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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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2-1
ISBN:9787544252119
作者:(英)大卫·尼克斯
页数:384页

作者简介

主要内容:
聪慧狡黠、出身平凡的爱玛与俊美自恋的花花公子德克斯特原本像两道平行线,不会有任何交集。
大学毕业前夕的一天,两人短暂邂逅,称不上甜蜜,却深深印入彼此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此后每年同一天,伦敦、罗马、巴黎、爱丁堡,时空变换,他们焦灼、倾诉、挂念、幻想、安慰、伤害,总是在最需要彼此的时刻,一再错过。
二十年追逐的尽头,是甘美的琼浆,还是苦涩的酸汁?
如果早点懂得,幸福会不会更久一点?
媒体推荐:

英国《卫报》“年度图书”

《ELLE》杂志“夏季好书”

“理查与茱蒂”俱乐部选书

“世界读书夜”选书

《泰晤士报》《镜报》《卫报》《独立报》等媒体强力推荐
☆ 如果年轻时的忧愁往事、白日梦想常常让你感怀,那么这部小说你绝对不可错过。——《纽约时报》

编辑推荐

《一天》:20年知己20天恋人两心相约延续一见钟情、安妮•海瑟薇主演电影OneDay原著、英国年度小说榜Top1、英国畅销逾110万册、31国译本掀起浪漫风潮、继《岛》之后又一本席卷欧洲的英国小说、雄踞《纽约时报》排行榜、英国《卫报》“年度图书”、《ELLE》杂志“夏季好书”、“理查与茱蒂”俱乐部选书、“世界读书夜”选书、《泰晤士报》《镜报》《卫报》《独立报》等媒体强力推荐、台湾诚品、博客来、金石堂书店畅销佳作。

内容概要

大卫•尼克斯
英国著名编剧、畅销书作家。生于196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音乐剧编辑、演员,后专事写作。小说处女作Starter for Ten名列2004年“理查与茱蒂”俱乐部选书第一名,2006年改编为电影。
第二部小说《一天》2009年甫一出版大获好评,受《卫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ELLE》等媒体大力推荐,仅英国销量就逾百万册,更斩获当年《卫报》“年度图书”大奖,荣膺2010年英国小说榜冠军。
2011年,由其担任编剧的同名电影《一天》全球热映。

媒体关注与评论

风靡欧洲的唯美故事,带给世间最令人心碎的遗憾和惆怅。——《人物》如果年轻时的忧愁往事、白日梦想常常让你感怀,那么这部小说你绝对不可错过。  ——《纽约时报》将心融化的浪漫与错失,伴着岁月无可奈何的流逝,将一对“傲慢与偏见”的男女写得如此令人动容。  ——《ELLE》一部耀眼无比的杰作,堪称《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之后最传奇、最令人心碎的爱情故事。  ——托尼•帕森斯(英国作家)

章节摘录

版权页:德克斯特从床上望过去,只见她出现在门口,穿戴上了为之前的毕业典礼租来的学位袍和学位帽。她曲着一条腿,抵着门框,扮出搔首弄姿的模样;学位证书卷成筒握在一只手里。她的目光透过眼镜向外望着,又把帽子压下来,遮住一只眼睛。“你瞧这个,怎么样?”“挺适合你的。我喜欢歪戴帽子。现在把它摘了回床上来吧。”“没门儿。这个花了我三十英镑呢。我得让这钱花得值。”她转起来,长袍打着旋如同吸血鬼的披风。德克斯特抓住了一片衣角,她却用手里的纸筒猛敲了他一记,随后坐在床沿上,收起眼镜,一缩双肩从长袍里钻了出来。他最后看了一眼她赤裸的后背和乳房的曲线,接着,这些便藏进了一件黑色的呼吁“单方面削减核武器”的主题文化衫。算了吧,他想。除去特蕾西?查普曼的音乐,还有什么比黑色政治文化衫更能打消性欲的!他没了兴致,于是从地上拾起她的学位证书,将箍着纸筒的橡皮筋退下来,念道:“英语和历史,优等荣誉双学位。”“怎么样,眼馋了吧,哭去吧,二等学位的差生。”她抢回证书,“哎呀,小心别弄坏了。”“你会裱个框的,对吧?”“我爸妈会把它印成壁纸,”她紧紧卷起它,轻轻敲着纸筒两端,“还要塑封了贴在餐桌垫上。我妈还要把它文在背上。”“你父母在哪儿啊?”“哦,就住在隔壁酒店。”他惊得一缩,“天哪,真的?”她笑了,“不是啦。他们已经开车回利兹了。爸爸觉得酒店是给阔少住的。”她把纸筒藏进了床下。“好了,让一下。”她手肘一捅,将他挤向床铺的另一边,他让出空间,一条手臂不知怎的笨拙地压在了她的双肩下。他试探地去吻她的脖子。她扭过头,下巴紧收着,望着他:“德克斯?”“嗯。”“咱们就抱抱吧,好吗?”“当然,如果你想。”他的态度殷勤而有风度,尽管实际上他从来都不觉得拥抱有什么滋味,那是阿姨婶婶和泰迪熊的动作。拥抱会令他痉挛,眼下最好还是承认失败、尽快回家。然而她把头靠过来,安然占据了他的肩膀。他们僵硬地维持着这个姿势,忸怩了一会儿后,她说道:“真不可思议,我怎么会说出‘抱抱’这个词儿。乖乖——抱抱。对不起了。”他浅笑着,“没关系,幸亏没说‘依偎’。”“‘依偎’好难听。”“或者说‘拥吻’。”“‘拥吻’就恶心了。咱们得保证绝不会‘拥吻’。”她说罢旋即后悔了。怎么,难道以后还会在一起?可能性似乎不大。两个人又陷入沉默。此前的八个小时,他们谈过也吻过,黎明来临之际,都深感疲乏。从乱草丛生的后院里传来乌鸦的歌声。“我喜欢这声音,”他的嘴埋在她的发丝中,嘟囔道,“破晓的乌鸦。”“我讨厌。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会后悔的事。”“就因为这样我才喜欢它。”他说道,暗自盼望再次表现得深沉而有魅力。过了片刻,又补上一句:“这么说,你做过?”“什么?”“让你后悔的事。”“你是指咱们的事?”她捏紧他的手,“噢,我估计会吧。现在还不好说……天亮了再问我吧。怎么,你后悔了?”他用力吻了吻她的头顶。“当然没有。”他说道,心里暗想,这样的事绝对绝对不能有下一次了。她对这个回答颇为满意,于是蜷着身子靠近他,“我们应该睡一会儿。”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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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0条)

