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1-7
ISBN:9787532710942
作者:[英]狄更斯
页数:370页

感怀教育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五、名著有力量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坏人坏的合理,好人好的奇怪

我读的是何文安先生的译本,先生翻译的非常棒,文字精炼而准确,让人读起来不忍跳跃,生怕错过精彩的句子。这本书的开头非常虐,主角生下来就是孤儿而且惨遭各种虐待。在狄更斯的笔下这种虐待表现的凄惨且真实,但同时却又被风趣的语言中和,让人觉得似乎好像没有那么沉重,至少比《平凡的世界》读的轻松。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当奥利弗好不容易得到布朗罗先生的救助,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转折机遇的时候,却被南希强行拐走,重新回归到了可悲的日常中。不得不承认,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被彻底的虐到了。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是现实的话,那么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终点。他将失去唯一一次逆转命运的机会,也会让唯一信任过自己的人失望,不论他是否愿意这样——除非发生奇迹。可真实的生活中,又哪有那么多平白无故的奇迹呢?我设想了下自己处在当时奥利弗的位置能做什么,我发现,唯一能做的只有放弃挣扎,将仇恨埋在心底,努力争取重新获得盗贼们的信任。重获自由后去拜见一次布朗罗先生,告诉他自己并没辜负他的信任,然后果断的告辞,回归盗贼的生活,用哪怕十年的时间也要找机会报复那群盗贼。我不觉得布朗罗先生会给予一个奥利弗第二次的信任,也不认为这种天降的机遇会出现第二次。他恐怕只能继续在污泥之中挣扎,在绝望和不屈服中用任凭自己变的肮脏,以对抗他的命运。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里面没有真正的坏人。我甚至感觉可以理解济贫院里的人,他们的古怪,他们的假慈悲,他们的残忍。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生命本来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他们是生命的回收者,他们也许认为那些生命就是垃圾一样的东西吧。至于那几个盗贼,更觉得按照他们的世界观,他们个个都是优秀而勇敢的人才……不得不承认经典就是经典,里面随便丢出一个人物,都会让人觉得合情合理,即使觉得厌恶,却也必须要承认其无比合理的存在。相比之下,善良人的善良却远远没有邪恶人的邪恶让人觉得来的合理而丰满。那种凭空产生的善良真的存在吗?虽然狄更斯用血脉联系和挚友之子等等隐藏相性来解释,可那种单纯的善良,那种牵强的勇敢,真的存在吗?也许那个时代的善良人就是那样单纯,或者不论哪个时代,善良的人都一直这样单纯吧。果然恨的只能是世界吗?果然只能去思考如何改进制度才能不让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发扬光大吗?人类永远只是人类,好的一面神采奕奕,坏的一面却也合情合理。正如同如同一座池塘,漂亮的荷花和荷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他们却生长在浑浊水和腐烂的污泥里。

半电视剧的有爱小说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有谁怀疑狄更斯的天才?

嘿,这家伙就是英国版的钱钟书啊!甚至更厉害!我喜欢看他的文字。这个《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好像叫奥利弗(大力水手的老婆?)。我看前面的时候笑死了,写得很生动很诙谐。我只记得一个词了,叫“空气大餐”,忘了什么情节了。

读《雾都孤儿》有感

2012年,我看的唯一一本小说是《雾都孤儿》,一部典型的“犯罪小说”。作为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狄更斯的小说主要讲述:在19世纪的英国,一个孤儿奥利弗的孤独悲惨、苦多乐少、曲折离奇的经历。故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述母亲难产离去,奥利弗在济贫院过着孤苦无依、受尽虐待的童年生活。奥利弗,“一个教区的孩子——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成为它所处的时代和地区的一个悲剧:曼太太夺走小奥利弗母亲的遗物,自私自利的心肠给予奥利弗的是微丝吃食和拳脚教育;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接管骨瘦如柴的孤儿,强加给他的是无尽的苦力和无边的身体鞭笞;周围的人给予奥利弗的也没有对孩子的爱,而是更多的嘲弄和冷漠。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冷漠。第二部分,奥利弗逃离棺材铺学徒生活至伦敦,卷进以费金为首的犯罪团伙的生活轨迹。从一个地狱跌入另一个地狱,在老犹太人费金的胁迫下,奥利佛沦为偷盗抢劫的工具。地狱中,他人性的光亮并没有熄灭,得到几个具有良善心肠的人的关爱和帮助,奥利佛感受到人间的爱。可是邪恶的命运之神把他绑在犯罪团伙的船上,多次被人误解。第三部分,在好心绅士的解救下,奥利弗脱离犯罪团伙,并弄清自己的身世,过上较之过去幸福快乐百倍的生活。我认为,狄更斯用自己的笔点出:工业化以来,人性自私、冷漠的一面更加显性,人们怎样才能推倒冷漠的人际之墙?小说塑造的典型人物众多,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分析几个人物也许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罗斯与哈利的爱,内心的钦慕,必须跨越身份等级的鸿沟才能开花结果。爱情的生长从来不是风调雨顺,也许只有经历世俗的考验,爱情之花才会看得绚丽多彩。罗斯,一个孤儿,却经过教育和努力,成为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女孩,宛若一个遗落人间的天使。中枪受伤的奥利佛被送进梅莱太太的房间,罗斯看着虚弱的孩子,几颗泪珠瞬间滑落在孩子的头上,这份怜悯和同情之心,令我动容。南希,一个贼人的女人,因为女性的柔嫩之心关怀着奥利弗,冒死传递消息,罗斯小姐给予尊重和同情,让南希破碎的心受到极大的安抚。罗斯是梅莱太太、南希、贝德温太太等心地善良女性的代表。布朗洛先生是英国绅士的代表,他的身上充满着强烈的正义感、社会责任心。是他第一次让沦落伦敦的奥利弗感到人间的关爱,几经挫折,布朗洛揭开了孩子的身世之谜。布朗洛对兄弟的义气,对年少时期爱情的执着,说明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具有贵族情怀的英国绅士。他代表了格里姆威格先生等老绅士。而作者塑造的费金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自私、阴险、残忍、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是邦布尔、赛克斯、蒙克斯等人的代表。可是在大家面临生死考验之时,这群贼却又相互扶持,充满生死义气,一条绳上的蚂蚱,可悲而可怜。作者最后说:两个孤儿历经磨难,从中吸取了教训——要善待他人、互敬互爱,感谢保全了他俩的上帝——这一切都是不言自明的事情。我想说:爱与宽容应该成为每个人追求的天性,因为他们与自然法则相一致。2013年1月15日

我们所缺乏的

也许是读得匆忙,我总是分不清<<雾都孤儿>>和<<远大前程>>,留在记忆里的大概就是它们都是讲了一个可怜的孩子努力成功的故事.苦难可以造就另一种伟大,有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之所以平凡也是因为我们过于安逸,丧失了奋斗的目标.这成了一种麻醉,其实我们才是卑微可怜的人.

