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梁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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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
出版日期:2007-1
ISBN:9787020059256
作者:莫言
页数:347页

作者简介

《红高粱家族》主要内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社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出版优秀长篇小说选拔本,集中展现了当时长篇小说创作的风貌和水平。新时期以后,长篇小说创作的数量大增,题材、风格、手法亦日趋多样。为了比较全面地反映这一时期长篇小说创作的成就,二00四年五月,我们编辑出版了“中国当代名家长篇小说代表作”丛书,收入了二十五位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品或以厚重见长,或以独特取胜或曾引起强烈反响,或为读者喜闻乐见。丛书出版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这次重新出版时,我们对原丛书书目做了调整,增选了一批作品,同时将其中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归入“茅盾

书籍目录

卷首语
第一章 红高梁
第二章 高梁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梁殡
第五章 奇死

编辑推荐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向中国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被译成近二十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

内容概要

  莫言(1955年2月17日- ),原名管谟业,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 、《丰乳肥臀》等,其中《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1980年代以来,他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2年10月11日,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称莫言“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表示,莫言将现实和幻想、历史和社会角度结合在一起。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

章节摘录

高粱的茎叶在雾中嵫嵫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河水明亮的喧哗,一阵强一阵弱,一阵远一阵近。赶上队伍了,父亲的身前身后响着踢踢蹋蹋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呼吸声。不知谁的枪托撞到另一个谁的枪托上了。不知谁的脚踩破了一个死人的骷髅什么的。父亲前边那个人吭吭地咳嗽起来,这个人的咳嗽声非常熟悉。父亲听到他咳嗽就想起他那两扇一激动就充血的大耳朵。透明单薄布满血管的大耳朵是王文义头上引人注目的器官。他个子很小,一颗大头缩在耸起的双肩中。父亲努力看去,目光刺破浓雾,看到了王文义那颗一边咳一边颠动的大头。父亲想起王文义在演练场上挨打时,那颗大头颠成那般可怜模样。那时他刚参加余司令的队伍,任副官在演练场上对他也对其他队员喊:向右转——,王文义欢欢喜喜地跺着脚,不知转到哪里去了。任副官在他腚上打了一鞭子,他嘴咧开叫一声:孩子他娘!脸上表情不知是哭还是笑。围在短墙外看光景的孩子们都哈哈大笑。余司令飞起一脚,踢到王文义的屁股上。“咳什么?”“司令……”王文义忍着咳嗽说,“嗓子眼儿发痒……”“痒也别咳!暴露了目标我要你的脑袋!”“是,司令。”王文义答应着,又有一阵咳嗽冲口而出。父亲觉出余司令的手从王文义的后颈皮上松开了,父亲还觉得王文义的脖子上留下两个熟葡萄一样的紫手印,王文义幽蓝色的惊惧不安的眼睛里,飞进出几点感激与委屈。很快,队伍钻进了高粱地。父亲本能地感觉到队伍是向着东南方向开进的。适才走过的这段土路是由村庄直接通向墨水河边的惟一的道路,这条狭窄的土路在白天颜色青白。路原是由乌油油的黑土筑成,但久经践踏,黑色都沉淀到底层。路上叠印过多少牛羊的花瓣蹄印和骡马毛驴的半圆蹄印,骡马驴粪像干萎的苹果,牛粪像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父亲常走这条路,后来他在日本炭窑中苦熬岁月时,眼前常常闪过这条路。父亲不知道我的奶奶在这条土路上主演过多少风流悲喜剧,我知道。父亲也不知道在高梁阴影遮掩着的黑土上,曾经躺过奶奶洁白如玉的光滑肉体,我也知道。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更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梁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父亲在墨水河里玩过水,他的水性好像是天生的,奶奶说他见了水比见了亲娘还急。父亲五岁时,就像小鸭子一样潜水,粉红的屁股眼儿朝着天,双脚高举。父亲知道,墨水河底的淤泥乌黑发亮,柔软得像油脂一样。河边潮湿的滩涂上,丛生着灰绿色的芦苇和鹅绿色的车前草,还有贴地生的野葛蔓,支支直立的接骨草。滩涂的淤泥上,印满螃蟹纤细的爪迹。秋风起,天气凉,一群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等等。高粱红了,西风响,蟹脚痒,成群结队的马蹄大小的螃蟹都在夜间爬上河滩,到草丛中觅食。螃蟹喜食新鲜牛屎和腐烂的动物的尸体。父亲听着河声,想着从前的秋天夜晚,跟着我家的老伙计刘罗汉大爷去河边捉螃蟹的情景。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北斗勺子星——北斗主死,南斗簸箕星——南斗司生,八角玻璃井——缺了一块砖,焦灼的牛郎要上吊,忧愁的织女要跳河……都在头上悬着。刘罗汉大爷在我家劳作了几十年,负责我家烧酒作坊的全面事务,父亲跟着罗汉大爷脚前脚后地跑,就像跟着自己的爷爷一样。父亲被迷雾扰乱的心头亮起了一盏四块玻璃插成的罩子灯,洋油烟子从罩子灯上盖的铁皮、钻眼的铁皮上钻出来。灯光微弱,只能照亮五六米方圆的黑暗。河里的水流到灯影里,黄得像熟透的杏子一样可爱,但可爱一霎霎,就流过去了,黑暗中的河水倒映着一天星斗。父亲和罗汉大爷披着蓑衣,坐在罩子灯旁,听着河水的低沉呜咽——非常低沉的呜咽。河道两边无穷的高粱地不时响起寻偶狐狸的兴奋呜叫。螃蟹趋光,正向灯影聚拢。父亲和罗汉大爷静坐着,恭听着天下的窃窃私语,河底下淤泥的腥味,一股股泛上来。成群结队的螃蟹团团围上来,形成一个躁动不安的圆圈。父亲心里惶惶,跃跃欲起,被罗汉大爷按住了肩头。“别急!”大爷说,“心急喝不得热黏粥。”父亲强压住激动,不动。螃蟹爬到灯光里就停下来,首尾相衔,把地皮都盖住了。一片青色的蟹壳闪亮,一对对圆杆状的眼睛从凹陷的眼窝里打出来,隐在倾斜的脸面下的嘴里,吐出一串一串的五彩泡沫。螃蟹吐着彩沫向人挑战,父亲身上披着大蓑衣长毛奓起,罗汉大爷说:“抓!”父亲应声弹起,与罗汉大爷抢过去,每人抓住一面早就铺在地上的密眼罗网的两角,把一块螃蟹抬起来,露出了螃蟹下的河滩地。父亲和罗汉大爷把两角系起扔在一边,又用同样的速度和熟练抬起网片。每一网都是那么沉重不知网件了几百几千只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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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中国现当代读得不多,这本是我看的第一本莫言的小说,张艺谋的同名电影也没看过,所以也从未剧透,这是我看这部小说的背景。首先,叙述视角给我的感觉最为奇特,这不是褒也不是贬,很明显,叙述人在故事情节中占有一个角色,但是大部分叙述却是全知视角。这点比较奇怪,连狗的视角都有。那场红狗、绿狗、大黑狗的吃尸大战中的狗视角描写,我想只能用“魔幻现实主义”来解释了。至于其他的人物视角描写,似乎全知视角和“我”的人物视角混同,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一个类似“上帝”的存在,能洞察每个人物内心的一切细微情感,也能看到外界一切的风吹草动和大千世界的景观景象。但是很多时候,又突然转回到“我”的视角上来,即作为爷爷奶奶父亲的后代的那个人的视角上。这个“我”时不时地抖抖洒洒地发上一通议论,或者预告一下后面的情节进展和每个人的下场。乍看上去,这个“我”似乎在洋洋得意地挑衅着读者,自己是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的。有时看上去,这种“预告”似乎算是埋个伏笔,作者等到后面再来细细地补充,关于这一点,我放到后面情节那块再说。与视角相关的,是人称方面的问题,因为叙述视角的人物角色,对主人公的称呼——父亲、奶奶、爷爷——一开始看老让我出戏,总感觉人物应该是与这些称呼相对的年龄才对,而不是再往回拨上半个世纪。当然看惯了也就熟悉了。因为人称的原因,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似乎作者至少要写三代人的故事——奶奶爷爷一辈、父亲母亲一辈、“我”这一辈,并且照前面的小说行进速度看,我觉得至少得写个500页才能把三代的故事都包括进去,但是我看的这个版本只有三百页多,所以仅从页数上看,似乎后面的虎头蛇尾也是不可避免的了。其次,情节方面,莫言基本上还是按照时间顺序写的,插叙也大致如此,这是情节线索的安排问题。粗看前几章,感觉莫言好像不会区分详写略写似的,所有场景,全都细细地进行了描绘,当然由于莫言高超的描写手法,大部分时候并没有流水账之感,但是有的时候,松弛处也确实显得松弛,节奏感似乎一下子断了。总的说来,整部书,主要是前四章,几乎每一处场景以及情节发展,莫言都进行了一种类似还原式的全方位写法,这种详尽并且纤毫毕现的描写手法有其优点,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优点是场景非常具体生动,那些高粱地里发生的战斗似乎如在目前,鲜活异常,声、光、色,尤其是味,全身的感官和情绪都调动了起来,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莫言大场面把握总体感之好,确实令人叹服。包括其他的一些细处场景也是如此,比如爷爷跟恋儿偷情那块,估计莫言写着写着就忘了自己在书中也算一个人物了吧?全知上帝视角大开,画面感极强,或者说是一种类似电影的夸张画面感,所以我想张艺谋把这篇小说改编成电影来拍,应该也不费什么太大的劲的。再来说说缺点吧。缺点就是,把文章按时间顺序来排列的话,几乎就是流水账式的写法了。前几章,几乎没有详略之分,连贯着看下来,尤其是某些暴力恐怖场景,实在是过度骇人,说句笑话,大概算是少儿不宜。可以说,过度的暴力恐怖的渲染令人“叹为观止”。这在我看来,算是个重大缺点。光罗汉大爷被剥人皮那块,先是作者反复预告要剥人皮啦,剥人皮啦,我以为就这么略过去了,按常理,大概也是不会再详写了,谁知后面仔仔细细,一丝不落地全写了出来!莫言似乎也很享受写这些恐怖至极的场景,而且看下去,后面类似的场景也比较多,真是毛骨悚然。诺曼•梅勒说留给20世纪后半期的文学冒险家们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只有性了,连带着大江也连连赞同(至少在他的儿子出生前是如此),我想莫言大概会笑笑,因为梅勒不知道在中国,还有这些原始而又乡土的可怖场面可写。总得说来,我认为恐怖场景和性描写,都可以适当写一写,但是过度渲染的话,似乎有损于艺术美感。至于情节上,还有个颇大的硬伤,那就是前面提到的虎头蛇尾。前几章大场面描写,虽然无详略分野,但起码主线明确,就是围绕着爷爷父亲这两个男主人公以及女主角奶奶写的。但是到了最后一章,不知怎的,引入了些新人物,颇有些蛇尾之感,看出来莫言想写写1949年后的高密东北乡,但是不知是惧怕着什么,莫言没有交代余占鳌是怎么到了日本北海道的,也没有交代父亲是怎么后来变成了杀人如麻的铮铮汉子的,更没有交代刘氏、倩儿是怎么回到父亲和爷爷身边的,甚至前面埋了伏笔的柳框里的可怕魔王小孩,到了最后一章也没露个正脸,只是在别人的只言片语里略略知道了他的一些恶行,但是形象仍然异常单薄,远远比不上前几章里塑造的一些次要人物鲜明。可能作者有些难言之隐,我也不好过多推测,毕竟“解放后”的社会,要是再说某些人的坏话,可能就不那么容易了吧。再来说说语言方面。汉译小说相对而言,我看的最多,可以说口味几乎就是被那些翻译家们模造出来的,讲究用词的准确,不含糊, A选项比B选项好,那就一定要选A,而不是选择B,甚至C或者D。但是看看莫言这部小说里的语言,似乎作家并不怎么喜欢精雕细琢,这点其实也很明显,有些地方,作家信笔由缰了去,四字词语乱蹦乱跳,挑出来看或许就是个病句或者病词,但是放在整体里来,有时却也无大碍,而且也比较符合全书营造出的浓烈乡土气息,使得感情表达非常浓厚等等。最后再来说说结尾部分,其实又绕回到了情节问题上来了。二奶奶坟头显灵,很明显,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但是有点抄袭教科书之感,相比起前几章来,实在是生硬得很。而且最后“我”站在坟头里作的那些类似于“全文总结式”的感慨,这更是作文式的程式化结尾了!总之,在我看来,这个结尾算是一大败笔。不管怎么说,瑕不掩瑜,有空再看看莫言其他的小说吧。(感觉我这结尾似乎也落入了程式化结尾的圈套了?)
  •     用涛哥的话来说,那时候的人是真的人,狗是真的狗。当黑暗笼罩,世俗枷锁,唯一困不住便是气,那股蔑视一切,敢与勇的英雄气。真实朴质的言语,让人想象和感受那样真切的场景,虽未能真实感同身受,但也深刻体验作者笔下所描绘的真实。那人,那狗,那气,那生活。
  •     作品里人物的性格是复杂的,余占螯是抗日英雄,却也杀人越货,奶奶精明果敢,却也有“作风问题”,余豆官有领导能力,还参加了阅兵式,却也出口成脏,“对革命前途有过动摇”。它的主题不是抗日,否则就不会写抗日前的抢妻了,主题当是野性和斗争。被迫嫁给麻风病人,于是抗争,不惜杀人放火,然后土匪争斗,打狗,然后国共和土匪、日本人的复杂争斗,最后淮海战役,北海道野人与狐的战斗……正像作者所说,歌颂的这片土地里的原始的生命力。当然,原始的生命力需要扬弃,比如爷爷的”防卫过当“而杀死拦路抢劫人、奶奶心甘情愿与爷爷共赴高梁地……有许多过份之处,但是,在作者以犀利浓厚甚至魔幻的笔墨,描写这种血性情节时,联系作品当时的时代背景,不难看出其难得的意义。

