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腿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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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
ISBN:9787301114049
作者:冯象
页数:326页

作者简介

《木腿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以前的31篇文章,其中上编16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15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结合法律和文学个案,立足社会现实,以其一贯犀利的笔锋为我们展示了法学、文学、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一如作者此前的著作,书中同样配有30多幅西洋名画的插图,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

书籍目录

增订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法律与文学(代序)
上编
木腿正义
法文化三题
秋菊的困惑和织女星文明
“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永存不移”
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或中国干人权何事
法学的理想与现实
一九九七年香港知识产权法改革与台商权益
功亏一篑
论证过程中论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
我是呆账我怕谁
推荐书目、编案例与“判例法”
贵得肆志,纵心无悔
临盆的是大山,产下的却是条耗子
为什么“法律与人文”
致《北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二)
下编
“他选择了上帝的光明”
“去地狱里找他爸爸”
“神不愿意,谁守得贞洁?”
脸红什么?
“奥维德的书”
墙与诗
大红果果剥皮皮——好人担了个赖名誉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尊崇地纪念
“蜜与蜡”的回忆
通过写作,加入前人未竟的事业
向“思想史上的失踪者”致敬
致友人
日记一则
西洋人养cow吃beef?
雅各之井的大石

编辑推荐

一如作者此前的著作,《木腿正义》(增订版)书中同样配有30多幅西洋名画的插图,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

前言

《木腿正义》初版印数不多,三千,似乎面世不久就脱售了,一直未重印。常有读者来信问起。现在终于再版,趁机做了四件我认为要紧的事。一是订正手民之误。我的原稿是手写的繁体字(小时候临帖养成的习惯),输入排版容易看错。这次请南京大学杨君全强帮助,整理了一份简体字word稿,修订和编辑都方便了。二是找了三十多幅插图,增加阅读趣味,同时也希望对读者理解或欣赏书中论及的一些政法策略、神话传说和外国文学作品有所启迪。    第三,添加新的内容。我素来不爱作“孤文”,老觉得书稿计划外的零星文字犹如下围棋走出孤子,是“子力”不足甚至“恶手”的表现。可是习惯挡不住形势,每年都会“破例”写上几篇。五月底长周末(阵亡军人纪念日),把近年发表的孤文捡拢来看了一遍,发现多数可同《木腿正义》的两个题目法律跟文学衔接。于是有了“增订版”的想法。体例不变,仍旧分上下编,上编研究法律(包括法律教育、法学方法),下编讨论语言文学、宗教神话等。这样,一共增补了十五篇,在目录中以一空行跟初版的文章隔开。而全书的内容,自一九八七年迄今,恰好二十年,大略可算一份读书心得和思想轨迹的记录。    第四,旧文的缘起,初版没有说明,我想应该补上。上编开头的四篇,原载《读书》杂志,是沈公昌文先生和赵丽雅(扬之水)女士多次来信关心督促的结果;回头再看,有点像《政法笔记》的预习。《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等五篇,先后发表于(英文)《香港法律学刊》、《二十一世纪》、《中国书评》、《北大法律评论》和《中国文化》,侧重法学方法。下编《他选择了上帝的光明》等六篇,本是为郑培凯教授创办的《九州学刊》作的书评。《九州》可能是八十年代海外华人学界惟一的汉语人文学刊,郑先生把在美国大学执教的前辈学者几乎全请到了。他们也大力支持,不仅赐文争鸣,还多次在哈佛燕京礼堂以学刊名义举办讲座;记得有王浩、张光直、杜维明、余英时、许倬云、高友工、张充和与傅汉思先生。李耀宗老师把我介绍给郑先生。我问郑先生写什么好,他说缺书评。我就写了五篇一组,借书评的形式,结合当时在哈佛的学习,介绍一点欧洲中世纪文学和晚近的研究。写到第六篇(评友人哈金的诗集),考取了法学院,才停了笔。    新增添的文章,写作背景各篇自有交待,此处不赘。    除了上述诸位友人和各篇尾注提及的法学界同仁,我还要特别感谢彭伦、陈佳勇、汪庆华、沈明四位先生,谢谢他们就拙著《玻璃岛》、《政法笔记》和《创世记》所做的采访。彭伦先生另有一篇《创世记》采访,已经收在我的新书《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2006),这儿就不重复了。    内子抽空通读了全书,并提出若干修改意见(但尽量不动原稿文字和语气),使得增订版增色不少。    最后,这本小书也是对所有那些“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尊崇地纪念”的高贵灵魂的一个纪念。    二○○六年六月于麻省新伯利港铁盆斋

