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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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1
ISBN:9787544708166
作者:(英)毛姆(Maugham,W.S.)
页数:231页

后记

翻译毛姆这本轻松愉快的小书纯属偶然,那是源自今年初于广州某大排档跟译林几位编辑的午夜邂逅。然而更为偶然的是,译事开工与完工之际,我都在偷闲阅读另外两位作家的书信集或旅行记,前者是奈保尔家书,后者是美国作家保罗·瑟鲁(Paul Theroux)的《骑铁公鸡游中国》(Riding the Iron Rooster: by Train through China)。这两位曾经交好后来反目的作家虽与毛姆不同时代,但是奈保尔家书有一处提到《客厅里的绅士》,那是奈保尔的父亲写给儿子的一封信:“你要是真得寄点什么,那就寄毛姆《客厅里的绅士》罢……”至于保罗·瑟鲁,他的短篇小说也曾写到当今马来西亚的欧美人士,可谓翻新了毛姆笔下的老旧远东。以上三位的风格至少有一处相似:他们都眼光敏锐,他们都落笔辛辣。翻译毛姆的这本小书,正需要多多熏染这样的文风与文气。所以,与其说是不经意的闲读与跑题的闲谈,不如说是大大合乎逻辑而且有助本书的翻译。当然我更想说,他们的文字我都喜欢,而翻译这本小书,至少一半是为趣味。如此道来肯定犯傻,但我总觉这是与文字结缘的首要条件,不论翻译还是写作,亦不论前世还是当世。况且在我看来,“翻译机器”流水线生产的译文与笔是心非的稻粱文字,真的就像没有感觉的恋爱或性爱,就像纯为金钱的婚姻或同居,都是人生一大蹉跎甚至败笔。《客厅里的绅士》当然不是毛姆的皇皇巨著,不过是他20年代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用他的话说:“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我是职业作家,我希望靠这本书赚一笔钱,或许还能得到一点赞誉。”然而这样的开诚布公,远远好过现今不少大作家与小文人的表里不一。至于毛姆所说的“一点赞誉”,我想他现在依然还能得到,因为他描述了一个早已消失并不乏美丽的世界,因为他的所见所闻与所思,既有优美的写实与冷峭的白描,亦掺入了虚构与自传的因子(书中讲到一位丑陋的法国殖民总督,即有毛姆祖父与父亲的影子),因为他的文字有趣却又充满睿智,因为他的观察与感受往往直言不讳(他对吴哥赞誉有加,对海防与河内毫无兴趣,因为海防是座乏味的商业城市,河内则是法国城镇的翻版),正如他在书中的表白:“我想,或许我是以某种激情来观察,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们予我的情感。”需要坦白的是,这本小书虽然轻松有趣甚至可称美文,毛姆的文字却有生涩之处,就连英语世界的读者亦有微辞,戏称毛姆此书虽是地道的大不列颠英文,但某些行文仿佛是从德文或古挪威语翻译而来。熟读毛姆的读者大概都知道,他出生于巴黎的英国使馆,从小即讲法语,直到十岁亦即父母相继病逝以后才回到英国。毛姆的法语流利过英语,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依照译者揣测,《客厅里的绅士》某些“翻译”文风,未必就是毛姆的英文真的不济所致(起码他的小说没有这类“翻译体”)。或许,毛姆真是如他的序言所说,是在进行“风格的演练”,因为“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只是毛姆先生这一“文字游戏”,最大“受害者”莫过于译者,要从间或生涩的“译文”再度翻译,并致力传达作者要么优美要么冷峭的描写与感想,实在是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当然亦不乏另类乐趣)。至于这一“转译”效果究竟如何,译者不敢自我评判,唯有留给读者诸君月旦了。

作者简介

“当你想到散布丛林中的那几所荒寺和散落博物馆里的那几件残雕,它们是这个强大帝国与这个躁动民族留下的一切,这些伟大的高棉雕塑就会令人异常心酸。他们不再有力量,他们四散而去,成为挑水劈柴之流,他们杳无踪迹;而现在,他们剩下的人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名字只存留于他们如此奢华地创造的艺术之中。”
本书是二战前毛姆游历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毛姆通过水路从仰光来到曼德勒,又骑马通过山区和山国家森林曼谷、再过海来到越南海防。这是一本旅途的速写散记,几乎没有传统游记中景色的描述,取而代之的是更让我们愉悦的个人的旅途见闻和感怀,而正是这些让每一次旅途都有了独一无二的价值。

