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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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1994年5月
ISBN:9787108006707
作者:金庸
页数:834页

作者简介

《侠客行》著于1965年,据说灵感和书名来自李白的诗作“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小说叙述的是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
主人公石破天自小没名没姓,和一个他以为是自己母亲的女人,僻居于一座不知名的荒山上。那女人叫他做狗杂种,他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名字。那女人脾气古怪,动辄打骂于他,他也习以为常。他从小学会了砍柴、做饭等种种家务,却大字不识一个,于世事、人心更是一无所知。一天那女人忽然不见了,他自小相伴的那条叫“阿黄”的狗也不见了,便出去到处寻找。结果人和狗都没找着,自己却迷了路。
当他来到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上时,适逢许多武林人物为一枚玄铁令大动干戈。他是个小乞儿的样子,谁也没注意,却因为饥饿太甚,捡了个混战中撒落在地的烧饼吃,意外地得到了玄铁令。正在众人发现,各各威逼利诱之时,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适时赶到。将玄铁令夺回。但这个魔头恪于诺言,必须答应为持令者做一件事,他怕众人教唆这个小乞儿让他干不利于他的事,便连令带人一起携走。不料他想尽办法也不能让石破天求他一件事,石破天告诉他,母亲对他的唯一教诲,便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求人。他虽然是乞儿却从不乞讨,别人给他吃他就吃,别人不给,他实在饿了,便拿了就吃,他也不知道这叫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谢烟客无奈只好带他回自己隐居的摩天崖,途中石破天遇见几个武林人物围攻一个叫大悲老人的老头,他挺身而出,虽然没救成大悲老人,却在他临死之前做了他的朋友,得了他一套载有武功的泥人。到了摩天崖,谢烟客传授他两种极阴、极阳的内功,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以绝后患。
不料正在石破天阴阳交战,即将走火入魔的时候,长乐帮来人硬说石破天是他们的帮主,将他劫回帮中。帮中的医道高手贝海石将石破天救活,反而成就了他阴阳合一的无上内功。帮中人都认定他就是名叫石破天的帮主,他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他自己也怀疑起来,等到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丁当的女孩,那女孩指给他看,她从前在他肩头咬伤的疤痕时,他就更懵懂了。他喜欢丁当又不敢喜欢,因为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谁。
幸好在他最为难的时候,真的石破天被帮中人捉回。原来贝海石等人知道“狗杂种”不是真的石破天,但因他长相与石破天酷似,因此故意将错就错,让他冒名顶替,以替他们消解即将到来的灾难,而石破天肩上的伤疤,也是贝海石在他昏迷时用手术弄上去的。这时石破天已以帮主的身份接了侠客岛的赏善惩恶令,而在雪山派作了恶又冒名石破天逃出来做了长乐帮主,后又逃走的石中玉却又冒充“狗杂种”,石破天骗得了谢烟客的信任。石破天刚在石中玉父母那儿得了一点温暖和爱意,石中玉的到来使他只好又离开了。
