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诗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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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10
ISBN:9787508622682
作者:约翰•弗登
页数:370页

作者简介

这部小说不是让你珍惜的,而是让你崇拜的
这本书,“有理科背景的人方可阅读”
最费解的悬疑小说,最出色的智力狂欢
比《盗梦空间》更刺激的意识犯罪
我们大脑中的想法,到底有没有可能被人盗取?
终极悬念,马上揭晓
丹•布朗和史蒂芬•金倾心的奇幻大师,全美当前最畅销悬疑推理经典新作
力压《失落的秘符》,居《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首
【内容简介】
事业有成的身心灵专家收到一纸充满奚落与威胁意味的短笺。写信人不仅暗示了解他不堪的过去,还令人难以置信地知道他此时心中随意想到的数字。信件不断神秘出现,纸上短诗越来越浓的恐怖气息让专家日夜难安、噩梦重重。万般无奈之下,他向老同学——曾经的名侦探格尼求助。
格尼刚刚下决心远离血腥犯罪,与爱妻退居乡下,老同学的求助猛然撕裂夫妻心上的旧伤,他再一次面临平静生活与伸张正义的艰难选择。犹豫之间,专家残忍被害。匪夷所思的是,凶手留下诸多线索,警察却无从下手,变态凶杀成为猫玩老鼠的屈辱游戏。
当鲜血的气息与毁灭性的威胁越来越近,血案的制造者终于将复仇的矛头无情地指向格尼与他的同行……
【媒体及专家评论】

弗登具有一切悬疑畅销作家的特质,而且有自己鲜明的风格,俨然一个新流派的开始。——《纽约时报》

弗登技巧熟练、文采斐然,将人们引入一个数字游戏造成的谋杀旋涡。——《出版家周刊》

弗登华丽的处女作令人屏息,犯罪手法让人难以置信。喜欢此类小说的读者将会彻底爱上这部作品。一部令人倾倒的大作!——《书单》

如果今年你只读一本惊悚悬疑小说,就一定是这一本。——书龙网

本书令人彻底上瘾。作者唤起了读者内心最深沉最原始的恐惧,没人能够抗拒捉摸不透的杀手留下的线索给人的吸引力。这个故事会像捕兽夹一样,紧紧地抓住你。——约瑟夫•范德尔(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谍影重重》作者)

本书节奏感超强,风格鲜明,充满巧妙的机关,人物丰满,难题重重,令人紧张得透不过气来。读完本书,我想到的数字是NO1.。——雷吉纳德•希尔(英国最优秀的罪案作家之一)

弗登让不可能的犯罪成为可能,却又令人信服。即使微不足道的人物,也进行了深入的刻画,具有深刻的心理洞见,使其各具特色。这本书的阅读,我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分心。——S.J. 罗珊(爱伦•坡奖、夏姆斯奖、安东尼奖得主,美国私家侦探小说协会主席)

这本神秘感十足的小说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新意。这个可怕而完美的故事,简直是希区柯克的翻版。关于爱与失去的讲述,则有着告诫的意味,适合每一个人。这本书将重写此类小说流派的规则。——威尔•拉凡德(畅销小说《失控的逻辑课》作者)

书籍目录

目录
序言
第一部 致命记忆
第一章
杀人犯的脸
第二章
完美的受害人
第三章
老友来信
第四章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第五章
往事
第六章
读心者
第七章
黑洞
第八章
他名叫旋涡
第九章
又一个谜团
第十章
精神洗礼之家
第十一章
生活有剧本
第十二章
诚实课
第十三章
被藏起来的妻子
第十四章
数字谜团
第十五章
我如何变成双胞胎
第十六章
刚刚开头的结局
第二部
死亡游戏
第十七章 完美主义杀手
第十八章 血咒
第十九章 他的尸块是给你的圣诞礼物
第二十章 遗孀代理人
第二十一章 乌鸦与负鼠
第二十二章 侦探还是丈夫?
第二十三章 愚蠢、邪恶与警察
第二十四章 向警察宣战
第二十五章 数字游戏
第二十六章 空头支票
第二十七章 杀人仪式
第二十八章 半夜尖叫的猫头鹰
第二十九章 完美的对手
第三十章 失盗的舞鞋
第三十一章 血案重演
第三部
重回起点
第三十二章 我的小迪奇鸭在哪里
第三十三章 悲伤梦境
第三十四章 黑暗的一天
第三十五章 线索
第三十六章 花与威士忌
第三十七章 祸不单行
第三十八章 此人不是省油的灯
第三十九章 你夺走的必归还
第四十章 还击
第四十一章 读心之谜
第四十二章 颠倒的拼图
第四十三章 生活的意义是与他人靠近
第四十四章 第四宗命案
第四十五章 危险迫近
第四十六章 “简单”的计划
第四十七章 四玫瑰牌酒瓶
第四十八章 致命线索
第四十九章 如果能听见上帝说话
第五十章 地下室
第五十一章 真相
第五十二章 死在黎明之前
第五十三章 既是结尾,也是开始
鸣谢

编辑推荐

《杀人诗咒》编辑推荐:全美当前最畅销悬疑推理经典新作。比《盗梦空间》更刺激的意识犯罪。我们大脑中的想法,到底有没有可能被人盗取?这部小说不是让你珍惜的,而是让你崇拜的。《杀人诗咒》,“有理科背景的人方可阅读”。最费解的悬疑小说,最出色的智力狂欢。比《盗梦空间》更刺激的意识犯罪。我们大脑中的想法,到底有没有可能被人盗取?终极悬念,马上揭晓。丹•布朗和史蒂芬•金倾心的奇幻大师,全美当前最畅销悬疑推理经典新作。力压《失落的秘符》,居《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首。

内容概要

约翰•弗登,美国作家。《杀人诗咒》让“不可能的犯罪”成为可能,但又让人十分信服,更以令人屏息的故事节奏、深刻的心理洞见以及独特的人物塑造,唤起人内心深处最原始最深沉的恐惧与情感共鸣,令众多的读者甚至知名作家痴迷。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很多权威媒体对本书进行专题报道,畅销书作家纷纷撰文称扬,创造了一个出版界的奇迹。弗登曾经是曼哈顿某知名广告公司的高管,现在,他像他书中的主角一样,离开了闹市,和妻儿一起住在乡下,专事写作。