编辑推荐

《客厅里的绅士》:“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

前言

小说家间或不写小说让自己歇口气,我以为很好。每年写部小说,如很多作家必须所为,以谋一年生计,或因害怕自己若是保持沉默要被忘却,可谓一桩闷事。他们的想象力无论怎样丰富,心中未必总有一个急需表达的主题让他们不得不写;他们也不太可能塑造自己未曾用过的鲜活人物。他们若是有说书人的天赋并谙熟自己的技艺,或许写得出一篇令人满意的小说,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只有靠运气。作家创作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精神奇遇的记录。这不可能做到。职业作家不能指望总是跟随这一目标,他必须时常安于写一篇技巧娴熟之作的较小业绩;不过,他心有此念却很好。可是人性的变化无穷无尽,所以作家塑造人物可能从来不需要模型,他只能处理合乎自己性情的那一部分。他替人物设身处地;但有些他不能涉足。对他来说,有些人太陌生,他把握不住。他描写他们是从外着手,观察与同情分离,鲜能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是以小说家倾向于复制同一类型;他们精明地更换笔下人物的性别、身份、年龄和外貌;但你要是近观,就会发现他们乃改头换面的同一组人物。确实,小说家愈了不起,愈能塑造更多人物;但即使最伟大的小说家,这一数目也受制于他的个人局限。只有一种方法令他多少能够应付困境:他可以改变自我。这里,时间是主要因素。能够等到自身产生这一变化的作家很幸运,即他能以新鲜和独特的眼光来观察眼前事物。他是变量,变化中的数量赋予他视为等同的符号以变更的数值。但某一条件下,场景变化也有很大作用。我知道有些作家作冒险之旅,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他们的一众朋友,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待到返家,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全然相同。如此这般,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作家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本书不像《中国屏风》那样乃意外所获。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中国屏风》我写得开心。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一部小说中,风格必然要受事件影响,单一文风几乎行不通。心理描写的表达方式有别于事件叙述;而对白,至少应予人以谈话正在进行的合理印象,必得摒除一成不变的效果。悲剧段落的文风也有别于喜剧段落。有的时候,你的叙述需用对话方式,随意使用俚语甚至有意为之的粗疏之言;别的时候,又要求使用你所能为的堂皇文句。结果肯定是锅大杂烩。有些作家很是看重语言之美,在这方面,唉,他们通常意指绚丽词藻与华彩文句,他们罔顾素材特性,硬把它们嵌入同一模子。他们有时竟令对白也趋向同一,要你读那种说话者用四平八稳与精心造就的句子来交谈的对话。这样一来,人物没了活力。没有空气,你急着喘气。毫无疑问,这么做当然滑稽,但他们少有不安,因为他们鲜有幽默感。这一幽默特性,的而且确,他们以不耐之心视之。一部小说较好的谋篇布局,是让事件指导文风。一部小说的最佳风格,当如衣着考究者的服饰不惹眼目。不过,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要是乐于将词语连缀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会。此时,或能为了文字本身而精雕细琢。你可巧妙运用自己的素材,让你寻求的和谐取信于人。你的风格可像宽广平静之河那般流动,而读者在河上安稳前行;他无需惧怕沙洲,没有逆流、湍流或散布岩石的峡谷。当然,危险在于他会被催眠,留意不到你试图让他遣闷的沿岸美景。在本书中,我是否避免了这点,读者必须自己判断。我只请他铭记,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不曾有人通晓它的方方面面。在我们久远的文学史之中,要找出写得完美的人,很难超过六位。

内容概要

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机智、幽默,不时流露出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讥讽。

