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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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6
ISBN:9787544716239
作者:[法] 马塞尔·普鲁斯特
页数:2700页

时光在心中重现

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读了200多页,不足全书篇幅的10分之一,然而我决定把它放回书架,打算过几个月甚至几年再拾起来看。只是对于乡间往事的依稀回忆,带着教堂百叶窗午后迷人的反光,却让这个孩子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直铭记于心。人、地点、心绪、用孩子的眼睛才能看到的独特风景,这一切都在马塞尔的心里打下无可磨灭的烙印。回忆普鲁斯特去世四十五年后,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 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多年前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由此可以看出美好的、难以忘却的回忆在人心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当一个人走到生命的终点时,他或她会回想起似水年华里最华美璀璨的一刹那。从《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中不难看出,普鲁斯特之所以如此怀念家乡的时光,是因为那段回忆和亲人有关,且在那个时期,出生于资产阶级的马塞尔以孩子的视角,对于当时的上流社会有一个浅显的认识,这种认识虽然肤浅,但对于他日后进入上流社会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他一定记得当年因家中来客,自己无法在临睡前得到母亲充满爱意的一吻时复杂心绪,这些在童年的剪影中淡出,却印在童年的记忆里。对希尔贝特的爱恋起源于童年的马塞尔对于美的渴望和对神秘事物的探索,可以说家乡的美景刺激了他的审美器官,让他得到了最初的美的体验。重现的时光这是第七卷的标题。我停下手中刚开始阅读的第二卷,翻到第七卷,我不知道卡朋特的那首《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的灵感是否源自于此,曲调中有种一脉相承的忧伤格调。“when I was young ,I always listen to the radio,waiting for my favourite song.”“我终将遗忘梦境中的那些路径、山峦与田野,遗忘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梦。”“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作品有明显的弗洛伊德情调,可以说就像后世人研究卡夫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隐喻一样,世人研究普鲁斯特,一定程度上是钟情于他对意识流手法的非凡运用。我们在阅读时不禁要问,为何马塞尔执着的想要时光重现,时光究竟如何重现?他所想要其重现的时光,仅仅是“when I was young ,I always listen to the radio.”吗?对于“时光”的理解,应该是指在一个人心中埋藏至深的,真善美的东西,极有可能只在很久以前出现,而如今消失了。如果让我对《追忆》做一个注解,我觉得应该是:“带回忆录性质的自传体小说,是用意识流手法对心路历程的曲折反映,展现了战前法国上流社会生活的一个层面。”兴许,记住似水的时光里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并以此为航标灯,不做任何有悖于你所钟爱和你所坚守的一切的事,只是自顾自地感受着肩上行囊的重量,一个人向前走,便是能真正使时光重现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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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斯特问卷

Richdad_mom的普鲁斯特问卷2016.7.291.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灵肉合一、事业与健康同在2.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认识自我3.你最恐惧的是什么?善恶不分或颠倒4.你目前的心境怎样?趋于宁静5.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活人还一下想不起来,他可能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乔布斯和斯巴达勇士合体6.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开始第二人生7.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盲目乐观8.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刚工作时的成都之旅9.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不辨是非的居高临下10.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灵性-思想-勇气11.你最奢侈的是什么?自由12.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打破习惯和皮肉之痛13.你认为哪种美德是被过高的评估的?孝和温良恭俭让14.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自由职业15.你对自己的外表哪一点不满意?很多不满意,但不介意,如果与内心的缺点相比的话16.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尽力地害亲害己17.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鄙视的是谁?所有最得意的龙人18.你最喜欢男性身上的什么品质?灵性、理性和意志19.你使用过的最多的单词或者是词语是什么?低入尘埃20.你最喜欢女性身上的什么品质?灵性和智慧21.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太久不认识魔鬼22.你最看重朋友的什么特点?辨是非、不矛盾23.你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或东西是什么?本真的人或自己创业24.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Die old Live fast25.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和Lover在家时26.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家庭一件事,那会是什么?自己从石缝里蹦出来,并从不结婚,也不生育27.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希望让什么重现?希望亲人不执迷不悟,但仍然舍不得失去自己承受的痛苦28.你的座右铭是什么?Einmal ist keinmal 只活一次就是白活

年华似水,足待整修

大概就是这么种性质的书,别人用一生的时光去写就,而你得闲了来读,各自不同的年纪翻开来看,见到的尽是不同故事。《追忆似水年华》,漂亮得看一眼就能记惦一生的书名,真拿在手上,却是两百多万字、整七卷本(法文版原书为三十卷)的大部头,望而生畏的大概为数不少,真去一字字读完的就更不多了:书这玩意儿,一旦厚起来便产生某种权威感,且给人“似乎无比艰深”的第一印象。加之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开篇的“贡布雷”这节中(至关重要的开头部分),光是失个眠、上下楼梯就洋洋洒洒几十页,还都是密密麻麻、动辄横跨半页的长段落,难免让初读者心生怯意。真读进去也不至于就觉得“不错”了,毕竟人的记忆多少散漫,抵不住三千页的琐碎纷至沓来。译林版的《追忆》,八九年六月出第一卷时,家里便赶紧买来,连我也赶紧读了,却不知所谓,只觉高深。当年《追忆》的出版可算大事件,上了新闻联播,书刚运进新华书店即被哄抢一空。意识流文学的翻译引进,国内出版界一直未曾间断,不过诸如罗伯-格里耶的《橡皮》(上海译文,1981)或者克洛德•西蒙的《弗兰德公路》(漓江,1987)等等,尽管不坏,却也并非这一类型中的一流杰作,且翻译大多不甚理想,多年来也没积累起多少人气(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自然不算)。《追忆》全译本打响声势后,意识流在国内突然呈现出爆发式的流行,连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译文,1996)、伍尔夫的《海浪》(外国文学,1993)这种公认晦涩的作品也全数引了进来。流行至今不衰,《追忆》自然功不可没。八九版《追忆》译本并非完美无缺(本来如此,译本哪来的完美,“信达雅”三者能居其二,已属不易),毕竟卷帙浩繁,译者数量也多(七卷共十五位译者合译),尽管当年校译工作已属严谨,不止分派了统一译名表和各卷注释,译者与译者之间,也多次组织了传阅和评点会议,但仍遗留了大量问题。全书数百名人物,主角马塞尔、阿尔贝蒂娜、圣卢等人的译名自然全无问题,可各卷中穿插出现的配角们就命途多舛了。比如德夏吕斯男爵Palamède,在八九版中就有“巴拉梅德”和“巴拉麦德”这两种译法,甚至昵称都有两个;男爵的同性恋伴侣夏尔•莫雷尔,昵称“夏利”,第四卷中却被不同译者译为“夏丽”,到第七卷又变成“夏尔莉”。花名绰号方面,比如奥黛特被称为la dame en rose即“粉红女郎”,在书中出现了“粉衣女郎”、“粉衫女郎”、“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粉裙夫人”等不同译法,实际上原文却只一种。注释典故上的误谬,如帕斯卡尔的《思想录》错为《名言录》,圣经《创世记》被误为《创世纪》,莎翁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凯普莱特和蒙太古家族”(朱生豪译本)音译为“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等等,都是不该有的失误。至于文中出现“丁是丁卯是卯”、“黄牛”、“先不先”、“泥牛入海”等过于中式的俗语和成语,多少有译者个人风格烙印在内,到底太“非普鲁斯特”了一些,译者之间“各自为政”的残迹难以抹除,令人遗憾。2012年6月的译林新版,也不至于能完全抹平这些遗憾:众编辑参照二十多年来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提出的种种修改意见,作了一次性修订,并将版式调整得更适合阅读。至少人名、地名、书名、昵称、绰号方面已无甚问题,大部分“非普鲁斯特”的文法也得以订正,语序及用词细节同样经过大规模调整,使全文文脉通顺,读来更为流畅。然而,出于改版疏忽,第一卷正文前86页字号稍大,每页文字相对其它减少一行(其它为26行每页),翻阅时稍感别扭。译文方面,毕竟并非重译,尽管已费力统合全书风格,细处(单论中文)可谓无懈可击,但全七卷读完,仍有“稍不尽意”的失落感。如书中修订拉辛悲剧Phèdre,希波吕托斯和剧名定译“淮德拉”(八九版中以剧名《费德尔》译法出现多次)倒是准了,注释中却又添新错。各译者在理解文意上出现的错误,在新版中也未作修改,如原文中le Point du jour这一实际位于法国瑟堡-奥克特维尔的地点,徐和瑾译为“破晓车站”,而袁树仁则译作“日角”,均不注释,难免令读者感到困惑。市面上能找到的《追忆》译本,徐和瑾先生的单译本同样由译林出版,目前才出到第三卷;周克希译本有一、二、五卷,但出版方却前后换了几家,有碍收藏;台版联经(1990)同样由多人合译,且新版(2010)已更换为译林八九版译文,显然不太值得入手。听说陕西师大的桂裕芳版本(2008)也好,却只单独出了第二卷,且封面上希尔贝特的样子,着实不太讨喜。译林新版虽非最好,但确实是整个华语世界唯一的全译本,装帧也足够漂亮,再印时若能修正第一卷的排版错误,便值得购入珍藏。实话实说,其它语言版本的《追忆》,翻译出版道路大部分都不算顺遂。目前最受公认的英文版《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照样是合译。企鹅出的新译本《In Search of Lost Time》虽然号称“更忠于原文”,却常被诟病“失了风韵”。总之译本这种事,太较真反而什么都没办法读了。目前的各种《追忆》(除原文外),足不足待追忆我不知道,“足待整修”总是没错的——于是只管取来读了便是:需知年华似水,巨著种种,人生不同阶段去读,自有其不同韵味在。(刊于《南方都市报》 GB21书评版)

普鲁斯特和追忆

昨天把《Proust In Love》草草地看完了,今天继续来写一写普鲁斯特好了。伊丽莎白班内特说过,一首好的十四行诗就足以把不健壮的爱情耗干,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对普鲁斯特的爱倒是无限的[doge]。他是一个会持续给腐女带来满足的作家,《追忆似水年华》大概是基佬最多的名著了,小说人物众多,简直是一部法国的红楼梦,只不过大部分人物搞基,而且同性恋也是整部小说的主题之一,可以说发出了最强音,从男主马塞尔的经历来看,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误打误撞偷窥到一对拉拉情侣在干柴烈火,甚至斯万夫人早年也曾经和女人有一腿,让她未来的老公斯万痛苦万分。小说重要角色夏吕斯是一个基佬加受虐狂,马塞尔差点被他看上,后来还通过偷窥亲身经历了他和一个裁缝干柴烈火的现场。马塞尔最好的朋友圣卢侯爵可以说是我寄予厚望的直男,曾经为自己的情妇痛不欲生,结果最后居然弯了,还包养了夏吕斯曾经的小情人。男主马塞尔是一个非常坦然的直男,他谈过两次恋爱,第一次是和斯万夫人的女儿希尔贝特,最让他痛苦的就是后来和阿尔贝蒂娜的恋爱了,因为阿尔贝蒂娜是个拉拉,这件事情简直是他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他一直怀疑阿尔贝蒂娜更喜欢安德烈,安德烈曾经是阿尔贝蒂娜的好朋友,很多年之后,她终于和男主的初恋在一起,凑成了一对CP。总而言之,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所有看上去能弯的不能弯的最后都弯了,而且还凑在了一起,反映了作者强悍的想象力。他严肃地告诉你一个结论:世界上的基佬永远比你想得多。【这是一个如此疯狂的世界啊普鲁斯特喜欢写搞基,而且喜欢写不正常的搞基,他会一本正经告诉你他觉得这一切都很有趣。正如我说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个宇宙第一直男,看了几千页第一人称叙事之后,人们通常很难把小说叙述者和普鲁斯特本人分开,比如你很难给普鲁斯特写一部不错的传记,这件事情他本人就干得很不错。但是事实上普鲁斯特本人弯得不能再弯了,他的父亲是个名医,但是他的心理阴影面积大约不小,他既办法治好儿子的哮喘,也没办法把儿子掰直。普鲁斯特生于普法战争的艰难时期,从娘胎里出来就不太健壮,性格尤其悲春伤秋。他的母亲是个富有的犹太继承人,对这个身子弱的孩子万般宠爱,唯一的冲突就是儿子的性向。据说他的母亲因为儿子和吕西安·都德拍的照片大怒,吕西安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父亲是著名的作家都德。当然他们的情况你可以自行想象咯。他身处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在艺术方面,巴黎是世界艺术之都,世纪之交人们对艺术的本质做了比以往更加深入的思考,对美有着比之前更加斩钉截铁的追求,留下了众多艺术遗产,所以现在人们仍然称它为“美好时代”。这也是在政治上剧烈动荡的时代,国家更加强大,文明的概念达到顶峰,意味着更加狭隘,对不同自己的事物带有极端的厌恶,是的,那个时代厌恶男人身上的女性气质,推崇阳刚之气,积极军备,德雷福斯事件把整个法国划分成对立的阵营,之后的德法对立又劈开了整个欧洲,也毁掉了那个时代引以为豪的文明。如果你有心,总会发现这些时代事件在小说中的曲折反映,普鲁斯特总是力求对事件做一种内在化的反省,比如德雷福斯事件,他根本没有去描写整个事件的起因发展,而是专注讲述因为不同理念而对立的众多沙龙以及人们的反复辩论。轰动政界的德雷福斯事件和对同性恋的讨论,还有主人公不断进展但是又不断透露出真相的爱情(阿尔贝蒂娜其实喜欢女人)交织在一起,我们只能隐约看出主人公对事件采取的态度,但是这一切又是意味深长的。在一个到处都有着憎恨和对立的年代,一个渺小的个人该如何拯救整个欧洲?或者不如说,他该如何拯救自己?集中描写了德雷福斯事件的那一部名为《所多玛与蛾摩拉》,在结尾处我们的马塞尔终于确定心爱的阿尔贝蒂娜喜欢的其实是女人,他无法想象女人能给他的爱人带来怎样的乐趣,因此忧心忡忡。现实中的普鲁斯特总是喜欢上金发的直男,所以他对女人给爱人带来的乐趣这种担忧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不是同志,我们不知道同性之爱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同样,我们不是犹太人,所以无法对他们感同身受。所有的冲突来源无非很简单:我们是孤独的,我们无法对他人感同身受,于是我们进而把我们的感觉误以为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理。我们对自己掌握的真理感觉良好。《追忆》弥漫着一种深重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本质上是无法挥之而去的,这也是我对他最感同身受的地方。普鲁斯特半辈子都在社交场上,在对名人的追逐中度过,当时他还没有着手写作《追忆》。之前已经说到都德的小儿子曾经是他的基友,同时他也和著名的音乐家、作家、画家,以及无数社交名媛、贵族名流交往(就不详细说都是什么名字了),就像小说里说的那样,他曾经进入巴黎最高贵的社交场合。但是你可以感受到某种幻灭感,他似乎明白,不管是母亲的拳拳爱子之心,还是社交场上的华丽盛宴,抑或是爱人的千娇百媚,都不能从根本上拯救你的孤独。爱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深深的焦虑,他唯恐爱而不得,得到一点又想要得到更多,以至于爱的本质似乎变成了憎恨。此时我感受到了无限的幸福,此时我愿意死去,或者隐居到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普鲁斯特曾经这么写到。那种感觉很像是战后存在主义的哲学还有荒诞派的戏剧,不同的是存在主义似乎表现出一种对他者的敌对。我觉得这方面贝克特可能稍微偏向以自己的看法看待普鲁斯特。他的绝望无非是对被理解报了殷殷的深情,结果因为自己的多愁善感演了过多的内心戏,普鲁斯特自己也提到后来他在各方面显得更有行动能力了。随着新的自我成熟,旧的自我死去,我们为人处世更加练达,过去不切实际的欲望也会失去。但是这种成长和欲望的消失,带来的是某种深深的遗憾。总体上来说普鲁斯特喜欢写小事。普鲁斯特认为一个同性恋也可以不乏勇敢,所以虽然身患哮喘身体不好,他还是为了维护名誉去决斗,还去参加一战的征兵体检,我觉得用所有的精力写文学史上最长的一部名著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自信,何况这部作品还创新了文学表现手法,如果你想到他一辈子受了很多苦,一直和疾病抗争,其实可以给他的勇气更高的评价。但是普鲁斯特同时是一个身兼女性气质的人,追忆这部小说不同于金戈铁马、荡气回肠的阳刚气质的《荷马史诗》,它极其漂亮,每一页充满了抒情和文艺片段,而且描述范围极窄。我们经常认为那种荡气回肠的文学更加伟大,因为我们下意识把一些归为“男性气质”的东西当做更为优秀的品质。在当时的世纪之交,很多欧洲国家都在备战,他们认为同性恋毁坏了男性的阳刚气质,让整个民族变得低劣,其实这种观点是一种更加可耻的怯懦,因为很多同性恋在其他方面更加优秀。其实直到现在我们的观点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我们仍然认为曲折的情节和反映时代的广阔是文学作品唯一的优良品质,而女性作家的作品是狭隘、感情泛滥的代名词。我们似乎根本上不认同真理也可以隐藏在琐细之中,我们更讨厌一个男人的敏感。除非这个男人的敏感用在绘画和文学中,艺术作品让我们愉悦。世界并没有发生彻底的改变。我喜欢追忆中的小事情,在没有深入了解那个时代之前,我一直认为普鲁斯特身上发生的事情就好像在我的身边发生。后来我了解到那个时代和我们是如何的不同,但是这种亲近感并没有完全消失。在成长中、和亲人的关系中、恋爱中,我们经历过多少和他相同的情感啊!如果一本书和你的生命交织,它的意义就会变得大不相同。同时,那些普鲁斯特写的小事在他看来大部分并不是小事,每个打酱油的人物都可能有后续,不会白白交待,那个被包养的小服务生后来发迹,改邪归正,甚至拒绝了圣卢侯爵求欢,而这样的小事又是世事无常的一种体现。马塞尔曾经的初恋希尔贝特居然嫁给了圣卢侯爵,她的母亲曾经是盖尔芒特公爵夫人不屑交往的交际花,而她最终却成为最高贵的贵族家庭的成员。这样的细节不胜枚举,它们互相联系,给你带来不断的惊异,每当我想到这些内在联系,都更加感觉到在我面前的是怎样一部皇皇巨著,它自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