精彩短评 (总计96条)

  •     早期的作品,值得一读,算是经典。
  •     真的震撼到了心灵
  •     读莫第一本 语言富有强烈的感官性 一路豪洒喷薄 浓墨重彩又好似梵高画风 还原了高密乡亲那段和着血泪与生机的历史 一个个人物都跃然纸上 仿佛一出电影在眼前上映 还有那边无边的高粱地 它们不再是无情的庄稼 而是有血有肉有痛苦有欢乐的生命象征
  •        红高粱很早就知道的,没看过电影。这本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震撼。虽然这是描写的山东的故事。可能我文学造诣不咋滴吧。还是喜欢白鹿原。看完着本书,就发现周迅貌似就在拍红高粱了。
       其实这部小说各种打乱故事的顺序,最后的最后,总觉的故事还没有讲完。
      
  •        读完《红高粱家族》已一周有余,这篇书评却迟迟不敢写。我将它视为一部小说去读,文学价值毋庸置疑,但其想传达的思想却一直未能领会。
      
       读到最后一章时,同事问我:好看吗?我本能的摇摇头。
      
       说它不好看,自然委屈了中国第一位文学奖得主莫先生。只能说这种题材、这种风格,不是我的菜。
      
       但即使如此,我也深深领教了莫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或者说:难得的天赋。这是我读的第一部莫言的作品,之前对他的写作风格一无所知。读了不多久,就对他的文笔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印象——细腻!一个物体的下落、一滴露水的滚动、一只虫儿的面目......那些别人只能一笔带过的景物,他都可以做到用整篇整段的篇幅进行描述,而无一字赘述。对于像我这种写日志都常感无话可说的人,对此,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读了一篇很帮的书评,读后对这本书的认识形成了一个完成的色彩——烈
      
       烈人烈事烈命!
      
       今天有冲动写这篇书评是因为我又烦躁了。
      
       想起此书描绘的那个年代,破衣褴褛,温饱难保,却活得如此潇洒、如此纯粹!我自惭形愧,却不得其解!
      
