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泰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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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9
ISBN:9787805675794
作者:(美) E.L.多克特罗
页数:236页

作者简介

《拉格泰姆时代》写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美国社会。书名《拉格泰姆时代》是因为这种以右手弹奏出变化无常的切分旋律,同时左手以沉稳的低音伴奏的黑人音乐当时正在美国盛行,这种音乐的风格与当时正处于变革时期的美国颇为相似。那是一个繁荣发展的时代,各国移民蜂拥而来寻找希望和机会,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因而大大提高,新事物层出不穷,显示出一个新兴国家那种变幻无常的面貌。而与此同时也潜伏着种种危机,阶级矛盾、劳资纠纷、种族争端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多克特罗所要表现的就是这样一段历史。为了表现这种拉格泰姆风格,他甚至在语言上也进行了变革,全书运用了大量互不关连的短语略句,给人一种类似切分音节拍那样的跳动感。在情节结构上他虚构了三户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他们中有犹太移民,有黑人,也有中产阶级的白人,这三户人家的命运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而在他们的命运演变中作者又穿插了反映这一时代特征的历史事件和名人的生活。把真实的人与事和虚构的人与情节糅合在一起,正是这部小说最主要的特点。多克特罗对于传统的历史小说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创作《拉格泰姆时代》使他有机会进行一次突破性的试验。他在写作时忠实地表现了那一时代的风尚,其精细程度表现在甚至连当时人们的居室布置、服饰爱好都描绘得一丝不苟。他采用大量有据可查的事实插入虚构的情节,让虚构的小说人物和有名有姓的真人一起活动。那些历史事实虽然是经过作者精心选择,但又避免为事实所囿。他认为“小说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历来如此”,“一切所谓客观史实之说,都不过是天真的想法”,因为“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在这种创作思想的指导下,他导演了这部由真人和演员同台表演的杂剧。于是,虚构的白人实业家参加了青史留名的彼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其情夫被杀之后竟与小说中虚构的一个青年发生了爱情关系;著名的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财阀摩根、汽车大王福特、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甚至奥国太子斐迪南都成了多克特罗指挥下的演员。他们不仅和虚构人物的生活交织在一起,而且还彼此影响,像福特和摩根秘密会晤谈论再生问题,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开导伊芙琳。多克特罗的这种大胆处理尽管也招来非议,但他自有主张,他就是要让读者在非凡与平凡的杂处纷陈中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气息。他回顾历史其实是在表述这样一种观点,即无论是显赫一时的大人物还是名不见经传(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就几乎都没有姓名)的小人物,都不能逃脱被历史(主要是经济)势力所左右的命运,他们自身不断地在他们无法控制的经济和社会力量的驱使下发生着异化。
本书上半部1—21章由刘奚译出,下半部由常涛译出,全书由常涛统稿。刘奚乃已故刘国云先生与妻奚宝芬、子刘晓奚的合用笔名,他们本拟以此名继续合作下去,然而刘国云先生在此书译成后不久便被肝癌夺去生命,这便成了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合作。刘国云先生曾译有安东尼·伯吉斯著《莎士比亚传》,该书1991年获全国首届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刘先生中英文俱佳,是一位难得的文学翻译人才,他的早逝使中国译界失去了一位本应在外国文学译介方面作出更多贡献的优秀翻译家,这实在是件令人痛惜的事。