他先和人见人怕的赏善惩恶使交上了朋友,结为兄弟,后又邂逅雪山派祖师白自在的妻子小翠和她的孙女阿绣。开始他被误认为石中玉,差点被杀,但等误会澄清,小翠却收他作了金乌派的掌门弟子,阿绣与他也渐渐两情相悦。他们赶回雪山派,石破天凭借自己的盖世神功消解了雪山派的门户之变,治好了白自在的疯病。这时谢烟客在石中玉的唆使下,赶来向雪山派寻仇,但石破天的出现终于使一切真相大白,而丁当也彻底弃石破天而去。
不久石破天随白自在等武林高手持令前往侠客岛,在岛上经历一番惊险后,终于弄明白了三十年来许多武林高手前往侠客岛一去不返的真相:岛上一个山洞里的石壁上刻着李白的那首叫做《侠客行》的五言古诗,其中隐含了一项绝顶神功。侠客岛主从中土以赏善惩恶令逼来众多武林高乎,只是为了一起参详这项神功,但各人见仁见智,谁也破解不了,而对武学的酷嗜,却使这些人面对石壁神智痴迷,再也不想离开这个山洞。石破天听着众人的争论,看着他们痴迷的样子,只是感到害怕,却不明所以。众人都在诗句分解注释的各个小山洞,他因为不识字,在那儿既害怕又看不出个究竟来,便来到刻着整篇诗的大洞。不料他往石壁上一看,目中所见都是一把把形态、剑势、剑意各各不同的利剑,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他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他练成了。
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他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注的荒山。当他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然而他的身世依然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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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1条)

  •       【谢烟客:何谓孤独】  《侠客行》里的谢烟客,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黄药师。  不得不说,其武功路数、行为作风,乃至于孤傲怪异的性格,都与东邪黄岛主颇为相近。  甚至于二人的名字,一烟客一药师,也似是如出一辙。  但是谢烟客从头到尾,只得一个亦正亦邪、不痛不痒的“谢先生”、“老伯伯”的形象——这与先养育了俏黄蓉后又点拨了狂杨过,更拥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弟子的,风姿翩然的一代怪杰黄岛主,命道却委实差了太多。  就连两人居住的地方,一个是水声潺潺落英缤纷的桃花岛,而另一个则是荒草丛生背山面海的摩天崖。二者的舒适度相去几何,自是不言而喻。  由此亦可见,女人对男人的影响何其深远。  如若黄岛主没有遇上黄夫人——那位据传叫做“冯蘅”的有过目不忘之才的美貌姑娘,他的桃花岛亦未必可以如此桃红柳绿、逍遥自在。观乎其后来伤残门下弟子的暴虐行为,倘若冯蘅死时没有给他留下美丽聪慧的小千金蓉儿,只恐怕桃花岛,亦早被这个狂人屠戮成了另一个摩天崖了。  倘若“狗杂种”石破天不是个质朴单纯的愣小子,而是一朵俏生生的解语花,自幼命途多舛,被谢烟客携上摩天崖,如婢如仆精心照料他的起居……只恐怕,谢烟客亦不必十几年来沉默不语,独自修炼“碧针清掌”那般无味地孤芳自赏,兴许浪迹半生,晚年倒得了个红颜知己,一如黄药师之于程英。  我倒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孤独者》里,“我”踌躇了许久,终于向魏连殳提出了一直以来的疑问:“你为什么老不结婚的呢?”  而魏连殳的反应如何?“他诧异地看着我,过了一会,眼光便移到他自己的膝髁上去了,于是就吸烟,没有回答。”  