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9
ISBN:9787503941498
作者:[美]勒内·韦勒克,[美]奥斯汀·沃伦
页数:389页
作者简介
《文学理论》是一本有关文学的本质、功能、形式及内容的经典理论著作,作者以“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构筑其理论体系,超越了多年以来文学理论架构的传统模式。《文学理论》是在文学研究方面最富条理、范围最广、最有针对性的著作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文学理论》出版以来,即作为最经典的文学理论教材受到全球范围内专家、教授以及广大学生的欢迎。
《文学理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全国中文专业大学生必读的100本著作之一,被全国许多高校指定为比较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必读参考书。
书籍目录
韦勒克与他的文学理论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第三版序
第一部 定义和区分
第一章 文学和文学研究
第二章 文学的本质
第三章 文学的作用
第四章 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
第五章 总体文学、比较文学和民族文学
第二部 初步工作
第六章 论据的编排与确定
第三部 文学的外部研究
引言
第七章 文学和传记
第八章 文学和心理学
第九章 文学和社会
第十章 文学和思想
第十一章 文学和其他艺术
第四部 文学的内部研究
引言
第十二章 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
第十三章 谐音、节奏和格律
第十四章 文体和文体学
第十五章 意象、隐喻、象征、神话
第十六章 叙述性小说的性质和模式
第十七章 文学的类型
第十八章 文学的评价
第十九章 文学史参考书目
索引
修订版后记
编辑推荐
被称为“文学理论的圣经”,学界评价其为“打开经典的经典”、“文学批评的批评”。在20世纪西方文学批评领域,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已被公认为“经典中的经典”。美国最权威的文学评论刊物《星期六文学评论》评价说:“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论著蕴含了海量的信息,繁杂的材料被更有效地组合,行文简洁兼之针对性极强的分析,与传统的此类著作迥然不同,此书值得每一个学术图书馆收藏。”《文学理论》也是文学专业的学生打开20世纪西方文学批评“经典之门”的一把钥匙,在许多国家,《文学理论》都成了文学系学生的必读书,也成为了文艺批评工作者的案头必备书之一。上世纪80年代刚出不久就已绝版的这本理论经典,如今已第三版问世,再次证明了它作为经典的不可置疑性。
前言
韦勒克与他的文学理论(代译序) 刘象愚 勒内·韦勒克(1903—1995)是20世纪西方十分有影响的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之一。他的八大卷《现代文学批评史:1750—1950》历经数十年之久,终于在生前完成,被文学界公认为“里程碑式”的皇皇巨著;他与奥斯汀?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出版近半个世纪,一直盛行不衰,先后被译成20余种文字,不仅被世界许多国家的大学用做文学专业的教材,还被纳入世界经典作品之林。对于这样一位重要的理论家和批评家,我国的一些前辈学者是有一定了解的。例如,朱光潜先生在他20世纪60年代撰写的《西方美学史》附录的“简要书目”中就列入了韦氏的《现代文学批评史》,并作了中肯的评价,称其“资料很丰富,叙述的条理也很清楚”,但也指出了它对“时代总的精神面貌”重视不够的弱点(朱光潜:《西方美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下卷, 748页);钱锺书在其《管锥编》中数次引用《文学理论》中的说法与中国典籍中的描述相互印证(钱锺书:《管锥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册,748页;第4册,1421页)。