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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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1
ISBN:9787201057408
作者:冯唐
页数:228页

为什么读书 为什么写字

  书总是用来读的,读的多了往往忘记了为什么在读。有人说书非借不能读,有人说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读书变成欲罢不止的游戏无数的作家都哀叹饮鸩止渴,如同毒品。但是读书本身从来没有受到任何质疑。然而为什么读书呢?这一直是一个小心翼翼又理所当然回避的问题,如同孩子永远不能问也不会得到答案的那个问题,那么简单但是又那么关键,直接指向生命的全部秘密。如果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以及类比的问题的答案,可以就此不看。      然后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他们,还有她们,为什么要写呢?      记得王安忆说,文学跟音乐是大家都觉得自己能插两脚的事,因为谁都会说话哼歌。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使用共通的元素不一定就是共通的行业,有人用电脑拉客有人要用电脑做出上市公司。会尿尿和泥的跟能不能盖房子没有关系。想想也是,进化了这么多年,连收破烂都已经进化出物流管理的今天,写字需要专门的训练和教化也是可以理解的。再说洪荒了那么多年才出现了文字大家因而能互相警告剑齿虎的行踪,这是珍贵的进化财富,不能随便给人用。如果你用来分享被婆娘搜去肉干的心得,就治你一个大不敬。那时候管这行的叫祭司,是贵族,现在的是文化部,高压软化手段之流畅仍有当年西藏贵族之气质。而文联作为一个时代的囊肿,不仅迟迟割不掉反而常常与时俱进欣欣向荣,证明了只要成立一个机构,成员就会想法设法证明机构的合理性,而且这个机构会越来越大这样的恶魔经济学。总之,无论哪个时代,写字都被认为是专业人士的特权,承担指明鹿马的重任。换而言之,读书就是为了建设四化,与时俱进或者保持先进性。可惜世道浇漓人心不古,许多人还是写各种各样的字,而且偏偏是那些文坛外的高手一次次吸引了无数眼球,惊起数滩鸥鹭。      扯远了。这些人,为什么写?篇幅起见不再讨论文学领域的美女作家/下半身写作,须知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话题,我要保留到下次跟美女侃文化的时候用,不过从这些运动发起远远领先于超级女声就可以看出此圈(juan)之混乱远超冠希为首的香港娱乐圈。      写字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每天在庸常的生活中有了一点不同的起伏,这起伏引起多少心思。人之所以有人性就是因为许多起伏完全相同,但是这起转承合之间的微妙变化不同使得每个人都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the one。其实想想这不同才恰恰是人性之所以为人性所在,否则早被程序临摹抄袭变成八面玲珑进退自如的完美人生。总之,我们写,是因为我们有话要说。“感时花落泪,狠别鸟惊心”,"张开嘴我们就唱样板戏,伸开腿就踢倒挂紫金冠",那是因为不会别的表达方法,但是那种内心涌动别无二致。好坏不论,这种写法的目的之单纯,都值得我们对作者笑笑。      有些人有这个天分,能把菜谱写成亦舒,像沈洪菲提过的一份初恋菜谱:“摘取火山灰坡地的丁香,磨人初开的爱情豆蔻,青春的肉桂,思念的小茴香,搭配羞涩桂皮,浪漫花椒等调剂辅味,让丁香更显麻辣浓艳。” 当然,这样的文字读一次够了,就像看到路边的招牌“啃的鸡”,眼睛亮一下就够了,千万不能当真,人家也是为了迎合客人的恶癖而已,毕竟亦舒并不是特别光荣的对象。遗憾的是许多认字的人还都这么写,每每让我想起一次看到一个小姐的blog,说为了客人的新爱好还要去集训强度很大非常辛苦云云。门萨的娼妓就是一个关于专业性阅读以至需要专业性解读的死循环,彷似性欲不复当年的人追求3P。放纵自己的欲望去读这些书,就会在逐渐熟练各种体位的同时,忘记自己追逐的到底应该是腊肠部分的高潮,还是更广大的欣喜。      既然借了这个题目,好歹也算是有屋檐躲雨的缘分。以下是评论部分:      看了这本书,想起小王子还有接近无限透明的蓝,想起萨冈还有古田任三郎。各种各样滋味,熟悉又陌生,像第一次闻到一种香味,又好像已经知道了很久,于是又想起桑格格的小时候。这种文笔只有一个时代才有,你是不是那个时代,当你脱口而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

不冲动枉青春

极有冯唐标签的一本书,作者在序言里就交待了是整理时翻出的连自己也忘却的十七岁手稿。读来从字里行间中完全能感受出,急于把自己肚子里的东西都写出来,言语些许浮夸,少年的天马行空的幻想,这是大了以后不再有的冲动,也是掩盖不了的青春。

《欢喜》读毕

终于看完了,也可以和冯唐暂别了。这部小说确实是活化石,有史料价值,让人看到当一个人阅历还浅资历不丰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有多么淳朴,一腔涌动的热血,但还没有真正的愁滋味可以叹。由《欢喜》可见他从小就爱贫嘴,自己聪明的发现不表达出来就胸中肿胀,长大了收敛一些,那些见识抒发得有章法一些,但内核总是大致一致的。总体而言,看这部书,对作者本人的研究兴趣大于作品本身,而作品也确实没有出乎意料地引人入胜,甚至经常有甩下我发足狂奔的趋势,但至少还是达到了自己十七岁自叹弗如的高度。另,这个这么早就开始自称“秋水”、追求不朽的家伙早年的诗作得倒还真不赖。摘一首我最欢喜的罢:《无题》从一方椅子上听课醒来忘了什么是我、你日子把自己拾起移步回家时间竟是如此的线一步便是十年可为什么还是怕听雨声怕闻啼鹃

不知所谓

勉强看完了冯唐的3部曲这一本我是死活读不下去了。冯唐的写作风格我实在受不了。这本欢喜哪位书友如果想要我还是送给他吧。

想念自己的17岁

大家都一样的吧,小时候盼长大,长大了又希望一切可以重来。其实离17岁还不到10年,上下班路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两天看完了这本不长的小说。想想大家的17岁真的都是差不多:喜欢和不喜欢的老师,喜欢和不喜欢的同学,一定很难吃的食堂,课堂上和老师的小纠纷,体育课,上操,当然还有那个每次体转运动时候偷偷看的人。车到站的时候,看到秋水抱住了孟寻,吻了上去,还有那首宣告所有权的小诗,微微笑着穿过人群,丝毫不在意的走进雨里,回想着自己的17岁,多希望闭上眼,再睁开就可以看到同桌的侧脸。到了家里,看到了小说最后的一段,笑出了声。

既为少作,何必悔之?

雕琢太多,不如《万物生长》浑然天成。为用典而用典,有掉书袋之嫌。刻画人物情感不够深入,许多还停留在“强说愁”的境界。但如作者所言,如果以少年仲永的标准来衡量还是不错的。