我只蓦地觉得,如果有人胆敢问谢烟客为什么不娶亲,倘若这摩天居士不发怒杀人,恐怕也便是这样的反应。  其实天地茫茫,觅一知己绝非易事。凭黄药师与谢烟客的脾气,自都不是甘心将就之人,那么这苍茫天地间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显然不值得他们委屈自己的脾性、耐心地教之待之。于是冯蘅死后,黄药师养大了蓉儿便独自漂泊不知所踪,谢烟客年轻时与玄铁令的故事令读者不甚了了,但从故事中却可以见得,他这一生终于未能觅得一个笑看云展云舒的伴侣。  哪怕无关风月,仅如曲洋刘正风般肝胆相照的友情,他亦未曾得到。  谢烟客从来都是那样自负过人,以至于在长乐帮总舵见到石中玉,还误以为是贝海石意图利用这“狗杂种”来逼迫他应昔日玄铁令之誓。他总处处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却不知这大名鼎鼎的玄铁令和它的主人,在这个故事里,不过沦为了一个华丽的陪衬而已。  这一生每遇到一个人,便总疑心对方是为害自己而来,到最后还被迫肩负起“将石中玉教成一个好人”的艰难大任——如此的谢居士,独来独往的一辈子,到最后也未能得到灵魂的自由。  我总觉得他像极了鲁迅描写的魏连殳。  倘若谢居士真的到了风烛残年,将自己的一生缩在眼前来看——那样“亲手造成孤独,又放在嘴里去咀嚼的人的一生”,也不知道他孤傲自负的心里,会沉淀下多少遗憾。  摩天崖上陡峭寒冷,荒草丛生,远远看去只觉这长身玉立的隐士衣襟飞扬,缥缈不定。  只可惜隔得太远,看不清他那冷漠而神情萧散的眼里,是否会微微闪烁着寂寥而孤清的点点泪光。    【丁珰:何谓爱情】  我一开始真的以为丁珰会喜欢上愣小子石破天。  小时候看了几眼电视剧,依稀记得邓萃雯和梁朝伟的表演。读完书之后特意又翻了视频出来看,电视剧虽然把石清、闵柔夫妇的形象涂画得十分失败,但却把石中玉和丁珰的相遇,填充得丰满可爱了许多。  我看到当年尚未脱去青涩的梁朝伟,借故拖起邓萃雯的手在树林里奔跑,一路上都让人忍俊不禁。  跑到树林深处,绿衫少女丁珰出于羞怯,扇了石中玉一巴掌。哪知石中玉不愠不怒,而是坏笑道:“值得,值得!被打一巴掌,就能牵到这么美的手,实在是值得!姑娘要不要再扇一巴掌?”  玉面郎君,口甜舌滑,最是让人无可奈何。  所以这邪气逼人的小妖女阿珰,总算是抵受不住坏男人的诱惑,自此芳心萌动,不可自拔。  按照狗血电视剧的传统套路,丁珰认错了人,误打误撞地和石破天拜了天地,从此后应当分清善恶,撇下昔日那油嘴滑舌的石郎,好好侍奉身边这忠厚老实的郎君才是。  但我喜欢这故事的一点,却也在于此。  金老没有让这里面出现二男争一女的恶俗桥段,而是让“叮叮当当”这姑娘从头到尾都爱煞了石中玉这个坏男人,而对木讷老实的石破天深恶痛绝。  她责怪石破天的对白,十分之有趣:“我宁可你像以前那样活泼调皮,偷人家老婆也好,调戏人家闺女也好,便不爱你这般规规矩矩的。”  女人总爱责怪男人不正经,但如果男人真的听了女人的话,不再使坏、处处正经,那才真是傻瓜行为了。  其实女人在口中怪责男人不正经的时候,心里往往是欢喜的。  倘若身侧男子处处循规蹈矩,说话礼貌大方,那便真要如孟光和梁鸿般举案齐眉的相处,方才配得起这样的举止了。  试问有哪个真心付出爱情的女子,甘心过那般相敬如宾的生活?  因此石破天与阿绣这两块木头的相遇相爱,在我看来,实在是无聊之极。  简单来举例,同样是男人递一件东西给女人——如果是石破天和阿绣,定是男人小心翼翼、规规矩矩地递过东西就算了,女人则温声细语地道一声谢;而倘若换了石中玉和丁珰,男人势必要趁势握住女人的手,唇角轻轻弯成一个戏谑的弧度,含笑吻上她的手背,还要顺便赞美她几句才算大功告成。  故事的结尾颇为草率,许多有意思的人,如丁不三和丁珰的下落,都没能交代清楚。但如若把每个人都往丰满塑造、把故事摊开了写,这又不是一册半的书便可以结束的小说了。作者笔尖未到之处,便只能靠读者用想象来把它填满。  石破天与阿绣往后平平淡淡的小日子自不必说。倘若潇洒狡黠的石中玉真的改掉了品行不端的毛病,哪怕依旧风流成性,丁珰留在他身边,亦必是欢喜的。  