媒体关注与评论

当你想到散布丛林中的那几所荒寺和散落博物馆里的那几件残雕,它们是这个强大帝国与这个躁动民族留下的一切,这些伟大的高棉雕塑就会令人异常心酸。他们不再有力量,他们四散而去,成为挑水劈柴之流,他们杳无踪迹;而现在,他们剩下的人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名字只存留于他们如此奢华地创造的艺术之中。  ——《客厅里的绅士》毛姆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马尔克斯毛姆叔叔把心撒在远东了。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欧洲客厅看成远东卧室的一个镜像?就像《客厅里的绅士》中,欧洲是观念,远东是日常,欧洲是传奇,远东是随笔。  ——毛尖我于青年时代醉心当时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他可算是二十世纪上半期最成功、最流行的作家。  ——董鼎山我那时看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文字有时也染上了感伤色彩,夏(济安)先生特别提到两位作家(毛姆和莫泊桑),大概是要我学习他们冷静分析的风格。  ——白先勇

章节摘录

我让书跌落膝上,看河水静静流淌。缓慢的水流浩瀚无边,有着未受搅扰的安宁,令人赏心悦目。黑夜悄然来临,仿佛夏天一片绿叶轻轻坠地。但是,为了暂且驱散渐渐弥漫于心的慵懒,我在记忆中清理起仰光给我留下的印象来。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科伦坡乘的海船驶入伊洛瓦底江。他们指给我看缅甸石油公司的高烟囱,天空灰蒙蒙的,还有烟尘。但是烟尘后面露出了大金塔的金色塔尖。我发觉现在回想起来很愉快,但又模糊不清;受到热烈欢迎,乘一辆美国车经过有商铺的闹市,钢筋水泥的街道,天哪,就像檀香山、上海、新加坡或亚历山大港!然后是一所宽敞荫凉的花园房;写意生活,在这个俱乐部那个俱乐部午餐,开车行驶于整洁宽阔的道路,晚上在这个俱乐部那个俱乐部打桥牌,苦金酒,很多人身穿斜纹卡其或茧绸衣服,笑声,愉快的交谈;然后趁夜回去穿戴得当,接着又出去跟这位或那位好客主人聚餐,鸡尾酒,盛宴,随留声机起舞,要么玩台球,最后再回到又凉又静的大宅。这一切真是迷人,惬意,舒适,开心,但这就是仰光?从港口旁边往下顺河走,是狭窄街道与迷宫般交错的小巷;这边住了很多中国人,那边则是缅甸人。我乘车经过时好奇张望,想要知道自己若能闯入那神秘莫测的生活并消失其中,就像船上泼下的一杯水消失在伊洛瓦底江,我该发现怎样的奇事,他们得告诉我怎样的秘密。仰光。我现在发觉,在如此模糊与无常的记忆里,大金塔如我抵达之晨那般庄严耸立,金光闪烁,如同神秘主义者所写的灵魂暗夜突然出现的希望,闪耀于这座兴旺之城的烟雾中。