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衣魔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5-1
ISBN:9787532760671
作者:(美)沃尔特·莫斯里
页数:268页

作者简介

《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蓝衣魔鬼》是美国著名推理小说家,亦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最为钟爱的黑人作家——华特•莫斯里最为显赫的一本推理小说,该书一经出版就一炮而红,并直接入围“美国经典百大推理小说”之列。该书在几年前还被美国著名黑人影星丹泽尔•华盛顿倾情演绎,并大受好评。
《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蓝衣魔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精美推理小说,可谓一气呵成,绝无雕琢牵强之嫌。在整个情节构思上,作者直入美国黑帮生活,并将美国黑人最底层的生活境况深度曝光。故事讲述了一个美国二战中的退役军人易兹•罗林斯,为了自己仅有的一所小房子的贷款,贸然接手了一个危险勾当,即为一个黑帮头目找寻一个姿色绝美的白种妞,而这个白人妞是一位权位显赫的要人的情妇,在这位权贵想要娶这个白种女孩之时,女孩带着这位权贵的一笔巨款潜逃了。于是易兹开始在黑人混堆的地方找寻线索。同时这也开启了他的死亡之旅。这期间他被人群殴,跟踪,多次死里逃生,最终他见到了那位貌若天仙的白种女孩,并与这个女孩度过了癫狂而畸形的一夜,紧接着,黑帮,警局和死神为了名利色接踵而至,在无数人的鲜血指证和尸体铺陈下,真相开始慢慢显露,原来,这个白种女孩绝不简单,她的存在就是死神本身的存在,而她出现在易兹的生命中,也险些毁了易兹的一生。
全书语言生动,言简意赅却极富节奏感,作者将美国底层的语言表达得惟妙惟肖,在环环相扣的情节中,作者用生动贴切的语言描述让故事在它该有留白的地方戛然而止了,留给读者的只有意犹未尽。

书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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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蓝衣魔鬼》编辑推荐:推理小说中难以逾越的一块丰碑,罕见的叙述风格,精彩的情节铺陈。国内首次出版。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最爱作家之一。

前言

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WalterMosley沃尔特•莫斯里和他的“黑色笔记”尽管黑人普遍进步,但“鸿沟”依然存在。从全国来看,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总体差别一直是很大的……整个黑人种族,已经在谋求生存的伟大斗争中,从极端贫困的境况——以财富、知识和权利三者而论——上升到与其他种族群体并驾齐驱的地位。但无论是哪个种族都不曾像黑人那样,不得不从如此低下的起点赶上来,以便和他们的美国同胞携手并进。——[美]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①如果让我推荐一位近年来欧美推理文坛不容错过的实力派作家,我大概会一下子列举出近三十位,其中的佼佼者有斯蒂格•拉森、薇儿•麦克德米德、约翰•哈特、汤姆•罗伯•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密斯、约翰•哈特、露易丝•佩妮、吉莲•弗林这几位作家都有代表作被译介成中文。等。然而,一旦加上“其人虽闻名世界却鲜为中国读者所知”、“其作拥有独树一帜的特色却鲜为其他作家所模仿”这两个略显苛刻的条件,我发现脑海中一番“深度搜索”之后,这份名单变得极度“缩水”了,上面有来自挪威、拿奖无数的新科“北欧推理天王”尤•奈斯博(JoNesbo),还有缔造了《火线》《太平洋战争》《忧愁河上桥》一译《劫后余生》。等知名剧集的HBOHomeBoxOffice的缩写,意即“家庭票房”、“家庭影视频道”,为时代华纳公司所拥有,是美国第二大有线电视网,除美国外其业务已扩展到全球151个国家。