真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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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追忆似水年华”中寻找生活之美

我过去的二十年都生活在一种对外部世界的无知无识当中。但却从不认为这有多可怕,就像普鲁斯特说的是强大的习惯遮蔽了我们的双眼,使我们眼中所看到的只有丧失生机的、毫无趣味可言的生活,它们是那么微不足道,在普鲁斯特眼中显得如此特别的云层的变化、高低不平的石板路、一块小点心的味道以及各种各样光线的明暗游移、山楂花的某种姿态,这种种的能够唤起他对美的思考、对存在的感知、对生活真相的发现,在我们看来并不意味着什么,甚至对于我们身边的人,也往往是从他与自身的联系上来作出极富功利性的评价。生活在初时只是我们被迫接受的客观物体,后来它与我们融为一体,最后就变成了我们自己。然而,我们对于自己也看不明白,感知到的乐趣、痛苦、哀伤仿佛并非发自我们内心,因为它如此短暂,如此流于表面。这些感受来的快也去的快,从不给我们时间去细细品味,进一步挖掘这其中所包蕴的丰富多彩的内涵。或者它持续了很久,但我们感到的忧伤或者快乐就像吞没一切的海水,将我们吞没在里面,以至于竟认为自己本来就是水中的生物了。不管怎样,我们的心灵,那颗敏感的、天真的、充满着美的知觉的心灵却一直好好安放在那里,它睁着渴望的双眼望着我们,期望我们有朝一日能够开采它,就像普鲁斯特对于自己的身体内丰富的精神矿脉感到自己或许已没有多少时间去将它整个儿的开采出来了,他希望能将它完好无缺的奉献给后人,他那么急切、焦虑,认为对于人的精神来说,这个终会消亡的肉体却限制了它们将自己神秘的光芒照射在更多人身上,无限的精神却必须要依赖有穷的肉体方能生存实属悲哀。不幸的是,我们对这颗拥有发现美的一切工具和途径的心灵却视而不见。我们看不见它,因为我们自以为现实生活不需要它,现实生活需要的是符合逻辑的,用所谓“理性精神”来命名的一切概念和思维方式。我想起马塞尔对埃尔斯蒂尔的那幅巴尔贝克海滩画的描写,这段对印象派油画的解读让我首次认识到“印象”这个词的意义。那海天不分的色彩,看似近在咫尺实则隔着一大段距离的悬崖和教堂,很多人第一眼看去可能会觉得怪异,他开动自己的智慧,妄图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其中到底做了怎样巧妙的安排,运用了怎样的透视法则,结果却是徒劳无功。因为作者在作这幅画的时候正好做了和那个人截然相反的路——剔除摒弃掉所有智力对于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的干扰,用纯然第一眼看到时,在智力还没来得及出来对“悬崖”、“大海”、“教堂”作出普遍意义上的辨别时捕获到的一定程度上说是人的视觉所造成的错觉画面,即人们在看到某样事物时的“第一印象”,而这个第一印象往往为我们的视觉——在没有智力的指导下——所扭曲、颠倒。树看起来像人,隔得很远的房屋看起来像连成一体的山脉,倒映在水面的夕阳像是河流本身的颜色,或者是水底下某种还不为人知的金色水草,总之,他它与我们平时所看到的贫乏的生活“印象”截然不同,甚至可说是另一种与“原来”的它毫不相干的新的事物了。生活的美总是事先就存在的,美作为一个大的整体,需要我们去一点一点拥抱她,就像拥抱一个青春美好的少女。但如果我们只用智力的眼睛来观看世界,显然这些大自然中的如初浴少女般的美便只能成为一堆徒具形式意义的符号、概念。“只受理性辖制的生活是浅表的、乏味的,人的生命在其中不能得到真正的展现。”而美又总是要隔着一段距离才能显示出她的魅力来的。小马塞尔还在贡布雷的时候曾经一度喜爱在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那边散步。夕阳西下,他走在田间的小道上幻想着能与偶然邂逅的村姑发展出一段露水姻缘。不是因为她们有何惊人的美貌或者自身有何迷人的风姿,马塞尔为之所深深吸引的(甚至可以说终生他都臣服在这种魅力之下)正是她们拥有的那些不为人知的、他不曾体验过的生活。在这些村姑、少女的生活中,他——马塞尔是一个真正的局外人,他为她们神秘而多姿的个人生活排除在外,只能通过想象去猜测她们的生活中有哪些是他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事情。这些在其本人看来可能枯燥乏味至极的生活经过马塞尔的幻想一润色,立刻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少女们处在这一圈想象的光辉笼罩之下,全身都散发出足以吸引任何绅士的迷人魅力。马塞尔沉浸在美的幻想当中,真可以说是如痴如醉,所以当他在想象中神秘莫测的梅塞格利斯那边的山楂花下看到希尔贝特,当他在美丽的巴尔贝克海滨看到阿尔贝蒂娜那一伙少女之时,他简直可以说是立刻进入到爱情的状态当中了。爱情,这让人又甜蜜又痛苦的病,斯万曾经因为对奥黛特的爱情而宁愿放弃上流社会的地位,可事实证明他的爱情说到底竟像是一场笑话——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他娶的却并不是他原本喜欢类型的女人,而奥黛特最后成了福什维尔夫人,他曾经抱在膝盖上用那么慈祥的微笑注视着的女儿最后将她的姓都改掉了——他好像从来不曾出现在这对母女俩生命中似的,连最后一点存在过的痕迹都被抹去了。死去的人总是会忘记的,曾经嫉妒的恨不能将喜爱的人儿锁在自己可知的囚牢中的爱情有朝一日总是会被毫无痛苦的遗忘的。时间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或者不如说是习惯的力量,让我们坠入爱情深渊的是它——斯万的问题用习惯便可轻松解答,因为那些我们喜欢的类型的女人往往对我们的一片痴心视而不见,她高高在上的姿态自然不可能介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而那些属于我们原本不喜欢类型的女人却一再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到最后,我们竟然处在了没有她们便无法活下去的尴尬境地(马塞尔的爱情在某些方面无疑是斯万的翻版)——让我们重回人世的也是它,阿尔贝蒂娜死了,奥黛特是朵人尽可夫的交际花,然而,一时的痛苦终将为习惯的力量所平息,我们不再想起她们了,她们死了,成了任何一个与我们毫无瓜葛的人。我们重又爱上了与当年的她们相似的少女们,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爱的不是那个特定的人,而是那些新鲜美妙的青春,是这种青春散发出来的美的香气。或许回忆正是保存美的一种有效途径。只有在回忆中,那些死去的人们才又焕发出生命的光彩。而只有无意识的回忆——就像从玛德莱娜小点心中回忆起来的莱奥尼姨妈房间的气味,从高低不平的石板路中回忆起威尼斯的教堂——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生命的绵延。自我总是在不断死去,不断新生,那个过去的“我”已经死了再也不可能回来,而现在的“我”如果不借助于回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重新体味到当时的感觉的。我们通过回忆一次次的重生,正是如此,我们的生命才可在无限的时间与空间中不至于失落、断层,才可在永恒的宇宙中找到自我存在的意义。同时回忆又像一层少女脸上的面纱,朦朦胧胧中给予我们无限幻想美的权利。这种由回忆造成的距离,往往与真实差之千里——马塞尔在还未进入盖尔芒特社交圈的时候曾对盖尔芒特公爵夫人抱有的像仰望一个女神似的膜拜爱恋之心在他终于真正认识了她、了解了她的实际生活情况后立即荡然无存——然而经过它的包装,却又给了现在的“我”当初的“我”不曾发现的美,现实中的盖尔芒特公爵夫人也许已经令人感到厌倦,记忆中的她却又如当初他幻想中的女神一般连同盖尔芒特一边一起继续对他施加着诱惑。又或者,回忆就像一个宝库,生活的真相以隐晦的方式躲藏其中,我们会发现突然有时候在不知觉中记起来的一件事却能够解开一个多年来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真正的乐园是已经失去的乐园”。在回忆中体会到的乐趣是多么巨大啊,遗憾的是这些乐趣永远都不能转化成从现实世界中体会到的乐趣。即使时间可以退回过去,如果生活能够重来一遍,我们仍会同以前一样乏味、无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失乐园之所以称其为失乐园,正是因为在对失去的美的回忆中我们才重新回到了那个拥有无限永恒之美的伊甸园。普鲁斯特给了我另一双眼睛来看待生活,这双眼睛多么宝贵,生活在这双眼睛里不再显得无聊乏味,反而因为时不时的发现新的或者生活的神秘莫测或者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而感到无穷的乐趣。这种在发现美的时候产生的心灵的悸动是以前的我从不曾体会到的,即使不能一下子就从生活无聊的囚笼中挣脱出来,至少让我学会了宽容看待身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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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年华中读《似水年华》

最开始看似水年华的时候,是初中的时候。因为它的书名,觉得很有诗意,便买了一本看。那个时候,看这本书和看《红楼梦》一样的,很多次都从开头看,没有一次能够坚持完整的看完,是在是看不下去,不知道书里面说了些什么,也不懂为何如此诗意的书名,却是晦涩难懂的内容。后来的初中,高中,有时候在家总是拿出来翻翻,争取每次都比以前看的多。而今,基本是上完了很多遍了。从初中到而今,似水年华中,品味着另一番似水年华。

