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国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官场 > 酒国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8
ISBN:9787532133215
作者:莫言
页数:344页

作者简介

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奉命到酒国市去调查一个特殊的案子:酒国市的官员吃掉了无数婴儿。但到酒国市的人没有能经得起诱惑的,丁钩儿虽不断提醒自己不喝酒,最后却醉酒淹死在茅厕里。
《酒国》中的官员之所以为官,不是因为他们才华高过他人,而是因为海量,并且食欲旺盛。吃的影响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酒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反腐小说,莫言在酒国中还通过酒国酿造学院勾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李一斗不断寄给作家莫言的小说中,几乎将整个20世纪中国各种各样小说,从狂人日记到武侠小说,再到魔幻小说、先锋小说之类都戏仿了一遍。
莫言是一位在国内外都享有极高声誉的作家,他的作品内容深刻,题材广泛,情节诡秘曲折,语言绮丽多姿、汪洋恣肆,其作品之多,获奖之多,翻译成外文之多,在国内同类作家中都是极少见的。 莫言说,如果把《酒国》和《丰乳肥臀》进行比较,那么《酒国》是我的美丽刁蛮的情人,而《丰乳肥臀》则是我的宽厚沉稳的祖母。写于1989年的《酒国》不仅在中国几乎无人知道,而且也为国内的评论界、读书界所忽视。但莫言认为“它是我迄今为止最完美的长篇,我为它感到骄傲。”《酒国》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单一的意义指向,它的意义是滑动的、变幻不居的,在话语方式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反讽、戏仿和悖缪的手法。 这是一部小说文体的“满汉全席”,它集侦探小说、残酷现实主义小说、表现主义小说、象征主义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武侠传奇小说、抒情小说、结构主义小说于一体。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酒后絮语——代后记

编辑推荐

莫言是一位在国内外都享有极高声誉的作家,他的作品内容深刻,题材广泛,情节诡秘曲折,语言绮丽多姿、汪洋恣肆,其作品之多,获奖之多,翻译成外文之多,在国内同类作家中都是极少见的。莫言说,如果把《酒国》和《丰乳肥臀》进行比较,那么《酒国》是我的美丽刁蛮的情人,而《丰乳肥臀》则是我的宽厚沉稳的祖母。写于1989年的《酒国》不仅在中国几乎无人知道,而且也为国内的评论界、读书界所忽视。但莫言认为“它是我迄今为止最完美的长篇,我为它感到骄傲。”《酒国》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单一的意义指向,它的意义是滑动的、变幻不居的,在话语方式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反讽、戏仿和悖缪的手法。这是一部小说文体的“满汉全席”,它集侦探小说、残酷现实主义小说、表现主义小说、象征主义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武侠传奇小说、抒情小说、结构主义小说于一体。 