HBO播出的内容主要为院线电影、原创电视系列剧、电视电影、纪录片、拳击比赛、偶尔播出的喜剧脱口秀和演唱会特别节目。“金牌编剧”乔治•派勒卡诺斯(GeorgePelecanos),但尚有位人气似乎稍逊一筹、影响力却更大一些的美国作家要排在这两人之前,他就是本书作者沃尔特•莫斯里(WalterMosley)。莫斯里1990年以“易兹•罗林斯系列”(EasyRawlinsSeries)首部作品《蓝衣魔鬼》(DevilinABlueDress)初试啼音,即同时入围爱伦•坡奖、安东尼奖、尼洛奖、夏姆斯奖等多个大奖的年度最佳处女作候选名单和约翰•克雷西新血匕首奖是由英国犯罪作家协会(CrimeWritersAssociation)主持和颁发的若干匕首奖中比较受重视的一个奖项,专门授予每年英语推理小说中的最佳处女长篇。约翰•克雷西是该协会的创始人。提名,并最终一举摘得“夏姆斯”和“新血匕首”两座桂冠,实现了新人作家的超华丽登场。而五年后根据该作改编、由丹泽尔•华盛顿担当主演的同名电影,则顺利赢得美国国家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男演员、最佳摄影)、洛杉矶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男演员)等三项大奖和九项大奖提名。同一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ysteryWritersofAmerica)将《蓝衣魔鬼》收入《史上百佳推理小说》(TheTop100MysteryNovelsofAllTime)一书进行了重点推荐按照很多业内人士的说法,如果不是因为《蓝衣魔鬼》的出版时间在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编选推出的《史上百佳犯罪小说》(TheTop100CrimeNovelsofAllTime)之后,该作铁定将成为唯一入选两大书单的“黑人侦探小说”。。加上此前有着“政治家中的推理迷”之誉、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比尔•克林顿宣称“毫无疑问,他(莫斯里)是我最爱的作家之一”这句话是克林顿在1992年说的,当时他还不是总统,而其中意的作者本人也才刚刚出版第三本罗林斯小说《白蝶谜影》(WhiteButterfly)而已,足见比尔有多欣赏莫斯里。,这些骄人的成绩和如潮的好评终于将莫斯里推至美国推理文坛的最前沿,令人不得不将目光久久停驻其身。其实令人颇觉有趣的是,关于自己的这本成名作,作者曾坦言:“当我在稿纸上写下:‘看见白人走进乔皮酒吧我吃了一惊’这段后来被很多人奉为‘黑人文学经典开篇’的文字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会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它最终还是变成现在的这副模样。”出道二十多年来,沃尔特•莫斯里共发表了“易兹•罗林斯”、“苏格拉底•福特罗”(SocratesFortlow)、“无畏者琼斯”(FearlessJones)、“利奥尼德•麦克基尔”(LeonidMcGill)等系列小说二十余部、非系列小说十二部其中就包括引起不少争议的科幻小说《蓝光》(BlueLight,1998)、赫赫有名的青少年小说《47》(2005)。、剧本一部和纪实文学作品、文艺论著五部,产量和质量上保有在大众文学领域和畅销书市场不是太多见的均衡状态。除了闪耀在多个推理颁奖仪式上外,莫斯里还陆续斩获美国国家图书馆协会大奖(黑人团体)、欧•亨利奖、安尼斯菲尔德伍尔夫好书奖、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小说提名奖、冒险者精神大奖、卡尔•布兰登协会奖、格莱美音乐奖(最佳专辑注解)、美国国家笔会终身成就奖等横跨不同领域的文化界大奖,而授奖词无一例外地包含如下内容:“鉴于莫斯里对美国黑人文学(文化)的杰出贡献和他大无畏的反种族歧视精神……”这应该是最切中其作品主题的评价了。诚然,以《蓝衣魔鬼》发端的“易兹•罗林斯系列”为代表的莫斯里作品,几乎贯穿了美国自二战以来整个黑人社会的成长历程。