心中的宇宙

Ⅰ世界上两个宇宙,一个在于我们身外,一个在于我们心中。普鲁斯特曾言,空间有几何学,时间则有心理学。康德亦说过,时间为内部现象的直接条件。如果说个体在物质层面存在的尺度是空间;那么,在精神层面存在的尺度,则是时间。——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时间,并非仅指物理世界里的时间概念;更多的,是精神世界里的时间概念。在物理世界中,人类通过对事件顺序的排列、对比推导出时间的概念。这使得物理学中的时间,是不可避免地受到现象的制约与局限。而当时间呈现在人的精神世界之中时,则崭露出全新的本质。------------------------------------------------------------------------------------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提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由《似水年华》启发而来:个体的一切精神特质,究竟是完全先天地寓居于内心之中;抑或是不可避免地要从生活得现象的激流里,而不是从先天的本心中,无休无止地衍生出更替不绝的精神、情感、个性?我们不得不先摒弃暧昧而刻意寻求平衡的观点:个体的精神特质,既有完全先天的部分,亦有源于后天经验中的部分。通常,平衡意味着皆不可得、远离真实;另一方面,一旦我们承认这一观点,就将不可推卸地进一步考察个体的哪些精神特质属于先天部分、哪些精神特质属于后天部分——在混沌而充斥不确定性的感性世界,试图将每一条源流都厘清,是不切实际、近乎不可能的。通过大量生活的经验,我们通常是要在以上的选择题中选出后者(记为B)为正确选项:个体的精神特质,并不是寓居于先天本心之中,而是源于后天的种种现象与经验。然而,一旦我们将B作为正确的事实。首先就将面临一个至关重要、不能忽视的问题:倘若个体的精神特质源于生活的种种现象与经验,并时刻不断地受其摄动。那么我们便可以说,个体是处在于持续不断的流变和转换之中。由此,处在每一个时段的个体相互之间都将产生益愈扩大的鸿沟。这就导致一个难题:我们将如何再定义,个体之为个体?倘若个体存在于时间之中,自身不断受到摄动而由此不断地产生变动。那么我们将如何再把过去的我、现在的我、将来的我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共同的概念来看待?由此,如果承认B为事实。我们自身的存在性质便要受到一番尖锐的质疑、解构。这第一个问题虽然并非针锋相对的于B之反驳,但却是B成立的前提下产生的一个不容回避、至关重要的问题;在着手寻求清晰答案、解释的过程里,我们也可以对A、B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这一整个抉择问题的内在蕴含有更为清晰、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而我们还要先再提出另一个问题。这一问题是对B的本身的驳难与质疑:个体的精神特质处在变化之中不可否认,但这丝毫不能证明这些变化的根源是外在的种种现象、经验;相反,这种种变化,还昭示出了植根于个体之前状态、基础中的特征。让我们从生活里寻找例证。当一个人的性格发生变化,无论在外人看来如何的感到不可思议,但对于他本身而言,这些变化则都是完全不值得诧异的。因为只有合乎情理、自然而然的变化,才能真正地成为他性格、精神特质的一部分。这里的“合乎情理、自然而然”,让我们感到一种警觉:由此,我们可以推导出,倘若是不自然、不符合其自身情理的性格变化,则终究是某种现象强加于个体身上的外来属性——一旦受到个体自身精神的批判、质疑,受到被唤起的真实特质的冲击,便会为之取代;又或者,这些不自然的变化,只是个体对外有意识所展现的一种假象罢了。于是我们还得澄清“自然而然、合乎情理”这一用语的概念是什么。查阅词典:自然而然,指“自由发展,必然这样。亦即非人力干预而自然如此”;合乎情理,则是“符合人情事理,符合事情的正常发展规律或原理”。然而将这两个概念应用到上文的论述之中,则出现了棘手的循环论证:人精神特质变化之自然而然、合乎情理,是由于其符合正常发展规律,并且因而具有着某种必然性。这虽然是对B的否定,但其本身并没有对这一否定本身做出具体解释、论证。所以还不足以构成一种绝对的批驳。所以我们需要重新寻找一种更为合适的表述。所谓的自然而然、合乎情理,亦即指这些变化的性质与内容都可以在之前的、本来的状态中找到根源。因为这种种的精神变化,倘若是与之前的、本来的状态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则无法真正在个体的精神世界里获得兼容、并存;依循此理向前追溯,则最终得出A的结论,亦即得出对B的否定——倘若是如此缘由,那么我们以上的对B之否定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确立。我们从问题1中看到B在个体之定义中所产生的矛盾,从问题2中看到B本身的一个矛盾。但初步通过这两个矛盾的指出,我们还并不能够完全的将B给彻底否定;但一方面而言,其根基已经受到了动摇,这一动摇使常识再次暴露其荒谬性、不可靠性。无论我们精神世界的所有内容,是完全先天便已经寓居于我们的本心之中;还是要不可避免地由经验和现象所提供、创造;又或者是通过一条折中的路径:后天经验提供素材和刺激,使得先天的一部分得到自我发现与衍生,一部分则受到强加而暂时性的蒙蔽——我们都可以先放下这个趋向冗长的问题。--------------------------------------------------------------------------------------通过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间概念运用到外部宇宙之中,便被用以作为物理事件的记录、测量之尺度;而当运用到内部宇宙之中时,则构成了个体精神世界之基本条件,并产生种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且,又由于物理世界的种种外部现象,是不可避免地要预先受到内部现象的作用,故是不可避免地受到内部现象的摄动。所以,内部宇宙的时间概念便由此而居于物理世界的时间概念之上,并对之产生种种影响,发挥种种作用。——————————————————————————————Ⅱ即便我身处果壳之中,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哈姆雷特》正如叔本华所言,敏感是天才的必备素质,亦是天才的独特能力;超常的感觉能力,“造成对精神、甚至肉体痛苦的极度敏感”,“大大加强头脑里面事物的各种表象”,这些表象再“由于头脑强有力的想象作用而生动活泼”。(《人生的智慧》)于此,普氏便是无二典例。十几年的封闭生活,不仅未使他的精神力出现丝毫的衰颓与麻木,反而是为普氏全面地检验、考察、掌握内部宇宙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当无与伦比的感性能力、洞察力、判断力和激情被运用到个体的自身精神世界之中,内部宇宙的无限性便在各个方面呈现出来。——相对于人的肉体,人的精神似乎要更有资格享有无限性的赞誉。因为人的肉体是无法避免的要由于自身性质的种种限制,而最终趋向衰弱和消亡;然而精神之衰弱和消亡却并不是因其自身性质的局限,而是由于源自肉体的影响。从这一方面而言,人类的精神世界昭示出某种意义上的无限性。因为精神运动几乎是永无休止、持续不断、不存在疆界的,不会由于自身的性质而停止、终结。当普鲁斯特沉浸于变化无穷、包罗万象的精神世界之时,他最大的敌人也同时浮出了水面:时间。无论在物理世界还是精神世界之中,时间都显现出了无与伦比的侵蚀能力。然而,在物理世界之中,被销蚀的事物或许还能够通过某种途径获得修复、重现、寻回;但是,在精神世界之中,层出不穷的感情、念头一旦随时间消逝,便往往会由于遗忘而永远沉寂于晦暗的深渊之中,并且被种种新的情感、念头替换——即使是寻回的途径似乎都连同着湮灭在一片飘渺之中。对于卧病难起、并且又是如此热衷于精神活动的普鲁斯特而言,这无异于一种必须面对的挑战;倘若他不能够找到一种解决的方法,则他构筑的整个宏大宇宙便将因时间这个摧毁一切的魔鬼,而趋向不可逃避的坍塌与寂灭。终于,他发现,似乎再也无法寻回的种种感情,其实可以通过种种与之对应的特殊感觉来唤起相关的记忆,从而在心中获得重现。就像在秋日的一阵连绵细雨中,远山的草木清香,让一段沉寂多时、似乎永不会再次浮现的记忆,倏忽间涌入脑海,原本晦暗的印象一一变得清晰,曾经心中的种种思绪重现仿佛昨日。玛德莱娜甜饼,就是让普鲁斯特重拾往日的一阵清风。当他重新确认自身精神宇宙的绝对性、无限性之后,便同时获得了著作《追忆似水年华》的契机。——————————————————————————————Ⅲ几乎从未有过一本书,像《似水年华》这般,将人的精神世界做了一番如此宏大广博而又深辟入微的洞察与呈现。正如对于自然科学家而言,要清晰、妥当、确切、全面地描摹外部宇宙是一件如此浩大繁复、错综复杂、近乎不可能的任务;对于文学家而言,内部宇宙的考察和呈现也同样如此:因为内部宇宙是以截然不同于外部宇宙的方式进行运动和变化。相对于外部宇宙而言,内部宇宙更明显地处在无边不可测的混沌、无序,以及不确定性之中,对之进行厘清和探究的方法与途径是如此晦暗不明,极容易陷入种种的谬误与偏见。普鲁斯特是最早敢于直接尝试,并且彻底地接受这方面种种挑战的人之一,或许也是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他是如此的敏感。书中无处不在的浩荡语流,将生活之中种种现象的精神根源一一娓娓阐述。“澹漫弥流,无所底极”用来形容是再好不过。普鲁斯特的心理分析,往往是漫不经心,却又入木三分、鞭辟入里地将他人内心隐秘的精神活动给清晰分明而优雅从容地揭示了出来。也只有一个极度敏感、内心极其丰富的人,才会拥有如此超常的洞察力:似乎他人的精神活动不仅在他人自身中进行,还同时在普鲁斯特的心中进行;一种超脱而凌驾于不同个体精神差异之上的同理心,和敏锐而无所不至的洞察力相结合,使得普鲁斯特在揭示他人的情感、思想时,就仿佛像是在阐述自己的情感、思想时一般自然天成。他又是如此的忧郁。激荡汹涌、无穷无尽、重叠交映的情感和思绪,未有一刻能够停歇,将他的神经折磨得脆弱不堪。超常的感觉能力一方面大大强化了个体的精神力,一方面也大大强化了种种表象的痛苦作用。——————————————————————————————初稿暂撰于11.15午。二稿撰于11.21午。待补

如何阅读《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长期占据“买了来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甲。在普鲁斯特生日的今天,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下阅读的切入点,谈谈如何不厌倦、不放弃地读下去吧。1我们先来看看毛姆的建议。对于《追忆似水年华》,毛姆的评价是非常高的:“就在我们这个时代,法国产生了一位堪与历代大师媲美的伟大小说家。那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我自己就曾说过,我宁愿读普鲁斯特读得厌烦,也不愿意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来解闷。”——毛姆极少给以一个作家如此高的评价,但是请注意,他用了“厌烦”这个词。厌烦?这可是伟大的书,为什么会厌烦呢?“重读这部作品,我们大多数人的态度也许会变得比较清醒:普鲁斯特其实经常重复,他的自我剖析也许繁琐,对妒忌心理的分析冗长而乏味,即使最有耐心的读者最后也不免生厌。”觉得看不下去的小伙伴们,你们不要对自己的耐心和鉴赏力产生怀疑!就连毛姆也会这样觉得呢!在产生了这个认知之后,你们从自我怀疑中解脱,心态就会平静得多了。再遇到不耐烦的地方,就不要强迫自己非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啃下去了。普鲁斯特毕生所学所思,都融汇到这一本书里。这本“一生之书”所承载,远远超出一般书。而且,作为古典时期的最后一位伟大作家,他继承了雨果、巴尔扎克们百科全书式的小说观。因此他的书里囊括了美术、音乐、军事、词源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和见解。按照毛姆的这条建议,其实你大可以把不感兴趣的知识大段大段跳过去。比如,如果你不是对词源学特别感兴趣,第一册和第四册里面各十几页的词源辨析就可以不太有罪恶感地粗粗浏览了。2“尽管如此,他的优点还是远远超过他的缺点。他是个具有独创精神的伟大作家。他的观察细致入微,他的创造力与心理透视力无与伦比。”毛姆指出了《追忆》的重大优点。你可以看看普鲁斯特是怎么样观察和去描写的,如果你仔细想想他的巨大的好奇心、独创性的视野和视角,应该会对你的观察和思考方式都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美妙的影响,其实是很少有作家能够提供的。3毛姆钦佩地列举了普鲁斯特小说中的一长串人物,说从未有作家在一本书里写活这么多人物,给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他对普鲁斯特的幽默感也非常钦佩。“我相信,他在未来将作为一个卓越的幽默作家而受人称颂。”“我劝你在读这部大作时,虽然有许多枯燥的地方完全可以跳过去不读,但是那些描写维尔杜兰夫人和夏吕斯男爵的文字却千万不能遗漏。这是两个刻画得最淋漓尽致的喜剧人物,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多见的。”——这可能是一种矮化的读法,因为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不存在完全的喜剧性或悲剧性,这些人物有多个侧面,如同被精琢的钻石,每个面都在太阳下熠熠生光,达到一种悲欣交集的、几乎是上帝视角下的和谐。但无论如何,从欣赏书中人物的幽默感出发去阅读,是一种快乐的、也不容易吓到自己的方式。4我们再来看看本雅明是怎么说的。“这个无足轻重的势利眼、花花公子、社会名流竟若无其事地捕获了这个颓败时代最惊人的秘密,好像它不过是另一个疲惫不堪的斯旺。普鲁斯特被挑中了来为记忆把十九世纪孕育成熟。” “普鲁斯特对那些进入贵族圈子所必需具备的训练从不厌倦……”本雅明非常干脆地指出普鲁斯特是个看透上流社会秘密的势利眼、花花公子、社会名流。如果要做一个我们熟悉的类比,这本书以其描写的社会阶层而言,就是西方世界的《红楼梦》:吃穿用度,起居交际,语言习惯,人生遭遇,一应俱全。有一千年家族历史的大贵族和掌握法兰西命脉的大金融家的终极对决——这也是一个阅读的切入点——有这样真实的上流社会的恋爱、饮宴和斗争,谁还要看yy出来的总裁文宫斗文呢!当然了,就像《红楼梦》一样,《追忆》也超越了他的阶级性。“普鲁斯特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铁石心肠,是一个走在其阶级前面的人的桀傲不驯。他是他创造出来的世界的主人。”(《本雅明论普鲁斯特》,张旭东 译)5《追忆》不是一部“拿起来就必须一口气从头读到尾”的强迫症类型的作品。普鲁斯特在细节上的趣味,对意象的感受力和优美的行文,使得随手翻开一页就读的碎片化阅读成为可能。每天晚上睡前读半个小时,像吃甜品一样慢慢的,一口一口的来,怎么样?以下引文同样来自本雅明:马克斯•乌诺尔德是一位具有洞察力的普鲁斯特读者,他指出“无聊感”就是这样从普鲁斯特的行文中产生出来的。他把这称为“没有要点的故事”。他写道:“普鲁斯特能使没有要点的故事变得兴味盎然。他说‘想想看,亲爱的读者,当昨天我把一块小饼干浸泡在茶里时我想起了孩提时在乡间度过的一段时光’。他为此用了八十页的篇幅,然而这一切是这样迷人,以致于你不再是一个听故事的人,而是变成了白日梦患者本人。”在普鲁斯特笔下,“平平常常的梦一旦被讲述出来就立即变成了没有要点的故事”。6《追忆》对于爱情、尤其是对于性嫉妒的描写独树一帜,非常适合打算恋爱、正在恋爱、以及失恋了的读者来读。个人非常推荐第一卷的《斯万之恋》部分。这是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也是书中最为完整而微的一个故事。如果你希望从《追忆》里面读到一个故事,那么就只读一读《斯万之恋》吧。这也是非常好的。哈罗德•布鲁姆指出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治愈系”的一面:“……我总会想,普鲁斯特确实是医治那些身陷不幸爱情或者迟早如此的恋人们的良医。可惜的是,他的药方也与其他所有疗治爱情的药物一样,只有在病痛——甚至是其纯粹的形式即嫉妒——结束之后才会发挥效用。他提供的是追寻往昔的抚慰,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够接受的。当我们终于知道嫉妒不过是一首淡淡的诗,甚至显露不出它其中深藏着的三四张面孔时,这是一种姗姗来迟的喜悦。”(《西方正典》,江宁康 译)还想再说一句,个人觉得读过的最好看的爱情故事,就是《斯万之恋》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了。7对于普鲁斯特来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一生之书”,对于读者来说,也是如此。初读,再读,随着岁月增长再读,我们的理解和体会也会不断加深。让我们开始初读吧。开始再读吧。开始再一次重读吧。安德烈·莫洛亚说,没有人比他更善于帮助我们在自己身上把握生命从童年到壮年,然后到老年的过程。最后,分享本雅明一段让人眼眶湿润的文字:“普鲁斯特不可思议地使得整个世界随着一个人的生命过程一同衰老,同时又把这个生命过程表现为一个瞬间。那些本来会消退、停滞的事物在这种浓缩状态中化为一道耀眼的闪光,这个瞬间使人重又变得年轻。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时时刻刻在试图给一个人生整体灌注最彻底的意识。普鲁斯特的方法是展现,而不是反思。他的直觉是:我们谁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经历各自生活的真正的戏剧。这正是我们衰老的原因。我们脸上的皱褶登记着激情、罪恶和真知灼见的一次次造访,然而我们这些主人却不在家。”