       也许正如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结尾所说:人们在追求各自价值体系里确定的完美价值的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作为人类最优良的本质。
      
       也许,这本书正是要告诉我们:人本性多么纯粹,不要丧失的太彻底!
      .
  •     我们老师也让看了,不过先看你写的评价再看书,会更有感觉
  •     读的很辛苦,对文字的理解也很辛苦,有必要读第二、第三遍。
  •     好!
  •     又一次手不释卷。这本书存放几年未读,现在看来为时未晚,因为我依然感到热血在胸中流淌。我对高密东北乡儿女充满了敬佩之情,对红高粱、黑土地产生了浓浓的兴致。家仇国恨,儿女情长,痛快!
  •     不知说什么
  •       刚读完《红高粱家族》,对其中各种颜色印象很深。
      为什么小说中很多场景的血、眼泪、火苗有绿的、蓝的、黄的?
      还有他家的红狗、黑狗、绿狗什么意思?
      1、奶奶的血把父亲的手染红了,又染绿了;奶奶洁白的胸脯被自己的血染绿了,又染红了。(自桥上打伏击时)
      
      2、墨水河大石桥上那四辆汽车……车栏杆上、挡板上,涂着一滩蓝汪汪的血和嫩绿的脑浆。(结束战斗时)
      
      3、胖老头掀开狗皮下了炕。他盖着一张黑狗皮,铺着一张白狗皮。余占鳌还看到墙上钉着一张绿狗皮,一张蓝狗皮,一张花狗皮。(余占鳌在村头酒店吃狗头时)
      
      4、他感到一阵恶心涌到喉头……那个皱巴巴的扁脑袋还在枕头上乱扑腾,金黄色的血一股股往外喷。(杀老掌柜麻风儿子时)
      
      5、除了原先养的两条大狗,奶奶又买来三条半大狗,一条黑的,一条绿的,一条红的。
      
      6、听到“千人坟”被劈开的消息,慌忙去看,家养的蓝色小狗跟在我后边。
      
      7、胶高大队队员的红血和铁板会员的绿血汇合成一汪汪紫色的血泊。(给奶奶出大殡时)
      
      8、那个年轻日本兵端着枪,眼睛里流着青蓝色的泪珠。
      (二娘和小姑姑遇难时)
      
      9、父亲发现,豆油灯盏里金黄的火苗一瞬间变成了葱叶般的绿色,在绿色灯光照耀下的二奶奶的脸,已经失去人类的表情。(二奶奶将死之时)
      
  •     喜欢余占鳌、戴凤莲鲜明炽热的个性。不喜欢跳跃式的叙事结构,太随意。
  •     烈火焚身一样的文本就是需要这样热烈的解读。借了你的解读,也抒我一口郁气!
  •       在这篇小说中,以第一人称为叙事者,这个“我”,是故事主人公的孙子,通过他的笔尖,再通过他父亲的眼睛,才到达主人公身上——戴玉凤。这个真正的主角。
      一个红高粱般的女人。
      丰腴、鲜活、生生不息、挺拔坚韧、野性自由。
      凡是高粱生长的的品格品性,这个女人身上都有。
      她——
      身体丰腴;
      生命鲜活;
      生生不息——从小家小户中“贩卖”到麻风病人家,以一个女人的姿态操持了家务,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挺拔坚韧——她以高粱酒祭奠罗汉大爷,劝冷支队长和于占鳌共同对敌,在于占鳌盛怒时挺身而出;
      野性自由——放弃传统的贞洁观,在高粱地中,和心爱心念却非夫婿之人共享人间乐事。
      围绕这个高粱一样女人身边的主要是六个人,罗汉大爷、余占鳌、单廷秀、单扁郎、戴父、戴母,这六个人像高粱地下的黑土,营养而腐烂,长养了戴玉凤这珠结实的红高粱。
      戴父和戴母几乎无甚笔墨,但通过嫁给麻风病人这一情节及新娘三朝回门的情节,将其贪婪心狠、金钱高于一切的憎恶面目勾勒出来。他们生养的戴玉凤,另一方面,他们的凶狠无情一手促进了戴玉凤从十六岁懵懂无知的少女,用三天时间看透了世态人情,认清了自己的本心,服从了自己的渴望,变得无所畏惧。
      既不畏惧死,也不畏惧活。
      而单廷秀和单扁郎,首先,他们的名字起的就极富有诙谐意味。
      单廷秀文中说他是个“梳着豆角辫的干老头子”,既不挺拔也不秀丽,是和名字相反的角色形象;而单扁郎起得就很符合形象了,“扁扁的长头”,自然该叫“扁郎”。
      就是这样污秽不堪的丑角,使得戴玉凤从少女天真,梦想在拥有一表人才的郎君梦幻中大梦初醒。
      人要成长,往往要和最畏惧,最害怕,最难以对立抗衡,最打破梦想的灾难战斗,战斗胜利了才能真正成熟。戴玉凤的肉体早早成熟,十六岁便有一米六的个头和六十公斤的身量,在当时那个年代,能产出丰腴的粮食却难以在乡间产出如此丰腴的人。她的不成熟的心最直接的表白是——虽然也想过上上马金下马银的日子,但更盼望着有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女婿。
      更!
      最直接破灭这个伟愿的就是单廷秀和单扁郎。
      面对这两个少女之梦的破坏者,她先是求助于爹娘,从还未过门开始就求助于爹娘,但爹娘给她的是欺瞒,最后连欺瞒都懒得欺瞒了,直接醉醺醺道:“你公公要给咱家一头骡子……”
      潜台词是:既然要给咱家一头骡子,虽然是个麻风病人闺女你也就将就了吧。
      所以她从一开始的外界求助,变为求助于自己和自己手中的剪刀。而戴玉凤成长的高峰也就在这短短的痛苦万分的三天之中。
      而罗汉大爷,初看,是个普通的能干的长工,但到他生命在拴马桩上戛然截止的那一刻起,“长工”二字却该改成“汉子”。
      我一直想不通,一个好不容易从牲畜一样的工棚里解放出来,回归自由的高粱土地的人,为什么为了两头骡子失去理智?对骡子的怒气会盖过对重获自由的憧憬,对日本兵的恐惧?
      ——因为他脑子里的火苗,因为那像牲棚又像坟墓的工棚。
      起初,骡子的叫声能引诱他回到牲畜棚是因为他对骡子的珍惜,对自己东家财产的维护。但,当骡子因为血和伤痕认不出主人,不愿意离开时,他的珍惜和维护之情变成了愤怒,他对骡子不肯离开下意识地定义为忘恩负义、吃里扒外、里通外国。罗汉大爷本人随着中年汉子离开了虎狼之地,但骡子却不仅认不出主人还甘愿留在日本人的营地里,准备继续做苦工,在罗汉大爷眼中是极其屈辱的行为,哪怕只是骡子。
      因为作为人的尊严在,所以盖过了一切,盖过了逃匿、潜藏、养伤、回家的的宏愿。
      最后他的死,身体被折磨得像个怪物,死法是畜生的死法,但却怀着作为人的尊严。
      所以,书中有着很戏剧化的描写,他像畜生一样死去了,乡间留下美丽的神州故事;亲手操刀凌迟大法的孙五苟且活下来了,却成了人人唾弃的疯子。
      而说到于占鳌,不得不将他和戴玉凤的感情相结合融通。
      戴玉凤和于占鳌不仅是相爱的,而且从一开始,他们就是相互解救的。
      在假劫匪劫持的时候,所有人包括于占鳌都在家劫匪的用红布包裹的树枝的恫吓下慢吞吞丢下赏钱又慢吞吞走到轿子后。
      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是,戴玉凤舒适的站着,此时的她无所畏惧,面对前面丑陋如魔鬼的夫婿与后面六亲不忍的冷血爹娘,她可能更享受没有两边任何一方存在的现在,哪怕是有劫匪的现在。
      ——所以她舒适。云淡风轻。亢奋。
      她的舒适、云淡风轻、亢奋,把于占鳌解救出来,让他从卑微的轿夫开始向司令转变走出了勇敢的第一步——当土匪打击小日本且勇敢无畏战功卓著的司令官的第一步。
      一个女人,况且还让自己心里有异动的女人都不畏惧,自己还应该卑微后退吗?
      在戴玉凤激发于占鳌勇气的另一方,于占鳌用一把剑刃浑圆,两尺多长的锋利小剑,铲除了戴玉凤人生的恶疾,扫去了她的重大忧患,给了她自由的天地。
      这样一对相互爱着,又相互解救的情人,对,是情人而不是爱人。
      爱人往往体谅、宽容、温情但少于激情,情人永远有处于热恋般的狂热。
      所以这一对情人,从出场开始热爱,一直热爱到最后,爱到她死在红高粱土地,爱到他晚年话都说不清楚也经常去她死去的地方用他的方式祭拜。
      在戴玉凤身边的这六个人,不管大恶大善,大奸大勇,都给了她充足的人生养分,使她活得坚挺,死得安然。
      
  •     语言挺有特色的,刚刚开始插叙倒叙的把我搞晕了,看到后来越来越好看。九儿余占鳌还有高粱地里的每一个英魂都是好汉,一碗高粱酒,是血脉是传承
  •        I cannot enjoy reading it. I gave 2.5-hour attention to it because of the explosive news.
       I texted to my friend, saying: I joined his lecture in my university years ago, but I forgot the whole thing of that lecture. He didn’t impress me and I don’t like his writing, which is too coarse. But he wrote about Japanese invasion, which…too many to type, talk to you face to face some time.
       What I wanted to say was: (which) might have a global influence on people’s opinion towards Japan-China relation. Some political implications. Maybe. Or maybe I’m too worrying. I do hope his novel can teach people all around the world that China is victim, not hostile growing clout; but I don’t want to hear foreigners saying to me like ‘Hey, I know a famous Chinese writer, he is awesome! I like him so much. Do you like him?’
       I will only reply: ‘Never think he is the best writer in China. He is just lucky. A lot more deceased writers are much better than him. Some writers alive are also better.’
      But I do enjoy the process of analyzing it and chatting with my friend about it; because THIS is part of my life.
       Reading, writing,
       experiencing, memorizing.
       Retrospecting and looking forward.
      