1984年,我们翻译的《文学理论》由三联书店出版,在国内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书连续印刷两次,发行数万册,使许多文人学者了解了他的理论。从那时至今的20年间,《文学理论》被许多高校的中文系用做教科书,还被教育部列入中文系学生阅读的100本推荐书目中。然而,从80年代末以后,此书即告售罄。目前,学界对此书需求甚急。于是,我们对旧译略加修订,交付再版。在书稿付梓前,对韦勒克其人其作似有必要作一个较为详尽的讨论。 一 1903年,韦勒克诞生在维也纳这座曾经培育了许多世界级的音乐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文学家的文化摇篮中。他的家庭成员都有很高的文化素养。父亲勃洛尼斯拉夫?韦勒克祖籍捷克,从小喜爱音乐,是当地一名出色的歌手,曾经撰文评论瓦格纳的歌剧,为捷克著名作曲家斯美塔纳作传,还翻译过捷克诗人维奇里基和马哈的诗歌。母亲加波莉尔出身于一个具有波兰血统的西普鲁士贵族家庭,能讲德、意、法、英四种语言,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在家庭浓烈的文化氛围浸染中,幼年的韦勒克养成了嗜读的习惯,他贪婪地阅读文学、历史、宗教、哲学、地理、军事等多种领域的著作,经常欣赏歌剧演出,还学习演奏钢琴。他在学校讲德语,回家后讲捷克语。从10岁起,他开始学习拉丁语,在此后8年的时间中,每周坚持阅读拉丁文经典著作8小时,阅读了西塞罗、恺撒、卡图卢斯、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塔西佗等名家的作品。从13岁开始,他又学习希腊文,阅读了色诺芬、柏拉图、卢西安和荷马的作品。在他患猩红热休学期间,他父亲用德文为他读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复学之后,他停止学习希腊文,同时开始学习英文,这一选择为他日后长期的教学与研究奠定了基础。 奥匈帝国垮台后,韦勒克一家从维也纳迁到古老的、充满天主教气氛的布拉格。在布拉格读中学时,学校开设史地、拉丁文学、日耳曼文学、捷克文学等课程,但不开设英文,因此,他只能在放学回家后读莎士比亚和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作品。此外,他还读了叔本华、尼采的大量论著。1922年,他进入捷克著名的查理大学(即现在的布拉格大学),专攻日耳曼文学,学习语言、文学、比较民俗学等课程,还专程到海德堡听取当时以比较研究莎士比亚与歌德闻名的批评家贡多尔夫的讲座。但是,大学课程中对他最具吸引力的却是由著名捷克学者马蒂修斯(1882—1945)主讲的“英国文学史”。马蒂修斯是布拉格语言学派的奠基人之一,像韦勒克一样,也曾在奥地利度过少年时代,具有强烈的民族热情,毕生致力于捷克民族文化的复兴。他提倡一种简洁、清新的文体,引导学生努力去探索、发明,但却不赞成趋奉时尚和标新立异。他讲的“英国文学史”完全摆脱了当时实证主义的影响,往往新意迭出,精彩纷呈。他的课程使年轻的韦勒克深受教益。他们师生之间建立了信任和友谊。在马蒂修斯指导下,韦勒克如痴如醉地阅读莎士比亚、浪漫派诗人和维多利亚诗人的作品;在马蒂修斯双目失明后,韦勒克则为他有声有色地朗读斯宾塞的《仙后》,聆听他对斯宾塞不同凡响的评论。 为了准备《卡莱尔和浪漫主义》的论文,韦勒克于1924年和1925年两次游历英国。当时的英国正处在对邓恩、马维尔等17世纪玄学派诗人重新评价的热潮中,这引起了韦勒克的极大兴趣。就在这段时间内,他开始发表论文。第一篇文章是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一种捷文译本的评论。随后的文章讨论拜伦、雪莱和其他浪漫主义诗人。在马蒂修斯的指导下,他完成了《卡莱尔和浪漫主义》的论文,提出卡莱尔反对启蒙运动的武器是从德国浪漫主义那里借来的新观点,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1926年,年仅23岁的韦勒克获得语文学博士学位。 在捷克教育部的支持下,韦勒克第三次赴英,计划完成关于“马维尔和巴罗克以及拉丁诗歌关系”的专著。但在牛津大学他获悉法国著名文学史家皮埃尔?勒古伊正在撰写一部论马维尔的巨著,于是放弃原来的研究构想。后来,由于牛津大学的推荐,他获得国际教育研究所的帮助,于1927年秋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进修,参加了各种进修班的课程,但这些课程大都很难引人入胜,加上当时普大不授现代文学和美国文学,因此,他便转而研读门肯、凡?