观止矣

并非书不好,而是自家能力太差,实在吃不消这套“洋大餐”。购买此书,居然是冲着作者的名声和书的装帧;买来后连包装都未打开便放置书柜底层的一角了,至于是否有勇气再次打开并阅读它,也真的成了一个问题。观止矣,观止矣......这在我却真的到了仅仅观望即止的地步矣。

无限的童年的夏日的回忆

读了三部,比较喜欢第一部第一卷《贡布雷》,让人产生无限的童年的夏日的回忆;往事的反复咀嚼,以至于越来越平淡、乏味。如果我以后想重读的话,只会读第一部第一卷《贡布雷》吧。以散文的手法写小说,每部分单独拿出来大约都可以作为散文来读,但何必重复啰嗦至斯?有些东西未必越多越好。唯一珍贵的就是失去的。文摘:“唯一真实的乐园是人们失去的乐园。”“爱情的本质在于爱的对象本非实物,它仅存在于情人的想象之中。”(诚:可以这么说,我爱你,我很愉快,并不是你让我愉快,而是爱情让我愉快。)“毁坏一切的时间和拯救一切的记忆对峙着。”“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那情形好比恋爱发生的作用,它以一种可贵的精神充实了我。”“我已经失去希尔贝特,但我却更爱她。”(诚:所爱者并非其人,而是由其人所产生的幻影,就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盖茨比所苦苦眷恋的终究不过是由美好的记忆所构成的黛西而已,而非黛西本人)“无万贯家财而恋爱是可悲的。”(诚:在我们人类的社会,可悲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在上演,而因恋爱而产生的悲剧或许是其中最轻最薄而又最值得记忆的吧)“说不定女神在递糖果的时候,会以揶揄的口吻说:您要糖果吗?’因为我看见她在微笑。”(诚:女神太远,只对我瞥了一眼。一笑)

《追忆似水年华》7卷读后感全系列

【按语:终于读完了卷轶浩繁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我从压抑和囚禁中得释放了,感谢上主。读卷1《在斯万家那边》、卷2《在少女花影下》和卷3《盖尔芒特家那边》时,我是怀着细腻的心灵在探索着普鲁斯特的世界,并不断地加深着对普鲁斯特的深邃和优雅的惊叹和喜爱。但卷4《索多玛与蛾摩拉》、卷5《女囚》、卷6《女逃亡者》带给我的却是不断增长的失望、沮丧和愤怒;卷7《重现的时光》在下半部突然转入纯理论的分析(讨论时间与存在本身,艺术与生活),部分地领我回到一丝光亮之中,但终究无法让我的心灵再度触摸到普鲁斯特的世界。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技术的,《追忆似水年华》是如此漫长,读到后来我丧失了把握力,纯粹是为了终结之而读下去的,我不再能将自己代入普鲁斯特的心灵去感受他的世界。其二,对幼年的普鲁斯特的良善敏感的心灵、优渥的环境、卓异的才华和洞察力、深情的家庭之爱,我能喜悦地追随和倾慕;但当普鲁斯特长大成人之后,他却因为缺乏意志(一种近乎先天的疾病)以及暗中的性欲倒错(作品中总是别的人性欲倒错),所提供的却是一个寄生虫式的,却为无孔不入的同性恋行为环绕的世界,我既不欣赏也不理解。他或许深刻地展现了人的复杂和多面,但那绝不是我所能接受的真正存在,虽然或许因为我缺乏理解而没有资格这么说。另外,完整阅读《追忆似水年华》是很艰难的。除了卷轶浩繁之外,很多时候的讨论和描述是较为艰深的。 江绪林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卷1《在斯万家那边》:它主要在于一种纯净的、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视角的童年回忆,虽然回忆的东西或许不乏散漫,却让童年像一个柔柔的梦一样浮现在眼前,细腻、柔美。Proust有能力在冷静地记录人的恶(如弗朗索瓦丝对女工的残忍)的时候也不义愤填膺,而只是带着一份淡淡的忧伤把这块破布镶嵌进别的更优雅的图景之中;最让人感觉Proust天才,并觉得自己粗俗的是他那份神一样的细腻,在回忆的笔触中,Proust像伊甸园里的亚当一样,能按照名字认识森林里每一朵花、每一株草、每一颗树、每一个形状、每一个颜色,每一种香味,每一个色调:它们都像一个个音符一样那么自然地涌现,且各清晰地绽放自己。 不喜欢“斯万之恋”,那种爱是一种我无法欣赏的疾病。2013.9.6卷2《在少女花影下》:开始看的是徐和瑾译本,后部分看的是周克希译本。情节大概很简单,前半部分是围绕着Swann夫人的交往,后半部分是在巴尔贝克海边度假,但笔触所至之处,细腻、广博、深刻而又自然~我总在想,读完了《追寻逝去的时光》,我也算是理解和在灵魂中参与了优雅而美好的人生——它足以使得我心满意足地放弃自己的被粗暴的权力、粗鲁的物欲和不够细腻丰富的教养所摧残的现实生活,坦然离去~因为我也理解地追忆了似水年华。不过,要阅读这本书,文学、戏剧、艺术和哲学思想方面的相当修养或许是一个前提条件。2013.9.15卷3 《盖尔芒特家那边》:或许普鲁斯特是迄今最伟大最深邃的人物。在所谓意识流中,普鲁斯特的目光如流水般看着世界,感受着世界,理解着并冲刷着世界,将其中美好优雅之物沉淀出来;然而,这目光不仅仅是普鲁斯特的,它竟然也常常融合在神的目光中,那么高远、那么深邃辽阔:文学、音乐、艺术、哲学和观念、建筑、风尚、典故、贵族传统与纹章学,一切的领域中,这目光游弋其中,分辨善恶,如神一般行事,没有一点费力使劲的影子,把追随者的目光引入无尽的海洋和天空中,让人渴慕,催人明悟。     《追忆似水年华》颠覆了我的观念:普鲁斯特将贵族和上流社会优雅的一面如此精致地浮现在我面前,而在我原来的想象中,贵族社会早就随法国大革命席卷而去了,然而,普鲁斯特的追忆却让我明白,至少在一战前,一个精致的、有品位的贵族社会和贵族品质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与上层Bourgeoisie融合着并汲取着后者的力量:那里优裕是设定的,个体在深沉的爱的眷护下成长,拥有精致而美好的教育、渴慕智力和品味,致力于艺术或科学或文学,追随着一切美好动人之物。      阅读《追忆似水年华》促成了我对卢梭的恶感的形成,虽然以前读《忏悔录》的时候还是深深震撼于卢梭那种“intus et in cute (深入肺腑和深入肌肤)”的彻底坦白;但与普鲁斯特相较之下,卢梭那种卑微的贱民性格却展现无余:《忏悔录》卷6中卢梭对在看病的路上与拉尔纳热夫人的肉欲偷情的追忆显得尤其卑贱:如果那种饥饿者之饥不择食的举止让人有所不屑的话,那么卢梭却不停地以爱和美好来圣化或掩盖之的做法则让人颇感卢梭终身未曾真正理解何谓贵族的优雅。这里不是说普鲁斯特是道德上无玷的或神圣的,普鲁斯特没有什么宗教感,常常有自卑和过分敏感之处,他在巴黎还涉足过色情场所;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普鲁斯特区分了在海边初见Albertine时那美丽的海滨少女倩影在他心中的柔美印象和随后在巴黎重逢时两人带有情欲色彩的接触和交往。普鲁斯特对此和类似事情的追忆是坦然而恬静的,他既没有谴责也没有辩护,而是将这些东西安置在人生的万花筒中更美好的东西之侧:少年在花园里整日的阅读、亲人之间真实的眷恋和守护、对优雅之物的苛刻的鉴赏能力,…而就是后者这些更珍贵之物,普鲁斯特也没有加以神圣化,而只是让它像碎片一样不经意中流淌出来,又流逝而去,因其脆弱而更动人。虽然颇有时空错位之感,我却感觉,卢梭带来的是苦涩的普世正义的尖叫,而普鲁斯特所馈赠于我的,则是真正贵族的安静的大海深沉。 2013.9.27卷4《索多玛与蛾摩拉》:终于忍受着无聊和厌倦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卷4:所多玛与蛾摩拉》:读到卷4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而普鲁斯特那种深邃宽广的文风也相当熟悉了,竟然成了一种惹人厌烦的、女人气的半死不活的炫耀式写作。况且卷4只能读译林出版社的多人译本【许钧 杨松河译】,翻译质量感觉一般,也缺乏注解,译法与前面几部有不统一的地方。 优雅细腻如昔,然而,恶却悄悄地隐伏潜入并玷污了高贵。本卷书名《所多玛与蛾摩拉》是有所预指的:在《旧约创世纪》中,所多玛和蛾摩拉是两个因罪恶滔天(尤其是同性恋淫乱)而被上帝降天火毁灭的城市,而《所多玛与蛾摩拉》中最主要的旋律就是同性恋。多人译本译作《索多姆和戈摩尔》,完全没有借鉴汉语中业已形成的《圣经》神学和基督教传统,可谓失败。 这一卷中的主要人物是Charlus侯爵、Marcel(作者自己)和女友Albertine,场景涉及巴黎的晚宴和巴尔贝克度假,多涉社交场合,情节简单。前卷中极聪明、才华横溢、在贵族上流社会享有极高社会位置的Charlus侯爵在本卷中成了一个成天寻找男色的同性恋者;而Marcel怀疑、嫉妒和防范女友Albertine有同性恋行为时却仍不可救药地迷恋于Albertine。普鲁斯特笔下一方面将同性恋指控为道德堕落,“他们也清楚,他们的那种欲望是在可耻,会受到惩罚,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这一矛盾给人创造了最为甜蜜的生活乐趣;他们不得不背弃自己的上帝。…如果连同性恋也是正常的事,那么世间也就不存在不正常的东西了,无异于基督降生之前,绝不存在反基督徒。”【15-17】但另一方面却承认其出自生理原因,“他们所称其为‘爱’的玩意儿并非产生于他们认定的美的理想,而是祸出于一种不治之症。”【17】普鲁斯特更通过让同性恋成为本卷笼罩性的主题而实际上默许和纵容了这一行为。  然而,如果说同性恋行为本身不是罪恶的话,那么《所多玛与蛾摩拉》中的这些角色却实实在在地卷入了罪恶。虽然Charlus男爵对英俊的提琴手Morel不无智识上的和事业上的提携,但Charlus男爵将自己的财富、权势和杰出的才华完全耗费在去勾引和控制看中的男色、满足自己的同性性欲上时,仍然是邪恶的。甚至在某个场合,惊愕地发现上卷中最有光芒的Guermantes亲王也卷入了与Morel的淫乱。本卷中,回忆者Marcel也不是无辜的:前面几卷中幼年时那份让人喜爱的天真和亲情,那份绝顶聪明,那份细腻优雅,在本卷中开始沉落,他没有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倒是成了一个有气没力的娘娘腔,一个最精致的寄生虫:有着庞大家产的他花钱如流水,满足着Albertine的欲望,忐忑不安地守在Albertine身边,同时迷恋于最美好的自然时光,沉湎于最高级的社交品味。《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世界是压抑的、是迷失的:那一个原本最美好的世界开始停滞;最深邃的灵魂不再创造、维系和守护着世界,却反而成了试图吸尽一切精髓的吸血鬼,一切都开始迷失了,开始坍塌了。 2013.10.7卷5《女囚》:终于读完了。或许凡特伊的乐章是如此激动人心,“从他的音乐所散发的天竺葵芳香中,我们应该寻找的不是物质上的解释,而是更深层次的对应物”【389】;而普鲁斯特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文学的品析非常精深;社交生活照样闪耀。但对此我已经充耳不闻,只记得普鲁斯特这个缺乏意志力的娘娘腔一描述爱情的时候就是让人恶心:第一卷中的斯万之爱是如此,这里马塞尔对阿尔贝蒂娜的感情也是如此,都是极端变态的,与其说在深陷爱河,不若说主角是在给自己身上的一个脓疱在瘙痒。真庆幸读完了。大致上就是富裕的马塞尔虽然不爱阿尔贝蒂娜(一个同性恋者),但仍然及其迷恋或依恋她,把她实际上囚禁在自己在巴黎的家中,然后窥探她,监视她。2013.10.20卷6《女逃亡者》:终于看完了。Albertine逃离了Marcel家里,然而两人互相赌气不让步,结果Albertine骑马撞死了,Marcel这时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爱着或迷恋着Albertine,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追忆和悔恨;然后又去各方调查Albertine是否纯洁和背叛,确证了Albertine是个放荡的同性恋者;然后慢慢地冷淡下来;再然后在威尼斯收到电报说Albertine没死盼望着跟Marcel结婚(误会导致的假电报),Marcel已经理都不理了。然后好友圣卢跟前女友Gilbert结婚了,圣卢却又发展出同性恋。关键是,这一切不是活跃地剧情地出现的,而是毫无意志力的Marcel病怏怏地记述的,我烦死的心都有了。2013.10.27卷7《重现的时光》:马塞尔在贡布雷短期逗留,与希尔伯特和圣卢等见面,圣卢在搞复杂的多重异性恋掩盖下的同性恋,妻子希尔伯特很痛苦;一战打起来了,马塞尔却住进了疗养院,整个的文风就像疗养院一样与战争没关系,病怏怏的记述:战争对各种人的影响;夏吕斯侯爵的同性恋发展为被虐待狂。圣卢在战场上战死。马塞尔忧虑自己没有文学才华。整个前半部非常一如既往地无聊(弥漫着无孔不入的同性恋行为和思考,这也算是普鲁斯特的性欲倒错的文学映射),直到马塞尔去盖尔芒特亲王夫人参加宴会时:马塞尔脚踏在不平的石板上时,居然出现了幸福感,犹如小时候在贡布雷吃一种玛德莱娜点心时的感觉,“我沮丧的心情阖然而逝,在那种至福的感觉前烟消云散。”【171】这里马塞尔开始转入较为形而上学的思考,尤其涉及到对文学艺术和自己的创作动机的思考。马歇尔试图抓住或弄清为何会有这种偶或的至福感,他说,“这种…充斥天堂的更纯净的空气只有在已曾经呼吸过的情况下才可能给予那种深刻的更新感,因为,真正的天堂是我们失去了的天堂。”【175】然而细究下去,至福源自“超乎时间之外的东西,一个只有借助于现在和过去的那些相同处之一到达它能够生存的唯一疆域,享有那些事物的精华后才显现的生命,也即在与时间无关的时候才显现的生命。”【175】这样就能达到一个纯净的时光,“逃脱了时间制约的存在片段。”【179】这里普鲁斯特好像持有了一种柏拉图式的理念论了,但其实未必全然如此,因为这种对存在的把握恰好是在物质的印象中得以把握的,而非单纯的思辨中,由此普鲁斯特以为文学是至上的。而艺术创作并不是自由创作,而是本质的自然显露——伟大的作家是真理的仆人。 他还反对了所谓的(政治或社会主题)的文学现实主义。“真正的艺术…其伟大便在于重新找到、重新把握现实,在于使我们认识这个离我们的所见所谓远远的现实…真正的生活,最终得以揭露和见天日的生活,从而是唯一真正经历的生活,这就是文学。”【197】因此普鲁斯特说,生活是为艺术的种子,是为艺术而准备的。“幸福,它几乎只有一个用途,使不幸变得可能。我们应当在幸福中铸就十分甜美、十分有力的信赖和眷恋关系,以便使这种关系的中断足以导致被称作不幸的那么珍贵的痛苦。如果你不曾有过幸福,哪怕是憧憬中的幸福,那么,不幸便谈不上残酷,从而也结不出果实。”【208】虽然真正的存在是在时间之外的,我们却是处在时间之中,即在年华似水之中。以前普鲁斯特记载了其外婆走向疾病死亡的可怕,这里普鲁斯特再度描述了岁月在那些社交朋友们身上的痕迹。而普鲁斯特则突然对死亡感到恐惧:他要在死亡来临之前,将自己的书写下来,那是他生命的矿脉和结晶,也将延续自己的生命——虽非永恒地。普鲁斯特似乎对自己的书很自负,“我觉得有可能阐明它(生活),阐明这种我们在黑暗中看到的、不断遭到扭曲的生活,还它真实的本来面目。”【325】而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过是在阅读自我。但考虑到普鲁斯特的疾病、性欲倒错和缺乏意志,很难说他描述的那蔓藤一样的生活能是至高艺术的前奏,也很难说他还原的的生活是我们盼望的生活真实,虽然其复杂性是极其深邃的。差不多最后的位置,普鲁斯特引用了雨果的话来隐喻艺术:“青草应该生长,孩子们必须死去。”【330】2013.11.4

