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突破

当前位置:首页 > 教材 > 研究生/本专科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突破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6
ISBN:9787509319406
作者:教学法规中心 编
页数:407页

作者简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突破(含宪法)》主要内容简介:当今,我国各大高校法学教学使用的教材,内容较为学术化、体系化,欠缺实务指导性。而连接理论教学和实务操作的关键要诀就是加强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因为法条可以体现法律的实际运作。而市面上现有的教学法规图书基本上欠缺对法条的科学编排,不能与教材知识结构较好一一对应,使用不便。

书籍目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第一章 绪论 第1课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2课 行政法的法源 第3课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 第4课 行政法主体概述 第5课 行政组织 第6课 国家公务员 第7课 行政相对人 第8课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第三章 行政行为 第9课 行政行为概述 第10课 抽象行政行为 第11课 具体行政行为 第12课 行政处理(一)——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13课 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 第14课 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15课 行政程序第四章 行政复议 第16课 行政复议第五章 行政诉讼 第17课 行政诉讼.第六章 行政赔偿 第18课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第19课 行政补偿冤法部分 第1课 宪法基本理论 第2课 国家基本制度 第3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4课 选举制度 第5课 国家机构 第6课 宪法实施

章节摘录

插图:第52条[代表辞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第53条[代表辞职被接受有关职务相应终止]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终止,由主席团予以公告。第54条[代表出缺的补选]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图书封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突破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5条)

  •     嗯,不错的
  •     什么法条突破,按课程编排,就是把同一的法条拆了好几段,问题还是拆分的法条与那课程也文不搭题,配套的司法考试题,不就哪里都能找到的那几道题吗,而且没有解释的,只有个选项,提供的法条和什么掌中宝啊,这类的法条一样,掌中宝这些也就10几块吧,都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这些的总和,内容的法条都一样的。法条也没有解释,法条被他按所谓的课程编排重复了好几次,真是浪费纸张,书的纸张也很次,真的是垃圾,这套书编的,又贵,建议不要买
  •     还行,就是版本旧了,应该更新了。
  •     内容还可以,重点突出
  •     质量挺好的 内容也好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