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行政涉法3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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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金盾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7
ISBN:9787508257631
页数:276页

作者简介

《乡村干部行政涉法300问》是面向农村干部的实用法律问答,共计300问。内容丰富、全面,包括村委会组织与管理、土地与宅基地管理、农村常用合同管理、婚姻家庭继承管理、村民关系纠纷管理、农村资源环保管理、计划生育与户籍管理、农村权益保障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民事法律管理、农村行政法律管理、农村刑事法律管理十二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村委会组织与管理一、什么是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哪些任务?二、村民委员会具有哪些特点?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四、村民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其任期有多长?五、村民委员会主任有权决定转让集体土地吗?六、农村党支部选举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党支部怎样实施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七、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八、哪些村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九、什么叫差额选举?如何进行差额选举?十、什么是无记名投票?为什么选举要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十一、怎样确定选举和选票是否有效?十二、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怎样的程序来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十三、村民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其选举原则是什么?十四、如何认定选举是否有效?十五、投票选举应当包括哪些程序?十六、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应当如何提名和确定?十七、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有哪些?如何认定选票?十八、什么是破坏选举罪?十九、村民是否有权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二十、什么是村民会议?它有哪些职权?二十一、关于村民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二十二、什么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哪些?二十三、哪些事务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二章 土地与宅基地管理二十四、什么是农用地?什么是耕地?什么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二十五、保护耕地资源的基本措施有哪些?二十六、对闲置土地应当怎样处理?二十七、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农民土地被非法侵占怎么办?二十八、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农民可以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吗?二十九、农民可以私自建房吗?农民建房的用地面积限额是多少?村干部能多用宅基地建房吗?三十、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抵押吗?夫妻离婚后双方怎样行使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章 农村常用合同管理第四章 婚姻家庭继承管理第五章 村民关系纠纷管理第六章 农村资源环保管理第七章 计划生育与户籍管理第八章 农民权益保障管理第九章 农村乡镇企业管理第十章 农村民事法律管理第十一章 农村行政法律管理第十二章 农村刑事法律管理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村委会组织与管理  一、什么是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哪些任务?  村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长期在农村一定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农民。本村村民是指居住在本村、户籍也在本村并与本村发生土地使用关系的自然人。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  1.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村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两者有所不同,但又不能截然分开。在实际工作中,村民委员会兴办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主要有:修桥建路、修建码头、兴修水利,兴办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植树造林、整理村容、美化环境,扶助贫困、救助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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