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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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1
ISBN:9787201057408
作者:冯唐
页数:228页

作者简介

《欢喜》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儿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起冯唐其他的小说,更象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
读冯唐的文字,徒然想到王朔,想到王小波,都那么真实地在制造生活,都在拿自己开涮,自嘲一番,但并不彻底,因为这种自嘲的背后是自尊。只是冯唐的不羁背后还透着一颗柔软的心。

编辑推荐

  《欢喜》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

前言

  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还有二十三岁时写的一个两万字的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也不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偃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凯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进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地板禁得住吗?”我问。“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二○○四年三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儿也用不上。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一九八九年九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幢幢,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他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就剁掉十个指头。”择了个吉日,我重新校对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灿的判断,我自己的判断是,优点和不足同样明显。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膩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但是,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来,必然被满街的男女流氓所伤害。我有过多次冲动,想动手修改这篇少年时的作品,按照现在的理解,掩饰不足,彰显优点。但是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稍稍动手就觉得不对劲儿。思量再三,决定放弃修改,仿佛拿到一块商周古玉,再伤再残,也绝不动碾玉砣于,防止不伦不类。等到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岁心脏病发作辞世,再拿出来,一定强过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黑铁时代》。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最后,打电话给大哥,开箱翻书的时候一定留神,要是再发现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诉我。没准儿在那四十四个大箱子里,还隐藏着我少年时代写成的另外三四个长篇小说。幸亏这些小说当时没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則作者现在就是另外一个忧伤的仲永。冯唐

内容概要

冯唐,男,生于一九七一年,北京土著。协和医科大学医学博士,美国Emory大学 MBA。曾就职于麦肯锡公司,从事旧时被称为军师、幕僚或师爷的工作。现居香港,供职于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国企,为国效力,为自家稻粱谋。
已出版长篇小说《万物生长》和长篇小说《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即将出版长篇小说即将出版长篇小说《欢喜》、《北京北京》。他的新作受到了文学评论家白烨、张颐武,著名出版人黄集伟,著名网络作家李寻欢的肯定。散文集《活着活着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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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3条)