要相信心存善,善对你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Oliver Twist英文语言

可幸我读《Oliver Twist》是在读《Poor Folk》之后。陀氏那毫无节制、滥情啰嗦的语言实在冲击得我头脑发昏,于是迪肯斯这简约、精致、用词委婉而讽刺直接、文雅而幽默的语言,就深得我敬服。我想我若能写出这样一环扣一环的讽刺,该多得意呀。所谓一环扣一环的讽刺,以及用词委婉而讽刺直接、文雅而幽默,可引文中多处证明。1、Now, if, during this brief period, Oliver had been surrounded by careful grandmothers, anxious aunts, experienced nurses, and doctors of profound wisdom, he would most inevitably and indubitably have been killed in no time. There being nobody by, however, but a pauper old woman, who was rendered rather misty by an unwonted allowance of beer; and a parish surgeon who did such matters by contract; Oliver and Nature fought out the point between them. The result was, that, after a few struggles, Oliver breathed, sneezed, and proceeded to advertise to the inmates of the workhouse the fact of a new burden having been imposed upon the parish...首先,作者写了一个“与常识极其明显地相反”的句子:如果有优良的条件,Oliver立马会死。然后赞赏Oliver的幸运:只有很差的条件,根本没人管他。这种写法有讽刺效果,且不沦落为煽情。“写法有讽刺效果”的产生,在于,当人们读到与常识相反的句子,或许不解,或许疑惑好奇,而立即又进入下一句子,读到Oliver出生的凄凉景象,立即明白了作者的意图,又是为这幽默发笑,又是为这贫穷落泪。又哭又笑的状态,不至于被那故意情绪化的、深邃的情感抒发和道德说教而束缚,而有了对社会嬉笑怒骂加以批判的动力,此为“不沦落为煽情”。相比之下,陀氏毫无幽默感,完全寄希望于煽情。2、he should be dispatched to a branch workhouse some three miles off, where twenty or thirty other juvenile offenders against the poor-laws, rolled about the floor all day, without the inconvenience of too much food or too much clothing, under the parental superintendence of an elderly female, who received the culprits at and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sevenpence-halfpenny per small head per week. Sevenpence-halfpenny’s worth per week is a good round diet for a child; a great deal may be got for sevenpence-halfpenny, quite enough to overload its stomach, and make it uncomfortable. The elderly female was awoman of wisdom and experience; she knew what was good for children; and she had a very accurate perception of what was good for herself. So, she appropriated the greater part of the weekly stipend to her own use, and consigned the rising parochial generation to even a shorter allowance than was originally provided for them. Thereby finding in the lowest depth a deeper still; and proving herself a very great experimental philosopher.在这一句中,许多词语是独创的、极具讽刺意味的,比如“other juvenile offenders against the poor-laws”以及随后的“received the culprits",作者把Oliver说成offenders和culprits,把他挨饿、被虐待说成是他自己的错,如此不单单写了凄惨,更写了济贫院对孤儿的不理解和隔阂。造成这种隔阂的——随后的句子就让读者明白——是因济贫院为利益而牺牲道义。读者的觉悟却不来自作者的明示,而来自对反讽的理解。作者把自私的抚养者称赞为“ a woman of wisdom and experience”“a very great experimental philosopher”,表现她深谙利益计较,对道德这些虚名而无利的东西毫不放在眼里。读者的一切领悟都来自对反讽的、弦外之音的理解。细心的读者会因为发现一处反讽,理解了一种弦外之音而深感欣喜,这样的阅读快感,只可能来自迪肯斯这般精炼、幽默、文雅的语言,而不可能来自直白、滥情、罗嗦的语言。

比较喜欢狄更斯的书

在外国文学方面涉猎有限,但是对狄更斯、勃朗特、凡尔纳、克里斯蒂等人的作品则是来者不拒。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在我的印象里特别深刻。我觉得狄更斯对所处时代社会生活的刻画相对比较深刻,在阅读中使你仿佛也到了那个时代。

善意的谎言

似乎这本书揭露了一个丑恶的社会以及世人的冷漠,书中写了太多阴暗潮湿的角落,太多残忍恶毒的人们,但同时,作者也勾画出了太过美好的事物,太多出人意料的巧合,我在奥利弗凄惨悲苦的生活中,看到更多的却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一个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会获得美好生活的善意的谎言……

Oliver Twist情景设计

《Oliver Twist》就是不断演进的“情景剧”,本质上是“廉价”的。就像《武林外传》经常自我嘲讽的一样:“没钱就拍个情景剧”,“情景剧有什么场景转换啊?”“三文?如今连情景喜剧都不只这个价了!”《Oliver》也没大场面,大起落。几乎没有场面描写、风景描写、静物描写、心情描写——当然,您可以认为这些它都有,悲惨出生那一幕不是场面描写吗?灰暗、潮湿、狭窄的房子,不是静物描写么?Oliver蜷缩在墙角,觉得四周空旷旷地孤独,不是心情描写吗?可是,这些都服务于情景,就好比《武林外传》里所有人的惊讶、着急、难过都只服务于情景故事叙述。比起《儿子与情人》的灵魂刻画,《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人物内心;比起《苔丝》的乡村风景描写,《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了生存环境;比起《战争与和平》的宏大战争场面描写,《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了事件纪实。《Oliver》本质上就是一个摈弃了一切繁杂描写、专注于塑造情景喜剧的简约讽刺戏。这样的戏,关键在于设计让人捧腹、惊讶的情景,使人在平凡场景之中发现独特乐趣,满心期待下一场景。此书的成功也就在于它把这一关键要素发挥到了极致。场景一: Mr. Bumbles, the beadle, 第一次去看Oliver。作者设计了几个滑稽点,来反映教会人的自负以及抚养孤儿者的虚伪。这些滑稽点简单:Mr Bumbles想把铁门弄开,女人热情招呼,表现自己的慈善,却又小声让人赶紧把脏兮兮的Oliver洗干净;Mr的面相、性格、动作,充满滑稽感,而当Mr提到他给孤儿命名的方法,就进入了滑稽高潮(附后)。场景二:Oliver第一次被卖的场景,算是一场闹剧,完全用于讽刺教会人。首先是骑驴的人和驴闹别扭,教会的人见着如此笨、狠、恶的人,却觉得是最合适Oliver的领养者。接着一个教会人眼睛不好,用放大镜看一切东西,因为墨水放在鼻子底下而总是不被看到,所以他拿着放大镜四处看,偶然看到Oliver的恐惧表情,决定不应给领养者。教会的行为决策的“自私性”“无理性”“偶然性”被表现出来——我只能用淋漓尽致来形容。附命名方法的滑稽:‘I, Mrs. Mann. We name our fondling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e last was a S,—Swubble, I named him. This was a T,—Twist, I named HIM. The next one comes will be Unwin, and the next Vilkins. I have got names ready made to the end of the alphabet, and all the way through it again, when we come to Z. 这种不负责任、不带感情、胡乱命名的方法,产生的都是Swubble,Unwin这样扭曲滑稽、适合小动物的名字,Twist恐怕算其中最正常的名儿了。可是女人却称赞说:“‘Why, you’re quite a literary character, sir!”逗乐之中,角色如此瓜兮兮的,观众如此笑嘻嘻的。