自古英雄出少年

这本书放在我书柜很久了,一直没读是因为我认为一个成年人怎么读一个17岁小屁孩的作品,想的是满世界的网络小说那幼稚可笑的文字。冯唐17岁时的文字用他书中的话说是:文笔老道!这本《欢喜》虽是本小说,我却当他杂文看,不是一目十行的那种,这本书读不快,有时会掩卷凝思,更多的是读字里行间、读延绵味长。正如李敬泽在此书的序中说:冯唐语言好,叙述也好,但他的故事不行。这是一本写高中生活的书,从教室到宿舍,从厕所到食堂,男生女生,老师同学校长,运动会联欢会野营春游,那些梦幻般激动人心的时刻,又让我回忆起青葱岁月中学时光,我们的年代相差不远。冯唐在书中惊叹古人为什么能读那么多书:司马迁每天陪着汉武帝东跑西颠,两、三年间就拿出来一部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的《史记》;莎士比亚有一位碎嘴疯泼的老婆,和十几种分散精力的工作,他写出了三十七部剧本,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和两首叙事长诗;钱钟书,赶上内忧外患,军阀混战,毛蒋交兵,三反五反,十年文革。没几天安生。却仿佛无书不读,无读不精。写下了百万言的《管锥编》,把古人的文章读了个够,无一漏网。光引征西方作者就不下一千人,著作多达一千七八百种。读此书时我也感叹冯唐17岁的年纪,在中国的高中,在题山卷海的高考之前,怎能读那么多书!此书中引征了多少中外作者的著作我没细数,可也称得上旁征博引,有的直接引用的是原文,就光是言语调侃中带出的典故隐喻没有一定的阅读量也很难弄懂。冯唐读书之广之杂难以想象,国学经典、中外名著不说,武侠推理、禁书黄书也罢,居然还有中医、佛经就令我吃惊了。书中说:他小时候读《十日谈》,还说到读1—3遍《红楼梦》的体会。这些都发生在17岁以前!他读武侠小说每分钟800字,一天50万字。不经想起我的高中,用我后排同学挤兑他同桌的一句话说:他在家看张春城晚报都犯法。那时的春城晚报只是单页4版!很赞成他对读书的见解:读书好比吃饭。触龚说了,‘稍进嗜食,有益于身’。你可以吃西红柿,也可以吃茄子。你有吃什么的自由,但你没有不吃的自由。同理,你有读什么的自由,但你没有不读的自由。书中说:什么是底子呢?简单地说,就是李逵、焦大也能有,曹植、李贺也不能说有马上就能有的一种东西。具体点,比如能背五百首唐诗,五百首宋词,看过一百部外国小说。诗词一定要背,只读不行。在微信微博普及以前还不觉得,当这两种东西普及后,真是底子面子就一目了然了!不得不承认,自古英雄出少年!有人说高考时期是一个人知识的顶峰,我们已老去,世界已不属于我们!

矫情的17岁

翻开序言,看到题目《我差点没成为悲伤的仲永》一种Zhuangbility的感觉迎面而来,看到序言里的对话,这种感觉又加重了几分。高中语文老师教我们写作文,总喜欢提两个字“卖弄”,秋水如果在我们班,肯定是老师的宠儿。可能是年代不同,现在17岁的校园,再也找不到那么干净的学生了。觉得他笔下的每个人都可爱,秋水,孟寻,黄根,二百五十六,茹亚……如果拍成电视剧,背景音乐该是用《白衣飘飘的年代》吧。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所以冯唐用了好几页写秋水的恐惧。三岛由纪夫也提到过青春的孤独,他说这种孤独是指在精神性的共同生活中产生的那种唯独自己行将被埋葬的感觉,而就是在这种精神的共同体中,我们又有更多的憧憬。秋水可能太有才了,所以才会觉得有一点格格不入,即使在寝室里和其他兄弟打得火热。自己内心的恐惧也足以将自己掩埋。他的憧憬应该是孟寻。读完整本书最喜欢孟寻,她的一部分特质是我希望我在17岁能够拥有的。秋水的性格也是我希望拥有的,还有他的才华。看到他在茹亚的诗社念出那一大段名字的时候,我在扳着手指数读过几个人的书。他绝对是我希望在高中能遇到的男孩子,但是真遇见了又会很鄙视的那一种。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序言会有一种zhuangbility的感觉了,因为这本书,就是zhuangbility的产物。不过,装的挺好,写的不错。

这是一本为自己的书

这绝对不是一本写出来给我们读者看的书,只是一本冯唐用来为自己纪念的书,所以,我们根本没必要报着“一定很好看”的心态来读,全当作因为喜欢冯唐,为他的17岁来捧个场而已。这是一个多么自恋的家伙。如果撇开冯唐这个标签,这本书真的不好看,但看在一个17岁小痞子的份上,还是给了三个星。

保存这一份欢喜

我是有多欢喜《欢喜》呀。林语堂说过,人生三大幸事莫过于半躺在床上悠闲地看书,并且就那么巧,这书的字里行间正好说出了你在一直以来想说却无法表达的话。这本小说写于冯唐17岁。虽然客观上说,确实在写法上有一些故意的堆砌与散漫。而且我比较不喜欢的是他在文中时常引用的那些个古典著作与诗词。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毕竟一个17岁的孩子能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书籍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且不管它是否真的读懂了,不过出口就是引证某某古典名著的学生,我怀疑他在高中生的群体中能否生存下去,就算可以应该也是教室角落的孤僻青年吧。还是正如书中所说,那个时候的他们的日子还没被各种mp3,psp,dota所占领,于是将一切寄予书本中?我还是不大相信这个说法,毕竟哪个时代不爱读书的孩子比爱读书的多吧。 我不禁回忆起自己的17岁,不对,我的高中应该只有15岁吧。那个时候我们的业余寄托都放在席绢,琼瑶和卡带上,直至后来小四同学的走红,说到这我都想羞怯的掩面,姐也曾是四姑娘的忠诚追随者呀。多年以后看《圈里圈外》才意识到,那个时候热烈追捧的《梦》也不过是被人巧妙的将整个故事从社会搬进了校园,多加了几个帅哥而已。直到大学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成长的整个大环境的闭塞,以至于我们在初次接触那些带劲的语言和奔放的情节时才会如此的被吸引了。其实这也怪不了环境,可学习的渠道还是有很多,只是不知道当时我们的精力都放在哪里了?一起上厕所?还是整天算计时间跟某个暗恋对象不期而遇?但这才是我们的专属的时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秋水的很多话都像是说出了我的心声。你能体会欣赏阳光,蓝天和小草的那种欢欣么?你能体会在专属于自己的房间里主宰自己的气息沉浸的感觉么?你有过这样一种复杂的体会么?一场好电影演完,壁灯骤然亮起来,映出周围惨白而面无表情的脸,木然地站起,机械地向外走。一本好小说读完,略含倦怠地合上,窗外是一方黯蓝色的天,一盏灯也没有,一切都睡了,只剩下我自己。一副造型颜色都极普通极普通,知名度却极高的画,看了不知道多少次,也看不出什么深意。一个阴阴的下午,偶然路过美术馆,再下一次从画面前走过,无意地一回头,目光停在画面上,心里一紧,脚步再也移不动了....故事的结束,跟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小爱恋一样。 我总相信任何一个故事都还是在某个空间里继续着。在已经告别那段岁月很久以后再读到这样一本书,让我在午夜真真实实感觉到一阵欢喜。不管现在的环境与日子再怎么现实,就让我这个浪漫主义者,闭上现实的眼睛,用心去接受并保存这份难得的温暖。

青春如是:之前不明白,之后不明说

昨晚看完最后一页,落款时间是我出生的那一年。忽然感慨读他的书到现在才猛地有种强烈地年代差异感,连柴静都说我们都是读少年文艺长大的,真不知道她这些词儿是哪来的。其实这又是另当别论的一件事儿,冯唐在《欢喜》的年纪就已经承担了班级里传道授业的小伙伴儿角色,以我们现在的经验考量,他的阅读量和认知底蕴或许远远高于高中时期的老师。更不用说同年代长起来孩子们。所谓少年文艺,冯唐看它大概就如文中所说:“事后一想,我为什么要害怕呢?下面的人又没有谁比我高明多少。以后,就长了见识,望着台下蜡黄的脸,灰黑的头发,我就把它们想象成黄土地上长着的不知名姓的杂草,顺性说过去,说他个人仰马翻,地动山摇。”他在他的两米见方的小世界里得到的知识系统和体量,已经足够自信与当下的教育体系规定内容。单讲《欢喜》这本书,我觉得通篇都在告诉我们,这就是个17岁的高中生所写,青涩又怀有巨大的英勇,遣词用句多用中学时代老师教训学生的惯常语汇,读起来一切都太熟悉,太亲切。每当碰到师生课堂的描写,我都有种难掩的不屑,想起高中在自习课满教室悄悄飞传的小纸条,大都是不耐枯燥学习的几个文学爱好者,抖擞才情的小儿科。从第伍章起才慢慢进入全书精髓,对于少年气质的描写深有同感,大有一些人说的:之前不明白,之后不明说的情愫。回想不算轻狂的17岁,大概就是真的懵懂着,对外界尤其异性的世界不甚了了又充满暧昧好奇,对每一步学习之外的进展和方向都毫无确定性的坚定走着。小说的主人公在他17岁那一年就定下了秋水的名字,之后的“我”也全部是秋水无异。我猜想冯唐是那样一类人,他天生的选择美好至极的事物,深谙什么称其为美,什么称其为好。包括文章,包括妇女。但同时又理智甚至聪敏至极,他知道所谓美好不能当饭吃,他太聪明,以至于有些时候读到他对自己客观又不乏沾沾自喜式的定位时,心生怀疑。于我而言,最惊喜的是结尾的嘎然而止。青春就像那个冒着躁动暑气的夏天里,高考给所有愿意的不愿意的结束那个结实的句点。17岁也赧然留在堆满了教科书和教辅的书桌堆里,塞满零食和小说的抽屉。