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们本着既忠实于原著风格又力求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原则,对作品中大量上下互不连贯因而使人费解的略句,添加了必要的连词虚字。至于原书人物对白不加引号,我们则作为原书的一种风格保留了下来。

内容概要

多克特罗(E·L·Doctorrow)是美国当代为数不多的一流严肃小说家之一。尽管他从不把写作当作取悦于人的事情,但他的作品在美国却颇为畅销,从1975年出版的《拉格泰姆时代》到1990年出版的《比利·巴思盖特》(Billy Bathgate)都曾经名列畅销书榜首。读者喜爱他那与众不同、创新立异的风格,被他作品中对美国历史的独到见解所吸引,在他那些把20世纪美国的头版新闻同虚构的小说人物的活动糅合在一起的作品中,领略到一种时代气息。
多克特罗1931年出生于纽约,父母是移民美国的俄罗斯犹太人,是那种酷爱书本与音乐的知识分子。多克特罗在这种家庭的熏陶下,经历了30年代大萧条的艰难岁月成长起来,为他日后从事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多克特罗曾受教于纽约布朗克斯理科中学和俄亥俄州的凯尼恩学院,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攻读戏剧,在那儿结识了日后成为他的妻子的海伦·亨斯莉。1953年他去军队服役,两年后复员,本打算靠退伍金养家,自己可以专心去写一部小说,现实却不尽人意,他只得先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因而他甚至在机场当过订座员,其后又在哥伦比亚广播电视部和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作审稿人。60年代初他从电影业转入出版界,先后在新美洲图书馆和戴尔出版公司任编辑,33岁时成为戴尔出版公司的总编辑。他的第一部小说《欢迎到哈德泰姆斯来》(Welcome to Hard Times)于1960年出版。此书写一个坏蛋几乎毁掉了一座名为哈德泰姆斯(含有“艰难时世”之意)的美国小镇。这是多克特罗第一次像某种人类时间机器一样,载着他的读者回到蛮荒的西部进行一次历史的旅行。这部作品以一个小镇作为人类社会的象征,用意虽深,但由于写人类活动失于简单化,出书后未能引起文学界关注。1966年他的第二部小说《像真的一样大》(Big as Life)出版。此书描写纽约出现了比摩天大厦还要高大的裸体巨人时市民的恐慌心理,既讽喻人心不古,也表达了对普通人的同情与关切。多克特罗于1968年由出版界转入教育界,先后在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犹他大学、萨拉·劳伦斯学院任教,目前则在纽约大学研究生写作班担任教职,同也是小说家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纽约郊区。
《拉格泰姆时代》问世。这部作品熔事实与虚构于一炉的风格在美国文坛引起轰动,尽管有褒有贬,争议颇大,美国评论界还是在1976年授予它“全国图书评论界奖”,承认其作者是一位打破传统小说写作模式大胆创新的杰出作家。如今,《拉格泰姆时代》已作为美国70年代的代表作品之一被列入美国大学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目。多克特罗从此进入了美国一流小说家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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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我一直留在门外  《拉格泰姆时代》是小说家E.L.多克特罗用心弹奏的一支令人吃惊的曲子,又是一幅由许多明晰的画面和照片连缀而成的本世纪初叶美国社会的巨型风尘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拉格泰姆时代》也是多克特罗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这个新兴国家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那是一个新事物带着变幻无常的面貌层出不穷的年代:移民蜂拥而至寻找机会和梦想;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潜伏着种种的危机,劳资纠纷,种族争端,以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这一切就像那个时代风靡的“拉格泰姆”这种以切分音节奏为特征的美国黑人音乐的风格—沉稳的低音伴奏是美国这列蒸汽火车在时代的车轨上行进的声音,那变幻无常的切分旋律则来自被历史的漩涡冲卷着消失了的人们。  