一位缅甸绅士请我吃饭,我应邀去他的写字间。房间用纸花彩带装饰得华美。一张大圆桌摆在中央。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很多朋友,我们坐了下来。菜有很多道,多数凉得很。食物用小碗盛着,浸了很多酱汁。桌子中央摆了一圈盛了中国茶的杯子,但是香槟任喝,太随意了,饭后则有各种利口酒传来递去。我们都兴高采烈。然后桌子撤掉,椅子靠墙。热情的主人请客人惠允引介妻室。她与一位朋友同来,两个漂亮的小女人,笑眯眯的大眼睛,含羞坐了下来;但是,她们很快发现欧式椅子坐得不舒服,所以坐在两条腿上,仿佛席地而坐。主人为我准备了娱乐节目,表演者出场了。两名俳优,一众乐师,六位舞者。他们告诉我,其中一位乃驰名缅甸的艺人。舞者着绸衫与紧身衣,黑发簪花。他们使劲高歌,颈部静脉因为用力而凸出。他们不是集体起舞,而是轮番表演,舞姿就像提线木偶。与此同时,俳优插科打诨;他们与舞者你一言我一语,显然这是滑稽角色,因为宾主双方都哈哈大笑。有一阵我老在注意那位名角。她的确有一种气度。她与同伴并立,但又令人感觉游离其外。她面带愉悦但略显高傲的微笑,仿佛属于另一世界。俳优挖苦她时,她带着超然的笑应答;她在一场典礼中扮演与自己相称的角色,但她无意投人自我。她有着全然自信的淡定。然后,轮到她了。她步向前方。她忘了自己是位名角,她变成了一位友伶。不看大金塔就得离开仰光,我一直在向邻座称憾。因为缅甸人有些并非佛教信仰所需的规定,但遵守这些规定将令西方人蒙羞——它们旨‘在羞辱西方人。欧洲人再没进过佛寺。但是,那是该国的宏伟建筑与神圣的礼拜之地。它供奉佛陀的八根头发。我的缅甸朋友们提出现在带我去,我且放下自己西方人的骄傲吧。那是午夜。到得寺院,我们攀上一段两旁都是小摊的长长阶梯;但是,住在棚里售卖香客用品的人们已经收工,有的闲坐,身子半裸,低声聊天,抽烟或吃宵夜;而很多人已经千姿百态地入眠,有的睡当地那种矮床,有的躺卧光秃秃的石头。到处可见白天留下的一堆堆枯花,莲花、茉莉和万寿菊;空气中充满浓香,有种业已腐烂的辛辣。我们终于来到高台。寺庙与佛塔到处杂乱无章,仿佛丛林杂树。它们建得没有规划或布局,但是夜色之中,金子和大理石隐隐闪光,让它们有种奇妙的华美。随后,就像艘艘驳船簇拥大船,大金塔高耸现身,模糊、严峻而堂皇。清冷的灯光照亮覆盖塔身的金箔。黑夜之中,它孤耸,超然,令人难忘,神秘莫测。一名赤脚守卫走得悄无声息,一位老人在点燃一尊佛像前的一排蜡烛;他们令此地更为幽寂。到处有黄衣僧人声音沙哑地喃喃颂经;嗡嗡声打破了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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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4条)