媒体关注与评论

弗登具有一切悬疑畅销作家的特质,而且有自己鲜明的风格,俨然一个新流派的开始。    ——《纽约时报》弗登技巧熟练、文采斐然,将人们引入一个数字游戏造成的谋杀旋涡。    ——《出版家周刊》弗登华丽的处女作令人屏息,犯罪手法让人难以置信。喜欢此类小说的读者将会彻底爱上这部作品。一部令人倾倒的大作!    ——《书单》如果今年你只读一本惊悚悬疑小说,就一定是这一本。    ——书龙网本书令人彻底上瘾。作者唤起了读者内心最深沉最原始的恐惧,没人能够抗拒捉摸不透的杀手留下的线索给人的吸引力。这个故事会像捕兽夹一样,紧紧地抓住你。    ——约瑟夫•范德尔(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谍影重重》作者)本书节奏感超强,风格鲜明,充满巧妙的机关,人物丰满,难题重重,令人紧张得透不过气来。读完本书,我想到的数字是NO1.。    ——雷吉纳德•希尔(英国最优秀的罪案作家之一)弗登让不可能的犯罪成为可能,却又令人信服。即使微不足道的人物,也进行了深入的刻画,具有深刻的心理洞见,使其各具特色。这本书的阅读,我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分心。    ——S.J. 罗珊(爱伦•坡奖、夏姆斯奖、安东尼奖得主,美国私家侦探小说协会主席)这本神秘感十足的小说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新意。这个可怕而完美的故事,简直是希区柯克的翻版。关于爱与失去的讲述,则有着告诫的意味,适合每一个人。这本书将重写此类小说流派的规则。    ——威尔•拉凡德(畅销小说《失控的逻辑课》作者)