给那个时代画像,多克特罗叙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的生活,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犹太移民“爸爸”和他的女儿,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他的情侣萨拉(奇怪的是除了那对黑人情侣,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几乎都没有姓名)。在他们命运的演变中,多克特罗穿插了美国历史上这一时代的真实事件和名人生活。于是我们看到,真实的人和事与小说中虚构的情节糅合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交织,互相影响。虚构的白人实业家“父亲”参加了名垂青史的皮尔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情夫被杀之后与小说中风度翩翩的中产阶级青年上了床;汽车大王福特和财阀摩根秘密会晤讨论死后的再生问题;奥国王子斐迪南观看脱身术大师胡迪尼的飞机表演;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在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说后开导伊芙琳……纷陈杂处中,我们似乎闻到了那个初创时代混杂着钢铁的轰鸣和爱情的呻吟的危险的气息。然而显赫一时的大人物也好,无名无姓的小说中人也好,当拉格泰姆风行的时代随着机器沉重的喘息消逝,历史不过是自动演奏的钢琴上的一支曲子而已,谁也不能逃脱他们命定的归宿,逃脱不了疯狂奔驰的时代火车驱使下的变化。摩根死于他再生的梦想,弗朗兹·斐迪南大公死于暗杀;业余探险家“父亲”死于他贩运军火的途中;萨拉死了,她的情人,天才的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为了可怜的自尊铤而走险成了一个暴徒,死于警察的乱枪之下;无政府主义者埃玛·戈德曼被驱逐国外;美丽多情的伊芙琳·内斯比特也已红颜憔悴,湮灭无闻;1914年,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被悬在纽约百老汇上空的瞬间,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形象,一个小男孩正望着一辆汽车亮晶晶的黄铜前灯中他自己的影像,这正是那个时代冒险的人们的一幅图景。小说的最后,“爸爸”—这个从拉脱维亚来的信仰社会主义的犹太人,这个被新婚的巨大幸福宠坏了的家伙,站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看着草坪上嬉戏的孩子们,突然萌生了写一部电影的念头。这群象征着希望的孩子,也正是多克特罗对走过了200年历史的美国的一个隐喻:  一群孩子,他们都是好朋友,有黑有白,有胖有瘦,有富有穷,各种各样的淘气的小顽童在他们的街坊四邻中经历了种种滑稽可笑的冒险,一群衣衫褴缕的孩子,跟我们大家一样,一群陷入困境然后又从中逃出的人。  把真实的人和事幻化为小说,E.L.多克特罗在这一点上和欧洲小说家米兰·昆德拉的《笑忘录》走在了一起。什么是历史?历史是不是典籍上所记载、人们口头传诵的东西?在多克特罗看来,历史有时比文学更具夸张和想像成分(“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正因此,他所认为的小说就是“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或者说,小说就是对事物的神化。然而不要因此就以为多克特罗是一个耽于幻想的小说家,他对那个时代风尚的忠实描绘实在不亚于塞尚对一盘桃子的忠实,他对当时人们居室布置、服饰时尚照相机式的描写更要令今天的“新写实”、“新体验”旗手们汗颜。多克特罗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小说家,虽然他的小说形式一直在变,但他认为,他的小说是真正继承了狄更斯、雨果、德莱塞、杰克·伦敦等大师的社会小说传统的,这传统就是深入外部世界,力图表现(记录)一个时代,而不只是与世隔绝,局限于叙述个人生活。多克特罗下面这句话对今天的小说家也不是多余的:  近年来,小说进入居室,仿佛户外没有街道、公路和城镇。我则一直留在门外。