  •     正确的心地,错误的头脑顾文豪刊于2010年4月5日《东莞时报》老实招供,我最心仪的作家是毛姆。不是托尔斯泰,不是狄更斯,不是普鲁斯特,虽然都喜欢,但好像都伟大到高不可攀,只得在心底给恭恭敬敬供起来。是念初中吧,受热爱苏俄文学的父母的影响,开始猛啃世界名著,起手便是托尔斯泰。长长的名字,长长的篇幅,长长的对话,读的是死去活来。也没怎么弄懂。学生读书,不自觉有学生腔,譬如但凡跟人生有关的书,总以为饱含哲理,即便不解,囫囵吞枣一下也好。就这样翻开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奇怪,每一节都短短的,故事也平淡,可文字的氛围真迷人。此后,我迷上了毛姆叔叔。是的,毛姆并非伟大作家,在有读书受虐倾向的专家学者眼里,基本能得二甲头名就不错了。但是毛姆的小说仍然属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尤其是中产阶级,喜欢他对人性的探勘、对欲望的理解、对苦痛的悲悯。不消说,中国人里喜欢毛姆的,头一个,当数张爱玲。早有学者指出,张爱玲在创作上深受毛姆影响。不论张爱玲怎样洞达人情,论老练老辣,我以为毛姆仍高出一筹。这中间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毛姆不仅读万卷书,尤爱行万里路,足迹遍及各地。也正是异域风俗与万种人情才让他的作品透着一股难得的对复杂幽深的人性的智慧识见。《客厅里的绅士》是毛姆的一册小书,是上世纪20年代他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用他的话说:“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小书不小。这是我迄今读到的最有趣同时也是最温情聪明的游记。它具备毛姆小说中的一切艺术特质,会讲故事,对人物精细精准精确的描写,以及毛姆氏的通透议论。毫无疑问,毛姆是一个优秀的旅行者,身上没有文人的矫情扭捏,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饭食难吃。同时,他不带偏见,放下那个时代特有的西方人的自大。感受“夜色之中,金子和大理石隐隐闪光,让它们有种奇妙的华美”;在从前的缅甸都城,阿玛拉普拉,“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这一切令他感觉“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在暹罗的故都罗富里和阿尤达,“一片荒芜侵占了这么多昙花一现的壮丽”,面对树木丛生的废墟遗址,草木间那些破碎的神像与精美的浮雕,不由人不“昏然思及世事沧桑”。在毛姆的径直白描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不再存在的美丽新世界,也读到了毛姆难得为人窥见的柔软之心。放下自大,兴许容易,带着无知上路,就难了。书中写道毛姆在蒲甘观赏佛塔,正好遇见一位活跃的捷克斯洛伐克人,一位即便下雨也兴致勃勃的游客。毛姆眼中的佛塔“奇异而忧郁”,“让你含笑而视,但其繁盛又有魅力”,像是“印度神话中某位任性的神明用无数只手一夜之间织成的布料;而那位精力旺盛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把佛塔分门别类,按其特征做了笔记。他自有理论,在他心中,它们各有标签,用来证明某一理论或了解某一论争”,“像山羊那样爬上断垣残壁”,而毛姆“宁愿闲坐圆屋阳台观赏眼前景色”。一边是有知,极端有知,旅行不过是一次实地考察亲身验证而已;一边是甘心无知,历史事实与我无关,数据比例毫不上心,一味观看,痴痴观看。“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一截楼梯通向一堵空白的墙壁”,毛姆说的。也许对人性的深度好奇则是毛姆唯一放不下的。书末讲了一个唏嘘不已的故事。毛姆在海防巧遇了一位早年同学,格罗斯利,一位无心念书的浪荡儿。当年因将赊来的东西典当牟利而被判处短期监禁。此后他远走他乡,竟然在中国的海关做港口稽查。这位一心想着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回英国的格罗斯利,凭着自己的聪明和职务之便做起走私鸦片的勾当,获利颇丰。虽然他在中国赚了大钱,但却如隐士般生活。他唯一的梦想是,攒够钱,回英国,过上他梦寐以求的庸俗生活。是的,他终于回去了。不过一切都变了。马路拥挤了;早年喜欢的餐馆不见了;去到以前嫖妓之地,没女人了;连舞会也没了。还没完。人情也变了。交不上朋友,风月女子也不及从前的有趣,只盯着钱;酒吧里的小伙子把他当老头看,虽然他很想教他们如何喝酒。哦!伦敦在哪里?这时,他倒开始想念中国了。他想回中国,在电影中偶然看见上海,他知道这才是他喜欢的地方。伦敦完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的去处”。不过,最终他也没去上海,他只是停在海防,寸步不移,一个离中国很近的地方。“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格罗斯利说道。毛姆当然明白。“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毛姆的话大有深意。格罗斯利边说着自己对旧时伦敦的惦念,边在沉沉的鸦片烟雾中沉沉陷入他自己的幻想。兴许,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惊讶毛姆的体贴,对人性的极度体贴。即便在他尖刻的讥刺中,我们依然体会得到他的体贴。在他笔下,这次远东之旅,不仅是风光之旅,也是一回人性之旅。而他用如下的话来表明本书的主题:人类,他们的心地处在正确的位置,但他们的脑袋完全是个不称职的器官。
  •     一本久远的游记,首先得益于翻译的功劳让我们看到了一本美妙的书,毛姆的书思想性很强,文字也总是紧跟着想象在行走,作者在书中对自己内心的描写很细致,旅途中的一草一木牵动着作者心中的滴滴点点,正是这样一本书带给我们一个真实的,具体的同时也是美丽的东方世界,其对当地人们生活细节的把握更是很好的呈现了人在旅行中的种种乐趣,让读者能进一步的了解当地居民的生活状态,而且作者在本书中对当地文化,发展和过去辉煌历史有着悠远的思索,所以这是一本很棒的游记。
  •     作者一半光景是有感而发,读起来翻译版本虽然有点不太舒服,不过还是比一般的游记有感触...一半完全是应付差事...翻译还是不错的...