  •       书总是用来读的,读的多了往往忘记了为什么在读。有人说书非借不能读,有人说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读书变成欲罢不止的游戏无数的作家都哀叹饮鸩止渴,如同毒品。但是读书本身从来没有受到任何质疑。然而为什么读书呢?这一直是一个小心翼翼又理所当然回避的问题,如同孩子永远不能问也不会得到答案的那个问题,那么简单但是又那么关键,直接指向生命的全部秘密。如果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以及类比的问题的答案,可以就此不看。      然后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他们,还有她们,为什么要写呢?      记得王安忆说,文学跟音乐是大家都觉得自己能插两脚的事,因为谁都会说话哼歌。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使用共通的元素不一定就是共通的行业,有人用电脑拉客有人要用电脑做出上市公司。会尿尿和泥的跟能不能盖房子没有关系。想想也是,进化了这么多年,连收破烂都已经进化出物流管理的今天,写字需要专门的训练和教化也是可以理解的。再说洪荒了那么多年才出现了文字大家因而能互相警告剑齿虎的行踪,这是珍贵的进化财富,不能随便给人用。如果你用来分享被婆娘搜去肉干的心得,就治你一个大不敬。那时候管这行的叫祭司,是贵族,现在的是文化部,高压软化手段之流畅仍有当年西藏贵族之气质。而文联作为一个时代的囊肿,不仅迟迟割不掉反而常常与时俱进欣欣向荣,证明了只要成立一个机构,成员就会想法设法证明机构的合理性,而且这个机构会越来越大这样的恶魔经济学。总之,无论哪个时代,写字都被认为是专业人士的特权,承担指明鹿马的重任。换而言之,读书就是为了建设四化,与时俱进或者保持先进性。可惜世道浇漓人心不古,许多人还是写各种各样的字,而且偏偏是那些文坛外的高手一次次吸引了无数眼球,惊起数滩鸥鹭。      扯远了。这些人,为什么写?篇幅起见不再讨论文学领域的美女作家/下半身写作,须知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话题,我要保留到下次跟美女侃文化的时候用,不过从这些运动发起远远领先于超级女声就可以看出此圈(juan)之混乱远超冠希为首的香港娱乐圈。      写字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每天在庸常的生活中有了一点不同的起伏,这起伏引起多少心思。人之所以有人性就是因为许多起伏完全相同,但是这起转承合之间的微妙变化不同使得每个人都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the one。其实想想这不同才恰恰是人性之所以为人性所在,否则早被程序临摹抄袭变成八面玲珑进退自如的完美人生。总之,我们写,是因为我们有话要说。“感时花落泪,狠别鸟惊心”,"张开嘴我们就唱样板戏,伸开腿就踢倒挂紫金冠",那是因为不会别的表达方法,但是那种内心涌动别无二致。好坏不论,这种写法的目的之单纯,都值得我们对作者笑笑。      有些人有这个天分,能把菜谱写成亦舒,像沈洪菲提过的一份初恋菜谱:“摘取火山灰坡地的丁香,磨人初开的爱情豆蔻,青春的肉桂,思念的小茴香,搭配羞涩桂皮,浪漫花椒等调剂辅味,让丁香更显麻辣浓艳。” 当然,这样的文字读一次够了,就像看到路边的招牌“啃的鸡”,眼睛亮一下就够了,千万不能当真,人家也是为了迎合客人的恶癖而已,毕竟亦舒并不是特别光荣的对象。遗憾的是许多认字的人还都这么写,每每让我想起一次看到一个小姐的blog,说为了客人的新爱好还要去集训强度很大非常辛苦云云。门萨的娼妓就是一个关于专业性阅读以至需要专业性解读的死循环,彷似性欲不复当年的人追求3P。放纵自己的欲望去读这些书,就会在逐渐熟练各种体位的同时,忘记自己追逐的到底应该是腊肠部分的高潮,还是更广大的欣喜。      既然借了这个题目,好歹也算是有屋檐躲雨的缘分。以下是评论部分:      看了这本书,想起小王子还有接近无限透明的蓝,想起萨冈还有古田任三郎。各种各样滋味,熟悉又陌生,像第一次闻到一种香味,又好像已经知道了很久,于是又想起桑格格的小时候。这种文笔只有一个时代才有,你是不是那个时代,当你脱口而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
  •     极有冯唐标签的一本书,作者在序言里就交待了是整理时翻出的连自己也忘却的十七岁手稿。读来从字里行间中完全能感受出,急于把自己肚子里的东西都写出来,言语些许浮夸,少年的天马行空的幻想,这是大了以后不再有的冲动,也是掩盖不了的青春。
  •     终于看完了,也可以和冯唐暂别了。这部小说确实是活化石,有史料价值,让人看到当一个人阅历还浅资历不丰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有多么淳朴,一腔涌动的热血,但还没有真正的愁滋味可以叹。由《欢喜》可见他从小就爱贫嘴,自己聪明的发现不表达出来就胸中肿胀,长大了收敛一些,那些见识抒发得有章法一些,但内核总是大致一致的。总体而言,看这部书,对作者本人的研究兴趣大于作品本身,而作品也确实没有出乎意料地引人入胜,甚至经常有甩下我发足狂奔的趋势,但至少还是达到了自己十七岁自叹弗如的高度。另,这个这么早就开始自称“秋水”、追求不朽的家伙早年的诗作得倒还真不赖。摘一首我最欢喜的罢:《无题》从一方椅子上听课醒来忘了什么是我、你日子把自己拾起移步回家时间竟是如此的线一步便是十年可为什么还是怕听雨声怕闻啼鹃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回想一下我的17岁,真的比冯唐的心理活动少多了。
  •     这是80年代写了,文笔还略显稚嫩了些
  •     一通乱炖
  •     无实质内容。
  •     额什么鬼。不过冯唐开篇也说了,这是他1987到1989年完成的作品…也就是他初中刚毕业那会儿…闲的……
  •     过了那个年纪,但是冯唐的才华确实能在书中体现出来,词藻华美,引经据典。
  •     会遗憾吗?关于我和你
  •     学生时代浅浅的欢喜,淡淡的忧伤。 喜欢文末的诗句: 我把月亮戳到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脚踩入地里, 地就是我的, 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 你就是我的。