      
      • 这条狭窄的土路在白天颜色青白,路原是由乌油油的黑土筑成,但久经践踏,黑色都沉淀到底层,路上叠印过多少牛羊的花瓣蹄印和骡马毛驴的半圆蹄印,马骡驴粪像干萎的苹果,牛粪像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
      The waste of a honkey is like a dried apple? The waste of a cow is like a pancake bored by worms?
      Too coarse, too useless description!
      
      • 把河南河北的公路连接起来的是跨越墨水河的十四孔大石桥。原来的小木桥在石桥西侧,桥面早断了三五节,几根棕色的桩子兀立在河水中,无可奈何地挡起一簇簇青白的浪花。破雾中的河面红红绿绿,严肃恐怖。
      What the description gives us?
      What kind of imagination the nouns give us? A scenario that you can see in any river! A scenario of nothing more but just bridge and its column, which is not even described in a beautiful, aesthetic way!
       What kind of feeling the decorative adjectives provoke? A feeling of disruption and boredom! It may impress you as gloomy or horrible, but never sad enough and aching enough.
      That’s just where the question lies! Ok, Mo Yan, you don’t want the scenario to be beautiful. We understand that, because it’s about war, invasion, killing and fighting, which is essentially ugly. But, you want it to be horrible and bored, or sad and aching? If answer is the former, well done! The scenario sucks so much that everybody can be either horrified. Well, the effect is needed in some way, for it ushers readers into the context of horrifying warfare. However, after repeatedly reading similar description, readers are just too bored to mind it and just feel disgusting. If later, try to be more skilled and artistic, ok?
      
      • 一道凉凉的阴影落到骡子的后腿上。骡子歪斜了两下,立即挺住,从骡子头那儿,响了粗犷豪烈惊愕愤怒的嘶鸣。随即,受伤的骡子把屁股高高扬起,一溜热血抛洒,像雨点一样,淅淅沥沥淋了大爷满脸。大爷瞅准空当,又铲中了骡子的另一条后腿。黑骡叹息了一声,便屁股逐渐堕落,猛然坐在地上,两条前腿还立着,脖子被缰绳吊着,嘴巴朝着已是灰蓝色的苍天呼吁。铁锹被骡子沉重的屁股压住,大爷也蹲了窝。他用尽全力,把铁锹抽出。他感觉到铁锹刃儿牢牢地嵌在骡子的腿骨里。另一头黑骡,傻愣愣地看着瘫倒的同伴,像哭一样,像求饶一样哀鸣着。
      The description about killing and fighting and suffering is typical. You will come across it from time to time, being reminded that it’s a novel about Japanese invasion in a time of universal poverty in countryside. It’s very cruel and ruthless. You won’t feel like reading it for a second time or for pleasure, if you don’t intend to have a career of serial killer.
      
      • 太阳一竿子高了,雪白的核心外还镶着一圈浅淡的红。河水亮晶晶,一群野鸭子从高粱上空飞来,盘旋三个圈,大部分斜刺里扑到河滩的草丛中,小部分落到河里,随着河水漂流。河水中的野鸭子身体稳住不动,只把灵活的头颈转来转去。
      Even middle school students can reach this level of writing. It’s not literature; it’s just recording, not refined, and not imaginary.
      He doesn’t know how to utilize special poetic manner of describing sceneries, by which we can claim that his novel cannot represent best essences of Chinese literature. So I agree with the joke: That Mo Yan won Nobel Literature Prize only proves that those guys in Sweden cannot appreciate Chinese literature. They don’t know Chinese, they only read translated version!
      
      • 压断揉烂的高粱流出的青苗味道,被夜雾浸淫,在清晨更加浓烈。
      I really don’t know why he use ’prostitution’ (yin) here. If it was replaced by penetration (tou), the sentence would create a very artistic imaginative scenario. He doesn’t try to refine his wording.
      
      • 日本兵的尸体停放在拄刀牵狗而立的日本官面前。两个伪军拖着血肉模糊的罗汉大爷向一根拴马高桩走。父亲并没有立刻认出罗汉大爷。父亲看到了一个被打烂了的人形怪物。他被架着,一颗头忽而歪向左,忽而歪向右,头顶上的血嘎痂像落水的河滩上沉淀下那层光滑的泥,又遭阳光曝晒,皱了边儿,裂了纹儿。他的双脚划着地面,在地上划出一些曲曲折折的花纹 消消地聚缩父亲感到奶奶的手牢牢捏住他的肩膀。所有的人都变矮了,有的面如黄土,有的面如黑土。一时间鸦雀无声,听得清那条大狼狗哈达哈达的喘气声,那个牵狼狗的日本官儿放了一个嘹亮的屁。父亲看到伪军把那个人形怪物拖到一根高高的拴马桩前,一松手,怪物就像一堆剔了骨的肉瘫在地上。
      I just don’t know how to appreciate it! It’s so disgusting. Maybe this is just what he wants to tell us: war is more than disgusting! But wait… Actually, he always tries to add some emotions and sentiments in his description of death and blood and distorted bodies. However, his emotional tunes always remind me of faked sentimental poets of inexperienced pupil. Maybe I’m subjective. I just don’t want like the manner in which he observe and describe the world. Maybe somebody likes it. NVM, it’s OK, I don’t mind if you like it.
      
      • 温暖的薰风吹拂着狭窄的土路两侧翠绿的高粱。高粱地里传来鸽子咕咕咕咕的叫声。刚秀出来的银灰色的高粱穗子飞扬着清淡的花粉。迎着她的面的轿帘上,刺绣着龙凤图案,轿帘上的红布因轿子经年赁出,已经黯淡失色,正中间油渍了一大片。夏末秋初,轿外阳光茂盛,轿夫们轻捷的运动使轿子颤颤悠悠,拴轿杆的生牛皮吱吱扭扭地响,轿帘轻轻掀动,把一缕缕的光明和一缕缕比较清凉的风闪进轿里来。
      
      A kind of description that is rare! It’s about scenario peaceful and cheerful. But still, he is not skilled at describing it.
      
      
      
  •     红高梁家族(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     文章构建的形式很独特,细节描写非常生动,某些场景略重口,文笔也很有感染力。
  •     你的这番对这本书的“慷慨激昂”的评论——让我……混乱了
  •     u are pretty serious at first :)
  •     故乡究竟是怎样一种血流、一种爱憎、一种面貌、一种情怀?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轮回、一种根基、一种流动?土地的厚重、庄稼的繁茂、乡音的熟悉、面容的亲切、一只鸡一头猪一只蝉的鸣叫、粗浅的皱纹、粗野的嬉笑谩骂…像从未出现在现实却又在梦里回荡般飘忽不定。无以感伤,无以祭奠,所以无根飘摇吧。
  •     看了点评对红高粱的理解加深了!那热血是对现在年轻的中国人所寄托的期望!
  •     好看!第一次读莫言就已经深深折服!一天读五章中的一章,故事描写手法似乎让人沉浸在一部电影的蒙太奇中——这部电影拥有最顶尖的导演!
  •        镜头放得很低,低到只能采用仰拍的方式。“爷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形象出现在镜框里,单纯的背光打过来,人物模糊成了一个硬实的象征。一团团暗红色的烟雾。“父亲”说,从那以后他看到的东西就都是红色的了。
       电影《红高粱》里一组极具张力和象征意味的镜头。张艺谋以他对颜色的执着把文字还原成了91分钟的野性与红色调的狂欢。但是电影有意打破了原著的叙事结构,将重新剪接过的时间色块恢复成了从头至尾的传统叙事。
       然而我觉得莫言在原著里打乱时间顺序,对时间线索进行重新拼接的结构上的尝试才是小说《红高粱》的魅力所在。
      《红高粱》是用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这一天串起来的,从早上到下午,跨越了五十二年。《红高粱》结构形式就像是被一根粗绳串起来的一串玉米,沉甸甸、干棱棱地静默着所有的狂热、妄想和褪了色的记忆。
       过去、当下以及未来的穿插闪回,一个简单的故事得以无限丰满起来。然而它又是有节制的,因为既然已经有了一条明显的主线,其他的事情也只能被浓缩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色块。主线、色块以及留白的搭配,使得故事在朝着一个注定的结局前进的同时,时间色块被陆陆续续的拼接上去,主线变得越来越沉重,越来越硬实,夹杂着一股血的铁腥味以及高粱酒的甘冽。
       大跨度的时间跳接让《红高粱》打破了形式与内容的界限。对时间线索的重新拼接使得叙事避开了没必要的说明与过渡。看似零散的结构实际上导致了内容的紧凑。穿插进来的情节相当独立却又都明确的指向故事主线,被打乱的时间在各自的区域里安静地流淌,带动着这所有的高粱酒以及血液,汇聚到故事结尾的那一刹那。
       《枯河》里的时间是交错平行的。莫言在这个讲述特殊时期下的亲情以及思考生死的小说里延续了《红高粱》以打乱时间为手段的叙事结构。小说里的时间转换是没有明显的标志的,两段缠绕错置在一起的时间线索,在结尾的时候互相衔接,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圆环。
      《红高粱家族》是作为一个整体的长篇出版的,它们初步构建了属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然而其他的篇什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算是对《红高粱》的补充以及诠释,完美的叙事结构被打破了,想象力得以延伸的留白被塞得鼓鼓囊囊的。
       与《红高粱》相比,《檀香刑》的艺术性确实要更完整一些。它以猫腔为主线,用四个不同的主观视角来解释这个充满戏曲韵味的故事。但是这种结构在福克纳的《喧哗与躁动》之后已经显得了无新意了。放弃了对于时间的执着以后,《檀香刑》远没有《红高粱》动人。
       整个《红高粱》就像是故事里那一缸血高粱酒,腥味儿、醇厚,甚至会有一些诡异。被断开的九个章节里,随处可见的是一种冲破点什么的欲望,随处可见的是一种彻彻底底的自豪。那些配称作汉子们的先辈们,久违了的高粱酒一样甘冽的血液以及高粱酒一样厚实的沉默。
       莫言以感觉、错觉甚至下意识构架语言的方式使文字有了一种特殊的质感,他所传达到痛是一种钝钝的血液里的痛。他打乱了不同感官的作用,以一种蛮不讲理的方式还原自己的世界。正是这种语言营造的独特体验以及具有巨大吸引力的叙事结构,《红高粱》奠定了“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基础,也成就了莫言独特的艺术风格。
      