章节摘录

第五十一章真相格尼的第一反应是他们走错房间了。但仔细一想又没有错,因为除了通向地下室的那扇门外,就只有面前这一扇门了,问题是眼前的这间屋子绝不仅仅是间贮藏室。纳多和格尼站在一间大卧室的一角,室内光线柔和,铺着地毯,布置得古色古香。两人面前是一张特大号的床,床上有一条花被,一件百褶半身裙从床边垂下来,几只塞得鼓鼓的枕头靠在床头,从花色看和被子是成套的;床脚摆着一个雪松木制的储物箱,储物箱上坐着个毛绒玩具,是一只用各色花布片缝制的大鸟。格尼左手边的墙上有样独特的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乍看上去像是一扇窗户,窗外有开阔的田野,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片美景只是一张海报大小的招贴画。灯光打在画面背后,使画的颜色显得非常真实,估计是为缓解密闭空间的压抑感设计的。格尼随即就注意到了空气循环系统运转时发出的嗡嗡声。“这是怎么回事?”纳多说。格尼正要说自己也不明白的时候,忽然注意假窗户旁边摆着一张小桌,桌上有一盏瓦数很低的台灯和三个画框,琥珀色的灯光正好笼罩在简约的黑色画框上,像这样的画框一般都是用来陈列毕业证书的。格尼走上前去,想看个清楚。每只画框里都压着一张个人支票的影印件,支票的收款人均为“X•律布迪斯”,金额也均为289.87美元,出票人从左至右依次是马克•梅勒瑞、阿尔伯特•施米特和R•卡奇。这就是德莫特报告说自己收到的那几张支票,原件已经退还给三位出票人了,可德莫特为什么要留一份影印件呢?留影印件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装裱起来?格尼挨个将画框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希望能琢磨出个所以然来。他注视着第三张支票上R•卡奇的签名,忽然心里又涌起一股不舒服的感觉,但是这次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不舒服了。“可恶!”格尼嘀咕了一句,懊恼自己怎么早没想清其中的矛盾。与此同时,纳多也从嗓子眼里发出了一个微弱的声音。格尼转头看了看他,又循着他惊呆的目光望向屋子对面的角落。小桌上虽然有微弱的灯光,但只能照亮三张支票,而照不到其他地方。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依稀可见一名羸弱的妇女坐在一把18世纪英式风格的扶手椅里,头垂在胸前,身体被椅背的两翼遮住了一部分,她身上穿着脏脏的玫瑰色睡裙,和房间里的色调融为一体。纳多从腰带上解下手电筒拧亮,朝她的脸上晃了晃。格尼估计她的年龄大约在50~70岁之间,皮肤像纸一样白,金色的长发上打了许多卷,很可能是个假发套。老妇眨了眨眼,抬起头来既宽慰又好奇地朝亮处看去,动作迟缓得让人几乎以为她根本没动弹一样。纳多看了看格尼,又看了看椅子里的老妇。“我得去小便。”老妇说。她的声音既尖利、又刺耳,还很专横,微微仰起的下颌显露出喉咙处丑陋的伤疤。“她究竟是谁呀?”纳多低声问,仿佛格尼知道答案似的。格尼还真就知道这老妇是谁。同时,他也知道了拿着钥匙到地下室来找纳多是个天大的错误。格尼迅速地转身面向敞开的房门,但格雷戈里•德莫特已经站在了门口,一只手里举着四玫瑰牌的威士忌酒瓶,另一只手拿着点38特种左轮手枪。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怒气冲冲、情绪不稳、为偏头疼所折磨的人了,眼神里的痛苦与责难也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那双眼睛的常态——右眼犀利、坚毅,左眼阴沉、冷酷。纳多也转过身来。“怎……”他只说出一个字,就把余下的半截话咽下去了,一动不动地反复看着德莫特的脸和他手里的枪。德莫特迈了一大步进入屋子里,然后单脚熟练地向后勾住门边,一使劲,门就关了个严实。只听“咔哒”一声,沉重的铁锁入位,将门锁了起来。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薄薄的嘴唇像一条线似地微微拉长,令人毛骨悚然。“终于有独处的机会了。”德莫特说,装做想和人促膝长谈一番的样子,“要做的事情太多,但时间非常紧迫。”他又冷笑了一会儿,显然是觉得眼前的场景很有趣,嘴唇像条肉虫子似的伸展开来,又收缩回去。“我想提前说一声,非常感谢你们能配合我完成我的小计划,要是没有你们的合作,那就太没意思了。首先,我要采取一项小小的预防措施。纳多警督,请你俯身趴在地板上,可以吗?”表面是在征求纳多的意见,其实是在发号施令。纳多在头脑里飞快地权衡利弊。格尼看不出他最后作了什么决定,还是根本一头雾水。德莫特的样子就像一只猫,耐心地看着无处可逃的老鼠。“先生,”纳多的语气像是全心全意地在替对方着想,“您手里拿着枪很危险,请您把它放下。”德莫特摇摇头。“没你想的那么危险。”纳多露出一副困惑的表情。“您听我一句,把枪放下吧。”“没问题呀,但是有件麻烦事。人活这一辈子,遇到的事情又有几件不麻烦呢,对吧?”“什么麻烦事?”纳多问,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仿佛德莫特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一时糊涂才误入歧途。“我打算先开枪杀了你,然后再把枪放下。如果你想让我现在就把枪放下,那我就得立即杀了你。可我不想现在就动手,估计你也不想,看出问题来了吧?”德莫特一边说,一边举起左轮手枪,对准纳多的喉咙。不知是因为他的手十分沉稳,还是因为调侃时流露出的镇定从容,反正纳多感觉到此路不通,必须另辟蹊径。“你开了枪,”纳多说,“然后会怎样?”德莫特耸耸肩,抿成细线般的嘴唇又伸展开来了,“你就死了。”纳多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仿佛做学生的德莫特没有把问题回答完整似的,“然后呢?又会怎样?”“之后发生什么事情还有区别吗?”德莫特又耸了耸肩,将枪口瞄准纳多的脖子。不知纳多此刻的心情是怒是惧,反正他是费了好大劲才稳住自己的情绪。“对我没什么区别,但对你区别就大了。你扣动扳机,要不了一分钟就会有20多名警察把你团团包围,不把你剁成肉泥才怪。”德莫特被逗乐了。“纳多警督,你知道乌鸦是一种什么样的鸟儿吗?”这个问题提得莫名其妙,纳多轻蔑地斜眼看着德莫特不说话。“乌鸦笨得要死,”德莫特自问自答,“你开枪杀死一只,还会再来一只,杀死了这一只,又会来另外一只,就这样,你不停地开枪,乌鸦还是会一只接一只地前来送死。”格尼以前听过类似的说法——乌鸦不会让同类孤零零地死去,如果有一只乌鸦快要死了,其他乌鸦就纷纷飞来,陪伴在它身旁,绝不让它孤独地离世。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格尼才十来岁,是外祖母给他讲的。当时,听完这个故事他就冲进了卫生间,泪流满面,心里隐隐作痛。“我看过一张照片,是内布拉斯加州农场上射乌鸦的场景,”德莫特既惊奇又鄙夷地说,“照片上的农夫手举猎枪,身旁摞了一大堆死乌鸦,和他的肩膀一样高。”说到这里,他不往下讲了,似乎是想给纳多留些时间,琢磨琢磨乌鸦这种形同自杀的愚蠢行径与眼下的情况有何关联。纳多摇摇头。“你真以为警察会一个接一个地伸长脖子等着挨宰吗?不可能,还没等你放上两枪,你的脑袋就开花了。”“我当然不会那么傻了。你没听说过‘举一反三’吗?虽然我非常喜欢乌鸦的故事,但是除害的办法不只朝他们挨个开枪这一种,还有许多办法更简单、更便捷呢,比如,使用毒气。如果你有合适的传输装置,那么使用毒气的效率就特别高。可能你已经注意到了,这栋房子里的每间屋子都安装了自动洒水装置,只有这一间没有。”德莫特又不往下说了,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里充满了扬扬自得的神采。“所以,等我开枪打死你,一大群乌鸦就会蜂拥而至,我再把两根小管道里的小阀门打开,只要20秒钟……”他笑得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你知道高纯度的氯气会对人的肺部造成什么影响吗?你知道它的效率有多高吗?”德莫特镇静得可怕。纳多虽然竭力控制情绪,想要弄清对方是否在危言耸听,但受到这样的侮辱也不禁暴跳如雷。有那么一会儿,格尼都怕他不顾死活地朝德莫特扑过去,幸好纳多只是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稳定情绪,然后用真诚、忧虑的口吻说:“氯气混合物非常危险,我以前在反恐组时和这种化学物质打过交道,有个人做实验,不小心弄出来了一点儿三氯化氮,自己都没意识到,结果把大拇指给炸没了。我知道你想用自动洒水装置来输送化学气体,好心地劝你一句,绝对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简单,很可能成功不了。”“纳多警督,不用浪费时间跟我耍花招了,你的话听起来就像是在照本宣科,你们警察的培训教材上是怎么说的来着?——‘质疑嫌疑人的计划,向其询问可行性,以便从中套出计划的更多细节’。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我的计划,不用耍花招套话,只要直接问我就可以了,我没有秘密。告诉你,我现在有两只50加仑的高压罐,分别装满了氯气和氨水,还有一个工业压缩机直接连着自动洒水装置的管道,气体可以经由管道输送至各个房间。这间屋子里有两个阀门,只要一拧开,高压罐里的化学物质就会融合在一起,释放出大量浓度极高的毒气。至于你提到可能生成三氯化氮从而引起爆炸的事,一是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二是万一爆炸了,就算是锦上添花,我会更开心的。不过只要把韦彻利警察局的所有警察都毒死,我就已经满足了。万一有机会看见你们被炸得粉身碎骨当然更好玩,但我不能太贪心,不能为了追求最完美而功亏一篑。”“德莫特先生,您为什么要这样做?”德莫特皱起眉头,故意做出一副严肃思考的样子。