前言

侦探小说、残酷现实主义小说、表现主义小说、象征主义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武侠传奇小说、抒情小说、结构主义小说——小说文体的“满汉全席”。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代序言 莫言大约是两年前,《长篇小说选刊》创刊,让我写几句话,推辞不过,斗胆写道:“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所谓长度,自然是指小说的篇幅。没有二十万字以上的篇幅,长篇小说就缺少应有的威严。就像金钱豹子,虽然也勇猛,虽然也剽悍,但终因体形稍逊,难成山中之王。我当然知道许多篇幅不长的小说其力量和价值都胜过某些臃肿的长篇,我当然也知道许多篇幅不长的小说已经成为经典,但那种犹如长江大河般的波澜壮阔之美,却是那些精巧的篇什所不具备的。长篇就是要长,不长算什么长篇?要把长篇写长,当然很不容易。我们惯常听到的是把长篇写短的呼,呼,我却在这里呼吁:长篇就是要往长里写!当然,把长篇写长,并不是事件和字数的累加,而是一种胸中的大气象,一种艺术的大营造。那些能够营造精致的江南园林的建筑师,那些在假山上盖小亭子的建筑师,当然也很了不起,但他们大概营造不来故宫和金字塔,更主持不了万里长城那样的浩大工程。这如同战争中,有的人,指挥一个团,可能非常出色,但给他一个军,一个兵团,就乱了阵脚。将才就是将才,帅才就是帅才,而帅才大都不是从行伍中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当然,不能简单地把写长篇小说的称作帅才,更不敢把写短篇小说的贬为将才。比喻都是笨拙的,请原谅。一个善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并不一定非要走短——中——长的道路,尽管许多作家包括我自己走的都是这样的道路。许多伟大的长篇小说作者,一开始上手就是长篇巨著,譬如曹雪芹、罗贯中等。我认为一个作家能够写出并且能够写好长篇小说,关键的是要具有“长篇胸怀”。“长篇胸怀”者,胸中有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之谓也。要有粗砺莽荡之气,要有容纳百川之涵。所谓大家手笔,正是胸中之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的外在表现也。大苦闷、大悲悯、大抱负、天马行空般的大精神,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感悟——这些都是“长篇胸怀”之内涵也。大苦闷、大抱负、大精神、大感悟,都不必展开来说,我只想就“大悲悯”多说几句。近几年来,“悲悯情怀”已成时髦话语,就像前几年“终极关怀”成为时髦话语一样。我自然也知道悲悯是好东西,但我们需要的不是那种刚吃完红烧乳鸽,又赶紧给一只翅膀受伤的鸽子包扎的悲悯;不是苏联战争片中和好莱坞大片中那种模式化的、煽情的悲悯;不是那种全社会为一只生病的熊猫献爱心、但置无数因为无钱而在家等死的人于不顾的悲悯。悲悯不仅仅是“打你的左脸把右脸也让你打”,悲悯也不仅仅是在苦难中保持善心和优雅姿态,悲悯不是见到血就晕过去或者是高喊着“我要晕过去了”,悲悯更不是要回避罪恶和肮脏。《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边也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狱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那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的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长篇小说是包罗万象的庞大文体,这里边有羊羔也有小鸟,有狮子也有鳄鱼。你不能因为狮子吃了羊羔或者鳄鱼吞了小鸟就说它们不悲悯。你不能因为它们捕杀猎物时展现了高度技巧、获得猎物时喜气洋洋就说他们残忍。只有羊羔和小鸟的世界不成世界;只有好人的小说不是小说。即便是羊羔,也要吃青草;即便是小鸟,也要吃昆虫;即便是好人,也有恶念头。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而且也同情恶人。编造一个苦难故事,对于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来说,不算什么难事,但那种非在苦难中煎熬过的人才可能有的命运感,那种建立在人性无法克服的弱点基础上的悲悯,却不是能够凭借才华编造出来的。描写政治、战争、灾荒、疾病、意外事件等外部原因带给人的苦难,把诸多苦难加诸弱小善良之身,让黄鼠狼单咬病鸭子,这是煽情催泪影视剧的老套路,但不是悲悯,更不是大悲悯。只描写别人留给自己的伤痕,不描写自己留给别人的伤痕,不是悲悯,甚至是无耻。只揭示别人心中的恶,不袒露自我心中的恶,不是悲悯,甚至是无耻。只有正视人类之恶,只有认识到自我之丑,只有描写了人类不可克服的弱点和病态人格导致的悲惨命运,才是真正的悲剧,才可能具有“拷问灵魂”的深度和力度,才是真正的大悲悯。关于悲悯的话题,本该就此打住,但总觉言犹未尽。请允许我引用南方某著名晚报的一个德高望重的、老革命出身的总编辑退休之后在自家报纸上写的一篇专栏文章,也许会使我们对悲悯问题有新的认识。这篇文章的题目叫《难忘的毙敌场面》,全文如下:中外古今的战争都是残酷的。在激烈斗争的战场上讲人道主义,全属书生之谈。特别在对敌斗争的特殊情况下,更是如此。下面讲述一个令我毕生难忘的毙敌场面,也许会使和平时期的年轻人,听后毛骨悚然,但在当年,我却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然而,这个记忆,仍使我毕生难忘。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国民党顽军152师所属一个大队,瞅住这个有利时机,向“北支”驻地大镇等处发动疯狂进攻,我军被迫后撤到驻地附近山上。后撤前,我军将大镇潜伏的顽军侦察员(即国民党特务)四人抓走。其中有个特务是以当地医生的面目出现的。抓走时,全部用黑布蒙住眼睛(避免他们知道我军撤走的路线),同时绑着双手,还用一条草绳把四个家伙“串”起来走路。由于敌情紧急,四面受敌,还要被迫背着这四个活包袱踯躅行进,万一双方交火,这四个“老特”便可能溜走了。北江支队长邬强当即示意大队长郑伟灵,把他们统统处决。郑伟灵考虑到枪毙他们,一来浪费子弹,二来会惊动附近敌人,便决定用刺刀全部把他们捅死。但这是很费力,也是极其残酷的。但在郑伟灵眼里看来,也不过是个“小儿科”。当部队撤到英德东乡同乐街西南面的山边时,他先呼喝第一个蒙面的敌特俯卧地上,然后用锄头、刺刀把他解决了。