出淤泥而不染,

小说塑造了几个人物,有奥利弗南希~。奥利弗被生活打压,但是他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随波逐流,一直都保持着正直的心。别人对他妈妈的谩骂,他像发了疯的狮子向敌人扑去,而他从来没看见妈妈和后来因为这件事被打都看的出妈妈他心中的地位和形象。 南希一个从小就在小偷群体中长大的女孩,她看到奥利弗悲惨的命运,用她的生命就他,这展现了她的母性和对自己的同情。后来她本来有机会逃出来,但她没有,一是她爱那个小偷,在是她过惯了和小偷在一起的生活,虽然她羡慕过的好的,应该是她自己放弃了自己吧

善良不是在不幸世界里的活路

从在教养院中出生,似乎悲惨的命运就已经是由上帝决定的不可改变。
果然,在其一生中,无论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是饱受欺凌,忍气吞声,那双本该天真无邪,不知忧愁的纯真眼眸里,竟被看出了浓厚的无奈与悲伤。是被压抑太久的不可爆发,是被悲惨命运折磨得无法抵抗。
每一次在人前,却要藏起所有的不堪,装作一起过得很好的样子,即使是一个从未享受过幸福的孩子,也无法承受这样的虐待与折磨。于是那双越是想隐藏忧伤的眼睛,越是流露出引人心疼的怜悯。但他的生命本就是这般无所居所,本就是这般飘渺不定,所以无所留恋,无论到哪里都一样的生命从不回头多看一眼。只是在受人摆布中空虚地向前。
一切的转折,是第一次反抗。而这一次的反抗竟然只是一句,我想要更多。
不是想要更多的贪婪,不是想要更多的奢侈,是仅仅想要足够的食物,填满虚弱的生命。
反抗是命运的转折,更好或更糟。
当被送去棺材店里当学徒,依然是最没有尊严的那一个,被呼来唤去而低头应声,他好像从来没有别的选择。诺比也是孤儿,但他现在找到了比自己更没有地位的人。他把这些年社会教会他的所有罪恶都倾洒在这个无辜而更“下贱”的孤儿身上,他自己厌恶着别人的趾高气扬,却享受着自己居高临下的快感。
他嫉妒他,嫉妒他那惹人悲伤的脸庞,嫉妒他眼里自然流露的忧伤,嫉妒他依然单纯善良的心灵。只有让奥斯弗流泪悲伤,才是他最大的快乐,于是他找一切的语言去攻击他,直到触及他母亲二字。
这世界上总有一种奇妙的情感,你从未感受过它,却把它当作神祗,高高奉起。它是你人生里的一道奇迹,你不曾拥有却不妨碍你深知它的美好。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对爱情高尚的满怀期待和不可玷污。奥利弗也是如此,母亲,亲情,大抵是他人生中不曾感受却唯一存在的美好了。
又一次转折,是第二次反抗。
他打了诺比,以“吃了肉”而生长出的胆量和思想,他要远离这里,赴往伦敦。
因为生命已经是无可选择的道路,他除了前进,就是死亡。
   在伦敦,这个所谓高贵的、富足的城市里,一切充满了欲望嚣张的罪恶,或是触手不及的高不可攀。他的身份,只允许他在人群里遇到前者。
误入歧途,又或是命中注定。
当他遇见这个犹太人,弗金;当他被教会了生存之道,偷窃;当他第一次来到街上,上手。
这个偷窃届的新手终于在人生的第三次反抗里迎来了第三次转折。只不过这一次的反抗不是知难而上,而是惶恐而逃。当他奔跑过伦敦的街头,当他感受生命中从未有过的惶恐和良知支配着他不断前行,他终于暂时逃出了生命中的苦难。
被好心人收留,他的善良终于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得到呵护。
而上帝不会那么简单就给一个孩子得到他的幸福,罪恶就像是藤曼,像是沼泽,又像是毒品,即使你无心去触碰,无心于沉迷,一旦染及,他就会寻找着你,缠绕着你,捆绑着你。
当奥利弗在一起被乌云笼罩,他又回到了那个黑暗的世界里。不知蓝天白云,不知红花绿叶。他是被捆了生命,所以灵魂不知去处。只能在一次一次死亡面前,低头不出声。直到又一次犯罪的大手指向他,力挽他于深深的黑洞里,他的犹豫与迟疑是四次的企图反抗。
奥利弗的四次反抗中,从第一次的惶恐开口,到第二次的挽袖握拳后,开始向命运屈服般地越来越不敢反抗。还好作者知道,这个时候奥利弗不能再受任何罪恶的诱惑了,把他安排回那个光明的世界。
也是从这里开始,小说的基调开始慢慢改变。最初读这本书的时候,以为会遇到一个一生悲惨的孤儿,他流浪在这个城市,灵魂也迷失在那一片浓雾之中,在这个等级分明的社会里,看尽人世百态,绝望孤独。但是作者在这里给奥利弗一个不一样的人生,也是从这里开始,而我认为这部小说的烂尾,也是从这里开始。
奥利弗的生世之谜也就是从里揭开,和现在所有烂套的电视剧一样,大概所有现在的套路都是过去的经典吧,原来他就是收养自己的老人的故人的私生子,于是可以继承一笔财产,而美丽的梅利姐姐,竟然是自己的小姨。
一切守得云开见月明,当重重浓雾渐渐散去,他终于看到了自己的人生前途,看到了未来光明。
可这样一个所谓的美好结局却让我更为悲伤,比看到奥利弗受尽折磨更加悲伤。因为善良始终不是在不幸世界里的活路,一个善良的孩子或许能得到怜悯,如果运气足够好或许可以被一个有钱的老爷收养。但是他始终得不到他的尊重。就好像美丽而纯洁得像天使一样的梅利姐姐,她本该拥有这世界上的一切赞美,但是因为她不曾明朗的出生,即使她被好心的太太收养,她依然无法触及她爱的哈利。因为他们得身份不同,她始终拥有污点,会让他丢脸。
是不是我们无法躲避这个世界上得所有不幸,即使我们善良,纯洁,美好,童贞。我们都是黑暗与罪恶手下的不幸者,当它们席卷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的抵抗,是微不足道的力量。
为人称道的不是善良,是你居于高位而心怀怜悯;为人唾弃的是罪恶,不是你无路可走的依靠。

