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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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6
ISBN:9787020012107
作者:霍桑
页数:208页

作者简介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至一六三○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清教徒(加尔文主义者),史称“清教徒国父”(又译作“天路客国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政教合一、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限制感情,推崇理想,禁绝私欲;后来其中某些教派在北美殖民地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笞。

书籍目录

译本序一 狱门二 市场三 相认四 会面五 海丝特做针线六 珠儿七 总督的大厅八 小鬼和牧师九 医生十 医生和病人十一 内心十二 牧师的夜游十三 海丝特的另一面十四 海丝特和医生十五 海丝特和珠儿十六 林中散步

内容概要

霍桑开始是以短篇小说家著称的,诚如第一个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的爱伦·坡(1809—1849)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预定的效果。”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霍桑曾在作品中多次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我们姑且不去争论这样分类的概括性与各自的定义,但无论如何,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绘,浪漫主义则侧重于主观抒发。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 时,也就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他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成功,不愧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这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他之所以重心理描写,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和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颁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传统的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他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因此,在霍桑的作品中,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在《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翰·班扬在《天路历程》(1678—16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的象征比拟笔法却另辟溪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缺了便会显出不足。这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经过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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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6条)

  •     说实话,不是很喜欢这本书的语言,矫饰、浮夸,太过于煽情,情感奔放,再加上译文的原因,大长句读得让人头痛。所以,并没有逐字阅读,而是跳着快读,以把握文中主旨为要。但纵使辞藻令人心生不快,书本的思想魅力,仍挣扎着跳脱出束缚它的枷锁,闪闪发光。书本对那一时期清教徒思想的虔诚、单纯,以及这种特质所造成的特有的残忍,描绘得极为精当,我很不同意这是一种虚伪,恰恰相反,那时的人非常虔诚,非常真诚,真诚到不自知;而人们在当时宗教的束缚下,仍会有对戴罪同类的爱,仍会有用自己眼睛看世界的本能,仍会有超脱教条的清新思绪。书展现了美国的高度自治,人们的民主,哪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由人们来讨论决定;也同时展现了民主的残忍,百姓的暴政,民主是对异端进行压制的制度,有时比权力专制更为可怕,因为在民主下,异端得不到同类的爱与温柔,会被身处的社会舆论活活压制,而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异端。书中刻画了让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坚强、聪慧的海斯特,作为异端,生存了下来,在表面上驯服社会的规范的同时,内心却跳出时代,预见到了在未来,这种遏制人性自由的规范早晚会被砸烂,但她也意识到时代的沉重,并不会盲目向迷惘的女性宣讲应当自由;珠儿,一个可爱的孩子,保留了孩子全部的童真,未受到同时代孩子压抑个性教育的荼毒,但在他人看来,这孩子的不羁不啻为撒旦的礼物;医生,孜孜不倦追求真理的人,却也因为这种执拗陷入另一方向而邪恶,他对疾病的认知我很赞同,肉体上的痛苦,无不有病人精神思想的顽疾作诱因,要想治好病,需要探究病人的性格气质……总之,书本精彩绝伦地描述了一个时代,和被打上时代烙印的形形色色的人们。时代的先驱者们痛苦、迷惘、被压制。今天的我们看他们,扭曲至极,不知后世的人类看我们会作何观感~
  •     那个时代当中,属于清教徒的他们,追求的是一种圣洁的灵魂。他们过著简单的生活,严肃的面对他们的生命。 如果牧师和海丝特是个无神论者,他们大可以很快获得平静。但在他们那个时代,责任的意识是何等的强烈,他们对于彼此的灵魂尊重,以至于他们如此严肃的来看待自己犯罪的问题。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犯罪相当于对神的亵渎,是不能像旧教一般买赎罪券还债的,但他们是多么渴望仍成为圣洁,是可以上天堂的,所以海丝特在这样的光景下才这样的渴望可以藉著苦难拉洗清她自己的。 于2004-11-19 23:06
  •     第一次写评论 很害怕 而且是5年之前看的了 所以如果内容有出入 大家见谅我一直很俗 不看名著的 但这一本书 让我深深的震撼了! 除了对小珠儿没有什么印象 (对不起小珠儿!)其他的主角都特别丰满!女主: 海斯特 爱得纯粹 活得坚强 不因为得不到清教徒的认可而自暴自弃 她一直坚守的那份爱情 那份善良与勤劳 ; 当珠儿嫁人, 她重新回到波士顿 却依然带着代表着adultery的 子母 “A” 我的娘啊 在我看来那个A简直就亮了啊 闪着光芒啊!男主:牧师 丁梅斯代尔虽然对他的描述不够多 但是我超级能感受到那一份 被道德和情感和理性而折磨的悲惨他如此备受尊敬 他却知道自己有罪他还要在祭坛上逼迫自己所爱的人说出与之通奸的罪人多么大的讽刺 ! 多么可怜又无奈的人他事业上的成就完全来自他灵魂的纠结(PS:不知道为什么 我总觉得牧师和安陵容身上有同一种特质,他们都让我觉得可怜)男2: 齐灵窝斯 医生为了报复而活 达到目的了 人生没有意义了 就这么去了!人啊 要找对目标啊!