  •     我看的是这部书拍成的电影,但是我想大概的感情还是表现出来了。它采用流水的方式记录了两位年轻人从年轻到中年的生活,我很喜欢那位女主角,她真心的喜欢那位纨绔子弟,但是最后他喜欢的人为了工作,为了生活,和一个不喜欢的人结了婚,而她呢,在慢慢的变得苍老,和一个令自己很是讨厌的人结了婚,最终两人的婚姻都是以悲剧告终。最后女主角把自己从年轻到中年的生活和爱情记录了下来,写了一本书,最后成了一位作家,从一个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但是此时的男主角混的却是很不如意,最终男主角找到了这位女主角,最后的最后,他们在一起了,女主角并没有自己变得发达了,而嫌弃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因此我很喜欢这位女主角。最后的最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但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女主角除了车祸,然后看到这里,我作为一个男生,却差点留出了眼泪。。然后就是男主角开始和女儿一起生活,经常带女儿出去玩,在玩的时候,他常常会想起和女主角在一起的快乐,很是让人羡慕,他不断地回忆,最终两个人在追逐,追着追着就有了书中封面的那个很吸引人的画面,浪漫,温情,但又是悲剧的一部书。生活本来就是这么的平淡,找一个互相喜欢彼此的人,平平淡淡的过一生,但是生活也总是这么的出人意料,未来的事,谁又知道呢?
  •     一个关于友情,关于爱情的片子。看下来的感觉还不错。 两个人因为某些阴差阳错而让相爱延迟了,正因为如此,才让他们更加了解对方贴近彼此,一年又一年各自生活,恋爱,结婚……但在约定之期又相互分享。或许他们相爱得太迟,但是彼此幸福珍惜。虽然不是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也是不错的结尾,很有感觉。值得看下!
  •     爱情对于我们来说,十分神秘,就如书中说的一般(或是电影里面出演的一般),你爱的那个人,不一定和你在一起,但是心里有了这个人,就已经足够了,不会再去想会不会有个结果。但是人常常又是矛盾的,越是不想强求去有个结果,却又不想自己错过这次的相遇。男女主角,反反复复,我只能想到这个词来形容,看到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其中的孤独和无奈,又能找何人倾诉。爱情是伟大了,却又是自私的,错过再相遇,也许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这才是爱情该走的路吧。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错过了三次 剩下了三年
  •     也太刻意了…
  •     我可能不会爱你
  •     从大连度假回来的列车到站时,天刚刚擦亮,随身携带的包比我更慵懒一些,没有随我下车,悄悄的弃我而去,随车走远了。旧的物,终有它不愿留下更久的时候。
    想抓紧补觉的午休,同事捎回了新一批的购书,睡意全无,开始阅读小说《one day》
    小说里的女主爱玛和男主德克斯缘起于大学毕业后的短短一夜,那时是1988年,德克斯还是个自负的公子哥,爱玛是朴素的灰姑娘。德克斯在父母面前勉强的介绍爱玛是only a good friend,面对德克斯电话号码的问询,爱玛却热忱满满的将不同住处的电话号码、父母的地址、邮编,甚至父亲的传真一一写给德克斯。故事的章节是以年为单位一点点推进的。接下的日子,德克斯游走于各色女郎之中,爱玛在服务员、教师的谋生职位里挣扎着自己的作家梦。两个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开口分别向下和向上不同的抛物线。在某一年的各自极点后,德克斯经历了事业的失败、爱情的失意、以及亲情的逝离,爱玛却心想事成的成就了自己的梦想。几经周折渐变出色的爱玛与阅历归真的德克斯走回到了一起。只是很快,赴约的爱玛在路途上因车祸离去了。爱玛的死,一下子,疼了我很久。后面的章节,无法太入心了,大概是德克斯对爱玛的悼念吧。
    许是想弥补缺憾,许是想让自己的阅读更有形象感,刚刚看了它的同名电影。同样是在爱玛出车祸那里,泪水夺眶而出。许是心疼爱玛,许是心疼爱着的女子。
    one day ,是1988年到2007年的每个7月15日。
    一共有二十个。
    其中的几个,爱玛和德克斯会在一起。
    其中的几个,爱玛失意需要德克斯,德克斯游走于各色女郎而不甩她。
    其中的几个,德克斯失意需要爱玛,爱玛阴错阳差的忙碌无能相助。
    其中的几个,德克斯和爱玛,爱玛和德克斯,在一起。
    2007年7月15日,似乎是小说里,德克斯对爱玛的最后一次纪念。
    然而,那一天,2007年7月15日,刚好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我知道这算不得什么,世上总有许多巧合,它们只是刚刚巧是 a same day。
    thank for the love,though past.
    life is good,just ***e you said.
    best wishes.
  •     我先是一口气看了原文,然后又看了电影,美女帅哥加盟,让人更是爱不释手。大学毕业的最后一天里,女主角与男主角一见钟情,但是彼此却没捅开那层窗户纸,做了20年的比情人还要亲密的知己,最终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幸福太短暂,仅仅20天恋人,女主角就遭遇车祸,让男主角沉浸在回忆之中。爱情,一个永恒的话题。
  •     ONE DAY:最先看了英文版的小说,然后又看了电影,再到现在的中文版,三种不一样的视觉享受,one day 真的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中文版的翻译很棒!极力推荐大家看一看!
  •     再次看了一遍,其实这本书讲的何止是爱情,讲了二十几岁的我们的迷茫,敏感,脆弱和不自信,讲了我们都是在跌跌撞撞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人。
  •     原本想买原文版的one day~但是后来担心自己英文水品有限导致半途而废看不完,还是买了译本。被one day电影的情节和台词所触动,于是下决心买来小说看看文字之间所传达的是怎样值得所有人去珍惜的one day,one friend,one relationship.
  •     兜兜转转回到原点
  •     現實啊。
  •     翻译差,断断续续看完,零碎冗长。比起电影,此消彼长独立的生活轨迹更值得记录。谁说各自的生活不是一场史诗?艾玛那些小心思真的是…不是不想见你,只是你也想见我时才更有意义。死掉之后的段落,虽然套路但的确打动人。
  •     20年知己 20天恋人 两心相约 延续一见钟情,人生最美好的事,莫过于两心相约。
  •     12年看的,已经差不多忘光情节了。
  •     一直就很想买,读到了感觉不错,作者的情感书写真实而热诚,自己的心情也随之起伏。很喜欢安妮海瑟薇,不知道哪里能买到《一天》的碟片,一定得看很多遍
  •     因为喜欢安妮海瑟薇,所以看了one day,20年知己,20天恋人,在这个物质至上的时代,很久没有这么感人的爱情,偶然在当当上看到这本书,虽然是中译本,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我是个有文字控的人,小说比电影的画面更精彩,叙述的也更详细,情感更加细腻,值得读,也值得收藏