为了争取最后机会套取敌特情报,我严厉地审问其中一个敌特,要他立即交代问题。其间,他听到同伙中“先行者”的惨叫后,已经全身发抖,无法言语。我光火了,狠狠地向他脸上掴了一巴掌。另一个敌特随着也狂叫起来,乱奔乱窜摔倒地上。郑伟灵继续如法炮制,把另外三个敌特也照样处死了。我虽首次看到这个血淋淋的场面,但却毫不动容,可见在敌我双方残酷的厮杀中,感情的色彩也跟着改变了。事隔数十年后,我曾问郑伟灵,你一生杀过多少敌人?他说:百多个啦。原来,他还曾用日本军力杀了六个敌特,但这是反话了。读完这篇文章,我才感到我们过去那些描写战争的小说和电影,是多么虚伪和虚假。这篇文章的作者,许多南方的文坛朋友都认识,他到了晚年,是一个慈祥的爷爷,是一个关心下属的领导,口碑很好。我相信他文中提到的郑伟灵,也不会是凶神恶煞模样,但在战争这种特殊的环境下,他们是真正的杀人不眨眼。但我们有理由谴责他们吗?那个杀了一百多人的郑伟灵,肯定是得过无数奖章的英雄,但我们能说他不“悲悯”吗?可见,悲悯,是有条件的;悲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是书生的臆想。一味强调长篇之长,很容易招致现成的反驳,鲁迅、沈从文、张爱玲、汪曾祺、契诃夫、博尔赫斯,都是现成的例子。我当然不否认上列作家都是优秀的或者是伟大的作家,但他们不是列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托马斯·曼、乔伊斯、普鲁斯特那样的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没有上述这些作家的煌煌巨作里所具有的那种波澜壮阔的浩瀚景象,这大概也是不争的事实。长篇越来越短,与流行有关,与印刷与包装有关,与利益有关,与浮躁心态有关,也与那些盗版影碟有关。从苦难的生活中(这里的苦难并不仅仅是指物质生活的贫困,而更多是一种精神的苦难)和个人性格缺陷导致的悲剧中获得创作资源可以写出大作品,而从盗版影碟中攫取创作资源,大概只能写出背离中国经验和中国感受的也许是精致的小玩艺儿。也许会有人说,在当今这个时代,太长的小说谁人要看?其实,要看的人,再长也看;不看的人,再短也不看。长,不是影响那些优秀读者的根本原因。当然,好是长的前提,只有长度,就像老祖母的裹脚布一样,当然不好;但假如是一匹绣着《清明上河图》那样精美图案的锦缎,长就是好了。长不是抻面,不是注水,不是吹气,不是泡沫,不是通心粉,不是灯心草,不是纸老虎;长是真家伙,是仙鹤之腿,不得不长,是不长不行的长,是必须这样长的长。万里长城,你为什么这样长?是背后壮阔的江山社稷要它这样长。长篇小说的密度,是指密集的事件,密集的人物,密集的思想。思想之潮汹涌澎湃,裹挟着事件、人物,排山倒海而来,让人目不暇接,不是那种用几句话就能说清的小说。密集的事件当然不是事件的简单罗列,当然不是流水帐。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对这样的长篇小说同样适用。密集的人物当然不是沙丁鱼罐头式的密集,而是依然要个个鲜活、人人不同。一部好的长篇小说,主要人物应该能够进入文学人物的画廊,即便是次要人物,也应该是有血有肉的活人,而不是为了解.决作家的叙述困难而拉来凑数的道具。密集的思想,是指多种思想的冲突和绞杀。如果一部小说只有所谓的正确思想,只有所谓的善与高尚,或者只有简单的、公式化的善恶对立,那这部小说的价值就值得怀疑。那些具有进步意义的小说很可能是一个思想反动的作家写的。那些具有哲学思维的小说,大概都不是哲学家写的。好的长篇应该是“众声喧哗”,应该是多义多解,很多情况下应该与作家的主观意图背道而驰。在善与恶之间,美与丑之间,爱与恨之间,应该有一个模糊地带,而这里也许正是小说家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也可以说,具有密度的长篇小说,应该是可以被一代代人误读的小说。这里的误读当然是针对着作家的主观意图而言。文学的魅力,就在于它能被误读。一部作家的主观意图和读者的读后感觉吻合了的小说,可能是一本畅销书,但不会是一部“伟大的小说”。长篇小说的难度,是指艺术上的原创性,原创的总是陌生的,总是要求读者动点脑子的,总是要比阅读那些轻软滑溜的小说来得痛苦和艰难。难也是指结构上的难,语言上的难,思想上的难。长篇小说的结构,当然可以平铺直叙,这是那些批判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家的习惯写法。这也是一种颇为省事的写法。结构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形式,它有时候就是内容。长篇小说的结构是长篇小说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家丰沛想象力的表现。好的结构,能够凸现故事的意义,也能够改变故事的单一意义。好的结构,可以超越故事,也可以解构故事。前几年我还说过,“结构就是政治”。如果要理解“结构就是政治”,请看我的《酒国》和《天堂蒜薹之歌》。我们之所以在那些长篇经典作家之后,还可以写作长篇,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在于我们还可以在长篇的结构方面展示才华。长篇小说的语言之难,当然是指具有鲜明个性的、陌生化的语言。但这陌生化的语言,应该是一种基本驯化的语言,不是故意地用方言土语制造阅读困难。方言土语自然是我们语言的富矿,但如果只局限在小说的对话部分使用方言土语,并希望借此实现人物语言的个性化,则是一个误区。把方言土语融入叙述语言,才是对语言的真正贡献。长篇小说的长度、密度和难度,造成了它的庄严气象。它排斥投机取巧,它笨拙,大度,泥沙俱下,没有肉麻和精明,不需献媚和撒娇。 在当今这个时代,读者多追流俗,不愿动脑子。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对。真正的长篇小说,知音难觅,但知音难觅是正常的。伟大的长篇小说,没有必要像宠物一样遍地打滚,也没有必要像鬣狗一样结群吠叫。它应该是鲸鱼,在深海里,孤独地遨游着,响亮而沉重地呼吸着,波浪翻滚地交配着,血水浩荡地生产着,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保持着足够的距离。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这个煽情的时代而牺牲自己应有的尊严。长篇小说不能为了适应某些读者而缩短自己的长度、减小自己的密度、降低自己的难度。我就是要这么长,就是要这么密,就是要这么难,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不看。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内容概要