精彩短评 (总计52条)

  •     这本书充分展示了女人的内心比男人强大。
  •     2016.12.25-快看到结尾了,隐藏的秘密越来越清晰,证实了开头的猜测,其实也是作者故意留下了答案,小伯尔真的和恐怖片里的小孩子一样,一个小孩为什么这样写?企图以苦难来获得自我解救的女主人公,和梅牧师之间终究逃不过一场最终的结果吧,不然这本书也没了意义。
  •     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怎么会让她独自一人生活,所以最后出轨,也是双方共同的原因,但世界对于女性本来就不公平。红字的象征意义也挺有意思的。
  •     按照美帝高中英文文学赏析的方式读的第一本书。
  •     无论被世俗置于何种境地,要记住坚强,别丢掉善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     小时候被书中信仰的力量震到看了好多霍桑的书,现在回头看写的很干瘪。
  •     马 有些人还真是想在他脸上大大的烙一个红A
  •     人性
  •     信仰的虔诚
  •     “A”字(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意为通奸)。赫丝特被判处终身佩戴红色的“A”字,无论什么时候她走在大街上,都将被其他教会会员鄙视。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赫丝特甘愿受罚,独自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独自承受着众人恶毒的语言及唾沫和白眼;监禁期满后,赫丝特完全可以扔掉胸前的“A”、离开新英格兰那个让她饱受屈辱的地方,但是她选择了留下,因为她心爱的“那个人就住在这里,此处有他踏出的脚印。她自认为和那个人结成了一种在这个世界上得不到承认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将把他们一道送上末日审判席,并将审判席变为他们婚礼的祭坛,使他们在茫无涯际的来世结合在一起。”这也正说明了在她的心中仍然保有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正是这份爱给了她勇气和力量得以忍受巨大的痛苦,也正是这份爱支持她仍然留在了新英格兰期待美好的生活。赫丝特能做一手好活计,她的针线活真是巧夺天工。凭借这种活计海丝特仍可以养活自己以及一天天长大的孩子,过着衣食不愁的生活。除了维持生计,赫丝特别无所求,把余出的钱拿出一点打扮自己的孩子,而其余的则捐献给慈善事业,施舍给比她幸运的穷苦百姓,尽管这些受了恩惠的人时常侮辱她。赫丝特天性善良,在人们遇到困难时,她都尽可能地给以帮助,“没有任何人能像她那样乐善好施,那样喜欢周济贫困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灾难发生,她都会立刻找到自己的位置,服务于公众或造福于个人。”那刺绣的红字闪射出非凡的光芒,给人带来慰藉。久而久之,赫丝特表现出的温暖和宝贵的天性逐渐赢得了人们普遍的好感,而她胸前所佩戴带的红色字母“A”在众人的心中也有了另外一番含义:“红字成了她事业的象征。她乐于助人,而且精明强干和富于同情之心,最后,许多人都拒绝再用原来的意思解释红色的‘A’字了。他们说那字的意思是‘能干’(Able),因为赫丝特•普林虽然是个妇道人家,但却无比坚强有力。”他们不再把红字看作罪恶的标记,而是视为她积德行善的象征。《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小说主题思想深邃、想像力丰富、写作手法独特。作为小说主要线索的红色字母“A”被作者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从最开始出现时的“通奸”到后来的“爱情”、“能干”、“受敬佩的”,通过字母“A”含义的不断变化,我们可以看出霍桑对主人公赫丝特•普林热情、善良、勇敢的天性的赞美。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霍桑的另一写作意图,即谴责清教徒的卑劣行径。“清教徒倡导勤俭、反对奢靡,无疑是净化社会的一剂良药,但是标榜禁欲,让世人过苦行僧般的生活,多少有泯灭人性之嫌。”
  •     啦啦啦小学当小黄书看的
  •     有色眼镜。
  •     看了一版翻译很差劲的电子书,太影响阅读体验了。
  •     语言是真的很宗教了,如果不是真的很想看看最后郝斯特有没有和丁梅斯代尔牧师逃走成功,我一定会读不下去…
  •     直到感受到了自由 她才知道它的重量
  •     比《苔丝》好看,我好喜欢铂尔。铂尔刻画地最好。
  •     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心理小说,但是算是在外国名著里真的算是比较有意思的小说了(毕竟人人都应该看一看的大卫科比菲尔看了几次都没能看完)
