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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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6-01
ISBN:9787532132935
作者:华盛顿·欧文
页数:202页页

作者简介

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家华盛顿·欧文(1783-1859)主要以游记随笔和传记作品获得盛名,被誉为美国文学的奠基者。他生前游历了英国、西班牙、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很多欧洲国家,并通过勤奋的写作,生动再现了十九世纪欧洲的风物人情。
《庄园见闻录》是作者根据在一个名叫勃雷斯勃列奇大厦的乡村贵族庄园做客期间的所见所闻创作的。书中,既生动描写了他在此庄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当地的风土人情,同时也创造性地以短篇小说的形式记录了他在此庄园听到的许多传说和故事。其中有些爱情故事(如《安纳特·迪拉布尔》)中的人物对爱情的执著、甚至相思成疾,写得非常感人;有的故事(如《道尔夫·海立格尔》和《风暴船》)则成功运用了《天方夜谭》的艺术结构;也有的(如以中古西班牙为背景的《萨拉曼卡的学生》)则不仅故事曲折引人人胜,还洋溢着异域风情。把这些故事、传奇贯串起来的,是作者对老派英国乡村贵族生活和性格的随笔性描写。通过这些篇章,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的贵族生活场景被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本书是作者继《英伦见闻录》之后又一部关于英国的见闻札记,堪称《英伦见闻录》的续篇和补充。
译者万紫是著名翻译家,曾与雨宁合作翻译了杰克·伦敦、华盛顿·欧文等人的多部著作。

书籍目录

译者前言
作者的话
01.大宅
02.忙人
03.情人们
04.萨拉曼卡的学生
05.安纳特·迪拉布尔
06.恋爱的征兆
07.算命
08.爱情的魔力
09.道尔夫·海立格尔
10.风暴船
11.婚礼
作者告别的话

编辑推荐

《庄园见闻录(全译本)》:世界行旅文学经典。

前言

华盛顿欧文是美国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他是第一个为美国文学赢得世界声誉的人。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颂扬欧文为“新世界文学派到旧世界文学界来的第一任大使”。他的第一本散文《纽约外史》出版后,受到欧美广大读者的欢迎。英国伟大的历史小说家司各特说:“我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和斯威夫特的风格相近的作品。”当时欧洲其他一些大作家如普希金、果戈理、拜伦、海涅和狄更斯也都非常赞赏他。欧文1783年出生于一个纽约商人的家庭,1859年逝世。他出生时恰逢美国独立战争刚刚结束,逝世后不久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当过律师,经过商,当过使馆人员和大使,旅游过英国、法国、瑞士、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向往田园生活和古代遗风。他最爱写随笔和短篇小说。他所创作的最著名的几部作品如《英伦见闻录》、《庄园见闻录》①、《旅客奇谈》、《阿尔罕伯拉》,都是随笔和短篇小说的合集。他的短篇小说成为美国后一代作家的典范和美国文学界广泛流行的体裁。他的这些主要作品,除少数关于在美国的荷兰移民的故事和美国自然界诗情画意的描写之外。

内容概要

华盛顿·欧文·是美国著名作家,他于1783年4月3日出生在纽约一个富商家庭。欧文从少年时代起就喜爱阅读英国作家司各特、拜仑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中学毕业后,他遵从父命在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但他的志趣却在文学方面。1802年,19岁的欧文在《早晨纪事报》上发表了几篇书信体散文,崭露头角。后来他因病赴欧洲休养,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途笔记,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9年,他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以“迪德里希·尼克博克”的笔名出版。这是一部具有独特风格的诙谐之作,充分显露出欧文的幽默才能。《纽约外史》出版后,欧文便成为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在这之前,美国虽然获得独立已有三十余年,但在文学方面却始终未能摆脱英国的束缚,创作出足以代表这个新兴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作品来。欧文运用本国题材写出的《纽约外史》这部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对于促进美国民族文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1815年,欧文再度赴英。他游遍英国的名胜古迹,怀着对英国古老文明的仰慕和对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向往,写出了著名的《见闻札记》和风格类似的《布雷斯勃列奇田庄》。《见闻札记》是欧文的代表作,包括小说、散文、杂感等32篇,以幽默风趣的笔调和富于幻想的浪漫色彩,描写了英国和美国古老的风俗习惯以及善良淳朴的旧式人物。这部作品在英国出版后,受到欧美文学界的高度重视,奠定了欧文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1826年,欧文到西班牙搜集了许多有关哥伦布的珍贵资料,游历了格拉纳达的名胜,并在阿尔罕伯拉宫逗留了将近三个月。这一切激起了他对研究西班牙历史的兴趣。1929年前后,他写了三部有关西班牙的著作:《哥伦市传》、《攻克格拉纳达》和《阿尔罕伯拉》。在这些作品中,欧文以讲故事的形式,揭露了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歌颂了摩尔人为追求自由幸福而进行的斗争。写了《阿尔罕伯拉》之后,欧文的创作热情便衰退了。1832年,他回到了阔别17年的祖国。他的晚年,除了当过几年美国驻西班牙公使外,绝大部分是在家乡度过的。1859年11月28日,欧文与世长辞。美国人民为了怀念这位在文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作家,在纽约下半旗致哀,而欧文的许多优秀作品则被人们传诵至今,成为珍贵的文学遗产。他本人更被尊为“美国文学之父”。