他人的脑子

某天看了一电影哲学课视频。(里面的人说,恋爱中的人觉得对方变得很美,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我们爱附加给了对方在我们心中的价值。)在我们的心中爱情总是不断产生的,被爱的对象,是我们爱情的寄托,爱情不能脱离寄托独自存在,但寄托的对象并不是爱情的主体。普鲁斯特想到,想象中的情景和回忆中的情景的美好往往为现实实际的接触观察所毁灭。然后重构。所以普鲁斯特觉得人生是独立的片刻,只是靠着回忆和想象产生意义。

边读边更新

5.30这些长篇名著,开头几页我都快背下来了,无非就是不停地开始读,然后就进行不下去了.......同样的,内容梗概已经从无数地方无数书评无数引用中烂熟于心了(就像许崧说纽约,虽然没去过,但是从各种电影书籍中已经了解的透透的了,真踏上那片土地,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6.4斯万之恋ing,开始心烦作者没完没了的对“上流社会”以及不那么上流的社会的各种做作语态行为的描写了,大鱼大肉吃多了还反胃呢,何况翡翠白玉汤。不过风景写作很美好。6.12 目前为止觉得作者是个很闷骚的人,心里想太多,嘴上不乐于解释或者当想解释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积累下来一堆素材,一次性爆发于斯万之恋中解释给不知谁听:哥比你高级多了,不想跟你多说。并且除了开头躺床上开始胡思乱想以外,目前没有出现更多我以为的意识流。有一位书友的点评“.. 看到最后高潮感觉要窒息了~”想来会支撑我读完全本,那么厚的一本书,就像人生一样,其中有闪耀之处就该的到掌声,如果还有高潮,那就不枉此生了。6.13 看得火起,看得想吐,除了没完没了唧唧歪歪的爱情您生活中没有别的东西了是吧,24-365发情动物。我要停一段时间(可能是永远),或者跳一跳看看后面。作者据说是个体弱多病的人,这种人如果是艺术家真的会想太多想太满,纳博科夫好像也隐晦质疑过他的性向,所以感觉作者这部作品就是把压抑的东西一次性的抒发,一丝一毫都不肯放过。

上帝送来的放大镜

听说《追忆似水年华》最经典的读法是:雄心勃勃地打开第一页,读完,然后直接翻找著名的“玛德莱娜小蛋糕”,读完,合上书,表示自己已经“看”过这部皇皇巨著;20年后,再一次雄心勃勃地打开第一页,重复上述流程。长长的七卷本221万字,就是用鼠标也要拖曳上数分钟才能从头拖到尾,何况用眼睛逐字逐行地看;至于用心逐句逐段地阅读理解,在太多人心目中,堪称壮举了。而且,它实在没有“天上掉下个姑娘,落在转世灵童怀里”一类摄人心魄、引人入胜的情节,漫说与离奇不沾边,就连平淡都算不上,它简直就是没有情节——你读了七八十页(倘若你真能耐着性子读它个七八十页的话)却发现它不过说了一句话:我发现我们都老了。它所说的话也许比妈妈的唠叨还不容易入耳更遑论走心。在最后一卷第172页上,“我”走进公爵府,在小书房等候一首正在演奏的乐曲结束方可进入客厅,在等候的几分钟里,我“想”,这一想就是48页。这样的慢慢悠悠近乎时间停止的节奏,大约是使大批习惯于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有志之士”半途而废或望而却步的巨大障碍吧。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读这样一部被多少人敬(鬼神)而远之的巨著,为了攻坚而攻坚?还是为了可以说“我读过”而读?当然不。即使它被誉为“人类想象力最深刻、最完美的成就之一”,也不意味着人们必然应该读它。那么,究竟为什么?因为它真实。它真实得就像你我的生活而不是盖茨先生或则天女皇的传奇。我们有极其平凡的生命,既没有成功传奇得足以励别人的志,也不至于衰败黯淡得泄自己的气。我们出生上学恋爱结婚生子,子也出生上学恋爱结婚生子,如此重复接续而已。在这样一种平凡得没有情节(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人生惊天地泣鬼神,那只是你自己觉得,就像一颗煤球觉得自己特别黑一样)可言的生命历程中,我们,如果你是中国人的话,一定多多少少深深浅浅真真假假地接触过“佛”,起码一次,你进过寺院、听过佛乐、看过佛书,这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获得“开悟”或者“智慧”,这其实是一回事。而智慧,很大一个组成部分就是了解自己,了解与自己相关的世界;了解,然后才能更好地应对。不过,不少人拜佛学佛的结果只是腕上多了一串木头珠子,至于对自己和周围世界的了解,并不比对佛珠的了解更多。但是,《追忆似水年华》却是这样一部可以让我们对自己更加了解的书。正如作者所说:“我的书无非是像那种放大镜一类的东西……因为有了我的书,我才能为读者提供阅读自我的方法。所以我不要求他们给我赞誉或对我诋毁,只请他们告诉我事情是不是就是这样,他们在自己身上读到的是不是就是我写下的那些话。”(第七卷,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325页)“作品只是作家为读者提供的一种光学仪器,使读者得以识别没有这部作品便可能无法认清的自身上的那些东西。”(第七卷,第211页)《追忆似水年华》没有情节,但恰恰是这一点正像我们普通人的人生一样。我们上了几年学校、谋了一个职位、挣了钱买了房,期间爱了一个该爱或不该爱的人,世人生活无非如此,没有本质区别,除了自己,别人不觉得它可以称为“故事”并值得写成一本书。然而,在这个泯然众人的平淡平凡平庸过程中,作为个体的我们的心,一定曾经有过台风海啸般的汹涌或秋水长天般的宁静,我们的喜、怒、哀、乐、爱、恶、欲等种种心理及其所体现出来的言语行为就那么发生了而我们并不真正清晰地知道它是怎样发生的。普鲁斯特用他那显微镜一般至少已经能伸入细胞层面的镜头向我们揭示了我们的行为及心理。我们谁不曾参加过同学聚会,不曾在聚会上听到“你一点儿也没变,还是那么年轻”之类的热情洋溢、使自己喜滋滋暖洋洋的恭维话?可是,这样的话“只是在我们实际上而不是表面上衰老的时候才有意义”(第七卷,第229页)。细想想,十三四岁的孩子们聚会,绝不会信誓旦旦地说“真的,你一点儿也不老”,因为他们本来真的就不老,他们不需要用语言来佐证年龄;只有当你真的已经不年轻,你才需要用语言来肯定和修饰“你真的还是那么年轻”,就像离心的情人加倍用礼物来证明爱情、发福的中年女狠劲用腹带来勒出腰身。《追忆似水年华》所揭示的不是拯救世界或救赎灵魂的圣谛真理,而是这一类极为普通的、渗透在我们日常一言一行背后的心理心态之真相。这种真相比比皆是,小到一次无眠、一朵泡沫、一张海报,大到一通恋爱、一场死亡、一次缪斯的神示,它都给深入、放大到细胞核一般将身体的感受、心理的波动既不遮掩也不装饰地照实扫描出来,展示给我们普通人,以供我们参照了解自己。比如,我们大家谁不曾恋爱过,可是对自己恋爱时的所作所为所思所虑,我们能明确意识和了解吗?只怕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普鲁斯特这样展示:当“我”投入地爱着希尔贝特的时候,感到与希尔贝特有关的一切都神秘高贵,“我”甚至觉得她家的楼梯是“如此奇妙,以致我对父母说它是斯万先生从远方运来的古物。我如此酷爱真实,即使我知道这个信息是假的,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告诉父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像我一样尊敬斯万家这座显贵的楼梯。……因此,我并不认为在谈这个楼梯的艺术价值和遥远的产地时我一定在撒谎。不一定是撒谎,但很可能是撒谎,因为父亲打断我时,我脸上发红。”“不一定是撒谎”,因为恋爱中的“我”从感情上真诚地感到那楼梯和“远方的古物”一样神秘珍贵;但“很可能是撒谎”,因为从客观科学上,那楼梯“在当时仿亨利二世风格的某些房屋里很常见”,常见得连“我”父亲本来也想租那样一所房子的(第一卷第一部第66页。)这种奇特的心理和行为就像我们的呼吸,它们本不奇特,它们是我们都曾经历过的事实,只是由于它们转瞬即逝,我们粗疏迟钝的心压根就不曾觉察,如果不是普鲁斯特把这些“稍纵即逝”放大百千万倍,以便告给我们“原来如此”,我们就不能意识到这些习以为常的事实对于肉体的重要和对于精神的神奇。读书的意义正在于此,通过读书,我们理解自己、他人、世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阅读《追忆似水年华》不但使我们更加了解自己,也会使我们的感觉变得细腻敏锐。有谁没有转动把手走进自己的房间呢?可是,谁曾注意和意识到拧把手这个动作包含的精神状态?“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第一卷第一部第10页)。为什么人们对财富的安全感那么不牢固?“对于我们身外的财富,人们总是比担心所有其他的财富更担心这些财富消失,因为我们的心没有占有这些财富”(第二卷第二部第283页)。更重要的,阅读《追忆似水年华》可以使我们的心慢下来、沉下来、静下来。我们都有看电影、投影或幻灯片一类的经历,如果投射角度一时没调好,射光没有打在正确的屏幕上而是照在了日常的东西比如门窗桌椅墙壁上就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对这类现象,我们要么视若无睹,要么烦躁抗议,要么干等,要么催促放映者将它调好。恰好“我”的房间里就有这么一盏幻灯,灯片上是“戈洛骑马”的绘画,由于幻灯晃动,只见戈洛“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一蹿一跃地走去”,“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在(窗帘)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像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第一卷第一部第8页)。这得多么宁静的心才会注视着幻灯片上的人物堂而皇之地从门把手上飘过、即使被拦腰切断也面无难色,就像只有一颗具备了一定修为的、安宁的心才会看黄昏下班高峰的车流不是拥堵而是由红白二色灯光具化的乐曲。这样凝结、昭示着真相和智慧的描写满篇皆是,随便翻开一页,都会使人发现自己未曾留意、未曾觉知的现象、动机和心理,它给人的启迪不亚于任何哲学、佛学或其他宗教书籍,但它比他们更伟大,因为它不说教、不指导,不居高临下、不神乎其神,它简直像科学一样只是老实真诚地向我们展示平平常常的人生的真相,包括身体和心理、包括精神和灵性、包括社会文化艺术,凡是我们人生经历的,它都用精准的显微镜和放大镜揭示出来了。它当得起任何赞誉。面对这样一部大书,如果你是一个连《红楼梦》都未必完整读过的中国人,且感觉自己有那么点儿老了,我建议你首先拿起第七卷《重现的时光》,因为你有可能在这一卷中找到许多共鸣,从而大大增长你的兴趣和雄心,就像你先读一下“宝黛初会荣禧堂”感动一番木石前盟的感动,再读“秋风惨淡秋草黄”就较为读得进去;如果你正在或准备恋爱,不妨先读第一卷第三部《地名:那个姓氏》,它把恋爱中人的神魂颠倒描摹得不能再进一步了:“我对希尔贝特的爱是如此之深,当我在路上碰见她们家的老厨师头牵着狗出来溜达的时候,我也要带着深情把他那部花白胡须看上半天”;如果你正遭受非同寻常的嫉妒的折磨,第一卷第二部《斯万之恋》是再合适不过;至于同性恋爱者,第四卷第一部开门见山就是,只不过此书写于同性恋爱不被赞同的时代,其评价性词语当然是负面的,但对那种恋情的刻画则与异性恋爱一样细致入微。不过,说一千道一万,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讲述了一个自认为毫无天赋的人怎样发现和挖掘自己天赋(尤其是文学天赋)的故事。有谁不想挖掘自己的天赋吗?想的话,就熄掉自己烈火烧沸汤一般足以导致自我烫伤的心,让它冷静下来、安宁下来,从容得就像你还有五百年可活一样,读一读221万字的《追忆似水年华》吧。