  •     想起了霍桑的那句话:When I am dead, I hope it may be said:His sins were scarlet,but his books were read.或许整本书在讲述不伦理的结合,但是却未从中看出一点的病态与羞耻。海斯特佩戴着象征耻辱的红字,但她的忍辱与对真爱的坚贞却让她的红字仿佛受到了上帝的宽恕,她活得有尊严,而珠儿就好似那救赎的天使。而牧师最后的选择也告示了那个无情的世界:病态的不是他们,而是这个封建不开化的社会,是被仇恨与嫉妒冲昏头脑的齐灵渥斯,一个堂堂的智者学究尽会处心积虑,做魔鬼的走狗,潜伏多年只为复仇?爱情无罪,爱情可贵!错的只是那个思想禁锢的社会,错的是人心可畏!!!
  •     没怎么看懂
  •     每个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红字”如影随形。
  •     伟大的女性形象与做人真诚
  •     从此不敢穿只有一个字母“A"的衣服。
  •     海丝特成了我最爱的女性文学形象,很幸运在对爱、对世界还懵懂的年纪看过这本小说。
  •     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宗教和殖民的故事,女主算是个真圣母吧,这是我看过的第一部,从人内心的自我惩罚去探讨生命的
  •     人在社会面前的无力,高中交换时english literature课上要求的书目,当时只觉得晦涩难懂。
  •     可以说是十分宗教也十分anti宗教了
  •     我是抱着我要看完的心态看完的···
  •          《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意识,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红字》探讨了罪与罚的问题,作者塑造了四个矛盾的人物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霍桑对清教教义与人性的思考。这四个主人公并非单纯地是善者或恶者,他们是多维的、立体的,是圆形的人物。探索他们的复杂心理,可以窥见清教对人们的影响。
       一、真实勇敢却又虚伪的海丝特
         海丝特·白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古老贵族世家。年轻貌美、热情似火的她嫁给了一个年老的学者,他们之间很难说会有真正的感情,但也可以相互依靠度日,海丝特也恪守妇道。然而,她的丈夫热衷典籍,又与海丝特长期分离,更何况有传闻他已经去世,海丝特便与牧师发生感情,生下一女。但是,她犯了那个年代最严重的通奸罪,有着贵妇风范的她却要在17世纪波士顿这个小城接受审判,要终身胸前佩戴“A”字以表惩戒。面对这样的惩罚,她表现得勇敢、无畏。当被问到孩子爸爸是谁时,她一直不肯说,愿意自己一个人承担罪责,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在那个宣扬禁欲的年代,她的作法必然为人们不齿。她是17世纪美国殖民时期清教的牺牲品,人生中的美好被无辜扼杀。海丝特本不是清教徒,但她也受到教义的影响,也认为自己有罪,还勇于公开自己的罪行。她也愿意赎罪,用自己的辛劳,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把别人对她的嫌恶转化为尊重,本代表通奸(Adultery)的“A”字,最后却变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el)的含义。霍桑通过这一人物形象表达自己的清教善恶观:要勇于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要通过自己的“善行”为所犯下的过错赎罪,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拯救,从而避免更大的痛苦。
         然而,海丝特也是虚伪的。她为了真正的爱情,背叛了婚姻,尽管她和齐灵渥没有感情。她表面上离群索居,是在赎罪,热心帮助别人,但在海丝特内心深处,有着不满清教的叛逆。她把胸前的“A”字绣上奇巧的花边,足以表明她的反抗,她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对于海丝特的反抗,作者是持赞扬态度的。“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当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因此也许她日常受辱的痛楚,终于会荡涤她的灵魂”。看起来,她似乎在真心受罚,但我们也可以读出她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是丁梅斯代尔。她在这里甘愿爱人鄙视,也是为了等待能和心爱的人再聚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海丝特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事实上,霍桑在描述的过程中没有偏重四个人物中的哪一个,作者探究每个人物心中的秘密,揣摩他们的心理,所以说,他们四个都是小说的主人公。
