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在前,你在左边》书评

出版日期:2016-5-1
ISBN:9787122267652
作者:马晓韵
页数:240页

于是,我也想看一看这世界

上大学那会儿,同学间流传着“休学旅行”“间隔年”之类的时髦词汇,一群人嚷嚷着结伴骑车去西藏,后来,听说大部分中途搭上货车,一路坐到拉萨,然后亮出自己晒得黝黑的皮肤,在一票男女游客中嘚瑟“川藏线这一路,那个惊险”。再后来,听说有人一边靠好心人的帮助,一边在网上发帖“不花一分钱去了哪哪哪“,就觉得“旅行”这个词烂了。大概是2011年,我毕业在家乡县城工作,上班无聊就喜欢逛天涯,然后就看到有人直播“一个人三十城的游记”,断断续续跟着看,每次翻开,这小姑娘又到了一个新城市,逐渐的,跟着她走了中国一大圈,我也渐渐发现,原来旅行并没有那么烂俗。她在游记中写“旅行,应该量力而行,靠施舍行走,是给别人添堵,给旅行抹黑,真正的旅行,是用自己的积蓄,真诚地看一看这世界”。我就想,这姑娘该不会是个富二代吧,后来网上搜了她一些资料,发现她在央视做过记者,后来辞职了,一边旅行,一边准备出国读书。再后来,大概是2012年吧,看她微博在英国念书,偶尔在深夜会发一些图书馆的照片,也会看到她去了英国的很多城市。再到后面,画风就变了,包着头巾去了埃及,我当时就想,铺天盖地的新闻都说那边乱,她这是去干嘛,后来在穷游论坛看到她的埃及游记,才觉得这个国家还挺逗逼的,也有看到她邂逅爱情。那一年的8月份,重复的无聊生活快把我逼疯了,我不顾父母的反对,辞去了县城的工作,只身一个人来到北京,在12平米的出租屋里,做起了一枚北漂.大概我运气不错,工作了两年,我升到了主管,薪水过万,在建外SOHO附近租了一室一厅,每天戴着口罩,走在大北京的雾霾天里。偶尔一次,我又翻到了她微博,顺着找到她这些年写的帖子,发现她和男朋友走完了欧洲,照片拍的很美,也很真实,一篇一篇往前,看到她和男朋友结婚了,真的替她高兴。我开始觉得,是不是自己也该出去走一走,于是,我把累积的年假加起来,买了一本她写的《就这样安静地看世界》,就上路了。毫无目的的游走,从丽江到大理,也去了她书里写的双廊。我发现这个女孩子看东西的视角很干净,没有矫揉造作,虽然穷得叮当响,但是总能看到美好。这大概就是别人说的“带着什么样的心,就能看到什么样的世界”吧。回北京前,我在微博上私信她,说谢谢她这些年的旅行,对我是一种陪伴。她回信:“很感谢你的关注,我会一直走下去”。再后来,我几乎找不到她在网上的踪迹了,只知道她回国,跟老公生活在厦门。我想,大概嫁了人不再那么东奔西跑了吧。这期间,我从原来的公司跳槽,到朋友的创业公司,开始经营自己的事业。压力大的时候,翻着手机里的照片,想起那句广告语“多久没旅行了?”没想到,不久之后,在书店看到了她的书《世界在前 你在左边》,一看封面就知道是她,当时挺激动的,买回来就拆开看,结果这一看,就放不下了。就好像有个声音在你耳边轻轻地讲述,她的文字更加成熟也更加丰盈,好几个故事,我看得差点哭出来。就这么愣是看了一个下午,看到她去希腊拍的婚纱照,看到她幸福的笑脸,知道她已经做了心理咨询师,帮助人解决心灵的痛苦。我突然觉得,这大概就是旅行带给她的吧。如果旅行能够这样改变一个人,那么我也愿意踏上这样一段旅程,把心交给路上的经历,去认真地看一看这个世界。