章节摘录

这个最古老的家宅,在治家方面是本地独一无二的。虽然这家的主人自称不过是个乡绅,我却没有见过能比得上他的贵族。——快活的乞丐读者如果读过我的《英伦见闻录》,大概还能记得勃雷斯勃列奇那家人的情形,我曾经和他们度过一次圣诞节。现在我又来拜望这座庄园大宅里的人了。这里最近就要举行婚礼,我是应邀来做客的。老太爷的第二个儿子,名叫盖,是一个出色的、挺神气的年轻的陆军上尉,他和他父亲的养女,漂亮的裘丽亚·滕普尔屯不久就要结婚了。祝贺的亲戚朋友们已经开始从各处赶来,因为老太爷历来就反对那种静悄悄地私下举行的婚礼。他说:“还有什么比热热闹闹地送一对少年夫妻驶向生活的海洋更好呢!一个好的开头等于航行了一半路程。”在我往下谈之前,希望大家不要把这位老太爷误认为世人常常形容的那种离不开马鞍、整天猎取狐狸的绅士,这样的人,事实上在英国差不多已经绝迹。我所以要用这种乡村的称呼,一则是因为邻近的人都这样称呼他,二则也因为这样可以免得时常去重复他的姓氏,那种拗口的古老英国姓名,弄得法国人叫苦连天。事实上,这位老太爷,可说是老式英国乡绅中硕果仅存的一位代表,他几乎完全守着庄园过日子,因此颇有点乡村气味。英国人只要有机会按照他自己的方式生活,往往容易变得很风趣,所以,他又是一位幽默家。不过我倒是极看中他那癖性,那种固执地崇奉英国的古风旧习的癖性,这一点很合我的口味,我对于我的“故国”的古老别致的特征,一直有很大的好奇心,提到了就兴致勃勃,从来不会厌倦。此外,老太爷的家庭有许多特点,在我看来,似乎也是带有民族性的。它是英国的老贵族世家之一,我认为,那是在英国才有的一种家族,别的国家里的人对他们很难了解。这意思是说,他们只属于古老的乡绅世家之类,虽然没有爵位,却保存着古老世家的高度自豪感。他们一点也瞧不起那些后起的贵族,甚至认为把他们那些古老家族的姓氏和现今的爵位相提并论,会有损他们的尊严。这种感觉由于他们在世袭领地上享有特权而强烈地滋长着。老太爷的房子本来也是一座古老的领地中的府邸,位于约克郡,那地方幽静而美丽。房子里的主人,周围乡村的人向来把他当作“世界上的伟人”,靠近大宅的那个小村子的人对待这位老太爷,简直像对待封建主一样恭顺。这种古老的庄院大宅和这样古老的家庭,眼下是难得一遇的了。这种按照道地的老式的英国治家方式,能作为一个与世隔绝的标本保存下来,很可能正是由于这位老太爷的怪癖。这一次,我仍然被安置在古式边厅里一间嵌板的房间里。不过,窗前的景色却和我以前冬天到这里时大不相同了。眼前虽然是四月初,但是天气晴朗,即将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我觉得,初开的花儿总是最迷人的。现在,那座老式花园里的花坛上尽是欣欣向荣的鲜花;花匠已经把他培植的奇花异草拿出来,沿着石栏排列好了。树木上布满了绿芽嫩叶。每逢我推开叮当作响的窗户,就会闻到木樨草的香气,听见蜜蜂在向阳的那堵墙边,嗡嗡地飞行于花丛之间,还可以听到画眉的各式各样的歌声,以及小鹪鹩悦耳的欢唱。我既然小住在这谨守古风旧习的古宅里,心中也打算把眼前的景色,人物不时地写成文字。但我希望弄清楚一点:我不是在写小说,没有什么曲折的布局和神奇的冒险可向读者讲述。我要谈的这座大宅,据我了解,并没有什么暗门、夹壁墙或者内堡,因此也没有什么神奇故事可谈。这个家庭,是一个可敬的、好心的家庭。在我提笔和搁笔之间,他们一般都是准时吃饭喝酒,上床睡觉,然后再准时起来而已。老太爷的心地又是那么善良,照我看,他根本不像要在即将到来的婚礼中作梗的人。总之,我实在看不出在我住在大宅的全部时期,还会有丝毫特殊事件出现的可能。我这样老实地告诉读者,为的是免得他看我从容不迫,尽谈些日常的英国情景,就急于翻到后面,希望发现什么神奇的故事。反之,我还要请他和我一同信步漫游,像到田野里去一样,时而停下来摘一朵鲜花,或者听听小鸟的歌声,或者欣赏欣赏风景,不必急于结束这段旅程。