       二、敏感懦弱却又真诚的丁梅斯代尔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而有前途的牧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天天宣扬教义的他也犯下了和海丝特一样的罪行。可是,由于他的敏感懦弱,他不敢将罪行公之于众。让海丝特一人面对这巨大的压力,自己却选择逃避。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不将罪行公开,他就无法解脱,7年来,他忍受着比海丝特更大的心理折磨。
         但他也是有另一面的,一定程度上说,他也是真诚的。虽然,他仍然每天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他一直在内心深处受摧残。丁梅斯代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伪善,多次想在众人面前坦白罪行,却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受着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时刻反省自己。他认为海丝特是幸福的,她可以公开佩戴红字,而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在暗中灼烧。他曾无比振奋地想离开殖民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选举日上,他在精彩的演说后,站到绞刑架上,与海丝特和珠儿一起,坦白自己的罪行,以死超脱。丁梅斯代尔,为教义耗尽才智与心血,他也是清教的牺牲品。
       三、凶狠阴险却又可怜的齐灵渥斯
       齐灵渥斯在小说中就像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当他出现在波士顿时,穿着一身“文明与野蛮”相混合的衣服。这个出场就有几分令人生畏。霍桑对齐灵渥斯的行为也是深表痛恨的,年迈的他娶了年轻多情的海丝特,这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 两年后,他与妻子再相见时,妻子已站在绞刑架上,成为通奸犯人。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失去理智,寻找破坏家庭温暖的人。他伪善地扮演成一个好心的医生,不断接近丁梅斯代尔,花费7年时间,一点点揭开隐藏在深处的秘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通过药物作用,齐灵渥斯发现了丁梅斯代尔胸前的红字时,他欣喜若狂,对其进行疯狂地报复。自己的生命也在这种黑暗的生活中失去光彩,最后,在牧师死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目标,再没有了报复的对象,不到一年时间,他也死去了。
         换个角度思考,齐灵渥斯也有可怜的一面。他毕竟是海丝特的合法丈夫,他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我的心可以容下许许多多客人,但是我孤独而凄凉,没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尽管我年老,脾气阴沉,但是,在普天之下随处都有的,人人都可以摘取并享用的那种朴实的幸福,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啊!”齐灵渥斯渴望爱,在这一点上,他是值得同情的。
       四、顽皮古怪却寓希望的珠儿
         珠儿是小说中最具有灵气的人物,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结果,是活的红字。她时刻提醒着母亲要赎罪,是母亲的拯救工具。海丝特故意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生活环境的不同也让她表现出与清教区孩子们的明显差异。她有时聪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执拗得她母亲也拿她没办法。海丝特都不禁发问:“天上的圣父啊——如果你还是我的圣父的话——我带进这世界来的是怎样一个生命啊!”珠儿缺少父爱,一定程度上,也是缺少母爱的。因为母亲海丝特对珠儿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珠儿是活的红字,是罪行的证据。更何况聪明古怪的珠儿,对爱情有着自己的超出本身年龄的价值判断,一针见血地戳到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内心的最痛处。