  •     crazy
  •     最大的感触是语言很神奇,画面感十足而富有力量。故事算是历史题材,结构不知如何评论,插叙还是很多的。发现之前朋友讲的武器相关的冷知识确实很有趣。
  •        找了很久很久比较耐看点儿的书,最终决定阅读这本网上高度评价的《红高粱》。
       其实对于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个最近很火的作家,伟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查了挺多资料才对莫言有了大致了解。从他的文章看,大多是些文学,哲理比较高深的东西。我想这些对于这个正在贪婪吮吸知识和思想的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一口气下了很多很多莫言先生的书比如《红高粱》《蛙》《透明的红萝卜》《戴着口罩的爱情》,比较遗憾的是没有下载上他的那个深有哲理的,另类名称的《丰乳肥臀》。
       提起《红高粱》在我小时候的印象中就听说过这个作品。记得小时候看过这个电影,只记得全是红色,具体内容一点不知一点不懂。当我静下心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以我现在的储备,还并不能完全理解如此高深的文章。读的过程我在尽力的揣摩作者的写法和描述。感觉作者以“我”的口吻描述父亲,奶奶和爷爷的故事,使得读者感觉自己在感觉自己在听一个很久远很久远的故事,并且这个故事和作者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文中“我”奶奶是一个性格鲜明饱满的妇女形象。在那样一个年代,她不顾父母的安排,挣脱不幸婚姻的束缚,敢于表达爱情。而且对于生命,她也是有着鲜明特色的。对于爷爷,更是从轿夫到土匪到将军不断的转型。他的生命顽强,敢想敢做,发挥的极富代表性。不得不提的还有奶奶的管家罗汉大爷,他忠诚不二的保护着主人,并且为了两头骡子断送姓名。在文中一段罗汉大爷被凌迟的描述中,那场面更是将故事推向了高潮。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又查阅了比较多关于这本书的资料,才知道这本书已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出版,而且获得了很多大型奖项。本书只是《红高粱家族》其中的一本,却也是最为精彩的一部分。可是我比较遗憾的是,并没有完全理解的多么深刻。
       最终,我又怀着很认真的态度看了那个很久以前就看过但没看懂的电影。张艺谋导演,章子怡,张丰毅主演的同名电影《红高粱》,整个画面突出一个红字,虽和小说无法比拟,却也另有一番味道,印象深刻。
  •       一部充满了野性,豪气的小说,好似不是用笔墨写成,而是一坛坛醇香的高粱酒浇灌而成,洋溢着浓烈的酒气,读得人如痴如醉。
      我奶奶的出嫁,罗汉大爷的死,我父亲参加的战斗,整部小说大概主要就讲了这三个故事,用我的视角,用多变的顺序来叙述,仿佛是作者在酝酿一坛高粱酒,随着故事的进展将这坛就献给读者。
      高粱熟了
      我奶奶年轻的时候像是一棵高粱,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也像是一片高粱地,充满了火红的激情。她的出嫁曲折离奇,有好奇,有向往,有恐惧,有悔恨。直到遇见了我爷爷,在那片高粱地里,高粱熟了,我奶奶开始了她与酒分不开,割不断的一生。
      酝酿
      我奶奶的生活仿佛是在酿一坛高粱酒,罗汉大爷的血也是这高粱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让这坛酒越酿越香,回味无穷。老汉一生衷心耿耿,总是想着东家的骡子,在逃跑的时候他狠心砍断了骡子的腿,是因为他恨,恨这牲口为什么不明白,只有回到自己的东家活着才有意义。
      开坛
      我父亲参加的这场战斗只是铺垫,我奶奶对两位首长的调停,我父亲参加的埋伏,战斗打响的惨烈,都是为了渲染出我奶奶的死。又是这片高粱地,高粱还是那么红,但是我奶奶经历了从生到死,她的血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像一坛陈年的老酒,醉了这片土地,高粱更红了。
      这坛酒从新酿时的辛辣,经过世事的沉淀,最终成为了醇厚的香。这是发生在一片醉人的土地上的一个醉人的故事。
  •     哪来的脑残啊
  •     莫言果然会讲故事,用笔极具张力,情节跌宕纵横,翻译成外文也不会吃亏的 ||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书中飘着水泊梁山的匪气霸气好汉气|| 读着书就仿佛看到姜文和巩俐,张艺谋挑演员的功力也非一般@@
  •     一本书遥祭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     2013.5.7-5.13 经典,看得快没有仔细体会那些精妙的比喻,故事因为是没有按时间顺序写的,看的也有些模糊,但是这一切没有削减这本好书的可读性,人物塑造的成功,叙述视角的新颖,故事锁定的年代也很精彩,带着作者高密东北乡特有的纯朴的气息,写着特别朴实的故事.
  •     非典型抗日英雄,有血有肉
  •     书是去年在京东买电吹风是凑单花10块钱买的,那时碰巧也是莫言热,洛阳纸贵。又碰巧是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紧接着看了这本的,所以愈发明显感受到莫言行文里马尔克斯的痕迹,也同是一幅长长的展现地方历史的浓烈而又暗淡的画卷
  •     生命力真的是正解吗?
  •     很粗犷 很有民间文学的味道 发现莫言这鸟人挺会讲故事的 不错的一本小说 你值得一看
  •     我看过《白鹿原》,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对现实的批判,特别是政治上的角度和观点,完全超越了传统作家和其他近现代作家。
  •     楼主 章节介绍里 最后那个是 《奇死》还是《狗皮》啊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大红大绿的场景是所 有人物与故事的背景,就算把所有的油彩泼在一张画纸上,也泼不出如此浓烈和绚丽的色彩,也泼不出如此鲜明的对比。
       东北乡的人有的是狂野的热情,敢于把内心的骚动与渴望付诸外在的实际行动,匪气却是真豪气。甚至于他们的土气,都显得那么原生和野性。即使是变化多端的爱情,在他们眼里也如同最真切的高粱酒一样殷红和浓烈,爱憎分明。高粱和高粱酒的红以及整个故事中壮丽的红,构成了东北乡的主色,这种艳俗的颜色,超过一切所谓简洁而返璞归真,不艳俗而真正浓烈地红。我觉得这就是生活,而不是活着。虽称不上顶天立地,却是情真意切、随性而动。反观我自己,所谓理性人,活得却如同设定好程序的机器,色彩更无从谈起。
       不知何时,我早已忘却了爱憎分明。
       这本书的故事是网状的时间线,所以非得认真看,才能大致穿成一条线。色彩浓烈,画面感强,感情丰沛、文字畅快淋漓。
  •     电影比书好。
  •     我总归是嫌莫言的文字有点太罗嗦,但也正是因为他的絮絮叨叨,营造出了一种粘稠而迷人的气氛。他的故事里充满了原始的生命张力。
  •     大学时代读过,对其中描写私刑以及枯井中挨饿的文字印象深刻。
  •       全书中对抗日、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的描写,同丰乳肥臀比起来总觉得差那么点劲道。反而是狗道和奇死两章有那么点意思。
       “我”的父亲和母亲和几个小伙伴在战争的间歇期和狗群斗智斗勇。在“我”家的黑、红、绿三条大狗的率领下,狗群们为了那堆积如山的尸体、那人肉、那美餐一次次地发起冲锋。狗吃的人越多就越有人的聪黠,人吃的狗越多就越有狗的凶猛,到最后你吃我我吃你,也分不清究竟是吃狗还是吃人。这场人与狗的战争最终以两败俱伤收场,狗群失去了头领,父亲失去了伙伴和一个蛋。。。但“我”的父亲就是吃了一冬天的狗肉,也可以说是人肉,铸就了他强健的体魄和生猛的未来。
       读到二奶奶尸变那段正是午夜子时,慎得慌。“我”二奶奶走的那天不知被什么上身,如果不是罗汉大爷及时用火镰压住它又请来了山人,可能这小说就要往僵尸+惊悚类型深入发展了,断了气的二奶奶鬼声鬼气的叫骂着:“罗汉你不得好死”。最后也真的应验了,那段人死不值钱的岁月里不知道有多少孤魂野鬼。。。
       多灾多难的中国啊,你不是鬼、不吃人,真得能活下来么?
  •     评论得好!
  •     看你最近状态,感觉心情还不错呀~
  •     哥们儿你故意的吧
  •     169页“家族的骨干人物都与阴暗的洞穴有着不解之缘……”以及爷爷后来只会说出只言片语,几乎丧失语言的能力的铺垫,可以推测莫言这个本来打算写的更壮阔些吧,其实论情节的完整性和格局的宏大更推荐白鹿原。红高粱有点虎头蛇尾
  •     我也是感觉还有第二部的样子
  •     莫言叙述风格很似马尔克斯,故事的穿插随意,这部作品写实大过魔幻,但魔幻部分也是有趣但恐怖的,杀狗那一段,人与其他生物,还有人类之间的杀戮真的是突出得恐怖。红土地下的高密,充满了故事,莫言讲的挺好的。
  •     我的感觉是,单从表达的主题来看,《红高粱》则注重对人性本身的探讨、就像莫言自己所说的“种的退化”,《白鹿原》恰巧揭示了原因--------在大时代浪潮下人的沉浮,让读者深刻体会那种无力感。
  •     质量很好,我很满意,买了好多书了
  •     《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
  •       作品里人物的性格是复杂的,余占螯是抗日英雄,却也杀人越货,奶奶精明果敢,却也有“作风问题”,余豆官有领导能力,还参加了阅兵式,却也出口成脏,“对革命前途有过动摇”。它的主题不是抗日,否则就不会写抗日前的抢妻了,主题当是野性和斗争。被迫嫁给麻风病人,于是抗争,不惜杀人放火,然后土匪争斗,打狗,然后国共和土匪、日本人的复杂争斗,最后淮海战役,北海道野人与狐的战斗……正像作者所说,歌颂的这片土地里的原始的生命力。
      
