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

出版社:刘辉 法律出版社 (2013-01出版)
出版日期:2013-1
ISBN:9787511840424
作者:刘辉
页数:330页

作者简介

《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丛书: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权利和义务方面人手,深人浅出地讲述怎样打婚姻家庭官司(诉讼)和怎样打赢官司,特别着重介绍了打婚姻家庭官司(诉讼)的程序,以及打赢一些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官司,如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抚养、赡养纠纷、收养纠纷等的诉讼方法,《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丛书: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可以使人们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打赢婚姻家庭官司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

书籍目录

第一章婚姻家事诉讼导航 一、婚姻家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 什么是婚姻纠纷? 什么是家事纠纷? 婚姻家事纠纷有哪些种类? 发生了婚姻家事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二、原告起诉 婚姻家事纠纷应当到哪里起诉? 婚姻家事纠纷应当到哪个地方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哪些婚姻家庭案件可以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去立案? 到法院“打离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家事纠纷的起诉状应当怎么写? 三、被告应诉 婚姻家庭官司的答辩状怎么写? 婚姻家事诉讼案件,答辩有没有期限,不答辩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吗? 离婚案件,当事人范围如何确定? 四、诉讼证据 婚姻家事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据?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什么?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候举证?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纠纷,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婚姻家事案件诉讼中,如何审查和运用证据? 婚姻家事案件在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如何质证? 五、诉讼费用 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要交多少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由谁来承担? 赡养费官司,应交多少受理费? 扶养费官司,应交多少受理费? 抚育费官司,应交多少受理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六、相关诉讼程序 打抚养费官司,要不要将子女列为原告? 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之后,他方还可以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吗? …… 第二章婚姻效力纠纷(无效和撤销) 第三章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第四章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第五章涉外、涉港澳婚姻家庭纠纷 第六章父母子女关系纠纷 第七章收养关系纠纷 第八章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纠纷 第九章婚姻家庭中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

编辑推荐

《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丛书: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编辑推荐:婚前财产是什么规定?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婚后接受赠与算谁的?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归谁?离婚时怎么降低风险?遗嘱怎么写?法定继承人是谁?发生纠纷解决不了,怎样到法院去打官司?《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丛书: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不仅详尽介绍了打官司的一般流程,还选择了百姓婚姻家庭生活中最为代表性的案例和事例,按照婚姻家庭法各章节的顺序进行分类,基本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可以说,《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丛书: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的作用就在于,它从基本流程到事例解析,由浅人深地讲解和分析婚姻家事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帮助读者分析打官司的成本和利弊,力求把最实用、最易懂的解决办法呈现在读者面前,把最专业最细致的操作流程用朴实的语言讲述出来。

内容概要

刘辉,现执业于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第八届委员,朝阳区律协民委家事补秘书长。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如何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两种,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和婚后财产约定协议。 一般来讲,婚前财产协议是对男女婚姻登记前各自所有物品、存款、债务等作划分及约定。婚后财产协议是对结婚登记后,夫妻各自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赠与、继承等有关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承担作出划分、约定。虽然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讲行公证,不仅可以更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和债务,还可以对外产生较强的法律效力。公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作公证,另一种是对婚后财产协议作公证,两种都既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在婚后办理。办理公证时,需提交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应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已婚夫妻结婚证等。 公证书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公证书一经出具就必然有以上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经过法律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项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这两条规定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作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是无效的。 无论是婚前协议还是婚后协议,只要财产情况表述清楚,无须公证,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依照《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二者可以同时并用,但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的从法定。 约定一经生效,夫妻双方即应按约定的内容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婚姻终止分割财产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不符合法定条件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适用约定,全部无效的,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 《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体现在:(1)依法达成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约履行。(3)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如果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以处理。


 婚姻家庭纠纷及法律操作指引下载



发布书评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