【后】
看完小说以后我也去看了2005版的电影,在灰暗的色调里,电影节奏紧凑,像一列驶过的马车。对许多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我都没有多大感触,除非这部小说和走马观花的电影一样无所优点,为叙述而洋洋洒洒几万大字。
小说中的许多语言是电影无法表达的,比如穿插其中,有意无意的几句讽刺,带了更多作者的主观情绪,也给读者一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在给你讲故事”的感受;读者更是可以从作者的语言风格里感受到另一种鲜活的情感,或是与自己的共鸣,或是略有不同的另一个新世界。
除此之外,文中总是会穿插许多富有哲理的语段,这些都是在这一生中的感悟,这些哲理是缝在生命上的华丽,他需要点拨与深思,而在电影的表现与观看上是十分难表现和观察得到的。
最后是给电影的表扬,就是电影给人的视觉冲击。其实比起许多,这已经是一部十分用心的电影了,冲击有三。第一是教养所里权贵个个身肥体圆,做在富余杂乱的桌子周围,讨论着那些穷苦瘦弱的孩子们的命运;第二是奥利弗被带到那群孩子的中间,将近上千的孩子们都穿着灰色的衣服,每一个人都重复着相同的动作,如同冰冷无情的机器一般,和之前色彩丰富的权贵形成鲜明的对比(而电影中即使是色彩较为鲜艳的权贵聚集的画面中,也是运用较为抑制的五颜六色,带一种沉闷的死板,始终给人一种压抑。直到最后奥利弗被解救的时候,一片花海才打破了所有的死气沉沉);第三是弗金教孩子们如何偷盗时的动作,如同上演了一个滑稽的舞台剧,低头抬头,孩子们自如地动作衔接,都表现出孩子们的机灵于偷窃,又以滑稽的画面展现出弗金的丑恶。
读于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太阳与雾

当奥列佛从棺材铺老板家逃跑,描写到他打赤脚在乡间饥饿与困顿的时候我想起了牧羊少年,但是相比牧羊少年所到之处都是积极向上的人间天堂,奥列佛简直就是跌入了人间地狱…而当小奥列佛好不容易逃出魔窟得到好心人的爱护却又被重新掳了回去,并且真的带着他开始一场罪恶的勾当的时候,被彻底虐到了,甚至不忍心看下去了,像许多读者一样,想到现实生活有时候会要多巧有多巧,而有时候比故事还要狗血,还有时候,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转机,倘若那样这孩子的命运该是多么的让人扼腕叹息……搜索了故事简介,在善良与邪恶的命运拉锯战中,还好,善良与光明获胜。想起那时候关于孤儿院的故事,被长腿叔叔支助上了大学的小茱迪,倔强自强历经坎坷其实也算是幸运了的简爱,那是女孩子心灵成长之书,起初想着也许是作为男孩子的小奥列佛要残酷许多?后来才知道更多的人,机灵鬼,尤其是南希,她只能用悲伤的眼神看着带她来并将她收回的残酷世界…… 好像学生时代读过书虫简写版,其实竟然连情结都记不清了,细思量,这次的关于文章叙述有所感悟,有看到文章叙述的脉络,写实细致的描写,悬念设置——当一开始奥列佛被强盗团伙重新掳回去的时候,非常气愤的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你们过着这样的生活也就罢了怎么就不肯放过一个可怜的孩子,必须要让人家也和他们一样的!读到后来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奥列佛的兄长蒙克斯的精心策划。也有感叹里面人物相遇的戏剧化、奥列佛身世的目前感觉有些迂回冗长,所以后半部分有些地方稍显力道不足,所以读完的时候,有些迟疑是不是够足足的五分,当你只读了一本书一两遍的时候你不能说你很熟识他,不过读一本书一定要带着乐趣,而不是必须要怎样,那么就随意的来写吧。在济众院里,当孩子们一个个饥肠辘辘,吃着本来多还被层层偷偷克扣掉一部分资金,少得可怜,坏的的饭食,终于饥饿“冲昏”了头脑的奥列佛在众人饥饿的眼光中大着胆子的伸出小手说了一声请给我再加一点,人们惊呆了,为了给自己开脱,于是找借口自以为是的判断着这个孩子是多么的大逆不道,将来会上绞刑架如此恶毒的诅咒——预言,当人们对一个人说了很好的预言,也许他真的会有一个非常美好的未来,而当人说了如此恶毒的话,一个孩子所承受的人们会认为他怎样的环境。所以在这种语言环境中读者也不免为这孩子捏了一把汗。所以便有了开头,当看到奥列佛经历诛番,在棺材铺老板家被排挤,逃走又掉入贼窝,被救又被掳回去时,被彻底虐到了。

雾都孤儿

这是我十八年前看过的书,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很想再从头看一遍。怎奈时间有限要看的东西太多。。。。这本书的开头很有吸引力;每到冬季我就回想起着本书。一个起雾的夜晚有个孤零的孩子。。。。。。

读读狄更斯

我很喜欢读狄更斯的小说,觉得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小说家,作品很多。带给我们不同的故事,而且在故事中让我们有所感悟。很舒服。

當狄更斯筆下的人物也挺冤的

有這麼一種小說, 比如李漁的無聲戲、十二樓,純屬故事想到哪編到哪,看下來只記得角色們想了個辦法做了個事,遇著些巧合得了個好結果,根本想不起來他們是怎樣的人。還有一種小說,比如倚天屠龍記,只能讓人記得張無忌學了什麽功,遇見了什麽女子,倒了什麽楣;又學了什麽功,遇見了什麽女子,碰到了什麽機緣;然後又遇着了什麽事,又學了什麽功……總之就是張無忌被情節催着趕着忙這忙那,看了一半就盼着……早点结束吧……霧都孤兒就是那種主人公被情節折騰的典型作品,人物東奔西跑就是爲了完成情節,永遠不會停下來想想自己是誰,自己要幹嘛,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憑什麼對他好,爲什麽非得各應別人。當然細節情景都挺真實,句子也寫的挺俏皮,可是看完了就是不明白:除了作者人物設定他是好人,他爲什麽要做個好人;除了作者要連載,是什麽推動情節發展的。

磁带

许多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拖着重重的眼袋和黑眼圈,爬回了家。刚从字母数字堆里杀出来,一副什么都敢吃的眼神。收了一锅肉圆子,有邻居过来玩,递给我这本书。不知道是饿昏了还是胀晕了,我说4个小时我就可以读完。当然就赌起来了 ,赌注是一盘磁带,15块=一个星期伙食费的1/3。为了下个星期不挨饿,洗澡如厕喝茶上床打秒记时开始。。。4个小时后我们聊了起来,关于这本书。7年之后,你叫我说说里面讲了个啥,主人公是谁?我记得的仅仅是那盘赢回来的磁带而已。生吞活剥,茹毛饮血,囫囵吞枣。我的喉管和记忆都曾经如此强悍~~这本书我也不忍心再看。。。

逆旅

准确说《雾都孤儿》是我读的第一部西方小说。之前虽然在学校的课本上也选过一些外国短篇小说,但这里的“读”和“学”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父亲,刚出生就死了母亲,从小就失恃失怙的奥列佛在成长的路上艰难的跋涉着。从一开始,这部小说就给我一种绝望的感觉。我感觉那个可怜的孤儿似乎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温暖的依靠。世态炎凉,几乎每一个出现的面孔都是冰冷的,绝情的,甚至满怀丑恶的心思。逆旅坎坷,稚嫩的孤儿不知道为什么而生,仿佛只是为了生而痛苦地消磨着一天天的日子。追随者主人公艰难的旅程,我的心也在惴惴中时时祈祷,祈祷主人公的下一站在安稳中平安走过。直到接近故事结尾的时候,善良的老人出现了,奥列佛从梦中安然醒来的那一刻,温暖的气息将整个世界侵染的不留一丝的冰凉,包括我一度冰冷的心房。狄更斯告诉我们,人间温情总会存在,即使整个世界深陷冬天,春天的踪迹也在寂静的旮旯里蓄势待发。冬天不正是春天的报告员吗?