  •     2012年就采购进来的书,前两天才拿起来读。昨晚睡前读到男主要去结婚了,与女主在迷宫里分别时泣不成声。他们的友谊是那么纯粹,他们的爱情又是那么的隐忍。直到今早知道爱玛忽然去世的那一刻,觉得这一切都是最好的结局,如果再继续下去她将不是他完美的爱玛。想起了《白玫瑰与红玫瑰》,人世间就是这样的,失去的永远是最美好的,无论人或事。
  •     20年知己 20天恋人 两心相约 延续一见钟情
  •     我初次了解one day,还是因为安妮海瑟薇,这是个极大的噱头,在微博看了预告片,日思夜想等着电影上映,也或许是国内关注度不高,当时我唯一的印象是:两个人,自毕业,约定好一年见一次,如此唯美的事情,我一直翘首以待影片的上映。
    然而影片还未上映,我就去了英国,当时忽然在书店里碰到了原版书,立刻买了下来,可惜看不懂...当时在剑桥的公交车上甚至都有电影的广告,我是先爱上电影后爱上书的,的确如此。
    在英国暑期上映的电影,我回国以后年底才在网上找到高清的翻译版本,没想到不到一个月中文版的书竟然都出版了,真是很开心。
    我希望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要太喧嚣,这是一个与灵魂对话的过程,有些人,或许会对EMMA与dex的爱情嗤之以鼻,亦或是不敢苟同,但是,的确是一场,很深,很深的,心灵的洗礼。
    ps:图书上所印的“二十年追逐的尽头,是甘美的琼浆,还是苦涩的酸汁?如果早点懂得,幸福会不会更久一点?”我想只是南海出版社的一家之言,不同的人,感悟会不同,况且看了这本书,也不会感性到如此地步。这,只是一部,很好看的书罢了,或许会对你的爱情观有所影响..
  •     小说里面的描写是电影描绘不出来的 看了小说的 电影就看海报好了
  •     收到书之前,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了《一天》的电影,很好看,让人很感动。收到书之后还没来得及看,我想一定会很好。喜欢书里送的明信片,喜欢安妮海瑟薇。
  •     喜欢安妮•海瑟薇才看的电影一天,只是看懂了主要内容。还没有看书,希望内容更细致易懂。
  •     偶有错译、漏译。
  •     是先看得电影才决定买的,喜欢安妮海瑟薇,电影拍的也确实不错,小说也很好,喜欢那种爱情
  •     如果有人问我和德克斯是如何相遇相知相爱,我会告诉他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     大概人与人之间的情谊都是有期限的,再亲密的人都会有分开的一天。没有人会陪我们走完一生,父母,爱人,子女,朋友,他们都只能陪我们走或长或短的一段路。 刚看完时,心里很不甘心这样的结局,若Dex早点知道EM的生命会在38岁戛然而止,他是否会更加珍惜一些,是否彼此的人生就会不一样了。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即使是小说里,人的一生亦没有假如一说。所以当看到某人写道,挥霍和珍惜是同一件事情,Dex挥霍的正是EM珍惜的,也正是之后他们一起珍惜的,挥霍与珍惜都是生活方式,无对无错,各有各的体会。在心里与之达成了某种和解,人生本是一场错过。不论那个人曾经对你多么好,你珍惜也好挥霍也罢,时间到了一切都会消失。 大学行将结束时偶然开始的感情,彼此的未来都是那么模糊不清。Dex选择了游戏人生,去世界各地旅游,和各色各样的姑娘们调情上床。香车美人,酒精和大麻,派对旅游,与他而言,没有比及时行乐更重要的事情了。他是有资本去过这样的生活的,家境优越,相貌英俊,才能出众。EM选择了带着理想卑微的生活,打工,做老师,同时坚持创作。她内心是骄傲的。成绩优异,心怀梦想,对于世界和生活总抱有不竭的热情,她亦是有自豪的资本的。 这样的两个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共同点。但是命运却将两个人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不管Dex是在罗马的学校里,印度的教堂里,还是在喧嚣的派对中,甚至在他女朋友的床上,他都会想着EM,想着要是她知道了这些,该会觉得多有意思。他时常以一种外人看来傲慢的姿态出现在EM的生活里,告诉她他生活中的醇酒美人,趣事糗事,快乐忧伤。我想EM从一开始就是喜欢Dex的,不然怎么会给他写那么多诗,给他写那么长的信,用心挑选每一本适合他的书。她的性格本不该受得了这种浪子的。EM是聪明的,她知道只有作为朋友,他们的感情才有长久的可能性。所以她会在他带她去希腊度假时谨慎的保持距离,在他一次次的暧昧中克制自己。 似乎同龄人的男女关系里,男生总是会成熟的慢些。当Dex后知后觉知道EM对他的重要性时,他们早已在各自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他们那一次的决裂。EM哭着对他说,“Dex,我很爱你,深深的爱着你,这份爱可能会持续到永远,可我再也不喜欢你了,对不起。”这之后,她恋爱、失恋、婚外情,理想迟迟不能实现,现实让她狼狈不堪。他从一颗冉冉升起的电视主持新星变成普通的青年主持人最后失业。他在挥霍了青春和机会之后,终于开始尝到生活的艰辛。他开始安定下来,遇见Sylvie,结婚,生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改变的是他们各自的生活,不变的是他们心里对于彼此的牵挂。即使久未联络,但时常会想起对方,命中注定他们缘分未尽。 再和好时,他们已步入中年。EM的理想姗姗来迟,生活终于开始看到了光;Dex却开始止不住的走下坡路,身材发福,失业再就业再失业,婚变,离婚,似乎他在为年轻时的放纵沉沦买单。当他几乎失去了一切之后,终于决定要和EM在一起。EM本是不准备接受的,毕竟她不是他的安慰奖,亦不是永远在等他的人,她有自己的生活,她只是她的好朋友。然而她对于Dex的爱终究是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多好的结局。假如这时候有人告诉我故事的结局是EM出车祸死了,我一定不相信这么一本小说会选择这样烂俗的结局。故事缓缓往前走,生活琐碎平淡但也温馨甜蜜。Dex又有了自己的事业,EM的书开始一部接着一部出,未来似乎充满了希望,他们会幸福的拥有一个宝贝,看着她长大,他们会携手慢慢老去。 一切停止在EM被上帝带走的那一天。Dex真正的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打击,他真的失去了EM。他悲伤的忘记了哭,似乎什么也没发生,直到她一周年祭日时的爆发。他终于明白,她真的失去她了,永远的。他开始整理她的遗物,看他们年轻时的照片,看她给她写的文字,此刻他才知道EM有多爱她。他开始了新生活,有了新的伴侣,认真的过着每一天,努力做个好丈夫好父亲。 直到Dex带着女儿去他和EM初次相遇的地方我才明白《一天》是什么。初次道别时,时间匆忙,他们并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EM走了很远之后听到有人在背后叫她的名字,转身看到了Dex。他们在纸上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和地址,然后拥抱吻别。 “后会有期。”他说着,慢慢向后退去。 “希望如此。”她微笑着。 “我也这么希望。再见,EM。” “再会。” “再会,再会。” 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梦里再见你,我们再也不会错过了。我会带着你,用心的过完余生的每一天。
  •     同事推荐的,冲着安妮 ·海瑟薇曾主要同名电影,更让我对这本书感兴趣了!
  •     翻译腔太重,看完二分之一果断弃书,准备看电影了~窥一斑而知全豹,这种文艺小说还是电影表达得唯美一些。还有,既然是英文,就看原版,一定要看原版!!!
