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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日期:2010-05
ISBN:9787101070729
作者:刘尚慈译注
页数:720页
作者简介
凡 例
一.《春秋公羊傳譯注》以1980年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經注疏》之《春秋公羊傳》爲工作底本。錄取《公羊傳》原文一概據守底本,但編輯體例略有變化:《譯注》以春秋十二公先後次第爲各篇章標題。各公後括注其在位公元紀年的起訖,附注该公在《十三經注疏》底本中的卷次起訖。各公之下,一年作爲一個單元。每一年中又據內容的多少分为一、二、三、四節不等。每一節都包括原文、譯文、注釋三方面內容。因爲讀《公羊傳》須臾離不開何休《解詁》,故每一節原文之後括注中華書局縮印本《十三經注疏》的頁碼及上中下欄,以方便讀者查閱原文、參考《解詁》。
二.解經是本書的側重點。《公羊傳》爲今文經學,兩漢以後一直遭受冷落,處于沉淪境地。因此,無論是學術界還是社會上,都覺得今文經的經意晦澀難懂,甚至怪誕。《公羊傳》几成絕學。鑒于這種情況,《譯注》除了在古漢語字詞的注釋上下功夫外,更着力于其經意的闡發和詮釋。
1.原文謹遵底本。誤字、衍文加圓括弧標記,奪字、校正的誤字加方角括弧標記。
2.譯文,以忠實原文的直譯爲原則,盡力兼顧疏通文意及傳達經意的二元目的。譯文當中加圓括弧的文字是超出原文字面直譯的文字,或是隱含於原文之內的內容,或是輔助理解的注釋性文字。
3.注釋,根據掃清文字障礙及解經的雙重需要選擇條目,或字、或詞、或詞組,或句子。在古漢語字詞的音義的注釋方面,從專書語言研究的角度出發,以實詞、虛詞並重爲原則。對于包涵經意的詞、詞組、句子則根據公羊家的觀點給予比較詳細的疏解,必要時摘引古文經及其他典籍的說法,其見解相同者可以相互印證或補充,意見相左者以資對照思考、研討,時或略陳自己的淺見。《春秋》的宗旨是以史實說法、借事明義,但其史實交待過于簡略,不利于理解經意,故此在注釋中會補充交待一些歷史事實,其主要依據是《左傳》。
《春秋公羊傳譯注》是在本人《春秋公羊傳辭典》的基礎上完成的。緣于體例所繫,《譯注》在經意方面的注釋往往比《辭典》詞條的注釋更詳備一些。同樣是體例所繫,《譯注》在專書語言研究方面提供的資料及詮釋則顯得不周到、不系統,那只能見于《春秋公羊傳辭典》了。
三.關于注釋中互見的幾種類型。
有一些被注釋的條目雖然反覆出現,但沒必要一一互見,如各篇章中的魯公,在本篇之內,只于第一次出現時出注,以下不出注也不互見,出現在其他篇章中時則出互見條。還有一種情況,如古代盟誓有其特殊的儀式,但“盟”是個常用詞,則在其首次出現處設主條,其餘只在諸公第一次結盟活動時出互見注,此亦是對該公第一次國際聯盟活動所作的提示,其餘不出互見注。
互見中的“見某”:
1.同一個人,無論稱謂是否相同,詞條互見。《春秋》對于諸侯是否記卒記葬,用什麽稱謂記卒是有其書例的。有的記卒又記葬,有的只記卒不記葬,有的既不記卒也不記葬,其中多有微言在。故其主條,首選記葬的稱謂,此類多爲諡號,屬于正常死亡一類;不書葬者選記卒的稱謂爲主條,此類則或名、或爵、或爵加名,情况不同。凡此,主條皆在後面的篇章,即均見於後。爲了便于讀者查檢,互見詞條有時作一些小提示性的簡單注釋,使互見條之間關係明顯、繫連醒目,如“晉厲公”的主條是“州蒲”,那麽其互見條中提示“晉厲公,名州蒲”。又如主條爲“鄭伯睔”,其互見條提示“鄭成公,名睔”。凡此類以名或爵加名爲主條者,多爲被弒國君,或只記卒未記葬的國君。
2.對于未記卒也未記葬的諸侯,於其首次出現設主條,互見者則見于前面的篇章,此類多爲爵稱。
3.卿大夫,均在首次出現處設主條。卿大夫有大夫的書例,有時會隨褒貶不同,其稱謂有所變化,但都比較好辨識,故於互見處不作特別標志。
互見中的所謂“參見”條,是內容相關,有互補作用的條目。
四.關于異體字的處置。原文以基本上忠實底本字形爲原則,底本中屬於刻工誤筆、避諱字則徑直改正。翻譯、注釋大致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64年聯合發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的新字形、《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規範字爲准。