      当然,原始的生命力需要扬弃,比如爷爷的”防卫过当“而杀死拦路抢劫人、奶奶心甘情愿与爷爷共赴高梁地……有许多过份之处,但是,在作者以犀利浓厚甚至魔幻的笔墨,描写这种血性情节时,联系作品当时的时代背景,不难看出其难得的意义。
  •     乡土的话题很有认同感,江湖气的感觉也让人很舒畅!
  •     Interesting point. Seem as you are not a Chinese.
  •     这样的文字,都可以放到序里去了~~ 前两天看到莫言成诺奖大热门,第一反应就想到你给我读的红高粱了,当时还只是一点片段,现在看了,有个大致的线条了,我也很想看看!有时候听外婆讲她们那辈和上一辈的事,也觉得很有趣呢~
  •        看了小说《红高粱家族》,就必须看电影《红高粱》,你会觉得他们各有各的风貌,但都存着作品中透出来的那种浓浓的醇香的红高粱的味道,像夏日里疯狂生长着的茂密植物。
       莫言的这部作品是浓墨重彩的民间英雄主义,或许用什么什么主义来归类文学作品并不合适,因为他一直站在人性的高度来写作。关注特定历史时代的人们的生存状态,并关注这种生存状态的延续,是莫言作品的一个优秀之处,这一点自沈从文作品的被重新发现才被逐渐重视,莫言是新时期这一特点的重要代表之一,而红高粱这部元气淋漓的作品,正是很好地体现的了莫言自己在八十年代的独特思考。“我爷爷”、“我奶奶”不仅仅是他写作视角的独特发现,更是他从这个视角出发,审视特定历史环境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物心灵和生存状态的一大突破,而书的献词说“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整个作品或显或隐地透露出作者强调的”种的退化“,正是他对所谓”生存状态或者说是民族精神延续“进行关注的体现。
       莫言后期的作品更具有魔幻色彩,而作为他前期创作的这部《红高粱》,则是历史色彩、人性色彩、魔幻色彩等的结合,多姿多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一直觉得莫言作品有种生命力存在,而《红高粱家族》尤其是第一篇,这种生命力似乎是与史诗性、审美性结合下的登峰造极,在他的创作道路中有标杆式的地位。后来的《丰乳肥臀》继承了一部分这样旺盛的生命力,而之后的《檀香刑》、《生死疲劳》等作品中是另一种生命力,那是后期的新变,是作家自己的创作突破。
       文学史通常把莫言等作家归类为“新历史主义”作家,有一定道理,但也可以商榷。单就《红高粱家族》来说,既有历史性、又有民间性,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融合的关系。所以不能把一部作品简单归类,而应注意到多个方面。
       《红高粱家族》分成了五篇,消解了力量,作家本人也表示遗憾,后劲不足,并没有全部灌注第一篇的力量,显得厚重不足,似乎又回到以魔幻为主的写法当中去,像《奇死》篇,当然不是说这种写法有什么不好,而是应该与第一篇一脉相承而形成完整的作品,当然,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了。
       电影拍出了那种旺盛的生命力,我觉得与里面民间元素的大量运用和画面里强烈的色彩渲染有重要关系。当然,导演优秀的水平、作家本人的高度参与和演员的精彩表演都是电影成功的因素。莫言作品的某些特点被很好地表现出来,体现了创作者(导演、编剧、剧组等)的不断思索与深刻理解。
       《红高粱家族》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值得一读,电影更值得一看。
  •     写得太好了。 只是“理性的西方人”和“理性的东方人”这段是不是有个应该是感性?(只是我根据上下文的臆断,如果都是理性也算说得通
  •     阅读莫言的第一部小说《红高粱家族》。仅喜欢前三章。
  •     再读红高粱家族
  •     哎 要是在莫言刚刚写出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人给与一个评价就好了
  •        许多年后,如果我们的文学史还有最起码的良知的话(请原谅我吧,我写这句话的时候正在梦游),它将会这样记载发生在这一年的文坛盛事:2012年,中国的某三流作家凭借其恶俗的语言、做作的手法以及对暴力、色情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赤裸裸的歌颂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鉴于某重量级评委是该作家为数不多的瑞典语翻译者之一,我们祝贺他在公布名单之后迅速出手,并赚得大量版税收益。新年到了,恭喜发财!也感谢不甘寂寞的诺奖评委会的倾情演出,在克努茨•安隆德院士抨击2004年的诺奖得主耶利内克写作令人作呕的情节并愤而退出评委会之后,为我们奉献了一场末日前的文坛丑剧。
       如今,当我们回头去看克努茨•安隆德院士对耶利内克的那些批评,你会发现这些话放在莫言的身上依然适用:其作品充满空洞的思想和偏见,语言单一,缺少艺术雕琢;用自我钟爱的笔法描述下流和恐怖的情节,书中充斥着令人生厌的暴力和淫秽。
       这位新晋的诺奖得主似乎对于女性的乳房和臀部有一种近于偏执的喜好,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总是充斥着诸如“乳房坚挺”、“乳房一样的山峰”,“肥胖得像丰满的臀部一样的脸”之类的字眼。在《红高粱家族》中,大奶奶是“乳房挺拔傲岸”、“鲜嫩茂盛,水分充足”,有“粉团一样的胸脯”,二奶奶也是“双乳高耸”、 “曲线流觞”,有“鼓蓬蓬的胸脯子”。
       这位“永垂不朽”、在作家笔下闪耀着人性光芒的大奶据说是“个性解放的先驱”,是“妇女自立的典范”,而她只要闻到男人的气味就性欲勃发,亢奋得不能自已,当她十几岁还坐在花轿里面准备出嫁的时候,轿夫身上散发出的汗酸味就令她无比沉醉,“奶奶有点痴迷地呼吸着这男人的气味,她老人家心中肯定漾起一圈圈春情荡漾”,“奶奶猜想着轿夫粗壮的上身,忍不住把脚尖上移,身体前倾”,我猜想她此刻私处一定果不其然的“鲜嫩茂盛,水分充足”,否则怎么对得起作家呕心沥血的歌颂呢?
       这位大奶与余占鳌在高粱地里“白日宣淫”之后,经过“十五年风雨狂心魂激荡”,已经由“黄花姑娘变成了风流少妇”,她甚至当着儿子的面,堂而皇之地搂着管家罗汉大爷的肩膀,勾引他跟她上床,还说什么“你就像我的爹一样”,我不知道女主人公潜意识里是否一直有着乱伦的冲动,但是如果有,作家也会为之大肆渲染一笔的,因为“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样?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这就是所谓诺奖得主的创新逻辑:一个骚货或者荡妇,只要她敢想敢做,敢于尝试跟不同的男人在各种场合交配苟合,她就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和“妇女自立的典范”。而我们这些无能孱弱的不肖子孙,在文明的束缚下不敢冲破世俗的藩篱,不敢乱搞男女关系,所以就只能对先辈们顶礼膜拜了,并且应该像作者一样把心肝剖出来“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如果说偷情淫乱就是个性解放,那么杀人放火就是英雄好汉。“我”的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队伍“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种的退化”是贯穿莫言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和叙事情结,它不仅构成了莫言早期小说创作的生命意识,而且也在整体上奠定了莫言小说创作的生命基调;而衡量种群是否退化的重要标准就是你敢不敢效法祖宗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因为杀人和强奸体现的是人的原始的、野蛮的、昂扬的、勃发的生命力,这样的人无疑是“有种”的。你看,“你爹多能干,十五岁就杀人”,二十四岁就为了女人把跟他无冤无仇的单氏父子全部杀光。然后,作者再浓墨重彩地渲染一下余占鳌在抗日战争中的英勇表现,这样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不就具有合法性和浪漫色彩了吗?但是,杀人就是杀人,行恶就是行恶,即使西门庆后来参加了抗金运动,也不代表他屠杀武大郎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不错,武大郎是五短身材,单扁郎也得了麻风病,但这并不说明他们“罪”该至死。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道德容许他人随意剥夺无辜者的生命。如果打着“抗日战争”和“人性解放”的旗帜就可以随意杀人,那么这跟日本打着建设“大东亚共荣圈”侵略中国又有何本质不同?归根到底,不过是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一种弱肉强食的法西斯主义强权逻辑而已,是对暴力和强权的赤裸裸的膜拜。这种所谓的生命意识、人性解放背后“隐藏的是即将到来的一个巧取豪夺时代的精神实质——天下之大,唯我独尊;不论善恶,强者为王。”(陈捷《〈红高粱〉:生命的礼赞还是强者的喧嚣?》)
       而被作者抨击为思想中“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的“我”的父亲豆官,恰恰是一个对人性有着深刻悲悯的人物,当日本战俘哭着拿出家人的照片哀求“我”的爷爷和父亲留下他这个活口的时候,父亲豆官还会忽然动了恻隐之心,用“可怜巴巴的眼睛祈求着他的杀人如满、心如铁石的爹”,可惜他爹却毫不容情,一脚将父亲踢开,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提起马刀把日本兵砍成了两半, “那些花花绿绿的内脏,活泼地跳动着,散着热烘烘的腥臭。”虽然父亲也参加了抗日,但是很不幸的是,他杀人不够心狠手辣,对待敌人过于仁慈,他赶不上“我”英雄的爷爷,在种群的历史链条上他是退化的,“他的人性即使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就这样,莫言顺利地完成了一次主题上的偷天换日的大逆转,爷爷的“兽性”成了“人性”,而父亲的“人性”则成了“兽性”,善恶混淆,是非颠倒,伦理道德完全被打翻在地,并踩在脚下。
       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实际上,这根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视角。奶奶戴凤莲在临死前的心理活动和二奶奶恋儿被日本兵轮奸的种种场景,都是“我”完全不可能亲见的,其背后完全还是那个中国传统的全知全能视角在默默地操纵着这一切。莫言想要从西方的创作技巧中汲取经验,但是画虎不成反类犬,除了使人感觉到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之外,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内视角有何作用。它给人的重要意义就是既然要学西方现代派的创造手法,那就要学好一点,学像一点,别给人当成猴子一样来观赏。
       我不知道这样一个既无技巧又无思想的所谓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意味着什么,反正歌颂强权和暴力也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世界的审美水准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还有什么话好说的,说了又有什么用?
      