还记得你的17岁吗

走马观花地读毕冯唐这本书。记得刚买来此书时,只翻了几页就无法继续,当时只觉此书非我菜。但是前天病中无事,又翻起此书,竟然无法放下。两天不到,变读完。17岁的冯唐在这本小说里像你展露了一个17岁的少年的心思。非常细腻,到位,让你读着读着,恍若回到了自己的十七岁。即使时代有不同,人事有差异,但是一些最基本的,少年的心绪,不会有很大的出入。此书刻画17岁少年的心路能如此成功,我想,与他是在十七岁时写就这作品有很大的关系。放给现在的冯唐,或许技巧手法强了很多,但是一些感觉,确实是过去了就很难再完整还原。当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17岁的冯唐已经拥有极为成熟的叙事能力,整篇小说如同行云流水,天马行空。读之有酣畅淋漓之感。事实上,这不算一部典型的小说,因为里面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没有有血有肉的人物。但是确实是一场文字的盛宴。而且书中好多妙至毫厘的心理描写会让人拍案叫绝;一些貌似有事情发生的关口嘎然而止让人回味无穷。很多我们17岁时心里能想到的一些我们无法表达出来的情感书中随处可见,读之不禁会心一笑。当然,17岁的少年,总有不成熟的地方。就跟韩寒一样(或者应该说韩寒跟他一样,毕竟按冯唐的话,他俩不是一条线上的),书中处处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多有抖书袋之嫌。不过,在17岁能有这个阅读量,能有这样的见识,确实已经是惊为天人。或许,这些包罗古今中外的引用都是他学富五车后的无意流露吧。

我的读后感

作为作者17岁的作品来说,或许作为读者的我不应该太过严格,不过作为一部在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图书市场中面市的作品,本书的质量的确不高,尤其是书中的遣词造句以及修辞手法,繁复矫情的让我都点反感,虽然从结构上来说有点类似于意识流类的小说,但是修饰过了;而这本书与作者其他的几本作品相较而言(如:《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明显显得青涩许多,书中的强作之言以及少年强说愁的感觉是非常明显的。

正在读

同样17岁,冯唐已经搞出这么一篇玩意,我却还蒙昧着那。和之后的小说以及文章比确实有着明显的矫情,如果这是我看的第一篇冯唐文字,也许不会喜欢它。以上是理智范围内的想法。但今天在读的时候,那些看似矫情的文字竟将我从郁闷中拉出,找到了久违的舒缓,真的没有想到。也许是我正身处类似的欢喜生活,因而有潜在的共鸣吧。继续看,或许还会有未发现的惊喜。老家伙真不赖。(看的电子版,实体书可别像《北京北京》那样掉色了……好几本书都因为和它的接触染了一身屎黄)

梦寻秋水

第一次读冯唐的书,着实欢喜.一个天生当作家的男孩在青春期里懵懂青涩的感情.为你写的诗都忘了吧,可那时的泪水欢歌我都还记得.简单无华的装帧,却是最富有内容的.就像人,平淡无奇却又惊艳四座的微笑和内心.

欢喜的人

买来之后当作消遣看的,文如其题,实在让人感到欢喜。作者17岁时候的作品(虽然久仰大名,这却是我看的第一本冯唐的书),透着一股浓浓的青春气息,还是“腹有诗书”的那种。很耐看,而且还很有代入感——爱看书,爱踢球,爱胡思乱想,爱看女生——我仿佛是在看一个想要成为的自己,潇洒不羁又才华横溢。不管如何,他写出了那个年纪的人心灵里一些共同的东西。

那年十七岁

《欢喜》投下了冯唐的十七岁的影子,这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阴柔而纯情。小男生爱上了小女孩,小女生爱上了小男孩,朦朦胧胧的岁月,懵懵懂懂的情感。十七岁的青春如此青涩,但又透着自认为老练的稚嫩,甚是可爱。整本书分为两部分:“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流云坐爱僧”的冬,以及“多情看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的春。二百多页的铺陈,成就了最终封笔前的唯一的吻。男孩对女孩轻轻浅浅的印入一个吻,女孩对男孩清脆嘹亮的扇了一个巴掌。小说在最高潮处戛然而止。私印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脚踩入地里,地就是我的。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你就是我的。PS:万分佩服作者的博学,十七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能够感叹“一枕明月半床书”的人,伤不起啊。

欢喜

我对冯唐是颇有偏见的。先是内容下作--《不二》开篇不久就是性器官的特写,莫名之下毫无美感。再是身上背着绯闻,对象还是那个柴静--那个不够记者的美女记者,那个把他夸的神乎其神、文名却是《杂种冯唐》这种颇有歧义的柴静。爱屋及乌是有道理的。我很喜欢李银河女士,但是之前对她丈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的。有天在她随笔里看见《绿毛水怪》的片段,我一下就被迷住了。里面妖妖对男主说“陈辉,你是个诗人呢!”我不禁拍大腿,王小波你是个灵魂那么美的诗人呢!里面有文章提到她的好朋友冯唐,我联想一下,也许冯唐也没那么糟糕。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随便拣了这本《欢喜》,读后兀自欢喜。我之所以铺垫这么多,一是因为我身边对此君不齿的人非常多,我想说即使有多次失败的阅读经验,也可以试试这一本。还有一个是因为想说我并不是因了他的外表、背景、绯闻才觉得这本《欢喜》不错--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确实会因为以上因素对某些写手评价过高。这书出自十七岁的张海鹏之手,如冯唐自己所说:技巧纯熟,结构完整,比他成熟后写的任何一本都更像小说。我没写过小说,也不会从技术层面分析,只能从阅读感受上来分享。如果说有的书读起来就像在看马戏团表演,结束了脑子里还在放烟火(我是说安吉拉卡特啦),《欢喜》第一遍的时候就是在看相声小品演员抖机灵甩包袱,你想像成段子手写的段子也成,到了第二遍的时候就像是吃酒心巧克力,很甜很美脸上红彤彤有点轻飘。八九年的高中校园和我的高中校园基本没什么区别,我想和现在的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生活主线一样都是早晚自习上课考试,男生一样喜欢装酷吸引女生,女生一样爱美偷偷注意男生,老师一样的无趣以分数衡量学生,食堂一样的难吃没有油水。也许你的年级也有秋水这样的男生,他爱贫爱捣乱却才华横溢、聪明到老师拿他没办法,他喜欢女孩子,也享受被她们喜欢。《欢喜》不是情节、场景取向的小说,没有流氓太妹、家庭不幸、社会动荡,它描述的就是你高中生活里随机抽出来的某段时光。但是张海鹏借着秋水那张贫嘴,让整个小说发起光来了。他旁征博引,调侃一切出现在他世界里的事物,少年人特有的无畏轻狂因了他善意的眼睛、柔软的心而不失分寸。他恣意的使用比喻、通感、排比,尽情的表达甚至是宣泄他对世界的思考,颇有些高中生最爱的名人名言、心灵鸡汤的味道。这些高频率的机灵包袱,颇有炫耀卖弄的意思--没有海量的阅读、长期的思考断断是做不到的,但却不惹我讨厌,还是因为它们不是突兀的立在哪儿而是恰当地合了文章的走势。如果《欢喜》只有这些,看多了段子的话也就麻木了。我觉得它真正动人的地方在于表现了少年之爱的青涩纯美。我觉得好玩的是,秋水是个爱读黄书的“臭流氓”,他说他喜欢女孩子而不是特定的某个谁,在书里抓住机会就要科普,但这一点给他的爱情是做了加分的。嚣张跋扈的他因为连累孟寻罚站一直不好意思抬头,结果第一次发现鞋上有七对鞋眼儿。他在发觉爱情之初说“一卷诗抄、一个面包,你在我身旁”“我是天空,有无数的眼睛看着你。我是土地,随时随处奉着你的脚,你的鞋底。我的世界到处可以是你。”在孟寻误会他移情别恋时,他焦急的在路上等她,那段使用反问排比句式的宣告自己爱情不可取代的内心独白非常有力量,之后他抱住了她,亲了她脸上的泪水,至此少年的感情正式升华为爱情。我很喜欢那首题为《私印》的小诗,不仅是因为美,而且因着靠着这首诗才能补全小说最后的情节和涵义。“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脚踩入地下/地就是我的/我亲吻你/你就是我的”冯唐,你也是个诗人啊!最后,孟寻打了他一嘴巴,跑开了。妙哉。距离、揣度、拉锯,增加了爱恋的不确定性和甜美度,正如秋水所描述的有了这些才是“对他来说,完完整整一个有阳光有鸟叫的春天”。这篇小说的手稿,是被作家冯唐偶然在书堆里发现的。庆幸的是,他几次试图改都作罢了。我深觉成年人是写不出这样的东西来的,改动之后青春水灵质朴的质感肯定要打折扣。我对冯唐有很大改观,他笔下的女孩子们太多可爱,他的写法太多温柔--我颇赞成和菜头的讲法:闷骚文青范儿。