精彩短评 (总计58条)

  •     东南亚游记,其实我不是很看得下去,但是有些句子实在有趣,都说毛姆是二流作家的第一名,哈哈哈,我喜欢这个小男人。
  •     看不下去是怎么回事,看了一半趁着要还另一本书的时候把它也还了。毛姆叔我错惹,我之后再看好吗
  •     3.5。空间和时间的美妙交汇(跟我看的上一本游记比,真是高下立见),好多结尾收得风淡云轻但足显小说功力。(不是有意说翻译的问题)描写的部分当然是极美,好像在小船上轻轻摇曳的闲适;但是同样的笔法到了故事和对话的部分,就有些奇怪且闷了,好像每个人都变做作的感觉。
  •     挺好的,第二天就到了。毛姆非常有个性
  •     薄薄一本轻松愉快。摇摇晃晃的地铁变成罩着暖帘的鸟笼,太挤了即使是冬天也能闻到咖喱味-__- 意大利神父、鹦鹉、吴哥和鸦片,曾经强大的帝国默默变成荒庙和瓦片,昏昏沉沉的脑子里装着东方漫游指南,假装一号线是条渡船
  •     神秘古老东方的旅程。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事以及陌生景色中品味的孤独最最迷人。
  •     读这本书开始于泰国游玩归来,感觉这真是一本很适合东南亚旅游时相互陪伴的书啊!
  •     文字华丽的一逼啊,有些时候让人有点出戏
  •     这种文体风格还蛮有趣,不过总觉得不够纯粹
  •     出版社很不好,硬凑的书,还是买上海译文的,以后。
  •     太爱这本了,爱到希望是自己写的。毛姆的洞察力像针一样,繁华庙宇、破烂废墟都能激起他的敏感和茫然;他的个性和他的作品一样迷人,讽刺才能也令人愉悦。还要夸夸译者的好文采;P
  •     毛姆的作品一直都想拜读,此书非常一般,我想可能是翻译的问题,索然无味。
  •     毛姆说自己没办法用华丽的形容词藻 但于我看来这些旅途与景观的描绘刻画却是丰富精妙的神来之笔 看起来好像随随便便一写的信手拈来 那些比喻和联想真是看到让人瞠目结舌
  •     适逢四年一次的世界杯读此书,油腻浮躁的心性根本读不下来游记类散文,虽然对毛姆时代的缅甸感到好奇,也自持毛姆脑残粉。读一本读不进去的书心就容易浮躁,于是离阅读又远了。
  •     远东的日常 小人物的故事 毛姆式的幽默感
  •     我觉得 这本书应该会很适合我呢。
  •     为什么要叫客厅里的绅士呢
  •     4月27日,今天很热,毛叔好啊。
  •     毛姆的坦率,让人竟然觉得害羞。
  •     再加半颗星,好喜欢,10年看的。
  •     拜殖民地的历史所赐,100年前的人都在东南亚玩了,但不是穷游。现在再看还是一样,河内顺化依然无聊,胡志明稍好但有限,吴哥最震撼。
  •     毛姆的东南亚之旅,一个中年男子的唠叨抱怨中又折射出对人生的些许看法
  •     游记与小说的杂合体
  •     炒鸡有趣
  •     读毛姆就像做马杀鸡,读的时候总能给你意想不到,能摆脱劳累,有点“酸”的刺激;而读完就像获得那种豁然开朗的冷静,简而言之,“爽”。
  •     或许我看到这样的人和事也会这样想,不同的是我无法用文字表达,或许这就是作家的伟大吧。啊呀,真是太好了。顺带吐槽下英国人对食物的品味...还有,印度国王应该不开派对...
  •     你的刻薄真的是锋利的
  •     读翻译版不如原文
  •     比《西班牙主题变奏》好点
  •     毛姆至少证明了一件事……书好不好看跟国籍真没关系…………
  •     最早看毛姆是窮畫家和麵包店老人氾濫的好心釀造的慘劇,他總擅長讓各種好意咄咄逼人,我以為毛姆故事裏面的遠東永遠是質樸的帶著好意的麵包店老人,好像面紗裏面那個中國軍人,幫助凱迪和她的丈夫,但是主角們貌合神離的時候男人和女人對愛情都不滿意,至於人性,可能愛情不是忠貞的妻子或者丈夫更像是情人,《客廳裡的紳士》這本書裏面講述的第六個章節,那個帶著對未婚夫愛情滿世界極力奔走的女子,然後第十個章節和白人結婚后帶著孩子逃離的緬甸女人,她們和凱蒂一樣有一顆自私的心,很多時候愛人是我們自己對著鏡子看到的自己。這本書很多時候提到了玩單人紙牌,“我”原本知道這是一種虛度光陰,但是又情不自禁的去當人賣弄,很多時候看似歡樂的場景,到事內人的身上反倒顯得寂寞了,或許有人說他無味,可是你看書時候眼睛的味蕾有沒有張開去尋找毛姆細細埋在字裡行間淡淡的旅行餘韵呢,這是本旅行書,我不消有過駐在熱帶的經歷,只在手指碰到書的一霎間,就能感覺到小馬背上緬甸的潮熱的露水和湄公河上裹著民族風情衣服的女人脈脈的眼神,毛姆也像這樣的女人,他離開英國,旅行,同時希望等到將來能夠回到家鄉,他要和屠夫吵架也要一個安靜的英倫玫瑰園,這故事或許就只有這麼一句話,旅行的意義就在出來和回去。