“今天早晨我收到一张字条,‘白雪阳光将你照,黑夜白昼跑不掉。’”他用嘲讽的语调念了两句格尼写的诗,还好奇地打量了格尼一眼,“夸夸其谈,不过我还是要感谢寄给我字条的人,是他提醒了我生命有多么短暂,今天能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我还是不明白。”纳多诚恳地说。“按我说的做,到最后你就会明白了。”“好,没问题,我只是不想让大家受到无谓的伤害。”“不会的,不会的。”蠕虫般的笑容在德莫特的脸上再次闪现,“谁也不想闹成那样。因此,为了避免有人受到无谓的伤害,请您立即趴在地板上。”说到这里,两个人已经兜了一圈回到原点了。问题是,下一步该怎么办?格尼注视着纳多,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纳多对这桩连环杀人案有多少了解?他知道床上的老妇是谁了吗?他知道面前这个微笑着手拿威士忌酒瓶和手枪的变态是谁了吗?就算别的都不知道,纳多至少应该知道是德莫特杀害了西赛克警官,所以他的眼睛里才会闪烁着掩饰不住的怒火。突然,屋子里的气氛又紧张起来,狂野暴躁、不计后果的情绪压倒了纳多的理智,他又控制不住想要扑过去了。德莫特也觉察出了纳多的变化,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反倒像通了电似的激动起来,握枪的手上加了些力气,脸上的狡猾笑容也更加深刻,还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再过不到一秒钟,一颗点38口径的子弹就会结束纳多的生命;再过不到两秒钟,第二颗子弹就会结束格尼自己的生命,在此千钧一发之际,格尼打破了恶性循环,用一股丹田之气大声吼道:“照他说的做!你他妈快点儿趴在地板上!赶紧趴在地板上呀!”这番话的效果立竿见影,德莫特立刻愣住了,格尼粗暴的吼声将两人暗自对峙的状态打得粉碎。见自己和纳多都没死,格尼意识到这条路走对了,但下一步该怎么办却难倒了他。他察言观色,发现纳多认为自己背叛了他;德莫特脸上虽然讳莫如深,却还是流露出一丝慌乱,他很可能在竭力削弱这起突发事件的影响,重新掌控局面。“你这位朋友的建议非常实用,”德莫特对纳多说,“如果我是你的话,会立即照做。格尼侦探特别聪明,让人琢磨不透,而且还是个大名人。现在,只要上互联网搜索一下,就能了解一个人的好多事情,输入姓名和邮政编码,会立即蹦出一大堆信息,详细得令人瞠目结舌,一点儿隐私都没有。”德莫特的诡诈语气让格尼心里一阵难受,他赶紧提醒自己,德莫特最擅长假装熟知别人的隐私。可问题是他的确犯了错误,把马德琳卷入了危险之中,一想到这里,他就难受极了。纳多慢慢俯下身子,双手撑地,趴在地板上,那样子像是要坐俯卧撑似的。德莫特客客气气地让他把两手交叉在脑后。格尼差点儿以为让纳多摆出这个姿势是要大开杀戒了,结果德莫特只是满意地看了看伏在地上的纳多,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手里拿着的威士忌酒瓶放在雪松木制的储物箱上,酒瓶旁边就是那只大毛绒玩具——格尼这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大鸟其实是一只鹅。忽然,他想起梅勒瑞的尸体检验报告,一丝冷意不禁从心里涌了上来——鹅绒。这时,德莫特弯下腰去从纳多绑在右脚脚踝处的枪套里取出一把小型自动手枪,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又皮笑肉不笑地咧了咧嘴。“要想避免悲剧发生,”他实事求是地解释说,但格尼和纳多却毛骨悚然,“就要知道枪都放在哪里。世界上有那么多枪,都落在不该持枪的人手里。当然了,大家经常说,枪不会杀人,是人会杀人,这话其实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人确实会去杀其他人。在这一点上,谁还能比从事你们这个职业的人更心知肚明呢?”格尼对凶手的了解又加深了一步。德莫特做事只为一个关键的目的:那就是满足自己无所不能的幻想。所以他才会对两个受他摆弄的人郑重其事地演讲,所以他才会说话客客气气,连威胁恐吓都显得文质彬彬,就像他寄给几位受害人的字条一样。仿佛就要证明格尼的想法正确似的,德莫特忽然转过身来,像个卑躬屈膝的迎宾员一样低声对他说:“麻烦你坐到靠墙的那个位置,好吗?”格尼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到床的左侧,挨着放支票的小桌子旁边有一把梯式靠背椅。于是他毫不迟疑地走过去,在椅子上坐下来。德莫特又低头看着伏在地上的纳多,冰冷的目光与振奋的语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马上就可以站起来了,我们只要再等一个人就位就好,感谢你的耐心。”格尼只能看见纳多的半张脸,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根,下颌的肌肉也绷得紧紧的。德莫特迅速地走到屋子的另一头,俯身朝着坐在扶手椅里的老妇耳语了几句话。“我要去小便。”老妇抬起头来说。“其实她不想小便,”德莫特回头看着格尼和纳多说,“都是导尿管惹的祸,她身上的导尿管已经插了好多好多年了,虽然不太舒服,但确实很方便。上帝有所予则必有所取,有利必有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首歌不就是那么唱的吗?”他停下来,像是在回忆什么东西,然后用悦耳的嗓音哼起了一支熟悉的曲子,右手拿枪,左手扶着老妇从椅子里站起来。“来,亲爱的,该睡觉觉了。”德莫特扶着老妇一点点挪到房间对面的大床前,让她斜倚着立在床头的靠枕上,而且一路上都在用小男孩的声音说:“上床床,睡觉觉,上床床,睡觉觉。”枪口大概指在地板上的纳多和椅子里的格尼之间。德莫特不慌不忙地环顾四周,却没有把目光放在具体的某一件东西上。谁都不知道他所看见的是眼前的场景,还是发生在另一时间、另一地点的另一个场景。很快,他将迷离的目光转移到老妇身上,用孩童般坚定的口吻说:“一切都会完美无缺,一切都会回归正轨。”德莫特又断断续续地柔声哼起了小调,格尼终于听出他哼的是一支童谣《让我们绕过桑树林》。可能是因为格尼只要听到没有逻辑的童谣就别扭,也可能是因为这支童谣里翻过来掉过去地只唱那么两句歌词,还可能是因为音乐和眼前的状况极不协调,反正听他哼着童谣,格尼直觉得反胃。接着,德莫特将歌词加了进去,但他唱的不是童谣原本的“桑树林”歌词,而是“我们乖乖地躺上床,躺上床,躺上床,我们乖乖地躺上床,趁着大清早的时候”,样子就像个小男孩一样。“我要去小便。”老妇说。德莫特一遍遍地把自己编纂的怪异小曲当成摇篮曲哼唱。格尼不禁暗想,此刻德莫特的心思是不是已经完全放在了老妇身上?他能一跃上前,将德莫特扑倒吗?看样子不太可能。还会有更合适的机会吗?如果德莫特当真打算用毒气毒死蜂拥而至的警察,而不是危言耸听,那么他们还剩下多长时间?估计是不多了。头顶上的房子里死一般沉寂,看来韦彻利警察局的人还不知道警督失踪了,即便他们发现纳多不在屋里,可能也没往坏的方面去想。没有人高声呼叫、没有沙沙作响的脚步声、没有任何活动迹象,这就意味着要救纳多和自己的性命,就靠格尼在接下来的五到十分钟内能想出什么办法来了。德莫特将枕头抖得蓬松一些,随即停止了哼唱。他沿着床边走了两步,找到一个完美的位置,既方便用枪瞄准纳多,也方便瞄准格尼。他像挥动指挥棒一样带着节奏来回挥动手枪,一下指着纳多,一下又指着格尼。格尼从德莫特颤动的嘴唇里看出,他是想用“泥锅泥碗”的游戏来决定先杀谁。只要几秒钟的工夫,等德莫特默念完歌谣,纳多或自己的脑袋里就会钻进一枚子弹。死亡近在咫尺,反正横竖都是死,格尼决定碰碰运气,用话语分散德莫特的注意力。他尽量用温和、随意的声音问:“她穿过那双红宝石舞鞋吗?”德莫特的嘴唇不动了,脸上又浮现出那种深不可测的危险模样,挥动的手枪也没了节奏,枪口缓慢地指向格尼,就像赌博时幸运大转盘逐渐转到了一个没压住的数字。虽然不是第一次被别人用枪指着,但这是格尼47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死神近在咫尺,身体里像是突然被抽干了似的,仿佛血液都集合起来躲进安全的地方去了。他突然莫名其妙地镇定下来,还想起以前读过的一篇文章,说人掉进冰冷的海水后,在丧失意识前会有片刻幻梦般的宁静。他直视着大床另一边的德莫特,直视着那双分别流露出不同感情色彩的眼睛——一只像古战场上的尸体般死气沉沉,另一只因仇恨而焕发勃勃生机。在第二只坚毅的眼睛里,格尼察觉出德莫特的大脑里正在飞速地思索。可能是格尼询问从“月桂庄”偷来的舞鞋是德莫特必须回答的问题,也可能是德莫特在思索格尼知道多少内幕、又会否影响到自己的压轴好戏。可惜,德莫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决了问题,冲着格尼咧嘴一笑,露出小巧、珍珠般的牙齿。“你收到我那几条提示啦?”他顽皮地说。格尼心里又紧张起来,只要说错一个字,他就满盘皆输,因此不能正面回答。他暗自希望德莫特指的是他们在“月桂庄”里找到的那两样类似“提示”的东西。“你指的是从《闪灵》中借来的那个词吗?”“那只是其中一条。”德莫特说。“嗯,你在登记簿上留下了斯库拉先生与太太的大名。”格尼故意装出十分无聊的样子。“那是第二条。第三条才是最棒的,你认为呢?”“我认为第三条傻到家了。”格尼假装胸有成竹,其实是在尽量拖延时间,飞速地回忆那天去布鲁斯•韦尔石经营的短租房调查时的一点一滴。愤怒的神情在德莫特脸上一闪而过,他狡诈地说:“格尼侦探,我猜你根本不知道第三条提示是什么。”格尼勉强忍住没有反驳,因为沉默才是最容易迷惑对方的办法。此外,沉默的时候也容易帮人静下心来思考。一番搜肠刮肚之后,他只想起一件古怪的事情,就是韦尔石提到了跟鸟儿有关的一件事,跟鸟类观察有关的一件事,而且是不应该在特定的时间里出现的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鸟儿来着?还有个数字是多少?鸟儿的数量也有问题……德莫特不耐烦了,格尼又得冒一次险。“不就是鸟儿嘛。”他满不在乎地说,至少他希望在德莫特听来,他用的是满不在乎的语气,而不是快要疯掉的语气。德莫特的眼神透露他给出的这个答案差不离。