自从有了你,旅行变得好有趣

辞职去旅行,这是年轻人爱玩的,我这上了岁数的人早没了充沛的激情和不顾一切的勇气,国内的很多风景名胜我尚且知之甚少,那些国外的景色更是孤陋寡闻,对它们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学地理书上,那些跨出国门用脚丈量世界的背包客们我真的是闻所未闻,所以对于眼前这样一本游记,见识短浅的我觉得很是有趣。写这本游记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利落的短发,干净的眼神,潇洒的身影,让人有种惊艳的感觉。她潇洒走四方的身姿,会让人莫名其妙的觉得惊艳这个词和她很搭。从为数不多的照片中就能看出她不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那笃定的眼神更是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看完书更觉得优雅的女汉子这个词最适合她,她不失女孩的柔美,但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堪。想想也是,异国他乡,长途旅行,无论如何都不适合一个柔柔弱弱,没有主见的女孩子。外出旅行的日子里,所到之处,她必然是手持单反,身背若干镜头和三角支架,即使背负如此重的背包仍然灵活穿行于各色景点之中。习惯单枪匹马独自旅行的她,其实很希望有个人能陪她看日出,但这么多年过去,时机总是不对,她经常是独自一人看日出。在埃及旅行的时候,很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虽为同班同学但却一直擦肩而过的Steven。在西奈岛的日出时,他们在一块大毯子的包裹下紧紧依靠,看着美丽的日出,听着对方的心跳,就这样毫无征兆的陷入了爱河。从此,两个人的旅行有了不一样的体验。还是学生的时候她的足迹就遍布大半个英国,那时候她的游记也是有趣的,却总是能看到稍显落寞的她。虽然她写过热热闹闹冒着烟火气的留学生活,写过和城市有关的故事,但是总体感觉不如后面的游记显得精彩。因为这些游记里,她是一个落寞的人,可能受英国雾蒙蒙的天气影响,她写出来的字总感觉透着股湿气,稍微欠缺了些阳光。和Steven携手前行游历了欧洲和土耳其,这段时期,她笔下的城市变得有趣的多,她的心情也开朗很多。她就像一个快乐的小女孩,眼睛里充满了好奇,她发现了很多有趣活泼的小角落还有很多的惊喜。他们一起坐公交车、火车,逛超市做饭,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游荡,傻乎乎发呆,带着相机四处拍拍拍等等,他们做过很多看似没心没肺却乐在其中的小事情,快乐从文字中溢出来,让人很受感染。在很多生活细节中她还提到Steven对她的宠溺与呵护,沉重的登山包,他来背;迷路了,他负责打探方向;做饭,他来;后勤工作,他也做好。而她则像个小女生一样,有了靠山有了依靠,欢快的当起了甩手掌柜,有了力气去任性,去发现乐趣。她笔下的巴黎和她想的不一样,充满了外来人口,吵吵嚷嚷,但是塞纳河还是以其知识分子的气质赢得了她的好感。在夜色中,望着埃菲尔铁塔,他们紧紧相拥,一起欣赏闪烁的灯火。在卢森堡,他们东奔西走寻找青旅,在这座仿若童话的城市里欣赏崇山峻岭间的城堡。在破旧不堪,让人都怀疑是否身在欧洲的小车站,体验一把惊悚电影中的场景,也感受一下德国人出了名的严谨。在整日处于微醺状态的慕尼黑欣赏一场普通人组成的演奏会。在捷克当了回土豪,破天荒头一次住在了酒店,体验了有钱人的傲娇。在托斯卡纳,他们还过上了一段悠闲的小城生活。在土耳其,他们看到了五颜六色的彩虹桥,在大巴扎里剁手般采购......俄罗斯之行也算是有趣,但在情绪上还是觉得不够饱满,因为没有她的男神在身边。要说游记,不同的人去相同的景点,经历与感受都不会相同。写游记的人这么多,为什么我会觉得这本书好?那是因为这本书有趣。书里的这些城市,我都知道,基本情况不会错到哪里去,但都是干巴巴的条条框框,而在她这双充满好奇的眼睛里,有了丰富的生活和值得关注的细节。看游记的过程,就是看一个快乐的小女孩讲故事的过程,不枯燥,很有趣,情绪良好,对于游记来说,做到这些就是成功了。