追忆似水,拥抱年华

相信我们对这部世界名著并不陌生,尤其是这个极富文艺气息的名字,让人有即刻开卷的欲望。然而,即使是最忠实的读者,也难免要对它的内容评头论足。如果说读者用一个月的时间把它读完,那么他甚至还要用同样长度的时间去迷茫一番。为什么,不是因为内容深奥,而是因为这书实在是长的没边。我说的长并不是指故事内容,而是那些让你怎么也读不懂的冗长句子。在这本书的第五卷中,他为了描写一把座椅,竟写了足足50行。更让人难解的是,他为了写如何睡不着觉,竟花了30页纸。要想看完这么一部书,如果没有一颗宁静的心去静静地品读,怕是难以明白故事的含义。翻开书页,我们或许会大呼上当,这明明就是社交生活的写照,为什么要与似水年华这样唯美的词句扯上关系呢?对于作者个人来说,这也许是他生活的深刻痕迹,而对于读者来说,似乎只能从中了解到他在社交上是如何地风光与失意。这些看似无聊的事情构成了故事的主线,再来点夹叙夹议的感概,一同构成了这部百万字的煌煌巨著。当然,这不过是评论家们戏谑的说法。如果把这本书删减成一本袖珍小册放到现代社会出售的话,那么作者或许就会成为你的知音。因为我们的生活太快,来不及仔细思考,反而这样的小情调易于被人们所回味。然而,书中的繁冗琐事并非是要向我们展示生活的繁琐无聊,而恰恰是生活的重心所在。试想,当我们现在回忆少年时代曾做过的傻事,你会不会忍俊不禁的窃笑?当我们回想父母与我们在车站作别时不舍的神情,你是否会抑制不住泪水的流露?没有真切地感受生活,你察觉不到生活的节奏。正如你不静下心来品读一本好书,你也无法对书中的故事深受感动。或许日后我们可以这样说,普鲁斯特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家,只不过他完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许多人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每个人都有许多看似无聊但对自己意义非凡的事,往昔的岁月虽然难以追回,但是人人都想拿来回味。正是这些已被我们忽略的“碎屑”构成了我们曾经的生活,直到我们回首时才发现,原来逝去的才是最美好的。这是一部风趣的书,然而里面不乏一本正经的教诲之言;这也是一本乏味的书,然而却记录着日常生活的滴滴点点。可见,这并非是一部感叹韶华易逝的感伤回忆,而是一个切切实实,具有普遍意义的故事,他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停止生活的浪费,该怎样去领略生活的美妙。要知道,幸福生活的秘诀有时是从各种形式的痛苦中获取智慧。失落,伤心,这些都可以成为领悟的契机。如今的我们忙着致青春,忙着传递正能量。可是,一个不能立足当下的自己,你拿什么去向青春致敬,一个不能咀嚼生活的人,又怎样把正能量传递到人生的未来呢?普鲁斯特告诉我们的人生箴言不是艰深晦涩的哲理,也不是说教式的俗语。而是告诉我们:带着我们梦想与对生活的领悟,义无返顾地向前走。并且这一点永远要记住。我们要学会如何从往事中汲取智慧,如何从生活中珍惜现在。唯有如此,我们未来的希望才不会绝望,我们人生的光芒才不会迷茫。

个人一些读后感

全书读下来,最让我有感情的是三部分,第一部分,斯万之恋,描写斯万追求奥黛特而不得的痛苦心境,第二部分,阿尔贝蒂娜之死,死后马赛尔内心对感情的重新认识和忏悔,第三部分,书的末尾,马赛尔在一切物是人非以后对往事重现时空不再的幡然醒悟。有书评说前两个部分都是病态的扭曲之爱,但是我不这么认为,行为可能是扭曲的,但是在连篇累牍的心理描写中可以说是极其细腻,我们都有过这样的体会,面对外物,倏息之间脑海百转千回,最终化归沉默。原来的思想已逝,都被现在的我所替代。作者厉害之处在于用长篇的句幅将这些心理变化都描述了出来,关于爱,或者说爱嫉妒,性嫉妒的描写细致入微,我个人认为,非常贴切,非常真实,以至于有段时间我没办法直视其中的文字,那段时间刚好我非常痛苦,每次打开读到一种描述,总是和自己的痛苦联系起来,使得这些描写显得更加真实,也恰好呼应了作者在文中两次提到的,读者看他的这本书,并不是看他,而是看读者自己的记忆和体会的映射。第二部分作者一面说自己不爱阿尔贝蒂娜,一边囚禁她,在我看来纯属弱智的行为。她死后又开始在描述里面说我原来深深爱她,我真是鼻孔朝天喷气,你要说是反映真切的心理变化,那我也没话说。这篇的精髓在于她死后,作者对于感情的重新认识,也是事无巨细的描述了爱情的变化过程,从拒绝,到承认,到痛苦,到麻木,直到最终遗忘这一切,从悲苦中脱离自我,随似水年华逝去,同样是因为个人体会,我认为这两章对于爱情和爱情心理(虽然是单一的从男方的角度)的描述是极其细致,极其真实的,可能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体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描述和概括的,总而言之,是我读到过的对爱情最细致的描写。第三部分属于点题,在前面数百万字的铺垫以后,作者终于开始对追忆似水年华这个题目进行阐述,对这种感觉,理解,或者说概念进行揭示,和爱情无关,超脱一切,时间累积生命,记忆唤回体验。其他章节,比如说对男同,女同,sm,上流社会,家谱,沙龙,派对谈话等等等等的描写,很多章节我都觉得相当无聊,如果说作为时间经历积淀的铺垫,作为时代风貌的记录,那也就这样吧。虽然有时候作者有些含讥带讽,但说实话,并不是带有明显的批判眼光,如果较真起来,我反而觉得文中的我有些自恃聪明对社交环境的一切带有淡淡的鄙夷,却并不是那种对立的鄙夷,因为他自己的表现也是其中的一员。总而言之,没啥意思。我可以代表我自己说,一半以上的文字全是废话。

直觉主义和印象主义大师马塞尔•普鲁斯特

"最好的书能清楚地阐明你长久以来一直心有所感,却从来没办法明白表达出来的那些东西。 ”“ 书的价值还不止于描绘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习见的那些情感和人物,好书对我们各种感情的描绘远胜过我们自己的体会,它处理的感知和认识虽确属我们所有,却又是我们根本无力予以明确表达的:它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 ”"他像同时代的几位哲学家一样 ,实现了一场"逆向的哥白尼式革命"。人的精神重又被安置在天地的中心;小说的目标变成描写为精神反映或歪曲的世界。他能高翥远翔,从而像飞跃沙漠的飞行员隐约看到在地面上看不出来的埋在沙子底下的城廓一样,看到事物蕴藏的秘密。"在读者阅读这部鸿篇巨著之前后,都不难在各种各样的媒体里找到以上对普氏的由衷赞美。可是并不代表每个读者都能读懂和领悟书中作者所要表达的全部精神和意象。我是昨天晚上将最后一卷最后一页仔细阅读完成的。今天查阅读笔记,是2月2日将普鲁斯特带回家里的,历时将近四个月,将这部大部头啃了下来。因为自我感觉和普氏有部分相似之处,所以在第一二卷的阅读中,我是怀着欣喜若狂的心念在咀嚼这从来没有感知过的美味中度过的。第三卷始,已经开始出现审美疲劳。随后的同性恋者模式记载,虐恋模式开启,我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一直到作者在盖尔芒特亲王府举办的化妆舞会前的那一大段意识流动,我才又找到了一二卷里那熟悉的欣喜感觉。直到最后阶段,普氏自己在文中对自己作品和人生的解析。我也有了原来如此的感慨。«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是由法国意识流代表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__1922年)历时十四年之久呕心沥血之作。对普氏而言该作品既是其人生意义之全部所在。作者并未给文中主脚起一个名字,所有文中主脚的出场.体验以及意识流动,皆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完成的。读这本书就特别能理解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里的中心论点-----世界的存在是以"我"的意识为支柱而存在的。通过"追忆"这一独特角度,普氏在写作技巧上进行了崭新的尝试,创作目标更多的转向关注人物的精神领域。借助回忆,(一种味道,一道风景,一种浮动的暗香都是其追忆模式开启的阀门)普氏轻而易举让读者追随着"我"的意识跳跃时空的限制,随时复原过去某个时刻。读者就好像落在普氏礼帽上的一颗尘粒,随他去他的似水年华里徜徉......大部分读进去了的读者可能都会产生和我一样的感受。普氏是一个才华横溢极度感性甚至敏感到了痛苦状态的人。文中对景物,对人的感觉,对往事的印象的描写,无不给人以细腻到家的感觉。再加上文中数不胜数的明喻,像蓝黑海面上那一浪浪的波涛冲刷着堤岸,又好像老师在黑板前讲得眉飞色舞,用各种不同的解法给你灌输同一个知识点。«追忆»并不以情节取胜,情节反而有些乏善可陈。那些无聊的沙龙社交活动甚至让人昏昏欲睡。由于本人性取向正常,又无好奇心。因此只要提到夏吕斯男爵大人和他的男朋友的情节,都是我头大如斗的时候。个人认为,和历史上那些极度敏感感性的高才一样。普鲁斯特就是上帝造人时的失误。本应给普通人浇上一勺意识让其用于感知世界。轮到他们时,上帝打了个盹,浇过了又浇了一勺。如果再浇一勺,恐怕普鲁斯特都能带着人类找到回去的路了。我一直认为人类的理性其实是走入了迷途,理性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已经确定无法解决人类的困境。而一切艺术,美学几乎均来源于直觉以及印象。普鲁斯特虽没有明喻人生的荒诞和无意义,用心的读者自会感知。我和普鲁斯特差不多同龄(忽略世纪差),22年还有六年。

一本读不下去的书要不要坚持?

普鲁斯特的这本书,我是鼓起了很大勇气才敢开始的,看了一个月,其中还朗读了一段时间,因为看到一半的时候,常常出现这样的状况:像几岁小孩在认字,不知道作者在讲什么,感觉人完全漂浮在书面之上,所以只能开口朗读,这样才能知道作者讲了什么。有人说如果一本书读不下去就不要去读,没有意思就不要去读,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对,一本书没有读懂就必定会觉得没有意思,这到底是你的错还是作者的错?特别是一本经历了百年还是经典的小说更是如此,当你读懂了也许你就会觉得很有意思,如果没有毅力读完它就不要开始读,这也是我开始没有勇气开始读这本《追忆似水年华》的原因。这是一种畏惧感,对一件好东西的畏惧感,这个感觉来自认为自己的能力不够,配不上读这本书,就像几年前觉得自己的财力不够都不敢走进奔驰的4S店,是一样的道理。在过去的6个月时间里,读完了50多本书,感觉自己有至少有读完这本书的能力,加上在一篇微信文章的鼓舞下开始了征程,微信文章的作者说几次翻开这本《追忆似水年华》都没有耐心读完它(听说此书也是买回来读不完的世界前三名,前两名是什么?)文章也说如果读进去了,你会觉得这书就像漫山遍野的茶树林,充满了智慧,现在翻开这本书果真是这种感觉,即便如此,期间我还是有很多次想放弃。作者是个充满智慧的敏感的人,敏感得感觉时间在我们周围是一秒一秒的流逝,切分得越细致你获得的时间就越厚实,不像我们对时间的体验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如果仅仅只是感觉到地点的变迁,那中间部分的路程完全就是一片虚无。感觉到普鲁斯特细腻到一根头发都可以分成两半来诉说,他的口头禅就是“别太快,别太快“,一战结束时一个外交官给他描述巴黎和会的行程,原本外交官说“我们一般十点开会”,三言两句就搞定的事,在普鲁斯特反复加入“别太快”的聊天中,外交官得从进门的前厅说到到楼梯的拐角,从杏仁饼干的味道到隔壁茶水的颜色事无巨细的一一描述。在布鲁斯特的引导下外交官才想起杏仁饼干原来味道不错。读了《追忆》之后普鲁斯特会把他的口头禅”别太快“植入你的脑海,放慢脚步去体会各种味道,如同引导那个外交官一样。说他敏感还有几个小故事可以说,普鲁斯特估计有很严重的俄狄浦斯情结,30多岁了还叫他爸妈为”妈咪、爹地“;睡觉时,裤子要盖住肚子,要不就会着凉(想想这短裤就搞笑,我们的短裤在肚脐眼下面,他的短裤在咪咪下面);花粉过敏,灰尘过敏,当个图书管理员,嫌弃那里灰尘太多,申请休假,一休就是一年多(说明家里有钱,看他出去吃饭就知道,吃200块的饭,常常给400块的小费,比叔本华要好得多,每次叔本华拿个金币放桌子上,吃完饭又放回去),普鲁斯特还有个弟弟,估计他弟弟全部的敏感性都给了他哥,普鲁斯特从郊外到巴黎感到有海拔高度的差别,感觉胸闷气短,多少海拔的差别呢?68米!!他老弟估计到了青藏高原都感觉不到变化,他老弟身强力壮,有次被运煤车撞了,妈咪还没有赶回来他就已经恢复,当战地医生的时候,炮弹炸到身上还可以继续把手术做完,两兄弟的差别既然如此之大。有人说米兰昆德拉的《慢》是一本拥挤的小说,一个中篇里放入了几十个人物,时空跳跃200多年,而普鲁斯特在这100多万字的小说里就有几个人物,时空基本见不到跳跃,感觉不到时空的变化,有人评价普鲁斯特的书缺乏结构,我看也是如此,说明那个书评人跟我水平差不多,都很差。普鲁斯特自己评价过他书的结构,说那个书评人是个二百五。也有人专门研究过,说书的结构不但完整而且还很完美,如同一个教堂,有很明显的区分,可是我没有看出来,说明我的功力不够,得重新再来一次。书中的情节很简单,没有主要人物,叙述者家的一边斯万家,一边是盖尔芒特家,叙述者交过两个女朋友,一个死了一个嫁人了,故事里的几个人都是同性恋。下次再读估计能知道得更多。

终于又见七卷本

书的内容不说了,只说说这一版的装帧。正文字体比译林2010年徐和瑾的新译版稍小,比译林2008的三卷本要稍大。行距比较合适,看着舒服。用纸稍嫌薄,有的页面看上去背面的文字的有几分透,但基本不影响阅读。看得出是用心做的一套书,封面颜色很好看。七卷本,每册的厚薄合适,拿在手上比三卷本感觉强多了,便于阅读。