从小读到大的书

第一次看还是作为小学生,去书吧坐了一下午,看的是现在看来很简陋的译本,不过插图很漂亮。之后长大了看了翻译得不错的译本,最近才看了原版,所以真的是一本我从小看到大的书(笑)很喜欢狄更斯,最初是因为小时候认为那名字实在是很cool,之后就读了《雾都孤儿》。虽然故事本身很吸引人,但更吸引我的是那个很纯的小孩,像块玻璃,即使不小心滴上墨汁也不会浸入其中。这种难得的天然让我总是对Oliver念念不忘。

美丽的心灵

多年后偶尔跟朋友聊起这本书的时候,那时候的感觉还历历在目,美,真的很美!我当时之所以喜欢看名著多半都是因为这本书,讽刺的犀利,清晰勾勒的人物细节,让我至今也无法忘记这本书.

保持纯洁童心,追寻自己想要的

当我重重的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后,叹了一口气,小奥利弗那真挚而又纯洁的笑容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忘也忘不掉,他好像眨着大眼睛对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里逃出来的,那里穷人的牢狱,常常是饱一顿饥两顿,对于这些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后,我又被迫加入了凶恶不堪,恶罪累累的强盗、小偷,杀人犯的行列中,但我对自已是有信心的,在好心朋友的帮助下,重新又过上了美好、幸福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呀!再对比一下我自已,从6岁开始,就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不愁吃、不愁穿,一天不吃点零食还不舒服。回到家里,面对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还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动不动就给爸妈“吊”个脸。从前我只觉得自已不够幸福,生在一个军人家庭,吃穿玩都赶不上有钱家的小孩,自已算是投错了娘胎,委屈极了。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深深感到自已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自已不知比小奥利弗幸福多少倍,实在没理由埋怨家庭,埋怨爸妈

同样是来自欧洲的故事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赞美人性的善,但也要会个别分析

本书的主角奥利弗及他身边的所有人都清晰地展现了个性,这个个性是人性经过现实捶打后的种种对待生活的不同态度,有非常的人,也有杀人时不眨眼睛的恶魔,当然并不是时代只有两种人,处在二者之间的人物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南希以她本性的善良得到了医生的欣赏,却终逃避不了自我的忏悔,也逃避不了早已深入其中的偷盗生活的压迫,终究为这种生活而付出代价,但她死的,也是让许多人为她惋惜,多么好的一个姑娘,我们为她湿润自己的眼眶.

雾都孤儿-狄更斯

看了正大综艺以后去新华书店买书来看的。顺便收藏,那时候最大的兴趣就是买名著看,零花钱都用在这上面了。

雾都孤儿

我认为写的是奥立弗无能为力的一生 狄更斯写的奥立弗的自传,他是一个无限受人摆布的人!他是一个命运悲惨的人,一个处处受社会迫害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私生子,可是他还很幸运,最后他幸福的过上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就像我妈妈说的:“人生中是先苦后甜的” 如果他刚出生的时候很幸福,有美好的家庭生活,他在家破人亡,他将无法承受社会给他生活带来的痛苦!那种无能为力的生活可能会让他在书中死去,忘却自己! 这本书是我越读越难受的一本书,觉得奥立弗很可怜,从小就没有人关心照顾,自己在孤儿院长大,到处受人欺负,无法反抗,因为他还是个小孩,他反抗不过大人,反抗不过权贵,反抗不了一切,“反抗”一点都不可以,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忍耐,让这么大点的小孩承受社会的压力.....如果是我,我肯定忍耐不了,从小被惯坏了的我,别人说我一句我都受不了,更何况是让人凌辱,谩骂呢?我要是他的话,我可能一分钟都忍受不了.....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不幸吧,只要我们坚强一点,我们都面对过去了!要相信自己! 奥立弗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我要像他学习....我们无法选择自己出身,更无法选择爱与被爱!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改变现状!出身不好,我们就自己努力,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就努力让他爱上自己,努力之后他还是不爱自己,那么不要在勉强了,勉强的是得不到幸福的!我们还是放弃彼此伤害,发下这段感情,去寻找新生活,也许幸福就在不久的将来......