当然,丁珰为救石中玉,辣手杀了那如袭人般的解语花大丫鬟侍剑、而又推忠厚的石破天去送死,委实过于残忍了些。但我喜欢她对石破天的不爱——爱情本来就不该因为感动、因为愧疚、因为责任、因为世人的眼光,我向往的爱情,必然要因为欣赏、因为惊艳、因为爱慕、因为心中无时无刻不出现的悸动和欢喜。否则,那还算什么爱情?  记得有人说过,女人看男人,是“不求最好,但求最爱”。  无所谓那男人是好还是坏,是老实正经还是油嘴滑舌,只要能拨动心底那根弦,便值得一路追随下去了。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既然是因为怦然心动而追随,那纵使对方有千般不是,纵使这条情路上有万般坎坷,心里总会是甜的。  “原谅我这毫无办法管束的野孩子,连没有幸福都不介意。”    【梅芳姑:何谓相思】  提起相思,总要想起白居易的那一句:“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关于老来不忘相思的故事,金庸笔下已出现过几对类似的组合。如《天龙八部》里的谭公、谭婆和赵钱孙,又如《书剑恩仇录》里的天山双鹰关明梅、陈正德和天池怪侠袁士霄,皆是少年爱侣未成眷属,女人另择良人之后忿忿半生,但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敬爱丈夫多过昔日恋人的故事。  说来也有意思,无论是赵钱孙还是袁士霄,乃至《侠客行》里的丁不四,皆是武林上颇有影响力的名宿了。然而他们既不另娶亦不变心,数十年如一日地纠缠着小儿女时期的那个恋人,直到红颜变鸡皮,苦涩爱慕也成了他人眼里的欢喜闹剧,亦不愿变心。  关于史小翠对丁不四的感觉,金老用了一句极精辟的话以蔽之:“隔河景色,看来总比眼前的为美。”  每个人都始终不满于现状,因此不停不停地追逐。其实得到了一直想要的东西未必有多开心,然而最幸福又最有力气的时候,乃是那个期待的过程。  我始终觉得,世上最舒适的姿势,倒不是拥有,而是满心欢喜地等待。  到最后史小翠亦不愿踏足碧螺岛上,沾染到哪怕一丝的尘土。也不知如此烈性的女子,负气出走数年仍不愿背弃丈夫丝毫,是因为早已认了命,还是因为心中逐渐滋长不可自抑的那一份温存。  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金庸笔下的老女人,九成都是逻辑混乱、脾气暴躁、残忍嗜杀的。包括《笑傲江湖》里仪琳的母亲、关明梅、谭婆,还有《神雕侠侣》里的裘千尺,《天龙八部》里的天山童姥和李秋水,还有一大批诸如“某某娘”“某某夫人”之类的龙套。为数不多的几个年纪不小却修养极好的女子,如闵柔、宁中则、黄蓉,则都是出身名门、数十年来生活优越的主角,才总算得以善终。  莫不是金庸也信了宝二爷的那一套“女人一旦嫁了人,沾了汉子的气味,珍珠就变成鱼眼睛”的理论,执意认为过了中年的女子,十有八九都是毒蛇猛兽?  总之我是不相信,那些令得一众男子到老还无法忘怀的奇女子,会是那样一副不可理喻的脾性。  且不论史小翠这女子少年时心迹究竟如何,年老时还能如此冲动暴躁的女人,能令得自高自大的雪山派掌门威德先生白自在,与性格乖张的“一日不过四”怪人丁不四,一辈子都为了她而卯足了劲斗争不休,此生此爱也算是不枉了。  虽则丁不四另有了一个情人,但他那是身动心不动,倒算不得背弃了自己的梦中情人。  故事里的关系,穿插得很是巧妙——丁不四当年把持不住肉体,生下的私生女儿梅芳姑,恰是整个故事里一路隐藏着的灵魂女主角。  虽然她戏份极少,但我执意相信,这个非同寻常的奇女子,才是整个故事最打动人心的灵魂所在。  结局处,梅芳姑与石清的一番对答,令人感慨万千——    梅芳姑惨然笑道:“石清,我早知你心中便只闵柔一人,当年我自毁容貌,便是为此。”  石清喃喃的道:“你自毁容貌,却又何苦?”  梅芳姑道:“当年我的容貌,和闵柔到底谁美?”  石清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掌,踌躇半晌,道:“二十年前,你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内子容貌虽然不恶,却不及你。”  