韦克?布鲁克斯和新人文主义者巴比特和莫尔等人的著作。 此后,他在史密斯学院教授了一年德文,次年回普林斯顿,仍然教授德文,同时参加关于“黑格尔逻辑”的讲习班。早先对卡莱尔的研究自然把他引向柯勒律治,而对柯勒律治的研究又不能不联系康德和谢林,于是他决定自己的第二篇论文写“康德对英国的影响”。随后,他取道英国回国,在大英图书馆仔细阅读了柯勒律治《逻辑》的手稿,探索了这位英国诗人和批评家在借鉴康德思想中的得失。 1930年秋,韦勒克回到查理大学,迅速完成了《康德在英国:1793—1838》的专著,并积极参加了布拉格语言学派的活动,他不仅在大学授课,教授英文,还把康拉德的《机会》、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等作品翻译成捷克文,并用捷克、英、德等数种文字为许多杂志和布拉格学派的专刊撰写评述理查兹、利维斯、燕卜荪等剑桥批评家的文章。这个时期,俄国形式主义与捷克结构主义的理论引发了他强烈的兴趣,他对什克洛夫斯基、雅柯布逊、穆卡洛夫斯基、英伽登等人的论著格外重视。 1935—1939年,韦勒克执教于伦敦大学,为布拉格语言学派文集第六卷撰写了《文学史理论》的重要文章,在此文中他首次用英文评述了俄国形式主义和英伽登的现象学。而且在《细察》杂志上与利维斯展开论战,批评他对柏拉图以来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缺乏理解的错误(1937年韦勒克在《细察》杂志第5期上发表《文学批评与哲学》的文章,对利维斯提出批评,在随后的《细察》第6期上他们展开了争论)。 1939年春,希特勒匪徒攻占布拉格,韦勒克此时失去了生活来源,但他很快获得了美国学者的援手。持新人文主义观点的衣阿华州立大学文学院院长福斯特驰书邀请韦氏任该校英文系讲师,韦氏夫妇途中在剑桥又停留了6周,于当年9月1日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当天住进了衣阿华城的一幢住宅中。 在衣阿华州立大学,韦勒克开了“欧洲小说”的课程和“德英文学关系”的讲习班,结识了几位志同道合的同事,其中往来最密切的是奥斯汀?沃伦。当时的美国学界与英国学界大同小异,多数学者依然恪守老式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应该对传统的方法重新认识,两派之间在究竟应该重视历史批评还是审美批评、重视事实还是观念等问题上不时进行论战,但双方都缺乏理论上的自觉。韦勒克支持福斯特的新人文主义立场及其领导的改革,并力图在理论上作出阐述,他修改并重新发表了《文学史理论》,出版了《英国文学史的兴起》(北卡罗莱纳大学出版社,1941年),开始担任《语文学季刊》的副编辑。
内容概要
奥斯汀·沃伦 (Austln Warren,1899~1986)生前任密歇根大学英语教授,在多所美国大学执教过,出版过著作多种,如《新英格兰良知》等。
勒内·韦勒克(Rene Wellek,1903—1995)生前任耶鲁大学比较文学教授,曾执教于普林斯顿大学、衣阿华大学、布拉格大学和伦敦大学。代表作除《文学理论》外,还有《批评的概念》、《辨异续批评的概念》、八卷本《现代文学批评史》等。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论著蕴涵了海量的信息,繁杂的材料被更有效地组合,行文简洁兼之针对性极强的分析,与传统的此类著作迥然不同,此书值得每一个学术图书馆收藏。 ——美国《星期六文学评论》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文学和文学研究 我们必须首先区别文学和文学研究。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情:文学是创造性的,是一种艺术;而文学研究,如果称为科学不太确切的话,也应该说是一门知识或学问。当然,也有人想消除这一区别。例如,有一种说法是:除非你自己搞创作,否则就理解不了文学;没有亲手写过英雄双韵体的人,就不能也不应该研究蒲柏(A.Pope),或者,不曾亲自用无韵诗写过戏剧的人,不能够也不应该去研究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参见S.波特:《锁链中的缪斯》[伦敦,1937年])。文学创作的经验对于一个文学研究者来说固然是有用的,但他的职责毕竟与作者完全不同。