      
  •     陌生化
  •     笑尿了
  •     回LSS,不知怎么开始弄错了,现在改回来了,是《奇死》……
  •     電視上放到鞏俐、姜文主演的那部電影的經典鏡頭,突然想到拿出來讀一下……色彩濃烈,很有特點。
  •     老婆看的 我不知道咋样 哈哈
  •       故事写了高粱地里的激情萌动,也写了高粱地里的危机四伏,在一片人高的庄家地里发生的故事似乎比有些人的一生还要精彩。我虽然没有看过电影,但是看完这本书,脑子里满满的全是一个十六岁脑后一个大麻花的红袄子姑娘看着身形魁梧轿夫的倾慕眼神。
      故事精短,渐入佳境,却戛然而止,让故事有更多的回味。
  •     这个写的真心不错! 让我这种初读这种经典的人有了更深刻的思考。作为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我们来说,这篇著作从一个很客观理性的角度让我们展示了那是动荡的年代的真人性和真性情。
  •     期待的开始,朦胧的结束。 ----读书历程
  •     "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
  •     真男儿深思索
  •       近日连读《白鹿原》和《红高粱家族》,且因对中国当代文学可谓白纸一张,倒是有些粗略的感想。
      
      初次认真且完整地拜读莫言的作品。第一感受是色彩浓烈,画面感强。两书书名中的白和红倒是恰如其分,对比鲜明。就故事性而言,个人认为反而不及《白鹿原》。
      
      如果说《白鹿原》是通过人物刻画和情节推进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使你成为一个平原故事的旁观者,那么红高粱是把那一幕幕场景都描画在你的眼前,使你仿佛成为一个事件的亲历者,尽管作者本身采用虚拟叙事的手法。
      
      莫言作品的文学性可说是非常强。就《红高粱》而言,读者可以根据描画尽情展开想象,达到身临其境、畅快淋漓之感。合上书,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高密东北乡那一片高粱地,看到戴凤莲死前躺在高粱地上最后的微笑,看到穿着红袄的香官被日本兵掼在地上……
      
      《白鹿原》的故事从封建社会末期延展至解放初期,思想冲击更大,时代悲剧感更强,更像一部连续剧,而《红高粱》以抗日战争为主要背景,大红大绿浓墨重彩,简直就是为了大荧幕而生的。
      
      当然以上只是个人看了《白鹿原》和《红高粱》两部作品后的粗略感想。更多的鉴赏还需以更多的阅读为基础。
  •       
      《红高粱》,中国现代寻根小说封山之作,它的完成也宣告了寻根之旅暂时的结束。寻根,寻找过去的文化与乡土,莫言寻的还有被隐藏许久的人性。
      出生成长在自由活泼的齐鲁文化下的莫言,为他的作品奠定了较为自由开放的基调,本书从整体上透露出一种自由解放进步不同于过去几千年的的人性观念。
      由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一个人的内修过程。只有忠孝仁义的天道,没有贪嗔痴爱恶恨欲的七情六欲,这种企图通过后天影响消除人本身固有欲望的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用的,这也说明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人性是不敢直视的,不敢正视的,只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取天道,不顾人伦,只取好的,不管恶的。这种片面的观念无疑造成了社会对国人人性的压榨,造成了各种悲剧,古代一座座的贞节牌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之一。
      正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刻意压制,《红高粱》中正视人性的理念无疑是中国人性观念的一大进步。
      莫言在《红高粱》抛弃了简单的二元化价值判断,正确的认识到了人性中善与不善的交融。在这种客观的人性观念的指导下,莫言刻画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我爷爷””和““我奶奶””,复杂,说不清善恶好坏,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
      “我爷爷”与”我奶奶”在大片的高粱地力野合,,没有交谈,没有了解,只是单纯两性相吸,这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性的欲望;”我爷爷”杀死单家父子是为了占有”我奶奶”个人私欲,同时也是一种“ 英雄救美”解救”我奶奶”与水火之中的侠义;后来”我爷爷”又抛弃”我奶奶”与情人偷欢......这一切实质上是”我爷爷”在精神层面上追求自由,追求欲望的释放。
      反观”我奶奶”,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奶奶””临死时的宣言: “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这种宣言充满自由思想的光芒,无畏挑战束缚生命欲望的一切桎梏和威胁。“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的这种随心所欲,更是富有“价值的个性”,是做人的自在和欢乐,对自由生命精神的理解和向往。
      莫言在行文中丝毫不掩饰人类对’性”的欲望,相比较过去那些羞答答的文字,描写人的基本欲望,使人物更加像有血有肉有人欲的真实的人,摆脱过去单调的符号化模式和的人物定性,使人物不再是单纯的好或者是极限的恶,使他作品中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是有好有坏,又好又坏,不再是那种正面人物一定是“高大全”的善人,反面人物一定是灭绝人性的魔鬼的二元化价值判断。这种客观全面的人性观无疑是进步的,对文学人物的形象创造无疑是进步的,对推动社会的人性解放无疑也是进步的。
      