  •     先讲一个故事,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抄自《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简介,概括的基本准确吧)米夏埃尔.科尔哈斯,德国商人,专门从事贩马的经营活动。他生活富足,家庭美满,是典型的中等阶层的富裕的生产和商业经营者。 但在一次商业活动中,他与途经的一个骑士城堡产生了所谓“通关文牒”的冲突,他的马匹被容克及其手下扣押。当他到省里(莱比锡)最终办好了“通关文牒”再回到这个城堡时,他留下照看马群的仆人被打,被赶出城堡。马匹被虐待得不像样子。他向省法庭提出申诉,被容克文采尔.冯.特龙卡及其家族的其它成员压制。当他再次向更高一级的选帝侯申诉时,他的妻子为此丧了命。 在正常的法律活动中得不到保护的科尔哈斯最终选择了“自我复仇”之路。在火焚几座城市之后,他成了轰动整个普鲁士的人物。其间,在马尔.路德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赦免”。但在容克家族的阴谋活动中,他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走完了悲剧的一生。是不是感到和科尔豪斯的故事神似?读《克莱斯特作品精选》,发现其第一篇《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架构竟然和科尔豪斯的那部分基本一致,相信是多克特罗写作时借鉴了克莱斯特的天才构思,只不过把场景搬到了现代,又加进了种族歧视的因子
  •     E.L.多克特罗在扉页上写了句题记“这首乐曲不要弹得太快。拉格泰姆是不能弹得太快的”,这是拉格泰姆音乐大师斯科特•乔普林的话语。然而如果我们聆听乔普林生前的演奏录音就会发现,他最有名的一首《枫叶拉格泰姆曲》是如此欢快而充满朝气,频繁出现的切分音符将节奏拆分成一块块碎布头(rag,Ragtime本身就是一个巧妙的双关语,用做书名更是“三关语“,既是音乐体裁,又是切分节奏之意,又是时代之隐喻),再重新组合成一块碎花拼凑的布料,五彩缤纷。这代表的可能就是那个时代的精神,那是德沃夏克在E小调第九交响曲《来自新大陆》中描绘的时代: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着的新大陆。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节奏,拉格泰姆代表着美国快步前进的二十世纪初。作为音乐形式,其在美国音乐史上可以说是昙花一现,从它兴起到红遍全美再到逐渐衰落也就是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短短二三十年而已。然而它已经作为一种超越音乐形式本身而存在的符号,说起ragtime,我们联想到的是一个时代。上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又想起了这欢快的切分音符,似乎这一年代与半个多世纪前竟有些相似,多克特罗的这部小说也正写作于这一时期。多克特罗坦言自己是一个“努力留在门外”的小说家,《拉格泰姆时代》正体现了他的这种创作理念。和现代派小说重内心轻外在的特点相比,《拉格泰姆时代》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外在”的小说。人物内心的活动和外在环境是息息相关的,作者不为意识而描写意识。展现在我们眼见的是一帧帧时代的图像,在这些真实大图像背后隐藏着几条虚构的故事线。这样的结构非常有趣,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很多故事,很多那一时期著名人物的故事,哈里•凯•索的“世纪审判”、伊芙琳•内斯比特的丑闻、胡迪尼的逃生表演、摩根对永生的探求、福特对流水线的改进、埃玛•戈德曼的女权运动,甚至还有威尔逊总统的当选、斐迪南大公遇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等等标志着一个时代的人物和事件出现。但多克特罗无意于将整部小说写成走马观花的历史记录,他巧妙地把历史人物和虚构人物放在了同一副图景里面,让他们产生了自然的互动。这是基于一个正确的逻辑的,历史记录只能保存大事件的轮廓,至于历史人物的日常活动则根本无法百分百复原,这中间留有很多想象的空间。这些大人物完全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人物,而那些佚事也早已虽时间的流逝而不得而知了。而且多克特罗采取了模糊化的手法,他选择的三个家庭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一个是富有的白人新教徒家庭(WASP),一个是刚刚从欧洲移民过来的犹太家庭,一个是黑人家庭,前两个家庭中的人物都没有自己的名字。