内容概要

冯象,上海人。
少年负笈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
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Ph.D.),耶鲁法律博士(J.D.)。
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业余写作。
著/译有
《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
《中国知识产权》(Sweet & Maxwell, 1997; 增订版2003年)、
《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 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创世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摩西五经》(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6年)、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及法学评论、小说、诗歌若干。

章节摘录

我国法学向来有“幼稚”之名,业内人士并不讳言。但衡量一个国家一门学科的学术水准,除了看从业人员整体的学养和品质,主要还是看它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比如,美国,我们说它的学术如何如何,无非指它的顶尖学者和有影响的著作。若是把全美国四百二十五种学生主编的法学杂志上刊登的论文一总儿拿来细算(美国法学院的传统,学术刊物一律由学生办),情况便大不一样了。美国学者自嘲说,一年到头雨后春笋发表的论文当中的多数,读者恐怕不超过五个,即作者的职称评定委员会的评委。中国的法学研究,滥起来当然没有让美国佬占先的道理。毕竟,他们是不大敢一把剪刀、一瓶浆糊闯天下的。可是同时,近年来中国法学出类拔萃的少数代表作,其成绩之骄人,又是举世瞩目的。不读这些作品,就不知道中国有一群脚踏实地、孜孜矻矻、上下求索的法学家,不知道他们的关怀之广、抱负之大、于学术事业的信心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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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自从有了kindle reader,腰不酸了、眼不花了,连上厕所都有盼头了。“低炭节能从马桶坐起。”默默地给自己说句“牙口稀”。开水。近日课程所涉许多公共教育话题,比如有议员依附民意、大胆提案要砍掉一年义务教育(12th grade),因为不划算还拖时间。适逢经济颓势,seniors都想drop out。连NW law school去年也划时代地推出2年浓缩型JD培养计划。《一个都不能少/NCLB》的教育理念似乎开始宽衣解带offer coupon了。叫兽暴走、飞机散花、火车轧人,以及两党不搭已经让各大媒体应接不暇,知名智库还是“狐假虎威”地捡到了“两会中考“的口舌。一向左右兼顾的布鲁金斯就借着虎年的名号唬人('turbulent'),所涉无非保护主义、政局洗牌和O总的不走寻常路。前天读过Peter Feng的《木腿正义》,之前只知其人其事,并不闻其言。读过才觉他治学的恶趣味所在。与大多跨国出产、中西合壁的学者文风类似,话家常、秀学识、批古今只是功底要求,指名道姓地指摘和引经据典地考究就见真性情了。几个章节因话题不同、对象参差,语调、措词乃至人格闪耀皆不相同。不过学术话语毕竟高端,筛捡入世的却在少数。虽然当年有萨特风潮、新左批评,运动本身也不过浮云闪现。柏林墙倒、革命失势,马克思的经济学和社会学为众人唾弃,一直不问政治的德里达却一语警醒“其实你们都(将)是马克思主义者”,因为撇开意识形态的纠结,马克思的哲学象征着一种责任和理想,而这却是也应是普世的(当然不一定是集体面向的,如心理学乃至后现代史学的self-help倾向)。这种纯粹批判(parrhesia)的乡愁多少回敬了尼采的上帝之死、福柯的作者消亡以及福山的历史终结。西方学者也痴迷风水、阴阳,相信鬼神、轮回,但历史也无非魂牵梦绕的话语(Specters of Marx)。今有虎年、后有龙年,山川易改也不过美人梳妆,蜚语倾城最终还为经世济民。冯象在讲苏力时引了袁可嘉先生的佳句:“书名人名如残叶掠空而去,见了你才恍然于根本的根本。” 确实,两条腿走路更有底,中美之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惜茶党酱油,略输文采;阁内阿姨,稍逊风骚。几世英雄,逐鹿此间,只知拦截丰田汽车。俱往矣,数灵长目动物,还看今朝。