可那个具体的答案到底是什么?现在又该怎么办?和鸟儿有关的什么事很古怪来着?德莫特留下的是什么提示?不应该在特定的时间里出现什么?玫瑰胸大嘴雀!就是这种鸟儿!可那又怎样?玫瑰胸大嘴雀和眼下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格尼决定继续虚张声势地迷惑德莫特,看他有什么反应。“玫瑰胸大嘴雀。”他一边说还一边神秘地眨眨眼。德莫特得意地笑了笑,却掩饰不住心中的惊异。格尼此刻最想知道的就是自己假装知道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玫瑰胸大嘴雀怎么就成第三条提示了。韦尔石提到的数字到底是多少来着?他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万一德莫特继续发问,他又该如何化解?所幸,德莫特没有继续发问。“我果然没看错人。”德莫特沾沾自喜地说,“从咱们第一次通电话起,我就知道在你们这群笨拙的狒狒里,你还算是比较聪明的。”说完,德莫特点了点头,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这样也好,”他又说,“高智商的猿猴,你可以好好欣赏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而且,我要采纳你的建议,毕竟今晚有着特殊的意义,此时不穿魔法舞鞋,更待何时?”德莫特一边说,一边向后退到房间的另一头。靠墙的地方摆着一只柜子,他拉开最上面的抽屉,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双鞋来,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格尼。看着那双鞋的样式,格尼不禁想起了以前母亲去教堂时穿的中跟鱼嘴鞋,区别是眼前这双鞋是用深红色的玻璃做的,在柔和的灯光下像清澈透亮的鲜血一样闪耀着光泽。德莫特手肘一顶,抽屉就关上了。他回到床前,一手拎鞋,一手举枪,枪口依旧对准格尼。“格尼侦探,谢谢你献策。要不是你提到舞鞋,我根本就想不起来。在你所处的位置上,大多数人都帮不上忙。”德莫特肆无忌惮地嘲弄说。格尼认为,德莫特这么说是想告诉自己,局面已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就算别人打岔,他也能轻松地一一化解。他弯腰帮助床上的老妇脱掉破旧的棉拖鞋,换上闪亮的红舞鞋。老妇的脚很小,舞鞋毫不费力地就穿了上去。“迪奇鸭会上床吗?”老妇问,就像小孩子在背诵最喜欢的童话选段。“他要除掉毒蛇砍掉头,然后迪奇鸭就上床喽。”德莫特用平平的语调回答。“迪奇鸭刚才去了哪里?”“他去杀掉公鸡救母鸡。”“迪奇鸭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血的颜色红艳艳,画上玫瑰更刺眼。一句老话记心间,行事后果须承担。”这段问答似乎有固定的套路,到此尚未结束,德莫特望着老妇,等待着她来接下一句。看她接不下去,就俯身下去提醒她说:“迪奇鸭今晚做什么?”声音不大,但纳多和格尼都听得清清楚楚。“迪奇鸭今晚做什么?”老妇也小声问。“他要喊来乌鸦都杀光,然后迪奇鸭就上床床。”老妇的手指尖缓缓地在金色的假发上游走,仿佛在想象把自己的头发梳成优雅的发式后该是何种模样。看着她脸上的笑容,格尼不禁联想到瘾君子吸毒后的样子。德莫特注视着老妇,目光十分叛逆,不像是孝顺的儿子注视母亲的样子。他的舌尖一次次吐出来又缩回去,活像一条滑溜溜的小虫。很快,德莫特就恢复了常态,眨眨眼睛,又环顾四周,“一切就绪,可以开始了。”他高兴地说,爬上床去,越过老妇的两条腿,来到床的另一侧,顺手拿起储物箱上的大鹅。他坐在老妇身畔,倚着枕头,将大鹅放在自己的腿上。“马上就好了。”光听他说话时的快乐语气,很容易让人误解是要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但德莫特没往蛋糕上插蜡烛,而是用食指钩住扳机,拿手枪顶着缝在大鹅背后的口袋里。天哪!格尼心想,他就是这样开枪打死了马克•梅勒瑞吗?填充玩具用的绒毛就是这样残留在梅勒瑞脖子上的伤口和地上的血迹里吗?难道梅勒瑞在临死前看到的就是一只大蠢鹅吗?由于这景象怪诞离奇,格尼差一点儿就放声大笑起来。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内心的极度恐惧,才会像疯了似的想笑。他这辈子见过的疯子可真不少——各式各样的性虐待狂和性侵害杀人犯、用冰锥作案的反社会狂人,就连爱吃人肉的杀人犯都见过——但他从未被疯子用枪顶在脑门上,还要想出办法来解决眼下这个错综复杂的问题。“纳多警督,请站起来吧,你该上场了。”德莫特的语气又凶恶又讽刺,像是在表演戏剧。老妇突然喃喃地开口说话了,声音极低。刚开始时,格尼还以为是自己幻听。“迪奇——迪奇——迪奇鸭,迪奇——迪奇——迪奇鸭,迪奇——迪奇——迪奇鸭。”听声音不太像人说话,倒像是钟表表针在滴答滴答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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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这本书真的很让人意外,作为作家的处女作,竟然意外的精彩.从心理悬念延伸到带有古典风格的不可能犯罪,从案件本身探讨罪恶的形成,最后深入人心.如果不是翻译略有瑕疵以及人物塑造过火,我相信可以给到5星.事实上故事开始的很平淡,退休的纽约警探格尼与妻子马德琳隐居乡村,经历丧子之痛,渴望平静安定的生活,外来因素的诱惑,生活在情感冲突与平静中继续,直到案件上门.格尼多年不见的大学校友梅勒瑞被恐吓以后来寻求帮助,故事就这么开始了.这一段是悬念小说司空见惯的桥段,令人不解的是,往往侦探小说大师都偏爱这样的开场,退休警探往往在生活上有不如意的地方,而寻求生活以外的刺激是维持生活的一种手段,无论是感情还是凶残的犯罪.孤独与渴望并存.或许,令人羡慕的平静生活正是遭遇残忍刺激犯罪之后让人向往的归宿吧.当梅勒瑞被送来信件上的神奇数字吓到的时候,悬念就已经诞生了.为什么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写信人会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读心术还是特异功能?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信?报复还是玩笑?当格尼加入其中,第二次电话的直面交流更是带来诡异的气氛,居然提前几分钟就知道梅勒瑞心中想的数字.不可思议的神奇,继尔是无可救药的绝望.这一部分可以视为心理悬念的阐述彻底将读者打动,好奇心不可遏制.尽管那几句诗被翻译成中文以后并不显的高雅.劝说梅勒瑞报案不果后,格尼只能回家静观其变,谋杀就在此时发生了.夜深时分的残杀让人震惊,先枪击再连续的刺杀让现场惨不忍睹;而更让人震惊的则是犯罪现场的不可能迹象,刻意翻修过的休闲椅,雪地里的烟头,碎酒瓶以及凭空不见的脚印.尽管场面血腥而且离奇,却不由让人会心一笑,谁能想到现代欧美推理小说里居然能出现古典推理小说的手段呢?没错,我说的就是那段走了半路却神奇消逝的脚印.小说的第二部分可以说是非常精彩的.随着第二起凶案和第三起凶案的发生,格尼凭借其超强的推理手段,查出同样的手段在多年前也曾经发生过,并顺利的找到所有案件的相关条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妻子马德琳在小说中也大放异彩,虽然在感情上两人有冲突,但是对于案情的进展却往往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如果说格尼是侦探小说中无可质疑的主角,那么马德琳往往有比主角更出色的表现,不但起到助手的作用,更承担了启发者的角色.放在古典推理小说中,又是一对有矛盾却能相互帮助的二人组.在小说中,两人的情感纠结也值得一看.丧子的悲痛还未消散,本想在宁静的乡村安度余生,却又起波澜.两个人朝夕相处却深感孤单.有时候真的很喜欢这样的安排,将人生与感情平等的放在一起,供读者品读.这种于侦探小说中解读人性的写实手法,往往在案情之外给人感触.在保持悬念的基础上,将前面布置的小迷题逐一解开,同时让人产生更多的不解,为什么会这样?可见作者对于情节的掌控是非常出色的.当格尼了解到案情的共同点时,甚至还回信给凶手,调侃并引诱他犯错.事实上这个时候已经很清楚罪犯是怎样的类型了,在凶手频繁出手的背后昭示着即将开始的最后疯狂.这一点其实也是欧美推理小说常见的桥段,尤其是心理犯罪的小说.紧跟罪行发展的还有心理上的刻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双线索的处理方式上,还稍显薄弱,同时作者在文字表达的层次上也稍显落差.除了警察的低能和愚蠢之外,至少凶手的刻画上稍显薄弱,只在最后场景才稍有刻画,而格尼的超强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是传统类型的悬念小说,却没有让人厌烦的感觉,情节紧凑,机关设计也颇为巧妙,尤其是穿插古典推理诡计的出现,更是带来不小的惊喜.加上心理犯罪带来的恐惧与好奇,可读性以及阅读快感堪称一流.无论如何,凶手被抓获,即将实施的惊天罪行被制止,案件结束了.伴随着疲惫不堪的回家之路,读者与格尼一样,都希望可以获得满足之后的平静了.真是一本意外好看的小说.