跟着作者去旅行——评《世界在前,你在左边》

笔者属于那种很懒的人,不喜欢到处旅游,因为老婆喜欢旅游,所以笔者陪着去厦门跟团旅游,度蜜月的时候去泰国普吉岛旅游,当然这也是跟团去的。拿着此书的时候,看着封面上的女孩,圆圆的脸庞,一头短发,精致的五官,无不透露出一副短小干练的职业女性。下方一串“网络点击超300万的旅行文字,天涯、穷游年度大贴”,哇靠,这肯定是位大牛的背包客啊,不是像笔者一样,作跟团游,这类很LOW的旅游,这可是极大地考验身体,语言等等各类能力。翻到第二页,有作者的简介,马晓韵,当过记者、主持人、英语教师;行摄世界,记录人间故事,超百万点击阅读;如今定居厦门,专心爱一个人,专注做一件事。国家心理咨询师,中美精神分析联盟CAPA成员,I心理工作室创始人。看完简介,笔者对作者有了初步的印象,职业生涯丰富,喜欢到世界各处旅游拍照,旅游途中还写点东西记录下来,现在做的是个心理咨询师。这么个人去国外旅行肯定会碰到很多有意思的人和事。让我跟着她一起来看看吧。作者去旅行的缘起居然是女巫的对她的预言,这情节过于离奇,就像是各类小说中的情节一样离奇,难道说女孩子都是如此感性,这从逻辑上根本讲不通嘛,所以笔者推理的结果是,作者为这趟旅游的缘由作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噱头,让其他读者有兴趣看下去,这类抓眼球的手法也是数不胜数啊,好吧,笔者就随作者一起旅游吧。看完全书,不禁为作者的笔触和摄影镜头下的影像所折服。作者笔下的英国,天气如此变化无常,经常会下雨,所以带着把伞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不然突然间下起雨来,你还要找地方躲雨。英国的雨又和杭州的雨不同,进入杭州的梅雨季节,这雨下过之后闷热潮湿,而英国的雨只会淅淅沥沥地下而且只下五到十分钟,下完之后太阳就马上露脸,而且还能看到蓝天中的一抹彩虹,霎是好看。所以英国人一般只带长柄的伞,没有折叠伞,因为太阳出来之后还有能长柄伞遮挡太阳。作者去北非的时候,参观了雄伟的埃及金字塔,以及素有世界第一沙漠之称的撒哈拉沙漠。笔者看过的一些对沙漠的影像,一直以为沙漠是有很多沙子堆叠起来,是一脚踩进去,沙粒会灌进你的鞋子裤子的感受,而作者在撒哈拉沙漠拍摄的照片颠覆了笔者对于沙漠的想像,那里的沙漠很平坦,而且在平坦的沙漠之中会突然隆起一个又一个形态各异的山石,不禁让笔者赞叹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紧接着跟着作者去了欧州的巴黎、布鲁日、卢森堡、纽伦堡等等,以及土耳其的多个城市,最后是俄罗斯。笔者想了下,作者去了那么多地方,身上要带着相机,三角架等等生活用品,而且要算好自己旅行的时间,地点,还要算好交通费,着实不容易。作者每去一个城市,对它的历史还是有相当的了解,出过哪些名人,发生过哪些大事件,都能通过作者的文字可以一一了解,算是初步认识这个城市。当然,如果之前有听说过,这些历史事件会很容易记起这个城市。世界各国家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是十分友善好客的。笔者印像深刻的有这么两处,一处是:作者来到意大利的托斯卡纳这个小村落,为了找到落角点,途中有很多人帮助了作者,冰淇淋店老板,酒店前台大姐、餐馆老板、服务中心。在回去时,准备坐公交车离开时,冰淇淋店老板、住家的大姐、比萨小哥、修锁的工匠、老先生等等,在这认识的没几天他们就一起来向作者告别,这些素不相识的语言不通的老外,让笔者跟着作者感动。第二处是:作者乘着去俄罗斯火车的途中,认识了一位俄罗斯大妈,虽然语言不通,但是这位大妈相当友善,把自己带着吃的东西跟作者分享,并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听完故事后,笔者也是跟着作者十分感动。最后,在旅行的途中,作者收获了爱情,一位叫Steven的男子与作者成为情侣,印证了女巫最初的预言,这还是很像小说中的情节非常浪漫。