思念和青春都像关不上的门

上周末和同学去买的书,常去的那家书店,一眼就看到了这两本(《欢喜》、《北京、北京》),二话不说都买走。喜欢冯唐是因为这家伙有股使命感,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是在等着他去完成,甭管是打败外星人还是裸眼看日食,甚至只是用笔写字,在历史的大锅里插一腿,把这锅子都毁了。还喜欢他与生俱来的痞和聪明。如同一个人的正直(或者说原则)是最基本的品性,什么叫最基本的品性?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正直,就算他有其他的优秀品格,比如说谦虚,专注,努力,这种品格越多就越是一场灾难。扯远了点,总的来说强烈的使命感在一定程度上良好地扶持了那股聪明和痞劲。这是我所看到的冯唐。再来说说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冯唐的书,原因是我快把《万物生长》以及《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这两本书讲啥忘了……有股子淡淡忧伤的青春粗口男性化言情小说就是这样的,看完就忘,当书中那繁乱的丝丝缕缕感触如秀发般泻落在你的面前,你用手一抓,空空如也。我喜欢这样的情感宣泄。这就是冯唐的文字。不是王小波也不是王朔。比王小波更单纯(比王朔更啥别问我,我没看过王朔),也比他更接近我们的时代。书里那些青春的烦恼或者说畅想,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是否有同等感受。文字的细腻和刻意掉书袋。更显示出那时候孩子的天性。渴望着展现自己,以各种方式。想起昨天看到苗炜小说《流水》里的一席话,“孩子在学校里最宝贵的时间是课余时间。”这句话逗得我很开心。但也的确如此。青春期就象懵懂的少年和稳重的中年之间的一段课余时间。之前我们不明白,之后我们不明说。青年时无忧无虑的课间休息换来的是以后无尽的惆怅,也就只能以后暗自回味欢喜了。一切的一切就像在记忆的深处,那扇一张一合,却永远关不上的门。透进来的光拉着长长的影子,叹息冯唐易老,有多少时间来望穿秋水?这不是你的青春或者我的青春,这是我们。

少年往事,赋尽欢喜

原文:http://faydao.com/weblog/1683.html备份:http://xiaodao.us/blog/1958.htm冯唐在序言里谦虚地说,看着自己十七岁时候写的小说稿,差一点成了仲永。现在回看,这个妇科博士并没有如愿成为仲永,闲到中年,也不用抚摸着隆起的肚子慨叹,当年怎么没靠着仲永的才情,睡上几个姑娘?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记得当初是在琅东车站看到《欢喜》节选于《小说界》,作为晚熟的青年,当时心里一时颤抖,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文字哟,你大爷的,你那时候真的是十七岁么?在小说里的秋水,十七岁,高二,怎么你妹的长得像个人瑞一样?在课前饭后,都可以东拉西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地吐出各种段子。不能不让人觉得秋水是从娘胎里开始博览群书,然后一落地可能就拜郭德纲为师开始吐槽了。这瘦高少年,到了十七岁都已经像丽春院的老鸨一样,历尽风尘,看透世事了……哦,这个比喻太过糟糕。当然没有冯唐信手拈来的神韵:"根2常坐车,跟我讲,中国女子的勇毅全表现在挤车上。"在读完这书以后,心中有一个怨念般的慨叹,为什么当我17岁的时候没能看到这本书,要不当初的我也不用傻逼兮兮地用世界上最白痴的办法去追女孩。或者是看到秋水这牛逼样,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在在自己的世界里玩儿多清静,干嘛要搀和,还喜欢人家哩……想到这之后就只好紧咬门牙,想着苦逼的十七岁,一个傻气满身的少年,在一个小小县城里都踯躅不前,患得患失,被人取笑,至今不能自释。这世界就是残酷的所在。生长在我体内的十七岁的少年,生长在很多人体内的十七岁少年们,或者都在承认,十七岁,真的没有多少个人变成秋水这样的人瑞。更多的时候,只不过是被一个小情绪引领着生长。这股情绪有时候被我们写在日记里,说,今天我喜欢的那个人和我说话了,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很投机……然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没记取的,都不怎么美好:失落、嘲笑、孤单、敏感。时光不再。那个十七岁时喜欢的姑娘已经结婚,那个十八岁时骗你的姑娘已经结婚,那个十九岁时喜欢你的姑娘已经结婚……就这样,一直到了三十岁,我们蚁居在城市,纠结着loser应该翻译成卢瑟还是撸瑟。少年往事,赋尽欢喜。余下的,都是残酷。

淡淡的欢喜

一个正值青春的小朋友塞给我一本正当红的作家的17岁时的作品,有着未入世俗的清丽,稚嫩中不乏真诚。这也当是他今日有勇气示于人的最大理由吧。有人说现在的冯唐很得志:公司的事业很顺畅,作家的事业也如日中天。抖抖青春时候的才情与狂妄,既满足了舆论的猎奇心,又证明了自己的功底实力,当然还有经济的效益,一举多得。其实我则真的是被那种带着淡淡苦涩味道的青春的欢喜所感动了。每个人都有过那么一段懵懂的时期:有狂妄的幼稚,有傻傻的执着,有自负的随意,有执拗的叛逆;还有做不完的作业,听不完的唠叨,数不完的星星,改不完的错误······可即便当初我们都那么那么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早点飞出那一方四面围着高墙的天地,盼望着能自由的读书,自由的恋爱。可时过境迁之后,我们依然会那么那么渴望回到青涩的的年代去,因为那就是人生中唯一可以无悔的青春啊。成年后才发现:越走向社会,走进生活,便越世俗,越加自觉的遵守各种有形无形的条规,越加走不出思维的定式,因而便越加感慨:还是青春好啊!姣好的容貌,矫健的身姿,独特的见解,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激情······多么活泼的心灵,多么阳光的生活!冯唐是可以自负的。在那葱笼的岁月里,有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环境,爱读书,有书读,读了之后还有人与之分享。多么幸福啊!想想如今的中学生,也许面对的老师的确更敬业,更严格,也更广博,但属于学生自己的时间却也在如许多的“更”字之下被剥夺了。更有甚者,在校的所有时间几乎都是受监控的。哪个时间段该做什么事情都有明确的规定,学生想让思想放放风都不可能。这也许也是当今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的一个“中国特色”吧。读这本书,很快。感谢冯唐十七岁时的简单与真诚。

11.9.