  •     这篇书评很难写,一是因为时间太久了,当初有太多的想法,现在忘记了大半,不知从何写起。作为一个极少关注悬疑小说侦探小说的读者(我的兴趣一向都在历史小说和奇幻小说上),从情节设计的角度来写书评肯定是再外行不过,会让大家笑掉大牙。作为一个以《荆棘鸟》的译者为终身榜样的小翻译,从语言和翻译的角度来写书评会像写论文一样无聊,何况我已经把它写进了毕业论文,不想重复做功。想来想去,我只能从喜欢的方面和不喜欢的方面来评评这个故事。Think of a Number的最大优点是精雕细琢的语言,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在现代欧美文学中已经不常见了。作者为读者描述了美国东北部山区的景色,那种简约却厚重的美,美得让人屏息静气;作者为读者描述了主人公内心的所感所想,真实得句句都触动着读者的心;作者还在文字间插述了一些犯罪心理学的内容,将故事深入到人文关怀的层面上。如果从认知的角度来看,文学语言的作用即是将作者的所见所感诉诸于刻意挑选的文字,让读者阅读后见作者所见,感作者所感。这一点,John Verdon很成功。刚开始阅读时,我对作者是一万分的惋惜——他有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还有对社会对人类的深刻思考,为什么偏偏要拿如此俗不可耐的题材创作!(实在抱谦,我对此类小说抱有不可饶恕的偏见)第二个优点是对人物的塑造。有点儿狄更斯化,但不得不承认,几个性格迥异、矛盾突出的人物放在一起,非常极其已经特别的有喜感。只有格尼、玛德琳、克拉姆、纳多看着还算正常,剩下的人物中,警监和“克鲁斯”兄弟太愚蠢,思拉舍和哈德威克玩世不恭,梅勒瑞太虚假,霍尔登菲尔德太高傲,克兰则是个典型的政客。既然我没有把本书划入严肃的经典文学队列中,多些有喜感的人物我毫不介意,反而认为是突出的优点。第三个优点就是故事中铺设得恰到好处的悬疑了。不过,鉴于我是那种从不介意别人剧透、自己还经常给自己剧透的人,长久以来我已经对各种小说中的悬念没有了感觉,好的悬念不会让我手不释卷挑灯夜读,坏的悬念如果书中的其他方面有优点我也不会觉得读来味同嚼蜡。说了这么多废话,我只是想表达这第三个优点可能在许多人看来根本不是优点,因为我在这方面已经没有了判断力。说完了优点,也要说说缺点。有个地方我一直认为有破绽。就是鞋底调过来的那段,人的鞋底又不是前后长得一样,一般都是前头比较宽,后头比较窄,如果真是从另一双鞋上剪下的鞋底倒过来贴在原来那双鞋的鞋底上,窄的那头就变宽了,宽的那头会覆盖不住,应该能在雪地上留下印记才对,为啥情节里没提这个细节?难道这个牌子的雪地靴鞋底前后长得一个样?再有就是,其实情节稍微有点儿俗……尤其是结尾,心理变态的坏蛋要死翘翘,英雄则胜利归来,从此对人生和近在咫尺的幸福更加珍惜,blah, blah, blah……剩下几个缺点并非针对作者,而是针对翻译。首先是诗歌翻译得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烂。不知是不是受过刺激,我小时候特别不喜欢诗歌,老师讲诗歌,我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课下向来只看小说,对诗歌从不关注。直到念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诗歌的奥妙,可惜因为专业的原因,只懂了英语诗歌的那些事儿,对汉语诗歌的平仄对仗韵脚还只停留在高中那会儿涂鸦般对付作业时写的几幅对联上。于是,整本书中不超过十首的小诗轻而易举地就让我杯了具——等我发现需要恶补汉语诗创作技巧的时候,时间已经不允许了:我要同时对付老师指派的presentations、周末往返三个小时回家、还要保证每天两千英文字的翻译量。原诗有些对仗非常工整,有些则更近于打油诗。打油诗我勉强对付得来,但对aabbccdd肚子里墨水甚少的我就完全麻了爪,其结果就是我直接毁掉了在情节中占很重要地位的诗。每个翻译都知道,当时翻译完是看不出问题的,需要像过滤水碱一样镇静个一年半载,再看时,就可以发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里多个“的”字,那里少个“了”字,某个长句应该分为短句表述,某个段落翻译腔很重,等等。虽然一年之后读来还没有那种痛恨自己水平太臭的撕书情绪,但在读到一些段落或句子时我确实十万分地羞愧。思果的书里提到过,把一本好书翻译坏了是译者的罪过。这是一本好书,而我正是罪人。在此向想读此书、正在读此书和已经读过此书的读者郑重道歉。最后补一句,这本书和盗梦空间根本没有可比性,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码事。Think of a Number没有那种华丽丽的逻辑推理过程,也没有宏大惊人的场面。它只是一个以普通的情感、普通的生活和出乎意料的悬疑机关来吸引读者的故事。建议阅读时,请把任何与盗梦空间有关的内容排除出脑海。列几段文字供大家欣赏,表达我希望弥补自己罪过的诚心。先把诗歌都摘出来,不要因为我而影响Verdon的书。How many bright angelscan dance on a pin?How many hopes drown ina bottle of gin?Did the thought ever comethat your glass was a gunand one day you’d wonderGod what have I done?What you took you will givewhen you get what you gave.I know what you think,when you blink,where you’ve been,where you’ll be.You and I have a date,Mister Six Fifty Eight.I do what I’ve donenot for money or funbut for debts to be paid,amends to be made.For blood that’s as redas a painted rose.So every man knowshe reaps what he sows.I ran through the snow.Fool, look high and low.Ask where did I go.You scum of the earth,here witness my birth:revenge is rebornfor children who mourn,for all the forlorn.These are some of my favorite things:the magic change a bullet brings,the blood that spurts out on the flooruntil there isn’t any more,their eyes for an eye, their teeth for a tooth,the end of it all, their moment of truth,the good that I’ve done with that drunkard’s gun --all nothing compared to the cleansing to come.”I see how all you did was done,from backwards boots to muffled gun.The game you started soon will end,your throat cut by a dead man’s friend.Beware the snow, beware the sun,the night, the day, nowhere to run.With sorrow first his grave I’ll tend.and then to hell his killer send.再摘几段我很喜欢的文字:美国东北部山区秋季的美景以及格尼对自己不厌其烦地分析再分析…He realized that planting tulip bulbs on a glorious Indian summer day in a hilltop garden overlooking a rolling panorama of crimson autumn woods and emerald pastures under a cobalt sky was not a particularly onerous assignment. He just hated being interrupted. And this reaction to interruption, he told himself, was a byproduct of his greatest strength: the linear, logical mind that had made him such an effective detective -- the mind that was jarred by the slightest discontinuity in a suspect’s story, that could sense a fissure too tiny for most eyes to see.梅勒瑞的形象: After rereading the email a third time, Gurney put it back in the folder and let his mind wander over the recollections it stirred up from the back bins of his memory: the morning classes in which Mellery had looked hung-over and bored, his gradual coming to life in the afternoon, his wild Irish jabs of wit and insight in the wee hours fueled by alcohol. He was a natural actor, undisputed star of the college dramatic society -- a young man who, however full of life he might be at the Shamrock Bar, was doubly alive on the stage. He was a man who depended on an audience -- a man who was drawn up to his full height only in the nourishing light of admiration.