其中,为时代和历史所裹挟,黑人的地位、生存状况,与白人、犹太人、墨西哥人等其他种族(民族)的关系,时而欣喜、时而悲痛、时而亢奋、时而颓废、时而洞见一切、时而迷茫不解的心理变化,这种种细节皆在以罗林斯为首的黑人主角及其同胞身上,有着淋漓尽致的呈现。无怪乎美国的大师级犯罪小说家乔纳森•凯勒曼(JonathanKellerman)会这样赞叹道:“倘若你在找一本文笔华美却简洁,并有一种少有作家写得出来的独特节奏,绝不过度渲染、刻意制造悬疑,对人性的把握与发掘准确无误的书,可能沃尔特•莫斯里是唯一的选择。”来自莫斯里家乡的著名报纸《洛杉矶时报》则认为,“莫斯里以毋庸置疑的力量再造了一个时代……唤出战后黑人族群那种既自由又幻灭的不安感,以冷酷和前所未有的观点,抒写了包括洛杉矶在内的南加州所有黑人的心史。”除了“黑人侦探文学先驱”切斯特•海姆斯著名黑人侦探小说家,1909年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杰斐逊城。1928年冬天,因持枪抢劫被判入狱,刑期二十年。服刑期间受达许•汉密特影响,开始创作侦探小说。1958年创作的处女作获法国警探小说文学奖大奖,“出口转内销”后才受到美国文坛重视。1953年因厌倦面对美国种族歧视的问题而搬到巴黎居住,余生就在法国及西班牙度过。1984年去世。其作品充斥着暴力、血腥与色情,大都涉及种族问题,并有多部作品被改编成电影。代表作有《棉花勇闯哈莱姆》《持枪的盲人》《火气上升》等。海姆斯对“黑人私探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为纪念他,美国创设了切斯特•海姆斯侦探小说奖,专授给黑人推理作家。(ChesterHimes),从未有哪一位推理作家将种族问题看得如此之重,必须强调是“白人走进乔皮酒吧”,甚至不惜将自己首个探案系列的前五部作品全都用上了含有颜色的单词这五部作品依出版时间先后,分别为《蓝衣魔鬼》、《红色死亡》(ARedDeath,1991)、《白蝶谜影》(White Butterfly,1992)、《黑塞壬》(BlackBetty,1994)、《小黄狗》(ALittleYellowDog,1995)。。与自己笔下命运多舛、深陷种族主义泥淖的主人公们相比,沃尔特•莫斯里的早年生活几乎可以用顺风顺水来形容,唯一令其不快的大概就是“父母始终没有取得——也没有人愿意帮他们取得结婚证,尽管他们的结合是完全合法的”。莫斯里1952年1月12日生于洛杉矶,是家中的独子。他的父母一个是非洲裔黑人,一个是祖上由俄国迁居过来的犹太人,虽然职业都不算很吃香,但家庭倒还殷实。“二战结束后的那段时期,黑人普遍过得很艰难,与他们走得最近的就是同样身世可悯的犹太人(犹太人在欧洲当了上千年的黑人),我的父亲和母亲是最好的见证。”童年的莫斯里过得逍遥自在,没课上的时候他“脑中充满了各种幻想、从未空虚过”,丝毫没有被当时在洛杉矶十分浓烈的种族主义反动思潮所影响(他所就读的胜利浸信会日校是洛城唯一的供黑人专享的私立小学)。这不得不归功于他推崇备至、誉之为“黑人中的苏格拉底”的父亲勒罗伊•莫斯里,“一位伟大的思想者和故事家”。后者完全没有将任何政治观念灌输给小沃尔特,而是乐于将各种各样的有趣故事讲给他听。等到沃尔特年纪稍长,勒罗伊又将狄更斯、左拉、加缪、兰斯顿•休斯、加西亚•马尔克斯等文化背景、作品风格大相径庭的文学大师介绍给他,而其母艾拉则在生活方面予以引导和帮助,正是在这样和谐宽松的家庭环境中,沃尔特•莫斯里才得以进步神速,其文学素养和思想才华被极大地提升。在应潮流而动、成为一名“嬉皮士”后,他遍游美国西海岸和欧洲各国。这段经历使其对政治学和史学有了兴趣,从艺术气息浓郁的戈达德学院成立于1863年,位于美国佛蒙特州的普莱恩菲尔德市。退学后,莫斯里轻松考取了约翰逊州立学院成立于1828年,位于美国佛蒙特州的约翰逊市。的政治学学位。逐渐地他对政治产生了厌恶情绪,转向电脑编程而没有继续修博士。1981年莫斯里移居纽约,娶了一位舞者为妻,在城市学院找到一份教授写作课程的工作,那里有其曾经的家庭教师、也是一生的挚友埃德纳•奥布莱恩。几年后的某日,奥布莱恩对他说:“你是个黑人,同时也是个有那么点可怜教养的犹太人,这是你仅有的财富,还不够吗?”没过多久,一部被《纽约人杂志》书评人士誉为“绝妙的技巧、天赋异禀的创作!”的书问世了——正是读者诸君刚刚“结识”、尚未深入了解的《蓝衣魔鬼》。显然,写下“我不相信公正能落到黑人头上”这句经典台词的莫斯里,没有像自己缔造的人物角色那样对没有灯塔指引的人生充满着彷徨感,因为他成功了,而且还是美国“黑人侦探文学”的旗帜性人物。