之前有稍微听说过冯唐这作家,这天见着了,于是就借了去。翻开书,是自序,好大的口气,“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仲永嘛,就是那个古代的故事,说是他从小就很聪明,大概类似于不到两岁就会背三字经的程度,但是神童是要付出代价的,待他慢慢长大,身上的光芒被透支了,最后也落得了个“泯然于众人耳”的结局。于是开始看故事。通篇看下来,总觉得他的笔风跟韩寒很类似,写的内容就跟三重门差不多的意思感觉。但是就少了一点韩寒的那一种犀利跟意犹未尽。可能是我先入为主吧。没能猜透他想表达些什么给我。故事略显平淡。当然,是主观意见啦。11.9.今天在搭电梯时,电梯门打开,里面是一行5、6人的西装革履的年轻雄性动物。说实话在这里看见这样一群人是挺惊讶的,于是里面某正帮同伴系领带男大概看出了我的愕然,笑着说“看把人家都吓着了”,顺便帮我用手挡着电梯门让我进去。大男孩如此打闹的时光,阳光美好。

我选择,我喜欢

买了冯唐得另一本新书——『欢喜』,文字上少了几分无赖,却多了几分纯情,想想也对,毕竟这本书是作者号称自己在17岁时写就得,如果当时可以发表或者说当时得社会能象现在这样,估计韩寒、郭敬明他们定会被冠为『冯唐第二』罢『欢喜』这个词语得组成很有意思,从构词法上说应该是并列结构,『欢』和『喜』在一起,既『欢』且『喜』是为『欢喜』,表明人得一种情绪状态,似乎并没有什么余料可嚼;可是若将它与另一个结构上十分近似得词组『喜欢』放在一起对比,就会非常有意思勒『欢喜』侧重表达人得一种主观上得情绪状态,可作副词、形容词或者名词,这种情绪状态既可以是主动得,也可以是被动得——它既可以是人自己主动感知得,也可以是被其他人或者事物触发得,总而言之,『欢喜』得主动性并不十分强烈而『喜欢』则不同,虽然从词组构成上来讲,『喜欢』和『欢喜』几乎完全一样,不过就是字得顺序发生勒改变,但就表达得意义而言,两者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喜欢』一词得主观特征强烈,强调一种主动得选择性,论词性而言,它一般多用作动词和名词。我们可以说『我选择,我喜欢』,也可以说『我选择,我欢喜』,只不过前者强调得是『因为我喜欢所以我选择』,而后者更侧重表达一种『因为我选择勒所以我感到欢喜』得感觉我们常常会因为和自己喜欢得人在一起,而感到一种欢喜;可是同时与这概率相当得亦是让对方欢喜得人,其实常常并不是自己我们常常会因为自己得欢喜,而以为对方和自己是同样得喜欢;可是常常与此同时发生得另一种情况却是截然相反得——对方得喜欢与自己得喜欢有所偏差,所以自己和对方得欢喜其实并不同步所以,『喜欢』和『欢喜』尽管面目相似,但是在很多方面,它们并没有一种确定得因果关系,因而在情绪得感知和表达上,它们不一定同步,就如很多时候,对一个人得喜欢,并不一定能够带给你欢喜得感觉,而带给你欢喜感觉得,也未必是你喜欢得所致,人们时常都去追求一种所谓得『皆大欢喜』却常不可得,往往就是因为没有弄清楚『欢喜』和『喜欢』之间得关系,都『喜欢』不一定能带来『都欢喜』,反之亦然所以,我得『欢喜』,确实与你无关

17岁的人写17岁的青春比30岁来写17岁,更加真实吧!

连着买了4本冯唐的书,阅读的顺序:北京北京,万物生长,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欢喜。前三本的风格比较统一。欢喜是最后看的,跟其他3本不很一样。反而很清淡的感觉,有少年淡淡的寂寞和惆怅。我想:17岁的冯唐写的17岁的青春,是比后来30岁时候回顾所写出的文字,更加接近那时那刻的,所以文字也更加真实,更加叫人动心动容。最喜欢这本欢喜。

青春不能倒带 回忆不允改动 将今天规整打包 遥寄未来的自己

第一次读冯唐的作品这是他十七岁时写成的文字十七岁的他写小说之后成为医学博士之后成为集团CEO之后的之后他仍然在创作时间于你于我本无异但却总是打从心底里觉得成功的人仿佛还同时活在另一个次元在那个次元的世界现实的钟表是原地嘀嗒的所以他们的一天不是二十四小时而是四十八小时甚至更多所以他们完成的事情可以比我们多所以他们成功了所以我们只能歆羨与崇拜十七岁的我在做什么解数理化还是背英文我只知我并没有在思考一段奇异的感情纵然使思想变得细腻与敏感但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三观连个雏形都未曾闪现青春充斥着应试可结果也不过是个普通学校的工科女我的十七岁是怎样溜走的大雨滂沱的黑夜没有星星听我祈祷这本书满满的都是冯唐十七岁的思考我根本没有将它当作小说来读它就像一个日记本它是有长喙的鸟精准的钳住脑海中游离不定一闪掠过的鱼四十岁的你再看十七岁时噙住的哲思或许会嗤笑会觉得矫情与不成熟但留下的文字却能直勾勾戳中你的泪腺让你在泪光中得意于自己的前进同时在泪光中苦笑自己的苍老书中不乏有掉书袋的地方但幸好我从来不排斥掉书袋这种桥段甚而还会喜闻乐见因为要感谢作者不吝将书袋掉了出来才使得像我这样无知的读者得以完成一项项小小的扫盲二十一岁的我仅有四本薄薄的日记有太多忘记记录的秘密没有触感的记忆沉进风中让人慌乱安全感缺失提醒自己拿起笔让此时此刻在彼时彼刻变成可以念出的文字青春不能倒带回忆不允改动将今天规整打包遥寄未来的自己

多欢喜

我上大学的时候,在财经应用文写作课上读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当时我刚看完《61*57》,隐约记得在封面上的作者序里面有写到冯唐这个人和这本书,就去挖来看。后来得知此二人经历部分仿佛,但是都擅长以自己经济管理学家的身份写言情小说,还是那种煽人到底的言情。后来有次去淘旧书,在《小说界》的创刊号上,大红的封面印着冯唐的名字,文章叫做《欢喜》。17岁的作家锋芒毕露,秋水同学已经长成。我还是最喜欢《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但是读到《欢喜》,这两个字一念下来,就有无边的惘然的情绪营造出来。这样的效果我非常满意,于是常常挂在嘴边。后来的后来,《北京北京》出版了,连带着挖出了这本书来,看的人多了,喜欢的人多了,我却觉得,只有当年那本红红的封面上的那两个字,念起来我才觉得最欢喜。

越来越远的欢喜

正如书后写的一句评语:“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冯唐呈现给我一种久违的感觉,让我心里暖暖的十七岁的作品,到处都有不成熟的对世事的总结,虽然略显幼稚,但确实是一个年龄对所处世界的理解。里边有几首诗写得挺不错的。

这段精彩极了

轻些,再轻些,甚至连你也听不到了,你是世界,我的世界,我的世 界不知道爱她的人。我爱着!我被爱着!这是种什么样的概念!什么样的感 觉!仿佛在很遥远又很近的地方,有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宝藏,多得花 不完,搬不完,看不完,甚至想不完。对眼前的浮华,我就能笑得很淡然。 大家夸我越来越平和。的确。可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不在乎。我有一 个你们从没有见过、听说过甚至想象过的世界,只属于我的世界。那里有很 高高的树,瀑布的水落下来,溅起很清亮的水花。当眼前令我厌倦的时候, 我就可以飞到那里。去那里很容易,少年人的爱恋只需很少的养料。一个笑 容,一串音符,一阵脚步,从门边掠过绷金线的一牙裙边。只需彼此见到, 彼此想到,彼此感到。这太容易了,连不这样都很难做到。我是天空,有无 数的眼睛看着你。我是土地,随时随处,奉着你的脚,你的鞋底。我的世界, 到处可以是你。诤棕的溪水里有你的声音,溢香的花朵里有你的笑意,树林 里有你的身体,你水绿的花裙。心里有了这样一个世界,就象身后有座很高 很大的山,我敢对前面的岁月喊:来吧!风!雨!看我怕你们吗?你们可以 把我敲裂成碎末,可你们打不败我!我有她的发丝,能冲去我的血污。我有 她的双唇,能熨合我的伤口。我有她的怀抱,能拢起我的好梦。