研究者必须将他的文学经验转化成知性的(intellectual)形式,并且只有将它同化成首尾一贯的合理的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文学研究者研究的材料可能是非理性的,或者包含大量的非理性因素,但他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因此便与绘画史家或音乐史家有所不同,甚至可以说与社会学家和解剖学家也没有什么不同。 显而易见,这种关系产生了不少难题。有关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门的。有些理论家直截了当地否认文学研究是一门学问,而认为它是一种“再创造”(“second creation”)。这种说法今天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无效的——佩特(W.Pater)对蒙娜丽莎的评述,或西蒙兹(J.A.Symonds)及西蒙斯(A.Symons)等人华而不实的文章,都属于这种性质的批评。所谓“创造性的批评”通常只是一种不必要的复述,充其量也只是把一件艺术作品翻作成另一件,一般来说都要比原件低劣一些。还有一些理论家从通常对文学和文学研究的对比中,得出完全不同的全盘怀疑的结论:他们坚持说,文学是根本无法“研究”的,人们只能阅读、欣赏或鉴赏它,此外就只能是积累“有关”文学的各种资料了。这种怀疑论广泛流行的程度,实在出人意料。实际上,它无非是强调将随着环境而变化的一些“事实”,而漠视超越它们的一切努力。所谓的鉴赏、品味和热衷于文学等,必然可悲地成为回避正常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沉湎于个人嗜好之中的遁词。而这种将“研究”与“鉴赏”分割开来的两分法,对于既是“文学性”的,又是“系统性”的真正文学研究来说,是毫无助益的。 问题在于如何对艺术,尤其是作为文学的艺术,作理智性的探讨。这样做有可能吗?怎样才有可能?有人的回答是:只要将自然科学运用的那些方法移用到文学研究上,便有可能了。移用的方法有多种。一种是仿效一般科学的客观性、无我性和确定性诸优点,对于搜集不因人而异的中性资料来说,这种设想大致是成功的。另一种是因袭自然科学的方法,探究文学作品的前身和起源;事实上,这种“起因研究法”,只要有编年资料可据,对于任何关系的探讨都是合适的。这种科学上的因果律的运用往往过于僵化,即将决定文学现象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于经济条件、社会背景和政治环境。此外,也有人把某些科学上通用的定量方法,如统计学、图表、坐标图等,引进文学研究的领域。最后,还有人用生物学的概念探讨文学的进化问题(参见参考书目第十九章第4节)。 今天,一般人都认识到单纯的移用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科学方法仅就十分有限的文学研究范围或者某些特殊的文学研究手段而言,有时是有价值的。例如,将统计学用于版本校勘或格律研究上即是。但是,大部分提倡以科学方法研究文学的,不是承认失败、宣布存疑待定来了结,就是以科学方法将来会有成功之日的幻想来慰藉自己。例如,理查兹(I.A.Richards)就惯以精神病学的未来成就,向人保证所有文学问题的解决(参见I.A.理查兹:《文学批评原理》[伦敦,1924年,120、251页])。 我们应该回顾一下在文学研究中广泛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所产生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无法轻易地抹掉。无疑,文学研究和科学研究两者在方法论上有许多交叉和重叠的地方。诸如归纳、演绎、分析、综合和比较等基本方法,对于所有系统性的知识来说,都是通用的。但是,还有有说服力的例子可以表明:文学研究自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其他有效方法,这些就是理智性的方法。只有对真理抱着十分狭隘的观念的人,才会摈斥人文科学的种种成就于知识领域之外。远在现代科学发展之前,哲学、历史、法学、神学,甚至语言学,都已经找到各种有效的致知方法。现代物理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胜利,可能掩盖了以上那些学科的成就。这不等于说,人文科学的那些致知方法因此就不真实和有效;应该说,有时略加修正和补充之后,它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再度发挥作用或者发生革新的变化。