白人家庭的男女主人被称为“父亲”(father),“母亲”(mother),犹太家庭的男女主人则被称为“爸爸”(tateh)、“妈妈”(mameh),这种处理方式充满了象征意味——这些故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中,根本没有必要去为他们取具体的名字,取名字反而显得虚假做作。非常有趣的一点是,黑人家庭的男女主人公均有名字,男的叫科尓豪斯,女的叫萨拉,而他们一家的故事也成为了虚构人物中的主线。其他两户人家都是作为背景或者次要的线索展开的。整部作品的节奏把握非常有特点,科尓豪斯这个人物在后半段成了主角,但在前半部作品中均未出现。前面只讲了母亲发现萨拉的弃婴,收容了萨拉和弃婴。然而前半部分对萨拉的描写以及大环境的描写都预示着故事将会产生巨大的转折。如果科尓豪斯这条线索是圆满欢乐的,那么整部小说就必定毫无起伏,难以收尾,也无法将那一时代描绘出来。正是这一松一紧,一乐一悲,将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描绘地细致入微。道克特罗虽然是玩弄笔墨的小说家,但他在另一个层面而言也是一个节奏感极强的音乐家。英语作为一种善用从句的语言,在文学创作时常会出现大量复杂的从句,道克特罗大胆地将句子进行断句、重组,最后整部作品显得紧凑有力,句子也正如拉格泰姆的切分音一般跃动却不断裂,简洁却不草率。而上世纪初的美国不也正是如此急促快速的发展着,变化着么?原先的新教文化为主导的社会格局正在剧烈变动,宽松的移民政策吸引了一大批世界各地的新移民,随着时代的进步,黑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争取自身权利的呼声越发强烈,这些社会思潮的涌动推动着时代前进。道克特罗用独特的文学技巧将音乐的节奏感巧妙的表现了出来,为笔下所描绘的时代配上了相应的背景乐,读起来让人身临其境,仿佛耳边便有那琴键在跳动。《拉格泰姆时代》作为七十年代以来美国最著名的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影(1981)和音乐剧(1998),无论是原著还是两种艺术形式的改编都大量使用了色彩元素。从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道克特罗多次描述了人们的穿着,其中夏日里妇人们穿着白色长裙的场景出现了好几次,在电影中,母亲也基本都是一袭白衣,而音乐剧中则更明显,大块的中产阶级的白色,和移民们的深色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第二幕后半段Back to Before的歌词中也将women in white作为往昔生活的意象之一)。我认为这是一种隐喻,象征着美国这个新教文化为核心的国家的发展和变革,虽然新教文化依然为当今美国文化的核心,但是多元化的番茄锅效应早已形成。溯其源头则是二十世纪初的移民潮。父亲在随皮尔里去北极探险时从船上望见了一艘载满移民的船只,内心深处产生了莫名的担忧和恐惧。这样的场景可以在很多电影中看到,无论是《教父》,还是《美国往事》都能够把我们眼前的这段文字影像化,像一张张旧照片,斑驳但却黑白分明。除了服饰的颜色以外,人物的肤色也是极重要的象征,三个代表性家庭,一个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种,一个是犹太人种(意第绪),一个则是非洲裔人种,三组不同的肤色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命运。白人新教家庭的分歧与瓦解代表着美国文化的多元化发展;犹太(意第绪)家庭从窘困的移民背景中逐步成为中产阶级象征着社会的融合和阶层的流动;黑人家庭的生离死别,与政府的抗争则说明了美国历史上难以回避的种族歧视问题,以及它的悬而未决。当然,作者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也是鲜明生动的。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并不是有壮烈戏份的科尓豪斯,而是母亲。母亲的转变是时代思潮的微观体现,她从一个对丈夫言听计从的传统妇女,逐渐转变成为一个有自己的想法,敢于去追求自己幸福的现代女性,这一个变化是和宏观大环境的演变相呼应的。从父亲去北极探险回来开始,母亲便一次次重新审视自己与父亲的关系。经历了收养萨拉和弃婴、促成科尓豪斯与萨拉言归于好、见证科尓豪斯与萨拉命运的急转直下、获悉弟弟的离家出走和参与暴动,这一次次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颠覆了母亲原来习惯了的世界。最后当父亲在一战中被德军炸死后,母亲勇敢地和爸爸走在了一起,阶级、种族的融合也迈出了新的一步。道克特罗在《拉格泰姆时代》中不仅完成了作家的使命,更是将文字与音乐以及绘画都极好地结合了起来。艺术是相通的,当阅读时,我感觉到书中时代的节奏,感觉到这些人物或紧或慢的活动(无论外在还是心理的),也看到了那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图画,这是一种十分难忘的阅读体验。2012年9月25日 写