更何况,黑人所遭受的完全一边倒的不公正待遇早已随着二战一道走向坟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因民间和军方都缺乏人力,种族间的许多障碍被打破了。美国历史上首批黑人海军陆战队士兵在1942年被训练成功。由第一黑人将领本杰明•O•戴维斯率领的两个黑人空军战斗队,曾在欧洲参战(当时1948年,《蓝衣魔鬼》开头,我们的主角易兹•罗林斯正是刚从战场归来,坐在乔皮的酒吧间饮酒——不同的是,易兹还去过北非)。在民营部门,许多战时工作岗位都向求职者开放,而不考虑其肤色、性别或其他诸如此类的条件。在战后初期,杜鲁门总统在1948年义无反顾地将“民权”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入他的竞选纲领,不惜付出本党分裂的代价,不惜首次丢失几十年来一直属于民主党的南方各州的选票,并差一点在大选中翻船。法院开始宣判歧视性法律及惯例为违宪。曾一度排斥黑人运动员的职业体育运动项目,开始被黑人运动员所主宰……美国文化学者索威尔在《美国种族简史》中总结道,“进步的道路是坎坷的,双方都曾倒退过,也使用过暴力,但前进并未止步。”也正是有了这段时期的进步,才会有莫斯里的崛起,尽管这距离罗林斯“寂寞”登场的年代有四十二年之久。可也正因为莫斯里将这段历史付诸笔端,经由二十余部私探小说,“长日入夜行”般地真实再现了那曾经发生过的一幕幕“黑人黑事”,方能以对“不公平”的诠释赢取“公平”的评价。有必要在此说一句的是,莫斯里虽被称作“当代版的切斯特•海姆斯”参见日本推理研究家森英俊所编《世界推理作家辞典》(冷硬、悬疑、警察小说篇)。,其笔下人物却与海姆斯所创造的“黑风双煞”(指的是黑人警察搭档“棺材艾德”和“掘坟琼斯”)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易兹•罗林斯等人的身份是私探(P.I.)。艾德、琼斯与罗林斯系列中的昆廷•内勒相近,心理层面有着投身白人组织、“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尴尬纠结情绪,但毕竟没有什么与亲友反目的后顾之忧,况且白人们也不得不依仗他们来对犯罪丛生的黑人聚居区实施管辖。应该说,黑人警察虽落寞了点,却没太多可担心的问题。而黑人私探就很难办了,与白人走得太近、替他们办事,往往吃力还捞不着好,甚至有无处容身(罗林斯在《蓝衣魔鬼》《红色死亡》《白蝶谜影》等前几部作品中都有着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觉得只要有家可回、有房可住就是最大的幸福,而当权者则一再以此相威胁,迫其为之办案)、妻离子散(《黑塞壬》中罗林斯不但投资不动产失败,就连妻女都离他而去)、身家性命不保(多次差一点就殒命了)之虞。应该说,黑人私探虽偶有“好处”拿,却很容易得不偿失。因此,这两种身份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多是主动探案,后者多是被动探案。有意刻写这种具有一定“无力感”的“反英雄式”(antihero)私探人物,叙述其在背负着的宿命重压下徘徊不前又挣扎求生,是莫斯里自出道以来的一贯手法。他为美国黑人文学灌注了推理的逻辑趣味,更为灵魂层面的人性增加了几分“冷硬之外的延宕愁思”,这也是其作品为何时时透出一股浓郁的“蓝调”气息的主要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黑人私探角色的出现,对冷硬推理作品挖掘人性心理和彰显文字张力方面贡献甚巨在莫斯里之后,以专擅“黑人侦探小说”而闻名的作家还有本文开头提到的乔治•派勒卡诺斯。这位比莫斯里小五岁的“白人”(希腊裔)推理作家来自华盛顿,早年做过电影发行人(吴宇森在美国发行的第一部作品《喋血双雄》就是拜他所赐),属于一手写犯罪题材剧本(他的熠耀声名大半归因于此)、一手写犯罪警匪小说的“二刀流”人才,代表作有《暗夜园丁》(TheNightGardener)等。与莫斯里相同,其作品最重要的议题也是种族关系,他有四部作品以黑人侦探德里克•斯特兰奇(DerrickStrange)为主角。关于派勒卡诺斯和莫斯里还有桩轶事值得一提:在前者的某次读者见面会上,一位读者发问,“今晚来听您讲话的书迷几乎全部是白人面孔,您有什么感想?”他笑笑说道,“这也不奇怪,如果是沃尔特•莫斯里的见面会,来的书迷一定大部分是黑人读者,虽然他跟我写的几乎是一样的小说。”。