莫言,山东高密人。出身于农民家庭,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在农村劳动多年,期间曾经到棉花加工厂做过临时工。一九七六年二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土、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一九九七年十月转业到报社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班,获文艺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年开始创作。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酒国》《丰孔肥臀》《檀香刑》等八部,还有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爆炸》《野骡子》《欢乐》等二十四部,短篇小说《枯河》《白狗秋千架》《拇指铐》等六十余篇,另有剧本、散文等多部。

媒体关注与评论

由中国杰出小说家莫言原创的《酒国》……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实验性文体。其思想之大胆,情节之奇幻,人物之鬼魅,结构之新颖,都超出了法国乃至世界读者的阅读经验。——2001年法国“LaureBataillin外国文学奖”授奖辞 

章节摘录

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搭乘一辆拉煤的解放牌卡车到市郊的罗山煤矿进行一项特别调查。沿途,由于激烈思索,脑袋膨胀,那顶本来晃晃荡荡的五十八号咖啡色鸭舌帽竟紧紧地箍住了头颅。他很不舒服,把帽子揪下来,看到帽圈上沾着透亮的汗珠,嗅到帽子里散出来的热烘烘的油腻气味里混合着另外一种生冷气味。这气味很陌生,使他轻微恶心。他抬起手,捏住了喉头。临近煤矿时,黑色的路面坑坑洼洼,疾驰的卡车不得不把速度放慢。车底的弹簧板嘎嘎吱吱地怪叫着;头不断地碰到驾驶楼的顶棚。听到司机骂道路,骂人;粗俗的语言出自一个比较秀丽的少妇之口,产生黑色的幽默。禁不住看了一下她。她穿着一套蓝帆布工作服,粉红衬衣的领子高高地钻出来,护着一段白脖子;双眼黑里透绿,头发很短,很粗,很黑,很亮。戴着白手套的手攥着方向盘,夸张地打着方向,躲避着陷坑。往左打方向时她的嘴角往左歪,向右打方向时她的嘴角向右歪。她的嘴左右扭动着,鼻子上有汗,还有皱纹。他从她短促的额头、坚硬的下巴、丰厚的嘴唇上判断她是一个性欲旺盛的女人。在激烈的摇摆中他们的身体不经意地接触着,虽然隔着衣服但他饥饿的皮肤依然亲切地感觉到了她的温暖柔软的身体。他感到自己很想亲近这个女人,手发痒,想摸她。对于一个四十八岁的老牌侦察员来说,这感觉有些荒唐,但似乎又很正常。他摇了摇硕大的头颅,把目光从女人脸上移开。路越来越糟,卡车从一个陷坑跌入另一个陷坑,颠颠簸簸,咯咯吱吱,像一头即将散架的巨兽一样爬行着,终于接在了一大队车辆的尾巴上。她松了脚,熄了火,摘下手套,抽打着方向盘,很不友好地看着他,说:“妈的,幸亏肚里没孩子!”他怔了怔,讨好地说:“要是有孩子就颠出来了!”“我可舍不得把他颠出来,”她严肃地说,“一个孩子两千块呢。”说完这句话,她盯住他的脸,眼睛里流溢出似乎是挑衅的神情,但她的全部姿态,又好像在期待着他的回答。丁钩儿惊喜而好奇,几句粗俗对话后,他感到自己的精神像一只生满蓝色幼芽的土豆一样,滴溜溜滚到她的筐里去。性的神秘和森严在朦朦胧胧中被迅速解除,两个人的距离突然变得很近。女司机的话里透漏出一些与他的此次行动有关的内容,他的心里生出一些疑虑和恐惧。他警觉地看着她。她的嘴又往边一咧。这一咧嘴令他极不舒服,刚开始他还感到这个女人大胆泼辣,不落俗套,但她的随便咧嘴引起了他的不快,他马上就感到这个女人无聊而浅薄,根本不值得自己费神思。于是他问:“你怀孕了吗?”所有的过渡性语言都被抛弃,好像有些夹生,但她吞下去夹生,用近乎无耻的口吻说:“我有毛病,盐碱地。”“尽管肩负重任,但一个够腕的侦察员是不会把女人与重任对立起来的。”他突然想起了同行们嘲弄自己的一句名言:“丁钩儿用鸡巴破案。”想放纵一下的念头像虫子一样咬着他的心。他从口袋里摸出小酒壶,拔掉软木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他把酒壶递给女司机,挑逗地说:“我是农艺师,善于改良土壤。”女司机用手掌敲打着电喇叭的按钮,汽车发出低沉柔和的鸣叫。前边,黄河牌载重卡车的驾驶员从驾驶室里跳下来,站在路边,恼怒地看着她,嘴里嘟哝着:“按你妈个球!”她抓过丁钩儿的酒壶,先用鼻子嗅嗅,仿佛在鉴定酒的质量,然后仰起脖子,咕嘟嘟,喝了个底朝天。丁钩儿本想夸奖一下她的酒量,转念一想,在酒国市夸人酒量近乎无聊,便把话咽下去。他擦擦自己的嘴唇,紧盯着她厚厚的、被酒浸得湿漉漉的、紫红色的嘴唇,毫不客气地说:“我想吻吻你。”女司机突然涨红了脸,用吵架一样的高嗓门吼道:“我他妈的吻吻你!”丁钩儿大吃一惊,眼睛搜索着车外,黄河车驾驶员已经爬进驾驶室,无人注意他们的对话。他看到,在解放卡车的前面,是长龙一般的车队;在解放卡车的后边,又接上了一辆毛驴车和一辆挂斗卡车。毛驴的平坦额头上缀着一朵崭新的红缨,宛如暗夜中的一束火苗。路两边是几株遍体畸瘤的矮树和生满野草杂花的路沟,树叶和草茎上,都沾着黑色的粉末。路沟两边,是深秋的枯燥的田野,黄色和灰色的庄稼秸秆在似有似无的秋风中肃立着,没有欢乐也没有悲伤。时间已是半上午。高大的矸石山耸立在矿区中,山上冒着焦黄的烟雾。矿井口的卷扬机无声无息地转动着,有几分神秘,有几分古怪。他只能看到卷扬机轮的一半,余下的一半被黄河车挡住了。她连续喊着“我他妈的吻吻你”,身体却凝固般不动。丁钩儿起初被她吓得够战,但很快便忍不住地笑起来。他用食指轻轻地戳了一下她的胸脯,就像戳了机器的启动电钮一样,她的身体压过来,冰凉的小手捧住的他头,嘴唇凑到了他嘴上。她的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感到乏味、无趣,便把她推开。