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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12
ISBN:9787563342693
作者:张显清,林金树
页数:1119页
作者简介
明朝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历史时期,其政治发展的过程中,新旧矛盾的斗争既紧张又充满着张力。一方面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另一方面是市民阶层政治意识的初步觉醒。这充分展示了政治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本书作为明代政治史专著,把当时的经济发展融入世界的重大变革中,并以此为背景,用翔实的资料、宏大的篇幅、全新的视角、公允的立场,全方位、多层次地考察了时代的阶级结构、国家形态、政府机构、官僚管理、法律制度、政治改革、党派斗争、民族政策、对外关系、政治思想等方方面面,通过进代政治运作对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本书倾注了八位国内明史专家的心血,他们磨剑六年,爬梳剔抉,秉承历史学家的良知和严谨的学术风范,为读者描绘了一幅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明代社会政治画卷。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明代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
第二章 明代的皇帝、皇权与帝都
第三章 明代的内阁
第四章 明代的行政体制与军事管理制度
第五章 明代的官僚管理制度
第六章 明代的法律与运作
第七章 明代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与改革
第八章 明代的民族政策
第九章 明代的外交关系
第十章 明代的政治思想
前言
《明代政治史》,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基金资助。 之所以确立这个课题,主要是考虑到明代政治史在明史和中国古代政治史中的重要地位,目前相对落后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明代政治史的学术价值和积极意义。从这个目的出发,力求实事求是,在充分吸收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进行重新思考,以中国封建 社会晚期经济发展和世界历史变革为大背景,以皇权、阁权、宦权三者互动为切人点,探讨明代政治变化及其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并从中说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政治运作的基本轨迹、主要特征与演变规律。现在,当《明代政治史》即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我们想要说的是:希望它能够对加强明代政治史研究,推动明史学术交流,促进明史学科建设,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虽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但由于明代政治史内容相当丰富,情况变化极为复杂,加之我们能力有限,时间比较紧迫,因此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祈诸位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教。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是本课题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从策划到出版,一直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历史研究所科研处和图书馆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陈高华、王天有、张德信、栾成显、商传、毛佩琦等专家在百忙中为我们审读书稿、进行鉴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责任编辑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大量劳动。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表示感谢的。 本书是一个集体项目。对于集体项目,我们认为:在保证全书总体构架与旨趣的原则下,应当保持、发挥各位作者的学术专长与写作风格,允许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不必在所有问题上都与主编的学术观点相一致。同时,应从实际出发,各个章节不必强求篇幅相当。我们对本书 就是这样处理的。 本书分头写作,集体讨论,最后由我们两位统一修改,定稿。作者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诸位同仁之外,还有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奇文瑛教授和北京行政学院高寿仙教授。具体分工如下: 林金树:第一章;高寿仙:第二、五章;张宪博:第三、四章;吴艳红:第六章;张兆裕:第七、十章;奇文瑛:第八章;万明:第九章。 张显清 林金树 2003年9月
内容概要
编者简介
张显清 曾师从吴晗先生读研究生。研究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明史研究会会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主要著作有:《严嵩传》、《孙奇逢传》、《明清实学思潮史》(部分)、《中国经济通史・明代经济卷》(副主编)、《孙奇逢集》(古籍整理,主编)、《中国事典・明代卷》(主编之一)、《清代台湾农民起义史料选编》(主编之一)等。
林金树 研究员。曾任明史研究室、明清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明代社会经济史、政治史兼及文化史。主要著作有:《万历帝》、《天启皇帝大传》(合著)、《中国明代经济史》、10卷本《中华文明史》(明代卷)、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明代卷》、《中国经济通史・明代经济卷》等。