我的十七岁

青春期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难忘的。身体发育的极快,心灵却还幼稚。这种身心成熟的不对等。让我们在那段日子里,显得很奇怪,甚至有些神经质。我的十七岁是怎么样的呢。读完冯唐的那段日子。我也开始回忆自己在那个豆蔻年华里是怎样一种苍凉的姿态。那个时候的世界,犹如达利的画。是以一种扭曲变形的形态呈现在我的面前。令我感觉恐惧。常常看着镜子中裸体的自己哭泣。望着那些躯体上女性特征的出现,觉得童真正在远离我而去。我试图维持无邪的孩子的身份,却发觉身不由己被推上“女性”这个定义。记得初潮的时候,母亲告诉我:“从今天起,你要爱惜自己。因为这个代表着你有生育能力了。”可我告诉自己:“我只是个孩子。我不要面对那么沉重的东西。”开始遇到某些青涩的情感,男生会尝试用幼稚的方法去接近我,只是逼的我更加想逃跑。但却不由自主希望得到异性的注视。这种矛盾令我发现另一个更加让我不安的现实:我居然无法操控自己的心。它一直都非常顺从的听我的支配。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尽量让自己变得毫无色彩。混迹在色彩斑斓的姑娘堆里,显得不起眼。只有在这样隐匿的环境下,我才能避免很多干扰,好好学习,更多是让自己心安。大多数的时间里,我只是窝在某个铅灰色的房间里的某个卡其色的布沙发的某个角落里。阅读,思考,睡觉。所以至今,只要提及青春期。我的脑海中不自觉的就出现那个画面。在那个年纪里,我想到“我是一个处女”都会有心痛的感觉。我听闻到“性”,就觉得收到了很大的侵犯。那是一种莫可名状的羞耻感,持续久远。可是,当我渐渐从那段惶恐的日子中走出来后。却后悔了。因为我错过了很多生命里永远不会再来的东西。我在自己形容最美丽的时候,没有穿过好看衣裳让自己凸显在人群中,没有蓄一头长发飘逸在风中,没有涂过如果冻般可爱的唇彩。但更可惜的是,我永远也不知道,早恋的感觉。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没有如果。我想,我还是不会后悔。无论怎样,毕竟,那段本不该晦暗的岁月是我亲身经历的。那便是最重要的。

回想17岁的生活

很难想象这是冯唐17岁时写的作品,像极了王朔,王小波。羡慕秋水那一屋子的书,羡慕他那独立的小屋。和我17岁时期望的生活很像。冯唐果真有股劲,说不出来!

是我已经不再年轻还是正在年轻?

看过并不觉得欢喜,反倒觉得很是无趣。故事太少,仅仅是在尽全力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也许很真实,却无法引起我的共鸣。如果是部分文字部分内容是如此也就罢,可厚厚的整本书,都是这些内容,结果就是让我本着“看就看完,都看了这么多了就看完”的心态继续下去。是我老了无法体会,还是没经历过无法品尝?看过冯唐的三部作品,《万物生长》,《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欢喜》,感觉是“一蟹不如一蟹”,或许是看的顺序不一样吧。初看“万物”,有种把他的小说都看完的冲动,再看“十八岁”,有看看他其他小说的想法,后看“欢喜”,一切归于原样。我喜欢的是一部作品中的“故事”,其中表达的情感就让读者自己慢慢体会吧。空有作者深厚的情感却缺少让人惊喜或者能引起共鸣的故事,这样的作品大概不适合我。《欢喜》好像是冯唐17岁写的!我很佩服他。

是不是应该见好就收?

在众友人推荐下读冯唐:第一本是随笔“猪和蝴蝶”,看完很喜欢,于是兴致勃勃开始搜罗他的小说。先看了“18岁给我一个姑娘”,看完还是很喜欢,倒底是同龄人,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文革后进学校,工作时已是改革开放之兴盛年代,全赶上了,啥都没耽误。再接再厉看“北京,北京”,就感觉有点车轱轳话,来回说,只不过年龄大了些,更贫了些,身边的女孩也换成了女人,由理论转为实践。虽然也还时常莞尔,但已没了看“18岁”时的鲜辣刺激,痛快淋漓。最后看“欢喜”,无法一气呵成,而是按着头皮看完了。倒底是作者少年时的作品,难免生涩幼稚,难得作者有勇气拿出来出版。或是胜名之下,来不及埋头笔耕,先拿本旧作充数?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倒底还要不要看“万物生长”?还是就此打住?

巧合的是我也17

看冯唐的第一本书是《活着活着就老了》,第二本就是《欢喜》。第一本,我的印象已经淡了;这一本倒是读完怎么也在心里念着,不时地从脑子里跳出来,于是来写书评。看了(亚马逊的)试读章节,心里就说不出的痒痒,各种埋在心里的小情绪小躁动就跟那里面说的似的。于是去买完整版。虽然这时代背景是不同了,什么思想什么氛围什么观念也升级换代,巧合的就是——我也17。同样作为一高中生,虽然没经历过当年的社会生活,但书中一字一句里的小情绪倒真是能引起共鸣,学习生活的躁动、思想情感的散发。有些东西暂时还没法用文字表达,就是特殊年龄的特殊情感罢了。看到其他人书评里有讲到的"矫情""不成熟""卖弄文采"等等,在我看来反而是最有意思的部分。仿佛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有这样的毛病,但是相形见绌,我和同学们都没有如此深厚的积累。书里不时抛出来的歪的正的典故引用,我们谁又能说上哪怕几个?昨天我们的老师给我们印了一碗一碗鸡汤,强行灌下以备写作文。这本书我其实向我的同学们推荐过一段时间了,可至今没有收到什么反馈。于是我在想,那我之前所说的什么共鸣什么感同身受什么异曲同工,是有局限性的,不是局限于特定的17岁,仅仅是局限于特定的感慨罢了。于是没有打五星。

爱情

1、冯唐写这本书的时候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屁孩,文笔很好,但难免有一点“欲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但那个小屁孩儿在结尾对爱情的看法很特别:【我需要的不是由于对方的存在而感到温暖,感到不再孤单。我需要的不是一条路走来走去,知道路边有几个垃圾桶,绿油漆的,知道一路上有多少块青石板,一共要迈三百八十六步。我需要的不是因为有人爱着而产生的被承认的虚荣,象暴发户炫耀坠得脖子酸痛的金顶圈多一样得意有几个几个女孩子喜欢我。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避难所,一个知音,一个人说她永远理解我,即使是真的……  我厌倦这一切,诅咒这一切,这一切里包含着懒惰,祛弱,包含着其它事物可以取代的东西。】那么,你需要的是什么呢?2、这段让我对soul mate 产生了另一种看法。【“我恐惧。  被月光冲洗干净的树,泡在夜里,身子扎成风的形状,它裟裟,它舞动,映了星光,借给我忧伤。一肌一容,美得让人身醉,美得让人心碎,美得让人落泪。  记忆告诉我,它的枝上晒过妇人的内裤,根上有小孩撒过的尿。  我恐惧。  人感觉美的不是事物,是事物映在自己心上的影子,是事物唤起的自己的情。  人爱的不是眼中看的,心里想的那个实实在在的人,人爱的不是他由死细胞排成的头发,蛋白质,纤维素、无机盐构成的肉身。人爱的是自己心中的他,是自己的想象,是人自己。  我恐惧。  我没有能力给她梦想中的世界,她也永远不能完合我的想象。对于幻想,对于美好,实际的客观存在是它的死敌,是它的坟墓。”  “那你将如何呢?”……人们说爱是火,加薪让它烧旺,冷漠让它熄灭。加与不加这是你必作的选择。现实中没有那种玄与不玄的恰好。”】

一场欢喜,半生相随。

三小时看完这本书,跑去阳台收晒了大半天的枕头。在这种太阳不肯露面的阴天,让风扫一扫枕上的头屑倒是不错的选择。看了《欢喜》,也就是这种感觉,一阵风“呼呼”的从记忆中的地方吹过来,脸上因为时间岁月落下的尘埃也跟着飞走,露出了那口浅红色的唇。   年少轻狂,记起我还是毛孩子那会就是个问题学生,虽然不爱讲话,不过好事坏事都有我的份,不知道是出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冲动还是当不了的好孩子的本质,我对于我打小就那么不乖是很自豪的。正如书里写的有纪律就有违反纪律,现在想来是人的天性呐! 不过那会身边根本没几个孩子喜欢看书,也没法随时就能蹦跶出一个著名外国人的话,要是哪个孩子有秋水的文化水准,估计能成大家膜拜的大人物。这书看着还真欠抽。  上初高中的时候没有机会谈恋爱,个人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点晚熟,主要原因是本人发育过早,打初中就长得结实,导致到现在都没长过个子,心中懊悔万分小时候以长身体为由对吃展示出特殊的喜好!当然班里悄悄恋爱的人总是有的,上课传小纸条,装作若无其事的碰一下她的手,整的两个人心里都痒痒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整到一个块儿去了。   “我对很多人怀有很深的情感,尤其是对你。”用我这儿的方言欢喜就是喜欢的意思,喜欢是件让人很快乐的事儿。冯唐所说的“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那个年代的名字就叫青春吧,我想做的就是把这场欢喜唱到老。一场欢喜,半生相随。