当然,如果我在这幢古老的大宅里漫游的时候,居然看到或者听到了什么奇闻,足以驱除日常生活中的单调气氛,我是一定会讲给读者听的。我知道,不论内容多么严肃的书,如果里面没有奇闻趣事,再加上许多谎言和笑料,就是头脑最清醒的人也会厌倦。——给长官们用的镜子忙人他是一位衰老的绅士,一辈子的生活大半依靠能说会道和我的主人给他的供养,这样,也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好处。他讲的故事,唱的歌,耍的种种花招、诡计和玩笑,真把我主人吸引住了,你要是见了,一定也会佩服——现在他和我主人正在一起。——欢乐的水手我这次重到庄园大宅,欢迎我的人里,可以说没有谁比西蒙?勃雷斯勃列奇先生更恳挚的了,他又叫西蒙大爷,老太爷常这样称呼他。我一进花园就遇到了他,当时他正在训练一条猎犬,他像欢迎一个朋友到来那样,十分热诚地招待我。过去我也曾向读者介绍过,他是一个动作利落、老单身汉模样的矮个子,在这一大家人的心目中,他是一位口齿伶俐的老花花公子,而且是老太爷手下的一位万能博士。我发现他和往日一样,仍旧忙得不可开交,有成千上百件事要他去做,人人都等他去照应,并且和颜悦色地说个不停。的确,世上比这样忙碌的闲人更快乐的,可真不多。我的意思是说,这个人永远在无事忙。我到后的次日早晨,到他房里拜访,房间的位置在大厦的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据他自己说,这是因为他喜欢自由自在,躲在一边。房里的陈设完全是按照他自己的嗜好布置的,一个老单身汉所需要的种种便利和安排,在此可见一斑。室内的家具虽则是从大宅各处收罗来的不成套的桌椅,却也经过挑选,或者是因为他看得中意,或者是因为摆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很合适。他提起那张老式的太师椅就赞不绝口,并趁此指责新式椅子的退化,不像高背的古董椅既高贵又舒适。和正房相连的,有一间小屋,他把那里称作他的书房。室内有几个他亲手制造的吊在墙上的书架,陈列着几本关于放鹰、打猎和兽医的古书,还有一两部他为了向老太爷表示敬重而研究的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集。此外就是些《小说家杂志》、《体育杂志》、《赛马年鉴》,一两部《新门年鉴》,一部缙绅名录和一部关于纹章的书。他的猎装都挂在小壁橱里的木钉子上,墙上有许多钩子,挂着他的渔竿、马鞭、马刺和他的一支心爱的猎枪,那是他祖父传下来的遗物,制作镶嵌得十分别致。此外,他还有一对单音笛子和一把他一再修补过的小提琴,并且断定它还是一把真正的克莱蒙纳Q),但我只要听到他那拉锯式的声音,总觉得使人不寒而栗。他最得意的是收集了一些精选的英国古乐谱,对现代作家的作品,他却不屑一顾。中午人声寂静的时候,小房里常常透出使人昏昏欲睡的拉锯式的琴声,拉的自然也就是早已被人忘掉的曲子。不过,他的音乐才能却往往要在黄昏以后才能充分发挥,当他为孩子们在大厅里跳舞而演奏的时候,他在孩子们和奴仆们之中,完全成了奥尔菲斯的化身。这个房间处处都足以说明人从事的杂务之多:这里面有手抄的乐谱,绣花的图样和画得不甚高明的风景速写,还有一只明箱和一架幻灯。近来,他正打算精心为它画九张幻灯片。总之,这的确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的房间,样样事情他都懂得一点儿,只可惜件件都不在行。我在他房里消磨了一些时间,鉴赏了他在这些小玩意上独出心裁的表现,后来,他就带我到大宅周围,参观马厩、狗房和其他的附属设备。这时候,他就像一位将军检阅各个营房似的,不过,这里面也有一层道理,因为凡是他在家,老太爷总要把这些事交给他管理。