章 枪侠第二章 驿站第三章 神谕和山野第四章 缓型突变异种第五章 枪侠与黑衣人

编辑推荐

《枪侠》(黑暗塔首曲)全美书市排行榜冠军,惊悚题材永远的王者斯蒂芬•金,历时三十余年打造的奇幻世界《黑暗塔》登陆中国!这个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前言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它们的身影)。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 瑞尔。托尔金的《指环王》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指环王》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像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的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像不到——简直难以想像——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梯恩梯,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夫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 (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 “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d"!,,他高声- 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 “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哥尔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那维申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茬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底部就变得有些窄小(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进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 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 “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像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问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因为我们十分内疚”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 “阒茨,栖茨,葜茨,某某~某某~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对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斯蒂芬·金 2003年1月25日

内容概要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为恐怖小说大师的代表。 斯蒂芬·金1947年9月21日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道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家。 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斯蒂芬·金

章节摘录

书摘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    这片沙漠堪称所有沙漠中的完美典型,巨大无比,延及天际,朝任何一个方向望去都无边无际。沙漠白茫茫的,十分刺眼,没有水源,没有生气,惟有隐约闪现的群山的雾霭,只见群山散布在地平线上,那里的鬼草让人做迷梦、噩梦和死亡。偶尔出现的墓碑标记指明了道路,因为穿过厚厚碱层的被覆盖的路径曾经是条公路,客运车和布卡过去都走这条路。后来,世界滚滚向前。这个世界被腾空了。    枪侠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所有的知觉似乎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整个世界都突然显得十分渺小,几乎就能看穿尽头。在晕眩过去后,他觉得整个世界就像只慢慢往前爬的动物,而自己则在动物的毛皮上继续行走。他耐心地走了几英里,不紧不慢。一只皮质水袋悬挂在腰间,像根肿胀的香肠。水袋几乎还是满的。他练楷覆功已经多年,差不多已经达到了第五级。如果他是曼尼圣人的话,他就不会有一点口渴的感觉,那样他就能冷静超脱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脱水,只有当逻辑告诉他必须补水时,他才会将水灌进体内的裂缝和深处的空洞。然而,他既不属于曼尼一族,也不是耶稣圣人的门徒,他认为自己没有一处是神圣的。他只是个普通的朝圣者,换句话说,他惟一能确定的便是自己已经口渴难耐。即便如此,他仍能克制自己喝水的欲望。这让他隐隐地感到满意。这是一片干旱的土地,耐渴便是在这里生存下去所必需的本领,对枪侠来说,他的适应能力是让他延续生命的法宝。    水袋下面挂着的是他的两把枪;枪的重量特别为他作了调整;枪侠的父亲在身高和体重上都不及他,因此在把枪传给儿子时特地在每把枪上加了块金属片。两条挂枪的带子在他的胯部交叉。他给手枪皮套上油时让它们吃满了油,就连这腓力斯的骄阳也难以把皮套晒裂。枪把是檀香木做的,黄色,木纹刻画得十分精致。他用牛皮绳将枪套松松地绑在大腿上,每走一步枪套就晃悠一下;两个枪套已经把牛仔裤的蓝色蹭去不少(甚至把布都磨薄了),形成了两条弧形,就像一对笑脸。黄铜色的子弹插在枪带上的弹孔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剩下的子弹不多了。他默默地向前方走去,皮套与裤子摩擦,发出轻微的“嚓嚓”声。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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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9条)

  •     有一些书,一辈子你可能只能和某个人分享。《黑暗塔》,是你把我带进了这个迷雾的森林,也只有和你分享那最初的狂热与喜悦——想念一起的时光,Load。
  •     因为大家都说这金的书很好看,到处都能看到黑暗塔系列,于是我就跟着去读了,刚刚读完枪侠,也是我读的这系列的第一本,老实说,读的很痛苦,完全不明白到底想说什么,最后黑衣人的话,涉及宇宙,无限,让我觉得很恐怖.
  •     也许是文化差异,或是想象力不够的问题吧。在主人公无止尽的追逐下,我已快看到章尾,但还是没看出个一二三。看不清的黑衣人,说不明的罗兰,还有一个不知来历的杰克。就象一个黑洞,想把我卷入那个莫明的“黑塔”...不过我觉得我快被这个“漩涡”甩出去了。

