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书评

出版日期:2014-12
ISBN:9787532154580
作者:[美]斯蒂芬·金
页数:496页

不是书评,只是感受

I find I’m so excited. I can barely sit still or hold a thought in my head. I think it's the excitement only a free man can feel, a free man at the start of a long journey whose conclusion is uncertain. I hope I can make it across the border, I hope to see my friend, and shake his hand. I hope the Pacific is as blue as it has been in my dreams.I hope.————《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突然看到这段熟悉的文字,心里却生出了不同的感慨,究竟怎么样的人才可以是free man呢,逃出Shawshank就可以了吗?每一天的每一步都可能陷入新的藩篱,更令人沮丧心塞的是,你以为终于打开了面前的石门,可身后却传来“咔哒”一声,那是笨重锁芯转动的声音,于是后路没有了;而石门的后面也并非想象中的出口~仍是铁板一座,所以前途又变得未知。你卡在这中间无处可去,连空气都变得稀薄、炽热,你似乎成了待制的泥胎,明明在半生的辗转腾挪之后已经身心俱疲、意志软弱,此刻却要受烈火炙烤,哪有什么涅槃重生,就算是渡劫成功,也依然只是瓷器一件——身心都更加脆弱。那么还能怎么做?放弃吗?就如蔡康永所说“至少还有自杀可以选”?私以为,绝路终究算不上是什么明路,死亡唯一的好处只是帮你抹除这世间的一切难题,除此之外什么忙也帮不上,再好的高岭土炼不成器至多也只有人说声“可惜”,伤心、难过或许会有,但也仅存在于你的想象而已,风化、粉碎之后的你永远都没办法得知事情接下来的发展了。强迫症患者是没法接受没有结局的故事的,哪怕剧透都比这个要强得多。那么就继续忍耐吧,对自己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是因为这句话多有道理,只是要提醒你,《Gone with the wind》就是没结局的故事,即便是再有力的笔触、再华彩的收尾,对于真的书迷而言,都不如一个现世安稳的烂俗结局,这样的道理总要经多一些事才能懂。佛经说众生皆苦、犹如火宅之猫。可知这样的焚心之苦,必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受。圣经亦说人有原罪,活着便是赎罪。可知现世的考验,会平等的降临在每个人的身上。大家都可怜,人人都被种种缺憾包围,越是执着于自己的感受、奢求所谓的完美,反而只会得到猖狂肆虐的失落,唯有看淡一切的人,才是出世的智者,才有明净清扬的内心。所以清风来不来是他的事情,你盛不盛开是你的事情,不是让你不期待,而是这本就是两件事。回到《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男主角逃出的其实不是有形的监狱,他逃离的是自己内心的困局,他坦然接受一切磨难,不诘责上天的不公,不抱怨跌入谷底的人生,甚至也不怀念被人艳羡的曾经,只冷静面对眼前的境遇、不放弃任何一点努力,不错过任何一点可能,一个希望被打破了,就寻找下一个,即使是用最笨、最渺茫的方法。所以他是自由的,没有笼子能关住这样的人。更年轻一点的时候,完全不能欣赏冰裂纹的瓷器,也不能理解他在宋瓷中独特尊崇的地位。现在竟是懂了,那时入窑的瓷器岂止千件万件,只有这一品在经历千般磨难后将自己开成了花,这是命运的残酷,亦是命运的玄奇。