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这两门科学在方法和目的上都存在着差异,是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的。 如何弄清这种差异,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早在1883年,狄尔泰(W. Dilthey)就以“解释”和“理解”这两种认识范畴的对比来说明自然科学方法和历史学方法的不同(参见W.狄尔泰:《思想科学导论》[柏林,1883年])。狄尔泰认为,科学家以事物的始末缘由来解释它的本质,而历史学家则致力于理解事件的意义。这种理解的程序必然是独自进行的,甚至是主观的。一年之后,著名的哲学史家文德尔班(W. Windelband)也对历史学必须因袭自然科学的方法这一观点加以抨击(参见W.文德尔班:《历史和自然科学》[斯特拉斯堡,1894年])。他认为,自然科学家旨在建立普遍的法则,而历史学家则试图领会独一无二、无法重演的事实。后来,李凯尔特(H. Rickert)又对这观点作了精心的研究,并稍加修正和补充。他不太注重概括和个性化探讨两种方法的分野,而是更多地关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差别(参见H.李凯尔特:《自然科学中概念形成的范畴问题》[蒂宾根,1913年]、《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蒂宾根,1921年])。他认为,人文科学的研究重心在于具体和个别的事实,而个别的事实只有参照某种价值体系(scheme of values)——这不过是文化的别名——才能被发现和理解。在法国,色诺波(A. D. Xénopol)提出这样的界说: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重复的事实”,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延续的事实”。在意大利,克罗齐(B. Croce)将他整个的哲学建立在与自然科学方法完全不同的历史学方法的基础上(参见A.D.色诺波:《历史的基本原理》[巴黎,1894年;再版改名为《历史理论》,巴黎,1908年];B.克罗齐:《历史的理论和实际》[纽约,1921年]和《作为自由斗争纪事的历史》[纽约,1940年,新版1955年])。 充分地讨论这些问题,将涉及科学的分类、历史哲学和认识论等方面的见解(在M.曼德尔鲍姆:《历史知识问题》[纽约,1938年]和R.阿隆:《历史批判哲学》[巴黎,1938年]两书中有更详细的论述)。但是,有一些具体的例子至少可以说明,一个文学研究者必须面对这一非常实际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研究莎士比亚?显然,我们感兴趣的不是他与众人有共同之处,否则我们可以去研究任何一个人;我们感兴趣的也不是他与所有英国人、所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所有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有共同之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只去研究德克尔(T.Dekker)和海伍德(T.Heywood)。我们要寻找的是莎士比亚的独到之处,即莎士比亚之所以成其为莎士比亚的东西;这明显是个性和价值的问题。甚至在研究一个时期、一个文学运动或特定的一个国家文学时,文学研究者感兴趣的也只是它们有别于同类其他事物的个性以及它们的特异面貌和性质。 个性说可以找到另外一个有力的论据,即探讨文学的普遍法则的努力终归要失败。卡扎缅(L.Cazamian)所谓的英国文学规律,即英国国民性的节奏摆动于感情和理智的两极之间(还说这种摆动越来越快)的规律,如果说不是琐碎、无意义的,就应该说是荒谬的。这一“法则”根本不适用于维多利亚时期(参见L.卡扎缅:《英国文学的心理进化》[巴黎,1920];.勒古依和L.卡扎缅:《英国文学史》[巴黎,1924年]的后半部[已有英译本,H.D.欧文和W.D.麦金尼斯译,两卷本,伦敦,1926—1927年])。这类“法则”大多数不外是作用与反作用或者因循与抗争之类的心理趋向,即使是无可怀疑的,仍说明不了创作过程中任何有意义的实质性东西。物理学的最高成就可以见诸一些普遍法则的建立,如电和热、引力和光等的公式。