精彩短评 (总计63条)

  •     有些情节可以激发我《狂宴》的灵感,但是作为一个长篇的开头,有很多东西都是直接提出,就好像我们都理解一样,容易迷茫。
  •     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样子…一头雾水
  •     不知所云
  •     把老金的书差不多收全了,这套黑暗塔用来猫冬必须说,每次送货都很快,书的质量也很好;满意
  •     作为黑暗塔第一部篇幅不长,可能还有些晦涩难懂,但是斯蒂芬金迷还是会买后面几部来看
  •     看到第三部就认输了,这么唠叨怎么做地摊读物。。。听说也是译本问题,原著语言很好。
  •     为啥同一个人写的书有的很精彩,有的看半天看不明白
  •     看的时候六年级,前面看得爽,但不知为何最终还是没看完结尾
  •     没有想象中恐怖……
  •     最震撼的开局
  •     一直都很爱斯蒂芬的惊悚小说,但是塔的风格和以前完全不同了,说不上是不是喜欢,但是还是支持的
  •     实在读不下去了,完全无法与那些大气磅礴的奇幻类书相提并论,这本书实在是太无聊了,与哈利波特差的太远了
  •     一部偉大的傳奇!欣聞“黑暗塔”系列最后一集《黑暗之塔》已出中文版!卓越快快進貨吧!!!
  •     我是从第一部开始就爱上了这个系列,《枪侠》也算是我接触到的第一部有西部色彩的小说。
  •     看完了,留下了不明觉厉的感觉。
  •     第一本太冗长枯燥了,即使是铺垫世界观也感觉没说明白多少,看的人莫名其妙,要是能更简洁一点就好了。
  •     人民出版社的书给人感觉是盗版读物?不知道是不是卓越卖的就是盗版
  •     这么长,只是个序??????!
  •     再读一次,觉得还行。
  •     说是模仿托尔金写的小说,还是七本系列的,我就觉得应该不太好看,确实不太好看。第一部把序章告诉我,没法子,已入坑,得看下去
  •     我很喜欢这本。我喜欢看罗兰solo。
  •     【2016.6.4一天】(17.2万字,236页)金爷在《修订版前言》中写道:“《枪侠》和(黑暗塔)以后几本风格迥异,这本书很难读,我不断的告诉读者如果他们能够坚持下去,会从《三张牌》(“黑暗塔”第二卷)开始找到故事的感觉。”个人感觉,读过并适应残雪、余华的人,读这本书完全无压力,甚至还可乐在其中这第一卷写了一个时间混沌不清、生死不明的混沌世界,荒凉的人物与意向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给三星是为了本作后面几本留出期待空间。
  •     第一部有后启示录风格,那种沙漠上的孤胆英雄类型还蛮喜欢的
  •     为自己智商不够而捉急啊,晦涩的内容让好不容易啃下来。
  •     枪侠窥见宇宙的那段很赞
  •     这部书本身就是一个谜 其体验就像突然闯入他人梦中 并让我看到了多年前那个叛逆而又热血的年轻作家
  •     也是很久之前读的了
  •     Nice.
  •     幸亏只在图书馆借了前两部。作为一个序章,里面的世界观并不能吸引我继续往后看,或许拍成电影,其中的画面感能让我快速扫一下,美国西部的风骨。不能说不好,个人喜好对这种没有太多感觉吧。以前看他的短篇,对环境的描摹,氛围的把控都很好。很久没有看奇幻类小说,也是不能适应吧。
  •     第二次尝试黑暗塔。除了浓郁的西部感与成长的一些闪光片段,我还是只能觉得能这么铺垫的作家真是太奢侈了。
  •     序曲太啰嗦,很多东西实在太云里雾里。看看第二本再说吧
  •     黑暗塔越看越有意思,这本书要求你要有耐心,有些地方晦涩难懂,但毕竟第一本书是后面书的铺垫,后面越来越好看,我已看到第二部了,不一样的感觉。 很适合青少年读者,喜欢幻想与冒险的人。 剧中主要是罗兰追塔的事,罗兰-最后一个枪侠,你会看到他坚毅的性格,为了目标永不放弃的精神,敏锐的洞察力,温柔的,那种为人着想的感觉全都有。加上一些奇幻,危险的事,一定会让你目不转睛的。 开始吧,开始你的塔之旅,多么美好啊,这并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也不是漫画书,而是有深度的,对你有一定作用的“启理之书”!