肖申克的救赎书评——千万别和银行家作对

这段时间集中看了许多书。自高考结束之后就计划着写书评,一是为了提升逻辑思维和文字书写的能力,二是为了给自己曾经走过的路留下些许痕迹,无奈我是个得了重度拖延症的完美主义者,虽然每次读完一本书之后有很多想法,但是迟迟不愿动笔直面自己混乱的逻辑。现在眼看已经快研究生毕业,我知道再不开始写就真的来不及了。time is a bitch,it charges a brutal interest rate.正好,这是一部关于时间和压力的中篇小说,就以它开始我的书评吧。这本书其实是斯蒂芬金四部中篇小说的合集,作者将肖申克的救赎冠之以“春天的希望”,值得一提的是,主人公安迪成功越狱的那天就是在春天,三月十二号;故事讲述者雷德被监狱批准假释的时间也是在春天。这是一部关于希望的故事,犯人们离开监狱,重新回到日新月异的社会,是生命新一轮的开始。为什么是“救赎”呢?我始终没有想明白,安迪是完全无罪的,肖申克中关押的绝大多数都是罪有应得的坏人,包括雷德,在二十岁的时候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为了保险金杀死了自己的妻子。而在中文里,“救赎”往往联想到的是“自我救赎”,表示的是之前犯下了错误,事后进行补偿,强调的是主观上的一种偿还心态。英文原版的名字是“Rita Hayworth and Shawshank Redemption“,而Redemption既可表示主动的补偿某物,也能表示被动接受某物的补偿。于是,云开见日,是丽塔·海华丝救赎了安迪,丽塔·海华丝指故事中的海报,而海报后藏着通往墙外世界的救赎之路。中文翻译“肖申克的救赎”简洁而意味深长,但相对的容易使读者造成一些先入为主的误解。(为什么写到这我脑中反复出现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我想谈谈安迪的“兴趣”。安迪喜欢研究石头,喜欢用磨石布打磨石头。用安迪的话说,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以及时间。这一设定正是作者史蒂芬的高明之处,懂得地质学、了解石头的银行家身份是安迪成功越狱的客观条件之一,而这句话中所提到的“压力”和“时间”更是安迪需要克服的两大看似不可能战胜的困难。从开始受到来自“三姐妹”的性威胁,狱警的粗暴对待,到后来新室友的发现越狱危机,典狱长的恶意不作为,以及对监狱外所藏钥匙的担心,这些压力都藏在安迪每天平静的面孔之下;而从时间上来看,从进入肖申克到成功越狱,整整花了27年,面对石头整整27年(或者26年,除去关禁闭的时间)。27年的平静,27年的坚持,27年的孤注一掷,最终成就了安迪的传奇。我其实是怀疑一个银行家会喜欢石头的。安迪在大学碰巧学了地质学,来到了肖申克,在监狱中除了墙壁和石头没有其他东西,于是开始做他唯一能做的事----玩石头。来到肖申克的第二天,安迪就受到了“三姐妹”的性侵,接下来的三年都是如此,于是痛苦的安迪向雷德买了一把小锤子,他绝望的想逃离这里,他或许还不知道如何逃离肖申克,但是锤子就是希望,锤子是一丝绝望中的安全感。后来安迪又向雷德买了磨石布,此时的他虽然有锤子但是还没有想到挖洞越狱,晚上用磨石布打磨石头,偶然的一天,也许就像电影中呈现的那样,在一次刻字中发现了监狱墙壁的弱点,此刻才开始正式的挖洞越狱计划,在买磨石布的五个月之后,“面色通红的”向雷德买了电影明星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于是,无论安迪之前是否真的喜欢石头,从1949年的春天开始,安迪喜欢石头了。(文中写的是48年秋后5个月,斯蒂芬再次强调了春天,希望的开始)其次我想谈谈安迪的“性格”,小说中安迪的性格堪称“完美”。面对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沉着冷静,并没有像其他新入狱的菜鸟一样崩溃大哭;在遭遇“三姐妹”侵犯时,虽然不敌但强烈反抗,不像菜鸟们渐渐放弃挣扎;在外派任务中发现机会时,勇敢向狱警表明自己的价值,从而获得单人牢房等特权;管理图书馆时锲而不舍写信讨要补助;乐心对待狱友,为狱友争取啤酒,教狱友读书等等。这一切仿佛都是一个完美的人才能做到的种种。其实不然,作者斯蒂芬至少通过两个事件给安迪赋予常人的属性。第一个是当安迪遭遇“三姐妹”尤其是博格斯的欺凌时,报复的火种在安迪心中埋下,小说中暗指博格斯被打成几乎植物人就是安迪的杰作,毕竟人家的屁股是藏过五百美元的,怎么能让你们免费享用。。。扯远了。。。第二件事是当安迪得知自己被误判的线索要求开庭重审时,典狱长恶意的阻止了这一切,安迪面对刚刚燃起的希望化成泡影时失声崩溃,奋起反抗。revenge和break down是两个凡人的属性,正是这些人性的弱点让安迪这一角色形象变得更加充实和传奇。再者我想谈谈安迪所面对的“困难”。