而后,梅芳姑又问:“当年我的武功和闵柔相比,是谁高强?”  石清道:“你武功兼修丁梅二家之所长,当时内子未得上清观剑学的真谛,自是逊你一筹。”  梅芳姑又问:“然则文学一途,又是谁高?”  石清道:“你会做诗填词,咱夫妇识字也是有限,如何比得上你!”  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  石清仍是摇头,道:“内子一不会补衣,二不会裁衫,连炒鸡蛋也炒不好,如何及得上你千伶百俐的手段?”    这样完美的女子,缘何石清偏偏就是不喜欢,却要对那个温柔平庸的闵师妹爱得死心塌地?  梅芳姑终于问了,只听得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这样的解释,原是怪极。  好比如今拒绝表白的万能招数,便是发一张好人卡:“你太好了,是我配不上你。”  世上的癞蛤蟆,从来是不惮以吃天鹅肉为荣的。如果对方真如自己心里想的那般好,纵是天差地别的也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如罗密欧与朱丽叶那般,都可以不顾两家死仇而真心相爱,“我配不上你”算是什么理由?  石清对梅芳姑的不爱,倒并非令狐冲对任盈盈的疏离感——冲哥只觉得圣姑实在太好,好到挑不出一丝不好,因此虽然牵着她的手并肩而立,却总有种隔着重重云雾看不清她的错觉。  而石清的心情,倒更像是陈家洛之于霍青桐。  对方实在太好,好到让自己心累的程度。与其高攀上那朵遥不可及的天山雪莲,倒不如紧紧握住家门口那片清新可人的小野花。  因此上,玄素庄庄主夫妇,“黑白双剑”石清、闵柔数十年来仗剑江湖,默契无极,两人宛如一体,又处处讲理知礼、行侠为善,虽得了好名声与好人缘,但终究不过是一对凡人。  两人的天资质素没有什么差异,在一起不会有压力,虽然没有惊喜,但也贵在这种完全把对方掌握在手心里的幸福。  可惜了痴心错付的梅芳姑——她倒颇像那李莫愁,纵使美艳绝伦、文武双全、痴心一片,却爱错了一个凡夫俗子,败给了那完全不在一个等级的平庸女子何沅君。  赤练仙子死前中了情花的毒,昔日的种种温存都涌上心头,然而过去越是温暖,如今便也越是疼痛。  梅芳姑自毁容貌、隐居山间,夺来挚爱之人的亲生孩儿却终究舍不得杀,直至抚养对方长大。带着那颗殷红的守宫砂寂寥半生,却仍看到那个自己爱了一世的男子,携着另一个女人的手,毫不怜惜地挺剑要刺入她的胸膛……  如此的撕心裂肺、伤心绝望,只怕也不亚于中了情花剧毒的李莫愁。  虽说一直都冷淡疏离,但从石破天的品行上看,梅芳姑的教育倒远远比闵柔那庸俗的溺爱要成功得多。  她那番刻在石破天心中的教导,令得书里书外的人都是印象深刻:“狗杂种,你这一生一世,可别去求人家什么。人家心中想给你,你不用求,人家自然会给你;人家不肯的,你便苦苦哀求也是无用,反而惹得人家讨厌。”  这套理论,恐怕也有些自怜自伤的成分在内。但也由此可见,这女子的一颗冰雪聪明的七窍玲珑心。  金庸塑造的一个个完美而寂寥的女子,似乎也是在诉说一个道理:女人,永远不要太聪明,太美好。适当地示弱,适当地笨拙,适当地无能为力,让男子有逞英雄的余地,方才有获得长久爱情的可能。  正如黄蓉天资那般聪颖,哄来了北丐洪七公当师父,偏偏自己只学漂亮的逍遥游掌法,而且还不专心用功,把最好的机会都留给了她的靖哥哥。她道是:“你武功学好了,在我身边保护我,不也是一样么?”  最聪明的女子就是懂得在适当的地方弱下去,亦惟有让对方比你强,对方才有非留在你身边不可的理由。  只可惜明明看透了这个理由,我自己却始终没办法做到。  也罢,假使我平凡,或许可以获得凡夫俗子的垂怜与相守,但却须得如闵柔那般娇怯怯的善解人意,这般委屈天性,委实不是一件易事。  既然做不到楚楚可怜,那么不妨让自己更优秀一点。  虽然注定要被陈家洛与石清那等男子望之重之敬而远之,但既已做到如此洒脱不羁、桀骜不驯,在这茫茫人世间,说不定便可遇上一个孤傲的黄药师,或是自负的谢烟客,从此安然相伴于桃花岛或摩天崖上吟诗作曲。  这般奇遇自然不是凡俗夫妇可以望见的幸福,却必定是他们穷尽一生一世,亦望尘莫及的绚烂绽放。        【我的金庸书评集《忘则怎生便忘得·闲品金庸笔下的爱情》购买链接】http://product.dangdang.com/23699333.html微信订阅号:misslintanxi