大爱那句“They were more like an intangible presence in the atmosphere than the product of a specific storm”: The sparkling autumn weather deteriorated that afternoon. The clouds, which in the morning had been joyful little cotton-ball clichés, darkened. Premonitory rumbles of thunder could be heard -- so far in the distance that the direction from which they originated was unclear. They were more like an intangible presence in the atmosphere than the product of a specific storm -- a perception that strengthened as they persisted over a period of hours, seeming neither to draw closer nor entirely cease.夕阳美景:Gurney drove most of the way home oblivious to his surroundings. It was not until he had driven up into the high end of the valley past Abelard’s General Store in Dillweed that he became aware that the clouds which had gathered earlier in the day were gone, and in their place a remarkable glow from the setting sun was illuminating the western face of the hills. The snowy cornfields that bordered the meandering river were bathed in a pastel so rich his eyes widened at the sight. Then, with surprising speed, the coral sun descended below the opposing ridge, and the glow was extinguished. Again the leafless trees were black, the snow a vacant white.再来一段山区雪景:A family of cautious crows, their harsh cries the only sound in the cold air, took flight from bare treetops a hundred yards ahead of him and soon disappeared over the ridge, leaving behind an even deeper silence. As Gurney emerged from the woods onto the promontory above Carlson’s hillside farm, he saw Madeleine. She was sitting motionless on a stone slab, perhaps fifty feet from him, looking out over the rolling landscape that receded to the horizon with only two distant silos and a meandering road to suggest any human presence. He stopped, transfixed by the stillness of her pose. She seemed so ... so absolutely solitary ... yet so intensely connected to her world. A kind of beacon, beckoning him to a place just beyond his reach来段幽默的,这段是我认为全书中最搞笑的段落,因为——我一开始和Blatt的想法一样!Holdenfield smiled unhappily. “Is everyone at least familiar in a general way with the Holmes Typology of Serial Murder?”The assortment of murmurs and nods around the table was generally affirmative. Only Blatt had a question. “Sherlock Holmes?” Gurney wasn’t sure whether this was a stupid joke or just stupid.“R.M. Holmes -- a bit more contemporary, and an actual person,” said Holdenfield in an exaggeratedly benign tone that Gurney couldn’t quite place. Was it possible she was mimicking Mister Rogers addressing a five-year-old?最后一段是描述人物内心的:She ignored what he said, following her own train of thought. “I hoped if we opened the box, looked at his little drawings ... we could say goodbye to him together. But you don’t say goodbye, do you? You never say goodbye to anything.”“I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he protested. But that wasn’t true. When they’d been about to move from the city up to Walnut Crossing, Madeleine spent hours saying goodbye. Not only to neighbors, but to the place itself, things they were leaving behind, houseplants. It had gotten under his skin. He’d complained about her sentimentality, said talking to inanimate objects was weird, a waste of time, a distraction, that it was only making their departure more difficult. But it was more than that. Her behavior was touching something in him that he didn’t want touched -- and now she’d put her finger on it again -- the part of him that never wanted to say goodbye, that couldn’t face separation.P.S. 7月12日,兰登书屋旗下的皇冠出版社刚刚出版了Think of a Number的续作,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我去年查资料时就得知John Verdon一下签了三本小说的合同,都以Gurney为主角,但一年一本的写作速度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回头看看我写论文的速度,真是惭愧羞愧以及愧得无地自容。坚定地打算继续追下去,不过以自己的财力,铁定是要等到明年出简装版才能买了(好在今年有冰与火之歌垫底儿,五大砖头般的厚本,不至于馋Verdon的书到望眼欲穿的痛苦地步)。此书名为 “Shut Your Eyes Tight”。
  •     300多页的书,经过家短里长的一番铺陈,足足拖到了第99页才死了第一个人,可见本书节奏之迟缓。虽然后半段剧情推进开始加快,但仍然改变不了整体平铺直叙的软肋。作者文笔细腻,有大量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描写,角色情感的刻画也真实动人,或许作者写纯文学会更有看点。诡计简单实用,却缺乏惊喜,即使最后与真凶面对面的对决,也没渲染出太多惊心动魄的气氛,但适合拍成电影,标准的好莱坞犯罪片模式。同时关于雪地足迹消失的诡计,本书只解释了一半就不了了之,最后都没有给出完整的解答,算是一致命大bug。至于真凶身份并不难猜,除了文中那条线索很明显以外,为何选择那个邮寄地址的理由,只要学福尔摩斯那句“排除其他一切不可能之后,余下最后一个可能便是真相”,真凶身份便呼之欲出了。至于文案那句“这本书有理科背景的人方可阅读”忽悠谁呢?案件跟理科半毛关系都没有。