从自身来看,安迪是唯一有希望顺利逃离肖申克的人,雷德缺少逃离肖申克的坚定信念;博格斯缺少逃离肖申克的智慧;汤米缺少逃离肖申克的。。。多了去了,后面会单独分析汤米这个人物。作为越狱的传奇,安迪拥有地质学知识,了解肖申克墙壁并非坚不可破;安迪拥有经济学知识,帮助狱警们钻法律空子减少纳税,得到狱警们的尊重,帮助典狱长洗黑钱,将黑色收入合法化,获得单独狱房和在图书馆工作的机会;安迪拥有坚定的逃跑信念,几十年如一日小心翼翼的挖逃生通道;安迪拥有冷静的性格,和狱友们处好关系避免无故的争端。从狱警方面来看,安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展现出自己的价值,让狱警们将自己看作高于普通犯人的“有价值的犯人”;其次不能惹随时会暴走的狱警生气,否则会被打死;最重要的是安迪购买的锤子和海报后面的洞不能让狱警发现,无论是在突击检查时还是在晚上挖洞时。其实运气还是站在安迪这边的,假如典狱长好心帮安迪进行重审成功,他的狱房会受到全面的清理,挖洞的事就会被发现了。从进入社会看,困难在于长时间生活在封闭环境下的犯人们重回社会会无法适应新的生活,这一现象在许多“出狱小说”中都会提及,小说中的波顿就是这类悲惨人物,直到老年丧失适应社会的能力时才被允许假释;另一个困难就是逃跑的困难,小说中提到肖申克史上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有六十件,其中在“大逃亡事件”中的十四名逃犯,两个死于老百姓枪下,或被车撞死或被警察抓捕,没有一人成功逃脱。值得一提的是,雷德获得假释的时候是在58岁,狱方让他坐了38年的牢,而据雷德表示,假如安迪没有越狱的话,狱方可能会在他65岁的时候同意他的假释申请,安迪是57岁越狱成功的,在肖申克待了27年。从实际操作来看,要想越狱成功,必须要从墙上神不知鬼不觉的挖一条通道,这其中砂石的处理,声音的处理,工作时机的选择,最后钻进去逃跑时的窒息感和污水管的恶臭、大老鼠的攻击等等,咱没做过的光靠想就无比困难了。我想谈谈汤米。汤米是个很典型的犯人角色,虽然他的戏份不多,进入肖申克的时候,他有家庭,是个职业小偷,没有学历。从他进入肖申克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不在他自己手中了,正如千千万万其他的犯人,不仅仅是肖申克,其他监狱也一样。他们受着狱警们的折磨,作为廉价的劳动力被利用。汤米由于掌握了安迪被误判的证据,小说中他被典狱长转送至了另一个“待遇较好”的监狱,目的是为了封住他的嘴,让他永远不说安迪的事;在电影中汤米直接被典狱长杀死,目的也是为了封住汤米的嘴。相比之下,我认为电影是因为篇幅长度控制的原因让汤米“迅速死亡”,而小说中汤米的遭遇更加符合现实情况。在监狱中,典狱长们拥有皇帝般的权利,将犯人们视为畜生,监狱虐囚事件在世界屡见不鲜。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心理学著名的“路西法实验”,人性是有弱点的,犯人是有罪的,但法律的作用是让犯人们不再犯罪,而不是对犯人们进行报复性惩罚,但是就现在的科技水平和道德发展来看,仍然是无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当然,作为书评,还是分析下故事发展的几个关键点吧。首先是1948年的冬天,安迪被捕入狱,入狱后开始受到狱友们的折磨,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两腿之间流着血;第二个关键点是1948至1949年,“我”也就是雷德提供锤子、磨石布以及海报,为安迪的越狱提供了前提条件,安迪有事做不至于崩溃;第三个关键点是1950年外派任务中,安迪勇敢的向狱警们表明自己的价值,开始替狱警报税,开始发挥银行家优势,一直到后来替各任典狱长洗黑钱;第四个关键点是1962年汤米的出现,安迪在1963年得知了自己被误判的证据,在典狱长的干扰下,安迪绝望。第五个关键点是1975年3月20日,安迪成功越狱。或者,还有第六个关键点,就是1977年雷德找到了安迪藏在黑色玻璃石下的信封。我猜他俩在最后的时光里一定会变得非常要好,不仅仅是雷德给安迪提供过锤子磨石布和女星海报,更重要的是他俩一起蹲过牢,人生四大铁么。得亏这事儿是在70年代,网络还不发达,建筑水平还不够高。。。最后,电影里的铁水管被高个子安迪拿小锤子砸破了。。。小说中小个子安迪用小锤子砸了瓷管。最后的最后,安迪运气真他妈好,但是,他的努力足以配得上他这份幸运,这是个很正面的故事!更何况,安迪是9月20号生人,是个 diao diao 的处女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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