  •     男女之间有没有纯友谊?恋人与知己的界线在哪里?
    这个话题大概也算是爱情题材里一个永恒的细小分支吧。
    今年这个题材在影视方面大热,电影《不求回报》《爱情与灵药》《一天》,电视剧《我可能不会爱你》探讨的都是爱人与朋友,虽然二十二年前的《当哈利遇到莎莉》已经是此类题材的巅峰之作了。不过有趣的题材不妨一拍再拍,一写再写。
    《一天》是由小说改编来的。对比小说和电影的种种不同也是一种乐趣。
  •     送了日历卡和明信片,真不错。海瑟薇好美。。。。
    并不是复杂的一个故事,却不落俗套。一个出身平凡的女孩,一个英俊的花花公子,两个人的世界本来不会有任何交集,却阴差阳错地扯到了一起,也许称不上甜美,却曲曲折折,千回百转,让人感伤,让人难忘,那变换莫测的爱情。两个人的生命其实早已痴缠在一起。
    推荐文艺女青年和非文艺女青年阅读,呵呵~
  •     很喜欢,是看电影后才决定买书的,书中的内容比电影细致很多,描写的很具体,20年知己,20天恋人,很唯美,结局很忧伤
  •     这就是我心心念念想看了四年的书?
  •     和电影一样感动,这个时候能感动的必须价值四星以上,四星半
  •     书比电影多了很多细枝末节的东西,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艾玛和不一样的德克斯特。在这许多年里,有一些人,他们看似在变,实则始终如一。艾玛如是。
  •     有一种爱叫我不喜欢你了
  •     不可自拔地沉浸在幻想出来的感同身受的悲伤里。我们的关系有那么一些像他们,却又比他们差了千万里。终究是不可能有结局的。
  •     生活到了必须该撤的时候,那就撤吧,或许时候到了,或许适合新的开始~
  •     海瑟薇真是漂亮
  •     是先知道电影的,又是安妮海瑟薇演的,挺有兴趣。看人们对书评价挺高。我看觉得对立面刚毕业的年轻人的态度,比较认同,都是迷惘,眼高手低,两人的感情虽然浪漫,可惜,但没那么深入我心。
  •     两人短暂邂逅,称不上甜蜜,却深深印入彼此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     看过《一天》的电影,着实被里面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打动,看似没有交集的两个人,20年来一直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殊不知,身边这个一年见一次的人却是自己寻找很久的伴侣,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20年的朋友最后只是20天的恋人..
  •     书和电影都是大学时期看的。
  •     先看了原著,后看了电影。最后20页,当男主忽然想起女主的那段看的心里忽然一酸,整个前半段烘托的气氛一下子释放出来让我缓了好一阵。
  •     自己认为这种情感很折磨人,却值得珍惜。经过岁月洗礼,至少他们并未形同陌路。
  •     因为有很多零花钱所以我想着要买多点实物而不要全花在食物上了,所以我就打算上网买书,最近很红的爱情电影一天ONE DAY,首先,电影海报就很吸引我,然后,很贱的在快播那里下了BD版,放到现在还没看,在当当网逛了一会,看到了一天,就想到要买下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小说一般比电影讲的很多,更详细,所以我想读,我也想和电影演员与书本里面的主人公作比较,现在我看了一天,我就迫不及待地看完了电影版,真的好看,书买了也挺好的,可以补偿一下我无耻地在上映期间就下了BD版恶俗的想法,也算是我对这部电影这部作品付出的一点点力量,真的很值得买,首先是正版,其实我在当当网买了很多次书,有几本我都发现里面有的句子会重复,包括这一本,我觉得没什么,写书本来就挺难得,所以我没计较什么,真的挺好的,值得买,买吧。
  •     终于用两天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像是经历了一次成长,读起来字句间的细腻让人不禁对剧中人物的思想感同身受,尤其是爱玛,更是有共鸣,如果早点懂得,幸福会不会更久一些?
  •     因为看过电影所以想买来原著书来读不过书没看完感到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书有点枯燥电影很好喜欢安妮海瑟薇
  •     喜欢安妮海瑟薇,看了电影感觉没看到好处。从小说看看吧,先看中文再看原版。
  •     有点拖沓,也没有初看这本书时的想象那样浪漫。
  •     不错
  •     结局总是让人尝伤悲
  •     喜欢安妮海瑟薇~这本书挺浪漫的~电影也不错,推荐!~~
  •     中国有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英国作家大卫 尼克斯的小说《一天》就写了一对冤家的故事。这是一个与灵魂对话的过程,有些人,或许会对EMMA与dex的爱情嗤之以鼻,亦或是不敢苟同,但是,的确是一场,很深,很深的,心灵的洗礼我初次了解one day,还是因为安妮海瑟薇,这是个极大的噱头,在微博看了预告片,日思夜想等着电影上映,也或许是国内关注度不高,当时我唯一的印象是:两个人,自毕业,约定好一年见一次,如此唯美的事情,我一直翘首以待影片的上映
  •     人都是自私的,哪怕爱着对方也因为更爱自己所以远离对方,又因为还是爱着就以各种借口靠近对方,这样其实对对方也是一种伤害吧,最后爱玛的逝去其实是对双方感情最好的一个结局吧……
  •     拿到书发现比我想象的厚多了,还赠送了书签、日历和明信片,真不错,封面拍的角度也很好,安妮海瑟薇真漂亮。
    书的开头稍显突兀,不过很快就进入了流畅的发展阶段,看到一半时,突然想起《谋杀似水年华》的宣传语,安到这本书上就是:爱恋只需一天,遗憾却要延续很多年。故事按时间和地点变换有条不紊地展开,行文风格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那种戏谑的口吻,有点诙谐讽刺的小智慧闪烁在字里行间,读起来很轻松。结尾呢,还是让人满意的小圆满,原谅我总是这么俗套地追求大团圆结局,还是很好看的小说,推荐。
  •     Emma意外去世的结局还算是比较讨巧。如果她和Dex真和和美美,最后极有可能沦为Blue Valentine或Revolutionary Road一般失败婚姻和爱情的翻版。哎,其实我从来没觉得Dex配得上Emma.
  •     很喜欢的一本书,但文化不同,还是有些地方看的懵懵懂
    而且先看的小说再看的电影,发现确实书里能描写的场景,心情确实电影无法表达出来的。满以为小说那个结局那么悲,电影会改成完美结局呢,可是看的时候那个车祸都让我无法相信居然这么快发生了!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还是很喜欢安妮海瑟薇的,不错~男主角也有型~
  •     电影拍得很慢但是有非常的快,一会儿工夫就二十年过去了 安妮 海瑟薇 在电影里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看完了电影之后看了原版的书,但是实在看的头疼,简体出来真是太好了,希望可以早点到货
  •     两夜的失眠带来意外的收获就是把年前买来的《one day》这本书看完了。从深夜读到天亮。两夜。
    两夜,读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的半生。读完一生的是“爱玛”,读完半生的是“德克斯特”。这是一本适合70年代的人看的书。
    记住了这个名字——“爱玛”。