Until the End of the World 评《世界在前,你在左边》

The Innocence Mission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旅行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一直是这样认为,我可以选择独自出行或是寻找一个或更多的伙伴。贰零零伍年才开始独自旅行,往返家于陌生的城市之间,穿梭在陌生的街道,迷失在陌生的人海中。如果问我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如果要非给个理由?童年的理想吧!只是怕有朝一日我当完成了童年理想,童年又成了理想。Lord, I'm one. Lord, I'm two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from my doorFive hundred miles, five hundred milesFive hundred miles, five hundred milesLord , I'm five hundred miles from my doorLord, I'm one. Lord, I'm two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from my doorFive hundred miles, five hundred milesFive hundred miles, five hundred milesLord , I'm five hundred miles from my door当我翻开这本《世界在前,你在左边》这本书的时候,作者在用自己的旅行方式讲诉她自己的旅行,她自己的感悟。旅行这回事不需要太多浮夸,华丽的语言去表达你所看到的你所听到的,你所感悟到的。她只是希望你用最淳朴的语言去表达。作者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为我们讲诉着她在旅途中遇到的林林总总···作者最聪明的一点,也是最吸引我的一点是用最简单的方式·照片和文字带我们了游荡世界离我们看似很遥远的国度,其实他们并不遥远。痛仰的高虎曾经这样说:“我的心就是那个世界,所以我要走遍我心中的每一个角落。”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捡起被我遗弃多年的余秋雨《行者无疆》,看完之后的几年后我终于鼓足了勇气迈出了国门,在尼泊尔连比划+单词竟然也混了11天。我想说余秋雨《行者无疆》可以让我鼓足勇气踏出国门,那么这本《世界在前,你在左边》希望也能给你鼓足勇气的那一本书。2016年6月24日《傻鸟开腔·东南亚之路分享会》第七场分享会完美落幕,正式告别去年的东南亚四国之旅。(2015年7月31日从沈阳出发途径广西,越南·柬埔寨·泰国·老挝,云南,江西,湖北,河南,北京。此次全程历时93天,全程无飞行纪录。)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旅行方式,旅行感悟。去年的时候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返程的路上,离家越来越近越舍不得离开。出发的路上,离家越来越远,却又舍不得家。2015年10月26日 于武汉Not a shirt on my backNot a penny to my nameLord, I can't go a-home this a-wayThis a-way, this a-wayThis a-way, this a-wayLord, I can't go a-home this a-way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挑战未知的旅途才是旅行最大的魅力:“On The Road”

小感

1、来源于天涯的论坛帖子的整理,对于阅读来说,感觉还是帖子直观,一张图,一段文字。2、书中提到的巫师预言成真这些,不知道是否真假,还是为了连贯成书的设想或是机缘巧合。3、没看过她的第一本书,作者文字的思考性还是不错,但如果不结合她的经历,会感觉有点侨情。另外,作者的天涯出名,除了文字外,更多是因为自拍的照片,因为自拍气质、角度这些都还不错,一点浅见,个人感觉。总的来说,还是很佩服作者的勇气和选择,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知行合一,值得推荐。