她却像一只凶猛的小豹子一样,不断地扑上来,嘴里嘟哝着:“我操你二哥,我日你大爷……”丁钩儿手忙脚乱,招架不迭,最后不得不采用了对付罪犯的手段,才使她老实下来。两个人都气喘吁吁地坐着。丁钩儿紧紧地攥住她的手腕,不断地把她的反抗压制下去。她憋着劲反抗时,身体扭曲,时而如弹簧,时而如钢板,嘴里还发出哞哞的叫声,宛若一头顶架的小母牛。丁钩儿忍不住笑起来。她突然问:“你笑什么?”丁钩儿松开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说:“姑娘,我要走了,想我了就按名片上的地址去找我!”女司机打量着他,又低头看看名片,然后重新打量他的脸,好像一个目光锐利的边防检查员在检查一位过境旅客的护照。丁钩儿伸出一根指头,弹了一下女司机的鼻子,然后挟起皮包,一只手转动了开车门的把手。他说:“小妞,再见了,我有上等的肥田粉,专门改良盐碱地。”他半个身子挤出车门时,女司机一伸手扯住了他的衣角。他发现了她眼里流露出来一种可怜巴巴的神情,忽然觉得她年龄好像很小,没结婚也没被男人动过,很可爱又很可怜。他摸了一下她的手背,非常认真地说:“姑娘,我是你叔叔。”她恼怒地说:“你骗人。搭车时你说是车辆监理站的。”他笑道:“不是差不多吗?”她说:“你是特务!”他说:“可以算特务。”她说:“早知你是特务我才不拉你呢!”丁钩儿摸出一盒烟,扔到她怀里,说:“好了,别生气啦。”她把他的小酒瓶扔到路沟里,说:“用这样的小瓶喝酒,算什么男人。”丁钩儿跳下车,用力摔上车门,沿着路边向前走。他听到女司机喊道:“哎,特务,知道煤矿的道路为什么这样糟糕吗?”丁钩儿回头看了一下她探出车窗的脑袋,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女司机啤酒花一样的脸庞在丁钩儿的脑海里停留了一分钟,便像透明玻璃杯里的啤酒泡沫一样,哗哗啵啵地响着,缓缓地消逝了。通往矿区的道路肮脏狭窄,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肠子。卡车、拖拉机、马车、牛车……形形色色的车辆,像一长串咬着尾巴的怪兽。有的车熄了火,有的没熄火。拖拉机头上竖起的铁皮烟筒里和汽车藏在屁股下边的铁皮烟筒里,喷吐着一圈圈浅蓝色的烟雾。燃烧未尽的汽油、柴油味儿,与拉车的牲畜口腔里散出的气味混合在一起,汇成一股屁屎狼烟般的潮流,漫散流淌。为了向矿区前进,他有时不得不紧贴着车皮,有时必须用肩背蹭着矮树干上的疤节。驾驶棚里的司机和靠在车辕杆上的车夫几乎都在喝酒,可见那条不准酒后驾车的规定在这里已经不起作用。不知往前挤了多久,猛一抬头他便看到了矗立在矿区中央的卷扬机高大铁架子的三分之二。卷扬机绞着银灰色的钢丝绳,哧溜哧溜转动着,因为生锈,也许是油漆,铁架子在阳光下呈现出暗红的颜色,很脏。那巨大的定滑轮是黑色的,很严肃。川流不息的钢丝绳放射着虽不耀眼但十分吓人的银亮,让他联想到盘结在一起的毒蛇。眼睛感受色彩和光芒的同时,听到定滑轮唿隆隆的转动声、钢丝绳嘎嘎唧唧的抽动声以及从地下发出的沉闷的爆炸声。靠近矿区,有一个椭圆形的广场。广场的边缘上,栽种着一些宝塔状的松树,松树上落满煤灰。广场上同样挤满车辆,有一匹遍体污秽的毛驴把嘴放在松树的针叶上,不知是想吃松针还是想蹭痒,突然那匹毛驴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有几位头扎毛巾、腰捆麻绳、破衣褴褛、满脸乌黑的人,挤在一辆马车上。马在吃笸箩里的草料,他们在喝酒。一个酱紫色的大瓶子,轮着嘬,你一口,他一口,喝得十分有趣。一个白色的大萝卜放在车辕杆上,你拿过来咬一口,喀嚓,他夺过去啃一口,喀嚓,然后便咯咯吱吱地嚼,吃得十分生猛。丁钩儿酒量不大,但喜欢喝,对酒的优劣基本能够鉴别。他嗅到一股很毒辣的味道,知道那酱紫色大瓶子里装的不是佳品。他还嗅到一股比屁还难闻的气味,那是萝卜和酒混合后发出的独特气息。从喝酒者的衣着打扮和吃喝的气派上,他知道这些人是酒国市郊区的农民。他的身体越过马头时,听到农民兄弟哑着嗓子叫:“同志,您手脖子上的表几点啦?”他抬了抬腕子,回答了问题。那个发问的年青农民双眼发红,满腮黄须,嗓音沙哑,神色狰狞。他的心脏紧了一下,匆匆地往前走去。年青农民在背后骂道:“叫他们快开门,这群吃白米的猪。”虽然年青农民恶毒的詈骂里包含着一种让丁钩儿感到不太舒服的东西,但他也只得承认骂得很有道理。已经十点一刻,煤矿的铁栅栏门依然紧锁着。那只挂在门鼻子上的乌黑大铁锁,宛若一只黑盖的大鳖。“安全生产庆祝五一”,八个色彩消褪的红漆大字拘禁在圆形的铁片里,电焊条在很早的时候把它们焊在了铁栅栏上。秋天的明媚阳光使许多东西放出新光辉,蔚蓝的天因为煤矿的黑显得更加蔚蓝。灰色的砖墙一人多高,沿着起伏的地形起伏,蜿蜒如一条长龙,把煤矿的区域包围起来。大门一侧的小门虚掩着,一条狼黄色的大狗倦怠地卧在那里,一只半死不活的蝴蝶在它头上像一片枯叶飞舞。丁钩儿推开小门时,那条狗猛扑上来。狗的布满汗珠的湿鼻子几乎碰到他的手背。准确地说触到了他的手背,他感到了它的鼻子上的温度。狗鼻子凉森森的,使他想到了紫色的乌贼鱼和荔枝的皮肤。但那条狂妄的狗马上转变了态度,惊恐地跳开,躲在门房的阴影里,和一蓬枯萎的马莲革紧紧相依,摇晃着长方形的头颅嗥叫。他拔开小门上的插销,推开小门,站一站,走进去,背贴着凉凉的铁板,莫名其妙地看着那条惊惶不安的狗。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背,瘦骨棱棱,黑色的血管,血液循环,已经有些酒分子在运行,没有电,没有特异功能,你为什么一触即跑呢?他很想问问那条狗。一盆热古嘟的洗脸水在空中展开。五彩缤纷的瀑布。宛若一道弧度不够的彩虹。泡沫和太阳。希望。水流进他的脖子一分钟后,风吹过来,才感觉到凉意。两分钟多一点,眼睛生涩,口腔里漶开了碱和劣质香料的味道,还有人脸积垢的味道,皱纹的精神实体。这时候特级侦察员把驾驶楼里的姑娘彻底忘掉了。嘴唇宛若败絮忘记了。像电钮一样敏感的乳房也忘记了。后来一个手持丁钩儿名片的女人出现他着实紧张,如同在迷雾里看远山上的风景。狗娘养的!“狗娘养的,活够了吗?”提着脸盆的看门人愤怒地用单脚端着地球骂人。丁钩儿马上明白了他骂得是自己。他抖抖头发上的水珠,用一块脏手绢揩揩脖子,啐啐唾沫,眨眨眼,把狼狈不堪赶走,恢复正常姿态,目光如炬,直逼着看门人的脸。