    今天的心情一直不平静,没有做任何事情的欲望,只想坐在这里,敲打一些文字,借以抒发自己看完这本书的感受。

    书中的两个主人公正是我们同时代的人。爱玛——1988年毕业的“英语”和“历史”优等荣誉双学位的女孩子;德克斯特——1988年毕业的“人类学”二等学位的男孩。毕业的那年,他们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我至少是在10年后才读到这本书)。是的,他们生活在英国,虽然生活在同时代,但如果以当时的年龄来看同时代的他们,很多地方一定是不理解的。但不要忘了,如今的我,已经40岁。读20年前的他们,再回头想这20年来的自己。。。怎么不让人唏嘘?

    爱玛爱德克斯特,如果一开始是因为德克斯特长得太英俊了,但渐渐地,更多的是爱他的骨子里的善良和无助。而德克斯特是那么多情的一个人,为何20年来一直对爱玛念念不舍呢?仅仅是因为爱玛爱他吗?明明知道德克斯特和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能上床,明明知道自己出门一会儿的功夫,德克斯特就在那洋葱味的卧室里和别的仰慕者滥爱,关键是那洋葱味的卧室还是爱玛的。。可是爱玛却能理解他!你能理解爱玛么?不读这本书,你一定不能理解,可是,读了这本书,你在被揉碎的心境里是完完全全支持爱玛的。那段时间,德克斯特酗酒,有时还嗑药,看得都替爱玛着急。可是爱玛不急。爱玛在等着他长大。其实爱玛也在等着自己长大。她和伊恩交往,却在伊恩求婚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不爱他。还有什么比拒绝更少伤害自己和对方的呢?
    爱玛也有堕落的时候,在德克斯特和别的女人热恋的时候,她和上司厮混。。。可是你看着,心疼,却无法责怪她。
    生活,本就是这么真实。生活,其实撕开来看,它并不高尚。所有的人都不那么完美。为什么要那么完美?为什么有时候不能纵容自己放错?

    一部恋爱史,何尝不是两个人的成长史?

    读《One day》,读爱玛,把爱玛从21岁读到37岁。。。。
    多么渴望爱玛她活着,能有一个孩子——这是她生前的最大愿望。

    真实生活中,有这样的女子么?你就是么?
    爱玛,我真的很喜欢你。那个聪明的、骄傲的、为爱执着的,有着优等双学位的女孩子!