  •     《木腿正义》读书汇报(一)1 近期阅读到了本书的第95页,涉及本书的目录、前言(包括增订版以及第一版的前言)、上篇中的七篇谈法律的杂文。在阅读过程中,感觉本书与之前读过的苏力的《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及徐昕主编的《正义的想象:文学中的司法》相较而言,理论程度更深,较为难理解。一、本书的基本信息2 从目录和前言看,本书结构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研究法律(法律教育、法学方法),下篇以讨论语言文学、宗教神话为主。3 在本书的开始,简单涉及了与"法律与文学"相关的背景知识。书中提及"法律与文学是滥觞与美国法学院的一个激进的法理学派"(P10),其创始人是美国密执安大学的怀特(James B。White)教授,由其主编的《法律的想象》为"法律与文学"这场运动的奠基之作。"但直到八十年代中,'法律与文学'在美国的法学院才站住了脚跟,并逐渐向英国和其他普通法国家的法学院传布开去"(p10)。"法律与文学这一运动原本是继七十年代'批判法学'而起,以批判在美国法学院占主流地位的法律经济学(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为己任的","'法律与文学'运动本身出现分化,其左翼与女权主义和族裔研究合流,提出明确的政治目标(至少就校园政治而言),公开主张文学的道德和意识形态标准,变得靠近中国(以及大多数非西方社会)的传统的社会控制策略和政法实践所要求的人们对文学同法律的态度"。4 书中同时提及了"法律与文学"运动的两个重要分支。关于"文学中的法律",(即研究文学作品所反映表现出来的法律,思考其中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书中指出"法律与文学"强调的是"法律故事的伦理意义,即故事不仅仅呈示法律的比喻,而且还揭示了充斥于法律的,本来被意识形态化的法治话语放逐了的理论问题、种族冲突和阶级压迫"(P15)。关于"作为文学的法律"即将法律文本甚或司法实践都当作文学文本来予以研究。二、对本书的反思 5 在文学与法律的关系上,文学重在突出矛盾,法律重在归于和平。"文学的要旨在于表现矛盾、冲突,甚至理想的毁灭;法律的精神,如波斯纳法官所说,除了对薄公堂的场面,总是归于和平、妥协"。(P22)且"在文学名著中的法律故事有个特点,就是法律往往做了助纣为虐的工具,司法执法者更显有正面的形象"。(P16)6 有关法律的"文化解释",文化解释是解释的解释,是对各种解释背后的立场和态度。"文化解释是追究各种解释背后的立场和态度,而不是取代别种解释;是质问例如为什么关于某次政治运动或权力斗争的某派解释能够最终获得'文化'的待遇,从而名正言顺地表述为法律的规定、概念或原理。"(p46)作者进一步指出"所谓'知识'不过是调查者成批生产、成批解释,再强加于调查对象(让他学习掌握)的东西;态度、立场才真正关系到对象和调查者之间对抗性或非对抗性的政治距离及其克服。"(P46)最后,作者指出"文化解释者拷问的,到头来却是他自己的态度和立场。"7 有关正式法律与民间法等传统规范等关系,作者认为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机器的正式法律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区中人们传统上形成的默契和预期。"结果正如《秋菊》描绘的,正式法律的干预破坏了社区中人们传统上形成的默契和预期(包括秋菊与村长之间'那种尽管有摩擦、争执甚至打斗但却能相互帮助的关系')。"(P54)8 有关消费文化,消费文化以广告标语为例,广告以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排他的、独一无二的习惯性联想为目的,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广告的目的,就是要在观众即消费者心目中,在商标和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建立起独一无二、排斥一切同它竞争的商品或服务的习惯性联想。"(P61)也就是所谓的"创名牌"。
  •     对于法律我只懂经济法,准确地说只知道经济法,我不懂宪政,对于言论自由我原来我只知道因为我国的宪法不是抗告的依据,不能指控他人违反宪法言论自由的条款。很久很久以前在读书上读过他的政法笔记,似懂非懂,现在终于能够认识到自己肯定是啥都不懂了,进步了。不过很喜欢后半编关于宗教和史诗的文,很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不待见圣经之类的,但是我对冯象的翻译,那种锱铢必较斟酌再斟酌的感觉非常好。人长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不会在期盼自己也能像别人一样,知道了自己很局限,很不错。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对于我来说还是太过于晦涩