说说翻译

我有黄雨石版的《雾都孤儿》和荣如德版的《雾都孤儿》。按理说,黄雨石是翻译英语文学的专家级人物,那本《暗店街》不知是从法文直接翻译的还是从英文转译的,那句开头“我的过去,一片朦胧”就比李玉民翻译的“我飘飘何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不知道高明多少倍,而其翻译的康拉德的《黑暗的心》也是那样经典沉稳,何以到《雾都孤儿》的时候,则翻译得佶屈聱牙。荣如德是个双面能手,既能够翻译俄文,又能够翻译英文,俄文的有《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等经典翻译著作。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就是《雾都孤儿》,就是他翻译的。后来我买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黄雨石翻译的,两相对比阅读,发现荣如德翻译的太妙了,黄雨石翻译的则不忍卒读。   空口无凭,试将二人翻译的第一章第一段打印下来。      荣如德版:   第一章 谈谈奥立弗·退斯特出生的地点和他降生时的情形   有那么一个市镇,由于种种原因,还是姑隐其名为妙,我也不打算给它虚构一个名字。在那里的一些公共建筑物中,也有一个历来普遍设立在各大小城镇的机构,即贫民习艺所。本章题目中有他名字的那个凡人,便在这贫民习艺所里出生;确切的日期我就不必赘述了,反正对读者说来无关紧要,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还无关紧要。   在教区医生把那个婴儿接到这个充满愁苦和烦恼的世界上来以后,他能不能存活并获得一个名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曾经是个很值得怀疑的问题。很可能这本传记根本不会问世,或者即便问世也只有寥寥数页,不过它将具备一个无可估量的优点,即成为古往今来世界各国文献所载的传记中最简略而又最可信的一个典范。   虽然我无意断言,在贫民习艺所里出生这件事本身是一个人最幸运和最值得羡慕的机遇;但我确实认为,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这对于奥立弗·退斯特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了。事实上,要奥立弗·退斯特自己发挥呼吸的功能相当困难。呼吸本来是一桩麻烦的事情,而习惯偏偏使它成为我们得以自然地生存的必要条件。有一会儿工夫,他躺在一块小小的褥垫上喘个不停,在阳世与阴司之间无法保持平衡,因为重心决然倾向于阴司一边。   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倘若奥立弗周围都是知疼着热的奶奶姥姥、忧心如焚的姑姑阿姨、经验丰富的保姆和学识渊博的大夫,他必定马上给整死,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当时婴儿身边只有习艺所收容的一个老贫妇,她难得捞着点儿外快啤酒,喝得颇有些迷迷糊糊:还有一位按合约规定干这等差使的教区医生,此外一个人也没有。奥立弗和造化之间的较量见了分晓。   结果是:奥立弗经过一番奋斗,一口气缓了过来。他打一个喷嚏,哭出声来,哭声之响自然是可以预料的,因为该男婴在大大超过三分十五秒的时间内,竞一直不具备嗓门儿这一非常有用的附件。就这样,他向贫民习艺所里的人们宣告:该教区又背上了一个包袱。            黄玉石版:   第一章 关于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生地和他出生时的情景   在某个出于多种原因以姑隐其名为宜,而我又不愿胡乱呼以假名的市镇上,除了其他许多公共建筑之外,还有一座自古以来一切大小城镇几乎都莫不具有的建筑,那就是,一所贫民习艺所;而其姓名被冠于本章之首的一介凡夫便在这个习艺所里降生;至于他出生的那一天是哪一年的哪一月我也就用不着絮烦了;因为不管怎么,至少在现阶段,这事对读者不可能有任何意义。   在教区医生把这小东西领人这个充满悲伤和苦难的世界很久以后,人们一直都十分怀疑,是否值得给他取个名字;因为看来这孩子未必能存活几天。要真是那样,那我这部传记,不止是十之八九,而是肯定,永远也出不来了;或者,即便写出来,那也总共不过二三页,而且必将在简练和忠实方面堪称任何时代或国家现存的一切传记作品中的典范。   尽管我无意断言,降生在习艺所对一个人来说这本身便是一件可遇难求、令人钦羡的莫大幸事;但我可一定要说,在这一特殊情况中,对奥利弗·退斯特来说,这可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实际情况是,当时要让奥利弗·退斯特自己负起自行呼吸——这件麻烦事的责任来确有相当的困难,而习俗又使得我们为了能活下去非如此不可;有一段时候,他喘着气躺在一条羊毛褥子上,不均衡地徘徊于今世和另一个世界之间,而且明显地偏向于后者。、那么,在这短暂期间,如果奥利弗·退斯特的身边围着关切的老祖母、悲伤的姑姑、阿姨、经验丰富的看护和知识渊博的大夫,那他便会确切无疑、不可避免地立即送了性命。

雾都孤儿有感

无论自己的处境是什么,无论是贫穷还是受人欺负,无论是深陷泥潭还是奄奄一息。心中对美好的渴望,心中的善良与仁爱永远也比应该腿色。他们或许是那是你唯一的资本。但相信,此刻你依旧富有。尽管那时精神上的。不过,这已足够了。我想,从小奥利弗退斯特身上学到的最多的就应该是这些。另外,我相信,作者也相信——人生就是有无数看似无关的意外与巧合构成的。所以狄更斯才会让奥利弗在机灵鬼和贝兹的带领下亲眼见的扒窃对象竟是自己父亲生前最好的朋友,才会安排塞克斯与比尔再带着奥利弗去偷盗的那家人其实自己的姨妈。这一切不只是巧合更像是命运刻意安排的一样。是他不忍让奥利弗坠入黑暗之中。所以给予了奥利弗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当然还有南希。当然这一切恶的根源也只是一次意外。如果不是孟克思在一次偶然中见到奥利弗。他也不会千方百计的同弗金合作。只是为了除去自己异母的弟弟。命运用巧合一词作为丝线将这些颜色各异的珠子穿在一起。从而构成这个牵动人心的故事,并掌控他的结局。另外,在这些珠子中,有两颗与众不同。他们不是上等人,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没有人们所谓的良好品德。但他们拥有同那些上等人一样纯洁的东西,那就是爱情。南希与塞克斯,一个南一个北,一个红色一个白色。永远像小磁针一样指向两边。他们是那样的矛盾,似乎有着永远也无法调和的矛盾,可是他们又是那样的统一。没有了南极又何谈北极?们有了让对方,自己又怎会存在?所以,在杀死了南希之后,塞克斯也死在自己的手上。是自己亲自将自己吊死在那个危房中。死了,他们两人都死了。如果有下辈子,希望他们生在好人家中。不在出卖自己的良知,并好好地享有彼此之间那纯真的爱。南与北永远不会分离。N与S永远在一起。另外给我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狄克了。对狄克的描写整部小说也不过两页左右,对他的死也只是用奥利弗的一句话提到。但他给我的印象真的好深刻。在奥利弗逃往伦敦市,他说自己希望可以早些死去。这样,当他去天堂时,妹妹就可以认得他了。一个孩子,一个贫济院的孩子,一个面对死亡的孩子,提出这样的要求,说出如此的理由。我相信除了邦布尔先生与柯尼太太这两个冷血外,所有人都会感动。我祝福你狄克,天堂中与妹妹玩得开心。偶对了,刚刚提到的珠子中少了一颗最重要的,那就是当初在贫济院时,奥利弗抽到了签子,站起来去要第二碗粥。这完全是意外,偏偏他抽中了去要粥。因此他才会被关进黑屋之中,受诅咒。使贫济院急于将他送走。也才有自己一生的转变。可见意外的巧合的力量有多大,竟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无论如何,故事已经结束了。好人得到了好报而恶人也受到了最公正的惩罚。耳蜗,也应该在这里祝福一切好人。做心中的善事。让爱在心中开花。雾都的孤儿,从此不再孤单。

生活不仅仅是美好的“童话”

这本书读过很久了。读的时候也很奇怪,一直都很喜欢外国名著里的美好生活,舞会、宫廷、古堡、男男女女的感情。那样的奢华、美丽。有如长大后的童话。但对于那时的我,雾都孤儿是那么的另类,污秽、黑暗、阴深。它与我的“童话”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似乎有了先入为主的原因,所以,这本书就一直被我束之高阁,不愿触碰。也是一个偶然吧。有一晚闲得无聊,无奈拿起了,一直被我“遗弃”的书,这一看,就再也放不下了。那个让人心疼不巳的孩子、那个让人怨恨不巳的社会、那个让人唾弃不巳遥人性……无一不引我将其读下去。就这样,原本被打入“冷宫”的它,轻易得得到了我的喜爱。是它第一次让我认识那个黑暗的时代,那个可悲的社会和可怜的人性。这样应该说它是我的老师吧,让我第一次直面,这个社会不是童话,不单单是美好的,人本是善,但没有有利的保护,你的生活就不会是美好的。放宽爱心,美好的日子不应只属于少数人,还有更多的人挣扎在社会得底层,坚强的活下去。