高寿仙 北京行政学院副研究员
张宪博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吴艳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张兆裕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奇文瑛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万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研究员
媒体关注与评论
前言 《明代政治史》,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基金资助。 之所以确立这个课题,主要是考虑到明代政治史在明史和中国古代政治史中的重要地位,目前相对落后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明代政治史的学术价值和积极意义。从这个目的出发,力求实事求是,在充分吸收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进行重新思考,以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经济发展和世界历史变革为大背景,以皇权、阁权、宦权三者互动为切人点,探讨明代政治变化及其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并从中说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政治运作的基本轨迹、主要特征与演变规律。现在,当《明代政治史》即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我们想要说的是:希望它能够对加强明代政治史研究,推动明史学术交流,促进明史学科建设,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虽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但由于明代政治史内容相当丰富,情况变化极为复杂,加之我们能力有限,时间比较紧迫,因此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祈诸位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教。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是本课题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从策划到出版,一直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历史研究所科研处和图书馆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陈高华、王天有、张德信、栾成显、商传、毛佩琦等专家在百忙中为我们审读书稿、进行鉴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责任编辑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大量劳动。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表示感谢的。 本书是一个集体项目。对于集体项目,我们认为:在保证全书总体构架与旨趣的原则下,应当保持、发挥各位作者的学术专长与写作风格,允许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不必在所有问题上都与主编的学术观点相一致。同时,应从实际出发,各个章节不必强求篇幅相当。我们对本书就是这样处理的。 本书分头写作,集体讨论,最后由我们两位统一修改,定稿。作者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诸位同仁之外,还有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奇文瑛教授和北京行政学院高寿仙教授。具体分工如下: 林金树:第一章;高寿仙:第二、五章;张宪博:第三、四章;吴艳红:第六章;张兆裕:第七、十章;奇文瑛:第八章;万明:第九章。 张显清 林金树 2003年9月
章节摘录
书摘 明末市民运动,集中出现于经济贸易发达的工商业中心市镇,而且以史无前例的规模与速度,形成广泛的社会风潮,延续数十年,遍及东西南北各地,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熟性,尤其是城市经济的新发展。同时也充分说明,市民阶层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兴政治力量。当时市民运动的不足之处,是组织形式比较落后、原始;没有鲜明的纲领、口号;没有自己的领导机构;斗争手段仅是罢市、示威游行、鼓噪、焚烧、殴打、击杀之类;不能和当时的农民斗争联合起来,这些主要是受到时代条件的限制。对此,不应苛求。 造成内阁制度畸形化的根本原因,在于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制度。权力可以被划分为各种类型,内阁所拥有的是直接服务于决策的议政咨询权。由于明朝中枢机构缺置不设,又由于内阁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当君主政治的天平需要调节时,内阁常常作为一个十分机动的砝码来使用,于是形成了万历初政等个别的历史时期,但这并不是200多年内阁制度内在的、本质的规律。 西方传教士在晚明的进入,带来了新的宗教和包括新的地理学知识在内的大量的科学知识,而有关西方社会制度、政治观念方面的知识却极少,这自然没有对明末的政治思想产生大的影响。但新的地理学知识则改变了一些人的认识,并进而使这些人对中国与夷狄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从而得出与传统思想不同的结论。因此,明后期政治思想中华夷观的变化是西学影响的结果,也是国人深入思考的结果。 ……书摘2 在前面提到的33次比较主要的起义中,南方占88%;南方之中,又以粤、闽、浙三省为突出,计21次,占64%。而以起义领导者的身份划分,可归纳为三类,最多的是广东、福建沿海地区农民,其次是所谓“海寇”、“海盗”与群雄旧部,再次为少数教徒和僧人。按时间看,最早为明太祖登基后5个月,最晚在他病死前2个月。这些情况很值得注意。广东、福建、浙江与南直苏松,历来都是对外通商要地,海寇、海盗活动的区域,元末最早起兵反元的方国珍就是从浙东海上起事的。