如果你愿意,我们一起看世界

人生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命运,宿命一类的说法呢?作者找一位女巫算命,女巫指点迷津,于是作者按照那个指引,一路追寻而去,终于获得爱情,找到了人生后半生的归宿。当然了,比起寥寥数语,略带隐晦的爱情而言,作者的主要心思还是放在各地的旅游,风土人情,异域风俗。我不太看爱游记,因为那些风景,那些美丽,都是经过了别人的眼,被别人挑选出来的,满含对方的知见及想象。而人与人之间的思维方式,眼界品味不一样,同样的景色,看到的,感受到的都不一样。如果作者恰好和自己相似,那么那本游记就显得有趣而精彩,如果对方和自己差异很大,那么她感兴趣的地方我觉得大惊小怪,我感兴趣的地方她觉得稀松平常。所以,所有种类的书里,我最不爱看的便是游记了。如果因缘巧合,正好捧着了一本游记,我一定是在那个里面找到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点,然后继续下去。当这本书在三分之二处,作者终于如女巫所预言的那样,和命定的人相遇相爱之后,我就搁浅了这本书。世界很大,无常迅猛。与其在书里,透过文字,尤其是别人加工过的文字去感受天地之美,那么我更宁愿用自己的脚去丈量。很多人都对旅行赋予一种任务。比如,旅行完了,我的心灵就该成长了,我的那些烦恼就该远离了。其实,旅行,只是一种旅行,用自己的眼,自己的耳朵,自己的脚步,自己的一切去体会一群和你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的人的生活而已。看过高的山,广的海,自然的美,遇到了可心的人,温暖的一瞬,感动的刹那,找到了一种让自己脱离曾经束缚牢笼的机会。不过,最美好的旅行,应该就是如同作者,在丈量世界的同时,遇到一个人,在你身边,牵着你的受,说:“如果你愿意,我们一起看世界。”

行歌如画

很美的书哟\( ̄︶ ̄*\))自从得闲翻开此书后,我就沉溺在那些堪称艺术品的精美图片中难以自拔,以至于明知自己该捺下心来阅读文字的时候,却只能一心舔起美图了呢(/w\)不得不说,这书的确是个意料之外的惊喜。毕竟,书的外观设计平平,仅凭此的确很难让人报以期待。作者自云,写博文晒照片得多了自家“拍摄水平和写的文字有了提升”,又是个“爱摄影爱旅游”的。然而,有些以作者本人为主体的人物照,水准或风格方面与余者的确差别明显。例如作者毕业穿着学士袍服还有戴着从云南买回来的蓝色流苏耳坠以满地秋叶为背景的两张,不知道是作者的延迟拍摄玩砸了,还是拍照的人抓取的角度不对,拍出来的效果、简直堪称黑历史了!啧啧,活脱脱的一个女神级人物,愣是给拍成了撞扁在玻璃门上的大脸猫,难看得令人欲哭无泪(>﹏<。)~还有那几张只有风景尚可的婚纱照,绝对是会成为作者夫妇俩对于当初分身乏术,无能亲自操刀自家婚纱照的痛点。如此种种,很难不令人心疑,这样的照片究竟是怎么给选进来的。平心而论,作者的文字功底较图片拍摄水平相距甚远。也许,会对书中的图片如此的神魂颠倒,多少也有个人真的欣赏不来这种文字风格的缘故。一如作者的自述,她是很喜欢三毛、张爱玲的文字的。不过,我还是更偏爱汪曾祺老先生的文字,平实简练又内蕴真情,读来很是耐人寻味。说起来,书中偶一为之的平静的煽情倒并不令人生厌。反是许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感怀,或许作者当时的确是有感而发的,但对看多了安意如的后鸳鸯蝴蝶派作品的人来讲,哎嘛,真是好一堆大毒草Σ( ° △ °|||)︴矫情的让人看得一身的鸡皮疙瘩~唯有留学英伦的部分,没了辞藻堆砌,文字平实可喜,活泼幽默之处,鲜活得跃然纸上。“转念一想,反正在这儿找不到纯爷们儿,索性把自己炼成个汉子。……据说有姑娘当写手几个月攒够了上海买房的首付,也听到某姐妹走夜路打昏了歹徒。自从维多利亚公园有中国男生被黑人性侵的消息传开,每到黄昏就有男生怯怯地问女生:‘同学,你,能不能陪我穿过前面那个公园?’”(P.024)怎么说呢,我这个人许是叛逆心太重,于是在大家都一窝蜂的去追捧什么的时候,反倒一下子冷了下来,懒怠去跟着凑这个热闹。哪怕历经国内一波波的“三毛热”“张爱玲热”“才女作家热”“红颜薄命热”的洗礼,依旧是安忍静默如大地,坚如磐石的不动摇。于是,除了在描写两位女性生平传记中散见的她们遗下的一些文字,竟不曾正经读过她们的文章。不过,张爱玲且不提,很能理解作者对于三毛的钟爱。三毛其人和她的作品,是几代人有关青春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许自那部印度影片《大篷车》起,便根植下国人对于“流浪”的情结;但是,从徒步旅行到各种稀奇古怪的波西米亚生活方式,背后却无不有着当年“三毛热”的推手。就像“某某后”的标签一样,“三毛”同样打上了时代的烙印。简而言之,她更像是一个符号。叛逆和憧憬是年轻的标志,年轻的心渴望着逃离当下平庸乏味的生活,对于当时封闭已久环境下长成的少男少女们而言,三毛的生活方式宛如一阵清风,她身上寄托了很多人关于浪漫的漂泊的梦想。私以为,其时适逢社会转型期,才会造就席卷海内外的“三毛热”,换个时间段哪怕她和她的作品依旧会红,也未必会火了。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外出旅游都是很寻常的事情了。许是相比较给人感觉太过接地气儿的“旅游”,还是“旅行”这个词儿要有范儿太多,于是乎,不知从何时起,不管老幼男女,大家都觉得“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向往着“背起背包,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企图“到更远的地方去,看不一样的风景”。但是,外出旅行总是需要耗费金钱、时间与大量精力的一项活动。尤其书中这样的出国游,跟团的话花得钱多还玩不痛快,但不跟团安全方面也难有保障。不是谁都有保护好自己的实力与决心的。好伐,甭管是没钱没闲没法出去的,还是有钱有闲不想出去的,闲时翻翻游记看,也聊算望梅止渴下喽*^o^*~~