沃尔特•莫斯里的作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俯拾皆是、精彩洗练的独白与对白。比如整个易兹•罗林斯系列在这方面就表现得相当出色——时而俚俗,时而雅痞,时而哲思横溢,时而给力断金。这些文字让场景更具活力、让探案过程更具动感,它们是营造气氛和主宰高潮的利器。总之,作者带给我们的阅读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不管是表面的悬疑,还是背后的沉重,都像是一块投入湖中的石头,在激起阵阵涟漪之后,滑入我们的心灵深处,撞击着不知何时沦落、早已积淀成灾的腐垢烂渍,久长回响那一记震颤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凉与无奈。且请你跟随黑人私探,饮尽这杯中酒,整肃一下行装,最重要的——别忘了枪。然后推开门,迎着你的不是阳光,是那夜色,和夜色下厘不清的黑……从此,长日入夜行。就在下一页。天蝎小猪2012年12月7日

内容概要

作者:(美国)华特•莫斯里 译者:姚向辉华特•莫斯里(1952- )是美国当代最多才多艺而又最为美国读者所喜爱的推理作家之一。现年60岁的莫斯利迄今为止共创作了40多部犯罪小说,其中包括最广为读者所知的“易兹•罗林斯系列”(共5本,我们所选的三本位居该系列的前三甲)。莫斯利的作品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行销全球,虽然作者是以推理小说起家并闻名的,但他的作品涉猎广泛,文体多变,除了推理小说,他在科幻小说和政治论述上也颇具声望,堪称美国当今最有口碑与号召力的黑人小说家。此外,他的短篇小说也广为流传,他的非小说文体也频频见诸于《纽约时报》和《时代周刊》等头牌刊物,除了他的推理小说颇受大众推崇之外,莫斯利还以其独特、考究而深邃的文风见长,为此他曾多次荣膺“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美国笔会奖”等重头奖项。华特•莫斯利出生于洛杉矶,目前居住于纽约。

媒体关注与评论

莫斯里以毋庸置疑的力量再造了一个时代……唤出战后黑人族群那种既自由又幻灭的不安感,以冷酷和前所未有的观点,抒写了包括洛杉矶在内的南加州所有黑人的心史。——《洛杉矶时报》绝妙的技巧,天赋异禀的创作!——《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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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在找一本文笔华美却简洁,并有一种少有作家写得出来的独特节奏,绝不过度渲染、刻意制造悬疑,对人性的把握与发掘准确无误的书,可能沃尔特•莫斯里是唯一的选择。——美国大师级犯罪小说家 乔纳森•凯勒曼毫无疑问,他(莫斯里)是我最爱的作家之一。——美国前总统 克林顿

章节摘录

1看见白人走进乔皮酒吧我吃了一惊。不仅因为来了个白人,还因为他身穿衬衫和米色亚麻正装,头戴巴拿马草帽,骨白色皮鞋裹着亮晶晶的白丝袜。他的皮肤光滑而苍白,只有几颗小雀斑。帽圈底下漏出一撮略带红色的浅色金发。他在门口停下,硕大的身影撑满门框,用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扫视整个房间;我从没见过有谁长着这个颜色的眼睛。视线扫到我,吓得我一哆嗦,但恐惧稍纵即逝,因为到1948年我已经习惯了白人。我跟白种男女共度了五年时光,从非洲打到意大利,逛遍巴黎城,去过德国本土。我和白人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死在我手上的蓝眼年轻人多得足以让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怕死。白人对我笑笑,走向乔皮正在用一块脏抹布擦来擦去的大理石吧台。两人握握手,寒暄的样子像是老朋友。第二件叫我吃惊的是乔皮见了他很紧张。乔皮是条硬汉,打过重量级拳赛,无论在绳圈里还是在街上都逞强斗勇,而现在却像走了霉运的销售员,在白人面前低眉顺眼,露出笑容。我把一块钱放在吧台上,准备走人,但屁股还没离开高脚凳,乔皮就朝我转过脸,挥手招呼我。“过来,易兹。介绍你认识个人。”我能感觉到那双黯淡的眼睛在盯着我。“易兹,这位是我的老朋友。奥尔布赖特先生。”“叫我德威特好了,易兹,”白人说。