    谢谢老公,给我找来《情约一天》这部电影,先看了电影,再看这本书。两次被感动。
    电影——美!
    书——感动!
  •     把书跟电影都看完发现 跟奋斗 失恋33天一样 几乎所有的根据小说拍的电影都没有原著好看....
  •     电影追求唯美,而小说呈现的是细水长流,那些枯燥无味的生活琐事不适合搬上大荧幕,所以电影拍的很成功,尤其是对男女主表达爱意的那段情节的改编,一个回眸一个吻,一切尽在不言中。。。
  •     书比电影要更好看赋予无限想象。
  •     看了电影 淡淡的 心疼的,20年知己,20天恋人。一天
  •     二十年追逐的尽头,是甘美的琼浆,还是苦涩的酸汁?
    如果早点懂得,幸福会不会更久一点?
    装满遗憾的一本书,我每次看到一半的时候总会合上书再看看封面,看着他们亲吻的那一瞬间,总会感叹:就是那样艰难的走到最后却还是变成悔恨的结局。似乎美好的总是瞬间,只能留给你回味。
  •     看电影的时候哭的要死,最初并不是因为电影而看,而是很爱安妮海瑟薇,她的片子大多是大喜剧。最后却因为这个片子破坏了一天的好心情。
  •     一天,我还来不及看。只是冲着安妮海瑟薇演过电影的原著买来的。这个名字一看就让人很心动,感觉到了它不凡的爱情。
  •     安妮海瑟薇主演的电影,非常喜欢,在网上找书发现当当有就买了,快递不错。
  •     这部小说很特别,至少对我来说是,我总是钟情于那些长久岁月情感沉淀的剧作。
  •     中国有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英国作家大卫 尼克斯的小说《一天》就写了一对冤家的故事。爱玛和德克斯特是大学同学,他们从相识、相逢、相爱、相别经历了18年,这中间有多少卿卿我我、纷纷扰扰、争争吵吵、离离合合的事情啊。作者将这18年的悲欢离合故事整合到18天,叙写了每年的7月15日这一天他们两人的生活情况、情感状态,在这一天中,他们有分离,也有相聚,但不管远在天边,还是近眼前,他们的思想和情感总有交集。最后,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终于认可了两人多年来所存在的对彼此的爱恋,可是爱玛却永远的走了。走在了7月15日那一天。此后每年的那一天成为她的纪念日,德克斯特永远也无法忘怀了。