Journeys end in lovers meeting

   关于旅行和异国生活的书有很多,离开欧洲之后,我总是尽量避免看这样的文字。虽然身在祖国至为幸福,但想起曾经走过却不知何时再见的大街小巷,不免仍有使人伤心的成分,只觉得世界和我中间,隔着千万堵高墙,时而令人产生“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是永恒的,但那不属于我”这般的无名怅惘。  然而,翻开《世界在前,你在左边》这本行记(我不愿称其为游记),作者的笔触却只让我觉得温暖。或许是因为我们经历相似的缘故,她的记述并没有什么距离感,倒像在娓娓讲述一个故事,间或有些诗性和俏皮的语句。从租房到炒饭,从伦敦到格拉斯哥,无论是生活琐事,还是高地大河,在作者的笔下都显得真实、可爱、细腻。这些我曾经经历过的事,在同一片土地上,在同一片天空下,却并不如她看得真切,也不如她想得深远。而欧洲的旅行,那些我曾经去过或没去过的地方,在她的笔下,都像是透过另一个人的剪辑看到的影片,带有了作者个人的体悟和思绪,时不时也有充满爱意的特写,落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从古至今,从街边的陌生人到身旁的亲人,随着她的脚步肆恣地流动,汇成曼妙的心灵河流,流淌过读者,我,此时此刻有些许乏味的生活。读的过程中,我时时觉得亲切,也觉得感动,像是借着她的文字又把那段美好的时光重度了一次。而作者的文字,更像是一双柔软的手牵住了已在大陆另一端的你:跟着我,再望一望你曾看过的秋水春江。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中文标题中的意味似难解读,英文标题却人人都能看懂。The Longest Journey,像一本冒险小说的名字。Journey这个词用得真好,不同于tour,也区别于trip。Tour是旅游,是以娱乐放松为目的在地区间的游览,内容和环节早已被安排妥当,像已经写好的脚本。Trip相比则更精干和惬意,更像是上学时在课间溜出校门买一支冰棒,或是工作间隙在楼后吸一支烟,可以是习惯性的休憩,更多是心血来潮。但journey,却比这两者都更宏大、更沉重、更深邃。Journey是远行,需要收拾好行囊,跟现在的生活认真地暂别甚至永别,将自己全情投入在此后的每一步,在走向远方的付出耐心、决心,来换回心灵上的升华和体悟。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很多人眼中,旅行比旅游更走心;而journey,恐怕更是虔诚至极的洗礼了。本书的题目在journey之上,还加了一个定语,“longest”,一个词,便使这段对读者而言尚属未知的旅程显得愈发神秘而引人入胜。我喜欢这个英文标题,用简单的词汇和英式英语独有的蕴藉,把这本书最精髓的部分直接勾勒出来,既坦诚,又优雅,还隐隐透着几分危险和刺激。  所以,当你翻开这本书的书页,读到的不仅是一段经历,看到的不仅是几张照片,更是一个女孩子在一场漫长跋涉中所展现的柔软丰富的心灵,以及她姣好的外表背后的坚韧。认真地旅行是件艰苦的事,这点用心行走过的人都明白。而作者怀着寻觅和敬畏的心,走过,甚至是独自走过那样多地方,背后的坚定与勇敢,竟不禁使我想起莎士比亚的话来了:And though she be but little, she is fierce.这句话在Stratford-Upon-Avon和Shakespeare Globe被印在项链上、本子上、冰箱贴或者是徽章上。也许她也曾走过这些地方,不知她是否看到它,甚至想起自己。  莎士比亚还说过很多话,在英国住过的人多少能记得两句,而这本书,The Longest Journey,使我想起《第十二夜》中的一句台词。就像是为了契合这句台词,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上,是白俄罗斯的火车站站台上一对深情相望的恋人。再翻过来,封底写着“走过的路,攀过的山,枕过的海。从生命中奔流而过的人群,和千万人擦肩而过,终于遇见一生挚爱”,更是美好的灵犀。  那句话是这样的:  “Journeys end in lovers meeting.”