他的手握得很紧,滑溜溜的像条蛇缠住我的手。“哈啰。”我说。“我说啊,易兹,”乔皮垂着头,笑呵呵地继续说了下去,“奥尔布赖特先生跟我是老相识了。告诉你,他大概是我在洛城最老的朋友。是吧,我们可是老交情了。”“没错,”奥尔布赖特笑着说,“我遇见小乔应该是1935年吧。现在呢?都十三年了。那时候离打仗还有好些年,农民还不是一个个都想拐了嫂子来洛城呢。”笑话逗得乔皮前仰后合,我礼貌地笑了笑。真不知道乔皮跟他做的是哪种生意,鉴于此,真不知道他能跟我做什么生意。“易兹,你是哪儿人?”奥尔布赖特先生问。“休斯敦。”“休斯敦,好城市呐。我有时候也下那儿去,办事。”他微笑了几秒钟。他有全世界的时间供他挥霍。“你上这儿是来做哪一行的?”凑近细看,他的眼睛和知更鸟的蛋一个颜色;黯淡而阴沉。“他两天前还在冠军航空做事,”我没有回答,乔皮替我开口,“被裁员了。”奥尔布赖特先生粉色的嘴唇一扭,表达着他的厌恶。“这可太糟糕了。大公司根本不把你当人,对吧?预算轧不平了,他们就让十个要养家的男人滚蛋。易兹,你成家了吗?”他说话略带拖音,像个有钱的南方绅士。“没,光棍一条。”我说。“可公司不知道呐。就算他们知道你有十个孩子,第十一个马上要落地,也一样会叫你滚蛋。”“说得好!”乔皮喊道,声音像是大群人马正步走过采砾坑。“大公司的老板从来不去上班,只会拿起电话问他们的钱怎么样了。你晓得的,要是听见的消息不够好,就又要砍得人头滚滚了。”奥尔布赖特先生哈哈大笑,猛拍乔皮的胳膊。“去给我们倒两杯酒吧,乔皮。我要苏格兰。易兹,你爱喝什么?”“照常?”乔皮问我。“行。”等乔皮走开,奥尔布赖特先生扭头四顾。他每隔几分钟就要微微转身,检查是否有什么异样。不过房间里没什么可看的。乔皮酒吧很小,楼下是个肉贩子的仓库。常客只有黑人屠户,这会儿还是大下午的,时间太早,他们仍在辛苦工作。楼里每个角落都充斥着腐肉的臭气;除了屠户,没几个人能安安稳稳地坐在乔皮的酒吧里。乔皮端给奥尔布赖特先生一杯苏格兰威士忌,给我波本威士忌加冰块。放下酒杯,他说,“奥尔布赖特先生想找个人做点小活儿。我跟他提过,你丢了工作,但还有抵押贷款要还。”“世道艰难呐。”奥尔布赖特先生摇着头说,“大公司那些人啊,根本看不见做工的人怎么努力上进,也完全不在乎。”“易兹一直很上进,知道吧?他刚从夜校拿到高中文凭,总说想去念大学。”乔皮边擦大理石吧台边说,“他还是战争英雄,奥尔布赖特先生。易兹在巴顿手下服役。志愿兵!你晓得他见过不少血。”“是吧?”奥尔布赖特说,但不为所动,“咱们坐下谈谈,易兹。窗口那儿怎么样?”乔皮的窗户脏得可怕,连外面的一〇三街都看不见。不过在窗边的樱桃木小桌前坐下,你至少能享受到一抹黯淡的天光。“你得还贷款,易兹,对吗?比大公司更坏的只有一样:银行。他们今天要收到钱,你如果没交,明天就等法警砸开大门吧。”“我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奥尔布赖特先生?恕我直言,咱们五分钟前才刚认识,现在却想摸清我的底细。”“呃,我记得乔皮说你需要找份工作,否则住的屋子就要没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易兹,我要一双够亮的眼睛和一副管用的耳朵,帮我做点小事。”“你做的是哪种事?”我问。我应该起身走出酒吧,但他说对了我的抵押贷款。也说对了银行都是什么货色。“当初住在佐治亚州的时候,我当过律师。但现在我只是个普通人了,给朋友帮忙,给朋友的朋友帮忙。”“帮哪种忙?”“这我就说不准了,易兹。”他耸耸宽大的白色肩膀,“不管谁需要什么都行。比方说你想给某某人带个信儿,但你不……呃……不方便亲自登门;那好,给我打个电话,交给我办就行了。明白吗?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大家都知道,因此我总有很多活儿。有时候我需要有人帮忙办事。这就是你要扮演的角色了。”“具体说说?”我问。听他说话,我慢慢发觉奥尔布赖特很像我当初在得州的一个朋友,他叫雷蒙德•亚历山大,但我们都称呼他耗子。想到那家伙,我就心烦意乱。“我得找到某个人,需要有人帮个小忙。”“而你想找到的那个人是……”“易兹,”他打断道,“看得出你是个伶俐人,装了一肚子好问题。我愿意多跟你聊聊,但不能在这儿。”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白色名片和一支白色珐琅钢笔。他在名片上写了些什么,然后递给我。“向乔皮了解一下我这个人,要是有兴趣试试看,就在今晚七点以后随便找个时间来我的办公室吧。”