他看到两只大小不一、乌黑如煤、暧昧、呆滞的眼睛,以及通红如山楂果的圆鼻子,以及青色嘴唇里的顽固牙齿。一股热流在身体里串流,蛇行,蚯蚓的隧道。怒火乍起,如火柴的头颅,匐然引燃,脑髓白热,宛若炉中炭,宛若雷电,奋勇的感情在胸中澎湃。看门人狗毛一样粗硬的黑发直竖起来,他毫无疑问被了钩儿的形象给吓坏了。丁钩儿看到看门人鼻孔里的毛,燕尾般剪动。一只邪恶的黑燕子潜伏在他的头腔里,筑巢,产卵,孵化。他对准燕子,勾动了扳机。勾动扳机。勾扳机。乓——乓——乓!三声清脆枪响,打破了罗山煤矿大门口的寂静,镇压了黄毛大狗的吠叫,吸引了农民兄弟的注意。醉醺醺的司机们跳出驾驶楼。坚硬的松针刺破了柔软的驴唇。拉车的牛抬起沉重的头,暂时忘记了回嚼。人们愣愣,然后向这里蜂拥。十点三十五分,罗山煤矿的看门人应声倒地,双手抱住脑袋,口吐白沫,身体抽搐。丁钩儿提着一支雪白的手枪,微笑着,笔挺立着,宛如一株塔松。枪口喷出的青色烟雾在他身体周围袅袅飘散。一群人把住铁栅栏,呆呆地望着。好像度过一段漫长的时间,一个尖尖嗓门的人叫道:“打死人喽……看门的老吕头被打死喽!”丁钩儿,塔松,青黑色,带刺的微笑。“这条老狗,作恶到了头。”“卖到烹调学院特餐部吧!”“老狗煮不烂。”“特餐部要的是白嫩男婴儿,才不要这老货哩!”“送到动物园里喂狼吧!”“狼也不喜得吃。”“那就送到特种植物试验场去熬肥料吧!”丁钩儿把手中枪抛起来,枪面在空中闪烁,好像一面银镜子。他接住枪,摊在手掌里,给铁栅门外的人看。枪身小巧玲珑,线条优美,有些左轮形象。他笑着说:“朋友们!不要大惊小怪,这是个儿童玩具!”他推住按钮,掰开枪身,剔出一个暗红色的硬塑料小齿盘,让众人观赏。每个齿间安着一粒黄豆大的纸炮,他说,勾一下扳机齿轮转动一下响一声,这是玩具,当然也可以在舞台上使用,在演员手中它就是件小道具,当然也可以用于体育比赛,充当发令枪,各大百货商店均有出售。他边说边把火药盘安在轮槽里,复原枪身,勾了一下枪机。乓——!就是这样,他像一个推销员一样讲解着。如若不信,请看——他把枪口抵到自己的衣袖上,勾动扳机。乓——!“王连举!”有一位看过样板戏《红灯记》的司机喊。不是真枪,丁钩儿把胳膊举起来说,你们看呀,要是真枪我的胳膊早就崩穿了是不?他的衣袖上有一团焦黄,一股扑鼻的火药香味弥漫在阳光里。丁钩儿扔枪进衣袋,走上去踢了倒地的看门人一脚,说:“老伙计,起来,别装死了。”看门人爬起来,双手依然捂着头,脸色焦黄,像优质的年糕一样。丁钩儿说:“我舍不得打死你。吓唬你。不要人仗狗势。十点多了,早该开大门!”看门人把手拿下来,放在面前看。又不相信似地用手摸头,再看手上,果然没血,像捡了一条命似地长舒了一口气,惊魂甫定地问:“你,你是干什么的?”丁钩儿狡狯地笑笑,说:“我是市里派来的新矿长!”看门人急匆匆跑回门房,拿出一柄黄澄澄的大钥匙,拧开夸张的大锁,哗嘟嘟打开了铁栅门。门外的人们欢呼着,飞跑回车上去,几分钟后,发动机的轰鸣声把路都震动了。汹涌的车流缓慢地、但冲劲十足地挤进大门,车辆互相碰撞,发出空咚空咚的声响。丁钩儿闪到一侧,看着这条肢节众多的丑陋大虫,心里突然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愤怒。随着愤怒的产生,肛肠一阵痉挛,几根血管在那里边暴躁地跳动着,痛疼产生,他知道痔疮非发作不可了。这次侦察将伴随着痛疼与便血进行,与从前一样。想到此他心里的愤怒反倒减轻了许多。一切都不可避免。混乱不可避免痔疮不可避免,只有神圣的谜底永存。这次的谜底是什么呢?看门人脸上堆着极不自然的笑容,点头哈腰。请领导到传达室里去坐。他按照自己的信马由缰式的侦察习惯,跟着看门人进了屋。一间宽敞的大房子。一张床。一条黑被子。两把铁皮暖水瓶。一个硕大的铁炉子。一堆大如狗头的黑亮煤块。一个举着寿桃的粉红色裸体男娃咧着小嘴巴哈哈笑,在墙上,在年画上,他的美丽的小鸡儿像一粒粉红的蚕蛹,蠢蠢欲动,栩栩如生。丁钩儿的心紧了一下,肛肠又是一阵痉挛。屋子里酷热难当。铁炉子里响着熊熊的火声。半截烟筒和整个炉体被恶毒的火焰烧得通红。热流团团旋转,墙角上的灰挂柔软飘动。他顿时感到周身发痒,鼻腔痛苦。看门人讨好地望着他的脸,说:“冷吗?矿长?”“太冷了!”他恼怒地说。“不要紧不要紧,我加点好煤……”看门人连声说着,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柄枣红色把儿的锋利小斧头。侦察员条件反射地将手按在腰际,那里暗藏着一把真正的手枪。他看到守门人驼着背走到火炉边,蹲下身,扒过一块枕头般大的煤块,一手按煤,一手抡斧,啪,煤块断裂,裂面整齐,闪闪发光,像镀了水银,啪啪啪啪啪……,煤块变小,一堆,他揭开炉盖,白炽的火苗子窜出尺把高,带着波波的风响。侦察员遍体汗水,看门人把煤块填进炉膛,抱歉地说:“一会儿就旺,咱这儿煤软,不耐烧,要勤填。”丁钩儿解开脖子下的扣子,用鸭舌帽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问:“为什么九月份就生火炉?”“冷哇,矿长,冷……”看门人哆嗦着说,“冷……煤多,靠着煤山……”守门人脸上干巴巴的,好像烤焦的馒头。丁钩儿不想继续吓唬他,说我不是什么矿长,放开胆子烤吧!我是来办事的。墙上的男婴哈哈笑着,栩栩如生。他眯着眼端详着这个可爱的孩子。看门人马上翻了脸,提着斧子说,你冒充矿长,开枪伤人,走,跟我到保卫科里去。丁钩儿微笑着说,我要真是新来的矿长你怎么办?看门人怔了一下,干笑了几声,将斧头放回床底,顺手从床下拖出一个酒瓶子,用残缺不全的牙齿咬开瓶塞,喝了一大口,然后讨好地将酒瓶子递给丁钩儿。酒液里泡着一棵浅黄色的人参,七只张牙舞爪的黑蝎子。请领导喝酒,守门人馅媚地说,这酒大补呢!丁钩儿接过酒瓶子,晃晃,蝎子在参须间游泳,怪味道从瓶口冲出来。他用嘴唇沾沾瓶口,将酒瓶子还给看门人。看门人满脸狐疑地打量着丁钩儿,问道:“您不喝?”丁钩儿说:“不会。”看门人问:“您是外地人?”丁钩儿指指墙上的年画,说:“老头,这个娃娃又白又嫩啊!”他仔细地观察着看门人的神色。看门人神色沮丧,大口喝着酒,低声咕噜着:“烧点煤算什么?一千斤才几个钱?……”丁钩儿实在热得难以忍受,恋恋不舍地看了那孩子一眼,拉开门,大步走进阳光里。阳光凉爽爽的,十分舒适。……