         同时,珠儿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霍桑对于清教教义的反抗,对人的天性的崇尚和对性的自由的提倡,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珠儿来表现的。通过这个孩童与众不同的纯真视角,作者寄予自己的希望。珠儿迷恋大自然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她的活泼身影出现在灰暗的清教区里,是那里的一支野玫瑰。
         霍桑以擅长探索人的复杂心理著称,他曾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心灵的真实。在读《红字》这部小说时,我们也无法简单定义哪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的思考。《红字》反映了霍桑的主题:“人因有罪恶的灵魂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折磨人的精神,毒化人的生活。”
  •     内心要强大 不要管别人贴的标签 遵从自己的内心
  •     跪着看完了
  •     来美国上的第一堂英语课,因为看过中文版,有些英文看不懂也能读下去,让我假象的觉得没那么艰难在美国。
  •     庆幸自己没生在那个世界…
  •     情夫是牧师,丈夫是医生。女主偷情生女儿被烙印红字A,孩子7岁,丈夫一直跟着情夫想找出破绽,两人本要坐船回欧洲,情夫心里折磨绞刑台说出真相后死,丈夫也死,女主和女儿远走,多年后回来也死和情夫埋一起,结束
  •     作者本身的纠结态,进而纷乱的结构,或许词文可飨,但也不过那个时代。
  •     故事线条很简单,女主海丝黛白兰和牧师丁梅斯德非婚生了一个女儿珀儿,这在清教时期是绝对不允许的,白兰为保住牧师的名誉与声望坚决不公开孩子的父亲,独自一人承受痛苦,但恰恰相反的是白兰反而得到救赎牧师则保守折磨后死去。女性的坚毅,勇敢; 接受(留给宇宙),坦诚(内心的安慰),雍容美貌。
  •     她再也不能借助于未来的岁月来帮助自己经受眼前的悲伤。明天有明天的苦难,后天有后天的苦难,大后天也是如此,每一天都有自己的苦难,而且与现在这悲伤的叫人难以承受的苦难几乎一模一样。
  •     这两天正是明星出轨事件火热的节骨眼上啊。出轨真的恶心,无论有什么理由。但出轨这个事儿,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条文能真正限制。只能依靠社会道德规范、宗教等因素来侧面施加压力。挺无力的。
  •     很沉重的故事…
  •     20141128
  •     因为外国文学史group work的契机读了这部经典。文字格外细腻,因此有很入迷的时候,也有很疲倦的时候。同时有买原版,奈何一页都没读完就感觉无法掌控了。读译本的时候也在想,因为语言的阻碍注定要丧失太多直接体验了。读原版必须得提上日程。
  •     博尔赫斯眼中的霍桑
  •     宗教的思想贯穿于整部小说中,对海丝黛形象的刻画比较生动,但在我看来这个故事还不够厚重。
  •     还行
  •     自由是天性,也是勇敢。 距离这本书进入我的记忆已经过了好多年。虽然当初觉得它晦涩无聊,却多年以来,念念不忘。。
  •     有婚外恋,有私生子;有恶毒的复仇,也有圣洁的救赎与死亡。再好不过的故事。
  •     我认为这本书应该在今天有一种新的意义:宗教真是愚蠢到不能再愚蠢的东西
  •     这部好像还专门留作业写过人物分析 看得气死了要
  •     我觉得霍桑是支持个人自由的,所以他觉得只要男女主角是真诚的,他们犯的错也就可以原谅了。最后男主选择临死前当众坦白让我觉得很意想不到,原本以为整个剧情都是低沉压抑的直到最后可以一家三口欢快离开。当然小说结局还是好的,不过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宗教概念还不深入,所以目前无法有很深刻的读后感。以此书作为2016年最后读的一本书,明年再见~
  •     比罪恶更痛苦的,是明知罪大恶极却不得救赎。
  •     坦坦荡荡的爱与遮遮掩掩的情。世界上还是有很多男人为了事业去放弃爱情的,男人的爱情观和女人的爱情观是不同的。
  •     A通奸不管到哪个年代都是不为人所称道的,在这本书里似乎便情有可原。B海丝特对红字判决的不服抗争带有女性主义色彩。C禁欲无聊的清教徒们。D海丝特在牧师死后还带着红字,是为什么呢?是纪念,抑或是更深层次的忏悔?
  •     人物刻画精准,象征意义明显。一个美丽坚强反抗上帝的女性海丝特,一个敏感骄傲软弱服从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精灵天使超越人类天赋的珠儿,一个有学问有钱被复仇激怒了的清教徒者齐灵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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