一种健全的心态比一百种智慧更加有力量

我很早就听说过《雾都孤儿》这本书了,更是在平时阅读其他书籍时也会看到它的身影。在读完《孤儿列车》之后,我拜读了一下黄水乞先生译的《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印着的一句话“一个健全的心态比一百种智慧都更有力量”时,我更是对这本书爱不释手。《雾都孤儿》这本书单看书名,就感觉很有意境,很文艺,很喜欢。但是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不禁为小奥弗里捏一把汗。在印象中烟雾弥漫繁华的伦敦西部街头就像是人间地狱一样,到处充满着邪恶和犯罪,生活在里面的孤儿过着极其凄惨的生活,我甚至怀疑出生就失去双亲的小奥利弗在济贫院的压迫下是如何活到现在的。济贫院的曼太太口腹蜜剑,两面三刀,接待牧师助理时笑容可鞠地宣扬自己对济贫院的孤儿多好多好,给吃饱给穿暖;另一边就从未把孩子当做人来对待地去肆意虐待。我本以为这就很艰苦了,没想到当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把奥利弗带到另一间济贫院分院时,我觉得那里的生活简直是地狱,更对那些上级领导团们一些想法觉得匪夷所思,对于接济贫民只要不饿死,喜欢怎么来就怎么来,而他们为了成本最低化,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让孩子们吃得比猪还不如,粥煮得跟水一样稀,就这么一小碗还不准添碗,要求加一碗就是万恶不赦的罪一样。奥利弗从小没有吃过饱饭,固可以忍受这样极致的痛苦,其他一些孩子却是恨不得想要吃人了。因为要求添粥被罚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即使吃狗食也心满意足,之后渐渐做出了一点成绩受到奖赏而被诺亚嫉妒。诺亚暗地里侮辱奥利弗的母亲,奥利弗奋起反抗,最终遭到棺材铺店主的暴打,最后逃到伦敦,却不小心落入贼网。但无论费金和塞克斯怎样软硬兼施却依然保持着一颗纯善的心没有参与犯罪的行窃行为。两次遇到了好心的布朗洛先生和罗斯小姐,最终在好心人南希小姐、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洛斯伯恩先生等的帮助下,将犯罪份子绳之于法,得到他们应得的恶果。最终奥利弗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被洛斯伯恩先生收养为义子,与姨母罗斯小姐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觉得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极其到位且深刻,以一种上帝的视角诙谐幽默的语言写出了主人公的不诙谐不幽默的甚至是极其悲惨的童年生活,刻画英国资产阶级的种种罪恶事件,对金钱地位的贪婪,对无产阶级的无情剥夺,更不把底层人民的生命当做一回事。批判了当时的英国法律弊端,使得人们生活得不到保障,失业率不断增加,犯罪率不断上涨;社会贫富差距极端化,诱使很多儿童深陷罪恶的深渊中无法自拔,不断丢掉了人的真善美,变得狡黠。我觉得作者的语言功底极其扎实,仅用三几句话便意味深长地告诉了我们一些事。故事一环接一环,激荡起伏,就像个万花筒一样精彩。

理解或是不理解?

在读《雾都孤儿》之前,按习惯,会先看看序言什么的,然而,正是这些序言,让我在接下来的阅读中,始终带着一种抵触的心理,可能这也是我无法达到“与作者共鸣,为主人公设身处地”的境界的原因吧。这样说并不是因为序言上出了问题,相反,书的序言是再正统不过的解读了,在读完《雾都孤儿》之后,看了许多书评,也都没有逃脱这一解读方式。这一评价便是“作者通过描写伦敦的狭小肮脏以及以奥利弗为代表的孤儿、贫民的痛苦遭遇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罪恶,以奥利弗终于过上幸福生活表达作者对美好社会的期冀。”哪怕在一些批评这本书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发现的也仅仅是这样的一些语言: “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其实,写到这,相信你无论之前是怎么想的,也会觉得这一评价是有些过时的了。然而在这,我并不想讨论资本主义的优劣,毕竟在没有看到结局之前,我们是无法说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孰优孰劣的。并且,想稍微公正的说一句,虽然以上所引评论都是在社会主义国度里生活的国人所写,其立场难免会去批判资本主义,那么,即使作者狄更斯也是出于这样一种目的来完成《雾都孤儿》的,我也想说,这种目的、想法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毕竟无论什么巨作,它也一定是时代的产物,是作者在一定的生活背景、时代背景下思考的产物,哪怕其本来的价值已不符合当今时代的去向,我们也不能去否认它的价值,因为我们在读任何一样文字时,是既要结合当今来读,又要将之放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中去读的。将《雾都孤儿》放到当时的英国背景下去读之人已不在少数,我相信我再沿着这样的思路去做解读似乎也价值不大,然而在读到故事中无论是济贫院的人,还是棺材店的伙计老板,对小奥利弗的摧残时,我竟会觉得有一丝可笑在里面,或许是作者的夸张以使我们亲爱的读者,哪怕是最昏庸的读者也能明白其立意。为什么我会说可笑呢?因为这些人是不是对奥利弗太“上心”了一点?奥利弗只不过是济贫院众多可怜孩子中最平凡的一个,然而却总能得到特殊的关注,比如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难道你不会觉得可笑吗?哪怕是最残暴的成年人,也不会去幼稚到要和一个八岁的孩子计较那么多,我相信这时管事的正常举措应该是粗暴的把奥利弗推开,再加上一句,“滚开!少罗嗦!”那么,这时你或许要说,折磨孩子的景象可是很常见的,他们或许是心烦于这种简单重复的工作,将奥利弗作为了一个发泄的出口。是的,这正是我接下来想说的。因为在那样一个背景下,其实哪怕是济贫院耀武扬威的管事、自视过高的教堂干事邦布尔,也都无非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群的管理者,他们也同样是社会底层,他们在更上层的人们眼里,与他们眼里的奥利弗之流的人的没有什么区别,同样受着残暴的对待。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性在不断的扭曲、变态,因此一点事端他们也希望用到极致,借以宣泄自己的情绪。我不得不说,在一个扭曲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有暴力倾向的。正如多数的暴徒,他们多是生长在一个缺乏物质,丑恶聚集的环境中的。根据亨利.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前几天看的东方卫视“加油老爸”的一期节目,本是娱乐节目,却是感触很深。这一期节目中有三位“老爸”带子女上台,其中就有之前在网上吵得很热的“杀鱼弟”和他“杀鱼老爸”,他们在台上说了自己生活的许多遭遇,台下观众也是被感动得泪流不止。然而,仅限于感动。在“杀鱼弟”说了许多冬日里杀鱼的艰辛,流下许多泪水后,台上穿小白兔衣服的小朋友嫩声嫩气的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喜欢上学还是喜欢杀鱼。我当时有种作呕的感觉。真是可笑可耻的一个问题,这和问你愿意过幸福的生活还是过痛苦地生活有什么区别?然而,这并不是提问者的错,当她以一种高高的姿态看“杀鱼弟”时,她是真的不理解杀鱼弟的生活,她无法理解那样的泪水是怎样从一个坚强的身躯中流出的。在第一轮中,“杀鱼”父子便被淘汰出局。心中有些不平静,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接下来的两队家庭展现的是与“杀鱼”父子的生活截然相反的场景,住在城市中,生活条件优越,子女受过良好教育,无忧无虑,父母细心呵护……这一切让“杀鱼”父子显得更加寒酸,他们只不过是进城务工的农民,穿着破旧的衣服,脸上有着紧张、不安、卑微的表情,没有“城市人”的自信,大方,在光彩的舞台上更是显得格格不如,这时我也才理解为什么“杀鱼”父子会被淘汰出局,虽然只是电视节目,但或许也反映了观众们一些微妙的心理,的确,在有文化有教养的人面前,“杀鱼”父子身上的鱼腥,看起来似乎脏兮兮的衣服,脸上特有的皴裂和潮红,就只会让他们显得土气,让“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不舒服,反感,没有兴趣再看他们的表演。是的,一切感情也就仅限于“感动”,因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理解这对父子的境遇。而这个舞台,也无非是某些人施舍同情的绝好地方。然而或许就仅仅在两年前,我是不会有这样的感触的,毕竟自己也是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然而,当去到上海读书后,才真正体会了这样一些微妙的、被包装的堂而皇之的感情。我并不想说上海排外,因为我很能理解这样一种心理。在学校时,每当沿海的孩子提起西部时,眼中莫名的升起同情和陌生感。是的,一种优越感让他们在不经意间拉开彼此的距离。“你们那怎么怎么样”这是提起西部的经典开头,似乎西部还处在茹毛饮血,尚未开化的阶段。是的,在他们单纯的脸上,我看不到对其他地区的一丝了解,他们也觉得没有必要去了解,而当有类似于为西部捐款的活动时,他们又往往是最积极地,借此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同情”。说了这么多,或许只是想说其实那些残暴对待奥利弗的人,并不是天性恶劣,他们也只是出于社会底层,受着各方的压迫,我们批判他们只是因为我们并不了解他们。他们也同样是一群可怜的人,如果不这样凭借武力、偷窃,他们只会生活得更惨,因为他们寻求不到出路。而贼窝中的南希这个角色又演绎出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她同样做过许多罪恶的事,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然而最终,她已无法解脱自己,逃不出注定的命运。其实,我并不觉得奥利弗有太多代表意义,因为无论在怎样的一个社会中,这样遭遇的人都是存在的,有些是社会造成的,有些是偶然造成的,而有些又是个人决定的。在今天看来,并没有什么普世的价值观可以拯救我们,奥利弗幸福的结局又能说明什么呢?哪怕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的中国,又有多少奥利弗藏在不能见天日、污水横流、蚊虫肆虐的角落呢?其实无论怎样的社会制度,总会有这样那样可怜的人存在,那么,在今天,透过《雾都孤儿》,我们能看见些什么呢?是的,你可以说我们不能这样悲观,就算不能做到也要向着美好,然而,人与人之间太多的不理解、隔阂,不断发展中不能消灭的问题,我们又该怎样去解决?人、人性该通向何处?