  •     我认为黑暗塔的前三本最为好看,前面几页读来会觉得干燥,坚硬,但绝对有一股深深的魔力。 看了下大家的评价好像很多人都说第一部晦涩无趣,但真的,就我个人而言第一部深深令人着迷,相比于后面几部,我更爱前三部的味道。 以下涉及一点点剧透 关于第七部也就是最后一本其实有点郁闷,我总是觉得自己曾经想过这个结局,不仅仅是罗兰又回到了过去,还包括那螺旋式的时间建筑,在很小的时候我对着米老鼠杂志上橙白相见的冰棒广告(好像是和路雪的?)发呆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关于回环往复的故事,所以大概是看到结局时有种被自己剧透了——还是好多年前的自己剧透了的感觉......
  •     写的好抽象啊 没大看懂 比想象中的史蒂芬金有太大差距了!
  •     斯蒂芬金的细节描写挺厉害的,感觉学到了很多。
  •     就这个第一本总是没有,很影响后面几集的定购啊。所以虽然没看,也只能打个低分。另外给个建议,如果一套出齐了,就隆重公告一下,让我等想买一套的一次搞定。(第一次)确实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建议大家直买第二本。拖沓,故作神秘,不知所云。。。呵呵,是一本无聊的书。感谢卓越的缺货,希望别进货浪费大家的钱财。看完后,打个更低的分。
  •     记得是高中时看的,印象里很无趣
  •     猎鹰是上帝的枪侠,我就是喜欢斯蒂芬金这个调调←_←
  •     看完第四部后回头再看枪侠,才觉得很精彩
  •     大一时曾经深夜在断了电的学生公寓开手电筒拜读,直到被其中黑暗得莫名毛骨悚然的氛围吓僵才睡,回味起来实在有趣.
  •     在偶然的机会中看到了斯蒂芬金的黑暗塔系列的图书,当时只是粗略翻了翻,有些文字描写的非常的震撼人心,确实像作者写的那样,很刺激又很吸引人,买了一本以后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总想看到下一本,但是在网站上并没有最后一本的译本,觉得很失望,希望能赶紧引进,我希望看到全套的黑暗塔,非常棒!
  •     我真是快看哭了,讲了一整本废话…到底想讲啥神神叨叨的,完全没有吸引力,至少如果我不是强迫症的话是绝对不会被吸引着去看第二部的。
  •     斯蒂芬金文笔是好啊
  •     故弄玄虚の无聊故事(看一半还以为要开BL线了结果也并没有……心累
  •     还好吧,买给同学的,唉,性价比不高,疑似盗版,封面颜色很像是盗版。唉,有点儿失望
  •     翻译烂的要死,一本好书就这么被毁了。
  •     补补课
  •     脑洞大开,描写迷幻,大大就是大大
  •     情节平平,太多笔墨花在与主线无关的情事上。翻译应该是不太到位的,有些地方反复看几遍才能明白七八成。但还会继续看下去,冲着作者的名头,而且据说后面有两部特别精彩,这部就当是铺垫吧。
  •     像是宿命的预言【年轻的金金写的东西哎呀
  •     好失望,不知所谓。
  •     看完也不知道在讲点啥
  •     说老实话,没太看明白,犹豫中。。。
  •     是他的里面比较弱的一本!
  •     令人失望。
  •     翻译不好
  •     这本果然不怎么样
  •     我都等了大半年了!!
  •     简直了,没其他了
  •     我觉得是这系列最好看的一本
  •     看完这本晚上就做梦去找门了???还打开了门???早上跟基友说了简直觉得太诡异
  •     Bravo!这种废土设定真是令人欲罢不能!如果这是金17岁写的东西,我又得绝望了
  •     多年前第一次读的时候囫囵吞枣,薄薄一本,老金想说的太多而且似乎还没想好该怎么说,现在却觉得光有这神秘废土氛围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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