傳世先秦古籍中,“于”“於”在意義與語法作用相同的情況下,多混用無別,但《譯注》之《公羊傳》原文中之“于”“於”完全忠實於底本,所引用之《左傳》及其他經書也忠實於《十三經注疏》原文。其餘譯注行文中則無所拘泥。
书籍目录
凡例 隐公(公元前722—前712年) 桓公(公元前711—前694年) 庄公(公元前693—前662年) 闵公(公元前661—前660年) 僖公(公元前659—前627年) 文公(公元前626—前609年) 宣公(公元前608—前591年) 成公(公元前590—前573年) 襄公(公元前572—前542年) 昭公(公元前541—前510年) 定公(公元前509—前495年) 哀公(公元前494—前481年) 《春秋公羊传》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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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译注(繁体横排版)(套装上下册) 》是中国古典名著译注丛书之一。
内容概要
刘尚慈,1943年生于北京,196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中华书局原语言文字编辑室编辑,编审。着有《世说新语译注》(与张万起合作,已被纳入汉英封照《大中华文庳》)、《春秋公羊傅词典》,整理校勘有《篆隶万象名义》。担任责编的《王力古汉语字典》获得第五届国家图书奖和第四届国家辞书奖。
章节摘录
④[公]鲁隐公,名息姑,鲁惠公庶长子,伯禽七世孙,鲁第十三位国君,《春秋》十二公之首。惠公卒,桓公幼,诸臣扳隐而立。摄政十一年,被公子晕谋杀。谧隐。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一周桓王八年(前712)在位。《隐公》篇中单称“公”者,皆指鲁隐公,下不一一出注。[不言即位]《春秋》对于鲁君即位的书法原则是“继弒君,不言即位”。但是《春秋》十二公中,桓、庄、闵、僖、宣诸公都是继弒君,却有的言即位,有的不言即位。隐公、定公不是继弒君,却未书其即位,本传一一阐释其原因。⑤[成公意]成全国君的意愿,按照国君的意愿做。“成公意”一词在本传中出现四次,均在《隐公》篇,亦均围绕隐为桓立,摄也,不终为君之意。⑥[平]使治理有序,使太平。何休《解诂》:“平,治也。”[反]通”返”。反还。[桓]指鲁桓公。见(桓18)注⑥。⑦[其为尊卑也微]据何休《解诂》,鲁隐公、桓公均为鲁惠公之媵妾所生,尊卑差异微小。据《左传》,隐公为继室声子所生。桓公母仲子为宋武公女,生而手中有“为鲁夫人”文,故归鲁,生桓公。继室虽贵于诸妾,毕竟未立为夫人,“其尊卑也微”。《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初,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及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依《史记》,允母既升为夫人,其地位尊卑差异就大了。[国人]居住在城郭之中的人。与“野人”对称。《孟子·滕文公上》:“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君子居国,小人居野。国人应该包括贵族及有自由身分的平民,有时特指贵族以外的自由平民。国人参与政治活动,对国家大事有发言权,有做武士的资格和义务。《国语》和《左传》中所谓“朝国人”,即遇有国家大事,向国人征询意见。⑧[大夫]职官名,同时又是爵称。其封地称为采邑,宗庙所在称为都。在天子及诸侯属下任职的大夫,分上中下三级,均应由天子或诸侯国君隆重授命。大夫又经常作为卿、大夫的通称。此即泛指乡大夫。[扳]引,牵,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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