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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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重温ing

大概在高中的时候就看完了中文版,后来又看了一遍,现在在看英文原版的,由于词汇量的原因,感觉很是吃力,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大概是为了找点慰藉吧。oliver没有因外界的环境而改变,而现实中的我们都变了,变的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一本对我有深刻含义的书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那是因为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记得小的时候,对于外国书一点兴趣都没有,我那时候最喜欢看《呼家将》《罗家将》《大明英烈传》这些书,英雄仗义,锄奸臣,杀外虏,好一个痛快!(不好意思,偶看外国书的年纪很晚了,大家别耻笑哦)在高一的时候,我在家里的书架上拿了这一本《雾都孤儿》(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翻译的是荣##,具体名字记不住了)。那是在晚上,因为上了高中,家里不许偶看电视,偶就转而投身于书籍之中。在一个礼拜里,把书读完了,之后更是迷上了外国文学,特别是狄更斯。在后来,又读了《远大前程》。它也成了我的最爱。

看完后存在一些困惑

1.奥利弗从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自私、低劣、严酷的环境下,可以说没有受到任何正面的教育,而在童年后期他甚至被老犹太“循循善诱”,他何以不受环境的影响形成了如此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难道真是人之初,性本善,出淤泥而不染么?2.小说最后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最后仅仅是在弗朗劳先生的逼问下招认,而此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他犯下的过错以及奥利弗的身世,为何会愿意写下字据?实在是有些不解,望大家指点,谢谢~~

英国人的小说写得不怎么样

说教意味太重。其他文化的小说很多是探讨人生和世界的,英国的小说是用来反映当时那个社会的,仅此而已。结构和语言也不招人喜欢。

语言幽默精炼,人物塑造有不合理之处

故事梗概:小孤儿奥利弗不堪济贫院孽待,孤身逃离,却两次陷入贼窝,又两次被好心人救出。最后,在大家合力帮助下,查出奥利弗真实身世,并为他取回应得遗产,从此过上幸福宁静生活。亮点:狄更斯是语言大师,不管是邪恶还是苦难,都能用幽默而简洁的语言刻画出来,让人又气又恨又忍不住笑。在双城记中,该优点同样耀眼。缺点:坏人坏得合理,好人好得奇怪。对好人人性的刻画缺乏合情合理的交代。狄更斯对坏人的言行、性格、内心刻画无疑是生动且真实的,然而对于热心搭救奥利弗的人,那种种超乎现实的无条件的爱与善良,却没有人性上的依凭。这一点让小说显得不够真实。同样的,在双城记中,西德尼卡尔顿顶替其暗恋的女子的丈夫死,其人性的基础在何处?作者也缺少应有的交代。我觉得在对善的塑造中,作者欠缺一点功力,只写其表,却缺其实,惜哉。

Oliver Twist ’s life

在读过这本书后我深深感到作者查尔斯狄更斯真得很厉害,他能将凄苦烘托的淋漓尽致,从而我也为这个小Oliver感到悲伤,这么小酒经过这么多苦难,好在故事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渠道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但是他那种勇于反抗,不满足于现状的精神实在值得我学习。正如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洪战辉所说的,“苦难不是博得别人同情的资本,奋斗才是最重要的”!我很敬佩小Oliver 正式由于他的顽强不息的精神,才换来他后半生的幸福生活!!我也要为了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努力!!! “努力不一定成功,不努力注定失败”!!!!

善之花与恶之花——简评《雾都孤儿》中纷繁的人性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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