追忆,往事的遗失和再现

实在疼得不得了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写书评...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父亲Adrien Proust是个意志坚定、志向远大的法国外省人,他的家族都是普通人,从来没有出过名人,他的父母也是安分人,希望儿子从事平静的教师工作,而Adrien却立志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他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医学学生,后来成了在职业上有所作为的优秀医生,娶了富有的妻子,有两个儿子,美满的家庭。他进入过欧亚大陆最原始的地区,不是为了冒险,而是为了探索霍乱病传播的路径,普法战争的艰难时期,他仍然坚守岗位,因为治病救人乃是作为医生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普鲁斯特医生是十九世纪后半期发生在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的一份子,科学方面的各种巨大成就似乎昭示着新时代的诞生,在这个更美好的时代,科学可以将一切纳入它的体系,解释世界上的一切。而马塞尔,似乎在很多方面和父亲完全相反,没有对科学膨胀的信任,数次对医学的怀疑(特别是第五部),而他的父亲和弟弟罗贝尔都是医生。当我阅读普鲁斯特的传记,我惊叹的总是他的父亲几乎完美的成功——尽管没有在文学上具有突出地位的儿子,很多人也许不会知道普鲁斯特这个姓氏意味着什么。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出世就差点成为一个失败,他是在普法战争中出生的,他的父母担心这个孩子会夭折,对他百般呵护。他年幼的时候得了哮喘病——这个疾病终身伴随着他,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痛苦。长大之后,父母希望他从事正经的工作,但是他痴迷于社交,为了满足父母的期望,他通过关系找了一个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没有薪水,尽管如此,从业被他一步步推迟,最后干脆辞职了。这一个人生插曲也反映了他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那就是缺乏意志力,他是20世纪痴迷于描写意志缺乏的作家之一,正如卡夫卡在文章里说的:“一切困难都在摧毁我”,普鲁斯特小说的男主也总是试图写作又完全失败:写作的任务太庞大,对于羸弱的神经来说难以承受。早年他在上流社会过着优游卒岁的生活,出入所有的社交沙龙,认识所有的社交名人,甚至那些尊贵的皇室贵族、外国亲王。但是正如他的朋友在那本回忆性质的小书《普鲁斯特之夏》里表现的,他经常担心自己一事无成“这又有什么用呢”,在《追忆》的原著里,他甚至公然奚落那些社交人士,他们的鼠目寸光、自私狭隘,没有巴尔扎克描写贵族时那种钟情的目光,贵族们也只是会让人打哈欠而已。早年他也是从事过学术的,普鲁斯特研究罗斯金,他把罗斯金的两本书翻译成法语,他的英语不够好,他的母亲和朋友可以帮助他理解原文的意思。这总让我想起小说中的花花公子斯万:斯万闲暇时候研究维米尔。但是罗斯金最后把他搞得有点厌烦了,所以这方面他也没有继续下去。在写作方面,很多伟大作家在年轻的时候就写出了著名的作品,之后一直笔耕不缀,而且创作可以分成不同思想内容、深浅不同各种时期。普鲁斯特不同,他年轻的时候也许没有人相信他有写出巨著的意志,事实却证明他一辈子都只是在为一部作品努力:最初在《驳圣伯夫》中是一个基本雏形,他多年的生活、痛苦、欣悦,最后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难以企及的完美作品,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完美的小说之一。《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奇特的小说,它具有回忆录式的外壳,从追忆往事开始。这意味着从小说开头,叙述者就已经垂垂老矣,用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的目光审视自己的童年。很多方面它的确类似于回忆录,因为我相信普鲁斯特曾经以某种方式经历过他笔下的一切。但是它又完全不同于回忆录,不仅仅是因为往事进入小说的各种扭曲变形。我相信写回忆录的人都有一个前提:坚信自己经历了不平凡的事情,这些事情会永垂不朽,所以回忆录应该以事件为主但是《追忆》中不停涌动的只有思想,缺乏事件,或者说事件微不足道,而思想如同河流般源源不断。《追忆》使大部分读者敬而远之的原因在这里:主人公不停思考,他思想的范围非常广泛,一切艺术、医学、政治、战术、音乐、哲学,都可以用来类比,《追忆》打开的是一个思想的新世界,虽然他没有采用T.S.艾略特或者乔伊斯那样令人难堪的引用方式。《追忆》中的场景都是来自于叙述者的回忆,那是多少有点怪异的回忆方式,《追忆》的回忆总让人觉得同一场景不断重复、情节断裂无法衔接,就好像是普鲁斯特描写事件时,就好像它们是一帧一帧的画面,而他无意让它们快速播放,无法形成画面连续的错觉,就好像是哪里出了问题。小说中那些著名的人物也是如此:圣卢、阿尔贝蒂娜、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夏吕斯男爵,他们就好像是多面的怪物,每次出现你只能看到他们身上的某个侧面,而普鲁斯特要的是他们的重影。西方文学中有着崇拜理念的倾向,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一个影子,理念世界才是完美的,模仿现实的艺术家和追求真理的哲学家比起来是次等的存在,而对奥古斯丁来说,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比起来是次等的。这种思想的影响非常深远,那些19世纪的小说家,虽然在柏拉图看来只是理念的模仿者,但是他们和柏拉图在本质上却有相似,他们相信自己可以描写现实,像摄影机一样客观地收录现实。普鲁斯特的小说看起来继承现实主义小说传统,因为在《追忆》中人们仍然可以得到不错的社会风俗画。但是普鲁斯特笔下的现实,让人觉得十足地怪异。首先,这些“现实”都是也已逝去的回忆,其次,就这些回忆的性质而言,普鲁斯特大大发挥了记忆的主观性,事件不仅仅是客观的事件,因为经历事件的人是主观的,思考事件的方式是主观的,特别是经历事件的人是有情绪的。比如热恋中的斯万,奥黛特明明不止一次地背叛他,但是出于爱,他不愿意戳穿,甚至陷入自欺欺人的怪圈,想要知道事实、知道被背叛的事实后又加以拒绝。普鲁斯特的主人公绞尽脑汁想要追忆往事,但是他找到的却不是往事本身,而是几幅被缩减的画面、几帧幻影。不仅仅回忆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回忆本身变成了值得怀疑之物,而且通过小说主人公数次怀疑阿尔贝蒂娜的过程中,我们似乎可以隐约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回忆,其实都是主观构建的产物,是虚假的艺术品,是生活在人的想象中的。而事情的真相,已经永远地不可知了。你可以从《追忆》的每一页中体会到这种焦虑,构建事实的渴望,以及这种渴望实际上无法实现的焦虑。让我们严肃地考虑回忆录这种东西的可行性。用回忆录来记录人生、达到不朽是可行的吗?《追忆》当然不同于任何回忆录,它没有记载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大事,它的乐趣就是不断重复不断挖掘的自身,假如普鲁斯特有更多的时间,我相信他还会按照步调继续扩充这部小说的。人无法用回忆录留下人的本质、人的精华,人的经历乃是不可客观解释的,但是《追忆》确实寄托着普鲁斯特扬名的愿望,代表着他的不朽,精雕细刻的让人难以企及的文学丰碑。但是小说中的幻灭感,是普鲁斯特钟爱的作家巴尔扎克很少体现的,巴尔扎克似乎对自己的职责非常自信。和19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家比起来,是一种色彩上的不同。有人说《追忆》是一个主人公由幼稚逐渐成长的故事(成长小说),我觉得这个主人公的弱点在于它倾向于活在自己的想法里,他从小阅读过多的书,对理念有忱挚的爱,在他的想法里,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是理念在现实中的体现,直到他渐渐接触事实,发现现实生活中没有艺术作品中的完美感情,这种过程让主人公显得是一个神经官能症患者。《追忆》数次描绘那种理想破灭的幻灭感,不管是初入社交界还是初次陷入爱情,他总是充满了幻想,甚至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直到虚幻的光芒失去,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一切幸福都只是自己期望的投影而已。这总让我想起《black》的歌词“不知不觉我的脸被阴影笼罩 你是否还会在光亮中出现”。但是普鲁斯特是热爱艺术之人,当他发现现实的幻灭,就会走向艺术的完美,《追忆》本身不就是艺术上的完美之作么,体现了他的艺术野心吗?但是艺术是真的不朽吗?我对此非常纠结。不管是科学还是艺术,都不能解决人巨大的生存焦虑:人生于尘土,最后也会复归尘土,任何哲学、宗教都不能彻底解决人最终会化为虚无的结局。《追忆》并不是有宗教色彩的作品,普鲁斯特在《追忆》的第五部中也体现了这种艺术终究无法永恒的担忧,小说中的画家埃尔斯蒂尔去世了,最后还在思考画作上的一小块细节,正如普鲁斯特临终前还在修改这部《女囚》。当主人公看着故事女主阿尔贝蒂娜兴高采烈地收集艺术品,不无感慨地说,沉迷于艺术的人是真正的俘虏。从某种程度上说,追忆是一部想象之书,是存在于普鲁斯特心中的,他曾经的期待,他将这些在现实中会幻灭的幸福感统统记录了下来,做出了普通人没有做到的事情。也许它不能真正不朽,正如普鲁斯特自己说的,假如人类灭亡,它也会随之消亡,但是它很接近不朽,它将会在我们长久在我们心中引起同感。看了宇文所安的《追忆》之后脑洞出来的思路,感谢这本书~看过的传记什么,没有都特意写出名字~不要把它挪用为作业或者随便拿走哦

《似水年华》之马

六月的一个午后,在漫无边际的热浪中,我翻过《似水年华》的最后一页。“在那时间之中”于视线里缓缓展开、收敛;我摹地觉察,一个伟大、痛苦、沉重的灵魂,终于战胜了令万有速朽辗变的时间,赢取了永恒。十分好奇,能将《似水年华》看完的都是怎样的人。他首先必须要能够忍受极高强度、密度、复杂度的信息量,但这并不够:单单只是忍受,除了锻炼自身神经的耐力之外,就不能再从全书中有所得。全书仿佛一张不断被编织、不断被打破的永恒生成的符号之网——我们必须极力调动自身的所有才智、情感、意志,持续不断地消耗巨大的心理能量,才能将这张网转译成最直接、纯粹而真实,摆脱能指与所指之桎梏的心灵的语言。正如普鲁斯特所说,“艺术、音乐的本质是非智力的。正因如此,它才最纯粹,从而能直接唤起我们自身深刻而复杂,被种种语词、习惯、意志、偏见所遮蔽的心灵状态。”如此说来,《似水年华》的本质也是非智力的。但另一方面,普鲁斯特又将“智力”的一面发挥到极致:他高超地驾驭着错综繁密的语词,编织成一幅幅色彩绚美、眼花缭乱、美轮美奂的图画;同时一次又一次地不断用语词冲击着语言、符号、思维的边界,令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正视悬搁在语言之外的巨大的深渊。语言之马终于在他的鞭策凌驾下冲出边疆,并犹然奔腾,傲然踢踏着令所有哲学家、文学家忌惮恐惧的虚无之境。