  •     不喜欢网络小说后,就开始讨厌起书的厚度,越厚的书越讨厌,挑薄的不是不喜欢剧情,便是文章太严谨,搞得现在选书就像要在一箩筐蛋中挑个合适的蛋煮似的,种类很多,样式有大小,可还是要吃了才知道滋味如何。///网络小说是乱糟糟的那种,乞丐也可以拿几块钱泡网写本“某某某漂流记”云云……可自己又不怎么喜欢死人的文章,不喜欢读来很累人的书,如《红楼梦》听了个十几年,也只是记熟个名字,若年轻人能读完整,我是该撞墙啦。[br/]///前几天看一朋友上网看的电视剧《侠客行》到是让人怀念起来。金庸的小说还没看过一本完整,一来是大都看过电视据,剧情路线大都知情,就没什么神秘感,在者就是不喜欢武侠小说,看过一本《九鼎记》算武侠的话,也只看过这本。不比80后,90后看金庸小说的要不是书呆子,是比较少的,大都男孩子看了玄幻,女孩子就去看言情啦。[br/]///总之,最近书荒闹的厉害,不看又心里痒痒的,才弄《侠客行》消遣。[br/]///下载的电子书,书不厚,随读了几天,是好多原因,但是很不错的,不过也不敢评个很差,怕引发口水事件,可书叫偶看完了,那就是发自内心的赞美,唯一郁闷便是看完不痛不痒没点感觉,就得继续找小说。[br/]///不过“狗杂种”那种大运真是天理不容,吃个包子吃出个玄铁令,走火入魔练出个盖世神功,喝几葫芦毒酒喝个功力大进,去侠客岛半个字不识的他看了几副图,直接天下无敌啦,坑爹呢,偶也不是嫉妒,毕竟傻人有傻福,坏人有坏报。[br/]叮叮当当也很叫人欣赏,除谈玩,绝对的个性女子。最叫人欣赏的是梅超风,全书只出现一次,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很令人佩服。[br/]///其他人就不记得啦,小说看完真没感觉,很郁闷啊。
  •     金庸惯会写痴心人,当初对夏梦那段痴恋大概伤彻心扉,于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爱而不得的苦情人在小说世界里陪他。《侠客行》里最惹人泪下的当数梅芳姑她那时年轻貌美,温柔贤惠,又有一身好本领,含羞爱上石清,孰料对方喜欢的是样样不及她的小师妹闵柔梅芳姑的悲剧,多半源自性格,少半由于爱不得。此女子必定十分骄傲自尊面皮薄,并且处处存了争强好胜之意,所以被拒绝后才如此恼羞成怒,做出伤人害己之事,直到临死仍咽不下一口气,非要问明白到底自己哪里不如人她至死未懂,爱情本来就不是算术题,加减乘除后有明确答案,亦不是PK台,谁艺高人胆大便能赢得对方归。她就是个偏执的孩子,咬着牙修炼许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熟后抄起家伙去打擂台,比输了更令人愤懑的是,连对手都没找到把金庸小说当作恋爱宝典看,有些姑娘越看越困惑。你说你要不够机灵伶俐吧,黄蓉这样玻璃心肝儿的一准把你比下去;你说你要色艺俱佳吧,香香公主这样天真烂漫的眨眨眼就让男人大呼清纯;若是学王语嫣的痴心,怎么死的都没弄清楚;若是学周芷若的狠心,恩,倒是能死个明白若真想学,看石清这段话就够了。感情这回事,甭管它和什么荷尔蒙荷罗蒙多巴胺生长激素相关,总之你知道它与理性无关就对了。所以,碰上一个对你没兴趣的男人,该哭哭,该难过难过,然后第二天照镜子冲自己笑一个,寻找下一个Mr.Right吧!分析自己的利弊?朝他喜欢的样子努力?姑娘你省省心,这都没什么用如果你没有任盈盈的好运气,等到小师妹结婚乃至翘掉的那一天,就别想着勾搭令狐冲了,乖乖找个田伯光嫁了;如果你没有赵敏那样的心思和抗打击力,忍住大小姐脾气小姑娘性子该温柔时温柔该妩媚时妩媚该受委屈时受委屈,就别和其他姑娘争张无忌了,抓住自己的宋青书入洞房吧。不是我劝你悲观,若男人不爱你,他就有一万个理由。