他喝光杯里的酒,又对我笑笑,站起来,拉平袖口,歪了歪巴拿马草帽,朝乔皮敬个礼,吧台后的乔皮咧嘴一笑,挥挥手。接着,德威特•奥尔布赖特大摇大摆地走出乔皮酒吧,像是下午灌足黄汤回家的常客。名片上用花体字印着他的姓名,底下是他手写的地址。那地方在闹市区,从沃茨开车去要走很远一段路。我注意到德威特•奥尔布赖特先生没有为他点的酒付钱,但乔皮似乎也不急着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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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兹•罗林斯是美国黑人作家沃尔特•莫斯里创作的硬汉派侦探小说系列的主角,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最受欢迎的黑人“侦探”。因为这个角色对美国社会的种族岐视提出了猛烈的、切中靶心的控诉,所以也吸引了一些严肃批评家的认真讨论。易兹•罗林斯贪财、好色但又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像个开朗、健康的“拜金教”黑圣徒,而小说里那些同样贪财、好色的白人则阴郁、病态、残酷,活该被打入地狱。作者沃尔特•莫斯里(1952—)的父亲是非洲裔美国人,母亲则是来自俄罗斯犹太人移民家庭。他以内部视角描写的黑人社会与白人视野里的黑人社会并无不同:凶险、无序,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亡命徒。但是莫斯里将社会形成的原因写了出来——遭遇种族岐视的黑人无法逃脱被白人当权者敲诈、胁迫的命运,而且不能指望法律的庇护。如果你选择做一个老实人,那你也只配生活在一个贫穷肮脏的社会盲区中。如果你选择做精英,并且向往自由和财富,就一定会触犯到自私、蛮横、有权有势的白人,然后遭遇到残酷的欺压。沃尔特•莫斯里通过这些间接描写黑人生活的真相的侦探小说,对社会岐视发出大声控诉。他所说的话也可以借用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犹太“奸商”夏洛克的台词:“……究竟为了什么缘故呢?犹太人没有眼吗?犹太人没有手、器官、意志、知觉、感受、激情吗?由同样的食物滋养,受同样的武器所伤;生了相同的病,被同样的药医好;冬天觉得冷,夏天觉得热,与基督徒不是一样吗?你们要是用剑刺我们,我们就不流血吗?你们若是搔我们的痒,我们能不笑吗?你们要是向我们下毒,我们不会死吗?你们若欺负我们,我们能不报仇吗……”莫斯里的双重血统使他对这句话有更深的理解。但相比较来说,他比犹太人夏洛克要温和一些,没有让笔下的角色易兹•罗林斯对白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让他去挣白人非法所得的钱。易兹•莫林斯系列小说的题材都是由钱与色的幕后交易导致的凶杀案,以及它们带给易兹•罗林斯“幸运”的挣钱机会和怪诞的双重生活。易兹想做一个正常的黑人,但只能选择与这个“正常”社会对他的诬蔑、栽赃对抗。他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得去做一个自证无罪的非法侦探,而且还要尽量搞到钱或保住钱。钱对他是双刃剑,一方面给他自由,一方面把他变成亡命徒。由钱、色交易导致的犯罪案件最适合硬汉派侦探小说了。在这种案件里,做案者不需要在阴谋上花费太多时间,侦探们也不用耗费脑力追踪和归纳线索。他只需用直觉来锁定罪犯,用暴力来破解迷团。易兹•罗林斯对金钱的直觉太强大了,侦破这些案子只要闻一闻钱在什么地方就行了。不过要想活得够久且总有案可查,他必须避免手里沾太多血。因此书里又引进了一位叫雷蒙德•耗子•亚历山大的黑人同伴。这个比易兹•罗林斯拔枪杀人快好几倍的角色,不仅使故事变得更火爆、更刺激,也使文风变得明快、硬朗,句子落在纸上就像一个被砸碎的核桃。角色的对话尤其简练,对书里面所有的黑人角色来说,如果有人想要他说出一句逻辑严密的长句子,他立刻表现得不耐烦。他们喜欢说短句,感情丰富的短句——就像把枪或刀拔出来——在这些故事里,确实只要把枪或刀拔出来就能解决很多问题。美国大师级犯罪小说家乔纳森•凯勒曼称赞莫利斯的文美“华美而简洁,有自己独特的节奏,对人性的把握和发掘准确无误”。实际上这也是对硬汉派侦探小说先驱雷蒙•钱德勒所开辟的写作道路所作的总结。