旅程是一只箭靶

——读《世界在前,你在左边》琐谈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旅行,无拘无束,任性胡来。然而当我们不再年轻,便希望有人相伴,毕竟我们不能孤独终老。马晓韵的新作《世界在前,你在左边》,是一本游记,更是一部有关于“相伴”的爱情宣言。她在书中说,旅行的日子里,我成为任何一种自己。旅行真的有这种力量吗?未竟然。真正使旅行发生作用的还是人本身,人就像一支射出去的箭,旅程只是充当了靶子而已。对大多数喜欢上路的人来说,旅行是消解世俗污浊的方式,我们通过对外面世界的窥探,来达到自我的淘洗。除非融入,否则我们永远是过客,不过正因为是过客,我们才会忽略掉尘俗味,把旅程中所见当做最纯粹的东西。某种意义上,从孤独的旅行到渴望旅伴同行,是内心世界的一种呼唤。年轻的时候寻求孤独之旅,是逆向的,是反叛,这种逆向的作风能够使人看清真实的自己,从挣扎中发见自己的真实渴求。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曾说,人的一生至少应该经历过一次健康的甚至令人厌烦的在蛮荒地带的独处,发现他自己孤独地只能依靠他自己,于是知道了他自己的真实和隐藏的力量。譬如,学会饿的时候去吃饭,困的时候去睡觉。《世界在前,你在左边》同样有独自上路的篇章,也有恋人同行的篇章,表面上看各个篇章之间并无多少联系,但是仔细体察,不难看出作者的心曲,也许连作者自己也未必意识到。她对孤独之旅的描写,实际上是恋人同行的序曲。作者的文笔极其细腻,充满了小儿女的浪漫情怀,她在《双城记》一篇中说:设想一座城,城中有河,河上有桥,桥的两端连接着双重时空,一端安放着历史,一端续写着当今。从晃悠悠的链桥上走过,就穿越了几百年的光景,故国犹在,美人依旧笑春风。她说的城市是布达佩斯。其实,这段话何止适合布达佩斯,它同样适合那些有河流的城市,巴黎,南京或者上海,只是在历史的陈迹里,故国已不再,美人也不见。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旅行本身并不具备意义,只有在身体的疲惫中,眼睛的游移中,腿脚的酸痛中,胃部被美食的刺激中,大脑皮层的震颤中才产生意义,而这意义是我们赋予它的。如果我们是一支箭,那我们至少得把自己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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