  •     血淋淋
  •     本书对我最大的意义恐怕是了解到了莫言讲故事那独特的风格。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样强烈的色彩和感官冲击的描写手法,但能把一个故事讲的如此充满着血性和热情,这就够了。另吐槽一下这版本的排版和纸质,完全是盗版书的水准,迎合诺贝尔奖增加销路也罢,但这样的质量使我的读书体验很差,人民文学出版社好感度大减。
  •     写得真好~!
  •     有错字啊!Σ(っ °Д °
  •     我买的版本,书开头的一篇序言,与红高粱无关,是莫言讲解了一点关于长篇小说的看法与感想。我觉得这篇序,让我懂了很多。
  •     高粱地里孕育出的敢爱敢恨的一代人。
  •     看的有点累
  •     莫言讲故事的方式即便是今天来看还是流淌着激进和诗意。有激情的东西总是很有亮度,而且有种自由和率性。
  •     第一次看莫言的长篇,我的感觉是,莫言擅长讲故事,但文笔不够流畅,不够自然。
  •       主要人物有余占鳌和奶奶 , 余占鳌的主要事件是干了奶奶,杀了单家父子,灭了花脖子,干了一堆小日本。奶奶的事件是伙同余参与了上述事件 。
  •     可歌可泣,战争永远是残酷的!
  •     小说很有特色,从民间土匪的角度反映抗日战争,这是创新,也是对抗战题材小说空白的填补。因为大学时读过,考研时考到名词解释《红高粱家族》,瞬间内心是欢喜的。
  •     莫言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作家。他的文笔有点马尔克斯的气势,不过这种气势在莫言身上成为了北方农民的粗犷与辛辣,毫无节制的描写极力的刺激着读者的感官,这让我联想到了山东农村一锅炖的烹饪手法。
  •       下来电子书看的。
      完全是因为莫言得奖才去扒拉出来他的书看的。
      正合我意:没想到整本书那么长。
      以上是前提。
      
      整本书的感觉是:我在听一个经历过世态炎凉,确是很诙谐的老者讲故事。听他前铺后续的娓娓道来。
      然后一个个生动活泼,性格鲜明的人物角色被他详细的勾勒出来。
      呈现出了极其清晰地画面感。更像是盲人影院。
      
      写完这些就不敢再写了,
      原是一只顿笔,怎敢去对一步成熟的文学作品去指指点点。
      只是存留在细细的揣摩,看到起兴处也会激动地跳起,或是唏嘘的边摇头晃脑边去拍资金及大腿。
      
      再一次感叹:求学之路好漫长。书看的越多越发的谦卑。
  •       列维•布留尔说:“原始思维是人与自然互渗的思维方式。”人在高粱地里的野合,黑土被血水浸润得泥泞不已,野狗啃食着尸体……那些高拔直挺的充满生命力的植物,似乎只是旁观者,又参与其中,故事与自然的融合,从而体现出更原始的人性,这是莫言在某些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回归姿态。
       原始生命力之美首先是混沌的,它连同一切莫言喜欢提及的粗放事物大篇幅出现。土色院落里大缸大缸的高粱酒,混入了粗人的俗尿,最终竟也酿成美酒,甚至是难得一见的美酿。高密乡人经常走过的黑土路上经常会有干萎的马骡驴粪、稀松的羊粪,更有高粱阴影下的美人洁白玉身。愈是丑的,作家就偏要混入美的,也的确是这样,待搅成了一盘浑水,才正正是事物原原本本的状态,所有的明澈、净化自然都是后话了。
       然而原始生命力的美也是野蛮的,它未必被现代文明所认同。在表现这种美的时候,莫言往往喜欢让肮脏的龌龊的流氓的与纯洁的高贵的英雄的东西同时出现。奶奶坐花轿的喜庆节日,吹鼓手们偏要吹出凄美音乐,连轿夫也一路撕拉着声音:“青天哟——蓝天哟——花花绿绿的天哟——棒槌哟亲哥哟你死了——可就塌了妹妹的天哟——”死活要将新娘颤得大吐不止。其实后来被捧为英雄硬汉人物的余占鳌初时也不过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罢了,路上遇到吃胩饼的人,杀;唯恐麻风病人糟蹋了自己的心上人,杀;鬼子到他地盘上撒野,也杀。其实也不止他,细细看完,会发现这片土地上的人处理事情的方法都是直来直去,挡我者只有死路一条,不论是当地人还是日本人,反正成王败寇,不是你殁便是我亡。只有这种人,才会把生命看得特别重,也特别轻,所以求生时一切不顾,将死了也豁身而去,不顾一切。而莫言提及的“种的退化”,或许也正是如今人们对于这种真实状态的不屑一顾,转而完全投身于文明、虚伪罢。
       无数次,透过莫言的文字,我就像看到了:腥甜的血味,夹杂在高粱地的黑土里,让曾经这片土地上的强盗流氓的眼眸都渗出了红,人群逐渐深踩进蓝白色的雾幔中,或端着长枪,或只扛着铁齿杷,背对着我,走向残阳,像极了洒满地的紫红高粱酒,颓靡又清透。人、物、事身上原始粗暴、高拔健迈的性格种种,都张扬着一种主流价值很难完全理解的美,它桀骜,它斑斓,它如烈酒,它好像只存在于那片世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对于暴力场面,莫言从来不吝笔墨。《红高粱》里的剥人皮与《檀香刑》中的凌迟两段,对暴力场景更是放慢节奏,逼着读者将令人反胃的行为细嚼慢咽。除却血腥,他更倾向于将这些暴行变成所谓的精细活,说成一门艺术。只是在层层剥皮割肉背后,仍然成形的还是筋骨,还有掉下地依旧青紫的眼珠子,以及它发出的冷光。或许这正是作家的思路:把表面的逐渐破坏、挖开,展示剩下的赤裸的无可躲避的部分,同时刺激感官和灵魂。然而大量的残暴行为描写,除了觉得恶心以外,再让我别无他想。作者对于这些部分的快意发泄,是可以通过他对暴力的美学观来理解,但毕竟吃人肉的意识大多磨灭,激荡灵魂更不必处处扯出残忍、血腥。这样的回归,与他用得太泛滥的色彩一样,显得过火而无谓。
       所以会有批评的人说,莫言就是个“老顽童”。的确,在主流赶着朝高空建屋的年代里,他反而挖泥土里的东西;在众人都以为他是走俗话土话风格之时,他一转身又写出了《酒国》。在审美层面也同样,
      他背弃了大潮流的都市化、精致化,反而崇尚原始纯朴,追求粗放野性的事物。可能在我们探讨他回归的时候,他又在思索着反其道而行。终究,逆流而上,才是他的真正姿态,也是他所认为美的姿态。
      
  •     还行吧,只是穿插乱序是在有点乱。。。。
  •     这是我读过的莫言中觉得最好的一本
  •     过去与与更远的过去相交织,以旁观者的角度叙述。只是时间总在变化,一会儿他父亲那会儿,一会儿奶奶那会儿,有时会有点反应不过来。但是人物个性鲜明,描写细腻。
  •     土匪的逻辑与世界观
  •     缓下来写的《红高粱家族》难以说是一部史诗级著作啦,不可否认的是莫言给了我们一种独特的文学视角,与往者截然不同!而人性的阐释的确是莫言想要表达的!能读到莫言的作品,是我之幸……
  •     写得极好,对理解小说的精髓很有帮助。
  •     人性的野性 埋藏在外表下爬上食物链顶端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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