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一直放在这本书的论坛里面,论坛的文章只能点有用,无法推荐阅读,所以挪作书评。《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修订版2012年6月面世,三个月来,很多读者敦促我写一个详细的修订说明。虽然我在修订过程中做了很多记录,并且对这个耗时漫长又艰难的过程爱恨交加,确实有很多话想说,但因为写这样一个东西有很大的难度,无法兴之所至一蹴而就,所以我几乎无法战胜自己的拖延症。感谢大家的督促!感谢《追忆似水年华》给我磨折,助我成长! 以下是正文的分割线--------------------------------- 《追忆似水年华》以极高的艺术价值、更以少见的阅读难度著称,篇幅长达七卷二百余万字,文体复杂绵密,语言随心意流动,汩汩滔滔,不但前无古人,也可以说是后无来者(尽管后世仿写者众多,但迄今无人能达到普鲁斯特的水准)。 1982年,在《译林》杂志社召开的中青年译者座谈会上,社长李景端、法文编辑韩沪麟和与会专家学者都认为要尽快翻译这部巨作。会后不久,翻译组织工作就开始酝酿了。虽然大家都认为最好能找一位高水平的译者独立翻译,但由于这种篇幅和翻译难度,实在难以找到一位担此重任的译者,因此出版社决定以法语翻译界集体的力量,完成中文世界里第一个全译本。1989年6月,李恒基和徐继曾翻译的第一卷面世,两年间各卷陆续出版,到1991年10月,徐和瑾和周国强翻译的第七卷出版,《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终于出齐。煌煌大著,出版社精心组织,十五位一流译者,《追忆似水年华》当时引起社会轰动,连《新闻联播》都做了报道(现在很难想象《新闻联播》会播出这种有意义的新闻了)。这也是迄今为止,整个华语世界唯一翻译完成的《追忆似水年华》译本。为保证翻译质量,出版社采取了一系列严格措施,韩沪麟在“编者的话”里做了说明: “外国文学研究者都知道,普鲁斯特这部巨著,其含义之深奥,用词之奇特,往往使人难以理解,叹为观止,因此翻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为了忠实、完美地向我们读者介绍这样重要的作品,把好译文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在选择译者的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的努力。现在落实的各卷的译者,都是经过反复协商后才选定的,至于各卷的译文如何,自然有待翻译家和读者们读后评说,但我们可以欣慰地告诉读者,其中每一位译者翻译此书的态度都是十分严谨、认真的,可以说,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尽可能保持全书译文风格和体例的统一,在开译前,我们制定了“校译工作的几点要求”,印发了各卷的内容提要、人名地名译名表及各卷的注释;开译后又多次组织译者经验交流,相互传阅和评点部分译文。这些措施,对提高译文质量显然是有益的。“ 这个中译本,基本上是达到了韩沪麟先生的自许,得到了翻译界、媒体和读者的好评。在译林社流传的老故事里,据说某一天,有个肩上搭着毛巾、卷着裤脚、看起来要来寻仇打架的黑大汉冲进发行科,张口就问“有没有《追忆似水年华》卖?”——真正是引车卖浆者亦捧读之,凡有井水饮处,皆闻《追忆》。当然,这种现象,也是因为文革后的文化井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求知若渴的阅读风气。如今的社会热点早已和阅读无关,闲下来大多数人也就是上网下电影打游戏,再不会捧着本大书和自己较劲了。 然而,《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自1989年面世以来,二十多年没有进行过修订,有很多读者和专家学者都提过意见。这个译本当然是离完美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出版社决定修订。 这次修订参考专家和读者的意见,对译本作了全面的审视。修订的重点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按照规范,统一了七卷中前后不一致的人名、地名、专有名词;二是增删和调整注释;三是参考原文,对文字进行了全面而谨慎的修订,订正了1989年版的一些纰漏。 一,首先来说七卷本专有名词的统一和订正。 首先是人名。细心的读者已经发现,尽管主要人物的名字都统一了,但书中人物有几百号,有不少配角在不同册出现,就委委屈屈地换了名字。比如第二卷中的妓女,绰号“拉谢尔,当从天主”,在第三卷中被译成“从上帝身边来的拉谢尔”,卷六则是“大气派的拉谢尔”(这里Rachel是歌剧《犹太女人》中人物,徐和瑾译本依照歌剧译成“拉结主托“),修订版则统一订正为“从上帝身边来的拉谢尔”。 再比如德?夏吕斯先生的男宠夏尔?莫雷尔(Charles Morel),小名夏利(Charlie, parfois Charley ou Charly),而第四卷后半部分译成“夏丽”,第七卷译成“夏尔莉”,译者无疑想以此点出他的面首身份,但是做过头了。 再比如奥黛特,”la dame en rose”,在不同卷里被译成“粉衣女郎”、“粉衫女郎”、“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粉裙夫人”等等,不一而足,不过这个不算专用名词,也不算错误,我只是把最长的词组“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等给改了。 德?夏吕斯男爵名叫Palamède,昵称Mémé,译法也没有统一,有“巴拉梅德”、“巴拉麦德”、“梅梅”、“麦麦”,统一成“巴拉麦德”和“麦麦”。 其次是专有名词的统一。文中常常出现“费德尔“、“菲德尔”,不同地方还分别加了注(重复加注也是一大问题,后文再说),指的是贝尔玛女士演出的一部以古希腊神话为题材的戏剧。此处原文是Phèdre ,已有定译“淮德拉”,故全书统改。淮德拉在希腊神话中是弥诺斯的女儿,嫁于忒修斯为妻,却爱上了继子希波吕托斯。她求爱未果,恼羞成怒,就向忒修斯告状说希波吕托斯要强奸她。结果酿成人伦惨剧:希波吕托斯被忒修斯的诅咒所杀,淮德拉也自杀了。 第六卷第38页(指《追忆》1989年初版中的页码,以下同)将“希波吕托斯” 译成“伊波利特”,也改过来了。 和“费德尔”同样的问题,还有“福塞拉”(《圣经》中摩西的妻子,通译“西坡拉”);“耶斯罗”,摩西的岳父,通译“叶忒罗”(卷一p222)。 “创世纪“和“创世记”全书出现过三次,统一为“创世记”。诸位,这里有个小常识:《圣经》里除去“列王纪“是”纪“,其他都是“记”。 小镇Chartres以大教堂著名,普鲁斯特屡次提到。第一卷有夏尔特尔和夏特尔的译法,第二卷译作夏尔特。现从《世界地名录》统改为“沙特尔”。 “金线锦缎之营”,现在通译为“金锦营”(卷一P390)。 这橡树的树冠真像高卢时期德落伊教祭司的花冠,而又以古希腊多多内祭司的权威,……(卷一p416),“德落伊”改“德鲁伊特”,“多多内”改“多多纳”。 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例子: “我得提醒读者注意,这位加蒂埃是德?维尔弗朗什夫人的兄弟,跟同名的那位珠宝商并无丝毫联系!”(卷五P34) 既然有“同名珠宝商”,这个姓应该译成“卡地亚”。 2 再来说一说注释的调整。 注释有不少重复。普鲁斯特喜欢提到拉辛《淮德拉》,沙特尔大教堂、帕斯卡尔、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指环》,都重复注释了。 无需注释的地方,则删去: 例1:“这个拉谢尔是个谜,是真正的斯芬克斯。” “斯芬克斯”也被加注。我认为,既然连《哈利?波特》对斯芬克斯都不加注,《追忆似水年华》就更不该加了。(卷三P268) 例2:“我真想对他说,在那顿辱没门庭的午饭上,我们谈的全是爱默生、易卜生和托尔斯泰……”:(卷三P265) 此处译者不知何故,单给爱默生加了一个注。我就删掉了。 此外,还有 “尼斯是法国地名”这种没营养的注释也删了一些。 也有增加的注释。“……在此之前,曾有过形形色色的障碍,种种特殊的排斥力,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的深仇大恨与此相比也微不足道,……”(卷四P27) 读到此处,读者是否感到 “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有些费解呢?这是直接从法文音译。在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朱生豪译本中,这两个家族被称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家族”。因此修改并加注:“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维罗纳城两个时代为仇的家族。男女主角因家仇不能结合,终成悲剧。” 也有注释改动。 例1:据《圣经》记载,但以理预言巴比伦国土刚分裂给理代人和波斯人。(卷四P13) 此处“理代人”实为“玛代人”。出现这样的错误和当年译稿全系手写有一定关系。 例2:帕斯卡尔的《名言录》:此处译者加注说“法国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他还发表过一些阐述宗教的作品……其中一些被人搜集发表,书名《名言录》)(卷六P119)。 帕斯卡的名著《Les Pensées》,中文译名《思想录》,这个错误不应该。 下面,再来谈一谈文字上的修订。 施康强先生尝言,翻译如同挑重担走夜路,难免闪失。即使是被推崇备至的翻译家如傅雷,实际上也是有误译的。编辑的水平可不见得有译家那么好,但是无论什么,多两只眼睛仔细看,总是能看出些问题来。 以下的例子出自卷二。 例1:多亏有了那些化学技术,能大量地生产出一些躯体,他们在大自然中只是偶尔地很难得地相遇。” 改成: “多亏有了那些化学技术,能大量生产出自然界中只能偶然遇到的物质。” Corps这个词一般都是指的身体,此处指的物质。 例2:p398 “他的天才,一小会以前对我来说,还赋予他以威望。而现在,只有在他即将把我介绍给她们的那一小帮子人眼中,他将这种威望给我一点点,这威望才有价值。” 改成: “他的威望,不久以前对我来说,还由他的天才赋予。而现在,只有在他即将为我介绍的那一小帮子人中,他将这种威望泽被到我,这威望才有价值。” “威望”一词一直做主语,句子就顺得多。“即将把我介绍给她们的那一小帮子人”太翻译腔了,改之。“威望”也不能“给我一点点”,故改“泽被”。 例3:p399 ……这是一位昔日的年轻女演员,半化装,而我不明白…… 改为: ……这是一位昔日的年轻女演员,半反串,叫人不明白…… demi-travesti根据上下文,是穿得半像男性,不是半化装。 例4:“小窗上的日影已经倾斜而偏低了”改成“小窗上的日影已经西斜”,普鲁斯特只是细致,不罗嗦,一个字能表达清楚的话不分两个字来说。 ------------ 例5:p422 甚至得悉了这一点之后,我也没有顾及她。 改“顾及”为“多留意”,“没有顾及她”,不顺口。 --------------- 例6: p443 “今日绽成花朵的果肉,经过干燥或结实的过程,会变成籽粒。” 果肉怎么会变成籽粒呢?不合理。一查,原来这个词是chairs,把改成了“肉体”,还觉得不大对,又参考了徐和瑾老师的译文,他此处有注:“译文中‘器官’原文为chairs,可表示‘果肉’。” 显然徐老师看到旧译此处的错误,注释中特意偷偷调侃。有趣。 ------------------- 例7:p444 “只要看看这些少女身旁的她们的母亲或姑母,就能衡量出这些线条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多少距离。一般来说,其丑无比的家伙在内部引力下,这些线条已经到了目光无神,面庞已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再也沐浴不着阳光的时刻。” 这里一整个从句的理解有误,尤其sous l'attraction d'un type généralement affreux。改为: “只要看看这些少女身旁的母亲或姑母,就能衡量出这些线条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在一种通常很可怕的内部引力的作用下,蜕变直到目光无神,面庞已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再也沐浴不着阳光的时刻。” 例8:p446 “……安德烈说道,用微微一笑环视她的女友。” envelopper这个词是“包裹”,以微笑包裹其女友,可以意会、难以翻译,硬译成“环视”就有语病了。宁可损失意象,改成“对女友微微一笑”。 例9:“人们对着大海凝望不止的,正是这种永不间断的重新创造。”conptempler是“凝视并深思”的意思,“凝望不止”是不好的翻译。改为“人们对着大海凝望并沉思的,正是……” 例10:“在这样的朋友为我造成的生活里,我显出娇滴滴地避开了孤独……”不知道译者有没有读通自己翻译的句子…… 改成“我仿佛娇气地避开了孤独” 例11:“个性沉浸在比本人更普遍的事物之中。” 上下文很长我就不抄录了,总之无论从上下文还是从本身的通顺来考虑,改“沉浸在”为“浸淫于”。 例12:P498有一个错译,是看错从句造成的。在这里我没有指责译者的意思,如果叫我自己来翻译,我认为一定不会比她更好。翻译如“挑重担走漫长夜路”,何况普鲁斯特是长句漫漫,容易闪失。 “人们常常会发现一个以慈善闻名的人原来是一个虚荣的吝啬鬼,他大放厥词,会叫我们把一个老老实实、充满先入为主观念的女孩想象成梅萨琳娜(指淫荡女子)式人物。“ 改成 “人们常常会发现一个以慈善闻名的人原来是一个虚荣的吝啬鬼,一个老老实实、观念正统的女孩竟是梅萨琳娜式人物。” 例13:p499 政治家或演员对公众也怀着这种集体性的爱,他们得到公众的厚爱之后,如果被丢在一边,是无法自慰的。 “自慰”这个词啊如今不能这样用了……改成“是无法感到欣慰的”。 为使句子顺畅,有些时候会调换语序,但大部分时候只是改正些标点符号,或者去掉多余的“的”(这在普鲁斯特的汉译里面很常见)。 例1: “顾客十分幼稚,就感到目瞪口呆,因为他认为小白脸犯有许多凶杀案,而且对此十分得意,他对小白脸有这种武断的看法,就会对谈话中发现的矛盾和谎言感到惊愕。”(卷七P132) 这个句子因为分隔太多,导致文气不畅。 改为:“幼稚的顾客感到目瞪口呆,因为他认为小白脸犯有许多凶杀案还自鸣得意,他对小白脸有这种武断的看法,就会对谈话中发现的矛盾和谎言感到惊愕。” 例2 :确实,寻觅男性的同性恋者往往满足于与他们一样女子气十足的同性。 这个句子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读起来拗口,因为“于”之后又是一个“与”,就把“与”改成了“和”。译者千头万绪,往往没有顾及到句子的可读性,编辑理当琢玉。(卷四P29) 成语问题。 我认为这个成语使用最好不要过当(当然许渊冲老师本人持不同意见——他是极力主张以四字成语与外语“竞争”的)。像“辗转反侧”、“瞠目结舌”一类有普适性的成语,尽可使用,只要使用得当,甚至可以算是他所说的“中文在竞争中得胜”。可是典故很多、本身会造成意象转移而困扰读者、造成中西古今穿越效果的,一个都不要用,免得以辞害意、损其简洁之美。 例1: 可是要躯干怜悯我们,这就如同对牛弹琴,徒费口舌。(卷三) “如同对牛弹琴”删掉。 例2: ……这些理由也就如泥牛过海,不再存在了。(卷三) “泥牛过海” 也删了。 例3:所有的人都会气冲斗牛。(卷六) 改成 所有的人都会气冲冲的 其次还有译者的个人风格问题。十五位译者,在译文里打下他们各自的个性烙印:有的译者喜欢使用成语;有的译者使用儿化音很突出;有的译者还参考了曹雪芹写《红楼梦》那种古白话文的语言……编辑能做的,就是尽量把他们风格里“最自我”、“最不普鲁斯特”的地方给去掉,在普鲁斯特风格的大前提之下,尽量地、尽量地抹平他们文风的颠簸。 例1“先不先,首要的原因是莫雷尔在那儿。(卷五P43) “先不先”这词很是突兀。《红楼梦》里面刘姥姥的媳妇说了“先不先,他们那些门上的人也未必肯去通信。没的去打嘴现世”这样的句子,有些地区如福建莆田,也保留了作为方言,但是这个词离如今的普通读者就很远。 例2 :即使是对这些金光耀眼的少女,我们也能把她们的性格丁是丁卯是卯地说个明白,……(卷五P59) 此处“丁是丁卯是卯”也未免太具译者个人特色了。 例3 :这种心跳总是跟无穷无尽的等待,跟这位小姐对我们爽约做“黄牛”联系在一起的。(卷五60) 此处的“做‘黄牛’”更不知是何处方言。黄牛现在一般是指票贩子。把“做‘黄牛’”改成直译“让我们变傻”,就通顺了。 在有电脑校对软件之前,一切都是手工完成的,我可以想象韩沪麟先生和校对工作人员的艰辛。付印前,在照排使用黑马软件做最后的查对,还有一位资深的工作人员对我说,二十年前这个就是她改稿子的,问题很多。时间真快。 书出来以后,我其实心情不太好,封面我也不满意,第一卷有几十页版式不一样(比其他页少一行字,但是看起来版式大大不同……)。此外还有很多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也收到了很多批评,读者爱之深,责之切,大部分我们也无话可说。但是有些还是要反驳一下的。 在收到的激烈批评中,有一种质疑的声音是“谁修订的?你们怎么没有找专家学者修订?” ——对专家学者的信赖甚至迷恋,是一种社会常见的心态,但学者有学者的专长,他们授课、写文章、研究理论;有很多知名学者涉足出版业,但他们一般是担任主编,组织选题和组稿,具体的文字校雠总是出版社来做的。校雠并不是学者的专长。在编辑书稿这个领域里,我们编辑才是专家。专业的事情,当然交给专家来做,这才是真正专业的、值得信赖的做法。这种质疑看似理直气壮,其实是一种不懂装懂。 有很多网友给我意见和建议,常常令人感动。最要感谢的是豆友(尤其感谢 μ ,鹿鸣之什,erophobia,真的很感谢!其他就不一一说了。)。此外,专家学者们也给了我很多意见和建议,有人是直接告诉我的,有人写在了他们的书里。尤其感谢复旦大学的徐和瑾教授、南京大学的许钧教授和首师大的黄希耘教授。 还有读者问道:“为什么还用‘追忆似水年华’这个书名,没有换?”这个……因为译林社从来没有打算换书名啊。对我们来说,这个书名已经是一项传统,名正言顺,源远流长,自然应该保留的。 究竟哪个名字更好呢?是“追忆似水年华”还是“寻找失去的时间”?大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一直争论到现在,这真是个生命力很强的问题了。据说当年译者开会分成两派吵得就要打起来,许渊冲拍案而起,威胁说,要是不叫“追忆似水年华”,他就不翻了!……最后,译林版本定名为“追忆似水年华”。而这个名字影响之深远也不必我多说,它已经成为中文里一个浪漫、优美的固定短语,我不知道“舌尖上的中国”这个词从长远来看是否会取得同等的地位。虽然反对者认为这个名字过于“中文”,不够贴切,但其实不然,这个名字真的是很到位的。这部书细微处极曲折,宏大处极沧然,文字如流水随心意收放。从总体看,从童年到老年,汩汩滔滔如长河逝水,尤其是第七卷,我很少看到书写出这样的收梢,像时间的瀑布倾泻在头顶……真是恰如这书名。 不过,如果问我本人的意见,我倒是更喜欢“寻找失去的时间”的,我喜欢它的毫无文饰。 最后,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批评,我们会继续修订,努力接近完美。所谓完美啊,那就像坐标轴,我们做的事情就像抛物线,通过努力,可以无限贴近再贴近,尽管那是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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