于是,他问问马匹的情况,检查一下马蹄,给一匹马开一帖泻药,又吩咐把另一匹马放一次血,就带我去看他自己的那匹马,把它的优啰啰唆唆地称赞不已;我也注意到,马厩里那许多马,也只有这一匹占着最好的一栋。接着,他带我去看他和老太爷的一种新鲜玩意儿。据他说,这叫做养鹰,只见笼子里拘禁了几只愁眉苦脸的苍鹰,在那里受训练。其中有一只矫健的苍鹰似乎正在受这位西蒙大爷的特别训练。他还告诉我说,过几天,他会让我瞧瞧这个道地的老式品种,表演它那绝无仅有的本领。我们周游的时候,我又注意到那些马夫、管猎场的人、训猎狗的以及别的仆人,似乎都和西蒙大爷相处得很好,爱和他说上几句笑话;不过我当然也看得出,在和职务有关的事情上,他们全尊重他的意见。然而,只有一位性情暴躁、发起狠来火烧火燎的老猎师是个例外。他是个瘦小而结实的老头子,戴着一顶破敝不堪的丝绒骑师便帽,穿的是一条皮裤,因为穿的时间长了,已光亮得像上过漆一样。他喜欢辩论,爱管闲事,照我看,常常为了吹毛求疵而和西蒙大爷争执不休。在养鹰问题上尤其如此,因为这些鹰似乎一直是由他专职照料的,然而按照西蒙大爷的看法,似乎他养得很糟。当时,西蒙大爷讲了一大套关于放鹰,修补翅膀,上光,护伤和鹰食的问题,我看出来,老克瑞士提听了完全莫名其妙,不过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对这种有关技术的学问,似乎完全不放在眼里。西蒙大爷听到他的反驳,居然如此和颜悦色,真是使我诧异。后来,他把其中的情形向我做了一番解释。原来老克瑞士提是这里最老的一个家仆,已与犬马为伍过了大半个世纪,还服侍过勃雷斯勃列奇先生的父亲。这里的每一匹马的谱系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它们的高祖大多数都在他跨下当过坐骑。他能把六七十年以来每次打猎的情形讲得原原本本,对于府内挂着的每个鹿头和狗窝门上钉着的每一样胜利品的来历,都了如指掌。如今这一代的马,一匹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也是他晚年的乐趣所在。老太爷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候,他陪他去过一次,当时他那些打猎的故事曾轰动全校。这一切足以使这位老人固执己见了,因为他认为,在这些最重大的事情上,他比全世界任何人都知道得更多。的确,西蒙大爷当初就做过他的学生,而且承认自己的打猎入门知识还是克瑞士提教给他的,想到这里,我怀疑如今这位老人可能还把他当成一个生手呢。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走过宅子前面的一片草坪,顿时听到宅子里传来一阵门房里的铃声,不一会儿,从大路上缓缓地来了一队人马。我的同伴看见这情形就停下来,想了一想,接着,突然一声欢呼,匆忙前去迎接了。人群走近后,我发现来者是一位容貌姣好、神色清新、年纪半老的太太,穿着老式骑装,头上戴顶宽边的白海狸帽子,颇像雷诺爵士画上的人物。她自己骑的是一匹油光水滑的小白马,后面跟着一个随从,服装华丽,骑一匹养得很胖的猎马。相隔不远,还有一辆古老笨重的马车,拉车的两匹马和赶车的马夫都肥胖得出奇,马夫旁边坐着一个身穿绿色制服、打扮得很花哨的小跟班。车子里面是一位古板拘泥的人,看神气,似乎是个介于夫人的陪娘和随身侍女之间的人物;此外还有两条被纵容惯了的恶狗,面貌丑陋,各在一边车窗口里狂吠。守在宅子里的人这时全出来接客了。老太爷亲自扶她下了马,和她亲热地吻了一阵。美丽的裘丽亚扑到她怀里,和她拥抱,那种浪漫的亲热样子,就像两个同宿舍的学生一样。其中,裘丽亚的情人似乎深得这位太太的欢心,于是就由他陪着她一路走向正座。这时,原先聚在大厅里的那些老仆人已列成一排,看到她从面前走过,都深深地鞠躬致敬。