  •     非常喜欢。浪漫气息讲理性
  •     全才,得多大的脑容量才能有如此之多的兴趣,并融汇贯通
  •     书中同样配有30多幅西洋名画的插图,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
  •     本书的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说文学,另一部分是在说法律。文学方面由于是西方文学著作所以不甚了了。但是在作者讲述法律的部分却能引起人对社会现实的思考
  •     非法律专业人士看上去有点高深吧
  •     略难,但可开阔视野。
  •     听了老师的推荐买了这本书,刚开始害怕枯燥读不下去,但是现在已经看上瘾了。冯象老师写得真的很好,可能是自己现在的知识水平不够,有些地方还读得不是很明白,会多读几遍继续加深理解的!
  •     正义有时候就像瘸腿的女神,虽然会迟到但是从不会缺席
  •     法律、圣经、文学
  •     惭愧惭愧
  •     绝对的好好书,看完之后对法律的理解增加了不少的思路
  •     认真地说前半部分关于法律的还是仔细读过了,后一部分关于文学的没有认真读,因为对这个确实没有感觉。
  •     非常不错的一本书,很适合法律专业的去看
  •     发货速度很快收到的时候非常开心书好新呀而且在当当上的折扣好低,物超所值呀木腿正义是很多法学书目里的必荐书很值得一看
  •     书名“木腿正义”以及背后案例的深义都是使我产生兴趣的,对秋菊的案例尤为印象深刻。书的前半本主讲法律,后半本主讲文学,作者试图讲述一些关于“法律与文学”之间的联系,但对于我这样一个法律初学者来说,能吸引我看下去的只是其中几篇。独到想法的精彩之处固然有,然而看书一旦涉及专业类,我确实也有些兴致缺缺吧。
  •     有幸听过冯象老师的两次讲座,真是大学者,学富五车。除了此书,冯先生的另外几本著作同样值得拜读。
  •     冯老师的该作是法学著作里面的精品,深入浅出,从故事中揭示法律的内涵,于常理中申明法理之正义,不可多得,爱不释手,值得深读。《木腿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以前的31篇文章,其中上编16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15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结合法律和文学个案,立足社会现实,以其一贯犀利的笔锋为我们展示了法学、文学、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一如作者此前的著作,书中同样配有30多幅西洋名画的插图,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
  •     记得冯叔叔来我们学校搞讲座,消息出来后,这本书的预约数排到了两位数……
  •     喜欢冯老师,法学评论融入文学思想,不愧大师
  •     经典书,学法律的必看
  •     上篇 木腿正义。偶尔不说人话。。。
  •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引用了很多冯象先生的文章,但唯独没有这本书的内容,当时只闻其名,未尝一见,现在终于买到了,准备春节回家火车上好好读一读。
  •     不怎么喜欢
  •     确实是一本好书,应该成为法学院学生必读之书。上篇是有关法律的杂文,下篇是关于文学和宗教的文章。知识丰富,评述到位。但是,比较专业,初学者不是很好读,需要边读边做一些平行阅读,如能此作,效果更好。
  •     作为法科学生,对于自己知识和见闻的浅薄真是无地自容.原来根本不懂法为何物,原来法律人只是学游泳的鱼.
  •     专业性很强。由此看来冯象是高手不是大师。
  •     冯象学法律出身,这本书是对法律的深刻思考,书虽出版于多年以前,但现在读来仍有新意。
  •     谢谢作者,启发了我的法律与文学思维!
  •     这本书前半部分关于法律文化等,后面设计宗教和哲学,很有看点。也能开拓法律人的思维,给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事情的方式。
  •      后半段的中古文晦涩的很 前面不错 只是巴拉巴拉史诗部分学识浅薄无力理解
  •     管锥编、神曲需要提上重读日程
  •     一者,木腿何尝不是腿,简易工夫终久大。二者,号称不瘸腿的规则才是世界上最有害之物。让正义冷下来,他需要一个瘸腿,否则脑袋掉下就装不回去了,是吧,拉瓦锡。
  •     感觉散漫。
  •     自说自话
  •     本科记忆
  •     搞文学的人也搞法律
  •     这本书自然是不错的!包装严实,增订版插图生动,纸质不错