在东南沿海地区,有不少人世代以海为生,依靠海洋经济,或出洋捕捞,或进行海上贸易。明代,从明太祖开始,为了防止倭寇交通东南沿海居民,威胁国家安全,一直禁止人民私自出海。明太祖在位之日,曾屡下诏书,反复申明禁令: 洪武三年(1370)二月,下诏:“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仓者,令军卫有司同封,籍其数,送京师。” 洪武四年十二月乙未,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滨海军卫岂无如彼所为者乎。苟不禁戒,则人皆惑利而陷于刑宪矣。尔其遣人谕之,有犯者论如律。”又曰:“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洪武七年九月辛未,“罢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 洪武十四年十月己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二十三年十月,诏户部申严交通外番之禁,诏曰:“中国金、银、铜钱、缎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番。今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 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寅,命令严禁民间用番香、番货,“敢有私下与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货卖。盖虑其杂市番香,故并及之”。 明太祖在去世前一年,洪武三十年四月仍“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对外贸易,是国家经济发展必不可缺的条件之一。明太祖推行海禁,虽是事出有因,无奈而为。但其结果,不仅妨碍了某些军政人员利用海道大发其财,而且也断绝了东南沿海一部分居民的正常生路。因此,尽管朝廷一再“禁民下海”,实则屡禁不止。在洪武朝影响较大的起义中,绝大多数发生于粤、闽沿海地区,直到洪武三十一年三月那次起义仍是在广东。多次起义是由“海寇”“海盗”直接发动的;起义失败后“余党遁人海上”。而洪武元年五月那次起义,则是浙江昌国州蓝秀山“海寇”以方国珍的旧部的名义发起的。如此等等,都足以充分说明这些起义具有强烈的反抗海禁政策的性质;还有少数是元末以来群雄矛盾的余波。他们都与单纯反对赋役剥削不同,这也是构成洪武朝农民起义时间早、次数多、色彩多样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洪武以后,官吏违法乱纪日趋严重,封建剥削量与日俱增。农民的反抗斗争亦因之此伏彼起,绵延不断。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起义,势头一次比一次激烈,义众增多,时间加久,地域更广,次数也甚为频繁。有人根据《明实录》的记载,做了以下粗略统计: 从洪武到宣德的60多年间(建文朝四年除外),全国各族人民起义和反抗事件共411起; 从正统到正德的86年中,共发生农民武装反抗505起,其中弘治朝71起,正德朝125起; 从嘉靖到万历的100年中,共发生农民武装反抗463起,其中嘉靖朝244起,隆庆朝45起,万历朝174起。 天启七年(1627),陕西澄城县农民因不堪赋役剥削,杀死知县,揭竿而起,由此点燃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熊熊的烈火。 崇祯三年(1630)李白成、张献忠先后加入起义军队伍,一步一步地把起义引向胜利。 明末农民大起义,为当时人们聚焦的热点问题。它历时十余年,义军上百万,纵横十多省,震撼全中国,是我国封建社会晚期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建立过大顺、大西两个政权,口号之明确,制度之完备、影响之大,皆为以往农民起义所不可比拟。专门研究这次农民大起义的原因、过程、组织、纲领、政策、历史作用等的论著极多,而且多有高论。著名明史专家顾诚的《明末农民战争史》,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足资备览。为避免重复,兹不再赘述。 这场大起义,发生于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透露了一些以往未曾出现的信息。其一,皇权衰落,皇帝一代不如一代。先是神宗晏处深宫,虽“操权有术”,但“万事不理”,以致从万历中叶开始,时局急转,由治变乱。而是时,神宗又“贪财”成癖,惟货是闻,派遣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以“开矿榷税”为名,搜括商民,闹得民愤载道,怨声震天。明朝的败亡遂成定局,再无回天之力。“论者谓明之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云。”神宗过后,光宗即位,忧郁、纵欲,一月而死。继而熹宗成天摆弄斧锯,不理国务,朝中大政由宦官魏忠贤随意处置,国亡在即。其二,农村两极分化加速,阶级矛盾空前尖锐,突出表现是土地高度集中,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民起义军“均田免赋”的口号,就是针对这种现象提出的,这透露出农民阶级的觉悟已有明显的提高,开始意识到土地问题。其三,党争剧烈。白世宗以后,君主深居简出,不见群臣,上下沟通渠道阻绝,纲纪废弛,约束无章,于是群臣争权夺利之风日炽。从嘉靖初年“大礼议”开始,党争加剧。至隆庆,“柄臣相轧,门户渐开”。进人万历,“门户纷纷角立”,以致溃败决裂,不可振救。泰昌、天启年间,三案构争,党祸益炽,直至明亡。其四,出现新的民族危机(矛盾)。明初以来长期困扰明朝安全的“南倭北虏”,于时已发生了根本转变。南倭,在嘉靖末年已经基本平息;北虏,蒙古贵族的侵扰,隆庆时已经和解,满洲贵族的后金政权成为明王朝的致命威胁。四者之中,矿税使之祸在历史上罕见;党争中东林党及其继承者“复社”的出现,反映出江南经济的新发展,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中国近代政党建设的某些初级内容;后金政权的崛起,也是历史上的新事物,而由此引发的辽东战争,促使明王朝实行“三饷”加派,使得农村阶级矛盾空前激化,则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这些都为更多的农民参与起义,做了极为有力的舆论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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