精彩短评 (总计48条)

  •     速度好快!
  •     封面包装很漂亮,内容没看,但是很喜欢。
  •     小说里的数字之谜给破案添上了锦上添花的亮点,看得过程中你会被紧张疑惑的罪案线索牵着走,以为是有迷信在搞怪,不到最后不会知道谁是凶手的。而且里面描写人物的心理感受都言简意赅,一下子能抓住你的心,你会很理解人物的喜怒哀乐,被人物的特性深深吸引住。你会感觉从头到尾都在迷雾里探索发现,跟着侦探的所想所闻,为发生的一切匪夷所思的事件而为之惊叹!原来答案竟是如此简单却又容易让人忽略,你会想怎么会没想到那个点上呢?呵呵 我觉得是我看过的小说里最好的看得一本书!强烈推荐!
  •     还没看 不过包装很严密
  •     写的真的不错,值得一看
  •     高中上课看的,书腰太夸张了
  •     虽然颤慄推理的意味不是很强,但丝丝入扣的分析还是比较吸引人的,和日式推理有根本上的区别。
  •     看了推荐买的,还没看,纸张不错
  •     任何一个看过美剧《犯罪心理》或《别对我撒谎》的人,都会对这种水准的悬疑小说嗤之以鼻。 和《盗梦空间》比较,《杀人诗咒》无论是创意本身还是其中涉及的心理学内容,都明显逊色。即使是作为本书最大卖点的读心术也都已经臭大街了。从行文可以看出作者:约翰•弗登受斯蒂芬·金的影响很大,可是由于缺乏斯蒂芬·金那种密不透风黑云压城般的掌控文字能力,本书的心灵救赎和复仇两大线索弥散着一种日式推理的罗嗦,当然也就不要奢谈什么鲜明的人物形象了。 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     听同学说很好看,应该是会挺不错的,一直都是在当当买书的
  •     推理一般。但故事性强,悬疑感好。让人想一口气读完。作者完美描绘了变态罪犯的心理世界。本书的深意发人深省,让美国人震惊!美国酗酒现象太严重了,带来的问题太多。
  •     中信出版社的烂书之一,“有理科背景的人方可阅读”“这部小说不是让你珍惜的,而是让你膜拜的”泥煤啊!搞这么高高在上的语气不就是摆明了等着被骂么……
  •     封套上写的评价不错,期待
  •     是本不错的书,有悬念
  •     个人认为是不错的书
  •     意念犯罪的部分都是噱头,这点让人失望。 不过故事还是好故事,紧凑,完整,一口气读完。 能让人一口气读完的书都是好书。
  •     感觉一般没那么特别 内容将就介绍浮夸
  •     美剧般的小说,推荐语有点坑爹
  •     个人很喜欢这种书!!
  •     结局不喜欢~~~
  •     不亚于福尔摩斯探案集
  •     书收到了,快递也很快,好评!
  •     情节紧凑,步步惊心!
  •     挺无聊的
  •     还是值得一读的 前面略拖沓 翻译的一般
  •     好看,过瘾,国外的推理书都很值得一看
  •     悬疑小说穿插不可能犯罪桥段,蛮有趣味的一本书
  •     裹着推理小说外皮的心理学小说
  •     虽然我很讨厌把盗梦空间作为噱头来宣传,但是这本犯罪小说非常有趣。情节紧凑,引人入胜。如果喜欢解迷,喜欢惊悚的犯罪小说,我会推荐这本书。
  •     还没看完,最近忙着考试,哎。。不过应该不错
  •     刚不久,看完些书,故事性\悬疑性很强*是我喜欢的侦探类小说*情节非常出色,吸引人*非常刺激,可以拍成电影也不错*但是我看的还算仔细*发现了好几处文中的错漏和前后文不一致处*现在指出来:1.P75中出现了两处"685",可是前文一直提到的是"658";
        2.P82中提到"黑色"并不是丧葬的颜色,"白色"才是,"东方人"在这一点上绝对是正确的,美国那边也算是东方人?也用白色作为丧葬色?
        3.P174中说到他们本以为是点"357"口径的,可是前文提到的是点"375"口径的;
        4.P282中又出现了一处"685",可是前后文一直说是"658",不一致;
        5.P283中又出现了一处"685",可是前后文一直说是"658",不一致;
        6.P290中结尾有一句"以为寄信人只寄了一个封信"原意应该是"以为寄信人只寄了一个信封";
        7.P350最后一段落中"却卡住了说出不来似的"原意应该是"却卡住了说不出来似的";
        8.P365最后第二段结尾处说"永远可望而不可即"原意应该是"永远可望而不可及";
    大概就这八处吧,总的来说故事紧凑\叙事手法也很容易接受*不过翻译编辑方面工作可能没到位,出现了这么多处不和谐,希望有待改进吧*
  •     前期啰嗦,翻译别扭,结局无悬念。
  •     非常喜欢!不光是质量还是内容 都没得说!两天就看完了!值得推荐!
  •     紧张
  •     很好,很喜欢,质量也很好。
  •     内容悬疑好看推荐看看
  •     还行,不过到说要杀格尼的时候,我就知道谜底了。本来打算扔在旅途中,不过有好心人特意还给我,于是带了回家。
  •     平庸之作。文案那句“这本书有理科背景的人方可阅读”蒙谁呢?
  •     朋友对书的外包装不来电啊
  •     女儿很喜欢。《别相信任何人》,也是这位作者的作品,我也拜读了,不错。赞一个
  •     果然世上没有这么神奇的事
  •     作为处女作来说不错了 虽然露马脚的地方太过好猜
  •     没想象中那么好,宣传有点儿过头了
  •     好看好看!剧情合理!出乎意料
  •     开头有些乏味 越看越吸引
  •     三星半。本书题目中说到的诗咒还有文中的猜心术貌似只是噱头而已,跟谜底关系并不大。整体故事的可读性还是比较高的,只不过凶手身份实在过于明显了。
  •     还没读,同事先读的,说结局有些虎头蛇尾。
  •     悬疑 刺激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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