  •     书的内容嘛,就不说了,冯象的,学法的人应该都有所了解。
  •     书本身很好,文学与法律结合的不错,但自己水平有限,看起来有点吃力。
  •     在很多法学的必读书单上都出现了这本书。看完之后认为,前半部分写的比较好,比如,法学与文学的关系,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等等。后半部分主要是外国书籍的读后感,个人认为写得不算很好。
  •     对于文学,特别是中古英美文学没有基础的,后半部分很难看懂。原来以为和政法笔记一样是法学为主,文学为用的杂文汇编,看了才发现许多都是文学为主,兼谈法律的文章。以法律思维研究文学是否普适,是否值得大动干戈去写长篇大论,至今还是很怀疑的。很多观点其实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
  •     不知道在讲毛 不喜欢中国学者的叙事方式和文笔
  •     冯象的这本书应该说是法律书籍中的经典书面吧?!
  •     很好的法律读物
  •     值得好好品位,不仅是学习法律的人,值得看看。
  •     法律专业入门书,培养法律素养,
  •     原来书名是从美国的一个典故得来。安装木腿的那个人最终获得了应有的正义,结局貌似是这样。一开始看到书本,我还思量书名半天呢,这个典故正是讲法律的公平公正,借来一用也是恰到好处咯。 因为专业多少和法律相关,所以上半部分还是看得懂的。冯老师研究文学出生,相比从始至终研究法学的人,骨子里有文人的温情与风骨,无论是文字上还是思想上都能略窥一二。偶尔写写诗,引用些典故,从人文的视角看法律与社会,知识广博,信手捏来。但是下部分讲的都是国外的文学典故,没有看过原著的话,直接来看冯老师的解读,看不懂不说,也没什么意义,很容易受别人的思想引导,以后再阅读原文也容易有潜藏的刻板印象。所以还是建议对文学学术研究兴趣的童鞋,可以看过原文后再来阅读冯老师的下半部分。
  •     顽强抵抗了期末考试的打扰,在间隙啃完这个又苦又硬的核桃。冯象横跨文学与法学两个专业,把“法律与文学”法理学派说的“津津有味”,只是学识浅薄的我读起来甚是辛苦,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放口的咬,感觉这几天坚强的斗争还是收获了不少。
  •     第一本领域外启蒙书
  •     作为学习法律的爱好者,此书实为一本不可多得的教材。通俗易懂的内容,简单明了的文章,值得一看。
  •     早就在书店看到冯象先生《政法笔记》一书,然一再错过。今偶读《木腿正义》一书,相见恨晚!冯先生不愧为在耶鲁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令世界知识界顶礼膜拜的知识殿堂修炼过,不愧为长期在广泛而丰富的作品中浸泡过,思想通达,旁征博引,堪为学术立标。作者在美国从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业务,以写作为业余,身在异国,心在中国法治。冯先生作为现实主义法学家,旨趣在研究中国法律演进,尝试解构中国法治的路径和对中国法治解构的再解构。“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概为先生法学思想之集合,其现实主义思想剥去法治之理想“外衣”,显为权力之安排,落位政治之需要。“政法”一说虽为学人之不忍,却为不堪之移之事实,法律脱离不了政治划定的圈子。《木退正义》之下篇主讲西方文学,先生涉猎之广可见一斑。然受制于西学背景(西方文学)之极度匮乏,面对《神曲》之类的西解,仅得茫然二字。但愿,来日再读,冀望有得。
  •     从这本书上第一次听到马丁盖尔归来的故事。有冯象老师的亲笔签名。
  •     冯象学兼文学与法律,专研圣经,值得持继关注
  •     后半部分内容有些晦涩难懂
  •     法律书籍,利于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案例
  •     学法律的人一定要看看,法律并不是枯燥的条文,而要从人性出发来看待每一个事件。
  •     冯象的书,一直很喜欢,以其一贯犀利的笔锋为我们展示了法学、文学、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
  •     冯象老师的书,总是要看的。
  •     没看懂,感觉很散,把握不了,水平没到的缘故?
  •     以前读《政法笔记》时便觉得冯象在遣词造句行文结构上很绕人,很不符合惯常,书中也有许多冷段子,明知是反讽但找不到笑点在哪里,想到以前上课时某老师讲了一个冷段子后自己在讲台呵呵笑,底下全场默然找不到笑点不明所以。下篇关于中古文学的书评更是一点看懂。
  •     冯象先生的书都值得一读。
  •     本来是老师推荐de,读来确实受益匪浅。法律与文学,深层次的揭露出隐藏在法律背后的文化背景。法学专业的学生一定要读哦