    我读这部小说觉得最有趣的是作者在结构上的奇思妙想,小说从1988年7月15日他们相识的那一天写起,写完了18年的18天,最后又结束于18年前最初的那一天他们的相别。整部书的布局尤如一个环,让我们回旋在爱玛和德克斯特这对冤家的情感生活中,体会其中的甜酸苦辣,悲欢离合。当读完了结尾的分别场面后,马上又要翻到开头再来重温他们的相识,真的有点回味无穷的感觉。这段时间我读了几部英国作家的作品,感到大卫 尼克斯可以说独树一帜,他没有平铺直叙的讲故事,也没有过多的描写人物内心活动,而是通过人物语言、行为的刻画,通过事件线索的精心铺设来展开他心中的这个爱情故事,使两个主人翁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他们是爱人、是冤家,是故人,一幕幕或啼笑皆非、或潸然泪下的情景让人印象深刻,掩卷难忘。
  •     之所以想买这本书,是因为前段时间看了安妮海瑟薇演的这部电影,真的很感人,电影截取的都是一些精华片段,看完电影之后觉得很有必要买本原著感受一下。事实证明这本书真的没有让我失望。书里还赠送了两张明信片、两张年历和一张书签。纸张印刷也很好。书里面有很多电影里没有的情节,这让Emma 和 Dexter的爱情显得更加真实。20年相爱,20天在一起,虽然现实太过残忍,但是所有经历过的美好,都不会被时间抹去。
  •     看过这部电影 很喜欢爱玛这个角色 他们20年的朋友好不容易经历了这么多的困难才在一起 但最后爱玛却出了车祸 好可惜 很难过 安妮海瑟薇是我的女神 超爱
  •     我喜欢看电影,但一直以来没有看过什么很满意的爱情片,One Day是我看的唯一一部很赞的电影,因此买了原著小说,感觉真的很好!
  •     德克斯和爱姆,爱姆和德克斯
  •     先看电影的,小说人物更饱满,读到最后爱玛临走还在想着在屋檐避雨等着她的德克斯时,想要流泪。
  •     很久没看这样的爱情小说了,总体还是不错的。最后的结局也许是注定的吧。
  •     开始时因为安妮海瑟薇拍了以这个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才知道这本书 都市的爱情及各种一直都是比较热的话题
  •     1988年7月15日 星期五 爱丁堡兰基勒街 未来 "我想最关键的,就是要有所改变,"她说,"你知道,切实地改变。" "你是说要‘改变世界’?" "不是整个世界。你周遭的小世界而已。" 两人交缠着躺在单人床上,沉默片刻后又一同笑了出来。笑声低沉,如同破晓前的微光。"我怎么说出这么一句,"她沉吟道,"透着点滥俗,是吗?" "是有一点俗套。" "我只是想鼓舞你的斗志,托起你卑琐的灵魂,准备好迎接未来,迎接精彩的征程。"她转身面对他,"也许我多此一举。估计你对未来早有漂亮的规划,谢天谢地。多半连流程图都画好了吧。" "没有啊。" "那你会做点什么?有什么宏伟计划吗?" "哦,我爸妈会来搬走我的行李,放回家里,然后我去伦敦,在他们的公寓住两天,会几个朋友。然后去法国——" "非常好。" "下一站也许是中国,去见识见识,接下来也许是印度,到处瞧瞧。" "旅行,"她叹了口气,"太没创意了。" "旅行有什么不好的?" "恐怕更像是逃避现实。" "人们把现实看得过重了。"他觉得这样的回答可能会显得深沉而有魅力。她嗤之以鼻,"大概吧,我琢磨着,只要你付得起费用……那为何不干脆说‘我要度假两年’?不是一回事儿吗?" "因为旅行能开阔心胸。"他说着单肘支起身子作势吻她。 "哦,我认为你现在恐怕是心胸太宽了些。"她说着扭头避开——至少在那一刻。他们再次躺下。"我不是问你下个月要去做什么,我是问将来,等到你,让我想想……"她顿了顿,似乎在凭空幻想着什么,比如第五维空间。"四十岁,你四十岁的时候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十?"对这个字眼他似乎也颇感陌生,努力想象着,"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说要做个‘富人’。" "这太——浅薄了。" "好好好,那就做个‘名人’,"他开始用鼻子蹭她的脖颈,"有点病态,是不是?" "不,应该算是……振奋。" "振奋!"他开始模仿她说话,故意让那柔软的约克郡口音显得又痴又笨。这一套她见得多了:时髦少年故作滑稽地学人说话,似乎方言口音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她又一次对他心生厌恶,身子向后一缩,背脊直贴到凉丝丝的墙上。 "是啊,振奋。咱们本来就该振作精神,是吧?大把机会就在眼前,像校长说的,‘一扇扇机遇的大门,已经为你们敞开。’" "‘你们的名字,将出现在明天的报纸上……’" "得了吧。" "那你在振奋什么?" "我?天哪,没有啊,我在挥霍光阴呢。" "我也一样……"他突然转身,伸手够床边地上的一包烟,似乎是想平复一下情绪。"四十岁。四十。去他妈的。" 她笑他的焦灼,决定火上浇油:"好吧,你四十岁的时候会在干什么?" 他若有所思地点燃香烟:"哦,这个事儿吧,爱姆……" "爱姆?谁是爱姆?" "大家叫你爱姆的。我听到过。" "是啊,朋友们叫我爱姆。" "那我能这么叫你吗?" "好吧,德克斯。" "所有同成长、老去相关的问题,我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都是,我乐意维持眼下的状态。" 德克斯特·梅休。她透过自己刘海的缝隙窥视着他,只见他脑袋向后一靠,倚上了廉价的塑料床头板;不戴眼镜她都能瞧出来他多么乐于维持现状——闭着眼睛,嘴里松松叼着的烟贴着下唇,一侧脸颊被隔着红窗帘透进来的淡淡晨曦抹上一层暖色。他熟谙摆姿势的要领,似乎随时都能供人拍摄。爱玛·莫利一向认为"英俊"是十九世纪的无聊词语,然而若要形容他,又实在找不出更贴切的词了,再不然,或许可以称他为"俊美"吧——面颊的轮廓能让人感觉出皮下的骨架,似乎单那副头骨就叫人羡爱。精致的鼻子上皮脂泛着微光,眼眶下的皮肤颜色暗沉,像是有淤伤,其实是抽烟熬夜打牌又故意输给女生的荣誉标志。他的模样带着些猫科动物的特征:眉毛浓密,双唇饱满、不自然地撅着,唇色暗淡,干涩而皲裂,又因保加利亚红酒留下的痕迹而殷红点点。令人窃喜的是,那发型很不像样:后面和两侧剃得很短,额前却蓄着难看的一小绺——看不出用了何种发胶,总之早就失效,因而这一绺蓬松而突兀,像顶滑稽的帽子。 他依旧闭着双眼,鼻孔里喷出烟雾。他显然知道自己正被盯着看,因为他刻意把一只手掖在另一侧腋窝下,隆起了胸肌和肱二头肌。这肌肉是怎么来的?显然不是运动练就的,除非把裸体泡浴和打台球也算作锻炼。这副好身板大约同股票证券和名贵家具一样,也承袭自他的家族。就是这样一位英俊,甚至俊美的主儿,在她四年大学时光结束之际,不知怎的就来到了她租住的小屋,躺在了她的单人床上,涡纹图案的拳击短裤还低低地扯到髋骨上。英俊!她寻思着,算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啊,简·爱?老大不小了,清醒点儿,别被他弄得神魂颠倒。 她把烟从他嘴里取下。"我能想象你四十岁的样子,"语气里透出一丝邪劲儿,"我现在就能描绘出那个场面。" 他依旧闭着眼睛,浅笑着,"说说看。" …… 德克斯特从床上望过去,只见她出现在门口,穿戴上了为之前的毕业典礼租来的学位袍和学位帽。她曲着一条腿,抵着门框,扮出搔首弄姿的模样;学位证书卷成筒握在一只手里。她的目光透过眼镜向外望着,又把帽子压下来,遮住一只眼睛。"你瞧这个,怎么样?" "挺适合你的。我喜欢歪戴帽子。现在把它摘了回床上来吧。" "没门儿。这个花了我三十英镑呢。我得让这钱花得值。"她转起来,长袍打着旋如同吸血鬼的披风。德克斯特抓住了一片衣角,她却用手里的纸筒猛敲了他一记,随后坐在床沿上,收起眼镜,一缩双肩从长袍里钻了出来。他最后看了一眼她赤裸的后背和乳房的曲线,接着,这些便藏进了一件黑色的呼吁"单方面削减核武器"的主题文化衫。算了吧,他想。