十七岁的欢喜

“十七岁时的我每天都做些什么?上课时想的是哪个姑娘?下课又看的是什么书?”“谁在我眼里是个大傻叉,谁又至高至伟,牛气冲天? “梦想呢?喜好呢?关于生活的一切呢?”我说不上,也没办法将那个世界完全复原。虽然时隔不久,但是记忆中她的气味已经淡去,那些痛苦和欢喜的情感也不再强烈。记忆注定无法战胜遗忘,还好我们有文字,文字可以打败时间。还好,有冯唐十七岁时写下的《欢喜》。青涩的文字呈现的是同样青涩的十七岁,整个小说再现了一个十七岁少年的世界,干净美好,欢喜自在。这个十七岁是十七岁时的十七岁,而不是七十岁的十七岁,我认为这一点颇为重要。也许牛逼傻叉俱往矣的多年以后,你再次看到她时,会试着怀念,会开始感叹。会抱着各种动机目的去经营文字。但是那些矫情做作的文字总是多了一丝狡黠和圆滑,记忆的斑驳和世事的打磨使你会对自己的幼稚避而不谈,因此你也再无法用文字抓住当时见她时心中会颤,脸颊会红的那一丝感觉。而《欢喜》则不然,翻开书,我们马上就能回到十七岁,走进这个少年的世界,和他一起成长。合上书,我们会觉得面颊发烫,内心肿胀。我们既能够从中看到十八岁的秋水的身影,也能从字里行间找到当年的自己。冯唐的文字一贯简单生动,灵气十足。虽带着一丝痞气,但不至可厌,反倒惹人喜欢,这样的文字,不就是十七岁时的你我吗?,

原来我真的老了

第二本冯唐,很奇怪,没有<万物生长>看得那么顺畅.一边看,一边想到朱天心的<击壤歌>,都是少年飞扬的文字,都是青春的恣肆,都能看出作者难以企及的文学功底和文字驾驭能力.可是,大概我真的老了,适应不良.

少年

冯唐在这部小说里很卖弄。不过17岁的卖弄让人心生神往,想自己的17岁不知道都流落到什么地方去了。能为青春写下一纸纪念的人不止冯唐,写下的人都很幸福。

终不似,少年游

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流云静爱僧杜牧的两句诗,冯唐《欢喜》开篇。冯唐的书是倒着读的,先看专栏,之后找到散文集,经验历练文学幼功支撑着,口角间断聪明外露,正适合饭后睡前翻两篇,欣然入睡。小说浏览数本,男性视角铺头盖脸,阳气甚重,正如出版编辑说所,“没法删改,太监都不行,满篇都是小鸡鸡”。 仍是一股智慧贯穿始终,偶有好句子动人心扉。全部阅毕,找来他17岁开始写的小说, 18岁定稿,没有电脑的时代,白纸黑字一笔一画写的《欢喜》。 一读便不能释手: 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没有什么特别的时间主线,少年秋水的中学时光,北京,文学,球友,集体宿舍,憧憬女孩子,莫名其妙的愁绪,不知所以的欢喜。匆忙一瞥看也许会觉得罗嗦,“树是淡青的,天是淡青的,勉强能感觉到极远的山也是淡青的”, 是有意无意的学着伍尔芙的意识流,“冬天被紧紧闭和的窗子关在了外边,我也仅能从梦在窗子下层浓浓的水雾推想,外面一定很冷。暖气的热力张国水雾,指头到窗户的终端,被加热的空气象极清的溪水一样,在那里悬着空缓缓的起伏。窗外的景物透过它涌进眼里,有一股飘渺虚幻的感觉,让我联想到树上说的海市蜃楼”而沉下心看,却慢慢读出感觉来了。淡淡的调子,却有说不出的味道:青衫磊落险峰行,玉壁月华明。 马疾香幽,崖高人远,微步觳纹生。时间如此的紧迫却悠远,怕听雨声,怕闻啼鹃。心里有飒飒风声,恨不能跑到高地草原上大声喊一通才好。读着读着,远去的中学时光又回光复返,从字里行间里漂浮了起来:对着一枚落日能写上千百字,为了同班某个人的一举一动而思前想后。想着人生,想着大把的无用的青春时光,想着数学老师说的,过了周三一个星期就过去大半了,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哪!好学生撒着文字野,什么都能联想到知识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生物,每门课如贾府老太太,吃饭用水盘转了点菜一般,流水介换将上来。所写所想也必逃不开课堂四十分钟的内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 黑,肉包子多少钱一个?”写信谁都有过,每个周一到楼梯口的窗台上巴望着回音,谈谈友谊,永久的友谊,谈学习和未来,谈理想和空虚,不谈爱情。用的词语都是幼稚呢:“一别一年,这高中一年,滚滚爬爬,摔摔打打,不说曾经沧海,也差不多。虽然天戈一方,吴楚异乡,但蒙趾离相助,我们都能频入彼此的梦乡。淤在心底的岁月,就像沉入潭底的石子,表面了无痕迹,如同已经忘记。可午夜梦回,星空独坐时,一颦一笑都是那么清晰,一如往昔。”秋水少年才气纵横,不是生僻字不用,不是典故不引,每段必有个书袋,或历史插曲,或古文新诗,佛学哲思古今中外,杂学旁收,不抖搂在文字间不痛快!秋水没有成为文学少年。 秋水说,“一个人的灵气,顾名思义,是一种气体,它因为存在空间的扩大而变稀,它因为别人灵气的存在而变杂,变得不纯粹,变得失去本性。”冯唐协和医学博士毕业后,在美国念书去麦肯锡做咨询,和别人的灵气混合,去世界范围内扩大。后来回北京买了大四合院在胡同闹世居住,混文艺圈喝大酒,写了《万物生长》,《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北京北京》。语言越发老道,掉书袋的习气一扫而去,少年的忧郁不再,早以烧成灰历练成底子,深深的埋在文气中,“仿佛有一种语言,说出来便失去了它的底蕴,仿佛摇落的山音,掌上的流云”。最近网上议来议去韩寒方舟子之争 终于闹上法庭,从时间线事件点到手稿考据,科学论方法论舆论百般武艺全部用上。虽说韩寒文章社会意义多于文学价值(几乎没有),但如青春不可回头,时光无法复制,少年心情和心态也是难以模拟,少年行文掉书袋如同发育期,是必经之路:诸子百家历史综合诗词歌赋,中国文化这一坛老酒,随便舀一勺出来兑水,都能糊弄人。谈笑笔墨间不免有虎气,纵横捭论不免有稚气,不必为赋新词就能闲愁旧恨,惦记着那些年我们一起的女孩男孩,言必谈高考老师教导主任,搬出课本里的窠臼新巧的改成俏皮话顺口溜,抨击这并不了解的社会。到后来发现社会比学校好混,娱乐圈比文艺圈好混,最好混的是什么都插一脚加上体育圈。文章越写越顺,眼比心高,嘴比手快,仲永没死,只是伤了。其实根本不必怀疑真假,十余岁的心情写出来的文章,记述的心情和真实性都不能再返。少年的视角,是成人在阳光下眯缝着眼睛四十五度仰望不能复制的。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踹着心痒,却也欢喜

“美丽的是错误,残酷的是真实。夜让一切更美好。夜色掩着,可以安全地脸红,心跳,搓脚。”这是看的第三本冯唐的小说,正如一开始序里讲的:这只是记录下一开始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或许自己有点静不下心,总期待着小伙儿和姑娘能实质性的发生些什么,翻完后,方才醒悟,其实他一开始就已表明,这只是个“最初”。我邪念了,罪过啊罪过。前大半段文是断断续续着看下来的,各种注意力不集中,后面内容应该才能称得上是真切的看过。动容之处有很多,尤其是秋水自个儿出离人群,独自闲遛弯时之叙述。我就很疑惑了,一个集投资理科金融类的退伍妇科博士,你究竟是如何有这么细腻的神经的?总觉得书里的秋水能代表你,可现实里的你又整日劳累应付陈酒新人与杂碎,围脖上但凡有点小粉夸夸你,你也总能让我联想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人在四周堆满书的屋子里,你在得意,在整个世界就是这屋子的天地里得意。你的得意不露锋芒,却被易察觉。《欢喜》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以及《活着活着就老了》要严肃些吧,不过这是我见过严肃中最带柔情的书,柔软的过了头。你把这些柔软捏成不同的形状放进一个玻璃瓶里,根据“瓶体工程学”的原理凹凸补进,互相融合,一点儿不挤,一点儿不浪费。所以像刚上来说的,我心痒,我巴不得它能多点什么,把瓶子挤破才好。你说其实你是一个诗人。现在你有一种我道不明的吸引力拉扯着我。心痒。