  •     毛姆写人还真是一绝,写景显得差点感觉了。
  •     喜欢这个题目!里面穿插的小故事也很有趣 读得轻松愉快XD
  •     请问这本书后半部分有英文原文吗
  •     别人写的游记
  •     读了这么多毛姆,这是最爱的一本。
  •     与《在中国屏风上》比对着看,会觉得结构这个东西真是有趣。有了结构,就是有意为之的小说;没有结构,就是无心插柳的随笔。
  •     因为要去缅甸旅行,而买的这书。作者还算是幽默的,比较好玩儿。但毕竟时代不一样了,那时的缅甸和现在的已经完全不同了。而且老外写东西,开场白总是很长很长,有点不习惯。
  •     一共40多篇见闻,每篇都会写一点点见到的人的故事。但是却没有我三年前买书的时候期待的那种感觉。今天天很闷,要下雨了。晚上梦见和kyle打了一个电话,醒来甚是惆怅。
  •     「而且,在我看来,在这些东方国度,最令人难忘、最令人惊叹的古迹,既不是寺庙,也不是要塞,也不是长城,而是人。那些依循古老习俗的农民,属于一个比吴哥窟、中国长城及金字塔远为古老的时代。」
  •     睡觉睡觉
  •     书本装帧和印刷还不错,但是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
  •     2010-153
  •     97
  •     高二在晚读时偷看这本书,被校长抓住了。读到英国男人因为想回故土而抛弃了东方情人时,很感慨。
  •     传记,有意思,里面有很多闪光点可以捕获
  •     当初是冲着周成林来看这本书的,看完觉得周成林译书比起自己写书到底还是差了不止一点半点。译笔艰涩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毛姆絮絮叨叨的行文也很难让我有好感。虽然毛姆在序言里自我标榜道崇尚简洁,但漫无边际缺少侧重的景物描写实在是看得我昏昏欲睡。几个小故事是为数不多的亮点。
  •     巴尔扎克也刻薄,对比着看,还是能看出不是大师的原因,格局小,思考窄。写作技巧,还是不错的,和法国作家不能自制或者为了耗费的节外生枝的抒情,评论比起来,毛姆在结构上无可挑。
  •     看日不落帝国友人游殖民地。
  •     只喜欢里面的小故事
  •     毛姆在远东……,真是让人愉快的一次读书体验
  •     读毛姆的书总是异常愉悦
  •     读这本的过程基本上就是昏昏欲睡,偶尔的好段落支撑着我读完。无缘。
  •     是游记,但又像小说,因为毛姆的毒舌之语随处可见,为数不多写到的几个人又像他笔下小说里的人物一样,个性鲜明与众不同。毛姆对越南、缅甸、泰国的游历不是一般探险家或猎奇者那样,他是用平等客观的眼光审视当地的文化风俗和人。在他的笔下,西方人自大狭隘的劣迹要远大于当地的落后与闭塞。
  •     作为一部只是为了“赚取些稿费”的旅行游记,看完并没有对任何一个地方有兴趣的。除了…中国…
  •     看毛姆的小说永远给我一种真实的感觉。丝毫不做作。
  •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一年,这一年之中插进了多本其他的书,包括毛姆的短篇合集,沈从文的短片合集,心血来潮重新翻出来的红楼梦。虽然插播了那么多本书那么多风格不同的故事,但是再拾起这本书,好像依旧能衔接上。毕竟是游记类的文章,跟着作者走走停停,一路闲逛。读完没有像寻欢作乐那种身心舒畅的感觉,反而有些小小的细微的哀愁。这是一片贫穷的土地,被废弃被殖民被同化,但是很多西方人感受到爱尊敬和赞叹。
  •     去了趟缅甸。去程开始看,回来的飞机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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