图书封面


 酒国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7条)

  •     窥淫欲的人只能通过窥淫获得满足,而莫是通过窥视阴暗获得满足。并不是他写的东西不被理解,而是他想写的与他写出来的东西有偏差。
  •     等读完了《酒国》,我算了下,我一共爆了三次粗口。一开始的时候,我实在懒得去理会新闻微博里专家学者对莫言的褒贬。他们纠结于莫言的写作风格,用各种“主义”给他的作品分门归类并鸣鸣自得。但这大部分的歌功颂德或者口诛笔伐都是发生在2012年10月11日晚上7点之后,在此之前呢,除了专业人员之外有多少普通人会去关注作者?所以,去他妈的,我不会因为怕被怀疑附庸风雅就不去读莫言的书的。读到本书一半的时候,我又忍不住骂了一句“他妈的”,至于是问候谁的母亲,我没有特指,反正肯定不是作者的母亲。然后我的思绪就飘远了,一直飘到遥远的法国,飘到贝尔当•桑帝尼的绘本——《我怎样毁了我的一生》中。在普通人漫长的受教育经历过程中,一方面学习知识文化,一方面不断地打磨自己,力图把自己塑造成一位符合大众期许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除却了我们本身的粗鲁,虽然这种粗鲁中含有着真挚的坦诚;我们明白关于自然世界的那些愚蠢问题,虽然与此同时我们也丧失了好奇心;我们力图每一件事情都能处理正确并合乎礼法道义,虽然这会使得我们没有同情心并变得冷漠。哦对了,这种教育过程,还使我们学会了隐藏真实情感,该开怀大笑时我们愁眉苦脸,该嚎啕大哭时我们假装坚强,以至于到最后我们根本不需要隐藏,我们已经不会正确地表达情感了。回过神来,我饶有意味地揣测自己的这次走神。莫言与这个绘本有什么联系吗?得出的结论是莫言尚未毁掉他的生活。小学没毕业的他,一路走来天马行空肆无忌惮战战兢兢胆大妄为,按照自己最原始的状态感知成长创作。所以在他的作品中,很少能看到与别人一样那种遵循着逻辑或者理性的严谨,反而多了一些炙热欲望的气息,比如对食物的极致渴求,对胴体的贪婪需要,如此赤裸裸的野性。虽说文学是一片自由的天地,但是很多人也都没有这种勇气去寻找其中的底线和栅栏。在此之前,莎士比亚用戏剧为人类记录展示了各种人生的轨迹,托尔斯泰借由文字刻画最悲惨的时代悲剧和最真实的情感变化,三岛由纪夫则用故事情节挑逗读者内心深处的古怪幻想。现在,我们称莫言为先锋作家,大概便是因为莫言这种未曾被正统教育禁锢约束的蓬勃力量。等读完了此书,我还是忍不住爆出口了。《酒国》的小说构架还真是不同一般,故事构架也在虚虚实实之间,让人分不清这是现实记录还是莫言又一次喝醉酒之后的胡乱编排。当然,我倒不反对喝醉酒后的创作,李太白的诗作王羲之的书法,不都是在酒气蒸腾中得到升华的吗?可是这般写作,大概只有莫言敢这般了(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小鬼没见过大馒头)。对于具体内容,我不多做评论,这种体验只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愿意与大家分享,但可能话一说出口,味道就变了。那么,或者我可以说点其他的。到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有意识地去思考“文学”的意义。你可以认为我是读了《酒国》之后突然想聊聊这个宏大的词汇,或者你可以认为我只是突然咯噔一下想去探究一下的。文学,就是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胡言乱语。这些话语毫无意义,却充满诱惑。它们通过眼睛耳朵鼻子口腔,慢慢地悄悄地钻入我的脑子,让我混乱晕眩狂舞呕吐,可是我的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我在旋转并乐此不疲。这个时候,我就不再面带笑容装作正派了,我开始脱掉身上臃肿的外套,褪去内衣,直至赤裸。我端详自己,哪里的脓疮已经溃烂,哪里的伤口开始愈合,哪里的肌肤需要抚慰,哪里的毛发已经凌乱,我全都知道。也许并不一定会变得更好,但至少我知道。我迷恋目眩神迷的状态,在那种氤氲氛围中,我觉得自己除了此生此世,还活在一个诗意的世界中。当然,胡言乱语听多了,也会紊乱。这时候,我就顾自摇晃头颅,骂一句,草!然后奔赴现实的战场。
  •     趁着闲隙通读完莫言的《酒国》,脑海里依旧残留着对莫言躯壳在酒国是否会像丁勾儿最终沦陷的担忧。李一斗,酒博士,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借用莫大师的名气去推荐自己的文章,挤入国文行列,不可否认,确实文采飞扬。莫言,自嘲人物,跟现在痞痞的样子还是挺像。不知为何,虽然我也没亲眼见过莫大师,但脑海中的他总是一副穿着随意/眼神迷离/赤脚/说话粗俗的作家,可能他都在描绘最接地气的生活百像吧,乡村味道浓厚。再看看文中穿插的短篇故事:《酒精》/《肉孩》/《神童》/《驴街》/《一尺英豪》/《烹饪课》/《采燕》/《猿酒》/《酒城》,从开始到最后,贯穿其中的相似点都是吃。常言道:民以食为天,但是在酒国,这个天盖过了任何的人性和法律:酒国的孩子不是人,驴可以活生生的随点随切,酒成了生活的王道。在那个环境下,所有的人都将不正常活成正常,甚至不容忍任何改变,即使丁勾儿是再正当有品,能进入不被污染确实困难,而莫大师最终会用何种面貌出来,不可得知。忽然想起近期好友被骗入北海传销队伍的事,她回来后跟我说:那里是个海滨小城,三面环海,是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在那座城市里,很多家庭几口都做这个行当,小孩依旧上学,大人传销,生活也一样过着,大家不觉得哪里不妥,甚至还觉得自己在过着丰富多彩的理想生活。环境/传授者/接收者,每一因素都牵动结果的产生,丁勾儿本身不纯,酒国的迷离生活更滋生了内心的邪恶,虽心不坏,但是在病毒堆积的地方结束生命,也是情有可原。纵观现在的社会,酒依旧是王道,中国的传统酒文化在饭桌上淋漓尽致,喝是哥们是义气更是给面 子,面子足了生意好做官场易升,很多不合理的都合理了。再看看酒桌上的食物,千奇百怪,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能吃都能找到。你说《酒国》太魔化,其实是最写实。再看看《酒国》的通篇构造,很新奇很特别,包括《蛙》/《檀香刑》等等都特别的让人惊喜。《酒国》没有按着常理的通篇顺理文章,看着就像你在看电视,别人在看你,而别人又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最后一章莫言形容火车上自己看自己:莫言很像自己,自己就像寄居蟹存活在莫言的躯壳中。丁勾儿在文中像是主角,但是也是边缘化的从侧面去突出酒国的昏聩糜烂;每章中又夹杂着李一斗和莫言的书信往来,写着看似最真实的酒生活;每章同时也夹杂着李一斗的文章,描述着天马行空稀奇古怪的故事,似乎是强调丁勾儿境遇的真实又似乎脱离着所有,让看客真真假假难辨,“假作真时真亦假”。最后一章莫言亲自去体验酒国的生活,又会有如何的酒与食的相碰?在酒的国度里,应该会一直保持着恋爱的感觉吧。

精彩短评 (总计54条)