闷骚少年对于生活的纪实作品

初看欢喜,被他老练却又在时刻卖弄的文字给震惊了,这确实就真真是中二少年应该写出来的味道。但是在平凡如同高中生活的故事中,字里行间透出冯唐对于时间的不同看法,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生活,是不是活得快乐,是不是过的如流水一般无情。秋水的生活是普通的,但是背后却有他自己喜欢的‘大山’在做后盾,让一个人可以波澜不惊,假装自己已经成熟长大了,用死去的人不断流传的思想,去忖度身边的情事。想想,如果一个人从小能够这样看书,这样去了解书背后的世界,或许这应该就是一个普通的人背后应该有的世界和世界观。作品中各色人等有着鲜明的特性和各自不同的代表,我想每个有过高中经历的人都能够在自己的记忆里找到对应的或许刻骨铭心,或许早已记不清名字和长相的那个人,不断出现的中二气息浓厚的环境描写(当然还是很棒的)也给本来平淡的故事添色不少。孟寻应该是本文不二的女主角了,一个符合每个人在青春年少遇到的友情爱情傻傻分不清楚的那个人,其实每天能够在一起就会让互相很开心,但是总会有那么些烦心事,让自己让对方去质疑去忧愁。孟寻和秋水,一股子学生时代恋爱的青涩懵懂,淡淡的开花了,流出好似寿与天齐的情感,有的成了,有的谢了。但是无论如何,它的存在就是美好的。总之,欢喜是一部让人有想重活一遍高中生活的故事,让人会回想起过去的人和事物。文笔闷骚却很有代入感(中二少年通病),行文中流露出的世界观也是让人再次思考生活的契机,因为这些个东西,我们都经历过啊。最后的爱意模糊的吻,粘稠哭泣的眼,响彻脸心的耳光,青春的尾巴就这样溜走啦,谁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呢?

欢喜之后,长大之前

我的全身重量等于我对你的思念的时候,你能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来想起我么?第9次试图读《欢喜》,之前的8次都半途而废。我就奇了怪了,读了冯唐所有的书,就差这一本了,每次都读到中间就断开了每次读到中间就断开。仿佛一个好好的人走着走着突然一下子失去了知觉。躺在下雨的路边,看着自己的灵魂出离身体,一条小狗过来舔自己的脸,周围人冷漠的目光。我看得到雨滴下坠的形状,却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在恍惚中我觉得你来了,我想问问你,当我的全身重量等于我对你的思念的时候,你能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来想起我么?这次是在地铁中晃晃悠悠读完的,整本书断断续续用了不到2天的时间,属于比较快的节奏,可能前面的情节和对话都太熟了吧,他和孟寻的故事,好和不好都莫名其妙的,可能这就是男女间感情的真实写照,小孩子的时候,哪有那么多有来由的情绪,现在看来,都在为一个阿里不达的东西烦恼。北京孩子的生活,有闲没钱外加贫。喜欢胡同口的女生,经常有事没事在外面晃悠,却不知不觉间总来到她家的门口。好像这个世界是以她为中心似的,自己就像个围绕着旋转的行星。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躲避女生的目光了而眼中充满温情。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她互相极尽冷嘲热讽之后,总留下一个温暖的POSE。又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从你的门口走过,心潮都不再澎湃了,但却还是没能忘记向你的窗子望一眼。直到我看到你从另一个男人的车上下来,手捧着一大把花束。冯唐在前言中说,写《18岁给我一个姑娘》是为了在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第一次接触色情和暴力的感觉。明月同学曾经就着北京夏天的雨和石锅拌饭对我说,她不喜欢那本书,因为它物化女性嘛,但却在公车上看《万物生长》笑得浑身抖。人生的不同阶段,男人难就难在实话实说,而说出来又让你觉得美。这才见工夫。要么怎么从小咱就学真善美呢,可后来总觉得真的东西不那么善也没那么美。于是一部分同学化犁为剑,从此干上了烧杀抢掠等有前途的工作。可总有那么一小部分同学,可能学习成绩没那么突出,平时也不怎么爱做值日,可就是长大了还没忘记小时候的追求,他们在真实世界里发现善良和美的东西,于是其中的一个人写了《欢喜》。

《欢喜》——将冯唐看老

看完《欢喜》,冯唐在大陆出的书终于基本过了一遍。从《猪和蝴蝶》、《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到《万物生长》、《北京北京》,从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从日本到中国,时间和空间已沧桑变化。先说冯唐的小品文。《猪和蝴蝶》既是他随笔集的名字,也是其中一篇的题目。在那篇文字里,冯唐说他喜欢猪和蝴蝶,然后说明了喜欢猪的理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字不提喜欢蝴蝶的原因,这事我觉着是个很硬的伤。其它的文字,时间过去很久,记不太清,就凭记忆评论一番。我有个看法,时过境迁,还能有印象的,一定是他写得很独特的地方,其它忘掉了,大概也就一般。他谈到小品文的四次烂漫,第四次里自然有他。他的小品文写得很漂亮,有古风,与他小时候背大量唐诗宋词,上大学后浏览《四库全书》有直接关系。小品文篇幅短小,用带点古风的中文来表达正合适。关于这点,冯唐在《中文小说:体会时间流逝中那些生命感动》中写得很清楚。由此而说到小说,冯唐的小说文字也带小品文气息,单独看一段,很漂亮;看整个结构,就有点乱。大概是我理解不到位,然而同样是在《中文小说:体会时间流逝中那些生命感动》一文中,冯唐承认中文写长篇小说,就比不上英文了。他极推崇亨利•米勒,赞他元气淋漓,浑身都是小鸡鸡。在他自己的小说中也应当有所借鉴。不过我很怀疑小说是否应该或者能够做到“浑身都是小鸡鸡”,短篇的话,处处奇峰突起,还可以支持得住;长篇的话,时时高潮迭起,恐怕就要精尽人亡。即使作者够持久有力,读者未必能坚持不懈。所以我觉得小说还是要起承转合,君臣佐使,文字固然力求漂亮,但是结构才是最重要的。我以为,冯唐的小品文写得比小说好看,给《猪和蝴蝶》作序的黄集伟也是这样看法。黄集伟对王小波也是这样看法,冯唐对王小波的小品文没作品评,而对其小说有一通宏论,去年四月王小波逝世十周年时还被《新京报》炒冷饭转载,原文载《猪和蝴蝶》第一篇《王小波到底有多么伟大》,转载之后叫《王小波没您说的那么牛》(http://www.zgyspp.com/Article/y2/y14/200704/5682.htm)。其中指出的王小波小说的不足:文字寒碜、结构臃肿、流于趣味,我觉得后两条也值得冯唐小说多多注意。冯唐本姓张(见《猪和蝴蝶》49页《饭局及酒及色及一万里路山河及二十年来文章》),名不详(我始终没google到)。“冯唐”这个笔名,自然是来自“冯唐易老”,所以他梦想“用文字打败时间”。不过我比较悲观,文字只能麻醉神经,让你幻想剑气如虹,笑靥如花,可是终究逃不过灰飞烟灭。冯唐似乎还有一本《活着活着就老了》,但他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fengtang,http://www.bullog.cn/blogs/fengtang/后面这个是牛博网的,更新比新浪快,但常会挂掉)上并没有列出来,卓越上也没有,豆瓣上倒有介绍(http://www.douban.com/subject/3018322/)。《北京北京》的台湾版《三日,十四夜》,我也没见过,希望将来能有机会去台湾。首发于http://www.amazon.cn/mn/reviewDetailApp?reviewid=744000&uid=168-7425277-606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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