你贤惠,他说自己喜欢刁蛮的;你刁蛮,他说自己喜欢懂事的;你懂事,他说自己喜欢娇俏的;你娇俏,他说自己喜欢大方的。其实他想说的就一句话,碍着面子没说出口:姑娘,你真不是我那盘菜别说男人贱,女人不也一样?石破天不比石中玉品行端方为人可靠,叮叮当当为什么不爱他?而且你看,俩人长得还一模一样呢再说点题外话:写《侠客行》的时候,金庸已经写足了大侠,桀骜不驯有杨过,侠肝义胆有萧峰,忠厚憨直有郭靖,多情软弱有陈家洛,就算你想找一个最像普通人的大侠满足自己的英雄梦,他都一早备好了袁承志《侠客行》是本小书,作者的心却不小。他写出来的男主角和之前都不一样,跻身在金庸群侠谱中照样风格鲜明。确然,石破天身上的呆小子气质像极了郭靖袁承志等一号人,但呆也是各有各的呆法。石破天并不见得性格使然,更多是缺少后天教化,于人情世故全然不懂不会,用今天的话说,叫天然呆看他和谢烟客的对话,是全书最精彩处之一。海客从瀛洲,烟波微茫信难求。谢烟客的名字,大概从这句诗演化而来。这位大侠身上孤傲冷僻的气质,确实不像吃包子油条能培养出来的。当腹黑大叔遇到天然呆正太,啧啧,你看金庸大侠确实不同凡响,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写过这样的桥段,而且精彩非凡、令人捧腹。今天的耽美写手都应该找来看看金庸一向勤勉,毫不吝啬为读者构建一个面面俱到的武侠世界,用小小一支笔写出形形色色人,千条万绪供你慢慢揣摩。在《侠客行》里,金老有些无心恋战,起了怠惰心,最终呈现的似一个粗粗填充过的故事大纲,许多情节没有完全展开,最终也是草草结尾,未及交代很多人归宿。若仔细推敲,剧情有不少漏洞。别的不说,石清闵柔夫妇一开头便见过小乞丐石破天,为何没有一句提到他长相酷似爱儿石中玉?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长乐帮就呼噜了这么多,丁丁当当傻乎乎就喜欢贱男人,真是活该不幸福
  •     傻人有傻福
  •     两天熬夜读完,跌宕起伏。
  •     我从没想过这是金庸最悲伤最朴素的故事,小时候一点也没看懂
  •     故事有点俗套,双胞胎,穷小子的奇遇,隐居世外的高手,但不管怎么样,读起来还是一气呵成
  •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蠢萌蠢萌的一本书啊
  •     明摆着的事实,石破天不就是石中坚吗?收尾过于仓促,除了石破天外,其他人物形象异常单薄,而且石破天的主角光环真的无解。
  •     什么破玩意
  •     也许侠客行的所有故事,不过是熊耳山枯草岭草屋前那个少年的午后一场梦,阿黄还是那只阿黄。
  •     看完小说才发现故事原来这么短,阴差阳错,造物弄人,武侠里的江湖龌龊横生却又问心无愧。
  •     最不靠谱的武功秘籍来源
  •     有点像推理的武侠,铺垫了整篇的侠客岛,最后感觉这就结束了?武学之人,执念太深。
  •     2017.4.5
  •     #金庸12#可对照《连城诀》。不会再读第二遍。
  •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     走路听书。似乎是唯一一部没有历史背景的金庸武侠小说。如果说《天龙八部》说的是佛理,《笑傲江湖》说的是政治,那么《侠客行》说的是哲学。小说直指人类三大终极问题,具体化到石破天身上:我是谁(石破天的身世之谜乃至更深)?我从哪来?(石破天父母和出生)我往哪去?(石破天的未来迷茫)。其实孪生兄弟这种强行解释,并不是一流小说的元素,也挺容易让被吊起胃口的读者失望。
  •     石破天虽然之前被叫做狗杂种,实际上全篇最有人情味的就是他。实在是拥有世间难得的赤子之心。以石破天不识字得到众人追寻多年的秘籍,似乎是对在红尘中挣扎的众人的最好讽刺。文尾戛然而止的身世之谜的答案,实际上也已呼之欲出。过瘾,过瘾。对石中玉这小贼的安排也非常恰当。
  •     差评!读来让人生气,情节设计也是相当不合理,金庸小说中的次品!之所以能出版,完全是占了金庸的名头!