  •     《酒国》的惊喜在于他把中国的酒场文化写的如此入木三分,或许在酒场你听到那些话会觉得如此俏皮可爱,但当你读了,才发现那些话如此不堪入耳。我对酒场的厌恶从小就有,丁钩儿最后的特殊死亡也让我觉得是如此合理,不懂酒场的人可怜,懂酒场的人“可恨”。头一次读到这种结构的小说,虽然在最后莫言把自己写出自己是一个肥胖且脚臭的作家,但他与李一斗一来一往的书信却又把自己捧上了天,他在其它书的书序也说到了这种结构是种尝试,但我觉得有些混乱了,结构不是不能乱,但不能这样分不清主次。
  •     如果你看过几部cult片,你就知道这部小说有多平庸
  •     可能因为出版时期较早, 语腔语调,大段排比,觉得多少有点赘肉,不太对口味,但描写喝醉时的状态,和斗鹰时描写其像枯树一样倒下还是可以端详到莫老的功力,最后说一嘴,读文章的时候莫名有种读海边的卡夫卡的即视感……
  •     初看很喜欢,看到最后有点失望。写法在那个时代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很新奇的吧,把各种东西都给讽刺了一遍:中国人引以为傲的“吃”、酒桌文化、贪污腐败、正义的堕落、女人的性“解放”、男人的道德“解放”等等。但是看到最后,我本来期待李一斗和莫言能有更多的戏剧冲突来着。不过我看了就知道为什么法国人喜欢这本,因为这种“意象炸弹”型的写作往往给人一种文学感很强很NB的感觉嘛(比如纳博科夫老人家)。作为文学来说,我对于结尾不满意,但是整个开头、中间都太有意思了,双重虚幻和现实的交织,越是等到现实开始明了的时候,反而不是那么有力量了。但是放到电影屏幕上,效果应该不错。
  •     “丁钩儿” 一个看第一眼就不会忘记的名字
  •     整个故事很虚幻,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莫言和一个酒国学者的信,一部分是酒国学者寄出自己写的关于酒国讽刺酒文化的短篇小说,最后一部分是莫言自己构造的小说。其中酒国学者是仰慕莫言的,莫言一边谦虚一边在讽刺酒国文化“吃人”。这个故事就是莫言式讽刺性小说。
  •     并不是你用了各种手法,就能写出一部好书
  •     莫言对于写作技巧十分看重。这本书的几个事故都是通过与酒博士书信往来的方式来讲的,残酷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讽刺文学……总得来说,技艺超群
  •     乱....天马行空 懵
  •     订货后一直缺货,终于收到了。
  •     所以,酒国到底有没有吃婴儿?余一尺到底是不是那个浑身是鳞飞檐走壁的小孩?李一斗的小说到底有多少是虚构?丁勾最后算不算破案?一顿酒席,一切结束。
  •     看的人头昏脑胀
  •     诺贝尔文学奖给莫言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往往让人忘记了他实际上是一个极有灵性、非常好玩的作家。《酒国》是我读的第一本莫言小说,那任性恣意的写法和漫漫溢出的才华都让我惊叹不已,华丽的多线视角和大型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使得这本小说熠熠生辉。
  •     以前读了开头一点,现在捡起来读完。莫言就是任性、魔幻,文笔摆在那里但就是不好好讲故事,读得爽但是也莫名其妙,想到什么写什么的意思。人物塑造的太鲜明了,很难忘记。大红袍和小妖,柳叶小刀和鱼鳞少年,大放厥词的侏儒余一尺,狂气又有才气的李一斗、饮酒如媾合的袁双鱼、容颜不老烹饪婴儿的岳母,甚至莫言自己吐槽自己。书信往来、莫言的长篇、李一斗的短篇三种方式交织起来很新颖。总而言之,一本关于酒的书,一本关于吃的书。读的时候像狂饮,读完就开始宿醉,光怪陆离大梦一场似的。
  •     一个故事里面讲两个故事
  •     有野心的作品,但是从语言到结构的实验全是失败的
  •     非粉非黑,这本写的真烂,除了玩文体就不剩什么了
  •     叙事结构很棒,故事荒诞,但是语言粗砺,内容恶心的不行
  •     初刷震惊,再刷觉得真的合西方人的口味。
  •     挺难懂的 文字描写还是很生动的
  •     我他妈就说它好,你能把我怎么着?!
  •     想象力非常丰富
  •     中国文学
  •     真是看着都要醉了……
  •     截至目前为止莫言最好的一本
  •     故事很好,本来以为是批判人性的,毕竟吃孩子,可是到后来变得有些不伦,然后最后又是批判政府。文中四条线的交叉虽然繁琐却不凌乱,而且实实虚虚的错杂交织,分不清的现实与虚幻,挺好玩的,但就是没看懂。三分半,不知道作者想说什么,可能天马行空,想到哪里写哪里吧。个人觉得没有《生死疲劳》好看
  •     看得发黑眼晕,不喜欢。
  •     莫言的东西耐看
  •     小说结构很独特,像是信件这样的已先在《蛙》中见过,但丁钩儿这条线不甚明朗。李一斗写的小说颇有江户川乱步的感觉,《采燕》那篇又挺像伍尔夫的《到灯塔去》。整本书看下来,莫言的想象力真是令人折服,就结尾结束得过于迷糊。还有,小说骂的那个李七以及他的《千万别把我当狗》,真不是在说王朔吗?
  •     还不错。醉酒、意识、武侠、酒、燕窝、枪、官场、毛驴、烹饪。
  •     喜欢官场的书籍
  •     也许很深刻,毕竟不懂。
  •     没看懂
  •     这个劲好
  •     一贯的魔幻
  •     反映现实社会中的官僚制度体系?没太看懂。
  •     读了一堆德语文学中尝试混合各种文本的小说后,觉得莫言的《酒国》是最成功的。
  •     也是因为朋友推荐读了的,说实在不太喜欢这部小说的试验性叙事方式,感觉丁沟儿的线索写到最后有点失控了。
  •     结构很有意思,语言有学习武侠小说。李一斗的小说充满了B级片的感觉,尤其是一尺英豪,让我想起了双峰镇里的侏儒,猎奇到不行。 李一斗的信件让我想起了桑丘,谚语一个接一个。 丁钩儿那条线超级不喜欢,其他都很赞。
  •     好书读着不舒服。冯唐说韩寒没摸到写小说的门,那对比莫言,冯唐也就刚摸到门把手吧。还是张大春才是最爱!
  •     你国
  •     小说结构很新颖,但故事有点虎头蛇尾,之前看过一本莫言也是。书中学到不少知识,比如酒,比如燕窝等等。
  •     看吐了
  •     有些地方看不懂,需要细品。
  •     前半部分当普通侦探小说看,后半部分渐入佳境 角色流动 多元叙事很精彩
  •     荒诞的剧情,无非是对中国官场的讽刺,对现实的批判。
  •     喝多了写的,好
  •     莫言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读过这本书就可以说莫言的得奖不是偶然也无关政治。相比他其他的作品来说,这本书完成度更高,比较完整。
  •     结构就是内容,就是政治。莫老师给莫言写信,自己夸自己,互文性很有意思,摇曳生姿。对色块的精准描摹与大胆使用很惊艳,但语言还是粗糙,扑面而来的是八九十年代对性对力量的崇拜。好在气魄大,是长篇小说的框架,像序言里提到的,深海里孤独遨游的鲸鱼,响亮而沉重地呼吸,波浪翻滚地交配,血水浩荡地生产,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保持者足够的距离。
  •     在技法与思想之间,还是无法忽视生理性的反感。
  •     够荒诞,就是看完半晌没反应上来说了个啥……跟我原本看名字所以为的内容相差十万八千里,估计过个三两年,我所能记得的就只剩怪诞的叙事结构了。
  •     开篇语言极具魅力。故事分为两条线索,主线是丁钩儿侦查酒国吃婴案,副线是作家莫言与酒国博士李一斗因文学的一系列通信。可是丁钩儿不明不白的醉酒以及莫名其妙的结尾让人不明所以。最喜欢的还是开篇和结尾,开篇一下子就抓住了读者读下去的欲望,结尾处理又像是散文的方式,幽默而简洁,这个很莫言。
  •     泛读了一下,估计自己逼格太低,不甚明
  •     为什么中间有一些书信啊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