除去特蕾西·查普曼的音乐,还有什么比黑色政治文化衫更能打消性欲的! 他没了兴致,于是从地上拾起她的学位证书,将箍着纸筒的橡皮筋退下来,念道:"英语和历史,优等荣誉双学位。" "怎么样,眼馋了吧,哭去吧,二等学位的差生。"她抢回证书,"哎呀,小心别弄坏了。" "你会裱个框的,对吧?" "我爸妈会把它印成壁纸,"她紧紧卷起它,轻轻敲着纸筒两端,"还要塑封了贴在餐桌垫上。我妈还要把它文在背上。" "你父母在哪儿啊?" "哦,就住在隔壁酒店。" 他惊得一缩,"天哪,真的?" 她笑了,"不是啦。他们已经开车回利兹了。爸爸觉得酒店是给阔少住的。"她把纸筒藏进了床下。"好了,让一下。"她手肘一捅,将他挤向床铺的另一边,他让出空间,一条手臂不知怎的笨拙地压在了她的双肩下。他试探地去吻她的脖子。她扭过头,下巴紧收着,望着他:"德克斯?" "嗯。" "咱们就抱抱吧,好吗?" "当然,如果你想。"他的态度殷勤而有风度,尽管实际上他从来都不觉得拥抱有什么滋味,那是阿姨婶婶和泰迪熊的动作。拥抱会令他痉挛,眼下最好还是承认失败、尽快回家。然而她把头靠过来,安然占据了他的肩膀。他们僵硬地维持着这个姿势,忸怩了一会儿后,她说道:"真不可思议,我怎么会说出‘抱抱’这个词儿。乖乖——抱抱。对不起了。" 他浅笑着,"没关系,幸亏没说‘依偎’。" "‘依偎’好难听。" "或者说‘拥吻
  •     很唯美,很浪漫。只是觉得这种剪不断的感情有点接受不了
  •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     朋友介绍我看电影,我觉得没时间,而且更享受看书的感觉。于是,就购买了此书。同时,也证明我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
    此书围绕着每年的7月15日,两个本是没有交集的人,从相识,到相知,到最后的相爱;两个刚毕业的青年人,从对未来的雄心壮志,到低谷,到高峰,又再到平实。他们也有过分岐,但始终还是相扶相持。最让人可惜的是,爱玛的离开。
    男主角在婚礼的发言上说:如果有人问我们是如何相识的,我会说,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如此一段从友情到亲情到爱情的感情,很让人感动。
    而电影版里的依恩(爱玛的前男友),对男主角说:其实我曾经看不起你,嫉妒你,觉得你配不起爱玛。但是,you lip her up.(你让她发光),她让你变成好人,你却让她好幸福,好幸福。
    这是一本好书。
  •     看不下去,不如电影
  •     如果说电影是浪漫的故事,那小说应该是更细腻的内心刻画。文字简单但却讲述最真实的心路历程。人总是在等待中浪费了太多时间
  •     看了电影,听说小说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艾玛死时,我一度以为德瑞克会选择自杀追随她而去,不然配不上艾玛的爱。
  •     难道最重要的不是珍惜和活在当下么、虽然蹉跎了岁月,但也在流逝时光中相互依偎,确认了彼此的爱,爱有的时候是激情是一瞬的意乱情迷,但真正细水长流,相互搀扶长大的爱,从笨拙到逐步认清自我,的过程中才会发现彼此的不可或缺,em和dext是彼此的爱人,亲人,老师更是挚友,然后慢慢相爱慢慢长大、慢慢怀念
  •     我没有看这本书,我看的是电影。当时是被微博上的一段剪短的视频所吸引,颜值超高,剪辑的人也是厉害,害我以为是俩人后来没有在一起,而女方因为意外而死,男主在那个草丛上回忆过去。实际上这个电影完全不是这样!!这是一个男主作死的一生,放荡不羁,睡得女人从地上排到天上,仗着自己长得帅,到处勾搭别人,到了中年,迷茫而不得志,随后被兄弟背叛而离婚的下场。女主是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他,而且差点睡了他,一直默默爱着他,过好自己的生活的女人,然后男主只是把他当朋友,暧昧的朋友这种。后来的后来,女主和男主在一起了,刚过一段美好的日子,女主意外死亡。男主崩溃,作困兽之死。他的爸爸告诉他该如何好好的活着,过好这一生,最后一幕是男主在和女主有回忆的草地静静的躺着。从男主的角度看,我迷茫,我放荡。从女主的角度看,我一直爱着你
  •     看完还怎么恋爱
  •     电影之前就看过了 又买了本书来细细品味 自己的经历和书中有一些细微的相似 于是便爱上了海瑟薇的表演 用20年换来20天 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现实生活中这样唯美的情节应该不会存在吧 还是值得一看
  •     20年知己,20天恋人,每每读完都会大哭一场,真的是太喜欢的书了。海瑟薇电影也演得很好!
  •     大抵感情本来就不能简单概括,电影一些细节表达的情绪应该也是某种程度的补充。无论他们出于什么原因,他们是相爱的,那也应该算爱情的一种。不知应该愿爱的人安好就好,还是愿他爱我才好。相爱的原因本就繁杂,人生也是…别人的故事能激发不同的心境,大概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情绪被放太大看不清了。
  •     我感觉我正在走里面女主角的路。
  •     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在一起却不能陪彼此到白首。一天一年一生,都用来错过彼此。
  •     安妮。海瑟薇是我比较喜欢的,冲着她买这书看的,同时20年的知己,20天的恋人也是很吸引人的
  •     纸质很好,故事构造很巧妙,写得很动人。非常喜欢,还有根据小说拍的同名电影,安妮海瑟薇主演,只是大陆还未有得看,相信能够感动到许多人。
  •     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实在不值得 不知道有什么好喜欢的 坚持觉得 友谊赛高٩( 'ω' )و
  •     本来觉得无意义去读一遍的书,但是看着看着仿佛望到了未来的自己。老去真的会让人无法忍受吗?
  •     喜欢电影,因为电影才找了书来看,才发觉现书中的故事更是精彩,为他们20年的情谊而感动,更为他们漫长的寻找和确定之后短暂的在一起而忧伤感慨。心灵契合,20年坚定的守候一天的执着,却最终天人相隔。one day 让我感受到了每一天的珍贵无比
  •     很喜欢。
  •     内容充实
  •     因为安妮 海瑟薇去看了电影《ONE DAY》,因为看了电影,而选择买了这本书作为收藏。
    感情细腻。
  •     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暧昧的感觉?明知相爱但不说出口,期许但不强求对方的付出;内心煎熬,但也不时享受小小的甜蜜……每个人都该有过这样的守候,只是它能捱多久,终于能修成正果?

    《一天》讲述的故事很是真实,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男女,甚至我们自己就是如此。

    旧的一年以这样的小说作结,感触良多的同时也许下一个愿望:
    早一点懂得,久一点幸福。
  •     是看有安妮海瑟薇的电影原著才想买的~让欧洲人感动的原因有时候真的很匪夷所思,看看被翻拍成电影的应该错不了~
  •     对于这个故事,我只想说:我需要更多的生活经历来让自己理解这个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之间的行为。我第一次读得时候是没有看懂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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