  •     这确实有种浓浓的高中文学风。照镜子一般尴尬是吧。
  •     对胃口!
  •     矫情了,然而比以开着黄腔为荣的那种腔调好些。
  •     看完之后 再也不想读冯唐 如果王小波的故事旨在有趣 那冯唐就是无聊至死 毫无情节可言 所有主角都叫秋水 主角脑子里只有鸡巴
  •     今天刚读完这本书,这也是我读的第二本冯唐的书。 最初被书名和封皮上“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所吸引。还有就是,作者当时十七岁。 我的十七岁只有高考,一切情愫都被压在了高考之下。正是这样,我想看冯唐十七岁到底是什么样子。
  •     序言里冯唐说这是一个中年人窥视二十年前的自己,但是已经没有当年的心悸,回忆起那个她时双手不再颤抖,心跳不再超过120下。整篇小说读下来,有当年十七岁心情的笔法,也有今天回忆过去的描述。秋水和孟寻,结尾并没有说结局。但是就像所有青春时期的爱情一样,像所有十七岁的喜欢一样。懵懂。心悸。犹豫。惶恐。就像书名一样二十年后的自己回想到的肯定是欢喜。
  •     喜欢书房那段。冯唐从小就爱掉书袋。
  •     可能因为当时作者年纪小,读起来似乎不觉得太反感。但是这情节也被掉书袋和不知所云挤得没剩什么了。
  •     冯唐初现才华之作
  •     十几岁的作品 很是惊讶 思维活跃 而周遭的人大多也能应对 还是多读书 多经历一些 发现自己的无知
  •     居然读完了!书里的一些话让我想到了自己的高中年代,“鬼知道是她看书,还是书看她,鬼知道是她想看书,还是她想人家看她看书。所以,踢球时对草坪里偶开的雏菊道早安,没人夸你风雅。”小时候自己也偶尔埋头书里,不想加入别人的娱乐,却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当时觉得理所应当,现在却无法理解当时的自己。
  •     青春期的人 的确想这想那 开头还行吧 但读到后面也不太想看了 已弃
  •     17岁的冯唐张扬,最后的小诗出彩,勾起高中时代的回忆。青涩美好。
  •     冯唐就是骄傲又臭贫 感觉秋水就是他自己
  •     像极了那些年幼稚的自己。
  •     这本书看完,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不过若是十七岁出来的,还是挺牛逼的。
  •     充满激情的高中生活,和大概叫做爱的东西
  •     打乒乓球一段,蓦然想起高一下午自习课时,趁老师不在,偷偷在教室旁的天井里打羽毛球。又忆起高一寒假在她家,弹钢琴给我听,赞她时她露着虎牙笑着,音犹在耳。 人脑袋里的确有潭水,破过的书越多,经过的路越长,潭就越广越深。一事、一言、一人,一个似无意的眼神,收进眼来,落进潭里,就荡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     17岁的冯唐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实在非同常人。那段情窦初开的时光,即使在于现在,那满心欢喜的红晕悄然爬上你的脸颊的感觉也犹如昨日一般 我把月亮戳到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脚踩入地里 地就是我的 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 你就是我的
  •     韩寒的哥哥八
  •     北京北京,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欢喜,万物生长,是放在一块读的,看完了就忘掉了大部分的情节。大量的的性爱,有滑稽的语言,哦,还有燕京啤酒的广告。读的版本就是这一版,差不多的封面设计,只有书名不一样,其实我讨厌这种成系列的书。欢喜不同于其它几本,幼稚,没有大面积的性爱
  •     冯唐的文字依旧深得我心,犀利、老练、果敢而不媚俗,没有经过沉淀的作者是写不出来这样的作品的
  •     随手顺了书架上一本,秋天午后的消遣,青春才有的欢喜,长大之后才明白
  •     敏感的年少时,记录下看似乏味却有微小的心中波澜,即将迈入成人世界对于一切的理解,哪怕是懵懂的爱情与世俗。虽然不卓越,17岁写下的如此文字也是值得一读了。“两个人仿佛两条直线,不平行,交在一点,又注定永远分开,只有这一点的缘分。两颗心交汇的地方,一定是彼此的圣地了。”
  •     冯唐小说比杂文有趣,却总是读杂文的更多
  •     辞藻华丽,内容空虚。
  •     贫啊,真贫,不过不服不行。我要是妹子,早被贫得迷上了他。
  •     冯唐…有点不对…
  •     这是继诗一来又一本看不进去的书
  •     文字和语言都很好,我17岁的时候还在钻研高考作文呢,冯唐你17岁房间里已经有半个屋子的书了。不过读起来阻力大,意境厚,很多句子读了三四遍,我怕是吃了文化的亏
  •     蛮好笑的。但仅仅只是好笑而已。
  •     冯唐的书看一本《欢喜》就够了
  •     读了三分之二,快餐文化有些重。
  •     作者应该有一种自觉,练笔的东西幼稚的东西太年轻的东西,就算出版了也得谦虚自嘲几句,杜甫还会“戏为”六绝句,何况我们呢
  •     年少轻狂的语言,击中我的是心动的感觉与青春特有的气质。
  •     虽然是17岁写的,但我并没有读到少年磅礴的情怀,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     如果要看紧凑的剧情,《欢喜》并不适合,可能还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中二感。但那不就是十二三岁的我们吗?全篇“秋水和孟寻”倒不让我在意,倒是秋水那个“二十三女孩和十三男孩”的故事让我伤心了很久。
  •     跟现在的青春小说都不一样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冯唐的书 感慨于冯唐的文笔和知识渊博 有一点青春气但更多的感觉应该是文气
  •     无法言表的内心混蛋
  •     看完一阵享受,喜欢这种痞痞的文字,带来趣味和欢喜。
  •     图书馆随便拿的一本书,年纪大了,看不下去。
  •     人家的17岁,我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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