但没有任何的普遍法则可以用来达到文学研究的目的:越是普遍就越抽象,也就越显得大而无当、空空如也;那不为我们所理解的具体艺术作品也就越多。 这样,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就有两个极端的解答方法。其一是在自然科学的优势影响下流行起来的,将科学方法与历史学方法视为一途,从而使文学研究仅限于搜集事实,或者只热衷于建立高度概括的历史性“法则”。其二则是否认文学研究为一门科学,坚持对文学的“理解”带有个人性格的色彩,并强调每一文学作品的“个性”,甚至认为它具有“独一无二”的性质。然而,后一种反科学的方法,趋向极端时显然要冒一定的风险。因为个人的“直觉”可能导致仅仅诉诸感情的“鉴赏”(emotional“appreciation”)(或译为“动情式批评”。——译注),导致十足的主观性。强调每一艺术作品的“个性”以至它的“独一无二”的性质,虽然对于那些轻率的和概念化的研究方法来说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但它却忘记了这样的事实:任何艺术作用都不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否则就会令人无法理解。当然,我们只有一部《哈姆雷特》,只有一本基尔默(J.Kilmer)的《树》。但是,如果从这种意义来说,一堆垃圾也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不可能有另外一堆垃圾在体积大小、坐落位置和化学成分上与这一堆完全相同。进而言之,每一文学作品的文词,本质上都是“一般性的”,而不是特殊的。文学上关于“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无休止的争论起自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宣称诗比历史更具普遍性,因此更带有哲学意味,而历史则仅仅注意特殊的事例;也起自约翰逊博士(S. Johnson),他断言诗人不应该去“计算郁金香花的瓣数”。浪漫主义者和大多数的现代批评家,都不厌其烦地强调诗的特性、诗的“肌质”(texture)、诗的具体性(参见韦姆萨特[W. K. Wimsatt]:《文学中“具体一般”的结构》[载《现代语言学会会刊》,第62期,1947年,262—280页];S.埃勒济:《一般性和特殊性理论在英国批评中的背景和发展》,同上刊[147—182页])。然而,须知每一文学作品都兼具一般性和特殊性,或者与全然特殊和独一无二性质有所不同(参见科林伍德[R. G. Collingwood]:《历史与科学相异否?》[载《思想》,第31期,1922年,449—450页];索罗金[P. Sorokin]:《社会和文化的动力》[辛辛那提,1937年,第一卷,168—174页等])。就像一个人一样,每一文学作品都具备独有的特性;但它又与其他艺术作品有相通之处,如同每个人都具有与人类、与同性别、与同民族、同阶级、同职业等的人群共同的性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就所有戏剧、所有文学、所有艺术等进行概括,寻找它们的一般性。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二者均致力于说明一篇作品、一个对象、一个时期或一国文学的个性。但这种说明只有基于一种文学理论,并采用通行的术语,才有成功的可能。文学理论,是一种方法上的工具(an organon of methods),是今天的文学研究所急需的。 当然,我们这种设想并不轻视共鸣理解(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和作用作为我们对文学的认识和思考的先决条件的重要性,但这些只是先决条件而已。尽管阅读的艺术对于文学研究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说文学研究仅仅是为了阅读艺术服务,那就误解了这门系统性知识的宗旨。广义的“阅读”虽然也可以包括批评性的理解和感悟,但是阅读艺术仍旧只是个人修养的目标。阅读艺术是人们极为需要的,而且也是普及文学修养的基础,但它不能代替“文学学”(literary scholarship),因为“文学学”这一观念已经被认为是超乎个人意义的传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知识、识见和判断的体系。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