精彩短评 (总计31条)

  •     几幕
  •     很有趣。
  •     找到这本书是因为《小说药丸》推荐读它以治愈“兴味索然”的疾病。 这本小说的写法非常特别。有一种蒙太奇的感觉,但是更有节奏性——就和拉格泰姆一样。拉格泰姆是一种音乐,以节奏鲜明著称,在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十分流行,这也是故事发生的时代。小说讲述了三个家庭的故事:中产白人,中产黑人和无产移民的家庭。虽然故事是些具体的事情,但是却把那个时代美国的剧变表现了出来,读起来十分过瘾。 如果打算读这本书,建议提前看纪录片《谁创造了美国》,b站、网易公开课都有。
  •     我觉得这个书就跟一个大同人一样
  •     節奏快到要窒息!全连起来了,虚虚实实,一战前的拉格泰姆曲。
  •     08-25 美国风情画,意犹未尽
  •     从来没读过这么好的同人小说,有理有据地虚构。整本书就像一个拉格泰姆乐章,节奏刚刚好,穿插的蒙太奇刚刚好。一口气读完的,因为音乐一起来,就不可以被中断。
  •     也许只有读原本才能读出那种切分的韵味
  •     真实与虚构融合,情节如烟花一般绚烂,结尾的死亡和婚礼更是像童话一般美好。
  •     2010.07.31 将真实的和虚构的人物事件融合在一起,勾勒出一战前夕美国风云变化、暗潮涌动的社会蓝图:资本主义的积累发展、各种新事物的层出不穷、移民的艰难生活、阶级矛盾、种族争端。。。本书用独特的手法将这些元素组合在一起,读起来趣味十足。印象最深的是黑人的暴力反抗那一段,将政府的虚伪无能表现得淋漓尽致。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弟弟,个性内向极端,但无疑是个天才。
  •     还是比较喜欢公众愤怒那本
  •     拉格泰姆是一個時代的隱喻。
  •     补记
  •     让人眼花缭乱的,跳跃的,和快速蒙太奇一样不断闪过去的时代图景,读着读着,它让我想起了读到Perec《物》时的喜悦。本书是大头马慧眼识珠发掘于野草书店。
  •     后现代小说鼻祖系 整个一个名人大聚会但依稀有那些名人生平的具体事例和影子 这样的小说 我好多年前特想写一个 但现在想起来确实过时了
  •     棒
  •     速写与浮世绘。叙事还是有些浮在表面——这是特色之一?更期待看音乐剧。
  •     读了第二本多克托罗后,立刻把他置于我最喜欢的小说家前五。那种短句的节奏感,阡陌纵横的人物关系最后汇合或流散,好像一曲爵士。
  •     开花爷的评价十分到位,罗曼司大于小说的作品。将真实的历史人物置于虚构情节之中,仍然是多声部的纷纷扰扰,结尾的死亡和婚礼增强了童话的圆满感啊。
  •     当初我看得是津津有味的。
  •     多颗星给翻译
  •     杰作。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2559125/
  •     有很强现实讽喻
  •     开篇写的真是好,像张北海的《侠隐》,寥寥数笔就把人带入了那个远去的年代。但往后却略显疲沓,后劲不足,少了些心灵共鸣。
  •     特地去听了乔普林的音乐,跟小说节奏确实一样,写的内容庞大广阔,却比巴尔扎克精炼耐读
  •     白色是一种特殊的象征。二十世纪移民潮刚兴起的美国还未形成巨大的番茄果。清教文化为核心的社会价值观随着民权女权运动的兴起而逐步收到冲击。道克特罗在薄薄二百多页纸里面将一个时代的变迁刻画的既宏观又细微,实在牛叉。
  •     如果排除翻译和排版的错误 看得出来原书是一本好书 语感有如百年孤独一样强
  •     这不就是我们的时代么
  •     多克特罗的这本书我很喜欢,虽然仍是后现代的作品,但情节还是很明朗的,新历史主义的经典之作,历史和文本、真实与虚构相互交织,构成拉格泰姆时代一首具有时代节奏的拉格泰姆舞曲。看电影不如看原作。
  •     众多人物,打动我的是最后那个杀人放火的黑人
  •     真实与虚构熔于一炉,多克特罗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历史,带给我一次新鲜的阅读体验。人物心理描写极少。仅仅展示出人物一系列外部变化,情节呈跳跃式。这种白描梗概似的叙述方式,使读者仿佛置身雾中风景,缺少了震撼人心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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