西蒙大爷当时照料这位老太太的情形,在我看来,可说再殷勤、再热诚不过了。他先只是沿着大路,紧靠着她的小马走着,当夫人受全家大小问候的时候,他借此机会去招呼那个胖马夫,拍拍拉车的两匹马的光滑皮毛,又特别和夫人的侍女,也就是车里那位一本正经、神态凄苦的贞女,说上一两句客气话。这天早晨,他后来一直没有和我在一起。他仿佛掉在夫人身后的漩涡里面,一下子被卷走了。只有一次,他在匆匆为这位夫人办点差使的时候,稍微停了停,告诉我这是李丽克莱夫特夫人,是老太爷的一位姊妹,家产极丰,将来可能全要由上尉继承过来,又说她那个庄园正好坐落在全英格兰最宜于打猎的地方。03情人们起来吧,我的情人,我的好姑娘,我们一道去吧!你瞧,冬天过去了,雨过去了,停了,地上露出种种的鲜花,鸟儿唱歌的时节已经到来,田野里可以听到斑鸠的声音。——所罗门之歌一个稍微带点哲学家气味,外加又是个单身汉的人,而他由于在生活上干过一些蠢事,学得了一些经验,开始以过来人的眼光观察男男女女的行径。对于这样的人,我得说,他如果看到一对青年情侣的所作所为,一定会觉得眼福不浅。这虽然不会作喜爱花草等那样严肃和系统的研究,但一定也是同样有趣的。因此,自从我来到这座大宅后,我自然也从观察美丽的裘丽亚和她的情人之间的情景里,得到了很多乐趣。一个天真无邪、不谙风情、在恋爱过程中初次打了胜仗的女儿家所有的那种欢乐、害羞的心情,她都具有;上尉对待她的情形,也正像一个年轻的恋人看到自己获得了这样美丽的人儿一样,往往是一面倾心相爱,一面又觉得趾高气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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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英国的庄园,往往伴随着霭霭的雾气,弥散在脑海里。大片平整的草坪尽头一幢孤零零矗立着的惨白大house。在雾霭中探出头来的是目光狡黠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还有那个企鹅一般迈着小碎步的波洛,他们要勘破不良美妇人的恶毒心机,探察纨裤子弟苍白面色下隐藏的疯狂,当然还有一个富有但来日无多的待宰羔羊。英国的庄园似乎永远与健康向上无关,它总是在没落的氛围里上演着一幕幕利欲熏心,男盗女娼,还有——谋杀。这次闪动着狡黠目光的是华盛顿·欧文。他东瞅瞅西看看,没有什么能逃过他敏锐的眼睛。但是——没有谋杀。这已经是华盛顿·欧文第二次光顾勃雷斯勃列奇大宅了。这次,他是受邀来参加家族二公子与养女的婚事的。不知在《英伦见闻录》中,欧文是怎么描述这一家人的,但俗语说,吃人家的嘴难免要软些,对老太爷,欧文算是口中有德,笔下留情,原本是一个固执守旧的人物,也换成了诸如“谨守古风旧习”、“古老别致”之类的词儿,但对西蒙大爷,欧文可就没那么厚道了。明里暗里夹枪带棒地将那种温文而雅的刻薄运用到淋漓尽致。西蒙大爷应该算是庄园里的食客,即那种明明没什么重要,却可以凭着主人的宠爱“为虎作伥”的人;也就是明明被大家伙打从心眼里瞧他不上,却也不好在面上带出来的主儿。西蒙大爷是“万能博士”,欧文正言道,“有成千上百件事要他去做,人人都等他去照应,而且和颜悦色地说个不停”,这样的“夸赞”可真有些了不起,然而欧文笔锋一转,写道,“的确,世上比这样忙碌的闲人更快乐的,可真不多”。尤嫌不够瞧,仿佛深怕大家看不明白似的,作者狠狠地补上了一笔,“我的意思是说,这个人永远在无事忙”,可真够不客气的。其实,西蒙大爷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劣迹,无非就是在他号称书房的地方仅放了一些杂志,《赛马年鉴》,缙绅名录之类的可以勉强称之为“书”的东东;无非就是能拉出一把扯锯似的琴声;无非就是画些“不甚高明的风景速写”;关于养鹰,养马,古谱,绣花,他也能滔滔不绝。