  •     看到酣处,以为接下来石兄将要在武林中叱咤一番,结果戛然而止了……狗杂种和谢烟客那段极有意趣,难得,谢烟客的戏份少了点……总的来说,有虎头蛇尾之嫌,金大师若是把它写全乎了,不在其余诸部之下
  •     全书都是带着悬念在读,直到中后部分得到解答。但是最后作者又抛出一个大悬念,石破天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生孩子。没有给出答案,感觉意犹未尽,但开放式结局也很有意趣。推荐。
  •     一般
  •     金庸小说里并不惊艳的一本。只是对于侠客岛倒是有些意味深长。终其一身追求武侠奥秘。除了那些真心沉醉武学的。(这没法判断,除了自己内心知道)其余都是为了什么而殚精竭虑几十年不回中原呢。金庸笔下的英雄少年总有些是“蠢笨蠢笨”的。满满的一颗赤子之心。在书中总可以逢凶化吉。在现实生活中只怕是侍剑的结局了。赏善罚恶很讽刺吧。谁来制定规则标准呢。可以说不知内情的人就会以讹传讹。导致江湖上人心惶惶。可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凭借武力也未必让人信服。说到底还是宣扬了弱肉强食的理念。侠未必侠。义未必义。仁义道德下谁是人谁是鬼。没有撕破脸之前我们都最好遵循着人性。石破天的纯真大概是作者最后的向往了。
  •     小伙伴推荐的。故事情节有趣,总有一条线牵着你想解开谜团。男主真可谓傻得可爱,每每都会感叹:机关算尽最敌不过天真无邪,金庸老爷子写得很幽默,所以是会笑看里面的人费心劳神为自己利益争斗。整个故事或许没有射雕那么宏伟的历史背景,但可以说着笔都在点,故事连贯好看,就是感觉结局略仓促了。
  •     B2017010-011:真的是无聊,堪称金庸小说的下限……附在书末的《越女剑》还有点意思。
  •     傻人有傻福?
  •     几处招数之名颇有趣味。引用李白侠客行之处又颇有唐诗剑法之神韵。不喜叮叮当当之为人。习得诸如鲍鱼之肆、慢藏诲盗等词,不枉拜读此书。
  •     比较普通,但我看的还是很有味道。投海那里,如喜剧版的希腊神话。
  •     不太喜欢这种笨笨的主角…结尾也太无聊,有点像雪山飞狐
  •     自反,有趣,“我就是狗杂种”时时笑出声。bug、爱情故事不好看都可以原谅。
  •     叮叮当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了呀?狗杂种!对那个什么梅和石破天他父亲之间的爱情表示很唏嘘啊,金老写得很现实。
  •     金庸短篇真的没长篇好看
  •     好书!好书!连续两天,半夜读到三点…两口气读完。大呼过瘾…金庸集小成之作。
  •     善良淳朴诚实歪打正着大难不死学会绝世武功的男主。遇上美少女,倾心。遇上黑白双侠,受照顾。只能说是个有福运的男主,性格不稳定,不怎么突出。 “我妈妈常跟我说:‘狗杂种,你这一生一世,可别去求人家甚么。人家心中想给你,你不用求,人家自然会给你;人家不肯的,你便苦苦哀求也是无用,反而惹得人家讨厌。’” 最好是李白的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人。是了拂衣去
  •     金老的每一部小说都是经典!
  •     没啥印象了,只记得侠客岛看蝌蚪了。
  •     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     第一次读金庸小说,便挑了这本《侠客行》当开胃菜,故事结构完善,剧情紧凑,没有宏伟的历史背景,也没有荡气回肠的恩怨情仇,就是一部少年奇遇历险记,读来轻松惬意,种种夸张的设定倒像是童话故事的隐喻。
  •     读完的金庸小说
  •     绝圣弃智,大智若愚。说是写爱子之心,可全书侠客行三字,却是让人印象深刻。一个如此的石破天,才是后期金庸心中理想的侠客形象。
  •     隐晦地黑集中营,至于是哪个阵营的,到时候金庸会表态的
  •     双胞胎产生各种误会,原来金庸也来晚上一次呀。7.3分
  •     大多旨在自圆其说,缺少精雕细琢
  •     喜欢这种带些玄学的东西。
  •     很好
  •     金庸随意之作
  •     童年回忆,标注一下。
  •     一本会上瘾的小说。
  •     神tm结局 金庸这本书很套路啊
  •     17.3.8
  •     果然是史上最屎金庸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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