只有用这种冷硬、精确的笔调创造出怪诞如半神半机器一样的角色,才能与传统侦探小说里那些悬疑形成的吸引力相抗衡,与它们在同一块肥沃的市场里争夺领地。相比较来说,雷蒙·钱德勒的侦探菲利普·马洛还是太关注内心了。由译文出版社引进的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小说集包括《蓝衣魔鬼》、《红色死亡》、《白色蝶影》,是这个系列的前三部。易兹•罗林斯从一个受雇于犯罪组织的线人变成一个受政府黑手胁迫的调查员,再变成一个清白的私家侦探,一步步洗白了自己,并且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一个有钱而合法的黑人。但是钱对他来说并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就像白人社会的法律体制对他来说也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特别是在只有亡命徒才有地位的黑人社会里,他更要装成穷光蛋,因为大家认为“只有穷人才会为一片面包而杀人”。在白人小说家那里,法律最终会公正地解决一切。但是易兹•罗林斯侦探小说系列里,法律最终仍只是糊弄人或方便结案的工具。沃尔特•莫斯里不仅仅为现代侦探小说带来了粗犷而古老的野生气息,还颠覆了白人作家笔下缀着现代文明勋章的“现实主义”,而且颠覆的绝不仅仅只有这些。(2013.6.9《新京报》)
  •     这本书爽快的节奏让人心怡,随意翻翻就想看完了,且不说语言的直白紧凑,但但情节的推移也挺揪人的。莫斯里很善于运用幽默的笔触在不经意间将文中有关黑人生活的无奈,压抑淋漓展现,这种生活属于这个作家,这个作家忠于这部作品。
  •     看了各种评论,都是好评如潮。对比自己的读后感受,觉得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读到后来都变成强迫自己读下去了。Walter Mosley的这本书,特点是语言直白,情节紧凑简单,写作手法单一,就是大量的对话,对场景、心理没有很多笔墨。这种由对话构成的推理小说,对我来说,就像在看干巴巴的公式提炼一样,毫无美感。我喜欢和享受的,还是透过文字来想象一副画面,好像能够闻到画面中的花香,好像能够触摸到画面中的人物。只能说,是我的思维模式不够抽象。

精彩短评 (总计18条)

  •     外国人的名字好难分~
  •     一气呵成。译文很拽。
  •     推理在哪里。如果不是英语老师要求,不会想翻的书。当然了,还是有反映当时的美国的种族情况。比起中国一部分太会开脑洞作家,还是不错的。
  •     无比冷峻
  •     黑色电影风格 可能从黑人推理小说角度是不错 但是这类酒吧里面寻找线索的小说劳伦斯布洛克写的太多了
  •     在家靠基友,出门还靠基友。基友是永恒的,妹子只是过客。#为什么我爱看硬汉侦探#
  •     第一次读以黑人为主角的硬汉派推理,罗林斯确实和斯卡德、马洛不太一样,读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风格 也展示了二战后黑人在美国的生存现状 故事本身除了扯上种族问题以外,倒没有什么更多的亮点了,和其它硬汉派的故事差不多
  •     了却一桩心愿
  •     第一次看这种硬汉风格的
  •     很好,沃尔特•莫斯里值得一看
  •     推理?哪里推理了?
  •     血腥暴力畸恋黑人南方。无逻辑无意义但激爽。
  •     应该说莫斯里是当今涉足黑人私探小说的No.1作家,他的易兹系列以冷酷和前所未有的观点,抒写出战后美国黑人族群那种既自由又幻灭的不安感,十分值得一读。
  •     是非对错 哪有绝对 善恶总在一念之间 人性永远是复杂的 活得清醒 明白自己是谁 要什么 才能快活坦荡
  •     祸水是个黑洞,光线临近也折弯了。
  •     比1995年改编版电影好一点,电影中的丹泽尔·华盛顿过于没有个性了,的确是不如唐·钱德尔出彩,原著篇幅不长,很硬汉的风格,节奏把控还是不错的,不知道这个系列的后几作会怎么样发展~不过欧美人名是一如既往的难记啊~
  •     忘了标记
  •     黑人冷硬,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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