于是,在欧文眼中,他成了“样样事情他都懂一点儿,只可惜件件都不在行”。但是,“动作利落,老单身汉模样的矮个子”西蒙大爷,就在一年前动了凡心。敲击老单身汉顽石一般心房的人是一位寡妇。“西蒙大爷那时却当真认为寡妇对他有情,为此他还破费了一大笔钱去添置新装”。当然,一个老单身汉要结婚,一定的舆论准备是必要的,所以,“他就开始向大家透露;一个人在上年纪之前必须成家的重要性”,而且,“每逢有人话中提到那位寡妇,同时又谈到婚姻的时候,他就会露出严肃的神气”。接着,欧文笔锋一转,“此外,他又私下向老太爷和教区长请教,如果和一个前夫遗产很多、但有几个儿女的寡妇结婚,是否合算。”寥寥几笔,却是字字珠玑,一个明明动了春心,却又拼命绷着的假正经,一个打着神圣婚姻旗号却精于算计的吝啬鬼就那么简简单单的跃然纸上了。欧文这种嘲讽的本领当然并不仅仅应用在西蒙大爷身上,在随笔中穿插的小说中也是毫不示弱的。说是“随笔中穿插小说”,不如说是那些随笔散文嵌入了这些小故事之中。不管怎样,这种方式实在称不上高明,生硬得就象是一块放置得太久的蛋糕。这些故事在见多识广,饱受过惊吓的现代人看来也实在算不得高明,它们顶多可算是有闲的贵族小姐妇人们打发时间的消遣,供她们在幸福而无所事事的时光中感叹一下他人的生活艰辛或是情路波折,再恰到好处地流下一些应景的眼泪。《萨拉曼卡的学生》开篇很好,极吸引人,但当爱情出现的时候,陈词滥调也跟着出现了,其后的部分除了刑场一节外根本不值一提。《安纳特·迪拉布尔》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原型也许就是大宅里的菲比·威尔金斯,管家的侄女。她们都曾经因为轻佻和倨傲而一度失去了恋人。但是《道尔夫·海立格尔》非常出色,比之世界上任何一部经典都毫不逊色。最后,庄园里的婚礼顺利举行,菲比·威尔金斯与情人重修好,李丽克莱夫特夫人的贴身使女,那位“一本正经、神态凄苦的贞女”----“白璧无瑕的汉娜小姐”拜倒在了老猎师的雄风之下,后者可是大宅上下唯一敢挑战西蒙大爷的人。庄园里的人在春日的和风中过着他们的生活,享受着他们的各种小烦恼,没有阴谋,也没有谋杀。他们只是偶尔在欧文的笔下闹点无伤大雅的小别扭。而现在,他们已然带着他们的小故事与欧文一起随风消逝渐去渐远。但在《庄园见闻录》中,他们音容犹在,跨越了永恒。

精彩短评 (总计13条)

  •     作为续篇,比之《英伦见闻录》进步不小哇。
  •     看欧文第一篇小说是《睡谷传奇》,实在很喜欢,这本书就更像是作者一个人在絮絮叨叨地讲故事,很有趣。另外本书的翻译文学功底很高,尤其是文中那些的老民谣翻译的及为上口又诙谐。个人觉得值得一读~~P.S.这一套共有三本,我都买了,觉得挺值得
  •     像是雪夜围炉讲古一样的氛围。
  •     哎有点看不下去,不知道他在讲什么
  •     真正的庄园见闻,所见皆为英伦乡间之人文,所闻则充满了封建主义糟粕,风暴船、炼金术等,神乎其神。
  •     很适合旅途中,打发时间来去看。
  •     古老的英国庄园
  •     比《英伦见闻录》好看,兴许也是翻译的问题~
  •     人物性格刻画还可以,但庄园本身的生活场景描写分量不足,演绎的关于爱情的传奇故事太多而且故事本身都过于天真而不是成人世界的真实生活。
  •     翻译差劲
  •     在故园游宴、访迹、分享冒险。
  •     没预想中好看诶。。
  •     古典与奇幻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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