  •     很早之前就一直想买这本书的,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这次在当当上看到了,还有折扣,就买了。拿到后发现非常喜欢,书中的道理让我很是激动和兴奋,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喜欢法律的朋友,可以去读读,很不错呦。
  •     很好很经典的书 学法律的多看看啊 物美价廉
  •     这是一本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很好的辅助读物。
  •     大二兴致冲冲去看,啃的时候只觉brainhole.以后再来重读
  •     选冯象的《木腿正义》来读完全是歪打误撞的结果。之前读他在《万象》上关于宗教的文章,惊叹竟能把耶和华的事写出八卦的意味。后来朋友拿着他翻译的《圣经》赞不决口。于是在当当看到他的这本书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谁知内容关于法律和文学。 虽然学的是法律专业,但读上编关于法律的16篇也有些困难。但细细读下来,竟发现法的文化妙趣和理论渊源远非归为“律”的条文和解释所能诠释。文章讲法,很多问题涉及我所关心的言论自由,新闻侵权等问题。
  •     希望创世记可以快快上架俾我买,因为冯象的书真的好好看,让我看到逻辑思维的不同形式
  •     本人辅修了法学专业,对法学比较热爱的。看了评价买回来看看,书刚收到,没有全部看完,但是从前几页就可以了解到书的内容丰富并富有感情,插图的标题也很有韵味。总之一句话,喜欢!!
  •     冯象啊
  •     学术层面的好文,难啃
  •     感受语言的魅力,作者涉猎广泛。待我学会如何阅读与思考,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来重读与我评价我读过的书。
  •     我还是水平不够,看不出什么门道
  •     冯象太能写了,由衷佩服在哈佛呆过的人,能把法理学的高深理论写成这样是很不简单的,什么时候政法笔记有货呢。
  •     这本《木腿正义》是北京大学要求法学本科生必读书目之一,对法学本科生很有启发性。
  •     秋菊打官司印象深刻。后面关于西方宗教与文学的不太懂,知识储备不够
  •     下篇谈贾平凹废都一文,讲乡土出身作家如果离开生活根据地,专在大城市发展,难免沦为流寇,难有成就。
  •     一直很喜环冯象的作品,这本第一版之前已经读过,不过比这版内容要少点,看到当当有卖,立即拍下
  •     法律和文学的结合,吾心向往之。
  •     法学入门读物了吧
  •     冯象老师的书永远需要你有博大的视野与深沉的思考,这就是最大的困难。
  •     大学的时候读的 入门读物
  •     读研时候老师推荐的书,期待太高,所以最后会失望。上下两编完全不相干,下卷纯粹是文学和语言学的内容,丝毫看不出法律和文学的相关性。这本书当作作者的随笔集而非专业或学术性的书籍来看可能更好。字里行间能看出作者的留洋经历,因为旁征博引极多,语言也并不便于阅读。我一直认为,好的学术类书籍,是能够以读者便于接受的语言去阐述学术理念的,这本书显然不是。
  •     客观阐述程序法和实体法冲突的书,也是文学与法学的大胆尝试。法学不因囿于格式化词句,法学经典,必看
  •     冯象老师的作品值得一读。
  •     一直都很喜欢冯象先生,该书文笔优美,兼具文学与法学的美感,学习社会科学的人都应该读一读
  •     没什么印象了其实,再看一遍。
  •     申奥
  •     朋友的赠书,看完之后觉得法律也挺有意思。刚好又补全了冯象的又一本书。
  •     本学注重谈文学与法学两方面,展示了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力及大师级别法学理论知识
  •     冯象总能将法学与文学结合在一起,很有人文底蕴
  •     前半部分很好看,可读性高。后半部分略无聊。。。
  •     有许多不懂,高山仰止
  •     可以说是冯象老师的专业类闲书,不是太好懂,但值得一读
  •     对我这个外行来说,无论前半部的法律还是后半部的中古文学,都很艰涩,艰难啃完,不知能消化多少。留着以后涨知识了再品,或许更有收获。
  •     2011年10月,与知产课基本同步
  •     读冯象的书,需要一定的理解力。可以挑战一下,这也是读书的乐趣所在。
  •     大众的语言写出人人都能看的明白的法律
  •     冯象有点类似于法学界的曼昆——能把法理学讲成这样真的需要勇气和实力啊!
  •     像法律随笔杂文,冯老师博览群书引经据典,满含文学性,也有引发思考的地方。我读不进去苏力,但这本蛮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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